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诡民国,摸金校尉》 第1章 团灭 滴答。 液滴落在脸上又凉又痒,韩鑫伸手將其抹去,缓缓睁开眼睛。 朦朧的视线里,前方已经倒下了许多身躯,空气中夹杂著诡异的甜腻味,地上血跡未乾,仿佛才爆发过一场大战。 韩鑫看向右手,掌心处有一片刺目的鲜红——原来这是血? 再抬起头,头顶有两条长腿耷拉下来,穿著黑色高帮皮靴,上半身被塞进了屋顶,血蛇逶迤而下,顺著脚尖滴落。 “死了……都死了!” 韩鑫反应过来,悚然一惊,下意识往后退,结果后脑又撞到墙上,眼前一黑,隨即闪过走马灯般的画面。 “……我是韩鑫,昌南大学中文系学生……不,我是振武新军九协六营正兵,隨同薛哨长进山倒斗发財,结果撞见了怪物……呃!” 两股相互衝突的记忆开始融合,韩鑫头痛欲裂,耳旁传来响亮的蜂鸣,过了片刻才停下。 他的神情分明镇定了下来,摸了摸后脑勺上的肿包,脸上透露出老兵痞的狠辣果决,又隱约有几分书卷气。 “现在是大兴民国二年冬,一个妖魔鬼怪真实存在的世界……与近代稍有些相似,只是末帝已经退位,兴国政府的政令难出首都,各地军阀拥兵自重。” 理解了自身的处境,韩鑫扶著墙站起身来。 他低头看去,三道狭长的血痕撕破了衣物,露出颈间一块护身符,黑漆漆的,稍有些锋锐,像是什么动物的爪子,表面刻有篆体的“摸金”二字。 这是韩鑫家中一位长辈传下的东西,也正是它从那白毛粽子的口中救了韩鑫一命。 当时的情况十分紧急,若非白毛粽子在看到这护身符后晃了晃神,韩鑫也来不及將枪塞进对方口中。 虽然斜向上的那一枪打中了白毛粽子的头颅,但它临死前的反扑还是將那杆汉阳造打断,把自己也给拍飞出去……韩鑫后怕地回忆道,整一队人马,险些都折在那一个白毛粽子的手上。 话说回来,白毛粽子怎么样了? 韩鑫继续向前去看,远处有一口已经打开的棺槨,旁边不远处坐著个穿著前朝官服的身影。 双腿绷直,低著个头,利爪从袖中探出,手背覆盖著坚硬的白色针毛,官帽上一颗红宝石顶珠闪烁著微光,单眼孔雀花翎下拖著条灰白的鼠尾长辫,官服补子上绣著一只孔雀。 这是一只白僵,或者说,白毛粽子。所谓粽子,指的就是保存尚好的尸体。 韩鑫舔了舔乾燥的嘴唇,“还是孔雀补子……老粽子他娘的是个三品大员?” 若换作以往,这种大官甚至是大头兵不能仰视的存在……可如今毕竟已经是兴国了。 韩鑫如今所在的地方,正是这位大官坟墓下的地宫,传闻墓主生前曾参与了平定东南,剿灭了食菜魔教总舵,抢得无数珍宝。 而他们一队人马就是为了钱財而来,谁知半个铜钱都没见到,撬开棺材就惊动了这白毛粽子,结果迎来一场屠杀。 “官帽子上的那颗红顶珠,成色好像还不错?” 都死了这么多人,不能白来这么一趟……韩鑫咬咬牙,正打算去摘对方官帽上的顶珠,谁料那白毛粽子的手忽然动了一下,利爪在地上轻易划出几道细沟。 老粽子还没死透?赶紧结果了它! 韩鑫当机立断,將身旁一桿枪抓在手中,眼中露出狠辣之意,正要动手,眼前几行讯息闪过。 【缘起物:廿八年式虎蹲连喷】 【泵动式枪械,弹仓3/5发,膛內1/1发。由汉阳兵工厂製造,少量装备于振武新军军官,是某位哨长的爱枪。】 【替那位倒霉的长官报仇,枪械的使用技法可有进益。】 身后那被嵌进屋顶的两条腿,正来自於薛哨长这倒霉长官,他那一双高帮黑靴,底下的人一天就要给他擦上三、四次。只要有半点灰尘残留,便要吃他一顿老拳。 吃空餉、喝兵血、敲诈勒索、贩卖烟土……韩鑫所在的军队可说是五毒俱全,说是振武新军,和以前糜烂的官兵並没什么区別,甚至更差。 “……” 韩鑫沉默片刻,走上前,一脚將白毛粽子蹬翻,只见对方口中一团血肉正有生命般的翻动,创口居然已经癒合了將近一半! 杀心顿起,韩鑫两眼一眯,將枪口再度塞进了对方嘴里。 “……去你妈的!” 砰! 霰弹喷出,粽子头颅猛地一颤,官帽高高地飞向空中,红白混杂的液体四处飞溅。 韩鑫身体轻颤,仿佛有一股记忆正自虎蹲连喷中流出,匯入他的体內,双手登时变得稳了许多,对於枪械更感到无比熟悉。 不假思索,他熟练地收回枪枝,將前护木后滑退壳,又前滑上弹,枪声接连响了三遍,直到再也没有新弹出膛方才停下。 再看那白毛粽子,除却脑袋像西瓜一样被轰散外,上身已支离破碎,官服变成一块破布掛在残躯上——似乎这玩意失去了头颅,也就失去了那种邪异的能力。 官帽早就成了碎片,不过那一颗红宝石顶珠仍然完好,在一地的红白之物中闪闪发光。 除此之外,还有一根质地如玉、指头长短的骨头完好无损,好像是来自白毛粽子的体內。 韩鑫从一地血肉中拿起红宝石顶珠,擦了擦塞进口袋,迟疑了片刻,还是將那玉骨拿起,眼前又是一花。 【缘起物:凶骨】 【阴气凝结所化,用途不明。】 不明就不明吧,也许日后有用…… 收下了这两样东西,韩鑫本想著安葬了弟兄们的尸身,可现在他还有其他事做,而且性命攸关。 低头看向胸口,胸前的三道爪痕的边缘已经有些发紫,麻木之余还透著一股奇特的痒。 尸毒。 韩鑫早就听家里那位长辈说过,粽子的指甲是带毒的,若是被其抓伤,便需要儘快以糯米敷住伤口,將毒素吸出来。 他原先只以为是故事,谁知道……可惜那位长辈没能教导韩鑫多久,只相处了三四个月就吐血身亡,临死前身无长物,只留下这一块说是能辟邪的摸金符。 “哥几个,小弟还要赶著去救命,先借你们点钱来使使,以后逢年过节都不会忘记给你们烧纸的,日后若是发达了,家中亲人也由我照应……我看这大官坟的风水似乎还不错,你们几个生前在一起,死后乾脆也凑合著过吧。” 絮叨中,韩鑫先从其他人身上解下了三条弹药带、一支短枪,从內衬暗袋、鞋袜底部搜出臭烘烘的几块大洋与铜板,再披上较完整的一件外衣,將帽檐压低。剩余的枪械子弹,拿不动,也不好藏,时间紧迫,只能丟在这里。 临去之前,还不忘顺手从薛哨长怀里摸出个金怀表。 將能带上的都拿走后,韩鑫去墓外拎来一桶煤油,在地宫中浇上一遍,走到门前,擦亮一根火柴,反手丟入。 背后火势骤然升腾,韩鑫也不回头去看那烈焰,大踏步地走进了黎明中。 第2章 米铺 逐渐明媚起来的阳光,照亮了安河镇石板路上的坑坑洼洼。 混杂著鱼鳞与烂菜根的污水肆意横流,街道两边的小贩在摊位上奋力叫卖。头上插著草標的女孩因飢饿而哭泣,旁边的爹娘衣不蔽体,双眼无神,只顾著低头念叨:“买回去做个丫头吧!只要半个大子,不,一袋糙米也行啊!” 嘈杂声里,巷尾驶来一辆黄包车,车夫口中喷吐著热气,肩上搭著块白毛巾,神情萎靡,仿佛正拉著一个煞星。 到了米铺前方,车夫稳稳噹噹地停下车,走至一旁后弯腰鞠躬,脸上硬挤出个笑容。 “老总,地方到了。” “……嗯。” 韩鑫將盖在脸上的帽子取下,揉了揉双眼,打了个呵欠后跳下车,怀中不经意间露出枪械的一角,阳光底下明晃晃地泛著冷光。 车夫打了个哆嗦,头埋得更低了。 噹啷一声,面前落下两个铜板,车夫惊讶抬头,见到刚才那位老总已走进了米铺,赶忙伸手將铜板塞进怀里,低声道:“他娘的邪了门了,这年头当丘八的还有给钱的?” 