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的北宋》 分卷阅读201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1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1 为凡留在开封的便是不忠于他的——他不想跟金人打仗,更不想退位,可是看到大臣们大部分想要跟金人打一场,而自己又失了民意,头年里装作偏瘫的样子逼了儿子继位做替死鬼,一扭头,这位就自己跑到了南方想开个小朝廷。 赵明诚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愤怒过:这种官家,这种官家要来何用!除了祸国殃民,除了给前线奋战的勇士们拖后腿,他还会什么?这会儿居然还让他送钱粮过去,那宦官又说听说杭州的歌舞最好,让他选些女娘过去表演,出来的匆忙,竟两个唱曲儿的伎人都没带,官家闷得要命,让赵明诚一定细细挑选。杭州哪里还有多少粮,才遭过灾,老百姓果腹都难,钱粮不算,这位太上皇居然还想着看表演?朝廷命官居然是给他挑女伎的经济不成?赵明诚只觉得胸口发闷,等那几个宦官出去了好阵子才慢慢缓过气来。 赵明诚心烦了半日,终于勉强还是叫了人来,到杭州最大的青楼里请了一班女伎,连同贡品一并给太上皇送去。 糟糕的事情还没有结束,紧接着一旬之内,这位太上皇的三道圣旨惊得大江两岸的官员百姓目瞪口呆: 第一条圣旨为《截递角》,禁止东南各地官府向都城开封传递任何公文。 第二条圣旨为《止勤王》,禁止东南各地驻军开赴开封勤王,截留路过镇江的三千两浙勤王兵作为卫队。 第三条圣旨为《留粮纲》,禁止东南各地向开封运送包括粮食在内的任何物资。 赵明诚把三张“圣旨”捏在手里,牙齿咬的咯吱吱的响:“天下竟有这样的父亲,竟有这样的君王!有危险了让儿子顶上,自己偷偷跑出来再另立小朝廷。他可有半天做父亲的亲情,有半天做皇帝的担当!外敌当前,不想着御敌,才逃了命来就想着争权夺利,大宋竟是这样亡的,竟是这样亡的!”赵明诚一口痰梗在嗓子里,直接晕了过去, 赵佶这三道“圣旨”都事关重大,等于他在镇江,赵桓在开封,诰命并行,使朝廷不能号令东南,国都处于既缺兵又缺粮的绝境;令“监司莫知所从,州县观望风旨”,使开封政权难以维持。这样,一旦开封沦陷,东南的“小朝廷”就很容易跃升为“大朝廷”。赵佶,这个曾经的大宋的君王,现在的皇帝的亲生父亲……他这个样子,竟是巴不得开封沦陷,儿子丢了命,他正好可以名正言顺的重当皇帝呢! 赵明诚就是明白了这一点,才如此绝望。他听李想讲过靖康,讲过有一天,大宋会被人分成两段儿来讲,南宋,北宋……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国家,是以这样的方式一点点的陷落的。他原本就因年前的大灾累的够呛,一直都是勉力支撑着,而如今这种悲恸,这种憎恨,彻底把他压垮了。 赵明诚这一病,李清照真的吓坏了。她听李想说过,赵明诚会早亡,可是具体什么时候不清楚,总归不会很晚,李想说过,她是孤苦无依的度过了下半辈子的——下半辈子有多久?他们现在都四十多了。匆匆的请来大夫,连换两个大夫都说赵明诚只是一时怒极攻心气到了,没有大碍,李清照才勉强松了口气 ,送走大夫,伏在赵明诚的身上大哭起来。 李三娘完全不出门了,李想知道为什么,他自己也不敢随便乱窜了,更不敢去看李三娘……杭州,离镇江太近了。 熬过这一阵儿,熬过这一阵儿,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定都会好起来的!两个人心里存着这个念头,强压下不安与相思,只去想美好的以后,就这么忍了整整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这位太上皇在镇江各种的折腾,缮营宫室,移植花竹,购买园池,科须百出。周边百姓苦不堪言,而赵明诚原本不算严重的病况也被接连几次要钱要物的旨意给折腾的的急转直下,连下地都要人搀着了。杭州刚逢大灾,哪里有余粮,哪里有闲钱?赵明诚不得已写了奏章禀明情况,换来的是一顿呵斥,照这个情况下去,要不了多久,怕是赵明诚这个知府也做不得了。 “做不得就不做!”李清照少有的流下了眼泪:“我们一家人,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好,良人,这个官,咱们不做了,辞官吧,就像阿弟说的那样儿,咱们就在杭州安安生生的读过下半辈子,不也挺好?” 赵明诚苦笑道:“哪里这么容易?我前脚挨了呵斥后脚就辞官,你当太上皇会不生气?阿弟那次,若没有莘王苦求,他早不知道给流放到哪里了……况且,我若不干这个知府,谁来干?接替的一定是太上皇的亲信,那杭州的百姓可就遭殃了。便自私点,为咱们自己想,没有我这个知府姐夫的庇护,阿弟这个得罪了官家的大财主,你觉得哪个新官会放过他?” 李清照脸色大变,赵明诚说的,一点儿都没错!如今他们一家的情况可不就是这样?这不比在开封,那时候至少满朝的文武,总有几个说公道话的,管家不敢闹得太难看。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正经人,谁会跟着这么个混蛋太上皇逃跑? 赵明诚勉强坐起来,艰难的憋出一丝笑容来:“良人,若这世上只有你跟我,咱们大可以挂了这官印,走了便是。可是你我都不是孤身一人了,我们有两个孩子,有两个阿弟呢……” 李清照眼中含泪:“我懂,我懂。良人,苦了你。” 赵明诚与李清照以为,这已经是他们面对的最艰难的问题了,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更让他们无法面对的事情还在后头。 “这……太上皇过去在开封,不是没少看清乐坊表演么?如今江南有那么多出名的女伎,哪里还非要这些看得腻了的东西呢?”赵明诚强撑了笑脸,与那宦官商量着:“不如我去把邻县的楚大娘叫来,她的剑舞那是一绝啊!” 那宦官尖着嗓子道:“官家离开开封,对开封思念的很。听说清乐坊的小姐们在杭州,十分的开怀,让我务必一个不漏的带过去为他唱两场诸宫调,已解思乡之情呢!” 赵明诚嘴里发苦,还是忍不住问道:“那清乐坊一百多个人呢……” 宦官道:“若不是人多,官家干嘛非要她们过去?唯有这样的大班子,看起来才热闹啊。对了,官家听说李大家也在,说好久没听李大家的琵琶,倒是很想听了。” 赵明诚知道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只得想办法哄了那宦官在杭州多住一夜,自己则亲自跑去通知李师师这件事儿。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李三娘微微一笑:“多谢赵知府这些时日的关照,我明白您也是身不由己的,不会让您为难的。” 赵明诚跺脚道:“我为难什么,我为难什么,我是替你们为难!好容易逃出来,竟又转回去了。” 李三娘轻声说:“不过是去唱两场诸宫调,没事儿的, 分卷阅读201 - 分卷阅读201 - 分卷阅读202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2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2 难道去镇江的女伎还都留在镇江一辈子了不成?不过是几天罢了。”她说罢走到李想跟前,轻声道:“我过几天就回来,你可要乖乖等我啊。” 李想抓住李三娘的手,轻声道:“我等你,我会乖乖的等你,可你要是去的太久,我就会跑去接你的。所以三娘,你一定要快点儿回来。” 李三娘轻轻点头:“你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130第一百三十二章 公元一一二六年,宋钦宗派人前往东南催促徽宗北归。尽管宋徽宗各种折腾,可他毕竟已经失去了民心,军队也好,百官也好都对他不甚服从,他胡闹的政令还有几个人听呢?他折腾了两个月,事关军事的以及人事变动的“圣旨”,并没有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了。而钦宗的耐心也到了极限,用了一系列的办法逼徽宗南归。尽管万分不愿,赵佶还是不得不踏上了回京的路程。 宋徽宗一路回京,还忘不了享乐,竟将从江南各地搜罗的美人等一并带走,其中也包括正在江南巡演的开封大名鼎鼎的清乐坊一众女伎。谁都没想到,这个行为,竟最终让大宋的历史改变了方向。 李纲,宗泽的种种抗敌措施得到了相当的效果,李纲听从别人建议,与宗泽一道,用百步法分兵备御,四壁城墙每一壁用正规军一万二千人;又编马步军前后左右中四万人,每军八千人,分置将官统领,派前军守护东水门外的粮仓,后军守护东门外樊家冈。又装备各种防守的武器、工具。四日之内,战守设施大致准备妥当。 此时只有完颜宗望的金国东路军参与围攻开封,完颜宗望几次攻城不下,战事进入焦灼状态。 又因金人完颜宗望与完颜宗翰的矛盾,后者拒绝协助阻击大宋西军,西军统帅种师道得以率十万大军顺利赶到开封,岳飞有几次突袭完颜宗望的营寨,完颜宗望只得撤到开封西北远郊孟阳扎营寨。 此时形势大好,可是徽宗,钦宗父子又开始害怕了,趁着金人示弱,趁机和解,这是多好的机会?于是当完颜宗望提出准备退军,退军的条件是要一个皇帝的兄弟做人质的时候,这两代皇帝全都万分欣喜——没错,就是欣喜,只要肯退军,一个儿子/弟弟算什么呢?于是立刻应允,并在众王中挑选合适的人选。 不等定下人选,莘王赵植自报奋勇,要求前去为质。官家十分感动,说了一堆兄弟情深的废话后,让副都指挥使岳飞把这个年仅十九岁的弟弟给送到了金营。两代皇帝原想着这样子可以高枕无忧了,金人一定会退了,谁知道第二天莘王又被金人退了回来,金人一口咬定说这个王爷一定是假的,要皇帝换个真的来。 钦宗无奈,又选了康王赵构。又派岳飞护送赵构去了金营,岳飞等卫兵在外等候,赵构则入内去见金人将领,他举止十分猥琐,显得十分胆怯,结果便有金人怒道:“一个也是这样,两个也是这样,冒牌货也不请个像些的,大宋的皇帝是把我们当傻子了!”当场便有一个暴怒的金将一刀便将赵构劈了。金人又要把随从全部斩杀,岳飞越众而出,冲入大帐抢了赵构的尸首,带了二百禁军,硬是从金人营中杀出,二百勇士仅存八人,岳飞浑身浴血,带着八名勇士冲回开封,跪于御街之上,称他自知未能保护好康王,罪不容恕,他愿以命来偿,但身为武将,他只想死在与金人的战场之上。金人天生残暴,全无信用,就是送再多的人质过去,也只是送死罢了!只怕他们援军一到,定然还会扭过头来攻打开封,只望官家为国家,也为了枉死康王,趁金人增援的部队未到,先与这完颜宗望了断了才是。 岳飞一身是伤,抱着康王的尸首,在皇宫前悲愤的请命。禁军群情激奋纷纷涌到宫前,求官家下令,与金人一战。太妃韦氏哭号而出,在儿子的尸首面前,当了一众军士的面儿大骂官家没种,只会拿弟弟的命来保平安。 宋钦宗万不得已,只得斩了金人留在开封的使者,堵了和谈这条路。但终究心中不忿,以没有保护好康王为由将一直协助其岳父李纲做城防工作的都指挥使岳飞撤职, 岳飞虽然被撤职,但是由于其岳父李纲负责开封城防,故而他以一名普通士兵的身份重新加入到城卫当中,两次身先士卒,带领敢死队突袭金营,将完颜宗望部打的七零八碎。 钦宗见大势已定,十分欣喜,便开始了清算行动,先斩了王黼。又赐死了李彦、梁师成。接着将蔡京、童贯在亳州被贬官流放……宋徽宗崇拜的大臣在一个月能死的死流的流,而完颜宗望也因为缺粮少药,无人支援,灰溜溜的退回了黄河以北。 钦宗至此,认为自己的帝位终于稳固了。 若论过河拆桥的本事,钦宗说第二,连他的老子徽宗都不敢说第一。金人撤退,想及当时的危险,钦宗对逼着他留守开封,让他整日提心吊胆的李纲等主战派十分的记恨,而骨子里的软弱也让他不愿继续打下去。 金人残部退至黄河,种师道之弟种师中率军尾随,准备痛打落水狗,却被钦宗一纸令下,赶追金军者斩,白白错失了将完颜宗望部彻底击溃的机会。更糟糕的是,李纲等提出的亡羊补牢,在黄河驻守大军防止金人再次南下的最保守的防卫方法也被否决了,而理由居然是,万一金人不来,这么高的军费岂不是浪费了。 在这种与他的父亲一脉相承的鸵鸟思想的指挥下,宋钦宗不想再听到战争这样的字眼,李纲,种师道等人因为在开封保卫战中的某次失利而被追查,双双被贬。 此时的李想,已经急得要发疯了。他在李三娘被带走后就要租了船去追,他筹划了多年,甚至已经成功的把李三娘与清乐坊众人带离了开封,如今,却一下子回到了原点。怎能不急?他真想立刻赶过去,实际上他也就是准备这么做的,立刻雇船,准备一路追过去,追到开封,反正官家不可能把三娘带进宫里,十有八九她还是回到清乐坊,接一个过气儿的女伎出来,有什么做不到的? 李想想的很好,可是他却离不开了,赵佶前脚离开镇江,赵明诚后脚就陷入了昏迷。赵明诚那次气急攻心晕倒了之后,身体就越来越糟,前阵子全凭一口气在支撑着,这会儿催命符走了,他一下子放松了,反倒连床都起不来了。 李想对三娘担心的要命,可是却没法丢下姐姐一个女人自己照顾病重的丈夫跟两个稚龄的孩子。李想早就不是那个刚来大宋连跟人交流都很难的宅男了,里里外外的都能帮上忙,有他帮忙跑前跑后,忧心忡忡的李清照总算缓了口气。 李想心急如焚,可是事情一件接着一件,赵明诚才刚刚好了一点儿,宝宝又病了。宝宝的身体一直就比不上囡 分卷阅读202 - 分卷阅读202 - 分卷阅读203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3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3 囡,这阵子李清照忙这照顾丈夫,对他的照顾就不那么无微不至了,虽然有女使,可是女使哪里有做母亲的细心?春夏之交又是孩子容易生病的季节,宝宝病倒也不奇怪。李清照伺候完丈夫又忙着照顾孩子,人瘦了一大圈儿,李想每每看着她,都非常担心她也病倒。 好容易大家都好得差不多了,李想自己又累的病了,他这阵子忧心忡忡,又疲惫的要命,一连折腾了两三个月,病倒也是难怪的。勉强养了几天病,李想觉得自己能爬起来了,便毫不犹豫的让人雇船,他要去开封。 此时开封传来消息,金人刚刚退走,他心知自己的时间有限,必须在金人再次南下之前把三娘接回来,也顾不得自己的身体还很糟糕,执意要亲去开封。李清照哪里肯让他去?他病成这个样子,就是正常的养身体也要养个十天半月,哪里能出门,而且是去那么远的地方?死活不肯他去。三娘对他有情,定然会想办法逃出来的。而且,开封也有他不少的朋友,总能照顾一二。一边安慰他,一边又让人给李三娘去了信,让她赶紧回来。 李想哪里放得下心,开封的局势太不稳定了,天知道金人什么时候又杀过来。正争执间,李娃来到了杭州。 李纲被贬,见官家任用了一大批的投降派,被气的病了一场,岳飞不放心他,便让李娃护送父亲,自己则在开封留守。李纲一路快船南行,行至杭州,下了船,把女儿李娃丢到了李想的家里:“你是岳家的新妇,就该好好的照顾公婆,陪我到这里,也算尽了孝心了,到此为止吧!”李娃哭的一塌糊涂,却也知道自己不能丢下公婆儿女去送父亲,只能看着父亲的船离开码头,继续南下。 李娃带来了岳飞给李想的回信,李想前阵子写信托他照顾三娘,这会儿岳飞回信,让他放心,他一定会照看三娘,把她安安稳稳的交到他手上的。 岳飞的信让李想的心放下了大半儿,他对岳飞从来都有十二分的信任,只要是岳飞说的话,他从未怀疑过。 尽管如此,李想还是决定去接李三娘,他总不能就这么把李三娘放在开封,等到金人再打过来,让鹏举又要忙护城的事儿,还要保护三娘吧?他太了解三娘了,她一定做不出丢下清乐坊的姐妹们自己逃走的事儿,他若不去,李三娘一定不肯走的。他明白她,可是事到如今,他只能自私一把,别的他都顾不得了,他只想带她走,带她走。 李想的家里女使并不多,这也就让他的偷溜计划实施起来并不算难。他简单的收拾了几件衣服,又拿了几个金锭子几个银锭子跟一褡裢的铜钱,天蒙蒙亮的时候从后门溜了出去,他走出后门,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正要大踏步的朝街上走去,却听背后有人叫他:“阿郎……” 李想大吃一惊,扭过头来,却见杜十一娘正站在他身后,披着斗篷,身上背了个大包袱,一幅要出门的打扮。 李想想说什么,可张了张嘴,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他知道杜十一娘为什么来,她放心不下他,怕他病倒在路上,怕他万一有什么不测,他知道,他是没办法让她回去的。他伸出手,接过杜十一娘身上沉重的包裹,放到自己的马上,默默的朝街口走去。 十一娘跟在李想身后,同样的再没有说话。 我知你会去找她,你待她之心,亦如我待你之心,所以我懂你。 可你现在正病着,我怎么能眼睁睁的看你一个人上路? 我会陪着你,直到你找到她为止,然后,我就彻底的离开你,从此天涯陌路,各不相干。 ☆、131第一百三十三章 李想带着十一娘搭上了一艘北上的客船,两人带的银钱不少,包了两个仓房,连马都有地方乘。只是李想的身体实在不太好,上船的当天晚上就烧了起来。 十一娘一向细心,她随身带了李想这些日子吃的药,借了小炉子煎药,费了好大的劲儿给他灌下去。她静静的坐在李想的身边,每隔一会儿就换掉他头上的毛巾,李想的情况比前几天病的最厉害的时候都要严重,他这些天本来就就忧心忡忡,起了一嘴的大泡,这会儿完全失去了意识,只喃喃的叨念着三娘,阿念…… 十一娘每隔一会儿便把他头上已经热了的毛巾换下去,听他不停的喊三娘,心中也十分的难过:三娘,你一定要好好的,等阿郎过去接你,阿郎不能没有你,你千万,要好好的。想到这里又忍不住轻声跟李想念叨:“阿郎,你要赶紧好起来啊,三娘还在开封等着你接她呢!”最后又忍不住向天祷告,求菩萨一定保佑阿郎赶紧好起来。 或许是药终于起了作用,或许李想身体本来的免疫力就还算不错,又或许十一娘的祷告被菩萨听到了,天蒙蒙亮的时候,李想的烧终于退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里,十一娘每天给李想煎药,按点儿催他吃药。船行了大半路途的时候,他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还是有点虚弱。 李想有些后怕,如果十一娘没有跟来,他原本就生病的身体,在又在船上没人照顾,会弄成什么样子? 对于杜十一娘,李想一直都是愧疚的。这种愧疚,在她陪着他踏上北上的路的时候达到了顶峰。 他是个自私的人,他明知道这样的旅程对她有多残忍,却没有拒绝。在这个感冒都能整死人的苦逼年代,李想知道凭自己现在的这个身体状况,若是一个不小心,搞不好真的会把命给玩丢的。他不想死,他想见三娘,他想跟她一起度过下半生。可他为了自己的幸福,却对十一娘这么残忍,李想十分的难过。 李想却不知道,他以为的砒霜,对杜十一娘来说却是蜜糖。 杜十一娘是开心的,她从未有过这样子与李想朝夕相处的机会,哪怕这样的日子如同镜花水月一般注定不会长久,她也是开心的。 她快活的照顾着李想,珍惜着这最后的与他相处的机会,他就要接到他的心上人了,然后他们结婚,快活的生活在一起。然后,她的思恋,也就可以到此为止了。 然而路程却并不像两人想象的那么顺利,船过了淮安不久,船主决定要掉头了。 “才得到消息,金人又打过来了!诸位,我的船到徐州就要掉头了,想要回去的,我再给送回原处,若是还想往前走,那就只能请自己走了,小的家有妻儿老小,实在不敢拿命来搏!” 李想的头嗡嗡作响,怎么可能,金人不是才撤退么?怎么会来的这么快?他看看十一娘,正想说让她回去,十一娘却已经先开口了:“我跟着阿郎。” 十一娘轻声说:“阿郎也不放心我一个人回去吧?我跟着你,好歹你还能保护我呢,是吧?”十一娘说完微微笑了,况且,只要与 分卷阅读203 - 分卷阅读203 - 分卷阅读204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4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4 你同行,死又何妨? 十一娘跑去收拾船舱里的行李,准备到了徐州就跟李想一起下船,李想跟着过去,静静地看她收拾,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理智告诉他,他不能带十一娘走,开封那边的情况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儿呢,他怎么能把她带进险境。可是就像她说的那样,让她一个人回去,同样并不是一件安全的事情,这样美貌的小娘子独自出门,在这样的乱世有多危险——更别说她是不会自己回去的。 “对不起。”李想轻声说。对不起,明知道你喜欢我,我却一直装作不知道;对不起,明明我知道你喜欢我,我却带着你去找她;对不起,你对我这样的好,我却没法做出一点点回应。对不起,对不起,除了对不起,我不知道,还能对你说什么。 船行至徐州码头,二人正想下船,却听得有人在船外大叫:“杭州来的李大官人,杜娘子,可在这艘船上,家仆程九寻主到此,望知道我家主人消息的善人递个消息……” 那声音是好几个人轮番喊的,李想大吃一惊,忙带着杜十一娘出来询问,原来这几个人都是被雇佣的,每天堵在码头上,挨个船上喊一圈儿。 按照他们的指引,李想下了船,果然在个棚子底下看到了满面风尘的程九,程九一见他,眼圈儿都红了:“谢天谢地,总算找到阿郎了,若找不到您,我也没脸回杭州了!” 李想是留书出走的,家中女使一早发现他的信,虽有又发现杜十一娘也失踪了,赶紧回禀小桃,小桃简直吓死,李想可还病着呢!赶紧去通知赵明诚,另一面又叫来程九准备让他去追人,赵明诚李清照知道消息,也急的够呛,但听说杜十一娘也跟着去了,反而松了一口气。知道就算派人追上李想,凭他的脾气也不会回来。索性联系了途经扬州的运粮船,让程九蹭个船——运河的修建就是为了漕运,所以在运河上,别的船是要给运粮船让路的,所以虽然晚一点出发,却很容易赶到李想前面去。让程九带着人过去护送李想,好歹有个照应。 程九一路乘船到了徐州,估摸着走了这么一大段儿,肯定赶在了阿郎前头,便下了船,雇了一群人挨船喊话找李想,找了三天,总算把李想找到了。 有了程九,原本十分为难的接下来的旅程变得容易很多。程九是出惯门的人,他很快就买到了一艘小船,又找到了三个渔民,每人付了五十两银子,虽然危险,但这笔钱对于在考捕鱼为生的贫困家庭来说,足够一家老小丰衣足食的过上好几年,所以这几个人愿意铤而走险拼上一次。 程九买下的是一艘不大的船,运河的水流比较平稳,所以尽管船不大,道也不颠簸,反倒能插着船缝儿行进。 徐州到开封,水路不过七百里,三天便到了。不敢把船停的离开封太近,远远地还有几十里,便找了一处芦苇茂密的地方停了船,李想决定带着程九去开封接李三娘,让十一娘跟另一个仆从在船里等着,杜十一娘也知道自己跟去实在是不合适,便乖乖地点头答应,李想下了船,蓦地觉得心跳得厉害,猛地扭回头看向十一娘,却见她微笑着冲自己摆着手:“阿郎快去快回!奴在这里等你。”朝阳的映衬下,十一娘头上的金箔牡丹闪闪发光。 程九追李想的时候带了几匹马,虽然一路水路弄得个这几匹马很没精神,可是一踏上实地,几匹马就精神了起来。 此地距离开封城大概还有四五十里,远远地朝开封的方向望去,什么也看不清,只有漫天的烟尘。 李想的心里越发不安定,马从芦苇滩里拉出来,走了两刻钟便到了小路上,才到小路,便看到一群一群的老百姓沿着路跌跌撞撞的走着,有些看着像是长途跋涉,头发蓬乱身上全是灰土,有一些则看着光鲜许多,像是才走了不远,李想及忙下了马,找了个穿着比较体面的老丈问开封的情况如何。 “已经围了快半个月了,原本还跟金人打一打,这阵子没了动静,我听消息,似乎是官家想要求和。金人才不管和谈不和谈呢,周围的村镇被他们祸祸的不成样子了,小郎君莫要犯傻,快走吧,真碰到金兵,逃都来不及!” ” “大路随时有金兵追,大家都挤到小路上来了,小郎君还是快掉头吧,跑得慢了,万一遇到金兵……” 李想咬咬牙,他不知道为什么金人回来的这么快,他印象里,靖康这个年号是用了两年的,这才是第一年的秋天,不是么?所以不会的,开封不会现在就陷落的,他还有机会,有机会接她走。 程九知道李想是不会回头的,也就安静的跟着他走,慢慢的上了个山坡,李想向下头看去,不过是半下午的时辰,可是天色却十分的暗沉,空气里弥漫着烟尘的味道,那不是炊烟的味道,而是夹杂着火药与烟尘的战争的味道。 李想眯着眼尽量的向更远的地方看去,只能看到山坳处似乎有些房屋,但大多是断壁残垣,还有一些房屋仍在冒着烟,空气中的一部分烟尘,就是从这些地方散过来的。 程九在一边低声说:“金人杀掠成性,所到之处,男人全被杀光,女人个个被糟蹋,粮食抢走最后再烧了房子,根本不给人半点活路。阿郎,再往前,怕是……” 李想道:“九哥,你回去吧,我再往前走走,你放心,我要是看情况不好就立刻退回来。”说罢也不看程九的脸色,打马向开封的方向冲去。 程九咬咬牙,挥了鞭子也追了过去。 过了这个山坳,小路上已经彻底没人了,附近的村民能逃的都逃了,留下的,就是再也走不了的。不多时来到了刚才山上看到的那个冒烟的村子,小路是从村头插过去的,李想并没有往村子里走,可是一股子夹杂着毛皮烧焦的血腥味还是传了过来。李想忍不住勒住马,周围静悄悄的,只有尚未燃尽的火苗传来的噼啪声,李想指挥着马往村里走了几步,听见程九说:“别过去,阿郎。” 李想充耳不闻,继续往村里走去,拐过村中间像是祠堂一类的一个稍微高一些的建筑,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李想艰难的抬起头,房子后头是一片敞亮的场院,这该是村里人晾粮食的地方……丰收的季节,这里应该堆着一堆一堆的麦秸秆儿,还有一袋袋的粮食……可现在,偌大的场院空荡荡的,只有中间有一座小山,用尸体累成的小山。男人的眼睛圆睁着,女人的身体□着,他们就那样一个摞着一个,毫无尊严的被堆在一起。 李想痛苦的闭上眼睛,程九追上来,看到这样的场景,也呆住了,好一会儿,他才轻声说:“阿郎,走吧!” 李想嗯了一声,拽着缰绳让马掉了头。只要再翻过一个小山包,就能看到开封了,他打起精神,继续策马前行 分卷阅读204 - 分卷阅读204 - 分卷阅读205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5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5 。 然后,他翻过了那个小山包,浓烈的烟尘扑面而来,李想向着远处看去,远远地,一座被烟火包围的城市出现在他的面前。 那燃烧的,是什么? “护城河,护城河在着火!”程九惊呼道:“你建的猛火油库被打开了,阿郎!” 确切的说,护城河不是在着火,而是在冒烟,许多处的火已经熄了,烟尘与蒸汽交杂在一起,烧的人不敢向前。 李想的头嗡嗡的响,他举起鞭子想要抽得马快些跑,可鞭子却被程九拽住了:“阿郎,去不得!猛火油都用了,那一定是城门都被打开了才不得不用的最后一招了,阿郎,晚了,开封,保不住了!” 李想使劲儿的想把鞭子从程九手里拽住来,嘴里喃喃自语:“不会晚的,不会晚的,还没到时间呢啊,开封不会被破城的,三娘在等我接她,她在等我,九哥,你放手,让我去,让我去……”他先是低声喃喃,接着声音大了起来,几乎是哭嚎着喊着:“九哥你放开我,你放开我,让我去找她,让我去找她!还有阿念呢,还有二哥呢,还有……九哥你放开我啊!!” 李想从马上摔了下来,程九死死的拽着他,两个人几乎扭打到了一起,李想虽然练过一阵子武,可有哪里是转职看家护院的程九的对手,终于被他按倒在地上动不了,只呆呆的看着天,眼泪一滴滴的流下来,却哭不出声音。他做了这么多,做了这么多,却要眼睁睁的看着这座美丽的城市沦陷。 “阿郎,莘王殿下家里有地道,王妃不会有事儿的。赵舍人也知道地道,他们都不会有事儿的,不会有事儿的,阿郎你保重好自己,过阵子金兵退了,大家还能团聚的……”程九乱七八糟的安慰着李想,他自己也知道这种事儿根本全靠运气,说到这里他忽然眼睛一亮:“阿郎,还有五哥呢,你不是拜托岳五哥照顾李大家了?他那么厉害,就没有做不好的事儿,就算是万马群中,他也能把李大家给送出来的是不是,阿郎你放心,有五哥,有五哥呢!” “是啊,有五哥,有五哥呢!”李想的眼睛渐渐的亮了起来:“有五哥在,三娘不会有事的,是吧,九哥?” 程九连连点头:“是啊是啊,他能从千军万马里把康王的遗体抢出来,又怎么会保护不了李大家?咱们认识五哥这么多年,只要他有心,哪里有他办不到的事儿?你得保重自己,才能跟李大家团聚啊。” 李想渐渐冷静下来,轻轻的点头:“你说得对,九哥,” “阿郎,先回船上吧,这四周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咱们先回去,也好让十一娘放心啊。” 李想在地上呆坐了一会儿,觉得程九的话确实是他最好的选择,便上了马,跟着程九往回走。 归途比较累了,天色也晚了,李想有些疲惫,走的很慢,眼见离藏着船的芦苇丛不远,身后却影影绰绰传来了马蹄声,程九的脸色大变:“阿郎,下马!” 李想打了个激灵:“九哥,怎么了?” 太阳刚刚落山,天色有点暗,李想隐约看到程九脸色苍白,忙下了马,程九冲着两匹马狠狠抽了几鞭子,两匹马奔了出去,程九咬牙道:“是军马的声音,金人来了,这草丛里马跑不快,咱们赶紧往里头跑!” 李想大吃一惊,忙跟着程九朝草丛里钻了过去,两人气喘吁吁,恨不得赶紧跑到船跟前儿,可是哪里有那么容易,这片草十分的碍事儿,出来的时候他们牵了马慢慢的走,走了足足有两刻钟,这会儿他们再快,能快到哪里去? 远处的马蹄越来越近,还伴着马嘶的声音,听着声音似乎已经走到了他们这片深草的边缘处,然后,马蹄声停了下来。 李想紧张的要死,这会儿他们已经不敢再走了,趴在草丛里,生怕弄出动静把金人引来。两人正紧张的趴着,忽然听到几声金人的嬉笑,伴着奇怪的发音,然后马蹄声重新响了起来,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等到马蹄声完全消失以后,程九爬了起来,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吓死我了,我还以为这次完了呢!” 李想皱着眉:“他们为什么忽然又走了,九哥,你听到他们说什么了么?” 程九摇摇头:“我懂几句他们的话,可是太远了,听不清,似乎是什么小娘子之类的。” 两个人不敢再多说,猫着腰奔着芦苇深处跑去,不多时来到了小船跟前,赶紧爬了上去。 ☆、132第一百三十四章 十一娘站在土丘上往远处张望着,身边的蒿草很高,把她的身影遮蔽了大半,尽管如此,她还是小心翼翼的不敢完全直起腰,她甚至把从不离开头发的金花摘了下来,又用青色的帕子裹住了头发,免得自己的发饰太过显眼被人发现。 “阿杜姐,你回船上歇歇吧,都看了大半天了!”叫做乔七的男仆小声喊她。杜十一娘摇摇头:“我还是看着点儿,这片儿草太高了,阿郎回来,万一找不到地方怎么办?”乔七暗暗叹了口气,拿出了一块儿布铺在地上:“阿杜姐要是累了,就坐下来歇歇。” 十一娘站了半日,确实挺累的,便坐了下来。 下午的时候她回船上随便吃了点东西,便又跑到土丘上张望,乔七知道劝不动她,索性也就不管了,只是拿了大水壶跟一些点心过来放到杜十一娘身边。 杜十一娘心里有些不安,她从土丘上能看到远处的小路上,逃难的人群越来越少。这情况不太对,早上的时候一个时辰能过几百人,可是半下午以后,人就越来越少,刚刚大半个时辰,竟没有一个逃难的百姓路过。这很不对劲儿,周边的百姓或许可能逃得差不多了,可是还有从更北面过来的人呢!这种情况绝对不是没人逃了,而是……这条路,怕是被金人发现了。很可能,在路的那头的某个位置,被人截断了。 杜十一娘越想越害怕,她简直想牵了马追过去,又默默安慰自己,再等等,再等等,兴许阿郎已经掉头回来了呢!她不能急,不能自乱阵脚。 乔七把剩下的那匹马从船上牵了下来,让马儿在土坡下面吃草,这马儿在船上呆了好多天,下来走了几圈儿才算不那么晃荡了,倒让十一娘看了忍不住笑了一下,可笑容立刻又被满心的担忧遮盖住了。 正胡思乱想着,十一娘发现小路的一头似乎远远的有人影走近,她努力的看着,影影绰绰是两个骑了马的人,又看了一会儿,离得近了,她不禁心花怒放,啊,阿郎,阿郎平安的回来了!十一娘正想跑下土丘迎过去,可却忽然听到乔七抽了一口冷气,他的声音在发抖:“阿杜姐,阿杜姐,你看后头,后头……”十一娘眯着眼睛朝路的拐弯看去,影影绰绰的似乎有一大片的人影,她搓搓眼睛 分卷阅读205 - 分卷阅读205 - 分卷阅读206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6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6 ,风把远处的尖细的声音带了来。 “金人的哨音,是金人的哨音,十一娘,十一娘,他们,他们发现阿郎了!”乔七的脸色惨白,腿已经开始打颤了。他没有说错,十一娘在高处看得很清楚,远方的那片影子已经比较清楚了,是骑马的人,而且在哨音过后,那群人的速度一下子提了起来,直奔李想跟程九而来。 李想跟程九显然也意识到了,他们下了马,放了马往前头走,自己则钻进草丛。十一娘脸色惨白,扭头看看乔七,乔七嘴唇直抖:“这两匹马,跑的太慢,他们追上去看不到马上的人,一定会拐过头搜草丛的……” 十一娘咬咬嘴唇,猛地冲下土坡,跑了几步,又猛地回过头来冲乔七轻声道“你去船上,等阿郎,他们一上船就赶紧开船!” 乔七愣了一下,看到十一娘去牵马,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冲了过来拽住缰绳:“阿杜姐,你要干什么,你,你不能……”他话音未落,十一娘一鞭子抽在了他的手上,乔七条件反射的送开了缰绳,十一娘已经纵马而去:“让阿郎莫要等我,快走!” 杜十一娘的骑术并不算好,她的父亲在世的时候,曾经给她买过温顺的小马,手把手的教她骑马,可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她多年没骑过马,此刻被马颠的浑身都要散架了。