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王第九子》 有读者想要加QQ 群的 QQ群号:233433272,单独开一章,应该看得到了吧!!! amp;lt;/bramp;gt; 上架感言(创作心路) 下午接到编辑的通知,明天上架,心情有点复杂。 上架的时候,本来应该是要爆发的,但正好接了个新项目,忙到飞起,保持现有更新量已经很难了,所以,爆发只能延后了。 心情特别复杂,所以感言,就说一下心路历程吧。 15年4月,跟原公司老板闹矛盾,股市那么大,就跑进去看看,然后…… 15年10月,正式成为负翁、外债累累,绝望下重新拾起搁下六年左右的码字技能,上传了一本玄幻小说,但直至三十万左右还签不了约,那时就想着,码字这技能,估计是废了。 同时,新入职了一家新公司,在更新无法保证的情况下,就上传了以前文青写法的灵异小说(当时只有几章),想让读者无聊的时候可以解解闷,嗯,就是各位读者大大现在看到的《鬼王第九子》。 因为这书的开头创作于六年前,只有开头几章,写法也比较近文青,所以也就有了那种比较诡异的开端,第一人称口述型回忆。 第一卷主角几乎不登场,整整六万多字,全是在渲染和铺垫。 而第一卷完了,整本书前期的大坑和主线背景,也出来了。 上传的第一章,数据很喜人,两千字有二十多个收藏,比我擅长的玄幻好多了,正巧又看到创世的灵异征文比赛,所以就咬着牙想冲一下。 嗯,日一更,说起来很丢脸,但这种状态,是直到16年新春前,这本书最常有的更新量。 灵异不同于玄幻,码起来比较烧脑,再加上是灵异新手的原因,码一章的时间,我能码两章玄幻文,再加上我又想写得与众不同,所以……。 之后,虽然更新量并不给力,数据却一直很不错,最少让我看到了前途,但可能是诸多原因,编辑认为并不具商业价值,直到三十五万字(两千多收藏)的时候,才正式签约。 签约前后,数据的波动很诡异,虽然没上推荐,但收藏一直增加得很快(据有些读者说,是从其他网站看到后,才跑过来创世的),然后在2016年4月3日,第一次上网站推荐(当时收藏六千)。 本来想着,应该会上两三个星期左右的网站推荐,然后才正式上架的,但2016年4月7日(今天下午),收到了编辑的通知,明天上架(目前七千收藏)。 以上就是您在看的这本灵异小说,《鬼王第九子》上架前的创作历程。 心路历程说完了,说一下要感谢的人,第一个,就是从几万字开始,一直在追更,并投推荐票的那一群读者,最有印象的,应该就是小九了。 这群读者,是支持着我一路走过来,着急这本书不能打赏(没签约不能打赏),而可能会被太监掉的热心读者,现在要正式上架了,所以这种焦虑,恭喜,你们终于可以放下了。 感谢你们,也感谢所有以各种方法支持过本书的人(投推荐票、发评论等。) 第二个,就是我的责编,瑶光大大。 一本已经三十五万字的小说,可能数据还勉强过得去,但对其商业价值的预估,应该是极不乐观了。 创世在过年对编辑业务进行调整后,在选择签约的时候,估计都会面临新的压力,更何况是一本之前并不被看好的书。 所以,感谢瑶光大大,感谢您签下这本书,让我看到希望。 第三个,创世这个平台。 时隔六年,让我重新看到码字的希望,才发现,原来我真的很喜欢,这种说故事的感觉。 没有这个平台,没有相应的渠道,读者跟我不会有交集,所以,感谢。 嗯,到这里,该说的已经差不多了,然后,就是循例上架话语,求收藏、推荐、打赏,然后,最重要的,是订阅。 订阅关乎本书的成长,是最重要的成绩,如果码字能做到支撑起生活,我很想找回写手梦,全职写作,那就能有更多的更新和爆更。 如果订阅不理想,各位读者也都明白,我也是需要生活的,所以更新量方面,就需要多包含了。 最后,求订阅、求打赏,然后……我赶紧码字去! amp;lt;/bramp;gt; 序章 活葬,炸坟 长沙夫子岭,有一个与外界几乎隔绝的村落,村里的人到了中年后,几乎都会落下残疾,有人说是报应,有人说是受诅咒,久而久之,这个以‘土夫子’行当富裕起来的‘夫子村’,有了个诡异的名字,生人非近的‘活死人村’。 土夫子,就是盗墓人,靠着有损阴德的盗墓行为,富裕起来的‘活死人村’,被认为是遭天谴,才落得如此下场。 这天夜里,毛月亮高高悬挂,黑得吓人,在夫子岭的蜿蜒小路上,伸手不见五指,若有若无的孩童声传来,语调怪异,吟唱着一首奇怪的童谣。 “月光光,照无光,黄泉路上没有光,婆婆喊喝孟婆汤。” “喝了孟婆汤,前尘往事忘光光,投胎路上要借光。” 乌黑的小路上,微弱的灯笼光芒照射着前方道路,泥路坑洼难以下脚,但九个约莫只有六七岁的孩童,披着白色的麻衣,蹦蹦跳跳地各持一个小灯笼,在这条小路上轻松地前行。 虽是身披麻衣,但是这几个孩童脸带笑容,似乎把这当成了一种新鲜的游戏。 为首的孩童在前面带路,幼嫩身躯扭动着怪异步伐,竟是让人想起祭拜时候,铜面鬼人的祭天舞蹈。 紧跟着的八个孩童分成两列,也都在模仿着那个小孩的样子,只是明显不太熟练,看上去有些怪异。 再之后,是八个壮实的汉子,没有小孩那般轻松的样子,而是表情凝重,显得无比沉重。 八个汉子,也是披着白色麻衣,前面八人分两列前行,没有任何舞蹈,因为他们根本腾不出手,宽厚的肩膀上,压着重重的横杆。 两人并行,合计八人,抬的是一个长方形的木质柜体,堪堪能把人安置其中,对于不懂事的孩童来说,这东西或许用来玩躲猫猫,但对于一般大人来说,这个物件,却是避之不及,忌讳极深。 这类柜体有个名字,叫棺材。 前面八名汉子前行得极为缓慢,甚至有点跟不上孩童的速度,摇摇晃晃,而正被抬着前进的棺材,左右摇晃,棺材里面,有着阵阵微弱的拍击声响。 仿佛这棺材里躺着的不是尸体,而是一个活人似的。 最后一个汉子,不,应该称为老人更适合。 满脸的皱子,但一双眼睛却没有丝毫混浊,反而是明亮得很,身上的衣物也不是白色麻衣,而是破旧得不成样子的道服,一步一顿,仿佛每迈前一步,就花费了极大的力气。 这个老道嘴唇不断地噏动着,似乎在呢喃着什么,每当嘴唇停下的瞬间,就有阵阵渗进骨头的冷风吹来,两旁的树木也沙沙作响,像是在什么野兽蛰伏着。 那时,壮实如牛的汉子们,就会脸色煞白,脚步虚浮,只有当老道的嘴唇继续动起来后,才会勉强恢复正常,继续前进。 这个老道的后面,跟着数十个汉子,跟前面抬棺材的八个人一样,白色麻衣被身上肌肉鼓起,摆动的双手上,老茧重重,长年累月地挖掘夯士,使得他们的力气大得惊人。 这数十个汉子同样神色凝重,更是警戒着四周的环境,深怕突然闯出什么妖邪之物,惊扰了这次的葬礼。 就算是以土夫子的胆量,对于这次的葬礼,也是心惊胆颤,因为这个不是一般的葬礼,而是活葬。 棺材里的躺着的,是一个身怀六甲,几近临盆的妇人,子母同棺,本就极具凶险,多半会招惹到穷凶极恶的邪灵厉鬼,再加上活葬,真不知道到了最后,会跑出何等可怕的东西。 童谣吟唱,冷风阵阵,吹得大汉寒毛乍起,平时只需要半个小时的脚程,愣是走了近两个小时,才到达下棺的坟地。 泥泞的路上,满是深深的脚印,不单是汉子,到了后半程,前面领路的孩童,也感觉到身体沉重,每一脚踏下,都拔出土里的泥块。 下棺的地方,是一个有着九颗参天大树的阴森所在,杂草丛生,跟平常的坟地完全不同,孩童们大汗淋漓,声音低落,双眼迷离,最后完全迷迷糊糊,不明就里地走到了这里。 后面跟着的大汉,也都萎靡不振,麻衣湿透,像是刚从水里捞上来一样,脑袋里一片空白困涩,嗡嗡作响。 更有着无数纷乱的声音,呢喃纷乱,使得大汉们头昏目眩,几番差点就失足踏空,幸得一直有老道的声音如当头棒唱,牵引着他们,才一直坚持到现在。 晓是如此,也是身乏无力,全靠着一股意志在坚持着。 仅是走了两个小时的脚程,就虚弱成这样,可想而知这次活葬有多邪门,须知这些大汉平时盗墓,数天不眠不休都是等闲。 而抬棺的八名大汉,则更加不堪,麻衣不止完全湿透,更是带着极重的血腥味,猩红斑斑,竟都流出了血汗,脸色更是苍白得紧,比死人还要更加白皙。 而此时棺材里,已经不再传来拍击声,除了剧烈的喘息声之外,就是一片死寂,甚至连虫鸣声都没有。 到了最后,虽然大汉的胸口还在剧烈起伏,但呼吸的声音,却诡异地消失了,仿佛所有声音,都被黑夜吞噬了。 在这般死寂的环境里,老道打了个手势,抬棺汉子缓缓向前,将棺材放到了挖好的坑里。 在棺材落坑的时候,整个地面似乎都震了一下,这震动砸进了所有人心里,抬棺的八名汉子立刻吐出鲜血,直接昏厥过去,而其他汉子也并不好过,全都跌坐在场。 这时,棺材里拍击的声音,变得凄厉而喘急,每一声响起,整个坟地,似乎都震了一下。 那数十个大汉里,只有少数几个还保持着清醒,老道打了个手势,他们彼此对视一眼,咬牙站了起来,在老道的手势下,拿着铁铲,掩土埋坑。 老道的呢喃的声音,变得大声起来,而同时,冷风吹啸,像是无数厉鬼在惨叫,吹在人身上,像是要是刮下一层皮。 那挖坑的几个大汉,双臂鲜血淋漓,像是被无数刀刃划伤,伤口狰狞恐怖。 九棵参天大树,也剧烈地摇晃起来,在这股怪风的吹刮下,树根也微微被带起,竟是要被这阴风给拔出的样子。 点点血光,从老道的嘴巴里飘了出来,在如萤火虫般的血光照耀下,大树开始抗住了阴风。 这是老道咬破了舌尖,用自身的精血,来镇压这恐怖的异象。 大汉加快了速度,很快,就把坑里的泥土夯实,一个坟头垒了起来。 在这个坟头立了起来之后,阴风诡异地消失了,随着消失的,是那股一直笼罩着所有人,让人头脑晕沉,迷迷糊糊的力量。 这是一个无碑坟,除坟头之外,空荡荡,毫无一物,荒凉无比。 大汉都看向老道,等到老道露出笑容,全体心里一轻,这活葬,终于要完结了。 “嘭!” 就在大汉都放松的时候,一声前所未有的声响,猛然从坟里传了起来,这次,整个大地都在剧烈摇晃。 大汉们都不可思议地看着那坟头,睁大眼睛。 “嘭!” 又是一声巨响,这次更加震耳欲聋,地面剧烈摇晃,就像来了地震,直接把大汉们都给震得跌坐在地。 “嘭!嘭!嘭!……” 紧接着,一声盖过一声,一震盖过一震,每一声都像要尖破耳膜,让大汉捂得耳朵,痛苦无比,每一震,都几近山崩,仿佛下一刻,就要山裂。 但老道脸上的笑容,却绽放得越加灿烂,如山里的老菊,迎风摇晃。 “轰!” 整个坟头,猛然炸了开来,棺材盖直接被炸裂,无数碎片如飞刀般射向老道。 但老道依旧笑容满脸,没有任何举动,这些碎片速度极快,但最后却没有伤到老道一丝,都狠狠地扎进了老道周遭的泥土里。 汉子们的心都吊到了噪子眼,生硬地扭过头,那炸开的坟坑里,一只稚嫩有如婴儿般的小手,伸了出来。 amp;lt;/bramp;gt; 第一章 全家都是盗墓贼 我叫孙贵九,孙权的孙,金贵的贵,一二三……**的九,除去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就名字来说,我天生就应该大贵大富,有将候命格,而事实,也确实如此。 这件事,还得从我出生的‘长沙夫子村’,后来被人称之为‘活死人村’的村子说起。 我父母的结合,具有着相当神秘的色彩,长沙夫子村,世代以‘土夫子’闻名,说白了,就是盗墓贼的窝。 我父亲从小耳濡目染,又是村长的儿子,年纪轻轻,就闯下了极大的名气,被人称为‘一双玉手翻土龙’。 ‘土龙’,即为墓穴,十八岁的父亲,已经号称没有盗不了的墓穴,一时风头无双,锐气毕露,直至遇到了我的母亲,就成了‘气管炎’。 我的母亲家学渊缘,也是少时出名,是著名的考古学家,从小就跟着我外公考古,直到我长大,母亲天才少女的名头,依旧在考古界里流传。 一个在黑暗里游走的盗墓贼,一个是正统出身的考古学家,在一个墓穴里结下了白首之缘,这不禁令多少人跌破了眼镜,也令多少考古学者,对盗墓者恨之入骨。 盗墓这种如宿命般的对立行为,已经令他们深恶痛绝,到了最后,竟连‘考古之花’也给盗了,叔可忍婶不可忍,盗完死人盗活人,这些盗墓贼,还知道礼义廉耻怎么写不? 这事暂且不表,还是说回我们孙家,说到孙家的盗墓历史,就不得不提我们孙家的先祖,三分天下,吴国国君,孙权、孙仲谋。 是的,你没看错,就是被曹操誉为‘生子当如孙仲谋’的孙权,他就是我的先祖,而曹操当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除了有军事上的缘故,还有一种不为人知的隐秘。 自网上的盗墓小说火红之后,大家普遍知道摸金、发丘,是出自这个曹贼之手。 以这两个盗墓军队,为一统江山打下了资源基础,但又有多少人知道,曹贼的盗墓军团,远在我先祖之后,更是受了我先祖的触发,才有了摸金、发丘两大军团? 据我族谱记录,先祖孙权为了立国,要立‘七庙’,供奉‘四亲’,即‘父、祖、曾祖、高祖’;还有‘二祧’、即高祖的父和祖父,最后还有‘太祖’。 但那时孙权穷啊,三国纷乱,他又刚起步,哪有那么多钱筹办这些事,所以,他就想只为他老子,也就是孙坚建一座庙,但就算仅仅只建这座庙,他也掏不出足够的钱。 所以,孙权就动了别的心思,从别人家的祖坟里挖出木材,用死人的‘棺材板’,来给老子修庙,盗的就是历史上的第一任‘长沙王’,吴芮的坟墓。 说起来,我这祖上真有点不是人。 吴芮的祖上是吴王,而孙权的祖上,是孙武。 孙武能发迹,还是感谢吴王的恩典,但偏偏就是这样的关系,孙权竟把恩人之后的坟墓给挖了。 但那时孙权有着自欺欺人的借口,为什么一定要挖恩人之后的坟墓? 因为吴芮的墓材好啊! 秦汉时有一种下葬礼制,叫‘黄肠题凑’,是周天子埋葬专用,后来诸侯、功臣受特许可用。 ‘黄肠题凑’,全用上等材料,需要耗费大量的木料,而题凑木千年不化,是最好的墓基,也怪不得我先祖动了歪心思。 再说两家有着这般渊缘,借些木材咋滴了? 说起后来的借荆州,估计就是报应了。 而我先祖在盗墓的时候,也遇到了一些灵异的事情,如果以后有机会,再跟你们聊聊。 长沙夫子村,就是孙权的后代,全村只有一个姓,孙姓。 极其排外,所以从来没有外来姓氏,这也是为了隐秘,毕竟盗墓,并不光彩,更是有违道德、法理。 从祖上孙权到‘活死人村’,孙家是没落了不少,但在盗墓界里,依旧是排得上名号,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变故,开始有些穷困潦倒起来。 而就在这个背景下,我的出生,为这个村落带来了转机。 但说起我的出生,简直就是我父母的一段苦难史,当我母亲怀上我的时候,父亲和整的村子都喜气洋洋。 因为我爷爷是村长,父亲是少年出名,稳妥的少村长,而照这个趋势,我只要不过于不济,很有可能也是‘活死人村’的村长。 三代村长,想来也挺让人羡慕的,因为这不是普通的村子,而是盗墓贼的窝,爷孙三代都是盗墓头领,照我的死党来说,就是你们全家都是盗墓贼! 多么令人向往的出身啊! 但这仅仅是村里人的想法,若是让我外公听到,非气得打折我母亲的双腿,再把我塞回去。 在母亲怀有我七个月的时候,村子里来了一个人,爷爷亲自出迎,显然这个人的身份,极有来头。 他是一个邋遢的道士,照我死党的说法,就是一个死要饭的乞丐,专门来骗吃骗喝的,但每次这样说的时候,我的死党总要捱上他爹的一顿胖揍。 因为这个道士,对整个村子有恩,更是身具奇门遁甲、道家玄妙之法,据说本事极高,嗯,大概有几层楼那么高。 反正我对于这个便宜的师父,向来没什么好感,不仅因为他整天脏兮兮的,没有一丝的高人风范,更是因为,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他竟然指挥着整个村子的人,把我母亲给活葬了! 对,就是活葬!这个该捱千刀的杂毛,想要我对他有好脸色看,下辈子吧! 邋遢老道来到村子,第一件事就是去我家大吃大喝,跟我爷爷胡天海气地乱吹大炮,最后竟坑得我爷爷给了他一大笔钱。 照我爷爷所说,那笔钱,足够在城里买一座小别院,想起来我就心疼。 吃了饭,拿了钱,邋遢老道拍了拍肚子,就在我家住了下来,毕竟像我爷爷这种长期饭票不好找,而我爷爷也傻,竟欢天喜地欢迎。 当天晚上,爷爷给邋遢老道引见了儿子、儿媳,也就是我父母,哪知道,这一见面,就出了大事。 邋遢老道本来已经喝得醉眼朦胧,说着胡话,但当我父亲扶着大肚便便的母亲进门时,老道猛然站了起来,连桌子都给撞翻了。 瞪大着眼睛,嘴唇颤抖得有些发紫,杂乱的胡子无风摇摆,活像见了鬼一样。 我爷爷回想起当时的场景的时候,总会咂吧咂吧嘴巴,叹一声,“当时道长的脸,活像一朵盛开的老菊花。” amp;lt;/bramp;gt; 第二章 比最坏结果,还要更坏 “道长,道长?” 看到菊花,不,邋遢老道脸色变得如此怪异,爷爷也担心了起来。 在爷爷的印象里,这个邋遢老道可是上天下遁地、无所不能,而在他的人生里,也只有两次,看到邋遢老道露出为难的表情。 而那两次,都是发生了相当恐怖的事情,哪怕爷爷当了江南盗魁之后,至今仍不想再次回忆。 第一次,发生在爷爷初出牛犊之时,随着我太爷第一次盗墓,而为了历练我爷爷的胆量,太爷定的是一个王候大墓。 也是那一次,爷爷第一次见到了这个邋遢老道,当时年仅十五的爷爷,至今已经七十五高龄,从青涩少年走到了垂暮老者,但邋遢老道的面貌,却没有任何改变。 也是那一次,爷爷终于相信盗墓是有损阴德,这个世界上,除了活生生的人类之外,还有着许多接触不到的诡异生灵,自此对敬重鬼神。 也是因为这个信仰,让爷爷后来逃过了许多生死危机。 第二次,则是爷爷生涯里的巅峰之作,为了那一次的盗墓,爷爷不知花费了多少代价,才请动了邋遢老道出山。 而正是那一次的成功盗墓,爷爷自此奠定了‘江南盗墓第一人’的地位,最后成为了江南盗魁。 同样也是这一次,这个邋里邋遢,活像江湖骗子一样的老道,成为了‘活死人村’全村的恩人,自此无论走到村子的哪一家,都能骗吃骗喝,活得滋润无比。 这两个故事,都是后来,爷爷为了让我认可这个便宜师父,专门说给我听的,而爷爷在说起这两个故事时,脸上那扭曲抽搐、惊恐后怕的表情,足足让我做了几天恶梦。 但在知道这个便宜师父的两次经历之后,我想的却是这个便宜师父历数十年而不老,如果不是爷爷在说谎哄我,就是这个老道,肯定是王八转世。 而王八转世,肯定是要先做‘王八蛋’的,但这个让我为自己聪慧而沾沾自喜,贴切入微的‘称呼’,在老道的敲打、父亲的胖揍下,只存在了一天的时间。 当时,我爷爷在焦急地叫唤着‘道长’的时候,心急得就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因为就算是之前那两次,邋遢老道也只是略微皱眉,却从不像现在这般失态,爷爷甚至当时就在心里想着,若真有不对劲的地方,哪怕是棒打鸳鸯,也不能让父亲母亲在一起,甚至我这个孙子,都可以不要。 说起来,虽然我母亲是考古学家,跟盗墓世家天生八字不合,但我爷爷,却是真心喜欢这个儿媳妇,这从每次有争执,爷爷总是不理缘故,对我父亲就是一顿胖揍,就可以看得出来。 而这个想法,也说明老道在爷爷心里,几乎已经是神灵般的存在,老道说出来的话,就是金科玉言,甚至放出来的屁,可能都是香的。 经爷爷数次叫唤,邋遢老道终于回过了神,但只是茫然地看了爷爷一眼,又转过头来紧盯着我母亲,喃喃自语,“原来在这里!” 这话立刻让我父亲紧张起来,要知道他带着怀孕的母亲****求亲时,可是被我外公直接被打出来的。 后来父亲靠着盗墓练就的好身手,才带着我母亲逃了出来,回到了‘活死人村’,数个月来,外公一直寻找着母亲的行踪。 若非一直藏匿在几乎与外界隔绝的村子里,估计母亲早被外公捉了回去,也就不会有后面那活受罪的苦难史。 父亲的身体微微向前,在母亲掩在身后,那时父亲根本不知道这个邋遢老道惊天的本事,但就算知道了,以他对母亲的爱恋之深,也照样会这样做。 父亲的表现,立刻让爷爷怒了起来,生儿知儿,更不用说盗了一辈子墓,眼力达到了‘见微知著’的地步,其他人撅起屁股,爷爷就知道是拉稀的还是干的。 “孙玉龙,你干什么!退下!” 江南盗魁,煞气极重,往常瞪眼,就能震慑宵小之辈不能动弹,冷汗潺潺,更不用说从小到大,他在父亲心里的积威之重。 若是平常时候,只怕父亲早就低头认错,但那个时候,父亲非但没有任何退却,更是跟爷爷对视起来。 这一步,他不会退,因为站在后面的,是他的媳妇,是他承诺一生的爱人。 爷爷更加愤怒了,这是父亲第一次违逆爷爷的意志,爷爷踏前一步,眼睛瞪得更大,就像被激怒的狮子一样,正想给这个不孝子一些教训的时候,邋遢老道开口了。 “孙楠,干什么,别吓坏了孩子。” “哼,这小子无法无天,不给些教训,还……” 听到老道人的声音平淡,爷爷才略微放下了心,但话说一半,刚转过头便是止住了。 好一朵极尽鲜艳,完美绽放的老菊花啊! 没错,那时老道人笑得极为灿烂,那几乎要裂到耳朵的笑容,让一生经历无数凶险,已然练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爷爷,吓得够呛。 这是整啥呢? 刚刚惊骇满脸,下一刻又艳阳高照? “没事没事,刚才就是吃得太饱,饱嗝打得有点不顺而已,哈哈。” 回想起来,当时邋遢老道的‘哈哈’,估计跟现在网络用语的‘呵呵’,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在场的人,都是被整得够呛。 “这就是你儿子吧?不错不错,果真是玉中瑰宝、人中之龙,日后定当有极大的成就。” “这小姑娘,嗯,长得也很好看,比孙寡妇漂亮多了。” 父亲不动声色地皱起了眉头,孙寡妇在‘活死人村’勾汉子出了名,跟她做对比,这不是埋汰人嘛? 但以邋遢老道说的话来看,是外公派来的机率反而不大了,你见过来抓捕小姐的下人,敢当众出言污辱小姐的吗? 但爷爷的脸色刷一下,变得难看之极,不是因为察觉了父亲隐藏极深的不喜,而是因为老道人的态度。 这个邋遢老道,竟然夸奖起人了?而且,说话变得极为正经,完全跟平常迥异。 这,这是要出大事啊! 果然,当父亲母亲走了之后,邋遢老道跟爷爷的谈话内容,远超爷爷的想象。 简单来说,就比能想到的最坏结果,还要更坏。 amp;lt;/bramp;gt; 第三章 怀胎鬼子 “孙楠,恭喜你,你要有一个好孙子了。” 等我父母走后,邋遢老道仍然如菊花绽放,笑得十分灿烂。 “道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从刚才邋遢老道的表现来看,这事自然不会如此简单,要不,邋遢老道不会激动得直接把桌子给撞倒了。 “龙生九子,子子不同,但每一个都有着惊天动地的本事。” “孙楠啊,你可知道,鬼,也是能繁衍后代的?” “鬼?还能下崽!” 爷爷瞪圆了眼睛,虽然已经敬重鬼神,但听到这个说法,还是无法相信。 这鬼,怎么还能生孩子? “远有上古纪氏,踩神灵脚印而怀胎十二年,最后生下伏羲。” “近有外番马利亚,感神受孕,生下能人耶稣。” “神灵可以做到这点,强大的鬼灵,同样也能做到这点。” 椰……椰树? 爷爷因为盗墓出身,对古史极为精通,自然知道伏羲氏的神话及相关史册,但对于外史,却是一窍不通。 怎么想也想不出,一只叫利亚的外番马,还能生出树来? 这外番马,是什么马?比汗血宝马,还要更加珍贵不成? 就算是这样,也不能跟伟大的伏羲,相提并论吧? 但出于对邋遢老道的盲目信任,爷爷没有把心里的疑问提出,自然,也有几分不想丢脸的因素。 直至数年过后,当爷爷出国尝鲜,品尝外国墓穴的滋味之后,才知道外番是指外国鬼子,外番马利亚不是一只马,而是一个女人,而椰树,不,耶稣也不是树,还真是一个大能人。 “鬼生子有各种情况,受鬼所缠,有可能诞下鬼子,这是人跟鬼的繁衍。” “鬼与鬼相恋,分裂彼此灵力,最后结成灵团而诞生新鬼,这是鬼与鬼的繁衍。” “还有一种情况,不经由正常的往生投胎,直接遁入母体之内,这已经不算是繁衍,而是转生、夺舍之流。” 邋遢老道的一段话,听得爷爷稀里糊涂,头脑发胀,掐住邋遢老道话里的间隙,爷爷急忙紧张地问道:“可是道长,这跟刚才的事,有什么关系?” “当然大有关系!” 邋遢老道的胡子都扬了起来,“你这个孙子,就是一个鬼子!” 爷爷顿时瞪大了眼睛,脸色变得煞白起来,颤抖着嘴唇,“道长,你说,我的孙子,是鬼?” 这下爷爷可清楚了,脑袋虽被震得一片空白,但却死死地记住了一个字,鬼。 孙家盗了几千年的墓,终于要受到报应了? “求道长救我一家!” 爷爷急得要跪下,他只有父亲一个儿子,若孙子真是‘鬼’,只怕就是在盗墓的时候犯了冲,惹恼了哪个大人物,如果真是这样,只怕性命堪忧。 还有母亲,他儿媳妇肚子里,可是怀着一只鬼,就算鬼不害人,但只要怀着它,只怕早晚就要被吸干人气,变成活尸。 “唉,孙楠,你这是干嘛?” 邋遢老道手掌微微上扬,竟有一股奇异的力量,隔空撑住了爷爷,使其不能下跪。 “若是平常小鬼,我随意出手,就能将其灭个精光,但……” “求道长垂怜……”爷爷急忙再道。 “但这只鬼,可不是一般的货色,轻易灭杀不得,而且……” “道长,你一定有办法的是不?”爷爷已经急得满头大汗。 “我说……”邋遢老道微微蹙眉。 “您说……”爷爷连敬语都用上了。 “我说,你这个老小子,能不能让我把话说完?” “老这么打断我,是几个意思啊!特么还不让我说话了是不?”邋遢老道吹胡子瞪眼起来。 “嗯?是我不对,道长您说,我不再说话就是。”爷爷咽了咽口水,这才不再出声。 刚才是被急的,乍听到这种惊悚的消息,而且还是关系到最亲近的两人,爷爷哪里能冷静得下来。 这时虽然依旧心急无比,但因为无比信任邋遢老道的关系,倒也能恢复些理智。 邋遢老道见爷爷不再开口,清了清噪,这才缓缓道来。 鬼能生子,多数是借用女性的身体,这在道家的史册里并不少见,就算在落后的农村里,至今依旧有冥婚的传统。 冥婚,就是婚配的一方无故死亡,但依旧举办婚礼,多数是为了成全死人的遗愿,但最后少数却能诡异地怀上孩子,从而传统接代。 当然,对外都是说正常怀孕,止于第三人耳目。 而我的出生,并不是这种常见的现象,因为我父母双亲皆在,要不,邋遢老道也不至于有如此大反应。 我的来头,可比这冥婚,还要诡异得多。 人有三魂七魄,人亡离体,天魂回归天路,地魂归于地府,断因果、承罪业。 至于人魂,则化成了鬼之类的游离灵体,徘徊于墓地之间,等待了结遗愿之后,再被鬼差勾魂,定往生轮回。 若是功德滔天,则上升仙界,与天魂结合,召回地魂,成就仙人果位。 若是功德不显,则转世投胎,当出生之时,天地双魂再度归体,重生为人。 若是罪业过多,则人魂与地魂结合,在地狱十八层受罪。 这是正常的情况,但有鬼魂怨念不散,则人魂游离于人间,成为怨魂作恶。 也有鬼魂不愿投胎,留在地府里,经过修炼,逐渐变得强大,自行召回天地双魂,成为强大的鬼魂。 这类鬼魂,地府多有招安之举,可成为鬼差,但也有不少鬼魂,只想活得逍遥自在。 而经历成百上千年的修炼,渐成气候,这类鬼魂,若是通由特殊的渠道,回到人间,更是无比恐怖。 有些强大的鬼魂,若是从恶,就算是邋遢老道,也未必能敌得过。 “道长,你说我的孙子,就是这类强大的鬼魂?” “不,不,不是我的孙子,是我媳妇肚子里的,就是这种可怕的东西?” 爷爷全身的毛发乍起,全身僵硬起来,这可是比盗墓遇到粽子,还要可怕得多。 更让爷爷心惊的,是邋遢老道的那句话,就算是他,也未必能敌得过。 那岂不是说,孙家,会就此葬送? “嗯,是这东西,不过,你怕什么?” 邋遢老道的菊花笑容,再次绽放,“你媳妇肚子里的,可不是一般的东西,而是个惊天的存在。” “这是喜事,大喜啊!” amp;lt;/bramp;gt; 第四章 墓穴种子 爷爷一下子就被邋遢老道给整蒙了,这怀上鬼子,反倒还成喜事了? “道长,这喜事,又是从何说起?” “你媳妇肚子里的这个,可是一个大人物,虽然只是一丝残魂,但来历却是非比寻常。” “但此事过于重大,你还是不要知道得过于清楚为好。” “只须知道,这是大喜事就行。” 邋遢老道神秘兮兮,但他不想说的话,爷爷也不好追问。 “那……道长,这事,就无需理会了?” 最终,爷爷还有些担心。 “当然必须理会,这个大人物的事必须处理好,若是一个不好,喜事有可能变成坏事,那老道我也只能卷铺盖跑路了。” 邋遢老道的话,让爷爷立刻又紧张了起来,“这……咋滴又变成坏事了?” “道长你说,要怎么做,只须你吩咐,孙楠无有不从。” “这个,可能有些难做,尤其是你那儿子,必然不会答应。” 邋遢老道的笑容退却,蹙起了眉头,沉吟了起来,像是想到了什么为难的事。 “他敢,我是他老子,我让他做啥,就得做啥,道长你只管吩咐!” “还是得商量商量,毕竟处理得不好,他就少了一个媳妇。” “要知道活葬之事,可是极度凶险。” “活……活葬?” 听到这两个字,爷爷当即就傻掉了。 父亲母亲回到了房子,想起之前的情景,父亲忧心忡忡,反倒是母亲有些淡然。 “怎么,还想着之前的事?” “嗯,这个老道长,我记得父亲对他可是尊重得很,虽然接触得不久,但父亲的发迹,据说跟这个道长关系很大。” 父亲扶着母亲坐下后,便来回走动,极度不安。 “素贞,如果情况不对,我看这里也呆不下去,我们另找个地方,等孩子出生之后再作打算。” “玉龙,瞧你这样子,盗墓时的胆气,跑哪去了?” “当初在墓穴里,你可是不安生得很,要不,我现在也不会受这十月怀胎的罪了。” 母亲反倒是笑了起来,年轻一代的盗墓翘楚,这时却像只没头苍蝇一样,慌了阵脚,不禁轻笑了起来。 在盗墓的时候,这个跟她定下白首之约的男人,可是意气风发、成熟老练,浑然不像现在这样。 但这也是一种关心则乱的温馨表现,母亲不由心里有些甜蜜。 “早知道会惹来这事,我就不会在墓穴里跟你……” 母亲白了父亲一眼,父亲急忙转过话头,“嘿嘿,少说也出了墓穴再说,或许,现在也不会有这么邪门的事了。” “现在后悔了?早干嘛去了?” “那时在墓穴里,你可是生猛得狠。” 母亲轻咬贝齿,恨恨道:“若不是那时候你硬来,出了墓穴,你还想我跟你好?” “不硬来就怎么了?难道我玉龙,靠着正常手段,还征服不了‘考古玫瑰’的芳心?” 父亲也急眼了,打小身后就跟着无数崇拜爱慕的小尾巴,怎能忍受魅力受到质疑,而且,还是最在乎的人。 “哼,就算要征服我的心,你最少也得排上几年的队。”母亲脸庞微红。 “排啥队啊,盗墓人最擅长打洞了,更不用说打尖。”父亲开始有些不正经起来。 “你别动我,要是动了胎气,小心我跟你急。” “唉,都怪这个小兔宰子,坏我的好事。” “对了,之前老道长的眼神,好像不是在看你,而是……” 这时,父亲猛然清醒了起来,刚才的画面一直在脑海里闪个不停,有些不可思议地瞪大双眼,盯着母亲的肚子。 “而是在看着你的肚子!” “肚子?”母亲摸了摸肚子,“好像是……但,这没道理啊。” “他为啥对我们的孩子那么大反应?” “据说这个老道人,对道家玄术造诣而深,而我们的这个孩子,是在墓穴里种下的,莫非……” “还真惹了些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父亲脸色变得越来越白,思路也越来越清楚,但这个想法,却无比疯狂,也比之前的各种想法,更加恐怖吓人。 若真是因为这个,那母亲肚子怀的,绝非正常的胎儿,那……究竟会是什么东西? 母亲也开始慌乱起来,回想之前墓穴里的种种,再加上邋遢老道的反应,脸上血色退尽,额头冒出了汗水。 不到数秒,背脊微冷,全身上下,都冒出了冷汗。 人吓人,能吓死人! 盗墓那时遇到恐怖的场景,如电影般在母亲的脑海里回放着,顿时感觉全身上下,都有着诡异的感觉。 身后似乎有人在看着她,耳朵传来不正常的低语声,脖子有诡异的凉气在吹拂着,全身皮肤里像是有着无数的虫子在蠕动,甚至肚子里…… “哎呦……” 母亲一声低呼,立刻让父亲乍了起来,“怎么了?” 眼睛死死地盯着母亲的肚子,莫非,这怀的真不是他们的孩子,而是…… 父亲不敢想下去,他不知道若真的是其他东西,他能怎么办? 强行取出这个胎儿,然后下死手? 可……可……可…… “没,孩子踢了我一脚。” 平常我踢母亲一脚,母亲总是笑得很开心,感觉我还是胎儿就有这般力气,出生之后包管是个健康的孩子。 但在这时的诡异气氛下,那一脚,却感觉母亲感到心惊胆颤,甚至有种疼到了极致的错觉,就连骨头,都有些酸软。 父亲沉寂得有些不同寻常,直到母亲用诧异的目光看着他,才缓缓说,“要是……真有个好歹,肚子……肚子里的,不是我们的孩子呢?” “孙玉龙,你什么意思!”母亲怒了起来,“在墓穴里,我可是第一次!”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父亲急忙解释道,“我是说,胎子里的,会不会……是不干净的东西。” 这是母亲最不愿去想的,但这时父亲却提了出来,像是击碎了母亲的最后防线,思绪也开始往那个方向思考。 母亲想到这个可能的时候,漂亮好看的脸庞微微扭曲,眉毛更是蹙到了一起。 彼此无言,都在想着这个他们不愿思考,却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场面一时死寂下来。 半晌,母亲抬起了头,摸了摸肚子,轻松笑道:“不,他是我们的孩子。” “从我开始有反应,恶心作呕,吐得难受。” “到喜爱吃酸、嗜睡,到肚子开始有反应,时常感觉到他在动。” “再到有明显的动弹,重量增加,让我走两三步路,都腰酸得想坐下休憩。” “再到现在,每次用手摸着他,都能感觉到他的心跳,这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他是我们的孩子,绝对是。” “你不是女人,你不知道那种感觉,有多么神奇,血脉相连、母子同心。” “所以,我知道,他绝对是我们的孩子,这一点,不可能有变。” 母亲微笑的脸上,眼睛里闪过坚毅,“所以,我们有责任要抚养他,保护他。” “若真的有人敢伤害他,就算拼了我这条命,我也不会放过那个人。” amp;lt;/bramp;gt; 第五章 江南盗墓贼魁首,孙楠 母亲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只是情绪波动,有感而发,但没想过,仅过了几天,便变成了现实。 盗墓出身,更是年轻一代的第一人,父亲的观察力极为敏锐,更不用说那晚过后,就留了个心眼。 这几天邋遢老道一直是吃了睡,睡了吃,过得比猪还要滋润,无丝毫异常。 只是父亲跟爷爷碰面的时候,虽然爷爷隐藏得很好,但父子间的那种奇特的感觉,还是让父亲察觉了一些异样的地方。 父亲心里开始不安起来,更加留心家里的一举一动,这几天下来,从开始时的提心吊胆,最后变成了触目惊心。 家里正在暗中订制着棺材的木料,爷爷亲自出面,在村里召开了一个隐秘的会议,竟然连他这个亲生儿子,都给瞒在鼓里。 会议的内容,大概就是要举行一个葬礼,但要埋葬的人是谁,爷爷在会议上并没有说,而村子里最近一段时间,也没有死人。 由于爷爷是村长,其威望在村子里也无人能及,虽然村民有所疑惑,但看爷爷的表情凝重,纷纷不敢追问,爷爷甚至下达了命令,这事不可让孙玉龙,也就是父亲知道。 有什么事情,竟然要瞒得亲生儿子,还和一个神秘的葬礼有关? 因为爷爷的命令,村民都守口如瓶,父亲还是费了好大的功夫,才从发小那里挖出来的消息。 棺材的尺寸无法得知,但联系到那天晚上的事情,莫非…… 爷爷真准备对自己的孙子下手了? 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得通,订制一个棺材,只不过是为了让孙家的脸面,变得好看些。 一个尚未出生的婴孩,在引流变成死婴之后,烧为骨灰,最后放置在棺材里,从此就在不见天日的地底下,而这个婴孩,却是他的儿子。 一眼都没看过这个世界,从未感受过任何温暖的儿子。 父亲打了个冷颤。 脑海里想象的画面,让他遍体通凉,记忆里那做事果断、威严霸气的爷爷,虽然不善表达感情,但却不曾这么冰冷过。 这,还是父亲认识的那个亲爹吗? 竟连自己的亲生孙子,也下得了手? 就因为那个邋遢老道的一句话? 父亲那时把邋遢老道恨得要死,就只有一个念头,如母亲之前所说的一般无异,不会放过祸害他儿子的人。 但摆在父亲面前,最重要的,反而是母亲跟我的安危。 父亲不动声色地回到家,把正在休息的母亲喊醒,便告知了所发现的一切,当母亲听完后,脸色也是难看得要紧。 虽然父亲的推断,有着很多地方说不通,但那时他们护犊心切,本来心里就极度紧张,又哪想得了那么多。 当即就定下了对策,不管爷爷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暂时避一避风头,总归是好的。 在收拾细软的时候,母亲愁眉苦脸,又满是苦笑,刚从外公家里逃出来没几个月,现在又要从另一个家里逃走,而且大腹便便,这次可比那次还要困难得多。 “儿啊,都是为了你,你长大了之后,可得听话,少惹我们生气了。” 母亲摸摸肚子,这一切的事情,似乎都从有了我开始,不幸才一直伴随着她。 母亲是考古大家骆河的掌上明珠,打小就受到万千宠爱,再加上样貌极美、才智双绝,这才有了‘考古玫瑰’的称号。 玫瑰虽美丽鲜艳,但却有刺,若不是遇到父亲,母亲至今还是骆家的小魔女,肆意任性地享受着考古给她带来的快乐。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过着朝不保夕、到处躲藏的日子,而且还失却了外公的宠爱,现在更是跟公公,也就是我爷爷,关系演变到这种局面。 “素贞,都是我不好。”父亲满脸歉意道。 “说的是什么话,跟了你,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像个男人一样,别整天低着头,小心孩子以后瞧不起你。”母亲笑道。 “他敢!我是他老子,小心我把他吊起来抽个三天三夜!”父亲怒道。 “你敢!那你就给我在屋外站三个月。”虽然我还没出生,但母亲已经护犊得很。 父亲立刻就蔫了,这个在外面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对母亲并不是畏怕,实是疼爱到至极,所以处处都让着母亲。 “行了,不说这些了,赶紧收拾东西要紧。” 连夜收拾好东西,父亲带着母亲准备逃走,村里满是泥泞的土路,若是一般人,只怕走几步都费劲,更不用说是摸黑上路,但这些对于专业盗墓的父亲和考古出身的母亲,都不算难事。 可怀孕七个多月,本来就不适合长途跋涉,虽然母亲底子好,但也赶得满头大汗。 走出没多久,母亲的脸色越来越煞白,父亲这时才发现了不对,低声问道:“怎么了?” “这肚子疼得厉害,像是……像是……”母亲咬紧牙关,“像是这孩子,不想离开这村子。” 本来没怎么多想,但这话说出来的时候,母亲也惊呆了,更不用说父亲。 “怎么会这样!”父亲瞪大了眼睛,就算以他的人生经历,乍听这种情况,也不禁发怔。 “没事,我还顶得住,继续走吧。” 母亲硬是忍住了疼痛,脸色苍白得让父亲心纠,看父亲那咬牙切齿的样子,似乎比母亲还要疼上几分。 痛在彼身,疼在已心。 母亲就算掉根头发,父亲都紧张无比,更不用说眼前的情况,但除了硬忍着赶路,他还能干什么? 这时,父亲恨不得把邋遢老道千刀万剐,也对我这个未出生的孩子有了几分不满。 在最紧要的关头,怎么这生不安分,等你出生后,老子有得你好看的! 但没走出几分,这时阵阵火光亮了起来,刚适应了黑暗的父亲母亲不由得眯起了眼,等眼睛能适应的时候,心立刻变得拔凉拔凉的。 那些火光,是一个个火把,此时如黑夜里的太阳,将黑暗彻底驱散。 一个瘦巴巴的老头,缓缓走了出来,虽然看上去已经上了年纪,但眼神锐利,精神饱满,步伐矫健,完全就跟一般的年轻人无异。 更是带着沉重的威严,如大将出行,让人瞧得一眼,便压力倍增,胆子较小的,只怕会立刻被吓得软倒在地。 这个老头,走过天南,闯过地北,掏过帝王墓,睡过死人坟,在江南一带,他是盗墓之王,无人敢拂其脸面。 他就是我的爷爷,江南盗墓贼魁首,孙楠。 amp;lt;/bramp;gt; 第六章 老子对老子 听说爷爷名声最响的时候,去到任何一个村子,都是夜婴止啼,虫鸣皆消。 这跟爷爷盗墓的经历有关,举凡盗过墓穴之后,身上都会带有墓穴里的凶煞之气,这种煞气积累得多了,就会让你看上去狰狞可怖,凶神恶煞。 爷爷这辈子盗过墓,估计我手指跟脚趾都算不过来,更不用说还包括帝王将侯这种极度凶险墓穴,不要说人,就怕是一般的鬼魅邪灵,看到我爷爷多数都会绕路走。 “小兔崽子,你想干吗?” 爷爷眯着眼睛,表情平静得可怕,只有跟爷爷相处久了的人,才会知道,越是平静的时候,就代表着爷爷越是愤怒。 “他是你孙子。” 父亲天不怕地不怕,向来只畏惧一个人,就是这个从小揍他揍到大的亲爹。 但父亲此时也异常平静,似乎这性子遗传自爷爷,平静的背后,是拼死一博的决心。 为了此生最爱的人,为了继承他血脉的孩子,就算面前站着是他的亲爹,父亲也不会妥协。 “我知道,然后呢?”爷爷继续说道。 “然后,你要亲手杀了你的孙子。” 父亲咆哮了起来,“为了一个疯道士的话,你竟然要杀了亲生孙子!你还是我爹吗?” 父亲的话,立刻让围观的汉子傻了,之前订制的棺材,竟然是为了给村长未出生的孙子准备的? 村长这是失心疯了吧? 自己的孙子,竟然也下得了手? 不过,疯道士?是那个邋遢道长? 本来听到父亲的话,许多汉子已经准备进行劝说,虽然爷爷在村里的威严极重,但一个未出生的孩子,能有什么罪? 但如果涉及到老道长,他们就止住了心思,老道长在村民的心里,有着神圣的地位,既然老道长这样做,必然有深意。 “谁跟你说,我要杀了我孙子的?”爷爷疑惑道。 “不是要杀了我儿?”父亲也怔住了,“那你准备棺材做什么?” “那是……给你媳妇准备的。”爷爷叹了口气。 “给素贞准备的?”父亲看了活生生站在旁边的母亲一眼,彻底糊涂了。 “这事本来是要跟你说的,就怕你有过激的反应,也罢,道长说你这儿子,命格极不一般,是大吉之命,就算将来出侯入相,也不是不可能。” “但也是大凶之命,在出生之时,凶在已身,很多邪异妖魅,不会让其轻易出生。” “而出生之后,凶不在其身,而在三亲九族,若不以道长算出的地方出生,只怕我们整个‘夫子村’,都要给这孩子陪葬。” 说到这里,爷爷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这个地方,就是坟里,必须把素贞活葬,才能换得孩子的顺利出生,让我们整村人免于灾难。” 活葬! 这两个字,让这个地方变得死寂起来,而父亲和母亲的脑袋,也是嗡嗡作响。 玄门道术,在父亲盗墓的经历里,颇为可信,而对出身考古世家的母亲,也是具有一定影响力。 外公骆河,身为考古学里的泰山北斗,曾对母亲说过,正宗的玄门道术,其实是科学的另一面,有着浓厚的科学基础。 墓穴的定位,自古都是以玄门之术定下的,掌握一定的道术知识,也对考古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但活葬两字,委实太过诡异恐怖,让人无法接受。 “你要活葬了素贞,你的儿媳妇?” 父亲笑了起来,这对他来说,更加荒谬可笑。 这可是一尸两命! 父亲可不相信那个老道人,如果真的进行活葬,绝对没有任何生存的可能,这是亲手杀了两个人。 “那你,要不要也把我这个亲生儿子,给埋了?” “玉龙。” 母亲叫了父亲一声,像是感觉父亲这话有些过了。 “素贞,你听到没有,你的公公,要把你活生生给埋了!” “他想杀了你跟孩子!” 父亲的情绪,已经有些失控,其他围着的汉子,也看得心酸难受,忍不住开始劝说起来。 “村长,道长是不是搞错了?” “要不,再问一下道长,这活葬下去,可是没有回头路了。” “或许,道长有其他的方法,不一定要活葬。” “都给我闭嘴!” 