韩鑫昂著头,大踏步走进铺子。 店內各色粮食齐全,明码標价,最前方的米袋后方立著標牌——三斤大米一块现大洋,谢绝还价。 见到有人上门,在铺子门口閒坐的伙计立刻站起身来,他生得极为壮实,故意解开了上衣的纽扣,露出块垒分明的古铜色肌肉,两侧太阳穴微微鼓起,显然气血极盛,无疑是个练家子。 “你要买粮?” 壮实伙计瓮声瓮气地道。 “这还用问?” 韩鑫转过身,望著他拍了拍腰间的鼓鼓囊囊,一扬下巴:“去,叫你家掌柜的出来。” 话音未落,实木的柜檯后头已滚出个胖乎乎的肉球,灵活地小跑到韩鑫面前,作了个揖,道:“哎哟,军爷,不知您都要些什么?小店的粮食种类齐全,明码標价,童叟无欺啊!” 这掌柜的穿著上好的长袍马褂,紧勒著一身肥肉,黑缎子上绣著铜钱纹,说话时脸颊不断颤抖,鼻樑上架著片时髦的单片镜,镜片下方有一小段金炼子垂落。 “先不急著买粮……”韩鑫笑了笑,故意用响亮的嗓门道:“有人说你这里囤积居奇,有没有这回事啊?!” “怎么会呢?” 单片镜后的眼睛稍稍睁开,闪烁著狡黠的光,米铺掌柜竖了个大拇指,拍拍胸脯道:“我这间米铺,那是振武新军王营长都夸讚过的本分商家。” “你他娘的少拿王营长来压老子!” 本就是兵痞的韩鑫根本不需要演,唰的一声便將腰间的短枪抽出,顶住米铺掌柜的脑门。 这是一支汉阳造驳壳枪,又称匣子炮,弹仓共有十发,是少见的连珠快枪。 “老子说你在囤积居奇,那你他娘的就是在囤积居奇,三斤粮食要一块大洋,军爷我一个月的粮餉才两块大洋,还不够塞牙缝!” “军爷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啊!”胖掌柜惊叫一声,眼神忽闪著笑道:“军爷若是没钱使,小的这里还有那么几块大洋孝敬……” “你倒挺识相的。” 韩鑫笑了笑,突然像是背上长了眼睛一般,將枪口调转向后,一声枪响,正中已经绕至后方偷袭的米铺伙计。 高大汉子握著手臂粗细的木棍,只来得及发出一声闷哼,便仰天倒下,眉心处花生米大小的伤口冒著轻烟,血流如注。 “军爷,这不干小人的事啊!” 胖掌柜见对方敢在闹市里开枪,一个哆嗦,两条腿有些发软,终於明白眼前人並不好惹,颤抖著道:“这笨货想冒犯军爷,著实与小人无关……您要多少大洋?我这就去给您凑!” 说完,胖掌柜扭头便想跑,背心又被韩鑫用驳壳枪顶住。 “回来!想去报信?老子叫你走了么!” 韩鑫冷冷地道:“方才要是中了那小子的暗算,我还能討得了好?这是你不仁在先,可怪不得我了!” 胖掌柜仿佛预料到了什么,一个哆嗦,转过头惊叫道:“你不能杀我!这铺子……这铺子是王营长家的买卖!” 枪声毫不迟疑地响起,胖掌柜双眼失神,软软地倒在地上,金丝单边眼镜滚落进街边的泥水。 “说了別拿王营长压我……” 韩鑫当然知道这间铺子的幕后主人是谁,不仅如此,他还知道王营长挤兑关门了镇上其余几家米铺,又在交通要道设卡,使得其他运粮的人无法进来,最后只剩下这唯一一家铺子还在镇上,赚得盆满钵满。 呸……什么东西? 在这时,米铺里的其他伙计早跑没了踪影,韩鑫也懒得去追,自己上柜檯拿了个口袋、取了一只小锅,往口袋里装进满满的糯米,顺手又抓了两把大洋塞进袋子,扛在肩上快步走出了门。 街上,听到枪声后的人们,正惊恐万状地四散奔逃。 韩鑫又往天上放了一枪,大叫道:“各位乡亲父老!今日的粮食任拿任吃不要钱啦!手快有,手慢无!” 眼见得人群不再逃窜,反而爭先恐后地衝进米铺,韩鑫仰天大笑几声,找机会摸进个无人的小巷,七拐八折溜出了镇子,躲到了一间破庙里。 他到附近捡来了些柴火,挖了个行军灶,用隨身的火镰子生好火,將糯米丟进锅中用水煮开。 望著咕嘟咕嘟冒泡的小锅,韩鑫想著,整整一队人马折了进去,无论责任在不在自己,振武军的营房是绝对回不去了。既然如此,与其被抓住枪毙,不如索性劫了那黑心铺子跑路,也叫狗日的王营长出回血…… 正思考著今后该何去何从,胸前的麻痒感越发严重,韩鑫將半生不熟的糯米捞起,简单用凉水冲了冲,解开衣领,咬牙按在了胸前伤口。 “……嘶!” 韩鑫倒吸了口凉气,忍受著疼痛的煎熬,一只手下意识地握住颈间的摸金符,手背青筋暴起。 片刻后,直到糯米凉透,韩鑫才鬆开了手。 皮肤有些发红,胸前爪痕边缘的紫色已经暗淡,反倒是接触伤口的糯米有了变黑的跡象。 “没这么快,至少还要再孵上个三四次……” 熄灭了灶火,韩鑫將有毒的糯米挖坑埋了,起身將衣服穿好。 就在刚才,因为疼痛而握住摸金符的瞬间,韩鑫眼前又有新的讯息出现。 【缘起物:摸金符】 【以穿山甲利爪为材,经巂腊浸泡四十九日、地脉滋养八百天而成,通体乌黑透光,刻有“摸金”二字,辟邪通灵,是摸金校尉的身份象徵。】 【祭拜摸金符的原主,或有所得。】 “看来……是时候回老家一趟了。” 第3章 回乡 那位將摸金符传给韩鑫的长辈,按照辈分,韩鑫应该叫他九叔。 九叔与他的父亲是堂兄弟,自小离村,旁人都以为他早就死了,谁料有一天忽然重伤回村,被彼时仍健在的韩父韩母收留,不到半年就翘了辫子,韩鑫是跟著他学的认字。 旁人认字都是什么三字经、千字文,唯独韩鑫与眾不同,且时至如今仍然倒背如流。 “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若有八重险,定有王侯埋此间。唐半山,宋湾湾,汉墓出在山尖尖……” 默念著顺口溜,韩鑫循著记忆中的路线走。 好在沿途並无多少变化,只要再过了眼前的那片田,就到了村里。 秋日的稻米已经收穫,新种的小麦也开始冒尖,纵使有些寒冷,田里也绿油油的。 韩鑫自家的田地已给人代种,靠近田埂边缘处的一座孤坟里正躺著九叔。 这人生前放著山上的祖坟不进,硬是早早地將墓安在田边,无论谁说也不听,像是回家就专门为了等死一样。 但该说不说,自打立了这座坟,村里田地的收成一直不错,从来没有遭过大灾。 时光如梭,一晃眼,韩鑫也有五、六年没回过家了。 自打离了安河镇,他一路上先坐车、后坐船、然后又坐车……总之换了四、五次交通工具,反侦察意识极强。 早在前些日子,他就挖坑把军服埋了,至於军中的籍贯也不打紧,因为他本来就报了个假的,为的就是日后溜號不被抓著。 走到田埂边,韩鑫立了个正,衝著孤坟弯下腰来,权当是打个招呼,等日后再正式祭拜。 一个年轻后生,打扮得光鲜亮丽,头髮油光水滑,还穿著一件上好的花鸟纹素色立领对襟长衫,站在田边很难不引起注意。 就这么一会的功夫,田里便站起来个人影,裤管挽到了膝盖,头上歪戴著顶草帽,直愣愣地瞅著韩鑫。 “三金子,几年不见,你这是发达了?” 讲话的人是韩鑫家邻居,同样也是本家,排行第五,因为比韩鑫的父亲大,所以韩鑫叫他五伯,家中的田地正是托五伯代为照看。 自父母双亡之后,韩鑫一直借住在五伯家中。 不过,自从韩鑫加入振武新军以后,他就再没回过乡了。 韩鑫笑了笑,脸上完全没有劫米铺时的凶煞气,竟然还显得有点忠厚。 “五伯,忙著呢?好些年没回家了,村里还好吧?” “好个屁!” 