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修行界的幕后黑手开始》 第1章 赊道人 月光下。 亭子间。 沈放将周围的湖光山色一览无余,随后目光着落在茫茫水天,尘寰之外。 不知何时,一叶扁舟映入眼帘,在平滑如镜的水面划出笔直的白色水线,于湖心戛然而止。 扁舟之上是一名苍老的船夫,佝偻的躯体竟有不下于少年人的矫健,自舟上一跃而飞,稳稳落在湖心的亭子前。 不该出现在他这个年纪的清亮眼神着落在面前的年轻道士身上,眼中固有的锐利瞬息间收敛殆尽,朝着年轻道士俯首一拜,如敬神明。 在外面他是一代名侠视为手足的剑奴,纵使各大派掌门见了他,亦得客客气气,可在年轻道士面前,他不敢有丝毫倨傲,极尽谦卑, “老奴剑心,奉主人遗命特来向道长‘还剑’。” 此时,他微微驼起的背上负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剑匣。 沈放瞧着剑匣,有些出神,好一会才开口,“知道了,把剑给我吧。” 老船夫默默地取下剑匣。 沈放接过剑匣,没有打开,搁在一旁,看向船夫:“他走之前有没有说什么话,比如要托我照顾什么人,或者帮他完成什么事。” 船夫摇了摇头,“主人说过,他很感激公子借剑给他,不敢奢求公子再为他做什么事。” 沈放沉吟片刻,方才轻声开口,“我知他尚有一个后人,今后我会传她一招剑法,算是圆了这场赊道还道之缘。” 船夫麻木的脸生出一丝颤动,朝着沈放深深一拜。他很清楚,以对方的身份说出这番话,主人的后事自是再无遗憾了。 沈放目光悠悠落在江湖之上,不再看船夫。 船夫亦深深一拜后,回头上轻舟,撑起长杆,小舟似离弦之箭,去了十数丈外,忽然间,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轻舟连同船夫一起沉没于湖心中。 水波荡漾,波痕渐渐淡下来,湖平如镜,谁也瞧不出不久前上有轻舟划过。 沈放默然。 他倒是能救对方,只可惜他也瞧出老船夫离去时的死志。 生死相随不只是情侣间才会发生的事,也会发生在男人与男人间。 过了良久,他才打开剑匣,里面盛着一把漆黑如墨的长剑。剑柄漆黑,剑身如墨,如无月光,便似完全溶于黑暗的影子。 剑名“飞星”。 随着剑匣打开,尘封一甲子的记忆浮现脑海。 仍是这个湖心亭。 “你应该去做个剑客。”他对萍水相逢的少年如是说道。 “我没学过剑。”少年和身边的仆人都有些愕然,不过少年还是老实回道。 “我赊给你一把剑,它会教你,不过将来你得还剑于我。”他又强调了一句,“人可以不到,剑一定要还。” 接着,不由分说。少年手里被塞了一把剑。这剑到少年手里时还有些热乎,似乎刚被打造出来,黑漆漆的,谈不上有什么卖相。只是偶有一点寒星之光,显得不寻常。 不错,那把剑确实是刚打造出来没多久。是他足足花了五两银子,请镇上一位老铁匠打造的。 从此天地间多了一个仗剑除魔的剑客。 一缕清气从漆黑如墨的长剑流出,很快便钻进沈放的体内,化作一股不可名状的异力在沈放四肢百骸流淌,同时还有一些记忆片段浮现在沈放脑海中。 那是一个个片段,都是少年仗剑江湖、除魔卫道的故事。 一个个片段下来,少年变成了中年,变成了老人。 名满天下,誉满天下,成为人人敬仰的剑侠,只是仍不得长生,甚至练剑太狠,伤了身体,因为斩妖除魔留下暗伤,身子里集聚了太多化解不开的妖魔煞气,最终握着跟随他长达一甲子的铁剑,离开人世。 他确实走得很安详。 同时一套完整的剑诀亦被沈放获取。 飞星剑诀,正是当初的少年毕生所学。准确的说,乃是少年从长剑中参悟的剑诀。 长剑本是普普通通的铁剑,但是在一甲子前被沈放注入了那道清气后,就成了一件有道性的灵物,有修行资质的奇才便能从其中参悟出修行之法。 至于沈放,他自一甲子前穿越来到此方世界,便背负了此方世界最古老神秘的传承,成为此世中独一无二的“赊道人”。 赊道不传道,有借有还。 … … 自从一甲子前赊道多人之后,随后时间里,沈放便隐没了姓名,藏身江湖。 当然,这不代表他什么都没有做。一甲子的暗中经营,已然让他在这世界里有了一股不小的势力。 要说搅风搅雨那确实远远不够,但足以让他耳目灵通,并有多处藏身保命之所。 另一方面,当年赊道出去的清气,确切的说是赊出去的道种,也陆陆续续开始成熟,已到收割之时。 或者说是收债之时。 讨债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世上愿意老老实实还债的人不算多。 凭本事借的,为什么要还? 这样的人沈放前生今世见过不少。 人性很难经得住考验。 在此之前,已经有三人没有应约还道。 期间,他还中了一次埋伏。 只是他早有准备,才没有出意外。 在他的感应里,飞星剑是目前最后一颗已然成熟的道种。这也是沈放成为赊道人以来,第一次收回道种。 意义重大,故而沈放才额外要给对方后人一个好处。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所以前面那三个家伙他是不会放过的。 希望他们不要那么幸运地死在他去收债之前。 余下的道种还有一些时候才会成熟,沈放自然不急着去收割它们。 报仇讨债的事自然要十分稳妥之后才动手。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然要干脆利落,不给对方任何机会。 这需要准备。 在此之前,沈放可以顺便去履行对老船夫的承诺,并开始布局收债报仇之事。 将剑匣沉入湖底,流出清气的飞星剑变成了锈迹斑斑的铁剑,六十年岁月的摧残,好似到如今才显现出来。 可是沈放注入一道真气之后,铁剑的锈迹登时消散,释放出令人不敢直视的寒芒。 沈放很快收回真气,铁剑再度锈迹斑斑。 他感受着体内飞星道种的澎湃生机,再收回六枚道种,他便可以开始炼制赊道人独有的延寿圣药——还道丹。 赊道人不会老,但不代表不会死。 他如今的功力能让他再活两个甲子,而练成还道丹之后,便可延寿三百载。 还道丹可以多次服用,只是每一次服用都要经历丹劫,且一次比一次可怕。 能服用超过三次还道丹的人,尚未出现过。 这世界虽然有修行者和妖魔,但目前而言的等级并不算太高。 千年修行的妖族,已然是当世顶尖的大妖。 至于修行士,虽能在短短数十年修成不小的神通,但是寿命罕有能过两百岁。 而且过了百岁,都会肉眼可见的苍老。 因此还道丹在此方世界,可以说是珍贵至极。 故而历代赊道人从未泄露过有关还道丹的秘密,而赊道人的传承处于一个神秘的流动空间,位置随时会变化。 上一个赊道人死后,那个神秘空间才会再次随缘去选择新的赊道人。至于赊道人本身是没法教出新的赊道人。 故而赊道人的传承根本不由自己做主,一切由随机的命运注定。 至于那个神秘空间,根据沈放一甲子以来收集的资料推测乃是此方世界伴生之物,最为神秘古老,在无形中推动了此方世界的发展。 而神秘空间的真正秘密,恐怕要沈放在这个世界真正悟道得道,才能触摸。 此方世界的修行史大约五千年有余,可以称得上悟道得道之人,不过一手之数。 且都出现在最近一千年。 至于当世,唯有蜀山剑圣,号称最接近得道成仙之人。 已然活了许久,甚至有传闻蜀山剑圣已经活过了两百岁,超过了正常意义的人族修士寿命大限。 对于如此可怕的人物,沈放自然是敬而远之。 别说蜀山,他连蜀中都没去过。 思绪收拢,借由飞星剑的道种,沈放的森罗万象诀已然突破至第五层。 这功法是赊道人的根本功法,仿佛无穷无尽一般,能修炼到多少层,全凭修行人自身的本事。 将森罗万象诀的真气全力贯注入铁剑之中,一时间寒光大盛,剑身登时膨胀了数倍,并化出气罩,悬浮空中。 而眨眼间沈放便踩在剑身之上。 御剑! 花费一甲子,沈放终于凭自己的本事修成了“御剑术”。 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 沈放一时激动,真气略有不纯,铁剑倾斜,朝着湖面栽落下去。 随即巨大的水花掀起,将青年道士吞没。 过了好一会,湖边才有一个湿漉漉的年轻道士爬上岸。 第2章 剑堡 花费了数日,沈放终于可以将御剑术收发自如。 他御剑的地方自然是人迹罕至的大泽深处,如此一来不会容易惹出太大的动静,而且就算一时失控,掉下去也不会被摔成重伤。 修炼御剑术是一件有风险的事啊。 接下来沈放没有用御剑术赶路,而是出了大泽,沿着大江而下。 他收获了飞星的道种,等于明悟了高深的剑理,但还需要一场场战斗和感悟将其消化殆尽,化为自己的东西。 所谓学以致用,便是此理。 而大江顺流下去的江城,正是飞星剑少年后人所在。 沈放一边行走,一边体内剑气在经脉里游走,结合大江水流自然之理,隐隐生出生生不息的架势。 欲要长生久视,便得生生不息,如此才能生机不尽。 这是此方世界修行的妙旨。 将到江城,但见得川流汇聚,而不远处江岸浅滩出,正有一名身着素黑的女子带着身边的黑马饮水。 那黑马通体玄黑,无半分杂色,极是高大,更有一股惊人的气血流动,宛如一个横练在身的武夫。 黑马定是异种无疑,说不定过些年还能化形成妖。 沈放目光落在女子和马上,那女子感应到,侧首看了一眼,目光冷淡,忽然间脸带寒霜。 “好一个偷剑的贼子。” 倏忽,她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柄长剑,雷轰电闪刺向沈放。 这一剑刺来,登时化作七点寒星。 正是剑堡一剑点七星的剑术。 沈放心如电闪,“这倒是赶巧了。” 剑堡正是飞星剑少年缔造的基业,少年在修行界有个名号,叫做飞星剑仙,本身姓卓。 一剑点七星正是他自飞星剑悟出的高深剑术之一。 练到最高深处,能化出七道实质剑气,纵横捭阖,再往上进阶,还能以剑气布成剑阵,哪怕是数百年道行的妖魔,都难以脱逃。 不过飞星剑仙也仅能勉强布下剑阵而已。 有了飞星剑的道种,沈放对这剑术了如指掌。 但见得他对七点寒星视如不见,只是屈指轻轻一弹,倏忽间,寒星破碎。 而女子长剑,嗡嗡作响,虎口鲜血不止。 原来沈放一指正中对方剑术的破绽。 这一指可以说将女子引以为傲的一剑点七星破得干干净净。 哪怕剑堡里那几个师叔也未能做到这一步。 女子叫做卓婉君,正是飞星剑仙唯一的后人。 飞星剑仙没有将飞星剑留给她,一来是为了还道沈放,二来是飞星剑乃是有灵性的剑器,珍贵无比。 即使传给卓婉君,她也守不住。 可以说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她爷爷甚至没有立下遗嘱,将剑堡传给她。 毕竟剑堡基业不小,卓婉君一个弱女子守不住的。 她得到了剑堡,反而会有性命之忧。 只是飞星剑仙想不到,他几个弟子人品比他想象得不堪,居然将卓婉君赶出了剑堡,还污蔑她并非飞星剑仙的骨血,更偷走了飞星剑。 卓婉君亦是见到了沈放身上的飞星剑,误以为实是他偷了飞星剑。 只是沈放轻而易举破了她剑术,令她无比震惊,一时间失神,连虎口的伤痛都忽略了过去。 “你便是卓婉君?”沈放一句话将她拉入现实。 虎口火辣辣的疼痛令她忍不住轻哼一声,随即看向沈放,面带狐疑,“你到底是谁,为何有飞星剑?” “我是你爷爷的朋友,这剑本就是我的。” 卓婉君忽地想起一件事,爷爷曾说过飞星剑是别人借给他的,她一直以为是爷爷开玩笑,没想到是真的。 “难怪爷爷没有将飞星剑传给我。” 老剑仆在她爷爷死后就回了乡下养老,她并不觉得忠心耿耿的剑仆盗走了飞星剑。 她见沈放年轻,还以为对方是飞星剑真正主人的后人。 如此一来,对方倒是她们家的恩人。 她刚才出剑,倒是恩将仇报了。 卓婉君不禁羞愧,“对不起,我刚才一时情急,误以为你是贼人。” 她并不傻,沈放要是恶人,刚才震伤她虎口,就可顺势制住她,再和她问话。 沈放没有这样做,足以见没有多少敌意,并非歹人,说的话倒是十有八九是事实。何况那破一剑点七星的手法,若说和她爷爷没有渊源,那是不可能的。 而且她如今孑然一身,根本没有值得算计的地方。 沈放呵呵一笑,“如果不是我本领高强,你刚才那一剑怕是要伤到我了,仅是对不起可不成。” 卓婉君知道他说得对,何况江湖之中,本就是拳头为大。 对方功夫比她高,她又是先出手,更是没理。 “那阁下打算怎么办?” 沈放看向那黑马,微微笑着。 卓婉君一急,“黑玫瑰不能给你,它是我朋友。” “我只是看看它,又没打算要。何况它要是跟了我,才是占了天大便宜,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卓婉君松了一口气,又暗自腹诽对面当真是不要脸。 “那你打算怎样?” “往后你就跟我吧,这也是我对你爷爷的交代。” 卓婉君又羞又急,没想到这人不贪图马儿,而是贪图她。 她很快害怕起来,对方真要用强,她还真没办法。 是抵死不从,还是假意顺从。 这是个难题。 “今后你要叫我老爷。”沈放接着开口。 “你……” 沈放似是看穿她心思,轻笑一声,“别想多了,就是当个使唤丫鬟而已。你要是跑了,哪怕是天涯海角我也找得回来,所以别动歪心思。” 他说话间,走到黑马旁边,抓了一把毛。 那马吃痛,却不敢反抗。 原来黑马灵性十足,知晓对方厉害,而且沈放体内有一股剑气压迫过来,更让它不敢反抗。 沈放也不知使了什么手法,便用黑毛给自己易容,一下子变得仙风道骨,长须飘飘,活脱脱道德神仙一个。 卓婉君这才明白沈放为何看马儿。 只是对方易容干什么? “我有几个厉害的仇家,所以做事情还是谨慎一些好,毕竟接下来咱们要干一件轰动的大事。” “什么事?”卓婉君旋即好奇起来。 “帮你要回剑堡。” “啊。” 沈放当然知道卓婉君被赶出了剑堡,不然她爷爷过世不久,卓婉君怎么也该守孝才对,何况马背上还有包袱。 卓婉君对剑堡是有执念的,这也是她对爷爷感情的寄托。 “怎么帮?我要怎么报答你。” “你都是我丫鬟了,你的就是我的,所以不用报答。只是以防万一,先给你种个生死符。” 卓婉君只觉得某个穴位一动,有温温热热的气流进入体内。 “你做了什么?”她不禁心下一慌。 “留个后手而已,只要你不背叛我,就不会有事。一旦你背叛我,它就可以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沈放露出神秘的神情,更显得深不可测。生死符是他编的,不过卓婉君不知道,先用来镇住她足够了。 卓婉君瞧着仙风道骨的沈放,只觉得对方犹如九幽地狱的厉鬼,披了人皮而已。 沈放更不解释,他越不说,卓婉君自然越敬畏他。 虽然他说了要帮卓婉君,可也不想养个白眼狼。 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所以有点钳制手段,对方也会更老实。 沈放可没有功夫跟对方培养感情,让卓婉君相信他。 仅靠感情培养的信任,犹如沙堆,风一吹,水一来,就散了。 当然,仅靠恐吓也不够。 帮她夺回剑堡,两人就有了利益的纽带。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沈放不会白白帮忙,剑堡对他来说,还另有作用。 卓婉君是他推倒台前的代言人。 她的身份很合适做这些。 何况跟了他,对卓婉君会是个保障。 这足以对得起他对老船夫的承诺。 卓婉君眼中的沈放,越来越难以揣测,她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如今,她更能理解爷爷说的江湖险恶,只有自身强大,才能抵御风浪。 原本在她眼里和蔼可亲的师叔们一夜之间就变得凶神恶煞,而眼前看着仙风道骨的沈放,也不是好人。 这些经历,对她的冲击特别大。 世界并不如她以为的那样美好。 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 她不想死,只能坚持。 如今看来,跟着沈放或许是别无选择的选择。 如果沈放真能帮她夺回剑堡,那也不错,至少能教训那些令人憎恶的师叔们。 自己过得不好时,当然更希望仇人们过得不好。 人的处境都是比较出来的。 剑堡也在江城外,往东北去不过五六里,一座偌大的坞堡出现。 看守门口的是两个精壮的中年侍卫。 其中一人看向卓婉君,略有迟疑,旁边的人却大声喝道,“剑堡重地,闲人莫进。” 卓婉君不禁冷笑,数日前她还是剑堡大小姐呢。 有沈放撑腰,她多了些底气,“滚开。” 反正她现在已经很惨了,破罐子破摔,还不如信沈放的,把失去的东西夺回来。 卓婉君往前一步。 “大胆。” “谁敢拦我。” 但见卓婉君刷刷一剑,那人的肩井穴就给刺穿,登时没了反手之力。 只这一剑的狠辣,就让另外一名看守对大小姐刮目相看。 至于被伤的看守,进退不得,好在他急中生智,大喊一声,“好厉害的剑气。” 随即晕了过去。 堡门大开,两人一马,走不出十丈,见得一片开阔的场地,正是剑堡弟子的练武场。 数十名剑堡弟子簇拥着一个面容丑陋的中年人出现,很快将两人一马团团围住。 那中年人一脸狠毒,瞧了卓婉君,又瞧了一眼沈放,阴阳怪气地开口,“原来你这个野种找了姘头来,是不是这样就有底气了,这次你再闹事,就不是被赶出剑堡这样简单。” 江湖人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他之前就觉得不该留后患,只是其他几个师兄弟到底心软了一下。 现在倒好,天堂有路她不走,就怪不得他。 不等卓婉君开口,沈放轻笑一声,“你们剑堡的人都这样嚣张吗?” “剑堡行事,轮不到你来评判。” 丑陋男子回道,随即神色一变,“你偷了飞星剑?” “你们给我把他拿下。” 他随即开口,心头火热,他可是比其他师兄弟更清楚,老头子一身所学,全系在飞星剑上。 得了飞星剑,他就能独霸剑堡。 他一挥手,数十名剑堡弟子一起出手。 卓婉君忙地挥出长剑,准备应敌,可是没等她杀入人群其中,但耳中传来叮叮当当之声,眼花缭乱。 不过片刻,练武场上,数十名剑堡弟子横七八竖的躺在地上,一个个抱着右手,血流不止。 原来片刻间,沈放已经出剑废了这些人持剑的手掌,同时沈放一剑横在丑陋男子的咽喉上。 在场的人神色惊怖交加,实在想不到沈放居然片刻间就将他们打倒,并犹有余力地轻易制服在场武功最高的丑陋中年。 要知道丑陋中年到底是飞星剑仙弟子,有那么一两分恩师的本事,在江湖行走,亦很少吃亏,闯下过万儿来。 可是他们哪里清楚,沈放已经尽得飞星剑奥秘,故而剑堡的人遇见他,就是遇见了老祖宗,不得不服,不得不跪。 “都出来吧。”沈放看也不看吓得脸色发青的丑陋剑客,慢条斯理地开口。 这情状,好似不是他闯入剑堡这龙潭虎穴,而是一个人把剑堡包围了似的。 天大地大我最大。 沈放心头也有些爽快,穿越多年,总算可以装一波逼。 这剑堡他要定了,天王老子来了也拦不住。 而卓婉君见得沈放持剑从容,顾盼生雄,仿佛间看见了当年意气风发的爷爷。 一人一剑,犹如当年。 什么是剑客,手中有剑,仇敌皆可如过客送走。 至于飞星剑,如有所应,这些年斩妖除魔积累的煞气有所释放,但见得一层薄冰以沈放为中心散开。 一剑霜寒! 如杀气实质般释放。 至于东西南北各方向,便有人领头,同样带着数十名剑堡弟子,脸沉似水,遥遥顿住。 却不敢先行动手。 跟老书友解释下风格问题 这本书开头相比以往会白不少,但说实话也是迫于无奈。现在起点机制就是这样,即使老作者也得pk拿推荐,前期追读不达标,就不会有推荐,后面三江强推更上不了。 就我认识一个好几本万订的作者,刚刚太监。就是因为新书追读pk不过同期的,直接新书期两周没推荐。 所以这种制度下,新书期不朝着吸引更多读者的方向写,根本活不到上架。 大家不信可以去榜单推荐上看看,现在上新书推荐的类型。 这就是现实,要写一本好书,首先得让这本书活下去。 我只能说尽能力兼顾老读者新读者,实在不能令大家满意也没办法,毕竟看书一定要看自己喜欢的,所以大家不用特意捧我场,觉得还行就看看。 后面不会说这么多了,会专心码字。 最后,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3章 天门 卓婉君看着剑堡的师叔们率领各自的弟子出现,心里多少有些悸动,即使沈放表现出可怕的武功,依旧消解不了她心里的担忧。 但事实是她白担心了。 剑堡众人连一丝一毫的反抗之力也没有。 一刻钟不到,在江湖中有不小声名的剑堡全数落败。 他们甚至败得不明不白。 卓婉君将一切看在眼里,心中生出一个念头,沈放好似一个有几十年经验的屠夫,而剑堡众人犹如诸羊,他们的身体结构被沈放这个屠夫摸得清清楚楚,哪怕闭着眼睛,都能将他们轻轻松松肢解。 随后沈放逼着她师叔们的弟子一人一剑刺向这些师叔们。 干了欺师灭祖的事,这些人已经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 连自己的师父师叔都敢杀,他们自然更不可能连成一心。 这也叫投名状。 沈放又很熟练地将这些弟子打散,各自安排起来。 没过几天,剑堡就换了新主人。 新主人是卓婉君。 她深深知晓自己只是个傀儡。 而将她推到台前的那个人,正是沈放。 剑堡的花园凉亭中,卓婉君看着一个精炼的管事向着沈放禀报事情,这个管事并非剑堡的老人,他甚至不认识沈放,只是奉他自己的东家天元商会之命来听从沈放调遣。 天元商会在世俗中很有名气,上结交官府,下结交江湖,但从来不惹事。 而且这个商会的成分很复杂,故而一向有人想打它主意,都会很快知难而退。 因为里面涉及到太多人的利益。 把蛋糕做大,并利益均沾。 这是天元商会长期信奉的道理。 至于天元商会的创始人,或许要追溯到六十年前。 反正从没有人追查出天元商会创始人的真正身份。 传说他有化身千万,每次出现的面目都不同。 但每次出现,都能推动天元商会进一步发展,令天元商会更赚钱。 所以掺合进天元商会的各方势力,更不愿意轻易动他。 一来他身份神秘,二来他能帮助大家赚钱。 若真对天元商会的创始人动手,反而会惹众怒。 当然,这跟天元商会多次慷慨解囊,支援大夏皇族渡过难关也有莫大关连。 可以说,除了那些连皇权都不放在眼里的修士以及少部分江湖顶尖高手,大多人对天元商会都是敬而远之。 修士和江湖人可以说是有交集的,但又不一样。 修士中大多数人隐居在深山之中,吸取山中灵气,修炼有成,即可突破凡人之躯,御剑飞行,追风逐月,年过百岁,也犹如壮年。 蜀山便是修士组成的门派,亦是江湖中最大的门派,既入世,也出世。 江湖人几乎都入世,时常打打杀杀,修炼的功夫更着重搏杀,而非修士看重的性命之道。 不过一流的江湖高手都会练气,练气到了高深处,便能突破凡人之躯,自然而然便能做到乘风御剑。 只是到了这一步,追寻的便是道,大多也会遁入山林,融入修士的圈子。 对于修士而言,斩妖除魔一是为了正义,二是为了从妖魔身上获取对修行有利的事物。 成仙得道是所有修士的追求。 而江湖高手成为修士后,往往更精通杀生之道,乃是各大隐世修行山门的护法首选,向来抢手。 飞星剑仙可以说是迈进了修士的门槛,曾有隐世的修行山门招揽过他,只是发现他透支精血,又煞气缠身,性命难保,才放弃了他。 这也是飞星剑仙的一大遗憾。 过了良久,管事才将事情说完,内容主要是剑堡的俗务,包括那些弟子各自的背景,都给管事整理齐全。 可以说有这管事在,就能将剑堡弟子们牢牢控制住。 卓婉君可以彻底做一个甩手掌柜。 甚至她是不是剑堡主人,都不会妨碍沈放掌控剑堡。 “好了,你以后好好听卓堡主的吩咐,现在就下去吧。” “诺。” 管事离开,园子里只剩下沈放和卓婉君。 卓婉君好奇地开口,“其实你不用这么麻烦,直接给他们种生死符,不是更简单。” 沈放负手而笑,“因为他们不配,而且你才是剑堡的主人,我要你来管理他们。” “你真是这样打算?”卓婉君有些难以置信,又因为这一句他们不配,心下觉得沈放对她确实要比寻常人高看一眼,这说明她有价值,她内心的惶恐,要少一些。 “你不用觉得我吃亏,毕竟你是我的丫鬟,所以你的就是我的。” 卓婉君:“……” 沈放笑了笑,“怎么,高兴得说不出话来。” 卓婉君知道形势比人强,勉强一笑,“谢谢老爷。” 不过她现在更清楚明白一件事,眼下的结果,比她料想得要好。 她甚至有些感激。 卓婉君隐隐明白,这可能和飞星剑有关。 她不自觉看了看飞星剑。 这对她极为重要,剑本身寄托着她对爷爷的感情。 沈放见她看向飞星剑,悠悠地说了一句,“其实我也的确是因为飞星剑帮你。” “为什么?” “这得从我的来历说起,你想知道吗?” “想。”卓婉君是真的好奇。 因为沈放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偏偏又剑术高强,更隐约和她爷爷如出一辙。 她觉得沈放可能来自山里,是修士! “我来自一个神秘古老的门派,这个门派叫做天门,我只是天门门主座下的一个行走。飞星剑本是我们天门的宝物,确切的说是我们这一脉行走的传承之物。所以你应该明白,为何我的剑术和你爷爷的剑术如此相似。” 沈放的说法令卓婉君相信大半。 “那我爷爷也算天门的人吗?” 沈放摇摇头,“不算,他只能说是我们天门的有缘人。其实因为一些不可说的原因,我们各脉行走的传承之物有不少遗失了,如果能寻回来,作为行走的我们将按照天门的规矩,满足送回传承之物的人的一个愿望。当然这得在我们能力范围之内。而送回飞星剑的人提出的愿望便是,让我传你一招剑法。