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霸业》 第一章无福消受 寒冬二月,寒风不停狂吹,鹅毛大的雪花从空中慢慢飘落,道路上已被覆盖一层层雪白的嫁衣,两侧的树木都成为一副副冰雕似的北国风光。 虽然是下午时分,可眼前的天气跟傍晚的气候差不多,天空一片阴沉,乌云渐渐集聚起来,微弱的阳光早被遮掩住,有如夜幕快要降临。 此时的大街上,行人少之又少,风雪,越来越大,别说行人,就是两边的店铺都以开始打样准备回家过过舒舒服服的日子。 今天是大年三十,大部分都是躲在家中吃着团圆饭,看着春节联欢晚会,和和睦睦,谁会没事出来逛大街,有也是没事找事。 “呼”“呼”“呼”狂风不停吹着,路上的行人更是越来越少。 “好冷啊,冷死我了,真不知道是什么破天气,都穿了四件衣服还这么冷,连部的士车的影子也没有。”只见不远处道路上,一位青年,孤单身影,行走在大街上,穿着厚厚衣服,像包成粽子一样,双手不停搓动着,口中不停朝双手吐着热气。 “吱呀”“吱呀”踩着积雪的地面,青年孤单一人,让人看上去有点寂寞“呵呵,冷就冷,现在的我可是百万富翁,等过了年,自己也买部车子,买套房子奔小康。”青年自己嘀咕,一边又哈哈大笑起来,都亏街上行人不多,不然,直接抓精神病院去。 眼前青年叫叶晨,今年17岁,家中无母无父,算是孤儿,未婚(废话),身高有着一米八左右,样貌一般,平平凡凡,站在大街上,一下就认不出来。 他在自言自语主要是这小子走了狗屎运,买彩票中了头等奖五百万现金,这不,可高兴坏了,正准备高高兴兴回家“等对了钱,我要拿出一半钱给王院长,把孤儿院盖大点,让孩子们住的也舒舒服服。”叶晨傻傻笑着,不时拿出彩票仔细看了看。 叶晨的父母去的早,就留下一套老房子和一笔小钱,没有父母,叶晨从小就在孤儿院,是王院长一手带大,文化还是有一定基础,九年义务教育还是可以。 20世纪的社会,没文化就只有当苦工,叶晨读完高中就出来干活,当时的他才16岁,算是童工,什么都干,服务员,清洁工,就连工地活也不放过,只要是能吃苦的活,叶晨都去干过,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叶晨只要一有时间就去孤儿院帮忙。 “呼”“呼”寒风一吹越大,叶晨双手没抓紧,手中的彩票从一脱手,飞了出去,朝着街道方向飞去“我的票,我的票。”叶晨忙追了上去,嘴中还不停喊着。 “轰”叶晨右手用力抓住飞出去的彩票,可是万万没想到,前方快速飞奔来一部巨大的卡车,叶晨是突然跑出来,根本没有注意到前方飞奔而来的大卡车。 卡车司机也没有想到会在半路蹿出一位行人,赶紧猛踩刹车,地面结冰,太光滑,刹车完全来不及。直接撞到叶晨,飞出十几米外,倒在地上。 司机见自己撞了人,看看街道上行人不多,二话不说,踩着油门往远处跑去。 此时的叶晨倒下雪地中,鲜红的血液不停从头部中流出来,一片雪白的大地被染成鲜红,全身不停抽着,右手还紧紧握着那百万彩票,一支手不停向少数行人伸出去,一脸痛苦的表情,好像在说救救我,救救我。大冷天没多少人,看了看无助的叶晨他们没有帮忙,快速离开现场。 慢慢的,双眸渐渐暗淡,空洞,身体也停止了抽*动,整个人渐渐模糊,失去知觉,倒在冰冷的大街上一动不动,过往的行人只是看了看,撒手不管,就向远方走去,生怕大过年不吉利。好心点的,拨打了120,也随之而去。 “呀呀。呀”一群乌黑的乌鸦站立在枯萎的树枝上,唱着凄凉的歌曲,周围光秃秃,有的也就是寒冷的积雪,这一带,是一片荒芜,满地除了尸体就是骷髅头,看上去有点乱葬岗的样子,在这里不止有乌鸦这种动物,也有一些豺狼虎豹等食肉生物撕咬着尸体。 “好痛啊,谁压着我喘不过气了。”一支手,从尸体下伸出来,推开了尸体,有个人坐起来,要是周围有人看见的话,一定会怀疑是尸变,不吓死人,也会三混少七魄。居然尸体会说话,还站了起来。 尸体用手挪了挪自己的脑袋,慢慢睁开眼晴“啊。,这这这到底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是死人,好多死人,好多死人。”尸体站起来被眼前的画面镇住了,满地的尸体,少说也有好几百,整个人发抖起来,看样子,不是被天气的寒冷而发抖,而是被眼前的一切所吓住。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不是被车子撞了吗?难道这里是地狱。”尸体脸色青白,用手拧了下自己毫无血色的脸面“好痛啊,我没死,我真的没死,咦,我的彩票呢,我的彩票不见了,怎么会这样,我的钱啊。”尸体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在看了看自己的裤带,发现没有寻找到自己的彩票,一下子,向泄气的气球一样,无精打采。 “一定是那撞了我车子的司机拿走了,在把我尸体扔在这里,我还是先离开这里,找到附近的警察局报案再说。”眼前的尸体,不是别人,正是被撞死的叶晨,至于为什么没死,就没有人知道。 叶晨,第一目的,就是赶快离开眼前的乱葬岗,往西面的山路跑去,叶晨一路的奔跑,被一地的尸体吓得早就少了魂,脑中完全是一片空白,根本没心情想想在20世纪会有这种乱葬岗的地方吗?也没有仔细看清楚,眼前这些死尸身上穿着的是古代的衣裤,粗衣麻裤之类。也许雪覆盖的原因没看清楚吧。 “奇怪了,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z省h市哪会有这样一片山林,还有四处根本没有人家。”一口气,跑了几里路的叶晨,上气不接下气,一手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一手搭着一棵手臂大小的树木,站在山路上向远方望去,可远方除了白花花的山林还是白花花的山林,就连炊烟也见不到,就像与世隔绝似的。 “咦,我明明记得我额头被车撞破,流了好多血,怎么我现在感觉没有什么事,一点伤痕也没有。”叶晨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和额头,根本没发现什么伤口。 叶晨记得清清楚楚,自己被车撞的时候,明明流了一地的血,可现在完全没有,不但没有伤口,摸了摸连血迹也没有,疼痛感就更不会有。“难道,我自己做梦,但又不是,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叶晨有点想不通,自言自语。 看了看空中正午炽热的太阳,叶晨摸了摸对自己抗议的肚子“不管是哪里,吃饭要紧,先吃完饭,找到当地的警局先报警再说。”叶晨搜了搜自己的兜兜,除了一只打火机,半包烟,几张百块大钞和零碎的硬币,就没什么东西。 “有钱也没什么用,看来要自己寻找吃的才行,不然,会饿死。”叶晨看了看四周,周围除了树木就是山草,吃的东西没有,要是跟当年长征吃树根草根还是有的,只有往远处看了看,见不远处山坳下,有一处很浅的山溪“呵呵,绝地逢生,看看有没有海鲜尝尝。”叶晨打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思想,拼命往不远处山溪跑去。 曲折的山路看上去是不远,最多也就千米的路程,可让叶晨花费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到了小山溪地处,小溪不大,五六米宽,水浅的地方才到自己的膝盖,深处地带也只有到自己的腰处。 叶晨看了看自己的身体,乌七八黑,全是泥土,在加上在死人群中躺了一夜,还是先冲冲霉气,脱光衣裤扔在地上,往溪水中跳起。(叶晨自己想是在死人堆中倒了一夜。) 冰冷的溪水洗了一遍,叶晨整个人也精神多了,叶晨这人用冷水冲洗习惯了,所以也有一定的抗寒。心情也冷静下来,没有了刚才的闷闷不乐,也忘记满地的尸体的事情,就是嘴巴上还不停嘀咕,说什么彩票的事情,看来对百万彩票的丢失还是没法放下心来。这也是,对穷人来说,一下子出现五百万的彩票,又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如此起伏跌落,谁会承受的了,要是有点病的早就双脚一蹬,眼睛一闭,直接翘辫子。 这不口中还不停骂着撞了自己的司机,还以为是司机干的好事,都不想想,当时司机可是在大街撞的人,撞人人之后,跑的远远,别说彩票,有没有下车看叶晨尸体都是问题。 “有鱼,先填饱肚子再说。”叶晨看着在溪水中欢快游来游去的鱼儿,高兴的说道。因为自己的午餐可是有着落了,可问题出现了,想空手套鱼儿,看样子没这么简单,叶晨在溪水中转来转去,连鱼尾巴也没摸到,想吃还是有一定难度。 “啊呀,我的妈呀,痛死我了。”叶晨大声叫道,匆忙从溪水中跑了上来,爬出水面,只见短裤衩上挂着一只螃蟹,一双小钳子,刚好击中叶晨大腿处,痛的叶晨眼泪都差点流出来。还好,没击中要害,不然命根子就要被那只小螃蟹折磨下 不好意思,先写三国了。英雄无敌的先放一放。 第二章与狼搏斗 “嗯,好吃,别看钳子小,里面居然多是肉,看这小家伙还欺负我。”叶晨扒开小螃蟹津津有味吃起来,在溪边,叶晨架起石块,在寻点干柴,用打火机点燃干燥树叶,为自己的午饭奔波。 溪水中的鱼儿到是没有抓到一头,水太冷,又不好抓。可美味的螃蟹大餐也是不错,就是小了点,叶晨当时发现游动的鱼儿抓不到,在溪水边石头下的螃蟹多的是,挪开石头,都会有一两只螃蟹在,这些可怜的螃蟹也不知道,自己成了眼前之人的午餐。 当然,叶晨也不是白吃,手上还是要留点伤痕,被螃蟹大钳子弄的伤痕累累。看来,吃白食还是要留下点后果。 吃完东西,叶晨打眼了周围,发现这里风景十分不错,就是没人来过似的,要是在自己大城市一带有这样一处地方,早就有很多人来放松心情,旅游光顾。 眼前不同,道路曲曲折折,坑坑洼洼,难以行走,两侧的草和树木枯萎,枯萎的草都有一米多高,溪水边的石头都已结冰,一看就知道时间有一段没人来过。 “赶路了,风景是美,可不赶路,谁知道晚上这里会不会出现什么野兽之类。搞不好自己成为它们的晚餐。”叶晨站起来,拍拍屁股,用水扑灭了火,在整理下,准备沿着溪水走去,大概是靠着溪水走出眼前的山林。 一路的行走,叶晨行走四小时之后,双脚有点累了,就在溪边休息下,有水源在就是好,叶晨也不用为每水喝感到麻烦,人一两天没食物是可以,可一两天没水源就等着完蛋吧。 “天快黑了,不快点走出去,自己有可能会有危险。”坐在溪水边,叶晨听着吹风的沙沙声,看着空中太阳慢慢降落的位置,叶晨知道,一到晚上,这里就有危险,晚上是那些大型猛兽出没的时间,而溪水间正是它们饮食和捕猎之地。 休息下后,叶晨快速赶路,觉得自己要赶快离开,不然就会有危险。往小溪的一边继续赶路。 最终,太阳落山,黑夜降临,星星和月亮开始上班,叶晨还是没有走出大山,只好靠溪水边安寨扎营,说是扎营,倒不如说是夜宿山林之中。什么也没有就一堆火。 吃着刚从树上摘来的野果,大冬天可以找到这些也算不错,清洗下,就开始大口大口吃起来“饿死我了,晚上看来,就靠这些野果充饥下,等天亮再寻找食物。”摘来的十几个野果一下子就被叶晨消灭的无影无踪。 “这里的月亮和星星真亮,在大城市中别说亮不亮,就连一颗星星也很难发现。”叶晨吃饱后,抬头望着天空,只见黑夜的天空是满天星星,还有一个月牙形的弯月。 酒足饭饱,该是睡觉的时候,叶晨靠在一块大石头上,数着天空中的星星,不知不觉,安然睡去,周围只有微弱的火光微量着。有如黑夜中的快要熄灭的蜡烛。 “沙沙沙”林中的草丛中响起了动静,伸手不见五指的草丛中忽然,有一双绿幽幽的双眼注视着正睡香的叶晨,看来叶晨被猎物盯上。 一阵寒风吹过,叶晨被寒风一阵吹醒,打了下喷嚏,还没注意到什么,只见草丛中飞扑出一头黑影,不算很大,体积有一头成年的狼狗大小。叶晨还没反应过来,对方直接把叶晨扑到在地,还发出一声声“呼”“呼”叫声,嘴中的口水还低落在叶晨脸颊处。 