五伯吐了口唾沫,伸手就去摸腰间的旱菸杆,被韩鑫抬手阻止,从口袋里摸出包老刀牌香菸。 “五伯,抽我的,这玩意劲大,压得住事。” “几年不见,你小子长行市了哈?从前回家没见你带过东西。” 五伯点燃香菸,菸草在火光中微卷,散发出独特的烤制香味。 五伯贪婪地吸了一大口,微眯著眼道:“別说,洋菸確实不错。” 接著,五伯又道,“你是不知道,咱们村的收成虽然好,可架不住县里天天来人啊!又是纳捐又是收税,几个月前来了个许大帅,提前收了三年的税,被打跑后又来了个吴大帅,这位倒没那么狠心,又收了两年……可这一来一回,把咱们村的税都收到五年以后啦!” “……这些当兵的,就不把我们这些穷鬼当人看!他奶奶的……”五伯狠狠地骂了一句,见韩鑫面色不对,赶忙道:“三金子,五伯不是说你哈,莫往心里去。” “没事,我也不当兵了。”韩鑫笑了笑,“这次回来,打算去县里找些什么事做,不想再干脑袋捆在裤腰带上的差事了。” “那就好。” 五伯长舒一口气,“当兵打仗嘛,哪有不死人的,你能全须全尾回来就是好事……五伯还要翻翻土,你自己往家里去,晚上咱们爷俩喝两杯。” “行。”韩鑫提起手中的油纸包,“我买了五伯最爱吃的烧鸡,还有一瓶洋酒。” “这孩子,花那么多钱干嘛?” 五伯是侍弄庄稼的一把好手,却不怎么会伺候女人,他成家较晚,结果媳妇生了两个娃后就跑没了踪影,只好独自將两个儿子拉扯大。 大儿子叫宝寿,和韩鑫同龄,小时发了次高烧,自此以后脑子就不大灵醒,十一二岁时还在村口捅牛屎玩。 小儿子叫常福,生得虎头虎脑,乌溜溜的眼睛一看就有聪明劲。 韩鑫提著礼物还没进门,常福就欢叫著三金哥哥冲了过来,一把搂住大腿。 將油纸包放下,韩鑫將常福抱起,笑道:“上次来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襠裤、露著个小雀雀哩,怎么还记得我?” 常福害羞地將头埋进他的怀里,没有说话。 门帘一掀,里头走来个魁梧的身影,身高近乎两米,长得极为粗壮,繫著个围裙,鼻子下方掛著两道青鼻涕,眼神呆愣地看著韩鑫,目光发散了好一会,像是对他有些陌生,好半天才道: “……哥哥。” “嗯,宝寿,你怎么又长高了?哥给你买了丁丁糖,自己去拿……对了,先把你鼻涕给我擦了!” 魁梧汉子正是宝寿,他点了点头,用围裙擦了鼻涕,便伸著一对脏爪子將包了糖的油纸包拿走,转身又向里屋走。 韩鑫有些无奈,你说这人傻吧,他偏偏能精准地在诸多油纸包里头找著糖。 人还没进屋,宝寿已將糖块塞进了嘴——丁丁糖其实就是麦芽糖,需得含化了才能吞下。 走到门帘前,宝寿半转过头,含糊不清道:“哥哥,你总算回来了……九叔等你很久了,你再不回来,他可就要撑不下去了。” “……” 韩鑫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背上的汗毛都已竖起,被他抱著的常福好奇地道:“三金哥哥,九叔是谁啊?” 夜间。 家里的饭食由宝寿做,只能说吃不死人,韩鑫只好与五伯就著烧鸡下酒。 吃饱喝足后睡到床上,半夜时韩鑫正在安歇,迷迷瞪瞪之间,只感觉有人掀了自己的被子,身上一凉,紧接著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臭小子,我叫你十八岁的时候回村一趟,你是不是忘记了?!” 韩鑫睁开眼,只看见一道月光下的瘦削身影,酒意顿时消散,一翻身跳到地上,结结巴巴地道:“九……九叔,你没死啊?” 面前那个气呼呼的身影,眉间还长有一颗黑痣,面白无须,模样俊俏得像个娘们,样貌十分熟悉。 ——不正是韩某人亲爱的九叔么? 第4章 醒炁 炁,也即气、真气,《关尹子·六匕篇》曰:以一炁生万物。 ———— “我早死了!” 九叔怒气冲冲地道:“可你如果不回来,老子咽不下这最后一口气!我临死前怎么跟你说的,千万记住十八岁时回来一趟,你当时又怎么答应我的?你自己说,你现在多少岁了?!” 韩鑫低下头,略有些羞愧:“……二十一。” “你让九叔我多等了三年!三年啊!” 九叔的声音越发愤怒,震耳欲聋,自知理亏的韩鑫不敢说话——谁叫前身把这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嗯?” 正在训斥韩鑫的九叔忽然皱了皱鼻子,“什么味道?你身上如何会有尸气?” 韩鑫听到这话,赶忙从怀里取出那块凶骨,乖巧地道:“九叔,前些天我毙了个白毛粽子,这是从他身上掉下来的。” “行啊你小子。” 九叔脸上怒气渐消,凑到凶骨跟前闻了闻,“好傢伙,带劲,这东西差一点就要变成不化骨了……没人教你,你能自己拾掇得了白凶,可见你的確有些天分。” “这不是您老人家教得好嘛……” “少废话,別拍马屁!” 九叔两眼一瞪,韩鑫只好闭嘴。 “我时间有限,就长话短说了。咱们家门槛底下有我藏下的几样东西,你去將它们取出来,好好学一学上头的本事……唉,若是你十八岁时能赶回来,我还能亲自教一教你,如今却是不成了……” “我拼了这最后一口气,借用这凶骨给你开窍醒炁……等你有能耐了,记得替九叔报仇,好歹把那大斗给我平了!” 韩鑫正想答应,却见九叔化作一道黑影直衝著自己飞来,顿时一个激灵,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还好端端地躺在床上。 棉被盖在身上,后背则被冷汗浸透,手里握著个坚硬的物事,当然就是白毛粽子的凶骨,此刻已失去了玉石一般的质地,生出了龟甲般的裂纹。 “……” 韩鑫隨手一扔,凶骨在脆响声中碎了一地。 他抬起手,发觉自己好像能够看到皮肉下一道道闪闪发光的物体,似乎便是传说中的经络,体內更是隱约有暖流在运动。 九叔最后是怎么说的来著? 开窍? 醒炁? 这……就是炁? 韩鑫回过神来,不顾外头寒冷,光著脚跑到院里,远远地看著田埂边的那座孤坟。 圆盘一般的满月掛在天上,从里到外透著一股妖异。 宝寿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钻了出来,静静地站在韩鑫身后,瓮声瓮气道: “哥哥,你別看了,九叔已经走了。” ———— 一夜惊魂,令韩鑫根本睡不著觉,將长短两条枪压在枕头下面一直熬到了清早。 然后,他立即便去外头清理了九叔坟上的杂草,又请来了法师超度,同时花了几块大洋,雇了个戏班子,吹吹打打地在村里摆了三天的流水席。 在这期间,韩鑫又带著宝寿、常福,带著香烛纸钱,去祖坟的山头上祭拜亲爹亲娘。 一来二去,足折腾了好几天,这才有閒工夫去祖屋將九叔说的东西挖出来。 韩鑫特意选了半夜三更动手,才出门扛起铁锹,背后宝寿又阴魂不散地跟了过来。 算了,跟就跟吧,反正是自家兄弟,也没什么好隱瞒的。 自打韩鑫醒炁之后,直觉比之前变强了许多,隱隱察觉到了宝寿身上的不对劲。 他猜测,自家这位兄弟大概也是醒了炁的,只是不知哪里出了岔子,才显得跟常人不同。 进了四面漏风的祖屋,在门槛后头掘地三尺,果然挖出一个黑色的铁匣子,翻出来一看是三本线装书与一个罗盘。 