至于帮你要回剑堡,算是你的卖身钱吧,毕竟我也不能平白收你当丫鬟。” 卓婉君心中暗骂,“你这分明是强买强卖。” 同时,她隐隐间对“天门”产生极大的敬畏。 以“天”为门派的名字,足见气魄。 这到底是怎样一个神秘古老的门派。 而眼前可恶的家伙,居然仅仅是天门的一个行走,那天门的门主,又会有多可怕。 沈放微微一笑,他如何猜不到卓婉君的想法,但这正中沈放下怀。 他就是要从无到有编造出一个“天门”来。 他接下来的布局将会围绕天门展开。 毕竟那三个不肯还道的家伙,并不是那么好对付。 有卓婉君这样的鲜活例子在,会是对“天门”存在的有力佐证。 当然,沈放还安排了其他有力证据,来证明天门的存在。 第4章 十年 沈放透露了天门的秘密之后,便从剑堡消失。 如同他突然而来,又突然而去。只是还带走了那神骏的黑马。 而卓婉君和沈放唯一的联系就是每年端午节前去江城的天元钱庄的某个秘柜取生死符的解药。 她也不知道不取会有什么后果,所以不敢不去。 至于天门的事慢慢传开。 同时有大儒佐证。 天门确实存在。 天门的门主亦同样存在。 在发掘的古籍中,对天门的门主多次用到一个词形容,那就是“祂”。 相传祂无所不能,犹如真正的神仙一样。 不但有古籍,还有甲骨、上古的钟鼎、还有古老的石壁图画证实了“祂”的存在。 传闻,还有修行门派都隐隐透露出天门存在的风声。 天门引起了江湖朝堂的好奇,可很快一些知晓内情的人,对此又难免讳莫如深。 除却和沈放一起消失的飞星剑外,还有三件和天门有关的事物浮出水面,如一粒石子惊起水中波澜。 只是很快又被压下去。 因为这三样事物,每一样背后的主人,都是份量极重的大人物。 不过比较有身份的人,还是略有所知。 这三样事物分别是牟尼珠、饮血刀、毒龙杖。 传说天门有长生之谜,这三样事物有可以接触天门的线索。 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沈放,如今已经出关。 天苍苍,野茫茫,沈放骑着一匹神骏的白马。 它以前是黑的。 如今是人间五月,塞北却已经寒气逼人。 在苍茫辽阔的草原里,有一座雪白的大山巍然耸立。 那就是天山。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 寒气催动了沈放体内的剑气,所以他骑马的同时,亦在练功。 练功是他最大的娱乐。 哪怕他在练气一道的天赋不算太好,可是他依旧乐此不疲。 他犹自嫌弃外界的寒气逼迫得不太紧,所以催促马儿,“快一点,再快一点。” 由黑玫瑰变成白玫瑰的白马,便奋力加快速度。 沈放因此欢喜,“叫你白玫瑰太娘气了,以后叫你小白龙。” 白马似听得懂人话。 都说龙马精神,龙在前,马在后。 小白龙肯定比白玫瑰好听。 它撒开蹄子,使劲儿在草原驰骋。 其实它也很快乐呀,因为中原虽有辽阔江山,可一望无涯的草原,才是马儿们的最爱。 仿佛来自祖先的血液因此沸腾欢呼。 白马的气血犹似烘炉,挡开了迎面而至的寒风。 沈放没有因此怪罪马儿让他少了寒风的磨练,反而有些融入马儿自由欢快的心境中。 那犹如白云一样的悠然自得,实是他往常难以感受的。 获得飞星剑的道种,多少让他有了一点逍遥的资本。 不过沈放没有选择留在中原继续搞事,而决定暂时远离。 赊道人报仇,一甲子都不算晚。 优势在他。 他还能活许久呢。 天门的事,多少能让那三个家伙头疼,为此耽搁修行,而且他们再过一些年,总会气血衰落。 沈放却还有很长一段上坡路可走。 如果一时间击败不了敌人,那就让时间帮助自己。 小白龙的急速奔驰,好似刮起一阵风暴。 不过草原地广人稀,没有惹来什么麻烦。 这也是沈放来草原的原因。 如果周围有什么窥探是瞒不住的,而且遇到人的概率不大,除非他专门去那些水草肥美的地方。 游牧民族总是逐水草而居。 沈放去的地方却越来越干旱。 绿色减退,荒漠逐渐成为主题。 只是苏尘很清楚,在这人迹罕至的荒漠里,有一处隐蔽的绿洲。 而且它会随着时间流动,方位不会确定下来。 这是一个适合隐居的地方。 那也是沈放选好的闭关之所。 接下来他要苦练气功,直到御剑术更上一层,森罗万象道再深入三层,他才会出关,有十分把握之后,才去收债。 届时,希望其余的道种也已经成熟。 他不怕道种遗失或者损坏。 那是一种对其他人而言,没法炼化的事物,乃是一种玄妙。 玄之又玄,妙之又妙。 或许赊道人根源的神秘空间,可能就是众妙之门的背后,是为天地根,万物母。 谁知道呢。 沈放带着小白龙进入沙漠。 它皮毛颜色的转变,乃是森罗万象道的一种妙用。 沈放带着它,乃是看重小白龙有成妖的潜质。 小白龙天生的灵性,亦让它意识到跟随沈放是有大机缘的。 很快寻到那处绿洲。 天元商会对沈放最大的作用,那就是让他能知晓一些有关这世界的隐秘。 不过沈放更明白世界的发展是往前的。 如今的修行界比过去的修行界要厉害,无论是功法,还是道术,还是灵器、法宝,大部分都是有进步的,而且更贴合时代。 故而每一代赊道人面临的收债难度,都是往上升的。 所以沈放更愿意隐于幕后,小心谨慎一点。 一人一马于是在这隔绝世外的绿洲中开始生活。 不得不承认,这个地方的灵气比外界要浓郁。 小白龙每日吸取灵气,隐隐有突破血肉凡躯桎梏的趋势。 它天生的神力,亦成为沈放试招的对象。 前有剑魔以雕为友,练习剑法。 今有沈放以马为友,磨练功夫。 绿洲之中,不知春夏,不体秋冬,仅能依靠日月更替,来计算时间。 不过沈放懒得计算。 什么时候觉得修为到了,什么时候再考虑出去。 至于天元商会什么的,已经有了惯性,会一直发展下去的。 它已经逐渐成为大资本,本能会让它不断吸血成长。 而沈放如果不能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那么就很难影响它了。 在资本的博弈里,因为能力不足被踢出局,实在是太寻常的事。 但他也不着急。 相比普通人更悠长的岁月,他有太多容错的成本。 普通人失败难以再起,往往在于人生苦短,一次沉沦,可能就要蹉跎许久才能脱坑,那时候韶华却已经不在了。 不知不觉间,十年过去。 沈放的森罗万象道来到第七层。 真是不容易啊。 但他很有些成就感,这可是他辛辛苦苦修炼出来的。 第5章 踏破虚空 森罗万象道涵盖此方世界诸子百家的精要,除了练功之外,博闻广见亦是必不可少的。 当然,沈放前面六十年已经阅览了此方世界诸多典籍。 只是从古到今的典籍绝学浩如烟海,而且各类知识与时俱进,沈放所知越多,所不知反而更多。 有时候他甚至在想,哪怕是他炼成还道丹,再延寿三百载,在知识面前亦是不够用的。 越是如此,他越是沉迷。 无穷无尽的求知路程,亦让人生的路途充满趣味。 这也是他能静下心来练功的缘由,而没有耐不住寂寞,到处游历。 游历可以增长见闻,可是在这充满危险的世界,却也平添许多变数。 沈放一时半会间难以在森罗万象道的功力上有所突破,所以他打算在森罗万象道上延伸出一门神通。 这门神通可以说是一门身法。 毕竟江湖凶险,打不打得过不重要,能不能全身而退才是重点。 一门绝顶的身法,自然极为重要。 毕竟御剑术总有个前奏,在真正高手面前,很难施展出来。 配合一门绝顶身法,就能拖延出时间来,施展御剑术。 这门身法他打算取庄周逍遥游的神意。 便以此命名为《逍遥游》。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野马也,尘埃也……” 沈放身负森罗万象道第七层的功力,试验起《逍遥游》的身法来颇是从容。 这也多亏了飞星剑的道种,让他平白多出一甲子的修行经验来。 来自道种的修行经验,可以说是造就天才的百分之九九的汗水,而沈放恰好有那百分之一的灵光在。 他推演起《逍遥游》来,进展十分顺利。 沈放不禁有些自得,如今来看,他修行的资质并非平平无奇,只是以前没有供他发挥的底蕴。 于是沈放对剩余的道种,更是期待了。 虽然道种不是他培育成熟,可是没有他识人放贷的本事,道种哪有成熟的机会! 说到底还得归功于他多年前的努力。 沈放以《逍遥游》的神意为本,配合易经八卦的玄理,加上此方世界所得的见识,不断完善逍遥游身法。 于是不知不觉间,他在绿洲留下一个又一个足印。 这是一门有极大潜力的身法,甚至隐约通了大道,沈放一个个足印留下的同时,更带动了体内森罗万象道的运转。 不知不觉间,森罗万象道的真气一个又一个周天地运行下去。 乃至于,到了逍遥游即将大成之时,他每留下一个足印,森罗万象道的功力就会精进一分。 可以说,他无意间进入修士梦寐以求的顿悟当中。 另一方面,绿洲的灵气渐渐集中到沈放的身上。 当然,沈放是消化不了这么多灵气的。 所以更多的灵气从他身上流转到那些足印上。 待到沈放终于功行圆满时,看到周围的场景,不禁愕然。 绿洲早已消失不见,成为空地。白马在旁边瑟瑟发抖,而且好似饿了许多时日,都皮包骨了。 至于空地上,留下了一个个深奥繁杂的脚印。 逍遥游的身法便隐藏在这些脚印,但并不全是逍遥游,还有其他玄奥的修行玄理,譬如森罗万象道的修行之妙…… 但它们的出现并非好事,如果有人误入此地,悟出逍遥游的可能性并不高,反而很可能深陷于此,白白浪费光阴,却什么都没参悟出来。 毕竟就算沈放自己,要从这些脚印里找出逍遥游身法,都是十分艰难的事。 沈放叹了口气,到底是是他的心血,也不能毁去。 于是沈放在旁边立下一块石碑——准备装逼! “余十岁学剑,十五岁学易,三十岁大成,进窥天人之道。天地宇宙间,遂再无一可与抗手之辈。 转而周游天下,南至佛国,西至大秦,北至极地,遍访天下贤人,竟无人可足与吾论道之辈。废然而返。始知天道实难假他人而成。乃自困于此荒漠。 经十数年潜修,大彻大悟,解开最后一着死结,至能踏破虚空而去。后人见吾足迹,当能见吾道,若循吾足迹,则陷于死地。 慎之慎之,谨记谨记!” 以飞星剑为笔,铁画银钩,剑气肆意! 沈放对自己抄袭令东来的留笔十分满意。他并不怕字迹泄露,因为他这字迹只在世上出现了这一次。 以后不会用这个字迹了。 鬼知道他过去几十年学了多少旁门左道的手艺。 生活不易,作为赊道人也得偶尔叹气。 不过,他练气的天赋,确实要比在旁门左道的天赋差。这可能是穿越前养成的毛病,以前读书尽打瞌睡,可要是打游戏,那可就不困了。 瑟瑟发抖的小白龙看着沈放老爷立下石碑,眼中有迷惑不解。还没发育完全的妖脑,可不懂人类肚子里的弯弯绕绕。 沈放许是心情好,关心起自己的坐骑。 摸了摸小白龙的鬃毛,“饿坏了?” 小白龙忙不迭地点着马首。 这时候它的力气好似又回来了。 沈放轻轻颔首,“既然已经饿坏了,那就再忍忍,这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吃的。” 小白龙似是泄尽了所有的力气,马腿彻底跪倒。 妖生不易,马儿叹气! 第6章 开口说话的马儿 绿洲既然被毁,这里自然是呆不住了。 “可惜啊。” 沈放牵着小白龙,朝着石碑后的荒地挥挥手。 绿洲是沈放来到这世界呆过最久的地方。无论什么地方,呆久了,总会有点家的感觉。 家是什么呢? 是襁褓,是港湾,是可以无忧无虑栖息的地方。 所以人死要落叶归根,不是那片地方有多好,而是回到那里,灵魂能得以安息。 沈放却很清楚,他这世界死了,没有什么可安息的场所。 既然如此,那就不要死! 牵着饿瘦了的小白龙,随便找了个方向去,反正沙漠不会无限大,认定一个方向,一定能走出去。 “加油,咱们一定可以走出去。”沈放给瘦马打气。 “老爷我真走不动了。” 小白龙竟然开口说话了,它惊得抬起前腿,蹄子想要捂住嘴。 啊,它成精了。 好可怕。 听说人族的修士们最喜欢抓妖怪,因为妖怪对修行人浑身都是宝。 恐惧。 小白龙忽然意识到,老爷就是个修士。 “我要被吃了吗。” “老爷留着我,是不是就等着我成精这一天。” 原本不灵光的马脑袋,在开口说话的瞬间,忽然变得人性十足。 幻觉,都是幻觉。 “刚才我没说话,只是心声。” 马儿把嘴闭得紧紧。 只要自己当不知道,那就没有发生过。 而且,万一老爷耳背呢。 “这就是所谓的炼化横骨吧。”沈放拍了拍马背,看着马儿,似乎极有兴趣。 “完了。” 炼化横骨,人性突出的马儿,深深觉得老爷的目光不怀好意。 它都没力气跑了。 不对,跑也跑不掉。 它可是亲眼见证沈放创造逍遥游身法的。 这样的身法,它吃饱喝足,都不可能在第一时间拉开距离。 何况现在。 “老爷,我只剩皮和骨头了。”小白龙弱声开口。 马脑飞速运转,想要让老爷明白,它不好吃。 “嗯,看得出来。你怎么关心这个?我又不吃你。” 沈放觉得这小白龙开口说话后,奇奇怪怪的,像个智障。 这将来不会是一个脑袋不灵光的妖吧。 嗯,脑袋不灵光好控制。 沈放微笑。 作为赊道人,身负天大秘密,他一向是有被迫害妄想症的。只是没到中晚期而已。 小白龙听了沈放的话,更觉得害怕。它可是清楚,前主人卓婉君经常心口不一,人类估计都这样。 因此沈放的笑容显得有些可怕。 “不要急着吃东西,我还撑得住。”小白龙给自己打气。 只要它没什么肉,老爷总不会吃它这一身皮包骨。 它知道那些家里养的猪是怎么死的,都是给人养肥了就被宰掉。 它是一匹聪明马,一个智慧妖。 “有杀气。”沈放对马儿突然开口说话,只是一时好奇,很快就没了兴趣。这早在他意料中,毕竟小白龙迟早要成妖的。 只是它吸取绿洲的灵气,将这个过程加速。 看来绿洲毁去,小白龙责任不小。 沈放随便给小白龙扣一顶大帽子过去,随即被一股杀气惊动。 他更敏感了,不,更敏锐了! 沈放和小白龙同时竖起耳朵,微微一动。 一人一马,在此刻形成画风的统一。 沙漠,人,马,夕阳! 绝美的画景。 “有杀气就有人,有人就有水和食物。”沈放嘀咕一声。 他倒是能辟谷一段时间,只是长期不喝水还是不行。就算餐风饮露的大修士,那不也得喝露水。 只是他嘀咕的这一句给小白龙听见了。 “老爷竟然要吃人。” 人血是水,人肉是食物。 这是属于妖怪的顶级理解。 小白龙舔了舔舌头,饥饿感愈发强烈。听说妖怪吃人能增长修行。它是不是该吃人了。 不行,它吃得白白胖胖,岂不是正对老爷的胃口。 为了往后妖生,它可不能变成一个让人可口的妖。 杀气的源头还伴有风铃声。 而且沈放和白马听得清楚,距离大概就几里。一人一马的听觉皆有些不可思议。 出于本身的灵觉,主奴二人,对这股杀气都没有生出什么害怕的情绪。 说明杀气的源头不会比他们强大。 这在修行界也是有说法的,那就是通过对气的感应,来判断对手的强弱,一般是准的。 但有些老怪物,喜欢扮猪吃老虎,释放的气很孱弱。 故而江湖上有句话,出门在外,遇见老头儿须得谨慎。 这也是有深刻的人生经验在内。 毕竟无论是江湖人还是修士,一生之中大都免不了打打杀杀。能活到老,没几分本事是不可能的。 故而不是越老越强,而是不强,很可能就死在半路上了。 一人一马越过一座沙丘。 沙漠的地形时常变化,有可能前一刻是沙丘,下一刻就变成沟壑。 “前面的沟很大。” 沈放说的是人。 一个充满异域风情的女子,带着面纱,小麦色的手腕上,戴着挂满小铃铛的手镯,风一吹就有好听的风铃声,摄人心魄。 她面前是一个黑衣服的男子,瘸着腿,手里拿着一把漆黑如墨的刀,也不知是什么材质做的。 杀气的源头便是这把刀。 两人正在对峙,没有贸然出手。 沈放看得很清楚,这刀有点眼熟,像是他当初送出去的那把刀,不过绝非那一把刀。 只是模仿了那把刀的样子。 而且有些神似! “魔刀门的人?”沈放心中微微一动。 魔刀门的门主正是饮血刀现在的主人,亦是当年沈放赊刀的对象。赊刀又赊道。 这魔刀门门主是个天才,从刀中悟出了一门饮血练刀之法,方有饮血刀之名。 记得沈放当初还很风骚地在刀上刻了一行字。 “小楼一夜听春雨!” 那家伙姓朝,于是以小楼为名。 当初他赊刀是为了复仇,现在嘛。 呵呵! 沈放之前去收债遇到的埋伏就是魔刀门干的。 故而他对卓婉君这个故人之后,并不十分信任,弄了个假的生死符恐吓她。 沈放深深明白,人心最易变。 故人之情在于过去,谁能说得清现在和将来。 而沈放着眼于将来。 “或许可以试试收为己用。” 他一眼过去就知道这魔刀门的小子遇到了大麻烦。 那异域女子可不一般。 但对现在的沈放而言,也很一般。 第7章 判官 黑衣男子手中黑刀的杀气仍在散发,但他的心实则沉到了谷底。 他很明白,这一路逃亡下来,自己已然精疲力尽,今日之劫,着实逃不过去了。 眼前的异域女子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实则是利用风铃声瓦解他最后的意志,免得他做困兽之斗。 明知结果不会有任何改变,但黑衣男子没有选择放弃。 他的举动,着实令异域女子吃惊。 她可是很清楚,黑衣男子从魔刀门逃出来,遇到过多少追杀。不止魔刀门的人,还有其他势力的高手。 黑衣男子是魔刀门主的最小的徒弟。 现在所有人都说他偷走了饮血刀,或者知晓饮血刀的所在。 如今魔刀门门主已死,即使他是魔刀门门主最宠爱的徒弟,亦无济于事。 异域女子正是奉了巴思活佛的旨意来抓他,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不过活佛似乎并不是为了饮血刀,甚至对饮血刀还有些厌恶。 这些年活佛变得很奇怪,曾经一甲子不离身的牟尼珠,竟被活佛装进了黄金匣,并且贴满了历代上师加持的符咒。 仿佛牟尼珠里藏有不可名状的邪物。 而且活佛的脾气亦日渐暴躁。 因此异域女子对这次的任务十分上心,不敢有丝毫大意,否则完不成任务,必定受到活佛的重罚。 她小心谨慎,试图用风铃声彻底瓦解黑衣男子的斗志,不给对方丝毫狗急跳墙的机会。 但仍是出了意外。 一人一马出现在她视线里。 马瘦得只看得见皮毛,它的主人也看着平平无奇,可不知为何,她总觉得有些心悸。 当然,这一人一马是给她看到才发觉,本就显得有些离奇。 她的耳朵可是极好的。 何况她发出的风铃声似乎没有影响到对方。 黑衣男子觉察出了面前异域女子的异常,但是他没有回头,神容满是冷峻,试图找到对方的破绽。 异域女子并不敢开口,生怕就此给了黑衣男子机会。 气氛变得尴尬又凝重。 “你们到底打不打?”沈放的声音打破这份尴尬。 黑衣男子不由吃了一惊。 异域女子没有错过这个机会,无论如何,先解决到眼前的家伙绝对是没错的,这样才能找回主动权。 铃声陡然大作,黑衣男子顿时感觉到脑袋如中了万千利剑。 他登时晕了过去。 异域女子来不及欣喜,因为她眼前出现了一个人。 她根本看不清沈放的动作,对方已经来到她的近前。 能惑乱心神的风铃声,似乎对沈放起不到作用。 她看着这年纪轻轻的男子,不可置信。 一来是对方太快,二来对方年纪轻轻,哪里来的深厚定力,竟不被风铃声干扰,也不被她的美色迷惑。 要知道她大胆的穿着配合她修炼的媚功,莫说男人,就算女人都要被她影响。 要是沈放知晓她的想法,肯定嗤之以鼻。 这也叫穿着大胆? 他更大胆的都不知见过多少。 不过那已经是穿越前的事,已经七十多年了。 异域女子心中震惊之余,并不忘动手,配合着一声大喝,震荡天地。这是佛门狮子吼的禅音。 她虽然刚入门,但几乎脸贴脸的距离使出来,效果不亚于沉浸此道十年以上的高僧。 可是她刚开口,沈放就突然消失在她眼前。 背后一凉。 她低头,看见有剑尖从胸腹之间冒出。 异域女子从来没见过如此离奇的身法,而且有这样的身法,居然还要在背后偷袭。 这人的阴狠毒辣,实是令人发指。 而且哪有一上来就对她这样千娇百媚的姑娘下杀手的。 “你到底是谁?有什么来历。”她说的是月氏国的语言。 但沈放居然出乎她意外地听懂了。 “我从地府来,你可以叫我判官。”沈放同样用月氏国的语言回复。 异域女子自然对中土地府的概念不太了解,不过她们的世界观有类似的地方,那就是地狱。 “他从地狱来,叫做判官。” 这是异域女子晕倒前牢牢刻住的记忆。 长剑拔出,大量的鲜血流出。 小白龙饿极了,直接上来舔那些血,饥饿感顿时少了不少。 沈放懒得理它。 异域女子没有死,身体还很温热。 他当然不是要趁热来一发,而是给对方止住创口。 这人活着比死了有用。 天门之后,阴曹地府也该出世了。 正好借异域女子之口宣扬出去。 他打算重入人世,天元商会在他离开的十年里,怕是被渗透得更厉害,所以沈放决心另起炉灶。 他的能力比七十年前提升了太多,这次他有底气建立起完全属于自己的势力。 当然,他也不会完全放弃天元商会。 不过他的方式,会是以挖天元商会的墙角为主。 对于地府的组织构造,沈放准备模仿《画江湖之不良人》的玄冥教。 黑无常就暂定黑衣男子了,前提是对方识趣,为他所用。 第8章 “走!” 沈放给异域女子止血的同时,顺便通过身体接触,感应了对方的行功路线以及真气属性。 女子的真气和寻常的真气不一样,有点虚无缥缈,力量感并不强。 这自然是她修行功法自有的特性。 “她的修炼更偏向于精神方面,难道是那个小秃驴的徒子徒孙。” 倒是赶巧了。 黑衣男子是饮血刀的传人,女子跟牟尼珠多半有干系。 他不假思索,弹出一道森罗万象道的真气埋伏在异域女子体内,这是一记后手,将来说不定有用得着的地方。 现在对沈放而言,这个异域女子价值更大了。 随后他唤来舔干净血液的小白龙,让它驮着黑衣男子。 小白龙吃了血,凭空生出一股妖力,撒开蹄子,宛如一阵风往前。背后沈放不疾不徐,稍稍催动逍遥游身法,一个闪现,就是数十丈外。 一人一马,横跨这大沙漠,仿佛逛后花园似的。 过了数日,重伤未愈的异域女子回到雪山寺,见到活佛巴思。 “拜见上师。”她声音十分微弱。 他的道,他的修行有大半寄托在牟尼珠上。 所以他根本没法舍弃牟尼珠,可是这玩意,无时无刻都想着离开他。 因为它本来不属于巴思。 留住牟尼珠成了巴思的执着。 源于冥冥中的感应,佛法极高的他,看到未来的片段,黑衣男子会和当年那个人产生牵连,故而巴思派出受他灌顶的多娜前去,想要提前掌控住对方,没想到还是功亏一篑。 巴思之所以没有亲自前去,乃是牟尼珠要离去的征兆愈发强烈,迫使他不得不全力封印它。 而多娜行事周密,且有天生的媚功在身,对付黑衣男子该当是手到擒来。 因此多娜铩羽而归,着实令巴思大感意外。 同时心里生出一层隐忧。 待到多娜说出地府判官之事,更让巴思神色分外凝重。 天门之事,他本以为是无稽之谈,可是以雪山寺掌控的人力物力追溯下去,竟发现此时并非空穴来风。 还隐隐和当年那个人有脱不开的干系。 当初那个人很可能出身天门,而且地位极高,甚至有可能是天门门主的意志化身。 因为现在想来,那个人看着平平无奇,却能凝练出有极大潜力的道种,这近乎天人的手段,实在太有蹊跷。 可惜没有人舍得放弃一身苦修,修为越高,越难以割舍。 巴思已经骑虎难下。 不得不赖账! 天门和地府显然是对应的关系。 尤其是多娜对判官身法的描述,更让巴思得出清晰的判断,对方的身法已然达到“道”的层次。 道意味着有无穷潜力,且非人世间任何技法可以比拟。 每一门道级武学的背后,都意味着一个修行者的开悟。朝闻道,夕死可也。 这种开悟是任何修行者梦寐以求的。 而且以巴思的博闻广见,根本无法判断这身法和世上曾有的绝学有任何关联,这说明身法是新创的。 如果传承上古,这么厉害的身法。再怎么也会有蛛丝马迹留下。 在巴思看来,判官的身法,甚至触及到了空间的玄妙。 他摸着多娜的头,从她残存的记忆画面里,证实了这一点。 地府有判官这样的人物,看来也是个深不可测的势力。 对方带走黑衣男子会有什么的目的? 难不成是为了饮血刀? 饮血刀吞噬精血化为神气固然厉害,可对于高明的修行者而言,并非好事。 因为修行到了精深处,精纯功力远比增长功力重要。 驳杂的真气,会阻碍修行的上限。 巴思曾见过魔刀门门主,这家伙多年前就开始受到饮血刀的反噬,只是他吞噬的血气着实庞大,真生死搏杀起来,绝不好惹。 只是这些驳杂血气带来的弊端,怕是让对方痛不欲生。 魔刀门门主暴死,他毫不意外。 巴思都能看出的道理,那神秘强大的判官不可能不明白。 所以对方到底有什么用意? 然后就是,对方为何会放过多娜? 显然不是为了多娜的美色。 巴思沉吟良久,不得其解。 他也没法将判官和当年之人联系起来,因为沈放用的是不同面目,而且森罗万象道还能改变自身气息。 沈放比历代赊道人更明白“人在江湖飘,马甲很重要”的道理。 巴思不明白,便决定以静制动,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我知道了,你好好养伤去吧。”巴思什么话都没说,显出高深莫测之意。 在多娜看来,上师是对地府之事胸有成竹了。 不愧是上师,这么快就找到了应对之法。 … … “从今天起,你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黑无常。” 魔刀门弃徒冷血衣醒来,便听到耳畔有幽幽的声音,仿佛来自十八层地狱。 第9章 赊刀 伴随声音响起,冷血衣只觉得身畔有无数鬼魅,周遭魔气森森。 可是他错了,睁开眼时,周围并非什么魔巢鬼穴,而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山洞。 干净中透着一股子邪性和诡异,因为这里连一只虫子都没有。 连虫子都不敢呆的山洞,可想而知,纵不是什么魔穴,那也必定不是什么好地方。 配合那幽诡的魔音,更显得此处叵测。 “黑无常”三个字伴随这样的环境,深深印刻进他的脑海里。 洞府里除他之外,并无活物。 “从今天起,你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黑无常。” 