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星文集》 今年第一场雪 前几天收到了第一份圣诞礼物。是一个exe文件。接过来打开,半晌没有反应。就放过了一边,去做其它的事情了。过了一会儿又回到电脑,却发现屏保上的树已经被厚厚的白雪覆盖了。——而我就呆呆地看着电脑,被那份久违的惊异和欣喜弄得有点不知所措。 有多久没有看到过落雪了?屏幕上细碎的小雪还在簌簌地落着,而我已经随着飞扬的雪花回到了冰雪覆盖的童年 1. 和一群小伙伴在漫天飞舞的雪花里嬉戏奔跑,在雪地上留下我们一串串的脚印和笑声。刚落下的雪花是一片一片沾在一起的,捧上一捧在手中,放在面前和小朋友细数里面的雪花。数着数着,一口气吹过去,然后就赶快跑掉,只剩下那个满脸雪花的受害者愕然地站在那里。还可以把雪花揉成小小一团放在手心融化一点点,再放回去结冻,再裹上一层厚厚的雪,再化,再冻。这样反复几次就制成了一个不易化的结实的小冰球。悄悄地拿在手中,趁谁不注意一下子塞进对方的脖子里,那个滑溜溜的小球就会顺着他的脊梁滑进温暖的棉衣里。做完这件事就可以笑眯眯地站在原地看着受害者,尖叫着跳着,手忙脚乱地不知道该如何把那个让人毛骨悚然的小东西抓出来。 堆雪人最适合在中午休息的时段,因为有比较长的时间。中午回家匆匆忙忙的吃个饭就跑回到了学校。这个时候学校操场上可热闹着呢,到处都是鼻头,耳朵冻得红红的小鬼头。刚下过的雪比较松软,不那么容易用来堆雪人。要滚了雪球反反复复把它们拍得结实了才能做出同样结实的雪人,不然很容易就会散掉。好不容易堆完的时候,已经快上课了。随着上课铃声响起,大家只好随便给雪人安上眼睛鼻子就一哄而散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人还有点不甘心,在后面拖拖拉拉不肯离去。其中一个人的帽子会被抢去给雪人当装饰品,撕扯一番最后通常是光着还冒着热气的头被大家硬拉着走了。 喧闹的操场一下子静下来了,只剩下顶着帽子,歪鼻斜眼的雪人静静地守在一边,看时光慢慢流逝,看我们慢慢长大。 2. 冬天的第一场雪总是无声无息。在某一个清晨,懒洋洋地打开屋门,铺天盖地的洁白就一下子漫上了我们毫无防备的心灵。那份早起的困倦霎时就无影无踪了,整个世界也消失了,只剩小小的一个人摒着呼吸立在这片白雪覆盖天地茫茫的静谧之中。不敢走出一步,怕踏碎了脚下的那片轻盈,更不敢大声出气,怕惊扰了雪花温柔的梦。 渐渐长大的我们不再喜欢在雪后嘈杂的操场追逐,通常只是拉上一个最知心的好朋友,悄悄地躲进我们自己的小天地。那是一处安静的不曾被人到访的雪地,两个半大的女孩子,拉着手在雪地上踩两个大大的心形,然后在一角随便地写写画画,偶尔抬头相视而笑。或者背靠着坐在雪地里,一句话不说静静看着漫漫的雪花从空中飘落,还没着地又被风轻轻吹起。像女孩子说不清道不明的心事,在空中的茫然地摇晃。看风一程,雪一程。没一会儿,雪地上的脚印和偷偷写下的心事就被风雪一点点吹掉,渐渐不见踪迹了。 3. 下雪时节的世界其实也并不总是洁白的,有时也是五光十色的。记得大学的时候,一次上晚自习,外面忽然下起雪来。不是细细碎碎的小雪,而是那种大片大片的雪花争先恐后的铺天盖地而来。这种时候怎么还能有心思读书呢,当然是呼朋唤友出去踏雪了。六七个人披着满天的雪花在街道上欢呼,重温起儿时的把戏,那种乐趣竟然丝毫不亚于当年。玩累了,跑累了就放慢了脚步在路灯下散步。因为气温不够低,雪落在地面的时候就融化了。落在柳枝上的雪化了又冻,变成一层薄薄的冰,轻轻地包裹着柔软的柳条。路灯映照着路上流淌的雪水,整条马路就变成流淌着迷离的橙黄,剔透的柳条也不时地闪烁着点点星光,天上还纷纷扬扬地飘着雪花。整个世界如梦幻般的瑰丽流离,就像我们那时对未来的憧憬和梦想。 那时一起的朋友最后有两对走在了一起,现在一对已经做了父母,另外一对已经分手。无论怎样,我想每个人都不会忘记那个飘雪的夜晚。 4. 最后一次见到下雪是前几年过年回家的时候。晚上和很久不见的高中同学聚会,从饭店出了门来已经10点多了。在我们那个宁静的小县城的马路上走着走着,忽然就飘起了小雪,很快地上就铺了薄薄的一层雪花。那时我们的人生刚刚开始,有的在人事关系复杂的政府部门工作;有的在刻薄的资本家手下打工;有的开始了自己的小生意。有的在家乡父母的庇护下一帆风顺;有的一个人独自在异乡挣扎步履维艰。我们就静静在路上走着,听着小雪簌簌地坠落在地上,轻轻地讲述着各自在生活里的各种纷争,得意还有不如意。我们不再是天真的学生在想象中勾画自己的人生,我们都在自己的人生路上踏出了第一步。这一步也许歪歪扭扭,也许走错了方向,也许很浅很快又被风雪覆盖。无论怎样都没有关系,因为这都是我们踏踏实实地生活着,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属于我们自己的脚印。 雪一直下着,就这样我们踏着雪走向各自的人生。 5. 很久没看过雪了,现在忽然又一次在虚拟的世界里感受到飘雪的季节,在遥远的四季如夏的他乡。这个我居住了7年却依然很陌生而遥远的城市,最近因为一群朋友忽然真正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屏幕上小雪还在静静地装扮着这个温馨的圣诞节,正如我现在享受着的凡尘俗世的种种牵拌。 前几天打电话回家,爸爸说现在家里每年的气温都在升高,也很难得见到下雪了。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再次真正地触摸到梦里的雪的温柔。 懂得感生命的美丽 像我这样一个很容易掉东西的人,新加坡可能真的是一个很适合居住的地方。曾经把一件新买的漂亮衣服掉在公共汽车上,把小提琴忘在吃饭的餐馆,都找了回来。不过当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找的回来了,其他的就不说了,最让我难忘的是一件我最心爱的白色披肩,还有一只陪了我很久的手机,上面还有朋友送的手机链。从那以后我对自己的这个习惯越发深恶痛绝,发誓再也不要犯同样的错误了。 可是前几天又把一袋运动衣掉在我每天坐的科学园区内部巴士上面了,而且好几天之后,等我要运动的时候怎么都找不到衣服才知道掉了,然后冥思苦想掉在哪儿了。在巴士上我还很不确定地问司机,结果真的是忘在车上了。司机说明天让我同样时间来坐车,他帮我取回来。 第二天,我早早地过去了。车从另外的车站开过来的时候已经有点迟了,老远开过来,那个司机就在车上跟我打手势,没有过来车站,开去了另外一边。我知道是去帮我拿东西了。果然他开回来的时候,老远地就在车上举着手提袋给我看。这时候除了微笑,我觉得已经不需要多说什么了。 这几天我在想我可能永远也改不掉我爱丢东西的习惯了,就像我永远是一个不切实际,情绪化而又倔强的女子。不过那又怎样呢,也许因为错过了这一片树林,我就会遇到另一处美丽的湖泊。不是因为掉了东西,我怎么能体会得到如此的一份友善的情谊。不是因为失去,我怎么能了解有些东西对我是如此的珍贵,我怎么能学会珍惜。 总是不断地计较着得与失,忘记了感激生命的美丽。当我们过于关注自己的内心,我们就失去了整个世界。失去了这个如此广阔,博大而又美丽的世界。再也无法感觉到轻轻柔柔的风抚过面颊,再也无法触摸到温暖的阳光。更重要的是我们关闭了自己的心灵,再也感受不到爱,感受不到真情,感受不到这生命里所有的美丽。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候,被痛苦或者烦恼折磨着怎样都无法释怀。你想淡化,遗忘。你疯狂地打游戏,在雨中奔跑。你玩世不恭,故作不在意。你变得麻木,冷酷。可是那痛苦却在心头越刻越深。你把自己关进了心灵的牢笼,也许一辈子变成自己的囚徒。 相信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时候,我也是。可是最近我有了另外一种体验,在烦躁的时候,学着放手。试着不再执著地盯住所有的烦恼,委屈,敞开自己的心灵去关注生命里其他的一些事情。也许到我住处后面的小湖边走一走,看看里面的小乌龟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也许到书店,图书馆静静地看一会儿书;也许微笑着和路上遇到的行人打个招呼随便聊聊今天的天气;也许精心地烹制一些美食给朋友品尝。原来一切的奥妙就在于一个字,放。当你放开了所有的不愉快,你才能发现生活里还有这么多美好的事情。真的实在不值得为了那些过往的一点点伤悲而放弃生命里那么许多的幸福。 所以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我更加懂得珍惜。我感激我亲爱的父母,给了我生命,爱,抚育我成长。感激我远方的家人们,他们的爱给我力量,让我变得坚强。感激我身边的备受折磨的朋友,在我情绪高涨的时候听我喋喋不休地大讲人生哲理,在我心情低落的时候任我乱发牢骚,乱发脾气。感激我的知己,一直在我身边不断地给我各种提醒和建议,还有很多的关怀,鼓励。感激我生命里走过的每一个人,他们给我的爱和伤害,让我在生活里不断的成长。 我感激上苍,给了我一次无比珍贵的生命的历程。当我如此真切地把握着生命的脉搏,如此真实的活着。烦恼着,沮丧着,快乐着,幸福着,爱着,争执着。我都能如此清晰地感受到生命的力量。 清晨 总有这样的清晨,不必一大早爬起来,蓬头垢面地追逐公共汽车;不必因为找不到一个重要文件而气急败坏;不必在枪林弹雨的公司会议上被打得遍体鳞伤。于是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是静静地躺在床上,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偶尔有风从远处吹来,轻轻拨动着风铃,阳光一点一点透过窗帘暖暖地照在身上。只是闭了眼静静地听着,感受着。而凡尘俗世的烦扰纷争就在这暖暖的阳光中慢慢消融,化为乌有了。其实所有的成败得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这里,以自己的方式生活着。 躺到不想再躺着的时候,就起了床,慢悠悠地洗漱完毕。冲了一杯牛奶,坐在阳台的躺椅上,看着远处波光粼粼的海面,郁郁葱葱的热带树林,高高低低密布的楼房。细细地品上一口牛奶,竟然似乎有千般滋味在心头,而真的追寻过去的时候,那些味道又不见了,只余淡淡的奶香在舌尖萦绕。只有微笑着叹一口气,靠在椅子上,很多事情本来就不必太过深究。 做完了所有事情,该出门了。从衣橱里翻出许多很久没有动过的衣服,反正不赶时间,就一件一件慢慢地试穿起来。终于换好了衣服出了门,进了电梯,才发现忘记带了东西。也不急着停下电梯,任由它晃到了一楼,才又按了电梯上楼。这样真正出了门已经是半个钟头以后了。 走出楼的时候又遇到楼下住的一对老年夫妇。每天的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坐着轮椅,被女佣推到后面的湖边晒太阳。夫妻俩人都有些半身不遂,行动十分困难。可是每次见面的时候,老太太总是很吃力地一定要抬起手臂,和我打招呼。我于是也微笑地大声说,morning。老太太于是也很开心地笑了。两个很年轻的印尼小女佣也很友善,常常微笑着打招呼。只有老头子每次都没精打采地耷拉的脑袋坐在后面。每次都是这样走过,看着他们披着阳光从湖边走过来,我也每次走到阳光下和他们微笑着打个招呼,也从不曾停下来真正聊几句。 走在阳光里真好。天空晴朗得让人难以置信,空气几乎是完全透明的,弥漫着一些青草的香气。 这个四季如夏的城市,生命与消亡是并存着的。树上每天都有新叶萌发,生长,也不停地有叶子枯萎,飘零。那些落叶飘落的时候丝毫不会让人感到凄凉。他们通常不会急于离开枝头,也不会过于眷恋。一阵微风吹过的时候,就会有一片,两片悠然地飘落了,有时还会优雅地在风中轻轻地打几个旋,才静静地落在地上。 坐在车站看着落叶在风中飘落,我的心里感到无比的宁静。我其实也无需急躁,不必担心。我只要静静地等待,慢慢地一路走来,我的未来就在前面。 也许就在我每天等待的这个车站,站在满地落叶的小路上微笑地向我招手;也许在陌生的都市街头,匆匆忙忙的人流中忽然邂逅。我还是不免揣测他的模样,他是不是会像一个慈祥而慷慨的老人,满足我所有的要求;还是个吝啬鬼,我付出十分的努力才给我一份的回报;多半时候他是个顽皮的孩子,喜欢捉迷藏,东躲西藏的不让我看到他的真实模样。不过我急什么呢,反正早晚他都会来到我的面前,就像我在等待的公共汽车一样。 生命里的许多人和事,其实都不必刻意。坐在车上慢慢前行,路边的风景总会被抛到身后。车上的人来来往往,在不同的站台上了下去,没有人可以一路陪你走到终点。人生本来就是如此,苦苦挽留一段有缘无份的情感,执著地留恋身后的风景或者沉迷于一片注定不属于你的天空是毫无意义的。到了分别的时候,只需要微笑着挥挥手,轻轻的把共同走过的日子珍藏在心底,然后,继续前行。也许路上只有你一个人,那么就好好享受单独的时光。你也许不知道,你坦然安静地坐在车窗前看着窗外风景的时候,你也成了风景的一部分。 我希望我是风 坐在海边,看风轻轻吹过椰树,吹落点点阳光在海面上闪烁;倚立在风中,细细地数过飘落的尘埃在空气中跳跃;流连在熙攘的街市,看繁华归于冷落,看喧嚣变成寂寞。 佛说,世间万物皆是虚空,欢笑是虚空,悲伤是虚空,刻骨铭心的伤痛也是虚空。只是虚空又怎样,不虚空又能如何? 缘起缘灭,聚散离合总是无端让人感伤。 如果人生真的可以重新来过,我还会不会是那个单纯的小女孩,牵着妈妈的衣角,睁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世界,憧憬着不知在何处的未来。 会不会还是那个青涩的女生,为了一个挥挥手也许就风清云淡的笑容辗转忐忑,因为秋风中飘落的一片枯叶迷惘伤悲。 还有那个任性的女子,痴痴地沉迷于不知是孽还是缘的情海之中,勇敢地敞开心怀,在爱的利剑穿透的时候,用整个身心去体味那痛彻心扉的甜蜜。 我看见我坐在岁月的河边冷冷地望着对岸的自己,不知道是应该嘲笑当初无畏的无知,还是该羡慕年轻的一无反顾。 对岸的人浑然不觉,依然信誓旦旦的执迷不悔。只是,如果挥挥衣袖,眼前的一切便如烟雾般悄然散去。原来,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我看见一只蝉蹲在枝头竭力嘶叫,它知道自己只有一个夏天的时间,于是全部生命都变成了惊悸的悲鸣。我看见一只蚂蚁在辛勤忙碌,它懂得自己的渺小,于是用不眠不休的劳作来经营卑微的生命。 听说有一种荆棘鸟,一生只歌唱一次。她找到荆棘树的时候,会让尖锐的荆棘刺透自己柔软的胸口,用随着鲜血流逝的生命唱出最凄美的歌曲。据说她的歌声比世上任何生灵的声音都更优美动听。可是,我不知道,如果她的歌声平凡无奇甚至难听无比,那会怎样,这个故事是否会依然如此动人心弦的美丽。 你又会怎样,如果你知道即使用尽了生命去歌唱,你细小微弱的声音还是没有人听得到;如果你知道你走过喧闹繁攘的红尘,其实不过是走在缥缈空无一物的虚空。 你以为你牵住了可以生生世世相伴的手,你以为你至少可以把握住此时此刻,良宵美景,高朋满座。等你不得不撒手的时候,你张开手,才发现你握住的不过是一缕清风,淡淡地从你生命中吹过。 春去秋来,如果可以,我希望我是风,永远淡然地在这个世界穿梭。吹过霓虹灯闪亮的高楼,吹过杂草漫过的荒园;看如正午的阳光一样的咄咄逼人的青春,看低沉的夜色也掩盖不了的触目惊心的衰老。 如果可以,我希望我是风,静静默默地在水面拂过。拂过少女脸上晶莹的泪滴,拂过母亲额头颗颗的汗珠;读让人嗟叹的爱恨痴缠的巷间故事,读令人动容的生死离别的千古传奇。 我希望我可以这样轻轻地在这世间走过,就像风无声无息的吹过,我希望我可以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留一丝的痕迹。 徒步夜归 忽然兴至,打算沿着静夜徒步走回家去。城市的夜晚是寂寞的。连星星都格外的孤单,一颗两颗没精打采地挂在一片乌黑的天际。偶尔有车子经过,灯火通明,鼓乐升平地呼啸着开过,那样一个喧嚣的小小空间更越发点缀了这夜的静寞。 校园里高高低低的都是山坡,因为新加坡常年酷热,为了遮暑避雨山坡上都架着长长的回廊。在灯光昏黄的回廊上放慢了脚步,静静地听着夜虫偶尔一两声的鸣叫,心境倒也有着难得一见的平和。转过前面的山坡,是一大片的花丛簇拥在回廊的一旁。这里我是知道的,那花丛是热带及其常见却叫不出名字来的一种粉色的花。她的花瓣十分简陋粗糙,就是拼凑了枝头的几片叶子,胡乱地涂了颜色。而那粉色十分也艳丽,没有一点深浅和层次。就这样一味地,千篇一律地,一年四季不知疲倦地绽放着她的热情,完全不管别人是否能吃得消。这样的花自然不会让人有太多的遐想,可是转过回廊我却看到夜色下完全不同的她。 在夜晚幽黄的灯光下,她艳丽的色彩黯淡褪去了很多,不似白天开放的那样简单热烈。她只是罩了一层柔黄的灯光,静静地靠在回廊边,偶然回首之间,却依然有一种诱人的鲜艳在水面下轻轻流转。这样的风情忽然予人许多想象的空间,让人琢磨玩味不已。宛若褪了浓妆又留有残红的女子,披了白袍倚在灯下,多了一丝优雅端庄,却又说不尽的妩媚风流。难怪古人有夜里挑灯赏花的雅兴,这样的夜色的确提供了一个完全不同舞台让她们来展示各自的风采。那么现在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又有怎样的不同的美丽在上映呢,这样的想法有点让我迫不及待,不过又尽力按奈自己的急躁,慢慢赏过一处处风景,莫为天边流云负了眼前佳期。 一路走过,果然有和白日完全不同的景致,不过却再也少有如此让人惊鸿一瞥的艳遇了,不由暗暗后悔不如在那里的回廊多停留片刻。可是错过就是错过了,心中虽然后悔,却难以停下脚步了。 走过漫长的回廊转下山坡就是通往回家的小径了。心情忽然好转起来,不管怎样知道有这么一处美景自可以常常于此时约会佳人。这样想着不知怎地就觉着有一种乐曲在空中轻轻鸣奏,妙曼多姿,袅袅娜娜,让人不由在这样的美妙的声音中飘然若舞。 这样手舞足蹈地走下了回廊,一脚踏上山坡上的小径,却冷不防地忽然眼前一黑,同时扑面袭来一阵浓郁的幽香,让人不由一怔。而就在这怔仲的当儿,那幽香却又忽地悄然退去,不见踪迹了。怅然若失地紧追几步,那香气才有似有若无地在空气中浮现,这次淡淡的香气似乎又带着点甜甜的味道,让人沉醉不已,遐思无限。 想起每次白天经过这里的时候似乎不曾被这样的花香偷袭。是白日的喧嚣淹没了她的芳香,所以清傲的她宁愿选择在这样冷冷的夜晚独自开放;还是娇羞的她无法负荷白天太多轻薄的目光,才躲在月光下悄然绽放;也许是颇有心计的她知道这朦胧的月色正可以烘托她的风姿点缀她的神秘。 这样想着就更急着一睹她的芳容了。转过几道弯弯的小路,绕过几丛郁郁的灌木,我们终于相遇了。她身着白衣,披着月的光华,亭亭而立。 我于是知道我猜错了。她是只属于这月光的,这里是她仅有的舞台。她不曾强求改变自己的命运,以求所谓的至善至美;也不曾刻意“求缺”以示自己的通达。她淡定从容地面对自己的命运,静静地在这夜晚的舞台展示自己的绝代风华,尽管也许永远也不会有那样一个人经过。 人生常常是这样,本以为错过了最美的风景,谁知她却原来一直在前面静静为你等候。红尘中一路走来,早已注定了之前的失之交臂和此刻的邂逅。而既然已经在此刻相遇,默默地相视一笑也已足够,那么就算又在下一刻挥别又何曾会有半点遗憾。 她静静地在月下绽放凋零,默默地伫立,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地等候,等候也许永远不会到来的相逢。这样的日子里,你不寂寞吗?我轻轻的问。这样的日子里,你不曾后悔吗?不曾放弃吗? 她凝望着月儿悄然无语,等候是一种宿命,美丽却是一种选择。她选择了在也许无望的等候中美丽,也许为了清风,也许为了明月,也许什么都不为的美丽。可以没有漂亮的容颜,却不可以不美丽。美丽的是情怀,是清净如水的眼眸,是纯净不染尘埃的脸庞,是风里雨里不变的信念和执著的等候。 月光映照着她清丽的身影,夜风轻轻摇曳着她娇嫩的花瓣,罗衣轻摆,裙裾飞扬处又送来淡淡清香。在这淡淡的清香中,我们微笑着轻轻作别,道声珍重,再会。 生命有时很忧伤 就像走在路上 独自歌唱 走过暮霭 走过晨光 走过溪谷 走过山岗 伴着天边的白云 和来路的花香 一路走着 一路歌唱 一路回想 一路遗忘 只记得风很凉 冬校园 那天我回到校园 在我们每天走过的路上 看到全是陌生的脸 冬天的阳光有些刺眼 而我有些晕眩 只有你清脆的笑声 还总响在耳边 九七年来的时候你的头发短短 你的笑容很甜 你的眼神清澈柔软 像暖暖的青光里 刚刚萌发的幼芽 对着世界张大了好奇的双眼 零一年走的那天你已长发飘飘 我看见岁月轻轻拂过你的发稍 飞扬的裙裾映着你沉静的脸 你一个人走在路上 夕阳拉长了你的身影 坚强而又倔犟 忧郁而又孤单 成长总是让我感到既欣慰又忧伤 我这个矛盾而又懒散的人 我曾想过永远让你拥有这样无忧的笑容 可最终却只是在你的生命之外默默守望 我们还是无法拒绝成长 无法拒绝在成长里受伤 我知道你开始对生命有了自己的理解和主张 不知道应该为你高兴 还是应该觉得悲伤 生活像一把刻刀 我们最终都会改变了模样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说什么 只是想永远记住 我们那时最纯真的容颜 树静而风不止子养而亲不待 正是中午时分,阳光透过窗子照进厨房里。我静静地站在阳光里洗菜,切菜。窗外远远地传来喇叭和收旧报纸的叫喊声,就象许多年前的我们在暑假困倦地躲在屋子里听到外面叫着卖冰棍的声音。这时候我忽然想起了我亲爱的妈吗。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很早就知道这个句子,却从来不知道这短短的几个字后面是怎样的伤痛和无奈。一眨眼离妈妈去世已经七年多的时间了,才终于可以平静地面对这件事了。 时间象一架老牛拉的破车,晃晃悠悠,慢慢腾腾地向前走着。你从来都不会去注意它,可是不经意间看上一眼就会惊出一身冷汗了。 妈妈大学毕业刚工作不久就嫁给了爸爸。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爸爸妈妈结了婚就搬出来住了,一无所有的他们连桌子椅子的之类的家具都是朋友同事给凑的。可是无论生活条件怎么恶劣,妈妈无论怎样节约,她从来都把最好的东西留给我们。我还记得因为我小时候缺钙,妈妈有一段时间每天给我订一瓶牛奶,在那样困难的时期,我真的不知道妈妈是怎样做到的。我和妹妹也完全是妈妈一手带大的,所以妈妈每天要工作又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还要料理全部的家务。尤其是我小的时候,十分缠人,一刻都不能离开人,妈妈忙来忙去做家务的时候还要一直把我背在背上。 现在家里有一张旧照片上妹妹的脸摔破了一大片。每次爸爸看到这张照片就会告诉我们,那时早晚风里雨里妈妈每天骑着自行车接送我和妹妹到保姆家,而妈妈是为了方便照顾我们快30岁了才学的自行车。通常是我坐在前面,妈妈背着妹妹,那次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什么事故的妈妈连人带车地摔了一个结实,为此妈妈还感到十分的心疼和自责。妈妈的版本是那时她骑着车子上了大桥,一个老大爷就也骑着自行车直奔着她冲了过来,妈妈一下子就慌了神,显然两个新手碰到了一起,左闪右躲地最后还是惊叫着一头撞在了一起。我现在有时想象着妈妈疲惫不堪地下了班,怎样不熟练而又小心翼翼地操纵着自行车带着我们在人群中闪躲着;怎样在晚饭后一点点计算着家里的开支,在那么艰难的环境下给我们创造最好的条件;怎样在夜深人静的灯下帮我们检查作业,给我们洗洗涮涮,缝缝补补。我不得不赞叹一个母亲的坚强,勇敢,智慧和细致有时真的是超乎人们的想象。 我知道妈妈在工作上很出色,可是由于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我们,并没能有十分满意的发展。我一直不知道她是否曾觉得十分遗憾。我的爸爸是个典型的北方大男人,家里的家务事和一些琐琐碎碎的小事完全不管。即使我们长大了,妈妈还是因为觉得我们学习也很辛苦,从不让我们动手,就一个人从里忙到外。 我偏偏是个很粗心的孩子,属于那种天气冷了也不知道自己加衣裳的类型。而且我又十分容易感冒,一感冒就会发烧到很厉害,所以从里到外生活的每个小细节都基本上要妈妈照顾到。记得每次到冬天的时候因为我白天在外面疯跑,出了汗鞋垫都会弄得湿漉漉的。妈妈会每天晚上帮我拿出来放在炉子上烘干,早上再帮我垫在鞋子里,早上穿上鞋子的时候那暖暖的感觉会一直暖到心里。 我和妹妹最让母亲操心的是我们的视力问题。妹妹倒也还好,我从小就爱看书,抓住一本书就不放。无论妈妈怎么担心,劝阻,我都从来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顶多因为不耐烦听她啰嗦,晚上躲在自己房间的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我没看完的小说。于是我的视力每况愈下,为此妈妈不知道操白了多少根头发。每一次我们去检查视力她都十分的紧张,听到我的视力又下降了,她总是念叨着她的心就会忽悠的一下子纠得难受。任何她能听到的能够治疗,保持视力的方法,她都会想办法让我们试一下,从小孔眼镜,磁疗镜,各种治近视的眼药水,甚至到气功,针灸我们都尝试过。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听说外地有一种有效的治疗近视的方法,她就设法把我送到那里的一个不知道怎么搭得上关系的亲戚家住了一个阶段治疗。回来的时候还真的有一些效果,我现在还清晰的记得那时妈妈高兴的笑容。如果时间能够倒流,可以多看几次妈妈的笑容,我愿意每天做眼保健操,看一个小时的书就休息一下眼睛,不会再躺在床上看书,每晚都会记得滴眼药水,少看电视。 除了在生活上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学习和我们的成长方面,妈妈也付出了很多的精力。我的学习成绩一直还不是很让父母操心,可是妹妹从小就不爱学习。小学的时候就要妈妈陪着她在快开学的时候一起做假期作业。在她中考的时候,更是妈妈每天陪着她一起背政治,历史直到深夜。最后妹妹终于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那所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只收一名学生的幼儿师范学校。同年我也上了大学,我们都长大了。 因为有太多的事情需要料理,有时候妈妈会有些急躁。而我小的时候则非常的固执和倔强,从来都有自己的主意,完全不会听任何人的意见。即使明知道自己不对,也绝不会认错。有一些不好的生活习惯,也是半点都听不得妈妈的管束和唠叨。烦了的时候就会冲撞起妈妈来,在我的记忆里好几次都把妈妈气哭了。而且被宠坏了的我们一点都不懂事,完全不会体谅妈妈工作和料理家务的辛苦。尤其是我,甚至上大学之后还有一个阶段常常把脏衣服,床单被罩带回家让妈妈洗。 不过上大学之后,我很少再和妈妈争执了,也开始有些懂事了。有一次母亲节,我给妈妈做了一张卡片,上面是我自己设计的图案,还写着“谢谢妈妈这么多年来给我们的爱。”妈妈去世后,整理遗物的时候,我发现这张卡片被妈妈精心地收藏在一个小盒子里面。不知道妈妈收到这张卡片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一定是喜悦而欣慰的吧。 终于把我们都养育大了,妈妈也老了,越发的把全部的心思和希望都放在她的两个女儿身上了。她有一段时间很喜欢给我们买一样的衣服鞋子,或者同样款式不同颜色的衣服,把我们打扮得像一对花朵一样。有时我们一左一右地陪着她去逛街,遇到熟人总会站下聊几句。人们总是会夸奖我们乖巧,懂事,漂亮。学习又好,都考上了好学校,一点都不用妈妈操心之类的话。这时候一向谦虚低调的妈妈就总是会毫不掩饰地露出十分骄傲自豪的笑容望着她的两个宝贝女儿。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起妈妈那时的笑容我的心里总是觉得酸酸的,妈妈是如此容易快乐和满足的啊。 那个时候妈妈还喜欢自己动手给我们织毛衣,她是如此急切地想看到她的两个亭亭玉立的女儿穿上她亲手织的美丽而款式特别的毛衣,常常为了赶出一件毛衣,累得手臂都浮肿了。听妈妈的同学说妈妈小的时候身体就不太好,上中学的时候还因病休息过一年。后来工作家里不停的操劳,妈妈的心思也从来不曾放在自己的身上,身体状况就一直没有大的改善。以至于到后来她的病情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她还是没有怎么注意,还是勉强支撑着自己为我们忙碌着。今年回家的时候妹妹也做了妈妈,她说想把以前妈妈给我们织的那些毛衣找出来,以后等她的女儿长大了还可以穿,也算是一个很好的纪念。可是等她回家的时候,已经都找不到了。 我是个野孩子,从小就很少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长大了变得安静一些,可是却更加被外面精彩的世界所吸引。从学校回家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我也很少回家,有时放寒暑假也会留在学校做一些自己的事情。妈妈想我的时候,就会到学校看我,在我的宿舍里住两天,顺便还会帮我打扫床铺,把堆积的衣物也洗掉。可是即使是这两天我也很少呆在宿舍多陪妈妈一会儿,更别提象其他的女孩子一样静静地和妈妈坐在一起说说话了。 所以我对我自己的妈妈一无所知,现在我很想知道和妈妈有关的事情,比如她年轻的时候有怎样的梦想,有过什么爱情故事,工作生活上有一些什么烦恼。可是我再也没有机会自己去问妈妈了,只能从她的同学,同事,家里的亲戚那里得到零零碎碎的信息。 我也很少同妈妈谈论我自己的事情,我一直是一个很独断独行的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自己的事情自己拿主意,不会和人商量。我丝毫不能理解妈妈心中的担忧,看着幼小的女儿一点点地成长,她是多么的不希望看到女儿走错一步或者受到丝毫的伤害阿。可是她无从了解女儿的想法,走不进我的世界,只能旁敲侧击的刺探,甚至偷偷地翻看我的日记。对此我十分的反感,常常很激烈的奋起反抗,捍卫我自己的小小领域,因此我们也没少产生冲突。上了大学之后,妈妈很少再刺探我的小秘密了,可能因为我们毕竟都大了。可是她心中的担忧并没有丝毫减少,虽然她从来不曾和我们谈起。妈妈去世后,和妈妈的同事阿姨聊起,我才知道在妈妈去世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她是多么的担忧着我和妹妹的未来。她从来不曾在我们面前流露过,可能不想给我们太多的压力,而且也知道有些话说了也没有用处,尤其对于想法毫不现实,固执而又任性的我。在她最后的日子里,我想象不出她是怎样忧虑地惦记着她的两个女儿,明明知道我们做着错误的选择,却无法阻止我们的她心情该是怎样的焦虑阿。现在曾经那么自以为是的我已经为当初的错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幸运的是我还是从失败中勇敢的走了出来,能够依然友善,充满爱心地对待身边的人,能依然积极乐观地面对自己的未来。我相信妈妈的在天之灵如果有知,也一定会为我感到骄傲和欣慰的。 那段时间妈妈的身体状况已经很差了,后来大家回忆起,她身边很多人都说她常常会喘不上气来,心里发慌,甚至脸色苍白,嘴唇发紫。都劝她好好检查一下身体,她到医院检查了几次,却都没有检查心脏,所以也没有检查出来什么。我现在总是奇怪,一直那么细心的妈妈在这件事上怎么会那么疏忽呢,只要稍稍有一点医学常识,稍稍留意一下都不会漏过检查心脏这个重要的环节。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因为妈妈的心思从来就没有放到过自己的身上。无论我们哪里有一点点的不舒服她都会比我们自己还早,还更清楚地知道,可是她自己的病已经需要到医院抢救的程度了,她还是浑然不觉。 那是我大四临毕业的时候,我正准备着出国的事情,更忙得不可开交,很少回家。妈妈到宿舍来看我,上了楼来已经气喘吁吁了,念叨着以前从来不晕车的,怎么现在坐了一路的车这么难受呢。我于是让她喝了点水,静静地躺在我的床上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她又起来忙忙活活地帮我收拾,洗衣服。现在想来那个时候她可怜的心脏就已经承担不了那么多的操劳了。之后她回家不久我又和她通过几次电话。 那一天我永远都会记得,虽然我一直觉得那天的一切都恍恍惚惚的像一场梦。那是我们大学同学毕业吃散伙饭,一整天我都不在宿舍,上午和同学出去买东西,下午大家一起吃饭。我记得当时是我宿舍的一个同学找人传话给我说妈妈生病住院了,让我赶过去。我当时就懵了,之后的事情就一直像是做梦一样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那么的不真实。我坐着车去了医院,还找错了地方。然后又遇到赶过来的几个同学,陪着我到了另一个医院。在去医院的路上,我还晕了车,坐在车上狂吐不止。到了那里才想起来不知道妈妈在哪个病房。 这时院子里有一群人,我走过去,居然看到爸爸坐在那里。他木木呆呆地坐着,样子好像一下子老了十岁,无论谁说什么他就一直那么呆呆的坐着不出声。我也茫然地坐在爸爸的身边,呆呆的坐着。她们说妈妈躺在一边的车上,可是我不敢去看,我怕看了就证实了她们的话,我始终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一场梦而已。后来妹妹来了,我恍恍惚惚地听见妹妹哭闹着说不相信说大家都在骗她。我觉得也是,我前几天还和妈妈通过电话的阿。 直到妈妈要火葬的时候,看到她孤零零地躺在那里,我才明白妈妈真的离开我们了。我像疯了一样,哭闹着要妈妈起来和我们回家,不知道我那时怎么会那么有劲儿,好几个人才把我拉住,很久我才安静下来。头发蓬乱,鞋子也踢飞了一只,就那么呆呆地站着,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妈妈那天过来看病,坐着车一路颠簸,心脏已经承受不了了,到了医院的时候就马上抢救了。本来已经抢救过来了,可是下午的时候,妈妈上厕所摔了一跤马上就不行了,再抢救就没用了。在妈妈去医院之前,他们还坐着车绕路到了我的宿舍,可是宿舍没有人,之后也一直打电话都没有人。他们也没找到妹妹。在妈妈离开我们的最后时刻,我们都不在她的身边。我常常想妈妈在离去的那一刻一定有很多话想和我们说,她那一对如花似玉的女儿是一直让她牵挂着无法放得下的阿。也许妈妈自己已经有预感了,才会坐着车坚持要先到我宿舍。这些都是我再也无从得知的了。 从那时到现在我花了整整七年的时间才从妈妈离去的阴影里走出来。妈妈的离去对我们的打击真的很大。习惯了妈妈的关心和爱,爸爸,妹妹和我一下子像是变成了三个孤儿。每个人都感觉很痛很茫然,也不懂得该如何互相安慰,支持,只是为了不让彼此担心都做出很坚强的样子,于是我们三个人在三个不同的城市独自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之后爸爸生了几场大病,性情再也不像从前那么刚强了,至今还无法从失去妈妈的伤心里恢复过来。我因为一个人远在异国他乡,可以不必每天面对这件事,就远远地躲开了这个让我无法接受的事情,并且欺骗自己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反倒是最小的我的妹妹最坚强,最快地坦然面对了妈妈真的离开我们了这个事实,并且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次放假回国,见了许多同学。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父母也日益衰老,有两个同学的父亲也在这几年中过世了。聊起来的时候,可以看得出她们还没有走出亲人离去所带来的伤痛,都有各自无法弥补的遗憾。忽然觉得生活就像一个大教室,每一段人生经历就是一个课程。时间并不是治愈伤口的万能药,虽然我们的确需要时间来领悟,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最终明白生活到底要教给我们什么。当我们背负着各种各样的怨恨,遗憾和伤痛上路的时候,过去就像一座大山压得我们无法喘息,再也无法感受到生命的美丽。 有一段时间,我常常想不明白为什么妈妈会这么狠心地丢下我们就不管了,可能是她的离去太突然了,我总是觉得她不应该这么轻易的离去。也许她在生死线上挣扎的时候,总是有那么一线的机会是让她选择继续支撑下去还是放弃。我觉得她应该能走下来,因为她是那么的爱我们,也知道我们是那么的依赖着她的爱,我总觉得这份爱应该能支撑她度过那个关口,除非她真的觉得为我们操劳得累了,不愿意再支撑下去了。现在看来这样想其实是很可笑的,可是我那时的确就是这样想的。这让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我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差劲儿,从来不曾真正地关心过自己的母亲。我也对整个人生丧失了信心,以前我对未来一向是十分憧憬的,可是发生这件事之后我变得十分的悲观,颓废。我总是生活得忧心忡忡,不知道明天又会发生什么。这几年里我过得十分消极,我躲开我人生中的一切问题,不愿意去面对,解决它们。直到最近真的无法再躲避了,我才明白如果一个人不能坦然地面对过去,不能学会放手,就永远无法开始新的生活。而那些问题如果不去解决,他们就会永远阻挡在我的路上。 有时候我也想妈妈在世的时候是那么宠爱着我们,然后又那么突然地把我们丢下是不是太残忍了。从小爸爸妈妈就一心一意要给我和妹妹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他们用自己的双臂支撑着这个家,让我和妹妹在一个童话般美好而又纯真的世界里成长。我们完全不懂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现实,残酷,我们对生活的苦难一无所知。我想妈妈看着我们一点点长大的时候,心情一定是十分复杂的。我们的美丽,单纯和善良无疑是让妈妈感到骄傲的;可是我们处理问题的简单,轻率和不现实更是让她忧心忡忡,尤其是在感情的问题上。那时每次讨论问题的时候,妈妈总是说我太理想主义了,太不了解社会了。我当然是一概听不进去的了。我想妈妈当时的心情是多么的忧虑甚至绝望,看着对社会的复杂性毫无了解的我们就要这样走入社会,而她也知道自己再也保护不了我们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让她终于放手离开我们的原因之一。我也是用了七年的时间才明白了狼妈妈把小狼丢在野地里独自求生的原因。懂得了我的妈妈用了她的整个一生告诉我什么是无私的爱和关怀,又用她的去世教会我独立,坚强,勇敢,豁达地面对生命里的各种挫折和伤害。有的时候只有不得不面对生活的残酷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成长。 当我最近解决了自己生活上一些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和爸爸坐在一起讨论商量着解决我们家里的一些事情,和妹妹,小姑,表妹还有同学谈论我们生活中的遇到的各种问题,我也竭尽所能地给她们提供我的帮助和意见。每每在这些时候,我能很清晰地感觉得到自己真的长大了。是妈妈给了我这样的勇气和力量去承担自己和亲人生活里的各种责任和问题。而我也更加清晰地感到妈妈其实并不曾真的离去,她一直在我点点滴滴的每个日子里。妈妈给了我生命,用她的言行潜移默化地教育我成长。现在每次想起我亲爱的妈妈,我都不会再感到难过,我的心里充满了幸福和骄傲,我为我是妈妈的女儿而感到骄傲。 除了给我们最无私的爱,妈妈周围的每个人也都不同程度地感受着她的关怀。妈妈去世的时候有好多她的同事,同学,朋友还有我们的亲属几乎比我们都还要难过。我回家的时候妈妈一个单位的郭大姐常常到家里来看我,拉着我的手絮絮叨叨地念叨着妈妈的往事,说她哪天晚上又梦到我妈妈了,说她记得有一次她生病了躺在床上,妈妈给她梳头。每次想起来那时的情形她都会忍不住哭上半天。而我因为长得和妈妈很像,有时走在街上就常常会有不认识的人忽然走出来问我是不是杨姐,杨姨家的孩子阿。然后就亲切地拉着我的手,好像是亲人一样地问长问短,那股难以抗拒的热情常常让我不知所措。最有趣的是这次我回家和老同学聚会,十年不见的一个高中同学,和我聊起他的妻子是我妈妈同学的女儿,也和他好多次提起我妈妈给过她的照顾和帮助。 通过这些对妈妈有着不同侧面了解的人,我对我自己的妈妈有了多一些的了解。知道妈妈是怎样面对生活的艰辛,怎样热心地帮助着周围的人。有一天我也会当上妈妈,我希望自己可以像她一样的坚强勇敢充满爱心。我会好好的生活,因为我的生命不止是我自己的。 前几天一个朋友拉我去参加一个自我形象设计的课程,课上的老师说,我们的妈妈是我们生命里的第一个老师,通过她们我们学会怎样做一个女人。而她看着我就知道了我的妈妈是怎样的一个勤劳,细致而又有爱心的女人。是啊,我当时就微笑着想,因为妈妈一直就在我的生命里啊。 生于七十年代完 (五)我的学生时代 还没到上学的年纪,我就混迹在一群小孩儿当中上学了。那时的我们是幸福的,虽然也许物质贫乏一些,可是没有山一样的作业,没有光怪陆离的花花世界,每个人都很单纯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大家的理想不是像“第二次握手”里要做科学家就是像排球女将一样夺得金牌为祖国争光。在这样的理想教育下长大的我们既幼稚又简单,在刚走入社会的时候基本上都很困惑,无所适从。 基本上我也和那时所有的孩子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脑袋大点,个子小点,特别爱自作聪明点,再加上刚开始不太遵守课堂纪律点。妈妈说我刚上学听课的时候不知道要老老实实的坐着,常常把脚塞到书桌里。老师让大家做题的时候,我一写完就站起来自处巡视察看其它同学做的情况。还好那时因为年纪小,妈妈也特别和班主任打过招呼,我并没有受到严厉的对待。而且我也没什么特别强的个性,经过老师的教导。开始和所有同学一样上课时老老实实地背着手坐,大家一起念“日月人口手”一起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即使不想唱也把嘴巴一张一合),放学和大家一起排队回家,过儿童节的时候一起穿白上衣,蓝裤子,戴红领巾。除了自己的父母,在一大群学生当中也很难有人能把我分辨得出来。 那时的孩子都是在心里有那么一点点希望与众不同,却又十分地害怕自己与别人不一样。我也是这样,泯然众人并没有让我觉得有什么痛苦,反而十分舒服,如鱼得水。心里虽然十分渴望出出风头,可是一被老师单独叫起来就会立刻紧张得把要说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 所以我既不是特别积极响应老师的号召,(其实我还是十分想模范一次的,不过总是有同学比我还积极),也不是特别调皮捣蛋。这样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在课堂上溜号,开小差,做点小动作,都不用担心引起老师注意。父母也给我比较自由的空间,只要我能保持好的成绩。这样我算是很开心很自在地渡过了我的小学生涯,很快适应了集体生活,认识了很多新同学。 记得刚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学让我十分佩服,不大记得他名字了,大概叫李小刚之类的。我们那时不像现在,作业都留的很少,又简单,每天我只花十分钟就可以搞定。可是那个李小刚就是不写作业,也没什么好的借口,老师一问就是忘记做了。于是就罚站,而他也不长记性,一罚就成了天天站,对于这样一个人物我总是不能理解而且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在学校的第一个好朋友叫蔡宁。真的,千真万确。这个同学根本没在我们学校呆多久就转走了,可是我就是清晰的记住了她的名字,甚至还依稀记得她的样子。蔡宁是个娇滴滴的小女孩,很爱哭。第一天上学就在课堂上哭了起来,老师问起原来是想上厕所不敢说又憋的不行。可能是她总是可怜兮兮的样子很容易让人同情,也可能是因为我们住得很近,也可能是因为她家又很多小人书,(我那时很容易和那些家中有小人书的同学成为好朋友,因为不管人家欢不欢迎,我总是跟着到她家一头扎在书堆里。) 总之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在蔡宁之后直到小学五年级我很长时间都没有那么一个好朋友了,因为我年纪比班上的同学都小,比较小的时候小一两岁在心智体能上的发育可能差挺多的,总之她们玩什么都不怎么爱带着我。不过我并没有因为这个变得性格孤癖,还是每天开开心心地跟在人家的屁股后。看我一脸的热忱,大家也不好太扫我的兴总是勉强地带上我了,不过只给我当“捎大伙”的。“捎大伙”的意思的捎带着我玩,哪伙都不算的。在学校当然不能玩爬墙挖蚯蚓之类的游戏了,我们都玩比较文明的游戏。踢毽子,打沙包,跳皮筋儿,跳绳,跳房子,丢手绢。也难怪我每次都被列为“捎大伙”的,这些我玩起来都很差劲儿,虽然我从来都很有热情,不知是年纪小还是因为我那时还缺钙,运动平衡能力比较差,这种情况直到我五六年纪的时候才得以改善。 不过除了这些游戏之外,我们那时也流行一种还算比较有创造性的游戏,游戏的基本规矩就是抓人。我们的抓人可不只是一般性的抓人游戏,是有情节的。通常的抓人游戏都是通过手心手背地选出一个“老疯子”“老疯子”就是那个到处抓人的,如果谁被他拍到就成了新一任“老疯子”被抓的人也可以休息,怎样休息就要看具体玩什么游戏了,有不同的规则。如果玩冰棍,被抓的只要喊一声冰棍儿就可以休息了,但是脚不可以动,等有其他人来救,拍一下就可以化了,可以动了。只有在化了的情况下被拍到才能变成“老疯子”如果要玩木头人的话,变成木头人的时候就全身都不能动了,如果动就输了。这种游戏被我们发展成大灰狼捉小白兔,鬼子捉红军啊,要不然就是凶残的地主婆捉欠钱的农夫之类的游戏。游戏主要分三段落,捉人,拷打和营救,其间的一些动作和台词都可以即性发挥。两边都有自己的巢穴,在里面都算是安全的,出到外面就要注意,如果人单力孤就可能被捕。大家玩这个游戏的时候都很认真也很投入角色,大灰狼极近狡诈凶残之能事,演红军的话就大意凛然,威武不屈,被拷打的时候大呼小叫的喊些口号好像是真事似的。有一次班上男生女生一起玩抓人的游戏,男生一伙女生一伙。我一不小心被男生抓到了,我的同桌在拷打我的时候很不屑地说,你们这些没用的臭丫头片子。这简直是侮辱女生嘛,我当时就被气哭了,还到办公室找老师告了他一状。 不知什么开始男生和女生就开始画三八线了,而我也开始对女生怎么样怎么样的话敏感起来。男生和女生在学校还说说话,出了校门就好像不认识了,头碰头的遇到了也不打招呼。要是被人看到一男一女在校外走在一起,那可不得了了。那时班上有一个男同学就住在我家附近,上一年级的时候暑假还是一个小组的一起做作业,后来就再也不说话了。我一直是个马马虎虎的人,常常在课堂上忘了记作业,或是记了却弄丢了。到家之后才发现,就只有派妹妹到他家里去抄作业,而他也偶尔派弟弟到我家抄作业。我们像两个互不来往的国家,只能通过第三国,第四国的使节互通有无。 虽然贪玩,我小时候的成绩还可以(不过那时候好像大家都得90,100分的),不过不管题目多么简单我从来没得过满分,马马虎虎不是这里错点就是那里错点。只有一次应该得满分的,老师还判错卷子了。父母对我们的教育十分重视,每次升学都到处打听哪个班最好然后找人把我们分进去。 上三年级的时候,我的班主任因为作手术要住院半年,学校就找了代课老师。妈妈一听说代课的是个刚毕业没有经验的老师就马上把我转去了另一个学校半年之后又转了回来,您说她是不是太紧张了以至于有点瞎折腾了。转回来之后听同学们说了很多代课老师的好处还把我后悔得了不得。首先我们的代课老师是个年轻又漂亮的女孩又十分和善,其次听说上课的时候只要举手可以去上厕所或者到前面喝水(那时夏天值日生会打两桶水放在教室前面给大家喝)。大家为了享受这小小的特权,下课了也不去喝水专门等上课的时候喝,唉,真是让我羡慕死了。虽然代课老师走了,可是上课的时候跑到前面喝水却成了大家的习惯,不过当然只能自习课没有老师的时候了。现在还记得有一次,一帮同学在前面你挤我我挤你的喝水,一个人挤不上前就到门口去探风。看了几眼惊呼老师来了,老师来了,大家立刻做鸟兽散,然后他就慢慢悠悠不急不忙地给自己装了一大杯水喝了起来。大家这才知道上当了,笑骂着把他一脚踢开。 我从小脑袋就好像缺根弦儿,可能所有的精力都用来玩儿了,在照顾东西方面就有点欠缺,常常丢三落四的。铅笔,小刀,橡皮,丢了不计其数。还有雨伞也是最容易丢的一样东西。最好笑的是一次我上学忘了背书包,因为当时是冬天,身上穿的很厚,没背书包就出门了也没感觉,只是觉得好像哪儿有点不对劲儿,不过也没多想。到了学校才知道到底是什么不对劲儿了。那天过的真可怜,笔和纸还好借,上课用的书只能到隔壁班借,还得人家今天刚好也有同样的课,又不是同时上,还得忍受别人听说忘带书包来上学的惊奇。真惨。 上了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我不幸近视了。当母亲发现我看电视越来越近,眯着眼镜就快要钻进去了的时候,我的近视程度已经很深了,500度。那时候近视的小孩还很少,儿我一下子就这么深的度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从小就捧上一本书不放还是因为什么其他原因。我是班上第一个戴镜子的小孩,还很不好意思。虽然配了眼镜,还是不肯戴的。在课堂上我眯着眼睛拼命的想看清楚黑板上的字,虽然我坐的是第一排,还是看不清。是在不行了,我只好偷偷的拿出眼镜来,鬼鬼祟祟的戴上,看一眼就飞快的摘下来。就这样十分辛苦,还是被同桌发现了。既然被发现了,而且戴眼镜真的看的十分清楚,我就只好戴着了,从此得了小眼镜的外号。 虽然戴了眼镜,还是阻挡不了我好动的个性,而且这时我虽然还是班上的小个不过已经可以在玩跳皮筋儿,踢毽子的队伍里绽露头角了。真正让我静下来一点的是当时电视里播放的红楼梦,我热烈的喜欢上了红楼梦,喜欢一群女子在花前月下写诗作画。开始故做深沉,忧郁地写写诗,作作画什么的。 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有的男生声音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浑厚起来,嘴上也毛茸茸了起来;女生的胸部也鼓了起来。大家都变得鬼鬼祟祟偷偷摸摸起来,表面却都装作若无其事。记得老师还特意给男生和女生分开上了一节特别的生理卫生教育,老师在上面讲,下面是没有人问问题的,每个人还都做出十分不感兴趣漫不经心的样子。男生和女生之间就变得更加敏感了,有些早熟的学生也开始传来传去,这个女生和那个男生的故事。对自己有些特别好感的男生或女生更是要特别表现的冷淡和冷酷。 这时也开始渐渐有一些港台的明星,歌曲流传进来。记得那时同桌的男生特别崇拜刘德华,有好多他的贴纸。我看了十分不屑,在一边撇嘴。他立刻反驳说,你要是长大了能嫁一个这么帅的,就偷着乐吧。一句话噎得我半天说不出话,半晌我才愤愤地想,我长大了才不会嫁给这些臭男生呢。 结果后来还是嫁了,而且果然没有刘德华长得帅。:) 上初中的时候,琼瑶的小说也开始流行起来了。每个女生都开始特别诗意朦胧起来了,开始打着伞在雨中漫步,长裙飘飘的在阳光下顾盼浅笑。而我们也从此告别了无忧无虑的童年,开始袅袅婷婷的少女时代。 生于七十年代五 我小时候住的平房是那种连成一排的,一家挨一家,胡同两面两排房子也是门对门。那时人们的生活也都很简单纯朴,可能也由于住得这么紧密,邻居们的关系也都很好。吃过晚饭后,小孩子们就在胡同里疯跑玩闹,女人们就搬着小椅子坐成一堆东家长西家短的。那时因为我父母都工作,有时忙得晚上很晚回家就把我们拜托给邻居照看。和我家关系最好的是隔壁的李奶奶和斜对门的董娘家,我们常常像人家的一份子一样在他们家里进进出出。有时父母没回来就像模像样地在人家吃饭,甚至更晚就要爸爸妈妈轻轻的抱着已经熟睡了的我们回到家里。不过我们比较喜欢到董娘家因为她家里有一个和我们的好伙伴,小红。 我们住的那条小巷子里的孩子不算很多,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就更少。只有妹妹比我小两岁算是靠近的了,小红又比妹妹小两岁了,剩下的也都和小红差不多年纪,这样我就成了孩子王。小时候可以玩的事情好像很多,每天放了学就在外面疯跑,吃饭的时候就各自被叫回家里。吃晚饭就又放下碗筷往外跑,直到天黑了才被叫回家睡觉了。 在所有的小孩子当中,我们和小红最好。小红是个脸蛋圆圆的女孩,总是红扑扑的,眼睛小小的。人有点憨憨的,经常呵呵的傻笑,一笑眼睛就更小了。她对生活的要求很简单,第一喜欢吃,第二喜欢玩。因为她的脸很红,尤其冬天的时候,一冻就更红了,几乎红得发紫。我就有时叫她烂苹果,这么一叫她,她就会乐呵呵地跑上来打我。那时除了去奶奶或姥爷家,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玩。小红脾气很好,谁说什么都无所谓,每次我和妹妹吵架,她就成了我们都要争取的支持对象。 