书分別是《撼龙经》、《沛然诀》、以及一本记录著江湖黑话、奇人异事的杂记。 先说这《撼龙经》,乃是古时一位名叫杨筠松的奇人,窃天地之造化,结合禁中玉函秘术与一身所学的著作,尽得阴阳风水、地理形势之妙。 而《沛然诀》则简单许多,是一位无名氏所著的炼炁內功,里头记载著吐纳与行功的要诀,並附有经络走向图。 九叔交代韩鑫要做的事,就记在最后一本笔记之中,暂且不表。 將三本书匆匆放下,韩鑫又去取那罗盘。 罗盘只有巴掌大小,入手之后感觉沉甸甸的,分布著天干地支之类的字符,一碰触立即有讯息出现。 【缘起物:七十二龙盘】 【此物由陨铁铸就,可窥阴阳八卦、五行六合,观星寻龙无有不利。】 【找到发丘铜印,可进一步解开罗盘的秘密。】 这些就是九叔的遗物了,韩鑫將所有东西放回铁盒,藏到了在五伯家的床底下。 整个过程,宝寿就这么直勾勾地在旁盯著,也不说话。 解决了这一桩心事,韩鑫终於能睡个好觉。 这日清早,韩鑫睡得正香,房门忽然被人拍得“砰砰”作响。 往窗外看去,天才蒙蒙亮,连鸡都还没开始叫,他合衣走到门前,推开门,便见到一张面无表情的大脸。 “哥哥,该练拳了。” 宝寿沉闷地道:“九叔交代过,你挖出那几样东西后,就要教你练拳……他本来想自己教你的,可惜等不了了,就先教给了我。” “原来如此。”韩鑫明白过来,“所以你晚上才要跟著我,就是为了亲眼看见我把铁匣子挖出来?我说,现在天还早,哥再睡个回笼觉,你自己去边上先玩会,听话……” 说完打了个呵欠,便想关门。 结果,手臂却被宝寿一把拉住,也不知这小子究竟是吃什么长大的,居然力大无比,韩鑫拗不过他,被生生拉到了院子里。 宝寿將架势一摆,居然还挺有模有样,接著自顾自地开练。 动作一板一眼,缓慢之余又另有玄机,手指探伸如摸鱼,脚步趟地似踩泥,收功时更是吐气如箭。 韩鑫看直了眼,心道与自家这位弟弟相比,振武新军的教官那就是个生瓜蛋子,於是索性用冷水洗了把脸,拋却困意,跟在后头学了起来。 宝寿演练了三遍后,就站在韩鑫身旁,不断地更正后者身上的错误。 “哥哥,不能光照著样子学,还要让炁沿著经络走。” “……这套拳一定要在日出时分打,一边打一边吐纳,吸收日出时的天地精华……” 第5章 勾魂口 接下来的几天,韩鑫每日早起练拳,然后下地干活,晚上在房里点一盏煤油灯读书。 日子过得简单,倒也充实。 这天夜里,韩鑫又在看九叔留下的那本杂记,里头记载了不少江湖秘密。 说实话,比另外两本书要攒劲多了。 “所谓摸金校尉,最早是魏武帝所设立的军职,用於发坟掘墓,筹集军资,后来也泛指倒斗者……” 煤油灯的光芒有些昏暗,韩鑫穿著单衣,披著棉被,正聚精会神地看著,不时用一支笔做些標註。 这时门外轻轻地响了,一条身躯有鸡蛋粗细、长约五尺的黑眉锦蛇悄摸地钻了进来。 黑眉锦蛇熟门熟路,一路来到韩鑫身下,顺著凳子腿向上爬,体形虽壮却极为灵巧,接著抬起头,稍稍蓄势,便朝著韩鑫的脖颈处咬去。 咔。 韩鑫將书一合,將这黑眉锦蛇夹个正著,隨即伸手摩挲著那个圆滑的小脑袋。 “三眼,你又想嚇唬人?” 黑眉锦蛇轻轻摇著头,似乎很享受韩鑫的抚摸,顺势將整个身体都盘在了他的身上,很是亲昵。 蛇之所以叫三眼,是因为双眼中间有块眼形的黑鳞,它算是五伯的家蛇,有一天忽然在这间房里安了家,平常大多呆在房樑上,与一家人秋毫无犯。 平日里,三眼靠著捕食田地里的硕鼠为生,偶尔也吃些家中剩饭。但不知为何,养著养著,不仅个头变大了,灵性也比一般家蛇强得多。 “好傢伙,又变沉了不少……”韩鑫掂了掂蛇尾,开玩笑道:“田里的老鼠不会被你吃光了吧?” 回来后好几天没见著,韩鑫还以为三眼找了个地方猫冬去了,谁知今天忽然钻了出来。 “早知道你还醒著,我就给你也带几只小鸡崽来尝鲜。” 韩鑫一边抚摸著三眼,一边道:“正好,明天县里赶集,去看看有什么新鲜玩意儿。” 见时候也不早了,韩鑫便將三眼放下,吹熄油灯后进入梦乡。 翌日早上,照例是雷打不动的练拳。 快要过年,地里的活已经不多,吃罢了早饭,韩鑫乾脆带上宝寿、常福,三兄弟一起去了县里。 临走时,五伯说路上近日有些不太平,让几人买了年货就赶紧回家,不要在外逗留。 冬日暖阳,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很是舒服。 常福已经许久没有出门,穿著一身洗得发白的棉布衣裳,裹得像个小粽子——不是墓里的那种,在路上乐得蹦蹦跳跳。 宝寿则跟在后头,不时就要蹲下来闻一闻田边的野草,有时还拔上两根塞进口袋。 进了城,先给一家人订做了新衣裳,又去集上转了转,结果与先前区別不大,不过是些耍杂技、说书、卖吃食的。唯一的新鲜玩意,是从北方传下来的冰糖葫芦。 一人买了一串尝鲜,然后拎著油盐酱醋等年货踏上归路。 五伯家在大溪村,距离聚贤县有四、五里路,路上会经过一处勾魂口。 之所以这样叫,是因为这条道呈“卜”字形,路边有个岔口,通往一处早废弃的乱葬岗。 晚归的路人经过这里时,不知为何,总是莫名其妙地拐上通往乱葬岗的岔路,像是被勾走了魂似的。 久而久之,就有了这么个名號。 据传闻,这是因为乱葬岗中冤魂不散,在寻找替身,而附近的人对此都有些忌讳,每次都是匆匆赶过。 三兄弟出来得早,如今也才过晌午,途径勾魂口时,韩鑫的心中忽然生出警兆。 “?” 他猛地停下脚步,如鹰隼般锐利的目光四下看了一圈,最后紧紧盯向道路左侧,衝著足有半人高的杂草丛喊道: “干什么的?出来!” 簌簌声响,草丛深处动了动,从里头钻出一个包著头巾的高大汉子,满身草屑,手中持著一桿锈跡斑驳的长枪,赫然一副土匪的打扮。 他向前几步,朝著地上吐了口唾沫,眼神一横,面色得意地道:“此路是我开,此树……” 这土匪一副拿腔作势的模样,不像是在抢劫,反倒像在戏台上唱戏,滑稽之余又有几分怪异。 “宝寿。” 韩鑫懒得听土匪废话,简短地道:“把眼睛闭上。” 宝寿闻言,立即闭上了眼睛,同时不忘將常福的双眼也蒙住,后者在视线骤然变暗之前,只见韩鑫將手中的杂物向空中一拋…… 接著便是一声枪响,乾净利落。 “……” 韩鑫將冒著热烟的驳壳枪塞回腰侧,手腕一翻,恰好接住掉下来的油纸包。 转头再看那土匪已经倒地,眉心处有著一道枪伤。 他拧了拧眉,一副不大满意的样子。 “……几天没开枪,手有些生了。” 正想上前去查探土匪的尸首,韩鑫又觉著有些不对——地上那人居然还没断气……这怎么可能呢? 果不其然,虽然眉心处还在往外淌血,但那土匪竟又爬了起来。 他拋下枪,转过身,四足著地,手脚並用的样子就像野兽,一溜烟逃进了通往乱葬岗的岔口,身上的炁也变得越发妖异…… 有猫腻。 韩鑫想要追上去,回头看了看自家两位兄弟,又有些迟疑,最后道:“宝寿,你跟常福带著年货先回去,路上不要贪玩。” 宝寿愣愣地点了点头,然后一拉上衣,怀里冒出个椭圆蛇头。 “哥哥,让三眼跟著你吧。” “你怎么把三眼藏身上了?” 