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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新的创作方向

    车队停了下来。
    艾琳娜扯住韁绳,战马嘶鸣,高高抬起双蹄,又慢慢跺下。她低头看向面前的小孩,法袍兜帽下的秀美眉头微微皱起。
    “艾琳娜勋爵,哥布林是万恶之源,是邪恶的象徵。”
    “他们残忍嗜杀,阴险狡诈,它们会给小镇的居民带来灾难。”
    “我们不能容忍这一切的发生。”
    小男孩长剑竖指,仿佛一个勇敢无畏的骑士,拦在了车队的面前,大声说道。
    街道一静。
    就连林恩也转过头,用诧异的目光盯著这个胆大包天的小男孩。
    他想过小镇居民会抗议自己的存在,但他万万没想到,第一个站出来的居然是个七八岁的小屁孩。
    小男孩站在街道中间,稚嫩的脸庞上满是坚定,身上显现著骑士的虔诚光辉。
    一行人都有些楞。
    街道两侧的居民也愣住了。
    下一秒。
    “洛瑟尔,你个混球又在这里做骑士梦了?”
    “快让开,拦了艾琳娜冕下的车撵,你信不信我把你和你那疯子爷爷赶出酒馆。”
    一个中年商人急忙跑了过来,一把抱起小孩,陪笑著向艾琳娜说道,“艾琳娜冕下,不好意思,小孩子不懂事,我这就让他跟你道歉。”
    他一边说著,一边用力按著小男孩的脖颈,想要让他跪下叩拜。
    “骑士永不下跪!”
    小男孩倔强的抬起头颅,稚嫩的目光中满是坚定。
    富商气急败坏,一边死死的压著小男孩脑袋,一边骂骂咧咧道,“我看你跟你爷爷一样,都是看那些吟游诗人编写的骑士小说看疯了,你以为你真能当骑士勇者啊?你就只配在泥巷里捡瓶子……”
    “住手。”
    艾琳娜打断了盛怒中的商人,对方急忙闭嘴,諂媚的向艾琳娜连连道歉。
    艾琳娜目光锐利,逼视著中年商人,许久后才淡淡说道,“让他离开吧,不要在这里影响小镇居民。”
    “是,是,是……”
    中年商人连连鞠躬致歉,隨后拎著小屁孩就往巷子里走去,隱隱还传来了小男孩倔强的声音,“我爷爷说了,我以后一定能成为骑士,我会是世界上最勇敢的骑士。”
    “我爷爷不是傻子,你不能这样说我爷爷……”
    声音愈来愈远。
    车队重新启程,嚮导来到艾琳娜旁边,弓著身子说道,“那小男孩叫洛瑟尔·卡莫,以前家里是格罗姆镇的农场主,后来家道败落,和爷爷相依为命。”
    嚮导嗤笑一声,似乎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继续介绍道,“说来也滑稽,他家之所以败落,就是因为他爷爷痴迷骑士小说,於是散尽家財外出冒险。”
    “结果瘸了腿,人也疯了,现在都还整天骑著匹木马,幻想著自己是骑士,做出了很多啼笑皆非的荒唐事。”
    “风铃酒馆的老板看他可怜,於是收留他们爷孙二人,酒馆的游者看他们爷孙疯疯癲癲的,也时常去打趣他们,一来二去的,反而让风铃酒馆在格罗姆镇出了名,成了冒险者的聚点之一。”
    艾琳娜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骑士小说,是艾尔德兰大路上盛行的一种文本小说,主要是记录一个个英勇无畏的骑士,在歷经磨难后,打败邪恶的恶龙/巨人/哥布林等反派形象,然后迎娶公主的故事。
    这一类文学在民间流传极广,由於主人公大都是底层人的缘故,再加上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被许多冒险者喜爱,並诞生了一大批的狂热崇拜者。
    当初煜恩王国的公主被恶龙劫走,就有这么一大批所谓的骑士勇者,接下了国王的悬赏,踏上了拯救公主的道路。
    当然,他们的结局並不美好。
    也因为这个原因,帝国许多学者都怒斥骑士小说这样的坊闻杂誌害人不浅,是一切愚民混乱的根源,就应该狠狠的杜绝。
    就连卡塞尔学院的老师,也有许多人秉持这样的態度。
    而洛瑟尔爷孙,显然就是这类小说的受害者。
    “依我看,这些吟游诗人编造的小说就应该全都禁止,他们所宣扬的冒险文化,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嚮导嗤之以鼻道,“就连格罗姆镇的小孩,现在都一个个不安心耕种,而是整天幻想著成为骑士,冒险者,勇者。”
    “那是他们能幻想的吗?他们懂什么,他们连农田都耕种不明白。”
    嚮导喋喋不休,艾琳娜却依旧沉默寡言,默默带著队伍来到了镇中心的冒险者协会大楼。
    ……
    “呼!”