她死命的拽着缰绳,手被蹭的生疼,马在草丛里窜了几十丈,窜上了路,杜十一娘正好看到了李想跟程九那两匹没人骑的马正在她前头不远处,它们没了主人驾驭,跑了一小段便放缓了速度,现在正在路上溜达。 十一娘往身后一看,后面的几匹马已经转过了弯出现在小路上,只是他们似乎有些犹豫,在李想下马的地方站住了。十一娘略一思忖,便明白了这些人怕是看到了李想下马处草儿弯折的痕迹了,十一娘顾不得许多,路过那两匹马的时候一手拽紧了缰绳,一手冲着那两匹马胡乱的抽了几鞭子,两匹马嘶叫着加快了速度。她狠狠的咬咬牙,一手把裹在头上的布拽了下来,一头青丝散了开来,顺手拽出怀里揣的金花插在鬓边。她做完这一系列的动作,抓着缰绳的手已经有些掌握不住平衡了,险些从马上栽下去。 十一娘索性伸出手死死的抱住马的脖子,免得自己真的被甩下马去,她的眼泪刷刷的流着:阿郎,我喜欢你,喜欢你啊…… 夕阳的余晖下,白马黄衫的女子长发飘飘,头上的金花熠熠生辉,在僻静的小路上格外的醒目。 十一娘已经能听到后面的马蹄声了,甚至能听到男人粗野的怪笑,那些人果然追了上来。她害怕得要命,又狠狠地抽了马几鞭子,她绝对不能落在这些人的手里,绝对不能。 马儿又匆匆的跑了一段儿,可是身后的追兵似乎故意放慢了速度,并没有很快赶上。她能听到那些人嬉笑着,像猫捉老鼠一般。十一娘知道阿郎应该安全了,因为这些人现在正在追着她呢,等他们转回头去,阿郎的船应该已经开走了吧?这么想着,十一娘心里的恐惧似乎减少了一点儿,她的马有些累,毕竟不是战马,所以速度降了下来。 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可是阿郎,如果我的命,能换回你的命,我愿意情愿去死。 杜十一娘咬咬牙,抬头看看,路边的荒草已经很稀少了,很容易就能看到河岸,她猛的拽了一把缰绳,指挥着马儿冲着河岸冲了过去。 马的天性是怕水的,尽管是十一娘使劲儿挥着鞭子,它的速度还是降了下来,身后的追兵似乎意识到十一娘的意图,猛地加快了速度,十一娘拔出腰间防身的匕首,猛地朝马儿的屁股上戳了下去,一声马嘶过后,那马疯了一般朝河里去。 噗通的一声,她随着马掉进了河里。 “阿郎,这下子,你安全了吧,我跑了这么远,这么远呢。”水是冰冷彻骨的,可十一娘的心却有些暖。 阿郎,谢谢你救了我,谢谢你这么多年的照顾。 阿郎,如果有来生,你可不可以,分一点点爱给我,十一娘不贪心,只要一点点就行了。 河水灌到十一娘的嘴里,又苦又涩,她伸出手,湍急的河水冲散了她的头发,她觉得自己在慢慢的往下沉,可头上的金花却飘了起来,她眼睁睁的看着金花慢慢的浮起来,离她越来越远。 阿郎,我害怕了,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死了就再看不到你,阿郎,阿郎。 李想跟程九连滚带爬的爬上船,惊魂未定的喘着粗气,程九便喊那几个船把式:“快开船,咱们往南走走,停在这里太危险了。” 船晃了一下,缓缓地开动了,李想的心里却蓦地升起一股不安来,他慌张的往船舱里四处张望,跌跌撞撞的跑到船舱一边掀起帘子往里头的隔间看,里头空荡荡的,他又冲到另一间隔间,还是空荡荡的,他冲出船舱跑到甲板上,只有两个渔夫划着船,周围静静的,只有水哗啦啦的声音。他身上微微发抖,喊着:“十一娘,你到哪里去了?你快出来,别吓唬我啊……” “十一娘,十一娘……”他用尽力气去喊,以为会是很大声的,可喊出的声音却支离破碎。 乔七冲出船舱跪倒在地,早已经满脸是泪:“阿郎,方才十一娘爬到一边儿的土丘上看你,发现后头有金人,便牵了匹马,沿着河往路那边去了,她要我跟你说,莫要等她,快走。” 李想顿时呆住,呆了半晌,他猛的扑到船舷边,正想喊船夫停船,却看到远处的河面上晃晃悠悠的飘来一朵儿金灿灿的牡丹花儿,飘到离船不远的地方,忽然打了个旋儿,被卷进了水中。 靖康元年七月,溃败至黄河北的完颜宗望部,在经过两个月的休整之后,重新南下,八月份来到开封城下;而完颜宗翰部则沿大同,中山,沁县一线至开封城西。 在上一次开封保卫战后,宋朝的勤王大军没有安放到应当去的地方,一部分被遣送复员回西北,一部分参加太原解围战而遭到损失,还有一部分被投降派大臣唐恪、耿南仲以经济上的理由遣散。以致第二次围城时城内守军不满七万。各地勤王军早已受到唐恪、耿南仲的命令而裹足不前。只有南道总管张叔夜与两个儿子伯奋、仲熊违抗这一投降式的朝命,募兵一万三千人勤王,在颍昌府遭遇完颜宗翰部,大小十八战互有胜负,最后全军突入开封城,这是第二次围城之役中唯一的一支能够进入开封城的勤王军。然而这只是杯水车薪,整个战局不可能这最后只剩下几千人的勤王部队而有什么好转,特别是在宋钦宗这个比他父亲的脑袋清除不了多少的昏君的领导下。 此时宋钦宗已将李纲逐出开封,种师道则因被贬斥病死,宗泽尚在应天府,偌大的开封竟没有一个撑得起大局的将领。宋钦宗与其 分卷阅读206 - 分卷阅读206 - 分卷阅读207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7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7 父宋徽宗迷信妖人郭京的六甲神兵,一面让一个骗子协助守城,一面又派了冯澥到完颜宗翰军中求和。 完颜宗翰答应了宋钦宗的求和,提出了天价的赔偿: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显然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大宋的朝廷根本拿不出来,于是宋钦宗准备答应了用城内的女子来充数的条件,他准备以这样的价格出卖他的家人与臣民: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 然而这个合约最终没有实施,因为在他们召集了城中的女性,甚至已经把一些女子打扮的漂漂亮亮准备送出城外的时候,宋徽宗,宋钦宗这两代昏君戏剧化的双双被李师师毒死。 彼时投降派的代表李邦彦正带着兵士逼着才搜罗来的几百个良家女子换上鲜艳的衣服,涂上胭脂,好送给金人享用,两帝死去的消息传出,宰相何栗率众而来,宣布皇帝驾崩,命人将投敌卖国的李邦彦斩杀。 何栗是坚定的主战派,但是他的军事才能实在是平平,虽然有岳飞的辅佐,但是开封可用的兵实在太少。靖康元年九月三十日,开封东门被破。何栗使人点燃了护城河中的猛火油,将大部分敌人据之城外,岳飞则率禁军与已经打入城内的两千金兵缠斗,终于将这两千人全歼。 十月一日,护城河的大火完全熄灭,金人攻入开封。惨烈的开封十日开始,金人经过整整十天的巷战,才算占领了这座城市。岳飞见大势已去,率残部护卫着莘王妃李念从南门杀出,逃离了开封。 耶律宗翰与耶律宗望进驻开封的宋朝皇宫,当日夜,皇宫爆炸,耶律宗翰,耶律宗望以及数十金军将领身亡。次日,侥幸逃生的剩余金国将领匆匆的挟持了城中大部分大宋宗室成员撤出开封北上。 十月二十日,在应天府筹备粮草的莘王赵植见到了从开封逃出的妻子,得知开封沦陷,两帝驾崩。 十一月十日,莘王赵植在宗泽,种师中,岳飞等人的拥戴下登基为帝,史称宋武帝。次年,宋武帝率部撤至杭州,立杭州为陪都,改年号为建业。 历史上把建业元年作为南北宋的分割线,至此,北宋灭亡,中国历史跨入了南宋时期。 《终》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 ☆、133李师师(上) 从良,是每一个身在青楼的女子最终的梦想,李三娘也不例外。 如果不是因为赵佶,李三娘恐怕早就拿着早早攒够的银钱,给自己赎身,在周邦彦为她安排的地方安静的度过下半生了。 可从周邦彦为她而被贬的那一天起,她就明白,这辈子,只要那个人还在那个位置上,她就没法离开清乐坊了。 周邦彦是看着李三娘长大的。他是娇容阿姊的相好,那会儿,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他捋着胡须,静静的听娇容弹琴,扭过头看见像个粉团子一样的李三娘,笑眯眯的过来摸摸她的头,塞给她一串钱:“三娘又长高了,这个给你,拿去买糖吃吧!” 她慢慢地长大,越来越漂亮,可娇容阿姊却越来越憔悴,周邦彦外放了,一去就是六年,等他回到开封再来找娇容的时候,那熟悉的房间里坐着的却是已经崭露头角的新出炉的李师师。 “阿姊走了,她一直在等你,你却没有来。”李三娘冷冷的看着这个风尘仆仆的男人,再想说些什么,却见他慢慢的蹲到了地上,捂着脸无声的哭了起来。 世人皆以为周邦彦与李师师有那么不可不说的一段儿,却不知,他们最深的牵绊却是那早就香消玉殒的一个人。 周邦彦一生风流,可李三娘名动开封的时候,他已经年过半百,头发都白了大半,仕途上越发艰难,哪里还有什么心情眠花宿柳,不过是时常过来坐坐,追忆往昔罢了。 他答应了娇容阿姊要照看她,却没想到她出息到如此地步,让他根本有心无力,照看不得。 李三娘不讨厌周邦彦,她曾恨过他丢下娇容阿姊不管,可等她慢慢长大,才意识到,他这样的人,在文人堆里,真的已经算是有情有义了。 李三娘的名气越来越大,可对男人却越来越没兴趣,他们爱的,不过是那张面皮罢了,或者说,爱不爱都在两说之间。 “等你长大,必能名动开封。”当日她来到清乐坊的时候,年纪还小,李婆婆摸着她的脸蛋儿叹息着,那并不是买到宝贝的惊喜,而是夹杂着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的叹息,一个父母双亡,本可以因父亲生前的善缘在寺庙里清净长大的女孩子,却因为亲叔叔的贪欲,被卖到了这样的地方。 说不恨,那是不可能的,李三娘记得庙里的老师傅给她收拾着行李:“你长大了,总要嫁人,总呆在庙里也不是回事儿。现在五六岁没关系,可你再大一点儿怎么办?这里毕竟是寺庙,不是尼姑庵啊……”心地纯净的老师傅,对李三娘的未来最坏的设想不过是她的叔叔可能会对她不甚宽和,她会过的辛苦些,却没想到,那个男人会把亲侄女卖到了青楼里。 血脉相连的亲人,把她从老师傅的手里骗出来卖到青楼里,只为了一百贯,这世上的男人,哪里有几个好东西?二十一岁李三娘对着镜子,轻轻地抬起手,手上的羊脂玉镯是赵佶送给她的,这是贡品,这样的东西应该是按照品级分配的,可这一批最好的一只如今却在她的手上,这一只镯子,万金难买。这样的东西,她的堆了满箱满柜,半点儿都不稀罕。 她头上带着万贯一顶的珍珠冠,身上披着缂丝的大袖,她看起来就像一个真正的贵妇,达官贵人们也要给她一点面子。如果她愿意,她只要扯扯嘴唇,就能杀死一个人——甚至一个大臣,因为她是天子的宠物,天子的宠物是有特权的,但她也只是宠物而已。她清楚的明白,于赵佶而言,她只是宠物,甚至连国民都不算——她是一只长毛的,有点小脾气的临清狮子猫,很特别,很有趣,让他闲来无事的时候喜欢过来逗一逗,顺便留下些让宠物开心的玩具。 李大家,这个称呼听起来似乎不错,说起来,昔日大名鼎鼎的开封第一才女李清照还在京里的时候,人们也叫她李大家的。 可是李大家跟李大家,是不一样。 她有钱,但也只是有钱……而这些钱,她甚至不能肯定是不是最终真的属于自己——她连自己都不属于自己呢,更不要说身外之物了。 李三娘无比清楚这一点。她这个大家,并没有什么高贵的,她甚至连自己,都不属于自己,又能谈什么高贵? 可那又怎么样呢,这世上,区分人高贵与低贱的,究竟是什么呢?那 分卷阅读207 - 分卷阅读207 - 分卷阅读208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8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8 些高高在上的人,真的就更高贵?她每每总会胡思乱想,却无人能够解答她的问题。 李三娘的心里,总有些离经叛道的奇怪念头,不敢对人言。譬如人们都觉得她运气好,攀上了官家这棵大树,可她却会想,这个官家,与她想象中的官家不太一样。 官家,不是被叫做天子么?前朝还喜欢叫天子圣人呢。圣人应该是与普通人不一样的吧?至少她从小从身边的人那里听到的是这样的话。然而她见到的赵佶,却并不是这样子的,他是万人之上的帝王,确实有着一身的威仪,可脱了衣服,也不过就是个有松弛赘肉的中年男人,李三娘实在看不出,所谓的天子,所谓的圣人,脱了衣服之后,到底跟普通人有什么区别。 这太可笑了。原来皇帝的威严与神力,竟然是长在衣服上的。高高在上的,原来是衣服,而不是人。皇帝只有一个,可同一件衣服的尺寸,却是很多人都穿得下的。 不,这太可笑了。原来我们竟然是被龙袍统治的么? 李三娘胡思乱想着,或者统治这个世界的不止是龙袍,还有龙椅,还有别的什么东西?所以其实皇帝也不过就是个好色的中年男人,他的特殊之处,不过那是那件衣服,那张椅子罢了。 赵佶把她当做上天送给自己的礼物,他笑嘻嘻的对她说:爱卿与旁人不同,从不把我当皇帝的,在你这里,我舒服的很。 李三娘心里却暗暗想着,我确实没有把你当皇帝,除去那身外皮,你跟其他的男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李三娘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像李婆婆一样,要在清乐坊终老一生,可是命运跟她开了个大玩笑,让她遇到了他。 李三娘轻手轻脚的来到后院儿,大树的荫凉下,李婆婆正躺在摇椅上打瞌睡。 李婆婆已经相当老了,没退下来的时候,她带着假髻,脸上涂着粉,还看不出十分的苍老来,如今彻底退休,把事情交给李师师,她摘了假髻做了寻常老妇的打扮,大家才发现,她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大半儿。 “怎么能不老呢?”李婆婆轻轻说:“我被拐子卖到清乐坊的时候,是至和元年,也记不清自己那时候到底几岁,总有七八岁吧?这么算来,我也是快七十岁的人了。看着身边的姐姐妹妹,留在清乐坊的,活过四十岁的少之又少,有的被人赎出去,有的自己赎了自己……虽各有各的归处。可总归,有善终的很少。” “从良从良,不管从的是贩夫走卒,是做妾还是当外室,不管那人如何的丑陋暴虐心黑手狠,可只要跟个男人离了这里,就叫‘从良’……就冲这个词儿,可见外表再光线,说到底,还是低人一等的。” “三娘,你是有福气的人,既说要跟他,就当于过去断的干干净净,等过了年,便把这一摊子事儿,都交给梦荷吧!有小桥搭把手,她便是比你差些,也能撑得起的。” 李三娘眼圈发红,轻声说:“婆婆,你便跟我走,我给你养老,好不好?” 李婆婆摇摇头:“我生在清乐坊,死也要死在这里……” 李三娘待要说什么,李婆婆却闭了眼,不肯理她。 李三娘慢慢走了出去,走到门口,隐隐听到李婆婆轻声唱起了词儿,声音虽低,也苍老的很,可毕竟是唱了一辈子的人,吐字十分的清晰,李师师侧耳一听,却是一首《生查子》:远山眉黛长,细柳腰肢袅。妆罢立春风,一笑千金少。归去凤城时,说与青楼道。遍看颍川花,不似师师好。 李三娘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谁不曾青春年少,谁不曾满腹的痴情?人都说小姐们只爱财,却不知动了真情的,有几个有好下场?李婆婆,便是当年艳冠群芳的第一代李师师,文人骚客为她填了多少词?谱了多少曲?不是没人想要给她赎身,可她只想找个真心人,结果呢,真心错付,傻傻的等那人回来接她,等来的却是人家在颍川青楼厮混,拿她做噱头填了新词让别的女伎弹唱!文人们提起来说他这是对师师惦记的紧,却不知,真放在心上,又怎么会拿她跟别的女子比来比去?满城传唱师师好,却让等了一年又一年的李师师彻底绝望。原来从头到尾,她都只是他许多段风流韵事中的一笔罢了。 李婆婆说得对,自己真的很有福气,要有多幸运,才能在茫茫人海里,遇到他。 他解答了她很久以来的疑惑,也解开了了她许久以来的心结。他尊重她,把她当做一个人,就像她是一个好人家的,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的小娘子一般——不,比这个更好。毕竟在世人眼里,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男人们去提亲,最终不过是为了让这个女人属于自己罢了。 可是李想不是这样的,他从来都把她放在对等的地位上,任何事情都与她商量,求婚也好,日后的生活也好,都先要问了她想要什么样的日子,然后再去打算。 “三娘,我不想你难过。我纸坊里的那些小娘子就像我的妹妹一般,所以我走到哪里都要带到哪里。将心比心,你也是把李婆婆当做阿娘,把小桥她们当成妹妹的吧?你要是愿意,把她们都带去,我真的不介意。”瞧,他就是这样,将心比心,完全站在她的角度替她考虑。在他眼里,无论是自己家里的姐妹,还是她身边这些连自由身都没有的青楼里的小姐,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街上的乞丐,至少在某个方面都是一样的——那是一样的生命,需要珍惜需要尊重。 在李想的眼里,她只是她,不管她是什么样的身份,不管她有过怎样的过往,他都不在乎,他是真的不在乎,并非像有些人那样摆出大度的模样,而是压根儿不把那些事情当做一回事儿啊。而对她而言,他也是不同的,不管他是穷是富,是朝廷命官还是平头百姓,在她的眼里,他都只是他。即使不是正逢乱世,即使不是他未卜先知安排了一切,恐怕她自己也会想尽办法,哪怕自赎自身也会跟着他走吧!就像她更年轻的时候嗤笑过的那些糊涂的姐妹一般。 跟他在一起,总能让她快活的忘记了外面的世界 他是真的爱她,想要跟她过一辈子,每一件事儿都细细的跟她商量,明明离结婚的时间还要许久,可他已经把两人婚后生活的计划列出去了十几年,他梦呓般的扶着:“三娘,再等一年,再等一年就好了。” 一年啊…… 他们已经相识五年了,前头的四年都熬过了,只剩下一年,这么短的时间,不算什么,真的不算什么。 她以为幸福已经唾手可得,可美梦到底还是被那个穿着龙袍的男人叫醒。 ****************************** 开封,清乐坊: 李三娘猛的坐了起来,她闻到空气里似乎有硫 分卷阅读208 - 分卷阅读208 - 分卷阅读209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9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09 磺的味道:“子美,子美?” 子美跑了进来:“娘子,你又做恶梦了么?” 李三娘摇摇头:“子美,你闻闻,外头是不是有烟火味?” 子美轻声说:“城外似乎有动静,估摸着是夜战吧,岳将军喜欢夜袭,又擅长火攻……” 李三娘叹了口气,轻声道:“早知道,我该带你们走得远些,就不会被带回来了。” 子美拿了衣服给李三娘披上:“娘子说的什么话!若没有你,我们压根就不会离开开封,跟现在的处境又有什么差别呢?对了,娘子,明日还要去城头送饭么?” 李三娘点点头:“送,当然送!咱们少吃点没关系,若是禁军们饿到了,怎么有力气打仗?咱们的存粮还多吧?没发霉吧?” “小桥姐昨天去查看了一下,似乎有点返潮,倒没有发霉的。准备今天都拿出来晒晒呢……还有二百多袋面,米也还有几十袋子。” “那就好,反正也睡不着,我去厨房帮忙吧。” 李三娘说罢便想下床,被子美拦住:“哎呀娘子你就别捣乱了,这时候粮食珍贵得很……”李三娘挫败的停下动作:“我竟这么没用,连这一点忙都不能帮了么?” 太白正好走了进来,挺李三娘心情不好,忙道:“娘子,你看你的手,你再干粗活,手变粗了,可就要比李大官人显得老了啊!他原本就比你小一岁。” 李三娘立刻消停了:“那我等大家做好了,带着人去送。” 没人知道这仗要打到什么时候,所以虽然开封目前还不缺粮,但士兵发的补给也只是勉强饿不到罢了。李三娘当初离开开封之前,便做了两手准备,陆陆续续的购进了许多粮食,这次回到开封,正好金人围城,她留下来够清乐坊众人吃三个月的粮食放到仓库里。其它的则并不小气,每日让厨房多多的做了蒸饼汤饼等吃食,带着清乐坊的姐妹们给城楼上的兵士们送去。 李三娘慢慢的走到城楼上,伸出脖子想要往垛口外看,正发愣,忽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别在这里站着,当心碰上流矢。”定睛一看,却是岳飞走了过来。 李三娘微微一笑:“金人不是后撤了么,哪有这么硬的弓,能射到城里来!”见岳飞眉头紧锁,李师师轻声道:“我听说昨日夜袭,五哥又灭了五千金兵……这样下去,眼前的危局很快破解了。你怎么还这么担心?” 岳飞叹了口气:“大宋数十万精兵,只论战力,金人原本就不是咱们的对手……我担心的不是城外的那些金兵。”而是那些开门揖盗的人。 ☆、134李三娘(中) 李三娘心里也不踏实,目前来看形势大好,可是在李想的描述里,最终却发生了那样的惨事,显然中间是出了岔子的。可这话又没法跟别人说,说了也毫无意义,心事重重的跟岳飞随便又说了几句,便带了人下了城楼。 二十四岁的岳飞似乎是天生的统帅,明明才是第一次领兵,却完全没有生涩的感觉。种师道善守,他则擅攻,明明是金人围困的危局,他却时不时的跑出去偷袭一下————攻与守似乎完全掉了个个,完颜宗望被他劫了几次寨,粮草被烧了,连帅帐都给掀了,气急败坏外加担惊受怕,一路撤到了孟阳扎寨。 李师师松了一口气,可是心里还是觉得隐隐的不安。这种不安,在坊间传来消息,官家竟然在形势大好的情况下要送出一个王子为人质作为金人退兵的条件时得到了证实。 “这个官家,与太上还真是父子咧!”如今大家都知道李师师爱的是李想,所以说起官家的不是来并不遮遮掩掩。 李师师皱着眉头,果然,不管仗打的多么的顺利,历史总会回到它原有的轨道上么?那么李想所为之做出的努力,又算什么呢?她轻轻地闭上了眼睛,耳边似乎想起了李想说过的话:历史,似乎是有回复力的,无论他怎么努力,它总是有办法回到原本的轨道上去。 事情的发展出乎李师师的意料,被派去做人质的居然是莘王而不是康王,而且,这个莘王似乎完全按照李想所说的那段历史里康王赵构的,莘王被金人退了回来,换了康王赵构,而赵构居然被杀了!李师师得到了消息,猛的站了起来。 改变了。 历史向着诡异的方向滑去,继赵构死后,又一个改变发生了,赵植顶替了李想所说的历史上赵构的位置,被派往应天府。 李三娘得到消息,觉得自己的手指都在微微发抖。这算是什么改变呢?似乎大脉络不变,可是未来的皇帝的人选却变了————不不不,这种改变没什么意义。李三娘咬着嘴唇,是的,没有任何意义,那件龙袍,谁穿都一样。坐到了那个位置,就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可按照历史,未来的这片王土上,却同时存在着三个皇帝。无论谁坐到了南宋王朝皇帝的位置上,对待金人的态度,都不会与赵构有太大的区别。李三娘觉得自己似乎抓到了什么东西,可是那点儿灵感却转瞬即逝。 金人撤退了,可是形势却一点都没有转好的意思发,反倒让开封的市民越发的忧心忡忡。 狡兔死走狗烹——这是许多帝王们对待臣子的态度。可是能够愚蠢到群狼环伺的时候把自己最好的猎手给赶走这个地步的帝王,赵桓绝对是奇葩中的奇葩,金人才退过黄河,他便把种师道夺了兵权,把李纲赶出了开封。李纲离开开封的时候,开封市民倾城而出,哭送出几十里。而种师道则在被贬之后直接病倒,十日后病故。至此,大宋朝廷完全成了反战派的天下,仅有的几个主战派全是不擅兵法的书生文人。即使是普通的开封市民,也对目前的情况十分的不安。 可是显然,现任官家并不觉得目前的情况有什么不好,他把父亲的宠臣几乎一网打尽,而那些逼着他涉险的主战大臣也被他贬的七七八八。他到了现在,终于有了扬眉吐气的感觉,这才是新朝新气象,满朝皆是自己的爱臣啊!兴奋之余,他决定去去晦气,给顺德帝姬与李迒完婚,又觉得还不够热闹,又借着七夕,召集教坊与各大青楼的女伎在金明池畔汇演,好好的热闹一番。 李三娘心烦得要命,她又一次感受到了历史的恶意,她完全走不了!她原本已经雇了船,借着出去巡演的机会准备带着大家再次跑路,可是官家一纸令下,她们的所有人又被牢牢的拴在了开封。这到底是巧合还是什么? 宋钦宗的得意并没有维持了几天,金明池的歌舞正浓的时候,黄河沿岸的守军传来消息,金人再次南下,八月,开封又一次被金兵围困了。 李三娘听着清乐坊中的一片哭声,心中的愤怒无以复加,她定了定 分卷阅读209 - 分卷阅读209 - 分卷阅读210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0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0 神,强打精神对李邦彦道:“李相公,我知道你是要为官家分忧,可你看看,她们这哭哭啼啼的样子,也不是回事儿。您先带人去忙别的事儿,我与她们好好说说话,也省的耽误您的时间。” 李邦彦皮笑肉不笑的说:“那就有劳李大家了。说起来,能为国尽忠也是小姐们的福气,说出去也是李大家的体面。” 李三娘的的双手在袖子里微微发抖,还是强撑了笑脸道:“不是说明日后才送人出去么?李相公明日再来接人——”话音未落,却见一个下人打扮的男人匆匆忙忙的冲了过来,附在李邦彦耳边嘟囔了几句,李邦彦当即脸色大变,也顾不得跟李三娘说花了,扭头便跑了。 李三娘倒退几步,看看门外盔甲鲜明的禁军,长出了一口气,喊了一声:“关门!” 她心乱如麻,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金人来得太快,软骨头的官家投降的更快,才打了几天,便派人跑出去跟金人求和,答应了天价的赔偿,拿不出来便要用城里的女人来换。 金人只要美丽的女人,清乐坊首当其冲被选中,从上到下,所有没退休的女伎几乎被一网打尽全都被选中,而李邦彦,刚才准备过来把人带走,李师师好说歹说,总算给拖到明日出城时再来带人,李三娘退回院内,郑小桥立刻怒骂了起来:“我的身契是给了清乐坊的,又没卖给官家!他凭什么拿我们送人!” 她的声音虽大,却没有人回应她,被送给金人是什么下场,她们想想都不寒而栗。好半天,于梦荷才干巴巴地说了一句:“连帝姬都要被送人,我们又算什么东西。”顿了顿,她慢悠悠的站起来,往后院走去:“骂又有什么用?我们的命,早就定了。” 李三娘十分的难受,一把抓住她的袖子:“梦荷,你等我想想,等我想想,我想想办法。” 于梦荷惨然一笑:“阿姊,你别骗自己了!我知道你想带我们逃到地道里……可是你想想看,咱们这些人是被选中要送出去的,这么多双眼睛盯着,怎么逃?怎么逃?”她说到这里眼泪刷刷的流下来:“李大官人挖那些地道怕就是想到这一天了吧?可他千算万算,又怎么能算到要我们命的不是金人,是官家啊!” 李师师咬牙道:“我去换身衣服,一会儿想办法出去,我去求太上,我去求……”她说着说着自己也没了信心,这两个连亲妹妹亲女儿都能送给敌人玩弄的家伙,能干出什么事儿来。 李师师咬咬牙,看看院子里的女孩子们有的在哭,有的则双目无神的发着楞,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清清嗓子让大家都去厅里吃饭:“都不要胡思乱想,去吃点东西,先回去睡一觉儿。我好歹也认识几个人,我再去想想办法。” 李三娘艰难地说完几句话,便跌跌撞撞的回了自己的房间。她一进卧室便软倒在地,她在人前虽然强撑着,可是精神也快要崩溃了,尽管李想早就告诉过她历史的发展,可是真的身临其境,这种悲恸这种恐惧简直要把他压垮了。实际上,官家给了太上皇一点面子,她是不用被送给金人的。是啊,被太上皇碰过的女人不可以送出去,会丢大宋的脸的,所以官家说把清乐坊其他人送走,她则会被送入后宫,陪伴太上皇。 李三娘捂着脸,想要哭,可是却又不敢哭出声,这样的死里逃生算什么?她如果是能心安理得的独活的人,当初早就自己跑掉了,哪里还会在开封呆着?况且所谓的皇恩也不过是让她比姐妹们晚一点点沦落到那个地步罢了:李想曾经告诉过她,开封城破,皇帝身边的所有女人都会被金人瓜分……不过是让她比别的女孩子们晚一点遭难罢了。 李三娘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她越想越难过,越想越恨,这衣冠禽兽的两父子,把国家祸害成什么样子了?便是他们被抓走都不能让人安生,拖累的大宋在江南苟且偷安那么多年,江北的百姓煎熬了那么多年…… 天擦黑的时候,岳飞来到了清乐坊,他一见李三娘,便告诉她明日他会想办法把场面弄乱,到时候让李三娘趁乱跟他走,他带她去赵二哥家旁边的那条地道里藏起来,他已经在地道里藏够了食物:“你忍上一阵子,等大事过后,也好跟大哥团聚。” 李三娘摇摇头:“没用的,我不可能趁乱跑了的,官家特意下旨,要我进宫陪伴太上皇。”说到这里她眼眶红了:“我走不了的,这么多双眼睛都盯着我呢,五哥,我走不了了,走不了了。” 岳飞只知道清乐坊众人要被送到金人那里,却并不知道官家居然要把李师师送去陪太上皇,他微微一愣,却又觉得有些不对:“官家哪里是这么体贴的人?专门让你去陪太上,他是成心给太上添堵才对,而且……不行,你不能进宫!” 李三娘惨然一笑:“这哪里是我们说的算的?刚才我求李邦彦让我见太上皇,想着好歹去求求他,结果他说连茂德帝姬都要被送出去了,官家让我留下都算开恩了。”她看看岳飞,轻声说:“五哥,你不要再来找我了,也不要再管我了,你是有用之身,不能因为我出什么乱子。” 岳飞显然也明白自己是不可能带走李三娘了,他脸色十分难看,想了一想,忍不住叮咛道:“我知道你一向高傲,可你万不要走茂德帝姬那条路,人只要活着,就还有盼头。要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大哥他,也不是在意那些事儿的人。” 李三娘知道他话中的意思,勉强挤出笑脸道:“你放心,只要有一线生机,我就一定会努力活下来,我答应了你大哥,要陪他走遍大宋的山山水水呢!”说到这里忽然意识到刚才岳飞的话是什么意思,惊道:“你刚才说茂德帝姬?你说福金,她怎么了?”李三娘是认识福金帝姬的,她去杭州之前,李念请她到王府做客,与茂德帝姬赵福金不期而遇。那位帝姬虽然出身尊贵,可是一点架子都没有,总是笑眯眯的,十分的温柔。 “福金帝姬听说官家要把她送给金人,悬梁自尽了。官家气得要死,摔了一堆的东西……”岳飞说到这里,话音里也带了嘲讽:“这就是我们的官家,这就是我们大宋的皇帝。有这样的皇帝在,大宋,哪里还有什么希望!” 李三娘心里模模糊糊的似乎有什么念头,一闪而过,她抓也抓不住,只是自然而然的问道:“官家把亲生妹妹逼死了,难道还要责怪帝姬想要死的痛快些么?” 岳飞一脸疲倦:“他自然是责怪的,因为金人点名要茂德帝姬……现在茂德帝姬死了,他觉得没法跟金人交代了,气的很。听内殿直的弟兄说,官家想要弄个漂亮宫妃冒充帝姬,结果,后宫里闹成一团,闹着跳河的闹着上吊的,人倒是没死一个,倒把官家气得要死,但也没办法,这种事情难道还能 分卷阅读210 - 分卷阅读210 - 分卷阅读211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1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1 逼着人做么?到时候送到金人那里,一不做二不休说了实话,金人还不是要恼他?” 李三娘听得浑身发冷,这是何等冷血而自私的男人,正在心惊之时,外头忽然传来撕心裂肺的大叫声:“梦荷阿姊!” 李三娘脸色大变,急忙冲了出去,顺着声音直奔于梦荷的卧室,早有好几个人先于她到了于梦荷的屋中,李三娘走近一看,于梦荷躺在床上,面色如生,穿着整整齐齐的一身红衣,她慢慢的抬起手握住于梦荷的手,冰冷的没有一丝温度。 “梦荷,梦荷……”李三娘轻轻的叫了两声,她声音发颤:“梦荷,你又调皮了,你别吓阿姊,别吓阿姊啊。”李三娘猛的扑到于梦荷的身上,哭叫道:“你这个没良心的死丫头,你怎么就敢这么走了,你怎么就不信阿姊呢,阿姊答应了会想法子救你们,阿姊答应你的事儿哪次没有做到?梦荷,梦荷,你这个傻丫头!”李三娘放声大哭。于梦荷十岁被卖到清乐坊,是李三娘一手带出来的,她教她琴棋书画,教她为人处世,她们相处了整整十八个念头,于梦荷之于李三娘,比亲妹妹也差不了多少了。可此刻,这个只有二十四岁的女孩子就那么静静的躺在床上,穿着她平日里从来不穿的艳丽的颜色,怀着对这个世界的爱恋,绝望与憎恨,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走了。 李三娘痛哭失声,她从未想过于梦荷会走在她前头,这世界上,她最在意的人,李婆婆已经走了,剩下的李想是第一个,于梦荷就是第二个,她万万没有想到,梦荷会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人世,她正哭着,忽听得一旁又有人叫道:“景娘!景娘……来人啊,景娘悬梁了”李三娘猛的站了起来,随即晃了一晃,险些栽倒在地。 这是什么样的世道,这是什么样的官家,为什么这样的人可以高坐在龙椅上,穿着龙袍,他们除了祸害国家带累百姓,究竟还能做什么?李三娘哭的软倒在地,可是脑中的思维却无比的清晰。这样的人品,就算做个普通人,都要被唾弃,可是他们却高高在上。不,这是不合理的,这是没有公道的!老天,求求你告诉我,到底该怎么做,到底该怎么做? 太白跟子美全都满脸是泪,她们扶着已经站不稳当的李三娘,一步一步的回到了她的房间。岳飞还没有离去,他实在是放心不下,见到李三娘回来,才算松了口气。 李三娘见到岳飞,哭的越发厉害,岳飞也听说了刚才发生的事儿,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才好,他心里也憋闷的厉害,忍不住叹息道:“有这样的官家,才是大宋最大的灾难。” 李三娘的哭声却忽然止住了,她双目无神的盯着墙壁,心里头似乎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了,可是再去想,心里却依然是纷乱的一团,抓不到头绪。她定了定神,看向岳飞:“五哥,你刚才说官家想让人冒充茂德帝姬?你与我仔细说说。” 135李三娘(下) 何栗简直要疯了:“什么?冒充茂德帝姬?李大家,李娘子……弟妹!