韩鑫一愣,“我说量衣服的时候那裁缝面色不对,原来是嚇的……正好,你把三眼交给我,再留两个鸡蛋下来。” 宝寿听话照做。 待两兄弟走后,韩鑫蹲下身,捡起了地上被拋弃的那杆长枪,查探了一番。 在这期间,三眼则在他脚边盘成一团,昂著小巧的脑袋,一副十分期待的模样。 韩鑫將枪背上,转过身,打开一个鸡蛋,將蛋液与蛋黄一同倒进了三眼口中,被后者仰头吞下。 农村人家也养鸡,蛋的味道却远比不上黑毛芦花鸡的好,一颗黄里透红的鸡蛋餵下去,三眼显然变得更精神了,衝著韩鑫嘶嘶地吐著蛇信——毕竟芦花鸡蛋,是它最爱吃的东西。 “把刚才逃走的找著……”韩鑫晃了晃手上的另一个芦花鸡蛋,“剩下的这个也给你。” 三眼极为通灵地点了点头,隨即兴奋地吐著蛇信,化作一道黑影窜了出去,一眨眼便消失在了草丛间,发出窸窣的声响。 韩鑫顺著声音紧跟在后,不时停下来四处打量,慢慢地来到了乱葬岗的边缘。 明明才过午时,这里却起了一阵薄雾,到处透著说不出来的阴森。 韩鑫只是靠近,就已经觉得身周微凉。 第6章 乱葬岗,棕皮子窝 “什么鬼地方……” 韩鑫將枪端在手上,缓缓向前搜索前进,周边除却荒废的坟墓外,偶尔还可见到一些新鲜的白骨,有乌鸦停留在其上,啄食著残留的血肉。 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无言地诉说著曾经发生的故事。 从墓碑间隙中,可见到那个先前逃走的土匪,此刻正跪倒在地。 他低垂著头,面目深陷在阴影中,一副在参拜著什么的姿態,正前方是一个小土包似的坟塋,墓碑已不知所踪。 “……” 韩鑫见状,压低呼吸,放轻脚步,將收缴自土匪的长枪举起,用准星瞄向大个土匪的背心。 三眼从他的脚边向前爬行,不一会就消失在了坟堆间。 这是一支林明登中针枪,採取老式的闭锁机构,由江南製造局仿造,年纪已与韩鑫差不多大,一次只可射击一发,且久疏保养、枪身多处有著锈跡。 相较於腰间驳壳枪而言,它唯一的长处在於射程。 因为今天进城,他没把虎蹲连喷带上,驳壳枪的子弹又很金贵,如今也就只有凑合著用了。 砰。 很可惜,弹轨仍旧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未能击中目標背心,反而向下偏了三寸。 就在大个土匪向前栽倒的瞬间,一个棕褐色的影子从胸腹位置猛然跃出,跟著就要往坟包里钻,却被偷偷埋伏在旁的三眼截在半途,一口咬住后死死缠住。 仓促间,只听得几声尖锐的叫喊。 韩鑫快步上前,前方一对招子忽然亮起,令他微微失神,仿佛魂魄差点被勾了去。 这时他脖子上的摸金符忽然一阵火热,令韩鑫回过神来,立即用枪托砸碎了那颗脑袋。 “呼……我说是什么精怪,原来是一只老棕皮子?” 被三眼捉住的是一只黄腹鼬,又称松狼、棕皮子,这东西跟黄鼠狼有些类似,却比一般黄鼠狼更邪性,因为它最喜欢在坟墓中打洞筑穴,传闻是为了吸食死者的阴气,因此一身皮毛除柔软的腹部外,都呈暗沉的棕褐色。 这一只棕皮子的年纪不小,额前的毛髮已经变白,牙口也有著明显磨损。 说实话,韩鑫也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这邪门玩意,当他在九叔留下的那本杂记中读到时,还以为这只是个传说。 方才亮起的双眼,应当就是所谓的“摄魂术”,一种用於迷惑、控制人心志的幻术,也是山精野怪的常见手段。 老棕皮子只有猫崽般大小,却极凶猛,才这么一会,三眼的身上已经多出了好几处牙印、血痕,看得韩鑫有些心疼。 “没事吧?” 他摸了摸三眼的脑袋,后者摇摇头,將老棕皮子叼到韩鑫面前放下。 韩鑫先將剩下的那个芦花鸡蛋也赏给对方,又道:“你自己吃吧,正好补一补身子。” 於是,三眼毫不客气地將嘴张开成一个夸张弧度,將棕皮子一口吞下,修长的身躯顿时多出个明显鼓包。 韩鑫这才去查探大个土匪的尸首,翻过来一瞧,对方上衣已在棕皮子逃窜时扯开,露出腹部一道竖著的狭长伤口。 挑开一看,肚子里头的內臟已被啃了个乾净,被刨出一个用以藏身的空腔。 再细看那大个土匪的面色,苍白间透著青紫,皮肤表面有点点尸斑浮现,儼然已死了不少时间。 “明白了,是棕皮子躲在土匪体內操控身躯,所以脑袋吃了一发枪子还能动弹……” 韩鑫默默想道,“怪不得行为怪异,如今剪径的哪有这么多废话……怕不是从哪个戏台子上学来的。” 这么说,眼前的坟包可能就是棕皮子的老巢? 將土匪身上的东西搜走,韩鑫上前查看,果然在坟包底部一处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个拳头大小的出入口。 闭目倾听了一阵,隱约从洞口听到些细微声响,三眼盘在他的脚边,衝著洞中不断吐著蛇信,嘶哈著作威嚇状。 ……不必说了,这坟包的確就是棕皮子的巢穴,而且里头还有一窝。 与黄皮子一样,棕皮子也是拖家带口地四处活动,且报復心极强,若不一次性將其打疼了、打怕了,日后就等著永无寧日吧。 像这等狡猾的畜生,绝不会只留下一处洞口,韩鑫细心地转了一圈,果然又发现了另外两处隱蔽的出入口。 今日自己打死的这只,在这群棕皮子中的地位必然不低,若不將这一窝妖物连根拔起,將来必生祸患。 想到这,韩鑫面上一改近日来的和煦,再度浮现出强烈杀意。 不过,眼下凭他手上的东西,纵使再加上三眼,也不好將这一窝棕皮子全端了。若是回去叫人帮手,难免这帮狡猾的畜生趁机逃跑…… 有了。 韩鑫灵光一闪,拉开裤腰带,痛快地绕著坟包淋了一圈,再將染著老棕皮子血跡的土壤堆到各处洞口。 野物对气味最为敏感,如此足够震慑它们一段时间。 韩鑫又將三眼留在附近看守,自己趁机赶回村中叫人。 还没到家,远远地便见村口蹲著一个高大的人影。 见到韩鑫回来,宝寿站起身就迎了上来,还未来得及开口,韩鑫便將那一支林明登丟了过来,说道:“背上枪,跟我来。” 韩鑫回到房內,將藏在床底下、用布包著的虎蹲连喷取出,在腰间系好了弹袋,又拿起两把铁锹,与宝寿一人一根,结伴出门。 五伯赤著脚坐在门槛上,一只手搂著常福,另一只手静静地抽著旱菸,脸上的皱纹仿佛田间的沟壑,他全程也没过问韩鑫要做什么,只在二人出门前淡淡地嘱託道:“……小心著些。” 韩鑫答应了一声,带著宝寿直奔乱葬岗。 两人腿脚奇快,沿著道路一阵小跑。 来回赶了几里路后,韩鑫稍有些气喘,宝寿却连面色也没变。 现在不是惊讶这货体格的时候……韩鑫稍歇了一会,带著宝寿来到坟包前,三眼此时仍尽职尽责地在原地看守,见到二人便主动来打招呼。 韩鑫摸了摸三眼的脑袋,勉励一番,隨即便招呼宝寿一同挖起了坟包。 两个壮汉一齐动手,尘土飞扬,只一会儿就將坟头削去小半。 忽然,韩鑫感觉铁锹下方一松,他意识到已然挖通之后,看也不看,顺势將铁锹一拧一挥,恰好从侧方拍中一道从坟包中窜出的身影。 啪的一声,新的一只棕皮子被拍飞在地,还未起身,就被等在一旁的三眼飞身上前,一口倒鉤状的蛇牙死死咬住其喉管。 韩鑫將铁锹拋下,从背后解下虎蹲连喷,一手托著护木,一手扣住扳机。 