在微弱的火光中,叶晨仔细一看,是狼,没错,是一头饥渴的狼,锋利的前爪撕碎了叶晨厚厚的衣服,叶晨双手抓住狼头颈,生怕狼的牙齿咬到自己,一人一狼在地上不停打滚,别看叶晨才17岁,从小就出来吃苦,什么苦力活没干过,力气肯定不小。 一方面是吃掉对方,另一方面是保护自己,叶晨也知道要是这样下去自己肯定会没命,谁知道还会不会有狼过来,狼都是群居生活,要是再来的话,自己一定完蛋,看来不快点解决,自己不完蛋,也要被对方咬成重伤。 看见不远处一块锥形的石块,叶晨一手支撑,另一手抓起锥形石块狠狠往狼脑袋敲过去,尖尖锥形的石块,重力的一击,直接把狼打得晕头转向,血液直接喷射出来,趁你病,要你命。 叶晨一脚推翻还在挣扎的狼,见对方受伤,行动不便。直接脱下大衣,蒙住狼头,生怕被对方咬了。拿起石头再次狠狠砸去,连砸十几下,那头狼才停止了动静。“你爷爷的,敢偷袭我,这下你可栽倒我手中吧。”看着以断气的狼,叶晨又敲了几下,脑浆都爆裂出来。 “啊,痛死我了。”虽然穿着衣服厚,可也抵不住狼的攻击,这不,身上被大伤口到是没有,小伤口无数,都是被狼的前腿和后退抓伤,麻辣辣的痛。 “先离开这里,不然,又来一群什么猛兽自己就完玩了。”叶晨拿起一根火把,连夜赶路,准备快速离开此地。 说起来,都亏是狼,要是什么熊虎豹之类,也许叶晨就以命丧于此。 “头好晕啊,全身无力。”叶晨连夜赶路,到天明时分,终于走出大山,可刚到山脚下,整个人天玄地晕,全身没力气,人难受起来。“出来了,终于出来了,还好我没有死在里面。我要快点去警局报案,我。我我看来是感冒了。” 昨晚连夜的赶路,被寒风吹了一夜,早就疲惫不堪,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那还有力气。加上身上的伤口大概被感染,百分之百是伤风感冒。 “不行,我不能倒在这里,好不容易走出大山,我要坚持,我要坚持住。”叶晨嘴中不停叫自己坚持,可是身体还是不听话,倒了下来。 “王大叔,快来看啊,有人倒在这里啊。”一个穿着一身麻衣,古代装饰,看上去也就跟叶晨差不多的岁数,手拿柴刀和斧子,背着一箩筐,看样子上山去砍柴之类的事情吧。走起路来有点不方便,看来双脚有点异类。 “慢点二娃子,等等我老人家。”在年轻人身后还跟着一位四十上下的中年人,中年人也是一样的打扮,一上来就看见倒在地上的叶晨,蹲了下来,听了听叶晨还有心跳,呼吸也正常“他还有气,快,快,把他带回村里,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 中年人说完话,把手上的东西交给身边的青年人,在把背上的筐子拿了下来,马上背起昏迷的叶晨往原路赶回去。那位年轻人,拿起东西跟在后面,至于上山的问题,就打消念头。 第三章穿越三国 “不要不要不要”昏迷的叶晨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整个人坐了起来。“原来是做梦,吓死我了。”梦中自己刚被一群野狼撕咬着就惊醒过来。 叶晨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观看了四周,发现自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四周是那种土墙建造,房顶是稻草铺盖,有点瓦块。屋内的家具都是那种不可思议,看上去有点古老。 叶晨更是看了看自己的所睡之地,不是床,而是所谓的炕。“这是什么地方?我要先问清楚才行。”艰难从炕上爬了下来,还没站稳,整个人就虚脱,站不稳。 “公子,公子你没是吧。”从门外忽然跑进一位青年,这位年轻看上去跟叶晨差不多大,不错就是救了叶晨一命的上山砍柴青年二娃子。“这位公子你昏迷了两天,烧刚退,现在身体还很虚脱,还是先躺下,躺下休息下吧。”二娃子扶着叶晨,倒在炕上盖着被子。 叶晨一听,虽然对方的说的话不是很清楚,也许是这里的方言,但自己还是能理解。可有一点不明白,对方为什么叫自己公子?还有穿的衣服和裤子也怪怪,就是乡下山沟中也不见得穿这样的布料啊,麻衣,麻裤。难道“这位小哥,你们是不是拍电影?对了,当地的公安局在那里。”叶晨用普通话清清楚楚向二娃子说道。 二娃子愣住了,拍电影,公安局,都是些什么地方,自己呆在村中都二十年左右,都没有听过,就是有时进入县城中买卖东西的时候,也没听说过公安局,看叶晨身上衣服怪异,二娃子抓了抓脑袋“公子,你所说的什么拍电影和公安局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这村叫王安村。” 叶晨呆住了,就算是山顶洞人,在现时代也知道,为什么他们会不知道,看对方一脸的坦诚,不象撒谎。叶晨三思一想,有点不对劲,把自己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连忙想了一想,眉毛皱起“小哥,现在是何年何月。”叶晨心想自己有可能跟小说中的一样,自己穿越了。 二娃子不解,眼前这人问起这种问题,难道对方一直呆在山上,刚从山上下来不成,或者脑袋病坏了“光和六年一月。” 光和六年,是什么年月,等等,光和六年,光和六年,感觉有点熟悉。叶晨左思又想。“什么,我到了东汉末年的三国时代。”叶晨呆住了,自己确定自己是穿越了,可穿越的是三国时代,兵荒马乱,群星汇聚的时代。 光和六年,刚好是东汉末年183年,汉灵帝在位,明年就是大乱时期,也是最大的农民起义,黄巾之乱,各路群雄的开始。 二娃子见叶晨傻呼呼,呆在那,自己叫了几声也没回应,掉了魂似的“公子你精神还是不太好,先休息下,我去杀只鸡给你补补身子。” 叶晨回过神“哦,那有劳小哥你了。”叶晨不知道,这些靠山的村路,又朴实的乡村人,鸡是很宝贵得,特别是老母鸡,每天下的蛋不但可以自己吃,还可以拿到县城中换点小钱。杀一只鸡,都是什么大日子才见得到,或者逢年过节之类。 “你先躺好,你也别叫我小哥,过了年,我也刚好二十,不见得比你大,别人都叫我二娃子,你也就这样叫吧。”二娃子开心说道。 叶晨微笑下,得知眼前朴实的青年比自己大两岁“二娃哥,你也别叫我公子,本人姓叶名晨,就叫我叶晨好了。”叶晨向对方打招呼道。 二娃子点了点头“那你先休息,别着凉。我出去杀好鸡,炖好鸡汤再来。”二娃子站起身来,帮叶晨拉了拉被子,盖好后,往屋外跑去。 “完蛋了,我怎么会穿越到三国,老天啊,你这不是耍我吗?好好的让我中五百万彩票,最后弄得无福消受不说,还把我拉到兵荒马乱,尸体遍地的时代。”当二娃子出去后,叶晨一阵的无助感,一脸的郁闷。 夜幕慢慢降临,一下子整个村庄被黑夜覆盖,伸手不见五指,山林和村庄变得一片漆黑。这个时代是不可能出现灯,就连蜡烛也是不可能的事情。用的都是油灯,就算是油灯,在靠山又平穷的村落还是难以见到,大部分,都是那些达官贵人才所用。所以村民们都很早入睡。 喝完二娃子亲手炖的鸡汤,吃完晚饭,叶晨是一晚没睡,在炕上转辗反侧。或许连续睡了两天,精神奕奕睡不着吧,或许来到陌生的三国还不习惯吧,或许考虑着今后的事情打算吧。都有可能。 抓了抓散乱的头发,躺在炕上的叶晨,想了一晚上,既来之,则安之。反正现实也没什么亲人,要数牵挂之人除了把自己带大的院长外,就没其他人。 或许自己来到三国也不是一件坏事,他们不知道的事情,自己就预先知道。自己比他们多了千年的知识,这些都是别人没有具备的。 叶晨想了想,又想到一个问题,自己是投靠那一方诸侯,还是自己在这个时代开阔自己的世界。想想十八路诸侯,也就只有曹操,刘备,孙权,会成为最后的鼎力三国。 要在这三人中选,叶晨还是觉得曹操比较合适,不是说刘备和孙权比不上曹操,而是,曹操发展要比他们两人快很多,加上智囊团和主将都要多很多,无疑不是最好的投靠着。可是叶晨还是放弃了打算,曹操的疑心病太重,加上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不是叶晨喜欢的作风。 再说现在的叶晨,可是三无青年,无官,无钱,无名份,拿什么本钱投靠对方,要智慧不行,要武力不行,指挥能力和管理城镇,更是不行。要说难听点,现在的叶晨自己要是在不了解情况下,进入县城,是死是活都成问题。 最后,叶晨作出了改变历史的举动,既然老天让自己来到这个时代,让自己留有上千年的知识,何不闯一闯,自己本来就是已死之人,何不闯一番事业。 搏一搏,打定注意的叶晨,为自己做好来到三国的目标,叶晨才放心下来,沉沉入睡。心中的不安也放下来。 第四章上山打猎 第二天,太阳升起,耀眼的光芒照进屋中,叶晨沉沉苏醒过来,梳洗一下,从茅屋中出来,伸下懒腰,呼吸了新鲜空气“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天空也特别的明亮。要是没有战争的话,古代的每一个人活得一定比现代人长。”想了一夜的叶晨,已经想通了,既然自己被车没有撞死,捡回一条老命,就要在这个世界拼搏一番,既来之,则安之。 “起来了,叶晨。”二娃子背一筐的东西从田园中回来了,对着从屋中出来的叶晨打着招呼。不远处的叶晨高兴说道“是啊二娃哥,你这是哪里来。”对这位有救命之恩的年轻人,叶晨是不比得感激。 “先进屋吃点东西,外面太凉,还是回屋吧。”二娃子带着叶晨进入屋中,刚坐下没多久,所谓的早餐上来了,在这个时代,米饭是有,是那种带点米粒和稻谷似的,就算馒头也是那种硬邦邦,难以下咽。 眼前的东西黑糊糊,跟黑芝麻一样,看样子就是难以下咽的东西。叶晨也不含糊,自己从小可是吃苦长大,别人能吃,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吃,拿起桌上长短不一的筷子,稀里哗啦一下子就吃光。还真别说,这东西也不是怎么难吃。 叶晨吃完早餐的时候,向二娃子这位救命恩人谢了谢,并且差点叩拜,还好二娃子手快,扶起叶晨,嘴中说个不停‘使不得’,还说当时还有一位王大叔救了自己,叶晨想也没想就叫二娃子带自己去拜访下那位王大叔。 王安村不是很大,也就百来人口,几十间房屋,占地在山脚之下,大部分都姓王。来到那位王大叔家,二娃子敲了敲门,当木门打开之后,出来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王大叔,我带叶晨来向你道谢来了。” 那王大叔还没反应过来谁是叶晨,在一边的叶晨知道眼前这人就是救命恩人,感激向这位中年人道谢道。 “别,别,别,孩子快快进来,外面天冷,先进屋中慢慢聊。”中年人把二娃子和叶晨带进屋中,坐在火堆旁,闲聊起来,为了避免一些事情,叶晨把自己的身世含糊说过,说自己的父母都被山贼所杀,自己不小心逃亡于此,对方也没什么怀疑,现在的世道山贼可是到处可见,而且还猖狂无道,这个时代最挣钱的职业就是强盗和山贼。 王大叔握紧叶晨的手,说什么以后就留在王安村。二娃子更是邀请叶晨跟他一起住。二娃子算起来跟叶晨一样算是孤儿,也是一个人居住,要不然,叶晨也不会居住在二娃子家。 “爷爷,陪我玩。”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儿走到王大叔身边,趴在王大叔的大腿边腼腆说道。王大叔抱起小娃儿拿着木头做的玩具不停逗着小娃儿。 看着和和睦睦,朴实的家庭,叶晨很是羡慕,在古代四十岁当爷爷没什么大惊小怪,这个年代十四五岁就可以结婚生子,向二娃子都二十了没结婚,算是晚婚。 走出王大叔家,二娃子带着叶晨挨家挨户拜访了村里的村民,来到村长家,更是跟村长说了下,帮叶晨安置下。大家也高兴叶晨居住在王安村,这不,叶晨被落定在王安村和二娃子居住在一起。 过了五六天,叶晨每天闲无事事,不是叶晨懒,而是二娃子说病刚好在休息一段时间,二娃子把叶晨完全当亲弟弟看待,无微不至照顾着叶晨,让叶晨很是感动,当然,叶晨也把二娃子当做亲哥一样,都直接以叫哥称呼。也许是两个孤儿的原因吧。 朴实的村民和村长看到叶晨都很高兴,特别是小孩子们,每天都围着叶晨听故事,叶晨也都讲一些童话故事,差不多成了村中的奶爸。 “哥,我想明天跟着村中的人一起上山打猎。”正在吃晚饭的时候,叶晨对着二娃子说道。