一群孩子在一起总是一会这个和那个好啦,一会又吵了起来。每次吵架就开始翻出很多以前的事情,一件一件数落,什么送给过对方什么东西啊,吃过谁家的好东西 啊。小孩子是不懂得轻重的,从大人听到什么有关对方家里不好的话也都在此时丢出来。小红是被收养的,这时有的小孩就把这件事当作武器扔出来。很有效果的一句话,本来就有点笨嘴拙舌的小红每次听到这儿立刻就吵不下去了,就会呜呜哭着回家去问董娘了,然后董娘就会拉着小红到那个孩子家就评理。直到很大了的时候,小红都还一直以为这件事不是真的。每次有小孩这样说的时候,我们就会回家问妈妈是不是真的,妈妈就会说小孩子不许胡说。不过不管怎么吵架,我和妹妹都不会拿这件事来说她,可能是因为看到她真的是会很伤心吧。 我和妹妹常常一整天泡在她家里玩,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董娘。董娘是我十分敬重的女性之一。她是一个十分和善的妇人,个子很矮,而且驼背,不过眉目长得十分清秀。董娘是个家庭主妇,有时接一些手工活,好像盘纽蟠(旗袍或棉袄上的编得很复杂的纽子),裁剪衣服什么的贴补家用。因为她又十分乐于助人很多邻居都愿意找她帮忙。她从没有受过教育,就自己凭着一本字典开始一个一个的认字,直到后来自己读书读报都不成问题了。不过她还是很好学,我们上学后有什么不太了解的生字还会问我们。那时父母工作都很忙,没有很多时间管我们,我们都很喜欢泡在董娘家里。她会边做活边给我们说一些故事还有身边这家那家的事情,顺便给我们说一些做人的道理。有时我们犯了错,闯了祸,她也会耐心的给我们说我们错在哪里。她也很佩服妈妈,常常说妈妈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家还有我们真的不容易。不过我们那时还不太理解妈妈到底和董娘有什么不同,为什么没有什么时间陪我们,为什么不像董娘那么和善有耐心。 董大爷长得又高又大,能装下两个董娘,年级也大了十好几岁,脾气不是特别好。不高兴的时候,不管你做什么他都看不顺眼就会吼小红和董娘;高兴的时候就怎么都行,小红要什么都给她买。所以每次感到董大爷生气的时候,小红就躲在一边不吱声;高兴的时候就趁机要很多好吃的。董娘很不赞同董大爷的教育小孩子的方法,有时和他吵两句,不过他是听不进去的。小红也无所谓,有的吃就行。常常被董大爷打了一顿脸上还带着泪痕就兴高采烈美滋滋的拿着好吃的向我们炫耀。这个时候我们一律会很羡慕,小孩子的心里很奇怪,自己家有什么都不算好的。通常是看见人家有什么就想要什么,在外面的时候虽然会很硬气地说,这算什么我家还有什么什么更好的,可是回家就跟父母要了。不过这个时候我和妹妹从没有如愿过,所以就更羡慕她了。那时有时董大爷有空的时候也会去批发点冰棍穿街走巷的去卖,卖不完保存不下的,自然也就给小红吃了。我们更是羡慕得不行,总是有点遗憾的想怎么我的父母不是卖冰棍的呢。我有一个表妹更是有意思,小时候人家问她长大后的志愿是什么,她就会说要当开小卖店(就是小食杂店)的。由此可见,对那时的小孩来说吃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啊。 我们小的时候比较大的一件盛事就是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有一个烧着炉子来蹦苞米花的,各家的小孩子们就会相约着带着大小包的玉米浩浩荡荡的出来。其它的盛事也有,比如放露天电影,不过这种都太少有了,盼也盼不来的。其它的要么太普通了要么太频繁了,不值得期待。只有这个来的次数恰到好处,让每个小孩子翘首企盼,望眼欲穿的时候就出现了。小红家通常有很多玉米,因为董娘养很多鸡啊,鸭什么的。我家就刚好相反,通常在我们的不断催促下,妈妈东找西找找上半天才会不知道从那个耗子洞翻出一些干巴巴的玉米粒儿。这样我们也很满足了,欢天喜地的和小红上路了。不过就这样还有几次,我们被蹦苞米花的拒绝了,因为说我们的玉米太干瘪了。有的比较富裕的家庭会让孩子带着大米去蹦大米花,我们的妈妈是不会这样大方的,在我的记忆力也仅有几次这样的好事而已。 到了那里,大家都很自觉的排队,围在一边很敬畏地看着烧啊烧的黑黑锅子,想不明白它怎么会把一粒一粒的玉米蹦成花一样的。烧差不多了,他就会把锅子拿下来。这是所有的人都闪开了,胆小得躲得远远,每个人提心吊胆地等着听蹦的那一声。不过那一声总是等呀等呀也不响,等你放松了警惕才会砰的一声。这时苞米花的香味才四溢开来,大家也慢慢合拢回来。 好日子好像总是太短,在小红小学六年纪的时候,终于知道了自己真的是被领养的。那晚她和董娘抱着头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小红红肿着眼睛有些迷茫的和我们说了这件事。从那天开始小红就再也不是那个有的吃就什么都行的小孩子了,在她身上也又发生了好多事。 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人就总会想要知道自己的根到底在哪里。小红也不例外,她找回了自己的家人,开始像亲戚一样走动。我们还见到过她的姐姐,果然和她长得很像,红红圆圆的脸,小小的眼睛。在这样的走动当中,虽然比我们小好几岁的小红忽然深沉起来了,不再像我们一样傻玩傻玩了。又没过多久,董大爷意外地去世了,董娘和小红一下子失去了生活保障。董娘开始在家里炒一些瓜子什么的到外面卖,可是生活变得很艰难。没过多久,小红说什么也不肯去上学了,被董娘哭着打了几次,她也不去了,说是不愿意上了。就这样没初中毕业,小红就接了董大爷的工作去上班了。董大爷是个又粗又壮的汉子,在砖厂做工还无所谓。小红还是个小女孩子,虽然很受照顾,每天还是会磨破手,不过很快就无所谓了,因为手很快就磨得又粗又糙了,她也很快长得又高又壮可以把我和妹妹装下了。 我这时才知道原来命运是真的不公平的,从小一起玩耍,一起长大的我们从此走上了各自完全不同的命运。 生于七十年代四 (三)我的表兄姐弟妹们 放假的时候,是我们玩的最开心的时候。父母对我们不是很约束,我们通常都会玩疯了心。除了带着胡同里的小朋友们疯,我和妹妹也会到姥爷和奶奶家住。姥姥去世早,只有姥爷和舅舅一家人住在一起。舅舅家的表弟小宏比我小几个月,不过小时候一直比我矮好多,人也胆小常常被我们女生欺负。记得一次我躲在他家屋里门边儿的一张桌子下面,他一迈进来就被我一把抓住了脚脖子,吓得他立刻哇哇大哭起来,真没用。(不过想想我那时也够阴的,谁忽然被一只不知从哪里伸出来的手抓住能不害怕呢。) 怎么哄也不好,害我还被妈妈数落了一顿 (虽然被骂我还是 忍不住想笑)。还有一次大姨带着表哥表姐来玩,(每次大姨来都像过节一样热闹,我们就会常常搞家庭聚会,并且争着让大姨到自己家里住,不过那时就不用我出手了,因为这些兄弟姐妹们谁也抢不过妹妹)表哥捡了一只小猫,好可爱的小猫啊。小宏就和妹妹抢了起来,结果当然是他最后败北了于是又撇着嘴哭了。家里有一张照片就是妹妹抱着小猫甜甜地笑着偎在大姨身旁,另一边是撇着嘴脸上的眼泪还没干的表弟。虽然小时候那么爱哭,还是没有防碍表弟很快长成了一个小男子汉,上初中开始我就没他高了,这让他很扬眉吐气,这件事对他影响之深以至现在做了爸爸每次到他家还是抓我过来和他比个。 小宏的妹妹小波是个胖乎乎的小姑娘,每次被哥哥欺负。只有我们去的时候才能翻身,在一比三的形式下小宏不得不投降,常常被敲掏自己的零用钱给我们买好吃的。小波有一个抓牌习惯十分有趣,不朝自己的方向掀牌,每次往外掀起在大家眼前转一圈才拿到手里。她的手又小又胖胖的,又抓不住牌,每次都几乎把自己的牌亮给身边的人随便看。每次人家都看得不爱看了,就会对她说,行啦,行啦,你的牌我到快背下来啦,收起来吧。虽然这样,在我们的齐心努力下,每次输牌的还是表弟。 长大之后我们还都比较文明,小的时候到姥爷家基本上就是祸害东西。姥爷家房前是个菜园子,夏天的时候有黄瓜西红柿青椒茄子各种各样的蔬菜。我们常常会摘刚结小小的果实切碎了放在碗里过家家。要么就把毯子扑在地上,一个挨一个大叫着从炕上往毯子上跳然后打滚。通常这时候姥爷就拄着拐杖气冲冲地进来抓我们打,并且还骂着“一群败家子,就知道糟蹋东西。”我们就尖叫着从姥爷的拐杖下一哄而散地逃跑了。 我们正常情况下还只是在自己家里糟蹋东西,大姨家的表哥表姐来的时候就带着我们到处祸害人。一小帮打着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的旗帜,人见人躲。和善一点的邻居对我们的行为一笑置之,凶一点的就大骂我们一顿甚至上门告状。记得一次我们到郊外玩,看到一地的香瓜,立刻像蝗虫一样一哄而上,又踩又扭一下子就没了一大片。结果看瓜地的农民伯伯看见了远远地就骂起来了,我们立刻就跑。老农一看被糟蹋了这么一大片地气得不行在后面紧追不放,这可吓坏我们了。胆小的小宏赶快就把手里的瓜丢了,又跑了一会,其它人也陆陆续续把自己的瓜丢掉了,这样即使被抓住了也没赃物在手总是心里踏实一点。后来总算摆脱了老农的追踪,我们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回到家看到我们的狼狈样,大姨立刻追问怎么回事,结果又被数落了一番“真是做孽啊,就算不怎么样被你们这一踩,一大片秧子也都死了。”大姨唠叨了起来“你们揪的瓜呢,来给人家送回去赔礼道歉。”“都扔了。”我们纷纷答到。大姨气得哭笑不得“也有你们怕的时候啊。”这时候一直没说话的妹妹一声不响地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瓜,表姐一看就忍不住笑了“还是小绵羊啊,咱们总算也没白跑这么半天,来,切开看看。”我们立刻丢下唠叨着的大姨,围过去看我们的战利品。唉,我们费了这么大劲儿剩下的最后一个是个不折不扣的生瓜蛋子。 到了奶奶家就更热闹了,每次放假我们就有一小群报到,被奶奶像一窝小猪似的养着。睡觉的时候整整一小炕,事儿也就多了,一会儿“奶,小爽踢我。”一会儿“姥,二宝抢我被子。” 奶奶家比姥爷家还大,房前有很大一块菜园,房后还有一个果园主要都是樱桃树,还有两颗沙果树,这么大的一片天地成了我们的乐园。爬树,捉迷藏,荡秋千,即使下雨呆在屋里我们也可以弹杏核,折纸,藏东西等各种各样的游戏。藏东西是从柜子里找一样东西藏起来让别人找,为了找这个东西我们没少挨奶奶骂,因为每次把柜子翻得乱七八糟。我最得意的一次是把妹妹的一条小沙裙揉成一团缠在毛线里成了一个毛线球,哈哈,找得她几天几夜都找不着,气得不行。 奶奶家最漂亮的时候是春天,后面的樱桃园里开了一片樱桃花,粉粉嫩嫩的很是喜人,不过小孩子是不懂得欣赏的,我们最开心的时候是初夏可以大吃樱桃的时候。我们会十分踊跃地每人拿上小盆去摘樱桃。本来照我的意思是要带个大篮子的,不过奶奶说一个小盆儿就够我们摘一上午的了,那倒也是真的,我们常常会边摘边吃边玩,等吃够了,玩够了也不爱摘了,就会随便摘上一小盆底回去了事。那时我们只有本地樱桃,比现在进口的樱桃小得多,不过指甲大小,不过果肉就又软又嫩,颤微微的咬到嘴里就像水一样化了,一直甜到心窝里。我自告奋勇去给大家摘樱桃绝对不是比较有情操,而是我对从树上摘水果这件事十分的着迷。从树上摘下来直接入口的水果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新鲜和香味,好像混合了泥土树木绿叶青草还有阳光的味道在一起了。要是把它们放在篮子里拿到屋里再用水一冲洗这种味道就不见了,父母警告过我很多次要洗过樱桃才能吃,我还是耐不住那一粒粒红红的诱惑。除了吃,摘樱桃本身就是一种享受。刚一进后园子,看到满园满枝满眼玛瑙似的红樱桃,心头满溢的喜悦就再也按捺不住了,它鼓动着你让你忍不住想歌唱在这漫着樱桃和叶子香味的园子里放声歌唱。一进去就更目不暇几了,这边的樱桃好那边的也不错,我们就匆匆忙忙的像小蜜蜂一样辛勤地从东边嗡嗡飞到西边又从西边嗡嗡飞到东边。 奶奶家的樱桃园里的樱桃树品种不一,结出来的樱桃也是各种各样,大大小小,颜色也深深浅浅的各个不同。有的看起来很诱人,吃起来却很酸;有的不起眼却很好吃。我最喜欢有两种,一种是小小粒的,颜色暗红,像小红豆一样结在枝头,不怎么漂亮而且这种樱桃自然果肉比较少,肉质也稍硬可是却很甘甜。还有一种是比较大粒一些,颜色红里带白,透着阳光看像凝脂一样是半透明的,像一个鲜嫩活泼的小姑娘站在枝头对着你笑,诱着你伸出手使劲扒着跳着要把它摘下来。可是最诱人的樱桃总是在高高的枝头遥不可及,怎么使劲够呀够呀也够不到,最后只有望樱兴叹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毕竟还有那么多美丽的樱桃等着我们呢。 和奶奶家的沙果相比,樱桃再怎么酸也是有限。沙果是一种像小苹果似的水果,这种沙果只有小姑能吃,而且爱不释手,这让我很羡慕,可是尝试了几次实在能力有限还是最后放弃了。这个沙果酸的程度怎么说呢,咬上一口,首先牙和腮帮子马上就瘫痪了,随后视觉,听觉都暂时行失去功能,只剩下你一个人手里紧攥着被咬了一口的沙果,死闭着眼睛,酸得一直哆嗦着。虽然不吃,不过我还是很喜欢摘沙果,可惜沙果树很高,那时太小,我们是绝对被禁止爬树的。特制的打沙果的竹竿太长太重很难操纵,拿着它也打不下几个来。所以我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小姑爬上树枝把一个个诱人的红红白白的果子摘到手里,看着她一口咬下去的同时,我的两颊也立刻条件反射地涌上酸水,并且不由自主地打个激凌。 我对结满水果的果园和摘水果是如此的着迷,以至于多年以后我离开了家乡到了城市,每天只能吃着超市里不知放了几个月的水果的时候就一直梦想着有自己的果园,常常在梦里像猴子一样在结满水果的树上穿来跳去大吃特吃并且高兴的笑出声来。如果在电视上看到有果园里一排排的果树上沉甸甸的结着黄橙橙的桔子,红红的苹果还有毛茸茸的大桃子就会兴奋得心跳加快手心发痒两眼还放出贪婪的光茫。 所有的小孩都爱跟大点的小孩玩,我们也不例外,从小就爱黏姑姑家的红姐。红姐和小姑年纪差不多,不过红姐的脾气可好多了。小时候红姐是班长,常常带我们到班上玩 (尤其爱带妹妹,没办法因 为她长得可爱嘛)。坐最后一排,两个椅子中间搭一块木板。我们就坐在木板上拿本小书看,老师不往后走都看不到我们。不过有时候也被我们缠得受不了,趁我们不注意偷偷溜走。被发现了追到大门口,就每次骗我们回屋拿东西然后就从后面跑掉了。等我们发现时只看见远去的背影了,于是就大哭起来。奶奶就在后面又气又急地骂“你这小干巴,又把孩子逗得吱哇乱叫。”奶奶也很擅长起外号,因为红姐长的很瘦就管红姐叫小干巴。 一群孩子在一起疯起来没边儿,有一阵上演少林系列的时候,很流行练武术。那时小姑很正式地拜师学艺,回到家傍晚就常常在院子里练习。我们就跟着在一旁凑热闹,比武。小姑虽然科班出身却常常打不过我,因为我完全不讲规则,一身蛮劲儿像小牛儿一样乱打乱冲的。于是我们就常常在院子里滚做一团,没力气了就坐在院子里堆的柴禾堆上。(柴禾,东北冬天用来引火的干柴)奶奶家就在马路边,有一次玩闹之后天已经全黑了,我们扒在院墙后伺机吓唬往来的人。一个人慢慢的骑着自行车走过被忽然传来的鬼哭狼嚎吓了一哆嗦,从车子上摔下来,也没抬头看赶紧爬上车跑掉了,只嘟囔了一句“哎呀我的妈呀!” 生于七十年代三 (二)无忧无虑的童年 我小时候十分贪玩,随便什么事情都能让我玩的着迷。我们那时候功课很少,所以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玩了。捉蜻蜓,捞蝌蚪,挖蚯蚓,跳皮筋儿,打沙包,踢毽子,撅着屁股在玻璃厂的废物堆里挖宝(其实就是玻璃废品,有各种颜色各种样式的玻璃)。小时候真的很奇怪,那么简单枯燥的游戏可以玩的那么津津有味。比方说翻绳儿,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花样;比方说溜冰,溜来溜去就那两个动作,助跑然后从冰一边溜到另一边。 我养过很多次蝌蚪,到臭气熏天的水沟里给它们捉鱼虫,在玻璃罐里看着它们长出后腿,再长前腿,尾巴慢慢变短。我总是像爸爸保证等它们长成青蛙就一定把它们放了,可是它们从来都等不到那一刻就陆陆续续地死去。我也常常捉了小麻雀来养,一本正经地给它做铺了棉花温暖的小窝。可是麻雀更难养,它们通常很有气节根本不碰我给它们准备的食物最后就气鼓鼓地饿死了。后来我意识到这是很残酷的一件事就再也不捉蝌蚪或者麻雀来养了,捉到的蜻蜓也马上就放了。小的时候好像很残忍从来不懂得生命的珍贵,挖出蚯蚓切成一段段的看它们在地上痛苦的翻滚然后每段还继续爬走。小学时还有男生抓来活生生的蚂蚱或蜻蜓揪了吃,并且得意洋洋地看着女生们被吓得花容失色仿佛是很英雄的一件事情。 那时我们好像除了一个洋娃娃之外也没什么别的玩具了,不过外面的世界给我们提供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最爱的游戏是捉蜻蜓,现在的小孩可能都不玩了。这是一个十分简单而又乐趣无穷的游戏,因为蜻蜓通常很机警十分难捉,不像捉蝌蚪十分容易,随便拿什么东西甚至用手一兜就能兜到好几个(不过滑溜溜的小蝌蚪在手上摆着尾巴扭来扭去的样子也很有趣),捉蜻蜓是要用十分专业的工具的。把很硬的铁丝弯成一个圆圈,留出一头绑在一根长长的杆子上面,再把一个塑料袋的口撑圆缝在铁丝圈上,这样捉蜻蜓的工具就完成了。这个工具也是很有学问的,首先带着塑料袋的铁丝圈要很牢固的绑在杆子上不能松动;其次塑料袋不能太软,太软的通常容易破,也不能太硬,太硬不够灵活;最后杆子不能太短,短则不能及远,也不能太长,太长不容易控制。工具完成我们就扛着蜻蜓网出发了。我们通常会选择到郊外,因为那里的菜地比较大,慢慢走有时还能遇到一两条小河也可以随时改成捞小鱼挖泥鳅什么的。蜻蜓很喜欢在尖尖的东西上休息,休息的时候还一边叽哩咕噜地转着大眼睛四处观望着。由于蜻蜓眼睛的结构它至少能看到300度以内的事情,所以很难抓。要假装漫不经心一点点地向它靠近,到了适当的距离站定等一会让蜻蜓习惯,再慢慢小心的把蜻蜓网的圆口举起靠近蜻蜓的后下方,具体地说是蜻蜓的尾巴下面一点,那里是它视觉比较薄弱也是最容易展开追捕行动的地方。不能靠得太近,太近蜻蜓容易察觉;也不能太远,太远当你挥起网还没碰到蜻蜓的时候,它就会让察觉到那股气流然后就轻易跑掉了。这样当蜻蜓网进入设定位置就可以展开最关键的追捕行动了,迅速地挥起网把蜻蜓罩在里面,这还没有完因为蜻蜓网的口还是张开的。这是有两个选择,一是借着挥动的这股力量一直向下把网扣在地上;一是罩住蜻蜓后把杆一转把口封住。这两种方法要看具体环境了,前一种要在有比较平坦的空地上而且要速度快不然在到地面之前蜻蜓就跑掉了,后一种则需要很高的技术。我们轰轰烈烈一群人出去一下午通常也捉不到多少蜻蜓因为这实在是一个需要耐心果断和机智的游戏。捉到了蜻蜓有的被切掉一半尾巴插上小木棍做成飞机,有的被串成一串做成飞机群,这么残忍的事情我们女孩子还是很少做的,于是大多数被邻居要去喂鸡。不过后来上学老师一直说蜻蜓和青蛙都是益虫,我们就都会释放我们的小俘虏。听说蜻蜓可以捉蚊子吃,我们也曾把蜻蜓放在屋子里希望它们可以帮我们除蚊子,不过失去了自由的蜻蜓好像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只是静静的趴在窗子上望着外面的世界。我那时做事还是很讲究科学的,除了利用蜻蜓消灭蚊子,我也曾把蚯蚓埋在花盆里帮忙松土,不过被妈妈发现还是被骂了一顿。 爸爸很快发现他的大女儿精力太充沛无处发泄,如果不正当引导很容易像洪水一样泛滥,就给我找了一个事情做,在院子里种花。我很喜欢这个工作,春天的时候就开始像个小农民一样翻地,洒种,浇水,然后天天盼望着它们发芽。第一个种子破土而出之后其它的就也会很快纷纷地探出脑袋了,刚刚长出的小幼芽也很快分成两个小嫩叶,挺直了腰板向上生长,然后很快就各具形态了。这时我除了每天浇水也开始除草,给牵牛花搭架子,看它们茁壮成长。它们通常很快就张出了花蕾,纷纷开放了,这时夏天雨水多的时候也不用怎么管理它们,让他们自由生长就是了。秋天的时候它们开始结籽,我也开始到处收集新品种的花籽,其实夏天的时候我已经到处探访了,盯上谁家有好看的新花这时就可以登门交换了。我把小花园经营的有声有色,父母也很快加入了。后来除了花之外,我们不过几平米的小园子里又有了妈妈种的几架黄瓜西红柿,还有爸爸种的葡萄和草莓,有一年不知谁丢了籽居然还长出两株玉米。总之从那以后我们的院子里每年都是生机勃勃的了。 大自然不仅给我们游戏的天地也给我们提供食物和玩具。小时候好像有一段时间物资很贫乏,我们几乎没什么零嘴可以吃,就到大地里找吃的。可以吃的主要有天天,姑娘还有榆树棬。天天是一种野生的草本植物,结有黑色的果实。样子有点像葡萄,不过比葡萄要小多了,比米粒大不了多少。果实成熟时是黑色的所以我们也叫它黑天天。黑天天的味道甜甜的,每次都结成一串串的,样子十分喜人。开始时青色的,又苦有涩。要成熟时先从果实的根部黑一圈,这是已经有甜味可以吃了,不过没有黑透的时候那么好吃。姑娘不是野生的,不过在谁家废弃的园子或路边也偶尔可以找到。姑娘也是圆球状的大小和小粒的葡萄差不多,不过不是成串生长的,果实成熟的时候是黄色。最特别的是,姑娘的果实外面是罩着一层纱网的,大概就是因为这点像羞答答的小姑娘它才都得以命名的。榆树棬是榆树还没成熟的种子,春天的时候榆树上到处都是绿油油的一片,很受欢迎。很多孩子爬上树撸着吃,甚至有的人家拿它烙饼吃。不过我是不吃榆树棬的,我小时虽然很谗不过也比较挑剔,不大喜欢榆树棬的味道。其实即使是天天和姑娘等我后来在吃的时候也怎么都没用记忆里的美味了。 小时虽然很淘不过毕竟是女孩子,凑在一起的时候偶尔也会做一些女孩子的游戏。那时连玩具都很少,女孩子的小装饰就更没有了,不过我们可以自己做。我们会拿比较柔软粗细合适的植物的茎弯成环装,雕成各种样子做成项链。比方说最常见的一种就是每隔一小段把茎部拿掉之剩外皮相连,就成了一条一段一段的项链。有一种叫季季草的花可以用来染指甲,种子壳可以做耳环和戒指。季季草的种子是包在一种梭子形状绿色的软壳里,划开壳剥出种子,壳就会由于弹性卷成一卷。借着它回卷的弹力,我们就可以把它夹在耳朵上当做耳环,或是切细一点圈在手指上做戒指。那时物质虽然很贫乏可是我们却很富有,因为大自然的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而我们也在其中获得了无穷的乐趣。 生于七十年代二 那时在东北入冬的时候各家都会买大批的冬储水果苹果,桔子,冻梨冻柿子什么的,因为开始有很多所以大家都不会去争,关键到最后没剩多少的时候。我小时候比较嘴谗,又挑食。妹妹正好相反,胃口好吃嘛嘛香的那种,所以她平时也不怎么吃零食。我就不同啦,我老爸还给我起了外号,嘴不离。意思就是我的嘴里老是离不了东西,您想想,家里那么多苹果啊,桔子啊,我今儿一个,明儿一个,在妹妹发现自己好像还没怎么吃的时候就已经剩下不多了。她这时候就恼羞成怒啦,霸着剩下的苹果说什么也不让我吃了,还说都让我吃了。您说说哪儿有这个理儿啊,自己想不起来吃还赖人家。还好父母这个时候还比较公正,不会让她闹得太厉害。 再有一个常常起争执的缘由就是争论谁的零用钱比较多。我们那时没有固定的零用钱,常常是帮父母打打工来赚取,去打酱油买醋买豆腐啊什么的。通常父母会给我们整钱,买东西剩下的零钱就留给我们了。买酱油和醋也就罢了,要是买豆腐,我们常常在路上就会忍不住吃上几口。通常是端着豆腐的那个趁对方不注意偷偷咬上一口。如果被另外一个发现了,一定不依不绕 “不行,我也要咬一口。”“啊?不行,你咬的这口比我大,我要再补一口。” 这样咬下来,到家的时候一块豆腐已经不剩几口了。到了家又有争执了,因为我要吃炒豆腐,妹妹要吃凉拌的,这样妈妈每次都让我们买三块,一块给我们路上吃,一块炒,一块凉拌。另外一个赚取零用钱的方法是收集废品,父母鼓励我们收集牙膏盒啊,铁片,纸箱之类的东西,买了废品的钱也都归我们了。卖了废品分钱的时候,主要的争执就是谁收的比较多该多分点钱之类的,不过最后往往还是平分。 有一段时间我发现家里一个放针线的盒子里不知为什么常常有几分钱的硬币,拿走了,就又出来,再拿走还是有。真是神奇,我当然谁也没有告诉,只是默默地每次去拿。直到有一天,看到爸爸一个人对着那个盒子自言自语“奇怪,怎么放了那么多零钱在里面都不见了”我这才恍然大悟,偷偷乐了半天,可惜从那以后爸爸就再也不往里面放钱了。妹妹还有十分狠毒的一招挣零用钱,就是和爸爸抢电视。爸爸要看新闻,她偏要看动画片,有时爸爸被她弄得不厌其烦,为了能安安静静地看会电视就只好予以利诱。被我碰到过几回,我自然大喊不公,结果是也能分一杯羹,不过我还是很忿忿地想着没有被我遇到的那些次。现在再和妹妹提起这件事,她却死活也不承认了。可能真的不记得了,她一定也只记得父母偏心我的那些事了。 我和妹妹之间从来不姐姐妹妹的称呼对方,一直都是连名带姓的叫,直到现在都是这样,不知道为什么。妹妹总是很理直气壮的说,你看你哪有当姐姐的样子,一点都不会让着我,为什么叫你姐姐?妈妈居然很出奇的非常赞同这点。:( 小时候我和妹妹也很有经济头脑的,还曾经试图经商赚钱。上小学的时候,有一种小摊是出租小人书的,5分钱看一本那种。因为我家里的小人书很多,放假没事就和妹妹去摆小摊。不过有个问题,就是放假的时候学校都没人,只好到集市上摆。爷爷在一边卖家里结的樱桃,沙果之类的,我就和妹妹在一边摆摊租小人书。可是集市上来往的都是大人,谁会租小人书看呢,结果只租出了一本,我们的第一次经商活动就这样失败了,这可能大大影响了我后来的积极性,唉,就这样一代经商奇才陨落了。 因为太爱臭美了,妹妹不怎么喜欢学习,尤其放假的时候老是完不成作业。我那时候通常是放假前几天花点时间把所有的作业做完了事,到开学的时候就基本没什么事了,除了找起书包和作业有点困难,因为写完之后我就不知把它们塞到哪里再也没碰过了。说到做假期作业,我看过最经典的是远方表姨家的小表弟的。他做起来比我还快,因为我好歹还是认真地在做,而他基本是胡乱地在数学题后面随便写个答案,写的作文也是文不对题,胡写一气。这样也行啊,我刚看的时候惊讶得不得了,他却胸有成竹显然已经是个中老手了,而他也果然从来没被发现过。唉,所以我们写那些作业有什么用呢?不过我还是挺喜欢做假期作业,尤其是里面的智力题什么的。可是妹妹显然不是这么想,因为她总是磨磨蹭蹭的写不完作业,每次都是到了最后关头,开学前几天在妈妈的监督下起早贪黑的完成。现在家里还有一张妈妈看着披头散发的妹妹在台灯下写作业的照片。对于妹妹不爱学习的这件事妈妈总是很自责,因为有一年,住哈尔滨的大姨生病妈妈过去住了好久。临行前妈妈很是犹豫不知道该带谁好,后来还是带我去了,因为我那时就要上学了,妈妈觉得学龄前教育比较重要。过了大半年,妈妈带着我回家看到妹妹梳着一个冲天抓,站在奶奶家的炕上傻乎乎地看着我们都不认识了。每次想到那个情形妈妈都觉得很心酸,觉得自己没有尽到责任,并且坚持认为那时错过了妹妹智力开发的关键时刻。而我一想到一向爱美的妹妹那个土头土脑傻呆呆梳着冲天抓的形象就想笑。 虽然不喜欢学习,妹妹的手却很巧,也很有耐性常常折千纸鹤幸运星,自己设计小礼品盒啊什么的。有一阵她也特别喜欢用各种颜色的小珠子穿项链,漂亮极了。我就怎么都弄不出来,每次都得用我的宝贝和她交换。妹妹也擅长和各种小动物相处,特别喜欢养小猫。小猫通常都和她特别要好,每次睡觉的时候都会钻到她怀里。我总是嫉妒极了,开始就强制地抓过小猫,不过它老是大叫着在我手上抓一把就跑掉了。后来我学聪明了,就趁妹妹和小猫都睡熟了,轻轻偷偷地把它移到我的被窝里。享受一会儿把软乎乎毛茸茸的小猫抱在怀里的感觉,不过一般半夜它醒了之后就又钻回妹妹那里了。有时小猫在妹妹的被窝里太闷了就会钻出脑袋来,也枕在枕头上,有时还轻轻的打着小呼噜。这样我们就常常能看到妹妹的枕头上一大一小两个可爱的脑袋呼呼熟睡的情形。 最让妹妹不忿而让我最开心的一点是尽管妹妹很受宠爱,也有很多新衣服,身为妹妹的她还是不得不捡一些我的旧衣服穿,没办法谁让她是小的那个呢。不过这点优势等我们上了初中的时候就没有了,因为那时我们也长得差不多高矮了。于是妈妈开始很喜欢给我们买一样的衣服鞋帽把我们扮成好像双胞胎的样子。我倒没什么,妹妹就有点惨了。她比较细心又爱干净,而我很粗心大意又不爱惜东西,我们的东西都一样我就更是乱穿一气了。穿坏了妹妹的东西她往往很心疼,于是就在她的东西上做个记号,每次查证我有没有穿错。不过等到后来就不怎么需要查证记号了,因为比较脏比较破的那个一定就是我的了。 等她初中毕业去读幼师,我高中毕业读大学,我们一起离了家,就奇迹般的不再吵架了,反而好的不行了。放假的时候聚在一起,从早到晚睁着眼睛的时候就聊,聊不完的聊。晚上躺在床上聊啊,不肯睡觉。早上起来睁开眼睛躺在被窝里也聊,不肯起床。聊各自在学校的大事小情,聊各自的朋友同学老师;有时我也跟妹妹学她在学校学的舞蹈,弹琴;一起学新歌;有时两个人对着镜子互相摆弄头发,摆各种姿势做各种各样的造型。 那段日子真的开心的不得了,有时晚上吃完饭父母也加入我们,举办家庭舞会啊,卡拉ok大赛之类的。后来我就出国了,我们也各自成家了。妹妹有了自己的家,成了人家的人,这样的感觉总是让我觉得有点奇怪。也同时有点嫉恨我的妹夫,总觉得好像是他把我最亲爱的妹妹从我身边抢走了似的,不过我也知道妹妹其实抢不走的,永远是我最最亲爱的那个妹妹。 去年回家没事拿着一段小皮筋儿在妹妹手边抽来抽去,玩得不亦乐乎,不过后来还是碰到妹妹的手上了。妹妹生气了不耐烦的说,你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没事欠儿欠儿的惹事儿。我有点尴尬嘿嘿笑着说,你也还像小时候一样的酸脾气。 生于七十年代一 偶尔静坐,往事便如潮水般涌来,那么清晰鲜明生动,让我由一种不得不写点什么的冲动,就让我谨以此献给我最亲爱的家人和朋友。 生于70"s 我出生的那会儿,虽然自己也在现场,不过还是好多事不知道。只是后来听妈妈说生我的时候是难产,让妈妈受了很多罪。而我生出来的时候身体也很不好又缺钙,胳膊腿儿都铛啷着,若不是我哭的嗓门特响,很有劲头的样子,大家都直担心我的小命可能撑不了多久。虽然如此,因为我也算俺家的长房长孙,刚刚出生的时候还是挺受重视的。(虽然妹妹后来占尽宠爱,这点她就没法比了,哈哈,因为那时还没她呢。不过若是我这么说她一定又不服气,因为我们都认定父母比较偏心对方)奶奶的眼睛不太好,抱着我看的时候,要眯着眼几乎贴在我的脸上,不过还是发表了她的一个重大发现,我脸上有个小酒窝。嘻嘻,不过只有一个。 妈老说那时候爸对我特好,常常乐呵呵几个小时地抱着我从屋子这头走到那头,在从那头走到这头,直到把我哄睡了为止。我小时候很能哭,妈说的,不能离人。有时老爸不在家,妈又要做饭,只能把我一个人放在屋里。一离开我就开始哭,哭的那个凄惨啊,妈说让人气血翻腾,心烦意乱无法做事。好几次打算狠心一点不理我,以为没人理我过一会就好了,可是我可以一直不停的哭,不停的哭,直到眼泪哭干了,嗓子哭哑了,还照哭不务。妈没办法,只好背着我做饭洗衣服。唉,没想到我那么小就有了要人重视的心理不过还挺折腾人的。可惜这样的好日子也没过多久,就跑出来一个和我争宠的小家伙。 妈妈也常常举另一个例子来证明我能哭的程度,那是妈妈带我到另外一个城市,街上有卖炸麻花的,我就吵着要吃。那时麻花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得到的,是要粮票的。妈妈身上刚好没带粮票所以不能买,而且当时粮票是很珍贵的,有钱也买不到,买麻花的老奶奶自然也不肯卖。可是我那时真的是个很有决心的小孩,很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死死地抓着老奶奶的车子,大哭着就是不肯走。直哭得天昏地暗,鬼泣神惊,终于把老奶奶哭得受不了了,粮票也不要了,赶紧给了我麻花打发我走路了。 我的童年 (一)我的第一个敌人和朋友 我和妹妹是天生的对头,吵架一吵就是十几年,直到我们都离家到外面读书,才开始反而想念对方。我和妹妹差两岁,虽然只差两岁,不过还是有一个阶段,我已经可以讲一些简短的故事的时候,她还不怎么能流利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在这个时期,在对妹妹的战争当中我还是占有一定的优势的。我最擅长的是给妹妹讲故事,开头通常是这样的,从前啊,有一个小孩,她怎么怎么样的坏,做了很多这样那样的坏事,然后,原来啊这个人就是小绵羊 (妹妹的外号)。我一直不能确定妹妹是不是真的听懂了我说的故事还是从我不怀好意的坏笑中明白了。这个时候她总是当机立断,不声不响抱起我的胳膊就是狠狠的来上一口,真是悲惨啊在后来的战争中如果动起手我从来都打不过妹妹,因为她下手总是特狠,大概就是这个时候锻炼出来的。不过还好她大多数时候都说不过我,我还能在口头上占一些便宜。 妹妹小时候长得十分可爱,属于人见人爱的那种,所以她不怎么爱学习,却很爱臭美。不过妈妈说我小时候其实也很爱臭美,当我们上了幼儿园,学了很多诗歌,儿歌还有舞蹈的时候,我和妹妹常常吃完晚饭在家里的小院子里开晚会。轮流给对方报幕表演,什么“下一个节目由某某为大家表演诗歌朗诵”之类的,我家的邻居们就扒在墙头欣赏我们的表演。唉,真没办法我也没想到我小时候就有那么强的表演欲,不过长大之后就如妈妈说的越来越回陷(读xuan,东北方言,越来越不如的意思)了。可是我的臭美程度是怎么也比不过妹妹的,现在还有照片为证。小时候有一阵爸爸喜欢摄影,妹妹总是能在镜头前摆出各种各样或甜美或可爱的pose,而我则只会傻乎乎地咧着大嘴。最经典的是一次是我们去参加一个婚礼,因为大家都围着新娘,没有成为大家注意中心的妹妹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竟然自己爬到炕上自顾自美滋滋的扭起秧歌来,最后终于很成功地让人们都不看新娘改看她了。那时她也就两三岁的样子,就臭美到这种程度,真是,唉。 我和妹妹的斗争主要体现在抢东西上,尽管我们的爱好不是很一样。通常父母出差的时候都会带礼物给我们,我一般都是要小人儿书之类的,妹妹就要漂亮衣服,装饰品。如果不幸我们看上了同一样东西,父母就要花很长时间来平息这场争斗了。母亲最经典的一句台词就是对我说“你是老大,应该让让你妹妹。”我呢,则会振振有词,理直气装的回答到“为什么小就要让?你们都把她惯坏了,要是以后到外面谁还当她是小的让着她呢?”举吃鸡时候的一个例子,因为一只鸡只有一颗心,这就成了我们争夺的对象。妹妹心比较直,我通常是发现了鸡心吃完了才宣布,她就只好干瞪眼了,可是她常常刚发现就忍不住得意的叫起来。这时候就起了争执,要么我就去抢了,要么就闹,最后往往还得被我分了一半。不过有一次妹妹还是学聪明了,居然在还没开饭的时候就到锅里翻了鸡心出来在我面前一口吃了。够狠!我只好假装毫不介意,这样她的得意就会显得有点落空。 其它的吃的东西,糖果啊,樱桃啊什么的,就你一个,我一个;你两个我两个的分。虽然说这样算是挺公平了,不过分完之后,大家还是都觉得对方那堆比较大。没办法,这是人们的普遍心理。再然后呢,大家还都得想尽办法做那个吃到最后的人。因为如果对方吃完了,自己再拿出来吃正可以让对方好好眼谗。这个可是十分斗智斗力的,要把自己的东西分批藏好还要做各种假动作来迷惑敌人,让她以为自己的东西先吃完了然后放松警惕。要不然干脆得意洋洋的挑衅“我剩的比你多。”“我的比你多。”由于谁也不肯报出真实数目,这种争论往往僵持不下,直到有一天一个聪明的忽然灵机一动,说不管你有多少我总是比你多一个,另一个就哑口无言了。在后来学了比较高深的数学,就会说“我有n个,n趋于无穷大。”“我还是有n+1个。嘿嘿,总比你多一个。” 静 静和我从小学开始就是好朋友了,她是一个聪慧灵秀的女孩,有点多愁善感。那时电视里正在放红楼梦,十几岁的女孩正是爱幻想的年纪,几个人也像模像样的组成诗社,没事儿吟吟诗,作作画什么的。现在再找出那些大作,简直不能看。诗一律是无病呻吟,故做忧伤,画里的人也是歪眉斜眼。真奇怪那时怎么还能被当做绝世佳作。 除了写诗作画之外,我们也疯狂地迷上了红楼梦,每人收集了很多相关的书,图片还有磁带。记得那时为了买一本红楼梦诗集我足足攒了半年的零用钱,那本书真的不错,还让大家羡慕得不行。因为静的特质十分接近黛玉,我们也顺便送她林妹妹的外号。 静的多愁善感主要因为她的家庭背景。她是来自农村的,所以总是在心里有那么一些不必要的自卑,也十分的敏感和多疑,常常不知因为我们说的哪句就会伤感起来,半天不爱说话。记得一次一个很长舌的同学和我说,静之所以能来我们这个学校上学都是走后门的,她还和她妈妈给老师送礼呢。我听了很生气,认为她纯属造谣,像静那么清高纯净的女孩怎么会做这种事呢。我气冲冲地拉着她到静面前对质,希望我的朋友可以像我一样理直气壮的指责她。可是静听完我说的话,脸刷的一下白了,嘴唇颤抖着,睁大着眼睛半天不说话。那个同学也吓坏了,偷偷溜走了,只有我面对着静不知所措。很久静才无力地苦笑了说,不然你以为我凭什么才能来这里读书。尽管我还是似懂非懂,还是一下子就体谅她了,因为静的眼里都是我所不能体会的生活的艰辛和无奈。 我很喜欢静的家人,她的父母很开朗和善,不像我的父母总是故做严肃。她家里有四个孩子,全部读书,这在当时的农村里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难得的是她家里的孩子个个灵秀可爱。大姐坚强能干,常常可以帮妈妈忙。小妹聪明沉静,小弟狡(黑吉)活泼,家里时常欢声笑语。我常常觉得这都归功于他们开明的父母。静的妈妈是个大嗓门总是爱开玩笑的妇人,每次我去的时候,她都会逗我到忍不住开始笑为止,然后说就是想看看我的酒窝。静的爸爸不象妈妈那么多话可是却十足的幽默,总是笑咪咪地坐在一旁,偶尔插上一两句让大家大笑不止。 每次到静家,我们都会坐在对着后面菜园的窗台上。夏天的时候,窗子都拿掉了,吹着从菜园过来的风,十分凉爽。大姐会搬出她的读书笔记和我们分享,上面有她最近读书的摘录和心得;小妹喜欢画画,也会拿她的新作来;小弟就在一边凑热闹,还得不时应对妈妈说他趁姐姐来客人时偷懒的指控。有时大家就不说话,各做各的,或捧一本书,或完成一幅画,小弟就会被妈妈指派给姐姐们拿来在井水里冰过的西红柿和黄瓜吃。有时我也陪静去山上放牛,坐在草地上看着蓝天上的白云。 日子就这样慢悠悠的过去了,谁也没想过我们会慢慢长大。初中毕业的时候,成绩不错的静选择了读师范中专,因为她希望可以给家里减轻一些负担。而我上了高中,开始了我们完全不同的生活。 读了师范的静开始变得活泼一些,参加许多活动,演讲比赛,辩论赛,诗歌朗诵比赛,投稿写作。放假的时候,我们还会凑到一起,平时就写信联系。那时我十分羡慕她,透过她的信纸,仿佛都可以感受到她丰富多彩热火朝天的生活。而我们的日子却是沉闷而又单调的,即使玩也不敢大张旗鼓,只能偷偷摸摸的。 我上高三的时候,静恋爱了,可是我却不懂得该如何分享她的快乐了。我开始清晰的感觉到我们的距离,我总是比静慢上一步,当她开始恋爱的时候,我还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她已经结婚了,我才懵懵懂懂的开始了解恋爱和生活。 毕业的时候我顺理成章地走上父母为我准备好的路,考大学。静却陷入了人生艰难的选择。静读的师范是定向委培的,毕业后一定要回原住地她生活的那个乡小学,除非她有门路。静的姑姑给静介绍了一个市里的男孩,男孩的家里很喜欢她,答应一定会给她办理留下的手续。静十分痛苦,不知该怎么抉择。我却一点都帮不上忙,给不了她任何意见,因为我全部的人生经历只是上学和读书。后来静告诉我她还是选择了爱情,我有点为静感到高兴。 毕业后的暑假里,我沉浸在高考后的轻松里,和同学们去郊游,聚会。而静则开始为工作的事情奔波忙碌。她的男朋友叫国,是个才华横溢的家伙,可是家里如同静一样贫苦,甚至还不如。所以他们决定回到这边,至少她的家里还可以负担多一个人的生活,因为他们的工资将根本不能负担租房子的费用。静的父母宽容地接纳了这两个放弃舒适的生活而选择了爱情的年轻人,只是他们家里的情况实在已经很难了,没有办法帮他们更多了。尽管静和国的成绩在学校里很优秀可是他们没有门路把他们安排在镇上的条件好的学校里,他们能做的只是默默的把家里一间放杂物的小屋收拾出来给国容身。 关于静的分配问题,我曾经和妈妈讨论过。因为妈妈有同学在县里的教育局,我觉得要安排他们两个人是很容易的事。谁知妈妈听了我的话,很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训斥我,你这个孩子胡乱说什么呀,你懂什么呀,安排工作哪儿有你想象的那么容易啊。在父母眼里,我从来都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平等的站在一起讨论过任何问题。一本正经的和父母坐下来谈论事情是我不能想象的,这次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和母亲提起这件事的我完全没有想象过会面对这种情况。我一下有点蒙了,只有嘟嘟囔囔地说,我的朋友都是很优秀的,一定合格。母亲更生气了,那有什么用,现在办什么事不要钱哪,还得踏多大的人情啊。你懂什么啊,就别给我添乱了,整天为你们操心就够我受的了。我灰溜溜的在母亲的唠叨下回了自己的屋子,心里很懊丧,为母亲的冷漠,现实和世俗感到羞愧,为什么我的母亲从来不像书上写的母亲那样的温柔可亲呢。 许多年以后,我才完全理解了妈妈话里的含义,又为自己当时的羞愧而羞愧了。在父母为我们支撑起的天空下,我们才可以无忧无虑单纯的生活。可是正因为这样,我也完全不懂生活的艰辛,从来没有为父母分担过一点他们的心事或忧虑。我从来不了解我的父母,我们仿佛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暑假过去了,我兴高采烈地到学校报到了,静也开始上班了。也许是刚开始工作太忙,一直没有收到她的来信。我开始写了几封信,后来也投入到五光十色的大学生活里了。 大学第一个寒假来了,玩得像脱缰了的野马的我和班上的几个同学邀好了到吉林去看雾松,正兴高采烈计划着的我却忽然收到了静的信,静要结婚了,就在几天后,让我回去做她的伴娘。 这封信给我带来的震惊是巨大的,我不能明白为什么静要结婚,因为这个人生课题离我实在太遥远了。后来静和我说,因为国一直住在她家村里的人有很多闲话,不过我对这个解释还是似懂非懂。无论如何,静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的婚礼我一定要参加。我匆匆忙忙的买了一套精装的红楼梦给静作为结婚礼物,静看到我的礼物时笑了,说她就知道一定会收到这样一份礼物,所以她一直都没有买。 在静的婚礼上我一直都恍恍惚惚的,坐在车上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就一直晃动着小学时校园里那片曾洒满我们欢笑的小树林还有我们那时幼稚单纯的笑脸,心里觉得有点茫然忧伤。可是为什么忧伤呢,是因为我们的成长吗?还是因为岁月的流逝?我也不知道。 静正在给宾客们敬酒,微笑而又客气地和宾客们应酬着。静的脸庞映着红绸的棉袄显得成熟而美丽,像所有的新娘。而那份成熟是我所不熟悉的,我熟悉的只是那个敏感而羞涩的小女孩。国真的是个出色的男人,有一种可以让人信赖和依靠的气度,也正大声的和客人们寒暄着,希望这个男人可以给静幸福。 在静的婚礼上,我显得幼稚而笨拙,可以在演讲台上侃侃而谈的我面对往来的宾客不知所措,更不知该和同桌的人们聊些什么。这个世界离我所熟悉的生活如此遥远,(我熟悉的是什么呢,只有学校吧)和静一样让我感到陌生而茫然。在送给静红楼梦的扉页上我写着永远不要忘记我们曾有过的梦,眼前的静已经是个成熟而美丽的小妇人,她要和自己的丈夫一起分担人生的悲欢离合了,再也不是那个做梦的小女孩了,那么记不记得从前的梦又有什么所谓呢。那天我十分混乱茫然忧伤。 又开学了,在春天来临的时候,我收到了静婚后的第一封信,描述了他们一无所有的生活。她说国喜欢书法,想要一张桌子;她喜欢看书,想要一个书橱,可是他们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小得只能放下一张床的小屋。因为没有钱在他们工作的学校附近租房,他们只能每天早上天还没有亮的时候爬起来,骑上两三个小时的自行车才能到学校。夏天的时候,有时风雨很大,就要起更长的时间。冬天的时候很冷,常常手都冻得僵的把不住车把。现在天暖了可是雪开始融化了,乡间的小路上时常很泥泞,也很难走。这还不算什么,最难的是在学校里。只想简简单单生活的他们不得不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周旋,因为一点背景也没有的他们要有所发展实在是太难了。 生活是如此的现实而残酷,我忽然不知道静的选择到底对不对了。我从来没有问过静是不是有点后悔,因为我已经懂得了人生无法从头来过。 又放暑假了,我又去静的家里,还是一样的温暖欢声笑语。静的妹妹上大学了,静的大姐还没有毕业,家里的负担并没有因为静的工作而变轻反而更重了,可是在这个充满笑声的家里有什么难关是他们过不去的呢。 见到静的时候吓了我一跳,半年没见的静变得又黑又瘦。静苦笑着告诉我他们今年趁着放暑假的时候去批了一车西瓜到镇上卖。真的不容易啊,静感慨,刚开始的时候都张不开嘴吆喝。本来一斤也没赚几个钱,可是有的人几分钱也要讲上半天的价,还有地痞拿了西瓜也不给钱,晚上还要一直看着,一不留神就被人偷了。算下来,加上坏的,磕损的,百忙活了一个夏天。真的无法想象静蹲在街上吆喝着卖西瓜的情形,看着静无可奈何的脸庞,那一刻我很心痛有种想哭的感觉。忽然十分地恨国,是因为他静才由一个清新纯净的女孩变成了一个为生活操劳忙碌的小妇人。这个男人值得吗? “姐夫还说卖西瓜挣钱给我买新书包呢”小弟忽然在一旁喊道。“没问题,等我发财的时候,一个书包还不是小意思。”“成天就听你唠叨着等你发财的时候,得等到什么时候啊。”“他呀,做梦的时候吧。”静的母亲接道。大家都善意的笑了。看着这个乐观的男人,我仿佛可以感受到他身上积极生活的力量。也许这个男人真的值得。 再后来静当妈妈了,我还是一样笨拙的看着那个神奇的小生命和更加成熟的静不知所措。不过从那以后,给静的信里,我很少再提我们儿时的梦了,因为静不再需要那些虚无飘渺的梦了,这个努力生活着的小妇人需要的是踏踏实实面对艰难人生的勇气和力量。 那个光灿烂的下午 那还是我小学时发生的事情,由于时间太久了,记忆中许多的情节已经模糊不清了。只有那天下午灿烂的阳光穿过悠长的岁月依然温暖地照在我的身上。 那天好像是老师忽然宣布下午休息,于是中午我就背着书包兴高采烈地回到家,却发现忘记带家门钥匙了。那时的我是经常丢三落四的。家里没有人,我就坐在家门口等呀等。不记得等了多久,我终于忍不住了,跑到胡同口一个小毛毡厂的大墙外,往爸爸,妈妈下班的马路方向眺望,等待。又过了很久,我放弃了等下去的念头,打算到那个邻居家度过这一下午。我又跑回家,结果发现西面任奶奶和东面的董娘娘家居然也都没有人。我真的是十分沮丧,又回到胡同口张望,等待。最后我终于绝望了,望着来来往往的陌生脸孔,我忍不住哭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泪眼朦胧中出现了一个阿姨。一点儿也记不起阿姨的模样了。大概没什么特别,既不是特别漂亮,也没有十分地温柔,和蔼。她好像问我,为什么哭啊,爸爸妈妈在哪儿工作,叫什么名字啊。最后她说她是在毛毡厂工作的,还认识我妈妈呢。于是我就跟着这位阿姨到了她的家里。 阿姨的家是在小镇郊外的一块菜地旁,家里的摆设,具体有什么人,我都记不太清楚了,只有一个隐约的印象。屋里有不少于两个小孩子和一个老人。屋子里很暗,摆设也很简单。 已经快饿昏的我,终于可以开饭了。真的记不得阿姨家里的饭菜了。也想不出究竟是什么样的饭菜居然让饥肠辘辘的我依然难以下咽。阿姨一定是看出了我的迟疑,或者我竟不肯吃。(想想真的是很让人羞愧)她特意到小卖店给我买了一根麻花和一个烧饼。阿姨好像掰了一块烧饼给老奶奶,但一定没有那几个孩子的份儿。唉,说到这儿,我真的很想找一个地缝钻进去,我那时可真是个很差劲的小孩儿。我拼命回忆也像不起有关我曾经哪怕是虚情假意地要分给他们一点的情节。我好像---在几个孩子贪婪的目光下(这在他们一定是难得吃到的美味佳肴了),把麻花和烧饼一扫而光,唉! 吃完饭,自然就是玩喽。阿姨家门前有一块菜地,菜地里种着一排排嫩绿的葱,还有红红的西红柿,青青的辣椒,黄瓜。几乎每一支葱尖儿,还有架子上都点着一直红肚的或青肚的蜻蜓。那天下午的阳光十分灿烂,明媚。每只蜻蜓的翅膀上都闪耀着奇异瑰丽的光芒。就在那个美丽的下午,我挥舞着阿姨给我做的蜻蜓网,在这块小小的乐土上欢笑着,奔跑着,满头大汗地完全忘记了时间。等阿姨说要送我回家的时候已近黄昏了。 我包了一大包蜻蜓,尽管里面没有几只是我自己捉的。阿姨家的小朋友把他们捉的也都送给了我。哇,我一辈子也没见过着么多蜻蜓啊。这样一路上我美滋滋地想着该如何向小朋友们炫耀,不知不觉又回到了巷子口。就这样我挥别了这个阿姨。也不记得我是否同她说了声谢谢,谢谢她送给我这样一个美丽的下午。 回到家,同妈妈讲了下午的事,并问她是那位阿姨。可妈妈好像记不起来认识那个小厂里的这样一位阿姨。以后的日子里又好几次问过妈妈,她却仍想不记来。我也再没有见过那个阿姨了。可是在许多年后的今天,同样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坐在窗前回忆起往事的时候,我却好像一下子明白了。也许,也许那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谎言罢了,也许她根本不认识我的妈妈,那不过是为了消除小孩子对陌生人的一点点的恐惧和戒备的一个善意的谎言罢了。我一下子又被十几年前的那位阿姨感动了,仿佛又沐浴在一如当年温暖,灿烂的阳光中,扛着蜻蜓网在哪小小的种着红红的西红柿,青青的辣椒的菜地里欢笑,奔跑。 不知那位阿姨现在好吗?也许她早已忘记了这件小事。可是她不知道,那天下午温暖的阳光一直照耀着那个女孩,伴着她走过酷暑严寒。无论面对怎样的艰难险阻,她依然坚信人间有爱。 且歌且舞无限风情——莫文蔚 一个慵懒的女孩闲闲散散地靠在都市的街头,阳光泼洒在她飘扬的长发上面,牛仔裤包着她修长的双腿。她轻轻摇摆,轻轻的摇摆在这盛夏的午后。 她看起来有点无聊,她的眼神有点寂寞。她视若无睹,来往的路人在她身边走过;她没有感觉,一季的花开又花落。她的眼光越过人群投向遥远的地方,她沉浸在不为人知的世界。她若有所思地轻轻吟唱“你还记得吗,记忆的炎夏,散落在风中的已蒸发,喧哗的都已沙哑。” 这就是莫文蔚,一点点的狂野,一点点的冷漠,一点点洒脱,一点点寂寞。她像云一样多变,可是她也像风一样自然而然,清清爽爽。 “放肆的高声叫我快要融化掉,心狂飙甜蜜正在持续燃烧。”她像火一样热力四射,狂歌劲舞,尽情挥洒。她热辣的眼神是否也让你心动,渴望抛弃一切束缚,只为能此刻忘情燃烧。 她有时柔软又脆弱“忽然之间,天昏地暗,世界可以忽然什么都没有,我想起了你。”她独自无助地站在天地之间,茫然失措,无所适从。你是否愿意揽过她单薄瘦弱的肩膀,给她勇气和力量。 “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时间累积这盛夏的果实,回忆里爱情的香气。”她也像水一样多情落寞,她的眼神像水一样沉静忧郁。逝去的爱情像这旖旎的音乐轻轻地在空气中回旋,将她包围,挥之不去。她希望可以永远沉睡,在这爱情的香气里沉睡,不必醒来。 她有时象个孩子一样皱着眉毛,纠着鼻子地抱怨“你常忘记捡指甲胡子也不喜欢刮,送我礼物等半价有点懒惰爱放假。” 随后又被自己的傻气逗得笑着跌倒在床上,在满床的玩具熊中露出开心的笑脸。她的笑容像阳光一样灿烂,点点滴滴的也撒在你的心上,不觉间就也弯起了嘴角。 “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爱情究竟是精神鸦片,还是世纪末的无聊消遣。” 她有时聪明坚强理智,她以为她可以洞悉爱的真谛,她以为她已经看透爱的迷题,她以为她可以嘲笑爱的执迷,她以为她可以独自生活远离爱的甜蜜。只是在这个阴天不开灯的房间,她还是无法逃避,寂寞象漫天覆盖的黑雨,将她掩埋。 “他不爱我,牵手的时候太冷清,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我看到了他的心,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他不爱我,尽管如此,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她爱的痴迷,爱的无奈。可是那些爱着她,她爱着的男子啊,可曾有谁真正走近她的世界,她的心房。 “我没有所谓反正爱情本来就是飘渺的感觉,有没有他没所谓解不解渴有所谓,有时情人不如一杯咖啡,有没有爱没所谓快不快乐有所谓,他带不走我们的全世界。”她也爱的洒脱,聪明的女人在爱的时候从不会迷失自己。她在自己的舞台为自己舞蹈,为自己歌唱。她只为自己欢笑,只为自己美丽。 这样一个女子,在盛夏的午后,像一朵玫瑰在你面前璨然绽放。她且歌且舞风情无限,怎能不让你炫目。 经过 我怎么才能 认得出你呢 如果 你经过我身边 那种温暖的感觉 可能让我以为 只是 春天的风 微微地抚过 最柔嫩的草尖 风已过 只有 一丝轻颤 我怎么才能 认得出你呢 如果 你经过我身边 那种心动的感觉 可能让我以为 只是 顽皮的孩子 无心地撩动 最平静的湖面 人已去 徒留 圈圈思恋 我怎么才能知道呢 那就是你 你将以怎样的眼神 脉脉地将我呼唤 你将以怎样的温柔 轻轻地拨动 我的发稍眉间 也许 我已经永远 失去了你 在我悄然回首之际 唯见 落英满地 天下有情人 早上还没从床上起来就收到朋友的一则短信“今天是个特别又浪漫的日子,愿天下有情人都可以被祝福被关爱。”被关爱,如此意义模糊的一个祝福,怎样才算是被关爱呢。在这个越来越自我,越来越忙碌的世界里,有几个人会停下脚步,真正去关心一下哪怕是身边的人到底在想什么呢。 上午在实验室干完活,在网上碰到几个朋友。一个在美国,正在网上等在国内的老公。一个已经过了三十关口的仁兄,见过无数个别人介绍的女朋友,依然找不到寻寻觅觅的她。