每有一道身影从坟包当中冒头,立刻便会被虎蹲连喷的霰弹打成烂泥,而若是想从其他地方逃窜,又会被宝寿与三眼驱赶回去……这是一场无情的围猎。 第7章 聚阴地 一、二、三、四、五,总共五只棕皮子按著体型大小一字排开,加上三眼已经吞下的那一只,巢穴里的棕皮子大概都在这了。 一家子,就是应该整整齐齐。 只是在虎蹲连喷强悍的火力下,除却被铁锹拍死的还算完整,剩下几只棕皮子都只是勉强残留个形状,派不上什么用场。 韩鑫又等了一会,见確实已没有动静,才跟宝寿一起继续清理著眼前坟包。 又向下挖了一阵子,发现了一口薄木棺材。 过去,各村各姓都有自己的坟地,唯有外来者,或因为各种原因进不了祖坟的人,才会被隨意地扔在这乱葬岗。 相较於其他曝尸荒野、或者只是用草蓆裹起来的尸身,这口薄木棺材已可算是豪宅。 韩鑫毫不客气,一脚蹬在那口棺材上,只听得里头哗啦啦的响,似乎藏著不少好东西。 按理来说,这开棺便算是倒斗,九叔曾在笔记里头告诫过,说摸金校尉是“鸡鸣灯灭不摸金”,开棺时需在东南位置生门处点一盏灯。如果见到灯灭了,还得把摸到手的东西放回去,再恭恭敬敬地衝著墓主磕上三个响头…… 但这不是天还没黑么? 如此,既不需要点灯,更不可能听到鸡鸣,这么一来,当然也不算坏了规矩。 “宝寿。” 韩鑫重又將枪背上,对自家兄弟道:“把这棺材打开……” 撬开棺材板,先得將上头的钉子先取下,本是件挺费功夫的事,但宝寿一手把住棺材盖的边缘,赤手空拳只是一掀,便將棺盖翻开,显露出內部的情景。 ——被棕皮子啃噬得仅剩白骨的尸身下,有薄薄一层白花花的大洋,在夕照中闪耀著鱼鳞般的银光。 粗略数去,大洋的数量至少有数百枚,在如今这年头,可谓是一笔不小的横財。 除了钱以外,还有些金银首饰、两盒中型子弹(林明登所用),也都隨意地扔在棺材里,与墓主身上那件满是破洞的麻衣形成鲜明对比。 棺材的一角,同样也破了个拳头大小的洞,想来是棕皮子进出棺材、存放东西的通道。 “这些棕皮子,把这棺材当箱子用了……不过,墓主的衣著如此破烂,这些大洋绝不可能是他的陪葬,数量、年头都对不上。” 韩鑫推测道,“要说是棕皮子附在人身上抢来的,也不大可能,就凭这一人一枪,怎可能做得下这么大的买卖?” 他细细思索,凭藉著当兵吃粮时的剿匪经验,揣摩出这样一种可能。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超讚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多半是这蟊贼私自抢了山寨里的钱財,逃下山来。借著勾魂口乱葬岗闹鬼的传闻,想要將钱藏在这里,结果反而撞上了这窝棕皮子。那个会附身的棕皮子晓得了钱財的好处,又学著干起了剪径的勾当……” 说到这,韩鑫看向对面的宝寿,只见对方一脸皱眉思索的样子,也不知到底听懂了多少。 “哥哥……”宝寿忽然开口,抬起头,十分认真地道:“这些钱,能买几串冰糖葫芦?” “……”韩鑫沉默了一会,还是耐心地道:“那可不好说,至少够你吃上几年了……不过这笔钱不能全用来买吃食。” “我懂。”宝寿认真地点了点头,想了一会儿,伸出脏兮兮的两根手指,眼神期待地道:“一个月,两串。” 看著对方一本正经的样子,韩鑫失笑道:“行,都依你。” 將那具墓主的尸骨取出埋了,三眼又吞下了尚算完好的小棕皮子,身上多出一大一小两个鼓包,仿佛肚子里藏了个葫芦,撑得几乎无法动弹,被宝寿项炼般掛在胸口。 韩鑫打算再等一会,趁著夜色將整个棺材连同里头的財物一齐抬回去,在村外隨便找个地方埋下,等到需要用钱时再取,以避免他人起疑。 虽说韩鑫抢了这倒霉墓主一口棺材,但也帮他从棕皮子的巢穴中解脱,若是这人在九泉之下有灵,想来也能瞑目。 决定好后,两兄弟就將棺材从乱葬岗抬出,藏在了不远的草丛里,打算等到天黑再走,以儘量避开路人。 同时,韩鑫总觉得一个土匪做不了这许多事,却又確实只见到了一具尸首,怀疑还有漏网之鱼,也正好再等等看。 至於那具土匪的尸身,则是直接丟弃在了乱葬岗上餵野狗。 左右閒来无事,韩鑫乾脆在草丛里教起了宝寿怎么使那支林明登,奈何他这位弟弟虽然人高马大,脑筋却实在不怎么灵光,仅仅只是退弹上膛就学到了日落。 眼见得天色逐渐黑了下来,韩鑫就適时地停止了教学,问道:“刚才教你的都记住了么?” “嗯,记住了。” 宝寿瓮声瓮气地回答,“除非是要打人的时候,否则绝不能將枪口对准別人……对准自己也不行。” 正说著,前方星星点点的亮了,却並非萤火虫,而是一团团眼珠子大小的荧绿色鬼火,在韩鑫面前沉浮不定,见周边雾气越来越浓,韩鑫眉头一皱,將怀中的七十二龙盘取出,只见其上罗针正如风车般转动不停。 “坏事了……想发个横財还真不容易……”韩鑫望著前方的鬼火,攥紧罗盘道:“白日起雾,冤魂不散,原来这里是一块聚阴地?” 毕竟韩鑫才得到撼龙经不久,不算熟悉,在白天並没能將眼前的乱葬岗,与书上的聚阴地联繫在一起。 如今夜幕降临,阳气退去,阴气又匯集在这一小块地方,与残魂的怨气混淆,才造成了眼前的灵异现象。那一点点鬼火,便是死者尚未消散的怨气。 正当韩鑫思索的时候,宝寿又回过头,衝著某个方向低声道:“哥哥,那里又来了个什么东西……” 二人低下头隱蔽,果不其然,雾气中缓缓显出一个朦朧身影,走得跌跌撞撞,像是喝醉了酒一般,边走边以一种尖细的嗓音哼道: “伸手摸姐冒毛湾,分散外面冒中宽;伸手摸姐小眼儿,黑黑眼睛白白视~” 这是十八摸,一首在振武新军中也算流行的荤调子。还未靠近,韩鑫已从对方身上闻到一阵浓烈的酒臭。 这“人”与韩鑫他们不同,分明是直勾勾地衝著乱葬岗来,目的明確,行为却有些怪异,难免不令人多想。 第8章 摄魂的眼球 韩鑫向宝寿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立即用蒲扇般的双手捂住口鼻。 “炁”的强盛与否,实际与人体本身的气机有关,而最简单的压制方法,便是屏住呼吸。 躡手躡脚地,两人从后方悄悄向那道人影摸了过去。 “终於到家了……嗝儿……” 人影晃晃悠悠地走至乱葬岗的边缘,还未进去,就打了个响亮的酒嗝,顺势提起了手中的油纸包,喊叫道: “爹,娘,老二老三老四,快出来,我给你们带了烧鸡回来!” 夜晚,一个汉子站在坟堆里呼爹喊娘,看上去多少有些渗人。但韩鑫一个兵痞,早已不知害怕为何物,宝寿对此同样是面无表情。 “爹啊?” 那酒鬼见半天无人响应,有些疑惑,继续朝著白日里被韩鑫他们挖过的坟包走去。 忽然,斜地里躥出两道黑影,一道身影將他死死按倒在地、捂住口鼻,另一道身影的手则闪电般捅进了腹部,从肚子里又抽出一只醉醺醺的大棕皮子。 那只棕皮子已完全醉倒,身材尤其肥硕,已有了大猫般的块头,只是此刻神志不清,被韩鑫捉在手上几乎没有挣扎。 “果然有个落网的……还喝了不少,你倒是会享受。” 害怕中了摄魂术,韩鑫特意没有对上棕皮子的眼睛,將其背对著自己。 