村中的经济来源只有来自四样,田地,砍柴,打猎,家畜。 其它三样都挣不到多少钱,只有打猎最挣钱,每到赶集的时候,村中的各个猎手都会把自己打猎到得生物带到县里集市上去卖,虽说钱是身外之物,但没钱是万万不可。 叶晨知道一件事,从村中打听,二娃子本来也是村中打猎的好手,三年前一次意外,遇到一只大虫(老虎),右脚被咬断骨头,还好村中猎手来的及时,赶走那头大虫,不然,早就成为它的一顿食物。当时村中各户拿了些钱,带着二娃子去县城找最好的名医才保住了右腿。 看上去跟常人一样行走没什么大碍,可仔细一看二娃子走路有点一摇一摆,跑步就别想了,更使不出一点力气,不然,在叶晨昏迷的时候,也不用王大叔来背。 没有打猎上好的收入,二娃子就砍砍柴,种种田地还是可以。收入当然不多,维持生计是可以。就没多少钱财,娶妻生子就想也没想过,村中的各家女儿家要嫁也要嫁能安安稳稳过上日子的人吧,不会嫁给吃苦的人家吧。 “不行,打猎太危险,你还是在家呆着吧,要不跟我种田,砍柴。”二娃子马上打断叶晨的说的话,他不想叶晨冒险吧。 “没事的,别忘记,当初我在山林中,赤手空拳还杀过一头野狼。”叶晨拍拍胸膛说道。见说不过叶晨,二娃子只好答应叶晨,但在叶晨耳边再三嘱咐,要小心这个,小心那个。 的确,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强壮的身材,整天无所事事也不是办法,叶晨主要去打猎的原因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他自己感觉自己力气变大了很多,就今天居然可以举起上百斤的东西,而且一点也不算重。村中的村民不知道也就以为叶晨本来就有这样的力气,可叶晨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料。 现实的自己别说百斤,就是五十斤东西抗了一下也气喘吁吁,何况百来斤东西。到这个时代,让叶晨不止是力气加强,记忆力也加强很多,几天来,为了识别这个时代的字,叶晨在村长家借了几本竹简,这时代是没纸这东西,写字都是竹简,丝绸和羊皮上,向村中的人可都是把这些东西当成宝贝看待。 叶晨只花费了两天的时间就看完,而且还过目不忘,当然要在有人的指导下才行。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村长,村长算是王安村最有知识的人,年轻的时候,在外漂泊的缘故吧。再说,村长每天也没什么事情干,有个向自己肯学的学生,自己当然高兴。 二娃子从屋中一个木箱中拿出一张弓,一把砍刀,还有一些打猎所需物品,放在桌上“给,这些都是我三年前所留下,这几天打猎你先别去,我先教你怎么用这些东西和打猎需要做什么事情。” 叶晨高兴点点头,拿起刀,拔出来看下,还没生锈,看来二娃子经常擦。接着又拿起弓来拉了拉,三年没用,居然还挺结实,弓弦也没松。来到这时代就不到十天,也就看村中的大伙背着弓,挎着刀,根本没有抚摸过,所以叶晨会有如此大的举动。 第五章上山遇虎 “哥,看我今天抓了什么加菜。”叶晨一手提着野兔,一手扛着一头野鹿,自从加入了村中的捕猎队,叶晨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累的可是上去不接下气, 你还真别说,加入捕猎队半个月左右,除了上两天左右没猎获到什么,接下来的日子可是天天都有野味,这不上两天还捕猎到一头体积庞大的野狼,狼皮虽然不是很值钱但也让二娃子去三十里外的县城出售,卖了十两银子。(先设定下三国的货币,十个小钱等于一个大钱,一百个大钱等于一两银子,一百两银子等于一两黄金。)村中各户人家一年也只花四五两白银。 叶晨半个月来,每天收获的不少,经常分给村中的各家各户,毛皮呢,一到赶集的时候就让二娃子拿起卖,这不,快过年了,看来今年过年二娃子可是不为钱愁事。 经过半个多月,叶晨不但力气又增加,身强力壮,箭术也突飞猛进,没有百步穿杨,百发百中之说,但也箭无虚发,每次一拔箭都不会射空猎物。刀法也是一样,一般的砍劈,十分有力,村中的那些好手都不急叶晨。现在的王安村第一猎手早已被叶晨所得。 “快放着,你看你,都快过年了,你也就别上山打猎,今年都够吃了,你都打了好多猎物。”二娃子帮叶晨拿下身上的武装,唠叨说道。 叶晨也知道,自己来这世界快一个月,刚来的时候,刚好是一月份,这不,现在又快过年了。现实没好好过年,不想老天再古代帮自己补偿一次。 叶晨主要想过完年准备出去闯一闯,在过一年的时间,就要大乱起来,要是老呆在山村之地,根本没有发展的余地,自己可是也要加入群雄争霸行列,要当大老板,带一伙精英员工,挣好多钱,金融上市才行。 所以,叶晨准备多打猎些东西,可以卖个好价钱为二娃子存点钱,也好让二娃子有钱结婚生子。“我知道,这不过年还要好几天,这两天我在上山打猎。你就不用为我担心。” “你还去,都快过年,村中的那些打猎的都差不多没人去,大雪天山中豺狼虎豹都会出现,你要是出意外怎么办,等明年开春在去,反正我们家中有的是肉和毛皮,不怕饿和冷。”二娃子嘱咐道。的确,屋中有很多腌肉干,还有些毛皮看来是自己等制作皮衣所用。 “好吧,就明天,就明天,我明天打完猎就不去了,这种可以吧。”叶晨也没办法,既然二娃子说个不完,还是一人退一步,准备在上山一天碰碰运气。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叶晨就起床了,简单的梳洗一遍,带上粮食和工具往山上走去,因为过几天就过年的缘故没人会在上山打猎,所叶晨也不用在村口等人,主要还有两点,大雪天,天气冷,猎物也少了,都躲在洞中,一天也不会打猎到多少猎物还不如在家休息,准备下过年。 还有一点就是大雪天,山上山下,早被大雪覆盖了。山路又不好走,也容易迷路,这么大的山脉,一不小心就会迷失在山林之中。 “沙沙沙”踩着大雪,叶晨慢悠悠往山中走去,山路崎岖难走,难不倒叶晨,有着过目不忘的叶晨连续十几天走过的山路,早就不怕迷失在大雪纷飞的大山中。“今天就去北面,这么多天打猎过来,北面可是没去过,去看看是不是有大猎物。” 叶晨向着北面山脉行走了两三个时辰,都差不多快午时时分。(在古代一个时辰等于两小时。)叶晨手中只有一只山鸡,运气好,被一箭射穿身体。 “你爷爷的,是不是大冬天都去冬眠了,一上午,就打到一只山鸡,这样下去到天黑还不如昨天的收获。”叶晨靠在一棵树下不停嘀咕着,嘴中嚼着腌制好的干肉,一边呢,拿着一个酒壶,算是叶晨自己酿的果酒吧。 叶晨喝不惯古代的酒,古代酿酒味道还是不错的,可大部分都是米酒之类,度数很低,还没叶晨自己酿的果酒高。果酒酿不需要太多时间,就可完工。 在这个时代,不是每家每户天天都有酒喝,酿一次酒都要好长时间,哪有这么多。所以这个时代的饭馆酒是有,但大部分搀着水也说不定,要不然,那些武将们也不会喝好几坛也不会醉。 看来叶晨在现代还真没白活,其实叶晨会这些东西,主要现实干的活多啊。在酒厂干过,在蜡烛厂也干过,甚至印刷厂之类的都干过。从小就勤工俭学,只要可挣钱的叶晨都会去干。叶晨可怕的记录在暑假的时候,曾经一天干五人份的工作。不是叶晨没钱用,叶晨大部分的钱全都帮助孤儿院的那些孤儿,在叶晨生活旁边,也有许多人照顾着叶晨,经常帮叶晨找工做,照顾着叶晨。 想着想着靠在树边的叶晨,差点睡着“该启程了,在不打点猎物,今天就喝西北风了。”叶晨站了起来,刚想在往里行走,一阵虎啸响遍整个山林。 “我的妈啊,老虎的声音。”从声音的响亮,叶晨知道,老虎就在这附近,说运气好还是运气坏,刚说一天没什么猎物,现在到好,来了一头大老虎。 到底是走还是留下,叶晨不知道该怎么做,老虎的实力可不差,可自己堂堂七尺男儿还怕一头老虎不成。(本人也搞不懂,七尺在古代和现代有什么相差,自己就把七尺改成一米七到一米八左右吧。)还有一点,就是叶晨也想亲眼看一看所谓的老虎,不管现代和古代之人都说老虎怎么这么厉害,前世的自己也只有在电视上看过,活生生的就真没见过。 最后,为了看清楚老虎的理性,叶晨往着虎啸声跑去,大雪纷飞的天气,叶晨沿着雪地上还没被雪覆盖的残留,雪地上可是清清楚楚留着老虎的脚印。 当叶晨走进的时候,果然,在树林三百米不远处,有一只巨大的花斑大老虎,此时这只老虎正在使用着午餐,嘴中撕咬着一头已经死去不久的小鹿。 “好大啊,起码有牛犊大小。自己肯定打不过,还是走人吧。”叶晨开始打退堂鼓,杀狼还可以,杀老虎,那可是比狼强十倍的生物啊。 第六章恶虎厮杀 说走就走,没这么容易,叶晨往回跑的时候,早就惊动了那只花斑大老虎,想跑,没门。叶晨两条腿,在使劲跑,也跑不过四条腿的大老虎啊。 一阵虎啸响遍天际,叶晨转过头一看“我的妈啊,被发现了。”只见那只花斑巨虎放下以被咬的差不多的鹿肉,一双碧绿的眼神注视着几百米外的叶晨,好像猫捉老鼠似的。 有活生生的人肉不吃,那不是猪吗?花斑巨虎,撒腿就往叶晨方向追赶而来,百米的冲刺只能用一眨眼来形容。 叶晨再次转过看的时候,老虎已经只离百米左右的距离,见自己是跑不过,还不如搏一搏,叶晨站住了脚步,拿下背上的弓箭,搭上箭,用力拉开弓弦,一瞄准,‘嗖’一声,飞快朝花斑巨虎射去,叶晨对自己的箭术十分有信心,这么大个的老虎,要是都射不到,有点对不起自己半个多月的箭术。 真如会如愿以偿吗?锋利的箭头直射近距离的花斑巨虎,可让人眼花的事情出现,当箭快要接近大老虎的时候,大老虎往左边退去,在利用长又粗的尾巴使劲拍打过去,直接把箭一拍而断,其力量和速度让人难以相信。 不远处的叶晨可被惊呆了,这只老虎自己可是惹不起,花斑巨虎一下子,从百米拉近到五十米的距离,叶晨心想,跑不过,老子就上树。 往着旁边不远处一看大树跑去,三两下就爬了上去,等老虎一到,叶晨以爬上了七八米之高,树下的花斑巨虎跳跃了几下,够不到叶晨,就在下面又是虎啸了几下。 “叫毛啊,你小样不是很凶,想吃老子,你就慢慢等吧。”叶晨对着树下的大老虎大骂道,杀不了,骂一骂,出出气总可以吧。 还真别说,下面老虎好像听的懂似的,居然用庞大的身躯撞击着大树,大树摇晃几下,叶晨坐在粗大的树枝上,没什么问题。“你爷爷的,看我怎么射死你。”叶晨搭起弓箭瞄准道。 还没开始射,大老虎又是相撞,这次力气还特别的大,比第一次大多了,树上的积雪都被撞下来,叶晨手中的弓箭还没射出,整个人差点掉下来,还好及时抓住了树枝,可弓箭掉落在雪地上,看来射死对方可是没什么法子。 大老虎又撞击了几下,力度一次比一大,有着大腿粗的大树也开始出现弧度,看来支持不了多久。“完蛋了,要是掉下去一定被这头大老虎咬个稀巴烂,想想办法才行。”叶晨看着精力旺盛的大老虎,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终于,大老虎连续撞击了几十下,大树被撞断,叶晨在树断往下倒得一刹那,往下面的老虎跳下去,这不是送羊入虎口。 不,叶晨在大树还没倒下的时候,就往老虎的背上跳起,大老虎根本还没反应,一下子自己背上多了上百斤的重量。 叶晨整个身体靠着大老虎,双脚紧紧夹着老虎下的肚皮,两手也死死抱着,大老虎四处乱窜,有点像发狂的斗牛,但是,怎么甩也甩不下,叶晨就是死不放手。大老虎甚至用尾巴拍打着叶晨,叶晨忍着痛,双手抓的更紧。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迟早会被甩下来。先下手为强。”叶晨左手死抓着虎皮,双脚更是死死夹着虎身不放,右手握紧拳头,狠狠往虎头砸去“我看你嚣张,吃我几拳。”场面还真有如当年,武松大哥在景阳冈打虎的样子。 饭碗一样大的拳头连续砸了好几下,现在的叶晨虽没那些一流二流的武将,可也有三流武将的实力吧。就是眼前的大老虎也吃不消,愤怒连叫几声,可根本没用,就是甩不下背上的人,一人一虎就看谁先筋疲力尽倒下。 “他妈的,砸了这么多下,居然没什么大碍,我手可痛的要死。”叶晨看着发红的拳头,不禁感叹道。“打不死你,就挖你双眼。” 叶晨做出大举动,右手居然直接挖向大老虎的右眼,也不管大老虎会不会咬到自己的右手。