爷爷吼了起来,立刻让那些汉子噤若寒蝉,不敢再出声。 “玉龙,相信我,你的媳妇不会没了,你的孩子,也会顺利出生。” “爹,你要我怎么相信你?” “用我媳妇跟孩子的两条性命,来博一下运气?只因为那老道人的疯言疯语?” “我办不到。” 父亲看着这些围住他的汉子们,凶狠的眼神看得这些汉子心虚不已,“今天,我要带着我媳妇走,若是还顾得彼此间的情分,我孙玉龙在此感谢了。” “若是阻挠,就不要怪我不给情面了。” 那些汉子对视一眼,彼此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父亲是‘活死人村’新一代的盗墓头目,往常在这些汉子的心里,都是绝对的老大,说一不二。 但爷爷,却是他们自打小起,就耳濡目染的盗墓枭雄,积威之甚,远不是父亲可以撼动的。 爷爷的一言一行,几乎都成了‘活死人村’的规矩,从来没人敢质疑什么。 “我倒是想看看,你这小兔崽子,是怎么不给老子情面的。” 爷爷向父亲缓步走去,每前进一步,都给父亲极大的压力,不仅是多年下来的积威,更因为爷爷是绝对的高手。 每一个从‘活死人村’走出的汉子,都是身手强悍,等闲几个汉子都近不了身,更不用说是盗魁的爷爷。 盗墓这一行,需要极其强悍的体魄,‘活死人村’的汉子,都是打小就打熬身子,艰苦的程度,比少林寺僧人都有过之而不及。 爷爷就曾经嘴里含着一颗钉子,把墓穴里的粽子直接爆头,比子弹还要更厉害。 “我也想知道,是我的老子厉害,还是我这个即将要当老子的厉害。” 不同于爷爷的瘦弱,父亲身上满是疙瘩的肌肉,每一块都有肥硕的老鼠那般大小,平时不显山露水,跟一般人没啥区别,但只要鼓动起来,就像是一个魔鬼筋肉人,一架正在移动的人肉坦克。 其他汉子都吓得不敢动弹,平时父亲一只就能把他们翻几个跟斗,更不用说传闻里,单手就能提起棺椁的爷爷。 这时,母亲的肚子越发地疼了起来,每当母亲跟我说起那时的故事,总说我是个孝顺孩子,不忍看到爷爷父亲父子相残,这才闹腾得紧。 但我老感觉跟母亲说的不一样,我那时之所以闹腾得紧,确实是激动,但激动的原因,很大可能,是因为有好戏看吧? 所以,那是的兴奋得激动吧。 amp;lt;/bramp;gt; 第七章 问候了,要不也不会有我 关于这场‘老子对老子’的对决,有着许多版本。 我爷爷提起这事的时候,总是砸吧砸吧嘴巴,不屑地笑道,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兔崽子,夜郎自大、不自量力,当时我随意打了个喷嚏,就直接把你爹给整趴下了,跪在地上鼻涕眼泪齐飞,叫喊着放过你跟你娘。 这个糊涂崽子,骨肉亲生,我怎么会害自己的孙子和儿媳妇? 那么漂亮的儿媳妇,就算我不要儿子了,也得留着来显摆不是?更何况还有我的乖乖孙子。 而我父亲说起这事的时候,却是神采飞扬,不为别的,就为了他终于敢跟他老子动手了。 贼他娘的,忍了十多年,回想那场战斗,他就热血沸腾。 跟他老子苦战了几百回合,不分胜负,其他的汉子都惊恐失色,好像看到了一颗‘夫子村’的新星正在冉冉升起,到了一千回合之后,爷爷开始体力不支,但父亲依旧气血旺盛,看着爷爷披头散发的样子有些不忍,开始担心起来,终究血浓于水,关心则乱,这才不小心露了个破绽,被爷爷制服。 然而…… 这两个版本都是虾拉鸡蛋……瞎扯蛋! 两个老不休的,不胡吹大气会死吗?如果不是受限于想象力,只怕奥特曼和小怪兽都要跑出来打酱油了。 还是母亲的版本比较靠谱,当时母亲脸色苍白,因为肚子已经疼得厉害,但她又极度担心爷爷和父亲的情况,毕竟血浓于水,伤了谁都不好。 强忍着疼痛,刚看了一眼,便惊呆了。 爷爷虽然步伐缓慢,但速度却是极快,仅是几步,就已经来到了父亲的面前,而爷爷的背后,则是更加吓人。 浓厚的血光滔天,就像是一大滩血水粘在了身后,沸腾冒泡,形成了一个个血腥头颅,狰狞地叫喊,像是随时要把父亲给活剥了。 当时母亲就吓呆了,直到过后,她才知道,这就是煞气。 爷爷的煞气之重,已经能震摄人的精气神,让人产生幻象。一旦发起怒来,就像有无数的冤魂厉鬼蛰伏其后,能把人活活给吓死。 母亲僵硬地看向父亲,这一看,差点没把她给吓晕过去。 父亲的背后,也出现了湛青的光芒,但却远远没爷爷那般浓厚,只是也是骷髅密布、栩栩如生,看着让人从脊背渗到脚底。 看着爷爷已经来到了跟前,是父亲先出的手,不,先出的腿。 父亲一出腿,便是伤风败俗、极尽阴毒,直欲让人断子绝孙的撩阴腿。 “真不是东西。” 每当我听到这里的时候,总会在心里鄙视父亲,然后再暗暗加个赞,真够爷们。 当时爷爷的脸色变得更加血红恐怖,估计是被气的,出手就挡住了父亲这势在必得的一腿,大吼道:“小兔崽子,想绝你爹的后啊!” 父亲面无表情,冷冷道:“你要杀我妻子,杀我儿子,自己都动手绝后了,我身为你的儿子,怎好不帮你一把。” “我问候你母亲!” 爷爷伸手便是一巴掌,呼啸着空气爆裂的脆响,直接朝父亲扇去。 父亲伸手挡住,整个人被扇得后退了数步,被扇中的手臂更是直接红了起来,密集的血珠子从毛孔里渗了出来,可想而知这一掌的力度有多恐怖。 父亲依旧面无表情,继续道:“你问候了,要不也不会有我。” 可惜我当时还有母亲肚子里,不能看到这精彩的一幕,要不,就能看到我那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爷爷,郁闷得吐血的样子。 “当初生块叉烧都好过生你,最少还能吃!小兔崽子,我现在最后悔就是你出生的时候,没把你塞回去。” 爷爷气得胡子都吹了起来,要不是身体好,估计当时就能被这个亲生儿子给气吐血了。 爷爷气得浑身发抖,父亲眼睛却闪过极为晦暗的神采,继续说道:“是啊,塞回去多好,现在也不用费劲了。” “要不你再订多几个棺材,把我们一家三口都给活葬了,也省得看着烦躁,反正你就活该是个断子绝孙的命。” 其实,从开始的撩阴腿,到一直用语言去刺激爷爷,父亲都是有预谋的,除了出一口气,报了十多年来的捱揍之恩,还有就是想让爷爷盛怒之下,露出破绽。 这也是没办法,父亲有自知之明,他跟爷爷的差距极大,根本不可能打得过爷爷,更何况带着行动不便的母亲。 背水一战,只能冒险采用这种手段,至于爷爷会不会被气出毛病…… 开玩笑,如果这样就会被气坏了,还能是江南盗魁吗? “哈哈,好好好。不愧是我孙楠的崽,可惜你现在对上的,是你的老子。” “你身上有几根毛,我都能数得过来,就别耍这些小心思了。” 爷爷怒极反笑,但看得出他是真高兴,盗墓一行极为凶险,除了要面对那些不可预测的诡异事件,更要时刻警惕身边人。 兄弟对立、父子相残的事例,在盗墓的历史里并不少见,而有些时候,更要懂得放弃,如果在遭遇大凶险的时候,感情用事,有可能一个人都逃不出来。 放弃亲人,而独自逃生的选择题,很多人都做出了错误的答案,最后全部葬送性命。 虽然父亲还远远做不到这点,但面对自己老子的时候,还能冷静分析,在劣势下选择最好的应对方法,这让爷爷很开心。 这小兔崽子,又成长了。 爷爷笑了起来,父亲的脸色却有些难看了,这唯一的方法行不通,就真的只能手底下见真章了。 而接下来,母亲算是彻底吓掉了魂,才知道这父子间的打斗,有多惊险。 数招过后,爷爷一腿重重地踹在了父亲的肚子上,直接把父亲踹得飞起,砸到了大树之上,而那颗大树在父亲起来之后,竟是从被撞到的地方直接裂开,四米高的大树轰然倒下,尘土飞扬。 这时,母亲才发现,在泥泞的地上,散乱的每一个脚印,都足足陷入一尺以上。 父亲急速地喘息着,每个跟爷爷接触的部位,都渗出了血珠子,整个人像虚脱了一样,瞳孔溃散,看东西都看不清了。 这场肆意调侃的父子战背后,竟是如此凶险,母亲当即魂儿都吓飞了,强忍着疼痛急忙叫道:“别打了!” amp;lt;/bramp;gt; 第八章 邋遢老道,天葬道长 可是父亲已经打红了眼,体力急剧消耗着,只靠着意志支持,脑海里就想着一件事,他不能倒下,一旦倒下,他的妻子就会被活葬,他的儿子就会被抹杀。 那是拼了命的打法,招式已经完全乱掉,就连爷爷也不敢轻易进攻,只是在被动地防守着。 其实爷爷是怕伤着父亲,但最后被逼得没有办法,只能拼着受着父亲一拳,用手刀直接切在父亲的脖子上,父亲怒睁着眼睛,最终还是无奈地倒地晕眩过去。 这场‘老子对老子’的对决,最终还是父亲的老子取得了胜利,但爷爷也疼得呲牙咧嘴,破口大骂,“格老子的,力气忒大了,还好老头子身体硬朗,要不你就没了爹!” 父亲倒地晕眩,母亲反倒是放心了,毕竟是亲儿子,爷爷不会下重手,没有人都受到重伤,这无疑是最好的结局。 “素贞啊,不要怪爹,爹这也是无奈,但你放心,你跟孩子,都不会有事的。” “真若有了个意外,爹就去下面陪你们,也算赎罪了。” 爷爷跟父亲是剑拔弩张,但跟母亲说话的时候却是温声细语,而入嫁随夫,我们这的习俗,母亲不是喊公公,而是跟着父亲喊‘爹’。 “爹,我就想知道,那个道长究竟是有啥本事,你竟是如此信任他。” 此时母亲已经疼得不要不要的,但硬撑着一口气,就是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那道长有多大的本事,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我知道,我在他手底下过不了几招,而其奇门道术相当厉害,所断定之事,至今还没出现过偏差。” “你是考古出身,应该也听过他的名头,天葬道人。” 当‘天葬道人’四字从爷爷嘴里说出的时候,母亲眼瞳微微张开,一段陈旧的往事,重新浮现在她脑海里。 这段往事不是与母亲有关,而是与当今考古界的泰山北斗,外公骆河相关。 考古工作,讲究科学细致,远远不如盗墓凶险,但那只是相对而言,多数时候,还是有着死亡的危险。 而在外公还年轻的时候,天葬道人的名头,但已经在考古界引起了诸多讨论,事因有多次的重大考古行动,上头指名要这个天葬道人参与。 但这个天葬道人却是随心得很,多次拒绝参加,导致多次的随行名单里,总有一个名字罗列其上,却从未出现。 不来也好,所谓的道人,多数都是欺世盗名之辈,而考古一行,本能地也排斥玄门道术。 多数钻石玄门道术的考古学家,只为了其中的某些精华之处,而去其糟糠。 相术、风水,对考古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玄妙的力量,而仅表象去述说而已,因为就算是科学,也没挖掘到这种力量而进行命名。 像风火雷电,这种力量在未被命名研究的时候,也算是诡异的力量,但一旦被研究利用了,就是科学。 简单的说,以地球的磁场,在纵横交错的某些地域,会伴随着一些奇异的现象,这是未命名的科学现象,这就是科学,因为磁力已纳在科学的范畴里。 而相术里的龙脉之流,也跟这莫名的磁力结构有着联系,所以已算是有了科学的基础,只是一直未能深入研究。 这些就是精华,而那些糊弄人的羽化飞升、道家元神,则是糟糠,早有史册记载,这种是当朝者为了糊弄愚民百姓,而瞎编出来的。 退一万步讲,就算这些都是真的,但要科学走到这一步,少说也有几百上千年过去了,所以这些未经证实而粗制滥造被有心人利用的,就是反科学,就是糟糠。 外公年少气盛,也只把这个名字当成闲人,反正也从未出现过。 而当考古活动开启的当天,这个邋遢老道出现在现场的时候,外公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因为邋遢老道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谁他娘的让你们乱挖了。” 外公当时已主持过几次的考古活动,经验丰富,是考古界里的潜力新星,哪受得了这种质疑,当即就和邋遢老道吵了起来。 若不是上头的文件里,还备注了这样一句话,外公估计连鸟都不会鸟邋遢老道。 ‘一切行动以骆河为主,但若天葬道长有异议,则最终决策权归天葬道长所有。’ 但邋遢老道哪里理会外公,叫喊了几句就直接找个地儿坐下,摸出了一个旧得不能再旧的大哥大,直接拔了个电话,报了个名字,就把大哥大递给了外公。 当时外公就傻眼了,土豪啊这是,这种传说中的电话他都只是听说过,这个脏得不行,活像个乞丐的老道人,竟这么有钱? 而且在考古的现场,竟然有信号! 外公疑惑地接过大哥大,然后里面就传来了上头的声音,没有多余的话语,只有一句话,“听天葬道长的,这是命令。” 外公生着闷气,但却再也没有争执的力气,但在这场考古行动过后,却是对邋遢老道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场考古活动,远比想象里的还要凶险几分,若不是由邋遢老道接过指挥棒,只怕不要说最后成功考古,能活几个人出来,都很难说。 事后,外公问邋遢老道,“天葬道长,你之前几乎都记在随行名单里,但从未没到过,这次,为什么会突然出现?” 那时,外公只看到一朵菊花缓缓绽放,正在吃着烤鸡的邋遢老道吮着手指,满脸皱纹呢喃不清道:“我算了下,你命里缺我。” 还好外公是古板严谨的考古学者,要是搁到网络用语满天飞的现在,估计不少人听到一个猥琐的皱皮菊花冒出这句话,没直接用板砖拍死邋遢老道,都算客气。 外公显然没有多想,随即又问,“道长,你为什么道号‘天葬’?” 天葬,就外公所知,是西藏的风俗,而这个邋里遢里的道长,明显不是西藏密宗的人。 “你咋问题这么多?” 邋遢老道满是滑腻的手擦了擦外公的衣服,直接让外公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然后摸出一根卷烟,深深吸了一口,缓缓吐出,这才道,“因为只有苍天能收了我。” 而自此之后,虽然邋遢老道很多时候依旧不到现场,但考古界里却有了跟他相关的种种传闻,虽然不知其是否通晓道术,但通过种种事例来看,却是有着一定的本事。 外公曾告诫过母亲,若是有幸遇到了天葬道长,一定要毕恭毕敬,言听计从。 “好,爹,我听你的。” 母亲微微点头,以外公的话来说,天葬道长也算是救了他一条命,此时就算这个邋遢老道是胡言乱语,最后有了意外,就当是帮外公还了这条命。 再者,之前爷爷曾经说过,这次不仅是她和整个活死人村都有危险,连我也会有一定的凶险,涉及到我,母亲更加顾不了那么多了。 毕竟,邋遢道人的本事,是有着诸多的事例证明。 “好,果然是我的好儿媳。”爷爷颌首。 amp;lt;/bramp;gt; 第九章 死胖子,我看你骨骼精奇 那晚之后,父亲就直接被爷爷关了起来,跟爷爷交手过后,父亲身体已经变得虚弱起来,需要大量进补,但就在这种情况下,父亲选择了绝食这种幼稚的行为,虽然幼稚得可爱,但却是他唯一能够做到的,无奈的抗议。 但父亲的绝食,不是真的不想活了,而是尽他最后的努力,想要把我跟母亲救出去。 一天,两天,三天……直至五天过后,滴水不进的父亲已经虚弱得不行,这时,爷爷只能让人打开牢门,来给父亲输液。 在输液输到一半的时候,父亲动用了最后残存的力气,想将那名输液的汉子控制住,就此逃出牢笼。 但使尽最后一分力的父亲,还没控制住那名输液的汉子,反而被那名汉子掐住,其他汉子一起上来,再次将父亲给制服。 父亲愤怒地睁开着眼睛,拼命挣扎,却始终无济于事。 当天,母亲就来到了父亲被关的房间里,看着瘦弱得不成样子的父亲,泪水大滴大滴地砸落。 相比起父亲,母亲只是被软禁在家,因为一个怀胎七月,本身力气并不强大的妇人,并不需要费多大的力气去看守。 “素贞,是我对不起你,让你受罪了。”父亲满脸歉意,更多的是心疼。 承诺了一生的幸福,但却无力去兑成,这让父亲的内心极为难受。 “玉龙,情况没想象中的那么坏,那个道长我曾听父亲说过,而且天葬道长,在考古界里也有着极大的名气。” “或许这次,我们都不会有事。”母亲劝说道。 “你不用说这些好听的,我都懂,如果你们真的出事了,我也不会孤独地活在这世上。”父亲颓然道。 “不,我不是在骗你,天葬道长,曾救过我爹的命。” “之前我是不知道那个老道,就是天葬道长,要不,我就早跟你说了。” 接下来,母亲跟父亲呆了几乎大半夜,母亲把她所知道的,有关天葬道长的所有事,都跟父亲说了。 结合爷爷平时的为人,和之前邋遢老道的各种传奇,父亲总算没有如之前一般绝望。 直到爷爷亲自来催促,母亲才依依不舍得离去,而在母亲离去后,爷爷又跟父亲进行了一夜的长谈,从这次的事件谈到了小时候的诸多趣事,总算让父亲对爷爷恢复了信心,精神也有所好转。 父亲不再绝食,而母亲则恢复了往日的平淡生活,没事就摸着肚子跟我谈心,但心里在想些什么,却是无人可知。 在这三个月里,爷爷却是忙得不可开交,因为邋遢老道给爷爷布置了很多的任务,首先是在要‘活死人村’时里,筛选出合适时辰的汉子,作为送葬小队。 就是在活葬的时候,陪同护送的人,而这些汉子必须气血极旺,作为挡煞的主力军,若是气血不旺,不仅过后有可能大病一场,甚至会当场毙命。 继而,在这里人里,须根据邋遢老道定下的时辰,选出八个气运极强的汉子,作为承担当挡煞主力的人,而这八个汉子,同时负责抬棺。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环,选出九个孩童,这九个出孩童的重要性,尤在那些汉子之上,他们是引路人,也是清道夫。 须命里大福大贵,注定出人头地,前世来生都会有大造化的那种,而这九个孩童,才是最难找的。 爷爷跑遍了周围的几个村落,都找不到适合的孩童,最后邋遢老道亲自出马,竟在我们村子里,就揪出来了一个死胖子。 当时这个死胖子蹲在路边啃着个大鸡腿,邋遢老道盯着他的鸡腿就开始吹起来了,“孩子,我看你骨骼精奇,是万中无一的富贵之相,将来定当有大造化,见与你有缘,只要你把鸡腿给我,我就给你指条明路。” 那个胖子却是机警得很,立马就窜了起来,穿着半露屁股的开档裤一溜烟地跑回家,只留下了三个字,“有毛病。” 邋遢老道对于胖子的态度,丝毫没有在意,只是老神在在地继续说道:“孩子,我们很快就会再见的。” 那死胖子理都没理,只用着屁股看邋遢老道,而事实证明,邋遢老道的有些话,还是很准的。 不到眨眼功夫,死胖子的家里就传来了孩童的哭声,然后,一个壮实的汉子就提着开档裤吊着死胖子,急忙跑了出来,另一只手还拿着被死胖子啃了一半的鸡腿,“道长,您爱吃鸡腿早说啊,这个鸡腿给崽儿啃了一半,您先吃着,我再去给你整几只。” 邋遢老道接过鸡腿,毫不介意地咬了起来,口齿不清地盯着死胖子红得发紫的屁股,老神在在道:“孩子,我没骗你吧!” 死胖子哭得天崩地裂,叫喊着要他就要吃鸡腿,吃鸡腿,吃鸡腿…… 这么小的年龄,就知道重要的事要讲三遍,也真是难为他了。 原来,邋遢老道早看到死胖子他爹在家里猫着,正在做人类的原始锻炼,为了这个他爹才用鸡腿把死胖子哄出来守家门。 邋遢老道刚才说话时,就有意大声了点,而死胖子他爹一听道长来了,这还了得。 而且,他的崽,还回了道长一句,有毛病? 当时,他爹就差点吓得一痿不振,急忙收拾了裤子,事也不办了,就对着死胖子肥硕的屁股一顿胖揍,然后提着死胖子出来给道长陪罪。 “没事,就是有事让这孩子办,是好事。” “以后孩子大富大贵了,别忘了请我吃鸡腿。” “肯定的,肯定的,还不快给道长问好。”他爹把死胖子放了下来,直接对着死胖子的脑袋便是一呼。 死胖子喊得更加凄厉了,“我要吃鸡腿!” 那一年,死胖子七岁,被选作活葬仪式的领头少年。 也就是那一年,死胖子跟我结下了终身的缘分,成了我一辈子的死党,自此大富大贵,位极万人之上,黑白两道,都要看他的脸色过活。 还是那一年,胖子的体重,就再也没有下来过。 amp;lt;/bramp;gt; 第十章 前世来生都有大造化的孩童 解决了领头的少年,还要再找八个前世来生都有大造化的孩童,但邋遢老道却没有再‘活死人村’里找了,以他的说法,是这个村子的气运都被我和死胖子占光了,根本不可能再找出还有着大气运镇压的孩童。 邋遢老道的说法很很夸张,要知道,我先祖可是孙武,编写出‘孙子兵法’的兵圣、兵学之祖,而再加上盗墓大帝孙权的帝皇之气,活死人村的气运之强,已经不仅仅用恐怖,可以形容得了的。 所以我跟死胖子对邋遢老道的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但估计也有心虚的部分,要是认同这种说法,岂不是说我俩占用了全村人的气运? 走到哪里,都要被别人指着鼻子说,祖上的气运被你俩全占用了,赶紧扔点小钱来使使,一千几百万勉强够用。 邋遢老道离开了,一走就是两个月,回来的时候,带着八个奇装异服的孩童,从四岁到七岁,最大的那个,只比胖子小了一个月。 顿时活死人村就热闹了起来,因为这几个小孩子都操着不同的口音,村民都跟他们无法沟通,也不知道邋遢老道是如何说服他们的父母的,就放心让这么小岁月的孩童,来到这个偏僻的村子。 这八个孩童来到村子里也不哭不闹,不会像其他孩童一样三天两头的哭着找妈妈,而是一幅好奇宝宝的样子,四处张望打量。 “泥鸡母鸡啊……”这个经常找母鸡的孩童,是来自广东沿海。 “各不个应银呐!”这个经常找银子的,据说来自东北一带。 “你晓得个铲铲~”这个听上去就应该是做厨师的料。 …… 五花八门的方言,听得村民们都头晕脑涨,偏又感觉可爱有趣,尤其是那些大妈,更是母爱大发,拼命地逗玩着。 爷爷看到这些来自五湖八海的孩子,惊讶地瞪大了眼睛,“道长,这才两个月时候,你究竟跑了多少个地方?” “就跑了大半个中国呗。”邋遢老道很随意地回道。 爷爷直接以崇拜不已的目光仰视着邋遢道长,“两个月,大半个中国,难道道长你已经练成了缩地千里,或是御空飞行的道家神通?” 邋遢老道白了爷爷一眼,用手指了指天空。 “是了,一定是御空飞行。”爷爷眼里冒出了小星星。 “用飞机。”邋遢老道懒得再跟爷爷啰嗦。 灰鸡? 莫非道长还养了一只神宠不成! 爷爷肃然起敬,在他心里,邋遢道长已经晋升到餐风饮露的神仙之流。 其实,那时飞机已经开始普及,适用于普通民众,但由于活死人村与外界几乎完全隔绝,而爷爷从天南盗到地北,几乎都是以火车或自驾作为运输工具,根本还不知道有飞机的存在。 对于那时爷爷来说,能飞到天上,那不是神仙,还能是啥? 以致于后来爷爷第一次搭飞机之后,回来总是逢人就说,自己也神仙了一把。 但就算是那时,两个月时间,毫不停歇地往返,如果一直呆在飞机上的话,跑遍大半个中国都是十分勉强的。 要知道,那时飞机的速度,远远达不到现在的高度。 还要加上在路上转换其他交通工具耽搁的时间,跟孩童父母沟通说服的时间,和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这就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而且说起那费用,估计也是天价。 除非是早就知道这八个孩童在哪里,要不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由此也可以看出,这个邋遢老道,确实是有着不可思议的本事。 这八个孩童来到活死人村后,由于语言不通,所以遇到任何事,都只能通过邋遢老道来解决,而这个时候的邋遢老道,几乎无所不能。 八个操着不同方言的孩童,他竟然都能沟通,一会儿‘公鸡’‘母鸡’,一会儿又‘金子’‘银子’,最后更是玩起了‘铲铲’。 这回不止是爷爷,连村民都对邋遢老道升起了崇拜之情,这个老神仙一定说的是‘仙语’吧?要不咋说别人都能懂,还能随时切换语言? 这个谜团,直至邋遢老道教授我相关道法时才解开了,真正的原因,是邋遢老道能跟鬼神沟通,而当时他随身带着的凶厉鬼魂,简直就是成千上万。 在邋遢老道寻找这八个孩童的时候,每到一个地方,就先把那里作恶的厉鬼给收了,靠着跟这些厉鬼灵魂沟通,才能跟这些孩童正常对话。 而之所以能说服这些孩童的父母,跟邋遢老道成功捕捉这些厉鬼,也有很大的关系。 当时这八个孩童外加死胖子,他们成了活死人村里最活泼可爱的一道风景线,但谁也没想到,这整天闹在一起,因为语言不同叽里呱啦一阵,就要大打出手的九个孩童,在加上我后合计十个小屁孩,在数十年后,权势滔天,问鼎天下,一举一动,都能让世界局势泛起涟漪。 死胖子在内的九个孩童,除了没事就爱掐架之外,就被邋遢老道关在房子里,为活葬之事做着准备。 没人知道邋遢老道在房里做了什么,只知道每次九个孩童从房子里出来的时候,都让人感觉变得更强了。 更强了,这三个字用在最小四岁、最大七岁的孩童身上,似乎很不恰当,但当时这九个孩童给村民的感觉,就是如此怪异,而这种怪异,几乎是以日为单位,肉眼可见的发生着变化。 到了最后半个月,爷爷正在锻炼送葬小队的时候,邋遢老道接过了指挥棍,从此八个担煞主力的汉子,外加其他七七四十九个,开始神秘地出入在邋遢老道的房子里。 从开始踏入邋遢老道的房子里后,合计五十七个的挡煞汉子,也给村民同样的感觉,变得更强了! 但汉子们的这种强,切实可见,肌肉变得更加有力,整个人精气神,似乎达到了一些神妙的状态,甚至身体都在发散着一种莫可言表的光彩,就像脱胎换骨了一般。 最后七天,邋遢老道的房子里,半夜时常传来诡异的声音,乍听以为是孩童在念童谣,但听了片刻便会感觉浑身冰冷,透底地凉。 而在白天,邋遢老道的房子里,似乎受到了太阳的格外照顾,强烈的阳光经常让人睁不开眼,就算在阴风阵阵、乌云盖顶的时候,只要那五十七个汉子出现在邋遢老道的房子里,就如烈日艳阳一般,根本不受任何影响。 而要开始活葬的这一天,不以父亲的意志为转移,终归还是来到了。 amp;lt;/bramp;gt; 第十一章 活葬前的准备 说起这个活葬,准备的时候怪事重重,从邋遢老道房子里开始出现童谣时,整个村子每每到了晚上,就沉闷得有点可怕。 活死人村,与外界几乎隔绝,平时夜里都是沉寂无比,但却绝不是这种沉闷的感觉,这种感觉,远比死寂更为可怕,就像是有什么人,用血腥赤红的眼珠子,一直在窥视着你一般。 而且不是一个人,活生生像是一群人,而活死人村外,却一直没有发现任何的踪迹。 这种感觉,让人郁闷得想要发狂,而且这感觉从第一天出现开始,一直在疯狂地增加着,就像是在村子外窥视的血珠子,越来越多。 在活葬要开始的前几天,这种感觉更是沉甸甸的,让人夜不能寐。 如果是平时,暴雨前的沉闷,多数刚出生的婴儿都会不舒服得哭起来,而在那几天,那些新生婴儿却是整夜整夜地睁着眼睛,似乎在看着什么东西一般,但在白天,却是沉沉地睡着。 这种情况吓坏了村民,而村长,也就是我爷爷,亲自出面安抚,有邋遢老道的名声加上爷爷的威严,村民也自是没有二话。 只要等这次活葬过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在活葬的前一天夜里,邋遢老道诡异消失了,这种情况让村民有些担心,唯一知道内情的,是爷爷。 邋遢老道早跟爷爷说过,这次的下坟之地,由他来亲自挖坑,本来爷爷还想派几个人去帮手,但邋遢老道却坚决不让,说这次挖坟坑风险极大,跟他去几个人,估计回来就是几具尸体。 爷爷吓得不敢派任何人前去,但却想自己跟着邋遢老道一起去,被邋遢老道好说歹说,最后还是止住了心思。 因为这次活葬的事,关乎的是全村人的性命,爷爷责无旁贷,遇到危险的事就让邋遢老道独自去面对,他无法面对自己。 但邋遢老道只说了一句话,就要消了爷爷的念头。 “你去就是我的累赘,想害死我吗?” 当夜,爷爷彻夜未眠,一直在等着邋遢老道回来,而在等待的时候,发生了‘地震’。 准确来说,不像是地震,但震动之大,几乎就像是七级地震一般。 村民在睡眠的时候被震醒了,刚收拾细软准备拖家带口到空旷的地方,在村头那边,就遇到了爷爷。 “没啥事的,回去睡吧,不是地震。” 村民们互相看了一眼,这时,地面又震了起来,确实,跟普通的地震完全不一样,反倒是有什么巨大得可怕的东西,狠狠地砸在了地上,引起的余波。 但这个力度之大,只怕是流星殒石之类的吧? 要是砸在房子上,房子会被砸毁,人还留在房子里面,绝对就是直接死亡。 “是道长说的,不会有事,都散了吧,回家。” 爷爷又补了一句,村民这才惊疑未定,拖着细软回到了房子里。 但回到房子里,大多数村民却无法入眠了,因为这可怕的震动,一直在持续着。 这种持续,并不是一直在震动,而是时不时来一两下,睡在床上,身子骨较弱的都能被直接弹起,在感觉上比地震还要更加可怕。 但是,如神仙之流的邋遢老道说没事,那就自然没事,神仙可是能未卜先知的。 要知道爷爷虽然武功高强,终究是凡人,但邋遢老道的话,却让村民有着莫名的信心。 那一直沉闷无比,像是有无数密集的血色眼珠在窥视着的感觉,在这种震动里,似乎减弱了很多,不少村民在连日的失眠下,在这种震动里沉沉地睡着了。 临近晨曦,太阳即将露出一丝光芒的时候,邋遢老道才带着沉重的步伐,满脸疲惫地回到了村子,抬头就看到了爷爷。 “道长,你这是怎么了?” 邋遢老道的这种神态,爷爷从来没看到过,在他的印象里,这个邋遢的道人,一直精力充沛,比年轻人还要精神不少。 但仅一夜过去,邋遢老道精气痿顿,活像老了十岁一般。 “没事,没想到那个旱魃……那个毛怪物那么棘手,若是再过个千年,只怕我还真治不了他了。” 邋遢老道强颜欢笑,似乎又回到了以前那种状态,但眉间的疲倦,却已经掩藏不住。 “道长大恩,孙家无以为报,但凡以后有何吩咐,道长只消说一声,孙家必死命完成。” 邋遢老道说得风清云淡,但爷爷却深知到了邋遢老道这种修为,若非遇到极为恐怖的事情,绝不如露出疲倦的样子。 这恩,大了。 待得爷爷跪谢之后,邋遢老道才将爷爷扶了起来,这一跪,邋遢老道并没有如之前一般,反而是施施然受了。 男儿膝下有黄金,举凡跪谢,都是因果极重的。 之前那一跪,邋遢老道未受,是因为事情未曾解决,而这一跪,受了,是为了替爷爷了结因果。 这次的事情极大,若是不受,受恩而不思图报,是要反蚀已身,最算不出现大病大痛,也要消磨爷爷本身的阴德,只怕寿命也要腰折几年。 待得把爷爷夫了起来,邋遢老道开口道:“要不了你们死命,这次也算是我的功德之一,而且,还有一件事,真要你帮忙。” “道长您说。” 保住一村人的性命,而且还保住了父亲母亲,对爷爷来说,现在邋遢老道就算要他命,他也绝不会皱眉。 “这胎中孩子跟我有缘,待得出生之后,我想收这孩子做衣钵传人。” “而这也是我来这里的原因,算出命运里的徒儿,会出现在这一带,只是,没想到这徒儿,来头竟是如此吓人。” 邋遢老道苦笑,他只算了出了缘份,却没有算出根源。 本以为会呆上数年,才能寻得这几世纠扯不清的师徒缘分,却没想到,仅是数个月时间,就碰面了,而且花费的功夫,却让他搭上了数十年的寿命。 “道长愿收我孙子为徒!” 爷爷先是一怔,然后便是惊喜,最后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收徒讲究缘分,也要看你孙子是否愿意,但我想,若不先跟你说一声,只怕他的父母,对我意见之大,可不想让他们的儿子,跟着我学道。” “道长这是多虑了,玉龙和素贞的性子,我还是了解的。” “这事若是成功了,足以说明道长救我一家,夫子村一村人,单是这点,玉龙就会对你感恩戴德,而孩子顺利出生,素贞也一样会把您当成救命恩人。” “这收徒一事,自然就是水到渠成。” 爷爷欢喜道,但有一事却没言明,若是此事不成,素贞和孩子双双丧命,只怕我父亲会直接发疯,不要说恩人,只怕会立刻变成仇人。 amp;lt;/bramp;gt; 第十二章 百鬼夜行 经历了半个月的沉闷氛围,终于到了要举行活葬的这天,村民们都松了一口气,只要夜晚到了,就能正式举行活葬,而今晚过后,再也不会有那种古怪的沉闷感觉了。 回想起来,除了那古怪的感觉,一直压抑着村民的精神,挥之不去之外,倒是没有发生任何诡异恐怖的事情,这跟传说里的活葬,完全不同。 据说但凡举行活葬的时候,总会伴随着发生种种诡异的事情,而旁边的人,也多会遭遇到种种不幸的事。 与村民为了即将结束展露出来的笑容不同,邋遢老道回到房子里,竟是吐出了一口鲜血,然后直接倒床晕眩,脸色苍白。 身体受创过巨,邋遢老道必须尽快休养身心,但他的精神,准确来说是灵魂,却从肉身里走出,数步之间,便已经飞腾到活死人村的上空,用庞大的灵魂气息,震摄着那些围困在村子外,如汪洋一般恐怖的鬼魂海洋。 没错,此时在活死人村外,漆黑若海底深渊,一眼望去,都是密集无比的青冥一片,而组成这些青冥光芒的,正是成千上万的厉鬼凶灵。 这些厉鬼凶灵,穷凶极恶,有的眼珠凸出,像是树挂一样吊在空洞的眼眶里;有的缺了胳膊少了脚,身体腐烂;有的舌头极长,有的少了半个头颅,有的更是只有一个空洞的骨架,活活就是一个骷髅…… 但无一不是身上冒着浓郁之极的怨气,这些怨气纠集到一起,遮盖了整个天空,使得这个活死人村的上空,如同抹上了一层极为厚重的丹青笔墨,在这烈阳高挂的白日里,竟是黑得吓人。 百鬼夜行! 百鬼夜行,是一种现象,并非只指有一百只鬼魂在随处游荡,而是形容有目的有组织的大波厉鬼凶灵,组成起来,纠集千万之众,就像是一个个鬼魂军团般,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组成这种鬼魂军团的鬼魂,等级最低的也是厉鬼凶灵之流,夜里可化形,直接害人性命,在道家分类里,称为‘夜游’境界。 而为首的百鬼,更是到了极为可怕的境界,多数已经达到了‘日游’境界。 日游,即光天白日也可化形,活活把人害死! 达到这种境界,一般道士已经无法收服,最少得是天师水平。 这种‘日游’境界,实力恐怖,轻易能为害一方的厉鬼,称为‘魇’。 由百只魇组织起来,为达到同一个目标的‘百鬼夜行’,每次诞生的时候,危害极大,若是没有道家宗教及时镇压,便是生灵涂炭,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道家史上便有几次纪录,在‘百鬼夜行’诞生时未能及时发现,最后整个城市被屠宰得一干二,连路过的鬼差也成了盘中餐。 此时,成千上万的血腥眼珠,死死地盯着邋遢老道的灵魂,就像看到了极为美味的食物,口水直流,但却不敢向前,尤其以其中的一百双巨大眼珠,最为狰狞恐怖。 “啧啧,老杂毛,你已经困住我半个月之久,如今这方圆千里的魇,都被我招来了,百鬼夜行已形成,你认为还抵抗住吗?” “而且,你现在还受了重伤。” 一道诡异尖锐的声音响了起来,怨恨无比道。 “一个老道士,就算是天师境界,最少也得组成天师道阵,才能与百鬼夜行匹敌,大家还在等什么,吃了他!” 另一道声音响起,整个厉鬼海洋就疯狂了起来,无数厉鬼向着邋遢老道的神魂扑来,更多的厉鬼,则是从地面发起攻击,如浪潮般地涌向活死人村。 声音凄厉,势如蝗虫,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百鬼夜行,杀伤力极为恐怖,已可攻克较小的道家宗教,更不用说,现在只有邋遢老道一人,这些厉鬼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但就在这个时候,第一波接触到活死人村的厉鬼,像是触及了电网般,一个个惨叫着消融,如阳春白雪,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而飞腾着涌向邋遢老道的厉鬼,还没到邋遢老道的百米之内,邋遢老道身后出现了烈阳般的光芒,被这强烈的光芒照射到的厉鬼,也是一样的下场,被消融得一干二净,不留丝毫痕迹。 烟消魂散,再不入轮回六道。 后面的厉鬼看到这种情况,硬生生止住了脚步,停在了原地。 厉鬼,多数已经能恢复生前的理智,虽还不能正常地思考,却已会趋吉避凶,自然不会自寻死路。 “你这个杂毛,为什么要阻我们的路!” “须知如果惹急了我们,生死相搏,最多也就牺牲数十个魇,也能将你神魂灭杀!” 另一个巨大的血腥眼珠疯狂地大叫,声音凄厉无比,像是已经失去了理智。 在这一片凡人无法得知的灵魂世界里,不像村民所看到的那般阳光普照,而是自半个月前起,便已经是凶险万分。 那种被诡异窥视的感觉,便是来源于这成千上万的厉鬼,但这些厉鬼被邋遢老道所阻,根本无法进入村子,危害村民。 而婴儿作为还未祛尽先天因果的幼体,对这种灵异之事最为敏感,也就造成了夜里阴气最重的时候,完全无法入眠,而只能在白天阴气极弱的时候,沉沉睡去。 其实爷爷所担心却完全不知道的凶险,自半个月前已经开始,若不是邋遢老道,只怕活死人村,已经变成了真死人村。 邋遢老道依旧是那个猥琐的样子,就算是神魂出窍,也没有丝毫改变。 轻咳几声,露出那万古不变的菊花笑容,“百鬼夜行,不过儿戏。” “杂毛,你别嚣张,等晚上阴气最盛的时候,也就是你活葬举行的时候吧?” “那时,你在村子布下的阵法,可无法伴随你丧队移动,嘎嘎。” 邋遢老道没有理会那些威胁的话,而是笑容越发灿烂,活活像一朵在风中盛放的老菊花。 “知道我受伤了,但你们知道,我是怎么受伤的吗?” “昨晚,我出去了,定的是活葬入土的坟坑,活葬所需要的宝穴,你们这些小小的魇,估计也知道是多么难寻。” “所以,为了省事,我直接把一头妖物的住所给端了,这才受了点小伤。” “嘎嘎,小伤?不见得吧?” 那道声音怪笑道:“你最少修为实力少了一半,这还是小伤的话,嘎嘎……” “好吧,这伤不小,但那妖物更惨,被灭得干干净净,片缕不留。” “杂毛,我们来这里不是听你废话的,赶紧让开,要不,你就等着今晚尸骨不留吧!” 那道声音完成不想跟邋遢老道废话,完全震怒了,疯狂地尖叫起来,随着它的尖叫,成千上万的厉鬼也叫了起来。 万鬼争嗷,那是何等恐怖的光景,似乎方圆千里,都在这叫声下剧烈震动着,一片未日将至的样子。 邋遢老道没有丝毫理会,而是自顾自语地继续说下去,但只消说得一句,这片鬼嗷声浪,就像被掐住喉咙的公鸡,愕然而止。 “那只妖物,是一只旱魃。” amp;lt;/bramp;gt; 第十三章 母亲的爱 旱魃,这两个字,让百鬼禁声。 道家史册记载,后卿、赢勾、旱魃、将臣四大僵尸始祖,诞生于人类之前的洪荒妖兽时期,法力强大,非人力所能敌。 而流传至今,四大僵尸始祖早已踪影难寻,而四大僵尸的血脉,却始终流传在人世间。 其中,其他三脉也亦有千年未曾出现,而旱魃一脉,却还会偶然出现在道家史册里,数百年一现,现世之时,天地异象,为害一方。 旱魃一怒,旱地千里,凶悍无比,就算是百鬼夜行里最为强大的魇,也不是旱魃一合之敌。 “旱魃,你说的是旱魃?老杂毛,你以为我们会相信吗?” 惊愕过后,愤怒带着嘲讽的声音响了起来,那些魇开始疯狂地尖叫起来,“若是旱魃,估计你早就被撕成碎片了吧?” “旱魃一怒,旱地千里,你一个个小的天师,不,现在连天师都不如的老道士,能杀得了一只旱魃?” “杂毛,不要以为这样吓唬,我们就会退去,告诉你,村里那个未出世的孩婴,我们吃定了!” “杂毛,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知道那孩婴对我的诱惑有多大,你让开,我们承你一个人情。” 没有任何一只魇,会相信邋遢老道能杀得了一只旱魃,旱魃可是四大僵尸始神的血脉,这几乎是痴人说梦。 但它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迈的老道士,有着它们不敢轻视的实力,若真是一般的天师,只怕阵法早就攻破,整个村子的鲜活**,早就成了它们的食物。 所以它们恨邋遢老道,同时也畏惧着邋遢老道,若是能说服邋遢老道,将损失减至最少而达到目的,那自然是最好的。 “冥顽不灵。” 邋遢老道摇头,神魂缓步从天空走落,如走阶梯般回到了房子里。 “杂毛,别走!还可以商量商量啊!” “该死的杂毛,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不怪那百只魇不相信,就算是我以后成了邋遢老道的唯一徒弟,也无法相信,当年已达垂暮之年的邋遢老道,竟还能屠得了一只旱魃? 旱魃出世,那可是比‘百鬼夜行’更难对付的现象,**更是强悍到了极致,能免疫一般的道家法术,就算是赫赫有名的龙虎山、茅山,要对付一只成了气候的旱魃,少说也得动门派过半之数,才有把握。 以这个实力推断,邋遢老道最少有着接近掌教真人的实力,但若邋遢老道真的达到了那种水平,又何至于混得这么凄凉? 邋遢老道神魂回到了肉身里,嘴角却诡异地后拉扯出一丝笑容,小菊才露尖尖角,任凭那百只魇如何想破脑袋,也没料到,它们竟中了邋遢老道的奸计。 在邋遢老道走后,那百只魇虽然绝不相信,邋遢老道真能屠得了一只旱魃,但昨晚的法力波动,却委实大到令它们心惊不已。 甚至现在开始有些畏惧,后怕起来,商量一番,便下了个一决定。 虽极不甘心,但还是联合以鬼力打通人鬼两界,汹涌澎湃的鬼力冲天而起,一道强大的漆黑光柱冲破人间界的界壁,直冲至幽冥鬼界的荒凉之处,感知召唤着更为强大的鬼界生灵。 百鬼夜行联合起来的鬼力极为恐怖,但如果以庞大到无边的幽冥鬼界来说,就算是汪洋大海里扔下一块极为细小的石头,甚至有可能泛不起一丝波纹。 但没过多久,幽冥鬼界那里,竟传来了异样的波动,鬼力之强大,让百魇触目惊心,而那恐怖低沉声音散发的威压,更是让它们心生恐惧。 “哼,小小的魇,有何事需要帮助?” 在幽冥鬼界处,一道不屑的声音传了过来。 这声音在冲破幽冥鬼界的界壁之后,降临人间界时依旧凝而不散,话言清晰,明显这传来这声音的鬼魂,实力强大到何斯恐怖的境界。 鬼将! 那一百只魇又惊又喜,惊的是这个接收到信息的鬼魂,实力最少达到了鬼将的境界,这种境界,随意就能把它们击杀,直接吞噬个干净。 喜的是这个鬼将实力如斯恐怖,那邋遢老道则再也不足为惧。 “鬼将大人,你且看这是什么。” 那百只魇引导着鬼将的鬼力波动,直接感知活死人村里的一切情形,鬼将的声音立刻变得激动起来,“是极阴鬼种?” “不错,还是极品的极阴鬼种,嘎嘎,若是我将这个鬼种直接吞噬,只怕实力能涨极多,但是,这个极阴鬼种还没完全成熟。” “何时现世?” 极阴鬼种,对于鬼魂来说,极为珍贵,就好比唐僧肉一般,普通的鬼魂吞噬了极阴鬼种,只怕能立即升入鬼界,成为强大的魇。 极品? 那百只魇立刻后悔不已,它们被极阴鬼种散发的鬼力引来,就像是偷腥的猫,这种精纯到极点的鬼力,对它们有着致使的吸引。 但最多也只以为是普通的极阴鬼种,却没想到竟然还是极品,顿时无比心疼,但既然已经引来了鬼将,事情就不是它们能掌握的了。 而当鬼将得到这种极阴鬼种之后,也少不了它们的好处。 “今晚活葬!” “活葬?” 听到这两个字,鬼将愣了一下,猛然就狂喜起来,“哈哈,肯定是有邪修之士,欲用活葬来催熟极阴鬼种,甚好,甚好。” “活葬之后,极阴鬼种现世之时,便是我突破当前境界之日。” “到时,少不得你们的好处。” 鬼将的声音消失得无影无踪,以鬼力冲破人间界的界壁,比从人间界传递信息到鬼界,更要难上无数倍。 一直持续的代价,就连鬼将也承受不了。 百魇大喜,现在它们只需要看住未出世的极阴鬼种,等待活葬之后,鬼将出手将其截获即可。 虽然得到的好处远不如之前,但邋遢老道过于神秘,与其犯着魂飞魄散的风险,还不如到手的好处实在。 而鬼将声音消失的时刻,正好是邋遢老道露出菊花笑靥的瞬间,然后,邋遢老道翻了下身子,继续睡觉,嘴里呢喃着,“大鱼上钩了。” 而在同一时刻,母亲的身体日渐消瘦,尤其是这半个月来,吃的东西越来越多,但身子却是越来越瘦,就像是任何东西吃下去,都无法提供足够的营养,以供我消耗。 