这句话在山洞里不停回荡。 冷血衣手足仍旧不能动弹,更不能闭上耳朵。 到后面,他已经分不清这句话是来自外界,还是在脑海里回响不绝。 偏偏这声音魔性十足,让他连昏迷都做不到。 有人说,谎言重复成千上万就会成真。 这句话在他脑海里,怕是重复了十万遍不止。 冷血衣发誓,他在魔刀门经历过最严苛的修行,都不及此时的经历残酷。 他从来没想过,一句话的不停重复,竟是如此可怕的折磨。 到最后,冷血衣渐渐默认了这句话的内容,他就是“黑无常”,唯有如此,他才能得到解脱。 仿佛黑无常成为更深层次的“我”。 冷血衣不过是他表面的身份。 这种自我意识的扭曲,在魔音回荡下,愈发根深蒂固。 “我是……冷血衣,不……我是黑无常!” 冷血衣的脸色愈发苍白,同时目光涣散,在彻底转为呆滞之后,不知过了多久,眼神变得愈发幽暗阴沉。 “我是黑无常!” 他用着微弱又坚定的声音说出这句话。 整个人的气质亦产生了一些变化。 愈发阴暗深沉,像索命的厉鬼似的。 他知道黑无常的意思,那是地府的勾魂使。接受黑无常身份的同时,渐渐朝着民间传说的黑无常转变。 在他发自内心接受黑无常的身份后,那循环不绝的魔音逐渐消隐。 与此同时,洞府外。 一匹白马,大口喘气,嗓子都冒烟了。 马生艰难。 白马开口人言,对世间精怪来说,那是极为重要的一步,妖路之始。这本来是异类的一个修行里程碑。 可是小白龙如果可以选择,它情愿没有炼化横骨。 它现在不但嗓子都冒烟了,还耗尽妖力。 还没成妖就被老爷如此压榨,真不知以后成妖化形之后,会给老爷压榨到何等地步。 还好它是公的,化形也肯定是男子形象。 不然以后岂不是还要负责暖床。 哎,小白龙突然发现,它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还是当前主人的坐骑之时,那时候无忧无虑,只管吃上等的马草,不时还有母马可以交配,日子何等快活。 它怎么就为了成妖,跟了老爷。 悔不成妖啊。 小白龙彻底瘫下去,妖生无望,生无可恋。 沈放摸了摸马毛,安慰它,“我这是为了锻炼你对妖力的掌控,是为你好。往后你就知道,老爷对你的锻炼,乃是你的福报。” 沈放作为天元商会的创始人,自然懂得如何给下属鼓劲。 小白龙不只是坐骑,更是他的好下属! 沈放有义务帮它进步,让它对未来有个美好的期盼。 今日对小白龙所有的磨炼,都是为了提升它的能力。 吃得苦中苦,方为妖上妖! 当然,沈放有那么亿点私心,那就是小白龙提升能力,对他往后更有利用价值。 可是作为血肉生灵,谁能没有一点私心? 沈放内心还是很承认自己有私心的。 只是他心如日月皎然,就不必告知小白龙了,它肯定能理解。 要是小白龙实在不能理解,沈放还可以再找一个理解他的小小白龙。 有了小白龙帮忙洗脑冷血衣之后,沈放便开始进行下一步。 冷血衣身份改变之后,恢复一点行动能力,他靠着山洞的石壁,舔了舔石壁残存的水分。 无论这水有没有问题,他都得喝。 因为他太渴了。 人可以许多天不进食,但是不喝水,很快就会死掉。 许是石壁上的湿冷刺激了他,黑无常精神振作不少。 渐渐的石壁有了光,外面照射进来的光。 他打算出去晒晒太阳。 可是很快就转移了注意力。 因为石壁上有一道人影,正在练刀。 那是一门很诡异的刀法,确切的说不是刀法,而是步法,既邪异又玄深。 配合步法,连刀法也显得邪异玄深。 他很快反应过来,如果这步法配合魔刀门的刀法,简直是天作之合。魔刀门的刀法充斥舍生杀生的刀意,是一击必杀,一往无回。 可若是配合这步法,便会变得从容有余。 由刀出无悔,变得刀出有悔。 原本出刀是十分力,可以通过步法留下三分力。 正是易经所言的“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 但凡修行之人,领会到更深的修行道理,自然会沉浸进去。 黑无常恢复了一些力气,便开始下意识模仿步法,使出魔刀门的刀法来。 这步法当真奥妙无穷,他每通过步法施展完刀法,不但不觉得疲累,反而更增一分精神,同时真气也有一丝增长。 可他要是知晓,他所学步法,不过逍遥游奥秘的十分之一,怕是难以置信。 而影子背后的主人,却由此对魔刀门的刀法有了无比深刻的见解,甚至琢磨到了真正魔刀的一丝神髓。 不过真正的魔刀本来就是他的。 这也不是窃取,而是物归原主。 通过这一丝神髓,沈放对饮血刀上的道种感应更深了。 他通过道种感受到一个画面。 一个满脸胡渣的杂役道士正在劈柴生火。 道种便在他劈柴的柴刀之中。 仿佛他杂役道士劈柴的同时,亦在纯粹和升华道种。 他能判断出道种的大概方位。 那怕是西南方万里之外了。 对中土山川地理熟悉的沈放,大致判断,这个方位很可能是蜀山。 沈放不禁心里生出一丝忌惮。 “这赊刀的小子,居然躲进了蜀山,甘为卑贱。” “倒是能忍辱负重。” 躲债躲到蜀山,沈放着实佩服对方的脸皮,也是真的能苟。 为什么要用也呢? 是了,欠他债的人,都挺能苟。 一个个老阴险了。 以后赊道,当以人品为先! 最开始他赊道实在是那时候他太弱,本钱太少,所以没得选,只能先抓几个资质好的,先凑活一下。 毕竟创业艰难嘛! 走上正轨会好许多。 第10章 徐夫人 因为忌惮蜀山的剑圣,所以沈放不会贸然上蜀山收债。 不过眼下他有一个很好的人选——“黑无常”。 如果“黑无常”上蜀山去寻找“赊刀”的魔刀门门主收债,那么就是魔刀门的家事,以正道自居的蜀山,决计是没有道理干涉的。 即使“黑无常”代他收债不成,沈放亦没有损失。 至于“黑无常”纵然实力提升再快,也难以逃出沈放的手掌心。 因为他所依赖的步法完全由沈放创造,何况他所学还是有残缺的步法。沈放要抓黑无常的漏洞无比容易。 而且黑无常有必然寻找魔刀门门主的道理。 原因就是饮血刀。 黑无常的刀法要想入道,非得有饮血刀不可。 这是缘于他所学刀法,本就缘于饮血刀里的道种。除非黑无常肯自废修行,从头修炼其他功法。 可是以修炼之人的尿性,除非是白痴,否则没有人会选择废掉自己的修行。 这是光明正大的阳谋。 再加上沈放辛辛苦苦地对黑无常洗脑,让他认可这个身份,可以说布局上突出一个字,那就是——“稳”。 当然,小白龙也辛苦。 可是沈放在旁边督促小白龙,不但辛苦,还很无聊呢! 又过了一些日子,黑无常完全将步法融入刀法中,魔刀门的刀法在他手里另出一番天地。同时他每次醒来,都觉得精神奕奕,不会觉得疲饿,仿佛在睡着时,已经补充了元气。 这样他有大量的时间用于修炼。 修炼越是进步,他越是知晓自己欠缺两样东西,一样是在生死搏杀中不断领悟刀法步法的精髓,另一样就是一把好刀。 最好便是师父那把刀,那是他最深层次的渴望。 至少他现在的刀,完全不称手了。 他该重出江湖了,如话本里的主角那样。 他同时铭记自己的身份,彻底和过去告别。 “从此以后,我就不再是冷血衣,而是黑无常。来自九幽地狱的黑无常!” 他是神秘地府的一员。 教他步法的黑影,便是他的上司。 他是——判官。 这些时日,每当他睡着时,梦里就会出现这个词语。 同时也有一匹熬夜且嗓子嘶哑的白马在洞外的隐蔽处。 因为白马的嗓子嘶哑,所以黑无常梦里的声音也很嘶哑,如九幽里吹出的风一样怪异。 这更显得判官的诡异幽魅。 虽然从未见过判官的真实面目,但是黑无常心里已经对判官埋下恐惧的种子。 阎王要你三更死,从不留人到五更。 而判官的手里有着生死簿,如果不小心多划一笔,那怕是连三更都活不到。 正如州县的官吏。掌管刑狱的典史,往往比知县老爷更能震慑下面的捕快。 一来县官不如现管,二来流水的知县,铁打的典史。 在黑无常的认知里,判官就是鬼差的典史。 他身为鬼差,面对判官,天然就处于弱势。 好在目前他没有接到什么任务,不用直面判官。 走出山洞外,没有受到任何拦阻。 同时黑无常才好好打量山洞周围的环境,看着远处的植被,以及山洞里外的光秃荒芜,方才明白为何山洞诡异。 原来这里盘旋着一股妖魔之气,驱赶走了活物。 不肯走的活物,早被那妖魔吸干精气,沦为死物。 “难道判官不是人?” 他随即哑然失笑,地府的判官,本就不可能是人。 很快他掩埋住对判官的忧虑。 经过一场生死造化后,他心中充斥着复仇的怒火。杀尽仇寇,败尽英雄,求得刀道,方不枉他这一身本事。 他明明是黑无常,此刻却也尽数继承了冷血衣的仇恨。 黑无常飞也似的离开这片山地,来到中土。 … … 夕阳如血,徐夫人感受到一股残忍的凶气在迫近,打破了他的闲散惬意。 徐夫人不是女子,而是男子,他的名字是他父亲徐大人取的,因为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在铸造兵器方面的本事比他更强。 徐夫人少年时便尽得父亲的真传,可是他后来发现父亲的手艺不过如此。但当父亲以祖先的名义告诉他,曾经名动一时的饮血刀和飞星剑出自他之手时,徐夫人才明白他距离父亲很远。 父亲曾告诉他,飞星剑和饮血刀是他无心之作,可它们从出生那一刻,便被赋予了道性。 所以它们才有了后来辉煌的故事。 这种机缘可遇不可求。 但遇上了,就是匠师毕生的荣耀。 徐夫人一直在追寻这样的荣耀。 可是他无论如何都做不到这一点。 直到他翻看父亲的遗物,才知道父亲的成功不是侥幸,而是在他铸造它们时遇到了一个人,是那个人要求父亲铸造他们。 这两件名器的道性的出现或许和那个人有关。 所以徐夫人开悟了。 他有超过父亲的技艺,却还没有遇到那样一个人。 现在,他或许遇到了。 徐夫人认得出眼前的黑衣青年是一个高手。 有多高? 反正肯定比他家里这两三层楼要高。 所以黑衣青年到了楼上,来到他面前。 “我知道你是来找我练兵器的。”徐夫人尽量以最平静的神情说话。 黑衣青年缓缓点头,“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吗?” 徐夫人一脸自傲,“自然是因为你只能来找我,别人造不出你想要的兵器,只有我,一定只能是我!” 黑衣青年摇头。 徐夫人有些生气了。 很快他又不生气了。 “我来找你是因为我师父的刀是你父亲打造的,那把刀叫做饮血刀,所以我希望你也为我造一把刀。” 徐夫人已经过了花甲之年,可此刻热血不亚于年少时, “我一生都在等待这样一个时刻。” 他眼睛里不禁闪烁着泪花。 但他没有流出来,只是在心里告诉自己,“父亲你一生中最荣耀的时刻便是造出饮血刀和飞星剑之时,而我就是造出这把刀之后了。” 饮血刀的传人来找他铸刀,对他而言意义重大。 这一次如果成功,他便能心安理得以“徐夫人”的名字入土。 黑衣青年对徐夫人的激动视若不见,淡淡开口,“还有,我已经替它想好了名字。” “什么名字。”徐夫人有些不悦黑衣青年想要剥夺他给刀取名的权力。 如果名字不好,他一定要抗争。 “它的名字叫‘地狱’。” 第11章 那就给他一剑 江湖和修行界的界限很模糊,但区别也很明显。 江湖很热闹,修行界很冷清。 今年的江湖格外热闹。 明明前几个月还给魔刀门追杀得如丧家之犬的魔刀门弃徒冷血衣在消失几个月后,重出江湖。 他出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徐夫人锻造了一把刀。 一些熟知江湖隐秘的人都知道,徐夫人的父亲徐大人曾经锻造了两把武器,一是飞星剑,二是饮血刀。 这件事是飞星剑仙和魔刀门主成名之后才被追查出来的。 魔刀门主和飞星剑仙更默认了此事。 事实自然接近如此,只是很少有人知晓其中细节。 徐夫人铸造出那把名为“地狱”之后,便对冷血衣说,如果“地狱”要超越饮血刀,那一定要积累足够的煞气。 积累煞气的最好办法自然是生死搏杀,无论对象是妖魔还是仇人。 于是自称黑无常的冷血衣,手持地狱,开始了复仇之旅。 魔刀门的众多弟子长老进入他的猎杀名单中。 同时魔刀门对黑无常进行多次围剿。 可是没有用。 一旦黑无常陷入下风,就会施展一种诡魅无比的身法逃出生天。 养精蓄锐一段时间,又会开始他对魔刀门的猎杀。 而且黑无常每次卷土重来,便会比前次更厉害。 魔刀门非但奈何不了他,反而成为魔刀“地狱”的磨刀石。 在江湖享有盛名的魔刀门,竟似要被黑无常孤身一人活生生耗死。 黑无常因此出尽了风头。 江湖中不少人对此事议论纷纷。 可是近半月以来的江湖里,黑无常并非风头最盛之人。 自从飞星剑仙逝去之后,这十年里,江湖中最负盛名的剑客便是风雪山庄的少主人风吹雪。 风吹雪一生下来,便仿佛是来学剑的。 上天说,剑道需要风吹雪,于是风吹雪出现了。 自从飞星剑仙建立剑堡以来,在剑道上,风雪山庄始终被剑堡压了一头。 这个局面从风吹雪出生以后开始扭转。 他在剑道上拥有万中无一的天赋,五岁学剑,六岁解剑谱,七岁时已可将古诗词的意境化入剑招之中,十多岁时就已击败了点苍剑派的第一剑客谢游龙。 正是他击败谢游龙之日,飞星剑仙带着无尽遗憾死去。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这是风吹雪毕生的遗憾。 自那之后,又过十年,风吹雪剑下死了不少人,而他亦越来越寂寞,越来越冷酷。 有人说他很快要踏入修士的圈子,隐入深山。 亦有人说他会走出新的路子,迈入剑道的神境。 也有人说,他终会知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从而丧失信心,一蹶不振。 只是无论有多少种说法,风吹雪都在不停地接受决斗,同样每次决斗都是以他大获全胜告终。 他的名气便越来越大,有人说蜀山剑圣很快会动收徒之念,让风吹雪来接替他的衣钵。 但不管有多少关于他的说法,都很少人敢到他耳边来聒噪。 在外人看来风吹雪是生人勿近的。 他既孤高,又寂寞,这样的人不会有朋友。 但这样的人的确有朋友。 此刻在风吹雪身边的是一个唇红齿白的和尚,他来自金刚寺,法名了尘,无论是江湖,还是朝堂,了尘都有很大的名气。 传闻江湖大盗听了他的唱经声会选择投案自首,妓女听了会从良,官员们听了会洗心革面。 每次风吹雪按捺不住杀气时,了尘都会用经声佛号来安稳住他的杀心。 如果了尘求风吹雪任何事情,风吹雪一定会答应。 “你知道我从来没有求过你,但这一次我想请求你,不要接受这次决斗。”了尘开口了。 摆在风吹雪面前的是一张拜帖。 “七日之后,登门拜访。” 拜帖是三日前出现的,亦是一把剑送来的。 自空而来,自空而返。 这是修行者才有的御剑术。 那把剑并不令人陌生,正是昔年名动一时的飞星剑。 许多人都知晓飞星剑落入了天门行走手中。 消失十年的天门,似乎又要浮出水面。 江湖中,登门拜访的事自然不会是一团和气,这可以视作一场决斗。 纵使风吹雪至今不败,可也没有江湖人觉得风吹雪这次赢定了。 且不论天门的神秘,光是天门行走那和飞星剑仙如出一辙的御剑术,就绝非风吹雪可以应对。 可是风吹雪又是一个时常创造奇迹的人。 或许不要二十年,他会成为一个江湖神话。 所以这场决斗让本来热闹的江湖聚焦风雪山庄,并变得更加热闹。 已经很少有人去关心魔刀门和黑无常的事。 眼下天门行走和风吹雪的决斗更让人在意。 风吹雪对着了尘摇了摇头,“我不能答应你。” 了尘很是失望,“你或许不知道天门的水有多深。” 风吹雪罕见地笑了笑,“跟此事没关系,因为这本就不是一场决斗。” 了尘很是意外,“为何?” 风吹雪对朋友极有耐心,如同他对别人出剑一样。 所以他缓缓地解释着,“因为拜帖没有杀气。” … … 沈放没有和风吹雪决斗的意思,不过他确实想用风吹雪来试试自己如今的实力,这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对手。 同时他未雨绸缪,已经在为下一次赊道做准备。 风吹雪是他潜在的客户。 这是一个骄傲的人。 骄傲是一种缺点,但也是一个优点,这样的人赖账的可能性极低。 还有一个原因是风吹雪山庄在天元商会里有不少干股。 正如沈放所料,他消失十年之后,在天元商会的影响力已经变得极低。 如果他再次出现在天元商会的总部,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一定会过河拆桥,将他扫地出门。 所以沈放即使要另起炉灶,也不会让那些家伙安安心心地享受天元商会的红利。 对付这些家伙,沈放很有办法。 无非是拉拢一批,中立一批,然后打击一批。 风吹雪在他看来是值得拉拢的对象。 这次是来谈合作的。 不过和这样的人合作,仅是靠言语是不行的。 他知道风吹雪是一个用剑说话的人。 那就给他一剑。 第12章 长生不老,寿与天齐 在去风雪山庄拜会风吹雪之前,沈放先去了天元商会的天元楼。 天元楼共有三十六座,沈放抵达的天元楼只是其中之一。此楼全是木质结构,却足足有七层。 造楼用的木材,价值堪比黄金。 这显示出天元商会恐怖的财力。 天元楼三层以上,已经不是寻常人物可以到来的地方。 而沈放在最顶层。 飒飒清风吹过衣袂,拂过他的面庞,吹起耳畔的发丝,云气扑面而来,恍恍惚神仙中人也。 沈放确然是神仙一般乘风而来。 一身白色的道袍如雪如云,自楼上往下看去的风景如诗如画。 飞星剑如腰带一样缠在他腰上,任谁也瞧不出这竟是名动一时的飞星剑。 沈放负手看着楼外的白云苍狗。 当真是随看漫天云不动,唯我真是红尘仙。 此处天元楼的两大管事上到楼顶。 有人闯入天元楼最高层,他们自然要来看看。 两人俱是青衣,曾在江湖中赫赫有名。 一人外号锁魂刀,一人外号夺命索。 沈放负手而立,背对二人。 两人看着他的背影,莫名有些熟悉。 沈放的声音悠悠地响起,随着楼外清风而至两人耳内。 “你们两个老眼昏花了吗?” 锁魂刀和夺命索听得这声音,脑袋里如有一道闪电划过,埋葬记忆的那道影子浮现起来。 他们不禁头上冒汗,却又下意识跪倒,“拜见会长。” 他们此时认出来了,眼前人正是消失多年的天元商会会长。 虽然会长时常以不同面目示人,可这个声音正是他们多年前的梦魇。想他们两人入天元商会前,那也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人物。 而会长没有对他们动过一根手指,却逼得两人不得不卖身天元商会。 那是他们有生以来,最不堪回首的记忆。 哪怕会长多年未现,余威犹在,这一出现,就让两人本能地惶恐下跪。 可是下跪之后,两人却又觉得太过丢脸,天元商会的格局,如今并非多年前那般了。 虽然心里这样想,他们却没有丝毫表现出来。 加入天元商会以后,多年养尊处优的生活,使得两个亡命徒变得十分惜命。 沈放缓缓转过身,俊秀的面庞犹如山中玉石被大自然鬼斧神工,眼神里露出讥诮,“看来你们还没老糊涂,你们还记得我是谁。” 两人小心翼翼抬起半个头,道声,“小人哪里敢忘记会长。” 沈放如今的面貌和他们记忆里的面貌自然大为不同,但有一点没有变,那就是年轻。 会长经常以不同面目出现,这在天元商会绝非秘密。 他们并不感到意外。 只是会长如今展现的勃勃生机,却是远胜过过去。 他们清晰感受到来自会长的滂湃生命力。 照这样子看,再活一百岁都没问题。 而会长创立天元商会,已经是七十年前的事了。 那时他便如此年轻。 可见会长已经年近百岁,哪怕在修士里边,都算半个老妖怪。 而会长和年龄不相称的生命力,便显得十分可怕。 两人因此暗自叫苦。 以会长如今透露的实力,哪怕他已经失去权柄,也不是天元商会总部那些肉食者可以轻易对付的。 看来安稳许久的天元商会要起风波了。 此刻会长出现在两人面前,自然是要两人表态站队。 站对了,往后无非更上一层,可要是错了,怕是得粉身碎骨。 可要是想保持中立,怕是连今天都活不过去。 两人是老江湖,自然知晓当墙头草的话,会长一眼就能看破,到时候两人下场照样不妙。 何况,鬼知道会长在找他们之前,又去其他天元楼找了多少人。 沈放一句话不说,但楼外冷风如刀刮进来,击打在他们额头的冷汗上,实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折磨。 楼中唯有风声,唯有人语。 沉寂的气氛令人不堪忍受。 最后还是夺命索忍受不住,拜倒在地,“属下愿为会长效死。” “这么说你以前不愿为我效死?” 夺命索吓得哆嗦,“不敢,属下一直对会长忠心耿耿。” 沈放淡淡一笑,也不看旁边尚未表态的锁魂刀,手扶栏杆,轻轻敲着,发出清亮的响声。 夺命索忽地捂住嘴,看向身边的锁魂刀。 这家伙表态慢了,竟无缘无故,眉心开洞,流血而死。 不,并非无缘无故。 他看到会长敲击栏杆的食指竟有淡淡的血迹。 会长什么时候动的手,他竟一点感觉都没有。 夺命索后怕不已,还好他表态的快,否则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福至心灵,“属下恭祝会长得享仙福,长生不老,寿与天齐。”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沈放呵呵一笑,“拍马屁留到以后,你当真愿意为我效死?” “属下愿为会长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沈放似笑非笑,“那你从这跳下去,粉身碎骨试试。” 夺命索心里暗自发苦,可是旁边锁魂刀是前车之鉴,他哪里敢迟疑。 怕是稍微迟疑,胸口就是个大窟窿。 还不如就此跳下去,以他的功夫,说不准能捡回一条命。 他咬紧牙关,一跃而下。 耳畔云烟如雾,风声呼啸而过。 可过了良久,他也没有坠地而亡。 只一阵眼花头晕,刚稳住心神,便发觉四周长空茫茫,足下是琉璃瓦。 原来他竟到了天元楼的楼顶。 沈放这云里来云里去的本事,使得夺命索心服口服。 他心里突然想到,过去会长从不以神通示人,才给了商会里那些人生出异心来。 现在看来是会长打算打算摊牌了,他本身就是江湖中绝顶的高手,半个陆地神仙。 他不禁为总部那些家伙默哀。 却又幸灾乐祸。 还好他见机得快,否则新取的十八房姨太怕是要给别人睡,刚生的小儿子,还得挨别人打。 他心里又想着,锁魂刀的妻女,他得好好照顾了。 可是冷风很快吹散了他的白日梦。 他看着身遭云烟,心里多少有些恐惧,便大着胆子开口,“会长,咱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第13章 百万悬赏 沈放淡淡说了一个字,“等。” 夺命索讪讪一笑,随即心中腹诽,要等也不能在这等啊,万一失足下去,他们岂不是要成一滩肉饼。 可他很快反应过来,以会长之前表现出的手段,成为肉饼的只会是他。 哎。 还没等他心里一口气叹完,朝阳散去云烟,天元楼下的情景历历在目起来,但见得远处有一条狭长的黑影飞速朝着天元楼靠近。 原来竟是一顶软轿,抬轿子的并非五大三粗的轿夫,而是两个千娇百媚的女子,她们宫髻堆鸦,长裙曳地,配上婷婷玉立的身材,风姿曼妙动人,且又轻功高强,抬着软轿,仿佛冯虚御风而行。 到了天元楼下,两女放下软轿,一人吹奏着胡笳,一人把戴在两边手腕的铜环相互敲击,发出高低不同,轻重无定的清亮脆响,使人心驰神遥,定力稍差,怕是得当场失控,丑态百出。 两人显然是坐在花轿里面的人的婢女。 婢女都有如此气派,主人可想而知。 花轿里的人走出来,却是个满身络腮胡的昂扬男子,充满雄性气概。到了此时,夺命索哪里还认不出来,这家伙便是凶名胜过他和锁魂刀不知多少的雄娘子。 雄娘子别看生得一副慷慨豪迈的大丈夫模样,实则是个女子。 她生来就是女儿身,可随着年纪增长,除了没有男人该有的话儿,全身上下,无一处不是透着男子气。 这人生来异象,为家人嫌弃,自幼养成了偏激的性格,杀人如麻。 后来给天元商会招揽进来,当了客卿长老。 不过这是近十年的事。 所以雄娘子本身和沈放没有交集。 那雄娘子一下轿子,两女登时伏下,当了个垫子。 她随即踩上千娇百媚的肉垫,仿佛离弦之箭似的顺着天元楼往上升去。 如非眼力高明之辈,决计看不出他有踢脚借力。 外人看来,只觉得他如有升天之能。 内行的江湖人看来,便知雄娘子这一手登天梯的轻功,可以说是出神入化。 听闻天元楼每年以十万两白银供着他,请他出手还得另算价钱。 只凭这手功夫,已经物超所值了。 雄娘子来到天元楼的楼顶,清风猎猎,吹动他的络腮胡,他摸了摸大胡子,打量沈放。 “过去这些日子,已经有多位天元商会的大管事遭你毒手。总部的家伙已经对你没了耐心,所以请了我们这些人来送你去死。其实你应该早点走的,如此还有活命的机会。” 沈放轻轻笑着,“我正是不耐烦一个个去找人,才在这里等你们来。你可知道,我为什么选在这个位置等你们?” 雄娘子一愣,还没等开口询问。 沈放便轻轻回答,“因为这里没有遮挡,好让我方便杀鸡儆猴。” 杀鸡自然是要当着猴子们的面杀。 面前就是鸡。 雄娘子面色胀红,“找死!” 还没等他动手。 一个声音自远处传来,“雄长老,咱们人都没到齐,你又何必急着动手。” 声音起初很远,可收尾时却仿佛近在耳边了。 伴随一阵狂风呼啸,一名青年男子出现在楼顶。 夜魔! 夺命索认出青年男子,这家伙曾在一夜间连做下十九桩,令京兆府发出全国通缉令,却也没有抓住他。 没想到他竟藏在天元商会里。 夜魔成名是近十年的事,同样和沈放没有交集。 夺命索心中暗骂,看来总部的家伙对会长重出江湖之事早有防备,才能找到会长的踪迹,并这么快,派出两大高手来堵截会长。 来不及后悔是不是投降太早。 因为锁魂刀就是前车之鉴。 但凡反应慢一点,他已经在黄泉路上和锁魂刀做伴了。 