你疯了不成,你便是不在乎自己的性命,也总该为冀飞想想,你这一走,他可怎么办,他可怎么办!” 李三娘轻声说:“我想不出,我想不出我走了,他会伤心成什么样子。可是,婆婆走时,把清乐坊交给我,我即使不能看护她们一辈子,可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她们这么多人遭难,而自己不闻不问。”她慢慢的站起来:“若官家能够应了我这个要求,也就是一命换百命,我,便是死也甘心了。况且,我未必就会丢了命,顶着个帝姬的名头,总有一两分的体面,比那些胡乱送出去的还是要强些的。” 何栗死命的摇头:“不,我是绝对不会替你传这个话的!我若那么做了,这辈子都没脸再见冀飞了。李大家,我过去并不赞成冀飞去娶你,可现在我知道我错了,李大家,你很好,与冀飞很相配。你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莫要辜负了月老的安排,千万别做傻事儿。难得有情郎,你真的就忍心让他难过?” 李三娘一直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我知道。我何其有幸,今生遇到他,只是易地而处,换了他,换了你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遇到这样的情形,会放下她们不管么?” 说到这里,李三娘挤出一丝微笑:“我本就没准备让你去替我传这个话儿,方才让鹏举去请你的功夫,我已经请了禁军的一位校官与我送信给李邦彦了,这会儿他怕是已经把消息传到官家那里了。我请您来,是有别的事儿求您。” “我走后,估摸着这边围着的兵士也就会退了,还请何相公帮忙,想办法赶紧把她们都送到地道里,我知道您对这城里地道的入口最熟悉不过了。我实在信不过官家,谁知道他会不会前脚把我送走,后脚又把她们送给金人呢?” *********************************** 李三娘坐在轿子里,她从轿子的帘子向外看去,远远地,岳飞在墙角的阴影处站着,看不清表情, 她想起岳飞昨日的话:“大哥*你。” 她是怎么回答的来着?是的,她说:五哥,若是她们就这么被送走了,我这辈子,都没法快活了,我没法嫁给他,我没法心安理得的去过那快活日子…… 是的,她没法心安理得的去过快活日子,更别说,她便是不去冒充茂德帝姬,恐怕也没机会去见李想了。那段历史,李想与她说过许多次,两帝身边的女人,会有什么下场,她记得清清楚楚。那样的下场,还真是未必比作为第一个被献出去的帝姬好————起码,后者在一段时间内奇货可居。 她会努力活下去,不管遇到什么事儿。李想,你不会嫌弃我的,对么?你不曾因为我的过去嫌弃我,那么,如果再经历什么,你也依然不会嫌弃我,我知道你是这样的人,所以不管遇到什么事儿,我都会努力活下去。因我知道,这世间若没有了你,我一定了无生趣;反过来,这世间若没了我,你也一定会孤独寂寞。 李三娘放下帘子,慢慢闭上眼睛。 请你原谅我,原谅我这么一意孤行。可是易地而处,我知道,你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轿子慢悠悠的进了皇宫,李三娘抬起手,拿起随身携带的香囊闻了闻,定了定神,这是她最后的筹码。如果真的没办法熬不过去的话,起码,她可以选择跟梦荷一样干脆的死去。当然,不到万不得已,她是绝对不会用这东西的,带了这个,无非是给自己壮胆,再不济,还可以死个痛快呢! 轿子微微一晃, 分卷阅读211 - 分卷阅读211 - 分卷阅读212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2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2 停了下来,李三娘使劲儿睁大眼睛,硬生生把眼眶里的泪憋了回去。 她打扮的很精细,梳着最有风致的堕马髻,身上披着大红的斗篷,斗篷底下是素色绣梅花的大袖,暗花罗的裙子。脸上淡淡的上了一层妆,弯弯的眉毛,额头上还点了一朵梅花。她原本保养的就好,这么精心的装扮出来,更是完全让人看不出年纪,只觉得美的惊心动魄。 能够让看遍天下美色的道君皇帝迷恋了整整十年的李师师,又怎么会不美呢?现任的官家会看她看到呆掉也并不让李师师意外。 果然,天子的所谓威严与神力,不过是依附在龙椅与龙袍之上——而穿在衣服里的人,不过是个跟他的父亲一样好色的男人罢了。 心里是这么想的,李三娘的面上却完全显现不出,她只需要皇帝的一个承诺罢了:她会以茂德帝姬的名义被送出去,唯一的要求是请官家放过清乐坊的女孩子们。 当然,这个要求皇帝早就知道了,所以没什么可说的,如今也只是见见李师师,确认一下这个女人是不是有足够的美貌与气质来冒充帝姬。很显然,李师师是完全够格的,福金帝姬只是皇室最美丽的公主,而李师师,则是整个开封最美的女人,之论美貌的话,李师师绝对在赵福金之上,而所谓帝姬的气质——养尊处优,一向以冷美人形象出现在人前的李师师,不会比任何一个贵妇的气质差。 看到了李师师,赵桓悬了一天的心终于放下了,福金的事儿真把他气得够呛,也吓得够呛,他实在不想得罪金人,现在有人能够把这个事情完满的解决掉,那真是太好了。至于放过清乐坊的那些小姐,这根本不成问题——原本他故意点名把清乐坊的小姐送给金人,又故意留下李师师送到太上皇那里,也不过就是想给他父亲添堵罢了,说是给他父亲面子,这面子谁会稀罕,谁不知道太上皇对李师师早就没兴趣了?这会儿看到貌美如花的李师师,他一方面有些惋惜,一方面又有些快意。他们父子俩的感情早被这些年的种种波折耗尽,互相添堵早已成了家常便饭。 “*卿愿意为国分忧,朕甚是欣慰。你放心,便冲着你这一份忠心,朕也要对清乐坊众人照顾一二的。” 李三娘脸上带着矜持的笑容,心里却在暗想:“我若是信了你的鬼话,那我真是白活了三十年!我在开封还好,一旦我被送走,再有个风吹草动,清乐坊这些无依无靠的女孩子肯定还是首当其冲……幸好,幸好我已经拜托了何相公,他可比你们可信多了。” 送李三娘进宫的是李邦彦,他见官家满意,自己也松了一口气,他奉旨去搜集美人,别的美人都是随便的,唯有茂德帝姬是完颜宗望点名要的,官家没脸见茂德帝姬,只说让他把茂德帝姬直接送出城,他便让人围了驸马府,想着等把别的美人搜集全了,出城时再来带公主,谁知道偏偏就出了岔子,这位帝姬竟然悬梁自尽了!虽说帝姬等于是被官家逼死的,可是作为执行者,他是真怕官家把责任往他头上推,这会儿李三娘提出愿意替代茂德帝姬,而官家又很满意,他心头的大石头被搬走,便又想起他的任务来。 “清乐坊的那一百多个小姐是不能送出去了,好在全开封的青楼不少,别说一百人,就是一千人也凑得齐,再不济还有教坊。这些女子没有家室牵累,去要人是最容易的。”李邦彦说到这里,做出为难的样子:“可是,这些女子便是搜集的再多,能值几个钱呢?还得是那些像样人家的的女孩子才值钱。只是,这些人家闹得实在厉害……” 赵桓的脸色阴沉了下来:“我一会儿让人拟旨,你带了旨意去挨家拿人。” 李邦彦道:“备选的女子,多有不识大体之人,臣有一计,可让她们安分守己。” 赵恒道:“李卿请讲。” 李邦彦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这般忤逆的女子,想来也是家里教的不好,还请官家下旨,凡自尽者,未嫁者罚没其父母家产,已嫁者罚没其夫家家产,以赔偿其身价。” 赵桓想了想,点点头:“这倒是个办法,只是辛苦李卿了!” 李三娘就坐在一边静静的听着,她知道这两人说的是什么事儿,李想曾经告诉过她,宋钦宗答应了金人高额的赔偿款,凑不齐,便用城中的妇女来凑数,从帝姬王妃知道平民女子,都被明码标价抵偿赔款送给金人。李想说的时候,她只是悲哀,而亲眼所见,这君臣二人拿这些可怜的女子的命运完全不当一回事儿,两人甚至连自杀的权力都不肯给这些苦命的女子留下。一旦自杀的话,家人很可能要用全部家产来赔偿,在被困多日,缺粮少药的开封,一旦没罚没家产赶出家门,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李三娘本以为亲耳听到这样的事情,自己会十分愤怒的,可奇怪的是,她虽然生气,却一点点激动的感觉的都没有:这太正常不过了,不是么?这个赵桓,跟他的父亲一样是人渣中的人渣,会做出这样的事儿,有什么稀奇的。 她的思绪慢慢的飘远了,她想起了前日岳飞对她说过的话。 “这就是我们的官家,这就是我们大宋的皇帝。有这样的皇帝在,大宋,哪里还有什么希望!” 是啊,有这样的皇帝,大宋,哪里还有什么希望!想要救这个国家,多少精兵都没用,多少良将都没用,除非,除非—— 李三娘的思绪乱了,她知道自己在想的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可是这样的念头一旦出现了,就再也赶不走了。 她的手在袖子里慢慢攥成了拳头,直到指甲几乎把手心扎破,这才呗疼痛惊醒过来。李三娘猛地一惊,自己在想什么?她进宫是为了代替茂德帝姬的,是为了以此来换取清乐坊一百多个姐妹的安全的。不要胡思乱想,不要胡思乱想……梦荷已经走了,她好歹要保住小桥,保住其他的人。 定了定神,李三娘努力让自己对那君臣二人让人愤怒的对话内容置若罔闻。 赵桓已经跟李邦彦谈完了事情,这会儿又把视线转向了李三娘。赵桓对美人的*好并没有他父亲那么强烈,但是眼睁睁看着这样一个美人要被送到金人那里,还是有些郁闷。想了想,提议带李师师去见见太上皇,拜别一下子。 赵桓并不愿意多去想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其实他也明白,以他老爹的度量,才不会去想李师师是为了解救自己的姐妹而要求去金人那里,他只会觉得自己丢了面子。赵桓或许并非特地去做的, 分卷阅读212 - 分卷阅读212 - 分卷阅读213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3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3 可是潜意识里其实就是想他的老爹再添点堵——你貌美如花的相好儿宁可去金人那里也不要陪你啊! 不得不说,赵桓对他的父亲还是有相当的了解的。赵佶的脸色很难看,再看到娇俏如双十少女的李三娘,他心里更是发闷,多久了,这个女人打扮成半老婆子哄自己,现在却花枝招展的要冒充帝姬,她竟然敢故意疏远我! 这世间总有一种人,习惯了自私自利,自己自私的可怕,又不愿意对这世上那些甘心为他人牺牲的人有半分的体谅——就算明知道李三娘的本意是什么,可他就是会抓着自己的一点儿不满不放,只想着自己先出了气才好。赵佶,显然是这种人当中表现的最为明显的一个,因为他有着为所欲为的权力。 这会儿他笑吟吟的招呼赵桓坐下,脸上一点儿不高兴的模样都看不出,又喊李三娘:“三娘,你也坐下……”说到这里,他的脸上竟然硬是挤出了那种叫做“慈祥”的神色来。 “对了,不能叫你三娘了,得叫你福金了……唉,不枉我疼你一场,如今果然帮了大忙。” 李三娘脸上的笑容简直都要维持不住了,她对这个男人的厚颜无耻简直没法忍受了。福金,福金,那是他的亲生女儿!他怎么就有脸把用被他跟他的儿子活活逼死的亲生女儿的名字,这么自然而然来称呼她? 赵佶与儿子随便聊了几句,李三娘在场,他们自然要说说她顶替福金的事儿,这么一说,赵桓便想起另一个问题了:“父皇,有件事儿有点麻烦,福金的侍女……原本也要一并送去的,现在看看,倒有些不妥了,万一漏了马脚就不好了。” 赵佶满不在乎:“我当是是什么事儿呢,福金的侍女确实不能用了,演不好会露馅,而且她们也照顾不好三娘。”说到这里,他冲三娘笑笑:“三娘,你独自出去,孤零零的多寂寞,我记得你身边那两个侍女,太白,子美,很不错的两位小姐,便让她们陪你出去,对,多带些人,带她几十个,也省的你寂寞,如何?” 李三娘顿时愣了,她绝对不会认为赵佶是随意说的话,更不会认为他真的是体贴自己。做了二十几年皇帝的赵佶,哪里有什么记不清的事儿?他怎么会不知道她为什么自愿替代茂德帝姬出城给金人做玩物?他知道,可他还是偏要故意这么说! 李三娘扯扯嘴唇,她很想笑嘻嘻的把话题带开,可她却笑不出来,这就是曾做出十分*她的模样的男人,这就是她曾经的枕边人……李三娘的手有些抖,她早就知道他们这两父子是什么人了,不是么? 李三娘默默地安慰着自己:没事儿的,没事儿的三娘,你说几句好话,把这个话题扯开也就罢了!他被你哄了十几年了,便是这会儿生你的气,你也一定能把他哄回来。况且何相公这会儿十有□已经把她们安排好了呢! 可另一个声音却在提醒着她:别傻了,你还不明白么?便是你现在把他哄高兴了又如何?你不会是唯一的一个被送给金人的女人,更不会是最后一个,在你之后,他们会一批一批把城内的略微有点颜色的女人都送出去,再然后,因为他们全无抵抗的投降,开封城破……即使是躲在地道里又能怎么样?一旦这父子俩发现清乐坊的人失踪了,不等金人破城,他们自己就得掘地三尺的找人了! 李三娘的耳边,似乎又一次有了幻听,李想在杭州与她闲聊时说的话开始在她耳边回放。 “我们那个时代,有许多人都觉得,赵佶与赵桓这两父子,唯一有能力为大宋做的好事就是,死掉。” 李三娘慢慢抬起头来,看向赵佶与赵桓这两代皇帝,她已经知道了自己这两天以来一直抓不住的那点思绪是什么了,这一刻,李想说过的话就像魔障一样在她耳边一遍遍的回放: “没有二帝拖累,鹏举何至于空有直捣黄龙的本事却落得十二道金牌下丢了性命。” “没有二帝昏庸,后世的历史里就不会有南宋北宋之分。” “三娘,你知道我最怕什么么?我好怕,好怕他们如我知道的历史那样,又落到了金人手里,如果那样的话,我所知道的历史就会再一次重演。你知道,我每每想起五哥,都觉得难过的要命。” 那一天,她就要离开杭州了,他半跪在她的床边,握着她的手潸然泪下: “历史,似乎是有回复力的,无论我怎么努力,它总是有办法回到原本的轨道上去。三娘,我真的有些害怕……” 冀飞,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我知道,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我都记在心里,你为我们所有人做的,大家也都会记在心里。现在,轮到我为大家做点什么了。 冀飞,我想跟你快快活活的过下半辈子,可是我怕是没有机会了?虽然我一次次的对自己,即使去了金营,即使只剩下残破之身,可是哪怕只有一口气,我一定要回到你身边。 可是,冀飞,我生在开封,长在开封,这是我的家,我要看着它落到金人的手中,我要看着自己的同胞受尽□,而我,原本是有机会阻止这一切的,我怎么可能心安理得去过自己的快活日子———所以我不能放过这个机会,纵是让你伤心半生,我也不能放过。 冀飞,你为这个国家做了那么多那么多,这一次,就让我也来做点事情吧,做你想要做却做不到的事情。 历史是可以改变的,你看,未来的高宗不是已经死了么?它或许像牛筋一般有回复力,可那只是在它仅仅被拉伸的情况下,如果,如果它被彻底斩断呢?康王赵构这一条线已经被斩断了,现在,就由我,来斩断最粗的那根线吧! ************************************************* 赵佶已经醉了,原本他是生李三娘的气的,可是推杯换盏的一会儿工夫,他早把方才的气抛到了脑后。我的师师*卿,果然还是这么招人喜*。 赵桓也醉了,他这个皇帝做的辛苦,从登基起就没有安生过几天,此刻美人在侧,虽她主要陪着的是他的父亲,虽然只是偶尔对他寥寥的说几句话,却让他如沐春风一般。这样的女子,难怪父皇会*了她十几年。 李三娘没有醉,她的酒量本就很好,今日又是存了心灌醉这两代皇帝,所以劝了半晌的酒,她自己其实并没有喝多少。 这是一处小小的侧殿,李三娘说她临走前想敬太上一杯,她幽怨 分卷阅读213 - 分卷阅读213 - 分卷阅读214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4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4 却又矜持的态度轻而易举打动了赵佶,正好又是哺食的时间,赵佶便让人置办了酒菜,留了儿子在这里一起吃饭。 李三娘拿起酒壶:“这酒凉了些,换些热的来。”说着便走到温酒的宫娥身边,也不用她招呼,自顾自弯了腰把残酒倒了,又装了热酒回来,笑吟吟的给二帝满上,满满的倒了一杯,便又来给赵佶劝酒。 赵佶一向讲究,这会儿半醉,却也觉得新装的酒味道有些奇怪,正想问点什么,嘴里却被李三娘塞了块儿蟹黄来:“吃蟹黄,定要配着热热的清酒来。”一打岔的功夫,他也便忘了要问的话,直招呼儿子也来喝一杯,自己则被李三娘劝着又喝了一杯。 赵桓这阵子心情压抑,这会儿放松了一点儿,也不多说话,拿起杯子把杯中的酒喝了几口,酒一下肚,他却觉得似乎有些清醒:“这酒是什么酒?好浓的香气。” 赵佶原本有些醉,这会儿听了他的话,也愣了一下:“酒,香气?”酒哪里来的香气?这味道确实奇怪了些!正疑惑间忽觉得腹内一阵绞痛,他大惊失色,想要喊,却发觉喉咙也火辣辣的烧了起来,他死命的想要喊人,却发现自己发出的声音嘶哑的厉害,根本没法传出多远。 赵桓听父亲说了一半儿的话就没动静了,抬眼看赵佶,却见他从椅子上滚了下来,捂着肚子满地的打滚,他大惊失色,正想喊人,却觉得自己的腹中绞痛,喉咙也后知后觉的烧了起来。他伸手去摸脖子,当然什么也摸不到,他嗓子疼得要命,却还能叫出声来,一边的温酒宫娥早吓得瘫软在地,另外两个宫娥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得够呛,站在一边竟不知道做什么才好。赵桓迷迷糊糊地抬眼看,李三娘一脸漠然地看着她。 “贱人!尓敢害朕!”赵桓艰难的挤出几个字来。 李三娘静静地看着他片刻,轻声说:“连自己的亲妹妹都能卖的男人,你才是贱人。”她又仔细的看看赵桓,轻轻的摇头:“药实在太少了,怕是毒不死你。”她这么说着,慢慢的退后几步,扭身端起了桌上沉重的青铜烛台:“正好送你一步了!” 李三娘说这,举起烛台,狠狠地向赵恒头上砸去,连砸了两下,温热的鲜血溅了她一脸,她不敢多看赵桓的样子,使劲儿的后退了几步。她觉得自己腹中灼烧了起来,咬了牙转回头,拿起桌上的酒壶,对着嘴咕咚咚的把剩下的全都灌进了口中。梦荷的药剩下的并不多,喝得少了,怕是死不了。她侧脸看看一旁颤抖着侍立的宫娥,轻声说:“还不快跑!跑出去喊抓刺客,要不然你们就死定了。” 两个宫娥愣了一样,忽然疯了一样冲了出去,李三娘看看瘫在地上温酒的宫娥,又说了一遍:“快跑啊,傻丫头!”那宫娥终于反应过来,连滚带爬的奔了出去。 奔出殿外的宫女声嘶力竭的大喊着“救命啊,有刺客!”殿外一片吵杂的声音,卫士们恐怕马上就要进来了,李三娘慢慢的转过头,看着一脸恐惧,缩成一团蜷在椅子边上的赵佶,他的嘴边已经流出血来,脸疼的扭曲到了一起,看着李三娘浑身发抖。 “太上,您怕了?你放心,我不会砸你的。”李三娘慢慢直起身,嘴角也慢慢的流出血来:“我觉得肚子好疼,太上,你喝的酒比官家多一点儿,我估摸着就算不砸你,你也活不了了,就不多此一举了。”她说罢,不再去看赵佶那章扭曲的脸, 李三娘的腹内灼烧的厉害,她的视线有些模糊,耳边似乎想起了李想温和的声音:“你说围着小院子那一圈儿是种桂树还是种栀子树?我是觉得都挺好的,拿不定主意,干脆问问你……这种事儿啊,本来就该你这个女主人拿主意啊!” “三娘,以后我们生两个男孩儿,两个女孩儿,好不好?一半儿跟着你姓李,一半儿跟着我姓李。” “啊?当然不一样了啊,必须要跟孩子说清楚,你姓的是你阿娘的李啊,你阿娘生你多辛苦啊。哎呀三娘干嘛掐我!真是越来越不讲理了啊。” 李三娘的眼泪慢慢的流了出来,冀飞,冀飞,我*你啊,我*你啊,我舍不得你,我舍不得你,对不起…… 金甲卫士们冲了进来,他们举着刀枪,紧张的样子想面对千军万马,李三娘咬咬牙,冲着离她最近的几个甲士举着的刀枪,扑了过去。 《终》 作者有话要说:李三娘死了。 请不要说什么我把她炮灰掉之类的的话,她是本文的女一号。即使死去,她依然是女一号。 我写这个文,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写她。 写许阳的时候,我说我想写文人的风骨————遗憾的是到最后写的不尽人意,太过单薄。 这一次,我想试试写写不一样的英雄,英雄并非只有男人可以做,并非只有贵族可以做…… 我想写一个即使身为女子,即使出身低贱,照样可以是顶天立地的英雄 我想写一些值得*,值得尊重的女人,并非因她的出身,她身体的纯洁,她的婚姻对象——这些东西而发光,她本人就是熠熠生辉的。 就是这样,谢谢大家。 下个番外,按计划应该是大宋英烈传,但是我这几天也被这浓浓的悲剧氛围搞得很压抑,所以我写写看吧,也许是大宋英烈传,或者实在写不下去,就换换脑子先写一念天下………… 136纨绔千金(上) 端明殿学士赵明诚的女儿赵平,绝对是闺秀堆里的异类,她身材高挑,丰胸长腿,看背影绝对是美人一个,偏长了一头棕色的卷发外加浅色的眼睛,比一般姑娘高了很多的鼻梁,乍一看就像番邦人似的,因为这个,她从小不知道跟同龄的玩伴们打过多少次架。换了别人家的小娘子,因为长得跟大家不一样,从小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再时不时的找个茬什么的,搞不好就会变得畏畏缩缩了。可赵平是谁啊?她的爹是正三品的端明殿学士,她的大伯是从二品荆州牧,她的二伯是正二品的参知政事她的大舅舅是工部侍郎,小舅舅是驸马……而更可怕的是,上面所说的这些人都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认为赵平是这天底下最好的小娘子了。 所以自卑什么的,别开玩笑了! 赵明诚的女儿会自卑?听听她听着怎么样的洗脑教育长大的。 “囡囡,你知道你为什么头发颜色浅么?因为你长得白啊!你皮肤里的黑色素少,连带着头发里的黑色素也少,所以才这么白……你看 分卷阅读214 - 分卷阅读214 - 分卷阅读215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5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5 看全开封的小娘子,有一个比你更白的么?” “可是安安比我白,头发却那么黑。”七岁的赵平对色素什么的似懂非懂,听着舅舅胡说八道,忍不住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因为他是男孩子啊!男孩子跟女孩子不一样,他们身上的黑色素喜欢往头发上跑啊!” 小时候的赵平不知道舅舅是哄她的,她只记得自己头发比别人颜色浅,所以脸就比别人白。但凡谁家小娘子或者小郎君说她黄毛怪,她张嘴就是“昆仑奴!”“黄脸婆”,大部分时候能把对方直接气哭,至于不*哭的小男孩儿,没关系,她还有拳头! 打了人家,人家自然会回家告状,人家的爹娘知道孩子受了欺负,告上门来也是正常的。普通的的孩子最怕别人家的父母或者学堂里的先生上门告状了,可到了赵平这里,没关系,爹爹无条件支持她! “你家三个小娘子,一起欺负我们囡囡一个,扭过头来还好意思回家告状……老徐,你这样子教女儿,当心闺女长大了嫁不出去!”口胡,你闺女才嫁不出去,你全家都嫁不出去! “男子汉大丈夫,被个小娘子打了还告状,这样子可不行,哎呀,鼻子破了,哎呀是。这样子,伯伯在一边看着,你也去打赵平一下,我保证她不敢还手,这样就扯平了,好不好……”嘤嘤嘤,她现在不敢还手,回到学校一定会狠狠地揍我一顿的!小男孩委屈死了,伸手轻轻地碰了一下赵平的脸。赵明诚满意的说:“乖孩子,这么小就懂得忍让了。”忍让你妹,赵明诚,你的脸皮赶上城墙拐角厚了! 赵平的其他长辈,也许没有赵明诚跟李想做的这么夸张,可是也都把她当心肝宝贝儿。人到中年才生了一双儿女的李清照虽然看起来比赵明诚对儿女要求严格些,可比起同阶层的其他人家,她的教育真的算得上是放养了,也从来不在细枝末节上对女儿太多要求。至于大伯二伯小舅舅什么的,洋娃娃这种生物的杀伤力向来是巨大的,从小长成个会动的洋娃娃模样的赵平,在这些人眼里绝对就是最最可*的小东西了。 有人说赵平是大宋第一女纨绔,这话或许真的不夸张。她的出身不是最高贵的,家里也不是最富裕的,可她过的绝对是最惬意的,她的所有长辈都无条件的疼*她,纵容她各种的奇怪行为。赵平跟同龄的身份相当的小娘子们来往不多,可是开封的千金们聚会的时候,小娘子们吵起架来,无辜躺枪次数最多的,一定是赵平:“想要把你的房子推了重盖,那也得看你阿爹同意不同意,你以为你是赵平么?” “有本事你像赵平一样,直接把那家伙揍一顿啊,在这里嘟囔算什么本事!” “花绣成这样子也好意思拿出来显派,你还真想学赵平啊!” 当然,大宋第一女纨绔这个话儿只能私底下说说,明面上提起赵平,人家可是正经的出身极好的小娘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赵平的身份逐渐由“出身极好的小娘子”升级为“出身极好且有巨额嫁妆的小娘子”————她身为大宋第一畅销小说家的财主弟弟早就放出话来,家里的所有财产包括脂砚斋琉璃坊等处的股份他统统不要,都留给姐姐做嫁妆。 作为一个大龄女青年,“出身极好且有巨额嫁妆的小娘子”这一身份照理说应该能让赵平成为冰人眼里炙手可热的提亲对象,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整个开封,居然没有任何一家正经的官宦人家托人为赵明诚夫妇为自己的儿子向赵平提过亲。 “这些人太没眼光!”这是*女如命的赵明诚 “哼,他们是在你面前自惭形秽!”这是自从做了驸马,越来越不食人间烟火的李迒。 而事实上,赵平没人要这个事实背后的原因,当然不是她的至亲们自我安慰的这种理由。 赵平,被人们私下里评价为大宋第一女纨绔,绝对不止是因为她的骄纵,更多的,是因为她可怕的任性。更可怕的是,这个任性的小娘子,偏偏还具备了这世间绝大部分人所不具备的,肆无忌惮的任性的本钱。 全大宋的人都知道,李国舅废寝忘食的折腾了三个月,造出的第一块儿三尺见方的的玻璃,镶在了外甥女赵平的卧室房顶上。只因为十三岁的赵平,像个不懂事的小丫头一样跟她的舅舅撒娇:“我想要在睡觉的时候看天上的星星!” 尽管从此,玻璃逐渐从一种华而不实的材料,变成了人们修建房子不可或缺的建材。传统建筑里不可避免的采光问题,因为大块儿平板玻璃的而出现而彻底解决。但人们提起这件事儿的时候,一方面要慨叹李国舅的在奇技淫巧上的本事果然无人能比,一方面更要叹息“这世上还有比赵千金更难伺候的小娘子么?” 很显然,就是当朝的几位长公主,在任性方面也没有能超过赵平的。她因为嫌弃丝绸衣服上的漂亮个紫色容易退色,便亲自跑去染坊,硬是问人家交了配方出来,那染坊的主人哭个半死,以为自己的生意要完蛋了,谁知道这位赵大娘折腾了一个多月,得意洋洋的拿了一沓儿纸回来:“照着这个程序来,你的颜色肯定不会像原来那么容易褪色,你赶紧照着单子给我染这几个颜色的料子,我急着用呢!” 这家染坊在此后的两年里几乎霸占了整个江南的高级丝绸染色的生意,两年之后,因为他价格抬的极高,弄得上等料子价格飞涨,惹恼了赵平,把方子印了几百份,挨家染坊送了一圈儿……后人评价说大宋的印染业在十年里完成了几百年的发展速度,作为推动者,赵平功不可没。但此刻,当然没人会认为赵平这么做是为了推动大宋印染业的发展,她纯粹是图个自己高兴罢了。 难免有人把赵平与那位希望可以看运河两岸花开,便让人往树上扎彩娟的隋炀帝相提并论。然而即使是提出这种论调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确实是受上天眷顾的,无论怎么胡闹,不管出发点是如何的可笑,带来的结果都一定是好的。 赵平,恰恰就是这种人。 这会儿她站在高高的山坡上,笑着对赵安道:“安安,你看,远远的这么看过去,一溜儿的水车,很漂亮吧!” 赵安顺着她的手指的方向看去,映着朝霞,远山,农田,一拉溜的水车,还有田里的农夫,水牛……不得不赞叹道:“果然多了这几架水车,原本平常的景致,顿时生动起来!” 赵平得意洋洋地说:“可不是,为着这几架水车,花了我 分卷阅读215 - 分卷阅读215 - 分卷阅读216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6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6 二百贯呢!” 赵安笑道:“村里的百姓一定很感激姐姐吧?省了多少人畜的功夫!” 赵平撇撇嘴:“谁要他们感谢来着,我只是为了看景色!” 赵安深知姐姐的脾气,看着不像个女孩子,却经常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害羞,夸她貌美如花她甘之如饴,反倒真诚的感谢常会让她听得坐立不安。 一大早起来,还没吃饭,就爬了一个时辰的山,就算是一向活蹦乱跳的赵平,也觉得有些吃不消。更倒霉的是前几天山上下过雨,有点滑,上山的时候还好,下山的时候实在是难走,一不小心滑了一跤,赵平弄得一身的脏,赵安的靴子也弄得挺脏的。身边跟着的几个女使男仆也各个一身狼狈, “回城还要走二三十里,我实在是饿的受不了,要不然,咱们去村里问老乡买点吃食,顺便洗洗脸,收拾收拾衣服?”赵平向来不是委屈自己的人,从山坡上下来,立刻向赵安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赵安对姐姐想来是百依百顺,而且他自己也饿了,当然没什么好反对的,便跟着姐姐去了她送了四个大水车的朱村。 才进村口,便听见有人冲他们打招呼:“这不是赵小娘子么?哎呀怎么这幅样子,遇到了劫道的不成!快快快,快来人啦,赵小娘子遇到山贼了!”那人扯着脖子喊完了,才疑惑的问:“奇怪了,去年才剿过匪来着,那些流寇不都被剿的差不多了么?” 赵平一脸黑线,赵安也没比她强多少,不就是下山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么,所以衣服上弄了一点泥巴,头发也乱了,问题是谁爬山还带着梳子啊!真遇上山贼,还能全须全尾的回来么? 村里人很快便聚集了起来,拿榔头的拿铲子呢:“怎么,又有山贼,赵小娘子你没事儿吧?可丢了东西,我们去给你抢回来!” 赵平按按太阳穴,只得认真的解释了一下自己摔了一跤,尽管村民们对这位赵千金天没亮就跑去爬上就为了远远的看个风景这一点理解不能,不过人没事儿就好,至于赵千金的怪癖,唉,全大宋的人都知道她奇怪了,那又怎么样呢?她可是村里人的救星呢。 赵平对这种人人都一脸感激地看着她的场景很不适应,对她来说,被人用看外星人(那是什么?管他呢,舅舅的话就没有不奇怪的时候,反正就是跟大宋人不太一样东西。)的眼光她反而更适应一些,看不顺眼打一顿比较爽啊!女菩萨什么的,不符合她的形象啊。 即使是赵平,也不能保证身边所有人的行为都让她觉得舒服,所以她现在抽着嘴角看着身边这个一口之乎者也的年轻人——这货哪里钻出来的?我虽然说喜欢爬山可是我刚爬回来,为什么我现在要跟着这个傻货又跑到山里逛荡啊! 熟悉赵平的人,都知道,她虽然看起来任性,其实是非常细心的一个人。当村里人提出让她带着这个村里唯二之一的秀才到开封去的时候,她想,这些人一定是想让这个傻秀才见见世面吧?她这算……被赖上了?算了算了,赖上了就赖上吧!拿回去和之前那一堆一起丢在铺子里养吧,干活的时候干活,打架的时候,还能一呼百应 ,挺好,反正她赵千金什么时候缺这几个钱? 有时候,赵平也会唾弃自己虚有其表,空有个大宋第一女纨绔的名头,怎么干的事儿这么不搭调?总是一次次被人赖上,铺子里她带回来的少年郎手指头跟脚趾头加一起都不够数了……所以她最恨做好事,不小心做一件好事,就要做一串子好事,这绝对是血泪的教训!所以她一次次的告诉自己,绝对不要做好人了,绝对不要,要自私要任性,这样子才不会被赖上……这么咬牙切齿的想着,扭头看看身边的黑红脸的秀才,不禁郁闷了:她真的还有救么? 而且,这个朱七郎是怎么搞的?她才从山上爬下来啊,干嘛又要带她爬山?一边唾弃自己不会拒绝人,一边暗骂赵安狡猾,居然赖在屋里不出来了,一边头晕目眩的听这个朱七郎操着带着浓厚口音的官话给她讲风景。混蛋,你讲的生动一点会死么会死么?我一边走路都一边想睡觉这算怎么回事儿啊! 纠结的不止赵平一个人,朱七郎讲的口干舌燥却听不到赵平的一点符合,心里郁闷极了,虽然早知道这位赵千金不好伺候,可是不好伺候倒这个份上的真少见,矮油累死我了,一边说话一边爬上,要喘不上气了啊,你好歹给个反应,跟我说不用讲了休息一下啊!怪不得这么大年纪都嫁不出去,明明是个这么好心的小娘子……打住打住!自己可是准备要报恩的人,不管她什么样子都要报恩!虽然长得奇怪点,脾气奇怪点,可是乡亲们说的没错,这样子好心的小娘子,没人要也太可怜了…… 朱七郎其实是很委屈的,在这么一个交通不便,穷的叮当响的山沟沟的小村里,出来一个秀才有多不容易?主考官都说他可惜了,若有个更好的先生教导,一定不止现在这个名次,起码这手字不至于写成这个样子。可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教他的人是村里另一个秀才,已经七十多的五叔祖,老人家自己的眼睛都花了,哪里能看得清他的字写得如何?教他全靠背啊!原本县里的官学都已经录取他了,食宿全免,他想着这么努力下去,说不定有一天能够金榜题名呢?谁知道一道霹雳下来,他被村里人选中,成了报答赵千金的贡品。 没错,就是贡品。朱村自古以来就穷,穷的原因,一方面是交通不便,另一方面,便是缺水了。村子的一边儿倒是有条河,可是河道深,没法挖渠,又离田地远,想要浇一次地太困难了!朱村人祖祖辈辈都靠着挑水浇地,遇上旱期,一阵不下雨,地干的透透的,走上半个时辰一个来回的两桶水,往地里一浇,只能打湿一丈见方的地——而且第二天就又干的不像样了。 这样高强度的浇地工作,使得朱村人种地的工作强度远远高于其他地方。一个壮年汉子,撑死了能种二亩地——浇水太困难了!更不要说一旦到了遇到干旱,水位进一步下降,到河边打水都需要拽上长长的一根绳子往里头扔。