在活葬要举行的这天,母亲已是虚弱得起不了床,而全身上下,瘦骨嶙峋,跟以前的美丽灵动完全不同,这种瘦是完完全全,只剩骨头架子的恐怖模样。 爷爷倒了杯水,把母亲扶了起来,在这半个月里,爷爷除了担心邋遢老道会出事外,就是怕母亲会撑不住。 爷爷几乎是全过程看着母亲瘦下来的,从一个大美人,变成现在这副鬼样子,本来母亲还想着要去见父亲最后一面,但此时已经没了这种想法。 因为若是出事,母亲想留给父亲的,是最完美无缺的画面。 爱的表现方式有很多种,而这就是母亲的爱。 amp;lt;/bramp;gt; 第十四章 活葬开始 任凭那些魇在村外叫嚣滔天,邋遢老道自巍然而睡,甚至打起了鼾声,这一觉,他睡得挺美。 在母亲的房子里,来了一个老婆婆,满脸皱子,看上去像活不长久,随时就要入土的感觉。 这个老婆婆是村子里最好的化妆师,不过,却是给死人化妆的。 当初喊老婆婆过来的时候,老婆婆还纠结了一番,她这辈子,只给死人化妆,现在却要给活人化死妆,把她给吓得够呛。 而且,她跟母亲也是相识的,所以就不太乐意给这个善良的美丽妹子化死人妆,还是摄于爷爷的威严而不得已过来的,刚看着母亲的样子,就差点吓得背过气。 见过不少死人,但没一个像母亲这般恐怖的,这个给死人化妆的老婆婆,化过缺胳膊断腿的,**完全拼凑不齐的,从粪坑里捞上来的,那些都是让活人害怕厌恶的,但没一个能像母亲这样,能让这个老婆婆吓得腿都抖起来的,心都差点停摆的。 一幅活生生的骨头架子,而且还是活的。 据老婆婆后来回忆,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化完的妆,当时母亲已经瘦得极为恐怖,活像只有一层皮膜附在骨头上,浑身上下,除了眼睛还能看出个人样,就只有那凸出的肚皮最为惹眼。 化完妆,老婆婆是被爷爷扶着离开的,当爷爷送完那个老婆婆回来之后,只对母亲说了一句话,“过了夜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母亲当时已经虚弱得看不清任何东西,但爷爷那颗晶莹的泪滴,却格外清楚。 这个江南盗墓魁首,威风霸气了一辈子,据说从七岁之后未曾再有泪痕,就算是奶奶过世的那一年,爷爷也是喝着酒,叹一声高寿,没啥好伤心的。 但此刻,却是因为母亲的模样,父亲的状况,我们一家子遭遇的悲惨命运,而流下了泪滴。 夜幕降临,八个汉子抬着棺材到了我家,四十九个汉子紧跟其后,当棺材在家门落地的时候,母亲一下子就被震醒了。 爷爷满脸冷漠,抱起了跟骨头一般无异的母亲,上手的感觉越轻,爷爷的心里就越是沉重,这证明母亲的身子,已经虚弱到无以复加,然后,爷爷把母亲轻轻地放在了棺材里。 爷爷单手提起了棺材盖,就像拿起饭碗一般毫不费劲,缓缓地盖在棺材上,动作极慢,就怕快了,就不能再多看这个苦命的儿媳一眼。 “素贞,你睡一觉,醒来的时候,就能看到玉龙,和你的孩子了。” 母亲闭着眼睛,她现在连睁眼的力气也没有了,随着棺材盖上,八名汉子抬起了棺材,爷爷紧跟其后,只盼着有哪个不长眼的闯上来,让他好好出会气,发泄发泄。 一路无言,气氛死寂得可怕,村民早就收到了爷爷的吩咐,不得出门,除了这五十七个汉子,外加爷爷一人,送葬路上再无一个人,整个村子,活像死人村落一般。 到了村头,九个孩童跟邋遢老道已经站在那里,爷爷看了邋遢老道一眼,没有说话,但邋遢老道一切都已经明白,朝爷爷点了点头。 孙楠,我会把你的儿媳跟孙子,安然无恙地带回来的。 九个孩子,全部身披白色麻衣,没有丝毫的恐惧情绪,反而笑容灿烂,在这个氛围里,显得无比诡异。 我的死党,也就是被邋遢老道抢了鸡腿的那个死胖子,兴奋无比,手提一个灯笼,蹦蹦跳跳,活像一只正在舞动的种猪。 他只有七岁,平日里这个时候,早就被父揪着耳朵扔在床上,哪像今天这般有趣,这个钟点还能在外面游荡。 虽然村外一片漆黑,看上去像是噬人的恶魔,但越是危险,对死胖子来说就越是刺激,若不是邋遢老道还没开口,只怕立刻就冲了出去。 但如果死胖子能看到邋遢老道看到的一切,只怕立刻会吓得大小便失禁,一溜烟跑回家里盖着棉袄瑟瑟发抖,大声叫妈。 此时,在那些孩童、汉子,包括我爷爷在内的所有人,都看不到的村子外,成千上万只厉鬼在疯狂地尖叫着,声音凄厉无比,更是有着极度的渴望。 “出来,快点出来!” “给我,给我,我要吃了他!” “快出来!” 感受着棺材里传来的气息,这些厉鬼已经彻底疯狂,完全失去理智,就像在沙漠里七天七夜没有沾到一滴水的人,正常的思考对它们来说,已是奢侈之极。 灵魂深处只传来一种信息,把眼前的人全部撕裂,把棺材掀开,好好享受那种鬼体来说,极为滋养的极阴鬼种。 滋,滋,滋…… 这些厉鬼已经按捺不住,毫无理智地往村子走来,在这些厉鬼接触到村子的时候,邋遢老道布下的阵法再度光芒闪烁,每一只接触到阵法的厉鬼,立刻像触及了高压电网一般,被强大的力量化为飞灰。 但跟之前不同,这些厉鬼已经失却理智,就算是那百只强大的魇也无法控制,它们像是飞蛾扑火一般,只为了那能令它们发狂的食物,前仆后继。 无数厉鬼在触及阵法的瞬间,化为飞灰,但更多的厉鬼毫无畏惧地跟上,那种鬼体化灰的刺鼻气味,充斥着这一片天地,但凡人却无法闻到。 转眼,已经有数百只厉鬼化为飞灰,这时,邋遢老道的声音响了起来,不,应该说他的声音,只在这些厉鬼的心里,那百只魇的心里,响了起来。 顿时,那些厉鬼纷纷掩住了耳朵,头疼欲裂地在地上打着滚,疼痛不已。 其实,鬼是不靠耳朵来捕捉声音的,很多声音都是通由灵力的共振,而直接在心里响起,但生前的早就形成了习惯,此时以为掩住耳朵,便能阻止这烦人的声音住耳朵里钻。 其他人只看到邋遢老道的嘴巴在动,却没听到任何的声音,等了一会,当死胖子已经用焦急的眼神看着邋遢老道时,邋遢老道这才合上了嘴巴,朝着死胖子点了点头。 死胖子欢喜不已,肥胖的小脚一步踏出,出现了在村子外。 那些厉鬼,在邋遢老道的声音折磨下,已经恢复了理智,当邋遢老道的声音消失后,看着那被阵法包裹着的村子,心惊畏怕,缓缓退后。 极阴鬼种虽对它们诱惑极大,但若是魂飞魄散了,就完全消散于天地之间,那还有什么意义? 但当那只胖得有点不像样的小脚踏出村子瞬间,那一脚,似乎也踏在了它们的心上,用邋遢老道的话来说,就像是死胖子看了猪蹄,那些厉鬼,哪有不激动的可能? 好了伤疤忘了疼,数千只厉鬼,又眼冒青光,疯狂地涌了上来,死死地盯着死胖子的那条猪蹄,争先恐后地想要咬上一口。 amp;lt;/bramp;gt; 第十五章 史上最豪华的活葬队伍 而这只在厉鬼眼里的猪蹄,还没有落到它们嘴里,就发散出耀眼夺眼的光芒,就像是烙红的铜铁,每一只碰到的厉鬼,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冒出浓密的青烟,消散在这天地间。 这个时候,死胖子兴奋无比地跳出村外,深深吸了一口气,格老子的,可算在大半夜出门了,父母还不敢管,以后有了吹嘘的资本。 看了眼漆黑无比的路,微弱的灯笼照不了多远的路,死胖子只能踏着小碎步,缓缓向前。 死胖子不知道万鬼在侧,虽然前路昏黑,依旧兴致勃勃,但在那些厉鬼的眼里,这个胖得跟猪一样的孩童,甫走出村外,就闪烁着耀眼的金光,光芒粗大无比,几欲直冲天际,更是蕴含着一种极强的气息,震摄得它们不怕动弹。 这些光芒,只要触及一丝,就能让它们鬼体消融,化为一团青水。 “金童转世!” 一只魇大惊失色,紧接着,其他魇也惊恐满脸。 金童,乃真正仙佛的座下弟子,坠入凡间转世历练,这种人,对于厉鬼来说,也是大补,但前提,是能啃得下去。 金童的护体金光,便是他们的最大保障,就算是魇,触之也是非死即伤,而且还会惹上因果,被仙佛追杀。 但如果百只魇齐上,是能靠着数量优势,活活将护体金光磨尽,分享这个金童,但有哪只魇,愿意冒魂飞魄散的危险,先行出手? 一个金童,已经让那百只魇产生忌惮,能够找得金童引路,证明这个邋遢老道确实比它们想象的还要厉害,当九个孩童都走出村外的时候,那百只魇都想转身就逃了。 九道金光,九个转世金童,金光直冲天际,直接冲破了万鬼怨气遮掩的天空,一时间,皎洁的月牙映射了下来。 “这怎么可能!” “就算是转世大能,也不可能召集如此多的转世金童,这得是多大的气运!” “九大金童,只怕得是大罗金仙转世了吧?才能召集护行,那个老杂毛?” “不,只要鬼将出手,那个杂毛一定必死!” 引动百鬼夜行的那百只魇,此时已经心生怯意,若之前不是已经沟通了鬼将,只怕立刻就要作鸟兽散,不敢再惹邋遢老道。 九大金童,若是觉醒前世记忆,能把它们这百鬼夜行驱散得干干净净,完全斩杀这百只魇。 还好,只是转世之体,目前也只是送葬而已。 当这九个孩童走出村子的时候,开始的时候蹦蹦跳跳,后来才想起邋遢老道教的舞蹈,笨手笨脚地跳起了舞蹈。 虽然姿势并不标准,但也有模有样,与此同时,金光大盛,笼罩着方圆十米,十米内,还没有来得及逃的厉鬼,瞬间化为青水。 之前已经恢复了理智的厉鬼,看到这种情况,立刻疯狂地后退,张牙舞爪极尽恐怖之能,但却不敢再向前。 而死胖子他们九个孩童,早就被邋遢老道下了法术,别说那些厉鬼只是张牙舞爪,就算是耗费鬼力化形出现,也是完全看不到。 随着死胖子在前面带路,八个汉子抬着棺材,也缓缓地走出村子,但棺材被抬出村子的瞬间,厉鬼再次疯狂了起来。 没有了阵法的掩盖,极阴鬼种的气息完全裸露,感受着这种极具诱惑的气息,厉鬼再次陷入了非理智的歇斯里底,疯狂地涌了上来,只想要把我从棺材里挖出来,一口一口地吞入肚子里。 金光闪烁,不断有厉鬼化为青水,但厉鬼毫不在乎,继续往前,渐渐地,有些厉鬼冲进了金光的范围里,步伐艰难地朝着棺材走来。 这时,八个汉子的身上,也开始冒出金光,本来看着地面的眼睛,突然看向了那些厉鬼。 啊!啊!啊! 数十只厉鬼在接触到汉子的目光时,立刻魂飞魄散,这种目光,正大光明,对鬼魂有着极为强大的镇压之力。 “怒目金刚!” “老杂毛,你哪来的那么多帮手!” “该死,该死,老杂毛,你真该死!” 只要有厉鬼涌过金光范围之内,那些汉子便是一眼瞪去,那些厉鬼便会直接魂飞魄散,不留丝毫痕迹。 但对于那八名汉子来说,只是感觉点有些诡异,眼睛便不由自主地看去,想要看看那里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所看到的一切,都是毫无任何奇怪之处,但在汉子毫无知觉的时候,已经有数百厉鬼,在他们的注视下,直接化灰。 这时,邋遢老道也跟着走出了村外,看到这种情况,冷笑道:“不知死活。” 但终究还是有些不忍,嘴巴又动了起来,那些厉鬼才缓缓恢复了理智,不再冲击金光的范围。 邋遢老道后面,七七四十九个汉子也走出了村子,金光闪烁,和前面的金光接连一片,照亮了这一片天地。 “护体金刚。”其中一只魇沉重的声音响了起来。 “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帮手,如果老杂毛有这种气运,早就羽化升仙,最少也是大罗金仙的程次。”另一只魇道。 “如果不是真的罗汉转世,那利用气血旺盛之人,暂时借用罗汉之体,早晚有耗尽的时候。” “诘诘,如果真是这样,那气血借尽之时,便是老杂毛身死之刻。” “老杂毛,你认为你凭着这些虚假的金刚罗汉,真能走到下坟之地吗?” 凄厉的声音吹了起来,万鬼齐喊,像是空山里的回声一样,不断地重复着。 “哼,要不试试?” 邋遢老道不屑笑道,满是皱纹的手轻轻地搭在棺材上,顿时,万鬼彻底地疯了起来,如海潮般涌进了金光的范围里,化为那冲天的烟雾和令人作呕的青水,让邋遢老道止不住摸了摸鼻子。 这才发现这种刺鼻的气味,是直接作用在灵魂上,邋遢老道微微苦笑。 “我要吃了他,我要吃了他!” 其中一只魇,也疯狂了起来,直接穿越了万鬼的浪潮,侵进到金光的范围里。 邋遢老道的那一手,直接把极阴鬼种的气息拍出,就像是就餐的时候打开了盖子,将烧鹅的气味完全散发,给厉鬼带来了更疯狂的**,也令那些魇躁动了起来。 这只魇,已经失去了理智,整个身体似乎只有一只巨大的血腥眼珠,从遥远的天际飞来,出现在众人眼前。 血丝密布,不断地滴落着鲜红的血液,直盯盯地看着棺材,在漆黑如墨的夜里,狰狞恐怖。 amp;lt;/bramp;gt; 第十六章 被吞噬的魇 魇,是厉鬼的进化体,由厉鬼不断地吞噬其他的厉鬼怨气,或是利用其他阴晦之气修炼而成,修为实力极端恐怖,已经可以达到白天化形,化为真真切切的实体,直接**杀人,而无须靠影响人的脑电波,或是靠鬼力波动来操作武器杀人。 达到魇的程度,可以直接杀人吃人,甚至让普通人遭遇百般折磨,产生怨念之后直接杀掉,吞食其形成的厉鬼怨灵,轻易就能为害一方,制作一宗宗的凶案、血案。 所以,只要厉鬼进化为魇,就会被玄门道宗列为第一剿灭的对象。 而魇的实力,也无比强大,刚晋升为魇的厉鬼,就可以跟普通的天师为敌,若是成魇多年的,更是需要两三个天师合力,才能将其消灭。 此时出现在邋遢老道面前的,明显就是一只已经成魇多年的强大存在,血腥的鬼气已经有若实质,在来到棺材前的时候,更是已经化出了尖锐的獠牙,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黑色气球,但只有血丝满布的眼睛和煞白渗人的参差獠牙。 这只魇轻易地越过了金光的界限,但八名怒目金刚立刻心有所感,齐刷刷地抬起头,十六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这只魇,十六道炽热得耀眼的金光从眼睛里射出,划破黑夜,直接在那如气球般的魇身上烧出了十六个黑洞。 青色的烟雾不断地升腾着,滴落青色的血液跟嘴巴流出的鲜血混在一起,味道更加让人血腥反胃,但那只魇虽然疼得咬牙切齿,但依旧无畏,不,应该是疯狂地向棺材冲去。 棺材里的气息,已经让这只魇彻底疯狂了。 这时,四十九名护体金刚的金光接连一线,化为一道实质的金光,幻化出一只巨大的手掌,直接朝着那只魇拍下。 啪。 那只魇就像苍蝇一样,毫无阻挡之力,被直接拍出金光的范围之外。 “啊啊啊……” 那只魇犹不死心,虽然身体已经多处受创,但那赤红的眼瞳昭显了它的疯狂,再一次冲进了金光的范围里,这一次,九大金童也出手了。 随着金童那怪异的舞蹈,每一次摇晃都产生了阵阵虚影,最后,一层层虚影叠合到一起,化为一个个巨大的金色光影。 这些巨大的光影,面部一片模糊,但有些正气浩然,有些佛光普照,身材俱皆高大无比,足有两米以上。 死胖子背后的光影,最为高大壮实,手持一把长柄大关刀,猛然一挥,刚冲入金光范围的魇,直接被一刀两断。 一条血痕从魇的头上直切而下,那眼睛里的血红变得更加密集恐怖,几乎整个眼珠最要炸开一样,但还没来得及炸开,就直接被一分而二,青烟升腾、青血狂洒。 这样一只强大的魇,组成百鬼夜行的百魇之一,竟就这样被屠杀了? 其他的魇无不心惊,之前还抱着跟送葬队伍有着死拼的心思,但此时看到这些金童的护体光影如此强大,哪还有勇气向前一步。 这一步,就是一刀,这一刀,就是魂飞魄散,烟消雾散。 一刀、两半,从生到死。 然而,如果这些的光影,是令百魇心生忌惮的原因,那接下来的景象,则是令百魇心惊胆颤,再也不敢冒险进攻的原因所在。 被一刀两半的魇,魂魄直接化为漫天的青烟和满地的青色血液,但却没有如之前阵亡的厉鬼一样,被天地正气缓缓消耗,而是诡异地飘向棺材、流向棺材。 邋遢老道那一击,似乎拍醒了一个恐怖的存在,组成这只魇的怨气、鬼力,开始只是缓慢地飘向棺材、流向棺材,不到片刻,就开始疯狂地成涡轮形状般,被棺材一扫而空,直接吞噬。 漫天的青烟、为怨气,满地的青色血液、为鬼力,气乃凝之源、血乃力之源,无论什么阴晦邪灵,都是以这两种最主要的力量组成。 失却这两种力量,魂魄如无根之萍,无依无靠,没有任何保护,瞬间就会消失在天地里。 而这个极阴鬼种,对鬼魂来说是最为大补之物,但此时,竟已然会反噬鬼魂? 还只是一个未现世的极阴鬼种? 百魇同时不由自主退了数步,生怕被这只诡异的极阴鬼种盯上,也被吞噬得一干二净。 但这只魇的怨气、鬼力,似乎远远不能满足棺材里的极阴鬼种,此时,之前还遗留在地上,天空里的青烟、地上的青血,全部被一股力量牵引着,诡异地飞向了棺材里,一丝不留。 整个天地,一下子变得清新起来,似乎刚才那万鬼来袭,只是一个幻觉而已,如果,不去看金光范围外的数千厉鬼。 “这……这是什么东西?” “真的是极阴鬼种吗?怎么……会……这么可怕?” “还未面世的极阴鬼种,不可能会有噬鬼的力量,也不可能……能完整地吸收一只魇啊!” “这就是鬼将大人说的极品……但,这……这……这也太可怕了吧?” “它不会把我们都给吃了吧?” 百魇快速交谈着,但却得出一个极为荒谬的结论,以百魇之能,依靠百鬼夜行的强大阵势,它们竟然对这个还未面世的极阴鬼种,产生了畏惧的情绪?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而且,还隐隐产生了一种灵魂深处的畏惧感,生怕会反被当成食粮,而直接吞食,吃掉? 开玩笑! 任何一只魇,都有着百年以上的修行,吞食的厉鬼、怨魂,不知凡几,少则数百、多则上千,何曾会怕一只还没面世的极阴鬼种? 只是这只极阴鬼种,诡异得有些可怕,仅此而已,吧? 虽然交谈到最后,得到这样的结论,但却再也没有一只魇,敢直接挑衅,甚至都后退了数步,不想再成为下一个被吞噬的魇。 “怎么,怕了?” 邋遢老道笑了起来,在这鬼气阴森、夜幕死寂的冰冷环境里,老菊花缓缓绽开、越发灿烂。 “杂毛,你确实很厉害,但你确定,能撑到下坟之地?” “九大金童、怒目金刚、护体金刚,都是借来的吗?以气血为消耗根源,你确定这些人的气血,能支撑得起这么强大的消耗?” “等到这些人气血耗尽之时,就是你杂毛命丧之刻,而这个极阴鬼种,也只配成为我们的食物。” “百鬼夜行的强大之处,嘎嘎,你还不知道吧。” 百鬼夜行,能够让玄门道家闻之色变,自然不是只有眼前的这种威势,道家史册记载,最为恐怖的时候,夜可吞城,将一个城池活活屠尽,鸡犬不留。 虽然百魇现在少了一只,但若是真的发动攻势,只怕瞬间就能吞食这只送葬小队。 但邋遢老道似乎胸有成竹,完全没有理会百魇的恐吓之语,就在这个时候,落针可闻的死寂里,一个轻微的响声,响了起来。 百魇顿时乍了起来,再次连退数步,惊魂不定。 这个声音,来自棺材里,那个刚吞噬了青烟、青血的诡异棺材。 是从里面拍击棺材的声音。 要出来了? 百魇似乎都找回到了生前,面对极端恐怖、吃惊的场景而心惊胆颤时,那不由自主咽了下口水的感觉。 amp;lt;/bramp;gt; 第十七章 百鬼夜宴,吃人、吃鬼 嘭!嘭!嘭! 在百魇惊魂未定的时候,又是一声从棺材内部发出的拍击声响起,紧接着,第三声、第四声…… 那诡异的拍击声,开始缓慢地响了起来。 只是这些拍击声听上去极不规律,而且声响极小,听上去倒像是一个极为虚弱的人,用手掌轻轻地拍打着棺木,如果不是现在死寂一片,只怕根本就听不到。 “哈哈,瞧你们那些怂样,还敢跟我叫板?” “趁早散了,要不等葬礼结束后,就别怪老道我不客气了,一个个把你们给收了。” 邋遢老道笑得岔了气,咳嗽了几声之后,才顺过气来,整张脸都笑得通红了。 百魇面面相觑,以它们的境界修为,竟被一声轻微的声响吓成那样? 那轻微的声响,确实并非是极阴鬼种发出,应该是其虚弱到极致的母体,轻轻拍击棺材所致。 在极阴鬼种吸收怨气、鬼力的时候,母体必然也承受着相应的波动影响,只是轻轻地拍击棺材,已经是极为轻微的反应了。 倒是邋遢老道的表现,有些异常,就算之前百魇的表现有所夸张,但也不至于笑到脸红? 其中几只较为精明的魇,像是想明白了什么,突然诡异地笑了起来,“老杂毛,笑岔了吧?” “没事,继续笑啊,我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 “殷红如血,看似精神焕发,实则已经在透支精气,老杂毛,你快撑不住了吧。” 邋遢老道的笑容瞬间停滞了,就像是一朵菊花在即将盛开到最灿烂的时候,猛然定住,反而如含羞草般地缓缓闭合。 “哈哈,原来是这样,刚才那一拍,为了唤醒极阴鬼种,不容易啊,消耗了不少法力吧?” “辛苦杂毛老道了,为了吓跑我们,可是费了不少功夫啊。” “为了报答您的恩情,在吞噬完极阴鬼种之后,我们也会‘超度’你的魂魄,放心吧,骨头也不会留下来,诘诘。” 邋遢老道的脸红得有些过度夸张,其实是气血反噬,昨晚的大战,重伤未愈,加上刚才的那一拍,扯动了伤势,刚才的咳嗽,已经近乎咳血。 只是凭着邋遢老道的修为,硬生生把那口血压了下去,也因此满血通红,若是有玄门道家的天师在,就能看得了邋遢老道此时的脸色,不是笑得满脸通红,而是气血败坏,法力反冲而引起的生理反应,却苦于当前情势,只能透支精气来强压伤势,后遗症极大。 而能引发百鬼夜行的魇,自然也非正常之辈,经过提醒,立刻就看了出来,嘲讽的声音冰冷地吹来,阴风阵阵,甚至数千厉鬼,也同时鼓动了起来,声音凄厉,仿要刺破苍穹,磨碎人骨。 “是吗?看来只死一只魇,还不能让你们老实,来,再过来几只,看看老道我,是不是真的撑不住了?” 含羞草再次盛放,绽放若菊,只是现在的菊花,跟之前的明显有着区别,像是……盛开得极为勉强,有点强自盛开,少了几分自然之美。 “老杂毛,不用急,早晚有你的魂魄被吞噬的时候,虽然比较老了,但天师的滋味,可会令人回味无穷。” “等到你快撑不住了,我们自然就会搭一把手的,诘诘。” “杂毛,虽然你岁数比较大,但还没见识过百鬼夜行的真正恐怖之处吧,诘诘,开始吧,让老杂毛见识一下。” “嘎砸嘎砸……” 一只魇刚说完,伸手就把旁边的一只厉鬼抓了起来,那只厉鬼眼孔张开,凄厉地惨叫着,然后…… 就被那只魇咬断了半边身体,青色的血液溅射一地,斑驳的青血在地上莹莹发光。 “真美味!诘诘……啊!” 那只魇又把另一半身体扔进了嘴巴里,咬碎吞下,旁边的厉鬼见状都开始飞速逃离着,那只魇突然叫了起来。 一阵无形的声波,以这只魇为中心,呈环型扩散开去,如荡开的涟漪般,紧接着,一只只魇接连吼叫了起来,最后,百魇齐鸣。 声音尖锐,就像是金属划破玻璃,还记得小时候上学,老师在用粉笔在黑板写字时,指甲不小心划到黑板的声音吗? 就是那种! 感觉像耳膜差点被刺破,止不住脖子微缩,眼睛都眯了起来,邋遢老道的神情开始有些难看了。 百魇的凄厉吼叫,瞬间席卷了数千厉鬼,每只被环形声波席卷的厉鬼,开始眼睛凸出,血丝更加恐怖,身体瑟瑟发抖,像是有着无数的虫子,在鬼体里来回窜动一样,整个身子,扭动着极为诡异的角度,更是有着一个个莫明的鼓包,就要爆破开来。 “啊……啊……啊!” 每一只厉鬼都在惨叫,魇的叫声似乎引起了它们身体的异变,像是有着无数恐怖的东西,要从它们的身体里冒出,有可能是血液、骨骼、内脏,这种只存在生前,死后已经明显不存在的器官,似乎一个个又在身体里冒了出来,而且…… 这些东西一个个就像是活蹦乱动的老鼠,疯狂地要从身体里窜出来,每只厉鬼像是一个个过度充气的不规则气球,几乎下一秒,就要炸了。 “饿……饿……饿啊!” 其中一只厉鬼,在剧烈的疼痛折磨下,扭曲变形的表情反而流露出极度饥饿渴望,头颅扭曲了一圈,朝着旁边一只看似比较弱的厉鬼,一口咬了过去。 咔嚓! 一口直接咬断了脖子,被咬的厉鬼头颅掉落在地,眼睛死死地张开,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会遭到攻击。 鬼,被咬断脖子,并不会死亡。 它们通体由怨气和鬼力组成,只要当这两种力量完全消耗殆尽,才会魂飞魄散,消散在天地里。 “饿啊!” 发动攻击的厉鬼在咬断脖子之后,直接对着那无头鬼体啃咬了起来,咀嚼的声音就像是刀刮在骨头一般尖锐,当那只厉鬼吃得满嘴青血地抬起头时,露出了满足的表情。 似乎因为得到了怨气、鬼力的补充,身体不再扭曲变形,疼痛也减轻了极多。 “饿啊!……吃啊!我要吃啊!” 其他厉鬼也开始疯狂了起来,朝着旁边的厉鬼发起了攻击,然后互相啃咬、吞噬,就像身边的厉鬼不再是同伴,而是食物,极为美味可口、大补的食物一般。 令人骨酸的声音接连响起,之前还围攻着活死人村的数千厉鬼,转眼就开始了互相撕咬、啃食,青血四溅、怨气滔天,一片人间炼狱的景象。 恐怖诡异,让人畏惧心酸。 “还真不是东西,竟然啃咬同类,鬼吃鬼。”邋遢老道厌恶地皱起眉头。 “不是东西?哈哈,你们这些还没死过的人,又把这个世界想象得多美好?” 百魇的声音接连响起,不屑尖锐,“又或者,你想把你们那些肮脏的事,隐藏得多深?” “这些厉鬼,可能有的只死了数年、十多年,但也有不少死了上百年,不说以前,就说这百年里,饥荒爆发的时候,人吃人、易子而食、杀父温饱、食妻而活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 “这些厉鬼,只是在重复他们生前做过的事而已,同类?面临生与死的抉择时,舍已其谁?” “道义,不过是你们这些自认正义的虚伪道家,自欺欺人的遮丑布而已。” “诘诘,现在不过是百鬼夜行的开端而已,老杂毛,这你就受不了吗?” “诘诘,其实百鬼夜行,不过是你们道家的说法而已,对我们魇来说,这是……” “百鬼夜宴!” “吃的不仅是人,还有鬼!” amp;lt;/bramp;gt; 第十八章 杂毛,上主菜 百鬼夜宴,吃的不仅是人,还有鬼。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邋遢老道的眼睛眯了起来,有一股不可抑止的怒气,袭卷心头。 在这个活死人村的小天地里,不断有着凄厉的叫声,这是鬼的惨叫,生命弥留最后时刻的绝望叫喊。 对于道家来说,人死并非是最终的归宿,只有魂飞魄散了,才是生命的终结,往来轮回,三界六道里的一切痕迹,都会被磨灭得干干净净。 这才是最大的悲哀,也是真正的死亡。 举凡厉鬼,必有其悲哀之处,不然也不会因一口气怨气而弥留在人间,虽是自作孽,但也不禁让人生出几分怜悯之情。 “人有人道、鬼有鬼道,人间真有大义大德,百年间的功德之事,难道还少了?” “肉堵涝灾、献脏救母,层出不穷,巧好这近百年,却是功德薄上笔墨最为浓厚之时。大德、大义、大仁、大爱,轮回路上走一回,方知世间真情爱。” “以偏盖全、井底观天、以已度人,这就是你们为何化魇的最大根源。” 邋遢老道少见地叹气,为这万鬼互相厮食的场面感到悲哀,也为这百魇为首的生前遭遇而叹息。 执念不散、怨气不死,只有遭遇了极为悲惨的事情,才会积累了滔天的怨气,在厉鬼里存活下来,历数百年而化魇。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胡说八道,眼见为实,这个人间,所有人都该死!” “若你说的为真,为何不幸只落在我身上,我不服!” “诘诘,即便如此,那又如何?天曾负我,我又何须顾及他人,只恨天不塌、地不裂,否则,人间早就全部死绝,化为修罗地狱!” 邋遢老道的话,让百魇的情绪越发激动,不少魇更是直接信手抓起了旁边的厉鬼,示威似在啃咬起来。 那只厉鬼正在咬着另一只厉鬼的头颅,被魇直接抓了起来,咬住了下半身的时候,还在继续啃咬着那个头颅。 这种血腥诡异的画面,若是让一般人看了,只怕瞬间就会反胃呕吐,邋遢老道不再言语,感到一切都是徒劳。 若是那么轻易就能说服魇,那这人间,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冤魂厉鬼了。 死胖子跳着诡异地舞蹈,开始缓缓前进,后面的送葬小队,也随之前行。 百鬼夜行,开始时只是近万厉鬼不断地冲击,力量散乱,不能形成有效的进攻,但当到了百鬼夜宴,厉鬼互相噬之后,就会变得可怕起来。 一只厉鬼把另一只给吞食之后,在百鬼夜宴的特殊环境里,能得到那只厉鬼的怨气、鬼力,相当于两只厉鬼合二为一,聚沙成塔,攻击力变得集中起来。 水是最温柔的,一桶水淋下来,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伤害,但若这桶水变得不再散乱,单是十分之一的量,形成水刀,就能将人完全切割,切骨头都跟普通的泥土一样,比真正的刀还要锋利几分。 等到百鬼夜宴进行到最**,近万厉鬼互相吞噬到白热化的时候,便是发动最为可怕的攻击之时。 邋遢老道拖不起,而且活葬已经选定了时辰,轻易耽误不得,不再理会这血腥恐怖的场景,送葬小队抬着棺材,缓缓前进。 “老杂毛,不悲天悯人了?你不是想要感化我们吗,诘诘。” “看来你这功力不行啊,往昔不是有佛祖割肉喂鹰,要不你也割下几块肉,说不定这次的危机,就直接渡过了,嘎嘎。” “杂毛的肉太老太臭,还是那几个金童的肉新鲜!” “杂毛,要不这样,你把这几个金童下锅,我们分而食之,说不定你就直接白日升仙了,再也不用理会这人间的鸟事,这建议好吧?” “……” 百魇在不断地交谈着,令人烦躁的声音接连响起,从讨好拉拢到辱骂羞辱,邋遢老道的祖宗十八代都被魇问候了一遍。 这种话语,并不是百魇闲得无聊,在扯蛋胡吹,而是带着一种诡异的音节波动,企图混乱邋遢老道的心态,从而让其露出破绽。 鬼魂在未能化形之前,只能靠着鬼力作怪,但无法直接伤害到正常人。 只能通过制造一些的场景,引起人的恐慌情绪。鬼力强大的,可以直接人的脑电波,从而使人产生虚幻的画面。 还有最为常见的一种,就是不断地在人的耳朵里吹话,长期的轰炸之下,人会变得疲劳,从而性格大变,这就是鬼迷心窍的一种。 当厉鬼修行化魇,各种能力都变得更加可怕,若是一般人,魇都不用化形,只须说一声,受其强大的鬼力影响,正常人便会言听计从,甚至自挖心脏送给魇,也不是没发生过。 百魇同时发出鬼语,就算是一个数十万人的小城,也会瞬间进入混乱,互相厮杀,逢见人就像看到了杀父仇人一样,恨不得生啖其肉、饮其血,道德沦丧。 但邋遢老道却丝毫不受影响,对他来说,只像是有近百只苍蝇在耳边吵闹叫嚣,无比烦人,仅此而已。 而死胖子他们,则根本没有听到声音、看见厉鬼,只按照着邋遢老道的吩咐,缓缓前进。 邋遢老道时不时拍动棺材,让数千厉鬼陷入疯狂的状态,每当这个时候,那些厉鬼便不再啃食同类,而是疯狂地朝着棺材涌来,就算是魇也有些控制不住。 当邋遢老道感觉差不多了,嘴巴就又动了起来,只有冤魂厉鬼才能听到的古怪音节,让厉鬼恢复了冷静,但立刻就在百魇的吼叫下,继续吞噬同类。 场面一直胶着,厉鬼的数量一直以惊人的速度,在疯狂地消耗着,转眼近万厉鬼,就只剩下几百只。 这几百只厉鬼,气息强大得有些可怕,一只就能顶得上之个十多只厉鬼的鬼力。 就像是圈养藏獒一样,九只藏獒刚出生的被圈困在一起,没有食物而只有相互残杀,最后留下来的一只,就是最强大、最恐怖的那只。 除了厉鬼,魇的数量,也损失了几只,每当棺材吸收了怨气、鬼力之后,再次被邋遢老道拍出气息时,就会变得更加强烈,对于鬼魂来说,则有着更加致命的诱惑,最后,连魇也受不住诱惑,闯进了金光的范围里,被那死胖子身后的光影砍死了七只。 这时,这些厉鬼想要将另一只吞噬,已经不再容易,看到这种情形,邋遢老道的精神高度集中,百鬼夜宴,看来已经吃到了最后,接下来,就要上主菜了吧? 而对百魇和数百厉鬼来说,送葬的一行人,直接就是最大的主菜了。 amp;lt;/bramp;gt; 第十九章 棺材底下的手 啃咬着残肢断臂,仅剩的数百只厉鬼,气息变得更加阴森恐怖,绿油油的眼睛四处扫视,最终把目光定格在送葬小队。 这数百只厉鬼,经过不断地吞噬同类,已经逐渐能脱离魇的声波控制,它们已经不是普通的厉鬼,甚至在气息上,已经逼近了魇。 若再修炼个数百年,只怕在这数百只厉鬼里,还真能诞生数十只魇。 但经过相互吞噬,这些厉鬼已经彻底疯狂,虽然在鬼力大涨,但不同厉鬼的怨气,却在鬼体里疯狂地冲突着,一张张脸不断地冒出来,使得它们有一种强烈发泄的**。 “饿啊……我要吃啊!吃啊!!!” 一只厉鬼惨叫着对送葬小队跑去,绿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棺材,紧接着,第二只、第三只…… 数百厉鬼,如潮水般向着棺材涌去,令人发渗的凄厉叫声汇成了进攻的号角,邋遢老道脸色冰冷沉重,有若万载寒冰。 死胖子的舞蹈快了起来,无数残影叠到一起,背后的持刀光影变得更加清晰有力,猛然一刀砍去,竟有一道月牙般的刀气冲了出来,朝着数百厉鬼斩去。 其他八个孩童身后的光影,也变得清晰凝实,各自使出了压箱底的招式。 四个法相庄严、佛光普照的孩童,幻化出来的光影形象各异。 一个光影打着拳,拳出如龙,数只翻腾的巨龙光影如刀芒般向厉鬼飞去,打乱了厉鬼的合围。 一个光影打着拳,拳幻如虎,虎啸山林,震得厉鬼停滞不前,虎鞭狂舞,直接就厉鬼抽得魂飞魄散。 一个光影手持着布袋,来回舞动,竟产生了巨大的龙卷风,几个厉鬼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卷到了布袋里,被困了起来。 一个光影眉毛极长,两条细长的眉毛灵活如鞭子,不断地抽、刺、削,被眉毛触及的厉鬼瞬间消失。 而正气凌然的四个孩童,分别幻化出四名老者,其中一个手持长鞭,此鞭威力之强,尤在长影光影之上。 另外三个,分别手持金元宝、书卷、寿桃和手杖。 金元宝过处、厉鬼直接被压倒一片,书卷过处、万千文字飞出镇压,手杖砸落、厉鬼迅速苍老消逝。 九大金童身后的光影,打得数百厉鬼溃不成军,但九大金童,却是累得气喘如牛,汗流浃背。 消耗极大,体力似乎也开始有些不支起来,形成光影的光芒开始变淡,而那些光影的威力也开始变弱。 此时,数百厉鬼,不过只消耗了三分之一。 这时,八个抬棺的汉子,齐刷刷抬起头,朝着左侧看去,八道金光从他们的眼睛里射出,照亮了黑夜。 十多只魇! 一百只魇,被斩杀了八名,还有九十二只,此时,趁着数百厉鬼吸引住了九大金童的攻击,它们面露狰狞之色,潜行到了旁边,发起了进攻。 八道金光如激光一般,被照射的魇惨叫着退了回去,但没被照射到的魇,却是怪笑着继续向前,伸出一只只乌黑的手,几乎就要碰到棺材。 金光冲天而起,紧跟其后的七七四十九个汉子,金光接连一线,幻化成一只巨大的金手,朝着那些魇一掌拍去。 嘭! 这十多只魇,直接被拍飞。 “诘诘,杂毛,你防得了一边,能防得了四面八方、天上地下?” “嘎嘎,杂毛,乖乖交出棺材,饶你不死!” “送葬小队?还是等别人来帮你们送葬吧!” 就在这十多只魇被拍退的时候,四面八方,全部传来了魇的声音,除了之前的十多只,右边、前方、后方、上方,都出现了魇的身影。 最为渗人的,是在棺材的地下,伸出了一只只诡异的手掌,几乎就要摸到了棺材了! 四面楚歌! 局势,似乎瞬间就落入了最坏的情况,一触即发。 邋遢老道的心猛然一跳,转头望向活死人村的方向,脸色已经难看到了极点。 “诘诘,现在才发现?晚了!” “费了我们那么多功夫,这个村子的人,就算是餐前菜,先收点利息。” “杂毛,你都自顾不暇了,还想着其他人的事?后悔可没用了……” 在邋遢老道的眼里,活死人村的方向,此时血光滔天,明显已经发生了变故。 这百魇的目标,不止只是活葬的棺材,更是连村里的人都不想放过,早就预留了一部分的厉鬼,就等着邋遢老道离开村子,便立刻动手。 此时,数百更加强悍的厉鬼,外加魇的围攻,邋遢老道尚且应付不来,又如何能返回村子,救得其他人的性命? 每次听到这里的时候,我总得很兴奋,因为这是最**的时候。 前狼后虎,邋遢老道估计已经无计可施,再也无法逆转败局,还要赔上性命。 但我的便宜师父每说到这里,总是一幅崇拜得五体投体的模样,深深追忆,像是遇到了救世英雄一般。 第一次的时候,我也以为出现了什么惊天动地的英雄,后来才知道被忽悠了,这个脏得不像话的老头,竟是在崇拜他自己! 自恋到这种程度,威力之大,怕也足以天崩地裂了。 “是吗?你们后悔了吗?” 在这个最危急的时候,邋遢老道‘震惊’过后,嘴角立刻忍不住拉扯出一丝笑容,实在被自己的计谋,佩服得无以复加,而憋不住笑。 “杂毛,你失心疯了吧!” “哈哈,看来杂毛已经只剩下嘴了。” 就在魇对邋遢老道冷嘲热讽的时候,棺材底下从土里冒出的鬼手,已经碰到了棺材,然后…… 青烟沸腾! 数十只手立刻融化为青烟,被棺材直接吸走,而魇的痛苦惨叫,也随着响了起来。 那数十只手,立刻想要抽回,但棺材却有一股极为古怪的力量,死死地粘住了那些手,青色的血液不断地冒出,最后,就连泥土里,也涌出一片片青血。 青血沾湿了泥土,整块青泥,看得魇遍体通凉。 就像是碰到了硫酸一样,而且还是能通过血液、皮肤传染的硫酸,通过这数十只手,正在不断地腐蚀着藏在泥土里的魇。 在这些魇骇然不已的时候,九大金童、八大怒目金刚、四十九个护体金刚,同时发动最强的攻击,顿时有无数的厉鬼被剿灭,也有几只魇被直接斩杀。 “杂毛,你做了什么!” “我做了什么,需要跟你们说吗?” 邋遢老道菊花娇艳,缓缓看向村子的方向,“那里的风景,也不错!” amp;lt;/bramp;gt; 第二十章 厉鬼袭村 爷爷一直站在村口,看着邋遢老道带着送葬队伍远去,直至消失在视线尽头,这才默默叹了口气。 送葬队伍走得极慢,似乎受到了某股力量的压制,但这股力量,爷爷完全无法看到,也无能为力,只有把一切寄望给邋遢老道,当送葬队伍消失在视线尽头后,爷爷知道,这第一步,总算是成功了。 接下来,他就只能等待邋遢老道的消息,希望等会邋遢老道归来时,能够带回完整的送葬队伍,和活着的儿媳、孙子。 爷爷一直候在村口,他想第一个看到送葬队伍回到村子,而且他也必须呆在村口,这是邋遢老道专门吩咐的,虽然不知缘故,但这倒是他想要的。 呆了不久,村口的风大了起来,爷爷缩了缩脖子,眯着眼看着村外,总感觉有些什么不对的地方,往常山风夜凉,但却不像今天这般,潮湿阴冷,让人难受得紧。 “活葬。” 爷爷呢喃着,他这辈子盗的墓不计其数,也曾盗过母子同葬,举凡能够引起盗墓贼注意的墓穴,无不是身前显赫之辈,自然也有将仆人活葬的墓穴。 遇到这种墓穴,必须打醒十二分精神,其中蕴含的凶险,若是一步踩错,就有可能葬送性命。 想来这时潮湿的阴风,也是因这次活葬而引起的吧。 “道长,一定要成功啊。” 就在爷爷的一尺之前,一只巨大有如气球般的魇,鬼力化为阵阵刀刃,疯狂地切割在邋遢老道布置的法阵上。 金光闪烁,法阵形成的光罩越来越薄,在邋遢老道走了之后,这个法阵因没人主持而越发脆弱,此时在那只魇带着数十只经过强化的厉鬼攻击下,只剩薄薄的一层膜,随时就要破裂! 那只魇张大着嘴巴,腥臭满是獠牙的嘴巴里,鲜艳夺目的鲜血如口水般滴落,巨大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爷爷,就像看到了人间美味。 “诘诘,这个村子真令我意外,除了极阴鬼种外,这个老家伙看来也是极品美味,比一般人要好太多了!” “吞了他的灵魂,我的实力就能大涨,百魇之中,谁还能比我强?” “这个村子,可真是我的福地啊!” “不,不能就这样吃了他,我要让这个老家伙看着亲人、邻舍,所有认识的人,一个个惨烈地死在面前,惊惧、愤怒、无奈、不甘种种负面情绪催熟怨气,然后化为更可怕厉鬼,再把他给吃了!” “诘诘,如果运气好,吞了他之后,距离鬼将境界,也就不远了。” 这只魇兴致激昂,疯狂地催动着数十厉鬼,拼命地攻击着法阵,它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到爷爷绝望之后,被凄凉杀死的情景了。 但这一切,爷爷都无法看到,我不知道,如果爷爷看到这一切,会做出什么选择? 是转身就跑,不再理会村子和其他人的死活,还是惊怒交加,提醒村民快速逃离,而自己则独自留下来,拖延这厉鬼大军? 这个问题,很快有了答案,不到半刻,邋遢老道留下的法阵被攻破,没有了法阵的庇护,这群厉鬼,终于杀进了村子里。 当法阵破裂的瞬间,爷爷眼睛瞬间瞪得滚圆,因为他终于看到了这群厉鬼,还有那一个足有两米高,状若气球却长着眼睛、獠牙的魇。 瞬间显形,数十只厉鬼在进入村子的瞬间,就分散四逸,各自去找属于它们的‘食物’,而那只魇则迫不及待,有若实质的滔天怨气压制爷爷的精气,使得爷爷身上就像背负了数百斤的重物,然后鬼手化手,直接朝着爷爷抓去。 在魇的眼里,爷爷不过是一个凡人,只要被它抓住,就再无反抗之力。 但爷爷的反应之快,也让这只魇吃了一惊。 惊讶过后,爷爷瞬间清醒过来,老迈的身体微微扭动,踏着怪异的步伐,任凭那只魇怎么催动鬼力,幻化的鬼手却连爷爷的衣袖都无法碰到。 “敌袭!” 死寂的活死人村,在爷爷的一声咆哮下,如沉狮醒目,数百个汉子瞬间从家里翻上屋顶,神情戒备,比军队的反应还要更加迅捷。 这就是长沙夫子村,外人眼里的活死人村,静若坟墓、动若惊雷,每个汉子,都是一把好手,若真的有军队来袭,只要不出动重型武器,也未必攻得下来。 常年锻炼,每个人手底几乎都有数百斤力气,曾经有个从活死人村里走出的青年,不想从事盗墓家业,去到沿海城市里打黑拳,成为了地下黑市的暗黑帝王,活死人村的武力之强,由此可见一斑。 可惜,此时活死人村遇到的不是正常人,而是经过互相吞噬后,实力大涨的厉鬼。 一个长得有为壮硕的汉子,第一个出手,那足以把石头轰碎的拳头,却是诡异地穿过了厉鬼的身体,把一面墙砸得稀巴烂。 那只厉鬼返身掐住大汉的脖子,任凭大汉如何动弹,都无法摆脱厉鬼掐住脖子的手指。 那种无法触碰的无形之力死死掐住脖子,但却无法触碰丝毫,大汉眼睛逐渐凸出,挣扎的双手在厉鬼的身体里不断穿行,却无法碰到分毫。 大汉惊恐到了极点,身体也开始缺氧无力起来,这群大汉打小训练,盗墓时不怕遇到各种机关,最怕遇到这种诡异的现象,而此时,竟活生生在家门口撞上了,彻彻底底的活见鬼了。 周围的汉子立刻过来帮助这名汉子,但无论他们怎么做,那只厉鬼依旧死死地粘在汉子身后,虚幻的手指有如实物般死死掐住大汉,大汉已经憋得满脸通红。 若非学会过憋气之法,只怕早已缺氧死去,只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也撑不了多久了。 滋! 满满的一桶黑狗血,直接泼在了大汉的身上,青烟冒起,那只厉鬼的手也微微松开了些。 以盗墓为谋生手段的活死人村,各种镇邪辟邪的东西,堆积了极多,此时终于发挥了作用。 大汉终于勉强能呼吸,但还没来得喘几口气,那只厉鬼的手指又袭了上来,死死地掐住大汉的脖子,勒得更加用力,青筋虬结的脖子上,十个凹陷的手指印,清晰可见。 泼出黑狗血的汉子桶还拿在手里,笑容却凝固在了脸上,周围的大汉也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些厉鬼,得是多深厚的修为,竟然不怕黑狗血? 这时,令人渗得骨骼都凉得慌的声音,在四周八方响了起来…… “黑狗血?嘎嘎……若只有这些手段,还是趁早自抹脖子的好!” amp;lt;/bramp;gt; 第二十一章 给我滚 就在这名大汉快要窒息的时候,一只带着浓厚血光的脚,狠狠地踹在了厉鬼的身上,直接把厉鬼踹飞了几十米。 “呼……” 大汉终于匀过气来,定睛一看那只血光的脚,顿时哆嗦颤抖起来。 那满是皱纹的严肃脸庞,此时白发杂乱、没有了往日的威风,看上去狼狈无比,身上鲜血淋漓,已受了重伤。 “村……村长?” “走,给我滚!” 爷爷在救了这个大汉之后,继续翻身腾跃,往下一处被厉鬼纠缠的地方赶去,步伐与往日一般快捷迅猛,但看上去姿势却有些怪异。 “村长,受伤了!” 大汉看着爷爷的背影,发现爷爷经过的地方,都滴落着新鲜的血液,顿时惊呆了。 