现下只能一条路走到黑。 以雄娘子和夜魔的尿性,如果真斗过了会长。就算夺命索反水,运气好还能混个因公殉职,运气不好,这两家伙怕是直接说他已经叛变,所以就地处决了。 到时候妻儿老小都得沦为奴婢,偌大的家财,也要进两家伙和会中一些人的腰包。 此时不拼,更待何时。 “会长,我掩护你。”他先表忠心,免得被沈放直接当弃子。 夺命索使出一条长索,上面布满倒钩,且涂满毒药。 只要稍微刮伤两人,就能给他们制造大麻烦。 届时以沈放的能力,带着他全身而退不成问题。 夜魔临危不乱,露出不屑的眼神,仿佛在说,“雕虫小技,也敢班门弄斧。” 他竟一只手抓住了长索,顺势一抖,夺命索就虎口裂开,整个人倒飞出去。 只是在他将将落地时,一股旋风出现,硬生生将他卷回楼顶。 待得他反应过来,发现自己被会长提着。 如果说雄娘子登天梯的轻功已经出神入化,那么刚才沈放表现出的身法,可以说是如神似魔了。 高下立判。 沈放丢下夺命索,眯着眼看向夜魔,“打我的人,经过我同意了吗?” 夜魔震慑沈放的身法,却也不想示弱,刚想反唇相讥,没想到啪啪两声响起,他耳鸣不止。 原来他还没开口,就挨了两记耳光。 如果沈放打算取他性命,怕是他现在已经是尸体一具。 天下竟有如此快得不可思议的身法。 夜魔难以置信,偏偏事实发生在眼前。 “好厉害的身法。”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但见得一个十二三岁的姑娘,背着一柄比自己还高的大剑,落在楼顶。 那大剑显然无比沉重,随着她落下,整座天元楼都晃了晃。 偏偏这小姑娘,背着大剑,竟一点也不吃力。 自来有天生神力者,如她这般,实是怪胎中的怪胎。 她夸赞沈放之后,又抱歉道:“大叔,对不起了。他们开了一百万两黄金买你性命,有了这笔钱,我们村就能都过上好日子。实在对不住。” 沈放不禁一笑,“一百万两黄金,当真好大的手笔,别说是你,就是我自己都心动了,恨不得立刻割掉我这碍事的头颅。” 小姑娘挠了挠头,“那可不行,这样我就拿不到悬赏了。” 第14章 奇怪的剑 沈放深深看了小姑娘一眼,随即展颜一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再多钱,在命面前都不值一提。小姑娘,你还小,没必要为了钱把命搭进去。反正你们村里的人,顶多是挨穷,还不至于到饿死的地步。” 小姑娘认真地考虑一了一下,“你说的似乎有道理,那么告辞。” 只听得悠然一声剑鸣。 夜魔和雄娘子听得这声剑鸣,还以为是小姑娘故意趁着和沈放套近乎时,突然发难。 可这念头刚起,他们顿时发觉不对,因为那把沉重无比的大剑。目标并非沈放。 那大剑一出,霸绝凌厉,由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使出,更增违和之感。 夜魔和雄娘子全力应对,不过三剑,就倍感吃不消。 本来以小姑娘的年纪,纵使练成惊天剑术,但在经验上,绝不会有他们老道。 事实截然相反。 小姑娘大剑使出,不但随心所欲,而且每每旧力未尽、新力未生时,往往极尽曲折,使得两人完全抓不住她剑法里的破绽。这哪里是个小姑娘,分明是个老妖怪。 不出十招,两人便给剑势笼罩。 那大剑纵横,压迫得两人连气息都换不上。无言的剑势,沉闷、渗人,令人看一眼,都不免心中砰砰直跳。 夜魔和雄娘子成了笼中困兽,落败身死是迟早的事。 他们此时也已经明白,从来没听天元商会藏有小姑娘这样的打手。 对方显然是沈放的人。 刚才不过是两人对他们猫戏老鼠而已。 两人纵横江湖多年,不但是手段狠辣,出招凶险,而且身法轻功更是好得出奇,才能安稳活到现在。 可是在重剑剑势笼罩下,素日里引以为傲的身法轻功全然不起作用。 小姑娘的剑法已经达到“神气合一”的超卓境界,偏偏剑法里还有一分不可言喻的微妙,在战斗中居然能洞悉他们二人武功的破绽,自然而然织成罗网,使得两人没有任何脱身的机会。 到最后,大剑上的青芒暴涨,犹如自高山奔涌而下的流泉,如雷霆万钧,将两人席卷进去。 瀑流冲下,两人全然无任何反抗之力,落入天元楼下的地面,烟尘四起。 有烟无伤的定律现在没在两人身上生效,夺命索往下看去,伴随烟尘散开,只剩下两团模糊的血肉肢体。 凶名赫赫的夜魔和雄娘子就此扑街倒地,死无完体。 夺命索看向小姑娘,不禁充满敬畏。 这小姑娘凶得很! 这场景,自然震住了许多人。 本来天元楼外,还有一些高手陆续赶来,见了这一幕,都驻足不前。 对江湖人而言,友军有难,不动如山,这是老传统了。 沈放却没有欣喜,叹了口气。 小姑娘见状,“大叔,我都帮你解决了这两个想对你不利的家伙,你怎么还叹气?” 沈放心想,“因为你影响我装逼了。” 不过小姑娘也确实不是沈放的人,这一点夜魔和雄娘子倒是想差了。不过现在不是,以后就说不准。 但也有个难处,这小姑娘突然对夜魔和雄娘子下手,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就怕是个没脑子和不高兴。 他开口询问,“你帮我做什么?” “不是我帮你,是剑要帮你。大叔莫非真以为我这么小的年纪,武功当真就入了化境。” 沈放暗自点头,以他的资质,都练了七十年才有今日的成就,小姑娘的剑法快到他一半了,年纪也就比他十分之一多一点,若真是她自己练出来的,那就太打击人了。 沈放一边暗自凛神防备她,一边和和气气开口,“这么说刚才是剑在操纵你,而不是你在操纵剑?从来只听说以人御剑,我还是第一次见以剑御人,倒是新鲜。” 小姑娘开口,“我们村好多这样的,只有你们外面的人才不正常吧。” “??”沈放竟无言以对。 他轻咳一声,问道:“你的剑为什么帮我?” 小姑娘略有些羞涩,“它说打不过你,你身上还有一个它的同类,它说同类相残不好。而且,我瞧你长得好看,也不想和你打。只是因为那一百万两黄金,有些犹豫,既然剑这么说,那我就听它的。” 沈放颔首,看来长得好看才是重点。 夜魔和雄娘子是输在了投胎上。 至于沈放现在的面孔是不是他真面目并不重要,因为他有万千面孔,但都有同一个特征,那就是很好看。他的真面目自然也包括在内,只不过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原本长啥样了。 不重要嘛。 现在他都忘了自己穿越前,单身快三十年,差点要成大魔法师的事。 即使穿越前他没有谈过恋爱,也肯定跟脸没关系,肯定是他遇到的姑娘都没长出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夺命索却从小姑娘的话,悟出人生至理,打不过就得从心,向强者低头不寒碜,认怂更得要快,不然锁魂刀就是前车之鉴。 不过如何判断对方的实力,也是一门本事。 沈放轻轻点,又问道:“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剑让我跟着你,还说什么附骥尾而行益显,我没听太懂。” 沈放心想,这还是一把有文化的剑。 他随口解释,“就是说,跟着我能吃肉。” 沈放见小姑娘文化不够,所以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说话。当然,主旨是为了让小姑娘和剑给他当打手。 小姑娘不禁摇头,“那可不行,我不喜欢吃肉。” 沈放:“……” 不吃肉长这么凶,骗鬼呢。 夺命索立刻发挥狗腿子的作用,陪笑解释,“我们会长的意思是你只要跟着他,想吃啥就吃啥,不用受穷。” 小姑娘眼睛一亮,“当真?” 夺命索自傲道,“那还能有假,你说你想吃什么,我马上找人给你弄来。” 小姑娘吸吮手指,“我想吃龙肝凤胆。” 夺命索:“……” 说好不吃肉的呢。 果然上到八十岁的女人,下到三岁的女童,就没有不爱骗人的。 沈放瞪了夺命索一眼,没好气道:“那你赶紧去找吧。” 第15章 地府 大夏洛京。 天元楼发生的事情,以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传进天元商会总部。 天元商会紧急地召开了元老会议。 元老共有八位,瓜分了天元商会一半以上的股份。 为首的一位,正是当今的大夏凉国公,他能排在首位,倒不是因为手段厉害,而是凉国公女儿近年大受当今恩宠,所以凉国公父凭女贵,一路加官进爵。 要不是有凉国公这么一位当今国丈在,其他元老也不会有底气要把沈放彻底赶出局。 毕竟沈放说什么也是天元商会的创始人,再不济也该给他留万分之一的股份。 伴随着元老会议召开,一幅巨大的画卷在旁边展开。 用一幅幅带有文字的图画来解释处理事情,显得更加直观具体。 这是沈放当初的建议,采用之后,确实非常有效果。 画卷一幅幅地展开。 演示出一个年轻道士骑着白马从荒漠离开,进入中原的故事。同时在天元商会庞大的情报机构解析下,连年轻道士是天门行走的事情都查了出来。 白马的眼睛是异常的猩红,显得十分妖异。 年轻道士看着平平无奇,可是画卷里的文字特别指出,他佩戴的正是飞星剑。 这是证实年轻道士是天门行走的强力证据。 毕竟十年前飞星剑落入了天门行走手里,乃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对于元老们而言,年轻道士另一个身份他们十分熟悉——天元商会的前任会长。 现在天元商会暂时没有会长,凉国公暂时履行会长的职责。 “从他的神采,以及透出的勃勃生机来看,他的身体状况恐怕仍是二十岁出头左右,要知道天元商会的创立,已经是七十年前的事情。”元老中一名年轻人的神情有些不可思议。 他是继承了自己爷爷的位置才进入元老会议。 而他爷爷正是七十年前和沈放合作的伙伴。 他爷爷临终特地嘱咐他,永远不要和会长站在对立的一面。 不过年轻人有生以来,对他爷爷的话,那是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过。 天元商会的水很深,可年轻人有自信,他能把握住。 他的名字叫何淼淼,不怕水深。 天克! 何淼淼一贯是有些迷信,对修仙问道更极度向往,但不喜欢修行。 修行太苦了,他只想吃仙丹,直接长生不老。 厉害的修士理论上能活二百年,甚至如一直传闻要么大限将至要么快要成仙的蜀山剑圣,如今的年龄大概也在二百岁左右。 而这些老怪物,再如何逆天,都有同一个特征,那就是会显老。 不是面目的衰老,而是自然而然有股暮气。 这一点在沈放身上没有体现出来。 他创立天元商会六十年之后,仍有年轻人的特质,不是老东西。 “长生不老!” 在座的都是人精,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虽然用夜魔和雄娘子试探一番后,知晓对方远比想象得难惹,可了解到这个情况后,他们还是心热对方长生的秘密,打算赌一赌。 至于和沈放再次合作,他们想都没想过,毕竟已经撕破脸了,即使沈放愿意,他们也不敢相信。 一番分析之后,凉国公先甩一锅,“夜魔和雄娘子死的有些冤枉,那个小姑娘是谁找来的,她又是哪里人?” “她是妖鬼村的人,出道以来,从没失信过,也没失手过。不过她一般在异域干活,最近才到中土。我没想到,她居然不守信用。”年轻人先揽下责任。 他在这里资历最浅,该背锅还是要背锅。 凉国公见年轻人识趣,点了点头,示意此事揭过,继续开口,“大家也看到了,他估计有一百岁了,却还不老。这件事很重要,你们觉得其中有什么原因?” “可能和他出身天门有关系。”一名元老沉声道。 众人瞧向他。 那元老顿了顿,继续开口,“天门的历史十分古老,大约能追溯到两千年前,不过已经有一千年没有消息了,直到他的出现,天门才得以重现人间。” 他随即露出一抹难以言喻的微妙表情。 “据传天门的创始人活了一千岁不老,无论是谁,只要找到祂,祂都会满足对方一个愿望。曾经有人找到他,说出自己的愿望——想要当皇帝,于是天门门主实现了那人的愿望,助他杀入皇城,当上皇帝,不过很快各路勤王大军出现,将他抓住,千刀万剐,从那以后,天下足足乱了三百年。” 众人听了之后,若有所思,场面一度沉寂。 年轻人打破沉寂,“听说谁要是找到天门行走的传承之物,天门行走就会满足对方的一个愿望。这样看来,倒是和天门门主的作风一致,只是天门门主的要求更低,只需要找到祂就行了。不过以古掌门的话来看,天门门主实现愿望的同时,显然有极大的隐患。看来天门之事,仍有颇多诡异蹊跷。” 古掌门叹了口气,“其实古来长生不老者不止天门门主,还有一位,只是一向不为人所知。” 众人生出更大的好奇。 古掌门却讳莫如深,不敢继续开口。 凉国公忽地灵光一闪,想起在皇室藏书阁看到的一篇史料,面带询问地向着古掌门,“古老弟所言之人,莫非是冥帝?” 古掌门略带诧异地点了点头,“没想到凉国公也知晓冥帝。” “何为冥帝?” 凉国公捋捋胡子,“大家都知道小女添得陛下恩宠,所以我不时有出入皇城的机会,曾在守藏室里见得一篇史料。大约一千年前,世间有个神秘的组织,以民间故老相传的地府为名,唤作——‘地府’,那地府的缔造者便是冥帝,两百年前还曾助我朝太祖定鼎天下,当时他活了大概有八百岁,仍是青年模样。” 古掌门接着凉国公的话,“天门地府颇多神秘,里面的事情,外人知晓的并不详细。曾有隐世的修行门派打入其中过,最终是无功而返,甚至引起了门中内乱。听闻蜀山数百年前差点灭门一事,便和地府有莫大关连。” 第16章 白马的神通 众人不免惊诧,要知道蜀山乃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大派,不论是修士还是江湖人,更或者妖魔鬼怪,向来对蜀山中人都是敬而远之。 便是当朝国师出身的玄真观,也不过是蜀山的教外别传而已。 蜀山,俨然便是此界圣地一样的存在。 更遑论剑圣稳坐天下第一人的位置近百年,无人可以撼动。 现在古掌门提起蜀山数百年前居然差点被灭门,教人不能不吃惊。 地府究竟是什么样的可怕组织,居然能差点让蜀山灭门? 他们好奇心越盛。 纵使明知知道越多,未必是好事。 可转念一想,反正古掌门是知道的,否则不会说出这一段隐秘来,他都没事,他们自然不怕。 古掌门也没有继续卖关子,接着述说,“听闻地府冥帝掌握生死之秘,数百年前蜀山出了一位奇才,可谓天生道骨,短短二十年间,修为已然不下于当时蜀山的掌教,只是这位奇才误入歧途,恋上一个妖女,原来那妖女便是地府的孟婆,刻意引诱那位奇才,意图打开蜀山的锁妖塔。 后来妖女身份败露,那位奇才兀自护着她,于是引发了一场蜀山的内战。当日一战,据说是惊天地泣鬼神,锁妖塔的血流了七日七夜都没流干净,蜀山那一代的精华,几乎一战丧尽。 自那之后,蜀山封山百年,方才恢复元气,而且后来收徒,变得愈加谨慎,并且对妖魔鬼怪,绝不手下容情……” 正因蜀山收徒严格,故而江湖传闻风吹雪得蜀山剑圣看重,使得风吹雪的份量无形中更重了不少。 所以天元商会的元老们才没有选择动风吹雪手里的干股。 真要是动了,万一风吹雪哪天想开了,加入蜀山,他们可没胆子承受对方的报复。 天门、地府过于虚无缥缈,蜀山的威慑那是实打实的,何况蜀山还有前辈飞升到了上界。 在座的元老,哪个不是久经官场,对于上面有人这种事,有深刻的体会。 自来犯了大事,只要上面有人,那也可以有商量的余地。 便是修士斩妖除魔,也知道杀那些没根脚的,有来历的妖怪,顶多收走带回去看山门,绝不会下死手。 众人八卦蜀山和地府之事时,一封急报传来。 凉国公先翻看了一下,随即传给众人。 众人一一观看,个个神色凝重,同时眼中生出一抹贪欲。 原来天元商会的探子们追查沈放十年来的踪迹时,最终确定了西荒大漠是沈放十年来隐藏之所。 大漠茫茫,踪迹难以追寻。 这段时间,已经前后损失或者走丢了二十位一流的密探。 本来一无所获。 不过天元商会财大气粗,请出大漠孤鹰,这人在沙漠纵横二十载,对沙漠极为熟知,深入大漠后,终于叫他发现了沈放曾经的藏身之所。 那是一片荒芜的绿洲。 一块石碑,已经一大片遗留的脚印,还有一块述说踏破虚空之事的石碑。 大漠孤鹰笃定这是得道成仙之人留下的仙迹。 这是大漠孤鹰最后发出的消息,至于那片地方的具体位置,大漠孤鹰并没有传回来。 众人暗地里,呼吸都不免有些急促。 这个秘密的发现,重要性甚至盖过了沈放的威胁。 “说不定他是得了那里的奇遇。”凉国公沉声。 “那里很可能是天门门主留下的遗迹。”何淼淼判定。 他们觉得发现了沈放强大的秘密。 无论如何都得去一趟。 不去,万一别人去了,岂不是很吃亏? 大家都抱着一样的心思。 何淼淼捂着肚子,“抱歉,昨晚上吃坏了肚子,我先回去更衣。” “我七舅姥爷的三外甥女的女儿快生了,我回家看看。” 这理由显然不是很走心。 古掌门连理由都没编,直接就走了。 大沙漠很远,要是早到一天,就能早点集中人力物力,搜寻那个地方。 先去的占用人力和物力多一点,后去的自然能得到的帮助就少一点。 反正去看看不吃亏,万一是真的呢。 他们都很清楚,要是真错过了这么一桩旷世机缘,不但自己会后悔一辈子,还得被子孙唾弃。 至于这种事交给别人,那是不可能的。唯有亲自前去督办才能放心。 沈放就是前车之鉴,他要不是总躲在幕后,什么事都交给别人办,元老们不可能钻到这么大的空子,掌控了天元商会。 因为利益结合的联盟,很容易就被利益打散。 … … 小白龙对沈放却一直忠心耿耿,绝不会因为利益而背叛,毕竟命比利益重要。 它背叛了老爷,说不定很快就会被老爷拿来做烤肉。这玩意,老爷惦记了很久,有一天老爷睡着了,还念叨要吃龙肉了。 它就有龙的血脉啊。 所以小白龙无比忠心! 趁着小姑娘吃饱喝足睡下,小白龙继续上次对黑无常干的事。 “记住,从今以后你是白无常。” 有了上次的经验,小白龙驾轻就熟,不断用妖力重复这一句,仿佛要到天荒地老。 虽然嗓子依旧冒烟,可明显不会那么沙哑了。 而且它觉得这不是嗓子冒烟,而是一门神通正在成形。 有关火焰的神通。 不知过了多久,小白龙轰的一声,竟真的喷出了小火苗。这是往后妖生的一小步,却是小白龙成妖的一大步。 “难不成老爷真是为了锻炼我?让我早点悟出天赋神通?” 小白龙心情很复杂,似乎、可能、也许、或许、大概错怪老爷了吧。 “别走神。”一只温和有力的手掌摸上小白龙的马背,一股暖洋洋的真气传进来,梳理它的经脉,帮小白龙稳住因为神通迸发而散乱的妖力,并将神通运转的妖力行进路线定型。 小白龙又是羞愧,又是感激地看了沈放一眼。 沈放什么也没说,一副波澜不惊的架势,只是心道,“原来这就是妖族神通的奥妙。” 小白龙的神通现在也是他的神通了。 沈放不禁暗赞自己的学习能力。 他果然是个修道奇才。 好吧,只要被森罗万象道感应到了真气行进路线,自然而然就能模拟复刻出来。 第17章 猗兰操 故作神秘,安顿好小白龙之后,沈放离开了天元楼,准备去吃酒。 按理说天元楼什么好酒没有。 但这一顿酒不同。 酒是寻常的酒,只是前面要多加一个“花”。 城外西郊,一座低调古拙的青色小筑临水而建。那青砖石是前朝的,绿柳是百年前的,乌木色的房檐、柱子、窗棂却是崭新的。这座有数百年的古建筑,近几年才搬来一个新主人。 园子里的银杏/樟树挺拔婆娑,大片的青色草坪如地毯般铺垫,整整齐齐,不见半根杂草。 每日光是打理,就要耗费颇多人力物力。 沈放沿着蜿蜒曲折的鹅卵石小路悠然前行,眼角的余光在道旁错落有致、镶嵌适宜的花卉上流转,最终驻足在小路尽头的溪岸,梧桐树荫在足边流转,和溪水的水流形成莫名的时空交替。 一只白天鹅伸出优美的脖颈,红掌在碧波中悠游,为眼前画卷般的景色增添一分生动,一分情趣。 当初沈放卖出这园子时,只要价十万两,如今没有三十万两,此间的主人怕是正眼都不会瞧上一眼。 当然,此间主人不会缺钱,沈放也不会缺钱。 可他们之间,确然有债务关系。 在沈放驻足出神过了不知多久,有超然一切的琴音仿佛从世外响起。 琴音的脱俗,让人欣赏,又让人遗憾。 遗憾的是,如今超尘脱俗的琴音,何必来此纷纷扰扰的世间,陷于尘世的污泥浊水。 琴音亦如一双柔荑拨弄平静的池水,引起沈放静谧心灵的波澜。 恰在此时,梧桐树叶簌簌落下,半随流水,半入泥土。 一名风姿绰约的女子,正双手在古琴的琴弦上翻飞,沈放目光被吸引,变得前所未有的柔和。 眼前的人影和七十年前所见的人影重合,心中泛起的波澜愈发剧烈,只是却左右不了他的理智,而是生出物是人非的感慨。 那古琴似乎也生出生命来,散发出强烈至极的思念,将要抵达另一个境地。 可惜始终没有突破那个极限。 道是无情还有情。 情之为物,最难参透,亦是最难成就。 琴音忽然截止,周围的景色依旧不变,只是气氛变得不同。 沈放拍了拍手掌,“怜姑娘,你的技艺还要胜过你师父当年。” 弹琴的女子目光平静地看向沈放,内心却并不平静。她师承一代大家向晚晴,十五岁便技艺超群,引得天下人追捧,这样的经历,见了世间男子,多少会有些倨傲,可是往常能在别的男子身上摆出的傲气,在面前男子身上却一点使不出来。 因为自她有记忆以来,她已经对着男子的画像拜了千百次。 这是那个令师父到死都不能忘怀的男子。 亦是她手中古琴——“猗兰操”的真正主人。 “猗兰操”有贤者生不逢时的意语,在他借给师父古琴,并取下这个名字时,是否便知晓了师父的结局。师父是生不逢时的,故而不能由琴入道。 如此幽远深邃的预言,都寄托在古琴的名字当中。 除却自小参拜沈放画像对其形成的敬畏外,琴女因此眼中的沈放更增一分难言的神秘。 心中思绪万千,于现实无非刹那。 琴女起身行礼,“怜青青见过……” 她突然间不知如何称呼沈放。 “你可以叫我沈大哥或者沈道长,不用管我和你师父的辈分。”沈放轻轻笑着。 他给古琴取名“猗兰操”当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寓意,只是以他当时的文化水平,仅能想出这个还算好听的名字。 以他那时的文化水平,哪里知晓“猗兰操”隐喻贤者生不逢时。 由此给当时一心琴道道的少女埋下失败的种子,导致天资卓越的少女,六十年都未能将道种孕育成熟,抱撼而终,并用一生的失败来证明古琴的名字没有取错。 这也难怪当初的少女成为白发老妪之后,也对沈放难以忘怀。 她一心想证明沈放是错的,结果沈放是对的。 这个神秘的道士,仅用古琴的名字就断定了她一生的命运。 只是古琴蕴含道性,犹如神剑对于剑客一般重要。少女也不得不感激他,所以让徒弟莫忘赊道之恩。 对于琴者而言,世俗名利的计较,反而阻碍她们的进步,心灵越是纯粹,成就越高。 所以向晚晴并无让怜青青留下古琴的打算,告诉她如果那人要收回古琴,不得有半分留恋。 怜青青对沈放敬畏,觉得他神秘,却没有因此心虚,“沈叔叔是来要回‘猗兰操’对吗?” 她终究没有和沈放平辈相处。 毕竟以前天天拜习惯了,突然叫什么沈大哥、沈道长多别扭啊。 “琴是要收回的,但不是现在。有句话叫做父债子偿。当初我借给向姑娘‘猗兰操’就是要等到它身上的道性成熟之后才收回,现在它身上的道性没有成熟,我收回它做什么。所以我来是想告诉怜姑娘,希望你早点入道,我可不想再等几十年那么久。” 沈放觉得他是全天下最好的债主,操碎了心。 今次前来,一是此处离天元楼不远,二来他知道了古琴主人已经换过,为了以防意外,干脆过来看看,并看一下怜青青是否是合适人选。 现在看来,确实很合适。 至于当初向晚晴为何会失败,着实让沈放没想通。 难道他看走了眼,向晚晴的天赋属实平常? 只是放贷这种事,难免会有意外,所以做些补救就好了。 当然,一颗红心两手准备,过些年怜青青还没入道的话,沈放就会发动手上的资源,去寻找一个更出色的天才。 不过也还有其他办法,那就是让怜青青多生几个,天赋是可以遗传的嘛。 优生优育也不是不可以。 当然,这些事都不必着急。 先弄完天元商会的事,将地府的架子摆出来再说。 天元商会的触手在以前是不够长的。 现在沈放更强了,打算利用地府,触及修行界的事情。 饭一口口吃,一步步来。 他打算用几代人的时间来给地府布局开路。 第18章 江湖梦 怜青青听沈放说他并没有打算现在收回“猗兰操”,心里并没有因此松口气,她是个刚强的女子,不希望欠别人债,可是若就此还回“猗兰操”,仿佛又不大是滋味。 毕竟自师父走后,只有它陪伴在她身边。 外面的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只有古琴不会骗她、算计她,可她又能舍得它离去。正如师父会离去,猗兰操也会离去,没有什么能一直陪着她。世上既有相聚,那就该有离别。 怜青青轻轻叹了一口气,“小女子如今的心情很矛盾,既想将它就此还给沈叔叔,又想留着它,沈叔叔的话,却替我做了一个决定。那我暂时留着它,你觉得可以带走它时,便带走。” 沈放觉得她与众不同,因为怜青青这份不滞于物的洒脱,倒不像是装出来的,他好奇道,“我带走它,你不伤心吗?” 怜青青继续弹琴,琴声动人无比,使人一听之下,如飘坐云端。 她的琴技好似又有了些许进步,在于心境的蜕变。 怜青青一边弹琴,一边回应沈放的话语,“还要多谢沈叔叔使我明悟了这个道理,如果太想要留住什么,反而会陷于执着。琴声当如白云苍狗,当如山中流泉,自然而然最好。一想到它随时会离开我,我反而珍惜每一刻和它在一起的时光。想必这也是沈叔叔来见我的意思。 这是师父该悟透的道理。生不逢时又如何?弹琴便好。