一个正快步奔向三十的同学,没有谈过一次恋爱,依然向往着无比浪漫而又美丽的爱情。看着网上的三个朋友,忽然觉得这个情人节有点不那么对味儿。 闲着无聊,边聊天,边打开下载的电影,我爱天上人间。里面一对结婚七年的夫妻,每天全部的交流只是不断的向对方发泄自己的不满,用最难听的话互相指责,埋怨。一对结婚一年的夫妻,不断的争吵,把爱变为最锋利的彼此伤害的武器,不知道伤了对方的时候,也深深地伤了自己。 叹了一口气,关了电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爱情都变了味。曾几何时,我们以为爱情象一杯水一样纯净,容不下半点杂质。那时我们真的以为我们的爱情可以感天动地,我们以为我们可以在爱情的怀抱里尽情飞翔。可是现实告诉我们,你其实还是你自己,你自己必须坚强独立,爱情丝毫帮不了你。也许年轻的时候我们并不懂爱情也许我们懂得爱情可是我们并不懂得生活。不懂得在生活面前,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当爱情在日益繁琐的生活中不断的摩擦计较中褪了昔日美丽的颜色,当爱情在不断的争执和彼此伤害中变得千疮百孔,我们都无可奈何,不知所措。 我的朋友在网上不知道是不是又和她的老公争论起是他来美国还是她回去的问题。这出让人疲惫无比的拉锯战在各处都有上演,说的是两个深爱对方的人既不愿放弃彼此又不愿放弃自我。三十好几的仁兄列出他的择偶条件,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6以上,瓜子脸,要长得比较白净,但不能太瘦弱。还向往着美好爱情的同学说他之所以不谈恋爱是因为一直没遇到他心目中的梦中情人。都多大的人了,竟然还相信梦中情人这回事,能不能现实点儿啊。他十分郑重地回答我说,他不想退让,他不愿随便破坏自己心中的美丽想往,这样他至少还保留着可以梦想的权利。 前几天刚刚有人问我有什么梦想,想了很久我才发现自己现在实在是个没有啥梦想的人。最后对他说对人生还是不要有所要求,因为总难免不了会失望。没有要求就是最快乐的了。可是我真的能做得到吗?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想要吃糖果的孩子,因为总是拿不到,最后只好欺骗自己说根本不喜欢吃糖。是的,我其实根本不需要被关爱,不需要传说中的美丽爱情。有的话多对自己说几遍就连自己也相信了。 那天看到了20年后的陈小旭,她说还是喜欢被人称作林黛玉。听得我不由一声叹息,那么她还是终于选择了不向这个世界稍作妥协了,于是她选择了离婚,选择了至今仍然孑然一身。她宁愿孤独的一人终老,那么她是相信这个世界上仍然有什么值得她去坚持,值得她去等待了。她的脸有些憔悴,她的笑容有些落寞,可是她却依然像她所坚持的梦想一样美丽。 生在这个年代的我们是最尴尬的一群了,永远地在现实和梦想的边缘挣扎着,一遍遍地撕扯着自己的灵魂。既无法完全抛开梦想,又无法让自己完全沉浸在梦想之中。渴望温暖和真挚的情感,却连自己都不相信世间真的会有这样的东西存在。我们是最懦弱的一群,我们渴望活得真实自我,又不敢挣脱沉重的枷锁;我们无比地渴望着融入蔚蓝的天空,却胆怯地躲进自己织成的茧甬,最后怀着无比美丽的飞翔的梦想窒息在自己亲手建造的狭小的牢笼。 那天说起传销的事情,不能理解那么拙劣的商家陷阱,怎么还会有人如此轻易的上当。一个朋友说他到过传销大会的现场,台上有人做煽动性极强的演讲,台下一片狂热,大家都激动万分,未来就掌握在自己手中,仿佛自己就是明天的李嘉诚,比尔盖茨。那个时候别说只是让你出点钱,就算是真的让你倾家荡产也不是不可能的。当时自己很是震撼,很洞彻一切的说,何止传销,那些所谓的理想和爱情还不都是一样。几句动听的口号,几句美丽的谎言就让人热血澎湃的抛头颅洒热血了。 是的,这个年代的我们习惯性的怀疑一切,无情的嘲讽一切所谓的美好,高尚和神圣;嘲笑那些为所谓的理想爱情奋不顾身的人愚蠢。可是我们却常常在生活中感到迷惘,找不到方向。今天,在这个没有英雄,没有信仰的年代,在这个丝毫不浪漫的情人节,我忽然希望真的有什么可以让我相信,不管是不是盲目,不管是不是愚蠢,不管是不是被欺骗。比如真的可以生死相许,地老天荒的爱情,比如让我可以为之奋斗的不管是啥的一个理想,至少可以让我感到有可以积极的生活下去的勇气。 我不要快乐 我不快乐 快乐是什么 是空中的楼阁 我只能远远地看着 上面有七彩的气球 和美丽的烟火 我不快乐 快乐是什么 是七彩的气球 是美丽的烟火 只有放飞的那一刻缤纷 只有绽放的那一刻绚丽 炫目的瞬间过去 空阔天空里 只剩无边的孤寂 我不快乐 快乐是什么 是迷宫出口的灯光 永远在前方点亮 我在迷宫里找不到方向 转来转去 只看见黑暗 张着大嘴 吞没我的绝望 日子太久 我已经遗忘 我想象不出快乐的颜色 我不快乐 快乐是什么 我不要快乐 快乐是套在我脖子上的绳索 绳子的另一边有人握着 他松开手 说 你快乐 他又拉紧 说 你不快乐 走过雨走过风 家里书房和卧室是一墙之隔。我们的作息习惯总是没法协调,每晚我上床准备睡了的时候,他仍然在隔壁电脑上浏览。习惯了两个人的我常常无法独自入睡,于是通常是他把我哄睡了之后再过去书房上网。那天又是一个人睡,关了灯想两个人在一起之后,每一个似乎都变成了半个,不再完整了。想想还是锻炼一下独立能力,自己睡吧。可是翻来覆去很久了还就是睡不着。没办法只好以手扣墙。当当当过后半响,他才拖拖拉拉地走进卧室,忿忿地说,这年头叫三陪还真容易呢。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他还没醒。熟睡的样子像个孩子,嘴里还迷迷糊糊地嘟囔着,我要吃榴莲。笑着想,每晚他看着我扳着他的胳膊慢慢入睡的时候是不是也觉得我像个孩子呢。是啊,我们就像两个孩子,牵着手,拌着嘴,在风雨中跌跌撞撞,磕磕绊绊地一起成长。 我们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就天各一方。在之后的四年里,每天只能通过网络,电话联系。每年飞来飞去也只能见上一两面。那段日子有眼泪,有缠绵,有重聚时的甜蜜,也有离别时的依依。更多的,是绵绵不绝的相思。当然还夹杂着不时的争执关于是我回去还是他出来的问题。这样的抉择无疑无论对于谁来说都是十分艰难和痛苦的。这样整整过了四年,最后还是他决定出来陪我了。 来了之后,又有了很多新的问题。忽然从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日子变成了两个人生活,我们都不懂怎样兼顾另外一个人。再加上他到了新的环境,要找工作,申请读书。这些都不是一下子就可以的,结果就是他只能每天无所事事地呆在家里,觉得压力很大。那段时间我的工作很不顺利,心情也很烦躁。于是常常因为一点小事,吃饭啊,收拾屋子的事情就闹起了别扭。其实都是一些小事,当时只要谁退让一步,说句软话就没事了。可是我们偏偏都是牛一样倔强的性格,又在气头上,于是就常常陷入僵持的局面。 我发脾气吵闹的时候,他也不出声,对我不理不踩还装作若无其事的玩电脑游戏,以此来做无声的示威。我于是就更加生气,就跑过去关电脑。他当然不让,我们就撕扯起来。虽然我的力气没有他大,可是由于他始终不敢下重手,往往会被我轻易得手。关了电脑他就会更加生气,黑着脸一言不发地走掉了。不过我的小小胜利也维持不久,一会儿他就又在客厅打开了电视,还故意放很大的声音。我于是又跑过去关电视。这样折腾了几次,他终于没辙了,就气冲冲地躺在床上还是不理我。 每次一吵架我都会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这时候就变得像水做的,一碰眼泪就会哗哗地流个不停了。把所有的往事和争执反反复复的回想,所有的委屈经过几千倍的放大镜就变得更加的委屈,这样不需要碰我的眼泪也会噼哩啪啦地掉下来了。因为不想因为哭向他示弱,我努力压抑自己的哭声。所以开始的时候他常常不知道我在哭,对我仍然是不理不睬,这样我就会更觉得委屈了。终于不可抑制的时候,就悲悲切切地哭出了声。看到我哭了,他就会叹着气过来轻轻地把我揽在怀里,可是还是不说话,一句哄我的话也不说。如果我还在气头上,就会一脚把他踹到一旁。宁愿缩在床角像一只受伤的小猫,可怜兮兮的独自哭泣。不过多半的时候我还是埋在他怀里哭得一塌糊涂,然后十分委屈地说,你现在对我一点也不好了。最后常常是哭得迷迷糊糊的,就枕着他的胳膊睡着了。 后来我们终于安定下来了,各自都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可是生活却忽然又变得一成不变,异常的枯燥了。从风花雪月一下子跌进单调琐碎繁杂的日子里,真的是没法不让人烦躁,尤其对于我这样一个彻头彻尾,不折不扣,无可就药的浪漫主义者,而且还是个脾气十分急躁的浪漫主义者。 记得以前分开的时候,有时我回家乘的飞机是凌晨到北京的。他害怕那个时候不容易找车到机场,于是前一天晚上就会到机场一直等到凌晨的时候。其实他即使迟一点到也没有关系,我可以在机场等一下的。可是他偏不听,于是我一出机场大厅的时候就可以看到在冷冷清清的候机大厅,稀稀落落的人群中,他捧着一大束的鲜花,傻兮兮地望着我笑着。然后我们就相偎着坐在机场的椅子上等着转机。他会握着我的手仔仔细细地把我从头到脚每个细节地看个清楚,他的眼神是那样的温柔,说不尽的柔情蜜意,让人只想沉浸在其中永远不要醒来。 现在是没有这样的事情了,就算我一直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他也会视若无睹,晃得太频繁了,还会招来一句“一边儿去,别挡着我。”上次出去坐飞机回来的时候他去接机,晚上的飞机居然会迟到。当你兴冲冲地下了飞机,满心期盼着一个温暖的拥抱,结果找遍了整个机场大厅也找不到人,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被来接机的亲人簇拥着离开,打电话过去才知道他还在路上要半个小时之后才能到,你能不火冒三丈么?坐了近二十个小时的飞机,一身的疲惫的时候,有半个小时,已经足够你回家洗上个热水澡,好好休息一下了。 难道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吗?有时请教结婚多年的朋友,她们都会笑着说,老夫老妻就都是这样了,每天情啊爱的不肉麻吗?可是这样的理论总是让我半信半疑,想不明白为什么以前不觉得肉麻的事情现在会觉得。而且我不想要这样的日子,我想你还像以前一样的疼我,陪我数星星,看月亮。我也会一样。你难道真的不明白吗? 可是多次的抗议之下,效果也不是很显著。有时也闹够了,有些心灰意冷,也许生活就是这样了吧。吃过晚饭,躺在床上,靠着他已经渐渐有些发福的小肚子,看着窗外的一线天空,心里十分的平静,竟然感到一丝丝的幸福。也许生活就是这样了吧,必然的从绚烂归于平淡,从浪漫变成平实。也许我应该满足了吧,就这样平平静静的相守到老。 不过也许如果过一段时候又会觉得无聊得让人发疯,我还是会大发脾气。过后又会十分歉疚地写卡片给他,对不起,亲爱的,我知道自己不是个好妻子,脾气坏,不够温柔,我会努力学习改正的,破折号,虽然可能一辈子也学不会哦。括号,其实你也不够好啊,你也不够体贴啊。也不会像我这样主动认错,道歉,更不会甜言蜜语的哄人家,像头死犟驴子。:(而且你现在对我真的是没有以前好了啊,让你陪我做什么都不肯!(咦,怎么数落他的缺点比我自己的还多,嘿嘿。)算了,(宽宏大量一点吧)今天就说这么多了,你也要努力改进哦。晚安,亲爱的老公。:) 守候情 刀光剑影,号角连营。又是战马奔腾,鲜血,还有厮杀。虞姬一下子从梦中醒了,惊了一身的冷汗。 外面的月光好亮,照得屋子也一片惨白,夜晚好静,静得一片无人的死寂。她起了身,拨亮了桌上的灯。只有窗外的芭蕉在风中轻轻摇曳。 可是大王出征已经二十一天整了,这二十一天里她每天都无法入睡。事实上每次大王出征她都无法入睡,似乎只有实实在在地依在他的身边,她的心才能踏实一些。抚着他伤痕累累的胸膛,看着他熟睡的脸庞,她的心里才能真正地感觉到,这就是她那个气吞山河威振四方的,西楚霸王。 夫人,你又清瘦了。是啊,大王喜欢她圆润一点的样子,可是她没法阻止自己的日益憔悴。虽然从战前传来捷报连连,但他每天刀里来剑里去,她没法不每天提心吊胆。 她懒得梳妆,无心对镜贴花黄;她懒得调琴,无心对月清唱。每天只等着太阳将要落下的那一刻,会有前面飞马而来的探报报告今天的战况。 那个时刻是她每天无比期盼又让她十分惧怕的,她总是紧张的等待着那个时辰,却又不敢自己去听。就先派自己的丫头小蝶去候着,再回来告诉自己。 出征整整二十一天了,他竟然一封给她的信也没有。他不知道她会担心他的吗,不知道她想看他亲笔写给她的信吗,不知道她会想他亲自告诉她有关他的消息吗?男人的心里此时一定全都被他的雄图霸业占据了吧,哪里还会记得远方那个苦苦等待的女人呢。 今天的探报还没有到,虞姬像所有的女人一样,去庙里烧香,乞求神灵保佑她们在远方征战的男人平安。 虞姬一直很想去抽一枝签,看看吉凶。可是她不敢,害怕会抽中不好的。可是今天她的心情很烦乱,她很想去抽上一枝签。她抱着那个小桶摇啊摇啊,却怎么也没有签落下来。终于摇出了一枝签,她慢慢地伸出手拿起了那枝据说预示着人们命运的签。却又仿佛烫手一般地把它丢在了一边,逃也似的走掉了。 回到寝宫,她仍然无法让自己安静下来在房间里等候,就随手拿了还没有绣完的牡丹图来绣,边绣着边想大王说等着回来看她完成的作品,他说过最喜欢看她绣的牡丹,他说过的。 夫人,又是捷报,探报说大王凭着手中一支丈八长枪,所向无敌,直杀得秦军抱头鼠窜,章邯已经望风投降了。 虞姬听了心里一松,手却一抖,一下子刺破了手指,鲜血一滴一滴落在还没有完成的牡丹上面,娇艳无比。 她忽然感到十分绝望,觉得总有那么一天会有不好的消息传来,而她就是坐在这里等待着那样的一天到来 日子在等待中变得无比的漫长,难熬。虞姬一天一天地数着时日,盼望着大王的归程,却终于没能支撑住柔弱的身躯,在盼望中病倒了。 夫人,大王这次大获全胜了。这天虞姬在迷迷糊糊的睡梦中忽然听到。大王已经大获全胜,凯旋而归了吗?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呢。自己怎么可以这样形容憔悴,发丝凌乱地拜见大王,她要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带着最美的笑容去迎接大王。小蝶,快帮我更衣,梳妆。虞姬挣扎着站了起来,却一阵眩晕,又跌回床上。宛如飘零的花瓣,散落满地的落红。 小蝶急忙扶起虞姬,眼泪却忍不住流了下来。夫人。大王,他,没有回来。他进驻咸阳了。派人来接夫人呢。 真的么?大王真的入了咸阳吗?战争终于结束了吗?不用再有提心吊胆的离别了么?虞姬忽然觉得上天对她是如此的仁慈,原来自己错了,原来真的有这样的一天值得等待。 虞姬在她新的寝宫沐浴完毕,呼唤着小蝶找来那条大王最喜欢的淡绿色纱裙,她要在这春天般的日子里,在风里飞扬,旋转,舞出最美的旋律给大王。 小蝶,把我那条绿柳丝带找出来吧。嗯,还有那只墨玉簪。小蝶,你说我这样配,大王会喜欢吗? 怎么了,小蝶?怎么不说话呢?发生了什么事?夫人,大王,大王他今天不会来了。小蝶喃喃地说。已经派人来说过了,因为,因为大王,他今天要册立新妃。 哦。这样啊。那你把衣服收起来吧。今天不用了。虞姬吩咐过小蝶,一个人站在原处,心里有些茫然。过了好一会儿,心头才开始丝丝缕缕地有些痛了起来,可是人还是有点呆呆的,不知该做些什么。 就这样静静地坐着,不知过了多久,虞姬忽然发现天已经暗了,月亮也已经升得很高了,月光透过窗子冷冷清清地照在她的身上。她来到窗前,月色皎洁而明亮,外面很静,风轻轻送来远处的鼓乐声。 忽然虞姬的心仿佛裂开了似的痛,想着那里的旖旎缠绵,想着自己无数个等待的日日夜夜,潸然泪下。 大王在新妃那里呆了三天,虞姬也一动不动地在窗前坐了三天。她只是个女人,没有任何权利阻止大王册立新的妃子,可她也无法不让自己心碎。只是现在就算是香消弦断又有谁会怜惜呢? 有时她也想如果他们只是一对普通的夫妻会不会过得更快乐,至少不会有无数的出征,离别。她也无须和别人分享宠爱,他们可以就那样平平淡淡地相守到老。 可是怎么能想象他会像普通的市井民众一样为柴米计较,为生计而奔波呢?他仿佛生来就是为了战场上的这一刻辉煌,骑着高头大马,挥舞着长枪,威猛英勇,所向披靡。那样的他是多么的让她着迷,也是多么地让她骄傲啊,那才是她的西楚霸王。 这样想着,眼泪就又来了。可是,也许,像他这样的男人注定不会只属于一个女人。 第四天,项王终于来到虞姬的寝宫,春风满面,丝毫没有留意虞姬的哀伤和憔悴。可是就算知道又能怎样呢?他永远不会明白。虞姬忽然觉得十分的委屈,扑倒在他的怀里,嘤嘤而泣。爱妃,你这是怎么了。大王,虞姬哭了一会儿,终于说道,恳请大王下次带妃子一起出征。 从此,每次霸王出征,人们都可以看到虞姬瘦弱的身影跟随在他身边,默默的仿佛在守候着什么,又仿佛在证明着什么。 灭秦而分封诸侯之后,楚汉仍然相争不断。征战五年,楚汉休战,以咸阳为界,彼此各不侵犯。第二年,刘邦背信弃义,趁楚军撤退的时机,全力追歼。两军在成皋僵持。 虞姬通常很少参与项羽的军事,可是听说大王在一个投降的谋士李左车的煽动下要贸然向垓下进发,她忽然觉得心中十分忧虑。刘邦一向诡计多端,韩信更是善用谋略,这其中恐怕有诈。 晚上项羽回到营帐,虞姬趁机进言。可是项羽攻心已定,完全不听劝告。虞姬无奈只有默默退下。 第二天,项羽点将出兵。战旗旗杆却忽然被一阵狂风吹断,座下的乌锥马也嘶鸣狂跳。众将领均觉今日出兵不利,再次劝谏,项羽却刚愎自用,依然下令出征。 望着霸王远去的队伍,虞姬忽然有一种不详的感觉,心里有些烦躁。冥冥中仿佛有神明给了她某些启示,可是她却抓不住那丝光亮。她不由叹息,其实就算知道了又能怎样呢,就算前面真的是万丈深渊,她也改变不了什么。她只不过是个女人,她所能做的,只有默默地在男人的身后苦苦守候。等待着他在战场杀得伤痕累累,等待着他有一天累了倦了才会想到回家。 她心里不由有些埋怨,大王现在是越来越独断专行了,完全不听任何人的意见。可是,她又不由有些迷惘,自己爱的不就是他这一身的霸气吗?哪怕是在战场上战斗到最后一刻,也绝不屈服。 虞姬在帐中等候着项羽归来,如坐针毡。 项羽中了韩信的十面埋伏,大败而归。从没见过项羽如此的颓丧狼狈,虞姬心中十分悲伤。只有默默的陪在他的身边,希望他能振奋起来。 可是被各路诸侯的联军围困,粮草又断,要突围是何等的困难。项羽也是一筹莫展,每天借酒消愁。 这天晚上,虞姬正陪着项羽在帐中喝酒。随着风声传来汉营中隐隐的楚歌,项羽听了大惊,难道刘邦已得楚地。退路已断,大势去矣。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可!”听着项羽悲凉豪放的歌声,虞姬不由热泪盈眶。她发现自己是如此地深爱着眼前的这个男人,无论曾经有过多少的怨与恨。 虞姬拿起宝剑和歌起舞,像一枝红梅,迎着寒风忽然绽放。她模模糊糊的想,这也许就是她一直都在等待的那个结局了。 项羽呆呆的看着虞姬慢慢倒下,脸上还带着灿烂的笑容,仿佛一株牡丹在开放得最绚丽的那一刻凋零,项羽听到虞姬说“来世” 次日,项羽自刎于吴江。后世人颂“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问情 又从家里回到新加坡了,虽然才分开几天,却十分想念他,想得心中很难过。在机场的时候,和他相拥着,久久无语,忽然想在他身上咬一口,一定很深,很痛。哦,这种爱恨交织的感觉啊,让人无处诉说,无法排解,于是心里更痛,夹杂着几许茫然。是啊,为什么要有这无数次的分离和相聚呢,为什么要这样地折磨自己和别人呢? 回来的第一天就忍不住给他挂了电话,一句我想你,眼泪就潸然而下了。他也说,很想你,希望每天每天看着你。听他这样说,心里有一种很甜蜜的痛。是别离使我们的相聚如此甜蜜吧,分离时的痛苦使重聚时的快乐更加绚丽。人真的很奇怪,手里的幸福不懂得珍惜,失去时才觉可贵。那我们的爱情呢,是不是也是如此,等他真的可以每天看到我的时候,会不会开始觉得很厌烦,很无聊呢。 晚上做了一个梦,从梦中醒来的时候,那种心痛的感觉依然很清晰地留在心上,在黑夜里久久不能入睡。在梦里他带着一个女孩来到我的面前说要分手,他温柔地牵着她,就像当初牵着我,说不尽的呵护和疼爱,他们轻笑着看着对方,眼神中说不尽的柔情蜜语。只有我呆呆地站在一旁,听着自己心碎的声音。我看见自己的心碎成了千万片,在风中像花瓣一样漫天飞舞。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你不是说过会永远爱我得吗?为什么,为什么?不要离开我,不要丢下我。我扑倒在他的身旁,闻着熟悉的气息,悲痛欲绝。我爱你,我真的爱你啊,我不能没有你。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望着他,他的眼神中没有一丝怜爱,只有无可奈何,甚至厌烦。对不起,我们已经不可能了,我对你没有一点感觉了我的心,我的整个身体都冷了,仿佛冷冻在冰窖里一样,冷冻在他陌生而又遥远的眼光里。我多想唤回那眼中曾有的温柔和甜蜜啊。那时候,我们牵着手漫步在冰天雪地里,可他的眼神像春天温暖的阳光,让我融化。他把我冰冷的手放在怀里取暖,把我用大衣裹在怀中,仿佛可以呵护我一生一世。我现在好冷啊,我现在心里好痛啊,为什么不来抱着我,说爱我 我醒了,心里好痛,依然沉浸在梦中,仿佛这一切都是真的,仿佛我真的用尽了一切手段,温柔感化,威逼利诱都挽不回那颗渐渐远走的心。我知道在现实中,我是不会这样做的,可是实际上我和梦里那个可怜的女子有什么差别呢,一样只剩下一颗破碎的心。也许她还更勇敢些,拿最后的一点尊严去赌博爱情,而我就只会带着满身的伤痕,躲在没人的角落偷偷哭泣。 爱情啊,为什么当初轰轰烈烈,绚丽多彩的爱情会褪色呢?为什么当初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牵动你的心,而现在却相逢陌路了呢?为什么所有的温柔甜蜜都不再了呢?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宁愿永远停留在那个雪夜,被他用大衣裹在怀中,仿佛可以呵护我一生一世。 女人啊,为什么那么傻,总会问那句“你会不会永远爱我啊,直到一生一世?”即使答案是“是”又能怎样呢? 我发现自己原来真的很爱很爱他,可是那又能怎样呢。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我们还不是会一样分手,尘封了往日所有的甜蜜。再见面时,又一样擦肩而过,不再相干。多么无奈而又奇怪的“不再相干”啊,明明从前是那样的心心相牵。 可是我还是想问一句“你会不会爱我,直到永远” 漂泊没有理由 中秋节了,这个举家团圆的日子,对于我这个已经离家八年,一直在外漂泊的人来说已经快没有任何感觉了。在忙碌的生活里,思乡是一件十分奢侈的行为。没有人会从心灵深处轻易触及这个话题,以至于在中秋节重拾起思乡的我显得如此的生疏,笨拙。 在外久了,总免不了有人问打算回国吗?在外面的生活怎么样啊?有的人会说,真是羡慕啊,国外的生活自由自在,丰富多彩吧。也有人会说,30了,一个女人一个人在外漂荡个什么劲儿啊。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苦笑,他们说得都对,一个人在外面的生活即孤独又精彩。也许就是这纠缠不清的感觉让许多人着迷,所以无法停下流浪的步伐。 以前的我是个脆弱的孩子,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像一朵娇嫩的小花,经不得半点风雨。甚至到了大学的时候,在宿舍里和同学发生摩擦之后,打电话回家,一听到妈妈的声音,眼泪珠子就会立马噼里啪啦的掉下来了。大学毕业的时候母亲去世了,我一个人背着行李来到新加坡留学。再没有人可以在我受委屈的时候,任我哭诉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异乡的夜晚,独自惶恐的面对突如其来的成长,不知所措的哭泣。我想那段时间我把一生的眼泪都流完了,在泪水的洗礼下,我终于慢慢学会淡定从容的面对人生。的确,当一个人经历多了,不再容易有什么事让人哭泣了,所幸的是还是有那么多的事可以让人欢笑。曾经无数次流着泪告诉自己不要再轻易流泪,要把欢乐带给自己和别人,现在终于可以做到了。 刚刚从国内出来的人容易走两个极端。一个是拼命的想忘记自己是中国人这个事实。不结交中国朋友,不接触任何与中文,中国相关的东西,只是想着要尽快融入这个新的国家。有的甚至提起中国的什么都是一脸的鄙夷。另一个极端是拼命的提醒着自己是中国人的这个事实。我当时走的是后面的这个极端。我不看当地的报纸,电视,只上中文的网站。所有的朋友还是中国人,我们一起谈论中国发生的事情,一起嘲笑新加坡如沙漠一样的文化,新加坡人的胆小和循规蹈矩。一听到有人说中国的不好,就马上跳起来要和人决斗。我生活在新加坡,却仿佛还是生活在中国。很长一段时间我做梦都是在中国的生活,和家人,大学中学的同学在一起。我固执的坚守的自己的梦境,不断的提醒自己拒绝着这个城市。我像游魂一样的在这个城市飘荡,居住在这个城市,却和她毫无关联。每次从国内回到这个城市,我都会觉得奇怪,自己为什么要到这里生活,这个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的城市到底和我有什么关系。 远离自己熟悉的家园,生活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每个人的内心都有着无法排解的孤独感。无论是努力的学习新的文化,还是拼命的维持着旧的联系,其实都是从心底里期望得到某个群体的认同,找到自己的归属。可是,无论怎样努力,却永远摆脱不了那种处于文化夹缝的尴尬。 记得在一次去美国的飞机上,遇到一个美籍华人。说起在美国长大的感受,他说生活在和自己完全不同的人群当中的感觉很奇怪,仿佛永远无法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长大之后,终于有机会可以回到中国,他非常兴奋,终于可以回家了。可是真的到了中国,他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和别人不一样。 一直记得他说话的时候,神情里淡淡的无奈还有一点点的自嘲。这种没有归属的感觉让很多人的心一直在漂泊,无论最终选择回到故土还是定居在新的城市,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里。 前一段时间在纽约见了近十年没有联络的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到了美国,她选择的生活方式比较接近第一个极端。为了学好英语,她基本不接触中文的东西,电视,报纸,电影全部是英文的,直到有一天一看到英文的东西就从心底里觉得厌烦。在美国生活了7年,从法律学校毕业,找到了一份政府的工作的她,开始不可抑制的思念自己的故乡。除了一口越说越地道的东北话,她也开始在美国纽约的一个教堂开办附属的华文学校,教那些第二代移民的中国孩子自己的母语。 在那个极端生活了很久的她终于明白有些血液里的东西是无法割舍的。正如我在这个极端也终于明白了,不管我怎么坚守自己的梦境,那片我魂牵梦系的土地于我毕竟已经是遥远而不可及的了。我终于敞开了自己的心,接纳了这个新的城市,于是她也微笑地接纳了我。新加坡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成年之后的我的第一个家。在这个土地上开始真正有了我的泪水和欢笑,还有让我牵挂和想念的朋友。我终于可以很平静的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相聚和离别,故乡-儿时的家园,很久都不再成为困扰我梦境的主题了。 直到我遇到了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在一起的二十四个小时里,除了中间睡了四个多小时,我们不停地说着。从小时候的事情,到后来分开各自在异乡的经历。那么多的往事,明明仿佛已经忘了,明明那么遥远,不知怎地,忽然就鲜明的好像就发生在昨天。回来之后我又打电话给留在家乡工作同学,她正在菜市场买菜。从电话里传过来那吵杂的熟悉的乡音,掺着红彤彤的西红柿,嫩绿的顶花带刺的黄瓜的气味,一下子将我淹没了。好几天我都处于一种梦游的状态,仿佛又坐在中学的教室里,窗外传来丁香淡淡的芬芳。有朗朗的读书声,下课铃声,在楼道里吵吵嚷嚷的笑声原来这就是思乡成疾了。原来不论我们怎么抹煞,也无须我们刻意提醒,故乡已经永远是我们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的一部分了。我在梦里再次回到了那片我成长的土地上,仿佛又回到了母亲温暖的怀里,终于可以睡得如此香甜酣畅 一个表姐家的外甥女大学毕业了,刚刚开始一个人在广州工作,前几天抱怨一个人背井离乡,离开父母究竟是为了什么。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理由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远离自己的故土地生活着。 有一个故事叫做沙漠里的鲜花,说的是一个外交官的妻子跟随她的老公到非洲驻扎,因为语言不通,环境不熟悉,她的生活很单调枯燥。于是她写信给自己的母亲抱怨,这里就是一片沙漠,每天从早到晚看得到的都是一望无际的沙子而已,再呆下去她就快要疯掉了。她母亲给她回信只是很简单的说,如果你可以换一种心境来看待那里的生活,那么沙漠里也可以开出鲜花。她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母亲的意思。从此她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和当地的人们在一起,教他们一些科学常识,生活知识。当地的人们也带着她去看沙漠里的绿洲,动物大迁徙。她写信给自己的母亲,说果然沙漠里可以开出最美丽的鲜花。 在外面漂泊的生活可能是很孤独,很枯燥的。可是对于我来说,只要敞开自己的心怀,懂得去欣赏,去接纳不同的文化,就会发现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广阔,多么的美丽。静静地坐在麻省理工的教室里,聆听大师们滔滔不绝的讲述着科学的奥妙与神奇;在马来西亚一望无际的大海里,观看五颜六色的珊瑚看千奇百怪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在纽约博物馆欣赏人类几千年艺术的精华;和新加坡的朋友组织青年志愿者到云南的山村里教英文;在每天的生活里感受来自东西方各种不同的文化的交融和冲突。我无法不为这个精彩的世界着迷。为什么漂泊?没有理由。也许有的人生来身体里流着的就是不安分的血液,背负着父母的殷殷叮咛,对故乡的深深眷恋,无法停下漂泊的脚步。 时值中秋节,我独自一人在美国学习。因为时差,调了闹钟,一大早爬起来给家里打电话。爸,中秋节快乐。自从我出国之后,爸爸对国际新闻尤其关注起来,每次在电话里都会让我注意安全,哪里的飞机又失事了,美国听说有飓风了,不要去海里游泳啊。大概因为母亲不在了,父亲担负了母亲唠叨的职责。每次打电话都会不停地问同样的问题,身体怎么样啊,学习累不累啊。今天又多了一项,问美国有没有月饼吃啊。听得我在电话的这头不由笑出声来,忽然想问老爸,家里的月亮和美国的是一样的吗? 对不起,老爸,您算是白养这个女儿了。不过不用担心,我在世界的另一端会健康快乐的好好生活的,您也要好好照顾自己,把自己养的又白又胖的,不要让我担心,知道吗? 幸福的味道 前几天在网上发表了走过雨走过风。一个年轻的朋友看了,几天之后找了一个合适的机会,很委婉而又忧虑地对我进行了劝告,并且举了一个身边有名的模范夫妻作为范例让我向他们学习。我当时一点没有反应过来,没有明白她的意思。过后才恍然大悟,也不由哭笑不得。我是以一种很幸福的心态来写这篇东西的,完全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应。由此可见人们对幸福的理解是有着多么的不同。 既然每个人对幸福有着如此不同的理解,那么可想而知,幸福的模式也绝不会是单一的。对于我来说,两个有着完全不同性情和习惯的人彼此迁就牺牲,不时地吵吵闹闹有时固然是很痛苦,可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当然对于其他人来说,幸福又会有完全不同的概念,可能是琴瑟和鸣心有灵犀;也可能是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就像梅兰竹菊,各具风情。如果大家都过得一样,那这世界会变得多么无趣啊。这各式各样的幸福家庭也同样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情趣。 有个俄国作家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这句话显然是错误的。这样说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人们很少关注幸福的细节,对不幸的起因发展还有结局却喜欢追根究底;他们于是总喜欢含糊地以一句他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潦草结尾,对不幸的事件就会仔细的分析描述。可能是人们对不幸太过恐惧,以至无心品尝幸福的甘甜。也可能是因为人们习惯性的对幸福麻木,只有通过别人的不幸才能体会到自己的幸福。 其实拿别人的幸福来衡量定义自己的或用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是否幸福都是很盲目的。因为幸福并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一个人的幸福可能和其他人的完全不同。而幸福也绝不会因为它的具体内容而改变它的实质。一个乞丐的幸福可能是一只香喷喷的鸡腿,一个超级富豪的幸福可能是一笔千万上亿的生意。乞丐吃到鸡腿时的快乐并不比一个富翁拿到千万入账时的快乐少,可能甚至会更多。也许你会觉得乞丐可怜,包括他的那一点点可怜的幸福。可是你其实并不比他富有,至少你们拥有同样的生存的权利,幸福的权利,甚至他比你更加容易获得幸福和满足。 每个人一生中的道路都是不同的,可是无论怎样,只要你愿意,其实都可以拥有自己的幸福。 上帝发给每个人一盒巧克力,每盒的味道都不同。人们习惯于嘴里吃着自己的巧克力,眼睛却盯着别人。有的人吃的是苦的,看着周围的人觉得每个人吃的都是甜的,心里就十分的愤恨,一定要千方百计证明别人吃的也是苦的,或让别人也吃点苦头他们的心里才会平衡一些。有的人吃的是甜的,甜得他们一点也感觉不到甜味了,他们于是有的丢掉自己的巧克力一定要和别人换了尝尝才会心满意足,可是他们不知道丢掉了的幸福是再也找不回来的了;有的愁眉苦脸毫无滋味地嚼着自己的甜巧克力,只有看到别人吃到酸涩苦不堪言的巧克力的时候才会抱紧自己的巧克力露点笑容出来。有的人吃到的平平淡淡就羡慕别人的巧克力多滋多味,别人的人生跌宕起伏。那些一会儿吃到甜的,一会儿吃到酸的人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又在羡慕别人的日子安逸,平和。 错了,这些人都错了,他们都搞错上帝的意思了。上帝让大家了解的其实并不是巧克力本身的味道。 生活象一团麻,哪里能那么容易纠缠撕扯得清,你能拿到哪盒巧克力有时也完全由不得自己。可是面对一盒似乎不那么可口甚至苦不堪言的巧克力以怎样的态度吃完它就看每个人的了。每每看到那些在仿佛毫无希望的逆境中挣扎的人们,他们乐观积极的态度常常让我肃然起敬,那含着泪凝着血的笑容常常让我也热泪盈眶。还有那些把自己平淡普通的生活过的温馨愉悦的人们也常常让我钦佩不已。 他们让我懂得了,人生的意义其实并不在于你走的是一条人人羡慕的金光大道还是一条坎坷崎岖寂寞的山间小路,而是你在自己的路上跋涉着,体验并领悟着属于自己的生命的真谛。你吃着酸的甜的苦的辣的巧克力,你哭着笑着走过自己的人生。如果你明白,你懂得珍惜,你细细的一点点地品尝着自己的巧克力,那么无论你拿到的是怎样的一盒,你都可以从那里面吃到一种,就是幸福的味道。 琵歌之恋 小明和小丽坐在敞天的圈里聊天。小明翘着胖胖的小腿,脑袋枕在手上思索着的望着不知何处的天空。小丽正津津有味的在旁边大吃二喝。 忽然小明问小丽,你以前就是猪吗?是啊,你呢,难道你不是吗?小丽因为嘴里还有东西,就鼓鼓囊囊地说。我从来都不是。小明有些忧郁。哦,小丽努力睁大了其实很小的典型猪眼,那你现在是什么呢?以前是什么,现在就是什么。小明很深刻地说。那你以前是什么?小明思索了很久,盯着天空说,我不记得了。小丽张着嘴,更加使劲儿地睁着其实还是很小的眼睛,甚至忘了吃东西,忽然觉得小明好帅好有型啊。 小明和小丽在一起的时候通常都不说话,小明静静的躺着,小丽就在他身边,有时看着他,有时也看看他看着的天空。 小明似乎常常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这让小丽很疑惑,因为他怎么看都是一只很典型的猪,除了有点神经兮兮之外。那也只能说他是一只有点神经兮兮的猪,不是吗?小丽是一只不很喜欢动脑的小猪,其实大多数的猪都是,也许只有小明除外。每次想这样的问题,小丽都会很有些头痛,所以她也只是随便想想也就罢了。 小丽是一只很漂亮的小猪,很多猪的梦中偶像。她身材好,又白又肥而且灵活健壮,鼻孔高高,骄傲地朝天翘着,屁股巨大浑圆。很多猪小伙子都喜欢偷偷看她的屁股,在心里暗暗觉得十分性感。 小丽的性格本来还十分开朗乐天,能吃能睡。可是和小明在一起后她就变得有点奇奇怪怪的了。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凑到一起的,也搞不懂他们是怎么相处的。只是一个除了吃喝拉撒睡就是看着天上,一个除了吃喝拉撒睡就是看着另一个。有时两个人相对着各自说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 小丽的记性不太好,很多事她都记不得了,比如她的老娘是什么时候忽然出恭把他们丢下不管了的,还有这圈猪里到底那些是她一母同胞的兄弟。不过她还是清晰地记着小明和她说的第一句话。之前所有人都以为小明根本就不会说话的。 小丽也不是很喜欢和别人说话,相比较而言她更喜欢自言自语。和小明说话基本上和自言自语差不多。通常她会抱着一大堆刚抢来的食物一股脑堆在地上,气喘吁吁的说,小明,小明,你看看这么多好吃的,今天加餐呢。当然毫无意外的没有什么反应。有时她也有点责备地看着他,皱着眉,小明你看你实在是太瘦了呢,要多吃点,养胖一点才好呢。小丽这样说的时候,样子很可笑,她扭动着巨大的身体,要努力做出一付温柔小母亲的样子。 那天他们也是照常各做各的,务实主义者的小丽像往常一样对着一堆食物埋头苦干着。忽然小明轻轻的说,你看天上的星星多亮,我以前一定是住在那上面的。听到小明说话,小丽惊的鼻子都要掉下来了。其实那天是白天,根本就看不到星星,而且小丽怎么也想不出猪怎么可以上天,可是她还是相信他,因为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闪烁着,真的就像天上的星星。 小明之后也很少说话,如果开口则必定是讨论他到底是什么这个课题。他有时是天上飞过的大鸟,有时是外面草地上翩翩的蝴蝶。小丽以为他也就只是随便幻想一下子而已,没想到真的有这样的一天。 风轻轻柔柔,吹得怪舒服的。小丽很想张大了嘴,使劲儿撒着欢儿地打个大喷嚏,然后哼哼叽叽地把自己摊开了铺在太阳底下从里到外晒个透儿。把嘴大大地张开酝酿了半天,她还是硬生生地把这个本来愉快的就要溜到鼻尖的喷嚏收了回去,忸怩的用手遮住嘴巴和鼻子,红着脸偷偷地瞟了小明一眼,然后细细小小的咳嗽了一声。其实小明从来都没看过小丽一眼,可她还是固执的改掉了许多她认为小明不会喜欢的习惯。 我知道了,小明忽然站了起来。定定地看着小丽,眼里仿佛燃着两朵火焰。那两朵火焰不安地在小丽的眼前跳跃着,晃得她有点头晕,完全没注意到他后面的两句。我原来是个王子,被妖怪变成了一只猪。我要去寻找我的公主,她会把我变回王子。说完小明转身就走了,在小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走出了她的视线,走进了村边的树林。 冬天的夜晚来得很早,已经加了草垫,还是不时有寒风钻过栅栏缝吹进来。 一只粉红色的猪妈妈正在哄她的宝宝睡觉。小猪睡觉的时候是不用讲故事的,猪妈妈只需不停地喂他们吃吃吃吃,那些东西会把他们的肚子填得饱饱的,脑袋也塞得满满死死的,就都动弹不得了。 忽然有一阵风吹得猪圈的门嘎嘎直响,粉红妈妈轻轻地移动着身子,努力不弄出任何声音,虽然很难。不过其实就算打雷,也根本不会惊到她的宝宝们。 好不容易挪到门口,却忽然发现一双绿油油的眼睛从外面正死死地盯着她。 她的吓得一哆嗦,天啊,那是一只什么东西啊,全身上下披着又粗又硬的黑毛,两只白森森的牙齿又尖又亮地支在嘴外面,两只眼睛泛着凶恶的光芒。只是那凶恶后面似乎还有些其它的东西,粉红太久没有动过脑子了,一时转不过来,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 那个东西也看着她,犹豫了一下,忽然眼中爆出摄人的凶光,身上的毛全都竖了起来,嚎叫着一头撞破门,冲了进来。粉红被一下子撞到了一边,粉嫩嫩的皮肤立刻黑紫了一大片,并且蹭了一身的污泥。那个东西跑过她身旁的时候,臭气熏天的味道差点让她吐了出来。 那个东西直直地奔向食物槽,席卷了所有的食物,转身向外跑去。就在它转身的那一刹那,粉红忽然感到一丝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也抓住了那凶恶背后的依恋。她脱口而出,小丽,你是小丽小丽真的是你吗?我是粉红啊,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你忘记了吗? 那个黑黑的背影轻轻的震动了一下,很快地在狂风中消失了。粉红的声音在风中轻轻飘散,只有断断续续的几句吹到了耳中,小丽你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啊? 那个的身影就这样消失了,粉红看了一会儿有点惆怅的回到自己的草堆旁。她的孩子还在呼呼地大睡着,刚才震耳的撕嚎丝毫没有影响他们。像他们的父亲一样除了吃和睡就什么都不管了。可能今晚喂的食物太多了,她最爱动的那只小猪拼命地用力想睁开眼睛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结果只是迷茫地眨了一下就又昏沉沉地睡去了。这只小猪和她年轻的时候一样,总是太好奇,有太多的想法。你只不过是一只猪,你还能怎么样呢?粉红叹了口气。这是她的母亲以前和她说过的。 粉红气喘吁吁地坐下,忽然觉得很累。她的心和脑子已经被脂肪和猪油厚厚的蒙住了,要想些什么东西十分的吃力。可是她还是决定今天花一个晚上的时间想一想,因为很多东西她已经开始遗忘了,她知道自己早晚会忘了所有的那些东西,趁她现在还记得 那个东西,应该叫它一只野猪,一口气奔出了村子,才停下脚步。回了头,痴痴地看着远处猪圈里的灯光。许久,两颗泪滴缓缓地划过她的脸颊。 那已经真的是很久的事情了。想了很久,粉红才慢慢的自言自语。她已经无法单独用脑子思考,必须借助嘴来回忆,反正这个时候也没有人会听。可是她却没有注意一只小猪偷偷地挤了一下眼睛,悄悄地把身体靠向她身后。 两个猎人躲在村外的灌木林里,看着那只流泪的野猪。天啊,你看它竟然流泪了。一个瘦一点的说。那又怎么样?听说鳄鱼每次吃完它的猎物也流泪呢,也不耽误它下次还吃。你可别忘了这只野猪糟蹋了咱村多少只牲畜,伤了多少人,咱们可是花了不少功夫才一路跟到这里,不能半途而废啊。另一个说。知道知道,先前的那个瘦子有些不耐烦地说,那咱们现在就下手?胖子沉吟了一下,不行。等它离村子远一点再说。这只野猪可凶着呢,万一下搞不定,她狂性大发,冲到村子里就不好了。也是,那再跟她一段再说?我看不如等它和另外一头野猪会合,咱们就把它们一起干掉。你又说一只就很难搞,还要等两只出来一起打?你是真的不知道怎地?对了,你上次围剿没参加。那一只长得又白又嫩的,毫无抵抗之力的。好像是这只的儿子,有了那只更能牵制这只的。 粉红!粉白!两只粉嫩嫩的小猪在草地上奔跑着,打着滚。忽然粉红停在草地上一朵小花前面,眨着灵活的小眼睛叫到,粉白,你觉不觉得这朵小花长得很特别。粉白凑过去,耸着鼻子对着那朵花嗅了半天,哼叽着说,没闻出来。用看的啦,闻什么呀。娘说,我们的眼睛这么小,鼻孔和嘴都这么大就是因为我们不怎么用看的,只需闻和吃就行了。你娘说的?粉红十分惊讶。娘说是她的娘的娘的娘的娘的娘。说的。粉白不知道一口气数了多少个娘,晃着脑袋有点头晕,大喘了一口气才停下。又是你娘的娘的娘的娘的娘。说的。粉红撇着嘴说,你就不能动一下自己的脑子。娘说了脑子是不能随便用的,越用越少的。粉白结结巴巴地说,你看我刚才不小心用了一下,现在就头晕的厉害,下次,下次我可不敢了。粉红直盯盯地看着粉白,想不出该怎样表达她此刻复杂的心情,半天才说到,猪,真是一只猪!粉白毫不介意,因为她本来就是一只猪嘛。 粉红还是觉得那朵花十分特别,就像她自己一样。于是常常一个人跑去欣赏,痴痴的看上老半天。 粉红望着猪栏的屋顶,使劲回想着,刚开始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过了很久,她忽然觉得许多往事一下子涌了出来,在她心底撞来撞去。也许她从来没有忘记,只是把他们埋得太久了。她不停地喃喃的自语着,十分混乱。东一句,西一句的听得她身边的小猪如坠云雾。一会儿说到一朵花,一会儿说到妈妈和另外一只叫做粉白的小猪。过了很久他才搞明白粉白就是小丽,她那时还不是叫做小丽的,叫粉白。 后来,后来粉红努力地回忆着,可是却无法一下子从纷乱的头脑中理出头绪。后来到底怎样了呢?她茫然地低语着。这可急坏了她身旁的小猪。老娘的记性一向很差,连他们一班小猪谁是老几都记不清,每次都得他提醒的。她想不起来那么久以前的事情倒是一点都不奇怪,可是他就听不到后来的事了呀。他急得抓耳挠腮,恨不得钻进老娘的脑袋里看看里面到底装着的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还好他终于听到母亲说,后来,后来粉白的娘就出恭了。出恭?他知道。正是他最近研究的事情呢。 粉红提起的出恭是指这里常常过一段时间就会有猪失踪不再出现的事情。猪们都管这个叫出恭。不知道哪代的猪从哪里听到的这个词儿就拿来这里用了,谁也说不清这个词儿到底是什么意思,听起来很好听的样子,仿佛是一件好事。可是每次有人出恭的时候,猪栏里总是弥漫着一种不安的气氛,但每头猪偏偏看起来都和平常一样。大家都回避谈起出恭这件事,而某头猪一旦失踪了,大家也都绝不会再提起,仿佛他根本就不曾存在。这让粉红一度十分疑惑,总觉得这里面有点什么阴谋,可是她那时还一直没有机会将这件事弄清楚。 粉白的娘出恭以后就再也没人照顾他们这帮小猪了,其它的兄弟姐妹都很强壮,去抢吃的已经基本没什么问题了,所以大家都一哄而散,只剩下了粉白。粉白那时长得比较瘦弱,又抢不到吃的,饱一顿饥一顿就日渐消瘦了。可是在比较残酷的环境里很容易成长这句话是没有说错,粉白很快就练就了一身本领。 首先她变得十分的灵敏,只要啰啰啰的喂食声一响起,她就会嗖地第一个冲到食物槽边,等别的猪赶到的时候,已经被她吞了一大片。她像吹气一般很快就胖了起来,虽然动作笨拙了不少,可是好在块儿大,就算有其它的猪一起赶到,也会被她用肥大的屁股左一顶右一拱的找不着东西南北了。 从外表看粉白是越来越像一只猪了,可是粉红总觉得她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很多人以为粉白是和小明在一起之后才变得怪怪的,其实从那时粉红就看出她不同了。可是粉红也说不出她到底那里不一样了,她还是一样不爱用脑,甚至更变本加厉了,她开始变得更加爱吃,十分健忘,忘记了很多事。包括她老娘出恭的事情,还有这栏猪里到底哪些才是她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 那头野猪扛着一小袋食物在树林里飞快地奔跑着,两个猎人也小心翼翼地远远跟在后面。这是一头无比凶恶的野猪,一定要十分谨慎才行。冬天里食物十分难找,她已经几天几夜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随时都有可能会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可是她还是不停地飞奔着,飞奔 天阴了下来,乌云迅速地向附近的天空聚集,重重地压了下来,狂风大雨忽做。两个猎人苦不堪言,瘦子打了退堂鼓,要不然今天就算了,咱们到前面的村子躲躲雨吧。不行, 操。胖子断然拒绝,要是害怕你就自己滚回去。 忽然一个闪电劈了下来,瘦子赫然看到那只野猪牵着嘴角好像高兴得忍不住乐了出来,那微笑竟然像一个小女孩那样柔和欢快。狂风吹开野猪脸上的毛发,一道深深的伤疤刻在她的脸上,映着怪异的笑容,更加显得异常狰狞丑陋。瘦子看得腿有些发软,一下子绊倒地上的树枝上,发出哗啦的一声。还好并没有引起野猪的注意,她还是愉快地向前奔跑着。胖子却猛地一下转过身,恶狠狠地盯着瘦子,腾地把猎枪顶向他的胸前,压低了声音狂暴地对着他吼到,操,你要么快点滚,要么老老实实地跟着。你要是敢坏了老子的大事胖子油亮亮的脸上泛着青色的光,手狂躁地摩擦着猎枪扳机。瘦子没敢出声,他看到胖子眼里绿幽幽地放着光,居然和胖子之前描述的狂性大发的野猪一样。 因为粉白的身材日益肥美白嫩又那么能干,她在这个猪栏里的美名大涨,本来粉红和粉白是齐名的猪栏两朵花,从那开始粉白就大大超过了粉红。追求她的猪很多,可是粉红知道她谁也不喜欢。她整天不说几句话,除了努力使自己更像一头猪之外,粉红也不清楚她到底在想什么,也许其实什么也没想。 粉白,你老娘出恭之后怎么一直觉得你怪怪的啊?娘?听了粉红的话,粉白抬起满是食物的脸,有点茫然。她迷惘地想了一下没有什么线索,就罢了,又低头开吃。唉呀,你别吃了,你吃了整整一天了。粉红瞥着粉白的圆滚滚的肚子,觉得它一碰就会爆炸了。可是,可是我觉得很饿啊。粉白一边吃,一边口齿不清地说。看着粉白的样子,粉红觉得有点心酸,粉白你不要这个样子啊,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就和我说,好不好。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嘛。粉红,你怎么这么奇怪啊,我没有什么不开心的啊。粉白十分无辜地看着粉红。看着她,粉红无话可说了。也许她是没什么不正常的,可是就是太正常了才显得十分的不正常。粉红觉得自己开始看不懂粉白了。 粉红一直和自己的遗传基因做着对抗,努力保持着苗条的身段。她不想吃得肥肥蠢蠢的,因为她的身材太瘦,她的身价也开始下跌了。看着那么多头猪围着粉白大献殷勤,粉红的心里有点酸酸的,虽然她根本就看不上那些猪。她于是想,也是,那些蠢猪知道什么是美,他们那里有资格欣赏像她这种独特的风姿。她这样想着就觉得有点骄傲又有点寂寞,没有猪懂得她,包括粉白。粉白是把自己的心对她关闭着,而她愿意敞开她的心,只是没猪能懂,也许没有猪愿意懂。所以她只有常常对着那朵独特的小花自言自语,或是对着水里自己的倒影一会儿轻轻微笑,一会儿又有点忧伤。 粉红也搞不清粉白后来是怎么和小明到一起的,只是在那之后粉白就越发古怪了。 可怜的小猪一直竖着耳朵等着听有关出恭的下文,可是他那脑筋不是很清楚的母亲,念叨了几句,脸上露出有些疑惑还有恐惧的表情之后就急急忙忙慌慌张张的跳向另外一个话题了。 再后来呢?粉红翻着小眼睛用力的想着。小,明一个新的名字从粉红的嘴里蹦了出来。同时小猪看到母亲的脸颊也涂上了一抹红晕,那付娇羞的样子,比每天围在他身边发骚的猪少女们还来得嗲。看来老娘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小明,小明他对我笑呢。粉红梦幻似地接着说到。 粉红一直认为自己比小丽更了解小明。她其实很早以前就开始注意小明了,并且认定只有他们两个才是这栏猪里面最有思想的。她知道小明的很多事情。那时小明也不叫小明,猪们提起他的时候都称他那个傻子或着痴呆。 小明生下来就是一个怪胎,其他的兄弟姐妹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着老娘的奶头往自己的嘴里塞的时候,只有他静静地蹲在一旁,不知在想什么。老母生过无数子女从没见过这样的,只好第一次有点不情愿地自己主动把奶头塞到小明的嘴里,这时小明才敷衍似的对付着吃了几口。以后的日子里,老母喂就吃几口,不喂他就一直不声不响地呆在同一个地方,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所以他一直都瘦不拉几的,直到遇到小丽。 在认定只有小明配做她唯一的知音之后,粉红常常摆出她认为最美的姿势在小明面前晃来晃去,有时沉思,有时念上几句很深奥她自己也不搞懂的诗句。什么风有气无力的就快要被淹死了。鱼挂在树上欢快地甩着尾巴之类的。 小明没有反应。开始粉红十分生气,摆的什么臭架子呢,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后来她很快又想明白了,他可能真的是个傻子,不然怎么可能对她完全无动于衷呢。这样想着她就有点释然了,后来粉白开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就也没怎么注意。