在活死人村的眼里,爷爷是无所不能的,他是江南盗魁、多年来未曾失手,他是村里的老教头、每个人的功夫都是他教的,他是村里的精神领袖、威名镇慑着八方宵小不敢动弹,保得活死人村多年的平安。 虽然平时不免对这个严肃古板的老人诸多暗诽,但村里的每个人对爷爷都是感激崇拜,把爷爷当成了活死人村的守护神,但这个纵横了数十年的不败神话,此时竟受伤了? 大汉挣扎着起来,想要去保护这个一直守护着村子,但却已年迈得连自己都无法保护的老村长,猛然遍体通寒,一个阴森得恐怖,几乎遮天闭日的巨大黑影,从他身体穿透而过,就像落入了万载冰川里,连心脏几乎都要停止跳动。 “诘诘,你逃不了的,你的血,味道可真美……妙啊!” 那个黑影滚圆得跟气球一样,只有两只修长得恐怖的黑手,在半空里急速飞行着,紧紧地跟着爷爷的步伐,不断地舔食着爷爷滴落在地的鲜血,一丝也不放过。 “好重的煞气,啊啊啊……太美味了,竟能将煞气化形,攻击灵体,啊啊啊……我要吃了你,我要吞了你!” 这个黑影,就是带领着厉鬼攻入活死人村的魇,虽然境界恐怖,但爷爷与其周旋,却没有受过伤。 只为了救被其他厉鬼纠缠的村民,爷爷这才被这只魇的鬼手穿透了大腿,若是普通人,就算不被痛死也无法走路了。 但爷爷身经百战,这种伤对他来说也不算大事,只是多少会影响速度,导致爷爷的姿势有点怪异。 爷爷也深知就凭着活死人村的汉子,根本无法跟这群厉鬼为敌,在救下其他人的时候,一直在怒吼着让村民们滚,在这种情况下,能逃多少,就能活下多少。 那只魇却死死地跟在爷爷的身后,就想在爷爷的身上多挖下一块肉,吸多一滴血,状若疯狂。 被魇穿体而过,那名大汉身躯皆寒,甚至连眉毛都结上了冰霜,完全无法动弹,但看着那只魇离爷爷越来越近,心焦无比,指甲深深地刺入掌心,企图用疼痛来摆脱这种情况。 这时,大汉的耳里,传来了金属抽动的声音,就像是一条条锁链,在不断地摩擦着地面,铿锵作响。 锁链? 玉龙! 大汉僵硬得无法转动头颅,只能用眼睛的余光扫向囚困着我父亲的房子,没错,那锁链的声音,正是来自于囚住我父亲的房子里。 那可是寒冰铁制作的锁链啊! 往常是用来捆绑住粽子,也就是尸变的尸身,活人不要说挣脱,就算是带着这锁链盗墓都要几个人合力,难道,我父亲竟要挣脱这锁链的捆绑了? “滚,都给我滚!你们留在这里,只是我的累赘,都给我滚。” 爷爷的声音吸引了大汉的目光,大汉定睛看去,顿时血丝密布,怒发冲冠,凭着这股愤怒的情绪,竟活活摆脱了那种寒冰僵硬的状态,怒吼声几乎令房子都震动了起来,“村长!” 此时我爷爷怀里抱着一个孩童,怒目圆睁,右腿上的血洞还在滴落着鲜血,左腿被一条长长的黑手直接贯穿,嘴唇发白,样子瞬间苍老了十多岁。 这条长长的黑手,就像是针筒一般,鲜血潺潺地从爷爷的体内流入,输送到那只魇的鬼体里,而在这条长达十米的黑手上,还贯穿了几名汉子的躯体,就像穿着冰糖葫芦一般无异。 刚才,有只厉鬼正想袭击那名孩童,爷爷一拳轰去,直接把厉鬼轰飞,而那只魇也同时发动攻击,目标不是爷爷,而是那名孩童。 这只魇是有心的! 它有点奈何不了爷爷,只能靠着攻击其他人,来引得爷爷中招,而情况危急无比,爷爷也只能以身代之,然而爷爷没想到的是,瞬间涌出来数名汉子,也妄图以身体代替爷爷承受这一击。 但是那黑色的长手,直接穿透了所有汉子,如剑般直接刺入了爷爷的大腿里,疯狂地吸食着爷爷的鲜血,而那几名汉子,也同时被完全贯穿,脸白如纸。 “村长,你都没走,我怎么会走?” 第一名汉子回头道,声音颤抖,话刚说完,就虚弱跪下,他已经没有站着的力气了,但这名汉子的话,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鸣…… “村长,我的一身本领都是你教的,别说为你挡招,就算为了死,也是甘愿,只是,学生无能……” “村长,我是累赘,但你必须活着,村子还需要你,而且我的孩子,还要跟你学拳……” “村长,要死一起,你可不能不理我们了,我还要跟你去盗墓呢……” 几个汉子都回头看着那比平时苍老了无数的容颜,熟悉而陌生,那意气风发,曾经拿着棍子追了他们整村跑的样子,哪去了? 虽然平时严厉苛责,他们也曾暗地里抱怨痛骂,但这个饱经风霜的老人,确实为村子奉献了一生,而此时,又要为村子牺牲了吗? “不,村长你不能死,你要给我好好活着!” 一个个大汉莫名来了力气,第一个大汉猛然站了起来,双手紧紧地抓住那条穿透了心脏的黑手,用尽一切力气往外拔。 第二名汉子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接着第三名、第四名…… 那十多米长的黑手,合计贯穿了九名汉子的身体,但这些汉子动作一致,都是拼命地想要拔出这只黑手,只要多拔出一寸,在最后面的村长就有可能挣脱出一分。 这之前根本无法触及的黑手,此时竟是诡异地被这些汉子死死抓住,这些汉子身体里涌出来的诡异力量,连那只魇也惊呆了。 “你们这些小免崽子,快要死绝了,也不听我的话吗?给我滚啊!” 爷爷咆哮滔天,怒容满面,但那满是皱纹的眼角,晶莹闪烁。 amp;lt;/bramp;gt; 第二十二章 血煞、青冥,修罗现世 爷爷刚说完话,另一只黑手袭来,直接按在了爷爷的脸上。 “嘭!” 那只黑手抓着爷爷的头颅,拉扯着爷爷的身体,直接砸在了墙上,砖墙破裂、沙尘四散,那黑手就像是钉子一样,直接把爷爷钉在了墙上。 “诘诘,你们还真是令我意外,这样呢?” “你们还能救得了这个老家伙吗?” 魇诘诘怪笑着,戏谑地看着那九个汉子,想看看面对这种情况,他们还能不能迸发出更强大的力量。 那几个汉子眼睛猛然收缩,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满溢心腔,忍不住、凄厉地叫了起来。 “村长!” “诘诘,你们这些凡人,在强大的魇面前,不过是蝼蚁罢了,竟还想要挣扎?” “愤怒、悲哀、不甘,挣扎吧,只有这样,你们死后才能形成更强烈的怨念,只有这样,你们才能变得更美味啊~~啊啊啊~!” “不错,不错,就是这样,哈哈,这个老家伙,果然对你们很重要!” 九名汉子的负面情绪,瞬间达到了巅峰,从贯穿汉子身体的黑手感受到这一切,魇笑得更加残忍恐怖。 活死人村的人,灵魂无比强大,让魇惊喜莫名,若是再加上惊天的怨气,绝对是大补之物。 刚想要加把劲,通过折磨爷爷来增加这些汉子的怨气时,魇的笑容猛然凝住了,转头看向一处房子,竟流露出畏惧的情绪。 那处房子,正是囚困着我父亲的地方,此时青光冲天,直接把笼罩着活死人村的乌黑怨气冲散。 锁链声响,‘嘭嘭嘭……’地不断抽打着,整个村子也随着震荡起来,像是直接敲打在每个人的心里,也抽打到这个村子的地壳里。 “嘭!” 最后一声巨大的声音炸起,那个房子直接崩塌,一个带着无数青冥幽光的人影,从沙尘飞扬里窜了出来。 这道身影,正是我的父亲,他竟真的挣脱了捆绑,从房子里逃了出来。 四道锁链,紧紧地扣住着父亲的双手双脚,但那个父亲却无视这一切,冰冷的眸子扫了一眼魇,然后转身离去,只留下了一句话。 “老头子,该醒过来了。” “好重的煞气,凝煞化形,这……这……这是修罗啊!” “这个村子,怎么还有这种可怕的存在。” 那只魇吓得几乎就要转身就逃,看到父亲完全不理会它,才略微松了一口气,但瞬间又是脸色大变,钉住爷爷的那只手,正在不断地冒出青烟,就像碰到了烙红的铁一样。 急忙想要抽回手,但反被爷爷一手抓住,爷爷满脸血光,诡异地笑着,“怎么了,不想玩了?” 话声刚落,爷爷的身后,血光滔天,比父亲的青光还要更加浓厚几分,随意地扣住那只魇的黑手,竟是任魇怎么使力,都无法挣脱。 “啊啊啊……修罗,又是一只修罗,见鬼,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觉醒了,还是血煞修罗!” 咝! 被爷爷死死扣住的黑手,从中间直接裂开,这是魇自斩鬼力,舍弃了那半截黑手,用以来获得逃生的机会。 断手的瞬间,魇立刻逃跑,化为一道漆黑的黑影急速逃亡,毫不犹豫。 修罗,在三界六道里,是极为恐怖的存在,单是名头,就能吓跑这只魇,更别说,现在活生生地出现在它的面前。 被爷爷握住的断手,直接化为青烟升腾,爷爷带着古怪的笑容,几步之间,便与那只魇平行,笑道:“怎么不玩了?” “修罗爷爷,小的不敢了!” 那只魇吓得鬼体都快散了,心胆俱裂,硬生生扭转方向,朝着另一处逃去,但身体猛然一滞,竟是被爷爷抓住了尾部。 “不敢啥啊,挺好玩的,再像壁虎一样分裂啊!” 咝! 爷爷话还没说完,那只魇早就分裂了鬼体,再次往另一个方向逃跑,但速度已经明显不如之前。 分裂鬼体,就是分裂了鬼力,每一次分裂,都会降低修为,属于自残行为,对于这只魇来说,它已经走投无路。 若是被爷爷彻底抓住,只怕瞬间就会被击杀,魂飞魄散。 “该死,该死,谁他妈叫我来的!这哪里是分而食之的盛宴,这是凶险到极点的陷阱啊!” “继续分裂,颤抖吧、恐惧吧,你不是最喜欢别人露出这样的表情,好好享受吧。” 爷爷笑了起来,继续紧紧地跟着那只魇,活死人村是他的命根子,任何人动了,都要承受爷爷的怒火,就算是鬼也不例外。 铿锵! 相比起爷爷,父亲则是显得低调很多,每一次锁链抽动,都有一只厉鬼惨叫着消散,闪烁着青幽冥光的锁链,蕴含着一种极为玄妙的力量,竟能把那些厉鬼给活活抽死。 在父亲出手之后,村子里的厉鬼开始逃脱,感受着父亲跟爷爷散发出来的骇人气息,它们不再想着如何享受‘大餐’,而是想着怎么才能活下来。 但父亲的锁链,就像黑白无常的追命索,灵活地旋转扭曲,像是有了生命一样。 每次出击,就像是一条条毒蛇,或刺或抽,将厉鬼灭于无形。 村子里的厉鬼数量锐减,不少厉鬼已经逃到了村口,但还没来得及迈出,便被父亲一锁链抽在了身上,惨叫消失。 前不久还是厉鬼的天堂,瞬间就成了地狱,不要说厉鬼没有想过,就连村民也不敢相信,村长和少村长,什么时候还有了镇鬼杀鬼的能力了? 那些厉鬼无路可逃,竟想夹持妇女、孩子来威胁父亲,但父亲眼皮都没翻一下,锁链的速度远远超过厉鬼的想象,在它们还没动手的时候,就已经烟灭。 “你没招了吗?” 另一边,爷爷也把那只魇逼到了死角,此时,那只原来近两米高大的魇,经过不断分裂,现在只有三十厘米大小,面临爷爷的步步进逼,惊恐畏惧,瑟瑟发抖。 “你不是最喜欢让别人愤怒、恐怖,怎么,这滋味不错吗?” 爷爷一步步地缓慢逼近,不急着出手,就是为了让这只魇也尝试这种滋味。 那只魇如气球般弹起,猛然朝着另一个方向逃去,被爷爷一巴掌拍在了墙上,直接拍扁,然后紧紧地握在手里,用力一捏。 轻轻地‘嘭’一声,那只魇鬼就化为青烟,彻底溃散在这天地里。 爷爷抬起头,望向送葬队伍离去方向,此时,他已经能看到天空里,浓厚的怨气、鬼力,遮天闭日,连月光也透不下来。 “道长,你究竟是什么人?” amp;lt;/bramp;gt; 第二十三章 站死男人、跪活侏儒,持筷的人 爷爷和父亲在最关键的时候,掌握了煞气的运用法门,并觉醒了修罗血腥,这自然不是偶然,从邋遢老道的诡异神秘来看,极为可能是他布下的局。 在此之前,爷爷虽然敬奉鬼神,也清楚鬼神的存在,但像现在这样直接跟鬼神‘对话’,却还是第一次,在击杀了魇之后,身体莫名的传来一阵虚弱感。 铿锵、铿锵…… 锁链拖动的声音响起,爷爷看着正往村外走的父亲,缓缓道:“到了现在,你还信不过道长的滔天本领吗?” 父亲的步脚顿了下,跟爷爷一样,在消灭了所有厉鬼之后,父亲也是疲倦得一根手指都提不起来,但心里那坚定的意志,却让他再度涌出了无穷的力量。 “我信,就算我之前不信,经历了刚才的一切,哪里还会不信?” “我相信,道长会把我的妻儿带回,但是……” “作为一个丈夫、父亲,我无法坐视这一切,她(他)们现在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灾难,或许我去了,会成为累赘,或许我去了,会送掉性命,或许、或许……” “但我,只想在这个时候,跟她(他)们一起,面对这一切,因为,这个时候,我必须出现在那里啊!” “我才是她(他)们应该可以依靠的人!” 父亲的脚步继续往前,坚定而决绝,锁链拖动的声音,慷慨激扬。 或许邋遢老道能保母亲和我的安全,但父亲却是能保得母亲一番心宁的人,有些时候,精神对安全的需求,比物质更加重要。 “哈哈哈……” “好,好,不愧是的我崽,无畏赴死,你老子我也陪你走一回。” 爷爷笑了起来,眼里满是欣慰,强撑着疲累不堪的身体站了起来,缓缓向前,竟跟随着父亲的脚步而去。 爷爷不再阻止父亲,反而明知凶险,却也要共同面对,父亲步伐不止,但肩膀明显抖动,像是内心有什么被触动了一块,种种回忆涌上心头。 父亲对爷爷不再有任何芥蒂,父子情瞬间回到了以前,再无隔膜。 这时,脚步声杂乱地响了起来,爷爷眼睛眯了起来,正想训话,一个个声音却争先响了起来…… “村长,你不用说了,我向来不怎么听你的话,叛逆得很。” “村长,你叫我们滚过一回了,老是滚来滚去,当我们是鸡蛋啊?” “玉龙哥说得对,或许我们是累赘,但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跟你们一起去,因为,我们都是活死人村的啊!” “瞎扯****蛋!” 爷爷咆哮了起来,“玉龙和我,最少现在还能跟那些厉鬼掰掰手腕,你们是纯粹送死!” “村长,我们的脚长你身上吗?”有个声音调皮道。 爷爷沉默了,眼睛眯成一条缝,明显已经在爆发的边缘,场面也僵持了起来。 “村长,或许道长真的很强大,但玉龙说得对,道长终究不是村里的人,我们,才是你们应该依靠的人啊!” “村长,你让我留下可以,但我以后真的是生不如死,好死不如赖活,但连心都死了,活个屁啊!” “村长,夫子村,铮铮铁汉,你是想让我的孩子有个懦夫父亲终生耻辱,还是让他享受荣耀的烈士后裔光环?你让我们留下来当懦夫,这才是真正的送死啊!” 爷爷沉默了,砸巴砸巴嘴巴,不再言语,紧跟着父亲的背影走去,仿佛默许了这一切。 而在爷爷的身后,一个个汉子跟上,数十、上百、数百…… 活死人村,只有站着死的男人,没跪着活的侏儒。 “这就是你们留的后手?这般拙劣的手段,还想让我分心?哼哼……” 邋遢老道微微摇头,菊花璀璨,然后嘴巴继续无声闭合。 这时,在厉鬼们听来,邋遢老道念动的音节,跟之前的完全不同,之前是为了让厉鬼清醒,不受魇的刺激,镇鬼驱邪。 这时的音节,单调怪异,反而如沙场战曲、激扬热血,令人心潮澎湃。 死胖子身后的光影,在这音节的影响下,晶莹闪烁,几乎就要完全凝实,变为一个真真切切的实体。 萧冷、月寒、刀芒现! 在完全死寂的环境里,时间仿佛瞬间定格,一道道如月牙般的刀线,如死神无声的镰刀,被刀芒、刀气刮到的厉鬼,瞬间被切割成无数块,连惨叫声都没发出,直接消于无形。 龙腾、虎啸、镇妖邪,布袋乾坤、灭魔眉! 苍龙腾跃无方、就像杀入羊群里的恶狼,白虎震啸怨气、厉鬼灵体巨震,布袋吸力大涨、收取的厉鬼瞬间化为青液,千丝万缕的白眉,将厉鬼完全缠死捆绑、绞死。 鞭起神鬼惊,落风雨、封镇天地。 持鞭光影最为骁悍,直接杀入魇群里,鞭起处、群魇哀嗷,鞭落处、魂亡怨消。 金元宝、书卷、寿桃却不再杀敌,光芒大盛,照耀着送葬小队,受到这光芒的照耀,速度、力气、体力瞬间大涨,一扫之前的疲惫。 怒目金刚神目圆睁、护体金刚化掌横扫,前一秒还嚣张无比的百鬼夜行,瞬间被打成了落水狗。 魇首先退却,惊慌无比,刚才送葬队伍的反击,直接斩杀了三十多只魇。 厉鬼也急速后退,但之前数百的数量,已经被灭了大半,此时只余两百左右。 邋遢老道反守为攻,威力竟是如斯恐怖,这经过了百鬼夜宴吞噬后的厉鬼大军,竟瞬间兵败如山倒,溃散若山崩。 这时,远处的活死人村,青冥与血光共舞,笼罩在村子上空的怨气,同时被一扫而空,厉鬼的凄厉叫喊,远远传来,竟让这帮驱动了百鬼夜行的魇,毛骨悚然。 埋伏在村外的后手,也失败了? 魇的思绪,嗡嗡作响,厉鬼的眼睛里,更是流露出无比恐惧的情绪。 这,究竟谁才是猎物? “走!” 邋遢老道菊花灿烂,这群魇把他们当成是鱼肉,任意下筷的菜肴,殊不知道,邋遢老道才是真正的持筷者,这百鬼夜行,只是前戏小菜,更大的主菜,还在后面。 吉时将至,若是因这道前戏小菜而误了后面的主菜,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amp;lt;/bramp;gt; 第二十四章 玄阴怨瘴 送葬队伍继续往前,不过与之前相比,步履沉重,虽然大显神通,但明显对于体力,也是极大的消耗。 魇和厉鬼再也不敢轻易向前,刚才的反击过于犀利,它们已经被吓破了胆,偶有几只仍旧不知死活的厉鬼,也被轻易料理。 送葬的路程,已经走了大半,队伍的速度忽然快了一些,因为开始进入下坡路了。 这次的下坟之地,竟不是在山丘之上,从这下坡的方向来看,竟是一个谷地? 抬棺大汉瞪大了眼睛,坟墓讲究风水地相,常见为山葬、海葬,因地理原因,死活人村的多数是山葬,山能聚势、登高而临,对后代子孙有着庇护之用。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坟墓埋葬于山川之间,几乎已经是常识一般的存在,但这个时候,邋遢老道选择的,竟然是一个谷地? 而且,还是活死人村无人不知的毒瘴谷地,阴瘴谷? 阴瘴谷,是活死人村周边一处极为凶险的地方,谷里虫蚊不生,终日笼罩着一层沉重的毒雾,任何飞虫走兽只要接触到毒雾,不到半日功夫,就会化为血水,尸骨不留。 我爷爷作为村长,更是三令五申,不许任何人入内,但就是这样一个地方,竟被道长选为下葬之地? 没有任何人提出疑问,村民对邋遢老道极为信任,相信他如果真的选定了阴瘴谷,那必然有解决毒瘴的方法。 万一,邋遢老道也没有解决毒瘴的方法,以邋遢老道对活死人村的过往恩情,就是送了这数十条性命,那又如何? 只是虽然下定了决心,但离毒瘴谷越来越近的时候,汉子的心不免提了起来。 决心和畏惧,是两种不同的东西,此时汉子们都惊得满头大汗、忐忑不安,只盼下一秒,邋遢老道的声音就响了起来,让他们绕道而行。 前面带路的孩童速度也缓了下来,他们并不是畏惧这毒瘴,而是根本不知道这是毒瘴,只是看到那湛青的瘴气,似乎看不到几米远,若是进了里面,迷路了咋办? 这时,邋遢老道的声音响了起来,却不是大汉期待的话语,而只有简单的一个字,“走!” 前面的孩童再无迟疑,死胖子作为领头,狠狠咬牙,就闯进了这毒瘴谷里,紧接着,八个孩童鱼贯而入,大汉见此,更是步伐不止。 连这些孩童都有这种胆气,他们又怎么可能落于人后。 在送葬队伍进入毒瘴的瞬间,邋遢老道的嘴巴又急速张合着,声音似乎快了不少,甚至连前面的汉子都能隐约听到。 本来孩童、大汉在进入毒瘴谷后,那浓郁的毒瘴,让人浑体发痒、像是有什么蚁虫在不断的啃食着,下一秒,又让人炽热灼疼、活像被泼了硫酸一样,肤肉都要被腐蚀掉,视力、耳力、触感、嗅觉,好像瞬间都变得麻木,与世界完全隔绝,脑海里,尽是生前的回忆。 据说,每一个人在快要死的时候,大脑就会受到刺激,分泌出一种特殊的液体,这种液体,作用在特殊的体质上,就能令人透支最后的体力、潜能,获得远超生前的能力。 可能是力量、速度,或者是思绪能力,又或者是其他,这种情况,称之为迥光返照。 但更多的情况,是在这种液体的作用下,大脑会变得极为活跃,这时,往常已经因大脑记忆绵体消耗而遗忘记忆,会瞬间回忆起来,清晰无比,就像是重活了一生。 这时,大汉的脑海里,开始放映着生前的诸多记忆,走马观灯,这已经是大脑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认定身体将死,受到强烈的刺激所致。 然而,这只是刚踏入毒瘴谷里,一个呼吸的时间,由此可见,这个毒瘴谷的毒气,是何等可怕。 邋遢老道的声音,适时地响了起来,仿若召魂般的声音,把沉醉在各种回忆里的大汉唤醒,有若离魂归体,每个大汉在醒过来之后,瞬间打了个冷颤。 睁大着眼睛、冷汗潺潺,鬼门关前走了一趟,任谁都会震骇莫名,下一秒,又对邋遢老道膜拜至极。 不仅阻挡了毒瘴的侵蚀,把已经濒临在死亡边缘的他们拉了回来,更是在跟阎王作对,若没有记错,不少人刚才隐约已经看到了勾魂使者,魂魄差点就要离体了。 相比起大汉,孩童的表现则淡定得多,只觉得刚才的经历极为有趣,此时回过神来,继续往前,浑然没有丝毫上心。 送葬队伍继续往前,而在他们所不看到的环境里,金光绚烂,有若黑夜里的巨大的闪光核弹,落在这个毒瘴谷里,照亮了一切,彻底驱赶了黑夜。 邋遢老道古怪的音节,前所未有的响彻天地,仿如旱地乍雷响。 与邋遢老道的音节相映成辉的,是魇! 魇的叫声,比之前更加凄厉无数分,如血如泣,巅狂得无以复加,似乎遭遇了无比惨烈的事,发出了撕心裂肺,深入骨髓渗动灵魂的悲号。 百鬼躁动,眼睛彻底血红,怨气炸裂,鬼体瞬间变大了数倍,足足有近十米巨大。 在魇和二百只厉鬼看着送葬队伍进入毒瘴谷的时候,它们并没有紧跟,反而是停下了脚步,眼里流露出惊骇畏惧的神情。 这个毒瘴谷,给它们传来一种极其恐怖的信息,使得它们不敢轻进,但在这种恐惧里,又传来一个极度的渴望,这种渴望,比极阴鬼种的诱惑力,更大。 身不由已,它们争先恐后地进入了这毒瘴谷里,在踏入的瞬间,它们就彻底地狂化了。 “玄阴怨瘴!” “居然是玄阴怨瘴!” “杂毛,你疯了!” 恐慌到极致的叫声猛然乍起,几个境界最深的魇,勉强挣脱了那种令它们发狂的状态,凄厉地叫道,然后,又再次陷入了那种巅狂的形态。 玄阴怨瘴,非但生人勿近,同样,鬼魇禁足。 溶人乱鬼,自亘古之时,便是三界里的绝地之一。 百鬼凄号,然后,更多的不明鬼脸,从地底、草木、瘴气、虚无……四面八方,疯狂地冒了出来! 活像一个盛大的欢迎仪式…… “欢迎来到怨灵的天堂!” amp;lt;/bramp;gt; 第二十五章 菊花绽放,拍棺材 对于活死人村来说,自然不知道什么是‘玄阴怨瘴’,他们只需要知道这个满是毒瘴的谷地,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地方,能够活活把生人的皮肤、肌肉、内脏、骨髓,完全溶化得一干二净,是个彻底的禁地,这就足够了。 若是他们知道这毒瘴谷真正可怕之处,形成的原因,估计会吓得直接迁村远离。 但魇几乎都有着百年以上的岁月,多少都曾听过人间界的几种绝地,是人鬼禁足的,其中,玄阴怨瘴,便是名气极大的一种。 玄,无可言表其奥妙,玄阴,则是一种阴森到极致的、无穷大的聚阴之势,在道家里冠上玄阴的事物,都是极为恐怖,上升到极度关注的层次。 而怨瘴,则是以怨气形成的业瘴,地狱里有业火、鬼魂触之即死,佛家里有业障、生死轮回如附骨之蛆,怨气业瘴,是任何鬼神都不想碰到的天地异象。 怨瘴现处,必定生灵涂炭,当怨气滔天,已经浓郁如瘴的时候,远远超过聚拢万鬼的百鬼夜行怨气,几乎就要凝聚成液体,腐蚀万物。 而两者的结合,玄阴怨瘴,则更为可怕,有了聚阴之势的怨瘴,壮大的速度极为恐怖,不到数百年时间,就能令数万里之内,变成生灵灭绝的不毛之地。 而玄阴怨瘴的形成,起源多数是先形成了聚阴的玄阴之地,而随着玄阴之势的壮大,不断有鬼魂、厉鬼被其吸引而来,最后无法吸收、吞噬这玄阴之力,反而被同化,久之,便形成了囚鬼、乱鬼、溶鬼、吃鬼之地,不断地吸引着厉鬼前来,然后吞噬加速壮大。 就像热带雨林里的食人花一样,张开花蕾娇艳无比,散发着致命的香味引诱着蚊虫前来,然后如嘴巴一样猛然合并,将那些蚊虫活活给生吞了。 “欢迎来到怨灵的天堂!” 尖锐的声音,层层回荡,不是回音,而是有成千上万、十万、百万……以上的声音,在重复着这一句。 这些声音的主人,有的苍老无比、有的青壮有力、有的温和讥笑、有的咆哮凶狠,单是这一句话,就持续着响荡了数分钟之久,难以想象,这个玄阴怨瘴,已经吞噬了多少厉鬼,吸纳了多少怨气。 进入此地的二百厉鬼,在这股恐怖的怨气冲击之下,就像吃了极为大补之物一样,瞬间变得巨大无比,然后又立刻从脚掌处开始溶化,就像是一个个由冰结成的人形冰雕,在烈阳的照耀之下,开始溶化。 滴哒、滴哒、滴哒,不断地滴落着青色的血液,在即将完全化为青液之前,开始疯狂地朝着送葬小队发起冲击。 魇,也是一样,在这怨气的冲击之下,只有数只已经化魇近千年,境界极高的能勉强抵挡一会,其他也化出了手脚四肢,疯狂地朝着送葬队伍奔来。 同时,数万鬼脸,也带着讥笑的笑容,从地底、草木、瘴气、虚无四面八方,铺天盖地、无处不长的地方疯狂冒出,朝着送葬队伍飞来。 天罗地网,一波紧接一波,如滔天巨浪直接拍击,要将送葬队伍完全吞噬。 旱地乍雷响! 邋遢老道苍老的声音,吐出无数仿佛自亘古而来的古怪音节,炸彻这一片天地,竟隐隐压制住所有声音,使得整个天地,只有这种仿佛自人类诞生,便存在于这人世间的本源音节。 在这‘雷声’的震荡下,无数鬼脸直接被炸碎,厉鬼鬼体震荡溃乱,魇的速度也大受影响,然后,金光大盛! 九大光影杀出,怒目金光密集扫视,护体金刚掌潮拍岸,在刚步入这玄阴怨瘴的瞬间,远比刚才更加恐怖万分的死战,就拉开了序幕! 相比此时的战斗,之前的百鬼夜行,就如毛毛雨一般。 送葬队伍,在这种激烈的战斗里,缓慢地前进。 吉时将至,没有多少时间可供他们浪费,只能在这种绝地里,继续前行。 刀光、龙虎交汇、眉若雪飘…… 声音纷乱、已经分不清谁的惨叫,黑影重重、几乎都是靠着本能在战斗,汗流浃背、体力早已透支却仍在前行,脑袋空白、唯有意志不屈。 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孩童们都感觉,身体变得沉重无比,每一脚踏下,都拔出一层厚实的泥土。 后面的大汉全都已经汗透麻衣,就像刚从水里捞上来一般,精神萎靡脑袋空白,耳鸣嗡响,一个个像喝了酒一般,脚步慌乱。 此时,邋遢老道的声音,就像是牵引着众人的一根绳线,听着声音,他们才能勉强向前。 抬着棺材的八名汉子,样子最为吓人,脸比纸还要更白、眼比血还要更红,眼睛瞪得极大,但却已经干涸无比,一直就这样张开着,从不闭眼。 偶尔汗水滴落,从眼里流出来的时候,就像流出血水一般,整个身子除了汗水,更像是已经流出了血! 洁白的衣服,已经被血水沾污,一块块血斑,猩红刺眼,更是传来了极为浓厚的血腥味。 他们都在急速呼吸着,平常人一个呼吸的时间,他们就能喘息上百次,就像剧烈到极点的活动之后,每一个毛寸,都在贪婪地吸收着氧气。 步伐、缓慢而坚定,虽然极慢,但却一直在前行。 沉重而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邋遢老道眯眼看去,在队伍的后面,几个之前勉强还能抗住的魇,已经彻底疯狂了。 这几个魇,修为境界极强,才能勉强抗住,但到了这个时候,它们也无法再抑制心里的疯狂,彻底被玄阴怨瘴同化了。 而被同化后的它们,实力变得恐怖之极,而全身上下,都冒出了那种诡异恐怖的鬼脸,密密麻麻,如蜂窝一般。 每个鬼脸,都在疯狂地叫喊着,“留下来,留下来,留下来……” 等到这几只最强大的魇参加战斗,送葬队伍就将面临最大的挑战,而偏偏此时,送葬队伍的每一个人,都已经呈现极为疲惫的样子,局势变得危急无比! 邋遢老道菊花绽放,一掌拍在了棺材盖上! amp;lt;/bramp;gt; 第二十六章 不会是炸坟了吧 在邋遢老道手掌拍在棺材上的瞬间,一股令人心悸的巨大波动,猛然从棺材里爆发,在这股波动的影响下,每个人感觉眼前的事物,瞬间叠影重重,然后心脏突然漏跳了一秒,似乎…… 整个天地,都停滞了一秒。 一种沛不可挡的吸力,如火山爆发、席卷天地。 以棺材为中心,这股吸力就像是一个可怕的黑洞,开始疯狂地汲取周边的一切怨气、鬼力,最前面的鬼脸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活活吸进了棺材里,这股吸力就像是无底洞一般,呈漩涡状地继续吸收、吞噬着一切。 “啊啊啊……” 万千鬼脸开始疯狂地逃窜,但这股恐怖吸力的力量太过恐怖,冲在前面的鬼脸根本无法摆脱,直接被吸入棺材里。 之前冲得比较慢,落在后面的鬼脸拼命地往后撤,但在吸力的作用下,依旧被缓慢地拉扯向前。 “这是什么!这是什么!” “比玄阴之力更可怕的力量,比玄阴之力的聚阴之力,还要更加恐怖!” “那个老头,那个老头,是昨晚的那个!” “是杀了旱魃的那个!” 数万鬼脸在惊恐之下,终于认出了邋遢老道,这个昨晚一直在跟旱魃斗法,最后将旱魃击杀的老道。 玄阴之地、人间界的绝地,生灵勿近,但也有些特殊的物种,喜欢呆在这种地方,僵尸便是一种。 僵尸分为先天僵尸和后天僵尸,先天僵尸为四大僵尸始祖、靠着天地阴气凝阴修炼而成的尸体,及先天僵尸通过血液转变成的尸裔,僵尸的子孙后代。 只要把尸体埋在玄阴之地,尸变化为僵尸的机率,几乎是百分百。 先天僵尸,是极为强大的种族,可以说是僵尸里的贵族,无论修炼、实力,都远远超过普通僵尸。 因为它们拥有灵智,能跟正常人一样思考。 而后天僵尸,普遍为被先天僵尸当成食物,撕咬后感染了尸毒的人,这些人在变成活死人后,没有任何灵智,身体极度僵硬,只能靠着生存本能活动。 但有些后天僵尸,比一般的先天僵尸还要强大,例如被四大僵尸始祖咬伤感染的后天僵尸,杀伤力之恐怖,远远强于一般的先天僵尸。 而后天僵尸,在机缘巧合之下,也有一定机率,能转化为先天僵尸。 至于旱魃,则是僵尸始祖旱魃的后裔,修为境界恐怖无比,向来有‘旱魃出世,旱地千里’的说法,在道家史册里,只有各教掌教真人之流的强者,才能收拾得了。 这个玄阴怨瘴,本来被一只旱魃占据,数百万鬼脸,都是被其吸来囚困在此的怨灵厉鬼,而就在昨晚,邋遢老道闯了进来,出手便是光芒万丈。 旱魃沉睡之地,向来是玄阴怨瘴的禁地,所以昨晚数万鬼脸只敢远远观望,但对于这个一直隐藏在道家光芒里的老人,都瞧不真切。 直到邋遢老道一掌拍在棺材上,那不可一世、智珠在握的样子,终于让这数万鬼脸将这个风中残烛的老人,和昨晚那威风凌凌、无所不能的道家大能联想了起来。 那可是,连旱魃都能灭了的恐怖道士! “道长饶命啊!” “道长我知错了!” “道长可怜我们,我们也是被旱魃困在这里的!” 无法挣扎那恐怖的吸力,再想起昨晚邋遢老道的恐怖威滔,数百万鬼脸开始疯狂地求饶,然而邋遢老道只是微微叹气,但棺材的吸力,却是丝毫没减弱。 或是被囚、或是情愿、或是无奈,但玄阴怨瘴的形成,却并非一朝一日,在这悠长的岁月里,这个玄阴怨瘴,不知道吞噬了多少生灵的性命,每一个鬼脸的手上,都是鲜血淋漓。 善恶终有报、因果循环,才会结成今日被棺材吸噬的果,半点不由人。 “老道,我们被旱魃困在这里,为其提供阴煞之力,不见天日,如今,你又要让我们魂飞魄散吗?你好狠的心!” “杂毛,我诅咒你生生世世,不得好死!” “断子绝孙!” 邋遢老道丝毫无动于衷,到了后面,数百万鬼脸已经只剩不到二成左右,它们开始疯狂地尖叫起来,诅咒着这个无情的邋遢老道。 “尘归尘、土归土,若非刚巧这子现世,我也找不到超度你们的办法。” “你们的因果,会转嫁到此子生上,当因果结了,自会有投胎之日。” “安心上路吧!” 铺天盖地的鬼脸,源源不断地被棺材吸噬,逐渐变得稀疏起来,而形成这毒瘴的怨气,也变得极为稀薄,月光缓缓地透了进来,不再如之前那般明月高照,却始终阴暗无比。 不止是鬼脸,仅剩的一百多只厉鬼,、数十只魇,也开始在这股吸力的导引之下,飞向了棺材,在半空就爆破为怨气、青色的血液,被吞噬得一干二净。 百鬼夜行,以这样的结果,落下了帷幕。 这个在道家史册上都恐怖无比的玄阴怨瘴,也被驱除得一干二净。 当这些阴邪的生灵被完全吞噬后,月光终于完全照射了下来,空气变得清新无比,这个一直困扰着周边无数村子的阴瘴谷,就这样诡异地消失了。 一片死寂。 死胖子这时终于醒了过来,这一路他都走得迷迷糊糊,在百鬼夜行被灭掉、玄阴怨瘴消失后,就像是刚睡醒,睁大着眼睛,满脸不可思议。 见鬼了,怎么跑到这地儿来了? 虽然有月光,但黑不隆咚的,有点吓人啊! 咦,那是什么? 死胖子擦了擦眼睛,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巨大的坑,估摸着有三米长、两米宽,深……太远了看不清楚。 这不坑人吗? 大半夜的,也不做个标示,还好看到了,要不走多几步,掉下去了可咋办? 这一身肥肉的,爬出来老费劲了。 咦? 这个坑,怎么像是从里面,炸出来的一样? 想到这里,死胖子咽了下口水,活死人村对坟墓之事比一般人熟悉,此时,死胖子已经想到无数的可能,但无论哪一种,都能让他吓得满头大汗。 不会是炸坟了,僵尸爬出来了吧? 我的妈啊,有没有鸡腿,赶紧来根压压惊啊! amp;lt;/bramp;gt; 第二十七章 血月风刀 死胖子是第一个醒过来的,之后其他人眼里,也陆续露出清明之色,但和死胖子一样,记忆都是一片浆糊,只能在脑海里勉强记起几个片断。 这,这是阴瘴谷! 当断断续续的记忆片断连接起来之后,大汉们纷纷露了惊骇的神色,没错,他们走进了阴瘴谷里,这个从来没有活人能够走出来,能够活活把人给吃了的地方。 但现在他们站在这个恐怖的地方,却没有半分不适,除了极度的疲乏之外,根本没有传说里能够溶人皮肉的瘴雾。 是道长! 对,之前进入阴瘴谷的瞬间,他们就几乎在鬼门关前走了一圈,是道长的强**力,硬生生把他们给拉了回来。 大汉回过头,用震惊到无以复加的眼神看着邋遢老道,这得有多强大的本领,才能跟阎王抢人? 邋遢老道打了个手势,八名抬棺的汉子立刻回过神来,脸色严峻,脚步再次沉重地迈了起来。 终于,到了下棺的时候。 虽然这个阴瘴谷不再溶人皮肉,但依旧阴冷得让人心头直渗,八名抬棺汉子看向下坟之地,那里一个大土坑,开掘得极为粗糙,不,应该不是人工挖出来的,从周边泥土的形状来看,反倒是埋了土雷子,从里面炸出来的。 土雷子,是活死人村的一种土法炸药,威力极大,经常用来炸开墓穴里的绝路。 但如果是土雷子的话,空气里多少会遗留着硫磺的味道,但这个地方除了阴冷之外,却没有任何爆破过的气味。 大土坑的周围,有着九棵巨大的树林,树身极大,每棵树都有数名大汉合抱粗壮。 枝繁叶茂,将这个大土坑完全遮住,更是给人一种莫名的感觉,好像这九颗树和大土坑,是按着某种规律摆放的,彼此之间有着异样的联系。 八名抬棺大汉的脚步,越来越慢,每一步迈出,似乎都比前一脚重上一倍,重重的挑梁横杆死死地压在肩膀上,像要活活压碎他们的肩胛骨一样。 每走一步,骨骼都在发出脆响,肩膀已经疼痛过度,完全没有知觉,仿佛被彻底切除了一样,喘着沉重的呼吸,心里只有一个信念。 把棺材,安放在土坑里,完成这次活葬。 不知道过了多久,对八名抬棺活子来说,似乎已经过了好多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土坑那里,。 正当他们想要把棺材放置在里面的时候,却发现他们的膝盖,竟是弯不下去,肩膀也没有任何知觉,连斜肩卸棺材的动作也做不了。 “意识?小小的玄阴怨瘴,竟然还产生了意识?” 邋遢老道也有些惊讶,之前一直把注意力放在旱魃上,竟是没有注意到这玄阴怨瘴,竟还产生了意识。 是不想被吞噬吗? 在八名抬棺汉子前进的时候,这股意识散出强烈的敌意,这股敌意作用在棺材上,使得棺材的重量在不断地增加,越是接近土坑的地方,这股意识越加强烈。 当八名汉子来到土坑上方时,这股意识更是化为强大的托底之力,就像是一只大手掌,死死地顶住了棺材,不让大汉们把棺材放在土坑里。 “可惜了。” 邋遢老道微微摇头,棺材猛然青芒闪光,棺材产生了一股特殊的力量,拉扯着大汉的肩膀,直接朝着土坑里砸去。 棺材,似乎已经迫不及待了一般。 在棺材砸落在土坑里的时候,那股意识直接被砸碎为虚无,一圈圈若有若无的环形光圈荡漾开去,八名大汉在接触到的瞬间,气血翻滚,加上之前已经完全透支了体力,在吐出一大口鲜血后,直接晕厥过去。 这圈环形光圈晕开,每一个接触到的人,都感觉被什么东西撞到了一样,直接跌倒坐当场,气血混乱上涌,极为难受。 这,这棺材,得有多重? 怎么感觉整个土地,都震了一下,里面不,是只有一个怀胎十月的妇人吗?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突兀地拍击声响了起来,激烈而急迫,更是杂乱无章,仿佛铺天盖地,毫不停歇,要活活把这个棺材给拍烂。 绝对不是一个人! 更加不可能是一个身体虚弱、怀胎十月的妇人! 最少有数人,不、数十,不,数百、不……拍击的声音越发恐怖纷繁,每一秒,都有无数的拍击声响起,冲击着耳膜,让人头脑眩胀,活活要爆炸开来一样。 整个阴瘴谷的地面,更是在这声音的影响下,疯狂地震荡了起来,就像是每一个拍击声,不仅仅拍在了棺材上,也同时拍在了地面上。 汉子们都睁大了眼睛,死死地捂住耳朵,但依旧无法阻止那疯狂的拍击声,仿佛有人有拿着一把电钻,死命地在你的头骨往里钻一样。 “哼,都已经被吞噬了,再挣扎,又有什么用?” 邋遢老道正准备出手,眉毛骤然跳了一下,抬头一看,立刻睁大了眼睛。 毛月亮,本来只看到半个月牙儿,现在却在这急速的拍击声响应下,以极为恐怖地速度,正疯狂地补足,瞬间就已经变成了半个月亮,而且还在不断地变大,即将要形成满月。 而原本皎洁的月牙,此时边缘微微闪烁着血红的光泽,就像是冒出鲜血一样,还在不断地渗透着。 顾不及其他,邋遢老道立刻打了个手势,一道道澄黄的光芒,射进了其中几个汉子的身体里,使得他们恢复了过来。 那几个汉子看到邋遢老道的手势,彼此对视了一眼,有些不明所以,但随即咬牙站了起来,拿着铁铲,奔跑到土坑边,把周边的泥土铲进了土坑里。 同时,邋遢老道的声音,响亮了起来,那一种古怪的音调,落在几名铲土的汉子耳里,驱除了其他声音,更像是注了某种活力,铲土的速度快了起来。 棺材里的拍击声,更加急促了! 天上的月亮,也更加急迫地往满月扩张,已经几近染红了月亮,一层昏暗的血光,从月亮映了下来,天地一片赤红。 风,冰冷地吹拂了起来,尖锐凄厉,像是无数厉鬼在撕心裂肺地叫喊着,更是冰刀一般,砍在人的身体上,就像拿着一把屠刀,疯狂地刮砍,直欲刮下一层皮肉。 那铲土的几名大汉,瞬间刀痕累累,鲜血四溅! amp;lt;/bramp;gt; 第二十八章 血月罩天地,鬼将狰狞咆 凄厉阴冷的阵阵冰风,如一片片细小刀片,一刀刀地刮在数名大汉的身上,不消片刻,几名大汉就变了血人。 狰狞可怖的伤痕,不断地向外溢出鲜血,尤其以持铲的双臂最为惨烈,皮肉外翻、狰狞无比,几没一寸缕好肉。 不说那撕心裂肺、千刀万剐,能把人活活疼死的痛,单就几名大汉身上流淌到地上的鲜血,形成坑洼的血量,早就应该失血过多而死去。 但此时几名大汉,似乎对伤痛完全麻木,动作机械单一,以一种极快又恒定地速度在铲土填坟,活活像是一个个挖掘机器一样。 风,更大了,呼啸声震耳欲聋,像是完全愤怒了一样,掀起了一阵又一阵,足以把人刮到天空的巨流。 这阵巨流,比龙卷风还要更加可怕,在这恐怖的巨流下,九颗参天大树啪啪地响,树根泥土翻动,几乎就要被拔了出来。 连这长了数百年的参天大树,都快要被连根拔起,可想而知,这风力大到了何种程度,但诡异的是,那数名填坟的大汉,却是纹丝不动,像是把脚深深地扎进了泥土里,比树根还要更深入、结实。 “想借机逃跑?” 邋遢老道眯眼望向血月,此时月亮还未完全变成满月,但却已经圆了大半,只剩一个小缺口,而那血腥的赤红,已经完全满溢了月亮,当月亮变成满月的时候,便是一个完整的血月。 邋遢老道的音节响了起来,这次不如之前那般嘹亮,但听起来给人一种浩然正气、宝相庄严的感觉,而在这些音节从嘴巴里吐出来的时候,点点猩红的血光,也缓缓飘了出来。 这些血光,如夜里的萤火虫,飞快地占领了这片天地。 血光所到之处、阴风顿止,大树不再摇摆,阴风不再吹拂,甚至连天空高高悬挂的月亮,停了下来,此时看去,活像个被人咬了一口的月饼。 只是,这个月饼,却是血红得让人心惊肉跳。 这些血光,不止只有猩红的血色,还发散着淡淡的金光,看上去璀璨无比,有些飘进了填土大汉的身体里,顿时,大汉铲土填坟的速度,快到不可思议。 口为人体关隘之处,主动之源,而舌司五脏六腑之阳,属极阳之物、血气充溢,舌头蕴含的舌尖血,为一身精气所聚,天师境界的舌尖血喷出,阳气之强,能活活把厉鬼给喷死,就像人被泼了一层强酸般,溶化得干干净净,一丝皮肉都留不下来。 邋遢老道的舌尖血,比一般天师还要更加玄妙,在每颗血滴里形成了一个个玄妙的字符,不但能驱除阴邪之气,还能激发潜能,治愈大汉身上那狰狞的伤痕。 在邋遢老道舌尖精血的影响下,数名大汉速度飞快,不消片刻就把坟土掩好,泥土夯实,一个半人高的坟头垒了起来。 落棺、起坟,这次活葬已经算是完成了。 大汉抹了抹额头,手上全是血汗,看得人心渗不已,所有人把目光投向邋遢老道,一个菊花,正在邋遢老道的脸上缓缓绽放。 众人心里一轻,大石头落地,这次的活葬,总算是完成了,虽然整个过程无比怪异,但总算有惊无险地度过了。 这时,一声前所未有的巨大声响,猛然从坟里传了出来,这个声响之大,像是整个地壳都要快被击穿了一样,天上地下,只有这个声音。 地面在剧烈地摇晃着,仿佛整个土地都有急速移动,那些大汉睁大了眼睛,感觉像是整个大地都被人直接抛了起来一样,活活震高了一两米,直接把他们震得跌坐在地。 而且,随着那恐怖的声响越来越密急,声盖声、地震地,每一个声响,似乎都在宣告下一秒,天会崩、地会裂,世界末日。 这时,天上的月亮也变得异常明亮,瞬间补足了那缺失的一角,变为满月。 一个血色的月亮,高高悬挂,月光倾泄大地,仿如披上了层层血色极光,整个天地都成了血腥的一片,恐怖诡异。 道家史册记载,与月亮有关的异象,以两种情况最为恐怖,第一种为天狗食日,第二种,便是如眼前一般,月满如盘、血罩天地,但凡这两种异象出现的时候,都是天地浩劫诞生的时候。 大汉们震惊地看着天空的血月,竟生出了一种让他们心颤不已的感觉。 那个看上去似乎都能让人血腥作呕的血月,似乎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最后,充斥着整个眼球,似乎下一秒,就要从天上掉下来,砸在他们头上。 “大鱼终于上勾了!” 邋遢老道的笑容如山中老菊,绽放得艳丽无比,那血月映衬得他的眼球,血红得妖异。 而邋遢老道的眼球里,也映衬着别人看不到的一面,一个长相和着装都无比怪异的身影,从血月里急速奔来。 这个身影头顶束墨金暗冠、披狰狞万魇袍、穿玄阴幽渊铠甲、系魇首铜带,身下骑着一只似虎非虎、类马近象的恐怖鬼物,吞吐着来自地狱深渊的死亡气息。 血月和活葬坟墓之间,以血光为道,连结成一条宽阔的路,那个身影正在急速奔来,冰冷的眸子怨恨地盯着邋遢老道,咆哮震天! “老杂毛,你竟敢阻我?” “小小道士,竟敢获罪于鬼将?你要死,以我之名,生生世世,轮回为牲畜不如的东西,受万鬼噬食!” 鬼将,比魇更高一个境界的存在,早已不在人间界,只能在鬼界里生活,就算是各大道家门派的掌教真人,也未必有将其斩杀的能力。 因为鬼将的境界修为,跟旱魃是同个层次、伯仲之间,但若鬼将通由特殊渠道来到人间界,比旱魃的危害,更要大上不少。 因为旱魃以天地阴气为食,而鬼将,则是以孤魂野鬼、厉鬼怨魇为粮,为了得到足够的食粮,可以不惜活屠数十个城市,也只是为了数日口粮。 而鬼将也轻易不会出现在人间界,打通两界通道,需要耗费极大的境界修为,而一旦出现,必然遭到玄门道家的集体围剿,甚至动用到掌教真人层次的大能,偷腥不成反惹臊。 但这次为了极阴鬼种,那个鬼将早就做了部署,却没想到被邋遢老道阻了一下,顿时怒不可抑。 眨眼间,鬼将便穿越了彼此间的距离,来到邋遢老道身前,伸手就欲掐在邋遢老道的脖子,将其抽魂剥筋,带到鬼界里活活受罪。 