生存尚且困难,不要说富裕了! 这样的窘况一直持续到一年前,大名鼎鼎的赵千金来到了朱村。她是无意中路过这个村子的,看见村里的小孩子七八岁还光着屁股,皱着眉说:“太不讲究。”她在村里借宿了一夜,第二天爬山去,下了山就跟村里里正说,她在山上看村里的景色不错,想拿村里的景色作画,只是她上午看了,觉得景色有些单调,所以想改善一下 分卷阅读216 - 分卷阅读216 - 分卷阅读217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7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7 ,她改善的办法就是,在河渠边儿上竖几个水车。 里正当场就傻了,水车,水车,他当然知道水车是什么东西,这对他们存简直就是救命的东西!可是买不起啊,一个水车就要七十贯,他们这个百十户全住着草房子的破村子怎么可能买得起!难道这位赵千金竟要掏钱给他们买水车么? 正发傻呢,赵千金又十分不好意思的说:“我知道占了你们的地方,你说要多少钱,我把建水车的地买下来!” 里正好容易听懂了赵千金的意思,整个人都要乐疯了,打死他也做不出把赵千金当冤大头宰的事情,当即拍着胸口保证这地是没人要的不用买,我门村的汉子们可以帮忙安装,只是可不可以让他们在水车边上修个渠——水车转起来肯定要把水送上来啊,总不能再浇回河里去啊? 对于开封的富贵人家而言,这无疑是又一项赵千金任性的铁证,可对于朱村的村民而言,赵平的行为,比观音菩萨也差不了多少了!,四个水车立了起来,里正趁热打铁,让人沿着水车取水的地方修了一条渠,赵千金嫌他们修的慢,影响风景的时间太长,又掏了几十贯给他们置办挖渠的铁锹锄头……祖祖辈辈困扰着朱村人的浇水的噩梦,在半个月内,被赵千金解决的利利索索。 朱村人对赵千金是万分感激的,他们都是最淳朴的乡民,觉得接受了人家的恩惠,就该报答人家。可是怎么报答啊?赵千金缺什么么?人家有权有势又有钱,朱村是人少地少穷的要死,全村人的财产加一起都赶不上人家的四个风车的价钱呢! 怎么办?怎么办?有什么东西是赵千金没有的么?有什么东西她一定会喜欢? 淳朴的乡民们很快就得出了一个结论: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编编大人对我的要求是日更,而糟糕的是,这章显然只能算昨天的更新。问编编大人直接增加字数不增加章节今天算不算也有更新,小红花是不是照发,编编大人说不保险……(天知道*系统怎么想的,那么别扭的脾气= =+) 所以我一脸血的发现今天我码完番外居然还要再码一章正文么???杀了我算了啊,根本做不到啊……所以思来想去,我做了一个决定,把这章分成上下两个部分好了- -这样子今天的更新也解决了!(喂!) 当然,对于提前购买的亲,我说了让你们享受折扣价这个说法绝对是算数的,这个上集从三千字增加到五千七百字了o(n_n)o 不习惯熬夜的同学不用等了,下半章时间不定,只能保证今天结束前更新。 番外帝伤不起,一写番外就刹不住车啊…,唉我真的没法子,下半章估计还得五千字- -看在字数的份上,大家就原谅我的磨蹭吧…… 我说,同学们,看到最后一句你们真的没有喷么? 137纨绔千金(下) 朱七郎就是朱村的村民们选出的报答赵千金的礼物,一个长相端正,性格温和的男人,最难得的是,他竟然还是个秀才!秀才,秀才是什么?一百年里朱村才出了两个,这是多么了不起的成就啊!朱七郎绝对就是朱村最宝贵的财富了,把最宝贵的财富送给他们的恩人来报恩,这难道不是最好的办法了么? 朱七郎是有理由委屈的,尽管他同样非常感激赵千金,可是在此之前,他真的只是感激她尊敬他,从没想过把自己的一辈子拴到她身上啊 !他虽然穷,可是上门女婿什么的,他想都没有想过的。他的前途他的理想,为了这个报恩的行为,将全部化为乌有——此时的朱七郎,跟他的乡亲们一样,对赵千金的印象只是很古怪的好心小娘子,至于县里人说赵千金家很厉害,对于穷乡僻壤的朱村人而言,名震大宋的赵千金未必就比县太爷的千金听起来更威风。而且,家里厉害有什么用啊,连个婆家都找不到。 朱七郎是以一种豁出去的态度去接近赵平的。他知道这位赵千金的弟弟似乎出了许多的书,她的父亲,似乎官职也不低,这样的家庭,应该喜欢读书人。他努力的在赵平面前表现他最好的一面,说起话来都文绉绉的——天,虽然他是个秀才,可是也真对这些之乎者也的说话方式受不了,可是不这样子,读书人家出身的赵千金能喜欢他么? 事实上,即使朱七郎努力的按照“赵千金”的喜好来要求自己,赵千金也未必会喜欢他。 “虽然总是被人赖上,不过这次的情况似乎特别糟糕……”赵平的手指轻轻的敲着:“这么个满口之乎者也的酸秀才,能干什么啊,这次真的赔大了。” 赵平一路摸爬滚打的长大,她有个非常显著的优点,那就是不为乱七八糟的事情郁闷太久,她很快就不担心这个事儿了,管他呢,先回家再说!这次出来玩的时间太长了。 外面的自然风光虽然很美,但是开封的熟悉的繁华景象还是让赵平心情舒畅了起来:“一阵子没回来,再看这满街的人,居然也不觉得心烦了!” 朱七郎目瞪口呆的看着大街上攒动的人头,放眼望去,鳞次栉比的楼阁连绵,街上的人穿绸裹缎,似乎随便一个人都不比他们县里的首富穿的差。迎面来了一个带着穿着整齐的随从的英俊少年公子,见到赵千金的时候,忙下了马,端端正正的唱了个大喏:“赵小娘子回来了?”赵千金*答不理的摆摆手:“行了行了,玩你的去吧,我今天累了,没精神跟你寒暄。” 那少年点点头,轻声说:“早点休息。”牵着马正想转身,却看到跟在赵平身后拱背缩头,骑马骑的快要趴在马上的朱七郎,忍不住道:“你又带回来一个?” 赵平病恹恹的说:“你少说一句会死么?” 少年咬咬嘴唇,轻声说:“他长得还不如前头那个呢!” 赵平瞪了他一眼:“要你管!” 朱七郎从马上下来,还是恶心的要命。都说君子六艺,骑射是君子的必修课程,可穷人家的孩子,谁有马骑?他当初去考秀才,背着行李干粮,走了几十里的路。他们的村子太穷了,全村连头驴都没有,更不要说马了!其实赵平提出过给他雇辆马车让他在后头慢慢走,朱七郎死活没有答应。这么点事儿都要人照顾的话,到底是报恩啊还是给恩人添乱啊! 尽管赵平教了朱七郎骑马的要领,可毕竟是临上轿子现缠脚,他骑马骑的晕头转向,连着几天,下马的时候腿是僵的头是晕的。今天也不例外,晕马这个糟糕的病症让朱七郎的脑 分卷阅读217 - 分卷阅读217 - 分卷阅读218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8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8 袋已经成了一团浆糊,并没有意识到如今已经到了赵平的家所在的城市,而她却把他领到了一个显然不是大户人家住宅的院子。 朱七郎被领进个整齐的单间,他见到床便一头栽了过去。 赵平把朱七郎丢到了自己名下的文具铺子,这件事儿立刻被抛到了脑后。类似的人类似的事儿太多了,她哪里有时间面面俱到的挨个操心,她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去做呢! 赵平跟赵安才进门,便听到母亲李清照的唠叨声:“这么多,你犯得着全都自己去弄么?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年纪了!” 两人忙撩开门帘走进去,只见赵明诚趴在塌上,李清照正在给他的腰上抹药油。一问情况,原来老头子跑去给家里的花木修剪枝叶去了,一不小心扭了腰。 赵平接过母亲手上的药油,给父亲的腰上揉着,边揉边吐槽:“还说阿爹什么事儿都要亲力亲为,阿娘你还不是一样?抹个药油而已,又不是没有女使。” 赵明诚小声吐槽:“她就是不想让女使动手么,醋缸!” 姐弟两个险些笑出声来,这两位如今一把年纪,反倒越发的肉麻。赵安思忖了一下,还是在此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阿爹阿娘,依我看,咱们也建个玻璃温室吧!玻璃纸大棚实在不好看,而且总要来来回回的搬进搬出,太累人了。过去是嫌玻璃贵,又怕被人说咱们家奢侈,可现在这个问题还算是问题么?阿爹早就退休了,谁不知道咱家的钱都是我们正经转来的,如今玻璃的价格一天比一天便宜,江北但凡讲究点的人家都要弄个玻璃花圃种些南方的花果。这东西还是舅舅弄出来的呢,怎么咱们自家人反倒不去建一个呢?” 李清照道:“玻璃纸也是你舅舅弄出来的啊!”说完自己也笑了:“我这是抬的哪门子的杠啊!” 玻璃温室的事情很快就确定了,不过现在后院种满了东西,大家一商量,决定冬天把东西都处理了,明年开春再动工。 赵安回家的第二天就开始闭关写小说,开什么玩笑,大江南北几百万的人眼巴巴的等着他的最新更新呢!敢断更,当心半个开封的人把赵家围了啊! 赵平的事情更多,她总有忙不完的事儿,这一次,是工部的官员们找她商量玻璃灯罩的事儿。 玻璃灯罩这种东西,实用性实在是很大,尤其在开封这种建筑物密集,很容易发生火灾的城市。油灯什么的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有了一层玻璃罩子,安全性会得到很大提高,但是目前的玻璃在耐热性上很成问题,一不小心就炸的话,还有什么安全可言?所以工部的官员们想到了跟她舅舅当年一样*折腾的赵小娘子。 “你们当我是不花钱的劳力对吧!”赵平抓狂的叫道:“这玩意不会让你们的工匠自己研究啊!” 一脸正气的年轻官员义正言辞的说:“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儿,还请赵小娘子……” 赵平怒道:“呸,我从来不做好事!” “玻璃灯罩很好看啊,囡囡……”那年轻官员见赵平发飙,忽然放缓了声音,露出迷人的微笑“你想想,明年的灯会,别人都是各色的纸罩子,只有你,用了玻璃罩……” “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赵平的眼神迷茫,似乎是在幻想自己的玻璃灯在元宵灯会上大放异彩,却又冷不丁沉下脸,“冯大郎,你又来哄我,少在这里到处抛媚眼儿,你当我不会跟冯叔告状么!” 姓冯的官员笑嘻嘻的说:“咱俩谁跟谁啊,你才不会告我的黑状呢对吧?再说了,三叔什么时候管过我啊……” 赵平嘴角抽了抽:“也是,冯三叔从来不管别人,都是别人管他!” 糊里糊涂的送走冯大郎,赵平意识到自己又被坑了,居然应承下这么麻烦的事情,我的天,又要做实验,该死的冯大郎,专坑自己人! 不管怎么郁闷,实验还是要做的,赵平一头钻进实验室,彻底把可怜的朱七郎忘了个干干净净。 朱七郎纠结的发现,他们县里那几个据说见过大世面的公子哥说的话是真的,赵千金果然是个女纨绔,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现在所在的店里,塞满了莺莺燕燕的男人。 原谅这个从小认真读书的年轻人乱七八糟的形容词吧!他现在早忘了自己还是个秀才了。这会儿朱七郎正在跟店里开门的掰手腕,没错,就是看门的!不要以为他掉价,朱七郎本人现在也不过就是这个店里的一个伙计——还是那种官话说不好只能搬东西的最次等伙计。 “就你这小样儿的,也想觊觎我们赵小娘子!我一定要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男人的力量!”满胳膊都是腱子肉的大汉嗷嗷的叫着,可是无论他怎么用力,朱七郎的胳膊都纹丝不动:开什么玩笑,我可是来自连一头驴都没有朱村啊!男人全都当牲口用懂不懂,没有一把力气我能被选中来报恩么?光凭我是秀才,别开玩笑了,在我们村儿,不能手提二百斤的男人不算男人啊! 朱七郎心里疯狂的吐槽着,然后右手略一用力,啪的一下把那大汉的手拍到了桌上:“从明天起,我就是看门的了”看门,是个好工作,赵千金过来的时候,看门的人有机会第一时间发现并接近他。这是除了掌柜,端茶小弟之外,这家店里竞争最激烈的工作。 没错,就是竞争,这家店里各种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的目的都很一致,那就是接近赵千金,让赵千金喜欢自己…… 虽然朱七郎一开始十分郁闷,但他很快就认清了现实,报恩,不是这么容易的事儿!瞧瞧这店里的二十二个人,就有八个是打了报恩的旗号过来的(当然,敢拿到明面上说的肯定不是朱七郎这种报恩,人家是理直气壮的过来当跟班报恩的),另外还有五个是欠债不还自己把自己押给赵平做伙计还债的(最久的一个已经还了六年的债还没还完),还有四个是死皮赖脸在恨不得抱了赵平大腿哭诉说他们没活路了请赵小娘子一定收留自己(这种事儿他们怎么就好意思大咧咧的讲出来,还敢理直气壮的说,脸皮不够厚,怎么能混进这里来啊!),居然还有因为被家暴不肯回家的离家出走的富家少年……来路最正常的是两个在街上乞讨,快病死的被赵平捡回来的孩子,当然现在已经不是孩子了,小的那个都二十一了,还有一个双腿残疾,只能坐着轮椅的没有亲人的退伍士兵。 朱七郎觉得,这里头,除去完全对赵平只有一颗感激之心的老兵,其 分卷阅读218 - 分卷阅读218 - 分卷阅读219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9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19 他的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对赵平有点意思。当然了,大部分是普通人对偶像的倾慕——追星族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理喻的生物。但是他想报恩,粉丝什么的绝对会变成可怕的敌人的。更不要说这其中有几个人根本就与他的目的相同! 虽然对手很多,但朱七郎反而被激出了斗志,一开始的那点不甘愿早被他扔到了脑后。他从来就是有些呆气的人,凡是要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不管他做的事情有多么的困难多么的希望渺茫,决不放弃,要不是有这样子的精神,在那样的穷乡僻壤,连写字的纸一年都买不了几张,光凭所谓的天赋,怎么可能考得上秀才? 此刻他的斗志又一次被激发了起来,只要有了目标一定要实现这是朱七郎的坚持——至于这个目标是他做自己定的还是别人给他定的已经不重要了,反正他是为了报恩才来到杭州的,所以,不管对手有多少,他都一定要打败所有人,成为那个唯一一个! 或许,朱七郎心里也明白,他跟他乡亲们的报恩方式根本不是赵千金需要的,这位好心的小娘子,并不是没人要的老姑娘。但这些都不重要了,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让赵千金喜欢上他。 说起来,赵平的婚姻,确实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一方面,赵平的父母亲人愁的快要掉光了头发,我们囡囡这么好,怎么就没人来提亲?一方面,她的倾慕者能从开封的东门排到西门去,却没有人敢大大方方的去追求。 “如果她看不上我,那以后是不是连朋友都做不得了?”家财万贯的叶桂的表白代表了许多人的心声,赵千金都二十六岁了,要不是挑剔,怎么会拖到现在?若傻呵呵的去提亲,人家不同意,以后还怎么跟她说话?就像现在这样,起码,她会对着自己笑,所以这些人宁可钻破了脑袋挤到赵小娘子的小铺子里等候她三五不时的巡视,却不愿意大大方方的请个冰人去说媒。 “异域风情才是真王道!”娃娃脸的叶桂手拿着赵家二少最新出的小说,大声念道:“她长着一双勾人心魄的琥珀色的眸子,波浪状的卷发披散在肩头……” 陈晋安痛苦的摆手:“求求你不要再念了,这东西去茶馆听还好,让你一念,简直是让我看书的心情都没有了,这写的也太粗俗了。” 叶桂怒道:“笨蛋,你听不出来这个叶飘萍的原型是谁么?貌美如花心地善良见义勇为勇往直前,还有那个波浪卷儿,哎呀波浪二字用的可真生动——这根本就是咱们的赵娘子啊!” 话音未落,他手上那个的书已经被陈晋安抢了过去,陈晋安抢了书,也没落到好,其他的几个人纷纷扑上来:“让我看,让我看!” 叶桂气的在一边跺脚:“抢什么抢,抢什么抢,都是贱毛病,刚才我好好的给你们念,大家都能听,多好,非要这么打作一团谁都看不成!” 朱七郎满头黑线的看着这群人耍宝,心中暗道:“我说什么也不能同这些人同流合污,怪不得这么多人没一个让赵千金看上的……出去再买一本不就得了,抢什么抢,这也太蠢了!赵娘子说的没错儿,果然跟蠢货呆久了一定也会变蠢……”正想着,不知道是谁把书抢到了手,怕再被别人抢走,竟把书从人丛里扔了出来,正好冲着朱七郎救过来了,朱七郎一抬手,把书接到手中,愣了一下,毫不犹豫的窜出客厅,反手拿了挂在门闩旁的的锁头把门环锁上,不理隔着门一群人鬼哭狼嚎的叫声,施施然走回自己的卧室看书去了。 138纨绔千金(下) 朱七郎是个非常坚韧的人,他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三个月,五个月,三年,五年……总有一天会让赵千金看到他的好的。尽管他来到开封已经三个月了,还没有再次看到赵平一眼。 三个月,对于朱七郎来说真的不算什么。对目前的生活,他甚至有些享受,他工作的地方开起来只是一家文具铺子,可是待了一阵子,他便知道这个文具铺子是全开封最好的文具铺子——最起码的,掌柜伙计的素质绝对是全开封第一的!想要最奢侈的服务,请到梦想斋——身家百万的叶小郎给你端茶倒水;先要欣赏最顶级的美男么?请到梦想斋——开封四大美男之一的何静之亲手给你包上一方砚台,附赠一个颠倒众生的微笑…… 对于朱七郎而言,这里最美妙之处莫过于他发现这里是比县里官学更能学到正经东西的地方! “运笔的方式就不对,怎么能写出好字来!”说话的是是前科进士邵明远,据说因为没钱走动所以谋不到实缺,如今只好赖在赵千金的铺子里当个伙计。对这个解释朱七郎十分无语——这货根本就是太懒了所以不愿意当官吧!有个进士的名头,又写的一手好字,一个月的润笔钱就能拿到一二百贯,到哪里都能过的滋润,偏赖在赵千金的铺子里不走……不过这也便宜了他,现成的老师,哎呀他前面十几年的字也叫个字么?如今才知道怎么写字啊!朱七郎认认真真的按照邵明远的指导运笔写字,却忽然听到掌柜的在一边阴森森地说:“朱七郎,老邵给你拿的是上好的雪浪纸,一张一百文,挂在你的账上了……”朱七郎顿时泪奔,他可算知道店里那位还债还了好几年还还不清的仁兄是怎么回事儿了!我说,好歹给我们个批发价啊!这种宰冤大头的价格您说起来不心虚么? 邵明远施施然的站起来:“我这个月的笔墨钱也挂在他账上!” 朱七郎:“啊?” 邵明远微微一笑:“难道我教你写字,你不该付点学费么?” 朱七郎顿时泪了,他不该以为这家店里有好人的,这货一个月用的笔墨钱没有十贯也有八贯,他是故意的,是故意的吧? 虽然郁闷,不过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反正也欠债了,管他多多少少呢?钱财乃身外之物,学问才是自己的,对,反正也教学费了,从今天起每天晚上去老邵那里讨教功课好了! 于是郁闷的人变成了邵明远:故意的,这货绝对是故意的!谁不知道我老邵最是闲云野鹤的一个人,每天晚上一定要抚琴饮酒,擦,这么个二货天天跑来问功课,还一问就是一个时辰,啊啊啊暴躁死了! 邵明远的麻烦很快就被解决了,但是他依然高兴不起来,因为解决的方式太让他想骂娘了——朱七郎,被赵千金选去了做助手!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要是以前的话,这种事情娘子她一定选我的!”前门卫——不对, 分卷阅读219 - 分卷阅读219 - 分卷阅读220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0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0 是现任门卫,朱七郎走了前门卫又重新成为门卫了——武二郎郁闷的大叫:“过去娘子找人撑场子,从来没有拉下过我……” “可这次娘子要选的是力气最大的,不是带出去吓唬人的。”另一个人习惯性的吐槽,吐槽完了也泪了:“混蛋,那小子长得愣头愣脑的,怎么力气就这么大!三百斤的石碾子啊,他居然举起来了!” “这有什么了不起!当朝的岳相公,能举千斤呢!” “是没什么了不起,可是咱们一群人全都举不起来……” 铺子里的男人们乱七八糟的纷纷表示对某个“被选中的人”的各种羡慕嫉妒恨,而被选中的朱七郎的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 与店里那些人不同,朱七郎对于赵千金的感情没有那么热忱而疯狂,他更多的是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他要报恩。有时候他也会疑惑,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店里这些人如此疯狂地追随着一个可能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哪怕拉一下小手的女人?她不算漂亮,脾气也不算好,虽然做了许多好事,可是那看起来更像一个小娘子的任性……尽管他真的感激她,却死活弄不清她到底有什么让人疯狂的。 “你是店里力气最大的?”赵平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眼前这个穿着得体皮肤白皙浓眉大眼的青年竟然是她前阵子带到开封的那个脸蛋儿黑红土的掉渣的穷秀才。 “嗯,我跟他们比过了,我赢了……” 赵平点点头:“行!既然阿四带你过来,那说明力气方面你肯定没问题,很好,帮忙把这些石英砂搅和一下。” 朱七郎搞不清楚这些白色或者浅黄或者浅灰的半透明的砂子有什么用,赵千金告诉他这是造玻璃的原材料,对此,他很有些不理解: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见到个玻璃镜子都要吓一跳的土老帽了,玻璃在开封有多流行,他清清楚楚。富贵人家用半透明的玻璃镶窗户,用全透明的玻璃做种名贵花草的温室。差不多点儿的人家,总要给家里的小娘子准备面玻璃镜子的梳妆台做嫁妆——至于镜子的大小,就要看家里的条件了。 开封周边的玻璃作坊,没有一百家也有八十家,要有多闲才会亲手造玻璃啊!赵千金,任性之名真不是白来的。 尽管心里对赵平自己造玻璃很有些不屑,可日子一天天下来,朱七郎也不禁为她的毅力折服了!一个小娘子,能够在实验室里一呆就是七八个时辰,从早到晚,经常大半天都顾不得吃一口饭,有时候正吃饭,忽然想起点什么,便放下碗,直接冲到实验室。 比起文具铺子的工作,这边的工作对于朱七郎来说实在太枯燥无趣了,有时候是不停的搅拌那些奇奇怪怪的材料,有时候挨着个儿把给点燃的油灯罩上形状各异的玻璃罩子,有时候是拿玻璃罩子罩着油灯,然后跑到雪地里放下,看玻璃罩子会不会因为温度的差异而裂开,或者只是点了灯,在灯下面贴个纸条,只单纯的记录它能坚持多久不炸裂。这种枯燥繁复的工作持续了几乎三个月,他们迎来的依然是一次次的失败,没有一个罩子能够经过一番折腾后还纹丝不动,这样枯燥而总是一次次失败的重复,朱七郎觉得自己都有些受不了了!可是看看一旁瘦了一圈儿蓬头垢面的赵平,她的脸色不算好,可是眼神清亮,满脸的坚定:“越来越好了!比一开始的强多了,慢慢来,总会成功的!” 她是真的喜欢这些东西吧?朱七郎暗暗想着,虽然很任性,可这样认真的态度……如果她是男孩子的话,金榜题名一定不成问题吧?不不,对她来说这些应该都不重要。有的人,努力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出人头地也罢,功成名就也罢。可有的人,把自己化作了梦想的一部分,时时刻刻都在努力着,永远没有尽头。 “阿七,阿七,你快过来,过来过来!”朱七郎一脸黑线的听赵平喊着她最近新给他起的外号,有些奇怪地看着赵平手里的那盏灯,很普通的一盏灯,很普通的灯罩子,嗯,不对,这个罩子形状真不怎么样,应该是赵平自己吹的。 “你看这灯罩,怎么样?怎么样?”赵平兴高采烈的说。 “有点丑……”朱七郎实在没办法违心的夸这个灯罩做得好,小声说了自己的真实看法。 “不怕丑,不怕丑!”赵平笑嘻嘻的说:“已经二十四个时辰了,我灯油都填了两次了,这个罩子还是没事儿!而且我屋里屋外走了不知道多少趟了,温差这么大,罩子还是没有裂!我成功了,可以做灯罩的玻璃,我造出来了!”赵平说着,把灯塞进了朱七郎的手里:“送你了,这阵子辛苦你了,快回去好好睡一觉吧。我得把记录什么的好好整理一下。”她说着,慢吞吞的走了出去,可能实在是太困了,走的跌跌撞撞的,好几次差点差点被地上的薄雪滑倒。 朱七郎把手中的灯抬了起来,愣愣的看了好半天,他觉得,这罩子似乎比一开始看的时候顺眼很多。他轻轻地把里头的油灯吹灭,小心翼翼的把灯端回了卧室里放在了桌上。 “谢谢你!”一身官服的冯大郎深深地向赵平行了一礼:“已经试过了,确实是数九寒天在外头罩灯也很不容易碎掉的好玻璃!若是全开封的人都用上这种罩子,不知道能减少多少火灾……” “好了好了,别说这些废话了,具体的方法在这里,你拿回去吧,让人好好的督办,过程上含糊不得,不然的话就会容易爆的。我还得赶紧去弄那个水龙枪呢!”赵平递过去一沓儿纸,大大的打了个哈欠。 “水龙枪?你说的该不是你小时候玩的那种水枪吧?怎么想起这个来了?”冯大郎有些奇怪。 “还不是因为你,没事儿说什么火灾,让我造什么玻璃等罩子,结果不小心想起这东西了。”赵平郁闷的的揉着太阳穴:“开封的人口越来越多了,虽然当初舅舅推广了砖石结构的房子,可大部分的老百姓,住的还是木头隔板的玩意。前几年临安的那场大火,烧的有多惨?多少救火的人搭上了性命……我看开封现在这个样子,一旦遇上火灾,怕是比临安的情况更糟。我就想起小时候舅舅跟我做的水枪了,小小的一支就能喷出两丈远,若是把它做的大点儿,想办法把射程再弄得远些,给军巡铺配上,以后救火的时候,大家伙儿就不用凑到火跟前儿了!” 冯大郎手里拿着那叠纸,忍不住又深深地行了个礼:“谢谢大娘大仁大义!” 赵平摆摆手:“快走快走!肉麻兮兮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分卷阅读220 - 分卷阅读220 - 分卷阅读221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1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1 …” 朱七郎静静的站在屋子的一角,看着那个英俊的年轻官员恋恋不舍的退了出去,赵平打了个哈欠,伸手想去端茶杯,却又垂了下去,就这么靠着椅子,睡着了。 朱七郎走到赵平身边,捡起她搭在一边的披风,批到了她的身上,然后,慢慢的走了出去。 他想,他知道为什么店里的那些家伙们像傻瓜一样痴痴的恋着她,即使明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还是不愿意离去了。因为,他也跟那些家伙一样,害上了一种叫做相思的,无可救药的病症。 —————————————————————————— “舅舅说过,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所以……”赵平的脑袋像鸟巢似的乱七八糟,只有一双手还算干净——才洗的。她一边捏着肉馒头往嘴里填,一边认真的跟弟弟讲着自己的小念头。 赵安打岔:“阿姐,那不是舅舅说的,那是庄子!”琉璃一脸黑线儿:“阿郎,那是荀子!”赵安挠挠头:“是么?那是我记错了。” 赵明诚怒道:“管他是谁说的,都给我闭嘴!”尽管对儿子不学无术这一点早就认命了,但是亲耳听到他居然还没女使学问扎实还是让老头子气的不轻。算了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管他呢,反正饿不到他!扭过头来跟赵平说:“刚才说到那个水枪,你怎么就想起你舅舅的话了?他还说了什么” 赵平把最后一口咽下去,轻声说:“舅舅说,如果你有一个远大的梦想,就不要像周围的人那样瞧不起小梦想。” “不要觉得那是任性……” “不要觉得那是无理取闹……” “不要觉得那是徒劳无功浪费生命。” “所有的梦想,都是由一个个小梦想堆积起来的。像小水滴一样,最终汇聚成大海。” 赵平说到这里,轻轻一笑:“我有过很多很多的梦想,无聊的,有趣的,聪明的,傻气的……不管怎么荒唐的想法,舅舅总是鼓励我去试试,实现了,才知道这个梦想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有没有意义无所谓,你必须要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梦想才不仅仅是梦想。” “舅舅说,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空想家。” “要做个梦想家,而不是空想家。” “努力的人,或许得不到他想要的结果。可如果不努力的话,他一定什么都得不到。” 赵平说得很慢,一边说,一边回忆,努力的学着记忆力舅舅的表情语气。 赵安轻声说:“是啊,舅舅确实是会说这样话的人。他是这世上最不切实际的人,也是最脚踏实地的人。他一直在为各种梦想而努力,从来没有停下过脚步。阿姐,你想要做舅舅那样的人么?” 赵平轻轻摇摇头:“我从来没想过做舅舅那样的人,那太累了。我只想过我想要过的生活,自由快乐的生活……” “可你现在却在废寝忘食的给水龙队设计喷水枪!”赵平的小女使忍不住吐槽道。 “那不矛盾。”赵平轻声说;“我喜欢安逸自由的生活,开封是个好地方,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这里了。生活在这里,就得想办法为这里做点事情,这也是为了我的梦想啊……” 李清照微微一笑:“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咱们家不缺钱,只要你快活就好。只是要注意身体,你看你,一忙起来就头不梳脸不洗的,蓬头垢面,这像什么样子。” 赵明诚也点点头:“想干什么就去干,反正你弟弟有钱……” 赵安郁闷的说:“阿爹你这是慷他人之慨!对了阿姐,你怎么忽然想起来把温室交给你们店里的人来做啊?不是说找个玻璃坊,定做一间很容易么?” 赵平嘿嘿一笑:“都跟别人一样,有什么意思?我想建个可以拆装调整的活动玻璃温室啊!春天的时候可以轻易地拆下来玻璃,秋天的时候装上去也很容易……需要框架组合什么的,我自己设计,让人到工坊定做,框子玻璃,拿回来自己装!” 赵明诚道:“随便建一个就行了,我没那么讲究,你这么忙,哪里有时间在这上头浪费时间呢?” “不会不会……我就画个图,监工让别人做。”赵平笑嘻嘻的说:“我店里那个朱七郎,就是最近跟我做助手的那个,力气大,学东西快,脾气还挺好的……这人很好用,让他来帮忙吧!” “阿姐,你又欺负人了……” “嫌我欺负人,你来做?”赵平白了他一眼。 一家人齐齐笑了起来。 赵平,大宋第一女纨绔,她过着人人艳慕的肆意的生活,可却总喜欢自讨苦吃的去做些乱七八糟的蠢事儿。她有着全开封最多的仰慕者,可她的家人却为她的婚事愁白了头发。 不过没关系,她还年轻,她有最*她的家人,她还有许多个梦想想要追逐,尽管不知道要过多久她才会意识到自己其实是全开封最受欢迎的小娘子……所以这些都无所谓了。她是赵平,有许多梦想的赵平。 作者有话要说:由于不小心把防盗章节写出了整整三章,所以从今天起,想要看最新章节的亲,请直接点击倒数第四章,咳咳咳咳数数稍微有点麻烦哈哈哈。 另外,更新时间明天起恢复到上午十点,欢迎大家抢沙发o(n_n)o哈哈~。 2013年7月27日 __________________ 回到正文: 纸铺后宫神马的,哈哈哈………… 所以这个故事根本不是赵平招婿,而是赵平追梦啊^_^ 赵平会幸福的,无论她选择了谁,她都会让自己幸福的。 139人人都爱李国舅(上) 秦桧慢吞吞的下了轿,正了正头上的直脚幞头,正想四平八稳的朝前走去,却发现斜刺里停了一顶大轿,他看看轿子的花纹跟磨损状况,顿时判断出这轿子的主人是谁,嘴角抽了抽,很想迅速的钻回轿子里,可是已经晚了,那轿子的主人已经走了出来,一扫眼,正跟他碰了个对眼。秦桧下意识的想要后退一步,可那人却并不肯谅解他忧郁的心情,紧赶两步走上前来:“秦台长,早上好!” 秦桧很想说对不起你认错人了,你妹的谁是什么见鬼的秦台长,该死的李冀飞你整天乱给人起外号!鸿胪寺方丈还算有点道理,御史台台长这不是 分卷阅读221 - 分卷阅读221 - 分卷阅读222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2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2 扯淡么?他强忍了火气,正想学李冀飞阴阳怪气的语气叫他一声李国舅,可是李冀飞已经从他身边走过,冲着身后的人打招呼了:“何省长早上好!” 秦桧的火气硬生生的被这个称呼憋了回去。算了,当朝宰相都被他这么乱叫一气,自己又生的什么气,隔三差五的参他一回,他还能心平气和的跟自己打招呼,这脾气够好的了。 秦桧叹了口气,扭过头,看宰相何栗和颜悦色地与李冀飞并肩从他他身边走过,耳边传来大宋宰相少有的温和语调:“你可长长记□,便是要去清乐坊,也好歹稍微遮掩下,省的再被那群长舌头嚼来嚼去。” 长舌头秦桧中枪,有些恼火,却又很快把火气压下,算了,他找了李冀飞十年的麻烦,跟李冀飞关系好些的,谁又会看他顺眼,言语上难听一些,比起他对李冀飞的种种攻击,真并不算什么事儿。 秦桧叹了口气,他真的不讨厌李冀飞,可是,他如今骑虎难下,不参李冀飞不行啊!想想自己十年前当上御史中丞的时候,何等的意气风发,三十七岁的从三品,入阁拜相指日可待!秦桧对自己的能力十分自信,他自认为若论为官的本事,三个何栗都不是他的对手,他都能做相公,自己如何不能?