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宾主尽欢,大家还嫌不够,张罗著要去唱歌,一行人簇拥著秦烈,去了湘州年轻人都爱去的皇家夜总会。
包厢里灯光曖昧流转,茶几上的啤酒瓶东倒西歪,几个年轻人靠在沙发上,聊著机关里的趣事,笑声不断。
王涵宇口沫横飞,讲著他们省委办最近加班的事。
“你们都不知道,我们综合一处的处长,简直就是劳动模范,凌晨三点还在改稿子!结果改到第十四稿的时候,你们猜怎么著?”
大家瞪大了眼睛等他说下文。
他说:“大老板说,还是第一稿最好!”
眾人笑个不停。
乔勛接话,“哎,这种事太常见了,在我们政府办也一样。一个领导一个想法,一篇稿子,要全处先开会研究,然后我执笔,带我的那个哥修改,再然后是副处长、处长分別修改。”
“一通乱改,不知道多少遍以后,好不容易到分管副主任手上,结果说不行!说根本不是领导要表达那意思!还得重写,也就是说,还要把流程再走一遍!”
“好不容易副主任改完,还有副秘书长、主任,一层又一层,到了分管副省长手上,早就面目全非了!”
“长篇稿子倒也还好,一般会开会先敲定大纲,大家再分工合作来写。反而是越短的材料越难写,能改烂糊了。”
金辉就笑,“你们好歹还能改,我们財政厅年底那阵子,连觉都没得睡,眼睛一闭全是数字,差一分钱对不上帐,人能逼到疯。”
“我们也一样,抓完人双规了,我执勤站那看著,脑子里把彩票中了五百万,应该怎么分配,怎么花完了,一看表才过去五分钟!”庞文石苦笑不已。
他们聊得热闹,语气里带著点自嘲,但那种自嘲里藏著的,是只有身在要害部门才能有的底气。
秦烈端著酒杯,靠在角落的单人沙发上,笑著听他们聊天。
他们这批人,二十三四岁,正是最好的年纪。
名校毕业,在省直机关工作,前途光明,未来可期。
再过十年,他们中有人会提副处、正处,甚至更高。
再过二十年,有人会成为这个省的中坚力量。
他们真年轻啊。
不,应该说,他们真鲜活。
意气风发,青春正好。
这种感觉,太久违了。
上辈子的这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
二十六岁的他在阴暗潮湿的监狱里度过人生的最后阶段。
为了一个不堪的女人,背负了莫须有的罪名,眾叛亲离,最终在绝望中死去。
那种在泥沼中挣扎、被世界遗忘的冰冷感,至今仍让他心有余悸。
他记得最后那几年,在监狱里,阴暗潮湿的牢房,每天面对同样的几张脸,听同样的牢骚,看同样的铁窗。
那时候他经常想起年轻的时候,想起学生时代,跟朋友们一起吃饭、喝酒、唱歌的日子。
他以为自己还有大把时间,以为自己可以慢慢来,以为青春很长。
直到失去之后才知道,那些普普通通的夜晚,其实是人生里最宝贵的东西。
“烈哥,来一首?”有人递话筒过来。
他摆摆手:“你们唱,我听著就行。”
那人也不勉强,转身又去抢话筒了。
方成龙他们在那边做游戏,输的人喝酒。
见他看过来,秦烈举了举杯。
敬那些他错过的、辜负的、再也回不来的青春。
酒喝到这会儿,包厢里已经分不出谁是谁的声音了。
秦烈站起身,藉口出去透气,推门走了出去。
走廊里冷清安静,只有壁灯散发著昏黄的光。
秦烈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根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
辛辣的烟雾顺著喉咙滑入肺部,让他混乱的思绪稍微清醒了一些。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拐角处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滚开!我说了不卖身!”
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带著几分惊慌和倔强,声音还有点耳熟。
秦烈一顿,皱了皱眉,快步朝那边走去。
走廊尽头,几个衣著不菲的富二代,正按著一个穿著黑色短裙的女人,拿著酒瓶要给她灌酒。
那女人抱著一个托盘挡在身前,脸上浓妆艷抹,但眼神里却透著一股子凌厉和不屈。
“你出来不就卖的么?!装什么清高!”
“滚开!我不喝!”
面对他们威逼,女人依旧生猛,面不改色。
“她说不喝。”
声音不大,但楼梯间拢音,底下几个人都抬了头。
“你谁啊你?你知道她卖一瓶酒提成多少吗,你就狗拿耗子……”
没等他说完,
秦烈一跃下了三阶楼梯,左手掐住他的手,往下一压,关节“咔”一声轻响,那人“嗷”地一嗓子弯下腰去。
另一个挥拳砸向秦烈,秦烈迅速偏头躲过,右肘顺势撞在他肋下。
虽然收著三分力,但仍把他撞出去三四步,直到后背撞上墙壁,滑坐下来。
整个过程不到五秒,其他几个人嚇得根本不敢动。
卖酒女站在原地,下意识举著酒瓶,大眼睛直勾勾地看著秦烈。
秦烈把菸头按灭在旁边的垃圾桶盖上,抬眼看她。
然后他愣住了。
那双眼睛。
清凌凌的,眼尾微微上挑,带著点天生的冷。
此刻正用一种极其复杂的眼神看著他。
惊喜、意外、躲闪,还有紧张。
是……生怕被他认出来的紧张。
秦烈心里某个地方动了一下。
上辈子,在探视室的玻璃后面,隔著那层怎么擦都擦不乾净的雾,他看到过这双眼睛。
那时候她穿著白t恤牛仔裤,头髮剪得很短,眼底有熬过夜的青。
把带来的东西一样一样拿给他看。
换洗的衣服,一沓信纸,几本他以前说过想看的书。
狱警在催,她没时间多说,只匆匆留下一句:
“学长,叔叔阿姨那边你別担心,我每个月都去看他们。”
然后她低下头,生怕他看见自己眼睛里的泪光。
后来他才知道,那几年,她一直在查自己的案子。
一个刚毕业没两年的小记者,硬是撬开了不知道多少张嘴,翻了多少没人愿意翻的旧帐。
而此刻,这个穿著廉价工装裙、脸上画著浓妆、被几个富二代堵在楼梯间里的卖酒女,正疯狂地朝他使眼色,好像在说:“別说话,不认识,配合我!”
秦烈把打火机揣回兜里,嘴角一勾。
“愣著干嘛?还不走?”
女人愣了一秒,立刻反应过来,低著头从他身边快步走过,三两步就上了楼梯。
秦烈没回头看她。
他走到那两个还在哼哼的年轻人面前,蹲下来,看了看刚才被他卸了手腕的那位。
“你手没事,就是错位了,自己正一下。”
“长手不是用来调戏姑娘的,以后別乱伸手。”
秦烈站起身,拍了拍裤腿上的灰,推开消防门,走进了走廊。
走廊里,那女生没走远。
她站在拐角处的消防栓旁边,背对著光,脸隱在阴影里,大眼睛布灵布灵望著秦烈。
秦烈从她身边经过,“傻丫头。”
声音压得很低,像是说给空气听的。
“以后別做这么危险的事。”
她娇躯一僵。
没等她回应,秦烈走向电梯。
电梯门快合上的时候,秦烈看见她转过身来,俏丽的容顏那么耀眼。
电梯下行,数字一格一格跳。
秦烈靠在电梯壁上,忽然有点想笑。
堂堂南华日报的知名记者,省委组织部部长的千金,竟然一个人蹲在ktv里臥底当卖酒女。
上辈子欠她的,这辈子看来要加倍还回去了。
第29章 英雄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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