蓦然,鬼将的手卡在半空,眼瞳瞬间放大到极致,震骇到无以复加。 “你……你是……!” amp;lt;/bramp;gt; 第二十九章 ‘我’,出生了 皱纹密布、眼珠混浊昏黄、死气缠身,这个苍老到无以复加的身体,对鬼将来说,没有丝毫的熟悉感。 但偏偏那一丝隐藏得极深的残魂气息,若不是直接与其交手,根本无法探知得了。 就是这丝气息,让鬼将的心里翻起了惊天浪滔,出现了,竟然出现了! 那个人,不是应该以身殉轮回,以灵魂本源维系着三界六道的最后齿轮,使其不致于崩溃吗? 怎么可能出现在人间界? “你知道他?” 邋遢老道微微讶异,在鬼界的鬼将里,能接触到‘他’的存在,当真是凤毛麟角,看来这条被钓起来的大鱼,有够肥的。 “参……” 鬼将神色大变,就要跪下去的时候,身后的坟地猛然炸开! 天摇地动,如火山爆发、山洪倾泄,血月跟坟地间的‘界道’瞬间崩溃,血月血色尽退,化回皎洁的月牙。 无数棺材的碎片,从坟里激射而出,把鬼将的身体完全打穿,扎进了邋遢老道身前的泥土里。 鬼将的身体为鬼体,世俗之物根本无法触及,就算是各大道门的镇教之宝,在未经法力加持的情况下,也无法伤及分毫。 但就在此时,竟是被棺材碎片轻易地穿越了鬼体,鬼将嘴角溢出湛青如墨的血液,僵硬地回过头,不可思议的看着那被炸开的土坟。 人血赤、因阳而赤,鬼血青、因阴而青,当鬼血浓密得湛青如墨时,修为往往已经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纯墨鬼仙、赤金罗仙,身具墨血的鬼体,已经堪比赤金血液的大罗金仙。 鬼将转过头颅的瞬间,满脸不可思议,在那惊骇到无以复加的眼神里,竟还有着激动兴奋到极点的神欢喜。 一只稚嫩有如婴儿般的小手,猛然从坟坑里伸了出来。 在鬼将的眼里,这只婴儿的手,在伸出的瞬间就朝他袭来,一把将他抓在了手里,直接拖回了坟坑里。 “九爷……” 在邋遢老道的眼里,那个鬼将被婴儿的手直接拉进了坟坑里,便传来了啃咬的声音,竟是活活被当成了食物,被咬碎吞噬。 鬼将,在鬼界算是一方霸主,生为人杰、鬼亦为鬼雄,举凡鬼将,无不是生前有着大功业的人杰之流,只有极少是从厉鬼修炼上来的。 想到这里,邋遢老道不免有些唏嘘,但从鬼将的表情来看,这或许又是最好的归宿。 “因果循环,你发下的大宏愿,真的能实现吗?” “三界六道、生死轮盘崩坏,以身殉道,又是否是正确的选择?” 邋遢老道微微摇头,他也不知道这条路走到最后,究竟是何等光景,但现在,他只能一步步走下去。 坟坑边的那只小手,扒着泥土爬了出来,那是一个极为可爱的婴儿,圆滚滚的大眼睛,不像其他婴儿刚出生满是皱纹,而是皮肤光滑、晶莹剔透,散放着淡淡的光泽。 但那些大汉,却都像见鬼了一样。 一个不经接生,自己就能从母体里爬出来,出生就会双脚站立的婴儿,任谁见到,都会被吓得浑身发软。 邋遢老道咽了咽口水,露出讨好的笑容,对着婴儿道:“那个那个……你好,我是你的师父,天葬道长。” 婴儿斜着头颅看向邋遢道长,也露出开心的容颜,但却把邋遢老道吓得够呛。 因为婴儿的笑容,不是示好,而活生生像看到诱人的食物,想要跑上去咬上一口。 “还没吃饱吗?”邋遢老道有些心惊胆颤地问道。 婴儿吮着手指,看似人畜无害的大眼睛眨巴几下,像是在揣摩邋遢老道的话,最后才微微点头。 竟是听懂了。 “叫声师父,我有很多很好吃的东西,只要你叫我师父。” 邋遢老道继续循循善诱,活像一个拿着棒棒糖拐骗小萝莉的怪老头。 婴儿的笑容冷却,微微沾着口水的手指抽了出来,大眼睛闪烁着冰冷的色泽,死死地盯着邋遢老道,大有邋遢老道不拿出食物,就把他当成食物给吃了的感觉。 “啊,一定饿急了,还是先吃点吧。这才是好吃的!吃吧!” 邋遢老道立刻打了个冷颤,在面对鬼将都淡漠微笑的他,竟对这个婴儿露出了万分忌惮的神色,额头更是微微见汗。 从腰间扯出一个香囊,丝带拉开、青光闪烁,万千厉鬼从香囊里接连飞出,疯狂地逃窜。 婴儿喜逐颜开,大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神色,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就像刮起了一阵阵台风,刚逃出香囊里的厉鬼,还没有逃出多远,但被气流卷动,朝着婴儿的口里飞逝而去。 送葬队伍的大汉,冷汗浃背,一股凉气从尾椎骨窜到天灵盖。 他们只看到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就会从正常人都费劲的坟坑里爬出来,吮着手指一副跟人讨要食物的样子,在没有得到满足的时候,就脸色冰冷,活活要把人给生吞活剥了一样。 在邋遢老道拿出香囊后,婴儿一个呼吸,就刮起了恐怖的大风,就算是之前打台风都没有这么可怕,把香囊里像是萤火虫般密集的光点吸入嘴巴后,摸着肚皮打了个饱嗝,转身就跳回了坟坑里。 大汉你看我我看你,愣是没一个敢走上前,看看坟坑里的情况,最后,还是邋遢老道走了下去,他们才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 死胖子是走得最快的,他不像那些大汉一样畏惧,反而觉得我长得脆稚可爱,如果不是之前那阵狂风,他早想上来捏捏我的脸颊,逗玩一番。 死胖子比邋遢老道更早一步来到了坟坑边,抬头朝着坑里看去,此时,我正躺在母亲的肚皮上,呼呼大睡,时不时砸巴着嘴巴,像是有些意犹未尽。 而母亲的肚皮上,没有丝毫伤痕,全身上下,也没有丝毫受伤过的痕迹,反而是恢复了正常的体态,不再像之前那般,瘦得只剩个骷髅架子。 这对于送葬的汉子来说,则显得更加古怪,母体没有丝毫的伤痕,那我这个婴儿,是怎么从母亲的肚皮里爬出来的? 不过活葬之事,本来就有着诸多诡异之处,今晚遇到古怪的事也不少,更何况,还有本领滔天的邋遢老道在旁边,反倒是放下了心。 母子平安就好。 邋遢老道松了口气,微微抬头,望向远处,呢喃着汉子们莫明其怪的话语。 “千年了,最后一位也出来了,终于要开始了。” amp;lt;/bramp;gt; 第三十章 千年等待,轮回崩、夺嫡启 在邋遢老道目光方向的千里之外,一个草木丛生的山头,一个少年深深嗅了下手上的玫瑰,露出陶醉的神色,然后将其一把捏碎。 “人间界的气息,当真美妙得紧。” 跟在少年后面的魇,头垂得更低,就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 “四爷,这事是我做得不好。” 如果邋遢老道在这里,就能认出,这正是组织发动了百鬼夜行,并在过程里不断挑动其他魇,发起进攻的那只领头魇。 它竟然非但没被棺材吞噬,而且还逃了千里之外。 “没,这件事,你已经做得非常好。” “只是我低估了九弟,也没想过,他竟然有这么强大的护道人。” “千年了,也终于等到他的出世,遗失鬼界圣典‘鬼律’,是否就掌握在他的手里?” “真是有点迫不及待啊!只是,还须要等待他的成长,不过,不远了。” “最多不过百年,百年内,九子夺嫡,谁才是真正的鬼界之王?哈哈,我感觉浑身都在发抖,九弟,你可不要让我失望啊!” “四爷,你一定是天命所归,老鬼王生前,可是将你视为继承者!”那只魇立刻道。 “轮回崩坏、地藏殉道,三界六道鬼神乱成一团,天庭尚且自顾不瑕,谁又敢言能笑到最后?” 那少年摇头,“鬼王之位,只是第一步,后面的事情,更棘手。” “只是,这第一步,就已经极为难走。九子夺嫡,可是吃人,不,吃鬼的事。” “老九,最后是我吃了你,还是你吃了我?我好期待啊。” “不过苦了你,不过也只有化魇,才能在人间界这里长久呆着。” 少年回头看向那只‘魇’,神色莫名,看不出究竟。 “能为四爷出力,属下万死不辞。”那只‘魇’道。 “嗯,等回到鬼界,我不仅能助你恢复鬼将修为,更能再进一步,只是,你须在这里监视着老九,最少数十年之久。” “我先回去了,有什么事,及时跟我联系。” 那少年一步踏出,身前竟直接凭空出现一道裂缝,裂缝里冤气滔天,整个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毫无一丝生机。 那,就是玄门道家谈之色变的鬼界。 一步之间,竟是开启了人鬼两界的通道,比借用月亮玄阴之力开出界道的鬼将,不知要强了多少个层次。 少年直接走入裂缝里,裂缝瞬间闭合,那只‘魇’用目光恭送后,也消失在这个山头。 父亲和爷爷在消灭了活死人村的厉鬼后,急速赶向下棺的地方,到了阴瘴谷的时候,谷里的怨瘴已经散去,但却被一种莫名的力量罩住,使其无法前进一步。 父亲用寒冰铁制作的锁链疯狂地抽击,爷爷也用尽全体的力量不停地轰击,但始终无法破开这股力量,随后,在天崩地裂的连续巨响之后,这股力量诡异消失,无影无踪。 父亲第一时间窜了进去,来到了下棺的地方,此时,邋遢老道正把我从坟坑里抱了出来,父亲看到我正在酣睡,才松了半口气。 然后闪身进入坟坑里,把母亲抱了出来,看到母亲与之前无异,而且生命气息极强,身体比之前还要更加健康,这才完全松出一口气。 “道长大恩,玉龙无以为报。” 言毕,怀抱母亲单膝跪下,经历了厉鬼袭村,父亲终于知道,邋遢老道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 而眼前这个曾经视为仇人的邋遢老道,是他们一家子真正的恩人。 “我才是要感谢你们的人。” 邋遢老道轻轻摆手,就把父亲虚空扶了起来,看着怀里酣睡的我,笑得合不拢嘴。 “玉龙啊,你说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好?” 父亲愣了一下,怎么感觉邋遢老道比他这个父亲,还要更开心? “但听道长的,还请道长,为这孩子起个好名。” 起名,对于活死人村来说,远比一般人更加讲究。 讲究阴阳五行、生克互补,与一生的气运休戚相关,结合天干地支、生辰八字,能左右一个人的能量,从而影响生老病死。 在玄门道家来说,知道了一个人的名字和生辰八字,甚至能做到操纵人的行为举止、一生福祸,影响深远。 再加上盗墓乃是有损阴德之事,若是起了一个招惹阴魅的名字,直接死在墓穴里,也不是没发生过的事。 邋遢老道看向爷爷,名从族谱、定从师长,从这点来说,爷爷是最有话语权的。 “道长若愿赐名,最好不过,孙楠先行谢过了。” 爷爷看到邋遢老道有些意动,立刻大喜道。 邋遢老道这才微微点头,沉吟片刻,“这孩子命格金贵无比,有腾龙之相、贵不可言,合当有个‘贵’字。” “气运无边、大有吞天之势,九为数之极,合当有个‘九’字。” “就叫‘贵九’吧!” 爷爷和父亲当即大喜过望,“谢道长赐名!” 其实,从族谱来说,父亲是‘玉’字辈,我是‘祥’字辈,我的名字里,应该有个‘祥’字,但邋遢老道完全不顾族谱,爷爷和父亲也丝毫不在意。 村里的汉子,也用羡慕妒忌恨的眼光看着我,这个能得到道长赐名的孩子,只怕以后的成就,要惊人得很吧? 在这群汉子的眼里,仿佛已经看到我带着夫子村的人,杀出江南,走向了制霸全国盗墓行业,成为地下盗墓帝王的未来。 如果我当时还醒着,估计就直接喷邋遢老道一脸口水,孙贵九,你丫怎么不给我起个孙九蛋的名字?还能更俗点吗? 在我成长的日子里,每当别人用这个名字来讽刺我老土、跟乌龟是近亲的时候,我就恨不得直接掐死邋遢老道。 贵、降调谐龟,九,土音谐狗。 别人听到这个名字,不是当我是王八蛋他弟,就是土狗他哥,为了这个名字,我没少打架,这一切都是邋遢老道给害的。 倒是死胖子听了这个名字之后,兴奋不已,因为,他叫孙祥福。 这个名字,在村里也是大福大贵的名字,但去到城市里,别人也是一幅土包子的鄙视眼神,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感慨不已。 “龟狗啊,还好有你的名字垫着,要不哥,早就被自己的名字土得自杀了。” “有你真好!” 迎接他那坏笑肥脸的,永远是我那四十二码的鞋印子。 而我那正常人永远不能体会诡异人生,也在这一夜,拉开了波澜壮阔的序幕。 当多年后回顾今夜所发生的事,仅仅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开端,但却是一切事情的线头、源头。 amp;lt;/bramp;gt; 第三十一章 校花撞鬼 广市骄阳二中,是一座无论师资、设备,都冠绝广东的教育学院,拥有着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全体系一条龙培养服务,但这座学院不以总体升学率为硬性指标,从这座学院里走出来的,基本只有三种人。 天才,天资绝艳,曾走出一个以14岁之龄,考上哈佛的学生。 二代,富二代、官二代,这类群体也是学院招收的主要生源,学院也因此号称栋梁摇篮。 最后一种,中二。 思想与正常社会脱节,因各种原因考进了学院里,面对着升学、经济、地位差距的各种压力,最后形成了独特的自我思维,在走出学院之后,大多数人会在不断抱怨的情绪里,平庸地过完一生,而提起人生最光辉的事情时,常常会说,‘我曾经跟xx同窗过’。 这类私人性质的学院,本来就是以盈利为目的,最后造成这种奇葩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骄阳二中的每一个课室,都足以容纳两百名学生,但一般能坐上过百人,便已经算得上是当值教师烧高香了。 一个须胡皆白的老头,正在黑板上笔走龙蛇,教授着高中二年级的相关课程。 硕大的课室里,只坐了约摸四五十人,分为五个‘牌桌’、四个‘麻将台’、一个‘酒水吧台’、一个‘茗茶天地’、一个‘教室影院’,和其他零星各自精彩的学生。 这就是骄阳二中最正常的授课场景,教师在讲台上独自讲课,任自底下的学生爱听不听,只要在摄像头下讲完这节课,便能领到令人羡慕的高薪。 学生在讲台下组成各自的团体,或是打牌、或是喝酒抽烟,只要不做出过格的事,学院根本不会理会。 摄像头对他们来说,不是为了监督他们,反而是为了他们的安全,时刻关注,以防发生绑架的事。 升学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要紧的事,进入学院的主要目的,反而是拉帮结派,开始为未来的经营圈子打下基础。 满是金子的未来道路,早就由父辈铺就,只须经营好人际关系,达到能继承家族事业的根基,这就足够了。 “次奥!” 一个正在吃着‘专供方便面’的胖子,直接把面喷了出来,睁大着圆滚滚的眼睛,盯着课室门口,粗大的鼻孔里,晃荡着两根面条。 “次奥!鬼叫你妹啊!” 坐在胖子对面,被喷得满头是面条的少年,抬手就巴了胖子一下,面条飞扬。 “校……校花!” 胖子皮粗肉厚,根本不在乎那个少年的巴掌,伸直手指着课室门口,惊诧莫名。 这时,课室里的其他人,也向门口看去,少女都露出一副厌恶的表情,而少男眼里都流露出灼热的目光。 白衣飘飘,身材高挑、玲珑有致,蛋原胶白般的细致肤色,外加那妩媚绝色的容颜,足以让任何男人都化为深夜里的禽兽。 这名少女是学院的十大校花之一,高二年级里最美的一朵花,学生私下投票最想过夜的对象,可以说名气之大,在学院里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不过,今天的课程里,根本没有校花所在班级的课,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不,这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怎么才能跟校花拉上关系,争取舒服舒服。 胖子口水都快流出来了,露出自认最帅的半脸,笑得灿烂无比,一幅阳光男孩,不,挡光男孩的最佳形象。 心里在不断地呼唤着,过来、过来,对,就是这个方向,过来! 看到校花朝着自己走来,胖子兴奋得全身毛孔都舒展开来,心想今天是撞了神马大运,竟还有这等运气? 一幅完完全全的猪哥模样,当校花距离他只有几步的时候,已经兴奋得无法保持‘最帅的半脸’,眯着小眼睛舔着嘴唇,嘴角不由自主地拉扯着,幸福就要来临了。 口哨声响了起来,在胖子旁边的几个少年也兴奋起来,每个人都感觉校花是朝着他们走来的,脑海里疯狂地想象着,跟校花双修‘达摩七十二技’的画面。 “呃?” 胖子的表情突然凝固了,眼角微微抽动,我去,这校花的脸,怎么苍白成这样了? 脸颊削瘦、双眼凸出,眼球里满是血丝,像是好多天没睡好觉。 而且这大夏天的,在她走过来的时候,竟是突然冷了下来,就像突然开了冰箱一样,所有人都不禁打了个冷颤。 这得有多操劳啊! 还是让胖哥好好照顾一下你吧! 在胖子正准备开口的时候,校花已经走过了他的身旁,胖子急忙转过身子,“媛……媛姣同学。” 校花没有理会胖子的叫唤,脚步飘忽,像是完全不着力一样,整个人失魂落魄地走到一张桌子前,颤抖着问道:“请问……是孙贵九同学吗?” 这个高二级的校花本名冯媛姣,除了妩媚的样貌,还拥有着让男生兽血沸腾的娃娃音,但此时她的声音听起来,明显不如之前迷人,更是有些惶恐焦急,像是遇到什么天大的事,难以解决、急需帮忙。 我去,有什么事找我啊!我肥肉多,耐折腾! 胖子正在犹豫着要不要主动上前搭话,看到那一直睡在桌子上的头颅抬了起来,顿时止了心思,肥肉一阵抽搐。 孙贵九,学院里少数几个身世成谜的学生,从来不主动惹事,但得罪过他的学生,全都莫名其妙退了学,而且退学的几个学生里,有几个比胖子的来头,还要大得多。 在骄阳学院里,来头大不怕,未必是同个体系的二代,手也伸不到那么长,老一辈更懒得费劲,任由这些二代自由发展。 温养,可培养不出雄鹰。 但查不到来头的,这种才是最可怕的,往往父辈出面的时候,就是末日来临。 可惜了这一块好肉啊! 我正睡得酣熟,猛然被一个陌生的声音吵醒,心情自然不是很好,正想破口大骂的时候,迷蒙的眼睛瞬间睁得滚圆,喉结滚动,咽了下口水。 自然,眼前的校花,长得是极美,堪比那些模特的诱人身材,外加美貌的模样,也能引起我养眼的兴致。 但让我像看到美味的食物一样,唾液不自由主分泌的原因,却是冯媛姣眉间的那缕黑气,和那玲珑有致的身体,不断冒出的阴冷气息。 这种种迹象只能说明一件事,校花撞鬼了,而且还是厉鬼缠身,非同小可。 而对我也说,也只能说明一件事,我又有口福了! amp;lt;/bramp;gt; 第三十二章 晚上解决非正常问题 “是的,请问你是?” 我擦了擦口水,每当我看到遇鬼魅之流,就会不由自主地露出这副模样,没办法,实在是太饿了。 还记得我被扔过来广东之前的情境,那时,邋遢老道红光满面地告诉我,“贵九啊,恭喜你终于出师了,以后的路,你要自己走了。” “我不,师父,我舍不得你。”我的眼眶微微湿润。 “唉,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有些路,你总归要独自前行的。”邋遢老道赶紧回道。 “我知道,但是,没人照顾师父你,我不放心!”我立刻接上。 “师父一个人习惯了,而且我无论去在哪里,都会跟夫子村一样,被奉为上宾!”邋遢老道有点不耐烦了。 “他们哪会有徒儿贴心,而且万一有什么鬼物出现了,徒儿也能搭一把手!”靠,我也急了。 “哪里还有什么鬼物!夫子村方圆千里之内的厉鬼,全给我捉来喂给你了,这些年走南闯北的,累得我快趴下了。” “贵九小哥,可怜可怜我这把老骨头吧!实在折腾不起了,您的胃口太大,老头子我照顾不来,还是出师吧!” 邋遢老道终于装不下去,图穷匕首现,可怜兮兮地说道。 “我不,王八蛋你好狠的心,我还这么小!没了你,吃不饱穿不暖,最后饿死在外面也说不定,你就当真舍得!”我也懒得演戏了,直接痛骂起来。 对于邋遢老道,我是心怀几分感激之心的,在我还不懂事的时候,他在我出生时折腾的那些事,让我对他极其怨恨。 当我逐渐接触这些灵异事物之后,我才知道邋遢老道所做的事,是可以理解并且相当感激的,但这并不代表着我对邋遢老道要言听计从、事必恭命。 在我出生的时候,因为饱食了一顿,那些魇和厉鬼、加上鬼将的鬼力,让我撑了好几年,在滴水不进的情况下中,居然越活越健康、越活越滋润,当父母都在为我这种特殊情况而担忧不已时,邋遢老道总是菊花满脸的说,不碍事、不碍事。 而当我跨过七岁的门槛后,邋遢老道脸上的菊花笑容,就变成了残花败柳,我每天都哭喊着、揪着他的头发,让他给我找‘东西’吃,把这个年暮的老道士折腾得每天东奔西跑,只为满足我大得惊人的食欲。 也就在七岁这一年,我开始跟正常人一样,靠着肉食、米食作为辅助的能量支撑,但主食依旧是鬼魂,更准确地说,是厉鬼。 寻常的游魂野鬼,我对其兴致缺缺,根本没有任何的食欲,反而越是怨气滔天的厉鬼,我越感觉有滋有味。 十岁过后,厉鬼已经变成了奢侈品,在千里范围内的村落对邋遢老道感恩戴德的时候,却不知道这个懒得出奇的老头,若不是为了满足我的食欲,根本不会成为远近驰名的‘活菩萨’。 以夫子岭为中心,方圆千里内,成为人间净土,厉鬼绝迹,每个人都在兴高采烈,浑然不知一老一少哭瞎了眼睛,邋遢老道是忧愁怎么给我继续找‘食物’,而我则是纯粹被饿哭的。 邋遢老道只能带着我出门,闯遍天南走过地北,大概经过了五年的功夫,在我十五岁的时候,他赤红着眼睛狠下心来,做了‘明智’的决定,让我‘出师’。 以‘学艺大成,青出于蓝’为借口,只为了赶我出门,好不再折腾为我找‘食物’,这么拙劣的说辞,如何能骗得过天生聪慧的小爷我? 我当即据理力争,但终究没有邋遢老道的老奸巨滑,在我睡觉的时候留下一封书信,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无良的小老头子! 当时我刚过完诞辰,正式成为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在饱食了一顿厉鬼大餐、呼呼大睡之后,醒来就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凉风吹过,我才猛然想起一件事。 妈蛋,我没身份证!怎么回家? 在路边打了唯一能记得的父亲电话后,半个小时,一辆法拉利把我接回了家,足足开了二十四个小时,把开车的老司机累得够呛。 不过老司机全程对我呵护备至,生怕我有哪个地方不满意,要不是我坚持要立刻回家,估计吃住上的费时,能把这段路程开上两天时间。 一宿未睡,连续开上二十四个小时,把老司机累得够呛,在回到家后,老司机立刻找了个酒店休息了三天三夜。 据说他后来对开车产生了长途恐惧症,只要车程超过三个小时,都是由他的属下开车,死活不想再次体验那非人的经历。 或许你们会比较惊讶,出身被别人称之为‘活死人村’的夫子村,虽然是专业盗墓、财富有所积累,但也不致于让开着几百万的法拉利,身份地位都能称得上是富甲一方的老司机,这样费心费力地送我回家吧? 我只能说,就是这么牛逼。 在我出生后,邋遢老道说我是大气运压身,能够给旁边的人带来极大的运势,而事实也确实如邋遢老道所说。 整个‘活死人村’在我出生后,飞黄腾达,其中最夸张的就是我的父亲,成立了一家‘文化产业’公司,嗯,现在应该称之为集团了,十多年积累的财富,足以让世界瞩目,身家具体多少,连他自己也算不明白。 而送我回家的,是当地分公司的一个老总,不放心让属下送我回去,亲力亲行,反倒最后累趴下了。 总之,我现在是名副其实的富二代,而且还是富二代里,比较富的那种。 然而,对我来说,这并没什么卵用,因为再多的钱,也满足不了我的口舌之欲,厉鬼,可是非交易品。 在回家之后,不到半个月时间,我就到了广东一带,来到了广市这个著名的高中,具体的原因,肯定不是这个学院跟我现在的身份匹配,后面你们会逐渐了解。 说回现在,校花听到我的话后,立刻神情一喜,“我叫冯媛姣,看过‘非正常现象处理中心’的网站,这才找到了你。” “你真的能解决那个东……我的问题吗?” 校花明亮的大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就像我是最后一根稻草,生怕我回答一个‘不’字。 非正常现象处理中心,是我的死党死胖子、孙祥福,组织创建的一个网站,现在也算小有名气,而由于我的个人原因,只要有人注册后通过网站人员的考核,就能得到我的个人信息。 我在网站上的头衔是‘非正常现象处理专家’,简称‘非正常专家’,乍听起来,跟非正常人类一样,总会让人生出敬而远之的情绪。 看着校花修长眉毛的眉间黑气,我不自由主地舔了下嘴唇,眯起眼感受着这淡淡的美味气息,“当然可以!” “太好了,最近我一直睡不着,今天晚上就拜托你了!”冯媛姣兴奋道。 非正常现象? 解决那个‘东’?我的问题? 一直睡不着?今天晚上? 其他人只敏锐地捕捉到这些敏感的‘字眼’,顿时心疼不已、大呼可惜,好好的一朵小白菜,就要让猪给拱了! 晚上解决非正常的问题,那还有疑问吗? 傻子都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amp;lt;/bramp;gt; 第三十三章 撕名牌的地点,‘步步惊心’ 说实话,他们那些暧昧、痛心的眼神,我都看在眼里,对于这个美貌的校花,说没有丝毫的想法,那绝逼连我自己都不相信,但对于我来说,缠着校花的厉鬼,明显吸引力更大。 在已经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你还能有香艳的心思? 拉着校花的手,在同学羡慕妒忌恨的注目下,我仰着头颅洋洋得意地走出课室,连发丝都在飞扬,这种感觉还不错。 讲台上的老头不为所动地在黑板上继续书写,猛然一声巨大的声响传来,我也诧异地转过头去,正看到一个满脸青春痘的肥妞咬着手帕不断跺脚,一脸哀怨地看着我、眼水盈眶,仿佛我做了什么天怒人怨、伤天害理的事一样。 我紧紧拉着校花的手,跑得更快了。 魅力大可真麻烦,老会让一些自我感觉良好的人,产生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在学院里的咖啡馆,我喝着猫屎咖啡,听着校花讲述她的撞鬼经历,眉毛微微皱起,看来这事,没我想象的那么简单。 冯媛姣出生于一个小康家庭,不算富二代,一直像普通人一样活着,直到她父亲来开了个小厂,生活才越发地富裕起来。 而随着接触圈子越来越大,她父亲毅然决然地把她送进了骄阳二中,只盼能结识个真正的富二代,让家里的生意能够进一步扩大。 冯媛姣有些抗拒,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暂时敷衍着她父亲,在骄阳二中里就读,却一直洁身自好,不曾为了结识富二代,而做出什么过格的事。 但自从那个人出现后,恶梦就开始了。 冯媛姣身材曼妙,加上天生的娃娃声,就算表现得比较冷淡,但也招惹了不少的狂蜂浪蝶,而宋峰,便是其中一只。 宋峰,是本地企业宋氏集团的公子哥,稳扎稳打的富二代,年少多金、人又长得帅,对异性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在见到冯媛姣的第一时间,就发起了令人眼花缭乱的金钱攻势。 鲜花铺路、豪车打底、心型宿舍楼灯,还有操场上空的示爱烟花,几乎把学生时期能玩的花样,都玩了个遍。 冯媛姣也心动了,只是宋峰花花公子的各种传闻,让她始终心存警戒,再加上当时宋峰还有着几个传闻里的女友,所以只是保持着暧昧的关系,并没有真正答应。 然而,宋峰通过企业手段,联系上了冯父,在经过家庭宴会后,冯媛姣与宋峰确定了男女关系,就只差最后一步了。 宋峰为了保持翩翩公子的形象,一直没有撕破脸皮,但后来已经逐渐忍不住,在那一晚,伸出了**之手,而冯媛姣的恶梦,也从那一晚开始。 那一晚,宋峰和几个富二代的朋友,组织了一个撕名牌的游戏,这个游戏也设计得极费心思,因为宋峰知道冯媛姣最近迷上了一档节目,就是跑男。 而撕名牌,就是跑男里一个极为经典的节目。 可以说,这晚的一切活动,都是宋峰为冯媛姣刻意组织安排的,在这种背景下,冯媛姣也是心喜不已,不曾多想。 当宋峰的奔驰到达目的地时,冯媛姣就有些心里打滚了,因为这次撕名牌的地点,定在了宋氏集团即将开张的豪华型鬼屋,名为‘步步惊心’的欧式古堡里。 为了打出这个‘步步惊心’这个惊悚名牌,宋氏集团做了不少的工作,发布了各种消息,例如在打地基之初,就打出了红土,而这些红土,并不是一般的红土,而是鲜红如血、潮湿无比,活像埋了不少尸体,突然被打成了血肉一样。 在浇筑模板、构建主体的时候,有人跳楼、有人失踪,跳楼的都是瞪大眼睛,一幅见鬼的模样;失踪的最后在楼层的夹层里发现了,但设计的时候,根本就没预留这个夹层,死得不明不白。 由于发生各种不可思议的事,在建楼和装修的时候都有道士和尚驻场,全场监控,就再也没有发生什么诡异的事。 直到试业的时候,几个董事进去里面逛了没半个小时,就脸色苍白地跑了出来,警察到场,才发现之前驻场的道士和尚,全部在古堡里上吊,一个不留,死得干净。 这只是几个已经广为人知的传闻,还有其他种种诡异的消息传出,让这座‘步步惊心’披上了一层层诡异的面纱,号称广市第一鬼堡,名头之大,一时无两。 而这种种传闻,非但没有令人闻之色变、望而却步,反而越加疯狂地期待,预售票已经全部卖光清盘,有钱都订不到。 其实,如果真发生了以上的事情,就算压也压不住,妥妥是要上电视并停工烂尾,但至今为止,却从播过鬼堡在建的时候,有死过人的新闻,反而是种大娱乐版块上得不少。 或许也因为这点,那些买票的人才会如此疯狂,没有真实的诡异事件,但气氛渲染得能让你心惊胆跳,这对当今承受压力极大的社会青年,有着另类的吸引力。 但冯媛姣不是爱冒险的人,她还有些胆小、还有些怕鬼,当时就想回学校了,但经不住宋峰的软磨硬泡,整个撕名牌活动都是为她而组织的,若是她这个当事人跑了,那还有什么意义? 冯媛姣只能颤抖着脚步,走进了这座诡异的古堡,却没有注意到宋峰嘴角的莫明笑容。 为了营造气氛,整个古堡的灯光都是一种极为昏暗的暖黄,只能看清眼前数步的事物,冯媛姣紧紧地抱着宋峰的手臂,生怕旁边的人不见了,只留下她一个人在这古堡里。 红毯、黄灯、音乐盒,扶梯、沙发、火炉,其实如果不是灯光较暗,这座古堡会是许多少女梦想的住所,高贵得仿如中世界欧洲的贵族豪宅。 冯媛姣也逐渐放松了下来,虽然还是紧紧地抱着冯峰的手臂不放,但也没之前那般紧张了,在走上楼梯过道的时候,冯媛姣无意中扫过壁画,猛然睁大了眼睛。 那是一个脸面的肖像画,在昏黑的灯光下,她好像看见壁画里的眼睛,诡异地朝她眨了眨眼。 当时,冯媛姣的汗毛都乍了起来,但下一秒,又发现这一切好像都是她的错觉,壁画里的肖像,一直都没有动弹过。 “宋峰,你刚才有没有看到,壁画里的人,好像……眨眼了?” 冯媛姣颤抖着声音问道,但一直却得不到任何答复,她僵硬着脖子回头看去,猛然尖声大叫,松开宋峰的手臂,立刻逃了起来。 “啊!” 刺耳的尖叫声,回荡在这个空荡的古堡里。 amp;lt;/bramp;gt; 第三十四章 真心笔仙 冯媛姣抱着的人,哪里还是宋峰,青面獠牙、狰狞可怖,活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怪物,仿佛下一秒,就要张开血盘大口。 冯媛姣吓得立刻松开,慌乱地逃跑,但脚软得使不上劲,跑了半天没跑上几步,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哈哈,别怕,是我!” 宋峰爽朗的笑声响了起来,冯媛姣回头望去,那青面獠牙的样子不见了,还是那个熟悉的样貌,只是此时不知为何,竟显得有些陌生。 而一个栩栩如生的面具,正在宋峰的手里晃悠着。 “你……我不玩了,送我回去。” 冯媛姣这才松了口气,随即又是怒气上涌,有这样当男朋友的?明知她怕鬼,还专门扮鬼来吓她? 步伐恢复正常,冯媛姣头也不回,径直朝着门口走去,任凭宋峰怎么劝说陪罪也没用。 “这次的活动是专门为你搞的,你爱走你走,我丢不起这个人!” 宋峰多次劝说无效之后,脸色也变了,语气冰冷道。 “我怎么走?” 冯媛姣这时也不在乎宋峰的态度了,爱咋滴咋滴,真分了也好,跟这样的人在一起,迟早会被吓出神经病。 只是她来的时候,是坐宋峰的车过来的,这座古堡在人际罕至的郊区,又在山上,没车她怎么走? 她不会开车,就算宋峰把钥匙给她,她也走不了。 “反正我的朋友都在等我,我送不了你!” 宋峰嘴角又露出莫明的笑容,看着冯媛姣就像在看掉入陷阱的小绵羊,“实在不想玩,你就在车里等我,等我陪他们玩完后,再送你回去。” “你……” 冯媛姣立刻就想破口大骂,一个人呆在车里,而且还是在这诡异的古堡外面,能把人给活活吓死。 谁才知道宋峰会什么时候玩完游戏,说不定直接玩到太阳出来,那她不是要在车里,呆一个晚上? “媛姣,我也不是有心吓你,你看这不是参加游戏要佩戴的面具,我只是提前戴上,让你习惯一下而已。” “而且这游戏也是为了你精心准备的,你走了,我这脸往哪挂啊?” “真的准备了很多、很久,一定很好玩,你玩了之后,就知道我的一片苦心了。” 宋峰又开始了漫长的劝说,但此时冯媛姣坚决要回去,因为她已经被吓得不行。 在宋峰完全不理会她的情况后,她已经对这个男人死心,下定决心回到学校里,就跟宋峰冷战,甚至分手也在所不惜。 而现在,迫不得已,只能陪着这个男人,玩这个所谓‘精心准备的撕名牌游戏’。 宋峰戴起了青面獠牙的恶鬼面具,冯媛姣则在不情不愿下,戴上了赤面修罗的面具。 面具冰冷的触感,让她别扭难受,在戴上的瞬间,甚至感觉有双眼睛,在时刻盯着她一样。 不由自主,在陌生恐怖的环境里,人会极度地缺乏安全感,冯媛姣又抱紧了宋峰的手臂,虽然现在对她来说,眼前的男人有点恶心。 而宋峰则是内心一喜,小娘皮,还不是要乖乖地听我的话。 接下来的时间里,宋峰没有再做什么奇怪的事,也让冯媛姣的情绪渐渐安定了下来,通过一道长长的走廊,推开厚重的大门,他们来到一间极为宽阔的大厅里。 红酒、零食、点心,钢琴、电视、谈笑声,冯媛姣终于松了口气,可算见着除了宋峰以外的活人了。 虽然这些活人都跟他们一样,戴着诡异的面具,但最少有了活人的气息,也不像之前那般害怕,冯媛姣松开了宋峰的手臂,若是在人多的空间里呆上一晚,倒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嘭! 几个彩筒旋开、玫瑰漫天,宋峰硬行拉着冯媛姣的手,在喝彩和欢迎声里走着红毯,来到了众人眼前。 “哟,主人公终于到场了,可让我们等急了。” “怎么,女主角的情绪有些不对哦,难道是宋峰你趁着没人的时候,做了什么?” “你小子可真心急,啧啧。” 有个男的不小心说露了嘴,被宋峰瞪了一眼,连忙转过话题,“既然人齐了,那我们就开始游戏吧?” “直接就撕名牌了吗?” 冯媛姣问道,除了她跟宋峰,这个大厅里还有三男五女,撕名牌这种体力活,女孩明显吃亏很多。 但她现在不想玩什么游戏了,只想早点结束这游戏,好回到学校宿舍,那个熟悉的环境里。 “不能这样啊?那不是欺负我们吗!你们这些坏男人,不会是……” “想直接吃豆腐吧!” 一个胸前波澜壮阔的女人笑道,顿时风起云涌,让其他男人看晕了眼。 咽了咽口水,之前那个男的立刻道:“怎么可能,强撕可不就好玩了,峰少为姣姐精心准备了这么久,包管精彩,玩了你……咳咳,还想再玩。” 那女人娇哼一声,却还不忘抛个媚眼,这才娇滴滴问道:“怎么个规矩,赶紧说吧,我快等不及了。” “妹子,你可真幸福,峰哥专门为你组织了这次活动,就只为博红颜一笑啊!” 宋峰适时抱紧了冯媛姣,笑道:“那是必须的,媛姣可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冯媛姣挣脱怀抱,感觉宋峰的手已经有些不安分,心里没有半分幸福的感觉,反而感觉有些恶心。 场面一时冷了下来,宋峰也因为冯媛姣的这个举动,脸色也有不自然,甚至可以说得上是难看。 “要不,我们先说一下游戏规则?” 之前那个男的看情形不对,赶紧出来打圆场。 “好啊,赶紧啊,我已经饥……不,我渴望好久了。”又是一阵波涛汹涌,那个女人用笑声来化解冷场。 这时,其他人才渐渐交谈了起来,场面再次活络了起来。 除了那个女人,其他四个女孩明显也不擅长于交际,反而是男生打得火热,似乎对这种游戏驾轻就熟。 “这第一个环节,为了跟当前的环境匹配,峰哥别出心裁,包管惊悚又刺激。” “真心笔仙!” 真心笔仙? 听到后面两字,冯媛姣就有不祥的预感,笔仙是时下青年经常玩的一种游戏,但据说也相当诡异,有的人玩了之后,就像中了邪一样,整天疑神疑鬼。 “哟,笔仙我玩过,这真心笔仙,又是怎么个玩法,听上去好有意思的样子。”那个女人又搭上了话。 其他四个女孩,有的眼里流露出害怕,有的明显兴奋了起来,但都没有像那个女人一样,极为热衷。 冯媛姣莫名地看着那个女人,都觉得那个女人有些热衷得过分,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刻意。 而言语间的表情动作,也是熟悉无比,似乎…… 不是第一次接触这个游戏! amp;lt;/bramp;gt; 第三十五章 哄骗女生上当的笔仙骗局 所谓的真心笔仙,就是真心话大冒险外加笔仙,加上宋峰和冯媛姣合计四男六女,十个人。 每个人各自准备一个问题,询问其他九人,然后选出四个人,用召唤笔仙的方法,来判断是否有人说谎。 如果笔仙判定说谎,说谎的扣一分,外加喝一口八二年的拉菲红酒,十个问题过后,统计分数,排名后才进入下一环节。 我心里立刻有一万群草泥马狂奔而过,你们城里人真会玩,见过混合菜肴、甜品,也见过混帐的,就没见过真心话大冒险,还能混合笔仙来玩的。 但听到这里,我的眉毛微微一皱,召唤笔仙,其实并不像平常人想的那般简单无害,而是有着极为严重的隐患。 一笔划阴阳,对于常人来说,笔是用来记事,但对于有法力的人来说,笔是用来命事的。 如人所皆知的陆判,一笔勾动生死薄,只要在记载你寿命的那一页加个句号,无论你身体是否健康,立刻就得去见阎王。 命事、化虚为实,一笔下去,就定了命,生死半点不由人。 而常见的如道家符文,普通人没有法力,就算临摹得再像,那种符文也是一张废纸,但同样的符文,由天师来铭刻,则是定了命,使得这张符有了驱邪、镇魔的作用。 笔在其中起的作用,是传导法器,承天之命、承道之法,而在笔仙的游戏里,则无疑成了沟通鬼魅邪灵的最佳桥梁,使得鬼灵可以通过笔,来跟正常的人类沟通。 二人、三人、四人才能玩笔仙,因为正常人要沟通鬼灵,除非天生阴体,开了阴阳眼或特殊体质,否则根本不能做到。 所以只能通过法具、阵法等等外物,而当两个人或更多人同时发动念力的时候,会形成一股小型的力场,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阵法,能够让鬼灵感应到,从而短暂地建立起一定的联系。 如果在阳气极强的地方,就算是十多人玩笔仙,也未必能跟鬼灵建立联系,因为那个鬼灵都会远离那个地方,也根本无法出现那种地方。 但若在阴气极盛的地方,就算是两个人玩笔仙,也有可能被鬼灵感应到,从而建立起一定的联系。 古堡、深山,还是惊悚主题的鬼屋,外加上玩笔仙,这种情况不出事,那才是奇了怪了! “其实,那根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宋峰跟他们早就合谋好了,目的就是为了骗我们上钓!” 说到这里,冯媛姣睁大着眼睛流露出怨恨的神色,十分激动。 “他们?我们?”我疑惑问道。 “宋峰跟其他三个男生,和那个大胸女。” “他们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设计各种游戏,哄骗女生上当,然后就……占有她们的身子,无论是否愿意。” “而那个大胸女,就是他们找的托!” “只是他们这次玩大了,第一次玩笔仙,外加在古堡里玩,最后玩出火了。” 冯媛姣眼里虽然带着恐惧,但明显也有几分快意,看来在古堡里发生的事,复杂得超出我这个高二学生的想象范围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来了兴趣,这种故事,可是之前完全没有听过的,好像,还蛮刺激的。 “宋峰说清楚了规则,我就不是很想玩了,因为我本身不太会喝酒,而且有些私隐,也不想让别人知道。” “其他四个女生,两个很兴奋,另外两个也有点犹豫,但经不住男生的催促和那个女托的挑逗,最后还是一起玩了起来。” “开始的时候,还蛮正常。我们围成一个圈坐着,宋峰第一个提问,问题是,现在心里最爱的人是谁。” “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有些人不想说,就直接乱报了个名字,我的心比较乱,也为了顾及宋峰的面子,就说是宋峰。” “当我们回答过后,因为宋峰是提问人,从他开始数过来的四个人,就开始召唤笔仙,判定回答的真伪。” “笔仙的回答,当时就让我们震惊了!” “有两个女生被捉了出来,因为回答的不是真心话。当看到这种结果的时候,那两个女生也是惊讶无比,但只能羞红着脸无奈点头,仿佛这召唤来的笔仙,真能探知到人的内心。” “这一轮过后,我的心更乱了,如果笔仙真的这么灵验,是不是代表在我的心里,真的已经爱上了宋峰,这个无耻的小人。” “但这一切,都只是个骗局!” 这当然只是个骗局,问题由提问者所定,而对于有钱的人来说,能通过很多的渠道,获取了解到很多的信息。 尤其是学生时期,很多心里话,会跟同宿舍的人说,这就相当有着极大的范围,来让宋峰挑选合适的问题。 只要他针对每个参与的人,提出让他们不想回答的问题,然后装模作样假装笔仙否认答案,就能让对方轻易地认输喝酒。 而冯媛姣的第一个回答,无论真假,出于宋峰的面子问题,是肯定不能否认的。 但这里还有一个关键的地方,四个人玩的笔仙游戏里,最少必须有一个宋峰的人,才能操纵着笔的走向,写出那个‘否’字,而且最好是两个人。 “这么说,他们五个人,是分别插开了你们五个女生?”我问道。 “你听出来了?” 冯媛姣有些惊讶,没想到我这么快就猜到了,“他们五个人,把我们五个女生分隔开了,所以每次玩笔仙的时候,他们最少有两个人参与。” “我们都没有经验,自然不会想着去操纵那只笔,所以当那只笔动的时候,还真以为有股神奇的力量在主导,召来了笔仙。” “这些,我都是过后才知道的。” “但在当时,我们五个女生都没注意到,被那诡异的情况吓到,到了后面,就算我们说了真心话,但宋峰靠着操纵笔仙游戏,也会强行说我们没说真心话。” “在那种氛围下,他们五个人又串通一气,不断地起哄,说不能得罪神灵,笔仙肯定没有错。在起哄恐吓下,我们被强行灌了不少酒,脑袋一片空白,根本就没法思考。” “这个时候,诡异的事情,开始出现了!” amp;lt;/bramp;gt; 第三十六章 笔仙玩得很开心,继续 照着之前定下的套路走,宋峰等人得意连连,嘴角拉扯出奸计得逞的笑容。 六轮游戏下来,他们五个人没喝多少,但专门‘请’来的五个女孩,已经喝了不少酒,脸庞红润,甚至有的连说话都不顺畅了。 还有四轮,或许不用进行下一环节了,在这里就全喝挂了,要知道,这不仅仅是昂贵奢侈的红酒,里内更掺杂了不少能催发**、引起生理反应的药物。 冯媛姣脸颊晕红、贝齿雪白,娃娃声微显慵懒、娇躯娇弱无力。 