李哲恢復意识的时候,闻见的第一个味道,就是血液的腥膻。
他太熟悉这个味道了。
洛杉磯那些和权贵们沾边的死亡现场,身为职业收尸人的他,总是第一个到,教凶手如何说话,把尸体装进裹尸袋,让一切证据消失。
一次二十万美金,扫清全部手尾,乾净得如同这具尸体在这个世界上凭空蒸发一般。
现金结帐,童叟无欺,当然,也不交税。
但现在这个味道不对。
太近了。
就在他脸上。
他动了一下,浑身都疼。
肋骨那儿像被人踹过,嘴里有股铁锈味。
这是牙齦遭受重击后,出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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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睁开眼。
眼前是一条巷子。
很窄,两边是唐楼的后门,垃圾堆成小山,黑色的塑胶袋破了口子,流出餿臭的汤。
头顶是乱七八糟的电线,掛著一个霓虹招牌【新发麻將馆】,亮一半灭一半。
远处有警车的声音,呜呜的,由远及近。
然后他看见不远处躺著一个人。
四十多岁年纪,光头,脖子被砍开了,歪歪的,血和別的东西混在一起,淌了一地,在路灯下,血波荡漾。
记忆像泉水一样灌进李哲的大脑。
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李哲,花名渡仔。
十八岁。
东星四九仔。
老爸赌吸双全,死在街头,老妈跟人去了南美,下落不明,从小就在庙街瞎混,十二岁跟了这个老大。
对,就是脖子被人砍开的这个,花名“沙胆勇”。
沙胆勇今晚带原主来这条巷子收数,被人堵了,五个人,为首的那个,长得像港星郑伊建,名叫陈浩南。
渡仔挨了一脚,脑袋撞在墙上,眼前一黑。
然后就换成了李哲。
现在看来,沙胆勇没有跑掉,被陈浩南做掉了。
血还是温的,自己並没有昏迷多久,可能也就几分钟的晕厥。
陈浩南,李哲很熟。
《古惑仔》嘛。
八零、九零后的华裔,谁人不识?
看来这里不是现实世界的香江,而是《古惑仔》里的江湖。
他坐起来,靠著墙,把呼吸调匀。
身体没有大碍。
右手手腕有点肿,握拳的时候疼,但不耽误他杀人。
身为职业收尸人,会收尸,自然也会製造尸体,总有些人喜欢乱说话,也总有些人不好好躺进棺材里。
因此格斗、枪械、潜水……十八般武艺,他样样精通,甚至还有一千个小时的飞机驾驶经验。
李哲摸了摸自己的口袋。
一把折刀,弹簧鬆了,刀片等於个零,刀把上还沾著番茄酱。
一包红万,只剩三根。
一个铁製打火机。
三百多块钱,皱巴巴的,充满了汗味,果然是最穷的四九仔。
他凑到沙胆勇身边,摸了一把。
没武器。
不过却在沙胆勇贴身的口袋里,摸到了一张盖了指印、签了名的借条,金额居然是四百万元港幣!
就著路灯的光线一看。
借款人:邓志勇。
出借方:刘勇。
银行帐號齐全,合理合法。
原主的记忆里,欠债的邓志勇,就是大b哥,陈浩南的老大,铜锣湾话事人;刘勇,就是被砍死在地的沙胆勇。
看来这就是债主沙胆勇被杀的原因,四百万,在九十年代初,可以买好几条命了!
人死债消嘛,不过消的是债主。
这也给李哲提了一个醒:四百万港幣,是不是该姓李呢?
穿越后的第一桶金!
那要收债的话,大b哥的头马、这个世界的主角陈浩南,是不是也该消失呢?
靚坤说过,陈浩南不在,大b就是个b!
原主收不到这四百万,但李哲不同,他最擅长的,就是把人放在小小的花园里,挖啊挖啊挖,直到挖出宝藏来!
这是他上一世的看家本领,不能丟,因此得找个机会,让陈浩南去见耶穌,再把大b种进花园里。
怎么能让靚坤独美呢?
坤哥要命,太邪恶了,他要钱,这就叫善良!
远处警车的声音越来越近。
巷口传来脚步声。
身处凶杀案现场,情况不明,猥琐发育!
李哲收好东西,只留下打火机,然后缩进路灯的阴影里,靠著墙,半眯著眼,不凑近细看的话,压根就分不清他的眼睛,是睁是闭。
五个人,从巷口跑了过来。
“南哥,走这边!”
“丟你老木,差点被差佬堵住了,今日出门,没看运势。”
“艹,沙胆勇的尸体!我们又跑回来了。”
“他活著被我们杀,死了还怕?別瞎扯了,赶紧跑。”
走在前面那个,二十出头,手里攥著把刀。
陈小村……不,是山鸡。
第二个人,步子很稳,手里没刀,身上却有血。
未来的铜锣湾扛霸子,陈浩南!
送货上门!