“吼”花斑巨虎整个身躯倒了下,一震疼痛的大叫起来,只见右边的眸子不翼而飞,留下的是血流不止的窟窿,当鲜血流到嘴巴旁的时候,花斑巨虎舔了舔血液,样子极其恐怖。 被甩出去的叶晨坐在雪地上,右手还拿着有温度的右眼,一下子扔到一边,看着不远处血流不止,正朝自己慢慢过来的大老虎,叶晨这时候,感觉有点无助,心想老天爷是不是耍自己,给了自己新的生命,可没多少时间又要收回去。 叶晨正在担心的时候,左手往腰间一碰,是刀。打斗的这么激励,腰间的刀巨大还在。有武器在就有希望。叶晨等着机会。 大老虎张开血盆大口,两边尖锐虎牙突出,直接朝几米外的叶晨飞扑过去。同时,叶晨没有后退,拔出砍刀,在大老虎起跳的同时,自己整个身体朝老虎的身下快速滚去,手中的砍刀直接往对准飞扑而来老虎插去,大老虎还没落地,砍刀直接刺穿老虎的肚皮上,叶晨在狠狠用力一拉,肚子的切口一下变大,鲜血有如洪水流往外喷射。 大老虎挣扎下,前爪抓了叶晨几下,还没动口,就一命呜呼,尸体死死压着叶晨身上。也许是没想到眼前的人类还会来这一招吧,反退为进。或者失去右眼意识有点模糊,没注意到叶晨手中的砍刀吧。反正这头大老虎是死不瞑目。道口的肉没吃到,反而自己成了别人的猎物。 推开老虎的尸体,叶晨慢慢从雪堆下爬出来,整个人都成了血人,当然留着不是自己的血“痛死我了,火辣辣的痛。死老虎,明明死了还要抓我几下。”叶晨看了看自己的胸口,留下了几道虎爪印,是花斑巨虎在最后挣扎所留下。 喘着粗气,叶晨休息了,在整理了伤口,看了看死了差不多半时辰的大老虎“该下山了,不快点,天黑也走不回村中。”看以过午时的天空,叶晨回去可还要带着一头两三百斤重的大老虎不快点,还真天黑也回不到村。古代的晚上来的比较早,再说没路灯之类东西。 要是一到夜幕降临危险也高了,夜晚可是狼群的出没,现在的叶晨要是在遇上,性命就难保了。把大老虎的前爪放在自己背上,慢悠悠一步一步往回路拖回去“好重啊,起码有三百多斤。”咬牙切齿,边背边拖,叶晨开始往村中赶路。 第七章打虎英雄 太阳开始西边落山,夜幕慢慢降临,黑夜降临了。可是叶晨居然还没到家,早已田地归来的二娃子十分担心,这不挨家挨户的问“王通大哥,我家叶晨今天有没有跟你们一起去打猎。”二娃子对着一位三十上下,留着一脸胡子的中年人说道。 王通是村长的儿子,也是王安村打猎的带头人。二娃子问了好几个都说没见过叶晨,只好问一问王通。“没有啊,二娃子你不是不知道,我们村每年一到过年期间就没人会上山打猎了,只有等来年开春在去。”王通听见二娃子说叶晨还没回来,也着急起来,就算平时也早该回来,何况现在已经快过酉时(古代日落时间,时间在17时到19时左右。) “我们两人分两边,挨家挨户问问看,问他们是否见到叶晨。”王通快速出门,朝着村北的方向问去,二娃子也向一边挨家挨户问去。 半时辰之后,已戌时(黄昏时段,19时到21时。)王通和二娃子差不多都问遍了,就是没有叶晨的消息,王通只好组织几十人,点燃火把,准备到附近山上寻找下。 几十人浩浩荡荡,举着火把,有如一条火龙似的,朝着山中走去,刚走到山路旁的山脚下,在前面走的几个村民大叫起来“有老虎,老虎来了。” 微弱火把的光芒下,果然,在山脚下,蹲着一只花斑巨虎,奇怪是这种大老虎,不知道在搞什么,移动十分缓慢,跟蚂蚁似的。 “是我,是我叶晨。”叶晨整个身体被大老虎覆盖住,脑袋早被虎头搭住,村民那看得见叶晨。而叶晨也是听到熟悉的叫喊声,在抬头看了看火把,才知道是村中的人,这不,大叫起来。再把大老虎往地上一扔,向着村民们招手着。 “是叶晨,没错是叶晨的声音。”二娃子从后面马上跑了过来,借助着火把的光芒仔细一看,看着破碎的衣服,全身是血的叶晨忙紧张道“怎么回事,怎么会流这么多血。”二娃子上去查看叶晨的伤口,真是关心则乱,要是叶晨真流的满身是血,早就流血过多,命丧黄泉。 叶晨擦了擦脸上的积雪和血液,一手指着地上死老虎,微笑说道“不是我的,是它的。”大伙走进,朝着叶晨指的死老虎,可不是,老虎已经死去,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叶晨这这。头大老虎是你杀的。”王通不敢相信看着叶晨,眼前花斑巨虎,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货,王通还真的有点不相信叶晨有如此的实力。 叶晨点点头,在把简单说了一遍,也没说自己是如何厉害,而是说自己运气好而已。听到叶晨的答复,村民们可是一阵高兴,高兴他们村中出现了个能打老虎的英雄。像这种事情,在王安村还没出现过,就是临近的几个村也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兄弟们,咱们把我们的英雄扛回村。”说着,好几人把叶晨一边欢呼,一边扛回去。后面的死老虎也是一样,七八人上去一起抬起来,待遇完全不一样,七八人脸面上时满脸笑容,还边说着老虎哪部位的肉好吃。可怜的老虎,死了还要遭人分尸。 当晚,叶晨一回到家,吃晚饭,就呼呼大睡,看来,今天的一天对他来说的确太累了。村中其他村民也一样,把大老虎放在二娃家,也都先各回各家,本来想听一听叶晨打虎事迹,可对方累坏了,还是先休息一晚,明天也不迟。看来明天这一天安静不下来。 第二天,天还灰蒙蒙,二娃子家就挤满了人,不止王安村的人,还有隔壁陈家村,贺家村等等,都有许多人赶过来观赏,王安村一个个笑面迎人,特别是村长,整个人轻飘飘起来,穿着一身新衣服,自己村子里出现了打虎英雄,自己又是一村之长,不高兴才怪。 听说今天还要解剖老虎,看的人当然多,就连县城的几户大商人也来人了,他们不是来看老虎,他们是来买虎身上的宝贝。老虎一身可是宝,虎皮就不用说了,斑纹美观,又厚又软,极其珍贵。虎鞭暖肾壮阳,益精补髓。还有虎骨,虎胆,可以说老虎全身是宝,那些大商人不来争夺才怪。还没到辰时,王安村从村头到村尾站满了人。 叶晨身上包扎了几块白布,梳洗一下,就走了出来,见到眼前这位打虎英雄,整个村中的人高呼起来,简直跟现代追星族一样轰动。叶晨也微笑面对。 有几个村的村民一下就认出眼前死去的大老虎,许多家畜和村民都死在眼前花斑巨虎的手中。因个子有点庞大,一下就认出来。还有人告诉二娃子眼前这头死老虎,还是三年前咬断二娃子腿的始作俑者。在死老虎的额头上留着一道刀疤,这道刀疤还是其中一个村民在救二娃子的时候砍上去,所以也十分确定。 不管现代还是古代老虎都是很少见,有句话不是这样说,一山不能容二虎,一个山头也只能出现一头虎王,而眼前死老虎,在方圆十几里的大山脉算是为所欲为。周围的几个村的家畜和人口都有落入虎口,也有几个村出钱,组织打虎队去杀了这只老虎,可都是无功而返。 村长主持了下,说了几句话,就开始分解老虎。一个半时辰左右,老虎彻彻底底被分解,站在场中的商人更是找叶晨购买着虎皮之类。 一下子围上来十几个户商,甚至还有些非富即贵之人。叶晨先含糊几句,为了不得罪各户商和士族,叶晨用现代拍卖的方式来拍卖几样东西。 虎皮以1500纹银被一家商户购买,看来这家商户不是自己喜好,就是送人。不然,价值1000多纹银的虎皮不会被卖的如此高。 虎鞭和虎骨之类也都一一卖出,价格当然没虎皮贵,其它几样零零碎碎加起来,也卖800多纹银。至于虎肉,叶晨直接招待各位来客和村中的父老乡亲,一下子王安村热闹非凡。而叶晨的打虎事迹也一下子在方圆十几个村传开了。 第八章黄雀在后 数着今天挣来的银子,起码有一小箱子,共有着二千三百多两,叶晨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因这个时代还没有银票之类,所以十分不方便。 “哥,明天我们把钱分点乡亲们吧。”叶晨把一些钱放入炕底下,对着一边正砍柴的二娃子说道。 “这钱都是你挣来的,还是你拿主意吧。”二娃子转过头对着叶晨说道。 叶晨点了点头,又拿出五百两出来,准备明天挨家挨户送去,王安村也就六七十来户,每人起码也有十两左右银子分的到。“哥,我还有件事情想说” “什么事情。”二娃子放下手中的活,走了过来漫不经心说道。 “我想过完年,出去走走。做点小生意。”叶晨把自己心中想说的话还是说了出来,在这里时间在呆长,还真有点不想走人,心中的宏图霸业也会被磨平,就这样快快乐乐在这里生死到老是一件不错的好事,可一想明年二月份可是黄巾之乱,时间紧迫,再说,有了这么多钱,自己哥哥娶妻生子,过个安稳生活肯定没什么问题。 二娃子听了叶晨的话,先是呆了呆,接着叹口气“哥知道你不会一直留在王安村,也知道你不会就这样过度一身之人,但记得出去之后,好好照顾自己。出门在外,要多加小心。还有你把那些银两也都带上路。” “不用了哥,我只带几百两就可以,剩下你就留着,盖个好点的房子,娶个漂亮大嫂回家。”叶晨开玩笑道。 二娃子怎么说都说自己不需要这么多钱,叫叶晨带多点,可叶晨说带这么多怕重,有怕被劫匪抢,财不可外露。劝说了好长时间,一人让一步,叶晨才把二娃子劝说下来。 时间过得很快,一下子过去了十几天,大山上的雪也开始融化,叶晨也该离开王安村,当天,在村口,可是全村人来送叶晨,二娃子更是大包小包拿着,食物衣服都有,完全忘记叶晨身上带着有五百两银子,还怕没吃没喝。嘴上还不停嘱咐,叶晨感觉一点也不觉得罗嗦,反而很有亲切感。 “叶晨,早去早回噢,要是吃不了苦就回家。”二娃子拍拍叶晨肩膀说道。 “知道了哥,你也一样,虽然你没娶妻,等我回来,我可以要看到我的小侄子和嫂子哦。”叶晨开玩笑着回答道。自己这一去,可不止一年时间。 告别了各位乡亲父老,叶晨背着大包东西上路了,距村中人闲聊,叶晨现在处于幽州地带,上谷郡。上谷郡有十六县,而王安村就在其中一个县,圭临县,(这县是自己想的,本人也不是很清楚,反正本故事也是虚构,大家也体谅下。)叶晨主要去上谷郡先看看,看能不能发展自己的势力。 山路崎岖难以行走,叶晨慢悠悠行走着,一路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好像对什么都十分新鲜似的,这也难怪,来到这个时代,呆的地方也就一个王安村,其它还真没逛过,别说郡,就连县也没去过。要是到达山谷郡城中,叶晨更会东张西望。 忽然,看远处树林中,有三人鬼鬼祟祟。比叶晨还要东张西望,其中两人一前一后,抬着一只木箱,在前面带路的是一个一手拿着一把大砍刀,凶神恶煞的秃子。叶晨见他们古怪,忙趴下了,躲在一边细听。 “大哥,这箱子就埋在这里吧。在上山我抬不动了。” “是啊,是啊,大哥你可不知道,我们两个都起码走了几里路。要不就埋在这里。” “真没用,前两天玩那死知县的小妾就有力,才抬几里路就这样,这可是黄金,不埋隐秘点,被人挖走,我们就等着喝西北风。等下在走几里,我知道在几里有个山洞,我们埋在那里就不容易让人发现。” 黄金,躲在几十米,草丛中的叶晨听到这两字,整个人精神起来。就是不知道,箱子里到底藏着多少金子。平静下心情,叶晨接着听下去。 “不是吧,还要几里路,大哥啊,那样一来一回都已天黑。”在前面抬箱子,二十出头,右眼已瞎,痛苦说道。 “别这么多废话,有力气埋怨,就给我加快脚步,不然要是被人发现就完蛋了。我们还要避避风头,都快点。”说完,三人朝着山上走去,他们东张西望,以为没人会跟踪,谁知道,在他们后面紧跟着一人。 这三人不但是强盗,还是通缉犯,专干打家劫舍的干活,这不,打劫了圭临知县不说,连同一家三十几口人没一个放过,女的更是先奸后杀。 当然,他们不可能才三人,这年头也是有团伙组织,不然也不会出现山贼强盗之类。可也只有他们三人带着一箱黄金溜了出来,要说他们运好,还是倒霉。运气好,是三人没有丧命,被抓,把知县最值钱的一箱黄金带跑出来。 运气不好,是三人的样貌被守城的看清清楚楚,现在大街小巷贴满了他们的画像。更倒霉,是他们完全不知道,后面有人跟踪,搞不好,还为别人做嫁衣。 说起来,圭临县的知县也是个大贪官,现在大汉朝可是贪官污吏。大部分的官员还都是买来,这些人,买官还不就是贪污更多钱。搞得民不聊生,才会出现如此多的强盗和山贼,说到底,还是他们自己咎由自取。 “等到晚上,在行动,我可不想把到手的肥肉让给别人。”叶晨跟着他们,在躲在洞口不远处,为了以防万一,等到他们走了将近一个多时辰才开始行动,看他们匆匆忙忙的样子,看来这段时间是不会出现,出远门躲躲,不然也不会想到如此下策。 这时候,已过酉时,天也渐渐进入黄昏。叶晨开始干活了,点燃火把,把箱子挖出来,一打开,金灿灿一片,数了数居然有三千两黄金,难怪他们说重,转移下目标。叶晨花几次功夫,才把三千两黄金和箱子背到几里外的坟地中,找了一块风水宝地,从新埋起来。(不是跟死人埋在一起,在旁边而已。) 做了下记号,叶晨擦了擦额头上汗水,微笑下“都已过子时,看来进城就别指望,还是先离开这里。”叶晨快速离开,到最后居然让叶晨捡个便宜,知县几年的贪污到最后落入一帮强盗手中,可强盗拼死抢到的黄金,最后还是落在叶晨手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东汉时期货币中,银两是还没出现,这也是本人计量错误的事情,可在那时候银子已经开始疏通起用,当时银子有,主要是富贵人家用来赏玩。可以用来消费市面基本也流通。可就是没有银两之说,本人是先说,既然我写了上去,大家就按照我的写法看吧,反正写的书是虚构,望大家体谅下。) 第九章进入县城 “终于到开城门了。”叶晨昨晚连夜赶路,早已到达圭临县,只是城门关闭,只能等天明开城而进,靠在城墙边小休一下,谁知道一合眼,以是天明,城门早已开。 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叶晨看了看四周,就像刘姥姥进城似的,看了看古代所谓的城墙。高高低低,看上去也就十几米左右高,城楼上还站着几个巡逻的卫兵,就连城门口也有四位卫兵把守,进城的村民想进去,都要盘查下,看来十分严密,叶晨就想不通,如此严密,那死县令是怎么被杀。 排着队伍往城中赶去,周围的村民也在议论纷纷,说平时都没这么严厉盘查,为什么这两天会如此严厉。有些知情的村民小声嘀咕着,说什么县令被杀,有几个凶手已跑,这不严厉追查。 叶晨排在说话人的后面,就算对方说的在小声,叶晨也听的清清楚楚,果然,当接近时候,城门卫兵每人拿着几张画像,墙壁上也贴着几张,叶晨一看就认识出来,画像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给自己送金子的三个强盗。(本人纠正下,东汉时期是有纸了,也该说西汉时候就有了造纸的制作。但当时的纸无比粗糙坚硬,根本难以写字,而且卖的又是贵。不是很普遍,难以保存。) 叶晨被盘查之后,就往城中走去,圭临县城算不上大,毕竟是一个县城,叶晨先逛了下,晃着晃着,不知不觉就到一家客栈门口,摸了摸早已饿坏的肚子“先填饱肚子再说。” 迈着轻快的脚步,叶晨往客栈中走去,刚到门口,小二哥马上出门,面带笑容“客官,可是要住店还是吃食。”叶晨打眼了整个客栈,还没到午时时间人不是很多,十几张桌子也就不到六七人。叶晨找了一处位置坐下来,店小二识趣过来擦了擦桌子。 反正没落脚之处,还不如,先住客栈。叶晨想了想“小二哥,你先给我来点吃得,随便来点就好,还有给我准备一间上好的客房。”叶晨自己也不知道有什么吃得,还不如让店小二拿主意,自己现在也不是没钱之人。 “好嘞,客官请稍等。”店小二说完话,马上向一边走去。叶晨心想,自己现在要怎么做,身上也只有五百两银子,就算做生意也要先有落脚之处。 “陈兄你可不知,这县太爷没死几天,听说太守大人就开始出售县令一职。要不,你也去买个县令当当。反正你们家有钱,也过过当官瘾。” “哎,赵兄就别耻笑我也,就是县令也要上百两金左右,可有钱没关系有什么用,就算购买到,能不能坐长也是问题。”邻桌两位打扮书生摸样的年轻人,谈论着。 在汉灵帝的时代买官卖官是合法的,公开卖官赎爵。这个时代想当官,差不多都可以买官,买卖官员,主要还是来自官僚们来推荐而上,东汉的官员选拔,一直到任命,全由官僚们自己决定。用谁不用谁,全由官僚们自己说了算,皇帝不参与(是无法参与,官宦朝政,奸臣当道)。由于没有皇帝参与监督,下面的官僚们在选拔官员的时候,无不是选拔自己的亲朋好友。不管你有没有才能,不管你品德如何,只要你是官僚们圈子里面的人,都照样有官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因为这样,弄的大汉朝乌烟瘴气,民不聊生,**不堪。时常山贼出没抢劫,又有那些贪官污吏等被杀事件。难怪会出现黄巾之乱,真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买个官也不错啊,叶晨暗想,现在反正买官也不算什么犯法,名正言顺,自己到不如买个官做做为何不可。可叶晨为一件事情难住,那就是自己身上的积蓄只有五百两,难道要自己返回原路去把那三千金子挖出来,最后,叶晨打消了那个念头,那箱金子还不是用的时候,现在分头正紧,还是过段时间再说。“对了,我身上还有个小玩意。” 叶晨从从衣袖中拿出了自己所留下的东西,那东西不是别的,正是打火机,叶晨现在身上值钱也只有这样东西,其它现钞和半包烟,早就变成粉末,只剩下眼前手中的打火机,当初在村中用打火机点燃东西的时候,吓得村中的父老乡亲还以为叶晨是天神下凡。就是不知道可以典当多少钱。 没想多久,店小二端着食物上来了,几样小菜和几个馒头,还有一壶酒。“小二哥,你可知道,县城中有没有当铺之类。”叶晨一边说,一边拿出一大钱,放到店小二手中。 店小二一看,自己一个月也就三大钱工钱,忙眉开眼笑对着叶晨道“有有有,公子只要沿着这条街,往右走,看到刘氏当铺即可。那是本县最大的当铺,还是上谷郡,刘太守亲戚所开。”小二直接呼唤公子了,看来有钱真是好办事。就叶晨一身打扮,穿着兽皮和麻裤,怎么看也不像公子爷打扮。 真是官*商*勾*结,叶晨填饱肚子后,跟着小二去楼上厢房梳洗下,一晚在在城外睡觉,满脸的灰尘也给梳洗下,等下还有出去当铺下。 一时辰之后,叶晨走出客栈往店小二所说的当铺前去,午时左右的街道,行人也多了起来,看着还是繁华的街道,叶晨叹了口气,一年之后,黄巾乱起,是否还会如此繁华。 走了一盏茶的时间,叶晨终于到达所谓的刘氏当铺,当铺生意不算很好,应该说这个时代算是典当说法。看着冷清清的当铺中,两边站着四个带刀壮汉,看来是保安之类。掌柜子正在细看帐谱,叶晨走到柜台处“掌柜的,我想当点东西。” 说着叶晨拿出了手中的打火机,掌柜的一见叶晨手中的玩意,拿在手上看了看,一下子闷住了,这什么东西,什么材料所做,而且十分精致,刚想问叶晨有何作用,叶晨开口道“要不让本人做示范给你看看吧。” 掌柜子点点听把打火机给了叶晨,只见,眼前青年轻轻一按,那东西居然喷出火来,吓得掌柜子反应不过来。一双眼前盯着叶晨看个不停,嘴中的话更是说不出来“这。这”叶晨也不多说,让掌柜子自己试一试,掌柜子开始拿着打火机,跟叶晨一样方式使用起来,果然,火焰又出现,掌柜子开始不相信,用手去抚摸下火焰,烫的他手指头发红,差点大叫起来。 叶晨也不管那么多,忙说到价钱问题“你你等下,今天刚好我们东家来了,正在里面喝茶,我先去问问如何。”掌柜子也不知道叶晨手中那玩意的价格,刚好东家今天也在,何不去问问东家。 叶晨点了点头,同意了掌柜子的话,但打火机还是自己先拿回来,谁知道他会不会使诈,小心驶得万年船。掌柜子微笑几下,忙招呼叶晨先坐下,吩咐伙计给叶晨上茶,自己往里屋走去。 第十章传家之宝 叶晨坐在一边,悠闲喝了几口茶,里屋急急匆匆走出两人,其中一人就是刚才的掌柜子,另一位,是位年纪上长,起码五十上下的老人,只有一米六左右,此人一身金罗绸缎,一双明亮眸子更是盯着坐着的叶晨,满脸微笑“老朽姓范,名苏。不知这位公子如何称呼。” 叶晨站起来,拱了拱手“在下姓叶,名晨。老人家难道就是这刘氏当铺的东家。” 范苏好像等不及要见掌柜子所说的物品,忙点点头,请叶晨往里屋走去。而叶晨奇怪的是,眼前明明是刘氏当铺,为何当家的是姓范,让人十分不解。 其实范苏本来是一个小士族,谁叫人家命好,生了个漂亮女儿,这不,女儿嫁给刘太守,成为太守夫人,刘太守家已无老,早把范苏这位老丈人当亲爹一样服侍,范苏这死老头更是一下子爬了上来,在上谷郡可不止开几间当铺而已,还有酒楼,千亩粮田等等。其中都打着刘太守刘氏的称号,这样别人不看生面也看佛面,不止生意好做,连什么税等都不用交纳。主要是范家也就三个女儿,无子,这些店铺土地迟早也会成刘姓。 叶晨跟着范苏往里屋走去,范苏客气说道“请坐,请坐。”在吩咐伙计倒茶上来“叶公子,可否让老朽看一看你手中的货物。” 叶晨想也没想,直接把手中的打火机交给范苏手中,对叶晨来说,屋中这位老头加上那位掌柜子自己还可以对付,根本不用顾忌。 范老头拿着塑料做的打火机左看右看,又按了几下,就是爱不释手,不可放手。范老头这辈子可从来没见过如此东西,不管做工还是用处,完全迷住了范老头。在这个时代,取火只有两种,一是火石取火,而是人工取火。必要时会保留火种。在他心中,早把这件东西当做天神的物品,天神所用的取火器。就如当初王安村的村民见到似的。 机不可失,范老头可不想让这件东西落回叶晨手中“叶公子,你这东西卖老朽如何。”典当东西是可以赎回去,可如果买断就不一样。范苏可不想把这个大好机让别人先得。 叶晨心中窃喜,知道终于到正题,打火机这东西在现代可是乱抓都是一大把,可在如今的东汉时代,叶晨知道,就是全中原,甚至全世界都只有自己手中一只,物以稀为贵。 但表面功夫还要做足,叶晨一脸的难以割舍的表情,两边眉宇更是皱起“这可是我祖传之宝,当年开天辟地,女娲娘娘就以留传,后传到秦朝”叶晨一边讲故事似的,讲的可歌可泣,更把眼前这只打火机说的跟神话似的,古代人十分迷信,这不,一下子就被叶晨忽悠进去。 “我也是不得已才典当,一身盘缠全无,本想等过了难关才回来赎回。”叶晨说完后,叹了口气,一脸的忧愁。就是没说卖还是不卖,看来就是看范老头的意思。 范苏可不管这东西是否真的从女娲娘娘那时相传,就算不是,这东西今天自己也是要定了,千金难买心头爱。“这样吧,叶公子,我出三千两金买你这件东西你看如何。” 叶晨喝了口茶,又叹了口气,什么话也没说摇摇头,范苏忙又说道“四千金。”叶晨还是没说什么话,心中了开怀,四千两金不知道可以买多少东西,后悔当初为何不多带点。刚想同意,谁知道,范苏这老头以为叶晨还没松口又加价说道。 “五千两金,这是老朽最高的价钱,还望叶公子割爱与老朽。”范苏有种苦苦哀求说道。表情可是一脸的恳求。叶晨也见好就收“居然范东家如此喜爱,叶晨我也割舍与你,就是对不起列祖列宗啊。” 叶晨停顿了下,接着又说道“哎,生父在临终前,叫我出来摸得一官半职,如果让他知道,盘缠用尽,官职没弄到,反而把传家之宝变卖,叫我有何颜面,愧对列祖列宗。” 叶晨表面功夫做得让范苏引以为真,范苏本也是地地道道的商人做起,也有点故意不去。“叶公子,要不这样,我也没多大的本事,但整个上谷郡我说话还是有一定的威信,再说圭临县的县令刚死,多出个空位,我刚好向我女婿通融下,为叶公子所要如何。” 这样就对么,谁叫你是他的老丈人,叶晨忙站起拱了拱手“那就有劳范东家,本人先谢谢了,至于疏通的钱财方面” 范苏忙打断话题“不就一个县令,花不了多少钱,钱方面你就不用多想。过两天你就等着做县令。”既然帮上忙,就帮忙帮到底,范苏也不在乎百两黄金,再说,自己的女婿是太守,还需要钱疏通吗? 范老头帮忙的如此彻底,叶晨门面上做下了功夫,推辞几下,见好就收。最后,还说事成之后,自己会办几桌酒宴来款待范苏和他那没露脸的女婿等人。要在上谷郡先站足,就必须多拉点人情关系。接着叶晨把打火机的几要重点说了下,说不能乱扔,不要乱点火之类。要是没气体,或者摔碎,点燃时间太长自己都会穿帮。 叶晨自己想不到的事,范老头在今后,不但十分少用,更是放在一处隐秘之地,当做自己的传家之宝。这点也是叶晨没想到的事情。 “小李,去库房拿五千两黄金给叶公子。”范苏对着坐在一边的掌柜子说道。掌柜子点了点头,忙带着几个护卫往后院赶去,看来小金库在后院或者地窖中吧。 “范东家,你还是不要称呼我公子,就直呼我叶晨好了。”