用半只手支撑着下颌,晶莹的肤色微微赤红,在醉意的衬托下,越地诱人。 就像是一个成熟的苹果,让人忍不住呼吸急促起来。 自古美人酒熏之后,更具另类的魅力、撩动**,让人升腾起阵阵无法抑制的冲动。 宋峰像野兽一样剧烈地喘息着,像他这种肆意花丛的老手,欲求比一般人要更加急剧,几乎立刻就有了反应,脑海里幻想的,全是将冯媛姣欺身于下的画面。 这时,四个人的笔仙游戏,正在验证着宋峰的真心话,在落下第一笔后,笔锋一转,竟是划了一撇,丿。 宋峰怔了一下,看着操纵着笔仙的那两个男孩,略微有些不满。 那两个男孩立刻有些惊惧,照着原定的计划,宋峰本轮是不需要喝酒来掩饰的,他们也是照着计划走,但不知道为什么,在第一笔的时候就写错了。 ‘是’的第一笔是竖,而不是横。 那时只当是那些女孩醉得不像样,开始乱使劲了,没想到在第二笔,竟还是被那些女孩牵着走,划了一撇。 这两笔定下了,那只能写‘否’字了。 宋峰哈哈大笑,承认他没说真心话,拿着红酒杯就一杯到底。 “这酒喝着也不错,而且里面的药也蛮贵的,喝多一杯也好,正好等下可以大展雄风,嫩得这个娘皮死去活来。” 紧接着,宋峰的脸色就有些难看了。 这一轮下来,竟然全是他们这边的人喝酒,五个女孩都不用喝。 这是出了什么事? 被那五个女孩识破了? 那也不至于吧,他可是有两个男孩在玩笔仙,难道力气还比不过那两个女孩? 宋峰瞪了那两个男的一眼,然后立刻转换为疑惑不解,这两个男孩平时被他瞪上一眼,几乎立刻低头认错。 但此时那两个男孩,额头满是冷汗,瞳孔放大,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东西,完全没有理会宋峰的眼神。 见鬼了,难道真有笔仙? 一个人提问,包括提问者在内的十个人,都要回答,就是说一轮笔仙,需要写出十个字。 一两个字,两个男孩还能当成是意外,但一连十个写错,他们的力气,难道真比不过两个女孩? 就算喝了酒,女孩的肾上激素完全爆发,也不可能吧? 而且在写字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有一种诡异的力量,牵动着笔的走势,反而使得他们如何用力,都像是在给那力量服务。 除了笔仙,真想不出有什么可能。 第八轮开始,每一轮都需要四个人参与笔仙游戏,第一个提问、宋峰,又重新加入到笔仙的游戏里来。 这时,他才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宋峰家世极好,从小就参加了各种拳击类的锻炼,以防被绑架之后毫无自救能力。 虽然高中之后就不曾锻炼,整日沉迷酒色,身体被掏空不少,但手劲还是比一般人要大得多。 但现在竟然连宋峰,也控制不了笔的走向,第八轮下来,又是他们五个喝酒,五个女孩完全不用喝。 真是见鬼了! 宋峰刚才气得几乎要把笔给扭断,却依旧拉不回来那简单的一划一勾,这时,他也有点怕了。 但眼睛在冯媛姣凹凸有致的娇躯上扫了一遍,酒壮色胆,咬牙继续进行。 冯媛姣修长的眉毛微微皱起,这两轮的问题尴尬敏感,她也没回答真话,脑袋瓜子被酒精整得疼了起来,就想着直接答错喝醉算了,也懒得再玩这个游戏。 但这两轮下来,竟然不用喝一口酒? 奇怪,笔仙不是全知全能的吗? 难道,是因为知道宋峰心怀不轨,帮起自己来了? 第九轮过后,宋峰脸色铁青,还是他们喝酒! 这时,那个大胸女也有了意见,“宋哥,你是不是故意的?怎么专门灌我一个女的啊?” 宋峰五人,除了做托的大胸女,其他全是男的,演戏也不用这么刻意啊! 你们男的酒量大,做做样子不让她们起怀疑就行了,凭啥要拉我下水? “叫啥叫,这是笔仙的回答,又不是我能控制的!” 宋峰吼了一声,那大胸女立刻缩了缩脖子,乖乖喝酒。 但宋峰却是猛一怔,遍体通寒、寒毛乍起,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真召来了笔仙? 这几轮的回答里,宋峰五人回答里,有真有假。 但如果是以事实来定真伪,肯定不是这种结果。 唯一一种可能,就是之前的弄虚作假,惹恼了笔仙,现在故意来整他们的。 这可就事大了,万一笔仙记恨他,一直跟着,那接下来的日子,不是恐怖得很? 宋峰打了个冷颤,最后一轮不再敢作虚弄假,结果毫无意外,又是他们喝酒。 但宋峰却是松了一口气,结束了,就好。 希望笔仙赶紧走,不要再呆在这里了,但在送笔仙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让十个人全部心跳加速、惊骇满脸,酒都醒了不少。 “笔仙,今天就到这里了,好吗?” 这是玩笔仙最后的一步,送笔仙。 如果不询问笔仙的意见而强行中断游戏,笔仙就会一直滞留,而当纸上出现对应的回答时,才算正式结束。 宋峰的话问完,四个人握着的笔毫无反应,时间一秒一秒过去,正当他等得极不耐烦,想控制着笔写下‘好’字时,那支笔动了。 四个人握着的笔,竟像是戳在冰面一样,速度极快地书写了起来,而且写下的不是一个字,而是一行字。 ‘玩得很开心,继续!’ 足足六个字,直接把十个人都看傻了,这笔仙,还玩上瘾了? 大胸女第一个反应过来,抱怨道:“还玩?宋哥,咱不玩了吧!不是还有其他节目吗?” 大胸女是真心不想再喝了,虽然红酒和那药都很贵,但这种东西吃多了,也有很大的副作用。 根据之前的计划,这时自然认为是宋峰还想继续玩,才写下这几个字。 “玩你马毕!” “老子才不想玩呢!” 宋峰面目狰狞、怒火上涌,直接拿着笔就朝着桌面砸去,把笔杆直接砸得稀烂。 咔! 笔杆在砸碎的瞬间,整个大厅突然暗了下来,好像整个古堡瞬间停电了。 “啊!” 女孩的尖叫声,立刻响了起来! amp;lt;/bramp;gt; 第三十七章 让我咬一口啊 在漆黑不见五指的大厅里,灯光熄灭的瞬间,女孩的尖叫声立刻响彻了起来。 冯媛姣醉得迷迷糊糊,脑袋一直微微阵痛,身体有着莫名的燥热感,在尖叫声响起后,猛然清醒了过来,感觉周围的温度一下子冰冷了许多。 这是在古堡里,刚玩完笔仙游戏,在宋峰砸碎了笔杆之后,蓦然灯光就熄灭了? 不会没送走笔仙,真惹恼了笔仙吧? 不会出什么事吧! 就在冯媛姣忐忑不安的时候,感觉一只手猛然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冰冷得让人发渗。 吓得身体整个都僵硬无比,牙关打颤,喉咙像是塞了什么东西一样,连声音都发不出。 那只手继续往下,在某种粘稠的液体下开始滑动,滴答滴答,液体滴落在地、清脆刺耳,冯媛姣鼻息全是血腥的味道,她的瞳孔不断放大,在那只手滑在腰间的时候,恐惧完全满溢胸腔,尖叫起来。 “啊!” 在冯媛姣尖叫的时候,那只手猛然缩了回去,昏黑的灯光也瞬间亮了起来。 冯媛姣的尖叫凄厉无比,又是最后一个,其他人都看着她,等看到她肩膀处的血手和掉落在地的血迹,猛然睁大了眼睛。 血手、血迹,真出事了? 血迹只出现在冯媛姣的身后不足半米处,便诡异地消失,仿佛这只手是凭空出现,从空气里冒了出来,然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有东西摸我!” 冯媛姣颤抖着说道,抖着手摸了摸肩膀,当看到手上那鲜红的血液,再次尖叫了起来,“血……血。” “鬼,有鬼,我们赶紧跑吧!” “不能再玩了,笔仙已经生气了!” 女孩顿时尖叫连连、无比害怕,结合这座古堡在建造时候的种种传闻,连脚都软了起来。 这次只是用血手搭了一下,下次呢? 要杀人了吧! “怕啥,我还真不相信了,这世间还有鬼?” “我可是无神论者,只相信科学。” 大胸女不屑说道,说话的时候波涛汹涌,看到其他人的目光停留在那里,顿时她更加自豪地抖动了几下。 不过,怎么大家的目光有点奇怪,不像是羡慕或灼热,反而像是……有些惊恐? “血……血……” 一个女孩指着大胸女的胸部,颤抖叫道。 血? 大胸女摸了一把,顿时瞳孔凝滞、嘴巴微张,然后就尖叫了起来,在她胸前的衣物上,鲜血淋漓。 “走,我们赶紧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女孩的话得到了赞同,其他人也赶紧收拾东西就准备离开,这时,怪笑声响了起来,低沉怪异。 “哈哈,这血的味道,还真美妙。” 舔了舔手上的‘血液’,大胸女颤抖着身体子,披头散发。 当头颅抬起的时候,流露出一幅沉醉的样子,睁着大眼睛逐一扫视众人,就像看着食物一样,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鲜红刺眼。 “她……她被鬼上身了!” 站在大胸女旁边的女孩跌坐在地,颤抖着声音叫道。 “玫……玫姐,你怎么了?” 其他人也立刻弹退了几步,远离大胸女,生怕这个叫做‘玫姐’的大胸女,伸手就把他们抓住,狠狠地咬上一口。 “怎么了?我饿了,好饿好饿,好久没吃东西了。” “你们让我咬一口,好不?” 大胸女狰狞着脸庞,声音低沉诡异,活像着男人一样,扭动着僵硬身体,姿势古怪别扭地朝着他们走来。 “玫……玫姐,别玩了,不好玩啊!” 其他人立刻惊恐着后退,身体僵硬无比,颤抖着大腿有些脚软,步子竟有些迈不开,看着大胸女一步步逼近,吓得脸无土色。 “让我咬一口啊!” 大胸女猛然扑了上来,直接把一个男孩扑倒在地,对着那白皙的脖子就咬了上去。 “不要啊!” 那个男孩拼命挣扎着,但逐渐没了力气,潺潺的鲜血从脖子流了出来,睁大着眼睛无视地看着天花板,脸色越来越苍白。 “报……报警,赶紧报警啊!” “哈哈!” 看到有人拿起手机就要按下,宋峰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行了,报啥警,都是在玩的!” 扑在男孩身上的大胸女肩膀抖动,爬起来的时候笑容满脸,“怎么样,我的表演还行吧?” “哈哈,笑死老娘了,没想到我还有这天分,宋哥神马时候介绍我去演演戏,包你捡到宝。” 大胸女媚眼如丝看着宋峰,又舔了舔嘴唇,“不过这‘血’的味道还真不错,就是草莓味道有点重,离得近容易露馅。” 是在演戏? 大胸女的声音慵懒娇作,没有刚才低沉诡异得像男声一样,其他人这才松了口气。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大胸女刚才的声音也刻意得很,要是平时根本骗不了人,只是刚才环境渲染之下,所有人都没注意到,这才被吓得够呛。 “压死我了,玫姐你这丰满得……要人命啊!” 刚才被大胸女差点咬‘死’的男孩也爬了起来,笑容满脸,回味刚才的**瞬间,舔了舔嘴唇,“下次换个姿势试试,不过,你属狗的?还真咬啊!” “美得你,刚才还真起反应了,以为老娘不知道啊?” 大胸女白了一眼,立刻让那男孩羞红了脸,转头走冯媛姣走去,“姣妹子,让我试试你的‘血’,看味道是不是一样。” “行了,还玩,准备开始下一环节了!” 宋峰盯了一个低着头的男孩一眼,有些不满。 这个男孩就是被安排使出‘血手’的凶手,当时吩咐的是随便找个女的搭一两手,这可是个肥差,还能顺手揩揩油。 “没想到,竟然对冯媛姣下手了,哼,不知道这是我的禁肉吗?等今晚过后,再跟你好好算帐。” 宋峰心里暗道,有些不满,大胸女大呼小叫的声音又传了过来,让他微微蹙眉。 “呸呸,姣妹子,你的‘血’怎么这么涩,一点草莓味都没有,不会是过期了吧?” 涩? 都是同一包拟真血浆,怎么会有两种味道? 回想刚才玩笔仙时的古怪之处,宋峰心里在打鼓,不会真招惹了不干净的东西吧? 但如果现在终止游戏,他真的极不甘心,自打见到冯媛姣开始,就一直想占有她的一切,尝尝这堪品极品的美妙娇柔。 好不容易忍到现在,费尽心思谋划今晚的活动,如果错过了,下次可就更费劲了。 amp;lt;/bramp;gt; 第三十八章 玫姐说她是被玩大的 玫姐靠近冯媛姣时,硕大的胸部抖动,越发显得那只血手狰狞恐怖,贴近耳边,呵气如兰:“小心哦姣妹子,可不要被吃了!” 冯媛姣除了几个闰蜜外,少有跟人这般亲密地咬耳朵,再加上酒精和药物的催动,身体又有些烫了起来,然后玫姐猩红的舌头伸出,舔了舔她肩膀上的‘血迹’,顿时皱起了眉头。 “呸呸、姣妹子,你的‘血’怎么这么涩,一点草莓味都没有,不会是过期了吧?” 涩? 冯媛姣这时才发现,玫姐胸前的‘血手印’,比她肩膀销骨上的‘血手印’要粘稠的多,而玫姐还有着淡淡的草莓清香,但她的不仅没有丝毫清香,而且有种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是过期了吗? “行了,玫姐姐你就不要再搅场了。” “今天这场撕名牌的活动,在你们踏入这场古堡的时候,便已经开始了。” “背景是在一个欧洲中世纪的古堡里,年迈的国王准备选出继承者,但两个孩子同等优秀,所以就设计了一场会谈,最后能从古堡里走出的那个,就是继承者。” “在这场会谈里,年迈的老国王因事没有出现,两个继承者外加八个辅佐大臣,在玩着斗智半勇的游戏,却没发现其中两个下臣心怀不诡。” “最后,两名继承者相继被杀,整个国家落入了外臣的手里。” “从此民不了生,而我们穿越时空回到了古堡里,就是上天慈悲,给予我们国家一次重来的机会,只要把两名叛国者给‘杀’了,国家就会走上繁荣。” “现在,让我们欢迎这次游戏的总负责人,归八大哥!” 宋峰鼓起了掌,大厅的门打开,一个身穿着黑色礼服、俊俏无比的少年走了进来,极为绅士屈身行礼。 “各位少爷小姐好,我的身份是这次会谈的记录官,本来是奉国王的命令,在会谈结束后,将会谈失败的继承者给杀了,保住国家的真命天子。” “但在那次会谈的过程里,出了意外,最后我也死在叛国者的手里。” “这次穿越时空而来,我的任务就是继续辅佐两名继承者,将叛国者‘斩杀’,还我国家一个美好的未来。” “行了,归八大哥你别太入戏了,赶紧说明游戏规则吧!” 宋峰笑道,对这个叫归八的少年极为客气,神色颇为焦急,但却没丝毫耐烦的样子。 听到这里,其他人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原来之前的一切诡异现象,都是早有安排的。 不是真的撞鬼了,就好。 “经过时空的颠簸,我们的记忆都遗失了,唯一记得的,就是要杀掉两个叛国者。” “但还好,慈悲的上天给了我们线索,但这些线索,分散在这座古堡里,需要我们去寻找。” “你们每次有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在古堡里寻找这些线索,当每半个小时到了,我们就回在这里,投票判定最有可能是叛国者的人,然后由我来撕掉他的名牌,使他‘死亡’。” “撕名牌的瞬间,我会使用‘精神秘法’,判断其是叛国者的灵魂、还是继承者的灵魂,直至叛国者或继承者其中一方全部死亡,游戏结束。” “但在游戏的时候,因为叛国者的灵魂已经觉醒,每一个环节里,叛国者都能‘杀’掉其中一个人,撕掉他的名牌哦~请大家小心点了。” “最后,提醒大家,所有的线索,都跟你们刚才玩真心笔仙的回答有关哦!请好好回忆。” 冯媛姣兴奋了起来,原来之前的一切都是有心安排,那就是没‘鬼’了。 而且这游戏的设定,正好跟最近一期的跑男,有些相似,明显是花了一定的心思。 看向宋峰的时候,也终于有了淡淡的笑意。 ‘看来他真的费了不少的心思。’ 冯媛姣心里暗道,正在宋峰也面带笑容地看着她,她有些羞涩地微低下头,但没看到宋峰眼里隐晦的**。 归八为每个人都贴上了名牌,“血手印的出现,证明叛国者的灵魂已经苏醒,这是他们即将要动手的迹象。” “被印上血手印的人,可能是他们的第一个目标,也有可能是叛国者本人,故意制作悬疑,请好好分辨。” “在这座古堡的每一处,都有摄像头,我会在影像室里呆着,除了每半个小时出现在这里外,也会把被叛国者杀‘死’的人,带去影像室,并通过广播通知大家的。” “现在游戏正式开始,你们可以两两行动,也可以单独行动,但不能超过三个人在一起。” “媛姣,我们一起吧。” 刚介绍完规则,宋峰立刻说道,冯媛姣点了点头,虽说有摄像头,但一个人走在这古堡里,也是很可怕的事。 六女四男,除了玫姐跟一个女生在一起外,其他都是男女搭配,在陌生漆黑的环境里,男孩比女孩更能给人安全感。 宋峰和冯媛姣是第一组出去的,这个古堡采取的是热感声控光源,当人走过后,昏黑的灯会立刻熄灭,更添加了诡异恐怖的气氛。 宋峰和冯媛姣开始的时候,还分开走着,没走多少步,冯媛姣就感觉有点冰冷可怕,身体不自觉地向宋峰靠近,而宋峰也适时地握住了冯媛姣的手。 感觉到手心传来的阵阵温暖,冯媛姣也没之前那般恐惧了,在漆黑的转角时,一个镜子挂在墙壁上,发散着淡淡的青光。 “宋峰,镜子里有线索!” “我看过跑男,那线索也是在镜子里的!” 冯媛姣兴奋道,那一辑跑男的所有线索,都是在镜子里得到的。 虽然不知道这次的活动,设定会不会跟跑男完全一样,但现在镜子里的青光,明显就是一条线索。 只是在昏暗的光线下,惨青色的光泽看上去恐怖异常,冯媛姣不敢一个人过去,宋峰摸了摸那嫩滑的小手,心里一阵心猿意马。 “走,我们过去看看。” 来到镜子前,冯媛姣那让人酥麻的娃娃音响起,“镜子啊镜子,告诉我跟叛国者有关的线索吧!” 闪烁着惨青色的镜子,光芒越发强烈,然后一个个血字,在镜子里诡异地了浮现出来。 “木瓜牛奶喝多了,好像越来越大了,真烦人,他们都拿这个笑话我!—叛国者日记” 越来越大! “是玫姐!”冯媛姣惊叫道。 这种急惊微喘的声音,让宋峰的身体更加躁动了,他吞了吞口水,盯着冯媛姣的胸部,笑容诡异,“可是刚才玩真心笔仙的时候,玫姐说她是被玩大的。” “笔仙也承认她是被玩的啊!” 冯媛姣没好气地白了宋峰一眼,“那也不排除喜欢木瓜牛奶,那才是变那么大的正常情况。” amp;lt;/bramp;gt; 第三十九章 神秘的归八 “归八?!” 听到这个名字,我猛然站了起来,一不小心撞到了咖啡杯,咖啡倾泄,校服立刻变得脏兮兮的。 “你认识他?” 冯媛姣愕道,从包里拿出纸巾帮我擦拭着衣服,由于位置比较尴尬敏感,我接过了她的纸巾,自己擦了起来。 在无意间的接触里,我发现这个校花的皮肤真好,难怪宋峰费尽心思地想要占有她。 “我有个朋友也叫归八,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我尴尬地笑了下,装作因咖啡洒在衣服上,表情才略显不自然,但心里却是掀起了滔天巨浪,出现了,是冲着我来的吗? 关于我诡异的出生来历,邋遢老道语焉不详,让我感觉他隐藏了很多秘密,不想让我知道。 但却特别让我留心,如果遇到跟我有类似名字的,一定要小心,因为他们会是我命中注定的对手,就算突然摸出把刀捅在我胸口,也不是没可能的事。 归、音同贵,而归八,正好排在我名字贵九的前面,听起来,好像是兄弟一样,所以我也特别留心,因为极好辨认。 邋遢老道说的,会是这个人吗? “他长得怎么样,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 我对这个归八充满了兴趣,如果真是邋遢老道要我注意的人,那可是宿命一样的存在,会不会长得三头六臂,四只眼睛八个嘴? “很帅!” 冯媛姣眼睛亮了起来,然后又蹙起了眉头:“但现在失踪了,如果不是死了,就是扮鬼杀人的凶手。” 我嘴角抽了抽,如果不是死了就是凶手,那你丫还兴奋个屁啊,再帅什么用,能当饭吃么? 失踪了? 如果真是邋遢老道吹上天的那个人,肯定不会那么容易就挂掉的,说不定这次种种诡异的事件,都是出自他的杰作。 “你继续吧!” 冯媛姣点了点头,继续说道。 由于是热感声控灯光,所以宋峰跟冯媛姣前行的速度极慢,因为快了,灯光就亮不起来,这也是为了渲染气氛,故意设置的。 所以在这半个小时里,他们只发现了一个线索。 “现在距离第一次会谈,还有五分钟!” 广场里传来声音,宋峰和冯媛姣开始往回走,当他们回到大厅的时候,正好只剩一分钟,其他人已经全在大厅里。 冯媛姣数了下,十个人,居然一个没少。 噫,两名叛国者没有出手‘杀’人吗? “现在两人一对,如果不是两个叛国者正好一对,杀人太难、太刻意了,容易被发现。” 宋峰低声在冯媛姣耳边低声道,嘴唇贴得极近,灼热的气息吹来,让冯媛姣羞红了脸颊,身体似乎也有些不自然。 讨厌,用得着靠这么近吗? 不过,今天是怎么了,好像很热的样子。 冯媛姣胡思乱想地坐了下来,发现其他女孩也一幅脸颊晕红的样子,还好,这样应该不会被人看出来。 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吗? 嘎啦! 大厅的门被推开,归八如骑士般姿态优雅地走了出来,声音清脆,“敬爱的国家栋梁们,现在是自由交谈的时间,你们有三分钟,三分钟后,直接投票,不能再次进行交谈。” “国家的未来,全靠你们了!” 归八似乎是个天生的戏剧家,一举一动都做到了极致,几乎让人感觉真走进了中世纪的背景里,他们正在跟罪恶的叛国者,进行着斗智斗力的游戏。 “我们得到了一条线索,内容是……” 冯媛姣说出线索的时候,几个男孩立刻盯着她不算惊艳、但却线条优美的胸脯看,嗯,其实有些时候真不用太大,够用就好。 “呵呵,其实还真是满烦人的!” 玫姐的声音适时地插了进来,还特意抖动了一下,摆出一幅无比烦恼的样子。 听着周边不断吞咽口水的声音,她摇摆得越加卖力,几乎就要跳脱出来。 “嗯?姣妹子,你不会怀疑我,就是叛国者吧?” “是的,玫姐,在看到这条线索的第一时间,我想到的就是你。”冯媛姣笑道,看着那硕大的白兔,也不免有些羡慕。 “我去,不带这样的,就因为我比较大?几个妹子的也不小啊,而且喝木瓜牛奶的,也不一定就是女的吧?” “也有可能是男的!” 言罢,玫姐媚眼如丝,逐一扫视着男孩的胸肌,抿了抿鲜红的嘴唇,“你们看,都不小的说。” “而且,我们也得到了一条线索!” ‘我讨厌那些老学究,整天罗里罗说,不就是顶撞了他们,竟然让我罚站!—叛国者日记。’ 玫姐抖了抖胸,自豪道:“我可是品学兼优,从未被罚站过,这下我能撇清嫌疑了吧!” “但这条线索的范围有点广,而且叛国者是两个人,玫姐你,还不算撇清嫌疑了哦!”宋峰摇头道。 罚站,是在‘真心笔仙’环节里提出来的问题,除了提问者不回答外,最少有五个人曾经被罚站过,若再加上提问者,就足足有六个之多。 而且没有罚站过的,不代表就不是另一个叛国者。 “宋哥,你什么意思,难道喝木瓜牛奶的,就一定是我吗?” “我都说过,我是被人玩大的,纯天然手工制作,不含防腐剂!” 玫姐立刻抗议道,其他人都不免苦笑,该说这个大胸女是神经大条,还是刻意卖弄风骚呢? “其他人有获得线索吗?” ‘我从小就有专门的马车接送,高人一等,以后,我一定是这个国家的主人。—继承者日记。’ ‘我要好好练功夫,将来做一个铁骑将军,保护国民。—继承者日记。’ 马车接送、练过功夫,这从条线索来看,十个人里,有两个男孩符合条件,而宋峰,便是呼声最高的一个。 “啧啧,宋哥你不老实,给自己安排了继承者的身份。”玫姐调笑道。 “身份是由归八大哥安排,我可是什么都不知道。”宋峰立刻回答道。 这时,归八的声音响了起来,“三分钟到。” “现在举手表决,觉得宋峰是叛国者的,请举手!” 投票由左到右,票数最高的直接被认定为是‘叛国者’,由归八撕下其名牌,然后宣告结果。 这一轮,毫无意外,所有人都把票投给了玫姐。 接下来,就是由归八支持,撕下玫姐的名牌。 “帅哥,斯文点哦~” 玫姐看着归八走到身后,顿时有些躁动,“小帅哥,其实跟你一起呆在影像室也不错,我们可以好好……探讨一下人生。” 咝! 玫姐身后的名牌直接被撕下,然后归八摇了摇头,“敬爱的各位大臣,她不是叛国者,很可惜,国家又损失了一个栋梁之才。” 不是? 冯媛姣吃惊得掩住小嘴,这么明显的提示,居然还会错? amp;lt;/bramp;gt; 第四十章 主打项目,森罗地府 在玫姐被归八带走后,又开始了半个小时的探索时间。 “媛姣,这半个小时得小心了,叛国者随时有可能出手。” 宋峰神秘兮兮地说道,他们这次走了另外一个方向,通过快速通道,眼前的这条路显得更加阴森恐怖。 如果之前那条路,是以‘魔镜’诡谈作为故事背景的,那现在这条路,是耳熟能详的森罗地府。 “他会躲起来,然后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直接撕掉名牌吗?” 冯媛姣有点心不在焉,周边的环境漆黑得恐怖,让她不时张望,生怕突然冒出什么东西。 摆放的各种鬼差、黑白无常、牛头马面等雕塑,都是狰狞恐怖,时不时有些怪声发出,空荡荡的,刑具散乱一地。 若是正式试业的时候,这些刑具就会被利用起来,工作人员扮作地府人员,上演地狱十八层的各种狱具。 地府十八层的空间极大,足足占据了六个楼层,有专用的快速通道,便是完全透明的专属电梯,但一般情况下只开放楼梯,一步步从楼梯拾级而下,才能深切地感受到每下一层,就变得更加恐怖的惩罚。 森罗地府,是‘步步惊心’主打的六大项目之一,花费极大,环境雕塑得力求拟真。 目前宋峰和冯媛姣所在的,是第一层地狱,拔舌地狱。 这一层满满都是铁钳、鲜血斑驳,电子合成的诡异惨叫、让人不寒而粟,除了铁钳,还有铁刷、铁锤等等各种铁式制品。 “拔舌地狱,据说生前造谣诽谤、挑拨离间的人,死后就会下到拔舌地狱,舌头被拉得极长极长,单纯痛都能痛死人,而且还要用铁刷之类,在被拉长的舌头上不断地磨擦着……” “啊,好痛!” 宋峰猛然转过头,伸出舌头准备吓唬冯媛姣,却没想到冯媛姣早被吓得够呛,第一时间条件反射,直接巴掌打在了宋峰的舌头上,顿时让他冲得连眼泪都差点出来了。 “宋峰,你没事吧?我不是有心的!”冯媛姣连忙道。 “唔……唔……”宋峰摇摇头,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此时,在地狱十八层的第十八层,刀锯地狱,有一对男女正在找寻着线索。 刀锯地狱,满是刀斧刑具,一根根木头林立,血迹斑驳,还在不断地往下滴血。 几个雕塑被各自绑在四根木头上头,狰狞地大锯直接从档部锯起,直没入脖,像是要把将某个人的身躯完全锯开,分为两半。 “向阳,你说说话好不,这里好恐怖的说。” 找了不到半分钟,女孩怯怯地开口道。 之前那半个小时,这个叫向阳的男孩的表现,跟女孩记忆里的形象完全相反。 男孩在学校的时候张扬无比,但刚才玩了‘笔仙’游戏之后,突然变得沉默寡言,半个小时下来,竟是没说多少话。 在刚才会谈的时候,也只是举手投票,并没有提供任何线索。 这又要继续半个小时找寻线索的漫长时间,还是在这种环境里,若是旁边的人一声不坑,那比没人,还要更加让人害怕。 “有鬼,肯定有鬼!” “李清芳,我们不玩了,回学校吧!”向阳突然抬起了头,满脸都是惊恐之色。 “有鬼?向阳,你别吓我!”被唤作李清芳的女孩也吓了一跳,“不是说这一切,都是之前已经安排好的吗?” “安排?安排个屁!”向阳大声吼了起来,“这只是宋峰满足**的**游戏而已。” “这种游戏,他安排了不下数十次,每次都有新花样。但根本性的东西,却一直没变。” “喝酒、下药,你不觉得,你的身体一直在发烫,而且越来越厉害,都想脱掉衣服了?” “药?是啊!” 感受着越来越烫的娇躯,李清芳瞪大了眼睛,恍然大悟:“你说,宋峰在酒里下了药?” “对!先是下药,然后就通过各种剧烈活动,催发药效发作,等到你们自己都受不了的时候,自然就半推半就了!” “这是宋峰惯用的手法!”宋峰叫道。 “向阳!你!”李清芳咬牙切齿了起来,“你知道宋峰这样做,你还让我来参加今晚这活动?” “你你你……你不是说你爱我!” 向阳在李清芳的眼里,是标准的富二代。 在骄阳二中虽然排不上前十,但绝对也在前百之列,平时追她追得勤劳,加上样貌还长得不错,李清芳就答应了。 但因为时间比较短,还没有走到‘本垒’。 今晚的活动,李清芳本来也感觉,有可能更进一步,却没想到,竟听到了下药的消息。 那个标准男友的形象,完全崩毁。 “这些以后再跟你说,但今晚的情况,很诡异,真有鬼!” “在玩笔仙的时候,我们专门分开着坐,就是为了控制笔仙的答案。” “但最后四轮,我们却完全无法控制答案,就好像真的召来了笔仙,是它写出了答案!” “还有,在熄灯的时候,是准备留下两只血手印的。但其中一个血手印,本来应该是由我来留,我是想留在你的身上的。” “但那时我被笔仙的事吓坏了,没有动手,但除了玫姐那个预定的血手印外,竟在冯媛姣的肩膀上,出现了另外一只血手印。” “宋峰看我的时候,我没敢说,因为那只血手印,根本不是我留的!” “所以,我们赶紧走吧!这里真的有鬼,说不定,等下就要杀人了!” 向阳把头发抓乱了,睁大眼睛焦急无比,好像慢走片刻,就会被杀了一样。 “这……这不可能吧!媛姣肩膀上的血手印,会不会是其他人做的?” 李清芳怔道,听了向阳的话,她已经有几分信了,只是现在宁愿相信是有人搞鬼,也不愿相信是真的有鬼。 若真的有鬼,会不会现在就跟在他们旁边,一旦发现踪影败露,就会直接把他们给杀了? “不会,拟真血浆是我买的,但冯媛姣那肩膀上的血手印,是有血腥味的!” “你跟不跟我走?如果你不走,我就先走了!” “我再也呆不下去了!” 说完,向阳不再理会李清芳,转头就走。 “向阳,等等我啊!” 李清芳急忙追了上去,不管向阳说的是真是假,反正留在这古堡里,她是万万不敢的。 然而,他们还没有走几步,在十七层的楼梯处,传来了清脆的脚步声,哒哒哒,正在一步步朝着他们走来。 向阳和李清芳,吓得脸都白了。 amp;lt;/bramp;gt; 第四十一章 药物发作,你想干嘛 在‘地狱十七层’通往‘地狱十八层’的楼梯里,那清脆的脚步声越来越重、越来越清脆,每一步都像是催魂的夺命曲,让向阳和李清芳的心都揪了起来。 向阳咽了下口水,额头渗出冷汗,颤抖着后退了几步。 李清芳则更加不堪,直接跌坐在地,睁大着眼睛死死地盯着楼梯口,全身都没了力气,甚至都快吓出尿了。 “谁!” 向阳壮着胆子咆哮了一声,衣服突然一紧,他恐惧地回过头,却是看到李清芳惶恐地看着他,死死揪住他的衣服,眼睛里流露出无助的神色。 李清芳怕这个男人转跑掉,只能死死地揪住这个男孩的衣服,哪怕这个男孩对付不了鬼怪,但总好过她一个人面对。 向阳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扯开了李清芳纠结,若出现真的鬼怪,他会立刻转头就跑。 虽然未必真能逃脱得了,但留一个诱饵给那些鬼怪,总归是多了一丝逃生的机会。 在面对生决择的时候,多数人第一反应,总是保全自己,李清芳面如死灰。 “我!” 这时,清脆的男声传了过来,然后,一个男孩的身影出现在楼梯口,笑容暧昧。 “靠,吓得我半死,早点开口说话啊!” 由于玫姐被‘杀’了,原来跟玫姐搭挡的那个女孩,不敢单独在这古堡里玩游戏,所以反而是一个男孩被抽了出来。 这时,从楼梯口走下来的,正是这个男孩,徐松仁。 “我怎么知道你们那么胆小,两个人在一起,还被我一个人吓到。”徐松仁笑道。 “靠,在这个古堡里突然听到声音,还是在玩了笔仙之后,能不被吓到吗?” 向阳大声道,情绪有些激动。 “行了行了,是我不好,行了吗?”徐松仁耸耸肩。 “清芳,你没事吧?”向阳转过身,正准备扶起李清芳,却被后者挥手打开,顿时愣在了那里。 “不用你扶。”李清芳恨道,撑着身子想要站起来,但突然身子一软,又重新跌坐回去。 “李清芳,你没事吧?”徐松仁舔舔嘴唇,眼角都快笑开了,看着李清芳那衣服不经意露出的白兔,忍不住的冲动、在心里疯狂地沸腾着。 “头好晕,身体好烫。” 李清芳摇摇头,刚才被吓得手脚冰冷,这时恐惧的情绪散去,反而感觉全身上下烫得紧,头颅更是烧得慌。 烫、好烫,好想把衣服给脱了。 “是吗?我看看。” 徐松仁搓搓手,缓缓向着李清芳走去,“难道是受冻发烧了?让我摸摸看。” “徐松仁,你想干嘛?”向阳踏前一步,直接抓住了徐松仁的手,愤怒道。 “想啊,你不也想吗?最多你完事之后,我再上罗。”徐松仁舌头舔着嘴唇,“要不一起来,更开心哦!” “清芳是我的女朋友,滚!”向阳把徐松仁推开,转过身扶起李清芳。 “哟,现在分得这么清楚了?之前玩游戏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啊!” “什么你的我的,不要说女朋友,就算是老婆,不是也说好到时互相换换口味吗?最少,等下玉婷也给你尝尝味道罗。” 徐松仁看着软倒在向阳怀里的李清芳,感觉整颗心活像猫挠一样,那种渴望已经到了要爆炸的边缘,迫切想把那柔软的躯体抢过,好好蹂虐一般,发泄已经窜到嗓子眼的火。 这一次的撕名牌活动,每个男孩都邀请了一名想‘活动’的对象,有的已经确认了关系,有的只是暧昧时期,而徐松仁邀请的女孩,就是一名叫做玉婷,还没有正式确认关系的女孩。 向阳怒瞪着徐松仁,但没有出声,因为之前这类型的活动,已经不下数十次,荒唐事做得不少,但在追求的女孩面前被直接爆出过往不堪事迹,却是第一次。 他已经气得说不出话。 “滚,你们都给滚!”李清芳想把向阳推开,但使不上劲,身体烫得要命,但也软得要命。 “滚?我们走了,谁来满足你的需求?” “你也很想要吧?你的身体,倒是比你诚实得很。” 徐松仁继续往前,邪魅地笑着,心里却是极为不屑,‘你还逃得掉吗’? 这类游戏,他们已经玩得十分熟悉,对药量的控制,也极有经验。 人体在受到惊吓的时候,血液循环会急剧加速,当放松下来的时候,药物就会完全溶入到血液里,而半个小时的时差,也是恰到好处。 可以说,半个小时后的第二环节,就是今晚游戏的**时刻,狩猎活动开始。 徐松仁本来想找有两个女孩的那组,但正好遇到了向阳跟李清芳,就有点忍不住了。 虽然三国大战很刺激,但先来个前菜,也是很不错的。 “徐松仁,你混蛋!” 或许是为了脸面,或许是为了不跟人分享,又或许……真的是把李清芳当成了女友,向阳挥舞着拳头,砸向徐松仁那讨厌的脸。 “啊!” 但发出惨叫的不是徐松仁,而是向阳。 徐松仁在避过向阳的拳头后,屈身一拳砸在了向阳的肚子上、力度极大,直接把向阳砸成了虾米形状,失声痛叫。 “你忘了刚才的问题?” “小时候练过功夫的,不止只是宋峰那小子,还有我!” 徐松仁在向阳耳边轻声道,然后双手合拳,重重地砸在了向阳的脊背上,直接将其砸倒在地。 “哼,不自量力。” “这块好肉,我可就笑纳了。” “走开,不要碰我!” “哈,还是这么不老实?等我让你爽得飞上云霄了,我看你还是这么叫呢?还是这么叫?还是叫?哈哈……” “向……向……阳,救……。” 向阳像条虾米一样软倒在地,肚子和脊背都传来撕心的痛,疼得他都看不清东西。 模糊间,只看到李清芳软绵绵的拳头落在徐松仁身上,就像是按摩一样,然后徐松仁将其横身抱起,放在了宽大的行刑台上。 李清芳在不断地哭泣着、求饶着,但这只能让徐松仁更加兴奋,狞笑着凑上去。 向阳捂着肚子想要爬过去,阻止徐松仁施暴,但刚动弹,便痛得他抽搐了起来,只能看着自己的女友,在平时的‘兄弟’面前,凄厉无助的绝望哀嚎。 但在徐松仁正朝这诱人的脸颊接近时,享受这另样的风情时,异象突生。 寒光四溢,黑暗里乍现的光芒,闪得向阳眯上了眼睛。 “那是……刀?” amp;lt;/bramp;gt; 第四十二章 京剧唱腔、千刀万剐 “媛姣,你怎么了?” ‘地狱第一层’里满是各种猩红的‘舌头’,那些蜡像以各种千奇百怪的姿势摆放着,渗人得紧。 冯媛姣不小心被地上的舌头拌了一下,正要摔跤的时候,宋峰适时地伸出手,扶住快要摔倒的冯媛姣,不经意的触及到那柔弱的部位,让后者心里一荡。 真舒服! 等下肯定很爽! “没,不小心,被地上的……啊!” 看清楚地上的‘舌头’之后,冯媛姣惊叫了一下,差点又吓得直接摔倒,宋峰的手穿过冯媛姣细软的腰间,将其紧紧扶住,深吸了口气,压在那不安的躁动,这才说道:“都是假的,不用怕。” 以蜡制成的物件,无论从模样还是触感上来说,都极为接近真实,若不是在古堡里,知道这些东西都是人工制成,只怕真会吓死人。 惊吓过后,冯媛姣才感觉彼此的姿势有些暧昧,正想微微挣扎的时候,却是发现自己的身子,有些使不上劲。 就像是醉酒过后,开始发烫起来,头晕眼花、喉咙干渴,感觉也变得有些敏感,宋峰触及的每个部位,都传来异样的感觉。 “我的身体,好像有点不对劲。”冯媛姣柔声道,刚说完这句话,连她自己都吓到了。 声音慵懒无力、细柔带喘,像是刚睡醒一样,又像是剧烈运动过后的喘息节奏。 “不是发烧了吧?” 宋峰温柔询问,却把身子贴得更近,眼里闪烁着迫切。 “可能是吧,你不用扶,我自己走吧。” 那种异样的感觉,让冯媛姣有些羞赧,刚想站起来,又发现脚虚得古怪,就像是踩在棉花上面一样,微微一滑,反而倒向了宋峰的怀里。 “你现在走不了,要不我扶你到一边休息吧。” 说完,宋峰也不理冯媛姣的回答,直接带着她向提前准备的地方走去,邪魅的笑容,在脸上蔓延。 在‘步步惊心’这座鬼堡里,正在发生着各种不同情况、但却指向同一个结果的事情,这就是宋峰精心准备的狩猎游戏,一种**的盛宴。 “大官人,你莫要如此,奴家是有夫君的人~” “小娘子,莫再作挣扎~跟了大官人,保你吃香又喝辣,莫再做那苦命人啊!” 这时,古堡里的广播,传来了诡异的声音,古腔古调,似乎正在播放着某部民间戏剧,尾音极长、铿锵作响。 “是归八和玫姐?” 宋峰皱起了眉头,这两个人在影像室里,怎么还玩起了戏剧? 如果广播里传来原始运动的声音,他不会有任何的诧异,毕竟虽然对归八这个神秘的官二代不了解,但对于这个年长他二岁、正值十八年华的曼妙美女,也算有些了解。 这个不知道全名的玫姐,夜生活可是丰富得很。 但现在并没有时间理会这些事情,就由得他们闹吧,好好享受眼前的嫩肉,才是他最想做的事。 “啊,大官人,你莫再过来、再过来,奴家就自绝了~” “吠,小娘子,莫冲动,何苦当那凄凉孤独鬼、不如共赴巫山又**!甚好、甚妙!” “啊,大官人,为何我体虚无力,你……你……” “小娘子啊,莫恨大官人我下药,今晚过后,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也~” “嘀铛咙嘀咙嘀铛……” 宋峰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舌头广播器’,这个归八,究竟想干什么? 冯媛姣也‘醒’了过来,神智突然恢复了清明,仿佛那京剧般的唱腔有着神奇的力量,身体也有了几分的力气。 “宋峰,我自己走吧!” 冯媛姣站了起来,跟宋峰拉开了距离,眼里满是冰冷警戒。 “媛姣,你怎么了,你还烧着,让我带你去休息吧。” 宋峰眼角抽搐,面目微微狰狞,强忍着怒意。布局整晚,费尽心思,没想到却被归八稀奇古怪的话,给彻底破坏了。 心里对这个不敢得罪的官二代,实是恨到了极致。 “不用,我累了,不想玩游戏了。”冯媛姣转身就走,态度冷漠得寒人。 “马的!” 宋峰直接上前拉住冯媛姣的手,强扯着就想霸王硬上弓。 “放开我,我要回学校了!”冯媛姣叫了起来,拼命挣扎。 “哪有那么容易,老子为了费了这么多心思,想走?” “行,让我爽够了再说!” 撕破脸皮,宋峰不再演戏,露出了无比狰狞的面目。 硬来的事,仗着他的身份,也不是没做过。只是事后比较麻烦,还要挨他老子的臭骂,外加鞭打而已。 但宋峰此时**强到无以复加,只想霸王硬上弓,事后如何,已经完全不考虑了。 “宋峰,你这个伪君子、流氓、人渣,我要跟你分手,放开我!” 被宋峰强扯着往秘室走向密室,此时他已经不再怜香惜玉,冯媛姣白皙的手臂上,立刻红印刺目。 “分吧,等我玩够了,再把你扔给其他人!” “到时你成了百人货、公共汽车,白送我也不要!” 对于宋峰来说,‘恋爱游戏’既然结束,那就没必要再守着这颗不再珍贵的‘钻石’,而且,强来的愉悦度,也很高的说。 “救命,救命啊……” 虽然知道呼救没用,但这是冯媛姣现在仅能做到的最后挣扎,而她的心,已经冰冷到极点,憧憬已死、爱情已亡。 “啊!” 凄厉的惨叫,响了起来。 宋峰的身体颤抖起来,是徐松仁的声音! 是从‘舌头广播器’里传来的! 怎么回事? 这个跟他最要好,玩得最来的酒肉朋友,比他还要更加急躁,此时不应该正在享受着鱼水之欢,怎么会突然发出这种惨叫声? 不是愉悦的叫喊,这种类似的声音宋峰曾经听过,那一年他们跟人互砍,当徐松仁被刀砍在手臂上的时候,就是发出了这种惨叫声。 而现在这声音听来,比那个时候,还要更加痛苦。 “啊!” “啊!” “啊!” 徐松仁的惨叫声,不断通过古堡里的广播器,传遍每一个角落,几乎每半秒就传来一次,凄厉无比,活活像是被千刀万剐、生不如死。 这可是在古堡里,为了保密,只有他们十个人外加归八在堡里,难道,是归八拿刀砍人了? 叫声持续了不到三十秒,然后就停息了,整个古堡,又落入了一片死寂。 宋峰咽了咽口水,浑身冰冷僵硬,这可是在宋氏集团的古堡里,还未开业,真要闹出了砍人事件,虽然不致于压不下来,但他肯定会被他爸给活活抽死。 冯媛姣也僵在了原地,忘了挣扎,砍人了?怎么还会发生这种事? “死,死了……他死了!” 向阳的声音,从广播里传了出来,恐惧惊吓到了极点。 amp;lt;/bramp;gt; 第四十三章 人撕名牌,鬼撕皮! 是向阳,他为什么会跟徐松仁在一起? 但这不可能啊,向阳早就被酒色财气掏空了身体,性子又相对比较怯弱,根本不可能用刀砍死有着功夫底子的徐松仁。 他们是在影像室里? 不,应该不是,影像室能转播大部分房间的影像,这明显是归八转播的。 那他们究竟在哪里,归八这家伙又在干什么,也被吓傻了吗? “归八大哥,赶紧报警!出人命了!” 宋峰脸色变得极为难看,不管怎么样,今晚的‘游戏’只能终止了,涉及到命案,只能报警。 如果这时还发生了违背女孩意志的非法行为,那可就不好压了。但如果仅是行动未遂的话,那还有着回转的余地。 广播里没有传来归八的声音,反而是李清芳的凄厉地叫了起来。 “鬼,有鬼!” “他是被鬼杀的!” 鬼?被鬼杀的! 宋峰的瞳孔瞬间张大、冷汗直冒,真的招惹到那些不干净的东西了? “我们在地狱十八层!快来!快!” “操!” 不再等待归八的回答,宋峰拔动了报警的电话,然后又连续打了好几个电话,最后一个,才打给他老子。 这件事情,他老子早晚会知道,还不如提前担白,争取些同情分。 “爸,出事了,我在古堡里,死人了……” 宋峰说话时表现得极为怯弱,因为他的老子性情暴躁、喜怒无常,以这事的严重性来说,把他吊起来抽上三天三夜,都不足泄愤。 或许棒下出孝子,但每一次都是往死里抽,宋峰甚至都怀疑,他究竟是不是亲生的。 “哦,哦,好。” 挂掉电话,宋峰一身轻松,却又疑惑皱眉。 他老子,竟然破天荒地没有破口大骂,更没有搁下任何狠话,反而是平静得有些可怕,联想到建造这古堡里的各种内部情况,顿时连脊背都凉了起来。 难道,那些流传的东西,都是真的? 别的不知道,但外界所听到关于和尚道士驻场,是确有其事,这点,宋峰是知道的。 他还接待过那些人,但后来是不是真的在古堡里上吊了,就完全不知道了。如果真的发生了,这肯定是三缄其口的事,他老子肯定也会瞒着他的。 “冯媛姣,你去哪里?” 宋峰吓得脚都软了,完全不知所措,看到冯媛姣动了起来,顿时大声咆哮道。 “地狱十八层!” 冯媛姣眼神冷漠,不含感情地说道,没有回头继续向前,高跟鞋落在地面,空荡的空间,滴哒作响,越发渗人。 “你去那里干什么,那里有鬼!”宋峰癫狂地叫道。 “那又怎么样?你又能比鬼好上多少?” “而且,徐松仁不是你‘好兄弟’吗?” “他现在被鬼害死了,你就躲在这,连去看上一眼都不敢?” 冯媛姣回头轻蔑地看了一眼,便又继续向前。 