她那时正为一件事心烦着呢。 黑毛是猪长的儿子,长得高大健壮。之所以叫黑毛,并不是他身上都是黑毛,其实只有脸上怪异地长着一根又黑又长的毛发。黑毛最近刚刚和主人进了一次城,在集市上长了很多见识,回来后审美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忽然发现粉红原来是个气质美女,开始狂追。 粉红开始被追的时候很有些沾沾自喜,以为终于有知音人了。虽然以前也有不少猪暗恋粉红,可是没有几个敢真正表白的。有几个好不容易攒足的勇气,挨到半路也被粉红的傲气冻跑了一大半。所以这还是第一个真正的追求者,粉红难免有点得意的。而且,虽然那根黑毛看起来始终感觉怪怪的,从城里回来后的他气质和风度大大的不同了,配上高大的身材很有一些骑士风范。 但是稍一接触后,粉红就发现其实很多东西都只是表面的,内里的黑毛还是一样。在她面前彬彬有礼,其实还是一样粗俗不堪。可是粉红看到娘乐得嘴都合不拢了,周围还有很多羡慕嫉恨的目光。每个人好像都在告诉她,她捡到宝了。这让她很有些疑惑,不得不重新慎重评估眼前这位黑骑士,更加不敢轻易丢掉好不容易捡到的这个宝贝。而更让她迷惑的是在各种各样赞赏钦慕的目光下,他看起来好像也顺眼多了。他们于是看起来十分登对,除了和他说话的时候粉红总是有些心不在焉,她的脑子里总是有一双清澈而又忧郁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她想着粉白对她说,他竟然开口说话了,他说他以前是住在星星上面的,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像星星一样也是一闪一闪的 黑毛很快就向粉红求婚了。真的就这样和这头猪共度一生了吗?粉红十分的犹豫,没有答应。回家后就被老娘大骂了一顿,人家黑毛向你求婚这是你不知道几辈子修来的好事啊,也不知道你脑子里是怎么想的。你倒是说说人家黑毛有哪儿不好,哪儿配不上你?粉红知道用思想还有共同语言之类的词很难说服老娘就选一些所有女人都容易被打动的来讲,她于是期期艾艾地说,他和我在一起之后还是和别的女人勾勾搭搭的。没想到连这娘都不在乎,娘撇着嘴说,男的还不都一样,你给我说说这栏猪里有哪个不是这样的?哼,都是贼,只不过有的胆子小点,有的是自己没本事。娘说这话的时候,满脸的凄凉和沧桑。不过那神情转瞬即逝,快得粉红以为自己眼花了。傻孩子,娘和你说的都是好话。你看看那些啥本事没有的,家里什么都不管整天在外面乱搞的不是很多?黑毛真心对你好,也能干,男的嘛都是这样的,只要他懂得照顾你,照顾这个家。粉红脑子里很混乱,男的真的都是这样吗?她望向周围的猪们,竟然真的都像娘说的,除了一个名字在她嘴里打转,可是她知道不能说出来。她只好推搪着说再想想。你呀,你只不过是一头猪而已,你看看你周围的所有猪,你还能怎么样呢?娘又说了一句。粉红又环顾这猪栏里面所有的猪,有的在吃,有的在睡是啊,她还想怎么样呢?除了这样之外,她不知道也想象不出她到底还能怎样的生活,她到底要怎样的生活。她觉得她得去找小明。 雨越下越大了,在这样一个冬夜,狂风摇撼着树林,仿佛要把一切连根拔起,而大雨则要把一切洗刷干净。 野猪终于放慢了脚步,来到一间破旧被废弃了很久的草棚。草棚四面的围墙早已经被狂风吹得七零八落了,只能勉强支撑着摇摇晃晃的屋顶。透过围墙可以看到一只白净净的猪慢慢地转过头。在闪电的照耀下,瘦子看到它清澈而又仿佛洞彻一切的眼光轻轻地扫了过来,静静地看着他,嘴角牵动着微微笑了一下。瘦子脸上的汗刷地一下子流了下来,今天的一切都透着怪异。 粉红来到小明呆坐的地方,小明还是一如既往的躺在那里望着天上。看着他,粉红却忽然不知道到底该说些什么,就也静静地坐着,心里觉得很宁和。 不知过了多久,粉白回来了。粉红粉红,粉白十分开心地跳了过来,我正要去找你呢。和小明在一起之后,粉白好像比以前活泼了,只是常常有用牛刀削苹果的效果,有点毛骨悚然。不管她什么反应,粉白依然轻轻柔柔地跳了过来,虽然以她的吨位实在没法做到轻柔。粉红粉红,你知道吗?从今天起,我不叫粉白了,我叫做小丽;他呢,就叫小明。是不是很特别?我想了很久的哦。记住啊,要管我叫小丽哦。粉白,不,小丽又跳到小明的面前,喜滋滋地说,小明,你以后就叫小明了呢。我叫做小丽哦,不许忘记。小明?小丽?小明依然望着天空喃喃地说。对呀,小明,小丽,小明,小丽。小丽高兴得轻轻晃着身体唱了起来。小明也低低地和着。一大一小的身影,一高一低的歌声本来搭在一起及其的怪异,此时却忽然显得十分和谐。小丽脸蛋儿红扑扑的,有些羞涩地看着小明,粉红忽然发现小丽的眼睛也那样的闪烁着,好像天上的星星。 她忽然觉得心里酸酸的,低头默默的离开了。 粉红,粉红。路上碰到了黑毛。粉红懒懒的不愿理他。黑毛追着喊了好几声,有些不耐烦。总是这幅样子,有什么了不起的,真不知道我看上你哪儿了,人家粉白比你漂亮,架子可也没你那么大。粉红忽然心里烦得要命,你爱追谁就去追谁。你别以为我不敢。有什么你不敢的啊,你追得上是你有本事。粉红回头看着黑毛,微微笑着说,你要是真能把粉白追到手,再来找我啊。 回到家,粉红忽然觉得十分不安,自己这是怎么了?疯了吗?她在屋里走来走去,坐立不安。 粉红,你快去看看吧。粉白那边出事了。忽然隔壁的猪二婶喊。能出什么事儿呢?粉红边走边想。 当她赶到的时候一切已经结束了,只有满地的狼籍和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的小丽目光呆滞地坐在那里。不知过了多久,粉红看到有一滴泪落在粉白前面的地面上。 对于一只猪来讲贞操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粉红知道对于她和粉白来说不一样,更何况还是在小明的面前。粉红忽然十分想杀了自己。 有一件事粉红记错了,小明从来没有对她笑过。事实上他只是没有看她说了一句话。不知过了多久,粉红鼓足了勇气走到粉白面前的时候,小明说了一句话。他还是望着天淡淡地说,一只猪能有你这么复杂的心思,也算是难得了。粉红忽然觉得十分愤怒,她冲着小明声嘶力竭地吼道,那你呢,她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对你全心全意。你有在意过她吗,有一点点地珍惜过她吗? 外面雷雨闪电不停,一道雷声近得仿佛直直地打在粉红的心上,打得她的心一颤。她忽然觉得十分难过,呜呜地哭了起来。猪小弟刚刚听到一个新人物出场正伸着脖子等下文,不料老娘却忽然莫名其妙地哭了。等了很久哭声也不停,只好坐起来安抚一下。娘,这么晚了,你哭什么呀。我,我做了错事了。你做了什么错事啊。我也不记得了,我只是觉得好难过啊,我做了一件很坏很坏的事。粉红越哭越厉害,声音也越哭越大,终于把她孩子的爹吵醒了。黑毛不耐烦骂骂咧咧地冲着猪小弟喊道,又是你惹你娘了是不是?你看我不揍你,把你娘的疯病又惹犯了。 黑毛并没有像粉红她娘预料的那样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丈夫。在新的一届猪长竞选中被挤落孙山之后他一蹶不振,每天除了自己的吃喝玩就什么都不管了。这样的一个爹再加上一个时常神智不清糊里糊涂的娘,这个家烂成一团糟。要不是我这个聪明绝顶举世无双的猪小弟,这个家真不知道会怎么样呢。像他娘年轻时一样猪小弟常常这样自鸣得意。 快,你瞄准那头小的。我瞄准老的。瘦子正在发呆的功夫,被胖子了用力一推,战战兢兢地举起手中的猎枪,只是哆哆嗦嗦地根本没有办法瞄准。那头小猪依然静静地微笑着在准星里和他对视着,汗水顺着他的额头向下流着,模糊了他的视线。 卡嗒,胖子扣动了扳机,瘦子也胡乱地跟着打出一枪。子弹呼啸着向野猪射去,却刚好被她一矮身的时候躲了过去。瘦子的子弹也擦着另一支猪的身子飞了过去。这下完了,瘦子知道一头被激怒的野猪是多么的可怕。赶快跑吧,瘦子琢磨着,可是脚却不听使唤。他仿佛被定住了,就那么呆呆地站在那里。 小丽的确被激怒了,因为从来没有人可以伤害她的小明,她也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她缓缓地转过身,盯着两个不速之客。她搞不清射向小明的那一枪出自哪一个,不过她选择了看起来比较具有危险性的胖子。就这样她盯着胖子一步一步地走了过去。 小丽一步一步向胖子走过去。她忽然想起了很多事情,许多年前她逃离了一个她很熟悉的地方,发疯一样的四处寻找小明。结果很久以后她才在一个小山坳里找到了瘦骨嶙峋,奄奄一息的小明,被四头恶狼包围着。恐惧和愤怒渐渐占据了小丽的脑子,不,她绝不能让这样的情形再出现,她失去了理智,她的眼睛变得血红,她疯狂地冲向胖子,像许多年前她冲向那四只狼。 小明走出猪圈之后主人大怒,从来没有过猪走失过,所以开始把门加锁。小丽不吃不喝了几天几夜,眼睛熬得红红的。终于在主人开门进来喂食的时候,像疯了一样,一头撞倒了人,就这样跑走了。 小丽走后,粉红开始失眠,每晚数着天上的星星想他们是不是真的住到了星星上面。那天她又没睡,忽然发现几个人偷偷给猪二婶打针,然后就把她抬了出去。 粉红看着,没出声。半天才忽然意识到这就是每头猪失踪的原因。她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她终于要揭开这个秘密了。 她偷偷地远远地跟着人群来到一个小屋外,顺着窗子望进去,她就看到了她这辈子永远也记不起了的画面。窗子里和她对望着的是猪二婶白森森的眼睛,她的嘴微微张着仿佛有什么话要对她说。而里面屋梁上挂着的是被劈了两半的二婶血淋淋的身子 这时粉红才知道自己老是以为自己聪明,其实是最蠢的,因为有些事不知道真相是最好的。可是她了解得已经太晚了,于是在那个夜里,她疯了。 瘦子终于看到了被激怒的野猪,他转头就跑。腿软得几乎迈不出去了,他也不管,就这样磕磕绊绊连滚带爬的向前赶着。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跑,快点跑。 不知跑了多久,他终于跑不动了。一头跌到一棵大树旁边,大口地喘着气。过了半晌才觉得一只手有些疼,低头一看那只死死地攥着猎枪把的手已经僵了,只好用另一只手慢慢地活动着把一只一只的手指掰开。正掰着忽然听到树林里有响动,知道是野猪追来了,只有闭上眼睛等死了。 瘦子等了半天却没有动静,睁眼一瞧却原来是胖子蹲在一旁喘着粗气。它,它怎么竟然放过你了。瘦子简直觉得不可思议。你怎么就不觉得是我打死了野猪才走出来的。胖子一瞪眼说道。看着他衣衫尽裂,满脸泥水的狼狈样子,瘦子没出声。胖子沉吟了一下,才说,妈的,把我的枪踩碎了。要不就算了吧。瘦子迟疑着说。反正它也放过了你一次。那怎么行,它还伤了村里的那么多人还有牲畜呢。算了吧你,别以为我是刚来村上的就什么都不知道。村长都跟我说了,这头野猪很少伤害人和牲畜的,顶多是饿极了才到村上找点吃的而已,和村里基本是相安无事。只有你一直要抓这头野猪,在和它搏斗的时候被伤过一次。胖子看着瘦子,那你都知道了为什么还跟我过来。因为,因为,瘦子有点窘迫,是因为听说有人高价收购野猪皮。胖子没出声。瘦子又说,我看你还是算了吧,它伤了你一次不过留个伤疤,它也好歹放了你一次。我也不干了,怎么着钱也没有命重要啊。你算什么东西,你懂什么。胖子转过头盯着瘦子的眼睛,一点点地贴近他的脸。我是全县城最好的猎手,没有人能打败我,没有人。胖子一把夺过瘦子手里的猎枪,仰天狂笑着,它逃不出我的手心的,就算走到天边,我也要扒下它那张猪皮,它斗不过我的,啊哈哈哈哈。胖子疯狂地笑着,扭曲着的脸上和着雨水,泥水和血水,在闪电下显得格外恐怖。瘦子看着胖子跌跌撞撞走远了,一声不吭地爬起来,心里琢磨着得赶快离开这个邪性的地方。 那颗子弹其实是穿过小丽身上飞过去的,她的皮没有通常野猪那么厚那么硬,在刚才冲向胖子的时候她的几道旧伤口又裂开了,那是当年她和野狼搏斗的时候留下的伤口。他们一直在饥饿,死亡的边缘奔命,伤口也从来没有真正愈合过。小丽感到一阵眩晕,她很久都没吃过东西了,鲜血和生命正争先恐后地离开她的身体,她本来就不是很清晰的意识渐渐更加模糊了,很多她平时从来不会去想的问题忽然涌上她的心头,她到底是谁?她是在哪里呢?她刚才为什么会哭呢?那个粉红色的猪看起来好像很眼熟,她是谁呢?她想着觉得头疼得好像要炸开了。她好像很久以前有个十分聪明的朋友,这些她一定都知道的。 忽然她觉得头被重重地打了一下,轰的一声,鲜血一下子掩住了她的眼睛,她什么都看不见了,可是脑子却豁然敞亮了。她可以把全世界都忘了,唯有一张脸她永远不会,那张脸上有一双闪亮的眼睛。她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午后,她看见一个瘦弱的身躯摇摇晃晃地坐在圈里,她看见那张脸上一双坚定明亮的眼睛。她轻轻地笑了,像少女一样灿烂地笑了,像许多年前一样在阳光下的草地上和小明轻快地歌唱。 小明静静地看着倒在血泊里的小丽,岁月和生活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还是和多年前一模一样,静静地漠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又是一声枪响,小明也慢慢地倒下了,在生命逝去的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了,明白了一切。他原来是一个得道高僧,今生转世在猪圈里,以一只猪的心来体验生命的真谛。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猪小弟抓心挠肝地过了好几天,吃不好,睡不香,想不出老娘和小丽的故事到底是怎样的。他最后终于偷偷地打了包袱要离家出走。他要去找小丽,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也可以顺便看看外面的世界。他也许会遇到狼啊,虎啊什么的。他们会吃掉他啊,一想到这里他觉得又害怕又兴奋,刺激得想尖叫。就这样猪小弟上路了。 粉红还是日复一日的晒太阳,她隐隐约约觉得生活有点不同了,好像少了点什么,不过她搞不太清到底少了什么。她还是每次数着她的猪宝宝,1,2,3,7,6,9不过她总是数得乱七八糟,有时数到一半就完全忘记这档子事儿了。 一天她像往常一样半梦半醒地坐在阳光下,忽然一辆大卡车开了过来,车上挂着一张极其丑陋的野猪皮,那野猪的脸上有一条触目惊心的刀疤,血乎乎的眼珠子狰狞地瞪着她。她被吓得心惊肉跳,忿忿地想真是丑猪多作怪,自己长得丑也就算了,还偏偏出来吓人。心惊了一会儿她很快又把这件事忘记了,幸福地打着呼噜睡着了。 胖子再也打不了猎了,他手一握猎枪就会发抖。人们都说他是疯了,因为他到处和人说,他打到过一只野猪,那野猪临死前,微笑着对他说。阿弥陀佛。 在网上寂寞的爬行 算起来在网上发文章已经一个多月了,备受冷落和打击。 常常在深夜品着咖啡,沉溺于网上自己的文字当中,时而会心而笑,时而沉思冥想。这是一个舞台,没有掌声,没有观众,只有我独自在清冷的水银灯下轻歌曼舞,浅唱低吟。 你的文字太普通了,简直像写作文。你的故事太平淡了,没有设置任何悬念,不够曲折。你太平铺直叙了,不够委婉含蓄。 偶尔有网友这样的评价。 是的,他们说的都是对的。 我从来不注意文字的雕琢修饰。我觉得文字只要能清楚的表达想说的东西就够了。因为我更注意的是这些文字描写的那些场景。因为我更欣赏的是这些文字后面的意境和感受。所以我会喜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简单浅白的文字。 我不喜欢那些堆积了许多美丽浮华的字眼却空洞无物的文章。我不喜欢那些作者弯来绕去也搞不清他到底要表达什么。 我当然也喜欢优美独特的文字,如果那文字后面的意境一样美丽,如果那文字后面的感受也一样独特深刻。可是我自己不愿在这上面花太多时间,我宁愿花更多时间在这文字后面的东西上。 这就是我的风格了吧。每个人的文字都有自己的风格,别人是不是喜欢就不是我能决定的了。每次这样安慰着自己。因为自己所能做的就只有默默地写下去,在这网络的某个角落默默开放闪烁,等待着会有人欣赏。 可是网络其实是个集市。在琳琅满目五光十色的网络上,你方唱罢我登场。大家已经目不暇几了,有谁会真的注意到角落上一朵不起眼的小花呢。 在中学的时候写作小组的老师说,记住一点,要写出自己的风格。当时从没想过多年以后会陷入另一个尴尬的境地,要是自己的风格根本就没人喜欢该怎么办。 我这样的作者仿佛是一个永远不合时宜的女人,在流行丰满的唐代干瘦;在骨感时尚的今天痴肥。自以为独特,其实是永远的不合潮流。在个性张扬,崇尚另类的今天,平淡和普通就意味着被遗忘。 可是我就是想写这样的女孩,这样的故事,普普通通,平平淡淡。 在网上我骄傲的说,有些东西是娱乐别人的,可是总有些是写给自己的,就像自己的这篇东西,我已经做好了被冷落的打算。 网上有个人对我说,千万不要因为想获得掌声和虚荣去改变某些可贵的东西。可笑的是她也并不欣赏我的风格。 有的话说起来容易,可是谁能真正的坦然面对? 在你来我去的网上,早看惯了各式各样的表演。自然的不自然的,哗众取宠的,骇世惊俗的。大家想要的都是别人的注意,不管是鲜花还是臭鸡蛋,只不过卖点不同耍的噱头不同罢了。有人卖的是思想,有人卖的是爱情,还有的卖隐私和性,有的卖的就是感觉。有的在文字里做文章,有的在文字之外做文章。无论卖什么,无论耍的是怎样的噱头,只要卖得成功,有人买就都值得人钦佩。反正不管卖的东西好不好,即使在骂来骂去当中大家也都会出名。 这就是残酷的市场经济和商品社会吧,你要是包装得不够漂亮,广告做得不够好,吆喝得不够响亮,不会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不懂得怎样调起别人的胃口,就只能心甘情愿的做好被冷落的打算。 于是在这喧喧嚷嚷,吵吵闹闹中,总是有许多作者在网上默默的绽放,默默的凋零,默默地被遗忘。 也许我也会一样。 大结局 同屋住的琳坐在客厅里看日本连续剧。据说今天是大结局,所以尽管明天还要去上班,她也不去睡觉,蹲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着,谁知道看到最后居然还是待续。她急坏了,反反复复地说,怎么还不是大结局呢。后来又翻出一大堆旧杂志,说是从前播过的时候她错过了,不过每周的杂志都有连续的剧情介绍。可是那已经是一年多前的事了,而且每周一本的杂志,要找五十多本哪。 我去倒了一杯水,闲闲地坐在一边看埋在书堆里苦干的琳。“我很理解你的心情,可是,我还是觉得你现在的行为很是可笑,幼稚!”没有答复,她依然埋在书堆里,一本又一本地翻着“咦,为什么没有大结局的那本呢?” 唉,不可救药!我不再理她,回到自己的屋里听音乐。过了好一会儿,琳走了进来,苦着脸说,没找到。你不会等下都睡不好觉吧?看这她的表情我有点担心,可能整个星期都睡不好了。(因为大结局下星期才会播出)我真同情你。 看来她还不死心,过一会儿,从客厅里传来她的自言自语“奇怪,为什么单单没有那一本呢?这是133期,这是135期,134期呢?”看样子她还要重新翻一边,真有热情。 奇怪,为什么自己现在一点那种感觉都没有呢?从前我也会这样渴望早点知道大结局,感觉这种东西也真是很奇怪。有的时候理所当然,没有的时候也是理所当然。那时候听故事,看电视局的时候,总是会不停地想,最后怎么样了呢,他和她有没有在一起呢?好人都有好报了么?坏人都得到惩罚了吗?如果不小心错过了大结局,真的会好几天都睡不好,后悔得要命。 真的,为什么现在不会了呢?也许是因为现在懂得了结局并不是重要的吧,长留心中的是那曾经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和点点滴滴的回忆。有些事情没有结局反而会变成更美丽,愁怅的记忆,永远珍藏在心底。有的事情有了结局,反而因为太过圆满,而失去了让人不断追寻回味的余味。 不是所有的好人都会有好的结局,不是所有的坏人都会得到惩罚,可是如果一切重新来过,好人还是会选择做好人,坏人还是坏人,每个人的选择也许还是一样,所以结局如何又有什么关系呢?知道他们曾怎样生活过,怎样努力过就足够了。 忽然听到一声欢呼“找到了,找到了!奇怪怎么刚才就没看到呢?”看着欢天喜地的琳,觉得年轻真好,这样容易沮丧,也这样容易快乐,满足。 “咦,为什么他们最后还是没有到一起呢?” 游戏规则 和朋友逛街看到许多漂亮,廉价的小东西,很可爱,让人爱不释手。可是却一点也不想买,随手就放了回去。小的时候,会收集一大堆漂亮却没有一点价值的东西,塑料的,玻璃的珠子,链子啊,美丽的小石子,会反光的五颜六色的瓷片。一大堆大人不屑一顾的东西,却被小孩子当成宝贝一样欢天喜地地收起来,神神秘秘地锁进自己的宝箱里面。长大以后也开始对这些东西不以为然了,或丢掉,或送给更小的弟弟妹妹了。大人们要的是真正有价值的,或者说有价格东西。精品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吧,是高档,名牌服饰,手表,成人要么什么也不戴,绝不会有人以贝壳或石子做装饰(当然名家设计的除外)。成人要的是一颗钻石永流传的品位。 可是,我还是喜欢在那些各式各样的买廉价品的小摊子里面钻来钻去的日子,自由自在,选择很多,而且很便宜:玛瑙坠子,玉琢的小手链,亮晶晶的银项链。价格很容易承受,戴久了,不喜欢了,可以很轻松地把它们打入冷宫,送人或是丢掉。还是孩子的世界比较简单,怎样都不会有人管,大人就不同了,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长大以后就再也没有穿戴过那些廉价的东西了,尽管还是很喜欢。终于知道为什么成人的世界这么枯燥,无聊了。不过人毕竟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虽然做成人无聊,却还得规规矩矩的遵守游戏规则。 这个世界的价值观念是定好了的。我们小的时候比成绩,比智商,比父母;长大以后,比事业,比伴侣;老了的时候,比地位,比财富,比子女。想想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是很无聊,很累。不管喜不喜欢都得遵循着这个不知道是谁定的这么一个无聊的游戏规则,还得比出水平,借以肯定自己的人生意义和生存价值。 可是这个世界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呐,怎么办呢?于是阿q就出来了。比我们成功的人,一定不够幸福,至少牺牲了很多私人时间去干事业。比我们幸福的人,一定是因为太容易满足,目光短浅。又比我们成功,又比我们幸福的人这一定不是真的,怎么可能呢,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事情?一定有不为外人道的不幸吧。如果真的没有,那最好离这些人远点,免得看了太嫉妒,太生气。 哎,天啊,原谅我们这些人吧,就让我们以为这些一切的规则都有意义吧,就让我们全心全意地去竞争吧,去争取这所谓的生存价值吧。就让我们以为自己很重要,是很有意义的存在吧。不然又怎样呢。如果真的有一天给我们知道了真相,知道了我们的一无是处,微不足道。知道了我们不过是一缕轻烟,轻轻飘过就无影无踪,不留痕迹的消逝了。如果不让我们自我麻痹和欺骗,那我们可怎么活啊。 朋友 窗外的车子还是轰隆隆地开过,有多久没有静静地听过了;路边的花还是悄悄地开着,有多久没有认真地看过了。生活总是一团忙乱,琐碎很多,惊喜很少。朋友很多,知己很少。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过着,心境早没有了天高云淡的明朗,也没有了闲看落花的幽静。总是像不晴不阴的日子混混沌沌,斑斑杂杂的。 前几天接到远方朋友的一封信,只是随便讲了讲她现在的生活,却带给我许多尘封了许久的回忆。也许是太忙,近年来发生的好多事情都记得模糊不清,尤其是时间更是记得乱七八糟。我私下以为这样的结果是新加坡没有四季的缘故。对于生长在一个四季分明的北方小镇的我,大概习惯于用去年冬天,前年夏天这类的概念来记忆时间。这样的概念对新加坡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总是搞不清哪些事件是哪个时候发生的。在我的感觉里新加坡每年每天都是一模一样的,这严重的混淆了我的记忆,更钝化了我的感觉,无缘无故少了许多季节变化带给人们的惊喜。我也常常把这个作为自己日子过的枯燥无趣的一个不错的借口。 朋友去美国已经快两年了,在美国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不过还一直保持联络,通通信,打打电话。我觉得有的朋友你转过头就忘了,有的即使失去了联络,那份友情却可以一直温暖着你的心,让我们在生活的间隙会心地微笑着回忆起往日温馨的点点滴滴。 朋友在新加坡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可做,无非也是逛逛街吃吃东西之类的,可是天知道和一个知心的朋友一起逛街比起和一个不相干的什么人是多么的不同啊。而有了相知的朋友,平凡枯燥的日子可以变得多么有趣啊。因为有人一起分享,这天这地在我们的眼中就变得十分的不同。 我们总是闲闲散散地四处逛着,遇到喜欢的东西就停下来看一会儿。饿了累了就坐下来吃点东西,海阔天空地随便聊点什么。我们对东西的喜好出乎意料的一致,常常看上同一样东西,最后因为都舍不得放弃,只好一起买了。还好我们并不在一起,不用担心两人穿一样的衣服。不过还是有一次一起上街时不小心穿了一样的一套衣服,挺尴尬的,两个人只好自嘲说我们是个二人演唱组。 这个朋友是个很乐观的女子,总是迷迷糊糊的过得很开心。一个人在外的日子,一看到她的笑脸,心就不由自主晴朗起来了。我们都喜欢在网上听歌,下各种各样的小说,还有一段时间像两个小女人一样到处试衣服还有美容。不过我们最大的共同爱好是吃,享受美食,常常找个借口就一起去大吃一顿。只有在新加坡我才开始懂得美食这个词,并不是新加坡这里的东西很好吃,被称为美食。实在是正好相反,是因为我们常常吃不到好东西,谗得不行才会出去到处寻找所谓的美食。在国内好吃的东西太多了,我就从来没有过什么美食不美食的概念。尽管我们其实并没吃到什么真正可以称为美食的东西,还是乐此不疲地到处尝试新东西。结果有一次真的给我们吃到不错的东西,那是一家泰国餐馆的煎排骨。真的是好好吃的排骨啊,吃完之后我们都有一种感动得说不出话的感觉。排骨是裹了面粉煎的,油亮亮的摆了一小盘。 咬上去是外焦里嫩的口感,酥酥的和几乎像豆腐一样嫩的排骨在口中芬芳四溢。这排骨大概是用了泰国菜特有的那种酸酸的香料处理过,所以它的香味丝毫没有肉类的油腻,反而带着一种植物的芬芳,让人仿佛沐浴在青光里的草地。给我们备的两人份排骨数量也恰到好处,吃完的时候就好像清亮悦耳的乐声正奏到高处却嘎然而止而那弦音却还在耳中回荡。我们也久久不能说话,只是静静地坐着回味着齿颊萦绕不去的清香,心中充满了震撼和感动。 人年纪大了反而不容易交朋友,也许是因为某些习惯和观念都已经形成,人也变得有些狭隘,不象儿童的时候一张白纸更容易包容和欣赏不同的东西,也更容易彼此影响而成为朋友。在新加坡工作以后的我就更难遇到年纪经历差不多可以有共同语言的朋友了。从前的朋友都在遥远的城市里,有的渐渐失去联系,有时还时断时续的偶有消息。有了网络倒是方便多了,可是也毕竟远水难解近渴,而且当初在一个教室里读书的我们现在已经走进各自不同的生活圈子,除了许多共同的回忆也渐渐少了共同话题。在新加坡的朋友也因为工作家庭的关系慢慢少了联系,只是通通电话偶尔碰碰面而已。 这个朋友离开之后就更鲜有志同道合者了,后来想逛街看电影吃东西竟然都约不到合适的人了,身边的人大多不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或是说起话来如隔靴骚痒。同事之间说起话来也颇多顾忌,而且下了班总不想再满耳关于老板工作的牢骚。可是也许是从前呼朋唤友的惯了,竟然一点都耐不得寂寞了,干涸的心里总是渴望着什么。不过不断的尝试下却总是失望,就仿佛吃不到鱼翅拿粉丝来顶,稀里糊涂的吃起来好像差不多,可是总是少些什么。有时觉得吃坏了胃口还不如不吃,可又总是嘴谗。慢慢的就降低了要求,只求填饱肚子嘴里有点什么嚼裹,耳边闹闹哄哄的有点声音也就够了,只是偶尔在记忆里回想鲜美可口的鱼翅还有那让人感动的排骨聊做慰藉罢了。 含羞草 从没有见过含羞草,想象中她应该是很美好的,大抵应该是纤细,柔弱,娇羞的吧。在新加坡发现一种草,我觉得它应该是含羞草的一种,不过它可同想象中大不一样,看了让人大失所望。 这是一种在新加坡很常见的小草,深绿色,矮矮的,很粗壮,低低地伏在地面上四处延伸着。每当你用脚轻轻地碰它一下,它会迅速地,惶恐地缩成一团,萎萎缩缩地贴在地面上。每次看到它我总是生出一种很复杂的情绪,有点怜悯又有点不解。是什么使这株卑微,丑陋的小草同它高贵美丽的同类完全不同呢?是怎样的伤害让它如此的敏感和怯懦呢? 它也应该有过梦想吧。是啊,谁不曾有过梦想呢。在它还是一粒种子的时候,一定曾有过一颗无所畏惧,高贵的心吧。甚至也许像我们一样曾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可以在天上飞翔,可以在水中畅游,至少可以做一颗参天大树,在风雨中昂然挺立。也许在不断挺直纤弱的小腰板向上生长的时候,它才明白一个残酷的事实。它原来根本不可能长成一颗大树,因为它只不过是一株小草。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可是人们通常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明白。 也许沮丧了一段时间之后,它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可是它想至少自己可以做一颗挺拔洒脱的小草吧。可惜它没有生长在温室,或者气候温和舒适的地方。这里风大雨大,每次都被压弯了,折断了,压弯了,折断了这个世界原来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太过娇嫩,美好的东西是无法生存在这个残酷的世界的。 不知它是否曾后悔或遗憾没有生长在温室当中,尽管那是它曾经嘲笑过的生活方式。可是它现在应该明白了,只有温室中的花草才有资格永远美丽,娇嫩,永远纯真,高贵。这些道理书上都写的很清楚,可是有些事没有亲身经历,你永远不会明白。只有经过风雨的人才知道在风雨中生存是多么的艰难。只有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人,才懂得那份深深的痛苦和迷茫。只有这挣扎着生存的小草才明白,它唯唯诺诺只不过为了躲避伤害,它弯下高贵的腰只不过为了生存。 哦,难道这就是生命吗?这就是成长吗?望着这株小草,我很迷惑,久久不能明白。 有一天又在草地上看到那株小草,我惊奇地发现一朵紫色的,茸嘟嘟的小花娇艳地绽放在它的枝头。这样一株卑诺的小草居然开出这样美丽的花朵,心里不由有一丝感动。是啊,也许这就是生活了,有时很残酷,丑陋,可也会不时地给你一些惊喜。不是想象中那么美好,可是总是有希望。 关系 他和她是恋人关系 他和她是父女关系 她和她是朋友关系 他和他是同事关系 他和她是以前的恋人关系 现在却成了仇敌 他和她虽然是父女关系 由于某种历史问题 现在互相不理 她和她是朋友关系 她们很亲密 可是她是百万富翁 所以她在她面前总要拼命讨好低声下气 他和他是同事并且是上下级关系 可是他的舅妈的娘家表哥的岳父是大官 所以他身为上级反而要主动拍他的马屁 我真的不明白 为什么世界上有这么多 复杂的 微妙的 纠缠不清的 爱恨纠结的 关系 他们说有时太亲密的关系反而容易变成仇敌 他们说金钱地位性格都会影响人们的关系 他们说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关系 我很低能 常常应付不了这么多复杂的关系 我像个白痴 因为搞不懂这些关系常常得罪了别人还不知道原因 我很羡慕那些 能条理清晰,头头是道地讲出所有人的关系 并且很清楚地明白在怎样的时候他要和哪些人保持怎样的关系 亲密的疏远的不远不近的公开的暗地的微妙的似有若无的 各种各样玄妙的关系 有时候我觉得有些透不过气 有时候我真希望不管是有关系没关系亲密关系疏远关系友好关系敌对关系 都和我没关系 无论怎样都没什么关系 无论怎样都没有关系 我和整个世界都病了 我是非典病人,在我的身上活跃着千万个小小的病毒,随时都能传染给其他人,所以他们把我送进医院隔离。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我和同事老板们关系很好,有什么事他们都喜欢让我帮忙。 “陈哥,不好意思啊,我有点急事要先走了,帮我把这几个文件再处理一下。”小李总喜欢这样开头。他是个毛头小伙,常常标新立异,心比天高,可是又喜欢早早下班陪陪女朋友什么的。所以东西经常做不完,就会凑过来这样和我说。 “陈哥”一听到这么甜腻的声音就知道是小赵了。一个乡下来的女孩,本来挺纯朴的,不知为什么后来妆就画得越来越浓。说实话她不怎么会打扮,不画的时候还挺好看,画完反而更像农村的老大妈。办公室里的人都说她和我们领导有一腿,不然她要学位没学位,要本事没本事怎么能到我们公司。 我被关在医院里,听说现在没有什么特效药,除了每天要带着氧气保证呼吸,再打一些基本没什么用的抗生素,只能等着自己战胜病毒了,要么就是等死。 我练过气功,我试图感觉着我体内的病毒,觉得他们似乎没有什么恶意。他们其实像我一样是一群胆小怯懦的可怜的小东西,他们对周围的一切都有些敌视。他们对我做出张牙舞爪的架势其实是内心有些害怕。我试着和他们沟通,可是他们并不信任我,只是远远地充满敌意地看着我。 给我打针的是位非常漂亮的护士小姐,全身上下包得严严实实,并且对着我的时候态度既高傲又冰冷。她从来没和我说过半句话,一般是抬抬下巴,我就伸出手。她会以一种极其厌恶的神情,用她已经罩了手套的手指尖撩撩我的手背,仿佛那是一陀屎。脸尽量背离我的方向,就一针扎下去。也不管有没有扎准,就草草了事,比兔子还快地逃跑了。 我就这么惹人厌吗?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高高瘦瘦的身子像竹竿上挑着一面沉重不堪的旗子一样顶着脑袋。黄不拉几的脑袋上架着两只厚厚的瓶子底儿,两只眼睛萎萎缩缩地躲在镜片后闪烁不定地看着自己,好像有点发肿的嘴唇有点神经质地哆嗦着。 窝囊废,你看你这样子哪儿像个男人?我仿佛又看到我的前女友鄙夷地看了我一眼就拂袖而去,那是她赠我的最后临别赠言。她是唯一一个和我维持了一整个月关系的女人,所以我称她为女友。这个30多还没人要,走在一起人家都以为是我哥的老处女,居然也这样对待我。我当时有点愤怒,觉得全身的血都往头上涌,所有的前尘往事都涌了上来。 我从小就不招人喜欢,老师的评语里面永远写着,性格孤僻不和群。到处受人排挤,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学。因为我不会喝酒,不抽烟,不打麻将,不打牌,更不会和别人一起骂脏话说女人,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另类,永远是被人们嘲笑的对象。 工作之后,我不会往领导身边凑,不会拍马屁;也不会和同事凑到一起编排领导的笑话,发牢骚,我也永远游离于“正常人”圈子之外。不管我怎么努力工作,怎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了将近十年,还在住宿舍。那个整天不工作,既没后台,也没能力,只会瞪着蛤蟆眼成天拍桌子骂娘的混子王二癞也因为骂人有功分到了房子。 妈的,我到底招惹谁了?还只是因为我不会经常随便地问候别人的母亲,我就应该得到这样的待遇?到底是我有病,还是这整个世界都他妈的有病了? 现在这个满脸横肉,张着胡子的老女人也这样鄙夷的看着我。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我想起鲁迅先生的话,我真的不能再忍受了,咬牙切齿地想着。我脑子里飞快地闪过无数个报复那个女人的方案,找一个又年轻又漂亮的女朋友气死她;把她骗到手,再像一块抹布一样抛弃她,让她跪在我的面前求我;把那个女人先奸后杀大卸八块,拿肉来蒸包子 我站在那里像一只愤怒的螃蟹,举着钳子张牙舞爪,仰着红彤彤的脸,龇牙咧嘴地想了很久。 不过最后我还是平静下来了,像每次那样,自嘲地笑了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古代圣贤都这么说过了,我也不见得比人家更圣贤。何必为了她浪费时间破坏自己的心情呢。我从书架上找出我最喜欢的契柯夫小说选,很快平息了自己的情绪。 我很喜欢契柯夫的小说,他的小公务员之死,苦恼,胖子和瘦子都活生生地写出了我们这些小人物的生活。如果可能我倒宁愿这样一直被隔离,就算整个世界都不理睬我又有什么关系,我只想一个人静静简单的生活,看我的小说,不用和外面那些各种各样的嘴脸打交道。 我早上再也不用着急起来上班,也不用怕迟到了胆战心惊地被我们的猪头小队长训话。再也不用加班加点地干活也没工钱了。真他妈的爽。还每天有美女伺候着,给我打针再加上买饭卖菜。 还有什么能比现在的日子更逍遥自在的吗?除了,有点寂寞。 谁也不知道我曾经多么地渴望被这个世界接纳,我极力地改变自己,迎合所有人的需要。 大学的时候,宿舍的老六失恋了。他每天没精打采地猫在宿舍的床上,除了上厕所就没动弹过。那天大家都上自习了,只有我们留守。他躺在床上忽然长叹了一声,我也猛然地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可是我的心跳得很厉害,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老六,我一下子觉得嗓子很干,老六,我结结巴巴地说,其实,其实女人,就像契柯夫小说里写的,很多女人都是虚荣的。她们,可能为了一件舞衣,珠宝出卖自己。天啊,我在说什么啊?老六忽然瞪着眼睛看着我。半晌,忽然大笑起来。他笑得如此卖力,以至于大咳着眼泪鼻涕一起流了下来。从没见过老六笑得如此豪迈,就是失恋之前也从没有过,我有点不知所措。看着老六喘着气,咳咳地说,行,行,还是老四你行,够幽默。我才有点兴奋地也嘿嘿地跟着笑了起来。 之后我才知道,老六之所以那么笑是因为他们之前就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叫契柯夫。从那以后我在也没在宿舍里说过一句话。 捧着书,我有点发呆。像我这样的一个人,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什么特别的本事。既不会溜须拍马,也不会处理同事关系。生性老实懦弱,既不够头脑灵活,也不够心狠手辣。我的下场只能像契柯夫小说里那些小人物一样了,把自己装在套子里战战兢兢地生活。不同的是我十分清楚自己的处境,不知道是比他们更值得庆幸还是更加悲哀。 受了我哥的刺激,我下了决心调转单位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我他妈的就不信我就不行,不就是拉关系吗? 我不再独来独往,不和别人说话。我尽量和每个人处好关系,大家闲聊的时候不管多么无聊的话题我也跟着热烈响应。效果不是很好,可能我早已经不能适应合别人相处了。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时候我不知道应该在怎样的时刻插话最为恰当,也不知道怎样的评论能得到别人的赞同。常常是我激动的发表完演说,大家你看我我看你就散去了。虽然有点尴尬,不过我还是坚持不懈的努力着,相信有一天他们会接受我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小王,这么快就走啦。还有没有什么东西没做完我帮你。”我主动要求帮每个人做他们做不完的工作,不过他们通常都会拒绝,只有小李和小赵常常会让我帮忙。这让我还有点激动,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有进步。 小赵是个刚毕业的小伙子,常常有点愤世嫉俗,谁都看不上眼的样子,群众关系也不太好。年轻人嘛,还不是都这样。我倒觉得他这样直率胸无城府的人值得交往。小李因为和老板有关系,常常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飞上枝头的凤凰。工作起来也挑三拣四。谁她都不给面子。我们的猪头小队长也被她骂过好几次。大家表面都对她很和善,其实背地里谁看得起她?也就只有我吧,觉得她其实没什么坏心眼儿。也就是个年轻的小姑娘,不懂事,吃这种青春饭能吃几年哪。在帮她收拾她手上的工作的同时,我也常常给她一些劝导。虽然我也知道她是不会听得进的,可是我忽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变得有些意义了,每天也多了很多乐趣。 这天小赵下了班叫我。“又有什么事要我帮忙?你这个年轻人啊,做事要踏实一些。”“哪儿啊,陈哥。这不是老麻烦您嘛,走。今天我做东,咱哥俩下馆子去。”头一次有人这样对我,我有点不知所措,只是搓着手“那,那怎么好意思,那怎么好意思。”“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都好意思每次让你帮忙了。”“我也其实没做什么,呵呵,没做什么。”我有点紧张又搓起手来。最后还是被小赵硬拉了去。 车子来到本市最豪华的迎宾饭店的时候我大吃了一惊。“这,这怎么是咱们这种人来的地方。吃一顿饭也要花一个月工资吧。”小赵还是拉我进去了。还点了许多我都没听说过的名贵的菜,我瞟了一眼,有的菜一道就上百块。 “小赵,这得多少钱啊。还是算了吧。”我悄悄地对小赵说。“钱是什么?和咱哥俩的感情能比吗?陈哥你要真这样说我可生气了。人生得意须尽欢,更何况得到陈哥你的这样的知己。今天咱哥俩要不喝个不醉无归我可就不放你走我说。” 小赵说得我有点激动,镜片有点蒙了。“好,好。不醉无归。”我从来没觉得这么痛快过。好,喝。从没喝过酒的我两杯酒下肚就晕了。 “陈哥你这人没别的毛病,你就是人太好了,我跟你说,就是。现在这是什么时代啊,马善被人骑,人善,人善就被人欺负啊,我跟你说。” “哈哈,是啊,是啊。这世上的人都是,都是他妈的王八蛋。” 我们真的喝多了开始语无伦次,把我那张着胡子的女朋友,还有我们的猪头小队长,老板都骂了个遍。 “猪头小队长?陈哥,呵呵,还真没想到原来,原来你也这么有幽默感。平时看你文质彬彬的,行,够形象。来,为我们的猪头小队长在,再干一杯。” 忘了猪头小队长是我私下给我们经理气的外号,喝多了就顺嘴溜了出来。我是从来不在别人背后起外号的,这个只是我实在气不过的时候在自己心里骂骂而已的,这样说出来好像不是很好,有点侮辱性。 看我好像有点不自在,小赵拍着我的肩膀有点语重心长的说“陈哥啊,不是我说你,你这人哪儿都好,就是太拘谨。我说这话,陈哥你别介意阿,但我可是把你当成自己人,说点掏心窝子的话。你介意不吧?你介意我就不说了。好,我就知道陈哥你有度量,那我就说了。你知道大家为什么不那么喜欢和你聊天?就是觉得你太死板,放不开。人活着多他妈的累啊,难得一醉啊。偶尔放纵自己一下又何妨。酒后之言,谁会当真。就当放了个屁,哈哈哈哈。” 小赵说的有道理,难怪大家都对我不那么亲热,原来问题出在这里。有个人提醒是不同,简直是提醐灌顶啊,我恍然大悟。我就是一直他妈的太拘谨,老是怕这怕哪的,和我这种人说话是没劲。值得再干一杯。 既然已经放开了,就没什么不能再说的了。顺便也把老板包小李的事也翻了出来。 “其实你们都不应该看不起小李,那也是个可怜人。年轻啥也不懂,也没人教她。说到底还不是男人的错,妈的怎么就没人敢骂老板?还不都是欺软怕硬。男人啊都是有钱烧的。那么大岁数了霸着一个比女儿还小的姑娘,作孽啊,真他妈的是作孽啊。” 喝酒真是痛快,有个朋友也真是痛快。我有种想流泪的冲动。以前的日子真是白活了。 付账的时候我虽然迷迷糊糊,还是硬拉住了小赵。多亏我聪明,借上厕所出去取了钱。这顿饭说什么也得我来请。我激动得有点哆嗦“小赵,你要是不让你陈哥我来,你,你就是瞧不起我。”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头疼得厉害,可是我心里却很高兴。用年轻人的话说就是很high,可能酒精刺激的兴奋劲儿还没过。 在公司中午的时候,猪头小队长忽然来找我,说老板有请。猪头是个老狐狸,从表情是一点也看不出什么任何意思。我多少有点忐忑不安。来了这个公司这么久,老板还从没有找我说过话。而我昨晚又恰好胡言乱语了一番,我额头有点冒汗。可是我们是在包间,应该不会有人听到。这样想着我的心里又踏实了点,说不定是老板看我工作辛苦找我聊聊呢。 “小陈,来了我们公司快一年了吧。”老板坐在那里慢条斯理的打着官腔。这样的开场白实在让人难以捉摸。 “是。”我一紧张就又开始搓手。 “工作还习惯吗?” “习惯,习惯。” “你来了这么久,也没好好和你聊聊。没关心一下你的生活,这是我的不对。你坐啊,坐啊。” 我坐下后,领导就从我的工作到个人生活都关心了一遍。我听得晕晕乎乎,云山雾罩。不知道听了多久,忽然有一句话,让我一下子出了一身冷汗。 “小陈,听别人反映你好像私下里对我有点意见。” 我激凌一下子,心跳加快了。“没,没有啊。这是谁说的。”我结结巴巴的嘀咕着。 “没关系,有意见就提嘛,我这个人是很开通的,尽管和我说。只是不要背后讲,这样也影响不好,对不对。” 我迷迷糊糊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好像我的嘴不是自己的了。只是坐在那里不停地流汗,紧张的搓着手。 只听领导最后跟我说“有什么困难没有,有困难尽管提。组织上尽量帮你解决。”“那好,回去工作吧,不要有什么想法,还是像以前一样。啊,放手工作就对了。 出了办公室,我觉得有些头晕脚软,脑子里想难道包间里的小姐刚好认识我们经理?也不是没可能,那种地方说不定是领导常去的。 正晕着,经理晃着他的大脑袋也走了过来,微笑着对我说“老陈,你不说我还真没发现,原来我还长着这么一个有特点的脑袋。” 我的汗又忽地冒了出来。真是该死,该死。灌点马尿就开始胡说了,真是祸从口出啊。以后可没好日子过了。我忽然想应该给小赵通个气,也让他有个心理准备。来到休息间,忽然听到里面传来小李招牌的母鸡式笑声。 “他就真那么傻?白给你干活儿,还让你骗了一顿大餐。你也够损的。人家好歹也帮你不少。” “呸,就他。你看他老实,其实谁知道谁心里到底想什么。上次经理批我说我不好好工作,我看就是他打的小报告。帮我做东西,他就是装吧,还不是想表现。想当劳模啊,可没那么容易,这下我看他吃不完兜着走了。” “你真坏啊。”小李吃吃笑着说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啊。不过话说回来,那傻子对你还不错呢,就没说你坏话。” “哎呀,你不知道啊。他呀,好几次色迷迷的看着我,我看他是想占我的便宜呢。”小李又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觉得我全身的血哄的一声又涌到了头上,我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血又流了回去。这次很快,我想我越来越适应这样的情形了。我什么也没说就回了自己座位。 从那天开始我就觉得有些不舒服。我每天晕沉沉的头重脚轻好似行尸走肉一般。没想到是得了非典。 护士小姐又来打针了。她高贵的扬了杨下巴,意思是又要打针了。她伸过一只冷冰冰的手套,里面包着一只细嫩白皙的小手。潦草地给我消了消毒,老远地好像投飞针一样开始给我打吊瓶。可惜她的飞针技术真的很烂,不然我的手背上也不会全是针眼儿了。 我心里忽然很愤懑,这世上的人都他妈的高贵,只有我最低贱。像烂草一样,任人踩任人踏。根本没有人关心我的死活,我的感受。 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吼到“你看看你这扎的是什么针,手都快要被你扎烂了。我们非典病人就不是人了?不然你也来试试,看看的了非典到底是什么感受。你来啊,你来啊。”我吼着,嘶哑着嗓子吼着。 那个小护士吓坏了,脸憋得通红,泪水在眼圈里转着。蓦的我在她美丽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面露青筋,眼似铜铃,狰狞丑陋。 我一下子泄了气,松开手倒在了床上。 病房里一下子变得很静。过了一会儿,隔壁的大叔开始唠叨着什么“年轻人别着急,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还不知道能不能熬得过去呢。我都没着急。护士也不容易啊。人家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担心被传染也是正常。大家都是爹生娘养的不是?唉,真是多事之秋啊。” 我静静的躺着,眼泪顺着脸不断地流下来,流到耳边,无声地落在枕头上。已经二十几年没流过泪了。我现在是为谁流泪呢,为自己,为那个小护士,也为所有人。 晚上我做梦了。我被人翻倒在地,按着头。我的脸贴在地上,有另外一张脸横着不断向我逼近。那张脸狞笑着尖叫着“陈宁,你是个没爹没娘的野种。没人要的野种,野种,野种。连你自己的爹娘都不要你了,不要你了,不要你了。”我的全身的血忽地一下子涌上了脑袋,我恶狠狠地看着那张脸在我的拳头下开花。然后我就被老师,学校在班上在学校里大会通报批评了。奶奶拐着小脚拉着我在那张脸的家里陪着笑脸足足赔礼道歉了三个钟头。只因为那张脸的父亲是市长。 后来每天早上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像噩梦一样纠缠着我。那一段时间我以为自己熬不过去了,甚至想过自杀。可是人真的是一种十分有韧性的生物,我麻木得在他把痰吐到我脸上的时候都没有了反应。倒是他实在觉得这样的游戏不再像以前那样有乐趣,就这样放过了我。 在梦里,这张脸又出现了。他狞笑着向我逼近,逼近。 在我一串咳嗽过后,那张脸开始惊惶失措,然后落荒而逃。非典,非典。他边逃边喊。我得意的看着那些平时欺负我的老师同学见到我也都惊慌的四处逃散,一边喊着,非典非典。 其实我有个秘密没有告诉你们,我身体里的非典病毒和外面流传的并不一样。他们只是我特意培养出来的好像非典病毒一样的小东西,他们毫无伤害。 在梦里我还见到一个女人,一个像风一样温柔的女人,她轻轻地笑着抚着我的脸对我说就喜欢我这样的男人。 办公室戏说奴才天才和将才 社会是丰富的,有很多机会让我们见识各种各样的脸孔。从中或者得到教训,启示,或者娱乐。 公司有个印度老板,让我们大开眼界。印度人是出了名的思维混乱,不能做实事,只善于夸夸其谈,尤其喜欢每天围着老板汇报从别人这里那里道听途说的经验。所以印度人都是天生当老板的材料。 因为对印度人的品行都有所了解,大家都已经有了十分的心理准备。结果还是让每个人不停地在他身上发现新的谈资。 首先,让大家赞叹的是他的变脸功夫。因为公司人事斗争十分厉害,半年里走马观花地不停换老板。每换一次就是一次不小的震动,大家沸沸扬扬的骚动上个十天半个月,每个老板们上台也都无一例外地搞上一次改革,简直可以比拟中国当年城头变换大王旗的时候。在这样动荡不安的日子里,我们也有幸亲眼目睹了我们老板的变脸功夫。前裾后恭,前恭后裾,再裾再恭,再恭再裾。我们断言如果平均每分钟,不,每秒钟让他变一次脸都绝对不会含糊。每一次都是必定是全情演出,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如果说变脸是一种天赋,那他对每一位在任的老板所表现出由衷的忠诚一定就是本能了。在所有的meeting上他都会竖起耳朵一字不漏地背下老板们的每句话,老板忧虑的时候,他们也愁容满面,老板激动的时候,他也会紧张的手直发抖,老板高兴的时候,他也会不失时机地来上几句轻松凑趣的话题,让老板开心一笑。 对具备以上特点的人,我们统统称之为奴才。做奴才的还要有一个天赋,就是要有狗一样灵敏的鼻子,在又嗅到新的政治动向的时候,像所有的动物一样烦躁不安,四处奔走。或急着向新老板宣誓效忠,或是装病躲在家里逃避这一轮政治暴风雨。他们通常都很成功的在每次政治斗争中survive,不安了一段时间后,又会重新以当权者身边的红人形象春风满面地出现在大家面前。不得不让人赞叹佩服。即使暂时失势,也很快能找到新主子,这可真是一门本事。 中国古代还有奴才这么个专门职业,供有钱有势的人家来使唤,奴性越好,使唤起来也越舒服,越顺手。可惜近代已经废除了这个职业,问题是老爷们却依然需要这样一个角色。 又没有了这样的专门职位,结果就只好占用我们小老板的空缺,专门给大老板使唤。 我通常是很体谅大老爷们的需要的,尤其是很喜欢呼风唤雨的老板们,有这么一个体贴入微的人伺候着该是一件多么舒服的事情啊。每天跟在老板后面急老板之所急,忧老板之所忧,不管有什么想法,有什么要求,还不等开口,他就全帮你办妥了。要是我是老板我也愿意啊。虽然不得势的时候再也不被理睬,难免骂上几句什么狗眼看人低的,可是在位的时候有几个人能抗拒这样舒适的诱惑呢。 可惜问题是我不是老板,我只是一个可怜的小职员。而且奴才型的小老板通常除了在见风使舵,溜须拍马上是天才之外,别的都基本狗屁不通。除了能让老板们开心之外,只能让所有人不开心。所以我也偶尔像蚂蚁撼树一样,发发牢骚,却丝毫无法动摇奴才在老板们心目中的地位。(有时候很难分清到底是奴才更依赖于老板还是老板更依赖于奴才,他们的关系紧密到像唇齿一般,不可分离)只好长叹一声。 在每个人的office里面总是还会有这样一种人,他们资质平庸,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拍马的能力都十分一般。比起奴才们,他们的表演就远没那么精彩了。