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她之所以会这样觉得,乃是不知古琴的道性成熟,沈放收回时,就能悟得她悟出的道。在她看来,每个人的道不同,她的道对于旁人用处是不大的。偏偏沈放就是个异类。 所以怜青青以为沈放是没有功利心的,仅是用将来会收回猗兰操的话,来提点它,告诉她这个道理。 当然,结果正是沈放期望的那样。 他比怜青青更希望她能入道。 琴声自然而然地再次停止,怜青青目光透着一股空灵,缓缓开口,“人生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能在有涯之身遇见沈叔叔,着实是有运气的。难怪沈叔叔能令我师终生难忘。” 她说话间,有一股随时出世脱尘的气质流露出来,教人注目之下,难以自拔。 沈放的目光没有避开,反正长得好看就欣赏,他看了又不吃亏。 无论怎么说,他确实开始有喜我所喜、恶我所恶的资格了。 对于怜青青而言,沈放这种目光,也不令人厌恶。 若是躲躲闪闪,她反而会因此不舒服。 当然,仅限于沈放这种入她眼界的人,换做一般人,她反而会觉得无礼。 人生来平等,但后天生存时,自然就有了高低贵贱。 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这是确然存在的。 只是面对沈放的目光,她也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怜青青忽然一笑,心想,“不如喝酒。” 这和沈放想到一块去了。 和一个漂亮又清雅的女子喝酒是一种惬意的享受,无关暧昧和情爱。 假如怜青青长得五大三粗,一嘴口臭,换做谁也享受不起来的。 过去七十年,鉴于自身的处境和实力,沈放一直有些放不开。 现在他稍微能放开一些了。 这是实力和地位引起的变化。 居移气养移体。 有的人天生能做到洒脱自如,有的人是有了实力和底气之后才能做到。 前者令人敬佩,后者却不必贬低。 君子论迹不论心,论迹论心的是圣人。 何况便是夫子,见了南子不也照样失态了。 食色性也。 沈放从这次的拜访悟到了不少。 赊道人收回债务,并不是马上获得了“道”,是需要消化的。 没有喝多少酒,一来是酒喝多了折寿,二来是喝酒容易影响判断。 世界终归是危险的,不能因为一时放纵,而忽略危险。 真正的从容是掌控一切之后的从容,而不是装出来的。 “我过两天会去风雪山庄拜访那里的主人,怜姑娘愿意可以和我一起去。” 江湖人口中的拜访那都是要动刀动剑的。 怜青青不是一个喜欢打打杀杀的人,可她没有拒绝沈放的提议。 “什么时候?” “傍晚的时候到,届时可以看那里的夕阳落下。我知道,你应该喜欢那样的景色。” 沈放说完话,便即离开。 无论他们刚才有多么投契,实则终归是认识不久的陌生人。 再多呆一会,聊天就尬了。 点到即止。 怜青青听到沈放的话,微微一怔。她是喜欢看落日,因为她的师父叫晚晴。可是师父过世之后,她就没看过落日了。沈放的话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呢? 但怜青青很清楚,她该面对这件事了。 入道的琴者不止有柔情,还有刚强,以及面对生死这寻常之理的坦然。 怜青青微微笑了起来,这个沈叔叔很有趣。 她又随手弹了弹古琴,琴声出现时,竟有无形有质的气劲生出,去了十数丈的距离,打在一株樟树上。 那气劲生出,就和怜青青心灵产生微妙的牵扯。 她看向那株樟树,发现它也没有什么异样。刚才是她的错觉吗? 怜青青摇了摇头,准备转身回房,洗个澡,去去酒气。 刚转身时,一声巨响。 她回首看去,那樟树竟拦腰而断。 断口平滑如镜,仿佛神兵利器所致。 怜青青难以置信,可事实如此。 她面色复杂地看了古琴一眼,又看向沈放去的方向。 这恩情可欠大了。 虽然怜青青有背景后台,一般人不敢来招惹她,可是跟她自身有实力还是不一样的。 若是将刚才的神通掌握熟练,偌大的江湖,她也能孤身一人,来去自如了。 她虽是柔弱女子,心中也住着一个江湖。 何尝没有想过,行走江湖一番,高来高去,想去哪就去哪,看见看不惯的事就去管一管,不服的就打。 心中的江湖梦因此而发芽,古琴的道种也就此发芽。 沈放却在半路上停下,一脸懵逼。 “这是快熟了?”他也没做什么啊。 第19章 但求一败 沈放收获古琴快要成熟的欣喜,慢悠悠地在路上走着,天上的白云似水流般涌动,不知不觉间到了日落。 晚霞在云彩中流动,红了一片。 地上的枫叶也红。 流水承载着不知多少枫叶远去。 沈放的目光集聚在一片刚刚落下的枫叶上,每一分纹理,在他眼中都格外清晰。 枫叶随波流转,亦如人世浮沉的命运。 沈放轻轻吹了一口气,枫叶跃出水面,伴在一株枫树下,来年化作春泥,会再次融入枫树的生命里。 脆弱如枫叶,命运可以任人摆布。 而沈放便是命运! 他收债的同时,亦开始摆脱过去人生的诸多无可奈何,命运开始由自己掌控。 他的眸子变得愈发清澈,蕴藏着不可捉摸的智能。 正在此时,河对岸一双无尘无垢的眼睛正看向他。沈放眼睛微微眯着,锐利的剑意射出。 那双眼睛的主人终归受到感染,摔了一跤,灰尘四起。 只是他生得俊逸,即使摔倒也那么好看。 可他是个和尚。 但作为和尚,有这样的皮囊,对传播佛法亦有很大的作用。 “了尘见过居士。” 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了尘跨过数十丈的河道,来到沈放近前。伴随气劲的抖动,身上的尘土脱落,僧衣变得不染尘埃。 这是沾衣十八跌的功夫,被他练到连一粒灰尘都能抖落的境界。 “金刚寺的了尘?” “正是。” 沈放的目光如水流在了尘身上冲洗,微微笑着,“我许久以前去过金刚寺,大殿里柱子上的字还在吗?” 了尘合十回应着,“在的,那句‘安禅制毒龙’,小僧从三岁就开始念诵。” 沈放笑了一笑,“你师父空相可还好?” 了尘摇头,“不太好,因为欠了债,心中就不踏实。念经不踏实,吃饭喝水也不踏实。” “那为什么不还债。”沈放语气沉了沉。 了尘苦笑一声,“不是不还,只是我师有苦衷。” 沈放淡淡一声,“天下欠债的哪个没有苦衷,可不还就是不对。” “还是肯定要还,只是前辈能不能宽限一些日子。小僧愿意在这些日子里为前辈效犬马之劳。” 沈放饶有趣味道:“这么说,你是打算给我当一段时间下属?虽然说你很有名气,但要我做的属下,你未必够格,除非你证明给我看。” 了尘平静回着,“前辈另一个身份是天元商会的会长,这个消息我们金刚寺十二年前就查出来了。其实天元商会里面也有我们金刚寺的信徒,如果前辈想夺回天元商会,我们金刚寺愿意出力。” 沈放毫不奇怪金刚寺发现了他天元商会会长的身份,毕竟也是个数百年的江湖大派。 他只要在世间行走,肯定会留下线索。 被发现是或早或晚的事。 故而他当年得到飞星剑后,远走大漠是对的。 没有这十年寂寞,怕是在十年前,他就得落入金刚寺或者别的势力手中。 了尘显然是金刚寺着重培养的继承者,所以无论是眼力、见识还是决断都是年轻一辈的佼佼者。 他已经明白对于沈放是不可力敌的,因此选择顺从。 何况佛法的精要之一便是“忍”。 “只这还不够。”沈放得寸进尺。 他越是强硬,越是有利于己。 弱则示之以强,但不能常用,否则就是虚张声势。 了尘接着开口,“风雪山庄的风吹雪是我知交好友,我知前辈要上山拜访他,肯定是想要和他联手,吞下天元商会。他一向愿意听我的劝告,我可以撮合前辈和他的合作,避免你们的冲突。” “原来你还有为风吹雪打算的意思。其实我上山拜访并无多少恶意,顶多不过出一剑而已。” 了尘苦笑一声,“以前辈如今的修为,那一剑江湖上有几个人能接住。何况我了解前辈是个谨慎人,要么不做,要么做绝。风吹雪说前辈没有杀意,可是剑乃凶器,一旦离鞘,就由不得剑主了。他其实也明白,只是的确想见识一下前辈的御剑术。” 他知道对于沈放这种人,最好不要隐瞒。 隐瞒只会把自己陷入不利的局面。 还不如坦诚相告。 有时候,诚实也是一种武器。 当然,诚实的谎言会是更可怕的武器。 其实他起初是来摸摸沈放的底的,只是临时改变了主意。 修习佛法,可以悟出神通。 了尘便悟出神通,他开了天眼。 而且佛心指引他,追随沈放会有不可思议的回报。 他的天眼在第一眼瞧见沈放时,看见的不是人,而是道。 他也曾远远见过蜀山剑圣,剑圣的道是茫茫然,充沛于天地,却也到尽头了。 沈放的道是朝气勃勃,虽远不如剑圣的茁壮,但孕育着无限可能。 沈放嗤笑一声,“你还是不了解他,风吹雪是但求一败。可他的身份和自尊又不允许他失败。可他也到了需要一败的地步。这一败既然蜀山剑圣没有给他,那就让飞星剑来吧。” 第20章 拦江断流 风雪山庄,风吹雪居住的小院内。 从沈放上了天元楼开始,风吹雪已经在小院内静立了两天一夜,好似一棵树,要站到永恒。 风吹雪是个安静的男子,每当做重要事情前,不允许任何人打扰。不过在以前,他一般会加上一件事,那就是提前三五天沐浴,将浑身上下洗得干干净净,没有半分尘埃。 这一次,他仅是一个安静地呆着。 了尘正是在他静处时下了山。 待得了尘回归风雪山庄,来到小院外,门外守候的剑仆迎上一步,“少庄主仍在闭关,大师有什么事情,等少庄主出关再说。” 哪怕了尘是风吹雪的知交好友,如果想要不经过风吹雪的允许进入小院内,那就得踏过剑仆的尸体。 他们活着的意义就是为风吹雪活着,做他一辈子的影子。 了尘当然没有闯进去,而且真要闯,他也未必能越过面前长相平平的剑仆。 模样比风吹雪大不了几岁的剑仆,实则在剑法的造诣已经极高的境地。风雪山庄偶然得来的夺命连环三仙剑已经给剑仆练到出神入化的地步,并且他凭自己的感悟在后面加了十剑。 风吹雪曾经私下对了尘说过,剑仆如果行走江湖,名声不会在他之下,因为剑仆的剑比他更无情,更凶狠,更无视世间任何情理道德。 但风吹雪能约束他。 当年飞星剑仙和他的老剑仆曾经是一段佳话,可是了尘明白,风吹雪和剑仆这一对,未必弱于前人,甚至犹有过之。 了尘没有往前一步,静静地在外面等着。 没有等待太长的时间,风吹雪那雪中寒梅一样的声音远远地传过来,如在天边,“你应该见过他了,进来吧。” 可他明明就在小院里,距离了尘不过十丈。 这时候,了尘明白,风吹雪的功力又精进一层。 他有些为朋友高兴,又有些难过,因为风吹雪已经如此厉害,可是他在见过沈放后,仍旧觉得风吹雪难免一败。 他犹自记得先前拜别沈放时,对方对着河道劈了一剑,于是河道短暂地断流了。 他甚至怀疑沈放全力出手,或许能拦江断流,这已经是接近神仙的手段。 了尘到现在兀自能响起沈放在他耳边留下的话语,“这一剑有七十年的功力,他怎么能挡。” 了尘为风吹雪感到苦涩,因为他知晓,风吹雪如果接不下那一剑,只能是输在岁月上。 同样是飞星剑。 他出生得晚了。 了尘甚至在想,如果风吹雪出生在七十年前,那么得到飞星剑的人很可能会是他吧。 可是没有如果。 怀着复杂矛盾的心情,了尘踏入小院。 他随即惊讶万分,因为风吹雪竟白了头发。 发白如雪,其衣如雪。 他面露苦色,“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透支了生命。” 了尘终于明白风吹雪的功力如何在短时间精进的了,他用透支生命的代价,来换得功力上的突破。 风吹雪轻轻一笑,这在他生命中是不常见的,他目光有着从前未有的悠然和洒脱,“于我而言,生命绽放的刹那升华是可喜的事。我不只是因为那个人而透支潜能,更试图跨过岁月的积累。这是在我一生中遇到的最大挑战。 了尘,你太拖泥带水了,活得并不开心。其实干嘛要背负那么多责任了。其实你可知晓,我为何拒绝了剑圣的好意,没有上蜀山修行。因为他收我为徒唯一的要求那就是让我在今后背负蜀山。我的剑只为自己而出,背上蜀山后的剑,那还是我想要的剑吗? 对我来说,现今连风雪山庄也不想背负了。不败之名,已经成为我的累赘。但接下来,我仍是要全力以赴,面对任何一剑。我说那人是没有杀意的,但不代表,这一战并不凶险。因为剑是凶器,一旦出手,就注定在生死边缘游走。既然如此,我哪怕还有上百年可活,在面临此战时,也没有任何意义。不如拿它来换取功力。 于我而言,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有当下。这是我对岁月的回应。” 风吹雪一生中,大概只有今日说的话最多,而且每个字都击打在了尘的心灵上。 他动容不已。 “原来我还没有他明白风吹雪。” 了尘忽然觉得沈放实在太懂风吹雪了。 他们或许能成为很好的朋友。 难怪沈放会找上风吹雪。 不仅仅是因为他有飞星剑。 风吹雪顿了顿,又问了尘,“不过我现在也好奇,他是怎样的。” 了尘没有描述沈放截断河道的那一剑,而是用一句奇怪的话来形容,“他是不俗的俗人。” 风吹雪点了点头,“很奇妙的比喻,但我脑海中大概能勾勒出他的形象。这样一来,我更期待那一剑了。想来我不会失望。” 了尘苦笑,“我倒是希望你会失望。” 风吹雪失笑一声,“这可不像你。” 了尘叹息,“那也是因为你。” …… 沈放没有想到灌注全部功力之后的飞星剑剑气威力会如此大,竟然截断了河道。 所以他匆匆告别了尘,免得露出虚弱,有损形象。 回到天元楼,沈放一夜回气,再度精神奕奕。 清晨晴空万里,今天的落日也必定好看。 同时夺命索带来一个消息,“天元商会总部的元老们大举出动,但目标并非沈放,而是去往西域边陲的蛮荒沙漠之地。” 所以天元商会总部现在很空虚! 第21章 君不见,大河之水天上来 夺命索不知道总部的元老到底吃了什么药,竟然不管会长的事,全部往沙漠跑。 可这的确是个机会。 就算是陷阱,也该去试探一下。 沈放知道这个消息时,淡淡一笑,旁人或许不知道那些家伙跑去大沙漠的理由,可沈放太清楚了。 他出沙漠的事本来就没刻意隐瞒,料想那些家伙该是查到他前面十年去哪里了。 这也正是沈放要他们知道的事。 沙漠里的石碑和脚印,会把他们留在那里的。 即使有人能摒弃石碑的诱惑,那也是极少数,而且受到石碑和脚步的影响,沈放要拿捏他们可不要太容易。 那里根本不是什么奇遇之地,而是人造的魔域。 沈放根本不怀疑他们是故意布置出假象来钓鱼,因为这些家伙本质是贪婪的,正因贪婪,才会想着将他彻底赶出天元商会。 他们若能忍住石碑和脚印的诱惑,那才奇了怪。 到这时候,沈放很想说一句,我还没发力,你们就倒下了。 不过沈放终归是谨慎的,在此之前,还是得先收服风吹雪。风吹雪在他眼里还有另一个作用,那就是和蜀山剑圣有过联系。 如果说在这世上沈放最畏惧谁,那么一定是剑圣。 因为畏惧所以才需要想点办法,埋个伏笔。 毕竟以蜀山的力量要寻找沈放的踪迹,哪怕沈放隐藏得很深,也很有可能被寻出来。 有备无患。 时间很快到了沈放和风吹雪约定的日子。 … … 风雪山庄已经聚集了不少江湖人。 这些人不少是江湖名宿,要么身份不凡,总之今日的事,算是江湖近年来最轰动的大事。 天门行走以及一直隐藏在天元商会幕后的会长身份,足以引起太多人的好奇。 风吹雪没有拦阻他们进入山庄,因为他不想分心,懒得管这些闲事。 何况这些人也很懂规矩,进了山庄没有闹事,还主动维护秩序。 风雪山庄的大厅内,众多江湖高手已经从早等到晚上。 他们没有丝毫不耐烦。 到了他们这一步,一时的忍耐和养气是能轻易办到的事。 没有人嘀咕沈放的排场大。 风吹雪身着雪白长袍坐在大厅中央,背后挂着一幅风雪汇聚的画图。 剑是寒风,人是寒雪! 人和剑已经融为一体,给画图注入了彻骨的寒意。 落日的光辉洒满大厅,日头西移,离夜晚越来越近,这很让人怀疑沈放不会来了。 他或许遇到什么事,遭遇了什么人,或者本就是在戏弄山庄里的人。 他们不了解沈放。 所以觉得这个老怪物,或许是老顽童呢? 在这时候,众人心里的念头起伏不小。 忽然之间,山庄里飘进清脆动人的琴声,将人的思绪拉进无穷的天地里,忘却烦忧。 或许一瞬间,或许一盏茶,琴声陡然而绝。 但余音袅袅,绕在大厅的房梁上,久久徘徊。 仿佛梁上的燕子已然筑巢。 了尘从琴声中猛然挣脱,有人比他更快,或者从未陷入琴声里。 那便是风吹雪。 不知何时他已经起身,白发黑剑,营造出一股极为静寂孤绝的剑意,冲散了琴声的意境。 “他来了。”了尘口中不自觉冒出三个字。 轰隆隆! 自山庄外,一股无可比拟的剑气涌出。 “君不见,大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一道苍凉豪迈的道歌声自山庄外传进来。 众人仿佛看到了磅礴大气的大河,自天门涌出,奔涌泄落到人间世,席卷一切,笑傲天涯。 大厅中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不知多少人手中的兵器落地。 这剑势太强了,强到他们握不住手中的兵器。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沈放的剑势从天上来,奔涌而至,已经折服满座来客。 但没有折服风吹雪的剑。 不,还有剑仆的剑。 可剑仆也是风吹雪的剑,他是风吹雪的影子,此刻已经完全融入风吹雪的剑意里。 一道白影闪出,正是风吹雪,犹如无瑕无垢的风雪,冲出了大厅,却又要洒落整个山庄内外。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又是一声悠悠的道歌声响起。 这声音犹似天边之远,可又仿佛在众人心海里升起,如同久远的记忆浮现。 “这人的功力太可怕了。” 江湖中向来有千里传音的绝学,可用到沈放这般的,寥寥无几。 这是在功力上的绝对碾压。 “这就是七十年的功力吗?” 了尘饶是见识过沈放一剑断流,此刻仍旧大受震撼。 断流是物理上的感官,而剑势和传音是心灵上的冲击。 而且沈放后一句,分明道出了岁月和时空。 这是一种“神”的境界。 只有神,才能在岁月和时空中行走自如。 显然风吹雪也触摸到了“神”的境界,化往后余生为一剑。 此剑名——“现在”。 风吹雪的剑已经出现,而沈放的剑依旧未至。 了尘心沉下来,没有出现的剑,往往比出现的剑更可怕。 高手决斗,先出手的人,往往已经输了一筹。 对于风吹雪而言,现今最大的困境恐怕是还没有逼出对方的剑,他的剑气就攀升到最顶点了。 届时不得不出,却没有合适的目标。 然而他不得不出剑。 因为沈放的剑势和道歌声点燃了风吹雪的剑心。 在无形间,沈放已经出招了。 出招却没有出剑。 他想起师父曾经说,绝顶的高手能因情造势,沈放俨然做到了这一步。 其实沈放能做到这些,他自己也说不清。 到了决战时,他自然而然就做到这些了。或许有飞星剑仙的经验,或许有怜青青的琴声,或许还有他天纵之资的缘故。 无论如何,他确实做到了。 而在风吹雪的心灵世界里,他看到的不是沈放,或者说不只是沈放,还有一个浑身煞气的剑仙,“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 飞星剑仙的虚影犹如大山一样朝他压来。 如果说剑仆是风吹雪的影子,那么飞星剑仙便是沈放的影子。 面对那大山一样的虚影,风吹雪无话可说,只有一剑! 第22章 剑尘 风吹雪的剑势透支生命的绝世之剑,是他生命浓缩之后的绽放。 面对沈放大河之水天上来的剑势,面对那七十年岁月功力的咄咄逼人,风吹雪终于要将自己最为浓烈的生命精华释放出来。他知道这将是他有生以来遇到的最大难关,一旦渡过去,他的人,他的剑,将会踏入一个海阔天空的境地。 天空,乌云密布。 了尘抬首望天,忽然轻轻低语一声,“快要下雪了。” 风吹雪已经和风雪山庄、以及脚下的山脉相处了多年,在他生命极致绽放的刹那,进入一个神秘的天人感应境地,影响了风雪山庄的气机。 一剑既出,大雪纷纷落下。 而这飘飘扬扬的大雪落在了尘身上,就被他沾衣十八跌的功力震开。 可雪花融入风吹雪的白衣中,他没有震散雪花,而是将所有的功力都凝聚在那一剑中。 他一生的信念,一生的坚持,一生的骄傲,都在这一剑里。 仿佛他生来就只为做好这一件事,出剑! 出剑的同时,风吹雪居然还开口说话,这也是他出剑过程的一部分。 “若我死了,我的剑还请你收下。” 这不是示弱,不是分心,而是出剑的刹那,风吹雪已经抛却生死成败,进入一种抛开一切的洒脱境地,他只是为了出剑,无关其余。 这是一个剑客对剑道的虔诚。 天地都仿佛陷入刹那的静止,大雪在空中停顿,风吹雪的剑锋到了最锋锐之时。 终于,虚空中泛起清泓一样的涟漪,宛如星河般,令这静止的时空再度涌动。 在这一刻,夕阳彻底落幕,星河在天。 一剑自天外飞来,如大河潮水带星来! 飞星剑仙的虚影亦融入大河潮水之中。 星光成为他的面孔,仿佛飞仙一样。 两把剑相遇了。 轰轰轰! 一缕发丝从风吹雪耳畔飘落。 铿然一声,风吹雪手中已经没有剑。他的剑已经深深插进身旁的泥土里。 风吹雪面色苍白,比白发更白。 可自天外飞来的一剑依旧没有停歇,如有实质的剑芒散发出潮水一般的剑气,朝着风吹雪涌动。 大雪被剑气粉碎,化为虚无。 当剑气潮水一样淹没风吹雪的同时,山庄的众人竟忍不住闭眼,不敢看接下来残忍的一幕。 可是当他们睁开眼时,却发现剑仆替风吹雪挡下了剑气。 了尘没有闭眼。 他看得很清楚,剑仆一瞬间出手十三剑,如同遵循冥冥中的天地至理一样,划破时空般,以不可思议的颤动,接下了那天外而至的剑气。 可是他的剑经过瞬息间的千万次震颤,如雪花一样碎开。 可他刚刚出手的十三剑,乃是风吹雪都决然办不到的,在风吹雪面临生死的刹那,剑仆进入一个舍生忘死的玄妙之境。 在剑仆手中长剑震碎之后,有远在天外,似又近在耳边的声音在山庄众人周遭响起。 “这十三剑很精彩,后面应该还有十剑。如果你能参透出来,剑圣的名号就该是你的了。”那声音泛起寂寞和惆怅。 有刚才一战的威慑,让一众江湖人不由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风吹雪的剑仆竟练成了这般有无穷潜力的剑法。 “剑圣!” 那是剑道里至高无上的尊荣。 而这个天门行走又该是什么呢? “神话!” 风吹雪和剑仆两人已经是江湖中自飞星剑仙殁后最有实力的剑客,可是面对天门行走的天外之剑,依旧不敌,对方不是神话,还能是什么? “我在天元商会的总部等你们。” 飞来一剑,又飞走了。 天地间有缥缈的声音悠悠回荡着。 剑是超乎想象的剑,人是神话一般的人。 此役,天门行走,再次给天下武者上了一课。 风吹雪吐了一口血,剑仆将他背走,了尘紧随其后。 到了一座安静的寺庙,了尘给风吹雪服下金刚寺治伤的圣药,风吹雪很快醒来。 “我经脉尽断了。”风吹雪平淡得好像在说别人的事。 了尘的心沉到谷底。 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旦风吹雪功夫尽废的事情传出去,他过去的仇敌可不会放过他。 当然了尘可以给他庇护,金刚寺也可以。 但风吹雪不会接受这种庇护的,这比杀了他还难受。 “去蜀山吧,剑圣或许能治好你的伤势。”了尘劝道。 风吹雪摇头,看向剑仆,“这一战我明白了,你也该明白了。” 剑仆淡淡回应着,“剑道不因他人而成,待我悟出第二十三剑,我会去挑战他,也包括你。我走了。记住,以后我叫剑二十三。” 他说完话,消失在夜色中。 风吹雪轻轻叹了口气,对着了尘说了一句,“其实我也会夺命连环十三剑。” 他顿了顿,又开口,“我以前觉得夺命连环十三剑到了第十五剑便是尽头了,没想到它的尽头居然在第二十三剑。和天门行走一战,我败得彻彻底底。只是这也让我看到了更广阔的天地。你不用担心我。京城离这里大概有八千里,我会走过去,如果我到了,那么我的伤势也应该能好。只是往后没有风吹雪这个名字了。” 了尘询问,“那你以后叫什么?” 他想通过这个答案,来知道风吹雪如今的心情。 “我已经跌入尘埃中,以后就叫我剑尘吧。” 了尘不禁微笑,“今朝入红尘,一身泥泞;明朝冲霄起,无限欢喜。” 这一佛偈是他对好友最美好的祝愿。 不过他知道,剑尘没有带走他原本的佩剑,那他应该还需要一把新剑,代表新生。 了尘暗自发誓,他要走遍天涯海角,为剑尘寻得那一把剑。 两人在寺庙里分别。 …… 沈放没有想到,这次拜访是双喜临门。 他算是一次性寻得两个可以赊道之人。 不过此事还得等他收回欠债,才好再次放债。 星月光芒里,再次响起动人的琴声,怜青青好奇道:“沈叔叔今天为何这样开心呢。” 她知道沈放赢了风吹雪,可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如果是有心机的姑娘,便知道不要对男人的事有那么多的询问,可怜青青没有这份心机,她心里好奇,自然会询问,如果沈放没有回答,那也是无所谓的。琴声是心声,如果连心声都不敢表达的琴者,那是弹不出好琴声的。 第23章 唯快不破 天门行走挑落风雪山庄是轰动江湖的大事,那天外一剑给当时在场的江湖高手留下毕生不可磨灭的印象。 可这件事的热度没有持续太久。 过了大概半月,一个消息彻底吸引了江湖和朝堂的目光。 “余十岁学剑,十五岁学易,三十岁大成,进窥天人之道。天地宇宙间,遂再无一可与抗手之辈……经十数年潜修,大彻大悟,解开最后一着死结,至能踏破虚空而去。后人见吾足迹,当能见吾道,若循吾足迹,则陷于死地。 慎之慎之,谨记谨记!” 这是大漠孤鹰用鲜血拓印出来的一份碑文。 在他被人发现时,大漠孤鹰已经奄奄一息,而他的双腿更是血肉模糊,腐烂出可见白骨,以及蛆虫在血肉里面蠕动。 在留下血书碑文后,大漠孤鹰离开人世,这或许是一种解脱。 