冯媛姣怕鬼,怕得要命,平时在宿舍里一个人,都要开着灯睡觉。 但经历过今晚的种种之后,却没感觉鬼有多可怕,甚至,宋峰这种人,比鬼还要更加可怕。跟他呆在一起,说不定下场得更惨。 而且‘地狱十八层’出了事,说不定其他人都会去那里,在人多的地方呆着,指不定还更安全。 如果药是下在红酒里、如果这只‘鬼’是刚才的笔仙,那或许不会害她,还会帮她惩罚坏人。 冯媛姣的身影逐渐消失在黑暗里,宋峰脸色变幻不定,最后咬牙还是跟了上去。 当他们到了‘地狱十八层’的时候,顿时被眼前的血腥场景吓呆了,怎么会恐怖成这样! 这种用蜡像构造的‘地狱十八层’,已经完全化身为地狱刑场,徐松仁瞳孔放大,无力地躺在冰冷的地上,七孔流血、表情狰狞,竟不是因失血过多,而是被活活痛死的。 额头、双肩、双手、胸口、肚脐、膝盖、脚裸,各自插着一把刀,合计十一把刀刃,鲜血直流,更为寒人的,这些全是‘地狱十八层’原有的道具,未开锋的钝刀。 而在不远的地方,还有一把刀静静地躺在地上,满是斑驳的鲜血,而那把刀的旁边,竟有着一块极大,还在淌着血液的人皮。 徐松仁的衣服半盖在人皮上,而衣服的上面,还贴着名牌,此时那名牌看上去,狰狞得可怖。 仿佛就是为了撕下这片名牌,这才用刀切了背部的皮肉,这只是一场游戏? 可是足足十二刀,这是何等残酷的刑罚,直接能人活活给痛死! 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第一反应就是撕下背部的名牌,然后就开始反胃作呕,冲天的血腥味,让他们直接把胃里的东西清空,然后失魂落魄地跌坐在地,沉默无语。 已经完全被吓傻,看着那些骇人的蜡像,默默地围坐在一起,直至警察来了,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完了?” 用鬼力控制道具杀人,这只鬼未必能够化形,那也算不上强大。 道家对鬼魅之类的划分,有着对应实力的境界。 寻常遇到的,多数是孤魂野鬼,这种鬼魂连显形都未必做得到,多数只能通过鬼力影响人的思维,从而达到吓人、杀人的效果。 俗称鬼遮眼、鬼打墙,杀人的方法,多数是靠着影响你的思维,例如,一直影响你的思维,让你感觉走在看不到尽头的路,等到突然失重惊醒的时候,嘭! 就已经在高楼大厦的楼层掉落,从天而降,落地的时候鲜血四射、骨血齐飞。 对付这种孤魂野鬼,只要人的意志足够强大,根本就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幻象、幻觉。 而如果达到凶灵层次,基本就能显形,其灵体能够直接出现在你的视线里,这可就渗人得很了。 如果你的面前,活生生出现一只鬼,就算意志再坚定的人,也不免被吓得够呛,这时,它的鬼力就会起到相应的作用,在恐慌地情况下,完全影响你的思维,让你做出各种事情诡异的事,甚至自残。 这是普通的凶灵,而强大的凶灵,已经靠着鬼力,虚空操控一些工具,例如刚才杀死徐松仁的那些刀。 然后,便是厉鬼。 厉鬼已可化形,这化形,跟显形完全不一样。 显形,只是肉眼可见,并非实体。 但化形,却是靠着鬼力化成了实体,就跟活人一样,能够触碰到任何东西。 如果刚才那只鬼,已经达到了厉鬼的层次,那就能直接拿着刀,追着徐松仁砍,而不是像向阳说的一样,刀是从虚空里飞来的。 这就是一般人常会遇到的各种鬼魂,但厉鬼之流,已经是极为少见,形成厉鬼的原因条件,极为苛刻,更不会说比厉鬼还要强大的,魇。 amp;lt;/bramp;gt; 第四十四章 警察局里撕人皮 “没有,对警察来说,又怎么可能相信这种怪力乱神的事?” “在警察到了之后,立刻封锁了现场,而我们剩下的八个人,也被轮番询问,尤其是李清芳和向阳。” “毕竟徐松仁是死在向阳面前的,而当时在现场的,又只有他和李清芳,所以向阳和李清芳被当作是‘凶手’,关押了起来。” “其实,那时候我也怀疑是向阳,毕竟李清芳是向阳的女友,在那种情况下,向阳杀了徐松仁,有充分的动机和时间。” 徐松仁死的时候,只有向阳跟李清芳在场,杀了人之后自知无法脱身,只能推说是鬼怪,说起来肯定无法让人信服,但应该也是情急之下,唯一能想到的方法。 女朋友就要被‘好兄弟’欺负了,做出过激的行为,也是情理之中。 “剩下的八个人?归八和玫姐不见了?” 我微微一笑,问出了只差确认的问题,其实从现场的各种情况来看,这个结论,几乎已经是肯定的。 “嗯,接下来的一切,才是我来找你的真正原因。” 冯媛姣握杯的手微微颤抖,显然现在心情还未完全平复,对于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女来说,遇到杀人,便已经是极为震撼的事。 更何况还撞上了灵异之事,现在还能够保持冷静跟我复述故事的来龙去脉,已经算是承受能力极强。 若是心理承受能力差点的,估计现在已经疯了。 抿了口咖啡,冯媛姣深深吸了一口气,这才恢复冷静,继续说起余下的部分。 向阳死了。 而且是死在了警察局里。 作为凶手,警察有权羁留关押向阳。 在第二天的夜里,轮值的警察正在处理着文件,忽然听到了凄厉的惨叫,赶紧拿着钥匙跑到关押向阳的房间。 当门被打开的时候,向阳已经死在房间里面,在完全封闭的空间里,墙壁满是鲜血,甚至还在不少碎肉,散落一地。 向阳的死状,不如徐松仁那般惨烈,但也极为骇人,背部的整块皮肉被直接撕开,掉落在一旁,而原本光滑的背面人皮,竟是扭扭曲曲地刻上了‘向阳’,这两个血淋淋的字。 整块人皮的边缘参差不齐,不如徐松仁那般顺滑,竟像是被人用手直接撕裂,在还活着的时候扒下来,才会这样破损得不成样子,而那在露出鲜红筋肉背部,甚至还能看到部分的内脏。 那人皮上的‘血阳’两字,扭扭曲曲,也像是直接用指甲,一笔一划抠出来的。 就算是从事警察行业,那名警员也从没遇到如此诡异、血腥的场面,当场就吐了出来,后来据说连续三天高烧不退,直到现在还没有重新回到岗位。 以其精神状态来看,极有可能直接离职,或是调去其他的分局。 化形! 我睁大了眼睛,这只鬼魂在杀徐松仁的时候,是靠着鬼力操纵工具刀,而仅仅过了一夜,在杀向阳的时候,竟然已经是直接用手,撕开向阳的背面皮肉? 是之前就已经达到了化形境界,还是在杀了徐松仁之后,才达到了化形? 如果是前者,那只能说明这只鬼魂的趣味爱好比较独特,如果是后者,那就相当可怕了。 能在一夜之间,提升了那么多的修为境界,如果不是得到了什么天材地宝,那就是那个古堡里,还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情不自禁舔舔嘴唇,能够化形,那就是厉鬼层次了,比起一般的鬼魂,这可是大补得很! 自从邋遢老道留书辞别之后,我已经很久没有尝过厉鬼的滋味了,眼睛里顿时满是兴奋的小星星。 “向阳死了之后,下一个,就是李清芳了吧?”我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冯媛姣顿时美眸放大,更是身体一缩,用看吃人怪物的眼神,有些畏惧地看着我。 “不用怕,我跟那只厉鬼没有任何关系。” 我连忙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这才解释道:“鬼魂之物,一般除了极为重要的事物之外,几乎就是空白的一张纸,记不起任何的东西,情绪也喜怒无常,跟刚出生的婴儿一般。” “也就因为跟婴儿一样,如果遇到心喜的东西,就会翻脸无情,拼命占有。从你们的这件事来看,它已经对‘撕名牌’的游戏,产生了执念,要把这游戏进行到底。” “鬼魂寻找人类的方法,一般靠的是鬼息,。要跟鬼魂接触多了,就会沾染上鬼的气息,从而让它能在茫茫人海里,轻易地找到你。” “而驱使鬼魂行动的、是鬼执,也就是执念。为什么会有头七,因为每只鬼在这世界上活了这么长的时间,死去的时候,不免会有许多牵绊,这些执念,就是头七之日,回来了结相关因果的动力。” “这只厉鬼已经对这游戏产生了执念,所以会从感应气息最强烈的人下手,目睹它杀人过程的向阳和李清芳,自然是顺位的第一、第二目标。” “而接下来,这股执念会驱使着它,依鬼息的强弱,逐一杀下去,直至把所有的人皮名牌撕掉,取得最后的胜利!” “它……它要杀了所有人?” 冯媛姣虽然早有预感,但当地从我口里听到这个确切的答案时,也不免吓得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那我的鬼息强么?下一个,不会就是我吧?”冯媛姣急切问道,吓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很难说,你沾染上的鬼息算一般,不算强,但也要看过其他人的情况,才能知道你排在第几位。” “而且,作为在游戏里唯一被鬼留下血手印的人,你不感觉这件事,有点奇怪吗?” 我突然问道,作为被鬼直接留下‘血手印’的人,应该是鬼最感兴趣的人,按理说,应该是第一个要解决,‘撕名牌’杀掉的对象。 但第一个死掉的,却是徐松仁,然后,是向阳,第三个,是李清芳。 这有点不合乎逻辑,除非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才让冯媛姣一直活到现在,而那个血手印,是鬼用来提醒自己,才留下的特殊印记。 “我也不知道,那只鬼,不会在我的身上,已经留下什么了吧?” 冯媛姣惊骇满脸,话刚说完,就头皮乍起,感觉被厉鬼留下血手印的位置,好像真有什么奇怪的感觉,在全身的皮肤表层里,似乎有千万只虫子在爬,疯狂地撕咬着。 “啊!” 冯媛姣跳了起来,疯狂地抓着,细腻白皙的皮肤上,立刻浮现无数条红印。 amp;lt;/bramp;gt; 第四十五章 寺院人皮现,道宫上吊女 “冯……媛……姣!!!” 我缓慢地念着冯媛姣的名字,在念到最一个字的时候,缓缓拉长了尾声,听起来,就像是重复了三次。 一次比一次重,最后一声,如晨钟暮鼓,直接震醒了冯媛姣,让其从幻觉里脱离了出来。 这是道韵。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古代儒家的修行者,读的书多了,自然就能理解书里的意思,而再读出来的时候,就会带上一种特殊的韵味。 这种韵味,就是儒家的浩然正气! 有了这股气,鬼神莫能接近。读书精深至大儒者,在面对厉鬼之流,单是念出经书史集,就能直接喝退厉鬼,甚至震伤、震死。 佛道两家也是一样,为什么精灵鬼怪最怕佛家之人? 因为佛家的本源就是轮回之力,跟其天生相克,而研讨佛经,自能带上伏魔之力。 而道家史册读多了,便能自生道韵,儒道佛三家,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却是殊途同归,同样有着不可思议,现有科学还不足以解释的特殊力量。 在我跟着邋遢老道学道的那段时间里,虽然不爱读书,但在被逼迫的情况下,所读的道家史册,估计九头牛车都拉不动,早就不限于特殊字符,而是任何字,经由我仔细读出来,都能带上一丝道韵。 不过,若是读出道家九字真言,道韵更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而已。 “我……我这是怎么了?” 冯媛姣醒了过来,回想起刚才的情形,后怕不已。 “凡是被沾染鬼息的人,受其影响,情绪极易波动,也容易产生幻觉,就像是喝醉了酒、或是嗑了药,会做出种种不理智的事。” “甚至严重者,就算鬼不害人,也会幻觉丛生、精神分裂,变得疯疯癫癫,跟精神病人差不多。” “你刚才是因为连日来的精神压力过大,鬼息放大了你的疑心症,让你感觉之前的血手印,带着某种东西,已经进入了身体里,才会做出刚才的举动。” “静下心来!” “那只厉鬼只是在你的身体上做了印记,但没有留下其他东西,这点,我可以保证。” 我解释得比较详细,因为冯媛姣此时已经是惊弓之鸟,别看现在还蛮正常的,若是内心找不到可以相信依赖的靠山,精神随时会崩溃。 甚至跟人拌上几句话,就会直接拿刀砍人。 “真的?我能相信你吗?” 刚才的情况,对冯媛姣打击很大,但我能让她清醒过来,并且道出了缘由,对她来说,我已经初步得到了她的认可和依赖。 “你不是登陆过‘非正常现象处理中心’的网站?上面的事例,都是确实发生过的,这样,你觉得能相信我不?” 我没有正面回答冯媛姣的问题,而是通过过往的事例,来证明自己的能力。而经过刚才的事,这比直接说‘可以’两个字,要强得多。 我可记得小时候写作文的时候,老师多次提及要举事例、引用名人名句,网站上那些对应的评论,也能算得上是名人名句吧? 毕竟有注册id名,都是有‘名’的人不是? “我信!”冯媛姣点头,说话和神色都正常了很多,更是流露出对我信任的神态。 “现在已经死了几个人?” 如果只是死了三个人,冯媛姣应该不会这么迫切地找到我,毕竟,发生这么大的事,肯定父母也是知道的。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带去寺院、道宫拜拜,请高僧治鬼驱邪,哪会病急乱投医,在网上找解决的方法。 冯媛姣的话,证实我的推断,神一般的逻辑推理,连我都不禁崇拜起自己来。 在死了两个人后,李清芳和其他家的人一起施压,富二代家族的关系网,有时真的大到不可思议,更何况,还有宋氏集团这个庞然大物。 第三天,李清芳就被放了出来,但由于亲眼目睹了‘不可思议的杀人直播’,备受精神折磨之下,已经瘦了一圈。 放出来的当天,余下的七个人,就被送去了当地一座极有名气的寺院,数十个僧人围着他们念了一天经。 食宿都在寺庙里,父母二十四小时陪同,但在当天的夜里,所有人睡着的时候,李清芳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半夜三点的时候,李清芳的母亲惊醒过来,发现李清芳不见了,顿时吵醒了所有人,帮她找女儿。 四点左右,在寺庙后面的林子里,发现了李清芳的尸体。 一样被人撕开了背部的皮肉,人皮上的李清芳三字,直接让李母晕倒在地。 第四天,他们转移到另外一家道宫里,也是同样极富盛名,而宋峰的老子,拔通了据说远在千里之外,一名得道高僧的电话。 本来想让宋峰直接上飞机,送到那名得道高僧那里接受庇护,但那高僧却说事起之地、息事之间,若想解决这件事,还得回到古堡里。 高僧在解决完手上的事,就会立刻过来,但最少也得二三天时间。 只能送找人快递个法器过来,保宋峰在他过来之前,平安无事。 听到这事,其他父母都急了,纷纷说他们要法器,但听到法器的价格,立刻就偃旗息鼓了。 三千万一件,不二价,爱要不要。 就算把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全搭上,其他人也够不上这个数,只能寄希望于道宫,希望能镇得住那只厉鬼,同时希望那得道高僧能快点到来,直接把那只厉鬼给灭杀了。 虽然买不起高僧的法器,但他们还是给孩子添置了不少高价的‘开光法器’,就算不能灭杀厉鬼,但最少,也能保住性命吧? 然而让他们绝望的是,第四天夜里,又有一个女孩死了。 这次的死法更加离奇,由于第三夜的诡异情况,所有人夜里都不敢睡觉,更有着无数道士在默念道经,彻夜未眠。 但在二点左右,包括道士在内的所有人,都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睡死了。 还是三点左右,女孩的父母惊醒了,梦到女儿被杀,顿时叫醒了所有人,最后在道宫的正殿,发现了女孩的尸体。 三清雕像跟前,女孩吊死在横梁上,双眼充血,鲜血从她的背部流出,滴落一地,形成了一滩极大血迹。 而血迹的中心,人皮狰狞可怖,曾沛瑜,这三个用手指扣出来的字,刺眼地出现在血肉外翻的人皮上,仿佛在嘲笑着他们的无知。 amp;lt;/bramp;gt; 第四十六章 浴缸、割腕、人皮镜子 寺院、道宫,听到这两个地方,我虽然脸上还是一幅淡然的样子,但心里着实被震撼了一下。 本市最出名的寺院、是小相寺,而最富盛名的道宫、是禾火宫,这两个地方,都是以百求百应闻名,据说无论生子求财,都灵验得很。 而且都还上过电视,开通了‘微信添香火’功能,赚得那些道士、和尚都富得流油,但对于真正的道家、佛家来说,这两个地方都是敛财工具、污秽之地,连清静之地都算不上,更不用说是圣地。 真正的寺院、道宫,如今都隐藏在深山里,更不会变个法子来坑钱,但就算再怎么堕落,这两个地方,也是香火鼎盛之的地方啊! 人的信念,有着神奇的力量,当多数人想着一件事,或是念着一件事的时候,这件事,就有一定概念,可能转化为事实,这就是念力。 若是上亿人拥有着同一个信念,甚至可以不靠任何机械,达到填山移海效果。 而信念凝聚之地,香火导引、上达天听,这种香火鼎盛之地,就算再怎么弄虚作假,也会受到上面的眷念,拥有一定的庇护之力,鬼魅莫能轻进。 厉鬼也不会轻易入内,除非拼着魂飞魄散、烟消云散的危险,但以鬼天生对这类地方的反感来说,不可能为了一个‘游戏’,敢冒大不韪,竟在三清雕像前杀人。 除非,这只厉鬼跟这些人,有着深仇大恨的执念,又或者,有某种力量,在帮助厉鬼,隐闭天机。 归八,这个名字,蓦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以现在的情况看,**不离十,这个人,应该就是我宿命天敌一般的对手。 而这件事,诡异地发生在我的周边,让我能如此容易地接触到,估计经过了处心积虑的考量。 看来这只厉鬼对来我说,未必是美味的菜肴,也有可能是精心准备的毒药,就等着我上勾了。 “第五天,宋峰的护身法器到了,是一个龙形玉佩,宋总知道呆在寺院、道宫都没用后,就把宋峰接了回家。” “而我们出于恐惧的心理,也跟着住到了宋峰的别墅,而在别墅的外面,更是部署了不少警力。” “已经死了四个人,警察局那里也承受不了压力,但由于宋总的坚决和向阳死在警局里的事,警察将这事作特殊处理,这才没有新闻出来。” 听到这里,我心里不禁骂了起来,这宋总是猪! 八成是暴发户,根本在体系里没有任何特殊的关系,所以才想强压这件事,防止影响古堡未来的生意。 不过,我也得庆喜,要不是这只猪,我还真未必能够接触到这件事,最后连厉鬼这种美味,也尝不到。 在体系内,其实是有着特殊事件处理部门,不过这个部门极为神秘,一般警察也不知道,必须上到一定的层面,才会空降过来。 我就曾经跟这个部门的人打过交道,因为邋遢老道的关系,那个部门的人对我都比较客气,但说到实力,确实不容小觑。 别说是厉鬼,就算是魇,都有解决的能力,已经堪比一般的道家宗门,更是有不少天师在里面供职,就算是邋遢老道,也在里面挂了个空职。 “第五天的夜里,别墅里的灯全亮着,所有人精神高度紧张,生怕那个得道高僧的法器不管用,又死多一个人。” “这个夜,让人感觉极为漫长,唯一让人感到心安的事,到了两点,居然没有人睡着。” “这个发现,让我们都松了一口气,但到了两点半的时候,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别墅的风,变得大了起来,疯狂地拍击着窗户,像是台风一样,别墅里的灯,也时明时暗,像是有什么力量,干扰了电路。” “我们的心都提了起来,吓得不行。爸妈紧紧地抱住我,不断地念叨着佛经,但这一切,都起不了作用。” “这时,大门传来了焦急敲门声,我们的头皮一下子乍了起来,直到门外传来了警察的询问,我们才知道,这敲门的是警察,不是鬼。” “风渐渐弱了,宋总让人去开门,正当我们以为一切都要过去的时候,在开门的瞬间,灯灭了,整个别墅,一下子暗了起来。” “啊!” “宋峰的惨叫声,同时响了起来,然后便是桌椅被砸碎的声音,在同一时间,耀眼的金光,闪了起来!” “那光芒闪得我们都睁不开眼,然后便是窗户打开的声音,别墅又恢复了电力,亮了起来。” “宋峰躺在地上,压着被砸碎的椅子,但他本人却只是受了点皮外伤,却没有被鬼杀死。” 嗯?没死? 看着冯媛姣微微失落的表情,我对那个神秘的高僧,却是有了几分兴趣。 三千万一个法器,这种人,明显是爱财如命之人,一般也不会有多高深的法力。但他的法器,竟然能够逼退厉鬼,这可不简单。 最少得是天师之流吧? 既然是天师,不是应该以除魔卫道为已任,就算索要报酬,多数也只是为了满足日常所需,防止过多的迷恋,被金银俗物影响了修道心境? 但想到邋遢老道那朵奇葩菊花,我又有几分释然,在天师这种令人崇拜的境界里,还是有着不少奇葩存在的。 但既然厉鬼已经被逼退了,如果真的只是想‘玩游戏’,以鬼性来说,应该不会再出现了,除非……。 看着我疑惑的眼神,冯媛姣苦笑道:“嗯,本来我们都以为,既然被逼退了,应该就安全了。” “只要在别墅里等到高僧过来,一切事情,就能迎刃而解。” “但事实证明,我们错了,而且错了很离谱。” “在放松了警惕的第六天,虽然我们还在别墅里,但却开始有说有笑,然后……” “又睡着了?” 我叹了口气,其实若非宋峰的护身法器,就算你们再警惕,也是没用,第四天的那个女孩,不就是个例子? “嗯,还是三点的时候,陶虹的父母醒了,然后发现陶虹在卫生间里,割腕自杀了。” “浴缸里满是血水,陶虹不着片缕地躺在浴缸里、笑容诡异,而人皮血肉,挂在镜子上!” “后来经过警察研究,挂在镜子上的人皮血肉,竟是……陶虹自己切下来!” amp;lt;/bramp;gt; 第四十七章 原来我是替死鬼? 不要说整块背部的皮肤起出来,普通人单是割腕自杀,就需要极大的勇气。 在切割自己皮肉的时候,那种痛楚会被无限度地放大,为什么平时受伤的时候,只有洗澡时发现伤痕,才会感觉到痛? 而平时被刀割到手了,哪怕伤痕再轻,都感觉到钻心的疼? 就是这个理,只要把注意力投注在那个部位,那个部位就会变得敏感起来,疼痛也会被放大。 人、畏死,恐惧一切非常态化的东西,受伤,便是其中一种。当面临死亡边缘的时候,求生意志会变得极为强烈。 第六天死亡的女孩、陶虹,从冯媛姣述说的死亡情况来看,明显被鬼迷惑了,被鬼遮了眼,从割腕开始自残。 最后,活活用小刀把自己的背部皮肤切了下来,挂在了镜子上,这才躺进了浴缸里。 而能始终迷惑着陶虹,遮住她的‘眼’,使其潜意识完全没有感觉到生死危机,从而没有爆发出任何的求生意志,只能说明这只鬼的实力,极其强大,比一般的厉鬼还要更加难缠,甚至已经快要能白日化形了。 白日化形,在道家里称之日游境界,实力强大、不畏日光,已经可以称之为‘魇’。 不,这件事太不寻常了,从开始的虚空操纵工具杀人,明显是凶灵的做法;到夜里直接化形,撕裂向阳的背部人皮,是厉鬼的做法;再到现在,运用‘鬼遮眼’,却已经能屏蔽潜意识里生死危机,让陶虹自己切下背部皮肤,实力已经接近了‘魇’。 鬼力一步步变得强大,可是,这才几天功夫? 六天,仅仅六天,就达到了普通鬼魂修炼几百年,才能达到的境界,若是再过一两天,不是就直接变成‘魇’了? 魇,已经不是一般的道士、和尚可以收拾得了的,最少得是天师境界,而我经过邋遢老道多年的‘教导’,也不过是半步天师,碰到一只魇,凶多吉少啊! 完了,别到时收拾不了这只鬼,反而让这只鬼给吃了,记得邋遢老道说过,我的身体,对鬼魅之类,可是大补。 这也是六年前,我死活不肯离开邋遢老道的原因,鬼对我来说,是美味的菜肴,但我对于鬼来说,同样也是大补的食材。 在我心里开始打滚,想着随时可以脱身的理由时,冯媛姣继续开口了。 “昨晚过后,我们就知道,那个龙形玉佩,只会保护宋峰一人,不理会其他人的死活。” “昨晚?陶虹是昨晚死的?”我惊喜地问道。 “是的,昨晚。” 冯媛姣没有注意到我的惊喜,继续道:“所以今天,我才过来找你,是因为之前无意中跟朋友聊过那个网站,而我父母也无计可施,只能……” 只能活马当死马医了,我在心里帮冯媛姣补足了这句话。 我沉思了起来,事情发生到现在,仅仅过了六天时间。 第一天,徐松仁死于刀具,凶灵状态;第二天,向阳死于警察局,厉鬼状态;第三天、第四天,李清芳、曾沛瑜,分别死于寺院和道宫,还是厉鬼状态;第五天,击杀宋峰未果;第六天,陶虹死于浴缸里,已经是几近‘魇’的状态。 四男五女,已经死了两男三女,仅剩两男两女。 如果照这个进化的速度来看,最少需要击杀到第八或第九个人,才能可能化魇,还好,不至于对付不了,我松了口气。 “那个得道高僧,还没有消息吗?” “宋总没说,但如果以时间算的话,最快有可能今晚到,慢的话,可能明天。” “但照那只鬼的习惯,一天一个,今晚如果高僧不到的话,最少……还要死多一个人。” “贵九,你能保护我吗?” 妩媚艳丽的容颜,虽然因最近的事消瘦不少,但依旧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此时水灵的大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楚楚可怜,仿佛对一切已经绝望,只有我才能够给她带来一丝的希望、一丝的光明。 任何正常男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热血沸腾,兽性、不,雄性荷尔蒙直接上涌,豪气应诺。 但我孙贵九是什么人? 盗墓界的新星、活死人村的第三代村长、孙氏集团的继承人、以鬼为食的道士……,有可能为了眼前凹凸有致的玲珑玉体、红粉骷髅,轻易冒险? 开玩笑! 现在那只厉鬼,可是随时有可能化魇的存在,若是已经化魇,连我都对付不了。 “能!” 可惜,很显然,我也是正常的男人。心里想着是另一件事,但话到喉咙,看着眼前的美人,却只吐出了一个字。 冯媛姣立刻笑了起来,眼角晶莹的泪滴滑落,那是心里终于找到寄托,喜极而泣吧? 这种被人需要、能够帮到人的感觉,真好。 我抿了口咖啡,也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但片刻之后,微笑便凝滞了。 妈蛋,一天只杀一个人,宋峰那一晚因为龙形玉佩逃过一劫,那只鬼便直接跳过他,杀向下一个人。 这样说来,只要有人代死,也是有一定机率,能够越过她的,那最少,又争取了几天时间。 冯媛姣的眼泪,未必就是喜极而泣,也有可能是找了替死鬼,高兴之余,又有几分为我悲伤,这才落泪的吧? 老妈整叫我小心女人,果然没错,不仅是女人,女孩也不能相信啊! 我跟冯媛姣交谈过后,就坐上了她父亲的车,出发去宋峰的别墅,在门口的时候,就跟警察发生了口角之争。 因为我的心情很不好! 在跟冯父见面的时候,虽然他表现得很热情,话里话外都表现出对我的极度信任,但我依旧看出他眼里的不屑和担忧。 不屑是懒得跟我交谈,担忧是怕我没什么本事,不能代替他女儿去死,反而是去打酱油的吧? 也是,相比起那个神秘的得道高僧,我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小年轻,从外貌上就很难让人信服,而且本市香火最旺的两个‘圣地’,都无法阻止那只鬼。找上我,也只是博博运气,看能不能找到个替死鬼而已。 在这种气氛下,我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好脸色,发生口角也是自然,最后,冯父跟宋峰联系了下,警察这才放行。 在进入别墅的刹那,我瞳孔微微扩张,舌头不自觉地舔舔嘴唇,笑容诡异。 好浓郁的阴气啊! 这哪里还是什么阳光普照、风景怡人的度假圣地,明显是阴气盖顶、怨气弥漫的鬼屋! amp;lt;/bramp;gt; 第四十八章 气喘吁吁的电话 在进入这个可以称得上是‘鬼屋’的别墅时,我全身上下的毛孔都打开了,那浓郁到快要化为实质的阴气怨气,差点就说我舒服得叫起来。 这简直就是为鬼魂量身打造的聚阴之地,难怪那只鬼魂在击杀宋峰失败后,短短一天时间,杀伤力就有了那么恐怖的进步,原来是有高人在背后撑腰。 如果是这样,那这只鬼魂的鬼力,很大可能是‘借’来的,暂时借用聚阴之地积存的阴气,使得鬼力大涨,如果离开了这个地方,很有可能就变回普通的鬼魂。 但借用跨境界的力量极难,那只厉鬼不可能以凶灵之体,在借用此地的阴气后,便能达到几近化魇的鬼力,所以肯定最少已是厉鬼层次的鬼魂。 从第一夜之后,凶灵便能化为厉鬼,看来那个‘步步惊心’的古堡,比眼前的别墅,还要更加诡异。 享受着这让我血脉偾张浓郁阴气,我拔通死胖子孙祥福的电话,跟平常一样,等到电话快要自动挂断的时候,死胖子才气喘吁吁地接通了电话。 “太阳你个先人板板的,没事又给我打电话干吗?不知道我在干嘛!” 看似两个疑问句,其实后一个,是问责的肯定语气。 孙祥福,打从我认识这个死党的时候,他的体重就从没有下降过,一直疯狂地往上飙升,近一**的个子,据说现在已经将近三百斤,走在路上,比帅哥的回头率还要高。 小时候上山,不认识他的人,还以为遇到了熊瞎子,被吓得够呛。 不过这死胖子的恐怖之处,可比熊瞎子还要过之而无不及,在我还没离开活死人村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外面闯下了偌大的名头,通吃黑白两道,被誉被接替我父亲位置的最佳人选。 当然,这只是外人的看法,在活死人村里,我是村民心里不二的少村长,单是邋遢老道唯一的衣钵传人这点,就让死胖子望尘莫及。 死胖子虽然体重严重超标,但体力却一直很好,从活死人村里走出来的人,自小就打下了极为扎实的基础,他现在气喘吁吁的语气,不是因为爬楼梯,而是做他爱做的事而已。 “帮我查点东西。” 无视胖子的问责,十次电话有七八次是这种情况,我早就习惯了。 其实我也真心佩服胖子的脑袋和精力,他作为孙氏集团的大脑之一,不仅负责着许多不同职位上的事,还能空出几近一半的时间,**做的事。 而且还处理得井井有条,不仅公司运作正常,连十多个女友也从没起疑过,可以称得上是男人中精英……的精英。 “你个小屁孩,整天老有那么多事,这次又想查什么?” 死胖子大我七岁,他对我的称呼从‘龟蛋’、‘龟狗’不断地变化着,直到八年前他第一次成为男人后,就定格在了‘小屁孩’,再也没变过。 死胖子今年二十三岁,八年前、他十五岁,对于我现在还保持着‘童身’的事,他一直冷嘲热讽。 由于村民甚至死胖子他爹,对我尊如少村长的态度,他一直怨念极深,举凡任何能让他感觉优越我的事,都被他列为的荣耀事迹之一。 据他的说法,这些事迹在他死后,要编辑成册,让后人知道,谁才是活死人村的当代第一人。 “宋氏集团,还有宋峰父子的相关资料,及这座别墅的一切。”我语气平淡道。 “宋大山?他居然找你了?” “唉哟,不错嘛,没想到这个暴发户还有这种能力,倒是小觑他了。” “如果知道他还有能查出你身份的关系网,倒也是可以跟他做做生意。” 死胖子语气有些意外。 “不,应该还不知道。怎么,他之前想跟孙……我们做生意?” 因为还在车上,虽然冯父在专心开车,不会在乎我的通话内容,但我还是比较小心,毕竟边上还坐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冯媛姣不是? 我是孙氏集团继承人这事,属于严格保密的范畴,虽然现在已经没多少人敢惹孙氏集团,但也得防止意外和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宋大山,这个名字,还真符合暴发户的气质。 “我就说嘛,身家也就勉强过亿,哪来的那么强大的关系网。” “怎么,他招你惹你了,要不要我去干掉他?” 死胖子随意说道,宋氏集团在他的眼里,就跟一般的路边摊没什么两样,属于随时就能捏死的东西。 不说利用孙氏集团的力量,单靠着死胖子本身的关系网,也能轻易地做到这点。 “你少多事,帮我查好资料就行。对了,什么生意?” 宋氏集团能有什么大生意,竟然还想跟孙氏集团合作? 要知道孙氏集团明面上的生意较少,主要生意来源于地下,跟一般的集团也不会有业务的往来,甚至孙氏集团的总资产,对外界来说,也一直是个谜。 在这种情况下,宋大山为什么会找上死胖子? “行了,半个小时后就能把资料给你。” “据说是想建个什么合作建鬼堡,合作资金也不多,总方案也就几个亿吧。” “关键是需要动用我们的相关资源,你知道的,那些东西,哪能轻易见人?” “我随便就让个区域负责人把他给打发了,哪知道他竟找关系要到了我的电话号码,跟我鬼扯了十多分钟,直接让我挂掉电话拉进了黑名单。” 鬼堡? 步步惊心! 原来这个古堡的建立之初,竟是想要跟孙氏集团合作? “那最后呢?那是跟谁合作的?” 我似乎嗅到了不寻常的味道,看来跟宋氏集团合作的另一方,有很大的问题。 “怎么,你的事,还跟这个古堡有关?” “不知道啊,这种小集团,我根本就不会上心,这么说,古堡的相关资料,你也要?” “要!” 我挂掉了电话,以胖子的办事效率,半个小时是最大的时限,他做事追求稳妥,承诺的永远是最后的时间,估计不到半个小时,资料就会传到我的手机上。 为了建造‘步步惊心’这个古堡,宋氏集团先是找上了孙氏集团,在变不成合作的情况下,我的校友又在这个古堡里遇到了诡异的事,最后,还是找上了我。 冯媛姣找上我的事,看上去极为巧合,但如果这些事情联系起来,似乎就变成必然了。 甚至可以说,冯媛姣能得到网站的消息,并且建立起极为浓厚的兴趣,再到遇到诡异的事,百般无奈下只能求助于我,都是出于有人心的刻意安排。 我的嘴角拉扯出莫明的笑容,如果这一切都跟我所料的一样,那这件事情就…… 好玩了! amp;lt;/bramp;gt; 第四十九章 厉鬼的下一个目标 车子在前庭停了下来,宋峰早已经迎了出来,立刻上前几步为冯父拉开车门,热情无比。 看来宋峰对冯媛姣的身体,还是势在必得,就不知道如果今晚死的是冯媛姣,宋峰还是否会对冯父如此热络。 冯媛姣极其反感宋峰的做作,在下车的时候,竟是拉住了我的手,挑衅似地看着宋峰,似乎表明了一种态度,她就算把身子给别人,也不会便宜了宋峰。 宋峰的眼神闪过隐晦的愤怒,看我的时候更是流露着敌意和怨恨,但随即就笑了起来,上前几步伸出手,“这位就是抓鬼的大师吧?你好,我是宋峰。” 我趁机捏紧了冯媛姣的手,让她的脸色微微红了些,另外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完全没有跟宋峰握手的意思。 “孙贵九,大师不敢当,也就没事跟那些凶灵厉鬼玩玩而已。” 宋峰的手停在了半空,愣了半晌,这才反应过来,脸色微变,气氛变得有些不自然起来。 他上一次被人打脸,已经记不得是什么时候,最近几年来,似乎还没有一个同龄人,敢不给他面子的。 “宋峰啊,孙贵九是冯媛姣的校友,也是你们那骄阳二中的学生。” 冯父瞪了冯媛姣一眼,冯媛姣立刻把握住我的手收回,可惜,还满柔滑的说。 “哦?我们学校什么时候,还招收了抓鬼的大师,我可完全不知道。” 宋峰的表情轻松了起来,看我的眼神不再有敌意,反倒是带上了不屑,一只小虫子,竟也想沾染他看上的嫩肉? 骄阳二中是贵族学校,所以宋峰对学院里的所有学生都做过调查,虽然未必能百分百准确,但凡深厚背景的学生,他都会有印象。 孙贵九?这种土里巴拉的名字,若是大有来头,宋峰肯定会记忆深刻。 而现在却没有任何印象,只能说明我根本就没有任何背景,跟他差距之大,属于随意就能捏死的蚂蚁。 “你不知道的事多了,要不也不会摊上这档事。” “先进屋吧。” 说完,我自顾地往别墅里走,把宋峰当成了空气,仿佛我才是这别墅的主人。 “叔叔,这边请。” 宋峰城府极深,虽然对我的态度极为不满,但对于一只狂妄自大的蚂蚁,他有着很多整治的方法,倒也不急在一时。 别墅坐着两个家庭,仅剩的两男两女,除了宋峰和冯媛姣外,另外的男孩叫李国华、女孩叫陈怡,此时都恐惧、忧愁满脸,紧紧挨坐在父母的身边,时不时看着时钟,只盼时间走得慢些,最好能永远停下。 凭谁在面对着死亡倒数的时候,都会焦虑惧怕,更何况这几个孩子,都只是高中生,还处于十五六七的青春年华。 “叔叔阿姨,这位是孙贵九,他会抓鬼。” 冯媛姣介绍道,但那两个家族都只是尴尬的笑了笑,然后就不再言语,甚至连打招呼都欠奉。 他们的希望,只在那个还未来到的得道高僧上,哪会相信一个跟孩子同龄的小年青,能解决目前的诡异事件。 窗帘全部拉开,阳光照到大厅里,懒洋洋地让人发困,现在,也只有阳光,才能让他们感到一丝的温暖、安宁。 “怎么样,谁是下一个?”冯媛姣把我拉到一边,紧张问道。 “你……不是。” 我略微停顿的话语,让冯媛姣的整个脸色都变了,等到我的话说完时,她气愤地捶打了我几下,“叫你吓我,叫你吓我!” 在进入大厅的时候,我就观察了缠绕着李国华、陈怡的鬼息,以若以百分制来说,宋峰是一百分。 但之前他因龙形玉佩逃过一劫,现在厉鬼已经略过他,估计要其他人全部死后,才会对他再次出手。 也正因为前晚的情况,所以宋峰那颗不死的心,又开始活跃起来,要是得道高僧在冯媛姣没死前到了,那冯媛姣就能保住性命。 那,他就又有染指这块美妙‘嫩肉’的可能,所以在冯父面前,还是保持着翩翩公子的形象。 冯媛姣八十分、陈怡八十五、李国华九十分,恭喜李国华,以第二高分的成绩,获得今晚被厉鬼宠幸的资格……嗯,我是不是太兴奋了? 李国华现在眼眶深陷、精神委顿,眉间更是有浓郁得化不开的黑气,就算厉鬼今晚不出手,长期处于这种精神状态下,早晚也会变成疯子。 厉鬼心结一日不解,这些孩子都很难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就算厉鬼最后被杀了,这个阴影,也会伴随着他们一辈子。 “怎么样,孙大师,有没有发现厉鬼?有没有把握消灭它?” 宋峰正陪着冯父进门,看到我跟冯媛姣如情侣般的亲昵表现,立刻气爆了,阴阳怪气地笑道。 冯媛姣冷哼一声,对于这个曾经的男友,冷漠表现得淋漓尽致,我看着宋峰微微摇头。 “现在厉鬼不在这里。” “哦?真的!” “是孙大师你道法精深,直接把厉鬼给吓跑了吗?太好了,看来今晚不用死人了。” 宋峰把大师两个字咬得很重,神色轻松,带着调侃的语气。 宋峰的样子,让另外两家人很是愤怒,宋峰有护身玉佩,不怕厉鬼的袭击,但他们的孩子没有! 事是你宋峰惹出来的,现在出了事,你自己逃得性命,就不顾其他人死活了? 我们的孩子,可还在死亡阴影的折磨下! “孙贵九,你说没鬼就没鬼了!” “要是国华今晚被鬼杀了,我就拉着你陪葬!” 李国华的父亲愤怒地站了起来,气愤地指着我大骂道。 我去,说不用死人的是宋峰,挨骂的反而是我? 其实,这种情况也很容易理解,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一根毛发都比别人的孩子来得金贵,涉及孩子的事,自然会变得极其激动。 而宋峰,却是宋氏集团的继承人,轻易得罪不得,就算孩子死了,父母还要活下去不是?就算父母也不活了,还有兄弟亲戚不是? 要是得罪了宋峰,那整个家族生意都要受到影响,所以就只能把气,撒在我身上。 但我哪里是好惹的? “我说现在没鬼,又没说今晚没鬼。” “你可以不相信我,但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今晚你的儿子很危险,有可能就是下一个目标。” “说话客气点,说不定,我还能保你儿子一条性命,要不……哼哼,你就看宋峰,能不能保住你儿子性命吧。” “你说国华是下一个目标?” 我的话,让李父瞪大了眼睛,然后精神就颓然下来,李母更是抹起了眼泪。 在这种情况,这话不管真假,都会给人极大的震撼,李国华立刻拉住了李父的手臂,然后激动地看着我,“孙贵……孙大师,你说的是真的?” 我点了点头。 李国华立刻跑到了我的跟前,紧张地抓住我,“求孙大师救我!” 神情惶恐之极,眼泪和鼻涕齐飞,差点就要跪下了。 amp;lt;/bramp;gt; 第五十章 异性集邮册 我的手轻轻地搭在李国华的手臂上,看似毫不用力,但李国华只感觉像是被铁钳夹住一般,这一跪,竟是跪不下去。 李国华更加紧张了,从这一手上看出,虽然我未必真的会抓鬼,但最少比他要强得多了。 人在绝望的时候,总想抓住一点东西,哪怕这个东西,只能给他带来极小的希望。 “求孙天师垂怜啊!” 我去,称呼从大师到天师,不过就两句话的时间,这个李国华变脸有够快的。 “你别激动,我得看看情况先。” 开玩笑,若是受了李国华这一跪,就相当于承了‘因’,那就必须做到救下他的‘果’。 因果之说,平常人无所谓,因为都是死后定德行、断往生,但对于修道之人不一样,一啄一饮,都跟今生的修行有关。 若修的是功德之道,只要为恶,哪怕是再小的事,也会影响道心。在因果之轮作用下,被无限放大,到不了彼岸、修不成道果。 若是大恶之事,甚至一朝修为散尽、化身为魔,也是可能的。 我修的不是功德之道,行善积德对我虽然有所帮助,但却非关键。所以对于沉迷狩猎**游戏的花花公子,品行不堪,我可不一定要救他。 “这……好吧。”李国华脸色黯然。 “呦,大师说今晚谁死,鬼就会杀谁吗?” “大师的修为,果真精深得让人佩服!大师你看看,那只鬼,今晚可会杀我?” 过往四个男孩,都是以宋峰马首是瞻,从不敢说个不字。 现在徐松仁、向阳死了,只剩李国华这个跟屁虫,少了人前人后、万众瞩目的氛围,宋峰本来就极为郁闷,还整天担惊受怕。 现在女友对他冷漠之极,连原来的跟屁虫也对我讨好求援,这让宋峰完全挂不住脸,顾不得保持翩翩公子的形象,话里话外,都在处处针对我。 “今晚会不会杀你,我不知道。但宋峰,你确定龙形玉佩,还能保护得了你几次?” “你仔细摸摸那颗玉佩,是否有龙的颈部,已经有了一道裂痕?” 我向来就不是乖乖牌的孩子,相反,可能是由于我以鬼为食的原因,戾气比一般人还要更重,虽然平时极力压制,但若遇到挑衅的时候,总会忍不住暴发。 “大师果然就是大师,这嘴上跑火车的功夫……嗯!” 宋峰正待反唇相讥,但在摸到胸前的龙形玉佩时,表情瞬间凝滞了。 这个龙形玉佩,他视作珍宝,贴身收藏。一直紧贴着胸口隐藏在衣服内,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我有透视眼,才能看到玉佩上的裂痕。 “你怎么知道的?” 宋峰眼里满是疑惑道。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以龙为原形炼制出来的护身器具,法力核心,自然是在逆鳞之处。” “而三千万的一个法器,不得不说你真有钱,你爹也真的很疼爱你,因为以宋氏集团的财力来说,这可是是伤筋动骨的一个数字。” “但既然一个法器可以卖上三千万,那为什么不能再卖一个?能开出这种价的人,肯定不会嫌钱多,所以,这种法器,必然是次数限制的。” “而且肯定不会是一次性的,要不万一出了意外,就卖不了第二件了。所以这件法器,必然能坚持一段时间,最少,能把你的命保住,足够你购买第二件的时间。” 我的话不仅让宋峰脸色大变,甚至其他两家人也惊骇满面,因为就算他们倾家荡产,也买不起这件法器。 现在想来,就算到处赊帐买到了,如果那个得道高僧打的是这种主意,再拖上些时日,那两件法器的钱,把他们全卖了,估计都不够填数的。 其心可诛啊! 这已经不是拿钱买命,而是要了他们的命,拿命买命啊! “孙贵九,少拿你那卑劣的小人之心,去揣摩大师的君子气度!” “他才不会这样做呢!” 宋峰的脸色变得狰狞了起来,不是因为我语言羞辱了那个得道高僧,而是如果情况真如我所说,他可没把握,让他爹再拿出三千万,来买他的命。 确实如我所说,宋大山逐利、对钱财之事看得极重,如果这代价真的大到那种程度,那宋峰这个儿子,宋大山也会考虑,是否应该舍弃了。 