他们也十分喜欢往老板身边凑,老板不舒服的时候,上去搔搔痒,却怎么也搔不到痒处;交给他们的工作,也常常做的糊里糊涂。可是这种庸才也通常在office里面牢牢地占据一席之地,因为老板们时常要借重他们的力量或者作为候补奴才培养。虽然在用候补奴才的时候常常会发现远远不那么好用,不过总好过没有。 与前面两者相比,蠢才就显得毫无价值了。他们常常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们愚钝蠢笨,完全不能领悟老板的意图,手上的工作也是做得一塌糊涂。不过还是龚老先生说得对,天生我才必有用。既然上天创造了这样一种人类总是有他的用处,这类人通常被留在office里面可以衬托另外一些人的聪明才智。 天才通常是人们用来评价那些看起来有着十分与众不同才能的人。因为是天才,往往显得高高在上,卓尔不群。有的有可能真的是不同凡响,难以融于普通民众;可是绝大多数都是自以为高人一等,不屑于和普通老百姓混为一谈。他们往往都郁郁而不得志,感慨知音难寻。 他们有的是天生的批判家,无论在怎样的社会,怎样的工作环境,他们都会牢骚满腹。每天喋喋不休,义愤填膺地批判着这个世界每个他可以看到的角落。从国家政坛的大事到邻居二丫的新潮发型,凡是能看到的就没有他能瞧顺眼的。 还有的自命清高,常常觉得曲高和寡。在大家闲谈的时候,常常要和每个人唱反调,大家说东,他就偏偏往西;你要是说西,他就偏偏朝东。这样往往显得见识高人一筹。要是得到支持,则意气风发,慷慨激昂;要是应者寥寥,则撇嘴作不屑状,市井民众有何见识,不足于谋。 天才,不论是哪一种天才都自然是极有才干的,可惜天才的工作动力不是被野心也不是被天生的奴性支配着,而是被所谓的激情鼓动着。激情这玩艺十分难搞,说不清什么时候来,也弄不明白什么时候就走,这导致天才们都是十分情绪化的,工作状态十分不稳定。 老板们其实比我们想象的要聪明得多。他们明白奴才只是用起来舒服,要做实事还是得找别人。这时候他们就瞄上了天才们,千里马嘛,日行千里啊。可是没过多久就发现这千里马可是没那么好骑。高兴起来,撒着欢儿可着劲儿跑,让他停也不停;不愿意了就蹬蹄子撂撅子。驯了很多次还是不服,这下领导们可不高兴了,这还了得,不就是一匹马吗?我让你站着就得站着,我让你跪你就得老老实实的跪着,还敢跟我耍脾气。一句话,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录用。 能真正了解千里马脾性且能包容他们时常的功高振主者本来就少,所以从古至今大多数的天才们都被排挤于历史舞台之外,郁郁寡欢地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 除了天才之外还有一类人老黄牛一般地在office里面工作着,他们整天闷着头孜孜不倦地干着。看得别人都跟着累,可是所有的好处都是最后才轮得到他们。一干几十年,在office里面职位最低,工资最低的也还是他们。有的人愤愤地为他们抱不平(当然也是嘴里说说而已,谁会没事闲到管别人的闲事儿),有的人却说那是他们自己傻,这年头不自己去争取应得的利益,谁还替你争啊。 不管怎么样,这类人倒和奴才是最好的搭档,一个出手干活,一个出嘴往自己身上揽功。  这样环视四周的老板开始感慨,诺大的公司里竟没有一个人真正可以为我分担。 这样一个可以帮老板带领士卒小兵们的大将就这样应运而生了。将才的一切都是恰到好处,不仅让老板甚至让公司的每个人都赞叹。 他把自己的外露才干调整到恰到好处,既不像天才一样强到让人嫉妒,又让每个人都得承认他有不可忽视的实力。也是得到每个人这样的评论,这个某某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不过也还算是个人才。 在工作上,他也是沉稳踏实,勤勤恳恳,十年如一日。不像天才们时常闹情绪,也不像老黄牛们一样只会闷头傻干苦干。工作之后会写一份漂亮的报告,适当的展露自己的才华,当然后面免不了加上什么多亏某某领导的正确指导和支持。偶尔加几次班也总能很碰巧地被老板知道。 在为人处世上他谦逊和蔼,和每个人称兄道弟,推心置腹。既不像天才们恃才生傲,也不像奴才们欺下瞒上。在老黄牛们终于有了牢骚的时候,给予他工作上最温暖的肯定;在天才们表演的时候,送上最真挚的掌声。他也拍老板的马屁,可是拍得是那么的赏心悦目,不只老板开心连周围的人也都觉得仿佛理所当然。 如果你身边出了这样一位颇具大将风度的人物,那么基本可以断定他将会成为你办公室的明日之星。如果你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江湖,你是如此地被他的气度和风范所折服,如此地被他慷慨激昂的演说所激励,如此地被他脚踏实地的苦干精神所震动,打算即使肝脑涂地也就此跟随他。那你就只能自求多福了,不要最后被人卖了还乐颠颠儿地帮人数钱。 我们的办公室就是一个由这各种各样的人才们动态的平衡的组成的有机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并且缺一不可。 归去来兮完 毕业已经迫在眉睫了,大家都投入了轰轰烈烈的找工作行列,只有张静没怎么动。看得她的导师都急了,这届就她一个学生,还没等她开口已经找好了地方把她塞了出去。看得大家都羡慕极了,真是好命。不过经济形式已经开始慢慢好转,大家陆陆续续都找好了地方,开始准备毕业论文了。 因为比较空闲,李彤又开始组织活动。自从上次程刚来时在李彤那儿吃的饭,很久没有什么活动了,大家这段日子好像都过的没精打采的。这次是去马来西亚的一个小岛,和以前的那些活动相比,张静总觉得这次有点凄凉的感觉,每个人都故意做出很开心的样子,可是那种欢乐总是显得很夸张空洞。 晚上在车站集合,有李彤,程刚,高峰,张静还有王卓和他的女朋友,一个很娴静又大方的女孩子,看起来很不错。坐了一晚上的车,第二天早上到了马来西亚的一个小镇。时间已经不早了,在新加坡的马路上一定已经是车流汹涌了,可是这里还很宁静。被安排在一个小店吃了点东西,休息了一下,又坐车然后又坐船,快中午的时候才终于到了热浪岛。还没靠岸,张静就大呼小叫了起来,指着两个站在水里喂鱼的女孩让大家看。大家顺着她的手望过去,水好清澈啊,这么远望去可以清楚地看到水里五颜六色的鱼儿跳来跳去地啄着女孩手里的面包,真美。 基本行程是每天上午,下午有船带大家出海看鱼,看珊瑚,其余时间自由活动。吃过午饭,回房休息了一下,张静就按捺不住了,鼓动大家出去走走。李彤也有点兴奋,王卓的女朋友也被她们拉起来,去隔壁叫那三个男士。 外面正是烈日当头,一出门李彤就觉得自己好像是炙烤在炉子里的小干鱼,开始抱怨张静出的馊主意。不过到了沙滩上她就没抱怨了,和这儿一比,新加坡的沙滩简直不能算是沙滩,水也不能算得上水了。中午的时候,沙滩上很静,几乎没有什么人。路边的各式各样的小店也冷冷清清的,好像也被晒得没精打采的。只有海边几棵椰子树静静地站着,随海风时而轻轻地摇摆一下。几个人也静静无语地站着,看着海。海水真得很清澈,一汪儿,一汪儿地轻轻荡漾着。张静奈不住着清清的诱惑,脱了鞋,走到水中,看着海水若有若无地在阳光下闪烁着,在脚面上跳跃着。 下午大家领了救生衣和面罩,就坐上船出发了。船开了很久,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停了下来,大家都纷纷跳下水。就在这儿啊?李彤有点担心地问。程刚笑嘻嘻地拉着她,有我呢,怕什么啊。两个人一前一后地下了水。另外一对,王卓也温柔体贴地拉着他的女朋友。高峰正呆呆地看着海面,不知在想什么。看看深不可测的海水,张静咬咬牙,自己爬下梯子,下到水里。这里的水没有那么清,不过也足够看得到几米深的海底的珊瑚。因为比较远,看不到珊瑚的细节,只觉得像漫山的树林,铺天盖地的望不到边际。有的枝枝杈杈象树,有的大片大片的象蘑菇,有的是黄绿色,有的是暗红色。有鱼儿在珊瑚间还有张静的身边游来游去,大的一米多长,小的几厘米长。张静就这样静静地伏在海面上看着,有点恍恍惚惚不知身在何方的感觉。 过了一会儿张静忽然觉得珊瑚好像越来越少了,水也好像越来越深。再抬起头,却发现已经离船很远了。赶紧往回游,游了一会儿看看好像没有前进。再游,好像怎么还在后退啊。天啊,原来不知是海风还是暗流一直不停地将她往回吹。赶快又加紧游,游了半天总算前进了一点,可是一停下来就又被吹了回去。人群和船就在不远处的海面上,可是此时对张静却是如此遥不可及。身边是茫茫看不到尽头的大海,海水正一点点把张静带向更远的海面。又试了几次之后,一丝恐惧绝望漫上张静的心头。难道这就是死亡吗?近的可以嗅到它的味道。张静后来放弃了挣扎,闭上了眼睛任由自己静静地被海浪拥在怀里,带向远方。海浪温柔的像妈妈的怀抱,张静忽然想哭,妈妈,我好累啊,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张静还是被拉了上来,发现她不见了的时候,船上的人已经只能看到远处的一个小脑袋。大家都有点哭笑不得,怎么一会儿不见跑了那么远了,谁也不知道那一会儿对张静漫长得像一辈子。 夜幕终于降临了,张静第一次开始喜欢夜晚。大家又凑在一起打牌,张静一个人来到门外的沙滩,静静地坐在棕榈树下望着夜空。很久没有这样看星星了,张静很惊讶地发现原来天上有这样多的星星,在离她这样近的天空上争先恐后地闪烁着。张静呆呆地望着夜空,很多很久以前的往事忽然在她脑海里鲜活起来,那时她很单纯也很快乐,那时她很有理想并且很积极地热爱生活,那时她也有爱她的家人和关心她的朋友。可是现在怎么了,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她的生活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好像又被海浪推动着卷进了一个巨大的旋涡,不断地坠落沉沦。泪水一下子涌出了张静的眼睛,尽情地流淌着。泪眼模糊中看着天上闪烁的星星好像妈妈微笑的眼睛,也许是时候振作起来了,向过去的一切告别,妈妈,我是不是应该学会变得坚强? 尾声 一年多后的一个晚上,张静静静地站在窗前。明天她就要坐飞机,也许永远地离开这个城市了。她将会到美国读博士,在另外一个城市实现她的梦想,她也许会想念这个地方。环顾一下这个她住了快三年的屋子,当年几个女孩子在一起像饿狼一样围着两盘鱼的情形好像刚刚发生在昨天,可是这四个人却先先后后地离开了。丁岚是第一个和老公回了上海,不过在上海的日子并不像他们想像的那么容易,没多久他们就放弃了,又移民去了加拿大,听说那里的生活一样艰苦。李梅还是回到了老公的身边并且很快生了一个小宝宝,现在如果谁要把她和她的孩子分开就一定会找谁拼命了。在对恋爱不断失望的打击下,一向没什么理想的王晓雨忽然奋发图强考了gre申请去了欧洲的一所学校。李彤和老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听说也快有小宝宝了。高峰也去了美国,几乎所有人都离开了。 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张静忽然十分想念此时同样是万家灯火的另一块土地。她常常想念那块土地上的每寸草每朵花。那里的风土人情,社会文化对于她都是那么的亲切熟悉,让她梦绕魂系,可是不知为什么她在不知不觉间已经离那里越来越远了。 “归去来兮,吾归何处?”张静忽然想起苏轼在漂泊中的感叹。站在窗前,她也有些茫然,那么何处才是我的归属呢。 归去来兮二十五 张静回来不久,高峰也从国内回来了,冯婷却没回来。过了假期还没回来,大家不觉就议论起来,高峰也开始显得有些急躁。后来一点点的消息传来,原来这次冯婷回去,被吴平快刀斩乱麻。两人结了婚就一起去了美国,完全被蒙在鼓里的却是高峰。 知道了这个消息的高峰,刚开始好像没什么反应,照样嘻嘻哈哈地跑进跑出。过两天留起了胡子和头发,每天晃着满脸的胡子和长可及肩的头发笑嘻嘻的摆出一付失恋的架势。张静不明白他到底是不是在乎,不管再不在乎,这种蓄须明志或是蓄发明志的行为在张静看来都挺幼稚的,张静不知道这到底是要铭记什么还是炫耀什么。这天晚上张静在实验室看书,高峰晃进来正要开口,被门外一个师兄叫住了。这个师兄是读在职的,有一阵没来学校了,一来就见高峰搞成这模样很惊奇。“小伙子,怎么没几天不见,憔悴好多啊。”“啊。”高峰依旧笑嘻嘻大声地说“这不是最近刚刚失恋嘛,唉,被人给甩喽。”看高峰的样子,张静真有点头大,搞不懂。不由嘟囔了一句“莫名其妙,无聊。”“我真的有那么无聊吗?”听了张静的话,高峰僵了一下,慢慢转过头说。张静抬起头刚想答话,却看见高峰的眼圈一下子红了,好像眼泪马上就要流下来似的。被吓了一跳,赶紧低下头,不敢吱声了。高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我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骗我。”然后转身走了。 看完程刚的信,李彤忽然觉得混乱的头脑一下子变得十分清晰。也许外婆说的是对的,女人太好强了不会幸福,因为她给自己和周围的人太大的压力。也许做一个普通平凡的小妇人,远比做一个女强人开心得多。现在想来,婆婆竟仿佛早就用自己一生经验精华成的箴言给她敲过了命运的警钟,这冥冥中让李彤有种宿命的感觉,也许这就是她的命了。李彤十分努力地试图扑灭自己心头不停跳动的那团小火苗。到美国去读书,无论是她或者程刚一定会过得比现在辛苦得多,到底为了什么呢?(是为了梦想啊,这时一个很小的声音在李彤心里说,不过李彤马上跳过去把那个声音扑灭,并且假装没听到。) 真不明白你是不是有自虐和虐人倾向啊,这么折磨自己和别人很开心吗? 李彤嘟嘟囔囔地数落自己一番之后,觉得那团小火苗微弱了许多,心里感觉也舒服很多。 不过在张静听说这件事,睁大眼睛向她说,你一定会后悔的那个时候,她心底的那团小火苗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会后悔吗?不会。李彤很坚定地告诉自己,虽然过后又有点惆怅地想,也许会觉得是个遗憾。张静还很严肃地问她“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为了程刚做出很大的牺牲呢。”“没有,是我自己的决定。”李彤很虚弱地回答。张静仔细地从上到下看着她,然后鬼鬼地笑着说“我才不信呢,这下你们家程刚可倒霉了,要是以后有什么不如意的,你不是更有理由数落他了。嘿嘿嘿嘿。”那一刻李彤觉得张静简直笑得像个小巫婆,让李彤觉得有点毛骨悚然,不知道未来会有怎样的日子等着她。 李彤降低对工作的要求之后,还是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开始了日复一日枯燥让人疲惫而且要耗费她绝大部份生命的工作之后,她觉得对无奈的生活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没有办法,这就是生活吧,每个人都要过的日子,上班,下班,吃饭,娱乐,休息。心情好的时候,李彤觉得幸福的日子原本就像白开水,淡淡的,细品时带点甜甜的感觉。心情烦躁的时候,会觉得要被平淡无奇的日子逼疯了,她总是悲哀地想,难道这辈子就这样了吗?可是不这样又能怎样呢,她不知道。最后只能安慰自己。算了,两眼一闭,稀里糊涂的怎么还不是过呢。好在他们的日子安定下来,可以开始计划要个小孩了,很快就不会觉得无聊了。 一个周末没什么事,李彤和程刚到学校打羽毛球,顺便到实验室看看其它人。工作之后很少回学校了,也不是真的很忙,只是懒。 “看起来气色不错啊,终于过上了平庸毫无理想的小妇人的生活了?”张静一见李彤就打击道。 “老公的理想就是我的理想。”李彤摆出一付伟大的牺牲精神。 “啊?很幸福吧。”“家人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哇,我倒。”张静大叫了一声“有没有搞错啊?”李彤笑着叹了口气,也许她说的夸张了点,不过家的确意味着爱,责任与牺牲,无论对她还是他,尽管大多数时候都是很不情愿的牺牲。“不过,有一点你倒是说对了,我现在时常纳闷。”望着程刚的背影,李彤愤愤地说“这个人到底哪儿那么好,值得我做那么大的牺牲。”说完李彤自己也笑了。 是幸福满足的笑吧,张静看着李彤模模糊糊地想。看着这个曾经好强又爱抱怨的小妇人变成眼前这个对平静的生活常常无话可说,只是静静的等着做妈妈的小女人,张静总是不由感慨生活的魔力。这就是每个人的归宿吗?张静不喜欢,真的很闷哪。张静希望自己的日子多姿多彩,充满挑战和变化。即使是痛苦的难以承受的变化?张静心头一颤,她其实不知道。看着李彤,她想至少眼前的这个小女人是快乐的,为自己所爱的人牺牲。自己呢,连一个值得自己牺牲的人都没有了。 周末下午,大家都早早地走了,打玩球,李彤夫妇俩也回家了。张静一个人在实验室又呆了一会儿,却看不下去书了。收拾东西,回了家。刚进屋,李梅却忽然从屋子里冲了出来,气冲冲很大声地抱怨道“唉,你说说这些男人要他们有什么用呢。”说完就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这么早看到老人家呆在家里就已经是很奇怪了,一直很乐观的她居然抱怨起来就更稀奇了。“怎么了,老人家。”“还不是找工作嘛。唉,你是不知道,现在在国内找工作,没有熟人根本不行,尤其是我要到大学或是研究所这类属于国家的单位。一点门路也没有,就投一份简历,谁会理你啊。说起来我老公在深圳呆了也十来年了,一点忙都帮不上,真是没用。平时就会吹牛,好像多有本事似的,什么这个那个找工作都多亏他。等我一说,‘那你也帮我找一份工作贝。’ 他就不吱声了。真是气人。”看老人家气鼓鼓的样子,张静觉得有点好笑。“这么没用,干脆离婚算了。”“有什么好笑的?”李梅瞪了张静一眼“我要是再年轻几岁,早就和他离了!” “唉,”沉默了一会儿,李梅忽然有点伤感“其实离不离也无所谓,男人还不是一样,都那么自私。我算看透了,夫妻之间,也不过就是那么回事儿吧。我本来在这边已经找到一份工作了,和我现在做的东西正好对口,薪水很高,而且还让我做技术主管。回去呢,可能就什么也不是了,连一份像样点的工作可能都找不到。我为他也算牺牲够大的了吧,也没逼他过来找工作,我根本就没希望过他也能为我做点牺牲。可是你知道他连一句让我回去的话都不敢说,我问他想不想让我回去,他说这是我自己的事,自己决定。他是怕担责任啊,你知道吗,怕我以后会后悔埋怨他。” 李梅和张静静静地坐在沙发上,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过一会,张静打破沉默,尽量轻松地说“老人家你就是劳碌命,干嘛非得工作啊,反正你老公在国内挣钱也不少,养你绰绰有余了吧。回去先休息一下,当当少奶奶。”“唉,你以为当家庭主妇那么容易吗? 不挣钱在家里就一点地位也没有。我婆婆就是,当初为了照顾孩子辞了工作。我公公现在在家什么也不干,不管婆婆多忙多累,哪怕生病了,他都不会动一根手指,每个月多要点零用钱还得看人脸色。唉,我觉得真的是靠谁也不如靠自己,再说像咱们这样的,哪儿能呆得住啊。而且我好歹也读了博士呢,至少应该活得比家庭主妇更有点价值吧。”张静看着李梅,想了一会儿,忽然说“老人家,有时候我觉得我们早晚要被这个什么价值不价值的事儿给害惨了。”两人又你看我,我看你地对看着没心情讲话。 “对了,你不是老是说年纪大了,该生小孩了吗?要不然正好先回家生小孩,边慢慢找工作,遇到合适的再说。”张静又建议道。 “你以为工作那么容易找啊,在家生小孩再呆上一两年就完全和社会脱节了,什么最新的技术都不知道,谁会要你啊。再说现在竞争多大啊,刚刚从学校毕业的又年轻又能干的人才多的是,难啊。”张静不说话了,发了一会儿呆,愁眉苦脸地对李梅说“人活着怎么这么累啊。”“是啊,是很累,不过还是得好好活着。”李梅叹了口气回屋了。 半夜,张静满头大汗地从梦中惊醒,她梦到刘磊温柔地牵着另一个女孩的手对她说“媚,我想你。”醒来后,梦中的情形还清晰得刻骨铭心。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脑子里乱哄哄地回想着这几天发生的事情,高峰红红的眼圈,李彤满足而又有些无奈的笑容还有和李梅的抱怨。还是睡不着,张静索性爬起来,打开电脑。意外地发现在半夜1点多,居然还有好多人泡在网上。是不是都是像她一样失意的人,张静来到oicq的聊天室,静静地看着那些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不知所谓的话题。好一会儿,忽然她的oicq嘀嘀地叫了起来。这是第一个在网上找她聊天的人“一直在聊天室里,怎么不见你说话,心情不好?” 张静想了一会儿,回道“没什么,就是不想说。”“你是哪儿的?”“这个很重要吗?”“我想知道。”“有必要吗?”“我要知道!”“无聊,我是哪儿的关你屁事儿。”张静敲完最后一句,恶狠狠地一脚把这个无聊的人踢到了黑名单里。做完这一切张静忽然觉得心里无比痛快,原来在网上聊天真的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张静迷上了上网,短短的一段时间里,把oicq能玩的游戏都玩了个遍。试过了各种年龄,性格的角色,用两个号扮演过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找同一个人聊天,用一个号扮演两个人和一个人聊天,还当过一个忧郁的男孩狂追一个女孩。每当她心绪烦乱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到网上麻痹一下。沉浸在这个虚幻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可以不再是自己,都可以变成别人,也许是班上每次考第一的那个女孩,也许是那个可以从来不听老师话的坏生,也许是大侠,也许是小偷。在这个世界里,谁也不认识谁,无论做什么都不必负责,一切都可以从头来过,只需换一个id,一个ip。这个世界有时好像很真实,甚至让你忘记周围的真实世界,可是它毕竟还是假的,包括海誓山盟的誓言,包括在江湖上并肩作战生死与共的战友。可是真正的生活中又有什么是真的呢?也许不过也是一场梦罢了。 归去来兮二十四 刘磊因为没有假没能和张静一起回家,张静只好提前几天从家里出来,打算在北京停几天。很久没见了,两人自然是无比甜蜜。可是在刘磊宿舍枕头底下翻出的一本英文书却让张静的心立刻凉了半截,那本书只有头几页有被读过的痕迹。这就是他大半年看的英文?张静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忽然觉得应该知道一下刘磊这一年多的时间到底都在做些什么。打开刘磊的电脑,里面装的除了各种工具就是游戏。张静觉得自己好像是个侦探,打开每个文件夹仔细搜索着他的犯罪纪录,心里有点紧张。没有什么特别的文件,有一些扫瞄了的照片,下载的歌曲和一些乱七八糟的贴子。没找到什么东西,张静有点失望,不过好像又松了一口气,开始漫无目的地随便翻看。看到他装了oicq,张静知道这是用来聊天的,不过她从来没有用过,觉得很无聊,不知道在网上和根本不认识的人有什么可聊。他的oicq设了密码,不过难不倒张静,试了几个刘磊平时常用的,很轻松就打开了。里面有一大串好友名单,什么古怪的名字都有,看来无聊的还大有人在。再一看聊天纪录,心里越发沉重。好多都是一直聊到半夜两三点钟的,有的是边玩游戏边和同伴交流的,再其它的就是和网上的大小妖精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调侃。敢情他三更半夜不睡就是干这个啊,看起来泡妖精还泡得挺来劲儿的,颇有点乐此不疲的架式,张静越看越生气,刚想丢到一旁不看了,却看到一个妖气没那么重的名字“人淡如菊” 仿佛恬淡的邻家女孩静静地站在繁花紧簇之中。张静忽然好像嗅到了危险的气息,移了鼠标过去看到两行留言。“磊,你好吗?” “媚,我想你。” 真的是一份录取通知书,李彤似乎不敢相信,左看右看地看了好几遍,最后才说服自己那真的是一张给自己的录取通知书。一所还不错的学校在加上充足的奖学金,不可知的生活向她敞开了另一扇门,那扇门的后面到底会是什么呢,李彤心里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不过她的兴奋没有持续多久就一下子冷了下来---要是她去了美国,那程刚怎么办呢。这可真的是一件很让人头疼的事,经过的这么多事,李彤十分清楚再次分开对她和程刚意味着什么,再说真的这样做对他实在很不公平,可是手里握着的真的是一份让她难以抗拒的诱惑。 在之后的几天里,李彤做了各种假设,考虑了无数可能性,给自己找了很多借口,却都不能很好地说服自己,在让程刚放弃了国内的一切来到新加坡,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之后,又一走了之。除此之外,李彤发觉自己也再没有当初的那种勇气了,想到又要独自一个人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重新开始去适应一个完全不同的社会竟有一些胆怯。可是也正因为这样,李彤才觉得这个机会更不能放弃,因为再过两三年她可能就更加没有这样的勇气了。如果她这次不一鼓作气读完这个学位,可能以后就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那一定会是自己终生的遗憾。“人的一生谁没有这样那样的遗憾呢,在美国读个博士真的那么重要吗?” 李彤心中又有一个声音说“读了又能怎样呢,能改变什么吗? 毕业之后还不是一样的生活,工作。人为什么总是不懂得珍惜手中所有,为什么总是喜欢去追求各种各样虚幻的东西呢。” “读书怎么能算虚幻的东西呢,是要提升自己,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啊。”“是啊,你是实现自己的价值了,那程刚呢。”“他,他要是不愿意过去,或是去不了,可以先留在新加坡嘛,分开几年也没有关系的吧。”“是这样吗? 真的没有关系吗?你真的想好了要一而再地考验你们的感情,让彼此再重新承受分离的痛苦吗?你肯定你们都不会变吗?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你愿意放弃这段感情吗?你能再找到一个彼此真心相爱的人吗?”李彤不知道。可是在一起感情就一定不会变吗,因为这个放弃自己的梦想真的值得吗,两个人在一起是不是相爱的真的那么重要吗?选择真的是天底下最痛苦的事,还不如无可选择来的简单。 李彤想了好几天,头晕眼花的还是没有结果。这天回到家,程刚加班还没回来,想算了,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先不要想了,休息一下,打开电脑上网转转。李彤很少在家里上网,自从程刚来了之后就更少碰计算机了。难得今天有机会用一用,在几个常去的坛子上转了转,没什么有趣的贴子。网络是个精彩的大世界,什么人什么故事都有,她的电脑里就存了很多网上感人的故事和文章。好久没看了,李彤打开文件夹想找找以前存的帖子浏览一下,却意外地看到一个叫 “给李彤”的文件,时间已经是两三个月以前的了,是程刚存的? 亲爱的彤 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心里其实很矛盾。有很多话想和你说,可是却不知怎么向你开口。我把这封信存在这里,你是不是能看到就让老天来决定吧。 对不起。这是我想和你说的第一句话,我曾经发誓要保护你,让你幸福,可是我没有做到,却不停地伤害你。每次吵架之后我都觉得很内疚,有时我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其实在你面前我一直都很自卑,因为你在各方面都那么出众。我一直都在努力地追赶你,可是你总是不停你向前的脚步,对于我永远是那样的遥不可及。在这里不断的失败更加让我对自己没有信心,我没法平静地面对你。 以前在国内至少我们还是平等的,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可是在这里我一无所有,我只是个没用的失败的男人,我能给你什么呢。 现在我还能清晰地记得大学时你生气勃勃的身影和自信的笑容,从没和你说过吧,其实那时我就开始喜欢你了。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真的有一天能在一起,尽管知道根本配不上你,可是我不愿放手,因为你是我一生中能得到的最珍贵的宝贝,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的一生来呵护你。 可是我其实根本没有能力给你幸福,彤,你知不知道我有时会觉得很绝望。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吧,希望上天在这段时间里能给我一个最后的机会。 永远爱你的刚 李彤从没有想过和自己在一起让程刚有这么大的压力,原来自己从来都不是一个好妻子,看着看着她不觉已是泪眼模糊。 看到那两行留言,张静的脑袋里嗡嗡直响,不知道该怎么办。发了一阵呆,忽然觉得心好像痛 得要裂开了似的。从来没想过刘磊也会向另外的一个女孩这样含情脉脉的说,想你。也许也会像抱着自己一样轻轻地抱着她亲她。她比自己漂亮吗?张静拿起鼠标继续翻页看他们的留言,脑子却迷迷糊糊地不能集中精力,只有零星的字句进到她的脑袋里。“磊,你对我真好,谢谢你的关心。”“媚,你真是个温柔的小女人。”呵呵,张静忽然想笑,真有趣。想了想,翻出一张磁盘把留言存上,放在口袋里。 张静尽量不让自己表现得有所异常,显得平静而冷淡。刘磊以为张静又是因为让他出国考托福的事和他闹别扭,也不去理她。两人就这样各怀心思,互不理睬。张静表面很平静,心里却不停翻腾着。一会儿冷笑着想,就算有了新的呗,也不用这么着急扔了旧的。一会儿觉得悲痛万分,脑子里不断闪出过去的种种温馨和甜蜜,啊,这一切就都这样结束了吗。 直到机场要入关的时候,张静才忽然忍不住,回头看着刘磊,看着这张让她爱恨交加的脸,不知该说什么。半晌眼泪忽然流了出来, 一字一句地说, “我恨你!”随手把放在口袋里的磁盘丢在刘磊面前,转身走了进去。 刚到新加坡,刘磊的电话就跟了过来。“到了?” “到了。” “” “” “” “还有事吗?没事我挂啦。” “等等!” “?” “” “ ” “你再不说我就挂了。” “其实,其实我和网上那个女孩没什么的,都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样,随便玩玩而已。” “很好玩吗?那你玩的开心点儿吧,再见。” 挂了电话,张静的眼泪又刷地流了下来。有什么好哭的,怎么这么没用。张静狠狠地骂着 自己,一边擦掉脸上的泪水,却怎么也擦不干,擦了就又流下来。索性躺下,任泪水慢慢的流淌。张静也奇怪自己哪儿来的这么多的眼泪,哭的有点头疼,睡了一会。醒来有点茫然,爱不是一件很神圣庄重的事吗?不是珍藏着留给自己最心爱的人的吗?可以拿来玩的吗?可以像游戏一样对另外一个人深情的说那三个字吗?她不知道,头却疼得像要炸开了。 爬起来上网转,却正看到一个求助的帖子。是一个女子说她老公有了婚外恋,被发现之后,求她原谅,她十分的痛苦不知道该怎么办。看得张静的头又疼了起来,为什么总是这种故事,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女人?为什么女人可以忠诚于爱情,而男人就不可以呢? 呵呵,是因为女人自己太傻了吧。望着电脑屏幕张静忽然想笑。 是啊,是女人太傻,太执着。爱情不过就是一场游戏吧,何必那么认真呢。玩嘛,对不对,谁不会呢,张静笑着来到网上下了oicq。注册了之后,呆呆地望着网上千奇百怪的名字,不知如何开始。随便找一个人就开始打情骂俏吗?还是到聊天室卖弄风情?该说什么呢?像网上的妖精们,上来就说,我很寂寞,陪我,爱我,做我老公?她说不出口。望着电脑发了一会呆,张静大笑起来,原来自己还真的不会玩,不会玩爱情游戏,自己还真够土的。笑着笑着,眼泪又流了下来。 归去来兮二十三 丁岚的决定让张静心里一直很不平静,晚上回到家里还一直想着。也许自己真的是太自私了,自己说到底并没有权力要他放弃自己想过的生活呢,既然自己本来就是打算回国的,真的早一些回去又能怎样呢。可是,真的回去吗?回去找一份工作安定下来,然后就结婚生子,开始每天鸡毛蒜皮,柴米油盐。然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一成不变的日子吗?这样的想法让张静有点不寒而栗,毛骨悚然,真要那样的话她会疯掉的。噢,不行,她还不想安定下来,她的心还不想安定下来,还是让他过来吧,毕竟这对他也有好处。这样安慰着自己,心里觉得好过了一些。不过一会儿就又着急起来,因为徐磊自从上次答应她之后就一直再也没有有关消息了,怎么问他学习情况,他都不说。还有半年就毕业了,到底怎么办呢,不如回家一趟,今年还没有回去,正好商量一下以后的打算。 回家的感觉真好,虽然和新加坡相比,国内显得又脏又乱,可是一下飞机,就觉得份外的亲切,舒服,更别提看到久别的亲人了。 父亲瘦了,在机场看到爸爸的脸庞,张静的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了下来。爸爸也没多说什么,回到家就给她张罗了一大堆她平时爱吃的饭菜,看着她不住地让她多吃一点。 两个礼拜的时间过得很快,这个亲戚,那个亲戚走一走就差不多了。一向很野的张静很少这样静静地陪着长辈们聊天,听爷爷奶奶絮絮地数着她们小时的顽皮,爷爷奶奶也老了,说着说着,心酸起来,泪眼汪汪地摩挲着自己大孙女的头,念叨着现在离的这么远,自己也老了,还不知道能再见到几回。还心疼着自己的两个孙女以后都没有妈妈疼了,又念叨了张静妈妈的一些往事。张静一直流着泪听着,心里很痛,想自己以前有时间就会跑到外面找朋友玩,从来没有这样坐下来和妈妈聊过天,自己其实根本就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母亲,不知道她爱吃什么,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更不知道她年轻时候的梦想是什么,现在再也没有机会了。 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兄弟姐妹们也有好几个没看到,都到外地工作,读书了。那个小时候打不过自己还会哭的表弟已经结婚了,听说都要当爸爸了呢。张静忽然觉得原来他们都已经是大人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赶上一天有空,张静又回了学校一趟。走进校园,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她忽然有一阵恍惚。还是一样的校园,还是一样的绿荫,张静仿佛觉得沿着那条小路就可以一直走回到过去的岁月,回到宿舍楼前,抬头望去,那扇窗子里还会映出一张张同样的笑脸。 可是没有,张静觉得有点忧伤,耳边又仿佛响起萧剑轻轻的弹唱 在流逝的时光中 有一首歌在唱 唱着心中的梦想 在飘逝的年华中 有一片荷花的香 那是我们童年的幻想 当岁月过去好长 我们走过生命的迷茫 心中是否还有那朵荷花的芬芳 当我们身在远方 望着天上的月亮 是否还会把那首歌儿唱 今天 我们在这里歌唱 笑容在阳光里荡漾 明天我们也许会去流浪 走遍世间的沧桑 那时是否还有今天的模样 明天我们在天空飞翔 是否还会想一想 何时长上了翅膀 是否还会记得今天的阳光 也许多年以后 我们又回到成长的故乡 欢聚一堂 是否还会把那首童年的歌儿唱 是否还会笑得和今天一样*(此诗摘自一个朋友的作品集) 现在我又回来了,我还是不是笑得和从前一样呢。一定不同了,那时的自己一定笑得无忧无虑而且肆无忌惮。 刚开始找工作的时候备受挫折,李彤的情绪很糟糕,后来慢慢的也习惯了,着急也没有用啊,机会只能慢慢碰了。幸运的是程刚找到了工作,不然两个人一起在家里失业,日子就真的没法过了。人生真的没法说,说不定过一段时间,真的调过来换成她在家里被他养了。程刚好像很期待这样的一天快点到来,可以找回不少他失去的尊严吧。到时候他会是冷嘲热讽呢,还是故做宽容呢,哎,这就是夫妻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已经好像隔膜起来了。婚姻到底是什么呢,是 爱情的坟墓还是风雨中的避风港?真的可以避风吗,李彤很怀疑,尤其是越来越自私的现代人的家庭,谁不爱自己更多一些呢。爱情象一件衣裳,刚刚穿上的时候光鲜美丽,久了就破烂不堪,补了这里又破了那里。不求回复从前的容颜,但求能挡风遮雨而已,即便不能,大多数人也凑合着披在身上,聊胜于无罢了。 最近实验室里很冷清,张静回家不久之后,冯婷也回去了,然后过了几天高峰也回去了。人多的时候,实验室里至少热闹一点,尽管她常常懒得插话。张静说她最近静得可怕,了无生机的感觉。“好歹以前还常常嘟嘟囔囔的发发牢骚,难道真的是生活得太满意,太幸福,以至于无话可说?这样看来幸福也是一件挺闷的事。”张静说的时候还咧着嘴直摇头“我还是觉得原来的那个小妇人更有趣一些。”张静这丫头有时有些念头还挺怪的,不知道自己现在算不算幸福,不过倒是真的常常觉得无话可说。只是有时会忽然觉得心里很惶恐,好像空落落的,没有任何寄托。生活其实也就是这样了,怎样都没什么差别。以前无限憧憬和幻想都跑到哪里去了呢。 那天没事大家在一起聊天,忽然看到报纸上的刘德华,张静说“真奇怪,我小学的时候刘德华就出道了,怎么这么多年都没怎么变,还一样在舞台上蹦达着,除了老了一点。” 一样十几年,让小学生变成青年,也让青年变成中年,让中年变成老年。可是同样的十几年对这不同的人来说却是多么的不同啊。人一辈子最灿烂的日子,最重要的事件在三十岁之间也都差不多发生完了吧,以后的日子可能都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了,无论怎样其实差别真的不大,不过是做这个工作和那个的差别,不过是钱多钱少一些的差别,未来的日子里还有什么是值得自己去期待的呢。难怪人们到一定年龄都会想要小孩,自己这辈子没什么希望了,就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看着他们一天天成长。 前几天,打电话给家里,妈妈又唠叨着说她年纪也不小了,应该考虑要小孩的事情了。日子过的好快,一晃儿就已经轮到她做妈妈了,再一晃儿人这一辈子真的很短,这短短的一段日子里自己到底想做些什么,能做些什么呢。 李彤忽然想起李老师,李老师是系里一个另外实验实验室的助研。因为年纪比较大,听说在国内又已经做到副教授,大家为了表示尊敬,都叫她一声老师。张静常常和李彤说,这个李老师也是个大神儿(张静用来特指那些特行独立,与众不同,不容易为普通人理解的人)。不知道她的具体年纪,不过看起来至少也四十多了,人很随便,甚至有点邋遢,每天穿着一件灰突突的蓝布西服,留着齐耳短发,总好像没怎么梳过似的。没有一点老师的架子,不像做教授的,和他们这帮学生混得蛮熟的,保有一种孩子一样的天真,对很多事情都很好奇,感兴趣。刚出国来的时候,老两口带着儿子,租人家的房子住,还要看房东的脸色。平时大家一聊起来,都说这么大岁数了,在国内条件那么好,何苦跑出来受这洋罪呢。李彤也有点想不明白,不过张静常为李老师辩护,李老师她们这一代人文革错过了很多机会,现在虽然老了,可是就没有资格继续追求以前错过的梦想吗?你也算聪明人,也那样想就未免有些俗了。那几天张静在网上重温红楼梦,所以说起话来, 一律十分的林黛玉。 虽然承认她说的也有理,不过李彤还总是觉得好像不那么舒服似的。李老师的老公也是个有本事的,辞了国内的工作,一起过来的。本来年纪大了,在这里就不容易找工作,何况据说他在国内还是在一家大型企业里做总裁。不过还真给他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在一家公司做部门经理。每次说起,张静总觉得李老师很幸运,有这样一个深爱她的丈夫,可以包容支持她也许不被世人理解的梦想。年轻人总爱往浪漫美好处想像,一点也想不到这事件里的当事人可能有过多少的争执,痛苦和无奈。李彤以前也和张静有着同样的想法,现在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 现在李老师一家已经搬到了一个没有房东的房子,申请的永久居留权也批下来了(在新加坡年过四十的人能拿到永久居留权的机率几乎是零),好像刚刚苦尽甘来,听说李老师居然又要去美国了,连张静都觉得她的确有点不对了。一个男生说“李老师这样的也是百年不遇的了,录用她的那家美国公司也是奇了,招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太太,做的工作又是她以前全没有经验的,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大家也都不知该说什么。半天一个男生很感慨,有点忿忿地说“要我是她老公,早就被她折腾死了。”那表情当时让李彤觉得很好笑,可是又觉得很其实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没什么好笑的。一时之间有点茫然,想不清楚到底是谁是谁非,如果换成是李老师的丈夫去美国,就一定是人人称道的夫唱妇随了。为什么换成李老师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呢,难道真的像婆婆说的,女人生来就只是为了相夫教子的吗?难道女人就不配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吗?太好强,太能折腾的女人都不会幸福吗? 就这样在实验室里磨磨噌噌地东想想,西想想,一会儿就到下班时间了。锁门,回家。忽然想起下午师兄帮她拿了一封信下来丢在桌子上还没看过,在书桌上抓起信随手放在口袋里出门慢慢看。来到车站,等车的功夫拿出信一看信封,竟然是她申请的其中一所学校,一直没消息。她的心忽然砰砰跳得很厉害,手也有点抖。定了半天神,才开始撕信,撕了好几下才打开。里面竟是一封录取通知书。 归去来兮二十一 自从丁岚有了徐建平,就很难得能和她见上一面了。家里的少了一个人也没以前那么热闹了,而且这段时间大家又好像都很忙,有一阵时间没有在一起好好聊聊了。这天张静打电话约齐了四个人,中午吃饭的时候在餐厅见面。一聊起来,话题自然又离不开毕业以后的打算,王晓雨没精打采地说“干嘛说这么没劲的事儿啊,想这个干嘛呀,走一步看一步呗,谁知道以后怎么样啊。”虽然这样说,短时间内看起来她也不会回去。 李梅虽然是读博士,不过因为比她们早来一段时间,也差不多该考虑这个问题。虽然她比较喜欢外面简单稳定的生活,可是她的老公在国内做生意,专业早就放弃多年了,真的出来的话不见得能有好的发展。想想也是,真的逼他放弃国内的事业过来,要是在这边郁郁不能得志也是一件挺麻烦的事。说嫁鸡随鸡吧,好像总还是有那么一点舍不下,可是放不下什么呢,其实在外面的日子也不见得真的有多好,可怎么就下不了决心呢,真是鸡肋啊,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你们发现没有,我们周围男的先出来的,女的都很顺利的跟出来了。可是如果是女的先出来的,多半都不那么容易最终团聚。”李梅心情有点低落,忽然感慨道。“我们旁边实验室李彤,她的老公可是跟她出来了,”张静很高兴地举了一个反例“不过也只有这么一个。”想想她又很沮丧地补充。其实她还不知道只有这么一对,却也是波折重重。“我们实验室的胡思宁离婚了。”王晓雨忽然说。“那个小孩都四岁了,老公还很帅的那个胡思宁?为什么呀?”“是啊,小孩都四岁了,他们夫妻据说以前感情还很好呢,听说是因为她老公觉得两人分开太久,没什么感情了。”“唉,借口,男人变心了什么都挡不住,”李梅叹气,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看着张静笑嘻嘻地说“我们看来要看紧一点才行哦。”“我才不在乎呢。”张静撇撇嘴很不屑地说,可是心里不知为什么忽然有点不安。“那胡思宁现在怎么样,不是很惨?” 李梅又回头问王晓雨。“你以为谁都像你们这么死心眼儿啊,”王晓雨有点感慨“这两口子也都不是省油的灯,虽然听说是他老公因为有外遇先提出离婚的,人家胡思宁也早就在这边找好后备了,你们看着吧,也用不了多久。”“啊?是这样的啊?”大家听了面面相觑“瞧瞧人家,”李梅直摇头“这才是现代人的活法,怎么咱们好像还生活在古代似的。”张静倒不以为然,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在一起能有什么感情,分了就分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感慨了一番,大家就都不吱声了,丁岚刚才在边上一直保持沉默,这时宣布她要和徐建平回上海。这个宣布可是让大家大吃一惊,丁岚一直是个不折不扣的移民主义者,老早就开始研究各国的移民政策,经常向剩下的几人介绍各个国家的福利税收政策,并头头是道地分析利弊。现在居然这样说,难怪大家吃惊。因为徐建平这里的工作一直不是很得志,刚好有个机会被国内一家公司高薪聘请回去,觉得要真想干一番事业还得回国,就和丁岚商量一起回去。丁岚本来对回国的事情也不是很强烈反对,以前要移民什么的主要也是受家里人的影响,现在听他说得也很有道理,就同意一起回去。“唉呀,当丁岚的老公真是幸福啊,看来我也得看看回去在国内找一份工作。” 李梅很受感动。听了丁岚的话,张静心里也很不平静。她可以和自己所爱的人到海角天涯,为什么自己不可以呢?是不是自己真的太自私了呢。 程刚终于找到工作了,心情也好了很多,每天忙忙碌碌地上班下班,有时也帮忙做一些家务。刚开始李彤还总是别着一股劲,对程刚带理不理的,程刚可能因为理亏,更是笑嘻嘻地哄着她。日子久了,李彤也慢慢淡忘了以前的怨和恨。自己想着也觉得奇怪,人怎么这么容易淡忘的。那时以为他给予自己的是多么刺骨铭心的伤害,还以为自己再也没有办法和他继续在一起了,还打算着等他找到工作就离婚呢,没想到日子也可以这样过。世界上的东西都是有缺陷的,包括爱情也从来都不是纯粹的,难怪那些丈夫有外遇的女人还能原谅他们,还能在一起生活。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只要不那么认真,日子其实怎样都能过。 李彤的日子也这样平平静静地过着,有时还算温馨。时间久了,李彤发现不仅恨,连爱也会慢慢模糊。到最后也许所有的爱和恨都会慢慢地淡去,只剩下两个人静静地守在一起。真的能平平安安地享受到老,可能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爱不爱的反而不那么重要。爱又如何,也许没有爱,一切反而会变得更简单。 经历了这段风风雨雨,李彤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可是也不觉得特别高兴。不管怎样两个人总算过了这一关,值得庆幸,至于为什么不觉高兴,也许是自己真的对所谓的爱情没有什么幻想了,所以有一种心至如水的感觉吧。前面的路还很漫长,必定有很多风风雨雨等着他们吧。最后到底会是怎样,她丝毫没有把握。也许走到一半他们中的一个再也撑不下去了,就此放弃,那样也许还不如现在就放弃了。可是对未来她无法预测,对现在她无能为力。即使可以重新选择,她还是会选择出国,让他也辞职出来。她其实无可选择,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下,她所有的选择只能是她唯一的选择。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一切都是注定的。 李彤本来不是一个很多思多虑的人,虽然不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气盛,可是也基本上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最近短短的一段时间里却忽然遇到了很多不如意,不由一下子对感情和事业都失去了信心,变得有点消沉。 上大学的时候她一直梦想着能够到美国一个一流学校进修,可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一直错过了机会,刚来新加坡的时候,也还一直念念不忘,后来因为和程刚一直分开,这个想法开始有点动摇。自己觉得可能是自己年纪大了,年轻时的雄心壮志也没有那么强烈了,虽然从前时的梦想没能实现,多少有点遗憾,可是两个人能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谁知程刚来了之后,两个人在一起却根本不开心,一生气就投了几个学校。虽然是胡乱投的,可是毕竟也给予了希望,结果近来却接二连三的收到了拒信。李彤对自己的专业水平一向十分自信,这下给她的打击真的很大。因为她比张静她们早来了好几个月,就在这时她工作两年的合同也快到期了,看了好几周的报纸,竟然没有发现一个真正适合自己做的,开始的时候还挑挑拣拣,这个也嫌不好,那个不愿做。后来什么要求也没有了,有沾点边儿的算,可是投出去的简历还是一样石沉大海。 可笑自己还一直以为自己也算somebody,其实不过是个nobody,自己真的能做什么呢?李彤翻出前一段时间收到的一封封据信,心里一阵剧痛,仿佛每一封的信封上都写着“失败,失败”想想自己已经快30的人了,其实一事无成。以前有过许多年少轻狂的梦想,大多都已记不清了,早已经明白自己既不能改变世界,也不能拯救地球,可是原来即使找一份可以谋生的职业也如此艰难。一直以来不断地向生活妥协,退让,不断地放弃原来的梦想,最后变得像一只小蚂蚁在生活的夹缝中苟延残喘。李彤忽然觉得心头好闷,好像压了一大块石头,让人喘不上气来。 生活真的不容易,自己现在还算年轻,如果真的到了30多,快40的时候失了业,上有老,下有小,那才真的是难呢。难怪人们都慢慢磨掉了锐气,当生存都成问题的时候,谈什么都是奢侈的。大学一个同学写信来说“毕业五年,心却老了不止十年。每一次看着上司那张可恶的脸都忍不住想把手里的文件都丢过去,可是每次都忍住了,因为他每次都问自己,要不要吃饭,就算自己不吃,儿子要不要吃?要,那就还得接着干。这就是现实,什么理想啊,什么事业啊,都越来越遥远了。” 想着想着李彤觉得有点头痛,最近因为心里有事,晚上开始失眠,好不容易睡着了,又开始做梦,早上起来的时候还昏沉沉的。可能真的老了,精力大不如从前了,身体的零件也都开始走下坡路了,不是这儿不舒服就是那儿不舒服。那天照镜子忽然发现自己的眼角居然开始有皱纹了,用怎样高级的护肤品也掩盖不了的,心忽然有点冷,清楚的意识到人一生中最好的那段日子已经过去了。人对生活真的无能为力,我们能改变什么呢?也许只有我们自己罢了。可是即使可以改变自己,也改变不了那个冰冷的事实。李彤望着深深的黑夜,心中忽然升起一丝恐惧,以前从没有过的对死亡的恐惧。黑暗中好像有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了她的心,让她痛苦的难以自已,她无法想像自己将最终走向的那个世界。她觉得自己还是那个蚂蚁,最终将被世界遗忘,也被自己遗忘。 归去来兮二十 另外一个伤心人王晓雨此刻也站在家里的窗前,默默地望着窗外的月亮,不知不觉泪水已经流满整个脸颊。原来爱也可以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自己对生活的要求如此简单,只不过想找一份美好真挚的感情和一个心心相印的人,为什么会这么难呢。 那次晚上和他谈过之后,本以为他们之间会至少有一些不同,会有一个开始,可是他竟然还是那样若即若离。自己真的很傻,却就这样把一整颗心都交了出去,被人家玩弄于股掌之间。像木偶一样,在他一擒一纵之间,为他而喜,为他而悲,而他对她却仿佛丝毫不曾在意。他到底有没有过一点点喜欢自己,还是根本就从来没有,她不知道。几次想找他说个清楚,问个明白,后来还是算了,何必呢,不值得,就把这一切都忘了吧,像一个梦。 爱情真的是一件折磨人的东西,这几个月别的收获没有,倒一下子瘦了十好几斤。王晓雨苦笑着想,以前那么努力想要减肥,想不到原来这么容易。 张静回到家的时候,屋里还只有王晓雨一个人。两人煮了点儿面,边吃边聊,想到王晓雨最近的反常,张静就开始拐弯抹角地打探丁岚给她介绍朋友的事。王晓雨说还没有见面,停了一会儿,又苦笑着说“连老板现在都这么问我我就这么难推销吗?”看她情绪有点低落,张静赶紧劝她不要着急,缘分这种东西很难说的,很难讲什么时候会遇到真正喜欢的人。“可是为什么找了这么久,都没遇到呢?” 王晓雨真的有点迷惘,本来以为自己遇到了,可是他根本就从来没有珍惜过自己付出的感情。听王晓雨这么说,张静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什么好。过了一会儿 ,王晓雨忽然说,刚刚学了一首老歌,很认真地唱给张静听“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一件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张静听了,忽然很感动。张静一直不相信女人没有男人就活不了,对于女孩年纪大了,就到处找人帮忙介绍男朋友的行为很不解。不过就在这一刻,看着她寂寞地对自己一笑,说“不过,我到现在还没遇到这样一个人。”张静忽然懂了,因为在她面前跳动着的是一颗寂寞的心,渴望着一个真正懂她的人,愿意欣赏她,爱她,与她分享生命中的每一份喜悦和忧伤。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离毕业只有半年多的时间了,平时一直忙于玩乐的家伙们可着急了。在新加坡读研究生是英制的,不需要选课,有的导师又不怎么管,这就给那些懒惰的家伙们大开方便之门了。