可是碑文的内容不禁使人大受震撼。 “踏破虚空?” 显然大漠孤鹰找到了疑似“仙迹”的地方。 与此同时,天元商会总部的元老们集体出现在大漠外,而且大都各自分散行动,显然在寻找什么。 为了那份血书以及大漠孤鹰的遗体,他们内部展开血拼。 可怜的大漠孤鹰,入土都不得安宁,头七还没过去,就被人从坟冢里挖出来,几经易手。 至于发现大漠孤鹰的那人,亦受到了残酷的逼问和刑罚。 一件件有关血书碑文的隐秘被挖掘出来,或真或假。 有人说碑文是天门门主留下,蕴藏了长生之谜,天门行走显然从中受益。 只是天门行走纵然现身,也没几个人敢去打对方的主意。 显然寻到仙迹,隐姓埋名练成绝世神通,再出来横行天下,才是好主意。 也有人说,那不是仙迹,而是魔域,大漠孤鹰的下场就是明证。 还有人说这是一个惊天阴谋,其实根本不存在什么仙迹,那是一个套。 不过无论消息多么纷乱,还是引出不少江湖名宿。 他们大都老了。 人老了,自然怕死,所以一切有关长生的事物,都会引起他们极大的兴趣。 在了解到天门行走的武力之后,显然寻找仙迹是更妥当的选择。 江湖宿老之所以能活到这把年纪,自然不是只靠武力,而是头脑。不好惹的人,不要去惹,没有十足把握搞死对方,最好别轻易结仇,除非那人已经定性为邪魔外道,大伙达成共识,决定并肩子上。 仙迹的事如此轰动,以至于朝廷都派出绣衣使者前去查访。 在这股寻仙浪潮下,风雪山庄的事自然被淹没。 谁还关心风吹雪、剑仆。 正当这股热度持续时,大夏京城,一个名为中华阁的当铺在京城极为隐蔽的角落开起来。 当铺只有两个人,老板以及一名琴师。 琴师终日蒙着面纱,老板喜欢听琴。 琴师自然是怜青青,老板是沈放。 怜青青的琴声里透出一股哀怨,她可不想呆在小小的中华阁里,像是笼中鸟一样。 只是沈叔叔的剑劝服了她。 在中华阁挺好的,沈叔叔会保护好她的。 她以为古琴的琴声发出的劲气已经够厉害,谁知道还是远远比不过沈叔叔的剑气。 所以怜青青决定留在沈叔叔身边好好学习。 给沈叔叔弹琴就当是交学费。 沈放作为一把年纪的老人家,当然不是想非法囚禁少女。他也有苦衷,谁叫少女快熟了呢。 说错了,是少女孕育的道种快熟了。 所以为了防止意外,还是把少女留在身边比较好。 这也是对故人之后的照顾。 至于为啥当初没有留着照顾卓婉君? 那是一个大姑娘了,不需要人照顾。 何况等到少女瓜熟蒂落,沈放自然会放她走。 让她去她的江湖,沈放去炼自己的仙药。 说不准再见面时,少女都成老婆婆了。 长生种就是如此悲哀,很难找到同类呢。 可是真要是遇见同类,估计会第一时间想着将对方干死。 “你说让我帮你易容多好,这样你就不用整天戴着面纱,而且我还可以顺道帮你检查身体。”沈放向着怜青青说道。 怜青青翻了翻白眼,她深刻怀疑沈叔叔是不是有人格分裂。偶尔超然世外,如坐云端。偶尔却无比痞赖。 犹如他的面孔一样,让人根本分不清哪一个才是真的他,亦或者都是他。 对于沈放而言,展现不同的性格是漫长岁月里的调剂,免得心若枯木,陷入一种草木的呆滞中,那样的长生,未免太没有趣味。 正如蜀山剑圣,近乎得道,却也抛却了许多“人”的感情。 不是说这不好,毕竟人各有志。 但沈放确实喜欢当个生动的长生种。 偶尔体会一下高高在上视众生如蝼蚁的感觉就好了。如果这样太久,那么跟庙里的泥塑神像也没多大区别。 怜青青再次婉拒怪叔叔的好意。 不过她确实挺感激沈放。 原先她以为琴声化气,她就可以纵横江湖,实则大错特错。 她的经验太少了,对这门神通的掌握太过粗浅,光是起手就太长,落在真正的高手眼中,实则有太多破绽可以抓。 譬如她在沈叔叔面前,根本没时间使出琴声化气的神通。 在少女江湖梦刚开始的时候,沈放狠狠给她上了一课。 少女的琴声也在中华阁里变得越来越急促。 这是沈放的要求。 他很是严肃地对少女说过一句话,“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断断十二字,竟似乎道尽武学的真谛。 她回想起来,沈叔叔收拾她的时候,确实没有用多少真气,仅是一个快,就让她招架不住。 “琴声化气,凝气成刃”这样的神通在一个绝对的“快”字面前,根本没有施展的空间。 除非搞偷袭。 只是沈叔叔的警觉着实让怜青青无比惊叹。 仿佛他一直有着被人迫害的准备。 这已经是一种本能。 “这才是真正的高手。” 少女受到感染,决定以后对敌,能偷袭就偷袭,年轻人就不要讲什么武德,安稳活下来,比什么都重要。 一颗纯洁的琴心,似乎走偏了道路。 而中华阁也迎来开业以后第一个主顾。 第24章 红绣鞋 那是一个长着一撇八字胡的驼子,至于手里,拿着一双和他身份极不相符的红绣鞋。 但很是相符。 沈放一眼看出他是个妓院的龟公。 一个龟公偷出一双妓院姑娘的红绣鞋,那自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此刻他显得心事重重。 “掌柜的,我要当这双鞋。” 他没说要当多少,仿佛只要能脱手就成。 于是沈放拿出一沓冥币给他,“当鬼鞋一双,冥币十万两。” 显然沈放一眼就看出红绣鞋的问题。 龟公惊悚地看着他,似抓住救命稻草一样,“不是我。” 接下来他再也说不出话,因为龟公嘴里竟长出茂密的黑色长发,整个柜台变得湿漉漉的,有阴冷的水汽徘徊。那双红绣鞋上的花纹长出点点黑斑,透着妖邪诡异。 很快龟公被头发噎死,同时化成一滩水,只是地上多了一团黑发。 怜青青吃惊地站了起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诡异的事,仿佛进入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沈放似乎并不奇怪,他略有深意地说道:“你应该清楚这个世界并不像表面上那样简单。” “那这到底是什么?妖魔?” 沈放摇摇头,“应该是鬼怪之类。不过它不是冲我来的。” 怜青青松了一口气。 他对这类事物并不陌生的原因来自于飞星剑的记忆。 飞星剑斩妖除魔数十年,自然遇到过不少异类。 这类事物留下的煞气,正是飞星剑仙横死的重要原因。 飞星剑本身沾染了不少煞气,不过沈放创造逍遥游时,大部分来自飞星剑的煞气一并留在了那些脚印里。 所以那里哪是什么仙迹,根本就是魔域。 但接下来沈放的话,令怜青青的心又提了起来,“它应该是冲你来的。” “沈叔叔救我。”怜青青很是从心。 沈放:“……” 他怎么觉得这少女怎么路越走越歪,完全没有以前那种清冷气质了。 怜青青现在和那背着大剑的小姑娘,倒是很配,能凑成一对活宝。 不过现在那小姑娘已经被沈放指使去配合夺命索收拾他黑名单上的人。相信不久之后,白无常的大名会响彻江湖。 而且也因为小姑娘是个不稳定因素,所以才让她去配合夺命索。 真出了事,那也是夺命索出事。 “沈叔,你咋不吭声。”怜青青不由有些忧愁。 琴声既是心声,她弹出一缕琴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于是红绣鞋变得更加湿漉漉的,上面好似长出青苔,透着古意。 整座中华阁陡然变得阴冷许多。 沈放轻咳一声,“你先住手,不然它要跟你打起来了。” 怜青青当即停手。 沈放接着解释,“因为你手里古琴里面的道种快成熟了,所以引来这玩意的注意。我猜想它背后是一只厉鬼,不过现在只是试探,一时半会应该不会来。你弹琴容易泄漏底细,一旦被它摸清楚,它很快就会来了。” “那沈叔要我接下来怎么做?”反正她对这玩意一无所知,老实当个工具人就好了。 怜青青知晓,面对这种事,听话比什么都重要。 她还年轻,还不想死。 沈放轻轻一笑,“暂时什么都不用做。对于鬼物,其实了解之后,你就不会那么害怕。鬼物不过是因为魂魄有太深的执念,才会形成。一旦它们成为厉鬼,那就相当于江湖高手成为修士,如此一来就有了成道的资格。但厉鬼成道,远比修士艰难。毕竟它们没有实体,说到底是一团阴气。所以它们无比渴望能有实体寄托,所以有灵性的事物往往会成为它的目标。这也是为什么有种说法,但凡名剑重宝出世,总会惊动鬼神。 这双红绣鞋就是有灵性之物,故而能寄托那厉鬼的部分鬼力,甚至念头,但比起你的古琴,红绣鞋只能说是凡物了。古琴的道种一旦成熟,放在修行界也是不可多得之物。 等道种成熟之后,我会收回它的。所以你不用担心每天带着它睡不着觉。” 沈放言下之意是青青姑娘啊,这古琴你把握不住,但叔道行深,叔能把握,所以你老老实实当个孵化道种的工具人就好了,剩下的事交给叔。 另一方面,根据沈放的经验,飞星剑在道种成熟时,就引来不少妖魔,不过飞星剑仙确实厉害,将它们全杀了。因此飞星剑凭借妖魔精华,得以彻底成熟。 想来古琴也要走过这一遭。 饮血刀和牟尼珠的成熟当有类似的经历。 现在看来,巴思活佛和魔刀门门主也不容易,当时必定吃了不少苦,难怪舍不得。 只是圣贤有云,得法而忘法。 不经历一番失去,怎么能得道。 沈放肯定要说服劝(拳)服他们放下的,不要那么执着。 飞星剑仙就是典型的例子,他虽然死了,但一缕精神寄托在飞星剑上,可以说有一丝不灭的魂魄在,只要沈放将来得道,飞星剑仙这一缕魂魄也能跟着鸡犬升天。 这就是好处。 沈放琢磨,等他森罗万象道再突破几层,应该能真气化形,给飞星剑仙弄个类似鬼身的身体,到时候可以成为他座下的神将,亦能得少许自由。 正如传说中真武大帝座下的灵官一样。 怜青青忍不住翻个白眼,原来沈叔叔是想让她死了留下猗兰操的心,不过她本就对古琴执念不深,倒是无所谓了。 而且听沈叔叔这么一分析,她对红绣鞋背后的厉鬼倒是没那么害怕了。 所谓鬼物骇人,在于未知。 一旦说清楚,就没那么可怕。 世间的事大都如此,退缩不前,反而会引来恶果,勇敢直面,反而会发现,也就这么一回事。 天下事畏之则难,行之则易,多少还是有些道理的。 红绣鞋似乎还想继续恐吓两人,继续流出阴冷的水滴,青苔意图蔓延覆盖整个柜子。 沈放瞥了一眼,“凶什么凶。” 飞星剑从腰间飞出,如钉子一样钉死它。青苔缩回去,连带红鞋子也跟着褪色。 于是它就老实了。 第25章 天师府 当飞星剑插进红绣鞋时。 乌衣巷八十六号宅院。 宅院的牌匾写着李娃馆三字,里面主人的名字叫做李娃,曾有许多外地进入京城的世家子弟,误入此间。 因为李娃生得秀丽无双,兼又善解人意,引得这些公子哥们情不自禁地解囊,只为博佳人一笑。 一开始自然是如胶似漆的。 不过很快这些世家子弟钱袋便被李娃掏空,一旦没钱,他们就会像破鞋一样被丢出去。 当然,他们每人都会得到一双分手的礼物,那是一双红绣鞋。 一双无论怎么丢都丢不掉的红绣鞋。 有的世家子弟因为嫖妓耗尽了钱财,所以觉得丢脸,不敢回家,从此浪迹江湖,或是死于非命,或是从此沦为碌碌无为的普通人。 也有世家子弟厚着脸皮回去,只是不敢跟家里说丢脸的事。 而他们那双红绣鞋便会被家里的某个女眷捡到。 一旦被这些女眷拿到红绣鞋,于是他们就不会被红绣鞋纠缠了。 故而他们中大部分人装作不知。 亦有极少数良心发现的,说出真相。 家人觉得事情蹊跷,派人到京城打听,却发现从没有过什么乌衣巷八十六号李娃馆。 但在京城的公子圈里,一直有乌衣巷八十六号李娃馆这么一个传说中。 传说能让人刻骨销魂,也会变得一贫如洗的地方。 而李娃馆从来只引诱那些品性不堪的世家公子,所以它的故事流传出去后,许多人还暗自拍手叫好。 这是一个有侠气的鬼。 无论有没有侠气,鬼始终是鬼。 馆中,原本春光灿烂的院子,忽然间如水墨山水画没有保养好,开始破损,青青草地,瞬息间变得枯败,干净的石子路面,长出青苔,房檐惹上蛛网,家里的漆器破损,惹上斑驳的铜绿。 院子再无女儿家的娇美明媚,变得阴冷潮湿,鬼气森森。 院子的主人在白日里点着一盏铜灯,对着一面古旧的铜镜化妆,而是不论怎么描眉涂腮红,都掩盖不了她眉宇面颊的病色。 她穿着一身红衣,看着像是一双红绣鞋的鞋面改成的,上面有一个怎么也看着违和的口子,鲜血流出不少,落在地面,却又消失不见了。 铜镜里出现一把插在红绣鞋上的剑,湛湛星光,静谧安详,却让她仿佛见到克星一样畏惧。 剑身上隐藏的妖魔气,令她仿佛看到许多同类的亡魂。 “还是走吧。”它轻声低语,准备去往城外的第二窝点,一间兰若。 兰若是寺庙,但不是官寺,算是野生寺庙,那个地方更是废弃多年,它的骨灰还埋在兰若旁边的大槐树下,已经受五百年风吹雨打。 … … 过了没两日,有路人发现乌衣巷居然多出一个没有牌匾的宅院,院子还不小。 而且左右的邻居,住了这么多年才突然发现一件惊悚诡异的事。 乌衣巷八十五号旁边便是八十七号,这么多年,他们竟习以为常,从来不觉得中间少了一个八十六号。 过路的路人,更没有察觉其中的蹊跷,或者自然而然忽略了。 于是乌衣巷八十六号的事传出去,和以往的传说相互印证,大家很快判定,这是一座鬼宅。 … … 鬼宅的故事引起京城天师府分部的注意。 天师府以捉妖和除鬼为职责,向来不过问江湖事。 他们算是修士,但不是隐修,捉妖和除鬼是他们修行的一部分,所以他们入世很深。 而他们在性命之道的修行上,并无多少建树。虽然有些厉害的神通,对于许多修士来说,却不值得推崇。另一方面,蜀山也降妖除魔,不过蜀山有直指长生的修行法门,所以是修行界的圣地。 说到底还是因为蜀山拳头最大,成了玄门正宗里的正宗。 因此天师府虽然也算是悬于江湖和修行界之间,两边都沾,但地位远不及蜀山。 不过他们也没跟蜀山争此界圣地的意思,争不过啊。 天师府很快派出人手调查鬼宅的事。 结合之前的资料,确定鬼宅的厉鬼已经跑路。 只是对于出手驱鬼的人判断得不太清楚。 “我问了好几个在京城的修士,都说此事跟他们关系不大。” 除鬼没有捉妖好处大,妖有妖丹,鬼抓住了,不但得费心镇压,而且什么好处都捞不到。 所以修士们向来说降妖除魔,可没说降妖除鬼。 在天师府,捉鬼也是副业中的副业。 一名年纪较大的天师府弟子沉思一会后,判断道:“这件事很可能和一个组织有关系。” “什么组织?”年纪较小的天师府弟子询问。 年纪大的弟子缓缓开口,“鬼物无形有质,十分难以对付,而且对付它还落不了好处,连咱们天师府一向以来,都很少除鬼。不过有个组织,似乎专门对鬼物感兴趣,只是已经消失多年,但最近又冒出一些苗头来。这次的事情,可能是他们卷土重来的一个征兆。” “师兄,你绕了半天,直接说名字行吗。”年轻弟子显然没有尊老的习惯。 年纪大的弟子横他一眼,不过还是继续开口:“那个组织的名字叫做‘地府’,许多年前,他们的阎君曾潜入过咱们天师府修行,偷了咱们天师府不少捉鬼法门,并将其发扬光大,连那一代的祖师都说他是奇才。当时咱们天师府联合几个修行门派,派出三十六个精英,全数铩羽而归。地府的名头,也从那时候打出来。” “祖师难道没有出手?”年轻弟子愈发好奇。 “祖师没有出手,因为那家伙下山前,直接偷袭了祖师,害得祖师身受重伤,养了好多年……都没好。”年纪大的弟子一脸唏嘘。 年轻弟子愤愤道:“这人好不要脸,居然偷袭祖师,要是我遇到……” 他后面的话没有说下去,因为估计自己打不过。 修行人不得妄语,因为很容易被实现的。 … … 中华阁,后院的马槽里,白马用鼻子问了红绣鞋老半天。 它真不是狗,但老爷让它闻,它就闻了,老爷说是看看它有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第26章 炼气论 “闻出来了吗?”沈放幽幽地出现在白马身边,好似一只鬼。 白马打个激灵,“没,不过小的一定努力。” 它的马鼻子已经通红。 那是妖力集中太久的缘故,类似海绵体充血太久。 沈放点点头,回到柜台。 怜青青怯怯地问,“沈叔,白马都闻不出来,是不是我们就找不到那鬼东西的位置,然后只能等它们来找我们?” “不是找我们,是找你。”沈放立马纠正一句,随即又补充一句,“就算来找我也不怕,它打不过我。” 飞星剑可是有驱邪的神通。 怜青青:“……” 他说的好有道理,怜青青竟无力反驳。 怜青青犹豫片刻,轻声说,“沈叔,你说我花三十万两找个驱魔师帮我把那鬼东西找出来解决掉怎么样?听说天师府的人擅长干这个,我正好有认识的姐妹找过他们。” 沈放笑了笑,“钱财对修行者没啥用,你要是能拿点其他对修行者有用的东西,或许可以打动他们。” 怜青青脑海里灵光一闪,“沈叔,我有一件宝贝,或许对修行者有用。” 沈放打量怜青青一番,没见她能掏出什么宝贝来,他不置可否,“古琴可是我的。” 怜青青讪讪一笑,“自然不是这个,我想起以前武当山的谢松石真人是我父亲生前的好友,曾送过一本炼气法给我父亲,说是可以延年益寿,你说这东西他们感兴趣吗?” 武当山是道门的名山,里面出过不少隐修,谢松石原本是一代大儒,后来披发入山修道,有人曾在蜀中见过他,说是和剑圣一起谈笑风生,还使了法术,让月宫的仙子下凡起舞。 虽说肯定是幻术,却也见得道行。 沈放来了兴趣,说道,“你先拿来我看看。” 怜青青不假思索,从包袱里找出一本缠丝经文,上书着三个字“炼气论”。 她见过沈叔神通,自然觉得沈叔不需要别派的修行法门,所以一直没拿出来过,现在沈放要过来看,她也以为沈放只是看看这本经文的价值。 她哪里知晓,沈放一身的本事都是识人放贷得来的,在修行上的见闻和积累,其实有些偏科。 毕竟飞星剑强则强矣,在性命之道上着实一般,不然飞星剑仙也不会枉死。 逍遥游身法着重点在身法上,森罗万象道倒是正宗的炼气法,只是沈放闭门造车,许多事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这本炼气论对别的隐修,或许用处一般,对于沈放而言,倒是可以扎实下基础,来得正是时候。 沈放不动声色翻看炼气论,但见上面序文,“吾与怜贤弟结为忘年之友,知君致力继往圣绝学,然诸子百家,各有其长,往圣绝学,不止于儒道。今博览养生修道之典,编撰一文,名曰‘炼气论’,交付怜贤弟,望贤弟以兄一时愚得,能有所获。” 再看后面内容,讲得正是天人妙道,万物滋长的玄理,还附有丹方,正好可以作为沈放炼制还道丹的积累。 里面有些内容,隐然和森罗万象道契合。 看来天下的道理,到了高明处,多是相通的。 只是比起森罗万象道,炼气论显然粗浅,却又如蒙童教学的题材,循循善诱,正好夯实修行的基础。 这放在蜀山等传承千年不止的大派眼里,自然不值一提。 可对沈放而言,倒是比来几本修道秘典更有用。 凭借炼气论,他对自身修炼有了更整体直观的感受。 以前他是坐拥宝库,虽然能发挥出不寻常的能力,可是对其中机制多少有些茫然,哪怕逍遥游的顿悟,也是一时偶然所得,真让他说清楚,那也说不清楚,用倒是会用。 如此一来,多少有些缺憾。 现在有了炼气论,便有了纵观全局的机会。 对他接下来修行森罗万象道大有帮助。 沈放看完之后,摇头,“只是基础炼气之论,老生常谈而已,落在入门的修行者眼里,不值一提。” 怜青青略感失望,不过她也猜到,这炼气论,她自己都能轻易看懂,也试着练过,倒是有点作用,但仅是如此。 确实是修行入门之作。 怜青青叹口气,“沈叔,你要不看看我还有什么有价值的家当,你瞧得上眼,拿去便是。” 她觉得自己学费交得不够,沈叔对她好似不太上心,赶紧做些弥补。 虽说沈叔将鬼东西的来历说开,怜青青到底还是有些害怕。 现下里,只能依靠沈叔,才有些安全感。 沈放似笑非笑,“你也不必担心,你没孕育成熟道种前,我保你无事。何况要找到那玩意也不难。” 得了炼气论,心情不错,沈放顺便安慰了怜青青一下。 怜青青眼睛一亮,“莫非沈叔有办法寻到它?” 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怜青青自然想赶紧了结这一件心事,不然练琴也没滋没味。 沈放轻笑一声,“我没办法,但它有办法。只是得等我祭它一番,才能行动。” 他指了指飞星剑。 御剑术中还有一招叫做千里锁魂,能凭借气息,隔着数十里乃至一百里追杀目标。 练到高深处,就是能取人首级于千里之外。 不过这样的本事,当今世间怕是没几个能做到。 对于沈放而言,一百里应该是极限了。 怜青青心里腹诽,“那你还让白马闻了半天。” 沈放似知她心声,轻轻开口,“我这是锻炼它,万一它因此开发了新神通,还得谢我。无论是人,还是妖,不逼一逼,哪里知道自己还有什么潜力。” 怜青青恍然大悟地点头。 反正附和就对了。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怜青青在这些日子,已经无师自通了这门神通。 而且还有些熟悉,好似以前她才是被拍马屁的那个。 可是拍沈叔的马屁有什么不好,说不定哪天能混个鸡犬升天。 在知道自己有修行潜力之后,怜青青仿佛找到人生目标了一样,她也想青春常驻呢。 对于这种事,身为一个女子,往往能爆发出惊人的执着和潜能来。 第27章 心比天高 天师府年长的弟子面沉似水,他的名字叫张松,旁边年轻的弟子叫张柏,两人负责主持天师府京城别府的大小事物。 往前一百年,在这处别府是很清闲的工作,不时还有来自皇宫的赏赐,以及府下诸多道观的孝敬,到了最近十几年,天师府别府开始忙碌起来,近几年的事务更是翻倍增加。 张松暗地里曾和张柏腹诽,“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当今皇帝,望之不似人君”等诸如此类的话语。 等宣旨的太监离开,张松往红木茶几重重拍下去,临到茶几前时,收了力,想起“这红木可是制作驱邪法器的好材料,价值不菲。” “老头子年纪大了,脑子糊涂,真把我们当他手下的猪狗使唤?” 老头子正是当今大夏的皇帝,已经活了八十岁,这在帝王中,算是极为长寿的了,毕竟没几个帝王能活到寿终正寝,能死得不明不白还算是不错的下场,父子兄弟相残的事,屡见不鲜。 帝王高高在上,到底还是风险很高的职业。 在这个位置能安稳活许久,必定有非常的手腕以及冷酷残忍的内心。 当今皇帝可以说是权力催化下产生的怪物,登基前三十年,励精图治,将大夏的版图拓展了三分之一,后三十年的精力着重放在跟大臣以及自己年长儿子的争斗上。 这三十年,已经换过三个太子。 视大臣如猪狗,视儿子如仇寇,大权在握,不会真正信任任何一个人。 现下皇帝宣下旨意,要天师府派人去大漠寻回“凉国公”,更重要的是带回那块传说中的石碑,勘探出仙迹的真相。 到了垂暮之年的皇帝,在他眼里,最迫切需要战胜的敌人正是岁月。 同时这些日子,京城的绣衣使者洒遍京城大大小小的角落里。 只为了寻找一个人。 那是皇帝登基前结识的旧友,更是天元商会原本的会长,以及近些时日在江湖中惹出好大风浪的——天门行走。 皇帝当年和沈放的事其实在京城有过流传。 天元商会能做大,跟皇室确实脱不了干系,在皇帝登基前,天元商会一度成为皇帝的钱袋子,如今的绣衣使者,正是当初沈放提议资助建立的。 不过伴随皇帝登基,绣衣使者完全和天元商会脱离了关系。 在皇帝登基的前夜,沈放便神秘失踪了。 伴随日后,诸多皇帝潜邸时的从龙功臣一一被诛杀,更显出沈放的不同寻常,早知道“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的道理。 当然,沈放如此一来,更引起皇帝的猜忌。 只不过凭借天元商会的影响力,以及沈放在绣衣使者里埋下的暗子,加上沈放一贯的小心谨慎,到底避开了皇帝的追查。 而且天元商会对皇帝治理国家大有帮助,在之前几十年,更是要依靠沈放的掌舵,加上最后识相地功成身退,才让皇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以国家机器的威力,沈放最终的结果怕是得逃亡海外。 当仙迹和沈放的传闻再度浮现时,渴望长生不老的皇帝再次对旧友动了心思。 他一是要找到仙迹,二是要找到沈放。 当年既然帮了他一次,沈放就该帮他第二次,让他踏上长生不老之路。 这位垂暮的帝王,心中早已没有任何温情可言。 沈放一旦落到他手里,唯有交出长生不老的秘密一个选择。 至于沈放为何要回到京城,不单是为了收回天元商会,更重要的是,另一颗道种亦在京城。 大约七十年前,一个被迫净身的太监,恰好得沈放赊下一根绣花针,凭借那根绣花针,太监在皇宫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并阴死了不少对头,到如今,总算是皇城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 太监们口中的老祖宗,亦是老皇帝最倚重的人之一。 他的功夫更是隐隐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只是距离入道,始终差了一点。不过得自绣花针的玄奥神鬼莫测,令他的战力,比一些剑仙也不弱上分毫,更被许多知情的江湖人奉为一代宗师。 近年来,他领悟“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妙道,功力愈发浑厚,距离道种圆满亦只差半步,随时都可能突破。 张松和张柏之所以没有直接跟宣旨太监翻脸,也是忌惮着皇城内的老太监。 如果被老太监近身十丈,哪怕是天师府的天师,多半都要吃大亏。 在近身时,如果是主修法术神通的修士,面对顶级的江湖高手,真没什么优势。 那恐怖绝伦的身法和力道,足以在修士施法前奏时,将其击杀。 