他嘴上打趣,眼神却极为冰冷,手上猛地用劲,捏碎了这只棕皮子的脖颈,鲜血混合著腥臊至极的尿液流了一地,气味刺鼻。 这时,韩鑫的眼前又有讯息闪过。 【缘起物:摄魂的眼球】 【居住在坟墓中的精怪,借著汲取阴气,双眼中拥有了不可思议的力量。】 【將其吞下,或许能有发现。】 原来眼珠子,也能成为缘起物? 这是什么道理? 就在韩鑫因为新出现的讯息而有些错愕时,旁边宝寿忽然道:“哥哥,我们把这只怪猫带回去燉汤吧。” “这是棕皮子,也叫松狼,不是猫……” 韩鑫回过神来,望了宝寿一眼,说道:“它身上洒了尿,味道太冲,拿它一对招子也就够了。” 说罢,他伸出手指,毫不犹豫地將大棕皮子的一对眼珠生生抠下,交到宝寿手上。 用铁锹挖了土將尿盖住,稍稍缓解了气味,再看那被棕皮子附身的人,穿著一身考究的棉布大褂,腰间还別著一把摺扇,脑袋上抹了头油,隱隱泛著光。 韩鑫在其腰间一阵摸索,取走了摺扇及一些財物,还找到一块木製腰牌,上头以简陋的笔画刻著个虎字,似乎是什么信物。 再一看其手中的油纸包,仍残留著几分热度,隱隱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似乎是县城里有名的百花烧鸡,味道堪称一绝。 这只大棕皮子,显然是借了人类的身子跑去县城里花天酒地,这才与韩鑫等人错过。 若它当时就在这乱葬岗上,恐怕韩鑫灭起门来不会那么顺利。 就冲这缘起物,对方使出的摄魂术,便不会是好抵挡的,也就是趁其酒醉背后偷袭,方能一击得手。 ———— 两兄弟分食了那棕皮子送来的烧鸡,又喝了几口酒,稍稍补充了些体力,此刻已是月上中天,周边的雾气越来越浓,一点也没有退去的意思。 既然如此,索性也不等了。 二人抬起棺材,径直在雾中穿行,艰难地辨认著方向。结果走了半天,不仅没有回到大路上,反倒兜了个大圈子又回到了乱葬岗。 眼见得大大小小的坟包再次出现,韩鑫立马明白过来,这是碰上鬼打墙了。 按理来说,人要是撞上了鬼打墙,应对方法无非是两种:要么,辨认出方向全身而退;要么,留在原地保存体力以待日出。切忌如无头苍蝇般四处乱窜,否则,要是真耗尽了体力,又碰上什么妖魔鬼怪,便连逃跑也难了。 但这乱葬岗毕竟荒废已久,虽被棕皮子一家给占据,却並无什么正儿八经的强大鬼怪。 之所以会將韩鑫他们困住,只是因为阴气积聚,与那些无意识的残魂一同混淆了周边的气场,令得身处其中的人失去了方向。 如果不是极为熟悉此地的人,多半要被困在这墓地里一整晚,胆子小的话,嚇也嚇死了。 “……” 韩鑫不是个喜欢等的人,他抬头望了望夜空,便咬破中指指尖,以鲜血擦在了七十二龙盘的背面。 中指之血由心包经所过,与心臟相连,而心主神明,所以这心阳之血可用来辟邪。 人体中,阳气最盛、灵性最强的便是所谓“三尖血”,也即“指尖、舌尖、心尖”,三种血液的威能与损耗亦是逐步递增的。 尤其是心头热血,没了也就死了。 原本还乱转著的罗针,受韩鑫指尖精血一激,竟就这样缓缓停了下来,精確指出了南北朝向。 於是,韩鑫一手握著七十二龙盘,一手牵引著薄木棺材,凭藉著罗针的指引,成功走回了大道上。 再回头看时,乱葬岗连同整个岔口都陷入了神秘的浓雾之中,伸手不见五指,仿佛隔绝了世间。 在村子外找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挖了个深坑將东西埋好,当韩鑫带著宝寿回到家时,已经接近后半夜。 整个大溪村中只有一处还亮著灯光,自然便是五伯家,他老人家就坐在院子里等著二人,见韩鑫与宝寿回来,便叫他们去换下脏衣裳,自己去灶上热起了饭菜。 一天下来,將韩鑫折腾得够呛。 待他藏好枪械,擦了把脸,换上乾净的衣物,来到院里吃饭时,宝寿却不见了踪影,也不知在折腾些什么。 方才虽然用烧鸡垫了垫肚子,但一只鸡怎么可能够两个大男人吃? 回来时抬棺材又费了不少气力,韩鑫早已饿得飢肠轆轆,也不等宝寿一起,自顾自地开始了吃喝。 五伯在旁抽著烟,不时为韩鑫夹上几筷子菜,叮嘱道:“慢些吃,別噎著。” 正当韩鑫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只见厨房的门帘一掀,宝寿端著个碗走了过来,往桌上一放,道:“哥哥,该喝汤了。” 韩鑫只是往桌上瞧了一眼,面色顿时一绿,险些將刚吃下去的饭给吐出来。 只见宝寿熬得这一碗不晓得叫什么名字的汤,正在氤氳热气里呈现出一种十分复杂的顏色,除却有不知名的野菜漂浮在上头,还有两颗圆咕隆咚的东西在其中沉浮不定。 若换做以前,即便是自家兄弟做的,韩鑫也打死不会喝这玩意儿,可今日毕竟不同。 他唯有咬咬牙,在五伯惊讶的眼神中端起碗来,捏住鼻子,也不品尝味道,只一股脑都灌了下去。 入口之后五味杂陈,除了酸甜苦辣咸以外,还有种说不出来的刺激味道从喉咙直衝天灵盖,令得韩鑫浑身一颤,两眼一翻,紧跟著失去了意识…… 第9章 鹰头山土匪 昏暗房间里,忽然亮起了两点幽绿的光芒,仿若野兽的双瞳。 韩鑫睁开眼,从床上坐起,不知自己睡了多久,但醒来后仍感觉有些噁心,脑袋昏昏沉沉的。 他穿上衣服走出门,却发现五伯正在院里等候,面前还摆著那块虎字令牌。 老人家面色愁苦,正吧嗒吧嗒地抽著旱菸,脸上皱纹变得越发深刻。 韩鑫赶忙打了声招呼,“五伯。” “嗯,醒了?” 五伯点了点头,放下烟杆,衝著身边示意:“坐。” 韩鑫见五伯面色严肃,似乎有话要说,便上前坐下,只听对方道:“三金子,你老实跟我说,你在外头是不是干了犯法的勾当?” “这话从何说起?” 韩鑫闻言一愣,隨即目光警惕地向四周打量,先是看向一旁厨房里的人影。 是宝寿? 不对,自家兄弟啥也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出卖自己。 劫米铺的案子事发了?也不可能啊,府县里那些个酒囊饭袋什么时候有这种本事了? 有没有追兵?要不要杀出去,这样会不会连累五伯他们…… 韩鑫心中闪过无数思绪,而五伯却重重地一拍桌子:“我一直说,咱们穷归穷,却穷得坦荡,穷得问心无愧……可是你、你怎么能去做土匪呢!……怪不得你突然阔起来了,我还道你是得了长官的赏识,谁知道居然是不义之財,这叫什么事嘛!” 说到这,五伯痛心疾首,甚至忍不住红了眼眶。 韩鑫沉默了片刻才道:“五伯……这话从何说起啊?” “这块牌牌,不就是鹰头山赤面虎那群人的嘛?” 五伯恨铁不成钢地道:“你莫要不承认!他们隔几个月便跑来借粮,每次腰上都掛著这么个牌牌,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 “五伯……”韩鑫鬆了口气,笑著道:“你误会了,这是昨天路上碰见个土匪,叫我给宰了,这牌子是从他身上搜来的……我纵使是再浑蛋,也不会去做土匪祸害咱们乡亲。” “真没干土匪?” “真没干。” 五伯脸上的皱纹这才鬆快了一些,他长出一口气,又拿起烟杆:“五伯相信你,我也不问你究竟在外做些什么,只牢记一条,莫要做伤天害理的事!” “放心吧,五伯,我记著呢。”