可是到如今,他在这个位置上已经蹉跎了十年了,依然纹丝未动。身边的人来来回回的走了个遍儿,他却依然还是个从三品。 “唉,你折腾了这么多年,都参不倒一个李冀飞,谁能放心你干别的呢?”前任御史中丞恨铁不成钢的对着他叹气:“干我们这个行当,总要干些大事情,咬紧了扳倒了便是功劳,你怎么就这么糊涂,当日偏选了李冀飞来咬!如今谁不知道你跟他对上了……扳不倒他,你哪里升官去?这么个浑身窟窿的人你都扳不倒,谁信你有本事。”秦桧每每想起老上司的话,都悔的肠子都青了。御史确实都要有自己的功勋,他当初到底是怎么就选中李冀飞做靶子的? 秦桧想起那个时候自己的选择,不由得叹了口气。 那会儿,新朝初建,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把满朝文武忙的人仰马翻。等安定下来,人们忽然想起一件事儿,两帝的死因。 两帝驾崩之时,正逢内忧外患,金人围城,哪里有时间在这上头扯皮?两帝忽然驾崩,城外被金兵包的严严实实,而城内李邦彦等投降派正忙着满城的搜捕美女准备献给金人,这种情况下谁有工夫追究?朱皇后迅速的命人收敛了两帝尸首,一面封锁消息一面迅速的派人通知何栗等几位主站的大臣。再后来主战派清洗了投降派,之后忙着组织防卫力量护城,谁有心思追究?反正犯人已经死了,一个女伎,也没有什么九族可以株连,直接把那具已经看不清面目的尸体拖到菜市口曝尸也就是了。 坏就坏在了曝尸上头,尸体从早上放到晚上,第二天一早,居然就不见了!这事儿蹊跷的很,有人怀疑是清乐坊的人干的,也有人怀疑是军中的人干的,可因为兵荒马乱,这事儿到底还是不了了之了。 等百官重新再杭州集结,便有人拎了这事儿出来——李师师一介女流,谁给她这个胆子弑君来着?她要是没同党,又是谁把她尸体偷走的? 最后一个传出与李师师有段风流韵事的李国舅便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他与李师师在杭州的那段儿交往根本就不避人,而且金人暂时退兵后他把清乐坊所有的小姐都接到了杭州定居。他与李师师的关系这么亲密,如果他不是国舅,因为这事儿丢了命也不稀罕。 彼时秦桧才登上了御史中丞的位置,这个位置,可以说是做丞相的跳板,远的不说,首相何文缜当日就是从御史中丞爬上去的。秦桧初到这个位置,踌躇满志,觉得宰相的位置指日可待,想着做一点事情出来。御史是干嘛的,说白了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到处找茬的,想在这个位置上立得住,就得有个功勋。秦桧的眼睛扫来扫去,盯上了软柿子李想:虽然是个国舅,可是看他不顺眼的人太多了,况且据小道消息,他这个国舅还是个盗版的。 这是一个影响很大但却很容易扳倒的人物,秦桧默默的做出了判断。他跟李想当然没什么仇,但是,御史这个职业,不就是踩着人的尸体往上爬的么? 两帝的死因是不能拿到明面上讲的,李想的明面上的罪名对于秦桧来说手到擒来:破坏了开封的龙气,致使金人南下,开封沦陷,这个罪名实在是顶相当大的帽子。他相信所有人都会明白他对李想发难的真正原因,便是官家,也不能眼见着害死自己父亲哥哥的凶手的相好儿这么逍遥吧?至于皇后那边,后宫岂能干政?说起来,皇后其实是何家的女儿这件事儿都传的满天飞了,一山不容二虎,一个皇后两姓国舅,早晚都要咬上的。何栗若像他表现得那么正直,那他一定不能容忍一个弑君的李师师的相好儿这么逍遥;若他有私心,那就更好办了,扳倒李国舅,皇后可就是他们何家的了。 如果李想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说:脑补是种病,得治……可惜秦桧不知道,这时候的他虽然能干,但是登上御史中丞的位置之前,他一直都在教育系统工作,原本狡诈的性格并没有太多的发挥空间,导致脑袋很久没有做润滑转速出了点问题。 秦桧一开始的计划进行的很不错,上奏本,弹劾李想在任期间肆意妄为破坏了开封的风水导致金人…… “放你妈的狗臭屁!”御前应对,他的话还没说完,脸上就挨了一靴子。没错,就是靴子,秦桧的运气太差,弹劾李想的日子正好赶上回朝汇报工作的老将宗泽上朝,他站的离秦桧太远,照规定不可以胡乱走动以及暴打同事的,那是君前失仪,很明显他想揍秦桧一顿,但是实在不想因为君前失仪这类的奇葩原因被官家责怪,便脱了靴子直冲秦桧的脸上扔了过去——等等,扔靴子不算君前失仪么? “没有李大郎挖的地道,你现在早被金狗带到上京去了,恩将仇报的东西,你还有脸活着么?”头发花白的宗泽说起话来胡子都在飘。秦桧万分后悔自己选了这么个倒霉时间,怎么就没打听到宗泽进京了?谁不知道他的老妻全靠李国舅亲制的护心丹吊着,没那个药早没命了。 说起来,李想应该算是文官,不管他过去做的工部郎中,还是如今因为妹妹当了皇后而被封的正三品的散官,都跟武将没半毛钱的关系。可是他最擅长奇技淫巧,部队里常常用得上他改良的武器铠甲,他的义弟岳飞又手握重兵……秦桧后知后觉的意识到,麻烦大了!这 分卷阅读222 - 分卷阅读222 - 分卷阅读223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3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3 不是和平年代,这年头拳头大的是老大,不幸的是军方两个最大的拳头如今都是李冀飞的打手。 李冀飞,似乎成了文武官员拉锯战的彩头。 文官集团里没有几个喜欢李冀飞的,虽然说子不语怪神乱力,可这个没有物理化学甚至数学知识都很基础的世界里,有几个不迷信的?类似于李国舅那“欢迎光临”的几个大字其实是招金兵来的催命符这类的话早就传遍了大江南北……再加上清贵的文官们总要摆出不与外戚同流合污的架势。看李想不顺眼,简直就是应当应分的事情。更不要说,对他们来说,谋害皇帝的女人的相好儿就该被砍了才是正理。 当然,俩皇帝一起被个女伎整死的事儿是不能记在史书上的,但这并不妨碍许多人觉得李想是应该受到惩罚的,跟妖女混在一起的定然是妖人——这么想着的人,选择性的忘记了自己也曾对李师师迷恋的死去活来。 如果李想不是国舅,用不着秦桧动手,他早就被人直接整死了。可他有个好妹妹,等闲的罪名伤他不得。朝堂上打了几次口水官司,到最后甚至连先帝宠*的一位天师都跑出来放言,说是李想毁了大宋的龙脉,招来了祸患,实在是罪大恶极。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是秦桧也没有想到的。他只是想竖个靶子,显示一下自己参人的能力罢了,谁知道形势最后完全失控,李冀飞竟然成了文官武将较劲的彩头了?他心里隐隐有些害怕,他只是想参一下,并没想置李想于死地,开什么玩笑,他把国舅整死了皇后一定会捏死他的。 幸好,讨厌李想等人虽然多,可是同样的真的想他死的人并不多。不管愿不愿意承认,他挖的地道,都救了很多人的命,谁敢杀李想,那就是跟开封城里死里逃生的半城人做对——没有那些地道,谁家的女眷还能囫囵的出现在人前?敢抻着脖子说李想该杀的,一定不是在开封住着的!原本屁大点的事儿,最后在朝堂上文官武将居然大打出手,最后还是首相何栗忍无可忍,怒骂了一通。子不语怪神乱力,你们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不成?竟也相信这样荒唐的说法。 事情并没有就此平息,终于有人直接把两帝暴毙的事儿拿到了台面上谈,必须要有人为两帝的死负责,只让一个不知道是自杀还是被杀的女伎为两个天子意外死亡的负责实在是太可笑了。 赵植很无奈,哪有这么不讲理的,人都死了,找个更体面的加害者就能给两帝脸上贴金了?可是那是他亲爹,亲哥哥,这俩人的死也是他当皇帝的前提,偏牵扯进来的人又是他的大舅哥,不给个说法,不行了 事情闹到这份上,想全身而退是不可能了,最终李想还是被扣个帽子,破坏开封的风水……好吧杀了他风水也回不了了,所以,从那一年起,每一年,李想都需要交付大笔的赔偿金,作为日后重建开封的捐款。 再后来,北面战事紧张,需要大量纸甲,武器需要改造,收复的地区防御系统也需要改善……所有这些都不是只会当官的人能做的。李想又一次出仕,这一次,他坐上了工部侍郎。不过这也只是个虚头,他领不到一份的俸禄——他所作的一切只能算是将功赎罪。 ****************************** “阿姊,你也差不多点,阿郎的名声都要被我们搞坏了!”欧暖暖紧张的跟着欧温仪,在她身后絮叨着。 欧温仪大步流星的朝院内走去,一边走,一边冷笑道:“他还有名声么?谁不知道他是罪官!从古至今头一号,当官还债的……当着个侍郎,一分工钱领不到,免税这种好事儿轮不到我们,每年还得额外交一大笔赎罪金。都把我们逼到这份上了,我不多挖一点儿,全家人喝西北风去!” 欧暖暖小跑着跟上她的脚步:“阿姊,你小点声,阿郎听到会难过的。” 欧温仪怒道:“他听不到,就不难过了?他现在哪天不这个样子!”说罢猛地推门,大步走到李想面前:“阿郎,你倒是跟我说说,陈家的小娘子哪里不好,你见面就把人家气跑了!” 李想慢慢的从榻上一截一截的支起身子,眯着眼睛看了看欧温仪:“她哪里好呢?” 欧温仪顿时被噎住,她再豪迈,也不好在李想面前对别人家的小娘子品头论足,倒是欧暖暖小声说:“她脾气挺好的,很温柔。” 李想重新躺下,看着屋顶:“有多温柔呢?” 欧暖暖道:“像十一娘一样——”话音未落便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讪讪的闭了嘴,听见李想叹道:“像,却毕竟不是。别再这样子了,人家也是好人家的小娘子,逼着人家非要装作谁,太不尊重了。” 欧温仪头疼得要死,恨不得抓着李想的肩膀大喊:“不尊重你个毛,我废了多大劲儿我找出个长得像李三娘脾气像十一娘,上看下看左看右看哪里都挑不出毛病的小娘子,你却说人家是装的,你眼睛瞎了么,这是天生的天生的天生的!” 欧温仪头疼得要死,也心疼的要死,可不管她心里怎么抓狂,脸上却一点儿都不敢显出来,她也想找个像李三娘,或者是像十一娘的小娘子介绍给阿郎,奈何这个难度太大,这个李三娘的皮十一娘的瓤的小娘子已经是她能找到的最合适的人选了,可阿郎就是不喜欢。 欧温仪也知道自己是关心则乱,这种办法简直烂透了,可是她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试一试,总比什么都不做强吧?她的小儿子已经三岁了,韩桂花家的老大都说亲了,阿郎还是孤身一人,这让她,怎么能安下心来? 李想倒在榻上不再说话,似乎是睡着了,欧温仪跟欧暖暖都知道他是装睡,却拿他没办法,只得慢慢的退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把这个番外的下集发完我应该请假两天,没有存稿,写的太急了。 140人人都爱李国舅(中) 李想看她们出去,又等了一会儿,慢慢的坐了起来,叹了口气,走到架子前拿起了鹤氅穿上,又披上了一件斗篷,走了出去。 大街上熙熙攘攘,周围人潮涌动,李想却一点儿都感觉不到热闹,此时正是寒食节,满街都是关扑的人,他依稀想起认识三娘的那个冬日的早上。繁华的开封,满街的关扑摊子,花痴的书生,泼辣的小娘子……即使已经过去十几年,往事依然历历在目,李想觉得自己的心要碎成一片片的了,忽然又想起余老相公跟他打趣:“我现在才想起 分卷阅读223 - 分卷阅读223 - 分卷阅读224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4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4 来,你家那小娘子那会儿拎着老吴家铺子的盒子,走的急匆匆的,想来是拿着冰品回家,怪不得关扑的时候那么心急火燎的把我赢个干净。” 这世上,曾有那么美好的两个女人那样的*着他,他怎么可能忘记,怎么可能再*别人? 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三层楼阁跟前,他在门口站定,抬头看看门上头龙飞凤舞的“脂砚斋”三个字,又看看来来往往的人流,觉得还是不要进去捣乱了,正想掉头离开,柳昭娘已经一脸欣喜的迎了出来:“哎呀,阿郎今日怎么有空来这里?” 李想微微一笑:“好阵子没管店里的事儿了,我过来看看。 ” 柳昭娘道:“阿郎进来坐……” 李想摇摇头:“算了,我看你这里忙得厉害,就不捣乱了。”想了想,又拿出荷包掏了个金锭子给柳昭娘:“听说你过几天要去老家探亲,没法在这里过年,我就提前把压岁钱给你吧!” 柳昭娘接了金锭子,微微一笑:“那我就提前给阿郎拜个年了!”说着给李想行了礼,李想对她点点头,慢慢的向远处走去。他的身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却显得孤孤单单,柳昭娘眼眶发酸,强自把眼泪憋了回去。 李想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他在杭州已经生活了十年,认识他的人很多,街上有不少人跟他打招呼,他边走边跟人打招呼,迎头又撞到了香河坊的一群女伎,见他过来眼前一亮,笑嘻嘻的拥了过来:“官人好久没到我们那里去了!” “新出的胭脂盒,官人一定给我们多留些,可别像上次那样子,让我们一盒都抢不到啊……” “新排了一曲诸宫调,官人有空来看看,也给我们指点一二。” 李想心情不好,冷不丁一群女人跑过来,吵得他脑袋都疼,可他从来就没有迁怒的习惯,又是天生的好脾气,所以一点不耐烦的样子都没有,先挨个喊了相熟小姐的名字问好,又答应了新出的胭脂为她们直接留下三十盒,又说等有空一定去看她们的新戏。一群女伎得了他的应承,高高兴兴的放过了他,继续逛街去了。李想则继续慢悠悠的走,时不时被一群人围上, 李想这边儿一幅巨星出游的模样优哉游哉的走过,一旁茶肆里跟同僚吃茶的秦桧看的却看的嘴角都抽抽了,这个李冀飞也太夸张了!早听人说他是继柳三变之后最受女伎欢迎的人,他只当是因为他生的好脾气好又有钱。可看这个架势,哪里是他有钱才招人喜欢,根本是这帮子女伎上赶着给他送钱吧!谁不知道李冀飞家的胭脂坊每季新出的胭脂盒都贵的要死,这帮女伎一张口就要了几十盒…… 忽听得旁边桌上有人愤愤不平的骂道:“李田鼠这种败类早该被发配到天涯海角才对!毁了我大宋国运,他还过的如此招摇,不过是仗了皇后……哎呦!” 秦桧扭脸望去,只见原本给旁边桌上客人弹唱的女伎手里正把空酒壶放回到桌上去:“真是晦气,接了个活儿,却是给条疯狗唱曲儿,实在是倒胃口。” 被泼了一脸酒的书生脸涨得通红,被侮辱的怒气远远多于被酒浇了一头的不适感,他指着那女伎道:“岂有此理,你这嫌贫*富的——!” 那女伎显然是个嘴巴厉害的,当即打断了他的话冷笑道“我便是*李大官人的财又如何?他又看不上我,我*财也赚不到他的!今日随便换了哪个姐妹在这里,都不会忍了你,全大宋的女伎谁不知道李大官人有情有义,随便换了谁,便是有万贯家财,可愿意在兵荒马乱的时候帮一群女伎搬家?最不要脸的就是你们这些人,又穷又酸,见不得别人过得好,就你这样子,能考上进士就出鬼了!” 那被砸的书生气的脸都白了,他一边的仆从看他恼火,忙跳出来指着那女伎道:“贱人,你竟然敢咒我家大郎!我非打死你不可……”说罢撸胳膊挽袖子竟然准备动手打人了。 那女伎怒道:“我呸,我早就把自己赎出来了,正经的良民,你打死我试试看!你家大郎这一科的春闱也不用考了,先到衙门撕扯个痛快吧!”正说着,那女伎忽然发现了坐在一边儿的秦桧,扑上前来叩头道:“秦台长,奴奴得谢谢您去年的奏本,要不然奴奴这样儿的苦命女子要做个良民还真不容易,便是被人打死了,怕是也只能罚人家赔个棺材钱……” 秦桧莫名其妙的被拖到这个乱七八糟的场景里,而且居然又被人叫了秦台长,简直都要被气死了,这称呼连个女伎都知道了,准是那个李冀飞搞的鬼,可还是得强撑着笑脸道:“举手之劳,不用客气。” 嘴上这么说着,秦桧心里全是苦水:“这都什么破事儿,要不是陛下要我挑这个头,我就是发了失心疯,也不会为个贱籍女子恢复良民身份挂靠户籍这种莫名其妙的事儿来上奏本的!”秦桧真的很不乐意办这种事儿,是啊,说起来是德政,可毕竟是为娼妓说话,便是好事儿说起来也不好听……可是官家专门叫他过去谈话,摆出了“我很信任你,这个能让皇后开心的新政策就由你做发起人吧!” 好吧,皇后幼时曾经被拐这件事儿其实是公开的秘密,皇后没出嫁的时候,何栗就总是去李想家看望她,出嫁后也依然有来往。李想当年在青州收留过一群被拐的小娘子这种事儿不是什么秘密,有心人稍微一调查就能把真相猜的七七八八了。不过显然皇后没兴趣认回何家去——也不能认回何家去,认回去就等于承认当日嫁过来的身份是假的,皇后的脑子没有抽,不会办这种把自己挖坑埋起来的事儿,她跟何家也没什么往来,但是对何栗这个哥哥态度倒不错。 当然不错了,秦桧心说,有毛病才不跟当宰相的哥哥打好关系呢!他觉得这位皇后很聪明,在官家心里的地位也相当的高。所以当官家找到秦桧,秦桧立刻意识到这其实是皇后想做的事儿,他因为李国舅的事儿狠狠得罪了皇后,所以虽然不乐意,但是这么好的修复与皇后的关系的机会是绝对不能放过的,更别说趁机还能成为官家的自己人!于是秦桧毫不犹豫的接下了这个烫手的山芋。 做御史的基本要求就是立场坚定,不被权威所动摇,这也是秦桧为什么明明在李想这里撞了一头包还是坚持不懈的隔三差五就参他一下的原因。而他一旦举起妇女解放运动的大旗,也就别再想脱手了!谁家打死了女使,谁家私下买了被拐的女孩子,这类相关事件他统统要一参到底才能体现他对这个政策的拥护。 每每 分卷阅读224 - 分卷阅读224 - 分卷阅读225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5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5 想到做了御史中丞这十年,人们提起他要么就是那个“*女如命”的,要么就是跟李国舅对着干的……秦桧就觉得有一种想要吐血的感觉。如果可以选择,他真的宁可一开始就没有做这个御史中丞,至少那样子,他不用像现在这么尴尬,连墙头草都做不成!还有比必须立场坚定的站在一个自己压根没兴趣的立场上说话更痛苦的事儿么?每每回忆起这十年来纠结的仕途生涯,秦桧都会觉得,他真是跟李家兄妹八字不合的。 这会儿看着一脸感激的跪在他面前的女伎,秦桧简直想骂娘,这女人绝对不是来谢他的,根本就是拿他当靠山的!她这么一跪,原本怒气冲天的主仆俩屁都不敢放了,恨不得变成背景板儿缩到桌子底下。秦桧心中恼火,脸上却不能显出来,鉴于他一贯的立场,不得不妆模作样的安慰了那女伎几句,顺便斥责了那主仆二人,心中的郁闷无以复加。 世上有一种人,他们占别人便宜或者害人的时候,一旦自己的目标不能全盘实现,便会对被害者产生一种恨意,至于反省自己是不是错了,他们是不肯做的。 秦桧便是这种人,他或许没干过什么太大的坏事儿,但是绝对不算个君子。他屡屡弹劾李想而李想不倒,对李想一开始的态度也由一开始的“对不住,借你的脑袋踩一下,祝我上青云”的心态,一路升级到“他就是我的灾星,倒了八辈子霉才遇到他”。他后悔当初把李想当靶子,但并非是觉得弹劾李想是错事,只是觉得自己选错了踏脚石。 他永远不会想到,他在御史中丞这个位置上呆了这么久,并非是他扳不倒李想的缘故,所谓的要立个大功勋不过是每一个御史的执念,在皇帝的眼里,一个合格的御史怎么可以是一辈子只干一件大事儿的人?再说赵植要有多脑残,才会认为唯有扳倒了他大舅哥这个人才算有本事。说来说去,其实不过是对哥哥十分心疼的皇后在捣鬼罢了。 “秦会之是御史中丞,弹劾人是他的分内之事……十二哥不用担心我对他心里存疙瘩。虽说这么个不达目标不罢休的性子,怕是太过了,不过做御史,这个性格倒是正好。”轻描淡写的一句话,便把秦桧的仕途牢牢的钉在了御史中丞这个位置上,再也无法挪动。 对作恶者,自然要惩罚,可是还来不及作恶的,怎么办?这世上没有什么全部的偶然,所谓被环境改变,其实依然是在这个人性格基础上的改变,李念绝对不相信李想口中的著名的大奸臣会因为没有被抓到金国就会做个大公无私的好官了,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可人家还没做什么大坏事儿,就算弹劾了李想,也是犯了跟大部分御史一样的想要刷存在感的毛病。但是这样的人绝对不能让他掌握更大的权力,他的性格注定了一旦掌握了更大的权力,必然会为所欲为且一意孤行,从他为了自己的目的不依不饶的非要参倒李想这一点,便能清楚的看出来。 既然你喜欢弹劾别人,那就弹劾一辈子吧!这是李念的最终的决定。 作者有话要说:= =太崩溃了,昨天写到半截,孩子醒了,不许我走开,最后要握着我的手睡觉我只要一动她就醒,嗷嗷嗷我昨天是真的想一口气写完的啊摔! 141人人都爱李国舅(下) 官家赵植得意洋洋的跟妻子显派着手上的资料:“卿卿看看,多好的小娘子,你若是还不放心,我让人把她召进宫来给你看看。” 李念头疼的揉揉太阳穴,对赵植道:“十二哥,你别掺和了!强扭的瓜不甜啊!再说人家胡家小娘子才几岁,阿兄都能给她当爹了。” 赵植愣了一愣,笑了:“每次看舅兄,都会忘了他的年纪……还想着他跟胡小娘子是郎才女貌呢!让你这么一提醒,确实不行,胡学士好像比舅兄还小点儿呢。” 李念却一点儿都笑不出来,前些年她还挺羡慕大哥驻颜有术,可是现在她一想起这个问题就觉得不安,她使劲儿的回忆小时候的事儿,惊恐地发现她的大哥的长相,似乎与二十年前没有什么区别。 每每想到此处,李念都觉得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她不会认为她的大哥是有什么永驻青春的秘诀,她的不安来自于她对李想的了解,他那诡异的来历————千年之后的人,原本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 ********************************* “因为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被这个世界丢下了么?”李想伸出手,似乎想要摸摸镜子里的人,却只碰到冰冷的镜面。 “可真是一张小白脸啊!”他自嘲的笑道。 身边的人都觉得李想过得苦,可他自己到不这么觉得,有事业有亲人有朋友,他过的真不坏。 至于*情方面,他拥有最美好的两个女子的*,他还有什么奢求的? 有阵子,李想一直不相信三娘跟十一娘死去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李想找到依然在世的一个当年的卫士,那卫士说三娘是自己服毒自尽的,他只负责把尸体拖到外头,后来尸体就丢了…… 这个说法,跟外头传说的三娘被乱刃刺死的说法不一样,李想更愿意相信这个说法,或许,或许她还活着?要不然,好端端的,尸首怎么会没了?说不定有什么假死药呢?甚至他会想,听说那具尸体面目全非,或者,死去的,压根不是三娘呢? 怀着这样的妄想,这件事儿,李想调查了好多年,直到他两年前从北归的女子中找到了当年在场的三个宫娥之一,才彻底接受了三娘已经死去的这个事实。李三娘进宫的时候,头上的大多是十分堂皇的簪钗,偏偏她低头倒酒的时候,那宫娥发现她发髻的后头别了个样式奇怪的玉簪子,因为跟满头的珠翠实在不搭调,所以她印象很深。李想让他仔细描绘李三娘的模样的时候,她便把这印象最深的东西说了出来……这无疑就是李三娘了,李三娘属鸡,李想某次关扑的时候赢来了这只雕刻失败,把凤头雕刻像鸡头一样的簪子,便带了戏谑的态度送了她,这个女子,是三娘无疑,而那宫娥亲眼看到她被乱刃刺死。 得到了确切的消息,李想并不意外,他明白自己其实早该想到的,那个卫士,不过是不敢在他这个国舅面前承认自己手中的刀,也是杀死李师师的凶器之一罢了。 他当然不会去追究那个卫士,他只是职责所在罢了,况且,又是三娘自己撞上去的,难道能怪人家没有及时把刀枪收起来么? 接下来的两年 分卷阅读225 - 分卷阅读225 - 分卷阅读226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6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6 ,李想开始想尽办法让人调查三娘的尸首的去处,却一点头绪都没有,不是说想不到谁会做这样的事儿,而是有可能这么做的人太多了。李三娘的人缘很好,清乐坊的女孩子们都把她当姐姐,文人雅士喜欢他也就罢了,便是禁军里,也有不少倾慕她的人,金人两次围城,她都没少了给守城士兵送食物送药,尤其是金人二次围城之时,开封缺粮少药,她领了清乐坊的女孩子们给兵士们送饭,包扎伤口,偶尔还在在战斗间歇的时候拿了琵琶给他们唱歌…… 三娘她被扔到外面曝晒的时候,头上的簪钗被贪心的宫人几乎摘光了,守尸的甲士说她头上只剩下一根孤零零的玉簪,身上却被路过的百姓蒙了一层又一层的衣裳。过路的人都以为她一直在衣裳底下,谁知道后来把衣裳拿开,下面却没了人影。 三娘到底到哪里去了,找不到她的尸首,李想觉得自己死都不会安心的。可是时间过得太久,查来查去,一点点线索都找不到。 而十一娘那边,李想压根就不信她死了!在跳大桥都能跳的穿越了的李想眼里,这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儿,毕竟,他见到的只是一朵儿花,或许,十一娘掉到水里被人救了呢?坏一点的结果,她落到了金人手里,被掠到了北地。这些年,他派人在下游到处打听,又几次亲自跑到从北面赎回的女子们当中搜寻,却全无所获————倒是收留了一大群无家可归,或者是被赎回了却没人要的女人。 李想的纸坊跟胭脂坊显然收容不了这么多人,这两个行当严格来说都算不上劳动密集型产业,人员上的要求是贵精而不贵多。 后来在欧温仪的建议下,李想两个新厂,一个缫丝厂,一个纺织厂,纺织业绝对是密集型产业,且绝对是女性的天下。这群无处可去的女子综合素质相当不错——金人带走的都是开封城内出众的女人。简单的培训了一下,李想发现她们工作上手的速度比本地招的农女强了许多。李想恍惚间似乎又重温了当日帮助吴知州收留被拐小娘子,却为自己捡回了一堆宝贝的感觉,而他自己也又找到了事情做,开办夜校给这些女人传授知识。 李想接收最后一批赎回的女子是在三年前,于是他新开了一家绸缎庄,从这几批归国的女子中选出些会来事儿的安排在了绸缎庄里工作。这两年不再有这种掏钱赎人的事儿了,养精蓄锐了几年之后,岳飞如今带着军队打的金人节节败退,这个情况下,哪里还有掏钱跟金人赎人的道理? 李想走到了自家绸缎铺子的门口,这里的人比脂砚斋更多,换季的季节嘛!他慢吞吞的溜达进去,转悠了一会儿,看店里店员们的精神状态都不错,也就放下了心。准备撤退的时候终于被自家的雇员发现,一群小娘子冲上来把他拥到后院,端茶的端茶,拿果子的拿果子,另有拿着新给他做的衣裳往他身上比划的……等他离开的时候,从上到下都是簇新的,深秋的天气,头上被折腾出一头白毛汗。 欧温仪总嫌弃李想不操心,她哪里知道理想不是不操心,是不敢操心啊!每次视察工作到最后都会变成这样,时间长了谁受得了啊!李想心里默默的吐槽道:虽然说杭州第一美男的位置这十年来一直换来换去而在这几年颇有争议,岳六郎与岳五郎曾分别夺冠,今年新上榜的冯大郎似乎对榜首有相当的竞争力……虽然与这个热榜无缘,不过另一个榜单的首位,不过全杭州最受欢迎的男人这个称号却是绝对没人跟他抢的! 喂,我宁可不这么受欢迎啊!李想嘴角抽搐的目送着塞了他一个荷包后娇羞的跑掉的美青年——没错就是美青年,忒玛的到底是谁造谣说他有断袖的倾向的,如今隔三差五就有男人跟他示*,这都什么事儿啊。 想到此处,李想又觉得气血上涌,决定去找何文缜的麻烦,混账玩意儿,当年要不是他没事儿找事儿跟五哥打架,至于害得他弄个断袖的名声么?这么想着,他溜达到何文缜家门前,门房一见他过来,蹭的一下子窜出来:“哎呀,李侍郎怎么连个马都没骑,来人啊,快抬个软轿过来,送李侍郎去相公的书房。” 李想:“……”要不这么体贴啊,总觉得哪里不对!不过走了半日,他确实有点累,坐在软轿上,他差点睡着,下轿的时候听到又小丫头在惊叹:“果真如青春少年一般,怪不得相公喜欢。” 李想差点一头栽倒,何文缜我要杀了你,你家这都是什么奇葩仆人! 何栗哭丧着脸站在窗户底下,李想怒道:“你那是什么表情!躲什么躲,我现在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你还好意思装出这幅划清界限的样儿!” 何栗拿出手帕擦汗:“今日不同往昔,我家大郎正在说亲,咳——” 李想:“今天的月亮真圆,我决定赏你个面子,今夜在此赏月,顺便下榻此处。” 何栗:“我错了……” 李想点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咱们去找鹏举喝酒吧!” 何栗:“……”啊啊啊你还不如在我家赏月呢! 也难怪何栗害怕李想喝酒,李想过去是不喝酒的,可自从李三娘跟十一娘双双罹难,他就多了喝酒的癖好。他的酒量不好,偏偏喝完了还喜欢胡说八道,而何栗跟岳飞都是与他关心比较近的人,所以李想耍酒疯,十次倒有八次都是跟这俩人在一起。李想撒酒疯,并不会给人添麻烦,可每次都会让人难受得紧。 这会儿,他喝了几杯,又开始胡说八道了。 “文缜,你越长越老了,我过去叫你文缜兄,现在只想喊你文缜大叔,你过几年会不会变成文缜爷爷啊。”何栗头上青筋直跳,废话,谁还越长越年轻,可是看看李想那张脸……算了他确实有资格说自己老。 “鹏举,我早想说了,你给侄儿起的名字真难听,要我说,岳云多好啊,你怎么会起个岳霄呢?跟元宵似的。” 岳飞对李想一向都是有耐心的,明知道他醉着,还是好声好气的解释:“不能用云字,跟六哥的字冲了。” 岳飞这边说完,李想却已经又换了话题:“鹏举啊,你把小雪借给我骑一天好不好!” 何栗跟岳飞全都一愣,岳飞正想说你忘了么踏雪去年已经死在北疆的战场上了,可扭脸看李想,却见他已经闭上了眼睛,嘴里却还在念叨着:“我前阵子跟三娘求婚了,她已经答应了,我要骑着白马去迎亲啊,哪匹白马能有小雪那么神骏啊,多好……”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 分卷阅读226 - 分卷阅读226 - 分卷阅读227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7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7 听不见动静,睡着了。 何栗跟岳飞面面相觑,何栗叹了口气,看岳飞把李想搀起来,便也过去搭把手,帮着把李想抬进了卧室里的床上。 无人不*李国舅,可谁能想到,这个多年来一直被各色人等追求的李国舅,这二十年来却一直都是一个人度过漫漫长夜。 岳飞伸手拽了被子盖在李想身上,看他似乎睡踏实了,便冲何栗摆摆手,两人便准备走出去,可走到门口,却忽然听到李想哼起了歌儿,歌儿的旋律奇特的很,全不是他们平日里听过的曲子,歌词也模模糊糊,勉强听到出似乎唱的是清明雨纷纷之类的东西,岳飞回转头看向李想,跳动的烛光下,那张紧闭着眼睛的脸亦如二十年前一般年轻而俊秀。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到李想。 ************************************** 建业十年七月七日,工部侍郎李想在一次实验中身亡,终年四十三岁。这是一场威力极大的爆炸,以至于人们无法在现场找出他尸体的残骸,其妹皇后李念只得命人在杭州为他立了一座衣冠冢聊以安慰。 李想的一生,是极富传奇色彩的一生,他从出生起,似乎便与绮丽香艳无法脱开关系。身为以人品端方著称的李格非的私生子,他的出身讳莫如深,到死,名义上都只是其异母姐姐李清照的远房族弟。没有人知道李想的生母是什么人,但从李格非到死都不肯将他认下来的情况看,她的身份应该不算体面。 而实际上,这个私生子的身份并没有对李想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他的一生虽然短暂,但富贵荣华从未远离过他。而人们有理由相信,来自他的母亲的血液的影响远远超过了他的父亲。李想的一生都与绯闻与荒唐相伴,他曾与被称为千古第一红颜祸水的李师师相恋,又曾与柔福帝姬交往密切,他一生未娶,流连于教坊青楼之间,有人说他是继柳三变之后第二个□们愿意倒贴钱也要相陪的男人,又有人说他实际上喜欢的是男人,岳飞与何栗为他大打出手的事情从开封一直被传到了杭州,他在朝堂上屡屡被参却一直屹立不倒,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两个人的维护。 作为一个外戚,李想的在民间的名声远比他在朝堂上的名声好得多。他在开封就任工部郎中期间,未雨绸缪,在开封城内挖了许多地道。这些地道,在第二次开封保卫战失利,金人破城后,保护了大量妇女儿童,使其不至被金人掠走,而他为开封城设计的猛火油防护墙,则为这些人逃入地道争取了时间。有趣的是,开封市民铭记他的方式是把他封为开封城城隍庙的土地神…… 当然,我们现代的人看他,会认为他最大的成就是他在基础科学上的贡献。他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实验室,并向许多人传授了基础的物理及化学知识。他是第一个发现并利用滑轮组效用的人,他在主持工部工作期间不遗余力的推广各种简单机械。人们普遍认为李想可以称得上是基础化学学科及基础物理学科的创始人。 李想,像一颗流星一样划过北宋南宋交替期间的历史,他二十四岁以前的生活没有任何记载,而他在四十三岁意外死亡后甚至连尸体的残骸都没有留下。他短暂而绚烂的一生,为后人留下了许多的遐想空间。 《终》 作者有话要说:网络卡的厉害…………发了几次都没发出来…… 写的有点急了,回头修改一下重新再发,大家先凑活看,毕竟今天没有请假,不想推迟更新了…… = =不要说这个悲剧结尾,我剧透的很明显了、 142 千年(一) 李想觉得过去了很久很久,又像是只过了一瞬,真奇怪,那种程度的爆炸,自己根本没可能活下来才对吧?可为什么现在却能感觉到浑身酸痛,还有,该死的,实验室离湖边应该很远吧?