叶晨觉得眼前老头还不错,而范苏也是不拘小节之人,让叶晨也直接称呼范老就好。 没过半柱香的时间,就抬着两大箱的东西,其中有黄金也有白银“老爷,黄金库房中只有四千五两,其余我用白银来充数,你看” “没什么,有白银更好,不然,我也没零钱花。”叶晨开玩笑说道,把银子当零钱也只有他说的出口。古往今来不会出现第二人。 范苏微笑点点头“叶晨你现在也没住处吧,带着两个大箱子肯定不方便,还是先住我这里吧。等过两天当了县令就住知县府衙好了。” 的确住客栈一点也不方便,忙向范苏感激说道“那就打扰范老。”其实范苏也不是住在这里,说不上打扰之话,可口头上还是要说。叶晨被范苏安排的后院厢房,跟掌柜子两隔壁,占时在刘氏当铺落脚下来。 第十一章救济灾民 叶晨闲逛在圭临县中,自从范苏说去帮叶晨讨个县令官已去有两天时间,音信全无。叶晨呆在刘氏当铺中无所事事,才出来闲逛下。今天还是赶集日,圭临县中人比平常要多,走在人来人往的人群中,叶晨感觉特别舒坦“不知道去那玩,上次进城还没好好逛逛。” 其实叶晨再次出来主要目的想买一处庄园和田地,老呆在刘氏当铺中也不是办法,自己现在有的是钱,最主要先买田地之类,不然,到黄巾之乱,可是兵荒马乱,别说粮食,就是保命也困难。所以要先准备好一切。 至于招收那些士族名人之类就想也别想,就现在叶晨,无名,无权,无名师,更无家世显赫。最多也是个县令,多点钱财,这些钱财也最多是个小士族,还不如现在正在涿县编草鞋的刘大哥。人家,在怎么也打着皇亲国戚的名号。 不是一上门好话说几句,就会让对方死心塌地叫你主公,古代人可不傻,还精的很。谁会相信。搞不好,还会被当疯子,乱棍打死。别说那些小士族,就是寒门士族也不会看叶晨一眼。 再说,叶晨对那些名人的住处也不是很了解,有可能白去也说不定,一来一回又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先在圭临县发展自己势力。 “人生地不熟去那找人买田地和庄园,要是叫范老帮下忙就好了。”叶晨一边走着,一边嘀咕着。完全没注意到,城中多了许多乞丐和难民。 “公子行行好吧,赏几口吃得吧。我妹妹快不行了。”一个七八岁左右,痩骨如柴,满脸灰尘,一身破烂的男孩拉着一位衣光鲜明,看似一位有钱人的衣角苦苦哀求道。 “滚开,哪里来的瘪三,弄脏本公子的衣服可赔不起。小心你的狗命。”眼前这位公子爷,一脚踹开哀求的小乞丐,根本没怜悯之心,拍了拍衣角的灰尘,往着远路走去。 经过的路人,也没有上去制止,而是看过就算,走的一了百了。叶晨看到这一幕,感叹摇摇头,忙跑过去扶起还倒在地上的小弟弟“没事吧,小弟弟,有没有受伤。”扶起小乞丐,帮他拍打了身上的灰尘,情切说道。 小乞丐先是一脸的恐慌,见叶晨没有恶意之后,哭泣道“这位公子救救我妹妹吧,她都两天两夜没吃东西,你就行行好吧,小人愿为你做牛做马。”小乞丐跪着请求叶晨说道。 叶晨看的如此可怜,忙扶起来,擦了擦小乞丐从眼中流出的眼泪“来,别跪着,地上凉,先站起来再说。跟哥哥说,你的父母呢?”叶晨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问下,孩子的父母到底那去了,为何如此狠心,会让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在街乞讨。 “父亲和母亲都死了,在路上就死了”小乞丐边说,还哭的越大。虽然说的不是很清楚,但叶晨还是听的明白,差不多现在年年闹灾荒,死了很多人,甚至有几个村还出现瘟疫。土地荒芜,百姓流离失所。许多人带着家人离开村中,可在路上为了照顾孩儿,还是被活活饿死。 叶晨想想都都有点害怕,又想到,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是躺在死人堆里,难道那些死人都是疾病致死。当时也没仔细看,也就不记得事情是怎么样。 叶晨是知道东汉末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多灾多难的一个时代。政治**、军阀混战、灾荒年年,特别是公元204年到219年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场巨大的大瘟疫,死亡人数高达约2000多万,照成如此大灾难,主要是自中原酷乱,至于建安,数十年间生民殆尽而照成。 使得整个中原地区出现了大面积荒无人烟的情形。过去曾经繁荣昌盛的城市遭到彻底破坏,土地荒芜,百姓流离失所,商品交换也陷入停滞。以至于出现,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的局面。 而瘟疫在灵帝时代就发生过几次,公元171年,公元173年,公元179年,公元182年,公元185年,大由于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社会动荡,难怪也会出现黄巾之乱的场面。 看眼前的小乞丐就让叶晨想到前世孤儿院中的那些无父无母的孤儿,在现代有孤儿院之类,那些孤儿也有遮风挡雨之地。 可在东汉时代又那会有如此之地,说句好听点,眼前的小乞丐是个人,可说难听点,在那些士族眼中,他们的生命还不如一头马匹的价格。 “小弟弟,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妹妹吗?”叶晨微笑说道,小乞丐擦干了眼泪,点了点头,往城北外走去,叶晨先从旁边的包子铺买了一大包包子,顺便先分几个给小乞丐。 小乞丐先说了声谢谢,接着接过两个大馒头,狼吞虎咽起来,小乞丐一口气吃了四个馒头,才显得饱了。看得叶晨都觉得眼前的包子好像很好吃似的。 半柱香的时间,叶晨跟着小乞丐走出了县城,来到一处平地上,平地上搭着几十个简陋的房屋,起码拥挤着几百人难民住在这里,各个衣裤破碎,面肌黄色,看来也有一两天没进食过。这些难民都跟小乞丐一样,都是流离失所才到这里,安置在此地。小乞丐带着叶晨往里面走去,叶晨走在路上,这些难民,就挤了过来伸手要吃的。 叶晨手中包子只剩下十几个,哪有分的够,先也不管他们,跟着小乞丐先往里走,走到最里处的时候,只见角落中,地上坐着一位老人家,在老人家的大腿上躺着一位三四岁左右的小女孩。“爷爷,妹妹她现在好点了吗?”小乞丐想老人家跑了过去。 老人家一脸沮丧,见小乞丐带着一位青年过来“这位是”老人家话还没说完,叶晨就回话道“老人家,我叫叶晨,是给你们送吃得,来先吃点馒头吧。” 叶晨刚拿出馒头,周围就有几个人看过来,看他们的样子还想抢是不,叶晨见其可怜,留下四个馒头给老人家和小妹妹,都以分给他们少些人,可就只有几个馒头根本不够。 叶晨心想,自己一定要救这些人,自己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去,不管如何,就是收留也好。“各位,我知道大家都已饥饿不堪,等下,我就带些粮食过来给大家。大家稍等下。”叶晨站了起来,准备回城买包子等来解救下眼前的难民们。 “谢谢,谢谢恩人啊,谢谢大恩人。”叶晨刚说完话,就听见百人的道谢声,叶晨也没多说什么,忙叫了十几个大汉跟自己走,自己一人可那不了这么多食物。 第十二章广收难民 叶晨带着十几个壮汉,往县城走去,在城中先买了十辆推车,在从各家客栈还有包子铺买了上千个馒头,装在桶上,又叫客栈中煮了几大桶稀饭,装在车上,吩咐十几个壮汉往城外运去,叶晨刚要快走出城门的时候,又返回城中找了几个郎中,为了以防万一,怕那些难民有什么风寒之类的小病,还是请几个郎中比较安全。 一去一回整整花了两个时辰左右,都已过午时,当十辆推车到达城外平原一带,里面的难民早就跑了出来,争先恐后的抢着包子。“别急,大家别急,排好队,一个一个来。”叶晨大声的说道,声音回荡在整个平原之地,周围的难民顿时,有次序排着队伍来领取。 叶晨差不多肚子也饿坏了,拿了个馒头和一碗稀饭坐在一边吃了起来。“谢谢恩公救命之恩,老朽杨易,带这里的乡民们,特来向恩公一拜。”叶晨正吃着,忽然小乞丐的爷爷带着许多难民朝着叶晨下跪,看似要报答叶晨救命之恩。 叶晨忙放下手中的馒头和稀饭,扶起带头的小乞丐爷爷“老人家快起来,我哪敢受得起你们一拜,快快请起。”叶晨扶起老大爷接着又说道“各位,都起来吧,你们这是折杀我叶晨。”叶晨上去搀扶了几位,这些难民才全部站起来。 “各位放心好了,我会每天三餐都会派人送食物过来,不会让各位在饱受饥饿。等过几天,我会帮各位安排住处,大家先忍耐几天。如有人要离开,本人会给与一些盘缠作为路费之用。”叶晨大声对着在场几百难民说道。而难民们一听到叶晨所说的话,一个个欢呼起来,有如枯木逢春。 叶晨接着找到杨易,拿出一袋几百两银子道“杨老伯,这些银两你就先拿着,城中的粮食也麻烦你老人家,这几天你就帮我登记下,总共有多少人留下来。如有人要离去,就分点盘缠让他们走。”叶晨还特地叫来几十位青年大汉一起帮忙,人多效率也高嘛。 “这这怎么使得,难道恩人不怕我携带这些银两逃跑吗?”杨易马上回答道,他知道,对士族来说,这点钱只不过是小钱,或者九牛一毛而已,可看叶晨一身打扮,不是那种绸缎之类,反而是兽皮粗布,根本不像有钱之人。把这种艰巨的事情交给与认识不到半天之人手中,那只有说明眼前之人,不但十分相信自己的为人,就是把钱财看成身外之物。 “怎么会呢,我相信杨老伯,再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就算杨老伯带着银两已走,也就当叶晨买次教训也不错啊。”叶晨微笑对着杨易说道。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杨易把叶晨这句话深深记录在心中,也是这句话,让杨易到终老都还死心塌地效忠叶晨,成为叶晨家中管家。其孙子也就是那小乞丐在将来更是战场上的猛将之人。本来他们都是将会饿死之人,因叶晨的到来,一切都在慢慢改变。 杨易这人还是有点文化,他本身也是大户人家出生,只因年年天灾**,田地荒芜,才会弄成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谢谢恩人相信老朽,老朽一定会完成恩人所吩咐之事,决不辜负恩人。”杨易双手相握,朝叶晨叩拜下。叶晨点点头,两人有说有笑下,接着带着郎中去看了看那些身体不适的病人。 而当叶晨和杨易走的时候,刚才在叶晨身边蹲着一位少年,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左右,可身高不低,有一米七左右,身体比同年人强壮了很多,这位少年嘴中还不停着说着叶晨刚才所说的那句话‘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当少年还在沉沦在这句话的时候,不远处有位三十上下的妇女走了过来,叫喊道“元俭,怎么在这里发呆,还不把食物送到你娘那去,你娘还在那里等着呢?” “啊。谢谢王伯母,我这就去。”少年拿着几个馒头,一碗稀饭往一处简陋茅草搭起的房屋下,只见有位妇女不停咳嗽着,少年忙放下手中食物拍打几下妇女的背部“母亲,来先吃点东西,等下叫郎中帮你看看,都咳嗽好几天了。” “咳。咳。,没事的化儿,等下你帮我去谢谢我们的恩公,要是没他的施舍,我们这些人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妇女一边咳嗽,一边细心说道。 “嗯,孩儿知道了,孩儿等下就过去感谢恩公,母亲我们以后就留在圭临县好吗,刚才恩公说了,可以给我们安置住处,我们不需要在东奔西跑了。”青年高兴跟着母亲说道,因为不需要在过那种上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每天挨饿,逃窜的苦日子。 