一年多的时间真的是玩得天昏地暗,大多数人泡在网上,有的当斑竹,不停的灌水满足了一下一举成名的欲望;有的在网上下棋,黑天白夜的厮杀;有过一个最无聊的家伙,泡在网上看鬼故事,人又极胆小,一次晚上看完之后不敢回家了,居然打电话给同住的人去实验室接他。 真是富有的一群,正当中年人为生活奔波感叹时间不够用,老年人坐在夕阳中伤感韶华易逝的时候,他们尽情地挥霍着手中的时光,或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或沉迷于长辈们认为毫无意义的事情当中。面对长辈的训诫,他们不屑一顾,谁让我们年轻呢,因为年轻,才有资格挥霍;因为年轻,才有理由不必装腔作势,轻狂浅薄;因为年轻,才可以不理世俗,我行我素,随心随性;因为年轻,还有大把的机会可以犯错;因为年轻,才会轻言离别漂泊。 不过像大学时一样,这样的家伙通常都是男生,要毕业的最后几个月忽然开始下图书馆,钻实验室,抓耳挠腮挖空心思地琢磨着编凑出一两篇文章可以交差毕业。女生们虽然也有很爱玩的,大多数时候还基本上都循规蹈矩的做实验,好像张静研究了一段时间的易经,学了一阵围棋,都没多久就放弃了。 不过就算不用为毕业发愁,之后的未来还是要计划的,就算最玩世不恭的家伙也不敢不严肃地对待这个问题。几乎所有出来的人都面临着一个问题,就是到底回不回去。聚在一起的时候,大家也经常谈论这个问题,讨论国内外生活环境的差异。这永远是留学生网站上一个热门的讨论话题,国内外的生活各有利弊,每次讨论起来更是见仁见智,很难有个定论。可是现在因为马上面临毕业,这个问题仿佛变得格外紧迫。每个人都在网上四处查找资料,和师兄师姐们取经,想跳出个人的局限,站在比较广阔的角度上,甚至全球的宏观经济发展的前景上考虑这个问题,找到一条真正的金光大道。可是谁知道金光大道到底在哪里呢,这个世界越变越快,今年流行it,明年流行mba,今天流行日剧,明天卷起韩潮。媒体的宣传无孔不入,不断侵蚀我们的生活,让我们无处可避,无处可逃,更无所适从。说不受影响是不可能的,我们的身上都被鲜明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每个人都紧追慢赶,连滚带爬地追赶着这个时代的脚步,最后就变成一群无头苍蝇,东撞西撞。没有人知道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没有人肯坐下来静静地听一听自己心里的声音。也许外面的声音太大了,太吵杂了,早就把心里的声音都掩盖了。 说到底回不回去只是个个人选择的问题,每条路都各有利弊,就看每个人怎样取舍了。现在人们考虑问题越来越实际,都很现实的从自己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没有几个人会用爱国主义来讨论这个话题。就算最终回国了的,也多半是因为觉得自己在国内更有发展,更舒服。每个人就自己活这么一辈子,无论为谁牺牲都不值得。张静同系的一个男生更绝,说“这只是个游戏规则的问题,东西方国家也只不过是游戏规则不同,看你能适应哪一种了,哪一种能玩的转都行啊。要是擅长搞人际关系,还是回国舒服,只要有钱,有人,就没有不能做到的事情。”张静从刚来新加坡就像包打听一样,每见一个人都问人家对以后是怎样打算的,听了许多意见之后还是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样。张静的师兄师姐们有的在新加坡工作了,有的去了其它国家,有的回国了,有的回国了又出来了。每个人都似乎很清楚自己该何去何从,又似乎不知道自己将何去何从。而一直努力想跳出自我的张静也从没有想到一直在跳呀跳着的那个,还是她那个小小的自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决定,别人不能代替她,她也永远无法变成别人。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不必管别人怎么选择,关键是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样选。可是自己到底该怎么选呢? 张静觉得最终还是要回国的,在人家的地盘,永远不是主人。可是就这样回去了吗?想着仿佛总是不那么心甘。觉得自己好像一直在寻找着什么,可是到底是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萧剑总喜欢叫她跳来跳去的小女人,笑她是那只东山西山跑来跑去找草吃的小羊,也许他是对的。萧剑是张静大学时国画社的朋友,计算机系的。人总是淡淡寞寞,懒洋洋的,仿佛做什么都不起劲,最喜欢一个人抱着吉它在校园的湖边坐着,有时弹一弹新谱的曲子,有时只是静静地坐着。张静不太懂他,只是觉得他在一群朝气蓬勃的学生当中老是显得有点格格不入。当她兴高采烈地告诉他出国的时候,他只是若有所思地说,人们总是以为山那边的景色更美,等你真的过去了,也许发现还不如这里。在南下,出国的大潮中,他选择了回到他故乡,北方一个小城的邮电局。 毕业之后他们还一直保持联系,现在还有消息的朋友不太多了。一毕业大家就都热火朝天地投入到各自的生活和事业当中了,哪还有写信聊天的时间呢。萧剑常常自嘲无所事事,所以才这么有时间。写信也无非是聊聊最近又看了什么书,又有什么好电影,好歌,还有对生活的一些感触。偶尔萧剑也会给她讲她那个小单位里人们为了升职加薪勾心斗角的故事,还有家里的三姑六婆给他介绍女朋友的趣闻,还有寄给她新写的歌,因为空闲时间多,萧剑倒是看了很多书,也写了不少好歌。有时张静倒是很羡慕萧剑自由自在,闲云野鹤般的日子。萧剑的信在她心情低落的日子里,也带给了她不少欢乐。而且萧剑对生活的见解总是那么犀利,深刻,也许是旁观者清吧,他也好像比张静更了解自己。 张静忽然想起前几天和萧剑聊天时他讲的一个故事,一颗种子飘呀飘呀,四处寻找适合自己生长的地方,这里土壤不够肥沃,那里阳光不过充足。这样挑啊,选啊找了很久还是找不到满意的,可是它却不再是那颗饱满,充满生命力的种子了,开始渐渐地枯萎,干瘪。没有办法最后它只好匆匆忙忙随便找个地方安下家来,可是它已经错过了发芽的最好状态,也错过了真正适合它生长的地方。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因为毕竟不是所有种子都可以那么幸运,能在适当的时候找到适当的土壤。最糟糕的是扎下根来,它还会三心二意,总是想着山那边的那块土一定更好。它不知道脚下的这片土地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却是它的根之所在,是和它荣辱与共,唇齿相依的。只有适应它的无论缺点还是优点,才能深深地扎下根,汲取它的营养,长成参天大树。四处漂泊,没有根的种子是没法生存的。“人又不是树。”张静当时不服气。“人不是树,却恰似树。小丫头,想长成大树,就快点扎下根吧。”“我还想在外面多学点东西,多见识一下才回去呢。”“东西是学不完的,你在别的土地上学到的东西,在这块土地上不一定有用。不如早点打下基础,你不知道现在在国内做点什么,人事关系有多么重要。要适应一下国内的环境,也得先研究一下这里土壤的成分啊。再说你老不回来,也不怕你那个徐磊变心啊。”“变心正好换一个。嘻嘻,怎么老说我呢。你现在想必是扎下根了?以后我们就到你这棵大树下乘凉了。”“我?”萧剑在屏幕上作了个苦脸“我早就知道自己不过是一颗蒲公英,所以也不必挑什么土壤了,就在荒郊野外随便生长罢了。”蒲公英?呵呵,倒是满像的。张静想,可是自己呢,真的想做什么参天大树吗?其实她只想做一只小鸟,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在天上飞翔。 归去来兮十九 可是他和冯婷的事情并不顺利,冯婷是一个毫无主见的女孩,在她心里也搞不清自己到底是喜欢谁。她只是觉得高峰对她好,可是她以前的男友吴平对她也不错,更何况他们是大学同学,四年的感情也不是说丢下就丢得下的。每次思及此事,她都是愁肠百转,不知到底该如何是好。高峰一直催促她和他说明,可是每次拿起电话,她都无法开口,这件事就这样一直拖了下去。那边断不了,这边也还继续。她在这边拖着,那边却早察觉情况不对了。情人之间是最敏感的,吴平早知道冯婷是个依赖性很强的女孩,现在两人分开,他没法在冯婷的身边照顾着,如果这时在她身边出一个护花使者,那就十分危险了。他们大学同学有好几个到了新加坡,他早就让他们帮忙留意照顾一下了,这里冯婷和高峰每天拉着手进进出出,早有人看在眼里。刚开始吴平就从冯婷的电话里听出有点不对,再打电话给同学,同学自然不好直说什么,不过支支吾吾,含含糊糊的也是那个意思。虽然有所怀疑,又有同学的证实,吴平还是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才分开这么短时间,她真的就变心了吗?恍恍惚惚想了好几天,吴平还是咬咬牙,打算直接向冯婷问清楚。尽管无数次想过吴平早晚会知道这件事,冯婷还是没想到他会直接在电话里这样问出来,所以她还是一下子呆住了,不知该如何回答。电话另一端的沉默无疑已经告诉吴平这一切都是真的,虽然早有思想准备,吴平还是觉得一阵心痛,眼泪差一点掉了下来。半天只说出一句“难道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你一下子就都忘光了吗?”听了这句话,冯婷的眼泪也哗哗地流了出来。两个人就这样对着电话流着眼泪,都没有说话。冯婷是心乱如麻,不知道该说什么,有点内疚,有点不舍,有点心痛。吴平却有太多的话想问,他比我好吗?你和他在一起比和我开心吗?他会让你幸福吗? 可是他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问。 吴平其实和冯婷一起拿到美国一所学校的录取,签证却没过,只好留在本校读研究生。本来打算毕业后再打算出国的事,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也没心思读了。正是期末考试,一向成绩很好的他,差点考了不及格。颓废了一段日子,他还是觉得不能就这样放弃和冯婷的感情,他了解她,也相信她对他还是有感情的。她是个很容易心软的女孩,一向不懂得怎么拒绝别人,现在又一个人在外,有事情也没有人能商量,帮她拿主意。她是那么一个柔弱的女孩,怎么能承受一个人在外闯荡的辛苦和孤单呢,这时候有人追求她,对她好,她一定没法拒绝啦。说来说去都是自己不好,不应该让她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不应该就这样放弃,自己答应过要给她幸福的。这样想着,吴平就又振作起来,研究生就不读了,加紧申请出国留学。另一面继续和冯婷保持联络,还像以前一样每周通一次电话,每天发一封电子邮件,绝口不提她和高峰的事,只要她不提,他就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照样在电话里对她关怀备至。有时他心里也会很有点委屈,想自己这样到底算什么呢,人家早就有人关心根本不再需要你了吧,也不由会发一下牢骚。“要是我们从来都没有分开那该有多好,说不定我们现在还是正在一起打网球呢。你记不记得你刚开始打得很臭,还老是玩赖呢 我开始还担心没有人陪你玩了,现在不会没人陪了吧。”吴平说得冯婷很心酸,除了流泪,也不知该说什么。倒是吴平自己说完觉得很无聊,说这些做什么呢,又惹她伤心,就把话题又转开了,再说一些开心的事。有时吴平也想就算把她追回来,那感情还能像从前一样了吗?能像从前一样热烈,真挚吗?这样想着心里也不觉有些怅然,不过这样的念头通常只是一闪即过,他清楚地知道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弃她,除非她真的不再需要他。 张静看到高峰和冯婷在操场上的时候,他们其实是在争执。这样不清不楚的关系让高峰很烦躁,他非常自信冯婷是喜欢自己的,只是不明白冯婷为什么不能和吴平讲清楚,彻底断绝关系。这使他心里有很大的压力,虽然周围人不好说什么,但他可以看得出对他们的恋情大多数人都不怎么看好,让他心里不知怎么就总是有点不那么踏实。所以他一面不断催促冯婷和吴平摊牌,一面拉着冯婷很亲密地在人前成双入对,仿佛向大家宣告他们的关系。可是他不知道,虽然在大家面前出现的是他们两个,大家看到的却是三个人的故事。 “你说我们现在到底算什么呢,你到底打算怎么样?你就那么舍不得他吗?那我在你心里到底算是什么?”高峰很气愤,一连串地质问冯婷。看到高峰凶巴巴的样子,冯婷一下子有点手足无措,心里忽然想到,吴平从来也没有对她这么凶过。觉得十分委屈,眼泪就差点掉了下来,心里又想,原来他是这样的,以前的温柔体贴原来都是假的。这样想着心里一凉,忍着眼泪,冷冷地说“你是这样想的吗?那就不如分手算了,何苦委屈你自己呢。”看着冯婷楚楚可怜含着泪水的样子,高峰心里一软,眼圈也红了“你明明知道我对你的心是怎样的,你又何苦说这样的话气我呢。”两个人就这样望着对方,心里又爱又恨,都是心乱如麻。 一个人心情好的时候,往往以为全世界在和她都一起欢笑。张静不仅看错了高峰和冯婷的状况,也不知道李彤和王晓雨也是两个伤心人。 此时李彤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下了班她也不愿意回家了,宁愿多留在学校一会儿,不过也不常常这样,她也不愿意和程刚搞得太僵。这段时间她常常不知不觉就一个人沉思起来,有时候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刚刚李彤忽然想如果当初她根本就没有出来会是怎样呢,也许不见得就比现在差吧。很多留在国内的朋友混的都不错,至少生活都很开心。如果她没有出来,他们现在是不是也还开开心心,平平静静地在一起过日子呢。一个朋友说永远不要考验感情,看来是对的。当初她出来的时候大家都很高兴,只有外婆,还是像以前一样,唠唠叨叨地对她说“女孩子家家的,不要太好强的好。撇下老公,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为了啥子嘛。”从小她就是争强好胜的性格,外婆每次都对她说“女孩子,不要太好强的好。考个状元又能怎样呢,还不是要相夫教子,外面的世界还是让男人去闯吧。”她小的时候不明白婆婆说的话。长大了,就会反驳了“婆婆,你的思想太落后啦,现在男女平等了。”婆婆听了她的话,总是笑着不说话了。李彤那时总是奇怪,婆婆可是那个年代很少上过洋学堂,喝过洋墨水的女子,按说应该想法很先进才是,怎么竟然还会这样讲呢。以前老听张静讨论男女问题,总觉得她的观点太偏激也太夸张了。可能是一直还算顺利吧,从没有意识到过男女是不是平等的问题。可是现在生活的事实就这样摆在眼前,如果他们的角色调换一下,大家的心理就都不会有什么不平衡了吧。这个世界对男女的确是有不同的定位的,可是女人就没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了吗,都只能为了家庭为了老公放弃自我吗?她想不明白。 可是不管怎样她现在已经出来了,最后的结果会是怎样的呢,有时李彤想。他找不到工作会最后回去吗,他们会因此最后分手吗?当然最好的结局是他能找到工作。如果他找不到,也不回去呢,就这样一直耗下去吗?生活到底会发给她怎样一张牌呢,她忽然好像不是特别感兴趣了。 归去来系十八 张静和刘磊又吵架了,这次吵得很厉害,已经好几天没有联络了,刘磊一封电邮也没发过来。张静咬着牙想,最后一次了,结束了吧,这样是何苦呢,彼此折磨,也许分手了反而对彼此都好。这样想着,心里好像有种解脱,可是有时心里有好像有点空落落的,总是不由自主地打开信箱,或是在他们平时聊天的时间到网上游荡。 这天晚上张静本来和化学系的一个人约好的,帮她分析一个样品,那人却因为临时有事失约了,把张静的计划都打乱了。张静很烦闷地在实验室处理数据,也干不下去。就上网,不然回家也没有什么事情,李梅通常回去很晚。丁岚搬走后也没有卧谈会了,王晓雨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也回去很晚。百无聊赖地上了一会儿网,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张静就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上了公共汽车,却怎么也找不到钱包了,书包里里外外都翻遍了,也找不到。这会儿功夫车却已经开了,只有等到了下一站再下了。司机的态度很差,好像张静是故意不付钱蹭车似的。气的张静半死,几毛钱而已,她至于嘛,而且也没什么好处,下站下她还得走回去。这一站好像还特长,路边的树林也黑黑的,张静走啊,走啊,好像怎么都走不到。没关系,没关系,到了实验室就好了,钱包一定是忘在那儿了,边走张静边鼓励自己。总算到了实验室却怎么也找不到钱包,所有能翻的角落她都翻了,最后终于精疲力竭地放弃了。已经快十一点了,路上还以为一定能找到钱包,还可以支撑着,现在一下子希望都破灭了。实验室已经没有人了,难道要自己一个人在这儿度过今晚吗。过了今晚也还有很多麻烦,学生证,银行提款卡,还有车卡,钥匙都要重新去办。张静萎顿地坐在地上,想着司机刚才的态度,想着晚上朋友的失约,想着好几天对她置之不理的刘磊,想着丢下她和妹妹撒手而去的妈妈,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好像母亲去世之后,她变得特别爱哭了,敏感而又脆弱,要是在以前她绝对难以想象自己竟然会这么没用,因为丢钱包这么点小事哭。 泪眼朦胧中,她拿起了电话拨了刘磊的电话。“喂?”“喂。是我。” “喂?喂喂?” “是我啊,我是张静。” “喂?喂喂?” “是我啊,听不到吗。是我啊” “喂?喂喂?”张静挂了几次,都有问题,那面好像都听不到这边的声音。放了电话,张静哭得更厉害了。不知过了多久,电话响了,这么晚会是谁呢,张静没接。电话断了,一会儿又响了起来。“喂,是我啊,刘磊,刚才是你打电话吗?电话好像坏了,我现在在外面给你打的。打到你住的地方,她们说你还没回去,怎么这么晚还在实验室啊。喂,喂,怎么不说话啊。到底怎么了,别哭了,乖,怎么啦。”“刘磊,我钱包丢了,回不了家了。” “别哭,别着急,哪儿都找了吗?书包,抽屉,都找啦?” “都找了,没有”“没有其他人在实验室啦。” “都这么晚了,都没有人了。” “小傻瓜,这么不小心,听我说啊,等一下做出租车回去,可以到家再给钱。别着急了,钱包等明天再找。”“嗯。“刘磊的主意不错,张静顿时觉得心安不少,至少不用一个人在实验室呆一晚上了。可是想着想着,眼泪又来了。“刘磊,我好想你,你也出来陪我好不好。不要把我一个人丢在这儿。”刘磊沉默了一下,很用力地说了一个好。然后又说,对不起。张静忽然觉得好幸福,对着话筒发起呆来,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半天说了句谢谢。“傻瓜,谢什么谢啊。”刘磊笑着说。呵呵,张静也觉得是有点傻。正对着话筒傻笑着,一不小心踢到脚下的一个方便袋,钱包竟然从里面叽呖咕噜地滚了出来。啊?怎么会这样。这个方便袋她刚才一直提在手上呀,大概买完东西之后就顺手把钱包放在里面了。居然没看到,光翻书包了,不知在想什么呢。 “怎么了?”听到张静在电话的另一端破涕为笑,刘磊问。“我找到钱包了。” 正是新加坡最热的季节,整夜开着风扇也睡不着,早上起来浑身是汗,好像刚从水里捞上来似的。炎热的气候让人也烦躁不安,可是张静倒觉得心情不错。自从母亲去世之后,她第一次觉得心情很平静。虽然还免不了着急督促刘磊快点考试,快点申请,不过至少让她心安的是他已经答应了会出来。 这天晚上在实验室刚刚处理完数据,张静忽然想到外面走走,于是来到草场边的大树旁一个人静静地坐着,心情像夜幕笼罩下的校园一样宁静。什么都不想,只是坐着,享受着这静静的夜色和微风带来的一丝清凉。坐了好久,看时间不早了才懒懒地起身要回实验室了。却看到一对似乎很熟悉的情侣站在不远处低语,仔细一看却是高峰和冯婷。虽然张静对冯婷的种种行为不甚理解,但看到他们甜甜蜜蜜的样子,一时之间也不知是应该赞同还是反对。这样想着自己不由苦笑,自己的事情还没搞定呢,怎么又有闲心管别人的事了,每个人自有各自的缘分吧。继而又想到丁岚有了徐建平,李彤也和程刚团聚了,王晓雨那个小妮子最近也情绪反常,想来也是有了心事。忽然心底冒出不知在哪儿听过的一段七拼八凑的歌词,哦,这是个恋爱的季节,连月亮都难忍孤寂,风儿也喃喃细语。这是个恋爱的季节,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张静笑嘻嘻地在心里反复嘀咕着这几句走回了实验室。 高峰的确在恋爱了,真真正正地恋爱了。虽然在冯婷之前,他有过一个邓艳玲,不过他一直认为这次才算是恋爱,那次根本就不能算数。恋爱的感觉原来真的这么奇妙,拥着柔情似水,温存可人的她,高峰觉得自己全身充满了力量仿佛可以征服全世界,又仿佛已经拥有了全世界。虽然他和冯婷的这段感情也不是全无障碍,沉浸在爱情当中的高峰自然不会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他有绝对的自信,把冯婷从前的男友从他们中间清除,更何况他还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呢。恋爱中的人自然容光焕发,神采飞扬,总会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一向被公认精打细算的高峰也不例外,一次吃完午饭,居然很大方地买饮料请大家喝,不由让人啧啧称奇。 归去来兮十七 人们老是说不管感情多么好的情侣结婚后都要磨合一段时间,更何况李彤和程刚又马上就面临着他们人生中的重大问题。李彤是家里的独生女,虽然不算是十分娇纵任性,可是也不是很懂得体谅别人的心情,更不习惯于委屈自己,心里觉得不高兴一定要说出来才舒服一点,绝对不能就那么憋在心里。她也丝毫没有思想准备他们在一起之后会一下子出现这么多问题,更何况之前程刚看着好像脾气挺好的似的。难道真的是自己太过分让他无法忍受?可是他不好好找工作,整天上网,也不做家务,难道就对吗?平时和朋友在一起看着有点不顺眼的地方,随口说说开开玩笑,大家也都不怎么在意,可是这些地方换到自己最亲近的人身上就变得格外让人无法忍受,吵架也特别地伤心伤肺。更糟糕的是,一吵架李彤就不由自主地拿君出来和他做比较,要是换成君,至少不会像他这么窝囊没出息。她其实也只是气急了的时候才会这样想,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其实程刚所受的压力比她更大,换了别人不见得比他做得更好。至少君不一定比他强,君是那么一个骄傲的人,也许甚至君根本就不会为了她,放弃国内的一切出国来陪她。这样想着,李彤的心里就有点释然了,也很通情达理地觉得自己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和他吵架,应该多体谅他一些,多鼓励他,一起共度难关。可是忍让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矛盾还是存在。而且忍的久了,李彤又不免觉得委屈,她每天上班已经够累了,回到家还要小心翼翼地伺候他,照顾这个家。他是心情烦躁,可是她呢,难道他就这么自私从没有关心过她的感受吗?所以一气上头来,她就管不了这么多了,就会又吵起来。 不断的失败让程刚的自信承受了很大的打击,让他变得有点暴躁,过于敏感而有多疑。因为找不到工作,平时没事李彤就让他到她实验室去,人多比较热闹,以为可以让他散散心。可是他刚开始的时候去了几次就再也不去了,他害怕每次人们又询问他找工作的事情,有时候想他们是不是会在背后嘲笑他没用要靠老婆养。他并不像李彤以为的对申请结果不在乎,只不过为了维护剩余的一点自尊故意装作不在乎。在外面的失败使他更加沉迷于电脑这个虚幻的世界里,在这里他可以称王称霸,找回他失去的一点自信。 看着程刚一天天的变化,李彤也从刚开始的又气又恨变得有些漠然了。看着他现在活脱脱一副失意不得志的小男人的样子,甚至有点可怜,毕竟他是为了自己才陷入这样的境地。后来李彤说话也开始注意了,很小心的斟酌字眼,可是还是不知道哪句话就会忽然触动他敏感脆弱的神经,让她觉得和他在一起全身心都很疲惫,有的男人原来是经不起一点点失败的。她已经不再让他做家务,能做的就自己做,虽然有时还会有些委屈,尤其是生病,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每天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又赢了一场棋或者又打通了一关的游戏,神采飞扬的样子和要出去面试的畏缩完全不同。他坐在电脑旁就再也不会理会身边的世界了,别说她生病了不舒服,有时李彤怀疑自己即使死掉了他也不会注意得到。人家都说女人结婚前是个宝,结婚后是根草。记得以前一个朋友结婚后很气愤地和她抱怨,说什么男人不过是打着爱情的幌子甜言蜜语把女人骗到手,婚前当你是公主,婚后不过当是找了个女佣。当时她还笑她太夸张,现在看来也不是没有道理。老是笑张静幼稚,其实自己也比她好不了多少,也许自己比她多了解一些,可是其实对生活和爱情还是一样有许多幻想。女人啊,为什么总是不可救药地对爱情有无数的幻想呢,即使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打击还是不会改呢。想着当初自己喜滋滋地收拾着小屋,企盼着他的到来的时候绝对想不到迎来的却是现在的日子,真的是一个绝大的讽刺。 她也不再催促他申请这份那份工作了,她一提有关的这些话题她们一定又得吵起来。不过最令李彤心寒的还不是这些,程刚不但容不得别人提起他的失败,更见不得别人的成功。那次李彤实验拿到很不错的结果,老板说再继续做很有希望出一些新的东西,那样文章可以发到nature, science上都不成问题。李彤很高兴回家立刻和程刚说了,谁知他一点没有为她高兴的意思,立刻冷笑着说,别高兴得太早,做实验的东西很难说的,等真的拿到结果再说吧。李彤不服气说老板做这个很有经验,他说很有希望,一定差不多。结果竟真被程刚说中了,她再重复实验却怎么也拿不到同样的结果了。知道这种情形,程刚倒乐了,立刻冷嘲热讽地说,有的人那时候可是信心满满。以后他也是一想起来这件事就说上一遍,仿佛这样就可以补偿一点他在求职上所受的挫折。 看着程刚喜笑颜开的脸,李彤觉得心里残存的一点点希望也渐渐死去,她甚至怀疑这真的是她所认识的那个程刚吗,那个总是笑呵呵在她失意的时候陪伴她的程刚?难道失败的打击对一个男人的影响真的有这么大吗?早知道会是现在这个样子,还不如不让他过来,让两个人都陷入了这样进退两难的境地。也许张静说得对,真的不应该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让他过来,应该让他仔细考虑自己决定到底要不要过来,即使他决定留在国内她们的关系也未必会比现在更差,至少那里有他的事业和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自信和尊严。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两个人从此分手,那样对两个人也许反而是一种解脱,都可以不必勉强自己去过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有的人为了感情而选择放弃,有的却选择抓住不放,很难说哪一种是更好的选择。尽管她有时真的很累,累得连流泪的力气都没有了,有时真的不想再继续这份感情,可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她无论如何是不能放弃的了,不管怎样他是为了她放弃国内的一切来到这里的。这样说好像很绝情,因为好像仅仅是从道义上考虑,而没有一点感情似的。人的感情原来真的这么脆弱,不堪一击,也许这反倒像真正的夫妻了,世上有几对夫妻是靠感情来维系关系的呢,也许是因为儿女,也许只是因为习惯,或者是其他的纠缠不清的恩恩怨怨,这些竟都比感情来的牢固。真是有趣,他呢,来新加坡又有几分是出于感情的考虑呢。这样想这就不免越来越心寒了,世上有几分感情经得起这样的推敲和计算呢,所以只有年轻人才会相信爱情吧。 归去来兮十六 丁岚自己有了结果,还没忘记关心王晓雨,时常张罗着要给她介绍朋友。王晓雨居然一反常态地不感兴趣,惹得大家都很奇怪。“哎呀,一定是不信任我的眼光,也是,她的眼光那么高,普通人哪儿能看得上呢。”丁岚还是和以前一样爱打击王晓雨。无论大家怎么说王晓雨也不吱声,因为她心里有了小秘密。自己现在算不算是恋爱呢,每次想到他的时候,她的心里总有一种很甜蜜的感觉,他是他们一个系的学生。长得真得很帅,不过因为不是一个实验室的,没有什么来往。听别人说他也不是很合群,比较沉默寡言,一个实验室的和他也不是很熟悉。那天晚上她心情不好,一个人到学校运动场跑步,没想到遇到了他。当时她很紧张,不过还是鼓足勇气和他打了招呼,更没想到他居然和她聊了起来。知道他每天那个时间去跑步,后来他们就经常碰上。跑完步之后也常常一起散步聊天,吃点东西。他那次居然打电话约她一起去看电影,这算不算是约会呢,想着他望着她的深深的眼睛可是之后他也从没有向她表示过什么。他不明白她的心意吗?不可能,她的眼睛已经泄漏了她的一切秘密,傻子都看得出来。可是他的态度总是琢磨不定,忽冷忽热,让人难以把握。她的心情也随着他的态度一会儿跳到天上,一会儿跌到谷地。 那次一连好几天晚上他都没有去跑步,白天也看不到他。害得她一连几天都无法专心工作,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可是几天后,他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又若无其事地来跑步了。想着自己几天的担忧,王晓雨忽然觉得自己很可怜,为什么要把自己置于这种处境当中。你又不是他的什么人,跑步也不过是偶尔遇到,又不是人家和你约会,自作多情什么呢。人家不来也没有必要和你打招呼,更没有必要解释什么。你爱自作多情,爱担心是你自己傻,笨,活该,和人家有什么关系呢。王晓雨狠狠地骂了自己一顿,心里很痛,也许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够清醒一点吧。接下来的几天,她咬着牙没有去跑步。算了,忘了吧,也许反而是一种解脱。 过了几天,本来以为已经没事了。那天出了实验楼,正好看到他迎面走来,站在她的面前。这么巧。她牵着嘴角和他寒暄,他深深地望着她,我是特意来找你的。王晓雨的心立刻咚咚地跳了起来,她觉得隔几里外的人都能听得到。“有空吗?” “我,我刚好要到图书馆查资料。”“最近很忙?好几天都没见你去跑步了,别累坏了。明天周末,再请你去看电影?有个新片子不错。”还没等王晓雨回答,他又不由她拒绝地说“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我到实验室去找你。”然后就转身走了。留下王晓雨呆呆地站在那里,心咚咚地跳着,不知如何是好。 她后来还是去了,只是不知该如何自处,无法很自然地和他相对,一个晚上她都没怎么说话。看完电影在回来的路上他们并肩走着,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就那么默默地走着。后来还是他打破了沉默。他站住,仿佛鼓了很大的勇气,看着她,给她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很普通的故事,一个单纯的男孩深深地爱这他的女友,可是她却背叛了他和另外一个男孩走了。这个男孩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从此变得沉默寡言,并且开始不相信爱情。“那个男孩就是我。”他定定地看着她说。虽然大概有点猜测,听他这么说出来,她还是有点吃惊。“其实,”他又继续支支吾吾地说“你挺可爱的,只不过,我好像总是有点心理障碍似的,你能明白吗?也许我的态度让你好像琢磨不透,我只是不想进行的那么快,我们像普通朋友那样先互相慢慢了解,好吗?”她又听到自己心咚咚狂跳的声音,自己的脸也一定红得很厉害,可是她还能说什么呢,只能重重地点了点头。 王子和公主终于生活在一起了,可是并不是幸福的无忧无虑。童话故事到此可以结束了,生活还得继续。一个故事落幕了,另一个故事又开始了。不是前面故事的延续,是一个全新的演绎。不再是美丽温情和浪漫,而是许多的摩擦,争执和琐碎。生活的一幕一幕的故事永远在不停的上演,却由不得你选择要做哪个故事的主角。 程刚寄出的求职信还是石沉大海,开始还好,渐渐地李彤就有点儿沉不住气了,而程刚还是那副不着急不着慌的样子。李彤就总觉得程刚的求职信没有认真好好地写,有几次面试的机会他也是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李彤一着急,说话的语气就不是很好,刚开始程刚还听听她的意见,后来就很不耐烦“你少唠叨点行不行,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听他这么一说,李彤就更生气了,撅着嘴大声说, “是啊,最好你的开销什么的也不用我管。”程刚脸腾地一沉,就一声不坑地进屋去不理她了。每次说完,李彤就后悔。找不到工作,他心里也一定着急,自己怎么还这么拿话刺他呢。可是每次闹别扭,她一生气就会口不择言,专挑最伤人的话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丢过去。 程刚也的确很气人,后来又迷上了上网,信也不怎么认真发了,天天在网上下棋,打游戏,据说还玩得挺厉害。李彤每天上班走的时候他还在睡觉,半夜不知道又玩到几点,下班回来的时候他又已经坐在电脑旁。听到她进来了,也没空儿回头看看。一看到他这个样子,李彤就气上心头,不过她还是告诉自己冷静,冷静。可是一进屋又看到乱糟糟的床铺,还有丢了一地的脏衣服;进了厨房又看到一水池的碗碟还有锅,她就再也忍不住了。不过不管李彤怎么说,程刚既不出声也不说话,可是还照样我行我素。看他毫无反应,李彤就更生气,越发要讲一些让他难过的话刺激他一下。程刚真的生气了,就更加不理她;不理她,李彤就越发的生气。 归去来兮十五 人好像是一团泥巴,任由命运的大手塑造着。母亲的去世对张静的影响很大,尽管她自己没有意识到,可是她确确实实地变了。在死亡面前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她一下子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今日的欢笑不过是过眼云烟,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呢。她忽然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变得很没有安全感,还是会和朋友们说笑,吵闹,周末还照样去打球,游泳,逛街,可是心底总是小心翼翼,惶恐不安,不知道明天会又有什么灾难发生。极度地缺乏安全感又让她时而忧心忡忡,时而烦躁不安,急切地想抓住什么,可是却不得要领。 另一件让让张静担心和忧虑的是她和刘磊两个人的未来。有关让刘磊来新加坡的话题再也没有被提起,张静不想强迫刘磊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可是心底里还是希望他能一起过来,尤其母亲去世之后,张静时常觉得一个人在外很孤单,十分想家。尽管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可是那道伤痕却一直在她心头隐隐做痛。每次打电话回家,听到爸爸日见苍老的声音,想着以前那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家里,如今只剩下父亲孤零零一个人面对无尽的黑夜,她就禁不住想痛哭一场。这份痛失挚爱的亲人的感觉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她不曾和其他人提起,那些无足轻重的安慰对她毫无意义。更不敢和父亲和妹妹提起,于是那份伤痛就久久地郁结在心里。于是张静就常常午夜从梦中惊醒,独自坐在黑夜里,惶恐,无助。梦里母亲温和的笑容依然清晰地印在心底,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过。是啊,如果这一切都不曾发生,只是一场梦该有多好啊。可是为什么这一切就这样发生了呢,为什么呢,真奇怪,原来明天不一定是美好的,原来明天不一定就会发生什么。 如果说丧母之痛和独立生活使张静有所改变,那么可以说,宽松的工作环境和愉快舒适的生活并没有使刘磊有什么改变,他对现在的生活感到比较满意,对未来也没有像张静那样的忧虑。还是像上学的时候每天开心开心地上班,上班也没什么事,看看书,上上网,和同事侃侃。下了班就聚在一起,打打牌,踢踢足球。除了工资少一点,不过一个人也还算够用,工作一年多了,刘磊硬是一分钱没有存下。钱挣的不多,可是生活享受倒是一点不差,手机,电脑,洗衣机,甚至空调都装了,在他的单身宿舍里。工资是不高,可是多挣多花,少挣少花,好歹也要存一些,为以后打算一下啊。每次张静这么说刘磊的时候,两个人都会闹得很不愉快。刘磊总是觉得张静看不起他,嫌他赚钱少。张静觉得他不可理喻,根本她就没有这个意思,像他这种没有一点储蓄观念,一座金山也不够花啊。要不然刘磊就会说她怎么会变得这么现实,张口钱闭口钱的。听他这么说,张静想自己可能真的变了,尤其变得很财迷了。以前对金钱没有一点概念的她现在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看着存折上日益增加的数目,常常烦躁不安的心里居然会感到那么一点点踏实。可是他为什么还不变呢,他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他到底对未来是怎么打算的呢? 这样想着,张静就会变得更急于想了解刘磊的想法。可是打电话的时候,刘磊还是不是说又买了新的显卡,声卡,可以玩最新的3d游戏了,就是很骄傲地告诉她,他们院足球队比赛得了冠军。还有他们院里下午三点之后就是法定的自由活动时间,可以打羽毛球,乒乓球。张静上大学的时候也很喜欢玩,可是现在不知为什么一听他说这些就更烦,心里也很憋闷,对未来越发没有信心。她心里才模模糊糊地发觉两个人的距离好像越来越遥远,不是空间上,而是心理上。在一起之后,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这个发现让她更加慌乱,更急于去改变这种情况。可是基于她以往的经验,她其实是完全不懂应该怎样去处理这种情形。结果是反而越搞越糟,两人就常常在电话里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执,都气得说不出话来。“你去死吧!”常常是张静先忍不住大叫着,摔掉了电话。然后两个人就气鼓鼓地谁也不理谁,再过几天就都开始后悔,不知道是谁先开始,又甜甜蜜蜜地和好。可是没过多少时间,就又会吵起来。到底以后会怎么样呢,每次这样想的时候,张静都会觉得十分烦躁,绝望。有几次吵得十分伤心的时候,张静甚至也想过分手,可是最后都下不了决心,就这样一天天地拖下去,还是照样争吵,和好,又争吵,好像陷入了一个无至无休的死循环。 丁岚和王晓雨好一段时间没有在晚上嘀嘀咕咕地聊天了,两个人最近都很忙。女孩真的很奇怪,没事的时候喜欢聊这个那个男孩,真的恋爱了,却什么都不说了。对了,这两个人都偷偷地开始恋爱了。张静本来是个包打听,因为母亲的去世还有感情上的不如意,人变得有点郁郁寡欢,对什么都心不在焉,常常一个人关在屋子里发呆,自然心情发现任何苗头。被王晓雨发现丁岚的秘密的时候,丁岚早已经深陷情网了。大家都没想到平时看起来这么文静,理智的丁岚,恋起爱来一点都不比王晓雨逊色,而且进展神速。那天丁岚和徐建平刚约会回来,正在楼下依依告别,缠缠绵绵告别了十几分钟还没完,刚好被王晓雨看到。等丁岚进来的时候,大家立刻旁敲侧击地查问。她刚开始还不承认,无奈人赃俱获,实在没有办法抵赖。徐建平是丁岚和王晓雨以前一起认识的朋友,还常常在一起玩,王晓雨居然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真的很迟钝呐,不过丁岚的保密工作做得也不错。 徐建平也是国内过来的,不过是直接过来工作的,普通的一个工程师。年纪已经30出头,长得也比较老像,看起来更是快四十了的样子。王晓雨很不满意,不明白丁岚怎么会看上他。“除了精于算计,老于世故,贫嘴滑舌可能还可以算得上是优点之外”“我倒是不担心丁岚,她做事应该是仔细考虑过了的,也许有她的理由。人家自然也有人家的优点,你没看到而已。再说她又不像你那么要求高,一定要找一个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她总是比较实际一些。”李梅帮丁岚说话的同时还顺带打击了王晓雨一下。张静倒是没说什么,虽然她也不太理解丁岚。她配那个徐建平,实在是绰绰有余,真的看不出那个徐建平有什么很明显的吸引人的地方。她就真的甘心吗,不要再挑一挑了?就像丁岚静静地吃大家都觉得难以下咽的青菜的时候一样,也许有一点吃不到大鱼大肉的遗憾,可是没有一点的不情愿和抱怨,却是很平静,愉悦地去接受。这也就是李梅常说的实际吗?就是能心平气和地接受生活中的一切吗?不管怎样都接受吗?接受人生的不圆满和各种缺憾。就好像自己永远都无法再见到自己亲爱的母亲,不管怎么思念都不可以了。 不管大家怎么想,丁岚的爱情还是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而且让大家目瞪口呆的是,丁岚很快就搬出去和徐建平住在了一起,谁也想不到一向温和娴静的丁岚竟会有如此大胆而前卫的举动。老人家每次笑嘻嘻地说“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噢。”丁岚都是笑笑而不可置否。王晓雨和张静倒是很老脑筋地觉得女孩子这样做好像总是有点吃亏,而且就这样轻易放弃自由自在美好的单身女子生活进入围城去做黄脸婆好像太草率了一些。丁岚其实也没有想得那么复杂,她和徐建平的事情基本上算是定了,可是要结婚的话,总得要先见见父母什么的。他们现在都比较忙,没有办法回家。现在也只不过是把程序提前一点而已,两个人住在一起比较经济省钱又可以互相照顾。从一起打扫,粉刷她们的小房间,到一起为他们的未来计划,努力,两个人在一起的日子让丁岚觉得十分踏实,好像生活一下子有了依托和目标。也许这就是人们说的过日子了吧,当然有时也有一些小争执,不过大体上她把柴米油盐的日子过的津津有味,很快就进入了小主妇的角色,而且游刃有余,好像她生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对于丁岚潜能的开发,大家已经不那么大惊小怪了。不过有时还是不免感慨,这个丁岚当真会是个贤妻良母,这个徐建平真是赚到了。 归去来兮十四 经过紧张的申请和等待,李彤和程刚的永久居留权终于拿到了。李彤这段时间每天都笑眯眯的,也不再一直撅着嘴埋怨这个,埋怨那个的了。又租了hdb的房子,拉着张静到处选购,喜滋滋地收拾打扮她的小屋,等待程刚的到来。看着这个幸福的小妇人,张静想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开始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了吗? 程刚终于来了,为了庆祝他的到来,(其实是大家很久都没有什么理由玩了),大家决定到李彤那儿大吃一顿。同去的有王卓,高峰,他实验室新来的小师妹,冯婷,还有久已没露出水面的林海涛夫妇。张静早到,帮忙准备。正忙着,门铃响了,李彤和程刚都走不开,就让张静去开门。打开门,高峰和刘婷手拉着手走了进来,吓了张静一跳。让他们在客厅落坐,回到厨房帮忙切菜。“喂,怎么样,有什么见解?”李彤神秘兮兮地向客厅努努嘴说。“没什么见解,人家自己的选择嘛,有什么好说的。”“咦,这可不像你噢,居然也有你不好奇的事。”“好奇,好奇。”张静懒懒地说“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的啊,刚刚进来还吓了我一跳。”“早就开始了,你回来这几天也不知在忙什么呢,都没注意。”“刘婷不是也才来几个月吗,这么快啊,再说不是说她还有男朋友在国内嘛。”“那又怎么样?落伍了吧,你以为都像你一样?你们刘磊也不知道给你吃了什么迷魂丹,对他这么死心塌地的。”“你不也是一样。”“你以为,程刚要是不来的话,我也换一个。”“呵呵,真的?”“当然是真的。”“哦?”张静笑嘻嘻看着李彤。李彤有点心虚地瞟了程刚一眼,不过还是进一步确定说“当然是真的。”张静知道李彤其实也就是说说,她表面上总爱做出一副不怎么在乎程刚的样子,其实她真的做不到。看看客厅里亲密的那对,唉,现在的女孩还真是洒脱啊。知道张静不会相信自己真的可能会和程刚分手,这个傻丫头,以为爱情是生命中多么重要的东西。其实谁离不开谁啊,能在一起就开开心心,不能在一起就和和气气分手。人还不是为自己活着,也许她们都是那种相对比较执著的人,也许自己只是比较懒,习惯了和程刚在一起的一切,懒得再重新发展一段感情。年轻的时候,总是爱情,爱情的。其实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吧,不谈爱情,就这样平平淡淡地生活挺好。爱情毕竟是很奢侈,很虚幻累人的一件东西。 林海涛夫妇,王卓也到了,差不多就开饭了。现在桌子上就出现了三个模范丈夫,林海涛一直就是表率,把老婆照顾得无微不止。看得张静都有点羡慕了,这个林海涛虽然婆婆妈妈怪怪的,不过做他的老婆应该是一件挺幸福的事情吧。程刚呢,是在李彤的嘟囔下不得不做模范“你看人家林海涛多体贴,你就从来都只顾自己吃。”一听这话,程刚就赶忙放下自己的碗筷给老婆夹菜。“哎呀,看到师兄们都做了表率,那我也模范一次?”高峰笑嘻嘻地也给冯婷倒水,夹菜。冯婷是一个看起来很柔弱,好像什么都需要人照顾,娇滴滴的女孩,和那个李艳玲的同学倒有点像。高峰看来就是喜欢这一型的女孩了,不过冯婷倒没那么做作,所以不会觉得讨厌,看起来是个真正的淑女,不像丁岚只是个伪装的淑女。可是对于淑女这类东西,张静向来是引为异己,敬而远之的。说起话来斟词酌句,轻柔悦耳,吃起饭来像小猫一样文雅可爱。每次和淑女说话,张静都不敢出大气,很紧张,生怕自己的大嗓门唐突了佳人。刚才听李彤说,这位淑女在实验室里,搬个椅子是都要人帮忙的。“所以嘛,这类女孩永远都要人照顾啊,要不然那么快就和高峰在一起了。”“不过男士们好像都很乐意效劳。以前我把电脑搬来搬去的时候怎么都视若罔闻的,这些家伙真不像话。”李彤很忿忿不平。“是你首先把自己当女超人,别人也就都以为你行啊。” “所以啊,那些女强人什么的都是傻瓜,自己往前冲啊,杀啊的。又累,压力又大,手也糙了,皮肤也皱了,” 李彤说的时候还特意照了照镜子“也没人会心疼。还是冯婷这类的女孩聪明,打扮得飘飘亮亮的,不食人间烟火似的,什么事都有人帮忙。好,我决定了。我也不去读什么博士了,专门培养我们家程刚,我以后就在家当少奶奶好了。” “哎,我觉得还是依靠自己比较心安一点吧。”“错,我不是依靠他,我是利用他。嘿嘿嘿嘿。”奸笑一阵后,李彤过去继续切菜,留下目瞪口呆的张静“天哪,有老公疼的女人都会变得这么白痴吗?”半响李彤又走回来“还在发呆啊,随便说说开玩笑还不行啊。这种事学也学不来的,像咱,天生的劳碌命啦。不过这样也挺好。”说完又幸福地回去继续切菜。“这个小女人转性了吗,居然不再唠叨,开起玩笑来了,还是真的是太幸福了。唉,搞不懂。”张静正在琢磨着。旁边的王卓敲了敲桌子“想什么呢,要不要我帮你夹菜?” “啊?不用了,不用了。”张静慌慌忙忙地拒绝,然后自己去夹,夹了半天没夹起来,还洒了一桌子。“干吗这么紧张啊,弄得哪儿都是。”李彤不怀好意地说。 “没关系,没关系。还是我来帮你吧。”到底王卓还是帮张静夹了菜。 吃完饭,又是玩牌。“张静你们玩吧,我们来收拾一下。”“啊?我不会啊。” “升级,很简单的。” “还是你们玩吧。”“你最近怎么搞的,怎么好像做什么都没兴趣似的,说话也老是心不在焉的。” “啊,我有吗?”张静想。发怔的功夫被李彤拉着坐下,你就别扫兴了,和大家一起玩吧。没办法,张静就坐下玩牌。打牌的时候总是很热闹,吵吵嚷嚷的。可是张静总是无法集中精力,老是恍恍惚惚的,一下子觉得眼前的一切显得如此陌生而又遥远。这些人都是谁呢,我又是谁呢,我在这儿干什么呢。远处的欢乐似乎完全与她无关,又似乎遥不可及,整个世界只剩下她一个人在一片茫茫之中飘荡,不知所来,不知所终。自从母亲去世之后,她常常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忽然仿佛有什么东西把自己和周围的世界隔离开来。即使在和朋友欢笑,心底也会忽然漾起一种茫然的感觉,无法投入地真正开怀。 “打了这么久,怎么你好像一张组也没有啊。”“啊?”张静一下子清醒过来“什么是组啊?”“黑桃。”“啊?真的啊,我好像都给扣了。”“真的假的啊,那还怎么玩啊。你还真行啊。” “对不起啊,我都说了我不会玩了。” 回到家,躺在床上张静脑子里还一直茫茫然地想,真的是这样吗,我最近真的是这样的吗,心不在焉 归去来兮十三 第二天一早张静就坐上了飞机。倒了一趟机,晚上才到。家里一直没人接电话。她就在机场直接打车到了医院。做了一整天的飞机,张静在车上吐得一塌糊涂。到了医院就看到一群人站在急诊室外面的院子里,走过去,迎面走过来的居然是表姐。表姐一把抓住张静的手,揪的她心里一紧。爸爸呢,爸爸呢。她急急地奔过去,看到爸爸坐在长椅上,泪流满面显得十分苍老。不,这不可能是真的。张静想我前几天才和妈妈通电话。她后来回想起那几天的情形一直都觉得恍恍惚惚的真的像一场梦。她脑子一片空白,一直很茫然。眼前闪过各种脸孔,耳边有各式各样的声音。她还是觉得不像是真的,只是一直紧紧地抓住爸爸的手。后来妹妹也走过来了。张静又拉过妹妹的手。妹妹一直哭,一直哭。 直到向遗体告别的时候,看到妈妈静静的趟在那里,显得好孤独。张静才明白妈妈再也不能和她们一起回家了。再也不会唠唠叨叨地让她每次洗脸的时候把耳朵后面和脖子一起洗洗,再也不会让她不可以躺着看书了,再也没有人天冷的时候为她们添衣服了她拉着妹妹扑在地上大哭着不肯走,心里模模糊糊地想不明白为什么妈妈要丢下她们不管了呢。 人的一生总要经历许多生死离别,可是对于张静来说这一切来的太快,太突然了。在父母的庇护和疼爱下,张静和张琪对生活的苦难一无所知。她们的生活一直都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从来都以为生活是充满阳光的,而未来也是一定是更美好的。她们模模糊糊地听着姨妈们的教导,让你爸把你妈留给你们的首饰都交给你们,还有这房子,可是你妈辛辛苦苦攒钱买下来的,到时可别便宜了别人。瞧瞧你那个叔叔,你妈才走这么几天,好像就马上要给你爸再找一个呢。一面又听着姑妈们,你妈去了,可活人还得过日子。你们俩都在外地念书,就你爸一个人,你们得理解,到时候你们也别拦着他再找一个伴。爸什么也不说,只是搂着她们两个一直流泪。她们也不停地流泪,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后事都办完了,张静的父亲就催促她回新加坡了,让她不用挂念。可是她怎么能不挂念呢,她走了,一走了之。只留下妹妹和爸爸了,一想到妹妹,张静的心就疼,妹妹还那么小,可这一切都要她来承担了。爸爸来信说妹妹一下子懂事了,每周都从学校回家,也不出去乱跑,也不乱花钱了。张琪也给张静写信,像大人一样,和她说舅爷要给爸介绍一个,可是爸不想看。说她毕业以后不打算留在她现在读书的那个城市,尽管离家很近,她要回家可以照顾爸爸。家里再多一个人,一个陌生人的想法是张静完全无法接受的,更何况是取代妈妈的位置。不过她离的远,可以不去理会,甚至可以假装以为妈妈还在她们身边。可是妹妹却要每天面对这个事实。多么残酷的一件事。她真的无法想象,看着妹妹的信就想哭。 张静上高中的时候,热爱过一阵写诗,在她的诗里,她千篇一律地向往着人生的磨难和历炼,并且很悲壮很骄傲地想象着自己咀嚼着痛苦,从苦难中站起来,变得更加坚强深刻。张静一向渺视那些生活得平静安逸的肤浅的人们,认为只有在磨难当中人才能真正成长,才能真正懂得人生。可是苦难真的到来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以前的想法才是真正的肤浅,幼稚。自己根本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强,可以正视心中的伤痕,真的痛的时候,她宁愿变得麻木,宁愿闭上眼睛,假装这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回来之后,张静没有告诉大家发生的事情,她不想听那些安慰和同情的话。关于她的想法她也没和任何人说过,甚至刘磊。刘磊在张静回家的第二天打电话到实验室,知道了张静母亲的事,也马上赶到张静家里,一直默默地陪在她的身边。张静知道他对自己的心意,也知道他心疼自己,想为她分担一些心头的痛楚。可是有的感觉是没有办法分享的,他没有办法真正明白。 日子又这样开始了,每天忙忙碌碌地做实验,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人在一生之中能学会的最有效的自我保护方法就是麻木和健忘了吧。忘不掉,麻木一点总可以吧。