真是太贴心了。
陈浩南身后跟著大天二和巢皮。
他们走得快,但不慌,刚杀了人,知道警察快到了,但没跑,因为跑了反而惹眼。
这一带,是出了名的脏乱差,七拐八绕,十来分钟就能甩开差佬。
李哲没动,心里却在计算。
五个人,巷子宽不到两米,他们必然会从他身边经过。
要想干掉陈浩南,就得干掉其余的四小强!
这是个好机会。
山鸡最先走到他跟前,低头扫了一眼,没停步。
陈浩南经过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
李哲的呼吸没变。
眼皮也没动。
手垂在地上,五指鬆开,像昏迷不醒的样子。
陈浩南移开目光:“快走。”
五个人依次从他身边走过,李哲数了三秒。
然后他动了!
不是站起来,而是贴著地面滚出去!
半蹲,起身,脚在垃圾袋上借力,整个身子弹起来!
巢皮走在最后。
他听见身后有动静,刚回头,后脑勺就挨了一下。
不是拳头。
是铁製打火机!
被李哲攥在指缝里,金属壳,硬的,砸在巢皮耳朵后面,那个最软的地方!
巢皮眼睛一翻,往前扑倒,脸磕在地上,一动不动,没有声息。
包匹和大天二同时回头,李哲已经到了他们眼前。
包匹的刀刚抬起来,手腕就被攥住。
李哲没夺刀,而是攥著他的手,往旁边一送。
刀尖捅进大天二的肚子。
李哲看过漫画和电影,知道五个人中,大天二的武力值最高,身材最强壮。
出奇不意,声东击西,果然一击命中!
大天二手中的刀,掉在了地上。
他张开嘴,还没来得及惨叫,李哲的高抬腿已经顶上来,撞在他下巴上,牙齿磕在一起的声音,闷闷的。
包匹傻了,没有想到对方的身手,居然如此高强!
最胆小的他,看见大天二倒下去,看见自己手里的刀,插在好兄弟的身上,看见血往外冒。
他想鬆手,但手被攥著,松不开。
李哲把他的手腕一拧,刀从大天二的肚子里拔出来,转了个向,狠狠捅了进去。
嘴张著,想说话,但出来的只有血沫。
李哲鬆开手。
包匹往后倒,撞在垃圾堆上,塑胶袋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短短几秒钟,巢皮昏迷,大天二重伤!
山鸡衝过来了。
他是出了名的悍不畏死,手里握著刀,横著抡过来。
李哲往后退了半步,刀尖擦著他的胸口过去,划破衣服,没伤到皮。
山鸡收不住力,往前踉蹌,李哲的手已经伸出去,掐住他握刀的手腕,一个横牵,以自己的肩膀为支点,用力往下一拉!
咔嚓!
山鸡的手腕,被反向凹折了。
他惨叫出声,刀脱手,还没落地,就被李哲接住。
然后李哲把刀捅进了山鸡的小腹!
山鸡倒了下去,抱著肚子惨嚎,声音在巷子里撞来撞去。
电光火石之间,五小强又折一人!
陈浩南捡起大天二刚才掉落的刀,但没有动手,而是死死地盯著李哲。
几秒钟之前,这个人还半死不活地靠在墙根,像条死狗。
现在却站在五步之外,手里握著从山鸡肚子里抽出来的刀,刀尖往下滴著血。
几秒钟的时间,快如闪电。
他的四个生死兄弟,就全都躺在地上,一个晕,三个重伤,不知道能不能活。
这个人,厉害!
巷子里只有嚎叫声,以及越来越近的警笛声。
陈浩南有些心惊:“你是谁?”
李哲没回答。
他在观察。
陈浩南的站姿,重心在左脚,右脚稍微靠后,那是准备往前扑的姿势。
握刀的手很稳,眼睛盯著他的脖子。
在《古惑仔》里,陈浩南不是最能打的,但却是心机最重的。
能混出头,主要靠五件事:背信弃义、出卖兄弟、吃里扒外、栽赃嫁祸、照顾二嫂!
因此李哲並没有轻敌。
他手里的刀,转了个向,刀尖朝下,反握於手,然后往前迈了一步。
陈浩南动了。
不是往前扑,是往后退。
他退了两步,脚跟碰到地上的杂物,身后就是小巷子的墙壁。
然后陈浩南的眼神变了。
李哲认识这种眼神。
那是狼被堵在墙角里的眼神,怕了,但不认,还想拼一把!
李哲没给他机会。
他把刀甩出去。
不是扔,是甩,手腕发力,刀横著飞出去,刀身在空中转了一圈,刀刃正中陈浩南的左眼眶,鲜血飞溅!
这是他穿越前的成名绝技:飞刀。
有枪用枪,无枪用刀。
在美利坚大舞台,你可以手里没钱,但不能没有绝活!
要不然怎么逃过斩杀线?
第1章 重生先杀五小强(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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