妇女抚摸了少年的脑袋,微笑看着少年郎,他们母子两是襄阳中卢人氏,自从三年前孩子父亲在一场大病中死去,留下他们孤儿寡母两人,日子十分艰苦,但家中有几亩地还可以维持生计,可谁又会知道,这日子是越来越难过,官府的税收是一天比一天高(贪官的加税),这几年又是处处闹灾荒,不是干旱,就是洪水,根本谈不上什么好收成,又哪有多出的钱粮拿出来交纳税收。又有瘟疫横行,最后只能远离他乡。几年来母子两吃尽了苦头,风餐露宿,终于在幽州之地遇到好人了。 “叶公子在吗,叶晨叶公子你在里面吗?”叶晨正在难民营里面照顾着难民,只听平原外有人大叫喊着自己的名字,叶晨心想谁会叫自己呢,忙走了出来,只见平原外有位老熟人,此时正坐在马背上叫喊着,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刘氏当铺的李掌柜子。 叶晨忙打招呼道“李掌柜,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找我什么事情吗?”叶晨走到李掌柜身边看了看李掌柜的马匹,自己马是见过几次,就是没骑过。 “恭喜叶公子,贺喜叶公子,不,应该称呼叶县令,老爷已帮叶公子得到县令一职,等后天县印一到,叶公子就可上任。”李掌柜马上向叶晨道喜。 叶晨先是笑了笑,在有礼回礼下李掌柜,接着又说道“那么,范老此时是不是已在县中。”叶晨心想,自己想在圭临县购买田地还是要这位太守的老丈人在帮下忙才可以。 “嗯,老爷已在当铺中等候叶公子。特叫小人来通报下。”李掌柜马上回话道。 叶晨点点头“有劳李掌柜,帮我跟范东家说下,在下我速速就来。”李掌柜点点头,骑着马,快速消失在叶晨的视线,打到回府。 叶晨把一些事情吩咐给杨易等人,在吩咐下郎中多多照顾下这些难民,礼金等不会少给外,自己一人就往县城赶回去,等叶晨刚走没多少时间,少年本想过来道谢,闻恩公回县城,马上从跑了出来,追赶叶晨而去。而眼前的少年到底是谁呢? 第十三章购买田园 没有坐骑的叶晨速度追不上李掌柜,不是自己不想快点,自己还不会骑马如何快的上,就在叶晨刚走出千米之外的时候,视乎听到身后有人叫喊声“恩公请留步,恩公请留步。” 叶晨停了下,转过一看是一位陌生的少年呼喊着自己(道路上也就他和叶晨两人,不呼喊叶晨就没人呼喊了。),叶晨虽然不知道眼前的少年是哪位,可从打扮的装束可以看出,除了难民群的其中一位外,就没有别人。这帮人现在不是叫叶晨恩人就是恩公,现在叶晨见了也有点怕了。 当少年接近叶晨只有两米左右的时候,停了下来,叶晨刚想开口说话,少年直接跪在叶晨面前“谢谢恩公救了我娘亲一命,请受廖化一拜。” 叶晨忙上去扶起,暗想,古代人怎么老是跪来跪去,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自己还真是有点不习惯。其实在古代,他们也只有跪天,跪地,跪父母,跪师长,跪主公,还有就是跪有恩之人。 “先起来,小心膝盖。”叶晨关心说道。古代的地上可不是现代的水泥路之类,可都是会有石子。青年慢慢站起来之后“为报答恩公,廖化愿效犬马之劳。” “等等,你叫廖化。”叶晨惊讶问道,眼前的少年看着恩公一脸惊讶,心想,难道自己叫廖化有什么错吗?廖化抓了抓散乱的头发“是的恩公,小人正是廖化,字元俭,襄阳中卢人氏。” 没错,没错,就是那个廖化,叶晨心中沉思道,眼前之人就是三国时期的蜀汉将领。初期的黄巾贼,从张角反到张角败都还存留着。经历了魏、蜀、吴整个兴衰过程极少数人中的一个。 叶晨回想着自己对三国的一些了解,廖化此人在三国演义中后期的表现十分出色,跟随关羽北伐时的一马当先、冲锋陷阵。失荆州走麦城时的奋不顾身、单骑突围;面对刘封见死不救时的叩头出血、痛哭告求。上方谷单骑追司马懿时的威风凛凛、勇猛直前。虽然不具备显赫的才能,也不见其卓绝的功绩,但为蜀汉的事业付出了终生心血,体现了其忠贞不渝的可贵的品格。 更让叶晨值得敬佩的是廖化在以古稀之年还随着姜维九伐中原时的尽忠竭力、勤勤恳恳。有如当年姜太公杖朝之年(80岁)为周文王效力一样,看来当时西蜀也无人了,不然也不会出现“蜀中无大将,廖化当先锋。”之说。 “你以后就跟着我吧,过几天我会安排你们住处,你还是先回去照顾你母亲。”叶晨拍了拍廖化的肩膀,微笑说道。 廖化十分感动,点了点头,往回跑去。直到背影消失的廖化,叶晨才往县城中赶去回去,此时范苏那老头还在当铺中等着呢? 半柱香的时间,叶晨已到刘氏当铺,刚跨步进门,李掌柜已经在等候道“叶公子,老爷已在里屋等候多时。” 叶晨朝李掌柜点了点头就往里屋走去,只见范老一人正悠哉悠哉喝着茶,一见进来的叶晨“叶晨你可让我这糟老头好等,我都喝了好几杯茶水。真不知道等你当了县令之后,找你是不是更难。”范苏开玩笑说道。 “岂敢岂敢,让范老你久等了,真是叶晨的过错。”叶晨忙道歉说道,甚至说今晚在县城中最好的酒楼招待范苏,算是赔礼道歉。 “跟你开玩笑,你也别太认真,对了,这两天别在乱走,后天我叫人会把新的县印送到当铺来,到时,你也可以去县府报道。”范苏吹了吹茶的热气,喝了一小口说道。因为原来那个县印早已在老县令死后,已丢失。大伙都以为强盗所拿,所以新的县印要从做,也要几天时间。 叶晨忙说是,接着又说道“范老,不知城中有没有大户人家卖田地,本人也想买些田地和庄园之类场地。”叶晨想买田地之类,只有找范苏比较好,他可是有头有脸之人,整个上谷郡中也算排的上名次之人。 “这也是,毕竟也是个县令,身上也有点钱财,买些田地也比较合适,这年头,那个当官没自己大片田地。刚好我一位圭临县的老友刚想卖田地和山地,在城外西面,大约十里左右,而且价格便宜,要不我叫上我老友一起去看看怎么样。”范苏说话道。 “好啊,好啊,那我们现在就去看看。”叶晨可是等待不及,现在时间可不想每天在浪费,何况城外还有那些无家可归之人等着自己去帮助。 说起程就起程,范苏叫上那位卖家老友,在和叶晨等人坐在马车中往城外西边赶去,这时代的马车是十分简陋,移动起来速度也比较慢,起伏跌倒,也许是道路的缘故吧,但也是这个时代算很好的交通工具。本来叶晨是应该单骑一匹马,问题出在叶晨还不会骑马。 一路上两辆马车在道路上快速的行驶,两边跟着几十人带刀的护卫,往西面赶去山脉方向驶去,上谷郡西面是靠山之地,马车半时辰左右终于到达眼前所要之地。 眼前地方是块好地,靠山之地,四周全是山脉围绕,就有一个出口,眼前是一片荒地都还没开荒,当然也有一些田地,看样子不算很多。“就这里,这里可是风水宝地,要不是我家搬移到青州去,也不会卖如此好地,贩卖家底。”那位卖家感叹说道。三人也进去看了看。 听范苏说过,眼前卖家,因儿子在青州获得一官半职,所以才全家都搬到青州发展,家中有个当官的,做生意等就好办事,为了长远打算,眼前的卖家只有全家搬移到青州去。所以也变卖眼前这块土地和山林。 见叶晨在四周不停的看,卖家以为叶晨不满意,这也到是,刚才自己可是跟他说田地有上千多亩,可现在一见,最多也就一百亩左右,其余还都是一片片荒地,根本还没开荒。忙接着说道“虽然我说过起码有上千多亩的田地,可你只要稍微开荒下,就可以使用。价格我也便宜点,4000两黄金怎么样。” 你说的简单,这么多的荒地开荒下,要多少人力,再说,太多人力开荒,在快也来不及今年的播种。叶晨忙说道“有如此多的荒地,就算要开荒也要加以时日,加上人力和时间,我要花费很长时间。3000两黄金,你看怎么样。”叶晨直接大抽血,减少对方1000两黄金,叶晨也知道,对方既然要举家迁移,也就等着走,所以也想尽快卖出,所以来个狮子大开口。 “这也太少了,叶公子,你也知道眼前这些并不算什么,主要是在这片山脉有座铁矿山洞,只要六七年你就可以挣回来,你就多加点如何。”卖家讨价还价说道。 “没错,铁矿山洞是很诱人,可你也知道,最少也要六七年,还有花许多人力和物力,甚至谁又知道会在多少年之后矿洞的铁矿被挖完呢?要不这样3500两黄金,我不能在多给了。”叶晨最后还是加了500两黄金,对方想想,最后答应卖给与叶晨。其实叶晨自己知道,要不是卖家自己等不及,就过两天就要迁移到青州去。其实价格还可以在卖高点,所以叶晨加了500两黄金,算也不让对方亏太多吧。 第十四章叶大善人 叶晨和那位士族卖家,在当铺中买得地契,5000两黄金一下子去之三分之二,付完钱之后,那位卖家几声招呼之后就已走人,看来是准备行李,准备两天的全族迁移了。 “叶老弟,我看你才是做生意的料,就刚才我们去的那出地方,就是4000两黄金也算便宜了,你居然轻而易举以3500两黄金购得,不简单,不简单啊。”范苏夸奖叶晨说道。 叶晨忙说道“岂敢岂敢,范老真会说笑,这还不是都看在范老的面子上吗?要不是范老如此帮忙,又怎能购买到如此便宜,叶晨先谢谢范老了。”叶晨忙向范苏有礼说道。 范苏对叶晨感觉还是不错的,帮忙,也不是因为叶晨把传家之宝打火机卖给范苏的原因。几次的接触范苏觉得眼前的年轻人不简单,两人更不是那种拘束之人。“叶晨啊,你既然买了这么一处荒地,现在也算是个小士族,也要多买点家奴和家丁之类吧,你那处荒地想开荒可不是几人就可以。在不快点,就要过了春播的季节。” 叶晨心中暗笑,这又何难,自己刚才经过城门外的时候也看过,东汉末年耕地的都是农民亲自拿着锄具在田间耕地,的确这样的话,千亩多田地不知道要多少时间,人要是不多,甚至早就过了播种时节。就因为这点,对方也愿意便宜点卖出此地。“这点,范老你就放心,我自有办法,只需一百人,只要十五天就能开荒所以田地。就是要再次麻烦范老帮下忙。” 什么只需百人,十五天就可以,真是莫大的玩笑,就是五百人也差不多整整一个月时间,这时代的锄具还都不是很好,速度也慢很多。百人开荒的确要说的让范苏想不明白。 范苏也想知道到底叶晨会如此自信“好吧,我到要看看,你用什么办法如何做到,需要我忙什么就说吧。”范苏爽快说道,他到是真想见识下叶晨说的话,对方是不是信口开河呢? 叶晨笑了下“先拿笔墨来。”李掌柜拿着笔墨过来,叶晨在一张羊皮卷上,动了动,没过多久,就画出一样道具,这件道具不是别的,就是犁具。“李掌柜能不能帮我做出这样的器具100架,在买100头牛。这些东西只多,不能少。”看来叶晨想用牛拉犁来耕地。 “制作100架这东西,还要00头牛,我想起码要好几天时间,我就去别的县城和村庄购买牛和巧匠吧。”李掌柜站在一边分析道。要是在一个县城哪有这么多巧匠和牛啊。接着叶晨又把所画的器具大小说了一遍,在吩咐去铁匠铺也做100把巨大的犁刀。 “范老,你就等着看吧,只要这三样东西一到全,我保证花不了十五天就耕完千亩田地。”叶晨信心十足说道。一边的范苏还是在想着叶晨说的这些东西,到底跟耕地又有什么挂钩呢,最后想不出来,也没有去想,问叶晨,叶晨又装很神秘,说等几天你就会知道。既然没办法,只有催李掌柜叫多点人去隔壁县等村快点购得这些东西,也好自己快点大开眼界。 叶晨和范苏在当铺闲聊几句,闲聊中叶晨把自己广收难民的事情跟范苏说了一遍,范苏听了之后,也十分赞成叶晨,毕竟范苏也不是那种奸商,再说又不需要他自己出钱,上谷郡中难民有了温饱和居住,治安也保障很多。对自己的女婿只有好处没坏处。范苏赞同叶晨的意见,还说会把这件事情会跟自己的女婿说下。谁知道一聊居然过了申时,见如此晚,叶晨就邀请范苏到饭馆喝几杯,范苏也答应了下,两人在城中最好的酒楼喝到戌时左右,才各自离开。 第二天日上三竿,叶晨还昏沉沉,从睡梦中醒来,看来昨晚喝的不少,梳洗下,吃了点早食,叶晨就出门了,因为今天叶晨想把那些难民转移到昨天下午刚买的那块地上安顿下来。“看来要学会骑马了,每天这样走来走去也不是办法。”每次看李掌柜出门都是从后院棚中骑马出去,叶晨有点羡慕道。 叶晨来到城外平地难民区,难民们也正在吃着香喷喷的馒头,喝着热乎乎的稀饭,走进点一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昨天还两百左右之人而已,今天一来看起码多了一半,眼前不算大的平地,差不多挤满了人。还好当时交给杨易几百两银子,不然,又要挨饿一天。 刚走进难民区,里面的难民一看叶晨忙欢呼跑了出来,向叶晨感恩。还不停呼喊着“叶大善人。”看来叶晨已成了他们心中的大善人。