为什么他的嘴里会呛了水! 耳边似乎传来人们的惊叫声,那音调有些奇怪,但却莫名的亲切,他的头忽然炸了一般的疼了起来,甚至没有痛苦□的忌讳,他便疼晕了过去。 “想想,想想……”耳边传来了熟悉而陌生的声音,李想艰难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李想重新闭上眼睛,又猛地睁了开来,无法置信的喊了一句:“李解!” “混蛋,你可算醒了!”那个女人猛的抱住李想,哇哇的大哭起来:“想想,不会游泳坐什么游船?喂个鸟能掉到湖里去,你说你怎么就这么不让人省心呢?你要把我吓死是不是啊!” 李想正想说自己是跳江而不是掉湖,可脑中的记忆却一下子涌现出来,不,堂姐没有说错,他确实是不小心掉到湖里,而不是跳江。 他的脑中,多出了一份的记忆。 这份记忆里的自己,跟原本的那份记忆里的自己很像很像,出生的时间,大体的经历,父母亲属的情况,几乎都一模一样,父亲同样是在他年幼的时候病故。他自己依然是少科班出来,十五岁考上大学,二十二岁硕士毕业,同样是个有交流障碍的典型理科男,但比另一份记忆幸运的是,他所在的研究所氛围非常好,他的几项研究成果都顺利的申请了专利,其中两样已经投到工业化生产当中,每一年的专利费便能给他带来百十万的收入……而他的妈妈,在前年年底被查出癌症晚期,经过了将近两年的治疗后,在一个月前,怀着对儿子的眷恋与欣慰,离开了人世。而他自己,则是因为母亲去世,心情抑郁,被家里的小保姆催着出去透透气,做了船游湖,结果在逗一只水鸟的时候掉到了湖里。 李想脑中一片混乱,两套记忆混在脑子里,相互交织偏又泾渭分明。有那么一瞬,他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平行空间的另一个李想身上,可是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告诉他,不,不是的,他现在所在的时空其实就是他曾经生活了二十四年的那个时空,他的两套完整的记忆全都属于他本人,甚至可以说,他认为不属于自己的那一套记忆才是“真实”的记忆,而他原有的那套记忆,则是“原本应该有的”记忆,而新的记忆则是“现实”。 李想的心里乱糟糟的,他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弄得头晕,甚至一时半会儿都顾不得思念时间的另一端的亲朋好友们。 李想坐在床上,看着堂姐又哭又笑的捶他,这种感觉很神奇,最早的那份记忆在提醒他,他们已经二十年 分卷阅读227 - 分卷阅读227 - 分卷阅读228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8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8 未曾相见了,应该是陌生的。可是新鲜的记忆又似乎刚刚出炉,他的表姐出国参加一次会议,出国前还给他打电话说给他雇了个钟点工帮他打扫房间,家里实在太邋遢了。 李想的问题不大,只是呛了水,再加上秋天天气有点冷,有点受凉,在医院里呆了几天,就给送回去了。 小护士送来他被送到医院时的穿的衣服,两眼闪光的问他:“这衣服哪家宋装店订的,做工好棒啊!” 李想看看小护士手里拿着的一大叠宋代衣物,嘴角抽了抽,正想说话,那小护士又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啊,这种手艺一定是大师级别的订制品,算了,你别跟我说了,说了我也买不起,白眼馋……” 李想松了口气,忽然那小护士又问道:“啊,你头发用的什么护理的,这么长居然不分叉!” 李想无语的伸手摸摸几乎垂到后腰的头发,他的离愁别绪似乎都被这些乱七八糟的状况给弄没了。用的什么?我会告诉你我自从成了国舅,生活极度腐败,头发都是女使给洗的么?鬼知道她们给我用的什么东西啊,每次都要涂涂抹抹折腾大半个时辰。不过这么折腾下来,发质可真好,留了二十年留了这么长,乌黑顺滑,可以直接去做洗发水广告了吧? 李想看看身上的病号服,再看看小护士手上的那一大叠衣服,实在不知道穿哪身才好,哪种都不适合招摇过市吧?好在正僵持着,李解下了班,又跑过来了,她看看李想的头发,又瞅瞅护士手上的衣服,随口问了护士几句,便又跑了出去,回来的时候捎来了李想的衣服,牛仔裤,针织衫外加浅色的风衣,这是原本记忆中的自己从来不会穿的东西,可李想知道,在这段被修正过的人生里,他虽然依然不擅长跟人交流,可性格上却比另一段记忆中阳光许多,所以衣柜里的衣服也显得更有朝气一些。 李想换了衣服,借了个发圈儿把头发随便系了一下,便跟着堂姐上了车,直奔自己的家而去。 “你带钥匙了么?”李解问他:“没丢吧!” 李想点点头,从脖子里掏出被络子包的严严实实的钥匙,他知道自己住的地方并非当初自杀前住的那个贫民区,可他就是有一种感觉,这两把钥匙,是可以打开“新家”的门的。 车子在小区里停下,这是个绿化的不错的小区,全都是六层的小楼,李想凭着脑中的记忆找到了自家的住处,却没有进楼道,而是绕到楼后头,站在了后面的小院子门外。小院儿不大,也就是三四十个平方,正对着门是一条砖铺的小路,两边则种着花草跟一点蔬菜,靠着一侧有一个葡萄架,下面还放着个摇椅、记忆里,李妈妈生病后总是喜欢在这个小院子里晒太阳,李想鼻子一酸,险些落下泪来。 “你在想什么?想想,开门啊!”李解看他发愣,催促道。 李想拿起手中的钥匙,想要开门,却又一次愣住了,他不舍得把络子拆散,十年了,这个络子被磨的许多线都要断了,可他一直不舍得把它拆开,这是十一娘留下的东西,十一娘给他做的衣服鞋袜,他不舍得再穿,都整整齐齐的叠放在柜子里,唯有包裹着钥匙的络子,他一直带着。李想伸手想把络子上有些松散的线稍微拨开一点,谁知道轻轻一碰,上头的丝线纷纷落下,露出里头的两把钥匙,一把院门的,另一把是房门的。 李想李想看着飘落了一地的已经早已褪色的丝线线头,慢慢的蹲下来,一根一根的捡在手里,紧紧握住,这才走到门边开了门。 屋中的一切,熟悉而陌生,三十两厅的房间,不大不小,装修的十分温馨,木质的地板,浅色的家具,客厅的飘窗上还放着个圆圆的鱼缸,一丛藤蔓从窗户上的架子上爬了下来……他知道,这是他的家,可另一面,他脑海里却浮现出那三十多平米,简陋却永远被妈妈收拾的十分干净的家。 李想正愣着,耳边传来李解轻声的问话:“这个房子挺好的,不过,南郊家属院的那套房子我也挺喜欢的,虽然小,不过挺温馨的。” 李想思绪很乱,听到李解的问话,十分赞同的点头:“是啊,那套房子虽然小,里头却有许多温馨的回忆——” 李想的话说了半截,猛然顿住,不可思议的看向李解,李解也看着他,好半天,李解才轻轻的说:“我没猜错,你果然也多了一份记忆!从看到躺在病床上的你的那一刻,我的脑子里就忽然多了一份记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就是觉得这事儿跟你有关,后来我又注意到你的头发,还有你换下来的衣服,就越发觉得不对劲儿了。” 李想揉揉太阳穴:“难道正常情况下你不是应该被吓的够呛么?” 李解嗤的一声笑了:“你以为我是你另一份记忆里的那个大学一毕业就跑去结婚生孩子的李解么?别忘了,我现在可是一路读物理一直读到博士的灭绝师太,杀死姥姥的悖论什么的,我没少研究。” 李想无奈的纠正:“我记得那个应该是杀死外祖母悖论吧?” 李解道:“外祖母不就是姥姥么?我哪里说错了!你还是这么较真。” 这姐弟俩一个是一路化学读到硕士后来又在研究院工作的技术宅,一个是物理专业一直读到博士的灭绝师太,两人坐在一起,自然而然的开始研究这个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两人坐在一起,开始述说各自的情况。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极好,另一份的记忆里,如果不是李解正好在美国治病,并不知道李想的状况那么糟糕,如果她能及时赶到李想身边,意识到这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的李想,恐怕根本不会选择自杀那条路。李想对她并不隐瞒什么,很干脆的告诉了她自己的经历,当然,没有时间细讲,只说了个大概。相对的,李解则一边听,一边梳理各种信息。 李想的两段记忆都很清晰,相比之下,李解的记忆则模糊了许多,并且,她还提供了一个有趣的信息:“你住院的那天晚上,我妈妈忽然打来电话,急吼吼的说让我看住你,说她梦见你自杀了。” 李想一愣:“梦见我自杀?” 李解点点头:“是的,我仔细问了她,发现她似乎也有了一点儿对我们另一份记忆的印象,但只是一点点,所以感觉上很像一个梦,梦里的你工作不顺畅,因为二婶去世而自杀,你知道,年纪大的人都迷信,所以我妈非常着急,生怕你出点什么事儿,让我赶紧来看看你。” 李解点 分卷阅读228 - 分卷阅读228 - 分卷阅读229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9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29 点头,又继续说:“还有一点,我发现,这段记忆与那段记忆里,从宏观来看,变化最小的地方,或许就是你跟我了!” “直到你落水为止,其实你的生活与记忆里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更顺利一些……而远一点的,我的生活变化要稍微大一些,但是我的男朋友依然是另一端记忆里你姐夫,对吧?再近一点说,二婶的生活变化比你的大,又比我的小。可是再远呢?你班上的同学,有几个是另一份记忆里存在过的?他们或许存在,但却完全不在你的视线里,再你看看电视上的明星,有几个是另一份记忆里出现过的?确切的说,整个国家的历史从一千年起都改变了,两段记忆里人与事原本就应该截然不同。” “但是偏偏却出现了你跟我这样不合逻辑的存在,不,确切的说,问题的关键在于你。” 说到这里,李解从包里拿出了一本书,递到了李想面前:“你看看这个,大名鼎鼎的李国舅,说的就是你。而我们记忆里的历史,与我们现在的这份历史,分叉点应该就是始于你的出现,所以,你是个关键人物。” “这是一个类似于杀死外祖母悖论的假设。照理说,你改变了过去,未来也应该改变,但是要知道,蝴蝶的翅膀所造成的影响在一千年的时间里绝对能让最终形成的二十一世纪与原本的轨迹完全脱离,这就出现了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历史因为你而改变,而你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可是被扭转的历史里,理论上不该再有与原本轨迹里一模一样的人存在!如果新的未来世界里没有你,那么,改变历史的那个人又从何而来?” “所以,这应该是历史的修正性。明明王朝的更迭,社会的发展已经完全脱离了原有轨迹,于是为了不让你的穿越真的变成一个悖论,所以,这个修正性导致了被改变的未来里你依然会出现……而且要尽量让“你”与穿越前的“你”保持相当的一致性……而为了你的这个一致性,不得不让你身边的人也保持相当的一致性。所以离你越近的人,被蝴蝶的翅膀影响的越小。不对不对,这个说法也不算准确……” 李解站了起来,试图想要把这个东西解释清楚:“大概就是,离你越近的人,被改变的越少……同时当你回到这个时间节点上的时候,与你关系紧密的人,受到另一个可能的历史的影响也会比较大一些,我的意思是,记忆方面……” 李想听李解费力的解释,忽然轻轻地打断了她的话 “我想,我大概有点明白了。” “世界,像一扇门,以我为轴心,被推动了三十度————对么?” 李想的心情说不出是什么感觉,虽然记忆里自己的历史学得不错,可他还是直接买了一整套的通史回来看。 在他被“炸死”的那年年底,赵植把国都搬回了开封,但是因为毕竟国都曾经南迁,而赵植在内政外交上的表现与他的先人截然不同,所以人们索性把从他迁都杭州那一年的大宋后来的时间都叫做南宋,即使后来迁回开封也并没有改变这个叫法。 一百五十年后,一个叫做成吉思汗的家伙统一了蒙古,他有着雄心壮志,以及与他的雄心壮志相配的本领,他率领大军西征,一直打到了东欧的黑海海滨,而他的孙子忽必烈,则试图侵略富饶的大宋。幸运的是,彼时的大宋,并非偏安一隅只靠长江天险的那个他记忆里的那个南宋,这个大宋,它的军队在岳飞以及后来的好几代武将的征伐下,拥有着宽广的军马产区,又是世界上最早装备上热武器的强横雄师。蒙古扩张的势头止于大宋,在忽必烈四次南征均告失败后,过高的军费开支终于让蒙古对外扩张的战线全线崩塌。公元1280年,蒙古向宋朝求和。 李想慢慢的翻动着书页,尽管早就知道,可是他看着这样历史,还是异常的开心。这种开心,不仅仅来源于整个民族不曾被异族屠杀进而奴役的快乐。那不是最重要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曾经的历史中,自宋以后一点点被奴化的国民,在这段将近一千年的历史里却是一直挺直了脊梁的。 李想打开电视,电视里正在播放电视剧“护国公主”,他知道这电视剧演的是谁。是赵多福啊,那个了不起的小娘子,她几乎是以一人之力,撼动了金国的半臂江山,更是因为她的存在,使那些心理失衡的男人们不敢逼着女人把贞操与生命挂钩——有这位曾经的柔福帝姬,后来的护国公主矗立在那里,谁敢说这样的话? 李想又换了一个台,电视上正在介绍开封古城的旅游路线,在原本的历史里,宋朝朝廷为了抵抗金人而掘开了黄河的堤坝,导致黄河改道,开封四周的运河也因此逐渐枯竭,从此丧失了交通上的优势。而在这段历史里,黄河并没有被认为的被改道,所以开封作为一个水运十分便利的城市,地理上的优势一直维持到了现在。整个开封,并不像另一段记忆里那样,只能以身为古都而骄傲,逐渐退化成一座单纯的旅游城市,现在的这个开封,是中国经济最好的城市之一,也是一座国际化大都市,同时,古迹的保护也做得相当到位。 李想看着电视,李想微微一笑,不管怎么说,他没有白白穿越一回。 (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我的表达是不是让大家能够明白…… 所以李想并不是穿到了平行空间,而是他的所作所为直接改变了历史。所以,他回到了的是被他改变的未来里。 好吧,我是个理想主义者,创造一个新的美好平行空间都不能满足我了,我宁愿,那些糟糕的事情可以被李想彻底消除掉。 ———————————————— 这一章是我昨晚新写的,事实上,周末两天我写的是柔福帝姬,悲剧的是,很显然这个突然出现的人物不能激发起我的*来,写来写去,我甚至对她性格都把握不好,写来写去竟然没法把她的行为合理化了,也就是说,这个人物被我写崩了!于是最终我只好放弃了那写好的八千字,同时放弃的还有大宋英烈传,我纠结的发现这个东西需要用古文写才有感觉,最起码也得用白话,悲剧的是,我的这类语言知识早就还给老师了…… 当然,原本需要在这这两个番外里交代清楚的事情我不会放着不管的,这些事情,我会在现在写的这个最终的番外里,交代个清楚的,嘎嘎嘎嘎 143 千年(二) 接下来的日子平淡无波,因为母亲病 分卷阅读229 - 分卷阅读229 - 分卷阅读230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0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0 危,去世,研究所给李想放了两个月的长假,假期结束,他也就需要回去上班了。作为研究所新生代的代表,李想有一个小组的人员配合他的工作,他顶着一头长发去上班的时候,新来的助手惊叹道:“这就是最新研制的生发剂的作用么?好厉害!啊,李工真是太敬业了,居然拿自己的头发做实验。” 李想嘴角抽了抽,他就是知道自己最近在研究这个玩意儿,所以才敢披着一头长发回去上班的,这个被他改变的未来,整个世界的科技都比另一个时空的要先进了一大截,更别说中国的科技水平格外的先进,无毒无害迅速生发剂神马的真不算啥超出时代的高科技,要不然他可真没勇气留着一头长发去上班。 李想不愿意剪发,他总有种感觉,剪了头发,也就剪去了与那个时空最后的羁绊。他是心存侥幸的,说不定,哪一天,他一觉醒来,是不是又会回到那个自己生活了二十年的世界,要是一剪子把头发剪了,想再长出来,可就难了。 其实李想也明白,他回去的可能微乎其微,他在那里的二十年,头发一共就长了四十公分左右,相当于正常人两年长出来的长度,而胡子也一样,十天半个月不剃胡子也只能勉强看到一点青胡茬,更不要说,他的容貌在二十年里几乎完全没有变化。他不属于那个时间,所以那个世界的时间规律对他的作用很弱。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啊,那多好,可以活很久很久啊!可对于李想来说,那绝对不是好事,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老去,总有一天,他会变成孤家寡人,那样的日子,便是青春永驻,又有什么意思?李想有一种感觉,如果那时候,他的头发像别人一样正常的生长,他的容颜像身边的人那样自然的老去,或许,他就可以永远的留在那里了。 过去的十年里,李想最执着的一件事就是寻找三娘与十一娘的消息。等他逐渐调整了自己的状态开始适应这里的生活,寻找这两个人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 理智告诉他,这简直是天方夜谭,时隔千年,他怎么可能找到这两个人的痕迹?可是李想就是不甘心,他没找到三娘的尸首,没有弄清楚十一娘的下落,他怎么可以放弃。这些日子,李想买了不少南北宋交替的时期的书籍,当时的文献也好,后人总结的也好,宋史,英烈传这类比较可信度相对较高的书籍肯定是要买的,民俗书籍要买,甚至连赵安的小说他都买了全集。当然,最方便的是网络,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百度搜索,不过搜神谱这个名字无比骚包的搜索引擎的强大功能显然并不比这个名字逊色。这会儿,李想愣愣的看着“开封一日游之三娘庙”这个页面,手都在发颤。 三娘庙是开封的著名景点,有传闻说这座庙宇是开封百姓为了纪念杀死两个卖国皇帝的李三娘而修建的,但据记载,这座庙宇的修建时间在建业八年,虽然当时国都还没有迁回开封,但开封已经收复多年,照理说,在大宋的统治下,为一个弑君的女人建庙这一点并不现实,可是偏偏《东京梦回》这本书里清楚的记载了这座庙宇是为了纪念李三娘而修建的的,作者是南宋初期的著名散文家,没有道理也不会有胆量杜撰这种事儿,可惜书中只有寥寥几笔,介绍的也不算清楚。 李想皱着眉看了半天,站起身走到窗户前向外看去,小花园里,那个叫做小乐的年轻女孩子正在给院子里的花浇水。他的生活看起来是这么平静而美好,可他却根本没法静下心来。 不把这件事情弄清楚,他寝食难安。 研究所的的工作是有计划性的,大部分科研人员是按照研究所的规划领取自己的工作任务的。可是这会儿,李想却想干点别的东西,他打了报告说想要复原几种古法造纸术,顶头上司很纠结,我们这里是化学研究所,主业是化工材料的研究好吧?你今天生发剂明天造纸术,到底要闹哪样啊口胡!好吧造纸也是化学科目没错那你放手去干吧!反正这玩意花不了多少钱。 其实,每每看到研究所里天马行空的预算报告,总让李想想起另一份记忆里那个会给研究饼干以什么角度泡到牛奶里浸透的最快这类莫名其妙的课题批款的大洋彼岸的那个最强的国家。而李想现在的研究所,就很有这个味道,不管什么奇怪的研究申请,只要有充分的理由,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就都有可能被批下来。 于是李想只用了三个月,便完整的复原了古法玻璃纸的制造工艺。把做了二十年的工作拿过来“复原”,实在是个投机取巧的行为,李想当然不是个喜欢投机的人,他这么做,只是因为他需要时间。果然,因为他的新成果研究的实在超速,领导们很痛快的给了他一个月的假期。他的工作性质就是这样,做起实验来废寝忘食,谁也不会因为他非要睡在实验室而给他加班费,但是相对的,他的工作提前完成了,空下来的时间他要休息也绝对没人会管。 买了一张去开封的机票,李想随便收拾了一下随身的东西,便直奔机场。 不年不节的,机票实在是便宜,打过折后,也就相当于李想前一天中午请小组的助手们叫的那顿饭的价格,这个国家,衣食住行的成本,很低。 开封的古皇城很有意思,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穿着全套宋装来配合街景,这个时空里是没有“汉服”的概念的,因为几千年来一直都是汉族统治,传统服装根本不用强调“汉”这个字,古代服饰一般是以朝代划分的。“宋装”“唐装”“汉装”之类的……当然,民族服饰是另一回事儿,比如李想另一份记忆里的改良旗袍,现在也有,但是不叫旗袍,叫“满裙”,作为满族代表服饰经常在元旦晚会上出现。西安皇城的工作人员据说穿的都是唐装,而作为九朝古都,开封人还是中国历史上最繁荣的宋朝的服饰作为他们的形象。 李想的箱子里本来就装着两套宋装,习惯了宽松的打扮,这个年入百万有钱没地方花的单身汉在高级宋装定制店订了好几身常服穿。料子挺不错的,毕竟纺织业经过了一千年的发展,只是上头没有绣花:机器的绣花李想看不上,手工的绣花贵到让他这个黄金王老五也觉得肉疼的地步,只得放弃了。这会儿李想穿着鹤氅,头上随意的带了个软脚幞头,慢悠悠的走在开封古城的街道上。曾经的他,总是要靠小桃来梳头,可是后来头发越来越长,他反倒学会了梳头。 这会儿,开封的古街上,工作人员全都穿着全套汉服来配合街景,不少游客也入乡随俗,大袖飘飘的走在开封的街道上。虽然李想的打扮不过 分卷阅读230 - 分卷阅读230 - 分卷阅读231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1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1 是入境随俗,可无疑还是十分打眼的,这种衣裳,他穿了二十年,那种习惯已经深入骨髓,并不像许多人那样,穿上去便觉得束手束脚,行动可笑。李想是十分惬意的,走起路来十分的自然,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他走在古香古色街道上,宛如从画中走出的人一般。 许多游客忍不住停下脚步,向李想看去,逐渐有人开始交头接耳:“是在拍电视剧么?哎呀,没见过这个明星啊,气质好棒!”“摄影机藏在哪里?还是他这是趁着休息时间从摄影棚溜了出来?”“为什么他要戴这种帽子呢?不够酷啊!” 李想猛地站住脚,冲着一边的小姑娘微微一笑:“‘冠’是古代衣饰中很重要的一样,人们认为,带着帽子的时候,会更注意自己的行为,所以华丽的帽子只是装饰,而这样普通的帽子则是在提醒我们谦逊做人。” 李想说完,跟那两个姑娘轻轻点头告辞,转身慢慢走远,走出去好一段,忽然身后传来女孩子的尖叫:“好酷,好酷!!啊,我要做他的脑残粉啊!” 李想扭过头去,嘴角就抽开了,一个不小心,装13的技能又自动发作了!这十年的国舅当的真心苦逼,随时要迎接别人的冷嘲热讽,输人不输阵,绝对不能给念念丢脸!久而久之,养成了喜欢抬杠的毛病……唉,抬杠是病,得治! 想起了李念,李想的心情又有些压抑,仿佛昨日阿念才笑吟吟的对他说:“阿兄来尝尝,这是小桃姐亲手做的西湖醋鱼呢!”可一转眼,她已经变成史书上冰冷的文字。 如果是为了追忆历史而来,那么宋史博物馆显然是个很不错的选择,门票很便宜,里头的游客也不算多。这也难怪,本就不是旅游高峰期,而且这个中国,总人口才三亿,当然不会像另一个世界里那样但凡过节,每个景区全都爆满了。 其实,来这种地方,对李想来说,真的是非常自虐的选择。 李想看着玻璃框里的画像,使劲儿的抬起头,生怕眼泪会忍不住掉下来,这是宣正皇后像,也是,他的小妹的画像。他记得这幅画,当时他狠狠地吐槽了一番:阿念,你的脸有这么宽么?还有眼睛,这是被揍过么?眼睛这么小…… 还记得那时候李念哭笑不得的表情,可现在,他却只能通过这幅只有三分像的画儿来思念她了。 “这边,是郑国夫人的画像。”一边的工作人员在为大家做着讲解:“她是宣正皇后的姐姐,当然,许多人认为宣正皇后与她并非亲姐妹,但是只从画像上来看她们是极为相似的。” 有人在下头偷笑,这种画像,几乎都是圆脸,细长的眼睛,几乎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可不是相似么?李想纠结的看着小桃的画像,这幅画像他没见过,他想看来着,小桃死活不让他看,现在看了这幅画像,他知道为什么了,这脸,居然画的比阿念的画像还要圆。 李想觉得自己已经有些受不了了,这样的直面历史,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在告诉他,你所熟悉的那些人,早已化为历史,化为尘埃,是剩下你,孤零零的活着。 李想顺着人流,离开了这个展区,朝英烈祠而去。 英烈祠是古迹,不过也被划分到了博物馆里。李想走进英烈祠,一抬头,便看到了岳飞的雕像。 他是大宋的武神,当然要放在正中。 李想早已经知道了在他离去之后,岳飞所做的一切,岳飞用了十年的时间把金人打回了老家,在他生命的后四十年里,他一直驻守在北疆,替大宋看守着国门,只偶尔的回京述职,探望亲友。他一辈子只有一个妻子,没有任何绯闻,在他的妻子去世后,他也并没有续娶,而是把两个未成年孩子全都交给弟弟弟媳抚养,自己则带了长子回到边境,继续镇守在北疆,直到八十五岁去世。 李想的眼眶又有些热,却还是把眼泪硬生生的憋了回去。很好了,已经很好了,他平平安安的活到了八十五岁,这八十五年里,大宋换了四个皇帝……虽然没有如约的长命百岁,可是鹏举,你这辈子,没有遗憾了,这很好,真的很好。 “提起开封十日,我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岳飞,柔福帝姬,李想,何栗这些人,当然,还有一个人一定会被提及,那就是耿德阳。” 作介绍的显然是个导游,她的业务很熟练,指着后殿里一排排的排位,挨个介绍起来:“耿德阳是工部郎中,曾在李冀飞手下任职。开封城破之前,他协助宰相何栗把许多妇孺送进了地道躲藏,他的妻子跟两个孩子也被他送进了地道地道,当时有邻居说,耿郎中何不与我们一起藏起来?耿德阳拒绝了这个建议,他说地道的地方有限,如果每个男人都抢着进去,那么女人跟孩子哪里还有地方?身为一个男人,就该与金人死战到底,怎么可以躲起来呢?他的话,让一些原本吵闹着想要跟着妻儿一起躲进地道的男人万分惭愧。” “开封城破以后,城内明显稀少的妇女数量让金人产生了怀疑。任何时期,都少不了叛徒与汉奸,金人稍加询问,很快便有一个叫做张延的小官儿向金人交代了城中有地道这件事儿。” “张延想要带完颜宗翰去寻找地道入口,正要出发,却被耿德阳拦下,耿德阳声称自己是这项工程的主持者,对城中地道十分熟悉,要求见完颜宗翰。就在在前一天,曾有老人装作进献黄金,结果引爆了身上的炸药,炸死了不少金人。所以耿德阳求见完颜宗翰的时候,金人搜身搜的很仔细,但没发现任何刻意的物品,于是便放他来见完颜宗翰。” “有金人怀疑耿德阳诈降,但没有人想到他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任何一个金人。耿德阳当着一群金人将领的面,忽然扑向张延,死死抱住了他。耿德阳他是个文人,本来就没有多大力气,他用牙咬住了张延的喉咙,在场有许多金人卫士,却没法把他拉开,最后完颜宗翰下令让卫兵将他砍死,可是耿德阳断了气,却还是死死咬着张延的脖子,等金人好不容易把他的嘴掰开,张延已经只剩一口气了,再没有办法领金人去寻找地道入口。耿德阳用一个人的性命,救回了地道中千万个人的生命” “耿德阳的妻子是著名的甘夫人,《女德》(注1)中的那位善于教子的甘九娘说的就是她了,而他的长子耿正忠则是日后大名鼎鼎的耿铁头,他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铁面御史。耿正忠被母亲教育的极好,像他的父亲一样,正直而果敢。耿正忠因为直言而屡屡被贬,宦海沉浮几十年,但从未放 分卷阅读231 - 分卷阅读231 - 分卷阅读232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2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2 弃过自己的准则。在最后一次因为直言而被贬后,当时已经是太后的李念将他的母亲甘夫人请进皇宫,赐给她一面当时十分昂贵的玻璃镜子,并对她说:‘你养了一个好儿子,他能像魏征一样给皇帝做镜子。可惜我的儿子却不能像唐太宗那样虚心接受建议,作为母亲,你比我做得好的太多了,我非常惭愧。’” “宋德宗听说这件事,十分羞愧,急忙赶去向母亲请罪,并派人将已经上了船的耿正忠追了回来。从此以后,无论耿正忠以及其他的大臣如何的直言进谏,如何的扫了他的面子,宋德宗都虚心的接受,再不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处置直言的大臣。’” “耿德阳的次子则弃文从武,跟随岳飞学习武艺,成为一名武官。比起他的父兄,他不算出名,但同样是位非常正直的官员,他大半辈子都跟随岳飞驻守在边境,直到六十八岁去世。” 李想静静的听着,他清楚的知道故事的前半截,也早就从各种书籍里知道了后来的事情,可他还是听得很认真。九娘啊,那个圆圆脸的九娘,笑起来眼睛会弯弯的九娘,永远打不倒的九娘。丈夫死了,她一个人奉养父母,拉扯孩子,最后还是把孩子养得这么好,李想有些欣慰,又有些心酸。他想起了那个三十多岁头发就开始白了,比自己苍老许多的耿德阳,他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对九娘一直很好,即使俸禄不多,也总忘不了给妻子买些喜欢的东西,更是把九娘的父母当做自己的父母一样孝敬。记得曾有人给寡居的九娘提亲,对方的条件很好,也是个官员,大宋对于寡妇改嫁的态度非常宽容,但九娘还是拒绝了。她私下里对姐妹们说:“我并非为了守个贞洁的虚名,我只是没法嫁给别人。这世上好男人很多,可耿德阳只有一个,我忘不了他,忘不了他……” 李想抬起头,他觉得自己又想流泪了,他这阵子变得十分的多愁善感,经常有想流泪的感觉……亲人,朋友,那些活生生的人,转眼间变成冰冷的文字,可他站在这里,却知道自己此刻的眼泪,并非因为悲伤。 这些人,没有白白死去。 作者有话要说:注1:这个时空也出现了《女德》,不过跟那本《女德》的内容完全不是一回事儿……毕竟这种书名很有概括性,所以出现同样名字的书并不奇怪。 = =五千字是极限了,我早上又写了几个字,勉强发上来……嘤嘤嘤我怎么觉得上中下都写不完呢?难道要改成一二三四?因为把英烈传里的一部分内容塞进来所以这个番外变得很长呀…… 144 千年(三) 导游依然在滔滔不绝的介绍着,很显然,这位导游非常擅长跑题,因为她已经忘了照着上头的牌位来介绍牌位,而是自己发挥了起来。 “说到开封保卫战,我们不能忘记护国长公主,也就是福国长公主,曾经的柔福帝姬赵多福。有人说北宋的皇室里的女人骨头要比男人硬的多,这一点我十分赞成。赵多福在金人入城以后,身着华服,跪在皇宫前迎接完颜宗望,当夜,完颜宗望留宿在柔福帝姬处,次日,赵多福向他表示自己愿意向胜利者们献舞。完颜宗望十分得意,让大宋的公主在众目睽睽像舞女一样给他们这些侵略者跳舞,这种感觉让他十分的得意,便通知所有高级将领前来观舞。当天晚上,除了寥寥的几个执勤的军官,几乎所有中高级将领聚集在了大庆殿内,这个大宋皇宫最雄伟的正殿被他们用来吃喝玩乐,赵多福身着白衣,向金人献舞,而她的贴身侍女则引爆了埋在大殿周围的炸药。包括完颜宗望,完颜宗翰在内的四十几个金军中高级将领被当场炸死或重伤,” “如果没有岳飞,恐怕赵多福会就这么死去,后世的人们不会知道她为这个国家做的一切,甚至,她会留下十分难听的骂名,当然,柔福帝姬本人恐怕也从来没想过被人铭记。幸运的是,在开封城破第三天带着莘王妃杀出开封的岳飞,在爆炸的第二天便带兵杀回了开封,几个幸运逃脱的金军将领率众裹挟着部分大宋宗室匆忙从另一个城门撤走,而岳飞则在冲入皇宫后在一个废弃宫室内看到了被忠心的侍女守着的奄奄一息的赵多福。金人并不知道是赵多福派人引燃的炸药,所以并没有专门杀她,逃走的时候把她丢在了宫内。” “实际上,赵多福让女使引爆的炸药是岳飞所准备的。岳飞在开封城破,全城居民开始巷战后,来到了皇宫,埋下了炸药。他原本准备潜伏在宫内,一旦金人占领皇宫,他便借机引爆炸药。但他埋伏炸药的时候被赵多福发现,赵多福提出由她来引爆炸药,岳飞不同意,而赵多福则用各种理由说服了他‘我死了,于大宋而言有什么损失?不过是少了个帝姬罢了。可若你死了,有本领战胜金人的将领便少了一个,大宋彻底亡国的危险就多了一分。孰重孰轻,你当真不明白?’ ‘你又有什么办法保证能把金人的将领们一网打尽?你没有办法,而我有办法,你凭什么跟我抢?’‘你只需要把我王嫂好好的送走就行,她怀着身孕,不能有半点闪失。’” “岳飞被柔福帝姬说服,给她留下了一把防身的匕首,并告诉了她炸药引爆的方式,然后便带着身怀六甲的莘王妃杀出了了开封。” “岳飞在带莘王妃离开开封,与援军汇合后,对众人把这件事情的始末说了个清清楚楚,直言说自己必须返回开封,至少要把柔福帝姬的尸首带回来。他怕自己返回开封后战死,再没有人能替柔福帝姬辩白,所以要把这个事情告诉所有人。” 年轻的导游说到这里,八卦的精神发作,忍不住点评道:“许多人认为赵多福与李想关系很好,只是因为李想嫌弃她残废,所以没有嫁给他。其实这种说法实在是无稽之谈,以赵多福的智慧,她会跟一个嫌弃她的人交往密切么?我倒是更相信她喜欢的是岳飞——” 话音未落,旁边呆着太阳帽的小姑娘表示反对:“不可能,岳飞跟李想才是真*!” 