他内心惧怕这种事实,所以才会恼羞成怒。 “谁知道呢?”我耸了耸肩,“我可以保证的是,只要厉鬼再袭击你,估计不用两次,就能把你给杀了。” 我不再理会宋峰,因为死胖子那猥琐的笑脸在微信上跳了出来,资料到了。 从挂掉电话到现在,不过才十五分钟,死胖子的情报能力又见涨了。 但第一个情报,就让我的心揪了起来。 跟宋氏集团合资建造古堡‘步步惊心’的,不是任何集团企业,而是个人出资。而这个人,也只查到他的名字,其他资料一片空白。 归八,这两个字在我的意料之中,但也让我皱起了眉头,这个宿命的对手,果然极不简单,背景极大。 接下来,是别墅的资料,这座别墅于三年前由于宋大山购置,但一年前经过重新装修,而装修之后,便成为了宋大山的居所和特殊贵宾接待室。 最近三个月,归八是常客。 不消说,这别墅的重新装修,是形成聚阴之地的关键。照目前的情况分析,八成又跟归八有关。 然后,便是宋大山的发迹过程,其资本积累的途径,简单让我瞠目结舌,看来宋峰的性格养成,跟他父亲有着很大的关系。 宋大山出生于农村,小学都还没读完,就跑出来工作。 当过工人扫过街、偷过东西抢过劫,几乎黑白两道的各种行业,都接触过,也在牢里呆过三年,原因竟是违背异性意志、强行发生关系。 在三十岁的时候,才算正式发迹,跟一个富婆结了婚,得到了最初的起步资金。然后靠着富婆的关系,结识了不少权贵,这才慢慢混开了。 二年后,宋大山结识了一个小三,而富婆死于非命,财产全部留给了宋大山。 从那年开始,宋大山几乎每半年换一个伴侣,而其伴侣,不是分手就是意外死亡,而宋峰的母亲,也在一次车祸里,离开了还在襁褓里的他。 这宋大山,活生生就是一部异性集邮册啊! amp;lt;/bramp;gt; 第五十一章 死亡威胁局外人,宋大山的秘密 而宋氏集团的崛起,也具有着相当的神奇色彩,业务极其多元,几乎是哪种生意赚钱,便做那种生意。更加诡异的是,竟也有不少对立的公司,在跟宋氏集团竞争的时候,总裁莫明其妙的离职或死亡。 警察也曾经立案调查过宋大山,但多次因证据不足而释放,也正因此,宋大山后来极为重视相应关系网的培养,后来,就再也没人找过他的麻烦。 ‘这个宋大山,极不简单,如果把发生在他人生里的诡异事件,用一条线串起来的话,最初的起源,应该是那个富婆的诡异死亡。’ 这是在资料后面附上的一句话,也是作为资料的总结陈词,这是死胖子的习惯。 富婆的死亡吗? 那个富婆身体一直很健康,但却死于突发性的心脏病,如果不是找不到证据,估计最大的受益人、宋大山,早就把狱底给坐穿了。 而宋峰的母亲,如果以富婆死后、第一任小三开始计算,宋峰正好是第五任的儿子。 宋峰的出生前后,宋大山几乎半年没怎么管过公司的事,每日都呆在居住里,但出门的时候,却瘦得跟骷髅一样,而宋峰的母亲,在诞下宋峰不久,就因为一次意外的车祸而死。 第五任吗? 没记错的话,宋峰正好是排在第五夜,如果不是那块龙形玉佩,现在也应该被厉鬼给杀了。 照这个逻辑推断,其实跟厉鬼关系最大的,不是在场的任何一个人,反而应该是从没有受到死亡威胁局外人,宋大山。 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可能,顿时连汗毛都乍了起来,如果事实真的跟我想象的一样,那这个宋大山,已经不是心狠手辣可以形容得了的,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冷血无情的牲畜! 宋峰所做的事,跟宋大山比起来,简直就是幼儿园还没毕业,差了十万八千里。 “看来,明天得去古堡一趟了。” 我看了下时间,已经快下午六点了,冬天的夜黑得快,虽然厉鬼的作案时间是凌晨过后,但也保不济也有例外的时候。 只能暂时呆在这别墅里,但要想根绝这件事,却还要去古堡里一趟。可惜了,本来就想着,今晚能够把厉鬼大卸八块,活活吞了这美味的说。 不过,呆在这别墅里,也是能做点事的,例如,破了这聚阴阵法。 “我去逛逛。” 我刚说完,宋峰立刻就紧张地站了起来,“我陪你吧!” 我不禁有些好笑起来,这宋峰之前跟我针锋相对,但被我这么一吓,竟是信了个十足,生怕龙形玉佩救不了他多少次,直接被厉鬼给杀死。 但我转念一想,妈蛋,这宋峰,也是把我当成了替死鬼。 如果我所说为真,那跟着我,最少厉鬼来的时候,我还能挡上一挡,能灭了厉鬼最好,灭不了厉鬼,他还有龙形玉佩。 若我所说为假,那就不消说了,他有龙形玉佩,我有一条命,正好让厉鬼杀了,今晚就不用再死人了。 真是太阳了狗,我是长得天生一副好心肠的样子,还是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怎么每个人看着我,都跟我看到厉鬼一样,想上来咬上一口,占点便宜? “好。” 想到这些,其实我是想拒绝的,但这别墅是宋峰的家,有他帮助,找起一些东西来,也方便许多。 但我站起来的时候,冯媛姣立刻扯住我的背部衣杉,其意不言而喻,她死活也要跟着我一起。 然后……李国华和陈怡也站了起来,紧跟其后的,是全部家长那惊魂不定的眼神,好像生怕我跑了一样。 我去,什么时候,我这么受欢迎了? 但我这次去‘逛逛’,确实也不知道要用多少时间,全部人跟着也好,防止厉鬼突然出现,又出现死人。 “孙贵……孙大师,你要去哪里逛逛?” 由于宋峰现在有求于我,态度也好了不少,更是称起了‘大师’,不错,这孩子真是能屈能伸,练就了极其娴熟的变脸技巧。 “这个别墅,地下一共有几层?” 聚阴之地,阵基所在之处,必然都是深埋地底。 天地初开时,清气升腾、浊气降沉,举凡任何阴邪之物,多数积淀于地底之下,更有说法,通往幽冥鬼界之门,其实也是隐藏在地底深处。 所以,如车库等地下空间,阴气甚重、常年潮湿,最是凶灵厉鬼喜爱之地。 “两层,负一层是车库和炮……嗯,娱乐房间。” “负二层,是我父亲接待重要客人的专属房间,我没钥匙。” 宋峰说到‘炮’的时候,立刻转口,冯媛姣眼神嫌弃,我则翻了翻白眼,宋峰对那方面的热爱,还真是无时无刻。 “你父亲什么时候回来?或是说,你知道他的钥匙,放在哪里吗?” 看来没错了,问题就出在负二层那里,但是现在宋大山不在,没有钥匙。 但就算他在,也不会让人进去那个房间,里面的东西一旦曝光,他不死也残废了,找他麻烦的人多着。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也不知道钥匙放在哪里。” “不过,他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进去的,尤其是没有得到他同意的情况下。” 宋峰的脸色微变,负二层的房间,宋大山再三嘱咐,任何人包括他,不得进入。 胆敢踏入半步,打断他的腿,都算轻的。所以他连楼梯都未曾走下去过,如果我的真要下去的话,他也只能请保安,让我留在这客厅里了。 “这样啊……”我皱了皱眉,“那我们先去车库和炮……咳咳,先去车库看看吧。” 从大厅往车库,我们是用电梯下去的。有钱任性,四层楼高的小别墅,竟然也用上了电梯,但我假装无意按错的负二按键,却一直没亮起灯来。 这电梯,只能到负一,负二被设置成了禁止。 “我说了,负二层不能去!” 宋峰脸色彻底变了,甚至黑了起来,警告意味十足。 “怎么,难道……那鬼就藏在负二层里?”我嬉皮笑脸道。 “孙贵九,你再这样,我只能把你请出去了!”宋峰吼了起来。 “咳咳,开个玩笑,那么认真干嘛?” “我们还是去看看炮……嗯,车库看看吧。其实车库也不错,不一定需要一个炮……房啊。” 我莫名地笑了起来,以宋峰的紧张程度来看,无论他是否知道,但负二层对宋大山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 所有事情的关键,就在负二层! amp;lt;/bramp;gt; 第五十二章 绝阴噬尸阵、怨汽、怨魂虫 电梯在负一层打开的时候,迎面的冷风吹了过来,一股潮湿里带着腐臭的味道,直冲脑门。 “我去,宋峰你平时也不打扫一下的?好像有很多的死老鼠啊!” 我抱怨道,但其实心里却是更加确定了,连负一层都有这种异样的情况,负二层,肯定就是聚阴之地的阵基。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聚阴阵法,而是‘绝阴噬尸阵’。 “这里每天都有人打扫的啊……呕!” 话还没说完,宋峰自己都吐了起来,这里的味道之重,哪里是死老鼠的味道,简直就是尸臭味了。 “你肯定,最近晚上没进过车库吧?” “白天跟晚上,也许是两种情况哦!” “当潮湿的时候,地下车库的夜晚,跟厉鬼更配哦!” 我走出电梯,摸了一下墙壁,那墙壁上满是水滴、触感极为粘稠,根本就不是普通的露气或水汽。 这种液体,牢牢地粘在手上,就像胶水一样,更是让人感觉痒得紧,活像这些液体里,有看不见的小虫子,在不断地蠕动着。 “不应该……啊!” 宋峰惊叫起来,拿手死命地在衣服上蹭着、惊慌失措,就好像他手上的不是水汽,而是硫酸,冷汗直冒。 叫你手多! “不要随便碰,这些水汽,有着很专业的学名,叫怨汽!带三点水的,跟我们常说的怨气,是不一样的,但它们其实是同一种东西。” “怨汽,是怨气的汽化版。” “当某个封闭空间的怨气,因无法挥发而密集一种临界点时,就会开始凝结,形成这种奇异状态的怨汽。” 我拍拍手,怨汽就从我手上滴落,然后一脸坏笑地看着宋峰。 “孙贵……孙大师,帮我……” 宋峰把手都搓红了,但那种被虫咬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而手上的水汽,也没有搓掉半点。 “佛观一碗水、八万四千虫,其实我们日常所饮用的水,也是有很多生灵。如果以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其实就是微生物。” “所以我们每天喝的水,其实也吃了不少‘虫’,至于怨汽,也是同样道理。” “不过,那些说得好听,是灵虫。说得惊悚点,是亡虫的灵魂,怨魂虫。” “孙大师,我求你了,赶紧把这些东西弄掉啊!” 我的话让宋峰的头皮都快乍掉了,全身鸡皮疙瘩狂冒,吓得都快哭了。 我等到宋峰吓得都快不行了,才说道:“归兮。” 在这两个字道出后,宋峰立刻感觉手上的怨汽不再粘稠,化水滴落,连忙在衣物擦了几下,这才松了口气。 “孙……孙……孙贵九,那只鬼,是不是在这里!” 冯媛姣颤抖地问道,美丽的小脸苍白无比,“刚才那阵风,是不是,那只鬼来了!” 当我提到封闭空间的时候,她才发现,这个车库里除了关闭着的拉闸门,便是一个连窗户都没有的空间。 在这种环境下,怎么可能会有风? “没有,刚才那阵风,估计是气流。电梯开门时,气流抽动,涌了进来而已。” 其实那阵风,哪里是气流,那是怨潮。 电梯从楼上下来,电梯里存在着由我们散发的人气,这是生气。 当开门的瞬间,生气和死气相冲,怨气为死气,这里的怨气浓郁得都形成怨汽了,自然就涌了进去。 如果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就是怨气的密度比电梯里的生气大,所以把电梯里的生气,活活被挤走,就像运动过后汗水被蒸发,骤变之下,才会感觉像是有风吹过。 其实这股怨气,只是在精神上感觉到,如果有注意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连发丝都没吹动分毫。 看冯媛姣等人已经被吓破了胆,我只能这样解释,如果再按实话告诉她们,只怕鬼还没出手,就要被吓疯了。 听了我的话,她们的脸色总算没之前那般难看,但也犹豫、惧怕得不敢出电梯,直至看到我缓缓向前走去,才咬牙跟了上来。 这个车库里,有着各种价值昂贵的跑车、轿车,从宾利到法拉利、奔驰、宝马,应有尽有,几乎都能开个小型的车展了。 不过我的目光并没有过多停留,这些车虽然较少见,但对于我来说,却只能算是玩具,根本不能引起我的注意。 我在一辆车前停了下来,这辆车上盖着白布,白布上满是灰尘,看上去,已经很久没动过了。 “这是谁的车?”我问。 “这……我也不知道,我爸从来没告诉过我。”宋峰回道,“但也不让我碰……” 宋峰的话还没说完,我已经拉开了白布,宋峰的脸抽搐了下,由于刚才惊吓过度,现在还没回过神来,竟是忘了要阻止我。 那是一辆宝马Z8,九十年代末的超级跑车,车上的摆设较为精致,原车主应该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有钱的女人。 车身很新,完全没有划痕,显然没开过多少次,然后就开始搁置。 但在掀开白布的时候,宋峰、冯媛姣等人都是脸色大变,直接后退了几步,脸色越发地白了。 因为这辆宝马Z8上,全是怨汽、密密麻麻,都快变成怨水了。 而在方向盘和驾使位上,更是有着极大一滩怨汽,竟还在不断地蠕动着。 就像在这怨汽里面,有着不明的生灵,正在缓慢地…… 爬行。 “现在,你知道这辆车,是谁的了?” 我看着宋峰,脸色冷了下来,在怨汽反射的光泽下,嗯,应该略显恐怖狰狞吧? 因为这件事情的起源,基本已经确定了,对于宋大山,我相当反感、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厌恶,自然对宋峰也没啥好脸色。 “啊……”宋峰吓得跌坐在地,“谁……谁的?” “陈招桦,这个名字,你听过吗?”我诡异地笑道。 “……我……我爸的老婆?” 宋峰咽了下口水,这个名字,他怎么可能忘记? 宋大山这一生,只在登记过两次,所以在法律上,宋大山有两个亡妻。 第一个,就是影响宋大山一生富贵,让他从一个坐过牢之后、处处找不到工作的无业游民,爬到人上人地位的富婆、陈招桦。 第二个,则是为了让唯一的儿子有个合法身份,生完孩子才决定登记的亡妻,也就是宋峰的母亲,毛玲。 可以说,若是没有陈招桦,宋峰也未必有今天享尽荣华富贵、过着富二代一样的糜烂生活,所以,他怎么可能没听过这个名字! amp;lt;/bramp;gt; 第五十三章 把厉鬼当成小鬼养 “这车……是她的?我爸留着她的车干嘛?” 一个已经死了将近二十年的人,还留着她的物品,难道…… “我爸还放不下她?” 宋峰讶然道,在他的印象里,宋大山冷漠、无情,对待商场上的竞争对手,从来都是心狠手辣,不留任何余地。 给宋峰灌注的思想,是斩草除根,不能给对手有任何东山再起的机会。 而这个冰冷男人的背后,竟还有这柔情的一面? “放不下她?” 我不屑地冷笑起来,“不是放不下她,是不想放过她!” “你什么意思?” 宋峰有些不高兴了,“死者为大,请不要拿她来开玩笑。” 冯媛姣等人也疑惑地看着我,本来听上去,应该是一个孤独而浪漫的故事,宋大山的猎艳之名,可远在宋峰之上。 可这样一个处处留情、几乎半年换一个伴侣的男人,竟然还保留着二十年前妻子的遗物,这完全颠覆了其他人对他的看法。 但接下来我的话语,再次颠覆了他们的看法,开始不屑、厌恶起宋大山那丑陋的嘴脸来。 “宋大山二十年来,换了近五十个伴侣,除了跟你母亲相处一年以上,其他任何一个女人,都没有超过半年,你就不觉得有些奇怪?” 既然事情已经基本确定,我就打算公开了,只是这事,确实让我见识到了人心之冷,竟能冷到这种地步。 “这有什么奇怪的?如果我爸真的心里还藏着那个女人,跟其他女人在一起,不过是逢场作戏,解决身心的孤独、寂寞而已。” 宋峰眼皮微跳,涉及他的老子,第一时间就是想反驳,但隐隐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越说声音越小。 “是吗?连你母亲,一个为他生了儿子的女人,也是逢场作戏吗?” “孙贵九!不许拿我母亲开玩笑!” 宋峰咆哮了起来,他从小就没了母亲,对这个从未见过面的母亲,有着怨恨,也有着隐藏极深的爱。 只有他可以埋怨,但决不许别人轻辱。 “开玩笑?我只问你一句,如果你的母亲不是死于车祸,而是死在你父亲手里,你会怎么样?” “这……不可能!” “这不可能!” “这绝对不可能!” 宋峰抓着头发,情绪变得有些癫狂,如果是平时,他听到这种话,八成就是直接干架了。 母亲是隐藏在他心里的一根刺,而性情暴虐、轻易对他拳打脚踢的父亲,却是他的经济来源,事关他两人的事,宋峰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 但最近遇到的诡异事情,使他的精神波动极大,而我话,正在一步步地挑动着他的神经,使得那种隐藏得极深的回忆,从脑海里疯狂地冒出。 宋大山的过往伴侣,并非都是正常分手的,实际上,每一次的分手,都透着诡异。 曾经有几个正处得如胶似漆,但第二天就意外分手了,甚至人间蒸发,瞬间就踪迹全无。 而年幼的宋峰,曾经在家里看到过这样一幕,宋大山在房间疯狂地嘶吼着,眼角有晶莹的泪光,当宋峰跑过去推开山的时候,只看到一具瘦得不成样子的身躯,毫无生气地躺在床上。 宋大山冰冷地盯地宋峰一眼,大吼着让他滚,十多分钟后,拖着一个大得夸张的布袋,离开了。 那时宋峰还年幼,根本不明白怎么回事,只感觉那画面很惊悚,连做了几天的恶梦,后来长大了,但却几乎记不得那件事了。 这是潜意识在抗拒,当遇某些恐怖到触及极限、巨大到心灵根本不想面对的事件时,潜意识会启动自我保护功能,逐渐遗忘那些事。 而经过这段时间的精神折磨,那些诡异事情的冲击,目睹陈招桦停放在车库里、满是怨汽的宝马Z8,再加上我的话,宋峰的回忆已经完全被挑了起来。 这些画面,不停地在他的脑海里跳动着,让他的脑袋痛得就像要裂开一样。 “你想起某些事了吧?跟宋大山的过往伴侣有关?” “我看到了……干尸、布袋,啊啊,我的头好痛,这究竟是什么回事!” “告诉我!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回事!”宋峰狰狞地叫道。 “唉,你知道养小鬼吗?” 我微微摇头,这些事情,宋峰早晚会知道,就是不知道能承受得住不。 “养小鬼,就是在孩童夭折之地,取其生辰八字,勾来他们的魂魄,囚困于寄魂法器里。” “然后以已身的血液喂养为代价,让小鬼去完成你吩咐的事,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你的意思是,我爸养了小鬼?”宋峰睁大眼睛,“那些女人,都是被小鬼杀死的?包括我的母亲?” “如果只是养小鬼,又何致于演化到今天的局面。” “宋大山养的不是小鬼,而是成年的厉鬼,而且,还是怨气滔天,恨不能生啖宋大山的肉、饮其血的女鬼。” “陈招桦。” “这……” 宋峰和冯媛姣等人,完全怔住了,冯媛姣隐隐猜到了什么,不可置信地问道:“最近杀人的女鬼,就是陈招桦?” “是她!”我点头。 “可是为什么,她为什么要杀我们?”冯媛姣不解道。 “不,依你的意思,我母亲的死,跟这女鬼也有关系?”宋峰急问道。 “这一切,都是你爸造的孽啊!” 养小鬼,最好是找那些无故夭折的,因为这类童魂怨气极大,而最好的小鬼,其实是鬼婴。 尤其是以堕胎的鬼婴,最为适合。 在还没降临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却被亲生父母给抛弃,亲手扼杀,自是怨气极重。 养小鬼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小鬼容易控制,鬼力开始的时候不会太强,所以喂养的精血,也不需要太多,而其纯净的心性,也容易对饲养之人,产生依赖性,视其为父母主人。 只有当喂养的血液不够时,才会凶性大发,反噬其主。 但养小鬼就是滚雪球,需要不断地靠精血来喂养,人的造血功能是有限的,更不用说,用血液来喂养小鬼,小鬼沾染了血液,就会慢慢长大,而喂养的血液,也会需求越来越大。 所以养小鬼的人,多数到了最后,瘦骨嶙峋,但依旧满足不了小鬼需求,而遭到反噬,骨尸无存。 小鬼尚且如此,何况是成年的厉鬼? 一手把宋大山扶持起来,想必是将其当成了相伴一生的爱人,最终却落得如此下场,可想而知,陈招桦的怨气,会是何等恐怖? 而将这样一个深爱着自己的人,当成小鬼养,宋大山的心,又冷到了何种程度? amp;lt;/bramp;gt; 第五十四章 不想承认的事实,方柱、骨灰盒 “就算我爸养鬼,但这跟我妈又有什么关系?你刚才也说了,养鬼需要的,是主人的精血!” 头痛得就要裂开,宋峰半倭着身躯,额头满是汗水,怒睁着眼睛,不甘地问道。 他能接受宋大山养鬼的事实,以父亲冰冷的感情和处事的狠辣,做出这种事不是没可能。 但他却无法接受母亲是被父亲害死的事实,因为这两个,可是他血缘最亲近的人啊! “一般的养小鬼,自然是需要主人的精血,但对于一些邪修来说,动辄养上数十只小鬼,怎么可能自己的精血来喂养,如果全用自己的精血,不到十天半个月,就会直接被吸成人干。” “所以,有不少的邪法,是以其他东西替代,而宋大山本身并不是邪修、没有道法,只能通过其他的精血,来满足厉鬼、陈招桦,对鲜血的渴望和需求。” “而从宋大山的经历来看,这些代替的精血,便是他的每一个伴侣,包括你母亲。” 我的话就像是最后一根稻草,完全压溃了宋峰内心最后的侥幸,他脸色苍白,无力地跪倒在地,嘴上虽然还呢喃着‘不可能’,但心里已经完全认可了我的说法。 小时候一幕幕不堪回首的往事,在我挑明事实后,疯狂地从脑海里涌了出来,这些片断,让他无法回避、也无法自欺,把他拉进了更加痛苦的深渊。 母亲死于车祸,他怨天怨地、怨恨生活的一切,肆意放纵,就因为‘你们’伤害了我,害死了我的母亲,所以我也可以伤害‘你们’。 这个‘你们’,是除了他和父亲之外的所有人,从一个导致他母亲死亡的‘车祸司机’,放大到怨恨所有的外人,怨恨这整个世界。 而现在,却有人告诉他,你的母亲,是被你的父亲害死的,跟这个世界无关、跟任何人都无关。 ‘这是在指责我吗?原来‘你们’不是恶人,只有我才是恶人?还有我那该死的父亲?’ 精神几近崩溃的边缘,宋峰反而是冷笑了起来,缓缓站了起来,目光炯炯地看着我,“你有什么证据?” “证据?”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个他人眼里如财狼虎豹的花花公子,此时凄凉孤寂,仿佛被整个世界抛弃了一样,再度筑起了冰冷的玻璃墙,想把一切的伤害拒在墙外,也想把一切的人,都拒在墙外。 他已经认可了这个事实,但却不想承认这个事实。 “你想要的证据,就在负二层里。” 我冷漠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如果宋峰此时不想面对,那这辈子会为了掩盖这件事,不断地做出不理智的事,欺骗、折磨自己的心灵,更容易伤害到其他人。 如果他承认并接受这个事实,这个阴影也会伴随他一辈子,但在阳光下的影子,总比过道里的阴影,要好得多。 悲伤,远比折磨更加理智。 “我再说一次,我没有二楼的钥匙!”宋峰的话缓慢而冰冷。 “我能开门。” 我淡笑道,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里,第一个走向了负二层的楼梯道。 其他人愣在原地、不知所措,冯媛姣看着宋峰的样子,有些不忍,柔声道:“宋峰,你没事吧?” 宋峰眼里闪烁不定,最后咬了咬牙,没有回答,只是大步朝我追来,其他人互相对视,立刻紧跟其后。 负一层通往负二层的通道,墙壁上的怨汽更加密集,已经接连成一片,正在不断地滴落,水声清脆。 楼梯的踏面上,满是水迹,最底下的几步,已经跟宝马Z8驾驶座上的水迹相仿,**的一片。 但宋峰此时已经不再惧怕,没胡任何东西,会比揭开他心里最后一层自欺的面纱,更加重要。 他怕,怕我说的一切,都是事实,虽然他心里已经确定。 但,又有极度的不甘和渴望,不甘产生了侥幸、渴望驱使他走了下来,想要亲眼见证这所谓的证据。 这个证据,将是他今天之前,人生经历的一个句号,也将成为他以后人生走向的一个,转折号。 楼梯道的尽头,负二层的入口,是一个纯钢炼制的大门。 高二米七、宽一米一、厚半米,完全实心、以钢层压缩而成,重量足足是普通全钢门的十倍以上,防护也达到极为强悍的程度,就算军用机关枪都扫不穿。 这样一个重量恐怖的大门,不要说没钥匙,就算有钥匙,单是推开这个大门,都相当费劲。 而这个纯钢门的门面上,怨汽更是密集得恐怖,就像是被泡在水里一样,甚至还有怨汽从门缝里冒出,活像门的里面,是一个完全密封的蒸气房。 听到身后传来的响来脚步声,我的手搭在纯钢门的面上,那些怨汽立刻退散,空出一个半巴掌左右的干燥门面。 “开!” 蕴含着道韵的字音,从我的口里传出,这个几个大汉都未必抬得动的纯钢门,竟是缓缓地被推开了。 “轰!” 在大门被推开的瞬间,浓密的怨汽疯狂地朝我涌来,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怨汽接连不断地被我吸入身体里,好爽! 虽然没有吃厉鬼的时候那么美味,但却像大夏天里狠灌了一口可乐,止不住打了个饱嗝。 这是一个极大的空间,除了承重的柱、墙之外,完全接通,足足有近千平方米,都能做个野战基地了。 而这样一个极为空旷的地方,却没多少摆设,六面墙(天花、地面、四面墙)用不明的液体涂画的诡异符号,除此之外,就只有七七四十九根方形的柱子。 柱子一米五高,宽、长俱是半米,柱面上,摆放着一个个古色古色,用高贵的檀木制作的长方形盒子。 这类盒子,任何人都不会陌生,因为无论从造型还是感觉上来说,都像极了平时用来存放逝者骨灰的盒子,骨灰盒。 而骨灰盒的前面,都别着一块玉牌,用以标注骨灰盒的所属。 宋峰焦急地扫视着,当看到一半的时候,眼泪潺潺流下,快步走到那根柱子前,凄厉地哀嚎着。 玉牌名,毛玲。 这是他母亲的骨灰盒! amp;lt;/bramp;gt; 第五十五章 我知道你妹,秃驴、金刚 “妈,妈,你怎么就这样走了,你可知道,我好想你,我……好想你。” “为什么别人都有一个妈,但我出生就没了妈,为什么别人上下学都有父母接,我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 “为什么我要被人骂是没妈管、没妈疼、没妈爱、没……”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宋峰抱着柱子痛哭不已、悲嚎凄厉,在卷入这次事件的时候,每个家庭的父母,都是寸步不离子女左右,而宋峰这边,宋大山只是时而出现,在龙形玉佩到了之后,就已经不再关注。 每当看着冯媛姣等人的父母,内心总是极不舒服、但又深深渴望。 他,也想找个人倾述、也想找个人依赖,但除了冰冷的父亲,却再也找不到可供寄托的温暖。 眼泪鼻涕齐飞,此时的宋峰,不是令人厌恶的花花公子,只是个可怜缺爱的孩子。 冯媛姣抱紧了母亲的手臂,冯父也暗叹了一口气,有些东西,真不是金钱可以买到的。 我走到了房间的正中,那里有一条满是符文的柱子,符文的密集和复杂程度,完全不是其他柱子可以相比的。 那个精致仿如艺术品的骨灰盒,看上去也比其他的要更加贵重,玉牌上刻着三个字,陈招桦。 这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女人,或许在商业战场上很成功,但在爱情的战场里,却输了一生,最后连魂魄也赔给了宋大山,死后不得安宁。 生前事迹不论,死后却凄凉悲惨之极。 女人,若是选错了男人,死比活着,还要更加可怕。 我伸出了手,正想破坏这个阴毒之极的‘绝阴噬尸阵’时,电梯突然‘叮’的一声,然后蓦然开启,两个男人,刚走出电梯,便是脸色大变,怒吼出声。 “住手,你想干什么!” 我去,这个电梯不是不能到负二层吗? 精悍寸头,鹰隼般的锐利眼睛,脸颊比常人瘦削,但却更显狰狞,跟宋峰有着七八成的相似,我一下子就认了出来。 这个让我瞬间生出厌恶情绪、并冲着我怒吼的男人,便是宋氏集团的总裁,这次诡异事件的根源之一,宋大山。 另外一个男人,是个光头。 像是和尚,但却没有和尚的慈眉善目,反而是一股商业精英的气质。岁数不大,约莫也就四十多年,身上西装皮革,活像个企业老总。 唯一跟形象违和的,除了那光亮得能反光的光头外,就是脖子上那条佛链,由每一颗都有拳头大小的不明石头组成,比光头还要更亮,而其价值,估计最亮瞎眼的。 “宋大山?” 我眯起了眼睛,但没有理会宋大山,而是把目光放在了那个和尚的身上,微微讶异,“金刚?” 那个和尚的眼神也瞬间凝重了起来,“地师?” 佛教的层级分类繁多,不同的宗教,对境界的划分,也不尽相同。 在近数千年来,经历了数次的妖魔大战后,为了方便对其境界进行区分,更有效地进行调配战斗,与道家的境界匹配,主要分为和尚,萨锤、金刚、罗汉(一至四果位),而更高的等级,基本不可能出现在人间界。 其中,和尚和道士,是最低等的入门级,有道术符文的基础,能初步地进行抓鬼驱鬼,对付怨魂、游魂,超度亡魂。 萨锤对应道家的人师,已经有着较为精深的功力,对符文有着特定的沉淀,可以为人师,教授一般的道士、和尚,镇杀凶灵。 金刚对应道家的地师,修为境界出神入化,可保一地平安、不受厉鬼祸害,在道家可封‘师执’职位,享受特权。 地师境界,已不是单纯地修炼就能达到,需要对道家有一定的悟性和道缘,简单来说,必须悟道,而佛家亦是大同小异,须有佛缘。 而我,正是地师境界,但由于不是任何道教宗派的道士,所以未被授以师执职位。 而刚出现的和尚,则是金刚境界,这个境界,也足以灭杀厉鬼。但同样,遇到魇也是相当费劲,极大可能反被魇所杀,除非是特殊的佛体,如佛家的怒目金刚、护体金刚等,才能周旋与其一二。 而更上一级的境界,天师,则是已经有了飞天遁地的本领,境界高深莫测,已可跟魇匹敌,如邋遢老道,就是天师境界,而对应佛家的,便是罗汉果位。 但天师之间的实力差距,却可以去到极为夸张的地步,如邋遢老道,他的道法似乎已经无所不能,比一般的天师要强大无数倍,但直到现在,我都还没看透他的修为。 佛家的罗汉果位一样,也有四果之分,一个四果罗汉,可以轻易战胜数以万计的一果罗汉。 这些更高层次的东西,等以后再跟你们说,我此时讶异的是,这个出现的和尚,竟然只是金刚境界? 之前由他出手制造的法器,竟能挡住厉鬼的攻击,而且还是实力几近化魇的陈招桦? 以此推断,背后隐藏着的得道高僧,应该是已经证得果位的罗汉,对应天师境界的一果罗汉才对。 但出现在眼前的和尚,虽然境界也是极其高深,但和我的境界,却只在伯仲之间。 我是半步天师,属于地师里的佼佼者,但还差最关键的一步,才能晋升为天师。 这半步之距,有可能一辈子都踏不上去,以概率来说,数千地师,才能出一个天师。 而这个和尚,也是一样,半步果位,已经快能摘得罗汉真果,但却差那么一点,使得他摘不下佛果,依旧只是金刚境界。 要知道,举凡佛、道两家的法器,制造出来后,会随着时空消耗。简单来说,距离越远、时间隔得越久,所能发挥的法力就越弱。 以靠着‘绝阴噬尸阵’,实力暂时达到半步化魇的厉鬼来说,跟我和这个和尚的差距,也只在伯仲之间。如果和尚真要搭飞机过来,必然是在极远的地方,那制作出来的法器,又如何挡得住那半步化魇的厉鬼? 除非…… 这个和尚,不,这个该死的秃驴,一直就呆在周边,根本就无需搭乘飞机过来,要不就是…… “是你!”我恍然大悟。 “你认识我?”那个秃驴满意外的感觉。 “我知道你妹!” “我只知道,这近二十年的时间,有一个心肠歹毒、爱财如命的邪修,不仅帮着宋大山杀人囚魂,以尸魂污血喂养厉鬼陈招桦,使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生死两难,过着极为凄厉的日子。” “你发现了?道不同、不相为谋,看来……留你不得!” 秃驴眼神,瞬间冰冷下来。 amp;lt;/bramp;gt; 第五十六章 凶器、琉璃柱里的尸体 这个秃驴脸色变得难看之极,并且欲杀而我后快的原因,很简单。 他才是杀陈招桦的真正凶手! 也只有这个原因,才会使得他制造的法器,对陈招桦有着不同一般的压制作用,以金刚法身制作出来的龙形玉佩,击退陈招桦,使其无法伤害宋峰。 鬼惧凶器! 这里所说的凶器,不是刀具之类、那些我们日常所定义的凶器。而是鬼天生对斩杀自己的凶器,有着极深的恐惧,因为那凶器,已经杀过它一次,促使其死亡、由阳化阴。 在斩杀的时候,会吸收它的阳气、生气,在天地法则下,形成相生相克,对其鬼力有着极大的压制作用。 为什么古代被推出午门斩首的人,从来不敢找刽子手报仇? 因为午时三刻,乃天地阳气极盛的时候,但否极泰来,也是阴气最盛的时候。 阴阳转换之际,死在刽子手刀下的人,其阳气会在天地之力的压迫下,最大限度地进入凶器、甚至于凶手的体内,化为死者最恐惧的气息,拥有最大的压制作用。 古代最强大的刽子手,就因为斩杀的犯人数以万计,最后得道升仙,在斩龙台上继续司职。斩杀无数犯错的神魔,最终成为一尊强大无比的煞神,遇神杀神、见魔斩魔,让满天神佛都颤抖不已。 当然,压制也是极限的,如厉鬼之流,普通人就算拿着生前击杀它的凶器也没用,不要说只能发挥一半的实力,就算更少,也足以将普通人击杀。 但眼前的秃驴不一样,实力跟几近化魇的陈招桦,只在伯仲之间。而且秃驴是实打实的境界,而陈招桦只是借用‘绝阴噬尸阵’,暂时达到半步化魇的境界,高低立判。 所以,秃驴绝对有着将陈招桦击杀的能力,相反,若是由于我来收拾陈招桦,要费劲不少。 因为秃驴的‘佛法’,就是击杀陈招桦的凶器! “邪魔歪道!死秃驴,当初你杀陈招桦的时候,也是这样说的吗?” 我的眼睛微眯,言辞间完全没有丝毫的客气。 佛家戒贪嗔痴,贪财爱财、已是犯戒,更不用说,已经恶劣到为了钱财,而肆意屠杀! 这已经不是悲天怜人的佛,而是坠入邪道的魔! “小道士,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吃错饭,最多被毒死。说错话,贫僧虽然不才,但打得你烟化云散、不入轮回,还是做得到的。” 那个秃驴踏前一步,佛光透体而出,在身后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环、佛相庄严,让人望而生畏,仿如神佛降世。 “那些雕虫小计,就不要拿出来丢脸的,假身假法,你以为吓得到我吗?” 我眼皮都没抬一下,佛家的修炼诸多法门,都和信仰之力有关,所以动则就光华万丈,显得特别有逼格的样子,以换取信男信女的香火之力,但大多都是纸老虎。 那个秃驴正待继续说话时,宋峰突然站了起来,冰冷地看着宋大山,“爸,我只想问你,我妈究竟是怎么死的!” “是你被杀的,还是女鬼?还是……” 宋峰顿时一下,额头上的青筋冒了出来,手指死秃驴,“还是这个秃驴!?” 秃驴眼皮微跳,看其装扮地位,估计最近十多年,已经没人叫过他秃驴了吧? “放肆!” “宋峰,这是苦海大师,我们宋家的大恩人!” “你再敢叫一声秃……我就当没你这个儿子!” “还有,这里是我宋家的地方,不欢迎你们,都给我滚!” 宋大山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直接下了逐客令,根本不想让我们再多留片刻。 “宋大山,我问你,我妈是怎么死的!” 平时对宋大山只敢唯唯诺诺的宋峰,突然大声咆哮道、青筋满脸,十多年的委屈一起爆发出来,疯狂狰狞,直接让宋大山露出了错愕的表情。 “你……” “是女……是招桦杀的。” 宋大山眼角抽搐,暴怒无比、感觉随时就要爆发,但最后竟是强压住怒气,反而向宋峰叹气答道。 “真是她?哈哈……” “那为什么,为什么她要杀了我妈?” “她都死了那么久,又不是我妈抢了她的老公,为什么,为什么她要杀死我妈!” 宋峰怪异地笑着,精神几近崩溃的边缘,最后撕心裂肺地咆哮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 “宋峰,这事很复杂,我过后再跟你说。” 宋大山脸色难看得很,最后叹了口气,此时此境,面对这个唯一的儿子,他的语气有些无奈、也有些苍凉。 “宋大山,人是陈招桦杀的?这话,你也说得出口?” 我听得义愤填膺、冷笑连连,“你养着厉鬼,才得到了今天的财富和地位,而一旦有事,就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厉鬼,倒是撇得干干净净。” “只是你敢说,那些爱过你、陪过你的女人,不是你把她们当成厉鬼的贡品,你能活到现在!” “你敢把刚才的话,当着她们的面,再说一遍!” 我直接把柱子上的骨灰盒拍飞,一掌拍在了柱上的上方,“开!” ‘啪!’ 那一米五高的柱,由被拍击的位置,开始裂出一道口子,然后噼啪作响,一道道口子疯狂地裂了开来。 然后,不仅仅是我拍击的柱子,七七四十九根柱子,柱顶的骨灰盒全部冲天飞起,然后开始开始疯狂地爆裂开来。 这些由实木制成的柱子,十分结实,又经过特殊的处理,几乎是数十年不化,但在此时,竟像是被白蚁咬蚀,瞬间变得腐朽不堪,碎屑爆裂、露出了隐藏的真实面目。 实木柱子的里面,是一个个完全密封、琉璃色泽的玻璃柱子、呈圆柱形,就跟生物研究所里的玻璃器具一样,泡着气味难闻的液体。 宋峰瞬间呆住了,双手抱着玻璃柱子、表情狰狞,瞳孔放大,开始只是无声地呐喊,最后,歇斯底地,疯狂地叫起来。 “啊……啊……啊……” 因为琉璃色泽的玻璃柱里,泡着一个个尸体,那些尸体全部皮肤干瘪、毫无光泽,就像是一层极细的皮层,直接包裹在骨架上面,然后泡在了那不明的液体里。 他面前的琉璃柱子里,泡着他日思夜想的母亲,毛玲的尸体。 amp;lt;/bramp;gt; 第五十七章 会上瘾的尸煞,和最可笑的话 骨灰盒从空中掉落在地,盒身分离,里面空无一物。 这些骨灰盒,只是用来标示,同时也起到转移注意力的作用,其实真正的尸身,就泡在木柱内的琉璃柱里。 琉璃柱里泡着的尸体,都已经开始腐烂,只是因为时间长短的不同,有些还保持着较完好,有些则已经露出了内脏、骨头。 裸露出来的内脏,跟皮肤一样干瘪,似乎是专门经过了风化之后,才放在了琉璃柱里,最为渗人的,是每一具尸体的眼睛。 唯一与其他部位不一样的,是每具尸体的眼睛,都比常人还要更加刺眼,完全呈现充血状态,看上去就如红宝石一样,狰狞恐怖。 “养尸煞之怨、聚绝阴玄阵,饲养厉鬼陈招桦,使其怨不消、魂难逃,恨不得杀了你,又不能离开你。” “一旦离开了你,就找不到东西吃,最后会在疯狂里活活饿死,端的是好手段啊!” 我冷笑地看着苦海和尚,这个邪修,简单已经是丧心病狂、无药可救。 他现在所做的事,在邋遢老道给我的道家史册里曾有过记载,绝阴噬尸阵,这可是不比百鬼幡逊色多少的阴毒手段。 曾经有一个困守在金刚境界近百年,已经将近圆寂的高僧,行善积德了一辈子,最终还是无法证道,无法摘得佛家真果,成就罗汉果位。 不得果位、则寿命与常人无异,面临着死亡,这个高僧终于疯狂了,凭什么行善积德一辈子,最后还是无法证得真果? 佛祖,您是瞎了吗? 其实这个高僧,在修到金刚境界之前,只知深山修炼、诸事不理,后来被困在了金刚境界,才下山行善积德,妄图以功德之道取得佛家真果,但施恩望报,这心境本就走了偏路。 虽然奢望的不是受恩之人回报,而是佛祖的‘果’报,但佛家的修炼,讲究对心境的领悟,功德并非是最主要的,要不,也不会有一念成佛的说法。 在高僧的弥留之际,创造了一门邪果的修炼方法,就是苦海秃驴目前所做的,绝阴噬尸阵。 取阴日阴辰阴刻之怨魂,以特殊的方法喂养。喂养的东西,就是与其有所关系的怨魂和其尸体产生的尸煞。 因与本身怨魂之间存在关系,所以在食用其怨魂、尸煞的时候,更能体会被食用者的怨气,而同样,死后还被关系之人作为食物,被食用者的怨气、尸煞都会越来越重,形成了互生关系的阵法。 最后,这怨气、尸煞,就像是毒品一样,会让那只怨魂完全上瘾,让其离不开施法者的操纵,化为其最恐怖的杀戮工具。 那个高僧是在古代,让一个贫穷的流氓,成为富甲一方的大户人家,最后妻妾无数、也亡妻无数,用七七四十八只亡妻的怨魂来养首魂,养成了一只举世无双的恐怖厉鬼,活活炼魂,炼成了邪佛道果,自号灭鬼罗汉。 但其最后被道佛两家灭杀,这个修炼法门,也被列为禁法,竟是不知为何,被这个苦海秃驴所知,用在了陈招桦身上。 “秃驴,若不是出了意外,再有半年左右,你就能摘得邪果,成为一尊迷失自我的邪佛。” “但你现在看看,你的果子,是否还在?” 苦海秃驴光芒大闪,已经随时准备出手,但眼光在扫过我旁边的琉璃柱里,顿时呆住了。 “怎么会这样!” 苦海秃驴睁大着眼睛,完全无法相信目前的情境。 在我旁边的琉璃柱里,虽然陈招桦的尸身还泡在里面,但已经完全干瘪,不像其他尸体一样还能看得到骨架,活活就像只有一层皮泡在液体里,除此之外,内脏和骨头全都不见了。 “除非是充气的,要不,你十多年来的努力,都见鬼去了!”我冷笑道。 “是你!”苦海秃驴脸色大变,怔了半刻,最后死死地盯着我,“把我的佛果还来!” “孙贵九,你还我招桦!” 宋大山也脸色大变,朝着我咆哮道,虽然他不知道‘佛果’是什么,但看到养着陈招桦的琉璃柱里只剩一层皮,生怕阵法已经被破坏了。 多年的财富,即将离他远去,由不得也急了。 “招桦?还叫得蛮好听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还在怀念着这个曾经的妻子。” “我还真想知道,当年你和苦海秃驴合手将这个深爱着你、一手把你扶持起来,让你现在活得人模狗样的妻子杀死时,你是什么表情?” “住口!”宋大山咆哮得更加大声,表情狰狞,诡异地笑了起来,“深爱?哈哈……” “这是我这么多年来,听到最可笑的话!当年她把我当成狗一样,若是稍微不顺得她心意,就拳打脚踢,完全不把我当人看。” “我在法律上是她的丈夫,但她可有过一秒,把我当成她的男人?” “她在跟别的男人做那些龌蹉事时,我得站在门外守着;她在跟别的男人打情骂俏的时候,我得赞美她魅力无双;甚至在她用鞭子抽打我、放着她跟别人的视频时,还让我多学习那些技巧!” “我只不过是她对外的一张名片,用来应付她的双亲而已,而选中我,只是因为我是她诸多只狗里,最能舔得她欢心的那头!” “爱?听到这个字,我就恶心!” 哇靠,还有这么劲爆的内幕,我瞬间就呆滞了,这城里的人,怎么这么复杂? “那……其他的伴侣呢?她们总归,是无辜的吧!” “无辜?或许吧。” “但贴上我的女人,无非就是看上了我的财富,因为我能给她们更好的生活。那些恶心的嘴脸,让我想起了曾经的我!” “既然想要得到那些东西,哈哈,不付出一些,又怎么可能?” “那我妈呢!我妈,可是为了你生了个儿子!”宋峰冷不丁地插了进来。 “你妈?你妈也是为了我的钱,才跟我一起的。” “峰儿,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你妈之所以能活多半年,是因为在怀你的时候,是我用自己的血液,压制喂养招桦,你才能顺利出生。” “所以,不要恨爸,爸无论做了什么,都是爱你的。” 宋大山唯有在看着宋峰的时候,才流露出一丝的慈爱和温柔,但宋峰接下来的话,却是让宋大山嘴角抽搐,眼里流露出了失望。 “爱我,哈哈,这也是我这么多年来,听到最可笑的话!” “你杀了我妈,杀了所有伴侣,现在却说,你是爱我的?” “你有爱过任何人吗?你爱的,只是自己吧!” amp;lt;/bramp;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