不过给了修士从容施法的时间,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还有一种是江湖人入道的修士,可以说远近皆强,没有什么短板。蜀山的修炼正是武法兼修,一开始就补足短板,兼具飞剑的打磨修炼,是以能在短短二三十年间,有着非同寻常的战力。 故而自蜀山剑圣三十岁之后,几近天下无敌。从七十岁开始,剑圣的仇敌早已死得干干净净。 到了他一百五十岁后,连见过剑圣出手的人都没有。因为都已经老死了。 从几十年前,江湖一直盛传蜀山剑圣大限将至,传了几十年,剑圣还是大限将至,不得不说,令许多修行门派都失望了。 只是蜀山剑圣近年来一直在寻找合格的继承人,这样一看,确实是在为后事做准备。 曾经张松试过上蜀山,结果剑圣正眼都没瞧他一眼。 从那时候张松就恨上了蜀山。 不过剑圣要是答应收他为徒,他肯定化身最孝顺的徒弟。 年轻时的几多叛逆,在蜀山传承面前不值一提。 可惜他心比天高,连天师府的传承都捞不上。 虽然带有诸多不满,张松还是要想办法糊弄一下老皇帝,得搞点大事,如此一来他们借口有事,自然就脱不了身了。 鬼宅的事,可以用来做做文章嘛! … … 京城郊外十八里地,城市的喧嚣已经远离,农田树木取代了城市的车水马龙,偶有蝉唱虫鸣的吵闹声,亦不会使人觉得烦躁,反而有一股融于田园的乐趣。 前提是不用为生活奔波,才能体会到乡间独特的情趣,迥别于人世的复杂和繁琐。 伴随八千里尘与土,剑尘来到了这里。 第28章 剑气天上合,鼓声九泉闻 剑尘没有欣赏周围的景色,顿步从容,平静地看向前方开口,“都出来吧。” 林子里,树叶簌簌地落下,风起了。 一行身着绣衣的使者突兀地走出前方的林子,为首者一身红装,透出一股子神秘安然,朝着剑尘淡然笑道:“在绣衣指挥使叶素山,阁下不愧是风吹雪,明知道我们在这里埋伏,依旧走了进来。” “世上没有风吹雪了,你可以叫我剑尘,尘土的尘。”他冷硬地说出这句话,好似要用尘土将眼前的拦路者埋进尘土里。 他一身素白的衣衫早已沾满尘土,却没有因此显得狼狈,神情淡然,眸子闪出星光,惊心动魄。 叶素山不为剑尘的气势震慑,微微一笑,“阁下和天门行走一战,已然经脉全断,这短短时日,纵然阁下恢复了伤势,可功力要恢复,却不是十天半月的事。我知阁下武道境界,经此一役必然更上一层楼,可阁下匆匆而至京城,不占天时,不得地利,甚至连帮手都没有。我劝阁下好自为之,乖乖跟我们走一趟。好好说道一下有关天门行走的事,而且我们也知道他约你到天元商会总部见面的事,这件事已经引起陛下的关注,纵然蜀山剑圣,也不好维护你,何况你根本没有加入蜀山。” 当他说出剑尘经脉尽断时,露出神秘的表情,好似在说,有人出卖了你。 而风吹雪身受重伤的事,只告诉过了尘,不,还有一位,那就是剑二十三。无论是这两个人中的谁出卖了他,显然都是对剑尘的重大打击。 剑尘却没有如叶素山所料那样心神动摇,对他来说,答案并不重要,如果说了尘或者剑二十三出卖了他,他也不会恼恨,因为他们的出卖,意味着他们只有这条路可以走。 对于他而言,和剑二十三、了尘的情谊是超越生死的,既然超越了生死,那么以他生死作为筹码,那也无所谓了。 剑尘本就是个看淡生命的人。 他更相信,如果可以帮到他的话,了尘和剑二十三并不会吝惜自己的生命。 所以叶素山的挑拨起不到任何作用。 剑尘也没有继续说话,好似在等叶素山出手。 叶素山知道剑尘的厉害,更想弄清楚,对方还有多少实力,故而也不想贸然动手。 气氛陷入诡异的凝滞当中。 这对剑尘是有利的。 此刻正有一股微弱的真气在他全身游走,那是飞星剑留下的剑气,冥冥中使他和沈放有一种玄妙的牵扯。 剑气化为真气,融进他的血肉里,而不是在经脉里。 以这股微弱真气为引子,因为经脉断裂困在经络里的真气亦缓缓融入血肉中,他的人正在和功力结合。 对于习武之人而言,破而后立并不罕见。 但剑尘这次并非简单的破而后立,而是一种全新的修行模式,真气打破了拘泥在经脉中的形式,进入另一种形式中。 血肉融合真气,显然是一条全新的修行道路。 经脉比起全身的血肉而言,容纳的真气量自然小许多。 他凭此踏上了一条潜力比过去大上许多的道路。 这一场奇妙的造化,比他预想得要好。 叶素山并非碌碌之辈,自然觉察到了剑尘的异常。 隐然间,他仿佛从剑尘身上看到了皇城里那位老祖宗的影子,有种打破“武”的束缚,进入“道”的天地的韵味。 可怕。 叶素山无来由地心里闪过一丝惊悚,觉得不能沉寂下去。 … … 当剑尘生出这奇妙的变化时,沈放知晓他来到了京城附近。这是源于飞星剑的特殊感应。 仿佛和道种感应有些相似,却又要弱上许多。 同时剑尘身上还有一股战意,显然他遇到了麻烦。 沈放现在去帮他,也肯定晚了,何况以剑尘的能耐,应该能渡过难关,只是沈放依旧可以隔空为他做点什么,或者加深一下剑尘和飞星剑的联系。 他叫来怜青青,给了她一首曲子。 怜青青看了一下,自然就会弹,曲词雄壮,杀气腾腾。 “剑气天上合,鼓声九泉闻。横行负勇气,一战净妖氛。” 一首塞下曲在古琴上飘然而起。 怜青青此刻是全世界最好的工具人,完美地表达了沈放想要的意境。她没有追问沈叔的用意,反正问了,沈叔多半还要揶揄她一番,这些日子她早已习惯,所以问不如不问。 女人嘛,在男人面前笨一点只有好处。 怜青青已经无师自通这个关节点。 塞下曲的琴音飞星剑听到了,琴音入剑心。 隔着数十里地的风吹雪亦听到了。 剑心和琴音融为一体,杀气漫天,生出一股难言的气魄来。 江湖较量,下乘者比划拳脚,你来我往,往往打得热闹;中乘者,处处攻敌要害,无所不用其极;上乘者,斗智斗力之余,还重精神气势这等虚无缥缈的事物,能利用一切可利用之物,以求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上上乘境地。 剑尘虽然没有出手,而叶素山已经能感受到一股犹若利剑的精神实质化一般,无孔不入,对他的心灵造成极大的压迫。 叶素山陷入其中,着实苦不堪言。 偏偏他生平经过无数次恶斗,却没有过今日的经历。 这正是剑尘想要的结果。 因为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将功力尽数恢复,但精神境界犹自胜过从前,此是他如今最大的优势。 再有沈放隔空相送的“塞下曲”相助,使他的杀气更上一层。 叶素山到底不是寻常人,面对这种压迫。 他竟顶住压力,往前一步。 这一步正是展现出他身为一流高手的素养。 因为他知道自己无论是原地不动,还是后退半步,都避免不了败亡,唯有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亮剑,才能寻找出那一份胜机来。 这也是他的机会。 今日一战,他如果能脱身而退,必定能再上一层楼,有生之年,说不定也有希望入道。 至于他带来的绣衣使者,在这种级数的交锋下,只能沦为背景板。 第29章 物极必反,转阴易阳 叶素山一步向前,昂然立于天地之间,双目中精光爆闪,以一决生死的战意来迎接剑尘的杀气。 当他踏出一步之后,同时也顿住,由动转为静,好似弓弦拉满后的蓄力。这是动中藏静、静中藏动的微妙功夫,乃是他昔年入武当山,见得谢松石真人,见其打了一套养生拳法悟出来的。 因此叶素山算得上谢松石的不记名弟子。 他当时年少气盛、血气方刚,受不得山中清苦,贪恋人世繁华,所以很快下山入了江湖,偶尔午夜梦回,到底有些遗憾。 剑尘的面容静若止水,他忽地弯下腰,捡起足边一根树枝。当他拿起树枝时,仿佛那不是一根脆弱的树枝,而是一把充满无限杀机的利剑,剑尘轻悠悠地叹了口气,“你本可以见到前面的路,可惜遇见了我。接下来,世上会少一个修行种子。” 叶素山没有趁着剑尘捡树枝说话的当口,因为无论剑尘做出什么动作,始终给他无懈可击的感觉。 如今剑尘的功力虽然远不及皇宫里的老祖宗,可是展现出的气度,使叶素山深信对方能和老祖宗跻身同辈之列。 在他心中动念的刹那,剑尘动手了。迥异于他预料中的以静制动,剑尘选择先发制人。 柔弱的树枝,竟发出凛冬的寒烈。 叶素山纵然是这一剑的目标,心中也不由自主地赞叹欣赏。 柔弱的树枝抵达叶素山近前,并没有天外飞仙般刺出,而是划出一个又一个的圈,如龙卷风一样急速增长,并且无坚不摧。 叶素山面对剑气,不得不豁然后退。 他这一退,正是刚才蓄力的体现,所以一退之间,还有无穷后招,杀机重重。 偏偏那龙卷风的剑气没有跟上来,反而在树枝尖端盘旋,能收能发,受到剑尘的绝对掌控。 这时候他突然明白了剑尘这一招的用意,看似先发制人,实则仍是后发制人,等他蓄力泄尽时,便是剑尘惊天动地一击。 可即使他一早明白,那也没有办法扭转战局。 因为剑尘用的是阳谋。 如果他硬接那剑气,下场并不会好。 趁着蓄力未尽时,叶素山拔出佩剑,明明在飞速后退,却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扭转自身,朝着剑尘刺出一剑。 犹如旷野里一声惊雷。 长剑发出一声哀鸣,树枝如雪粉般洒落。 剑尘从容不迫地走过叶素山身边,那些绣衣使者犹如泥塑木偶,呆立当场。 … … 绣衣指挥使败亡在改名剑尘的风吹雪手里,消息如龙卷风传入京城的暗流中,引起不小的波澜。 叶素山不但是绣衣指挥使,亦是京城大家族叶家的人,更是隐修谢松石的不记名弟子。谢松石本身是一代大儒,门生故吏遍及朝堂江湖,又由儒入道,自他修行以来,能得他传法之人不过三四。 叶素山虽是不记名弟子,却也算是他道统之下,如今横死,说不定这位真人,会兴起下山,了结因果。 即使谢松石不动无名之火,光是叶素山本身的人脉和叶家的狠烈,也不会咽下这口气。 风雪山庄虽大,却大不过王法。 叶素山抓剑尘本就是执行王法。 只是剑尘做下这事之后,却仿佛凭空消失了。 他来到一座诡异的寺庙,因为诡异,所以适合隐藏,如此他才能好生打磨真气,恢复功力。 他不怕寺庙里的鬼物,因为外面的人心,比鬼物更叵测。 … … 中华阁。 怜青青颇有些百无聊赖,甚至都想到后院的马槽跟小白龙聊天了,可是小白龙是妖怪啊! 她还是有点怕的。 至于练琴,都练了一辈子琴,偶尔放松一下挺好的。 于是她还是继续看沈叔祭剑。 中华阁这几日已经关门歇业,沈放在阁楼里盘膝而坐,面前是飞星剑悬浮在半空。 在她的目光里,飞星剑有了很大的变化。 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她甚至能感受到古琴传出羡慕的情绪。而沈叔打坐的同时,偶尔鼻孔、嘴巴会呼出白气,犹如龙蛇一样在空中飞舞,还会缠绕飞星剑的剑身。 飞星剑的变化由此而来。 那些白气浓郁时,犹如文字摹刻在飞星剑的剑身上,文字还会动,犹如日月星辰的运转。 剑光在文字的摹刻下变得极度内敛,有种神物自晦的感觉。 不知过了多久,飞星剑变得黯淡无光,黯淡到极致过后,竟“吐出”一口黑气,黑气犹如恶蛟,侵入沈叔的眉心。 怜青青知晓练功时最忌打搅,因此没有闹出动静。 实则沈放并不怕她闹出动静,在他环身一丈之内,有一层无形的剑罡,谁要是不识好歹靠近,定然落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沈放也告诫过怜青青,不要靠近他。 至于沈放为何不找个山林躲着祭剑,其实是因为京城人员纷杂,气机纠缠,他融入其中,反而不引人注意,正是大隐隐于市。 若是在深山老林,那就如夜空中一颗明星出现,太过引人注目容易惹来妖魔或者炼气士。 而且是突如其来的感悟,若是错过了,下次再找感觉就挺难了。 这是漫长的一天,亦是飞星剑洗尽铅华的一天。 飞星剑的锋芒彻底敛去,而其中残余的煞气亦尽数进入沈放体内。如果说之前沈放是通过脚印泄去了飞星剑的煞气。 那么此刻他是将飞星剑的煞气融入身体里。 通过和剑尘的感应,他隐约把握住了真气融入血肉的窍门,由此举一反三,煞气也可以用来融入血肉,达到炼体的效果。 飞星剑的剑煞对剑本身是没啥好处的,里面的门道不浅,但沈放凭借森罗万象道的包容性,可以尝试融合炼化它。 引煞气入体是别的修士不敢尝试的事,但沈放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值得一试。 一旦剑煞入体,炼化成功,沈放算是在此方修行界开辟出一条新的修行道路。 虽说道路的启发来自于剑尘,可现在是沈放的了。 他的道路比剑尘更深远,潜力还在对方之上呢。 若能炼化天地间的煞气,比真气融入血肉之躯,更能打破肉身的桎梏,说不定还能冲破大气层,遨游宇宙虚空。 前提是这世界真有大气层。 时间一点一滴流逝,沈放自眉心开始扩散黑气,最后整个脸变得好似黑炭一样。 他的状况看着很吓人,实则无限接近成功了。 物极必反,转阴易阳! 今晚无更,大家明早见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https://rourouwu.com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第30章 血池 沈放越来越接近功行圆满时,心里滋生的狂躁情绪亦随之增多,这是来自煞气的影响。 他悟出的法门,显然对精神修行要求不低。 寻常人学此道,不但容易入魔,还很容易疯癫。 面对内心的狂暴、躁动,沈放开始用冥想法来克制,这不是他的擅长,但对付眼下的煞气,倒是够用。 一轮圆月出现在沈放心海中,随之圆月周围出现积水,很快圆月就沉浸在水体里。 犹如一轮明月印入水中。 水体生出波澜,正是煞气影响精神的反应。 可是圆月是水中月,无论如何破碎,也始终不是真正的破碎。 波澜更不可能无休无止地持续下去。 煞气逐渐被驯服,化为冰冰凉凉地气息,彻底融入沈放的血肉里。他原本还算白皙的皮肤,变得暗沉许多,皮肤紧绷。 沈放长长吐了一口气,落在地面上,居然直接打穿了地板。 他还戳了戳自己的皮肤,不但紧绷,还很硬实,犹如牛皮一样。 照这样下去,铜皮铁骨不是问题。 只不过要他能克服煞气带来的影响,这就需要在精神修行方面有着提升了。 正好他借出去的牟尼珠本就着重于精神修行方面。 后面的路,显然在很早之前,已经无意间埋下伏笔。 沈放又用了一日适应身体,如果他放开呼吸声,会有如沉闷的雷霆,显得有些惊悚。 假如他在山中修炼,拳脚之间,自然有狂风大作,呼吸如雷霆,指不定会被误会成什么妖魔鬼怪。 其实神怪志异中不乏有类似的记载,其中有不少是古时候的隐修进入深山修行,身体发出的异象。 待得沈放彻底收功时,不知多遥远的大沙漠里。 … … 大沙漠,石碑,荒芜的绿洲,散乱的脚印,以及一具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尸体里不乏江湖中成名的高手,还有几名天元商会的元老,甚至间杂着几名道行粗浅的修士。 天元商会最年轻的元老何淼淼,这时大为惶恐,此处的水太深了,他没法把握。 无力、无助、惶恐。 脚印能影响人的神智,使得这里如鬼蜮一样的幻境,给人以无限诱惑和恐惧。 大悲大喜往往只要一瞬间。 他身边那些模糊的血肉尸体不知道受了什么影响,居然开始融化,化为纯粹的血水。 连骨头都化了进去。 血水不断吞噬尸体,变得愈发浓郁。 从前,这里是绿洲,生机勃勃。 沙漠的绿洲当然有水,从前是一个小湖。 现在湖水被血水取代。 规模很小,便叫做血池吧。 何淼淼很想逃离这个鬼地方,但无论他认定哪一个方向逃走,最终都会走回原地。 这个地方伴随着死的人越多,诡异的力量就越来越强。 其实一开始,这个鬼地方束缚人的能力并不强。甚至可以说很弱。 只不过地上的脚印实在玄奥绝伦,能紧紧吸引大家的目光,功夫越高,越容易沉迷其中。 何淼淼能撑到现在,实在跟他武功很低有关系。 如果还是最开始的话,根本没有血池。 但这里逐渐来了不少人,不同的人对脚印的理解不同,于是有了争论,争论很快演化为争吵,不知何时,引发出一场残酷的搏杀。 越来越多的人受到影响,假如其中。 因为功夫最低,何淼淼反而受到的影响最小,所以没有盲目地加进去。 其实这片荒地的变化,可以追溯到大漠孤鹰进入的时候。 大漠孤鹰在这里留下了第一滴血,仿佛打开了某种魔咒。 他显然意识到了不对劲,费尽全力,才得以从中挣脱出来,可显然没有摆脱脚印带来的影响,最终难逃一死。 血显然激发了脚印的恶性。 往后追寻而来的人,一个个沦陷进去。 他们自相残杀,一个接一个地倒下,成为脚印的养料,培育了这个血池。 这里根本不是什么仙迹,而是人间世的魔域。 血池不断扩大,何淼淼的活动范围自然受到削减,以前他对着一个方向跑,要好一会才回到原地,现在这个时间在缩短。 而血池越来越靠近他了。 终于,何淼淼的身体接触到了血池。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 他成了血池的一部分。 浓郁的血,猩红的血,上面冒出一个个黑红的脚印,犹如一张张妖魔的脸,还有人类的脸。 细细看,何淼淼的脸正在其中。 弱小、可怜、无助。 不时还有桀桀的怪笑声,在星月漫天的夜里,显得尤为骇人。 而血池边上的石碑,依然静静伫立,如同一个坐标,一个灯塔,散发出莫名的波动,吸引着旁人找寻过来。 … … 或许是隔得太远,沈放没有感应到血池的变化。 即使知道,也只会拍手叫好。 正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 只是没法亲手解决那些家伙,或许会有点遗憾。 但人生嘛,本来就充满遗憾。 伴随沈放闭关完毕,中华阁再度开业,迎来了第二位主顾。 第31章 绣花针 这次进入中华阁的是一个身着红衣的男子,皮肤娇嫩,好似能滴出水,但他确实是个男子。 或者说,曾经是。 他身上配着一把细窄的长剑,除此之外,算是别无余物。 若是来典当,总不可能是当衣服的。 他走到柜台前,语气有些生硬,可是那一丝尖细仍旧透着生硬中,教人觉察不来。 他陷入想要掩盖声音中的生硬,可是明显没有成功。 越是掩饰,越显得他很在意。 一个人若是太在意某样事物,总是容易被人利用,或者成为破绽。 红衣男子很显然是不想被人利用或者有破绽的那种人。 只是他陷入还没有做到这一点。 “我要当东西。” 沈放笑了笑,悠然地回应着,“如果你想当剑的话,那么我拒绝。因为本店已经有一把绝世好剑,若是收了其他剑,它会吃醋的。” “我的剑就是我的命,就算我敢当,你怕也不敢收。”红衣男子冷硬地回着。 沈放轻轻道:“那你可错了,本店确实有收命的业务。” “那是阴曹地府才有资格做的事。” “不巧,本人正是阴曹地府的人。” 红衣男子深深看了沈放一眼,对于沈放的答案,他似乎毫不意外。或者说他提到阴曹地府时,本就是为了沈放嘴里的答案。 他得到证实。 于是他越过了刚才的问答,话锋一转,“就算你是,可我的命暂时也不能当。现在我要当其他的东西。” 他从衣服里掏出一根绣花针。 沈放看着绣花针,既熟悉也不熟悉。 针的款式和他送出的绣花针是一样的,但不是当初那一根。 “你想当多少?”沈放平淡问道。 仿佛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绣花针。 “你给多少?”红衣男子反问道。 他问话的同时,一把细长的窄剑递了过来。 世间的剑法,各有各的玄妙,各有各的套路,各有各的环环相扣。但眼下这一剑,抛却了任何剑法的套路,只是简单的一递。 这一递已然经过千锤百炼,能准确无误地将剑尖送入任何地方,包括心脏。 高明的剑法在于克敌制胜,而这样的剑法,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杀人。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杀人。 甚至不考虑这一剑之后的事。 要么成功,要么失败。 没有任何退路可言。 简简单单的一剑,诠释出舍去一切的狠辣。 因为简单,因为千锤百炼,所以在“快”和“准”上面做到了极致。哪怕是一个普通人,照着这样的方法练下去,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杀手。 何况对方还修炼有不俗的真气,以及真气赋予的特有发力方式,能让他出剑的速度增加许多倍。 沈放跟怜青青说过,“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这一剑正好为这句话完美代言。 递过的剑,仿佛已经不是剑,而是阎罗的帖子。 阎王要你三更死,从不留人到五更。 他递剑的时机也很巧妙,正是绣花针引起沈放注意的时候。 可是沈放面对这一剑,竟显得十分慵懒,好似没反应过来似的,甚至眼神里还有一丝对往事的追忆。 剑比电光石火还快。 或许他确实没有反应过来。 可事实并非如此。 沈放动了,这种动,是全身整体的法力,他的身体发出闷雷一样的声音。 声音还没完全扩散出来的时候。 沈放弹出一指。 仅是一指,精准地弹在细长窄剑的剑身上。 嗡嗡嗡! 长剑如水中波纹一样的晃动不止,配合沈放身体发出的雷音,像是一场雷雨下了起来。 而红衣男子在雷雨中狼狈不堪。 他一只手已经血肉模糊。 可他仍然握紧剑。 正如他所言,剑是他的生命。 他不会放弃生命,自然不会放下剑。 哪怕放下剑很轻松。 可他没有。 所以来自沈放的力道灌入他的体内,摧残了他的五脏六腑。 他难以理解沈放的力量,眼中充满惊惧,可却没有后退闪躲。 更没有再出递出一剑。 他学的剑法只有这一招。 如果这一招没有成功,那就注定失败,没必要再出第二剑。 而且他对死亡没有任何恐惧。 这或许还是一种解脱。 沈放怜悯地看了他一眼,叹口气道:“做一件工具是很苦的事。” 红衣男子刚想点头,可是他已经控制不了身体,乃至于思维,一瞬间的木然成为永恒。 而他拿过来的绣花针正被沈放捏在手里,刺入他的眉心。 他的生机彻底灭绝。 怜青青在旁边目睹了整个过程,弱弱地问上一句,“沈叔,他是来找你的吧?” 沈放点了点头,“是一个老朋友派来试探我的。没想到,他还是找到了我的所在。这样看来,倒是一件好事。” 他言下之意是对方的道种可能已经成熟了,只是以某种方式掩盖了这件事,让沈放没有感应到。 他识人的本事不错,对方确实是个奇才,所以找到这样的办法,不足为奇。 赊道人最难的一点就是收债。 或者说,收债本就是世间最难的事之一。 当你借出一笔钱时,就要承担失去它的风险。 但风险往往伴随着巨大的收益。 他取出刺入红衣男子眉心里的绣花针,静静地打量着它。 这枚绣花针是无声的战书,亦是一个了断。 他借给了对方一枚绣花针,所以对方还了一根款式一样的绣花针,也仅仅是绣花针。 这是不是赖账的赖账。 如果是十年前,沈放会绞尽脑汁。 不过现在,他会倾向于更简单直接的办法。 但在此之前,先得磨剑。 现在恰好有一块磨剑石。 那就是红绣鞋背后的鬼物。 既是磨剑,也是祭剑。 第32章 野寺 发动飞星剑,锁定红绣鞋厉鬼的气息,很快就寻到了对方的下落。 同时沈放略感意外,因为风吹雪也在那里。 “倒是赶巧。”沈放暗自心道。 沈放对怜青青说道:“你守在中华阁,哪里也不要去。若是有人来抓你,你打不过又逃不掉,那就跟他们走便是。” 沈放并不怕对方来抓怜青青,因为这样一来,反而显得对方忌惮它,说明并不自信。 如此一来,沈放反而更有把握要债回来。 至于对方会不会弄死怜青青,来妨碍古琴道种对养成。 沈放早有准备,一来对方不可能知晓此事,即使猜到,那也无妨。因为沈放猜想过,道种成熟的最后一步,多半和生死危机有关。只有跨过生死这道门槛,道种才能彻底成熟。 所以即使没有这回事,沈放也打算给怜青青来场考验。 这番要是对方再找上门来,沈放完全可以顺水推舟。 其实细细想来,道种的培育竟如西天取经似的,要历经艰难险阻。而赊道人犹如背后的仙佛菩萨,既可能要帮对方渡过难关,也可能要想法设下难关。 赊道人更有超然世外的视角,默默观察这一切,或者通过收回道种,来体会其中的艰辛,化为自身经历的一部分。 如果把赊道人比做仙佛,那么被放贷的人,便是赊道人的应劫化身。 沈放明白这一点之后,愈发意识到赊道人传承的可怕。仿佛从一开始就站在仙佛的角度来修炼,大违人世间修行的常理。 如此方法,虽是赊出道种,行径却犹如天魔。 不过作为受益方,沈放倒是无可指摘。 人类的本质就是双标。 告诫完怜青青之后,沈放出发。 目的地正是城外废弃多年的野寺,如戏文里描述的那样,大概只有过路赶考的穷酸士子,才会住进去。, 那也是开国时的事了。 毕竟入京赶考,起码得是举人。只有穷秀才,没有穷举人的说法。至于开国时,百废待兴,举人的日子也不好过,倒是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 …… 野寺,又称为兰若,并非寺名。 这座寺庙已经荒废许久,原本的牌匾早已丢失。 寺外的密林成墨绿色,鬼气森森。同时两道疾飞而鬼影落入寺庙内,各有一股刺骨的寒意生出。 鬼影是女子模样,其中一个身着红色罗裙,上面的图案和沈放所见红绣鞋大为相似,整个人站在那里,犹如一团红莲业火。 她旁边是跟她相貌相似,却又穿着紫色罗裙,裙带飘飞,带着一点仙气,身上的妖邪之气十分轻微。 紫色罗裙的鬼影蹙眉,“红绣,这寺庙有令人不安的剑气,你又何必回来,万一发生不测就不好了。不如我们躲进更深的山里去,你以后不害人,诚心向道,说不定还有转世为人的机会。