叶晨朝大家笑了笑“大家都别站着,先坐下来吃饭,等下我有事情宣布。”叶晨一眼就看见站在一边的廖化,顺便过去探望了下廖化的母亲,问候下。 “叶公子,这是老朽昨天和今天的统计,男女老少一共有328人,其中没有人愿意离开,都想留下来跟着叶公子。”杨易老头,拿着一卷竹卷走过来,统计说道。 想想也是,就算拿了几两银子又有什么用,这年头兵荒马乱,山贼横行,有钱也不是一件好事,还不如留下来,安全多了。 叶晨接着又大声说道“大家先安静下,我想宣布一件事。既然大家都愿意留下来,我也不会让大家失望。等下,大家吃完东西,都收拾下,跟着我走,我帮大家已准备好安生之地。那也是我们以后的家园,我希望大家都会觉得温暖。” 叶晨说完话之后,难民们又大声欢呼着,更是‘叶大善人’不停叫喊着。看着这些一下子活跃起来的难民,叶晨也十分感动,也算自己来古代做了第一件好事。可叶晨不知道的是,没多少时间之后,让自己的叶大善人这四个字在幽州出了名,更让幽州四处的难民往上谷郡这边跑来,请求叶晨收留。也因为这件事,让叶晨遇到了几位猛将,也因为这件事情让一帮山贼打上了叶晨的主意。 大伙简单收拾下,反正也没什么东西,大部队跟着叶晨转移到新地方,当叶晨带他们到达的时候,眼前的难民都十分高兴,不为别的,就为自己有个安家之所。眼前是一片广阔,有地,有山,有河水。 叶晨还没走多少路,只见不远处已站着上百人,叶晨一看,心想,难道这里还不属于自己的地方,怎么还会有几百人挡住自己的去路去路呢?可明明白纸黑字已换地契,叶晨不知道,他们本来是那位卖家的佃农和矿工,也算是长期居住在这里的村户,本来就是种种田地,挖挖矿为生。听说换了个新主人,今天要来,忙全村人出来迎接。 第十五章村中村民 叶晨走了过去,还没说话,对面走出一位老者,老者弯着腰,持着拐杖,留着山羊胡子“公子可是这片山地的新主人。”别看老者有六十左右,说起话来还是十分响亮。 “是啊老人家,不知你们是”叶晨站住脚步,对着挡在自己面前的百人说道,他自己还不知道眼前这帮人是何人,打劫不像,难民就更不像,虽然穿的也是粗衣麻布,但怎么看也跟难民联系不上,到像是居住在一带的村民。 “老奴李庭,带村中二百七十五人拜见新主人。”老者边说,还边下跪说道。后面的二百多男女老少更是大声喧哗道“拜见新主人。”虽然各个说的有气无力,但声音也不小。 叶晨马上扶起老者“老人家你折杀我了,我哪敢受得起。快快起来。”叶晨又对着跪着的百人“你们也起来,快起来。”村中的村民不敢相信看着眼前的新主人,要是以前一见主人,就必须跪拜之礼,而眼前的年轻人完全不一样,对人十分温和。 “主人,请你别赶我们走,我们这些人吃的少,干活也十分卖力。”李庭这位老者开口哀求道。可说出的话,让叶晨不明白,这什么跟什么啊。自己什么时候要说赶人走。叶晨抓了抓后脑勺有点想不出东南西北了,自己还是第一次来啊。 而村民是这样想的,因为眼前才百亩田地和一个矿洞,佃农和矿工,自己村中人就以足够。根本不需要多些人,可见新主人身后又跟着几百人,李庭才会想到,新主人是不是要把自己们赶走,找一批新人来代替。李庭把叶晨看成士族那些人看待,许多士族们的确是这样,经常不会多养人,而且当人老多病的时候,不但不找郎中,还直接换人赶走,把没用的替换掉。他们可都是不会养着吃白食的人,这也是现实的残酷,大部分士族人根本看不起这些人的贱民。 “李老伯,我何时要赶你们走啊。”叶晨不明白,只好问李庭,谁知道李庭一听对方叫自己老伯,又下跪道“老奴贱民一个,哪敢受得起主人如此称呼。” 叶晨还没反应过来,眼前的死老头又下跪,搞得叶晨一个头两个大“李老伯快起来,你怎么又下跪,以后不要在向我跪拜之礼。”叶晨在次扶起李庭。 “大家放心好了,我不会赶你们走的,你们以前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如此。还有,别在叫我主人,我不喜欢,以后也别称呼自己为贱民,你们的命在我叶晨心中比黄金还贵,是无价得。我只想让大家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叶晨说完这一句,话语十分简单,但完全感动了站在这里的所有人,也因为这一句话,大家也誓死效忠叶晨。 “主公,先到里面请吧。”李庭走在叶晨身边,指引着叶晨等人往村中走去。既然不叫主人那就称呼叶晨主公,主公是有三个含义,第一,臣下对君主的称呼。第二,仆役对其主人的尊称。第三,宾客对男主人的尊称。当然,李庭的称呼是第二个意思。 来到村中,叶晨分别叫了李庭和杨易两位老人家,坐在一边商议起来“对了李老,现在村中房屋够吗,我想安顿这些人,有地方吗?”叶晨指了指身后的这些难民说道。李庭本来不习惯叶晨的称呼,可叶晨强调下,李庭才同意下来。 “主公,这是小事,四周全是山,有的是树木,此地土地广阔,只要多出一段时间,一定会建设好新房。”李庭信心十足道。 “那好,这段时间你就和杨老两位管理村中的大小事情,顺便统计下村中有多少壮汉,小孩,妇女。还有这三百两金子你们先留下,有什么要买的尽管买,如有不够你们可以派人来县城中刘氏当铺找我。”叶晨从腰间拿下一小袋东西,放在桌上,轻轻拉开布袋上的线,打开一看,只见金光闪闪的好十几锭金子。 叶晨见天色尚早,就吩咐杨易,带着七八十人往城中购买必需用品,特别粮食,种子等等,都要买足,现在居住的人多了必需品也一定要买足。 房子的事情已经着落下来,叶晨接着去四周查看了下,特别去铁矿山看了看,铁矿山也不算高,在村中后山,山中有几个山洞,规模还算满大的。村中本来也就百人壮汉在挖掘,至于剩下的男女老少大部分种田为主,不然,也不会只有百亩田地可以种植。 当初的那位卖家其实也没有去管那些田地,百亩的粮田也只不过给这些村民和士族等自己食用,并不会拿去卖,他自己主要开发的就是矿洞,因为矿的价格比田地种出的粮食价值不止高几倍,甚至十几倍。 要是叶晨不是现代过来之人,也会有这样的想法,人力不需要太多,挣得回本更多。可叶晨知道,从明年开始,兵荒马乱,群雄崛起,田地荒芜,粮食紧缺,就是价格在高也难以买到,有价无市。所以叶晨会不惜一切代价先开荒眼前的田地,解决兰梅止渴。 叶晨吩咐好一切之后,差不多已经过了一天的时间,杨易和大批人也朝着村中回来了,当晚叶晨也在村中和村民一起用膳,直到酉时叶晨才离去,本来杨老和李老见天色已晚,要叶晨留下过夜,可明天还有重要的事情等着叶晨,只好推辞两老,往县城赶回去。还好县城是戌时才关门,叶晨还是来得及。 第十六章新官上任 刘氏当铺,叶晨身穿一身书生服似的,正在当铺中来回走动,看来有点紧张,这也难怪,自己还是第一次在古代当官。今天可是隆重的日子,叶晨特地叫李掌柜子从街上帮自己买了一身好绸缎制作的新衣新裤,一身打扮还真有点文人的气质。人看衣装,佛看金装。 “叶公子,不,应该是叶县令,你应该去城中府衙上任了。”李掌柜看着走来走去的叶晨,忙拿出今早已送到得县印。叶晨走来走去主要还是很紧张,在怎么说,自己可是第一次当官,而且才十七岁。本以为只是个芝麻大的县令而已,可经过这几天让叶晨看清了人间冷暖,世道不平,百姓的背井离乡,流离失所。朝廷更是混乱不堪,昏暗无度,天下民不聊生,怨声四起。 想想甘罗十二岁为相,自己都比对方大五岁还紧张区区县令,叶晨冷静下来,拿起李掌柜手中的县印“这几天打捞李掌柜了,先谢谢李掌柜的款待,鄙人就先去府衙报道。” 李掌柜见叶晨对自己还如此有礼,忙说道“应该的,应该的。叶县令,你放在后院的衣物和钱币我会叫下人等下送过去。”李掌柜做人也算蛮圆滑,对叶晨也算不错。 拿着县印往知县府赶去,圭临县的知县府衙建筑在县城中心,叶晨只要走两条街,拐几个弯就可到达,当叶晨到达的时候,惊呆了下,只见府衙门前站满了人,还有十几个手拿一根棒子,胯间挂着一把刀,看架势是衙差。 叶晨以为大家是欢迎自己,十分感动,当叶晨走进的时候,一位三十左右,穿着书生摸样,留着小胡子的中年人,往叶晨方向走来“不知这位公子是不是新到的县令。” 叶晨点点头,拿出手中的县印给眼前人看了看,中年人一看忙有礼道“在下是县府中的师爷,姓冯,名伦,字晴江。欢迎县令大人。” “本人姓叶,名晨,字子文。初来乍到,还需要冯师爷多多关照。只是,本人有点不明白,府衙门前这么多人,师爷是如何一眼就看出本人。”字子文,是叶晨自己想的,既然到了东汉时代,大部分的人都是有字什么的,自己也不能落后他人,所以叶晨也想了个。 冯伦也没拍马屁,老老实实说道“在下和李掌柜算是好友,昨天,在下去找了趟李掌柜,本想拜访下县令大人,谁知,县令大人不在,后来,从李掌柜中闲聊中,得知县令大人的一些情况。所以才能一眼认出,请县令大人不要见外。” “怎么会呢?我到是有点对不起冯师爷,昨天有事出城,所以没和师爷相遇,让师爷白来一趟,真是鄙人的错啊。”叶晨口气有点道歉的样子,吓得冯师爷受宠若惊,以前遇到的县令那个不是横行跋扈,谁会向自己手下,说话如此客气。 冯伦算是个好师爷了,他在圭临县当师爷也有八年的光阴,跟三位县令接触过(叶晨也算在内。),前面两位都是贪官污吏,真是无官不贪,都说上梁不正下梁歪,然而,冯伦这位师爷可一点也不像上两位县令一样,不是他贪不到好处,而是他根本不稀罕,冯师爷只靠每月的俸禄和家中的几亩田地维持家用,家中也十分平穷,妻子,儿女和父母都是靠他来维持生计。 “对了,冯师爷,怎么府衙门口站着这么多人,发生什么事情。”叶晨一说到这件事,冯伦先是叹气,接着又是摇头,看样子问题不小。 “大人有所不知,自从上一任县令死后,就再也没有上过堂,审过案。加上原来的县令本就很少上堂公事,公文又积累成山,今天听说有新县令来,百姓们声冤的声冤,诉状的诉状。”冯师爷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一说就花了一盏茶的时间。 原来是这么回事,叶晨还以为欢迎自己的到来,现在到好,是给自己麻烦事找找,摇摇头跟着师爷从后面而进,办理了一些手续之后,穿上县令的官服,叶晨就开始了在古代第一次升堂,第一次当官,第一次审案,新官上任。 本已满身的斗志,可看见满桌竹卷,叶晨有点泄气,少说也有几十件案子,说多是不多,但说少也是不少。叶晨坐下来看了看,不是我家的鸡被隔壁的偷,就是他偷我的钱之类,反正都是一些芝麻绿豆小事。让叶晨失望的是,没有那些杀人放火的案子,也没有那处有山贼出没的事情。其实叶晨应该感到高兴,没大案件是好事。 叶晨整整看了一个时辰,才开堂审案,没办法就算是在小的案件也是百姓的利益。“威武”随着一声叫声,开始升堂了,叶晨看了案件,第一件说是两人为点碎银子争吵起来,一人说这钱是他的,而另一人说钱是他的,最后告了上来。 “堂下何人。”叶晨大声的叫喊道。只见堂下跪着两人,一人是个子有点高但岁数不大,看上去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而另一位身材有点肥胖看年纪有四十上下。 “县令大人,小人猪肉王是个卖猪肉的,小人要告这个卖鱼胜偷了小人的钱。”身材肥胖的中年人指着青年说道。 “死老头,你还血口喷人,这钱是我的,要是你的怎么会在我手中,看这钱还有鱼腥味。”被叫做卖鱼胜得青年闻了闻手中的碎银,接着又开口说道“我才要告你。大人,小人卖鱼胜是卖鱼的,这猪肉王血口喷人,大人你可要为我做主啊。”卖鱼胜边说还边做出一脸冤枉的样子。 “冤枉啊,大人,是卖鱼胜偷我的钱,还恶人先告状,大人小人是冤枉的啊。”猪肉王有接着说道,两人在堂下一下子争吵起来。 呵呵,还真有趣,卖猪的叫猪肉王,卖鱼的叫卖鱼胜,叶晨心中暗笑。“别吵了。”叶晨一声大喊,接着是两边的衙差“威武”一声,吓得堂下两人马上安静下来。 “你们先把事情的经过说下,也好让本官知道案发的事情原尾,也好为你们做主。”叶晨心想,既然要审案子,就好好好审理,叶晨可不想错怪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当官就要当清廉的官,对得起百姓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