    得益於伊索尔德的关照,林恩並没有像其他奴隶一样住进狭窄拥挤,腥臭骯脏的地下室,而是获得了一间属於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的陈设十分简单,一张木板床,铺著洗得发白的布褥,窗边摆著一张小桌和两把椅子。墙壁乾燥,没有霉味,只有淡淡的灰尘与旧木气息。
    条件並不优渥,但林恩已经很满足了。
    起码比那个昏暗潮湿的地洞好多了。
    “打开系统面板。”
    林恩心中默念道。
    下一秒,一道虚擬屏幕在他眼前浮现。
    【吟游诗人:林恩】
    【性別:男】
    【种族:哥布林】
    【宠物:柯基(未取名)】
    【文气值:13】
    【文学作品:无】
    【技能:无】
    【道具:无】
    【xx:无】
    寒酸!
    这面板太踏马的寒酸了。
    这一路上,林恩一共看了三本“书籍”,地洞里一本,米莲给的公报,以及伊索尔德提供的爱情故事——没错,故事也算书籍,按照系统的解释,一切记载了文艺的载体,都能算作一本“书籍”。
    包括一个人的一生。
    用系统的话来说——倾听,是最好的阅读。
    剩下的十点文气值,则来自於林恩创作的《龙族》,但没有发表,所以没有读者共鸣奖励的文气值。
    至於最后的恋爱插件,林恩只想冷笑。
    他的眼里只有知识,没有美色。
    显然,如果想要最快获得文气值,林恩就只有创作创作文学作品这一条路。
    一本书等於1点文气值,既浪费时间,而且收益还低。
    创作作品就不同了,不仅有丰厚的文气值入帐,还有读者共鸣带来的文气值,相当於一“书”两吃。
    对了,还能挣稿费。
    这是一“书”三吃啊。
    不需要任何犹豫,林恩瞬间就做出了符合本心的决定。
    他要当一个文抄……艺术家。
    既然决定了要发布作品,林恩也就开始思索起了接下来的工作方向。
    继续发布《龙族》?
    不妥不妥,龙族是青春文学,適应的群体是学生等小资群体,他现在住的地方是边陲小镇,这里盛行的应该是“地摊”文学。
    擦边文学?
    林恩挑了挑眉,这无疑是能在勇者群体爆卖的文学作品,唯一的问题是……哥布林的身份加上擦边作品。
    坏,他以后別想洗白上岸了。
    “不能违法,不能无下限,要注意形象……”林恩有点头疼,哥布林的身份还是太限制他的发挥了。
    综合种种情况来看,既要不低俗,还要快速推广市场的,就只剩下了一个选择。
    通俗文学作品。
    而且还是下沉市场的通俗文学作品,適合普通壮汉,园丁农夫打发时光的底层文学作品。
    武侠玄幻?
    不行,文化属性不合。
    都市言情?
    还不如武侠玄幻呢。
    科幻?
    科幻压根就不是底层文学。
    所以,林恩的选择只剩下了一个,西方市场的通俗文学作品。
    摩尔莫斯探案集,或者……
    林恩忽然想到了今天遇到的那个小男孩,脑中灵光一闪,瞬间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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