即便没有这机会,总还有可能脱离鬼身,不受五地狱之苦。” 红绣冷冷一笑,“紫云,转世为人我也不稀罕,做个孱弱的凡人,还不如当厉鬼舒坦。只要我多吸收几个修行者的阳气,就能道行大进,再取得那即将成形的道种,便能铸就鬼仙的根基。你到底帮不帮我,不帮我就算了。” 紫云叹口气,“我到底要怎么说你才能明白,你这样刚强好胜,迟早会大祸临头的。这次你从鬼宅出来,不就是因为遇到高明的修士了。说不定人家正在找你,万一给寻到这里来,我怕你真落不了好。” 红绣冷哼一声,“你不帮我就算了,何必说这些风凉话。那咱们各走各的路。” 红绣给紫云说得心里好不耐烦,直接进入寺庙内。 她不是不知道紫云说的道理,可是心里还是有一分侥幸。 寺内寄居那修士年纪不大,它对付不了那个家伙,难不成还对付不了这年轻人? 只要吞噬这个年轻修士的阳气,它就能道行大进,谋取道种,有望鬼仙。 到了那一天,这天地还不任由它恣意快活? 要想有大收获,怎么能不冒风险? 眼看着红绣执迷不悟,紫云无奈下,犹豫半天,还是决定悄悄跟着进去。 她是一心向道的,如果不是红绣和她情如姐妹,她绝不会进入这趟浑水中。 正当她打算进入寺庙时,忽然回头,看到一个年轻的白衣道士,腰间别着一把平平无奇的铁剑闲庭信步而至。这剑朴实无华,若说是装饰,都要差点卖相。 反倒是人还挺有精神的。 夜晚里来到荒郊野庙,竟然一点不怵。 她心地善良,还是决定提醒一下,“小道长?” 白衣道士正是沈放,他当然一眼看出对方不是人,不过以他如今的能耐,这鬼物只在指掌中,不怕对方翻出风浪。 见得对方询问,沈放“嗯”了一声。 虽然见对方有些无礼,紫云还是善意提醒,“小道长,这寺庙不太干净,你还是别进去了。” 沈放心里好笑,“这寺庙就算是干净的,有你在这那也不干净了。” 不过他心里更是奇怪,对方说这话是葫芦里卖什么药。 按理说,不该是引诱他进入寺庙,然后来个色诱,趁他不知不觉间,取走精气吗? 怎么不按套路出牌,难不成是欲擒故纵? 现在的妖魔鬼怪也搞出新花样来了? 看来时代变了,妖魔鬼怪都知道与时俱进。 飞星剑里面有关于此的记忆,怕不是那么靠谱了。 沈放淡淡一笑,“贫道心中无尘,自不怕红尘中的一番泥泞。何况我有朋友在里面,来都来了,不进去怕是无礼。” “额。”紫云顿了顿,又道:“我真不骗你,其实这寺庙里有鬼,你要不叫你朋友跟你一起走。” 她还想努力努力,最好面前的小道士叫走里面那个剑修,如此一来,就可以避免冲突。 沈放轻轻一笑,“姑娘,你说这荒郊野外,就算真有鬼,你一个姑娘都不怕,我有什么好怕的。你是不是要进里面去,不如咱们一起,就算真遇见鬼,也好有个照应。” 沈放现在算是看出来,面前这鬼物好像真没害人的心思,否则她不至于一点魅惑的神通都不使出来,反而十分克制自身的鬼气,身上的妖邪之意,更是十分清淡。难不成还真是个一心向道的好鬼? 他内心动念的同时,森罗万象道的真气竟有些颤动。 往往是遇到良材美玉的反应。他赊道时,真气的反应亦是识人放贷的重要评估点之一。 “莫非我也可以给妖魔鬼怪赊道?” 他突然意识到,根本没有规定赊道人赊道的对象一定是人啊。 第33章 孟婆 早一步入寺庙的红绣飞到佛塔最顶上,作为厉鬼这看不到尽头的苦日子,它已经受够了,现今拼一把,能成最好,不能成,便当作解脱。 紫云总想着在浑浊的尘世得道脱身,却哪里知晓,苦海无边,根本不给人泅渡出去的机会。 成仙? 呵呵。 红绣卓然立在佛塔顶端,整座寺庙的风物尽收眼底,或许是气机感应,寺庙不知何时飘落起濛濛细雨,令得整座寺庙模糊起来。 在塔下不远处的剑尘身着一身白衣,本来尘垢不少,被细雨一打,尘垢竟轻巧地剥落了。 犹如荷叶一般,不留半分尘土在身。 如果有高明的修士在此,就能察觉到剑尘整个人和功力融为一体,所以体表覆盖了一层薄薄的剑罡,蔓延到衣服上,于是蝇虫不能落,一羽不能加,纤尘不染。 漫天细雨,江湖剑客。 如诗如画。 他自然察觉到了佛塔上的鬼物,杀气腾腾,今日尤为峻烈。 不过现在寺庙内情况复杂,倒是不止鬼物。 而且他敏感的剑心,总觉得佛塔之下,还藏有别的什么。 … … 沈放正和紫云说话,忽然间飞星剑颤动,顺着一丝感应,沈放耳畔响起了锁链碰撞的声音。 极其轻微,远在天边,又仿佛来自另一方空间般。 “这破庙还另有蹊跷?” 沈放再看眼前的寺庙,竟显得鬼蜮森森,寺庙的大门,犹如一个怪物的大口,择人而噬。 剑尘在佛塔前察觉到了不寻常的事物。 沈放在寺庙之外察觉了。 飞星剑的示警是其中关键。 经过一番洗练之后,飞星剑的灵觉又提高了一个层次。 沈放的脸色变得深沉起来,看了紫云一眼,轻轻道:“姑娘,你说的不错。这寺庙确实挺危险的,我劝你最好离开。” 这算是沈放给对方善意的回报。 听不听,就看她自己了。 紫云还以为是自己的劝说起了效用,“那你先走。” 她还想进入阻止红绣再造杀孽。 沈放笑着摇头,一步踏入庙门,隐入黑暗里。 他的气息和飞星剑一样进入极度内敛的状态,黯淡无光。 寺庙里藏有恐怖,却带给沈放一种熟悉的味道。 那是赊道人的味道。 待得沈放隐藏自身,愈发靠近佛塔时,那种感觉格外强烈起来。巍巍佛塔下立着一块石碑,上面的字迹早已模糊不堪。 像是被人为毁去。 石碑下的森邪,竟透出一股子宁定安详的味道。 佛魔的界限在此处变得尤为不分明。 冥冥中,沈放的念头仿佛通过石碑闯入一个不知名的境地,那是灰蒙蒙的空间,跟外界的细雨迷蒙格外相衬。 还有一座残破的石桥,桥的一头有个白衣如雪的女人,手里拿着一个破碗。 碗中似有什么东西在冒泡,还有丝丝的血腥涌出。 “人生天地间,本如梦一场。” 沈放的耳中响起了一句话。 同时白衣女人转过身,与她窈窕身影不相衬的是面容,那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婆婆。 沈放仿佛看到了一条条锁链从她背后若隐若现,上面刻着一个个符咒,犹如利剑一样,杀气腾腾。 “孟婆。” 沈放无由地闪现过一个名字。 “冥帝?”白衣老婆婆仿佛看到了沈放,有些惊诧。 她仿佛认错了人。 符咒发挥出威能,锁链生出无穷威势,犹如大山一样将白衣老婆婆镇压住,沈放的念头再也“看”不到什么。 他的念头陷入凝滞,再回过神来,仍旧在寺庙阴暗的角落里,默默观察一切。 “孟婆?冥帝?”沈放细细咀嚼这两个词语。 到如今,他隐隐猜到,或许真有阴曹地府出现过。 他不是一语成谶。 结合之前他调查过天门的事,当年的戏言,竟好像无意中触碰到某个过去的隐秘。 现在的地府也仿佛如此。 他念头电闪,抓住一丝灵光。 “难不成天门、地府都和前面的赊道人有关?” 沈放唯有以此来解释,才能说得通。 如果白衣老婆婆是孟婆,那么她又是被谁关押在此? 那个空间不像是活人呆的地方,这么说孟婆也大有可能不是活人。 与此同时,沈放心中长期以来的隐忧浮现出来。如果猜测是真,在他之前的赊道人看来并不差,他们都最终失败了,沈放能成功吗? 这是一个关于信心的问题。 他来此处的收获,正在于此。 猜测令他意识到了前路的艰险。 沉思片刻,沈放决定离开这个寺庙。在有太多隐秘遮掩的情况下,贸然深入其中,绝非好的选择。 本来能安安稳稳活许久,没必要冒险。 柿子要挑软的捏。 反正还有剑尘给他探路,至于里面的鬼物,也不是一定要追杀到底,磨剑、祭剑嘛,换个对象也一样。 世事总不能尽如人意。 说走就走。 沈放来得静悄悄,走得更是无声无息。 而佛塔顶上的红绣无由地察觉到一股湿意,她作为鬼,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 她低头一看,自己的鬼身不知何时被打湿了,记忆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原本娇俏的容颜,肉眼可见地衰落许多。 脑海突然多出了一些不属于她,又应该是她的记忆。 眼角有一滴滴水珠淌落,里面有许多画面,这些都该是她原本的记忆。 流泪的同时,更是在遗忘。 她一个鬼,居然在经历一场无比诡异的变化。 紫云到了寺内,没有发现沈放的踪影,同时感受到了另外两股新鲜的血气进入寺庙。 她观察着装,发现是两个天师府的弟子。 暗道不好。 若说作为妖鬼,最不喜欢碰到的一类人,便是天师府的修士。 两名弟子正是京城天师府别府的张松和张柏。 他们以追查鬼物为借口,逃避了进入大沙漠的任务。 只是人生多是如此,避开一个坑的时候,往往会踩入更大的一个坑。 当然有偶尔的幸运者。 譬如沈放。 他走得很及时。 当沈放离开寺庙时,一滴水抱着最后的不甘想沾上他的衣角,可就差那么一分,没有挨到。 第34章 天汉 离开寺庙,沈放的心一下子变得安宁许多。 这足以证明他当机立断地选择离开,没有任何错误。只是需要换个祭剑的对象了。 风驰电掣地走出三五里路,沈放忽然顿下,抬头看天。 天上新月如眉,也如刀。 有杀气。 沈放驻足而立,看着前方。 一人白衣儒服,按剑走来,他眼神湛湛,似饱含无穷智慧。如果沈放没有猜错,此人正是昔年名震天下的大儒谢松石。 由儒入道的奇才。 道左相逢,不期而遇。 两人在错身而过时,宁静的道心均自闪过一丝惊疑。 “好厉害的真气。”沈放明显察觉到对方的真气犹如烈日,杀气不过是沸腾的大日顺带逸散出来的。 “返璞归真。”对于谢松石而言,不期而遇的沈放犹如一块普通至极的石头,越是如此,越显得对方不普通。 因为普通人,哪可能在这个时候赶路。 错身而过,各自往前走了九步,同时顿下。 回头。 谢松石瞥了飞星剑一眼,抚须而笑,“小友是否来自蜀山?” 飞星剑虽然已经神光内敛,朴实无华,可落在谢松石这等修道大家眼里,却内藏萤火,一旦放出来,便堪比皓月。 飞星剑已经不是原本的模样,但又比过去高了一个层数。 沈放大笑一声回应,“谢真人不认得在下,在下却认得你。天下炼剑的不止蜀山一派,在下和蜀山可没什么牵扯。” 谢松石失笑一声,“说的是,按说小友这般人才,若在蜀山,我该当早已见过了,可惜我有要事在身,不然见得小友这般人才,难免要叨扰一番。” 沈放点点头,“既然如此,那就告辞。” 他看谢松石去的方向是寺庙的方向,也不知是去找剑尘为不记名弟子报仇,还是为了寺庙本身。 不过无论是什么理由,在这时候进入寺庙,都会卷入寺庙本身的麻烦中。 沈放冥冥中有种预感,寺庙本身麻烦最大的考验不在生与死,但也不必生死考验差。 “孟婆。”他心里咀嚼二字,隐隐猜想,寺庙里最可怕的麻烦,或许跟孟婆特殊的能力遗忘有关。 一个人如果失去过往的记忆,那确实跟死了没多大区别。 很容易变成全新的人。 于是两人如路人般作别。 只是谢松石觉得,这不会是最后一次见面。 同时,蜀山剑圣告知他京城郊外的野寺曾经镇压过一名无比凶邪的人物,而这里也将是他迈入坐忘的关键,乃是他的机缘和劫数。 对于剑圣的话,他当然深信不疑。 故而沈放究竟有多神秘,引得谢松石好奇,也不会使他有半分犹疑,将时间浪费在沈放身上。 谢松石没有施展道术,而是一步步向前,同时调整自己的身心,以求在最后抵达一个完美状态。 沈放此刻踩在一株参天古木上,隐于树荫中,透过树叶的缝隙,看向远远的寺庙,那里已经被大雾笼罩,他看久了,突然间都会忘记他看寺庙的目的,好一会才想起,他是在观察。 看来他的猜测确实没有问题。 谢松石在此刻进入寺庙,怕是非常不妙。 但和沈放没有任何关系。 回到中华阁,根本没有人来抓怜青青,或许对方还没来得及动手。 “沈叔这么快吗?”怜青青询问的同时,闪过一丝惊喜,她实在害怕一个人呆在中华阁里,虽然还有小白龙这头妖怪。 可单独和妖怪处在一个地方,不也很吓人? 虽然小白龙人畜无害,还能聊天,谁知道主人离开后,会不会突然凶性大发? 反正话本经常这样写,妖魔鬼怪趁着主人不在,就跑出去,大开杀戒。 “不过是一桩小事而已,能用多久。”沈放当然不可能说他半途而废。 毕竟要说这个,就需要解释许多,他最讨厌麻烦了。 “那鬼东西死了?” 沈放点点头,这不废话吗,都已经成鬼东西,肯定死过了。而且以寺庙里孟婆的诡异,让沈放预感那鬼东西可能被孟婆寄生,这也算又死过一次。 鬼夺舍鬼? 想想还有点刺激。 怜青青松口气,终于可以睡个好觉。 “谢谢沈叔,晚安。” 撑不住了啊。 修行人就是好,怜青青这几天提心吊胆,都没有怎么好好打理自己,仍然不臭。 沈放闻了闻自己,也挺香的。 听说修行高深的修士,往往会在大限来临时以法剑自杀,留下遗蜕,散发出奇异的香味,千百年不腐,蚊虫不能靠近,尸体栩栩如生。 … … 皇城,一名年轻的太监静立在京城内河的岸边,这内河又称天汉,因为走向和夏季的银河一致,故有此名。 天汉水虽是京城内河,却不是寻常意义上的人工开凿。 这事情要追溯到大夏开国之前,当时京城还只是乱石堆砌的土城,曾在此发生过一场惊天动地的战斗,有惊天一剑,落入此城,从此就多了一条名为天汉的内河。 过了数百年,此事早已被人淡忘,或是成为不可考究的传说。 唯有深谙武道的人,才能看到出河岸边仍有当年遗留的剑气纹理。 月儿落在流水中,是否曾照耀过昔年那惊天动地一剑呢? 那一剑无论是多么动人,也归于尘土中了。 岁月能冲刷走一切。 哪怕太监看着还很年轻,可他深深清楚,自己早已过了盛年,再过几十年会迈入老朽的行列中。 年轻太监背后是个中年太监,名叫黄洪乃是如今皇帝身边最信重的人物,乃是名副其实的大内总管。 可在年轻太监面前,谦卑得犹如孝顺的孙儿。 不错,年轻太监正是皇城内太监们的老祖宗。 黄洪不敢打搅老祖的凝思,在一旁等待着。事实上,从前几年开始,他就觉察到自己和老祖的隔阂越来越深了。 那不是关系上的隔阂,而是一种仙凡之间的差距,自然形成的隔阂。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两人已经不是同类。 虽然老祖的对他们的态度依旧没有变化,甚至一如既往地提点他们武道的修行,但每次黄洪凝望老祖,都觉得老祖置身虚无缥缈的云间,犹如天人。 那不是刻意营造的神秘感,而是老祖本身就在向那个方向演变。 第35章 同类 黄洪心中思绪乱飞时,年轻太监突然开口,“可曾查到他的下落?” 当此之时,老祖口中的他自然不会是别人,只能是天门行走。黄洪甚至知晓老祖和天门行走的纠葛足以追溯到七十年前。 那是一段漫长的时光,跨过一个王朝的兴盛时期。 “找到了,因为此前老祖在闭关,所以我只派了一个血衣人去试探,不过血衣人没有回来。只怕已经打草惊蛇。” 其实这并不是擅自做主,而是老皇帝的命令。 老皇帝已经有些老糊涂。 可黄洪没办法抗旨。 年轻太监没有因此生气,目光凝视天汉里翻滚的水花,轻轻地说了一句,“打草是会惊蛇,但他已经是蛟龙,有龙的傲气,不会轻易离开的。何况他想要的东西在我这。”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眼中闪过一丝悲哀,轻声低语了一句,“我不会给你做嫁衣的。” 只是天汉水的流向有既定的归宿,犹如他的命运一般。 他凝视天汉时,何尝不是在感慨自身的命运。 黄洪假装没有听到老祖的话,而是岔开话题,“天门行走的修为很让人琢磨不投,根据天元商会以往的资料来看,他虽然有些修行,但一定不高,可近十年来,显然突飞猛进,达到一个难以想象的高度。我仍旧怕他会再有突破,咱们动手越晚,会越麻烦。” 年轻太监摇了摇头,“一个木桶能容纳的水是由它的短板决定的,你所见他的突飞猛进,实则是他在不停弥补自己的短板。而且根据我的猜测,他有一门极为厉害的身法,咱们纵使布下天罗地网,他也有机会逃脱,所以动手的决定权不在我们,而在于他。” 黄洪丝毫不怀疑老祖的话,迟疑一声,“能不能从他身边的人寻找破绽?他刚收了两个手下,剑堡如今的主人卓婉君似乎和他有说不清的关系,他还带走了女琴圣怜青青,这些都可以成为突破口吧。” 绣衣卫的侦察能力在此刻发挥得淋漓尽致。当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开始运转时,一人之力,会显得渺小如尘埃。 年轻太监嗤笑,“我深深明白他的感觉,在这条路上走得越远,越不会在意身边的人和事,因为他和他们已经不是同类。蜀山剑圣抛不开蜀山,并非他对蜀山有无穷眷恋,而是其中的因果让他没法放下。先有蜀山,后有剑圣。 但对于他而言,是先有他自己,才有后面的人事,以及那些造化。他是因果中的因,而非其中的果。 我解释这些,你未必能懂。当真寂寞啊。可能懂的人,却又是我前路上的绊脚石。 人生总是这样残酷吗?” 他说着后面的话时,仿佛有种莫名的哀痛,仿佛在怒斥天地不仁。可是年轻太监眼中却有说不尽的冷酷。 尘世的苦难和不幸,会成为他进步的源泉,与天地人的争斗,会贯穿他的一生,其中的无穷趣味,已经不是黄洪他们这些徒子徒孙所能明白。 更不是老皇帝所能懂得。 对圣贤来说,富贵犹如云烟,那是因为圣贤有更高的追求。 年轻太监也是这样。 哪怕他的行为在尘世中属于恩将仇报,令人唾弃。 可是在他眼中,他们这样的人和尘世的蝼蚁,本就该有不一样的道德准则。 世界从来不是公平的。 从来不是! 黄洪没有接下年轻太监的话语,因为他能察觉到和老祖的隔阂变得越来越大,犹如天堑。 那使他既向往又恐惧。 恍惚间,老祖已然和天汉融为一体。 如果夏季的银河出现,天水人三者之间,会不会形成莫名的统一呢?届时老祖会不会不可战胜? 他心神动摇时,手里多了一张飘散着脂粉香气的拜帖,内容就在拜帖的封面上。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 短短八字,竟是有无穷战意的战书。 距离月圆还有十五日。 黄洪当然知晓战书该给谁。 只是对方真的会进入皇宫大内吗? 来不及思考,因为老祖正对着新月吐出一团白芒,一声清啸。那白芒不知是什么事物,在淡淡的月光下,浮浮沉沉,忽然很大,忽然很小,说不清道不明的灵气混着月光进入白芒中,隐约有江河水奔腾声音传出。 那像是外家高手的气血奔腾,只是出现在白芒中,显得颇为梦幻。 “他会来的。”清啸完毕,老祖的声音犹如天边传至。 … … 当黄洪持着拜帖而去时,中华阁已经人去楼空。 天汉的流水在城内中显得狭窄,到了城外,却变得无比开阔。在天汉边上,沈放骑着白马,怜青青牵着白马。 她睡眼惺忪,刚做的好梦还没到结局,就被沈放拉开被子,任由刺骨的寒风将她吹醒。 来不及洗漱,在天将破晓时,令她牵着白马,在天汉岸边行走。 江面的开阔,逐渐令她的困意消散许多。 “沈叔,咱们到底要去哪?”这已经是怜青青第三次开口询问。 她本不期望答案。 但沈放却回答了。 “江湖地。” “江湖地?”怜青青脑海里闪过一丝熟悉,她好似听说过这个地方。那是一个销金窝,也是京城里一股极为黑暗的地下势力。 能找到那里的人很少,几乎都是那里的人来找别人去那里做客。 但沈叔肯定知道在哪。 “沈叔为何不白天去呢?” “你现在是否很困?” “还好,不过刚才真的困得起不来。” “你很困,别人也很困。所以黎明前是最好的动手时刻,前提是你得熬夜。不过熬夜伤身,只能偶尔为之。”沈放慢悠悠解释着。 “沈叔打算踹掉‘江湖地’。”怜青青精神一振,是否又能看到沈叔大展身手了? 她很喜欢在这种情境下学习搏杀经验。 “不,是让你来。你距离入道,只差一番搏杀了。在这一次的搏杀里,我不会出手。你也得活着出去。” “啊,我……我怕我做不到。”怜青青结结巴巴。 她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呢。 “人生的苦难不会总给你准备的机会,而且做不到也没什么。” 怜青青松了口气,看来沈叔会保她。 可接下来一句话令她堕入深谷。 “嗯,做不到顶多去死而已。”悠悠的话语,配着破晓的冷风,显出些许残酷。 怜青青毫不怀疑沈叔话语的真实。 她只能在此刻尽情地脆弱,因为后面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第36章 琴魔 要入“江湖地”,先过明月楼。明月楼是京城四大名楼之一。众所周知,四大之中,一般有五个。 明月楼排名第五。 明月楼前是销魂台,宛如庭院,北端布置曲廊,东段为依靠园墙的半廊,南段则为脱离园墙的曲折半廊,点以芭蕉、竹、石,开拓了景深,造成游廊穿行于无穷美景的效果。 这不单是风景,还藏有奇门五行的阵法。 回廊之后,流水之中,假山之上,云烟渺渺,其中有一座狭小的亭子,若隐若现,犹如天宫一角。 怜青青牵着白马抵达眼前自天汉分流的水渠边,修长、苗条的身影倒映水中,有些洛神静立洛水的味道。 开始修行之后,本身女中琴圣的气质再度得到升华,她默然不语时,便是无言的风景,又隐隐融入黎明前的杀机里。 不知何时,一缕琴声响起,在寂静的破晓时分,显得并不突兀。 仿佛早起的鸟叫虫鸣,自然而然。 纵有人醒来,在即将到来的大好晨光前,睡个回笼觉才是理所当然的事。 … … 一刻钟之后,云烟飘渺地亭子内,一个青衣管事忽然从梦中醒来,他旁边有个清丽身影,凭栏独望,显得幽情动人。 “带我进去。”虽是背对青衣管事,却有无限杀机,使他不敢有丝毫反抗之心。 事实上,他也不敢反抗。 从外面看亭子似乎不远,可回廊、流水、假山还有那些景色中,一共有十八重机关,每一样都可以让身怀绝艺之辈,吃尽苦头,甚至丧命。 可眼前人明显破去了机关,而且不动声色,以至于能平静地出现在他面前。 事实上,怜青青的胸口正大肆起伏,刚才的进入,没有青衣管事想象的容易。 这是个体力活,也费脑子。 可在生死危机下,她激发出了无穷潜能。 或者说是古琴的道种激发出来的。 道种无比幽玄神秘,当她沉浸入道种时,仿佛多了一只法眼,能清晰“看”到江湖地外围的重重机关。 只是这种“看”极为耗费精神,使得她短时间,没法再次起用。破去机关的事,并不能隐瞒多久,须在此时如雷轰电闪般杀进去,不给里面人反应的机会。 唯快不破! 怜青青在此刻更懂得快的含义。 没有跟青衣管事周旋,逼迫对方打开进入江湖地的入口。 不久后,袅袅琴音在江湖地展开。 清清淡淡的琴音,竟有如十面埋伏一般,让里面的人惊慌失措,还有无形的琴音化为有质的兵刃,收割里面的打手。 这是一场江湖地从未遇过的突袭。 他们几乎没有见到怜青青面目的机会。 从清晨到黄昏,江湖地的动静缓慢地平息,怜青青从里面走出来。 白马上多了一个沈放,他瞧着好似泥泞里打滚出来的怜青青,笑了笑,“现在你算是有了一点高手的气度。” 怜青青木然的面庞在见到沈放时多了不少鲜活,“沈叔,我现在不只是想做个高手,我要么不做,要么就做绝顶。” 沈放轻轻笑着,“绝顶的人物都是天生的,你还没这种气度。” “那是什么样的气度?” “目空一切,所向无敌。” 怜青青若有所思,“就跟练琴一样,有的人天生大气魄,自然能弹出苍凉豪迈的琴曲,这是旁人学不来的。可我见沈叔好似也没有呢。” 随即她就被敲了一脑门。 “我没有没关系,别人有就行。”沈放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 怜青青和沈放说了这几句闲话,心情放松许多。 只是被沈放一敲,极力忍住的恶心,终归没有忍住,大口大口地吐出来。 沈放轻轻地拍拍她背,“吐出来就好了。” 一男一女一马,在黄昏中消失。 只是江湖地的人并没有死绝,好多都是被打伤了立即闭气装死。人在江湖混,装死比拼命更重要。 何况许多小喽啰,一个月才几两银子,还拼什么命。 过了不久,琴魔的名声在江湖中传开。 听说琴魔背影为天人,正面如修罗。 有人说琴魔是男子,有人说是女子,有人说是不男不女,有人还说琴魔长了三头六臂,不然没法操控那么多无形有质的兵刃。 反正越传越离谱。 事实上,怜青青只是个病态娇弱的少女。 经历一番生死搏杀之后,古琴仿佛她血肉一般,不断汲取她的精气神,她成了孵化古琴道种的母体,不断为其提供养分。 当这种孵化结束时,怜青青自身也会受到古琴道种的改造,更接近道体,或者说后天改造而来的道体。 这是一场无可想象的蜕变。 之前是怜青青守在沈放旁边等他修行,现在是沈放守着怜青青蜕变。一来一往。 这个过程大约需要七天。 这是一个神秘的数字。 而过程也不是很顺利,因为之前被飞星剑钉死的红绣鞋有开始作妖,它出现在沈放不远处,这次没有长出青苔,而是不停冒出水滴,想要入侵这里。 沈放知道这是无可回避的。 因为红绣鞋不是实体,而是一个诅咒,并且加入了别的东西。 或者说,红绣鞋的诅咒成为另一个诅咒的媒介。 这些水滴有使人忘却记忆的作用。 沈放猜想,红绣鞋的鬼物多半被那个孟婆夺舍了。 鬼夺舍鬼! 听起来很荒谬,但却是事实。 另一边,他手里还有一张拜帖。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 古琴道种即将成熟的同时,另一颗成熟的道种等着他去摘取。 事情赶在一块了。 … … 荒废的寺庙。 剑尘被两个天师府的弟子围住。 他们眼中已经失去神采,像是傀儡一样。 庙中本有一个身着红衣的女鬼,现在红衣褪色,化为惨白,面容也像个老妪,只是身形窈窕,仍是少女模样。 靠着悟出的剑罡,剑尘抵挡住了寺庙中那些湿意的侵袭。 不得不抵挡,因为两个天师府弟子就是前车之鉴。 通过这些湿意,两个修士便被控制住了。 他们显然忘记了自己的身份。 剑尘能清晰感觉到,这些湿意的主力不在,否则他抵抗不到现在。 至于他还能撑多久,只有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