可是张静做不到,只能不停地做事,不敢让自己停下来,怕脑子一空下来,就会胡思乱想。白天还好,晚上也许是人比较脆弱的时候。每次睡觉前,张静就不停地对自己说,睡觉,睡觉,睡觉可是一不留神,那个念头就一下子紧紧地抓住了她的心,脑子里不停地回旋着“为什么,为什么,到底为什么会是这样啊。为什么”痛得她难以呼吸,只能一个人泪流满面地坐在静静的深夜里。 工作了整整一周,像个机器人。又到周末了,张静却再也做不下去了。好像是有一只蚂蚁在心上爬呀爬,跑呀跑的。让人烦躁不安,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让人既不能安下心来好好工作,也不能好好放松休息。张静觉得自己的潜意识骚动了起来,他在那里跳来跳去,搅得她不得安宁。怎么也不能集中精力工作,于是脑袋开始有点发木,迟钝。不知在想什么,好像眼睛,耳朵,脑子里都塞了大团的棉花,用力地看,用力去听,却怎么也看不清也听不清,脑子没有反应。也许真的太疲劳,该休息了。上午老板突然降临,布置了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就像有一束强电流冲击过来,已经很疲劳的神经越过极限,再度绷紧去做事情。有趣的是,越过了疲惫的极限,大脑开始兴奋不已,尽管效率还是很差,可脑子里却飞快地飞过各种东西,他一直喋喋不休地运作,不肯休息,尽管张静也搞不清他在唠叨些什么。 下午本来是要和刘磊聊天的,却吵了一架收场。张静知道自己心情不好,有点烦躁。可是他好像一点也不体谅她的心情,连多哄她几句的耐性也没有,在电脑的另一端沉默着。默默下了网,张静想,是啊,人家凭什么要迁就你呢。这世界上还有谁能像妈妈那样关心自己的女儿呢。想着眼圈又红了。赶快站起来,假装轻松地哼着歌,左看看,右看看,想着找点事做。 没办法,只能接着做实验了。可是不知道是仪器出了问题,还是真的是脑子太迟钝了。怎么调也不出谱线。搞了大半天,还是不行。张静很生气,非要把它调出来不可。可是不知怎地那架仪器好像也和她赌气一样,结果越弄越糟。刚才还有一点信号,后来就一点也没有了。气得张静最后没有办法只好甩手不干了,认输。这时,实验室的人已经走光了。诺大的屋子里空荡荡地只剩她一个人,外面天已经朦朦黑了。张静忽然觉得一阵心慌,唉,今晚怎么过呢。 打电话给李梅,也正在做实验。李梅比张静还用功,可能因为她是读博士,压力比较大。经常干到很晚,今天看来又要十几点钟才回。另外两个呢,又去会朋友了。本来邀请张静一起去,她没去。之前一起去了几次,觉得很没意思。发现出国之后人都变得很现实。尤其那些男生,可能年纪也大了。去聚会的目的都很明确,找一个可以结婚的对像,致使张静觉得自己去纯粹是多余的,而且和他们聊天都觉得是在浪费人家的宝贵时间。考虑到王卓事件,还是少参加一些她们的活动,改成了幕后策划。打电话回家,果然她们还没回来,不知要玩到几点。重色轻友的家伙,张静咬牙切齿。环顾空荡荡的屋子,张静的心里也有些空落落的,又有一丝惶恐。干点什么呢,没办法,只有玩游戏了。张静开始玩挖地雷,这种最简单的游戏让她可以消磨时间,不过很累眼睛,每次都玩到流泪,不知道是眼睛痛还是心痛。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听在国外读书的一个表姐说,晚上从实验室回宿舍,一个人走在路上哼着歌,有时候就不觉的泪流满面了。那时候张静一点也不理解,现在才有点懂得。看来不只是利益对立的双方不能彼此理解,人和人之间从来很多感觉都是不能分享的,即使亲密如父母,伴侣。就算是感觉上有共鸣,也是各自为自己的经历感怀吧。原来人一直是独自一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独自一人来,独自一人面对生活,又独自一人去。 不过今天好像不用玩挖地雷了,李彤跑过来叫她一起去逛街。张静好像后来整整一年都在逛街,也买下次回家的礼物。真是一种享受,整整一年都可以沉浸在回家的想像当中。这个买给妹妹,那个买给爸爸,只是不能买给妈妈了。说是逛街,实在是因为逛了一整天,可能一件东西也没买,从没想过自己是如此喜欢逛街的一个人。乐趣并不在买东西或看东西,关键在于除了买东西回家之外,还可以消磨时光。这时的时光过得很快,走啊,走啊,东看看,西看看,累了就坐下来吃东西,聊天,然后再走,再逛,直到天黑也不想回去。好像可以一直在这五光十色,纷纷攘攘的人群中挤来挤去,好像就可以这样一直地走下去,什么都不必想,什么都不必做,更不用想什么过去,未来。 晚上回到家,丁岚神秘兮兮的凑过来说,又和男朋友在网上甜言蜜语了?还不等张静回答,她又迫不及待地说,我们王晓雨小姐的白马王子终于出现了。王晓雨也从房间里冲出来,满脸通红“你别听她胡说。”“哎呀,天地良心啊,我哪有胡说啊。”张静摇摇头,无奈地看着这对活宝。 归去来兮十二 李彤经过紧张的筹备,终于把申请材料都交了,本以为可以轻松一下,没想到等待的过程更让人烦。她每天都紧张兮兮的,念叨着这个人拿到了,那个人被据了。如果真的申请不成可怎么办呢,回去?她可没林海涛那样的决心。算了,不想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总会有办法的。再说现在还不知道结果呢,也许没那么倒霉呢,等真的被据了再发愁也不迟啊。话虽如此说,还是没法真正不担心,尤其周末的时候,一个人没事做,更是爱胡思乱想。本来她也是和另一个女孩合住的,因为程刚来她才申请了学校的单人宿舍,他这一走,就剩下她一个人。前一段时间申请pr的时候忙忙碌碌的倒也没什么,都交上去了,反而没事可做了。唉呀,又要到周末了,叫张静过来玩吧。叫张静的话,要施之以利诱,不过最近搬了家之后,她好像吃的不错,不知道这招还灵不灵了。“张静周末有事吗?”“没事啊,怎么了?”“到我那儿去玩吧,有排骨汤喝噢。”“嘿嘿,不用引诱我啦,我去就是了。” 到了周末,张静和李彤买了很多好吃的,准备大吃一顿。走近李彤住的宿舍,环境还真不错,绿树掩映,鸟语花香的。“咦,这里不错啊。” “不错什么啊,都没个人说话,哪儿像你们那儿那么热闹啊。而且你看。”张静顺着李彤的目光看过去,看到宿舍前面停着一排车子,一个女孩正打开车门,驾着车开了出来。“怎么了?”“怎么啦?要知道我住在这儿要承受多少心理落差啊。想咱们在国内怎么也算得上是中上等吧,到这儿怎么就变成贫农了呢。”“啊?是因为这个啊。”看李彤忿忿地嘟囔着,张静笑得前仰后呵,不管怎样终于又回到那个小妇人的样子了。 回到宿舍,在公用的厨房里,开始洗菜。张静开始还担心她们占用厨房太久时间不太好,李彤说,这里住的基本都是新加坡学生,根本就不会用厨房的。“要是很多中国学生,我也不会觉得这么像贫民了。”接着又嘟嘟囔囔地补充了一句。“喂,张静,这个菜根本就没洗干净嘛,枯掉的叶子也都没摘。”“算了,算了,你去打两个鸡蛋吧。”“张静,快帮我切点葱花。”“哎呀,鸡蛋怎么都没打匀啊。”“打鸡蛋当然也包括搅鸡蛋啦,不然怎么炒啊。天啊,你还真是笨呢。算了,反正也弄得差不多了,你还是到一边呆着吧。”一会张静就被指挥得晕头转向,终于可以停下来松口气了,学李彤的口气说“我还真是同情你们家程刚哎。” “这你就不懂了吧,”李彤很得意地说“不是跟你说了嘛,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是这么回事儿。我们家程刚就是脾气好嘛,再说他能找到我这么如花似玉,贤惠能干的老婆已经是很幸运了,对不对。”“噢,是啊,是啊。”张静已经很有经验了,一听到这个话题赶紧点头赞同。“噢,对了,李彤,你是怎么跟你老公说的啊?他要是不愿意来怎么办哪?”“不愿意?为什么不愿意啊?我又不是要害他?出来在外面见识一下总没有坏处吧。又能学新东西,又可以赚钱。”“是啊,有道理,有道理。”李彤边切菜边说“再说他就算真的不愿意来,也总得为我们的将来考虑一下吧。我短时间又不会回去,总不能老是这么分开吧,分开久了肯定得分手。”“一定会吗?“一定会,久了感情都淡了。你说说他现在对你和一个陌生人有什么区别,什么事都帮不上忙。环境,想法也不一样,久了可能沟通都会有问题。”嗯,有道理,有道理。“咦,你怎么忽然关心起这个问题来了?也想让你男朋友过来啦?”李彤忽然转过头笑嘻嘻地看着张静说。“我才没有呢。”张静很心虚地否认“他爱过来就过来,不过来拉倒,我才不在乎呢。”“嘿嘿,算了吧,别嘴硬了。他不愿意过来?”“还没说呢。不过出来都快一年了,我觉得他要是考虑过这个问题应该早就有计划和行动了。”张静叹了一口气坐下,手托着下巴很惆怅地说。“你还等他主动要求啊?”“是啊,如果他想,自然就会去做,对不对。如果不想,勉强让他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也不太好吧。”“他不是在研究所吗?搞研究的话出来 留学对他以后应该也很有帮助吧,而且你不是说他到研究所这么久连实验室都没建起来嘛。说实话,国内的研究所轻松的很,基本上都是在混日子。要说他不喜欢的话就只能有一个原因,懒。那些男人啊,有时候要逼一下才行的。不然的话就得过且过,满足现状。我老公还不也是,在国内过的舒服着呢,你以为他会愿意辛辛苦苦地去考托福,gre就为了出来和我在一起吗?还不是我跑前跑后地给他办这些手续,逼着他才行?” “是这样吗?”张静若有所思地说“男人不是更应该多承担一些吗?” “你以为小说啊,能活的轻松点谁不愿意啊。男人其实和女人一样,有时更不愿承担责任。就说我老公吧,刚开始我每次问他到底以后怎么办,他就根本不吱声。”看张静一副迷茫的样子,李彤接着说“不管是勉强他也好,还是勉强你自己也好,你们总得商量一下有个计划吧,不能就这么拖着吧。” 李彤说的有道理,做事一向很有信心的张静这次有点迷惑了。自己以前想的好像太简单了,事实上没有那么容易。如果两个人都各持己见,去追求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价值了,那不是总也没有办法到一起?好像总要有一方迁就另外一方,迁就他?不行,为什么牺牲的总得是女人呢,再说自己真的想在外面多转转,不想那么快回去。让他牺牲?好像对他也不太公平啊。这样张静苦恼了好几天,后来终于忽然灵机一动,如果谁也不用牺牲就最好了,只要两个人志同道合,想法一致不就成了?这样的话要把刘磊培养成战友才行,看来还要继续向他灌输出国好的信息。可是难道他真的从来没打算过出来深造?他是搞科研的,出来留学,学习外面前进的科技,对他也有帮助啊。难道他真的是从没想过自己和他们的未来,从没什么打算吗?这样想着让张静觉得有点心痛。 不过不管怎样,既然决定了,第二天张静就打电话回去。竟然果然如李彤所说,问到以后到底是怎样打算的,刘磊一声不哼。被逼急了,就说,不想说,光说也没什么用啊。听了这话,张静多少有点安慰。这么说言下之意是有计划了,只不过不想说。可是张静又一想觉着不对,有计划的话,这都快一年了,也没见他有什么举措啊。可是再问之下,刘磊真的不说话了。无论张静怎么追问,一直在电话的另外一头儿沉默着。张静又气又急,这算怎么回事呢,到底怎么想的说出来大家商量嘛,这么不说话到底算怎么回事呢。怎么软硬兼施,那面就是不说话。张静一气之下摔了电话。摔了电话之后,张静心里闷闷的,走出实验室又不想回家。一个人来到操场边上的大树旁坐下,呆呆地望着天上的星星,过了一会心里才觉得舒服一点。苦笑着想,人家都说女人的心思难猜,男人不是也一样嘛,更难猜。唉,真的不明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张静已经两天没给刘磊写信了,干脆连他的信也不看。中午吃完饭,正在回实验室的路上遇到高峰。说师兄正在找她,好像有她的电话。张静心里一阵得意,哼,这么快就来电话讲和了,看来真的是不逼不行呢。快步回到实验室,师兄很着急地走过来,让她快点给家里打个电话,说好像她母亲重病进了医院,让她赶紧回家看看。张静往家里打电话却没人接,心里一下就慌了起来。不可能,不可能,前两天刚刚和妈妈通过电话的。赶紧请了假,订了机票。 归去来兮十一 可是这段时间李彤又开始忙着申请永久居留权,想找她聊聊天都抓不到人影。因为她在新加坡算是工作,有资格申请。又刚刚公布女的也可以帮老公申请,这样的话程刚就可以先过来,别的以后再说。李彤申请永久居留还挺麻烦,又跑移民局,又跑公证处的。要准备很多材料,证件,忙的不亦乐呼。张静好不容易见到她说几句话,她也心不在焉,又念念叨叨地拿起备忘录检查着,看还有什么手续漏下的,忽然又想起忘记让家里寄出生公证过来了,马上又急急忙忙地跑去打电话。刚刚才从移民局回来,还没怎么喘口气呢,看她行色匆匆,心事忡忡的样子,张静又怜又叹又气。关键是还要忙着做实验,李彤她们的老板没有张静的老板那么好,常常下来视察,看看大家有没有做事,一点都放松不得。在学校里就是这样,生死都掌握在这一人的手里。遇到一个好的导师自然幸运,要是不好也只能自认倒霉,李彤她们的老板也还没那么糟啦,有的导师就整天逼着你给他干活,而且还拖着不让你毕业呢。可是这个小女人,本来就干干瘦瘦的,这阵子折腾得好像更瘦了,以前看起来娇娇弱弱的,现在却是一副女超人的样子。又想着家里的那两个小女人,心里有些茫然,痴情的女人们啊,那些男人值得吗? 转头看到正和师兄吹牛的高峰,又气上心来,这些臭男人,根本不值得。最近张静不大理高峰,因为他刚刚和艳玲分手。虽然张静并不是很喜欢艳玲,可是高峰的态度实在让人生气,就好像换了一件衣服一样无所谓。再怎么样也是一段感情啊,他就这么随便找了一个理由轻轻松松地分了手。李彤还没这么忙的时候,评价是“男人还不都是这样,对自己不喜欢的女孩就是这样冷酷无情的。” “不喜欢早说清楚啊,就别开始嘛,这算什么啊,一点都不负责任。”“你怎么知道人家没说清楚啊。不是连你都看出来了,高峰根本就不喜欢她嘛,这种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谁说得清楚啊。你呀,就别在那儿瞎操心了。”一习话说的张静哑口无言,只有气那个艳玲自己太傻,更重要的是还长了高峰那种臭男人的威风 。哼,虽然李彤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她还是对高峰爱理不理的。 张静心里是颇有那么一点女权主义的,最讨厌人们说女人做什么事情不行的话。如果你不小心说了这样的话,又恰巧被她听到,那你可就倒霉了。这是高峰的切身体会,她一定会揪住你,不停地义愤填膺地质问你,并且不把你说到心服口服地承认女人一点都不比男人差绝不罢休。在终于不厌其烦,认同她的观点的时候,也绝不能敷衍了事。既不能随随便便地说,行了行了,我同意你的观点行了吧,你说什么我都举双手赞同。也不能为了早日能摆脱她的纠缠,改为一味地吹捧女人,说女人什么都比男人强。这样会使她觉得你的问题更加严重,犯了错误不要紧,但态度一定要诚恳,这样应付了事是她绝不能容忍的。高峰最后总结了一下经验教训,在承认错误的时候,一定要十分有诚意,要很深入地检讨自己的思想变化过程,并且要经过举例,推理等等论证过程支持男女平等的论点,说到自己都感动不已,几乎声泪俱下的时候,张静才会满意,认为自己终于又改造了一个新人,放你一马。 高峰在形容张静的时候,当然用了十分夸张的手法。事实上张静觉得自己现在在对待这个问题上已经很中肯,很成熟,没有以前那么偏激了。一贯喜欢分析的张静也搞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对女生怎么怎么样的字眼变得十分敏感,不过不管怎样女人懂得要维护自己的尊严是一件很自然的事,虽然有许多让她不解的女性也很灭自己志气地站在男性的一边。上初中的时候,一个女的物理老师很喜欢男生,老是说什么女生脑袋不行,只会死抠,小学时可能还行,以后很容易就会被男生落下。要想考大学的话,学学文科可能还行,可以死记硬背的。张静很讨厌这个老师,老是想,难道她自己不是女的吗,莫名其妙。 不过她男女平等的意识还早于初中,应该是在小学的时候。那时大家刚刚懂得男女有别,男生和女生忽然就变得老死不相往来,甚至变成两个对立的阵营。小男生们为了在同性当中不被嘲笑,常常要和周围的女生划清界限,甚至以打击欺负女生来扬威立腕。当时张静的同桌是男生当中的一个小头目,向来和张静针锋相对。因为张静也很厉害,他也不敢怎么太欺负她。只是在书桌上画画三八线什么的,张静一不小心过了线,就狠狠地捶她一老拳。当然张静也不含糊,他过线的时候,就拿圆锥狠狠地扎下去。那次是一次体育课,老师让大家练习玩吊环,因为女生没有力气,老师只让女生抓住吊环前后荡几下就算完成任务。叫到张静的时候,她有点犹豫,看着高高吊在半空的吊环真的有点害怕。老师看到她的样子,就安慰她不敢玩也没关系,只是个练习,可以在一边休息。本来这件事就可以这样过去了,可是张静的同桌这时候在一旁起哄,这都不敢,丫头片子就是没用,他的那帮虾兵蟹将也哄笑起来。张静立刻一声不吭地踩着椅子爬上了吊环,抓住吊环,撤了椅子,才发现真的不容易。张静的小胳膊没有一点力气,不用说荡起来了,就是这样抓住吊着可能都坚持不了多久。男生们在片刻震惊之后,又开始吃吃地笑了起来。张静咬咬牙,一使劲儿就真的荡了出去,然后就趴在了地上。凭张静的力气,荡起来之后根本就抓不住吊环,所以就飞了出去。鼻子马上就流血了,老师吓坏了,赶紧叫几个学生把张静护送到学校医务室。虽然鼻子很痛,而且后来还一直扁塌塌的,张静还是觉得很痛快。因为她的同桌也被吓坏了,之后很久都没再找过她的麻烦了。离开去医务室之际,张静高傲地看了他同桌一眼,心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 每当想起这件往事,张静就忍不住好笑,现在自然不会像那时那么幼稚。她可是很系统很深入地研究过这个问题,让她重拾这个研究课题的是大学时理化楼看门的老大爷。报考大学的时候,她选了物理系,一个据说女生很难学好的专业。上了大学,人都比较成熟了,没有人再欺负女生了,所以张静几乎忘记了这件事。那天她和一个好朋友英子上晚自习,讨论问题忘了时间,从自习楼里出来时已经很晚了。看门的老大爷就和她们聊了几句,知道她们学的是物理,就嘟嘟囔囔地说女孩子好好的学什么物理呢,学点外语,文学艺术什么的不是挺好。都学傻了,这么晚还不回宿舍,再说也学不好。张静听了不服气,就问,大爷你怎么就知道我们一定学不好。这还用说吗,看看大物理学家有几个是女人?这老大爷知道的还挺多,也就一个居里夫人,你们还能个个都当上居里夫人?这栋楼里出来进去的学生我见得多了,杜琳你们认识不?高你们几届,现在读研究生的。本科的时候和你们一样,学习挺好的。上了研究生,谈了朋友,心思就不在学习上了,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和朋友出去看电影什么的。女孩子嘛,就应该这样,学什么物理呢。张静还要争论几句,被英子拉走了。还听到老大爷唠叨着,女人嘛等结婚生了孩子心思就更是都放在家里孩子身上了。 本来这个老大爷就把张静气坏了,没想到第二天上实验课的时候,又被带实验的女老师气的目瞪口呆。实验课是分组上的,别的组已经做上十几分钟了。张静和英子这组的老师才姗姗而来,不管怎么样总算来了,可以开始做实验了吧。谁知那个女老师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条丝巾,兴致勃勃地问她们怎么样,说是别人从杭州给她带回来的。张静和英子应付了几句,见她似乎没有要停的意思,只好提醒她该做实验了。哎呀,等一下嘛,有什么关系呢,这个颜色配什么衣服好看呢。下了课,张静愁眉苦脸地想下节课她会不会又和她们讨论她小孩的问题,难道我们以后真的也会变成这样吗,这可真是糟糕,为什么会这样呢。 回头一看,英子也正忧心忡忡地低着头。经过一番调查,研究和讨论,最后张静和英子终于就这个得出得出了共同的结论。男人和女人的确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比如心理上女人比较细致,男人比较粗糙,比如体能上,女人的确不如男人,吊环事件就说明了这一点。可是从没有证据显示女人智力上输于男人,为什么女人在自己领域成功的例子就廖廖可数呢,甚至在女人擅长的语言方面也输给男人呢。答案就是是社会和世俗对女人的束缚和影响。虽然现在不会像旧社会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可是社会给女人定义的位置始终还是家庭。 人们莫名其妙地认为女人总是要为家庭负更多的责任。观念落后的农村就不用说了,即使在城市,同样在外辛苦工作的两个人回到家来,也是女的承担绝大部份家务,做饭洗衣,打扫,教育小孩,照顾老人。男人回到家两手一甩什么都不管,喝喝茶,看看电视,报纸,和街坊邻居聊聊天,下下棋什么的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且女人已经应该很满足了,因为他还没出去喝酒赌博什么的。如果男人比较体贴的,偶尔帮忙做做家务,女人就更是应该感激涕零了,从没有人意识到这其实是他们对家庭应尽的责任。要是换成女人把家庭和孩子抛在一边,即使是为了正经事,比如工作,也会遭到非议甚至谴责。两个人越讨论越义愤填膺,更阴险的是,张静很苦大仇深地补充,有很多别有用心的人热情讴歌美化赞美女性的伟大牺牲精神,为家庭,为丈夫为子女的牺牲。让好多人包括很多女人自己忘记了女人应该有的自由和权力,以为女人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甚至为此而感到骄傲自豪。为什么牺牲的总是女人?难道女人就不应该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吗,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首先都是人,然后才是男人和女人,再然后才是别人的女儿,儿子,妻子,丈夫,母亲,父亲吧。可是女人好像生下来就是女人,除了作为一个女人,妻子,母亲之外的作为一个人所应该有的自己的生存价值就被忘记了。是啊,是啊,英子也急忙加入自己的研究结果,除了忘我地沦落为贤妻良母之外,还有人也别有用心地美化爱情啊,还有夸大女人容貌的重要性,这样剩下的一批女人又都把精力用来追求爱情和美丽了。唉,两个人摇头叹气,最后击掌为盟,无论以后怎样都不会忘记要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 每次回想到这段往事,都让张静感到十分温馨。她后来选择出来留学也是基于这种想法吧,年轻的她心中总是有一种激情在膨胀,鼓动她张开翅膀去飞翔,去追寻自己的梦想。英子毕业后在本校读了研究生,一年后也留学到了德国。唉,可是志同道和的人毕竟少有,眼前就有两个是整天爱情,爱情的,毫无理想,还有一个是整天老公老公的。真是,唉。 归去来兮十 正是九七年亚洲经济危机,整个亚洲的经济风雨飘摇。日本泡沫经济破灭,泰国,印尼经济崩溃。东南亚一带不断有种族,宗教冲突发生。报纸上时有报道,一个村子的居民因为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死伤无数。不断的死伤使仇恨近一步扩大,人们都被冲昏了头脑,疯狂地举起武器砍向自己的邻居朋友。很难想象一夜间,昔日的好友就变成了杀害自己父兄的恶魔。在印尼,形势更是可怕,像禽兽一样以凶残,冷酷的手段杀害手无寸铁的华人妇女儿童的事件时有发生,大批的印尼华侨逃往海外。新加坡是个小国,在这种动荡不安的环境下,自然受到很大影响。经济滑坡,失业率增加。每天看着报纸,大家也忧心忡忡。不过毕竟还在学校里,还没有切身地受到牵连。唯一可能相关得就是新加坡对人民币的汇率一直下跌,不过大家本来也没有多少钱,所以也无所谓。高峰甚至很开心地说,跌吧,跌吧。等从1:5跌成5:1就好了,那咱们在这儿不就成了富豪公子了嘛。让家里寄点钱过来,哗,小妞就前赴后继啦。还把从网上下来的有关中国富强之后,在“新西方”学习班里老外们为了怎么能挤进中国绞尽脑汁的文章,还有一套中文的托福考题打印出来贴在了墙上。 真正受到了影响的是程刚,三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发了无数的简历出去,只面试了几个,到最后也还是没有消息。程刚本来就是个很乐观的人,即使这样也每天乐呵呵的。李彤本来就着急,看程刚好像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就更生气了,两个人就常常生气闹别扭。送走程刚的第二天,张静去李彤的实验室找她。看到一个情绪低落的李彤,完全不象平时的样子,怎么逗她都不爱说话,呆呆的样子。“怎么啦,这一走把有些人的魂也带走喽。”“一下子心里空荡荡的。”李彤很落寞地说,然后就默默地做着手上的事,不说话了。高峰拉她到一边,说“没用的,一整个早上都是这样。”看着李彤的样子,张静忽然觉得有点心痛,这个小妇人。“不要难过,好不好,心里不舒服的话就说出来嘛,憋着会更难过的。给你一上午时间,等下来找我聊天,有什么心事说给我听啊,多说说话就会好一些的。好不好?”李彤点点头,看着张静心事重重地离去,觉得有点好笑,这个小丫头,还挺一本正经地为别人操心的,不过她不明白有的事情是说不出来的,就算说了又有什么用呢,她其实只是想一个人静一静,想一想。 李彤和她的老公程刚也是大学时的同学,不过她上研究生的时候才开始和他恋爱。大学的时候她正和系里的另一个男生君热恋,君是一个很出色的男生,才华横溢。他是系宣传部长,她是系团委副书记,记得第一次接触是那次她要组织一个活动,请他帮忙。他站在宣传板前面洋洋洒洒泼墨挥毫的身影仿佛还历历在目,过了那么久居然还是会让她心动。也许让她心动的是并不是他,而是那段青春岁月。那段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快乐,很浪漫,不过也很伤心。他们是一种类型的人,同样年轻气盛,骄傲自负,谁也不会迁就谁。爱得愈烈,伤得反而愈重。那段爱情好像耗费了她一生的精力,本来以为再也没有力气去爱了,这时候程刚就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了。程刚和君完全不同,他性格随和,她发脾气的时候总是会让着他,也很有人缘,来往没多久就把她家从大人到小孩都收买了。那段时间和君分手,情绪很低落,程刚工作之余常常到学校来陪她,和他在一起虽然没有那么心跳的感觉,可是却很舒服,后来也许就慢慢习惯了有他在身边的日子。日子这样一天一天过去,渐渐地好像已经忘记以前的誓言和梦想,像张静所说变成一个唠唠叨叨的小妇人了。也许这就是生活吧,他们在一起也算一种爱情吧,也许只是婚姻。其实是不是又怎样呢,有的事很少去想了,想也没有用没有答案,还不是要不停地向前走。好像当初和君分手,伤心地好像天塌了似的,可是日子还不是照样过。就算没分手又能怎样呢,还不是也会像所有的夫妻一样为柴米油盐而争吵啊。没有经历过的人可能是不会明白,像张静和高峰小朋友,怎么和她们说都不会懂的。总是把事情想得那么简单完美,以为什么事情都可以问个究竟,弄个清楚明白。岂不知糊涂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糊里糊涂,快快乐乐地度过这一生也就罢了,不过自己也还做不到,不然今天就不会情绪这么低落,难过了 。不过倒没想到自己会真的为了他如此牵肠挂肚,真后悔他在这儿的时候每天和他闹别扭了。下次他来的时候一定对他温柔一点,唉,还不知道下次会是什么时候呢。都习惯两个人在一起了,真有点害怕晚上回家一个人对着空落落的四壁,都不知道该做点什么。 张静回到自己的实验室很久也还觉得心里沉沉的,看书也看不进去。想了一会儿,打开电脑,上网看看。看到刘磊的信,本来约好晚上上网聊天的,他说晚上要去踢足球,可能会晚一点。 结果晚上让张静等了一个多小时,刘磊说踢球的时候,忘看表了。“是啊,你一玩起来就什么都忘了。”“生气啦?”“没有。”哦,既然没生气,刘磊就兴高采烈地说起他们踢足球时候的事情了。张静心里觉得闷闷的,唉,女人啊。为什么没生气时就说生气,明明生气,却偏说没有,而男人就偏偏女人说什么就信什么。忽然想起今天李彤的事,张静就说给刘磊。刘磊哦了一声,就继续讲他的足球。张静心里有些失落,觉得他至少该说点什么,可是他什么也没说。很想问他,如果她也想让他来新加坡陪她,他会愿意来吗?可是她最后还是没问,只是说有点不舒服想早一点回去了。 下了网,张静闷闷地发了一会儿呆,不知道该做什么。正好这时电话响了,是王卓。告诉张静,找到“情书”的vcd,他现在回家路过张静她们系,给她送过来。情书是一部张静一直想看的片子,时间还早,正好也叫李彤过来一起看,省得老是想着她的程刚。“你们看吧,我今天要早点回家。”李彤说完就挂了电话。张静对着电话又发了一会儿呆,王卓就过来了。也没心情看了,也回家吧。和王卓一起出门,看着满天闪烁的星星,张静忽然觉得好累,真想有个人靠一靠。“怎么了?好像不太开心。”一转头,看到的是王卓关切的目光。张静心一慌,赶紧警告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当下故作轻松,气鼓鼓地说“是啊,和男朋友吵架了。除了那个该死的家伙还会有谁让我这么生气。”避开王卓有些失落的眼神,接着说“对了,我有些东西忘到实验室里了,你先走吧,我要回去一下。”没等王卓开口,张静就快步往回走去。 回到实验室,张静有点心烦意乱,不知道怎样才可以避开王卓的那份情意。从圣淘沙回来后,王卓就常常找大家出去玩。因为每次大家一起出去,张静也没多想什么。直到李彤话里话外地开玩笑,张静才注意到王卓的确对她有点超过普通朋友的关心。可是他知道她有男朋友啊,而且她的态度也很明确,只是当他做普通朋友。王卓人很好,所谓的成熟稳重正可以用来形容他,而且很有抱负,虽然同时也让张静觉得他的人有点功利和无趣。每次数落张静的幼稚和天真,像一个爱唠叨的大哥。这份曾经让独自一人在外的张静感到一丝温暖的情意,如今却变得沉重的让人难以负荷。每次在一起的时候,王卓难以掩饰的关怀总是让张静有些烦躁和不安,以前在一起时候的轻松和愉快都不再了。唉,难道男女之间就没有友谊吗?做不成情侣,连朋友也做不成吗?也许爸爸妈妈会喜欢王卓。张静苦笑着想。是啊,自己怎么就不喜欢王卓呢,又细心又会照顾人。哪儿像那个该死的刘磊,心里根本就没有我嘛,一迟到就一个多小时,根本就一点都不在乎人家的感受,连生气了都看不出来。张静越想越生气,最后决定一个礼拜不理刘磊,谁让他让自己这么生气的。 张静的父母不太喜欢刘磊,尤其是张静的妈妈。其实刘磊这孩子也不坏,只不过和张静一样还像个孩子。太不成熟,又贪玩。两个人在一起,好的时候甜甜蜜蜜,吵的时候翻天覆地。谁也不懂得让一步,哪儿像能到一起过日子的样儿啊。要是毕业分到一起,也就算了。现在张静又一个人在外面,以后到底怎么办呢。唉,真是让人操心。可是正爱得昏天黑地的张静哪儿能听得进一点逆耳的话呢。本来是想等他们分开久一些,感情淡一点再说。可是自己最近不知怎么的,身体越来越差,走几步路就喘不上气来了。看来要找机会和张静好好谈谈,不然说不定没有机会了。唉,真的老了。 张静晚上到了家里心里还是闷闷的,想也许李彤说得对,还是让刘磊过来比较好,一个人有时还是挺寂寞的,也许两个人在一起互相照顾会好一些,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张静当初出来的时候,刘磊并没有说什么,可能看张静的样子,知道说什么也没有用?出来后他也没有说过他的想法,不过他应该有什么计划吧,毕竟不能一直这样分开。想着张静就呆不住了,忘记了自己要一个礼拜不理刘磊的。跑到客厅去给刘磊挂电话,打了之后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总不能说我想你,离不开你,你还是过来陪我吧,那不是正让他得意?最后支支吾吾地也没说清楚,郁闷。 左思右想了几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和刘磊讨论这个问题。只有每次聊天打电话的时候暗示一下,想像着描绘一下他们如果在一起的美好日子啦,抱怨一下自己孤身一人在外的寂寞啦。可是每次刘磊都一笑了之,不大理睬这类话题。说多了,张静倒被自己描绘的美好前景感动了。是啊,一起学习,还可以一起出去旅游,到泰国,印尼,马来西亚。印尼就算了,治安不是很好。还可以去欧洲,澳洲。听说欧洲自助旅行很便宜也很方便呢,想来想去就更觉得应该马上就让刘磊出来。不行得想个办法,向李彤讨教一下? 归去来兮九 这天张静晚上从实验室做完实验回到住处,丁岚和王晓雨又在房间里嘀嘀咕咕,见张静回来,丁岚立刻叫她“重大新闻,重大新闻。”张静本来实验做的有点累,一听立刻又来了兴致。“真的啊,真的啊,什么消息,什么消息。王晓雨是不是又认识什么帅哥了,怎么样啊,哪儿的。”“看把你急的。”丁岚慢慢悠悠地说。“知道我急还不快点说。”“想知道啊,我偏不说。”“故意让我着急?好啊。”张静走过去咯吱丁岚。“唉呀,君子动口不动手嘛,你怎么可以这么野蛮呢。再说你也该去问王晓雨啊。”丁岚赶快抵抗,不过一会就招架不住了。“好了,好了我说还不行嘛。”张静放开手“说吧。”“这周末你就能见到了。”丁岚神秘地笑着说。“真的啊?”“不信你问王晓雨。”“是啊,这周末我们请他们来家里玩,到时候你们就可以看到啦。”“噢---是这样啊,不过人家还是好奇嘛,到底是什么样的,先和我说说嘛。”“哎,就是不告诉你。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嘛,说了就没神秘感了。”丁岚这次居然一反常态,怎么都不肯说,可见这次与以前都不太一样哦。这就更加让张静好奇了,怎奈这两个家伙怎么都不肯说,只好一个人嘟嘟囔囔地回房了。 好在周末很快就来了,那个周日一大早丁岚和王晓雨两个人就起来了,大包小包的买了一大堆东西,在厨房里热火朝天地切切洗洗起来。张静和李梅被叮叮咣咣地吵醒,爬起来迷迷糊糊地来到厨房,立即被眼前的壮观景像震惊了,桌子上虾啊,鱼的摆了一大堆,两个人上来介绍,这个要展示新学的椒盐虾,那个要做拿手的红烧鱼。“哇,这两个没良心的,从没给我们做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耶。”张静忿忿地说。李梅也笑嘻嘻地说“是啊,我们这回可是借光了呢。”“唉呀,你们两个就别在那儿说风凉话啦,快过来帮忙吧。”丁岚手忙脚乱地说。张静和老人家偷偷地相视一笑,张静贼贼地说“以后她们两个要是一直要往闲妻凉母上努力,咱们就有口福喽。”王晓雨凑过来反击“你们两个不是更要努力做闲妻凉母?”李梅很骄傲地说“我?我早就是了,不用努力了。”张静说“我?反正已经骗上手了,不用装相了。反正不退货。” 人多是力量大,几个人吃了点早点,一会就弄得七七八八了。李梅老人家例行回屋睡回笼觉,张静也回房间休息,只留下那两位兴奋得睡不着的在客厅里看电视。张静正迷迷糊糊之际,丁岚进来把她摇醒了“快出来看看,来了,还送花了呢。我们晓雨同志的芳心已经被完完全全地捕获了。”尽管知道丁岚一向夸张,张静还是被她一副小三八的样子逗得十分好奇。出了门,到了客厅一看已经来了好几个了,介绍了一下。趁到厨房的功夫,张静揪住丁岚“拜托,到底是哪个啊,怎么来了这么多,该不会都是你们的意中人吧。”“哎呀,你怎么这么笨哪,当然不能只请一两个目标那么明显了,要放一点烟雾弹的嘛 。” “噢,原来如此”张静心领神会地一笑“收到,那到底是哪个啊。” “看到坐在对门的那个沙发上的那两个了吗,这两个是主攻对像。”(为了方便讨论,在内部丁岚和王晓雨称他们为tom 和jack)“怎么两个呢?到底是哪个啊? ” “是啊,我们的王晓雨小姐也是芳心大乱,左右为难哪。” 张静看去,果然坐在沙发上的两人看着不错,点头赞同。“不过王晓雨小姐对右边的那个比较英俊一些的好感多一些。”张静又看,果然, 又点头赞同。忽然李梅出现在身后,给每人头上敲了一记“你们两个坏蛋又在嘀咕什么,尤其是你,”李梅把矛头指向丁岚“你不是也没有男朋友嘛,干吗不说你自己的事,每次都说王晓雨的坏话。” “我?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啊,我哪儿有王小雨那么多情啊。”丁岚无奈地分辩。“也是” 张静声援丁岚“你看我们那位王晓雨小姐。” 此刻王晓雨正在客厅里和那个小帅哥聊天,举止动作 比平时娴静,文雅一百倍。“太幼稚,太情绪化,每次聚会回来都是。一会儿这个好,一会儿那个也不错的。不过,好像每次都是你回来添油加醋的噢。” 张静忽然又望向丁岚。丁岚一看形势不对, 赶快高挂免战牌“行了,行了,是我不对行了吧,你们啊,下次问我,我也不说了。” 宴会十分成功,众来客对两位女主人的手艺都赞不绝口。吃完饭就开始打牌,张静不喜欢打牌,就在一边观站。因为人多,就分成两队打,一时间欢声笑语十分热闹。打完牌,又到学校打羽毛球。一直玩到下午近黄昏,大家才曲终人散。 回到家,丁岚和王晓雨就迫不及待地问她们的印象。张静对此两人印象都不好,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连厨房的门都没进,说不会做饭,一点忙都不帮。王晓雨看中的那个jack更糟,还十分傲气的样子,还不如另外那tom呢。“你呀,眼光可真差,真不知道你看中他哪点了。”张静毫不留情地打击王晓雨。“你还不知道她吗,就只看外貌。一看英俊帅哥,就被迷住了。” 丁岚也慢声细语地帮忙,她也觉得那两个人不怎么 样。老人家觉得jack还行,支持了王晓雨一次。其实知道怎么反对也没用,王晓雨每次都是这样,不过热情来的快,去的也快。没过几天她就会发现大家说的都很有道理。王晓雨和丁岚两个人还在热烈地讨论着。“其实那个陪他们一起来的,也不错啊,你看他好像一直看你呢。”“我看他倒是一直看着你呢。”“你眼里就只有那个jack了,哪儿还有空看别的人啊。”开始张静还兴致勃勃地和她们讨论,后来见她们一点小事翻来覆地说个没完就开始打哈欠了。要赶紧打断她们,不然今晚就别想睡了。可是怎么赶王晓雨回自己房间也赶不动,只好自己抱着被子到王晓雨和李梅的房间睡。 老人家还没睡,躺在床上看书。见张静抱着毛巾被走进来,偎在王晓雨的床上,笑着问“那两个还没讨论完?”是啊,张静懒懒地答道“才刚刚渐入佳境呢。怎么谈恋爱的女人那么无聊啊。那点事儿说个没完,而且整天就想着找男朋友,毫无理想!” 老人家呵呵笑着,打趣说“少女怀春哦,当然不一样。你刚谈恋爱时不是吗?” “我? ”张静有点茫然,很不确定地说。“没有这么糟吧。”好像很遥远的事情了,张静已经记不清楚了,呵呵笑着说“老人家,你说我是不是老啦。” “老了?别胡说了,你要是都老了,我不是更老?” 王晓雨她们又和jack和 tom等一起玩了几次。王晓雨同志热情减退了一些,终于发现jack果然如张静和丁岚的判断一样,自然没了下文。之后王晓雨在一段时间里情绪都有点低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寻寻觅觅就是找不到那个和自己缘定三生的他。张静和丁岚老是说她太挑剔,想法太不实际。她知道自己不算天生丽质,可是见的那些人不是面目可憎就是俗不可耐,简直毫无情趣可言。而看得顺眼一点的,好像jack,却又都装模做样,自以为是的。想着就很郁闷,好几周不是拉去丁岚逛街,就是拉张静去跑步。逛街呢,不到十点就不回家。回家之后也不睡觉,把买的新衣服一件一件地试,大家没有一致夸她漂亮就不睡觉。试完衣服就觉得自己胖,又非得减肥。其实她真的不算胖,可大家怎么哄骗都不行,几周下来,把张静和丁岚折腾了够呛。 又到周末了,张静早早通知实验室所有人等,有电话来,一律说不在,有事出去了。又打电话到丁岚实验室,一探虚实。她实验室的人说好像和朋友出去了。张静一听,大喜。嘿嘿,看来不幸的丁岚被王晓雨抓住了。正好趁机溜回家,好好享受一下美好的不受骚扰的周末。鬼鬼祟祟地跑回家,张静却在厨房里发现另一张鬼鬼祟祟的脸,啊?是丁岚。丁岚一见张静也是很惊讶“你,你” 两人对视片刻,都恍然大悟。不由呵呵笑了起来,英雄所见略同嘛。两人惺惺相惜了一番,又不约而同地想到另一个问题,如果她们都没有在陪王晓雨小姐,那么不好,危险!可惜已经来不及了。大门一响,王晓雨也回来了。看到两个人鬼鬼祟祟地从厨房探出脑袋张望,气得不知如何是好。两人一下傻了眼。张静嘿嘿地问“这么早就回来啦。” “是啊”王晓雨气呼呼地坐在沙发上 说“也没人陪我出去。倒是你们两个不是都出去了吗?怎么这么早回来。” “阿,阿,我的朋友刚 好临时有点事。” 张静结结巴巴地说。 ” “唉呀,我也是。”丁岚接到,还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唉,这些人真是不讲信用。” 看王晓雨没反应,丁岚赶快转移话题,”你们回来的正好,我刚刚煮了面,下多了,正好你们一起吃点。吃完了,” 丁岚呵呵笑着对王晓雨说“正好让张静陪你去跑步。” 张静觉得丁岚这个家伙有时还真是阴险,狡诈。而且不动声色之间就已经让你着了她的道。高明之处呢,是不知情的人还浑然不觉,而被害了的也不敢声张。这大概就是做淑女的好处,谁做了点什么坏事,保证最后一个找到她,却不知她正是那个最狡猾的家伙。张静咬牙切齿了半天,也没法反对。这时候,丁岚已经端出了她的招牌面。 丁岚的招牌面十分简单,白水煮面,打点儿蛋花,加点儿青菜,加点儿盐就完事。十分清淡,说好听的是清淡,实际上是什么味儿也没有。丁岚要得就是这份清淡。还常教育两人“唉呀,清淡点有什么不好?而且又有青菜,又有蛋,营养也很足够了。知足吧,你们两个,别那么挑剔啦。” “可是真的很难吃啊。”张静苦着脸说。“简直没法下咽。”王小雨更挑剔。“你们呐,还想每天大鱼大肉的啊。生活还不就是这样,平平淡淡。哪儿都想你们想的那么精彩的。”丁岚还上升到高度上了。知道丁岚又要开始她的青菜理论,张静和王晓雨都不吱声了。干紧要快点吃完,省得她又开始长篇大论了。幸好今天的青菜面还不是她最出名的,丁岚最拿手的是把青菜用开水煮一下,加点酱油,就是一道菜了,王晓雨说像吃草。 丁岚的青菜理论很有名。基本上是对生活的要求,就像是吃青菜一样。要容易满足,清清淡淡才是真。张静真的想不明白,这么难吃的东西,丁岚怎么会真的吃得那么享受呢?老人家有时也会失手,煮出比较难吃的东西。她会抱怨一下,还是会笑嘻嘻地吃下去,还自我安慰,美名其曰“吃营养”那是苦中作乐,不得已而为之,而且老人家也不是故意煮难吃的,张静还可以理解。可是丁岚又不是厨艺不精,也不是失手,而是特意做这么平淡无味的连老人家都不喜欢吃的东西吃,而且真的乐在其中,就是张静怎么也想不明白的了,也许和家庭教育有关?弗洛意德说过人的性格总是和经历环境有关的嘛。所以就每次听到丁岚的青菜理论,张静就开始从丁岚之家族史,以及经历之大事小事分析丁岚所以成为今日之丁岚的内在原因。每次听张静这么说,李梅都觉得很好笑,就会笑着戳着她的小脑袋说“你们三个啊,就丁岚做人最实际了。哪儿像你们两个整天异想天开的,净想着这些古古怪怪的东西。” “做人实际一点很好吗?”张静若有所思地说。 过了几天,王晓雨终于恢复常态,又开始大吃大喝。怎么提醒她有关减肥的事情,她都置之不理了。张静以为这一页就这样翻过去了,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这位jack 又出现在他们的生活里了。 王晓雨也以为那个jack从此就从自己的生活中消失了,事实上这件事她已经基本上忘得差不多了。看来丁岚说她做事基本上是三分钟热血,其实也不是一点也没有道理。可是那天中午她和朋友到学校餐厅吃饭,刚好碰到jack,他走过来微笑着同她打了个招呼,他的笑容迎着阳光温暖地照在她的心上,她一下子失了神,那一刻心突然跳得好厉害,也许这就是心动的感觉了吧。忽然觉得人的一生中也许不会有几次机会遇到这样的一个人,也就永远这样擦肩而过了,那不是很遗憾吗?为什么不努力去尝试一下呢,也许给彼此一个机会 王晓雨的失常很快就被丁岚发现了,在她和张静的左右夹功,威逼利诱之下坦白了心事。“啊?可是咱们现在不是都没怎么来往了,那不是要主动去邀他才行。”丁岚觉得女生主动总是不那么好似的。“也是啊,不如找点什么借口吧。”张静也同意。“主动邀请他又怎么样呢,就算是我对他有好感也不能说明什么啊。我又不是求他接受我,只不过是给彼此一个机会互相了解接触而已嘛,如果真的觉得不合适也没关系啊。可是至少我曾经尝试过,那样才不会后悔啊。”王晓雨越说越大声,眼中放出的光芒照耀着她的脸庞,显得格外美丽。那一刻,张静和丁岚都被感动了,十分地感动。李梅回来后,丁岚又添油加醋地描绘给李梅“简直是新时代的女性宣言。”“是啊,是啊,我们都崇拜死王晓雨了。”张静也凑热闹,害得李梅一直后悔没早点回来亲眼看到当时的情形。 由于气氛热烈,李梅又没能赶上刚才的讨论,大家又余兴未尽地继续谈论着一些话题,一整个晚上王晓雨都神采飞扬。不但张静被王晓雨的爱情宣言感动得一塌糊涂,丁岚也颇为震动,以为真的从此诞生了一位新时代女性。可惜没过几天就发现王晓雨还是那个王晓雨,为了一个笑容就头脑一热地往前冲,没几个回合就热情全无宣布放弃的王晓雨。真是搞不懂她到底在想什么,唉,真是 冲动幼稚。张静倒是觉得没有后悔支持王晓雨,虽然最后还是没有结果,因为她曾经那么勇敢地追求自己爱的梦想。不管那个人是否值得,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曾经有那样一个灿烂的笑容温暖地照在她的心上,至少曾经又那样一个美丽的梦想,点燃了她的青春,照亮了她美丽的脸庞。呵呵,张静这么想的时候,偷偷地在心里鬼笑了一下,没想到这也能被老人家看出来,又被敲了一下头。这小鬼,又在转什么鬼念头?李梅也在想,刘磊以后做张静的老公一定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整天想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过,好像这样生活也才更有趣一些哦。咦,嘿嘿,怎么自己也受她影响了,也胡思乱想起来了。 归去来兮八 张静没想到她们住了几个月之后也终于忍受不了房东的苛刻,也要搬家了。张静和丁岚的房东在她们搬进去不久很快就把要求变成很多要和不要。不可以在房间里吃东西;在厨房吃完东西要仔细擦干净,不可以留下一点细屑;洗手过后要保证把水龙头拧紧,不能滴水;最后一个回家要把大门反锁上;最后一个离开要把所有的窗子插好;如果去朋友那,晚上不回来要讲一声每次她们一离开厨房,女房东就去检查,然后就来敲门,说她们这样不行那样不可以。后来把她们弄得紧张兮兮,回家后老觉着被监视着。吃东西是万分小心,谨慎。听到敲门声更是胆颤心惊,马上开始回忆是不是又做错了什么。那次房东又叫她们训话,基本意思是她们已经三周没有拖地了。张静随口说,没那么久吧,也就一两次没拖吧。什么?房东的声音一下高了一点,一定是三周没有错,我每天回来都有检查拖布,都没湿过后来丁岚形容房东当时很狡滑地笑着,很得意的样子,好像终于被她抓住了证据,说的张静哑口无言。张静当时真的是哑口无言,不只是哑口无言,简直是瞠目结舌。不是因为被抓住了证据,而是实在没有想到房东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更没想到她会有这样的一副“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兴致,所以她当时就一下子目瞪口呆地呆在了那里。张静和丁岚每天在学校做实验已经很累了,回来后很没有精力和房东玩这种游击战,所以后来实在受不了,就搬了。张静想刚来的时候真是傻,这样的条件居然还住了好几个月。当张静和丁岚说要搬的时候,房东一下子态度就转变了,又是道歉,又要包揽以后房间打扫的任务等等。这时候,张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住这里并不是求着他们的,应该是反过来的。有的人大概喜欢把人当成傻子,你以礼相待,他反而以为你好欺负。 有关新加坡的房东的话题在留学生当中还是很流行的。除了十分经典的杀手至尊大小阿婆之外(高峰的房东),很多也很挑剔。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房东都这么刻薄,李彤她们后来就遇到过一个不错的,比较大度,不会整天盯着你,不过有一个毛病是打麻将。每天打到半夜2,3点钟。屋子的隔音又不好,哗啦哗啦地好像就响在张静的耳边。那时程刚每天要早上早早起床去上班,实在受不了,又搬。 每次和高峰他们相比,张静都觉得自己的境遇还没那么糟糕。高峰的房东老阿婆小阿婆是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女。小阿婆五十多岁,老阿婆七十多岁,两个人全靠小阿婆在外面做清洁工人还有出租房子给学生维持生活。经济应该是比较困难吧,住在那儿别说没电视,电话了。洗衣机也不给他们用,据说是太高级,怕他们不会用,用坏了,连冲凉的都只能用凉水。洗过衣服的水要留住,冲厕所用。老阿婆白天在家监视他们,晚上等小阿婆回来告状,然后小阿婆就跳着脚骂他们一顿。高峰比较粗心大意,没住几天就已经被骂好几回了。一次忘记留住洗衣水了,还有一次刷牙用了两缸水。 在新加坡住过的人都有无数搬家的经验。平均下来,每人每年要搬上一,两回。在搬来搬去的过程中,张静最后终于积累了一些与房东打交道的经验。才明白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谅解是很难达成的。比如房东和房客之间。不过当时的张静还是一个傻乎乎的,刚出校门的小姑娘。既不会你一句我一句地和人争辩,也不懂自己的利益要自己去捍卫和争取。甚至一想到利益之类的东西就觉得是一件很世俗的东西。对世俗。张静想,自己现在倒是真的变得越来越世俗了。唉,不知道是得呢,还是失呢。不过无论怎样都不重要了,因为无论得失她都再也回不去了。 又要搬家了,这次张静和丁岚打定主意绝对不能找和房东一起住的房子。又是一阵忙活,贴广告,找人合租,不过还挺顺利。很快就找到一间,离学校很近,走路就5分钟。条件也很好,总结下来就是什么都有,什么都行。张静刚住进去简直像进了天堂。最开心的一点是可以自己做饭。张静已经到了在学校餐厅一看无论多饿都不想吃饭的程度了。搬了新家,很快就胖了一圈儿。其实张静根本不会做饭,在家的时候从来没做过。开始做的极难吃,后来能吃了,也翻来覆去就那几样,烧茄子,西红柿炒蛋。不过和她一起住的女孩们都很喜欢琢磨吃的东西,所以她就又口福喽。 刚搬进来的时候,大家都像饿狼一样。有一次,烧了两条鱼,新加坡人根本就不会做鱼,餐厅里的鱼做的难吃之极。大家一致赞同非常馋鱼,于是就做了两条,一条清蒸,一条红烧。鱼一端上来,大家一扑而上,完全没有一点淑女风范,每个人边吃,边在嘴里不清楚的嘟囔着,好吃,好吃这时候电话响了,王晓雨起身去接电话,多聊了几句。回来一声惨叫,整整两条鱼耶,已经被风卷残云了。气冲冲地看着那三个,由于心虚,每个人都假装没事不理她。“你们”王晓雨气得说不出话来。无奈,一把抓过两个盘子“这下你们不能再和我抢了啊。”大家忍着笑,都很宽宏大量地说吃吧,吃吧,我们不和你抢了,看着她把剩下的鱼刺又细细地捡了一遍。 加入张静丁岚的两个新伙伴一个叫王晓雨,一个叫李梅。她们原来都是住学校的单人宿舍。刚来的人去住单身宿舍很惨。又不认识什么人,大家各自把门一关,想找个人说话都难,总不能到处敲人家的门吧。李梅说,她刚来的时候一个人回到宿舍对着四面墙就心发慌就只好在门前站着,盼着路过什么人可以说说话。李梅是个很乐观的人,说的时候也是乐呵呵的,觉得自己那时很可笑。可张静听她说完,心里想像着她说的那种情景,就觉得有点心酸。丁岚就打趣王晓雨,怪不得你刚来的时候每天说个不停,原来是以前憋坏了。丁岚和王晓雨是一对冤家,在一起就互相打击,却谁也离不开谁。两人都好多共同点,都是学生物化学的又都没有男朋友,所以就有很多共同语言。李梅比她们都大一些,已经结婚了,老公在国内。像个大姐姐一样管理着这个小家。谁乱放东西了,没洗锅了,就会被她抓过来教训一顿,每次言毕称“我老人家”后来大家听惯了,就直接叫 老人家了。 因为没有男朋友,丁岚和王晓雨很热衷于四处结识新朋友,寻找她们心目中的美丽爱情和白马王子。通常节目很多,参加这个那个聚会,邀这群那群朋友去玩,李梅很少参加他们的活动,觉得太幼稚,张静就会时不时地去凑凑热闹。如果没参加成,就等她们晚上回来时再打听一下情况,这时候丁岚就开始绘声绘色地跟她们描诉一下列席的男生和王晓雨对他们的反应,李梅没听几次就发现了问题,这个丁岚好狡猾,每次都不说自己的事情,就说王晓雨怎么怎么样的。每次李梅这么说丁岚的时候,丁岚就会大喊冤枉,声称自己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不然就做出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唉,那些小男生,我都没兴趣。这倒是真的,丁岚的想法很实际,不像王晓雨那么多对爱情的浪漫幻想。她觉得太美的东西都只在书里,在生活中还是踏踏实实的比较好,只要她的那个他能干可以依靠就好了,可以有个安安稳稳的家。她本来以为读研究生的都能成熟一点,没想到学校里的男生大多还是那么幼稚,要不也有女朋友或者结婚了。 归去来兮七 之后的两天节目也安排的满满,大年初一晚上,张静和实验室的人到导师家里过年。导师也是中国人,人又很随和。大家虽然还是有点拘束,不过也还算玩得挺开心。初二的晚上,迈克邀请大家到他的家里过年。因为不知道在新加坡人家里过年的规矩,李彤还特意打听了一下。最后大家买了礼物,每人带了两个桔子,走的时候,迈克的母亲给每个人发了一个红包,并且又给大家每人带回了两个桔子。在迈克家里,张静又深深地感到文化背景不同的隔阂。因为不知道在一个新加坡人的家里,应该表现成什么样子,那天大家都显得格外的客气而又文雅,和平时在实验时里的样子完全不同,显得及其虚伪而又可笑。在门口,大家很有礼貌地告别并且感谢主人的盛情款待之后,互相看着,都好像不太认识眼前的人,不由大笑。 年是过完了,可是大家的心好像还没怎么收回来。李彤的老公程刚不久也来了,好像总要庆祝一下。尤其高峰在三十晚上认识了新朋友,正要找机会深入了解一下。于是在高峰的大力倡导下,大家盼望已久的圣淘沙之行终于开锣了。