李想差点扑倒在地,我勒个去,这地方的腐女真忒玛的多,在网上一搜自己的名字便出现各种神奇的cp,各种挑战他的神经。在网络上yy也就算了,拜托这是英烈祠,在英烈祠里谈这个真的好么? 导游十分纠结的说:“姑娘,现实点,那是大宋朝,那会儿同性不能结婚……”等等,这个话题不对。 “所以李想才一辈子没结婚啊……”这各位姑娘毫不退缩。 李想的脸已经变成“囧”字了,虽然这些年也听说过许多人背地 分卷阅读232 - 分卷阅读232 - 分卷阅读233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3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3 里议论他跟岳飞还有何栗的关系,但是还真没人敢在他面前提这个。开神马玩笑,李国舅虽然好欺负,可是岳元帅跟何相公哪个是吃素的,当着李想的面胡说八道,传到这两位的耳朵里不是自讨苦吃么!这会儿被人当面yy,他实在不知道该做何感想。 导游决定不再搭理这个小姑娘,继续自己的话题:“实际上,即使是为了国家而一辈子再也站不起来,赵多福在赵植登基的初期也曾屡遭非议。一个叫做王岩的新科进士在御花园饮宴的时候见到坐着轮椅的赵多福,觉得她双腿残疾,又有过那样的过去,居然还这样大模大样的出现在皇宫里,实在是太伤皇室的颜面,便自作聪明的建议赵植为公主修一座庙宇,让她在里面静心修行,也让长公主可以安宁的生活。李皇后正好在场,闻之勃然大怒,怒斥道:‘笑话!长公主伤了谁的颜面?我只知道,自此以后,异族再不敢随便打我大宋女子的主意!’” 赵植早就对一些人话里话外对赵多福的不敬忍无可忍,因为初登帝位所以许多事情不好计较,此时有了发作的机会,听了皇后的怒斥,他当即拍板‘侮辱为国尽忠的长公主,为不忠;明知长公主是为了国家才双腿残疾,不但无体谅之心反而落井下石想让她去过不见天日的生活,是不仁;无法够公正的评价他人的功过,是不义,这样不忠不仁不义的东西,朝廷招来何用?猥琐之人只想猥琐之事,还是回家猥琐去吧!”’叫人把王岩的冠带摘掉,功名一撸到底,当场赶出宫外。同时封赵多福为护国长公主,直言若无护国长公主,大宋岂有现在的安稳?从此以后,再无人敢对福国长公主不敬。” 李想轻轻擦了一下已经有些泛红的眼睛,他很喜欢赵多福,那个永远带着甜甜微笑的小娘子,乍一看去,跟十一娘很像,可她犯起倔来,又有点李三娘的感觉。李想一直很喜欢这个勇敢的小娘子,他用了大半年的时间,给赵多福做出了可以自己摇动行走的轮椅,知道她*美,又让人做了义肢帮她装上,虽然那条假腿的材质实在不算适合,只是上下轮椅的时候能稍微借一点力,可是赵多福还是很开心。那真是个可*的小娘子啊……小桃,李念都长大了,李念很多时候比李想都老成,没法尽情抛洒自己的关*,这让身为超级妹控的李想十分抑郁。而赵多福的出现填补了这个空白,所以李想一直把赵多福当做亲妹妹来疼*,有时候甚至让赵植十分的吃味。 导游依然在滔滔不绝的介绍着,李想简直怀疑到底他们谁才是穿越的,这姑娘对南北宋交替时期的各种名人轶事信手拈来,随随便便都能八上一大通。可是李想的思绪已经飘回到了那个动荡的年代。 虽然宋徽宗,宋钦宗两人被毒死,但是当时已经有一部分妇女被送给了金人,而金人撤退时也裹挟不少妇女。宋武帝坚持要把那些女人都赎回来,当时朝中有许多人不赞成。认为长公主是为国牺牲的,所以尊崇她是应该的,但是那些女人又算什么,有必要劳民伤财的换她们回来么?更有人忍不住说这些女人是大宋的耻辱。 自登基来,宋武帝头一次在上朝的时候大发脾气,他质问在场的朝臣:她们没有为国家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就该因为男人们的懦弱负责么?就该作为国家的耻辱死在异国他乡么?她们都是我的子民,我要是不能把这些因为做君王的犯的错而流落异国他乡的人都赎回来,怎么配做一个皇帝!那一天,李想也在朝堂上,众人因为皇帝的震怒而纷纷跪下,他也跟着人们对着赵植行了一个十分庄重的跪拜礼,那一次,他拜的心甘情愿。不为了赵植的权威与地位,就单单是为了那些苦难中的女人,李想觉得,赵植,真的值得他这一拜。 李想回过神来,冲着忠烈祠中那一排排的灵位郑重的行了礼,这才慢慢地退了出来。 他当然不会忘记,他此行最重要的目的,是寻找三娘尸骨去处的线索。 李想看着手上的旅游线路图,图上头,三娘庙与城隍庙这几个字紧紧的挨到了一起,这让他心里头有种奇妙的感觉,就好像,三娘在这过去的一千年里,从来都与他毗邻而居一般,这让他甚至有些窃喜,三娘,一直都在他身边。 李想在城隍庙下了车,他有一种预感,去过三娘庙以后,自己的这次旅程就可以结束了,所以在此之前,先来看看自己也不错。 李想进了城隍庙,抬头看看“自己”的雕像,原本心情不太好的他差点笑场,这也太搞了,哪个调皮家伙做雕像的时候直接就把他的侍郎官服给照搬上去了?好歹换件衣服啊,这也太不专业了!旁边的导游喋喋不休的念叨着:“李想是全国所有城隍爷中唯一的一个没胡子的城隍爷,传闻他极其*美,他开的化妆品作坊里的大部分东西都是他为了保养自己的皮肤而捣鼓出来的,也正因为如此,据说李想年过四十看起来还如同美貌的青春少年一般……”李想艰难的再次抬头,仔细的看那团团脸笑的跟弥勒佛似的雕像,实在没法把这个形象跟“美貌的青春少年”联系到一起。 李想真心觉得,这个导游绝对跟他有仇,不管他走到哪个景点,都会听到这个导游喋喋不休的八卦声,这会儿他又开始介绍李想的情史,并建议大家有空的话可以去看下个月上映的大片儿《佞臣》。李想一听到这个名字就不舒服,他在网上看过这部片子的相关介绍,知道这是部以他为主角的电影,当时就窝了一肚子的火儿,他怎么就成佞臣了?在大宋那会儿,最讨厌他的人也不过骂他一句不学无术,或者胆小如鼠,从没有人敢质疑他对这个国家的忠诚。佞臣是什么好词儿啊!是祸国殃民是奸臣的意思,没有任何人会喜欢这种评价。 其实李想心里明白,这是拍片的人想要起个反讽的效果,来突出他当时受到的非议与责难,突出他为国为民却不被理解的痛苦。但是李想并不喜欢这种方式。他在大宋的时候虽然不少人不喜欢她,但是对他的攻击从来都是在一定限度内的,他也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么委屈痛苦,身在朝堂,谁不受点责难受点非议?而且攻击他的始终都只是那么一部分人罢了。国都沦陷,多少将士战死沙场,多少平民白白丢了性命,多少人被金人掳走受尽了□,比起那些痛苦,他这点委屈算什么。更不要说,他所做的事情,其实是一直被人铭记在心的,别的不说,就看看这座城隍庙,他还有什么想不开的? 李想慢慢走出城隍庙,向隔壁的三娘庙走去。 李三娘庙越近,李想的心跳的越快,他 分卷阅读233 - 分卷阅读233 - 分卷阅读234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4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4 总有一种感觉,踏进这座三娘庙,他许久以来的疑惑就会得到解答,而同时,李想也十分的痛苦,他清楚地明白,当疑惑被解答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她真的离开他了。 让李想意外的是,三娘庙前聚集了许多人,可是大门却是紧闭的。他问身边的人:“这是怎么回事儿,三娘庙不对外开放么?”一旁的游客摇头说:“听说已经封闭半个月了,似乎是三娘庙里有了新发现,所以请了好多专家过来勘测,我们一早就到了,当时有人说专家们昨天就撤走了,可能快要恢复开放了,刚才又通知今天还是不开放,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正说话间,一个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拿着大喇叭向大家道歉:“很抱歉,三娘庙今天正在整理,明天恢复开放!”听到下面一片不满的抗议,那工作人员笑眯眯的补充道:“可能大家都知道了,前阵子专家们在三娘庙里有了新发现,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明天过来,重新开放的三娘庙会让大家感受到与过去的不同的。” 许多游人开始纷纷议论,李想并没有继续听下去,而是退出了人群。绕着三娘庙仔仔细细的看了一圈儿,他越看越觉得有些眼熟,虽然从外面只能看到光秃秃的围墙,但整个庙宇的大小,还有围墙那种比较少见的灰红色,让他觉得非常熟悉,尤其是后院并排的三个小后门,更是少有的。李想对开封古城的地理相当熟悉,仔细想想对比了一下三娘庙与几座著名古建的距离,李想确认这座庙确实应该就是当年开封城内那座唯一的观音庙。他想起了看过的那本书里提起的三娘庙是为纪念三娘而修建的,觉得有些疑惑。那本书的主人,说谎了?还是听信了别人的杜撰?无论是哪种,对他而言都不是好消息。 李想回到宾馆,随便吃了点东西,觉得心烦意乱的,随手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正在播放每日新闻。 每日新闻的性质有点像另一份记忆里的新闻联播,是全国最大的一家电视台的新闻频道最重要的一档新闻节目。李想勉强的看完国内国外的重要新闻,后面便走神了,那些七零八碎的不重要的消息并不能引起他的兴趣,可是忽然,一个熟悉的名字在播音员的声音里出现了。 “近日,考古专家们在开封三娘庙内发现了一块埋在观音像下的石碑,经过考证,这块石碑确为南宋初年所刻,上面详细记载了开封市民偷回李三娘的尸首并埋葬在观音庙内的事……此发现破解了千年以来人们对于三娘庙存在的合理性以及李三娘尸骨去处的疑问。”李想猛的站了起来,想要再仔细听听,播音员已经转向了下一条新闻。 李想觉得自己的双手都在颤抖,恨不得立刻奔去三娘庙,去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勉强安稳了心神,他一遍遍告诉自己,别急,别急,李想,一个晚上,就一个晚上你就可以知道一切了。他急急忙忙的打开笔记本,搜索相关消息,但是网上的消息跟电视上的报道很类似,只有寥寥数笔,很显然,专家们还没来得及把所有研究结果全都公布出来。 李想逼着自己躺到床上去,睡觉,好好的睡一觉,明天,明天去见三娘。他一晚上都没睡好,迷迷糊糊地,一会儿梦见初见三娘时她娇俏的模样,一会儿又是她握着自己的手,轻轻说“冀飞,等我回来。”,再一转眼,又听见三娘的悲泣,冀飞,我等了你好久好久,你为什么不来找我…… 李想醒来的时候,天才蒙蒙亮,他摸了一把脸,脸上紧绷绷的,是干涸的泪痕,他拿冷水洗了脸,看原本略微浮肿的的眼皮现在看不出什么了,这才梳头换衣服出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果然变成一二三四了,泪奔…… 嘤嘤嘤,我不是故意留悬念断在这个地方,实在是这几天熬夜赶稿,结果实在太累了。昨晚九点钟陪孩子睡觉直接就睡着了………… 对了,许多人可能注意到了我这阵子都不回复大家,这真的是没办法,我的*抽了好久了,没法回复留言,点击回复的话只出现框框却没有发表的按键。我找过编辑,也问了管理员,但是问题一直没法解决……所以这些天想要回复评论只能用手机,这样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所以我很少回复,请大家谅解^_^ 145 千年(完) 三娘庙的开放时间是早上八点半,李想到达的时候才七点钟,他默默的站在门口,等着开门。 三娘庙的游客显然比别的景点要多一些,大概有许多人是看了新闻的,好在不是节假日,市内就是看了新闻一般也要等到周末才会过来,而外地感兴趣的游客也不可能来的这么快,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个国家比较少的人口以及宽松的休假制度,所以另一份记忆里那种人山人海挤到某个景点的景象是一般是不会发生的。 八点半,三娘庙准时开门,人们顺着门口窄窄的通道,刷了身份证进去。 三娘庙的小院子里,两棵古树被围栏围起来,上面插着牌子,说明这两棵树至少有一千年的历史了。李想仰起头,正是桂花飘香的季节,李想仰起头,浅*的花瓣儿飘落下来,他记得这里。那一年,他被罢官,离开开封之前,三娘带着锥帽,跟他一起来到了这个观音庙。那天,三娘跪在观音像前不知道许了什么愿,后来便去求签,他想要看签文,三娘死活不给他看……现在想来,应该是签文不太好,三娘不想让他心烦吧!那一天,也是秋天,也是桂花飘香的日子,轻风风把三娘脸上的纱吹开,露出她美艳绝伦的面庞,他像魔障了了一般,伸手拂过她的脸:“三娘,总有一天,我要光明正大的跟你站在一起。” 李想觉得自己的腿上如同灌了铅一般,三娘庙的主殿跟侧殿就在眼前,他却觉得寸步难行。 工作人员建议游客们先去一旁的偏殿看一下新出土的石碑跟几样文物,然后再去正殿看三娘像,这样比较有利于全面了解李三娘这个人物,以及这座建筑的历史。 李想跟着人群,走进了侧殿,因为刚刚出土了新文物,所以这里的工作人员解说的很卖力,不过他还是想要自己看清楚。 侧殿被布置成了一个小型的文物展厅,在此之前,这里只是个普通的侧殿,里面只有几样展品,都是这次出头的。最显眼的就是今日新闻上报道的那块石碑,它被玻璃罩子罩着,放在展台的正中央。一边的工作人员滔滔不绝的介绍着,但李想完全没心思听她说什么,他的注意力完全被这个石碑吸引了。石碑上的字迹很清晰,可能是因 分卷阅读234 - 分卷阅读234 - 分卷阅读235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5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5 为才出土的缘故,近千年来它一直被埋在地下,并没有被风水日晒过,而潮湿这类的问题对于石头来说并不算什么。上面的内容当然是古文,这也是为什么工作人员要细细讲解的原因,但是这一点对李想来说显然不是障碍。 有些事情,史书不敢写,文人不敢提,可是总有人会记住,用另外一种方式记住,口口相传也好,写成小说也好……尽管宋史上把两帝的死一笔带过,可是李三娘的故事却依然流传了前年。更有人像这样,把自己所经历的,不可以在当时公诸于世的故事,用刀锤,一点点的刻到石碑上,等待有一天,让这个故事重见光明。 李想细细的把石碑上的文字看了几遍,眼泪几乎流下来,却硬是憋了回去。他早就把那短时间发生的其他事情打听了个清清楚楚,如今再看看石碑上的记载,他很快就把整个梳理出来。 靖康元年九月十一日,李三娘毒死了徽宗,钦宗,而她也被卫兵刺死。这种事情可以算的上是丑闻,所以朝廷对外从来没有提起过过两帝真正的死因,如果是在太平的年代,这件事情一定会被瞒的死死的。然而这个时候,内忧外患,金人围城,没有人有精力再去管这些细枝末节,所以尽管官方没有提这件事儿。但是老百姓还是从出入宫闱的卫士们口中得到了消息。 这个刻石碑的人,是住在三娘庙旁的一个石匠,他跟他的邻居一样,从卫兵的口中得知了这个被放在街头曝尸的被砍得面目全非的女人是谁。 徽宗,钦宗这两个皇帝,可以说是坏事做尽,可是大宋的百姓们大部分还是习惯于乖顺的生活,所以虽然心中有怨气,却很少有人会想到弑君——即使这个皇帝下令在城中甄选美女送给金人,这些被选中的女孩子的家人也只会抱在一起团团哭泣。 然而,李三娘替他们结束了噩梦。就在两个皇帝被毒死的当晚,何栗带兵,将正在民居门前让人抢夺小娘子出门的李邦彦当场斩杀,所有已经被集中到一起的小娘子全部被放回了家里。百姓们隐约得知那两个祸国殃民的皇帝死了。而次日一早,李三娘的尸首被扔在了街头。在这样的时刻,百姓们又怎么会放任着几乎在他们眼里救苦救难的李三娘就这么毫无尊严的躺在那里? 路过的百姓纷纷把身上的外衣脱下来,给李三娘遮挡阳光,而看守的卫士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阻拦这些百姓。禁军卫士,同样是人,即使他的责任是保卫皇帝,可杀死这种祸国殃民的皇帝的女人,他们一样尊重。 九月十二日的晚上,一群家里的小娘子被抓走,又放回来的开封市民聚集到了一起,在商量之后,他们买了酒菜,请邻里中两个做厮波的人送给看守尸体的卫士吃,而另外几个身手敏捷的人,则趁着卫兵喝酒的功夫,匍匐着过去,在衣服堆底下,把李三娘的尸首拖了出来。 虽然市民们弄来了一口棺材,可是开封城内是没有墓地的,可她们又不想把李三娘的随便埋在什么乱七八糟的地方。所以在他们偷尸体出来之前,便商议好了,把三娘的尸首埋在观音庙里。 可是真正埋的时候,又出了问题,观音庙的地面是石板铺成的,每天都有人来观音庙过来上香,尤其现在这种人心惶惶的时候,这里的香火更不是一般的旺盛。小小的一个庙,随便哪里的石板被撬起来,挖了坑再添上,都一定有痕迹……一群人看着整齐的石板儿地面犯了愁,最后终于有人出了主意,把李三娘,埋在观音像下头。观音像底下有个很大的基座,前面又放了香案,这块地面被翻动的话,应该不会有人注意。这个主意不错,唯一的问题是这样做算不算对菩萨不敬?但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很快就被别的人说服了。观音菩萨是救苦救难的,李三娘也是救苦救难的,让李三娘在菩萨这里借个地方躺躺,菩萨一定不会生气的。 老百姓的思维淳朴而简单,他们笃定了菩萨不会生气,又想到这样子李三娘平日里也能借些香火,觉得这实在是个好主意,便决定把李三娘埋在观音像下头。其实关于墓葬,照理说是有很多讲究很多说法的,可这时候哪里可能再请人看风水——开什么玩笑,开封城本来就不是埋人的地方的!可是外有金人围城,他们的行为本身又是犯法的,别无选择之下,所以尽管埋在观音像底下照理说是各种的不适合,但百姓们觉得他们的做法是有道理的,也就这么办了。 一群开封市民轮番干活,挖了半夜,挖出了个深达几丈的深坑,他准备把李三娘的棺材里放下去的时候,又有人犯了愁。李三娘满头的珠翠早被贪心的宫人摘走,满头只剩下个玉簪子,这样子下葬,太寒酸了,就算普通人家的小娘子,下葬的时候也得几个样头面的,而且也没有什么陪葬的资材……大半夜的,要干的又是个体力活,所以过来的绝大部分是男人,哪里有首饰?这时候也没时间回去拿,儿,于是便有人带头摘了身上的玉佩坠角之类的东西放到了李三娘身边。大部分人没带这些东西,就拿了随身带的铜钱,银角之类的东西放进去,最后装了满满的一棺。这才合上了棺木,把棺木放了下去。 后来,开封城破,战火中,观音庙被毁坏,木质的观音像也被烧了七零八碎。等到金人撤出,局势稍微好转的时候,周围的百姓便商议着把重新雕个观音像。木质的雕像实在是不结实,便换了泥塑的。泥塑比较结实,保存时间也要长很多,比木材的强多了。 当时开封处于宋军与金军的势力范围拉锯的中心,朝廷的影响力并不强,对李三娘心怀感激的开封市民再重塑塑像的时候心照不宣的就把观音的塑成了李三娘的模样。渐渐地,私下里便有人把这个观音庙叫做三娘庙。再后来,国都迁回,归来的人也渐渐发现这个观音像与李三娘有些相似,甚至一些朝廷的官员也知道这事儿,但是两帝的死因本就是皇室讳莫如深的话题,谁会专门把这个事儿报上去触霉头?所以三娘庙就这么堂而皇之的矗立在开封城,李三娘的雕像也就继续立在那里,接受着百姓们的香火了。 雕刻石碑的人,很可能是当时给三娘收殓尸首的市民中的一员,他大概是不想三娘这么不明不白的埋在这里,无人记得。于是便在一块石碑上仔仔细细的把把市民偷尸,下葬以及后来重塑观音像的事情都刻在了上头,然后埋在了观音庙的院子里。如果不是工人们为了铺设电缆而暂时掀开了院中的石板挖沟,发现了这个石碑,或许这个秘密还要继续深埋地下。 石碑上的描述很简略,不过李 分卷阅读235 - 分卷阅读235 - 分卷阅读236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6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6 想还是加上自己所了解的情况,把事情猜的七七八八。他抬起头,勉强控制住没有让眼眶里的泪水流出来,慢慢地走到了旁边的展台边。 考古专家们根据石碑上的记载对观音像下面进行挖掘,却并没有发现棺木与尸首,至发现了一大堆的生了锈的铜钱,银角,玉佩,还有一根,雕工不算精致的凤头簪,还有一只细细的金镯子。 这并不奇怪,专家们稍微一推断便知道了原因,装裹李三娘的棺材只是普通的木头,而开封一直是个潮湿的城市,这种情况下,能留下可以证明她确实埋骨此处的簪子与镯子就已经很不错了。 “大家仔细看一下的话,会发现这个镯子的内侧有字,实际上,里头刻的是个人的名字,冀飞。通过这个镯子,我们首先可以完全肯定了李三娘埋骨此处的可靠性,其次,也证明了另一段在历史上十分著名的绯闻。那就是李三娘真正*的确实是李想,冀飞,正是李想的字。”工作人员正在认真的作者讲解,而李想看着那个镯子,有些发呆。 李想当然记得这个镯子,这是他专门去金店给三娘定做的,还烧包的让人家刻了自己的名字,可是镯子做的不太成功,小了,他不太懂这东西的尺寸,给订小了。李想见三娘带不上,便想拿回去让金匠重做,结果三娘不肯了,硬是费力把这个镯子套上了——即使手上专门抹了厚厚的香脂,还是把手腕蹭的红了一大片。 “小气鬼,好容易给我做个镯子,还特特的弄了这么小,想做个样子就拿回去,我才不让你如愿呢!喏,我现在摘都摘不下来了,看你怎么拿回去!”三娘背着手,冲他做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弄得李想哭笑不得: “又不是什么值钱东西,你至于这样儿么!” “当然至于,这是你专门给我做的啊!”话音未落,她又赶紧绷了脸:“这东西做工实在一般般,不过看样子是摘不下来了,我就勉为其难凑活带着吧!” 恐怕也就是因为这个镯子太紧了没法摘下,才没有被贪心的宫人摘走,让李想可以通过这簪子,这镯子,完全确认了三娘的埋骨之处。 李想伸出手来,指尖却碰到了柜子上,他痛苦的收回手,捂着了眼睛。三娘,三娘,我的三娘,我还在这里,好好地站在这里,你却已经化为泥土,彻底的回到了大地的怀抱。你答应过我会回来,为什么却失信了?你怎么舍得就这样留下我一个,你可知我的心都要碎了? 一旁有游客发现了李想的异状,问他是不是不舒服,李想摇摇头,解释说自己只是有些累了,他慢慢地走出了侧殿,深吸了一口气,又走进了正殿。 她就立在那里,微微的笑着,笑容慈悲而宽容。 她长胖了,不过长胖也很好看,圆圆的脸,笑眯眯的眼睛,显得很和善。 如果,如果他们一直在一起,过了二十年,三十年,她是不是就真的会变成眼前这个样子? 李想觉得视线有些模糊,恍惚中,他似乎看到三娘冲他微笑:“冀飞,你回来了,我一直在等你,终于,被我等到了。” 李想再也忍不住了,眼泪顺着面颊慢慢的流下来。三娘,我回来找你了,我早该来的,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 李想觉得自己似乎出现了幻觉,他闭上眼睛的时候,三娘还在眼前,可重新睁开的时候,三娘的塑像已经不见了,眼前只有一片烟尘。 “怎么回事儿,三娘塑像怎么塌了?” “不是塌了,是碎了!” “风化,是风化了!天哪居然完全化成粉末了” 李想站在大殿中央,对周围工作人员与游人们的惊呼声充耳不闻。泥塑风化后细小的沙尘化作滚滚的烟尘,把他裹了个严严实实,。他一点都不觉得呛。 “三娘,好了,我见到你了,放心了;你也见到我了,也可以放心了,好好的休息吧……” 李想静静的立在大殿当中,直到烟尘慢慢的散开,又重新落下,他这才缓缓的转过身,朝大殿外走去,早晨的阳光刚好越过高高的围墙,撒在他的身上。 终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今天更新晚了。其实昨晚就写完了,我想着今天早上校一下稿然后放存稿箱。结果出现了意外状况,我女儿一直咳嗽,我想着带她去开点药,结果一检查,是支气管炎,所以就直接留在医院输液了。直到输液完毕才回家更新。 —————————— —————————— 三娘是真的走了。 她是本文的女主角,没有谁能替代她。 李想的生活仍在继续,有一天,他会结婚,会有自己的孩子——但那又怎么样?李三娘不会因此就被遗忘,李想记得她,开封的百姓记得她,千年之后的人们依然记得她。 她是李三娘,美丽的李三娘,勇敢的李三娘,无可替代的李三娘。 哦这个番外的名字改了一下,我觉得这个名字更合适。接下来还会有个一两个小番外,介绍一下我还没交代的那点儿伏笔…… 146 归(上) 李想回到二十一世纪已经十年了,他从开封回去之后,便全心全意投入到古法纸的研究中,同时对现代纸浆工艺做出种种改良。原本在人们眼里只能制造低档纸品的回收材料,通过他的改良,同样可以造出中高档纸品。而通过讲古法造纸工艺与现代科技的结合,李想改良出来的一系列造纸工艺全都具备环保,低污染的特点。造出的纸作为作为材料回收后也十分容易循环利用。在这十年里他的研究越来越深入,成果也越来越丰硕,因此在国际上也拿过几个不大不小的奖项 其实李想在这十年间并不只是一直从事纸浆工艺的研究,他跨学科考了历史学的硕士,一边工作一边读研,等到历史这边的硕士毕业,又去杭州大学化工学院继续深造,在拿到了博士学位后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国家非常支持环保项目,李想的各项课题一面拿着国家的各项补贴,一面转化成各种专利为他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这才让李想有充足的财力建立属于自己的实验室。 某种程度上,李想是真正的公众人物,虽然他为人内向,但是长了张好脸,虽然不善与人交流,可是多出来的那二十年的经历还是让他的身上多了一些这个时代的人所不具备的气质。要学历有学历,要事业有事业,要钱有钱要貌有貌,这样的李想,连续几 分卷阅读236 - 分卷阅读236 - 分卷阅读237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7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7 年里都在蝉联杭州大学“最有价值的单身汉”的榜首。 “有个狗屁价值!找不到老婆的人才做单身汉好不好!”李解暴跳如雷:“说,你又干了什么,人家小姑娘哪里不好,你把她给欺负的呜呜的哭着回来了,直说自己浪费了大好的光阴,现在决定痛改前非去考博,五年之内不考虑结婚……” 李想干笑:“我只是随便跟她聊聊她的专业——”看李解脸色不善,又呐呐的加了一句:“顺便问了她几个专业知识。” 李解:“……李想!!!!” 李想抱头鼠窜:“啊啊我知道错了,李解你冷静!” 李解的怒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李想一直不肯结婚的原因,李解是知道的,李想与李三娘的故事在几百年来早就演绎出无数的版本,而十年前三娘庙石碑出土,在李三娘的埋骨处发现刻着李想的字的金镯,以及李三娘塑像垮塌,这一系列事件更为两人的关系蒙上了奇幻的色彩,十年里影视剧拍了一部又一部……就是李想不跟她说,她也不可能不知道。 李解知道,李想忘不了那个人,是啊,任何一个男人,在与那样的一个女子相*过之后,恐怕都很难再*上别人了。可是,他不能这么过一辈子啊!李想三十岁之前,李解还在安慰自己:“男人么,总要先立业后成家,有事业了还怕找不到老婆么?”可是一转眼李想都三十四了,加上穿越那二十年根本早已经年过半百了好不好!他居然还是一点儿想要结婚的念头都没有!上司,朋友,亲戚,不管是谁给他介绍女朋友,总会被他以各种方法拒绝掉。 李解环视着李想的住处,越发的闹心。李想原本与母亲住的那套房子任何地方都没有变,大部分时间李想都会住在那里。此处是他在学校旁新置的一处新房产,确切的说根本就是买了地自己盖的,雕梁画柱,磨砖对缝,整个院子完全是他自己设计,完全的宋朝风格,因为这个,李想这个纯种的科学家硬是被弄到了娱乐版面上呆了好一阵子…… 有些人会又羡慕又嫉妒的说:“这才是懂得享受的人生赢家啊!”可是李解知道,李想的问题大了,他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追忆那段过去,说得严重点,他根本就没法从自己的世界里走出来。 李解曾见到过李想穿了一身的宋装,静静的坐在自家的回廊下,呆呆的看着院子里的桂树,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也曾见他裁了金箔纸,折成一朵一朵的牡丹花,堆满了整个书桌。 十年来,李想一次次的让周围的人惊叹,李想化学课又读了一个硕士,李想读博了,李想又申请了新专利,李想有了自己的实验室……他过的看起来光鲜无比,可李解知道,他其实是不敢让自己闲下来的。 李想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另一个女孩子的下落。每每看到李想在一堆一堆的文献资料里翻找的时候,李解都替他感觉到绝望,这可不是李三娘啊!李三娘那样流传千古的人物,很容易就能找到她存在过的痕迹。可这个叫做杜十一娘的女孩子,只有一些很偏门的书籍中有过寥寥的几笔关于她的描述,又是在荒滩野岭中失去的联系,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找得到?李想甚至专门考了历史专业的硕士,别人都以为他是古文化狂热的*好者,唯有李解明白,这是李想的执念。 可李解没办法阻止李想,她甚至有一种感觉,如果不能把杜十一娘的下落也弄清楚的话,李想是绝对不会接受任何一个女人走进他的生活的。 李想没有放弃,可李解简直要绝望了。李想已经三十四岁了,真要等查清楚了那个杜十一娘的下落再考虑他的终身大事, 李想又折了一朵牡丹,他长出了一口气,把桌上的牡丹全都收了起来,放到了储藏室里。他今天原本有些沮丧,他已经尽他所能了,可十一娘的下落,却依然没有一点头绪。每每他快要绝望的时候,就会跑回到这座大房子,慢慢的叠几朵金箔牡丹,就像在杭州那十年里经常做的一样,慢慢的叠着,叠着,叠了一朵有一朵,失望与沮丧一点点散去,心神重新宁静下来…… 李想总觉得冥冥中有什么东西在指引着他,指引着他做了那么多那么多事情。他向着江南的大江纵身跳下,却落到了山东,正好砸死了李清照的牛……他穿越千年的时空回到了现代,又正好赶上三娘庙的石碑出土。 他改变了历史,而这被改变的不屈的历史似乎也在用某种方式回报着他,给了他二十年额外的生命,在被改变的时空里为他留下了一个很好的位置,甚至让他找到了三娘。三娘,三娘,时隔九百年他都能与她重逢,又有什么道理找不到十一娘?李想总有一种感觉,只要他不放弃,他就一定能够找到十一娘的下落。如果他动摇了,那么,他就真的再也别想把这件事情弄清楚了。 是的,只要他不放弃,就一定能够找到十一娘的下落。 李想看看桌上新叠出来的一堆金箔牡丹,重又打起了精神,他一定要找到她的下落。 李想其实已经很疲惫了,这十年来,他像上了发条一般不停劲儿的转着,每一小时每一分钟都是如此。他经常会思念时空的另一端的生活,关心别人也被别人关心。他连续熬几次夜,就一定会有人跑来逼着他休息,有时候是小桃,有时候是欧温仪,有时候是暖暖……当然,更早的时候,这种事情,绝大部分的时候是十一娘做的…… 而现在,偌大的房子,只有钟点工出出进进,李解的工作同样非常忙,况且她现在也是有家的人了,哪里还有多少精力来分到他的身上?所以李想,是真的寂寞了,他其实也明白,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早晚有一天,他会被疲惫与孤独打倒,可是他却毫无办法。 如果从来没有拥有过,或许也就不会觉得痛苦了……可他偏偏是得到过,又失去了,亲人,朋友,*侣,他一样样的得到一样样的失去,最后只剩下他自己,古代的站在时间的另一端。 这世界上,曾经有过最美好的两个女子,*着他,他又怎么能接受自己的生活里走进别的女人。 啊,不能再胡思乱想了,越想越难过,这样子怎么行?打起精神啊李想,三娘要是看到你这个样子,一定会生气的! 李想的惆怅虽然浓烈,可只要离开这座房子,他所有的愁绪都会被收起来,毕竟,他还有许多许多的事情要做。 除了实验室的工作,李想还在母校兼了一份工作,当老师。很难想象,大名鼎鼎的环 分卷阅读237 - 分卷阅读237 - 分卷阅读238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8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8 保界大拿李博士,在杭州大学的职称只是一个小讲师。原因很简单,他在杭州大学,并不是教化学的,而是教历史的。 李博士对宋朝有着异乎寻常的热*这一点从来都不是秘密,所以他会跑到杭州大学给本科生教宋代民俗也就不奇怪了,这坑爹的*好啊,让化工院的学子情何以堪! 李想每周有两节课,他有个历史学硕士的头衔,这些年为了寻找十一娘的线索,参与过好几个南宋时期的考古项目,更别说因为那段经历,宋朝的文化方面他简直就是活字典,所以每周教两节宋代文化及民俗普及课实在是一点压力都没有。李想从那个美丽的时代而来,总有一种欲望,想要让更多的人更加了解那个年代,铭记他们……这样,总有一天他离去了,还会有人知道那些有趣的故事。 李想很喜欢这个工作,讲师一个月几千元的薪水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但是带来的满足感不亚于他做实验时的愉悦。当然,有时候他会遇到一些困扰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如,现在。 李想在黑板上写完最后一个公式,转过身,闪光灯把他的眼睛刺的生疼,他叹了口气:“那边那位女同学,请把你的相机交上来,我下课后再还给你。” 女孩子苦着脸站起来:“老师,我不是故意闪到你的,这个相机才买,我还不太会用,本来想偷拍的……” 周围响起低低的笑声,李想其实不介意学生偷拍他,但是影响授课就非常不好了,所以他还是拿过了相机,删除了照片作为惩罚。 