参加的有林海涛夫妇,李彤夫妇,程刚工程系的同学:王卓,张静还有高峰和他新认识的两个护士学校的女孩。见到李彤的老公,和张静想象中差不多。不管怎么被李彤数落都是笑眯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呵呵,和李彤倒是挺般配的。林海涛的老婆有点内向,不太说话。林海涛呢就跑前跑后,很细心体贴的样子,害程刚又被李彤多数落了好几次。张静就嘿嘿笑着逗李彤“早就听说上海老公是最好的,现在见识了,后悔了吧。”李彤今天心情好,居然反攻张静“你还有机会啊,可以考虑一下。” 人一多意见就难统一,吵吵嚷嚷地很是热闹。李彤很不喜欢其中一个护士学校的小女孩,闲聊的时候,说到李彤在国内读完硕士出来工作,又打算在这里读博士,她惊呼一声“那不是要读到很老了?”气得李彤说“我现在就已经很老了。”后来又转过头,悄悄对张静说“有什么了不起的,算起来也不过比你小那么两,三岁而已。”那个女孩是不太讨人喜欢,大家在沙滩上玩,她一会怕被晒,一会又怕被蚊虫叮咬的,相比之下另外一个就显得可爱多了,虽然没有这个漂亮。可是高峰却明显对那个装腔做式的更感兴趣。观察了一会儿,张静对李彤她们总结“她喜欢他,他却不喜欢她,而喜欢她,而她偏偏又不喜欢他。” 因为大家意见不太统一,大家很快就分裂成几个帮派。林海涛还是要和老婆二人世界,高峰和两个小妹妹一伙,剩下张静,王卓和李彤夫妇一起。张静这伙人因为不想走马观花,没参观几个景点,看了海底世界,蜡像馆,音乐喷泉,然后就在沙滩,路上慢慢走着,随便看看。王卓,张静,都爱好摄影,每人背着一架相机,王卓还扛着三角架,一路走走停停拍拍,倒也挺开心。海底世界十分绚丽多姿,各种各样的鱼让人眼花撩乱,什么颜色的也有,什么形状的也有,还有五光十色的珊瑚,海藻让大家留连忘返。可能拍晕头了,在出来的台阶上,张静和一个人撞到。那个人看她从地上爬起来,连问怎么样,怎么样?张静还挺感动,没什么,没什么,后来才发现人家不是问她,而是问她手里的照相机,哭笑不得。走在蜡像馆里,仿佛走在几十年前的南洋,街道两旁是各式各样的店铺,华人,马来人,印度人,卖东西的,擦鞋的,拉黄包车的。还有各种叫买声,不绝于耳。走出来,倒恍惚有一种隔世为人的感觉。看音乐喷泉要晚上看,打上灯光,十分壮观。不过白天看也很特别,因为晚上看视觉效果很美,就没那么注意听音乐了。走了半天,大家静静地坐台阶上,听隔着水面传过来的音乐,看着喷泉随着音乐时而温柔地袅袅起舞,时而激昂地奔涌而出。真有绕梁三日的感觉,音乐停了,大家还呆呆地坐在那里,耳朵里的乐声仿佛还回荡着。 圣淘沙岛虽然小,却设计得十分精妙,步步都有惊喜。时而种植各种着热带奇花异草的小花园,时而种着棕榈树的白色沙滩,时而是蓝蓝一望无际的大海,时而是在草地上悠闲散步的孔雀,转来转去余味无穷。看得差不多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三点了,大家赶到码头集合去赶搭一班到圣约翰岛的轮船。 圣约翰岛虽然没有圣淘沙岛那么美丽,好在自然,人又少。大家把东西铺在地上,吃了点东西,然后躺在树荫下聊天,有几个男生到海里游泳。静静地听着海声,李彤舒服得都快要睡着了。不过还是被张静拉起来到另外一边的沙滩上,这边人比较少,好美啊。沙滩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耀眼的白光,让人都不敢直视。脱了鞋,在沙滩上漫步,沙子细细软软烫烫地踩在脚下,海水一漾一漾轻轻地漫过脚面,心里有一丝很温馨的感觉。 转过一角海滩,张静发现另外一边海水有点退去的沙滩上密密的都是小螃蟹,听到一点声音就唰唰地都不见了,只在沙滩上留下一个一个的小洞穴。这一发现让大家很兴奋,找了一点工具,王卓,程刚也过来帮忙在沙滩上捉螃蟹。这里的螃蟹都很小,大的也不过有一节手指头那么大,而且只有一支钳子。王卓说,这叫朝潮蟹,早上涨潮的时候,这小螃蟹就举着它的小钳子摇啊摇的。虽然小,不过却很狡猾。大家静静地守在沙滩上一动也不敢动,好久小螃蟹才一点点从洞了探出来,先是钳子,东转转,西转转,才慢慢整个爬出来。可是大家稍微一动它们又立刻簌簌簌簌都不见了。大家还试图研究了一些方法,都不怎么管用,后来张静就有点急了,小螃蟹钻回洞里,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在洞的四周乱挖一气,掘到自己还有别人手上,身上都是沙子。后来大家就都乱挖起来,还故意笑着往旁边的人身上掘沙子。最后终于有一只小螃蟹被掘到晕头转向,自己爬了出来。张静把小螃蟹装在小塑料袋里,脸上脏兮兮的,还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不过后来走的时候还是把小螃蟹给放了。 在圣约翰岛玩完,大家又坐船回到圣淘沙岛,看音乐喷泉。看变幻着的灯光,激光和喷泉,听到一个雄厚的声音说welcome to sentosa,张静心里有一丝激动,噢,sentosa, singapore 从圣淘沙回来之后,大家很惊讶地发现和高峰最后在一起的竟然不是那个漂亮的娇小姐,而是那个容貌很平凡的邓艳玲。可能是大萝卜厌倦了在花丛中嬉戏,想安顿下来?不管怎样大家还都挺喜欢邓艳玲的,除了张静。邓艳玲人很朴实,年纪虽小,却更像高峰的姐姐,对他极好。每周都大老远过来学校找他,一起出去或者到高峰住的地方帮他收拾屋子。正是这份好让张静觉得不喜欢,她总觉得她对他太好了,而他对她显然没那么好。而且让她很没有安全感,因为邓艳玲对高峰身边的女孩都很警惕。每次看到有什么女孩和高峰聊天,总是和她们拐弯抹角地打听。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也很戒备,高峰和哪个女孩走得进一点,她就很明显不太高兴的样子,这让张静觉得很不舒服。何苦呢,这样的爱累不累啊。“你懂什么,像邓艳玲这样的条件能找到高峰,当然要抓牢一点啦。他们要是最后能在一起倒也不错,每家有每家的过法嘛。你操什么心啊。”也许是吧。张静很快就没时间想别人的闲事了,因为她自己很快又有事儿忙了。 归去来兮六 时间过得很快,马上就要到新年了。每逢佳节倍思亲,过年过节恐怕是在外的人最难过的日子了,尤其是什么中秋节,过年的。这种节日一定要人多一点热热闹闹的才有过节气氛,通常不是哪个来的比较久的师兄师姐同乡邀请一大群人到家里庆祝,就是凑一些人到哪个没有房东的家伙那里热闹一下,在不然就一群人到外面去玩。中秋节是张静带着丁岚到老爸一个同学的女儿家里过的,算是老乡吧,她来新加坡已经有五六年了,老公小孩还有父母现在也都在这边,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她是一个很热情的人,常常会叫上一大群朋友到家里去玩,刚来的时候张静还常常去,那时候也没有很多地方可以去,慢慢的就越来越少去了,后来听说他们一家都去了美国。 在新加坡的中国人心态都很不稳定,虽然近年来新加坡以其较优厚的条件和简易的入学手续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国留学生把她作为留学的一个选择。可是真正想安下心来一辈子呆在新加坡的人并不多,新加坡毕竟还是一个小国,无论从国家实力还是先进的科学技术都无法和欧美国家相提并论。在新的人都说,出国来到新加坡就好像镀了一层铜,看着好像也闪闪发亮,其实一文不值,甚至有人声称只有中国末流的人才才会来新加坡。这样讲对所有在新加坡的人来说并不公平,可的确反映了在新加坡的中国人的心态。一方面是经济日益繁荣的中国,一方面是金光闪闪极乐天堂的欧美,夹缝中的中国人时刻处于观望之中,是去,是留,还是回的问题时刻盘旋在他们的心头。 新加坡的确有她的一些优势,干净美丽的生活环境,严格的法制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比较容易适应的以华人为主的社会文化环境。可是也有她的一些劣势,气候炎热,没有四季,生活单调,枯燥。外来的中国人还是不能真正融入当地社会,在一些方面受到不太公平的待遇,甚至歧视,不能适应当地的生活,饮食习惯等等。种种的问题和好处,让人对这个城市又爱又恨。每次聊天的时候总是少不了说起这个人回国了,那个人移民加拿大了,那个去了美国,还有的又回来了,在这来来回回之间,让人不知道到底该何去何从。 这是张静第一次在外面过年,早早就把节目排满了。三十晚上和丁岚,高峰还有另外几个朋友去一个教堂为外国学生组织的新年晚会。很多刚来的学生都去过教堂,而基督教徒们也把中国刚来新加坡的学生作为一个重要的发展对象。大概刚来的学生朋友比较少,平时也没什么消遣,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因为承受不了独在异乡的艰辛和寂寞入了教。新加坡的基督教徒都十分热情,让张静很是有点吃不消。不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也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就会上来向你传教,一副要拯救你罪孽深重的灵魂的样子。 一次张静,丁岚和另外两个朋友在餐厅吃饭,两个新加坡学生过来向她们传教。这两个人大概道行尚浅,又不善言辞,被她们用唯物辩证法大战基督教的唯心论,最后支支吾吾地走掉了。可是让张静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后来其中一个战友转换了战营,先是参加了圣经学习小组,后来还差一点洗了礼。真的相信有上帝存在吗?每次问那个朋友。她也没有正面回答过,只是说圣经教的是让人怎么去为人处世,而且说的都很有道理。那些教友非常友善,就算多交一些朋友也没有什么坏处。每次攻击她们根本不了解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就盲目反对是很不正确的。这次过年的活动就是她所在的教堂发起的,张静她们也是实在没有什么地方可去。大家住的都是有房东的房子,也没有地方可以聚一下,过年总是要热闹一下的,总不能在他们的小屋里,你看我,我看你的。于是就在她的怂恿下,到教堂见识一下。 果然不能让他们白来,进了教堂就每人发了一本圣经,听报告。报告讲的都差不多,说有很多科学没法解释的事情,有哪个著名的科学工作者也信仰上帝。哪个哪个人因为信仰上帝,上帝帮助他度过人生的难关。可能中毒太深,张静还是没有办法相信上帝的存在,也不相信上帝会帮助自己,觉得什么事还是的靠自己。不过她倒是挺赞同信上帝的人有福了的说法,想想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相信有一个无所不能的上帝会帮助自己,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不过许多人并不是因为真的相信上帝才加入的,有的是因为可以认识更多朋友,扩大生活圈子,有的是寻找精神寄托。 做完报告,就是聚餐。没什么活动,唱了一会卡拉ok,看了一会录像。很多都是中国学生,倒也很容易混熟。其间,张静跑出去打了几次电话,都打不通。活动结束的时候还不到十点,上帝也要自己回家过年?时间还早,张静想不会回家睡觉这么凄凉吧,大过年的啊。幸好大家也多有同感,尤其是几个一起来的遇到了护士学校的窈窕淑女的男生,最积极的就是高峰了,于是有人提议去牛车水看灯。 牛车水在新加坡的唐人街,据说是以前在新加坡的华人聚集的地方,现在当然到处都是华人了,不过老一点的人还是喜欢到牛车水一带回忆一下往事,年轻的和外来的人也会去领略一下旧日风情。好像所有国家的唐人街都会显得比较破旧,凌乱,可能是因为建筑物比较老式,陈旧,而且唐人街也忠实地贯彻了华人一贯的风格,就是拥挤,人多,热闹。小摊,小店一家挨一家,挂在外面的东西也是凌琅满目,让人目不暇几,所以就都显得很乱,不过新加坡的唐人街还算好,相对来说比较有秩序。最让张静喜欢的是牛车水走过去一点,珍珠坊的对面有一排排的南洋旧式小楼,和电视里演的一模一样,走在里面感觉好像走在四五十年代的南洋,而二楼的窗子里随时会有一位南洋女孩探出她美丽的脸。唐人街还有另外一个用途,就是举办中式的传统庆典。比如过年,还是牛车水这里最有气氛了。 到了牛车水,大家发现果然很有过年气氛。其实灯也没什么好看的,事实上也没有机会停下来看灯,只记得在人群中奋力拼杀,最后终于杀出了一条血路。新加坡人也怪,大过年的,不在家里呆着,都挤到这儿干嘛呢。最后大家终于都杀了出来,清点人数,决定向新加坡河畔进发。走出闹市区,外面的街道就很冷清了。一路聊着,走着。大约午夜的时候,天空忽然绽放了五颜六色的烟火,一下子照亮了黑夜,照亮了每个人的心房,大家都很惊喜,噢,过年了 这时候,有人在路边发现了一排三个电话亭,大家于是停下来打电话。电话可真难打通,想着这时候全世界有多少人急着打电话回家报个平安,拜个年啊。大家排着队轮流着一遍又一遍努力地拨着,直到一点多才陆续打通。和父母简单拜了年,大家就继续前行。 终于到了新加坡河畔,也很热闹,不过也不会像牛车水那里挤做一团,只是三五成群地坐在灯光闪烁的河边,聊天,喝茶。张静他们十几人也围成一圈。中国学生到一起,谈的,说的,总也离不开中国,一时间,工人下岗啊,台独啊,中国加入世贸啊,乃至国内各地的风味美食啊,说的不异乐乎。张静记得看过一篇文章说中国人到哪里都还念念不忘中国,活得太沉重。张静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好。那毕竟是她们成长,生活的故土,张静觉得无论自己走到哪里,都会把她沉甸甸地放在心里。后来有人提议唱歌,开始是小声哼唱,后来越唱越激动,从小芳,同桌的你到我的中国心,又到国歌,团结就是力量。唱的张静嗓子都哑了。后来又有几个中国人加入,有些新加坡人也远远地向他们望来,张静想尽管同为华人,新加坡人却永远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无法理解他们的这种热情和对自己祖国和文化的这种热爱。那天晚上他们一直折腾到凌晨3,4点钟,大家兜里的食物早被瓜分干净了。最后终于熬不住了,又冷又饿,饥寒交迫。还好给他们找到一家昼夜营业的巴刹,吃了一些东西,休息了一会,六点多钟才搭地铁回了家。 每次张静和别人讲起这个三十晚上都很兴奋,尤其是十几个留学生坐在新加坡河畔唱了一晚上的中国歌曲就很激动。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独自一人回想起那天晚上,首先映在张静脑子里的却是在满天绚丽的烟花,冷冷清清的街道旁,十几个人排着队一遍一遍地拨着电话 归去来兮四 刚到新加坡的时候一直忙忙活活地适应新的环境,也没有时间想事,现在日子慢慢平静下来了,张静也开始想家了。长这么大从没一个人走过这么远,终于现在像风筝挣脱了握在父母手中的线,耳边没有了父亲的教导和母亲的唠叨,心里却忽然空落落的,好像少了什么。 早上,从梦中醒来,总是恍恍惚惚地以为还在家里,是张静熟悉的房间,张开眼看到陌生的窗子,才知道原来已远隔千里了。仿佛刚才还倚在家里温暖的被窝,朦胧之中还听到妈妈炒菜的声音,甚至心头还留着一点点暖洋洋的感觉,原来不过是马路上的车声。仿佛还笼罩在爱人温柔,深情的目光中,仿佛还可以和亲爱的家人,朋友们在一起逛街,聊天,仿佛可惜所有的仿佛都只是仿佛了。 不过还好可以打电话,继续聆听父母的教诲。父亲也变得很爱唠叨了,可能是老了吧,张静有时有点心酸地想。于是也不会像以前那么爱顶嘴了,不管他们说什么就听着。 张静的男朋友刘磊是她大学时同班同学,毕业分到北京的一家研究所。虽然难免饱受相思之苦,还好有网络,联络起来很方便。 刚上大学的时候,脱离了高考的阴影,张静玩得很疯。和班上的几个男生一起学打乒乓球,划旱冰,打桥牌,刘磊当时就是其中的一个。虽然张静很贪玩,不过学习可是一点也没有放松过,一直名列前矛。刘磊就不一样了,他很聪明可是一点也不用功,60分万岁,大部份时间和精力都花在踢足球,打桥牌,打电子游戏上,张静可从来没想过会和他走到一起。是怎么开始的呢,每次张静回想。应该是那次大家一起就滑旱冰吧,当时张静划了一会,觉得鞋带有点松,要蹲下来重新系一下,可是那时刚刚学,站都站不稳,哪儿敢蹲下来系鞋带啊。正站在那儿一筹莫展,刘磊滑过来,知道了她的情况,就蹲下帮她绑鞋带。当时张静心里有一丝感动,没想到这个整天就知道和她斗嘴,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的家伙也有这么温柔,细致的一面。后来就糊里糊涂地恋爱了,为什么呢,为什么是他呢。张静也搞不清楚,只记得他的手好暖,他的眼神好烫,而她的心跳的好厉害。每次问他,为什么是她,竟然的到类似的答案。刘磊说一次大家出去玩,被敲买饮料给大家。张静过去帮忙拿,看到有玻璃瓶的可乐,就建议他买,比易拉罐的便宜一些。刘磊也没想到这个蹦蹦跳跳,看起来傻乎乎的小丫头竟然也会这么善解人意,看起来挺贤惠的,以后肯定会过日子。每次听到这个答案,张静都很不满意。太不浪漫了嘛,就几个玻璃瓶。恋爱之后,两个人还是吵架,像小孩子一样因为一点小事吵的翻天覆地,然后又和好,拉着手站在雪地里傻乎乎地你看我,我看你地看上一两个小时。无论是吵架还是和好,现在对于张静来说都是那么甜蜜。 现在虽然无法见面,却还是可以在网上继续斗嘴。每到周末张静就会泡在网上和刘磊聊天。 “喂,想不想我啊?”“不想。”“真的不想?”“真的不想。”“别嘴硬哦。想就说嘛,我了解。通常想就会说不想,不想呢反而会说想,何必呢?”“拷,我说不想就是不想,想你非得说成不想,不想你非得说成想,不知道你的脑袋到底在想什么。别自作多情啦,我过的滋润着呢,才不想你呢。” “当真不想?”“不想。”“果然不想?”“不想。”“好,我生气。” “”“”“我真的生气啦。” “”“喂,我真的生气啦!” “生气就生气呗,生气好像是很私人的事情吧,不用昭告全天下啦。” “讨厌你,我不理你了”大多数时候没有什么事情,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地张静和刘磊也能甜甜蜜蜜地聊上一下午。“恋爱中的男女真是无聊,说一下午,也听不出聊了什么有点意义的话题。”李彤在一次观察之后得出结论,完全忘记了自己当年也这样肉麻,无聊过。 这个周末,张静又泡在网上给刘磊发照片,因为她刚刚剪了头发,而且剪得十分难看,就发照片给他以资纪念。张静来新加坡的时候,因为这里的气候很热,特别把留了一段时间的长发剪了。到了这边才发现弄巧成拙了。原因是这边剪发太贵了,每个月理一次发也算一笔不小的开销,刚来的人都舍不得去理发店去剪。先是男生做了表率,不知从哪里借来的工具,互相开刀。结果虽不是惨不忍睹,也是个个滑稽可笑,十分有碍市容。最好笑的是林海涛的头型,头顶中部高高耸起,被大家称作富士山。张静也是等到实在不能等了,才下决心让丁岚对自己下手。 那天两个人鬼鬼祟祟,关上房门,不敢让房东看到。在地上铺上报纸,张静坐在椅子上,脖子上也套着剪了个洞的报纸。因为没开风扇,怕把碎头发吹得到处都是,屋子里又闷又热。丁岚又磨磨蹭蹭不敢一下剪太多,怕万一剪坏,一会两个人就大汗淋漓了。丁岚忙活了半天,在张静的不断催促下,总算差不多了。张静对着镜子一看,觉得活像头上扣了一个茶壶盖儿。哭笑不得,还不能太打击丁岚,只好说,还行还行。心想只能把头发再留起来了。结果在朋友中传为笑柄,人流不断拥来他们实验室参观。刘磊看到照片后也笑个不止,直夸她傻得盖了冒了。正聊着,李彤也跑来观看,对着她左看右看,最后撅着嘴,皱着眉说“可真是够难看的。”“是啊,可以和林海涛的富士山媲美了吧。”“张静笑嘻嘻地说。“像你这样还敢到处乱晃?”李彤嘟嘟囔囔地说。“不晃怎么办啊,总不能挖个老鼠洞钻进去吧。”“是啊,千万别钻老鼠洞,嘿嘿,这样还能给我们单调的生活增添一些乐趣。”高峰和林海涛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进来,高峰还幸灾乐祸地说到。张静恍然大悟“怪不得这么多人跑来看,是不是你到处广播啊。”“没错,是我,是我啊。不过不用太感谢我了,不用了,不用了。” “无聊。“张静回头继续聊天,不理他。“哎呀,都五点多了,还聊啊。再晚都没饭吃了。” “可不是嘛,别聊啦,一起吃饭去吧。”于是几个人加上张静的几个师兄一席人等浩浩荡荡地向餐厅进发,一路之上,所见之处几乎都是中国学生。本来新加坡的研究生院里已经几乎都是中国人了,今天又是周末,就只有他们这些没有家的中国学生才会还泡在学校。 归去来兮五 研究生院里中国学生虽然占大多数,新加坡学生,印度还有马来的学生也为数不少。不过各种族之间很难真正融合,基本上还是中国人和中国人一堆,印度人和印度人一堆。有一次一个材料系的印度女孩找张静帮忙做实验,张静就认识了她生命中的第一个印度人。开始和她聊天的时候张静总是很好奇,听她讲,在印度男女还是要通过相亲认识才能结婚,结婚的时候要女方给大量的陪嫁而不是像中国要男方出彩礼,理由是以后男方就要养女孩一辈子了。开始听的时候,张静还津津有味的,后来慢慢就没有那么大的兴致了,语言和风俗习惯的差异使不同种族之间很难真正成为朋友。即使没有这些差异,好像中国人和新加坡,马来西亚华人之间由于文化背景不同,也很难沟通。张静在公司里有一个很好的马来西亚女孩朋友,叫玮玲,也是在公司做课题的学生,做完实验之余,两个人常常在一起吃饭,聊天。可是不管怎么好,总好像还有那么一点隔阂,总不如和自己人聊天时那么痛快,淋漓尽致,有很多观点不能分享。不过她的华语还不错,至少普通的沟通还不成问题。从她那里张静也了解到很多不同的异国风情,有一点是高峰很喜欢的,就是马来人可以娶多个老婆。听说这个之后就常念叨着要加入回教,到马来西亚去。 张静实验室有一个新加坡人,叫迈克,华语每次说的怪里怪气的,让大家大笑不止。不过因为实验室里除了他就都是中国人了,在大家的熏陶下,后来说得还不错了。迈克是个很典型的新加坡男孩,酷爱运动,黑黑的看起来很结实,都是一块一块的肌肉,很喜欢穿又窄又短的,紧紧地箍在身上,一动就会露肉的t恤,据说这样才够性感。大家每次数说他的特点,并从此总结新加坡男孩的特性。迈克也总结中国人的特点,说很多中国来的都会穿那种“颤颤的”裤子,(其实就是沙的,或绸的),还会系一条长长的链子在腰上,另一端就系着锁匙放在口袋里。大家一看还真是的,就夸他有观察力。说到新加坡人和中国人还有一个很明显的差别,新加坡人的名字全部都是三个字的,如果你的名字是两个字的,好像张静,李彤,高峰啊,就很容易知道是中国人。再有中国人的名字都是标准的汉语拼音拼的,而新加坡人还有其他一些海外华人的名字则不是,而且是用方言拼的。迈克和大家学说普通话的同时,大家也和他学说新加坡方言,说谁谁好“大肢”啊(大块头),谁的眼睛好“大粒”啊,谁很“怕输”啊。迈克也依据新加坡的规矩每次开玩笑称李彤“auntie”据他说在新加坡只要结婚了就是成年人了,就算auntie了,过年还得给他们这些没结婚的红包呢。一下子就被叫的老了好几十岁,李彤每次都会被气的嘟囔上半天。 来新加坡快半年了,周末的时候,张静和丁岚都会出去转一转。丁岚也不知道从哪儿搞来很多地图,两个人就照着地图四处转。没多久也把新加坡的几个有名的地方转的差不多了,什么乌节路啊,新加坡河啊,city hall啊,牛车水的,好像也没什么地方好去了。听说圣淘沙岛是新加坡最有名的旅游胜地,不过人多一起去才好玩。一直在鼓动大家一起去玩,师兄们不用说了,早去过很多次了,刚来的人也怎么都凑不齐。林海涛要等老婆来了再和老婆一起去,问高峰,他就说,林海涛又不去,就你们两个准家庭主妇?有还still available的美女吗?气得张静白了他一眼“不去就算了,我可不想害了人家好好的女孩。” 林海涛的老婆很快就来了新加坡,他也果然很快就从大家的集体生活中消失,去过两个人甜甜蜜蜜的小日子了。要找他只能在早九点后,晚五点前还得预约到实验室,无论高峰怎么说他重色轻友都一副笑眯眯的幸福样。看高峰无聊兮兮的样子,大家都让张静给他快点介绍一个女朋友,当媒婆张静可不感兴趣。“为什么你们都不介绍,一定要我?”“你们年纪差不多嘛,所以你的朋友,同学的什么也是和他年纪差不多嘛,这么简单的道理。”“可是我在这边认识的,好像都比他大耶。” “多留意一下合适的嘛。”可是后来事实证明林海涛并不需要大家帮他介绍,他身边的女孩子一直就没断过。同学,校友,朋友,朋友的朋友,同学的同学,朋友的同学,同学的朋友可惜竟好像没有一个他看得上的。 “简直是个花心大萝卜。”张静学李彤的样子撅着嘴愤愤地说。“是啊,多亏没给他介绍,不然像他这种挑剔法,不知道什么样的美女他才看得上。”李彤也感慨“我看他的朋友中有几个还不错嘛。”“你看有什么用啊。”听李彤的感慨,张静不由呵呵地笑了起来“我看我们以后就简称他大萝卜算了。喂,大萝卜今天哪儿去了,好像一直没见踪影啊。”“去送花。”“送花?”“帮别人送的,好像他同学的女朋友过生日,帮人家给女朋友送花。”“咦,那个人怎么不自己送啊,让别人送这么奇怪。”“哎呀,你怎么这么笨啊,那个人还在中国呢,怎么送啊。”“哦,这么浪漫啊,怎么我男朋友没这么好。”张静嘟嘟囔囔地说。“我老公还不是也没这么好。”李彤也嘟嘟囔囔。正说着,高峰回来了。“喂,花送的怎么样?” “他女朋友漂亮吗? ”无论两个人怎么问,高峰都不说话,呆呆的半晌,忽然拍案而起,对两人说“哎呀,怪不得。原来好的都给人挑走了,只剩下被人挑剩的给我选,能怪我挑剔吗?”两个人被吓了一跳,面面相觑了半天,张静冒出一句“朋友妻不可戏,你可要想清楚啊。”“是啊,是啊,想开一点。”李彤也一起劝“虽然像我们这些天香国色的你已经没机会了,但剩下的你也要动作快一点哦,不然也让人挑光了。”一席话说的张静大笑不止“你说什么啊,到底是在劝人,还是在夸自己啊。”“我说的不对吗?要不是我们家程刚下手快,能抢到我这么好的老婆吗?”看李彤一本正经地说,张静也赶紧收了笑容,很严肃地说“就是,就是。”哼,李彤用鼻子哼了一声,扬着头转身走了。一直在里面做实验的一个师兄也闻声走出来,笑嘻嘻地拍着高峰的肩膀说“小伙子,这下想明白了?我给你出一招。”这个师兄平时就和高峰臭味相投,没事就嘻嘻哈哈的。现在又这么一幅阴险的样子,一看就不会说什么好话,张静也转身走掉不想听了。 归去来兮三 张静是个急性子,还没怎么安顿下来,就开始考虑搬家了。她算了一笔帐,学校的宿舍和外面的房子相比较并不便宜,甚至比有的要贵一些。如果族学校附近的房子,房租再加上每天来回的车费,一个月算下来,在外面自己租房子可以省下至少六七十块钱呢。路上又少花那么多时间,算了一下,张静更觉得换房子迫在眉睫了,就轰轰烈烈地投人到找房子的活动当中。找报纸,到学校的网上贴贴子,看广告。两天下来,终于找到一家又便宜,离学校又近的。不过当务之急是找一个人合租,因为房子是租给两个人的。忽然想起还有一些没找到房子的朋友住在社区领袖学院。问了师兄去那边的路线,张静当机立断决定去那边找一个来。 又已经天蒙蒙黑了,张静紧张兮兮第一站一站地数着,看着车外的景致,对照着师兄的描诉,还居然给她一下子就找到了。可是一进了院子,她就傻眼了。十几栋三层,四层的楼房。办公室早就下班了,而她根本就不知道那些朋友住哪一间。张静真是后悔自己的鲁莽,不过已经来了,就碰碰运气吧。这里的环境也很不错,像度假胜地,绿树成荫,遮蔽着一栋栋的小楼,四周很安静。张静四处漫无目的地逛着,想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心里很沮丧,想着这几天来的奔波,天已经这么黑了,今天还要一个人赶那么远的路回住处。远远的篮球场上,有几个人在灯光下打篮球。她慢慢走过去,看那几个打篮球的人,好像也是刚刚从中国来的学生,打完球,正向张静这边走过来。张静心里一动,走过去,随便提了几个住在这里的女孩的名字,他们居然真的认识。天,张静真有点哭笑不得,这个世界还真是小耶。无论如何,她还算真的有点狗屎运。在他们的带领下,很顺利的找到了战友们。屋里只有两个人,已经找到住处了。另外两个还没回,就留她等一下。眼看天色已晚,张静被盛情邀请留宿。几个人去另外一个房间,借了床垫,枕头,帮她铺好床褥,刚刚躺下试试舒不舒服。另外两个就回来了,看到地上多了一个床铺,很惊讶,再一看床上抬起的居然是一张熟悉的脸庞,就更是又惊讶,又好笑。几个人笑闹了一番。刚好有一个人还没找到房子,明天和张静一起去看。又天南海北地聊了一阵,就睡了。躺在大家为她铺的床上,张静来新加坡后心里第一次有了一种很温暖的感觉,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张静就和丁岚,那个在以后一年多的日子里和她同居的女孩,约好一起去看了房子。看房的过程很顺利。顺利是因为这两个初入江湖的小家伙什么都不懂,既不知道要讲价,也不懂要谈什么条件。看着屋子很干净,有床,桌椅的就心满意足了。房东是一对小夫妻,还有公公婆婆常来探班,看他们把她们管理得怎样。基本总结下来,住这个房子有一要,两不要和三无。一要就是要干净,两不要是,不要带朋友回家,不要煮东西,做饭。三无,是无电视,无电话,无自己房门的钥匙。其它还好理解,无屋门钥匙,是因为房东说要随时进去检查卫生情况,所以不让她们锁门。没有钥匙也无所谓,不锁门就行了。可是屋门是坏的,敞开还好。关上之后就自动锁上,只能从里面开或者用钥匙开。两人开玩笑的时候,丁岚就说,真害怕哪天自己一个人在家时,如果在厨房,忽然一阵风把门吹上。她就进不去屋里了,又出不去了,因为大门钥匙,钱包等所有东西都被锁在屋里了。客厅里也没有电话可以求教,也没有电视,或者书可以看,也不能煮,那就只有饼乾,面包什么的一些东西。那等你们晚上回来,我不是奄奄一息了,就是已经被憋疯了。呵呵,张静听她描绘的一番情景笑的不行,没那么巧吧。还好一直没发生这样的惨事。 张静和丁岚是两个善于苦中做乐的家伙,尽管条件如此艰苦,她们开始还是过的有滋有味。没有电视,她们就从图书馆借小说回来看,还自己买了广播,没电视,听听广播总可以吧。有时还可以到附近朋友住的地方看电视,不过当然不好意思老去。不能煮东西,就买一些罐头啊,泡点方便面啊,丁岚还自制了一种的用火腿或午餐肉,加黄瓜,辣酱和面包的三明治,方便,可口美味,又营养丰富。丁岚是一个很文静细致的女孩,做事总是慢悠悠的,和毛毛草草的张静刚好对比鲜明。最让张静佩服的是丁岚总是能琢磨出一些好吃的,好像有一次,她在朋友家煮了一些日本米,买了一些紫菜,黄瓜,海蜇什么的,两人在家包了好几回寿司吃呢。在超市里丁岚也是总能找到一些美味的东西,各种各样的小饼干啊,蛋卷啊,香肠啊,冰淇淋啊什么的。即使买一样的苹果,张静最后也总是觉得丁岚挑的要更大更好看一些。 同来的朋友们都慢慢找到了房子,安顿下来。学习也慢慢忙了起来,不是一个系,隔得又远的朋友就只是偶尔碰碰头,聊一聊。只有当初帮张静抬行李的林海涛和高峰还常有走动,高峰和张静在一个系,实验室就在隔壁。林海涛虽然和他们不同系,但也算比较近,再加上高峰实验室比他们早来一个多月的助研李彤,几个人常常做完实验之余聊聊天。张静和高峰都是本科毕业直接出来的,读硕士。李彤和林海涛是硕士毕业后出来的,一个工作,一个读博士。两个人都在出来前和自己的另一半注册结了婚,出国的人当中这种情况蛮多的,算是对彼此的一分承诺吧。刚刚来他们就很积极地开始打听,着手办理让另外一半来新加坡。凑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经常互相交流一下这方面的信息。 到新加坡有一段时间了,大家对新加坡开始有了一些初步的印象和了解,首先印象最深的就是物价,刚来的人总喜欢把新币折成人民币,这样一算东西就其贵无比了。李彤买了一个衣服架,花了两新元,好么,十块钱一个衣服架。不过后来在新加坡呆久了,习惯了之后,就反过来了,每次回家就什么都折成新币,看着什么都觉得便宜了,人的想法就是怪。 再有就是吃的问题了,新加坡人都很少做饭,主要在外面的大排挡吃。开始吃几次还可以,吃久了,实在是吃不下了,又难吃,又不健康,又不卫生。外面的碗碟都不是一次性的,一次看到洗碗的阿婆把脏的碗碟丢到一个大桶里,招了一大堆苍蝇在上面飞来飞去,李彤就再也没有胃口去吃饭了,后来就自己买了饭盆,叮叮咣咣地去打饭吃。她这一举动带动大家都买了自己的饭盆,卖饭的和买饭的新加坡人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情形,每次都像看西洋景一样。搞得他们十分不好意思,没多久就放弃了,只有安慰自己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只有高峰无所谓还一直笑嘻嘻地拿着饭盆去打饭,最后成了学校名人,买饭的阿婆,阿伯们都认识他了。“还是林海涛好啊,可以自己做饭,你的房东多大方啊。” “大方?”林海涛苦笑着说“你知道我要做一次饭有多难吗?煎个荷包蛋也要把四周的墙上都粘上报纸,因为房东怕油烟弄脏他的厨房。”真的啊,有那么夸张吗?张静听了笑得前仰后合。 新加坡真的是一个很奇特的国家,多种族,多元化。刚开始的时候,张静和丁岚在街上看到包着头巾的马来女子,还有身穿沙莉,露着腰肢的大眼睛的印度女子,还会很好奇地盯着看,后来就见怪不怪了。不过有一次看到一个说一口纯正流利华语的黑家伙,还是把她们吓了一跳。他正在卖东西,嘴里吆喝着什么都来看一看啊,既然路过不可错过的,说的比一般的新加坡华人还标准。新加坡是以华人为主的社会,很多马来族,印度族的都会说华语。说到新加坡的语言,就更有趣了,新加坡的国语是马来语,官方语言是英语,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因为人种以华人为主,通用语又是华语,而这里的华人又都有各自的方言,所以这里的人都至少会讲三种语言。“可惜哪种语言都说的不好。”高峰说他刚来新加坡的那晚,搭出租车,下车的时候,司机就一劲儿和他说“dirty tree ,dirty tree。”搞得他莫名其妙。说了半天,最后才明白是thirty three。 高峰学得很像,说的时候又比比划划的,逗得大家大笑不止。 虽然华人是社会的主流,新加坡却是个彻底西化的华人社会。从个人的角度,说纯正英文的华人好像比说华语的华人要高等一些。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新加坡,一方面保留完整的中华传统文化,一方面又完全崇尚西式的社会时尚,构成了新加坡又一个奇特的社会文化氛围。林海涛也说到他来新加坡的时候坐出租车,随口对司机说,你也是中国人吧,那个司机就很不高兴。他们定义自己为新加坡人,虽然也是华人,他们还是在心里瞧不起中国人这个称呼,而为自己是新加坡人而感到自豪。那次,张静和女房东聊天,随口夸了新加坡几句,干净啦,漂亮啦,治安好啦。哪知她立刻很骄傲地说是啊,我们新加坡人真的很幸运呢,噎得张静哑口无言,新加坡人还真是自信呢。 本来张静以为不管怎样既然同是华人,新加坡人对中国至少有一定特殊的感情。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尤其是新一代的新加坡人对中国和有关中国的事情丝毫不感兴趣。即使是对中国有点感情的老年人,对现代中国也是丝毫不了解。张静系里一个看门的阿伯,有一次问她中国计划生育的事,说听说只许生一个,多生就要弄死,害张静给他解释了半天。为什么外面如此不了解中国,总好像中国还停留在贫穷和落后的五六十年代。 看了一个多月的资料,张静的导师终于让她开始着手做她的课题了。新加坡的学校比较注重应用科技,张静做的课题就是和一家芯片公司合作的项目,大部份样品要在公司准备。在那里张静和研发部的工程师们学习整个芯片制造的流程,工艺。还可以亲手在生产线上制作,在实验室里测试分析。一直在学校里学书本上的东西,一下子可以接触到实实在在的东西,张静兴奋不已,每天忙的不亦乐乎。张静的导师基本都不太干预她的工作,完全放手给她自己安排,新加坡政府又比较有钱,实验室条件设备又好又充足,做东西真的很方便。对于这一点,在国内工作过的丁岚更有体会,尤其她们做生化的,没有钱什么都做不成。在国内工作了一年多,几乎一点实验都没动过,不是缺这个就是少那个,每天就忙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张静又连着忙活了几天,好不容易倒出空儿来,到李彤他们实验室去聊天。 过去的时候,林海涛刚好也在,和李彤正在讨论给他们的另一半办理签证的事。“有什么进展啊?”张静问。“有什么进展?”李彤嘟嘟囔囔地说“新加坡政府重男轻女。” “什么意思啊?”原来新加坡的政策十分古怪,老婆可以申请长期的陪读签证,可是老公却只能拿三个月的访问签证。“那你怎么办啊?”“怎么办?先办个签证再说呗,看看他能不能在三个月的时间里找到一份工作喽。”“那就开始办呗,还嘟囔什么呀,你这个小妇人。”张静每次喜欢用小妇人形容李彤,自己觉得很形象,尤其她撅着嘴唠唠叨叨地抱怨,挑剔,数落人的时候,被她这么一叫,李彤就又会被气得撅着嘴,嘟嘟囔囔的了。 “好久不见啦,您老身体还好啊。”高峰也凑上前来。“好,好。你要是老老实实地呆一会儿,别过来惹我,我肯定会更好。”“咦,几天不见你斗嘴技术有所提高嘛。在我这儿学了几招,回去苦练了吧,不行下次我要收学费了。”唉,就是不能搭理他,越说还越来劲了。“没别的事儿啦?没别的事儿,我可没时间和你在这儿磨嘴皮。”“哎,别走啊。林海涛还正在这儿给我念叨老婆经呢。我想统计调查一下,是不是所有男人结婚之后都会变成这样啦。想当年他在大学的时候可也是一个人物呢,怎么现在变成这样啦。这个问题真得很严重,说说你的意见,不然我可要有婚姻恐惧症了。” 其实张静也有点搞不明白,怎么林海涛一个大男人会整天婆婆妈妈的,可能上海男人都这样吧。看他们嘀嘀咕咕地研究自己,林海涛在一旁嘿嘿地笑起来“因为你们还太年轻,还不明白。” 林海涛绝对是个模范丈夫,十分爱老婆,每次张口闭口都是他心爱的老婆。给老婆打电话的时候,甜蜜的了不得,还唠唠叨叨地嘱咐这,嘱咐那的。大家每次逗他说如果老婆来不了或者不愿意来,怎么办。他就会立刻很坚决地说,那他就回去。还常常语重心长地拍着高峰的肩膀“以后你就会明白其实除了自己的家人什么都不太重要。”要不然就笑呵呵地教导高峰“老婆是自己的,当然要自己疼喽,小伙子,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好好学习啊,快点找个好老婆吧,你就会明白了。”高峰很不理解林海涛怎么会为了一颗树木放弃整个森林,而且还是一颗长相很普通的树。每次听高峰的言论,林海涛都会笑眯眯地告诉他找老婆长像是不重要的。“那什么重要啊,找老婆当然要找漂亮的啦。”高峰每次都笑嘻嘻地说。“而且大丈夫何患无妻呢,当然是事业重要,要是有钱,还愁没有女人嘛。”说完更得意阴险地笑着。看他一副不开窍的样子,林海涛就不理他了,转头继续和李彤讨论帮老婆办理来新手续的细节。看他叽叽咕咕的样子,高峰十分痛心地对张静说“看看,看看,真是红颜祸水啊,就这么把我们本来风流潇洒,年轻有为的林海涛变成婆婆妈妈,罗里罗唆的准家庭主男了。”张静白了他一眼,没理他。 “哎,也别说高峰了,你还不也把你男朋友揪过来,快点结婚?你不怕他变心啊?”李彤自己在忙忙活活之余,还不忘了教育张静。“是啊,两个人分开时间太久了不好。尤其是女孩子,要生小孩的。27,8岁生最好,年级大了生对身体很不好。”林海涛也插了一句。这一句差点没把张静气死,脸一下子红了,有没有搞错,这个林海涛还真够婆妈的,怎么忽然说起来什么生小孩不生小孩的,没办法只好装作没听到“结婚?我可没想过,那么早结婚干嘛呀,每天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我觉着趁年轻两个人都做点自己想做的事情不是挺好。再说他要是那么容易变心的话,不要也罢。正好换一个。”“再换一个有什么用,男人还不是都一样,就算他自己不变心,也挡不住有的女孩倒追啊。你真的得小心点,守在身边都看不住呢,更何况现在还隔那么远。”李彤的一席话说的张静苦笑不得,不知怎么回答。想想说“要是男人都这样,不嫁也罢。”看张静和高峰同样不开窍,李彤和林海涛一起摇头,怎么想法这么天真,以后你就会明白生活到底是怎样的了。张静也在想,如果一份感情要左防右防才能守住的话,那要它还有什么意义呢?当然宁可不要了,这两人尤其林海涛也不知成天在想什么呢。 归去来兮二 当晚张静的导师就驾车载着张静和她的行李到了她的新住所。也是学校的宿舍,环境很不错, 一栋栋独立的两层的小别墅,掩映在一片绿色当中,唯一的缺点是离学校很远。 楼里有四个房间,两个卫生间,加上她共八个女孩。直到张静离开那里,也没见到所有的人。张静过去的时候,也没有看到什么人,大概是在自己的房间里。屋里很简单,两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橱,靠墙还有一排架子,放些杂物。张静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也回来了一些人,简单介绍一下,点点头,就各自回她们的房间了。只剩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客厅里看了一会电视,看了看杂志,就回房了。还好她还有一些吃的在包里,不然连去哪里吃饭都不知道。 张静的室友很晚才回来,她的东西占了大多数的地方,张静的东西根本没有地方放,本来想等她回来再和她说一下,可是左等右等也不回来,张静就自作主张,把她的东西移动了一下,放下了自己的东西。后来,她的那位室友终于回来了。她很高兴,终于有一个人可以说话了,要知道,她有一肚子的问题呢。张静的室友是一个高高的女孩。看她移动了自己的东西,好像不太高兴,不过也没说什么,只是人冷冷的,不是十分热情。大概告诉她哪里吃饭,哪里有超市,怎么坐车去学校。对于张静问的觉得新加坡怎么样,对以后有什么打算之类的问题,一笑置之。张静刚来的时候很喜欢问人这些问题,基本上每见到一个就会问一遍。因为她实在很好奇,想知道每个人的想法,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好像基本没得到过很满意的答案。被问的人不是含含糊糊,就是告诉她自己也不清楚。 尽管室友说了一大堆,张静还是很糊涂,搞不清楚方向。问室友可不可以明天和她一起去学校,也好让她认认路。室友说她要很早到学校的,问她能起来吗。张静一时语塞,只好说,看看再说吧。冲凉之后,张静就准备睡觉了。床上没有床单,也没有枕头,还好有一张床垫,不然真不知道这晚该怎么渡过。躺在床上,张静觉得有点感慨万千,可具体又不知道该感慨些什么,加上一天奔波真的很累,很快就睡着了。 张静对未来从来没做过具体,详尽的计划。从小到大,一直稀里糊涂地跟着大家读书,考大学,出国。然后就莫明其妙地来到了新加坡,这里到底有怎样的未来等着她呢,她不知道。不过像大多数的同龄人,张静相信未来一定是一片光明的,前途也无疑是远大的,可是到底是怎样的远大前程,张静则从来没有想过,甚至连自己以后到底要从事怎样的职业都没真正考虑过。不过不管怎样,张静觉得总是要做一番大事的吧。 张静父母对张静却有着不太相同的看法,张静这孩子很有些自己的想法,可是却太天真,很有独立意识,可是真正独立生活的能力却很差。在父母的庇护下,没有一点生活常识,不要说人情世故,连基本的柴米油盐都不懂得到底是怎样的,更不懂得怎么照顾自己,天冷了,也不知道要加一件衣服。唉,也许是教育方法太失败了。从小就没怎么离开过家,现在一下子一个人跑到那么远,真有点让人担心。 张静却一点也没感受到父母的担忧,她是个很有逆反心理的小丫头,大学是在本市上的,报考志愿的时候,张静的父母牢牢把握了一个原则,绝不让她出省,她也一直在拼命地努力争取自由,独立,现在终于可以踏上通往美好未来的征程了。离开的前一天晚上,爸爸妈妈又找她谈话,张静最害怕老爸训话,古今中外,引经据典的可以说上几个小时,看他说的兴致勃勃的也不好意思打击他的积极性。不过这次老爸居然没说什么,老妈也静静地给她收拾行李。记得第一天上大学的时候,老妈居然在那么多同学的面前,嘱咐她每天洗脸的时候记得把耳朵后面和脖子也好好洗洗,害她在大学因为这个一直被大家嘲笑。走进机场的时候,她竟然没有一点伤感的情绪,以至于都有点为自己的没心没肝而羞愧了。直到坐在出租车上看着窗外完全不同的风景,她才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一个人离开家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室友果然已经走了。还好屋里还剩一个人没走,就带着张静一起坐车到学校 。上了公共汽车,张静差一点又出了洋相。她不知道新加坡的公共汽车是不卖票的,要么打车卡,要么投币。还好同来的同伴,帮她换了零钱。公共汽车坐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学校,中间还转了一次车。新加坡的路弯弯曲曲,司机还开的很猛,一下子急转弯,一下子急煞车。一会就把张静折腾的不行了。她本来就很容易晕车,还好那天坚持住了,没吐,不过下车的时候,已经晕晕乎乎了,心想不行,这以后每早都这么一趟不是玩完了嘛。要换住的地方。 新加坡的公共汽车服务真的很差,刚来的人一定摸不着头脑。一是不报站,二是不是每站都停,除非有人下车,所以人很容易下错站。张静后来第一次自己坐车就出了事故,搞得她之后一段时间坐车时都很紧张,睁大眼睛,盯住外面,一点也不敢放松,生怕又会下错站。 张静的实验室里很乱,临时给她腾出一张桌子。两位师兄还很热情,带她到学校各处转了转,办了一些手续。因为没有什么事,张静就又早了一点回家,想再收拾一下,连采购一些东西。还买了电话卡,准备打电话回家。买的东西太多,出来是已经天朦朦黑了。坐上公共汽车,刚想松口气,发现不对。本来她就不熟悉这条路线,现在天黑了,就更看不清楚在哪一站下了。刚开始还好,还清楚到哪里了,后来张静就完全迷失了方向。坐了一阵,天已经完全黑了,而张静也完全不知身在何处了。最后她只好下车。打了好几辆出租车。偏偏司机都没听过她住的地方的名字。她也不熟悉附近的地区。后来只好让司机沿着公共汽车的路线一路开回去,才终于找到。回到家,张静已经疲惫不堪了。把买来的东西一丢,收拾一下就睡了。 第二天的日程还是基本一样,到图书馆,网络中心等各处办理了一些手续。又早早回家收拾一下昨天买的东西,这次回家还很顺利。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东西规整一下而已。只有那张床怎么看都不顺眼,床下有两个抽屉,可惜因为床的摆放不对,拉手朝着里面的墙,致使张静无法好好利用。张静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把床转过来。挽袖子什么的只是摆一个架势,张静可没想到这张床真的那么难搬。刚一搭手,张静就发现这张床有多么的沉,凭她一人之力是别想把它太高半寸,就只能在地面上一点点的移动。而且屋子太小,移到一半就遇到了另外一张床,没有办法在地面匍匐前进了,一定要抬高绕过障碍物才行。张静使了半天劲,第一次尝到了豆大的汗珠往下淌的滋味。真的是耶,一颗一颗的汗珠居然一点也不往身上粘,像豆子一样叽哩咕噜,噼哩啪啦地往地上滚,原来以前看书上这样形容是真的啊。张静看到这一奇迹,也忘了诅咒做床的人了,无聊,无缘无故的做这么沉的床干什么呢。不知道是因为天热,还是真的很累,才会看到这种豆大的汗珠往下淌的情形。嘟囔半天,又歇了一会儿,张静终于一鼓作气把床转了过来。因为干得很辛苦,自己就很有点得意。晚上室友回来的时候,很骄傲地告诉了她,本以为她会至少很惊讶。谁知道她看了一眼,淡淡地说,这屋里的家具都是她自己一个人搬的。 张静很久以后才明白室友的那种经历了许多的冷淡和漠然。一次从家里回新加坡的飞机上,她遇到一个女孩,一张青春,充满朝气的脸。一看就是大学毕业,刚刚踏上前往新加坡的旅程。看着她,张静恍若看着几年前的自己,独自一人背着行李,兴冲冲,一往直前地奔向一个完全崭新的未知的世界。女孩也是缠着她问东问西,面对那张的单纯的像一张白纸,充满憧憬想往的脸,张静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简单地给她介绍了登机,入境的手续。心中想,急什么呢,小姑娘。生活这本书已经在你面前打开了,里面的酸甜苦辣还是你自己去体会吧。 归去来兮一 谨以此献给所有在异国他乡独自奋斗的人们,还有那段不断经历挫折却依然为梦想而奋斗,在生活中慢慢成长的青春岁月。 张静刚到新加坡的情形很有点让人啼笑皆非,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之后,她没有写信给导师,觉得让导师接站好像不太好。飞机是晚上7点到新加坡,虽然学校办公室已经关了,不过学校的信上介绍了好几家住宿的地方,她觉得自己搞定应该不成问题。 在机场告别父母和男友,她也没怎么多想,拉着行李就进去了。在候机厅,看到一个学生模样的,还上去和人家搭讪,想搭个伴。不过猜错了,那人并不是去读书,而是去工作的。在飞机上聊了一路,倒也不闷。那人有朋友来接站,了解了她的情况也没让她搭个便车。张静想想也无所谓,人家又不认识你,没有义务帮忙。好在听说新加坡的计程车非常方便,也不贵。 新加坡的机场大厅很宽敞漂亮,冷冷清清的没有几个人。空调开的很冷,清清爽爽的很舒服。出了机场大厅才感觉到新加坡潮湿闷热的空气从四周包了过来,有点喘不上气来的感觉。上了出租车,也是有空调的,感觉才好了点儿。挑了一家最便宜的旅店,指给司机。张静舒了一口气,靠在座位上开始打量窗外的世界。 外面夜幕低垂,整个世界被静静地笼罩着。刚出机场的一个过街天桥上绽放着粉色的花,带着 热带花朵所特有的鲜艳也静静地垂下。路上来往的车辆,行人很少,更显得格外的安静,美丽。 穿过一片黑黑的树林,出租车来到了张静的目的地。知道这里原来是一个学生宿舍,并不接待像她这种只住一晚的,她才傻掉了,不知如何是好。只有咬咬牙,拖着沉沉的大包小包的行李,一个人踉踉跄跄地穿过黑洞洞的树林,重新回到马路旁边,又打了出租车,让司机随便带她到一家便宜一点的旅店。 张静每次回想起那天晚上的时候,总是有点奇怪,怎么自己那时候一点都不懂得害怕,一个人在陌生城市的夜晚,拖着行李跑来跑去地寻找住处。不过还算幸运,也许是新加坡的治安真的很好,没有出什么事故。 后来大家凑到一起,聊起第一天到新加坡的情形。高峰总是会嘲笑她,无知者无畏并且傻人有傻福,不过傻人的傻福当然是遇到像他这样的贵人喽。高峰是张静到学校第一天就认识的朋友之一,说不清是哪里人,因为和父母东南西北都住过。和张静同系,无聊的时候喜欢到处挑衅,一副很欠揍的样子,不过第一天上学还真的多亏遇到他和林海涛两个人。 张静第二天结了帐,就拉着行李到学校报道了。本来以为像大学的时候,到了学校就有人接他们到宿舍呢。结果才发现远不是那么回事。 注册的地方几乎都是中国来的学生,一聊之下,才发现大家昨晚的经历各不相同,她还不算是最糟的。有的昨晚住了十分昂贵的旅店,有的也没仔细看学校的信,直接来到学校,被晚上看门的收留,在办公室里待了一晚上。当然也有少数聪明的,直接联系导师的,现在吃住都没问题的。不过也只是少数嘛,这多少让张静心理平衡了一点。既然大家都没有住处,当务之急当然是先解决这个问题,尤其是张静,行李都带来了。一大群学生当中只有她自己带着大包小包的,显得十分之傻。据说学校有一个专门管理学生宿舍的办公室,大家就决定去看看还有没有学校宿舍空位。当时高峰和林海涛就自告奋勇帮她拉着行李,刚来的时候看着什么都新鲜,几个人边走边看,指指点点,还大包小裹的,一看就是新生了,走在校园里十分可笑,大概有点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架式。 不过在新加坡还好,很多华人都可以说中文,学校里也都是中国人,问些什么东西很方便。如果遇到不懂中文的,自己的英文又说不清就比较麻烦了。张静在学校邮局遇到过一次这样的情形,一位显然刚来的仁兄,到柜台就直接问,do you speak chinese?人家说,no。他直视对方片刻,说,bye bye。大概和自己刚来时差不多,张静每次想起来就忍不住笑个不停。不过张静自诩自己的英文还不错,没想到也遇到了一点状况。一行人等边打听,边走,终于找到了那个办公楼。 新加坡的学校很麻烦,因为地势不平,这边进去是一楼,走过去就成了二楼,很是混乱。办公室在楼上,坐电梯上去,却怎么也找不找。几个人爬上跑下找了好几次,就是找不到,真是奇怪了。附近还没有人。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位打扫卫生的老太太,谁知这位既不懂英文,也不懂中文。几个人笔笔划划地问到二楼办公室的路。老太太好像终于听懂了。指指楼上告诉他们“for boys”又指指一楼的一间屋子“for grils” 顺着她的手势望过去,几个人又互相望望,向老太太道了谢,走远了才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老太太指给他们的是洗手间。还好后来遇到明白的,原来office在m层,就是一楼和二楼中间的一层,只能走楼梯,电梯不到。不过没有空的宿舍,怎么办呢?张静对着行李有点发愁。“先找系办吧,也许先把行李放下再说别的。”两位拉着行李的男同胞大概实在太累了,受不了了,建议到。一旁的女生也说,再到系里见见导师。实在找不着住的地方还可以和她们一起,她们现在住在学校的一个类似招待所的地方,环境还很不错,也比较便宜。好像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就又拖着行李上路了。期间他们搭了一趟校车,还下错了站。前前后后又找了很久,张静的拉杆箱,不知是质量太差,还是实在经不起如此折磨,一路颠簸掉了一个轱辘,拉杆也拽断了。还好,后来找到了张静的导师。 张静的导师看到几个人拉着行李出现在面前很是惊讶。因为后来一直没收到张静的信,还以为她不来了呢。导师打了一通电话,很快搞定了张静的住处。其他人也各自去找他们的导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