这节课的安排比较松散,李想着重介绍的是宋朝的衣冠制度,为了配合讲解,他还专门穿了身鹤氅过来,并且从一家高级宋装定制店里借来了镇店的三顶冠。 “要注意的是,冠是不可以随便带的,比如这个貂蝉冠,历朝都是高官显贵们的首服,宋朝的宰相们把这个做首服。貂象征着‘内劲而外温’,而蝉则是‘居高食洁’这两种动物的象征意义都非常适合用来体现对高官们的要求。” “进贤冠同样也是高官们的首服,很多同学可能会觉得这东西真丑,后面还拖了块布,事实上,宋朝人管这块布叫做‘纳言’,表示中正。” “獬豸冠则是御史的专用,取獬豸‘能触邪佞’的的含义,以纚为展筒,铁柱卷,执法者服之,所以最早的时候这种法冠,又因上头的铁柱,也叫柱后。” 李想说到这里,微微一笑:“所以大家可以看看幻灯片上显示的这三幅图,这是南北宋交替时期著名的宰相何栗的三幅画像,我们可以通过对冠带的了解得出解读出画作中的一些重要信息,请看这两幅两幅,分别带上了进贤冠跟貂蝉冠,说明这两幅都是他在做宰相的时候画的,而下面的落款也非常清楚说明了这两幅话分别是在他四十岁与六十岁的时候画的,这期间何栗确实一直是宰相。而这一幅呢?上面记录时间的地方由于保存不当被损坏了,而古人喜欢把人画的十分抽象的习惯让我们无法只管的推测画上的大概年龄,但是从他头上的獬豸冠上,我们可以轻松地判断出这幅画应该是他在任御史中丞的两年间请人画的。” “所以,不要小瞧这些看似偏门的知识点,在你们日后的研究工作里,这些东西经常用得着。” 李想的不善言辞永远只体现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而讲课这种需要他说个清楚讲个明白的事情,对他来说一点都不困难。他可是有“我一定要给你完全的说个明白的”强迫症的!所以他的课,经常都是越说越细,越讲越偏。比如现在的话题,已经从宋朝的冠带制度被他一路扯到了南宋初年棉花的种植与普及了。 学生们早就习惯了他的跑题,反正来听这个大课的都是历史专业,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没坏处。而且这位李老师简直就是活字典,尤其对靖康前后的历史格外执着——私下里早有人开玩笑说他是李国舅转世了,要不怎么对那段时期的各种八卦那么信手拈来?许多东西明明没有任何历史资料支持,可他就是能把这事儿编的合情合理,哦,当故事听可真不错。 一节课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李想整理了一下桌上的东西,又给定制店过来取回帽子的两个小伙子打了招呼,就准备离开教室了。走出教室有好一段距离,身后追来了一个学生。 “李老师,下个星期是清明长假,我们想要组团去开封玩,您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啊?”戴着眼镜的小姑娘有些害羞:“我们是想着可以散散心,还能亲眼看看宋朝的古都,嗯,我们几个人都觉得您是最了解开封古城的人,所以,想问问您清明有安排么?可不可以搭伴儿一起去。” 说到这里,那小姑娘越发的不好意思:“我们没有跟太多的人说,准备去的人都是宋代发烧友,加上您也才八个人,不会很吵的。”说着便报出了那几个学生的名字。 李想稍微想了一下,说:“开封很不错的,唔,又散心又长知识,挺不错的。唔,费用怎么算,我把钱给你们,你们去订票么?给我个账号。” 女学生一愣,紧接着喜出望外:“老师您是答应了?啊太好了,我们行程表在这里,您看看。” 李想点点头,接过了那两张纸,边翻边说:“我本来就准备去开封的,幸好你说的早,晚两天的话我自己就把机票订好了。” 女学生十分开心:“我回去告诉他们,他们一定会乐疯了的。啊,对了,我们都是订二等舱的,估摸着您不习惯,我还是给您订商务舱吧?” 李想微微一笑:“有什么习惯不习惯的,我上学的时候火车的站票都买过呢!一起出去图的就是个热闹。” 女学生越发的开心,高高兴兴的跟李想道别,一路蹦蹦跳跳的跑去跟同学汇报好消息去了。 实际上,李想在过去的每一年的清明都会去开封,每一次去那里,情绪都要低落好一阵儿。但是再怎么低落,他都不可能因此放弃去开封,所以听到学生们的建议,他才会稍微想了一下就答应了。反正总是要去的,跟几个年轻人同行倒也不错,尤其这几个确实都是他平时就挺喜欢的学生。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最后一个番外,我要以行动证明,我本质上还是个亲妈的(喂!) 女儿的病好多了,今天停止输液,医生开了点药继续吃,刚才看她状态不错,就给送到幼儿园了。谢谢大家的关心^_^ 唔,孩子好了,今天估计就能静下心写文了,要不然 分卷阅读238 - 分卷阅读238 - 分卷阅读239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9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39 即使是半夜写文,随时听她咳嗽的声音也根本坐不住啊! = =这个番外努力明天写完,毕竟内容不多,还是尽量不要再弄出来“中”了,泪流满面。 147 归(下) 从杭州到开封,一路上这些学生们十分的热闹,让李想的心情也好了起来。过去的每一年,他都是孤零零的来开封,眼里看的心里想的,都是再也追不回的过去,也就是他的精神足够强韧,换了别人,这么个自虐法,每年这么折腾一次,早就疯掉了。 当然,李想也并没有一直跟学生们在一起。这些学生请他来,当然很重要的原因是不止把这个当旅游,也想顺便研究一些知识,所以才约了李想。但是这旅程虽然不止是旅游,但本质上依然还是旅游,有李想在,学生们都不太放得开,尤其是其中的一对小情侣,在订旅店房间的时候还不得不装模做样的分开了随着别的同性别的同学住一起,这幅遮遮掩掩的样子让李想也觉得蛮别扭的。所以前头两天,李想带着学生们去了关扑一条街,还有大宋衣冠堂等几个比较有趣且非常增长民俗知识的地方,给他们当了两天免费讲解员之后,李想便跟学生们分开了。 毕竟,他来开封,是为了思念;思念,不需要与人分享。 李想来到了三娘庙,三娘的塑像早就重塑了,跟原先的一模一样。李想按照老习惯,给三娘上了一束香,隔着冉冉的轻烟看了三娘的塑像好一会儿,又在院子里发了一会儿呆,这才离开。 其实李想很想看看自己过去住的地方,但是那毕竟不是个特别华丽或者十分有特色的建筑,后面的人也不会专门保存个国舅故居啊!所以早就不见了影子。倒是过去经常吃饭的樊楼几次被摧毁,有几次重建,现在成了开封最著名的营业性古建筑。 樊楼现在依然是个大饭店,装修完全是复古的,菜品也都是宋朝著名的菜肴。李想跑到樊楼里点了几样汤羹,名字是他过去在宋朝常吃的,可东西端上来一看,完全不是一回事儿,随便吃了几口,便觉得索然无味,结了账,离开了樊楼。 李想在街上慢慢地走着,不知不解,走到了打着幡子的仿古推车旁,耳边似乎有人在招呼,他呆呆的扭过头,看到裹了头巾的一幅古装的摊主正扯了嗓子喊:“老吴家的冰品,开封头一号,客官可要尝一尝?” 李想轻轻点头,在一边的木头凳子上坐下来:“给我来一份儿冰雪冷元子,还有一份儿水晶皂儿。” 清明的天气,还不是很暖和,两大份冰品吃下去,李想的胃像是被冻住一样,十分的难受,可他的心情却比他的胃更难受。 那个会在夏日最热的天气里,为了他随口的一句话,跑了几里的路,跑的满头是汗,给他买来了消暑的冰品的女孩子,再也见不到了;那个总是温温柔柔,明明喜欢他,却从来没有说出口的女孩子,再也见不到了;那个说好了等着他回来,却为了保护他,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的离去的女孩子,再也见不到了……他其实早就明白,他一直不愿意承认的,那个最简单的可能性,才是最可能的事实。 吃了太多的冰品,李想的肚子不太舒服,虽然开了药,可是直到后半夜,他的情况才逐渐好了一些。第二天起床的时候依然是精神萎靡。 虽然不是很舒服,李想还是出了门,坐上了去运河游览区的的大巴。时隔近千年,李想早就找不到那时候他们停船的地方了,他曾经包了一艘船,沿着开封上下游走了二百多公里,却始终不能确定当年他停船的位置,时间,过得太久了。 李想呆呆的看着水面,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做点什么才好,曾经,那种类似与玄幻的念头总在撺掇着李想,继续寻找十一娘的下落;可实际上,最大的可能性去世十一娘早在九百年前就已经在那条运河里香消玉殒,就像三娘一样,早就回归了大地的怀抱。 可他就是不甘心,不愿意就这么放弃寻找。 哪怕,让我知道你埋骨在哪里呢? 一个举着个竿子的小姑娘从李想面前走过,见他一个人发呆,便招呼他:“叔叔,买朵花吧!” 理想本来想拒绝的,可那女孩子却很执着:“来一趟开封,总要给家里人带点纪念品啊,仿古的纸花,十块钱一朵儿,拿回去送姐姐送妹妹送女朋友,又便宜又精致又有纪念意义,多好啊!” 李想抬起头,见姑娘的竿子上挂着的都是各种仿古的纸花,还有几只闹娥,雪梅之类的东西,他闭上眼,眼前似乎又浮现起浑浊的水面上那朵被漩涡卷进去的纸花,心痛的如刀绞一般。 李想伸出手,摘下了杆子上挂着的一朵金箔牡丹,掏了钱给那女孩子,自己则拿了花,沿着运河边慢慢走远。 离大巴站越远,游客越少,这里不是什么著名的景点,大部分人来运河玩儿,都会选择坐船,一日游两日什么的,可以路过沿河许多景点。可是单纯大巴站附近这段运河,还真没什么好景致。 李想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停下来,周围已经没有什么人了,他走到河边,往河里看去,河面离地面也就一二十公分的样子,看起来十分的清澈,不像那一天那么混浊,李想忽然想起了他与十一娘的最后一面。 那一天,朝阳的映衬下,十一娘头上的金箔牡丹闪闪发光,她微笑着说:“阿郎快去快回!奴在这里等你。” “阿郎快去快回!奴在这里等你……” “阿郎快去快回!奴在这里等你……” 十一娘的声音萦绕在耳边,一遍又一遍。李想蹲了下来,痛苦的抱住了头。 十一娘早就死了,为了救他,永远的留在了这条河里,他其实早就明白这一点,却不愿意承认。 他傻傻的跑回来,丢掉了十一娘的性命,也没救回三娘。他*的人,他救不了;*他的人,为了救他死去了。他穿越一场,改变了那么多那么多,可是却独独牺牲了最*他的与他最*的人。 三娘,若没有我,你是否能像那个世界的传说那样逃离开封,虽然容颜会改变,让文人们慨叹红颜易老,却能安宁的终老一生?十一娘,若没有我,你是不是会早早嫁人,过上平凡而幸福的生活? 我知道,我知道三娘你死得其所,我思恋与你相伴的每一时每一刻,可有时候,我宁愿自己从未认识过你,让你能够平安一生。 我知道,我知道十一娘 分卷阅读239 - 分卷阅读239 - 分卷阅读240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40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40 你觉得这一切都是你的选择,可我宁愿你从未见过我,也就不用为这份无望的*白白丢掉了性命。 李想在河边蹲了好一会儿,清明节的上午天气有点凉,他打了个哆嗦,准备站起来,谁知道手上的金箔牡丹却不小心掉进了河里。李想慌忙重新蹲下来慌忙去捞,谁知道那花却不是飘起来,也不是沉下去,而是沿着漩涡,打起圈来。 等等,漩涡?李想伸出的手僵在了离漩涡十公分左右的上空。 这么平静的河岸,哪里来的见鬼的漩涡?李想正想着,忽然漩涡里伸出了一只苍白的手,拼命的往上够,然后,抓住了李想的手。 换了别人,这种如同鬼片现场的场景准能让当事者当场崩溃,可李想的脑子却只是一片空白,他下意识的反手抓紧了那只手,使劲儿地往河岸的方向拽去,然后,他惊恐发现自己蹲了许久的腿早就麻了,竟然借不上一点力气,差点被那只手拽到河里去,李想吓了一跳,索性一屁股坐在了河岸上,他使劲的一拽,结果用力过猛一个后仰,倒在了河岸上。而那只手的主人也整个被他从水里拖上来扑在了他的身上。 李想顾不得许多,慌忙用另一只手撑了地面,勉强坐起来,这时候他的害怕劲儿才冒了出来,见鬼的这是什么状况!他瞪大了眼睛朝趴在他胸前的人看去,正赶上那人抬起头。 李想觉得自己一定时出现了幻觉,他使劲儿揉揉眼睛,又闭上眼,再次睁大,确信自己没有看错,眼前这个披头散发脸色苍白的女人,怎么这么像—— 眼前的女子愣愣的看着李想,眼圈里慢慢蓄满了泪水,她猛地扑倒李想的身上:“阿郎,阿郎……” 这声音,太熟悉了。 李想死死的抓住她的手,生怕一松手,十一娘就会消失不见,他听见她叫他,却哽咽的说不出话来,只是紧紧的握了她的手,再不肯松开。 十一娘,是我,是我。 《终》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到此为止其实是最合适的。 可是,可是我发现这周的榜单没有凑够字数,问了编编大人,结果得到完结不能作为没写够字数的理由,还是会留下案底(咳)收到相应的处罚,啊啊啊也就是说我今天必须再写个番外…… 其实,我舍弃了好多东西没有写,实在是事先构思的越详细,写的时候反而找不到感觉——所以最终大家看到的这几个番外跟计划的番外完全不一样,唔,这个非常抱歉,我实在是,实在是找不到感觉,柔福帝姬,一念天下等这几个番外我都试着写了,加到一起,报废的稿子也有两三万字了,但是全都不行,我实在不想拿自己都看不过去的东西糊弄大家。 所以我现在正在一脸苦逼的想着到底写点什么来避免被*系统记录下没有完成榜单的案底…… 对了对了对了,我还得咨询大家一个问题,有什么病,古代人看来是绝症,但是对于现代人来说其实并不难治————咳咳心脏病这种非要动手术的病症就算了,我需要猎奇一点的病,就是其实治疗方法挺简单,古代人也能做到,但是绝大部分人,或者说全部的人都不知道怎么正确治疗…… 咳咳,新文要用,嘿嘿嘿……需要得这个病的人是五十多岁的男人,身体本来很健壮。 对了,我这阵子不回复留言是因为我的jj抽了,没法回复,问了编辑也联系了管理员,唔,最后结论可能是我电脑抽了0 0 唔,还好我为了方便写文新买了个笔记本,前天拍的今天已经到货,刚才试了试,似乎新机器可以留言,果然是我的电脑出了问题……= =我冤枉*小受了! 148 守护神 他缓缓的睁开眼睛,窗外传来阿娘低低的哭泣,他果然,又回来了。 每一次,每一次都会回到九岁,他因为发烧而昏睡的那个晚上。他伸出手,看看自己稚嫩的小手,虎口处已经有了薄薄的茧子,可是比起闭上眼睛之前那双刚劲有力的大手,这双手,大概只能捏死一只兔子吧? 他痛苦的闭上眼睛,如果可能,他宁可不要这样永不停歇的生命,因为那代表着疲惫,代表着失去,更代表着,他又一次失败。 从他满含着愤懑与不甘,死在了风波亭后,他的灵魂,就一直在飘荡,看着他便开始了这一次次的轮回,永远,走不到尽头。 他曾以为重生是上天给他的恩赐,他曾雄心万丈,他曾以为一切尽在掌中,他以为他能拯救这个国家——可是到最后他却只是重复着一次次的重来。从坚定到迷惘,到疲惫,到痛苦……这样的往复,已经让他几乎疯掉。 门吱呀的一声被推开,他的小弟一溜烟的跑进来,看到他睁着眼睛,一下子扑了上来,扑到他怀里哭了起来:“呜呜呜呜,五哥你醒了,阿娘你快来,五哥醒了,五哥醒了!” 岳飞有些发愣,尽管这场景不止一次的出现在他生命里,可上一次岳翻哭着抱住他,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而就在他闭上眼睛之前,他的六弟,又一次在他之前死去,他死的毫无价值,只为了遵从皇帝的命令,去打一场只有两分胜算的仗。 岳飞抱住岳翻,他抬起头,勉强把眼泪逼了回去。勇往直前也好,韬光养晦也好,虽然不管他怎么做,国家在大的方向上都不会改变,但是确实有两次,他的阿弟在他死去的时候还好好地活着,默默无闻,没于乡野 ,那两次,他没有带着六弟从军。 他可以改变阿弟的命运,可以改变阿娘的命运,却没没法改变国家的命运,在他有生之年,没有一世大宋把都城迁回开封,就像他始终无法让父亲活过他二十岁的那一年一样。 这或许,是上天安排的命数?他曾短暂的夺回开封,也曾成功的直捣黄龙把二帝救出来,可是越是努力,似乎情况就越发的糟糕。就像他的第二世,那是他第一次重生,他雄心勃勃,在靖康之乱以前便已经手握着重兵,那一世,岳飞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拥立在他看来更为正直的肃王赵枢为帝。那一世,是他军功最盛的一世,靖康后的第五年,便直捣黄龙,救了二帝回来。结果,一个大宋,三个皇帝,三个皇帝斗成了一团,最后他眼睁睁的看着大宋因为三个皇帝的内斗而到了灭亡的边缘——之所以没有看到彻底灭亡的那一天,是因为他在此之前已经被一杯御赐的鸩酒夺去性命。 他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先保住阿弟的性命再说。 分卷阅读240 - 分卷阅读240 - 分卷阅读241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41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41 岳飞醒来的第二天,向父母建议,给岳翻起个字。他对父母说,有了字,就是大人了,就能骗过喜欢捉小孩子的鬼差了,看,他病得这么厉害,还不是化险为夷了?于是岳翻有了一个字“翻云” 这是岳飞的执念,岳翻长寿的那两世,确实是很早就有了字的。 看着弟弟如他平安的那一世一样有了“翻云”这个字,他认真的教弟弟读书,而岳翻的认真劲儿也没有让他失望。岳飞松了一口气,紧接着又陷入了迷惘。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尽管一次次为这个国家死去,可他从动摇过“精忠报国”的想法,可是对于自己该怎么做,现在的岳飞,已经完全不知道了。 每一次,他都无法阻止开封沦陷,无法阻止二帝被俘。他想,退一步,起码有生之年他能看着大宋把国都迁回开封——可是他从未做到过。他曾经想,或许是因为自己没有得到皇帝的信任,所以才会那么冤枉的死去,又觉得是不是皇帝不够好,所以国家才变成这样?所以后来的每次重生,他都努力让自己离皇帝更近一些,也曾试着拥立一个他觉得更靠谱的皇帝——可是遗憾的是,不管皇帝换了哪一个,最终他都会被猜忌,他唯一的一次善终,是选择了莘王赵植做皇帝,那是个念旧的人,所以虽然剥夺了他的军权,却从未苛待过他,封了他做太师,给他建了十分奢华的宅院,让他荣华到老。 这样一次次总是没有结果的努力早已经耗尽了他的热情,如果可能,他真的希望自己能够彻底长眠。可他现在还活着,那就必须要尽到自己的责任。 首先要做的,是退掉与六娘的婚约。 六娘是个好女人,第一世,他误会过她好久好久,他以为她在母亲与儿子最艰难的时候抛弃了他们。可后来他知道了,所谓的改嫁,其实是因为战火中家里断了粮,她不得不把自己卖给别人做新妇,给婆婆与儿子换了几百斤的口粮。她甚至不敢告诉婆婆真相,怕婆婆会阻止,所以那所谓的聘礼,其实是她的卖身钱。 不管重来几次,他都不曾再娶过刘六娘。他欠她的太多,他希望她过的轻松点,快乐点,而他,给不了她这些。他能做的,就是小心翼翼的想办法让她嫁个比他对她更好的男人,在战火蔓延到她的住所前想办法让她们一家离开,每一世,他都是这么做的。 这一世,他的父亲似乎比哪一世都更糊里糊涂,他竟然把才十二岁的六弟派去接六娘。当然,他过去的每一世里,父亲总有不同的糊涂方式,糊涂的老好人,说的就是他了。如果是普通的十几岁的少年,恐怕早会被这样子的父亲折腾的喘不过气来,可是岳飞并不在意,于他而言,这个鬓边已经有了白发的老人,其实也不过是个孩子罢了。 他的生命,似乎总是在奔波中度过。他踏上了退婚,寻找弟弟的路程。然后,他遇到了这个叫李想的人。 这个叫做李想的家伙,是谁?岳飞有些疑惑,当然,在过去的每一世,他总会遇到不同的人,所以遇到一个前世不认识的人是很正常的。可是这个李想,出现的太突兀了。他从没听说过,李清照有这样一个弟弟,无论,哪一世。 原本就无法把握的未来,现在又加了这么一个变数,岳飞越发觉得心累,他如何能不心烦?一个没有见过他却知道他,不熟悉他却表现的崇拜他的人?如果是个普通的年轻人,或许会为自己别人崇拜而窃喜,而岳飞,却只是心烦,他要做的事情太难,真的不希望再出现什么乱七八糟的变数。。 岳飞很快就从李想的种种举动中,猜测出了他的来历——一个来自很久以后的人,一个来自于他的第一世的未来的一个人。这听起来荒谬,不过比其他这个永远没法彻底死去的家伙,还样一个仅仅是沿着时光逆流而来的人,真不算稀罕。 岳飞发现,有些事情,跟前世不同了,不,是跟过去的每一世,都不同。有一阵子,他对这个叫做李想的青年是忌惮的,原本他就无法掌控的未来,因为这个不知道多少年以后跑来的变数,是不是会更加难以控制?可这样的想法,很快便在日渐亲密的接触中被消磨光了。他毕竟活了那么多年,或许不能看透他身边走过的每一个人,可像李想这么简单的家伙,读懂,一点都不难, 直到很多年后,岳飞依然记得灰土堆里的那个泥萝卜一般的家伙冲他笑,灰突突的脸上,露出一口白牙:“我不是炼丹……房子倒下的很慢,我并没有被砸疼。”这样的一个人,他全心的为你付出,不求任何回报,只要你给他一点点小小的回应,就会很开心。 没人能讨厌一个这样对待自己的一个人。 有时候岳飞会想,李想,或许真的是他的福星,他甚至只是跟他一起进了一次青州城,就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李娃,才刚刚被拐,没有因为后来颠沛流离的经历而不敢认回自己的生父的李娃。如果不是李想,可能他永远不会知道,李娃,竟然是李纲的亲生女儿。岳飞想起李娃那一手端正漂亮的楷书,她轻轻地说:“阿爹手把手教的我写字……”她始终不肯说出自己被拐前的家世,她说前尘已了,岳飞娶的,就是个普通的渔家女。可其实,她只是不想给丈夫与父亲添麻烦吧?李纲与岳飞,一文一武一内一外……他们是翁婿的关系一旦传出,两人都会很难做。 他一路上想尽办法让李娃的母亲喜欢他,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李纲希望他娶李娃的提议。便是被人说他谢恩图报又如何?李娃是他的妻子,每一世都陪着她,却从未有一世安宁的妻子……如今,她不是那个颠沛流离受尽苦难的渔家女,她是个在幸福中长大的娇小姐,她跟过去的每一世都不同。因为他们相见的时间,早了十年。 没关系,没关系,你变成什么样子,都是我的妻子。每一次都是你在照顾我,替我奉养母亲,拉扯孩子,这一次,我早早的遇见还没有那么勇敢的你,那就,就让我来照顾你吧! 第一世里,他以为自己是一家之主,可是他究竟又为她做过什么?李娃在他身边,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只穿了一次最普通的缯帛,却被他训斥了一顿……她一辈子,到死,再没有穿过一件丝质的衣服,哪怕只是三十文一尺的最普通的绢布。他活着的时候,她辛辛苦苦操持家务,帮他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养一群孩子,因他把俸禄都填到了军费里,她过的日子甚至不如一个普通人家的娘子。待他死去,他的灵魂徘徊多年,看着李娃一个人, 分卷阅读241 - 分卷阅读241 - 分卷阅读242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42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42 在布满瘴气毒虫的流放地,辛辛苦苦的把孩子们养大。 他欠她的。 “良人,你看我这件衣服好看么?”清脆的声音打断了岳飞的回忆,他扭过头,看到李娃穿着一身鲜亮的纱衣在他面前转了个圈儿。他微微一笑:“很好看。” 十八岁的李娃哼了一声:“你又把我当小孩子哄!我穿什么你都说只会说好看,真讨厌。” “我没哄你,真的很好看。”这个年纪,在我眼里本来就是个孩子啊,岳飞在心里轻轻地叹气,如果你真能做一辈子的孩子,那可真不错。 这一世,似乎时间没有过去那么难熬。他提前娶到了李娃,岳翻有了一个两情相悦的未婚妻,父亲的病因为李想的药而变得不再可怕……可他却还是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挽救这个国家 。 城中遍布的地道,油库里满满的猛火油,并不能让岳飞有一点的安心。这些东西,是为城破准备的,历史,又要轮回么? 开封城破,又是两帝为质,又是三帝相争……不管做皇帝的是谁,都注定要为自己打算,而北地的百姓,只能在水深火热中挣扎,在翘首等待朝廷大军打回来的梦想中逐渐绝望。 岳飞一个人来到李想埋着炸药的小院儿,把一坛一坛的炸药挖出来。如果真的什么都改不了,那就让他为这个国家,做最后一件事儿吧!把金人最骁勇的战将全都留在这里……这样子,命运是不是会变得好一些呢? 他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然而这一次,真的一切都不同了。 他的阿弟,考上了进士,带着父母去了杭州定居,他娶了前面许多世里从未出现过的李桃——岳飞不得不承认,岳翻的这个妻子,比任何一世的都好。 如果说这只是小事上的变化,那么赵植与他商量,想要自报奋勇做人质的时候,他真的惊讶了。 “可否效仿勾践?”赵植问道。 岳飞压下心里的惊讶,他依稀猜到了这是王妃的主意,他熟悉赵植,他天性没有这么果断,岳飞想了想,轻声道:“勾践无非是想办法让夫差觉得自己没有威胁,进而放他回家……而莘王殿下,您原本的作用就是人质,有没有威胁不重要。”他微微一笑,说出了第一世里赵构的做法。 “倒不如让他们以为,您没有做人质的价值。” 莘王安全的回来了,而赵构则死在了金人的刀下。岳飞把他的尸体背在身上,觉得头皮都有些发麻了,他当然不是害怕尸体,他是在为历史的偏转而兴奋。 每一世他都想办法让历史偏转,然而每一次都是他竭尽所能的努力,却轻轻的就被弹了回来。可这一次,似乎他并没有做什么,历史就开始大幅度的扭转。 难道,这一次,未来真的可以被期待?他努力的想要推测一下接下来事情会怎么发展,自己该做什么。谁知道,希望,在他毫无准备的时候,砸在了他的头上。 两个祸国殃民的皇帝,死了。被岳飞心底里曾经隐隐地觉得配不上李想,过去的每一世都无声无息的消失在历史里的著名女伎李师师毒死了。她用最简单的办法,撬动了历史。 城破在即,可岳飞却看到了希望。命运在往好的方向偏转,更可喜的是,这一次,并不需要他筋疲力尽的推动。 他一直以为,他所能做的是靠武力收复河山,是靠皇帝信任来保证自己的计划不被阻挠。他总想通过改变别人来改变历史,却不明白,最需要改变的,是他的思想。 他的背上,刻的是“精忠报国”这四个字,而不是尽忠保君。皇帝,从来不能代表国家。 他一直寄希望于皇帝,却从未想到过,在国家与百姓面前,祸国殃民的皇帝,不如死去。 他亲眼看到三娘送上了改变历史的马车,他把炸药交给了柔弱的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柔福帝姬。他蓦地发现,这一世,已经完全不同,他不再是孤军奋战,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的挽救这个国家……而那两个对国家危害最大的人, 靖康耻,不该是靖康耻,耻辱的是卖国的君王。百姓,只是无辜的遭难而已。他不需要再唱靖康耻,犹未雪。因为全城的百姓都在拼命地与金人厮杀,他们与他的目的一致,保卫家国。 原来他一直都错了,他搞错了需要保护的对象。 君王,并不能代表国家。 他带着士兵们冲回开封,他要把柔福帝姬的遗体抢回来,这一次,不是像抢回赵构的尸体那一回那样是因为做臣子的责任,而是他打心眼里觉得,他有责任不让一个国家的英雄不能安睡,他晚了一步,没有将三娘的尸首偷出来,这一次,他不能再眼睁睁的看着另一个英雄不能安眠,他带着一千勇士冲进开封,在废墟里将奄奄一息的柔福帝姬抱出来。 他热泪盈眶,他过去怎么会以为,自己一直是孤军奋战的?这么多人都在为这个国家努力,或许每个人都是弱小的,可他们拧成一股的时候,再强大的李想,也无法阻止他们。 他跑到一个废弃的宫殿,原本在这里看守的金人早就跑了,可何栗这个呆子却趟在床上一动不动:“滚出去!我是不会做金人的狗的。”他的声音有气无力,却十分的坚定。几天没见,他已经瘦的脱了像。岳飞强忍着眼眶的酸涩,轻声对他说:“起来吧,文缜,金人已经走了。” 他忘不了那一刻何栗眼中迸发出来的神采。 因为全城抵抗,所以并没有发生前面每一世的所有宗室都被金人很轻易的集合到一起掳走的事故。整个开封,被提前撤走的金人掳走的只有一开始被两帝送出去的女子,以及城破后金人自己搜集的女子,加到一起,不过一两千人。 这一世,是第一次,开封的民众抵抗到了最后,因为这一世没有阻止人们抵抗的昏君。 这世界上,有这么多这么多深*着这个国家,愿意为这个国家死去的人。再强大的命运,也无法阻止这些人。 他从来都不是孤独一人。 ************************ 站在城墙上,远处白雪皑皑,天地间一片苍茫。 岳飞站在城垛边,一阵风吹过,他打了个冷战,果然,年纪大了,不比前些年了。五十年前,这样的天气他也是敢洗冷水澡的,可现在,裹了厚厚的棉袍,站在城墙上,他还是觉得寒风刺骨。 分卷阅读242 - 分卷阅读242 - 分卷阅读243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43 李想的北宋 作者:冰蛇 分卷阅读243 “祖父,太冷了,你该回去了!”岳十八郎掺住岳飞的胳膊,小心翼翼的扶着他。 岳飞皱着眉又向远处看了一会儿,对一边的士官道:“立刻传信,校官以上将领到帅府庚时初刻到帅府集合。”那士官应下,匆匆忙忙的下去了。 岳十八郎低声道:“祖父,可是怕草原那边可能有变?” 一旁的岳十五郎摇摇头:“不是可能,是一定。今年冷的过分了,九月就开始下雪,从第一场雪开始,地上的雪就一直没有化过。咱们在石头房子里还冷的受不了,那些住帐篷的,得冻成什么样子?他们的牲畜,更是要死个七七八八……看着吧,等春天来了,雪一化,那些饿了一冬天,牲口也死光了的的狼崽子一定会跑来烧杀抢掠的。” 岳十八郎皱眉道:“饿极了的话,岂不是会发疯?” 两人一起看向岳飞,岳飞慢慢的点头:“平日里,他们被我们打怕了,轻易不敢来骚扰。可这次,他们不过来就没有活路了。这回,怕是要有一场硬仗了。” 当然,也只是硬仗而已,他一辈子打过的硬仗太多了,恐惧,从来不存在与战神岳飞的词典里。 他在北疆,已经整整的呆了四十多年了。自从那一年,他攻下了金人的国都,彻底把他们逐回到最寒冷的山脉中,他就一直驻扎在北方,每隔几年回才回去一次,他带着他的儿子,孙子,为大宋守卫者北方的防线。 经过了这么多年,彻底退到了最寒冷的山脉中的金人已经不足为惧,相比之下,更为好斗的蒙古人对大宋的威胁与日俱增。他驻扎的地方,也逐渐向西移动,从崇山峻岭中,逐渐挪到了山脉的边缘,紧挨着草原。 他经历过一世又一世,他曾比这一世的武力更强横,曾比这一世的地位更尊崇,曾比这一世过的悠闲,可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满足过。 他召集了将士们简略的商议了情况,分配了各自的任务,便慢慢走回自己的书房。 他做到了椅子前,感觉有点气喘,歇了好一会儿,才稍微换过来一些。他打开柜子,取出了一只上了锁的小匣子。 他静静地看了半晌,伸出手,把匣子打开。 匣子里头,只有薄薄的一张纸,上头用工整秀气的楷书写着一首词: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落款是岳飞,但很显然,这些过于柔和的字并不是出于他的手。 岳飞闭上眼睛,似乎又看到那个总是十分温和的青年,他伸出手,递给他一个信封:“五哥,你马上就又要出征了,这个,送给你。” “五哥,这辈子,你再不用写出这样的词,真好。” 是啊,不用再写这样的词了,真好。 他慢慢的闭上眼睛。他有一种感觉,这一次,他可以彻底的安睡了。 ******************************************* 岳飞,字鹏举,生于1103年,卒于1187年。宋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安阳市汤阴县程岗村)人,中国历史上伟大的的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被国人尊称为战神。他幼年早慧,自幼文武兼修,十三岁就考上了秀才,十九岁,他通筛选成为一名禁军卫士,在第一次开封保卫战中,他初露锋芒,协助岳父李纲,老将宗泽等人守卫开封,并屡次带领骑兵突袭金营,为第一次开封保卫战的胜利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之后,他保护康王赵构到金人处为人质,在康王被杀后率领二百禁军杀出金营,带回了赵构的尸体,金人对他十分畏惧,称其为“万人敌”。 第二次开封保卫战失败后,武帝登基。岳飞开始受到重用,他带领的军队一直战斗在抗金的前线。建业十一年,岳飞带兵攻占了金国的首都上京,金熙宗完颜亶在逃跑路上病死,由于其未立太子,残余的金兵各自为政,金国从此分裂。 此后的四十余年,岳飞长期驻守在大宋的北疆,为靖康后的大宋提供了难能可贵的近半个世纪的安宁。他八十五岁去世,去世的当天,还主持了一场军事会议。他一生为国为民,全无半点私心,他的谥号是武将的最高追求:武忠。 宋朝的人们喜欢尊称他为岳武忠,而后来的人们,更愿意用一个很贴切的称呼来形容他——大宋守护神。 《终》 分卷阅读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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