韩鑫话锋一转,又问道:“鹰头山上什么时候来土匪了,我怎么不知道?” “你五、六年没回家,能知道才有鬼……”五伯吐了个烟圈,“也就是你去那什么新军之后,鹰头山上忽然冒出一群土匪,神出鬼没,快马快枪,周边县里都遭过劫,为首的便是那个什么双枪无敌赤面虎。” “鹰头山不远便是省城,新来那个督军难道就不管土匪?” “管!怎么不管?”五伯磕了几下菸袋锅,又道:“大帅的警卫队长亲自带队,都剿了四、五遍了,还收了几回捐,可连人家寨子在哪都没找著。赤面虎手底下数十號人马,每次上山后就那么凭空消失,跟会飞似的。” “你说……”五伯纳闷道,“鹰头山统共就这么大点地方,那帮土匪会躲在哪呢?难不成会飞天遁地?” 韩鑫没有回答,低头皱眉,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天才蒙蒙亮,鸡还没叫,五伯这时才见韩鑫一对眼睛泛著幽幽的绿光,不免纳闷道:“你这双眼睛怎么跟狼一样……是不是生病了?莫不是宝寿那碗汤害的?” “没呢,我挺好的。” 韩鑫抬起头,细心感受了一番,察觉体內的炁比之先前有明显的提高,似乎还领悟了某个將炁聚集於双眼的用法。 下意识地,他遵循著体內那说不好是衝动、还是本能的感觉,將炁匯聚於双目。 瞳光一闪,与对方四目相对,好端端坐著的五伯忽然就跟中了邪似的,一手端著烟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浑身僵硬得像块木头。 韩鑫忽然间有这样一种感觉,对面坐著的人就是自己的提线木偶,自己要他生便生,要他死便死,只需简简单单一个念头,就可以让对方自我了断…… “不对!” 韩鑫忽然反应过来,赶忙上前按住五伯的人中,忙活了好一会对方才回过神,茫然道:“我……这是怎么了?” “呃……”韩鑫不便直说,只好道:“五伯是不是没睡好?天色还早,要不你再去歇会?” “確实。”五伯放下烟杆,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径直进了屋:“你小子倒是睡了十多个时辰,我被你这块令牌折腾得整宿没睡好。今天田里也没有事干,你就在家老实呆著吧。” 送五伯进了屋,韩鑫又找到了宝寿,后者今天又在捣鼓他的乱燉。 话说,宝寿隔三岔五就会用四处搜集的材料燉成一锅汤水,只是韩鑫以前大多没吃,所以多半都落进了宝寿他们的肚子里。 如今回想起来,宝寿能生得这般高大,莫不就是因为那顏色神秘的药汤? 若真是如此,就算味道再怎么古怪,韩鑫以后也只能捏著鼻子认了——实在是不可不品尝啊。 一晃眼,就到了大年三十的晚上。 这几天韩鑫都极为安分地没有外出,只在家打拳炼炁,刻苦攻读那三本书,像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 有赖回乡时带来的钱財,一家人难得地过了个肥年,桌上有鱼有肉有美酒。 换上新衣后,一家人要么闷头吃喝,要么推杯换盏,隨著夜色逐渐深了,远方忽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爆响,在空旷的夜里尤其清晰。 “呼……” 五伯仰头干了一杯,满面红光地道:“看来今年村里的收成不错,两三年没听见有人放炮了……” 韩鑫也喝了些小酒,不过並没上头,只是稍有些燥热,他將衣领解开了些,露出微凹的锁骨,面色却忽然一沉。 他是当过丘八的人,太清楚远方传来的並不是什么鞭炮的响声。 “宝寿,把你爹跟常福带进屋,关好门窗。我若没喊,你们就不要出来。” 五伯本有话想问,却见韩鑫面如寒霜,便將话头按下,在宝寿的强行搀扶下不情不愿地进了屋,回头叮嘱道:“千万当心啊!” 第10章 赤面虎 马蹄声声,踏碎了夜间的寧静。 明月被乌云遮住,空中仅余几点微弱的星光,田间小路上,一队人马前呼后拥地奔来。 风驰电掣间,他们已经杀到了村口。 看也不看其他民居一眼,这群人调转马头,直勾勾地朝著五伯家中赶来。 为首的是一名彪形大汉,腰间別著双枪,头戴一顶包住双耳的狗皮帽子,右边脸上有块覆盖半张面孔的赤色胎记。 来到篱笆外,赤面大汉勒停了马,手指塞进口中打了个响亮的呼哨,身后二三十人也跟著顺势停下,动作整齐划一,甚至赛过了新军。 “小子!“ 赤面大汉看著坐在院中自斟自饮的韩鑫,声音洪亮。 “你是谁?韩五那老狗呢?叫他出来!” 韩鑫將酒杯放下,桌上烛光轻轻一晃。 “五伯年纪大了,酒量浅,眼下已经去睡了。” 韩鑫转过头,目光冷冽,他披著棉衣,月白色的绸衫一尘不染。 “你有什么话,可以跟我说。” 后方屋內,五伯用手勉强扒开了窗缝,目光惊讶地看向赤面大汉,他万万没想到今次是赤面虎亲自带队,要是没应付好,全村都要遭殃! 五伯努力地想要出门,奈何宝寿得了韩鑫的指示,愣是捉住他不放,一个年老体弱的老人家,又怎能挣脱这铁塔般汉子的束缚? 就算是想要张口呼喊也不行,因为宝寿那张宽如蒲扇的大手,正按在他老父亲的嘴上。 “唔唔唔唔!?” “爹,哥哥已说了……你要呆在屋里。” 宝寿麵无表情,只闷闷地道:“那你就不能出去。” 二者撕扯间,外头的赤面虎忽然放声狂笑,后方的手下互视一眼,也跟著笑了起来。 笑声短暂地持续了一会,赤面虎忽然面色一正,將马上掛著的一个头颅取下,隔空丟过篱笆,精准地砸在韩鑫面前。 “听说韩五家里有个出外当兵的侄儿,想必就是你吧?倒也有些胆色。” 赤面虎囂张地道:“既然如此,跟你说也无妨……听好了,老子这次来是借粮的,限你们大溪村今夜交出一千斤粮食,二百现大洋,一百斤肥猪肉……若敢说半个不字,就別想见到新年的太阳!” “你小子既然是大溪村的人,桌上这颗人头,想必也认识吧?” 韩鑫默默低头看去,那颗血肉模糊的人头仍保持著临死前的绝望,花白鬍子被鲜血染红,眼神空洞,半张著嘴,像是在求饶,又像在哭诉。 此时此刻,想必邻村已经血流遍地了吧? “……我確实认得他。” 仿若不忍直视,韩鑫微闭上眼,道:“这是隔壁桐树村的村长,今年差不多有七十三岁了。” “你说的不错。” 赤面虎狞笑著舔了舔嘴角:“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到!可惜了,本来过了今天,他就算是过了这道坎。奈何这老儿自己不爭气,十分吝嗇,不过他的孙媳妇嘛……那可是润得很吶!” 一句话才完,身后眾匪徒又爆发出一阵鬨笑。 借著这些人点的灯笼看去,几十號人竟是个个背枪,浑身浴血,仿佛是一群从地狱里杀出来的煞星。 “……晓得利害,就快去召集村民,我只给你半个时辰。”赤面虎扬了扬下巴,“奶奶的,你在这里好吃好喝,爷们几个可还是饿著肚子……” 忽然,赤面虎从腰间抽出一支尾端繫著红缨的驳壳枪,如同闪电般的出手,精准地將桌上摇曳的烛火射灭,而又不伤蜡烛分毫。 “还不快去!” 赤面虎催促道。 相隔一、二十米,光线还如此昏暗,仅这次出手,赤面虎已经显露出了极精湛的枪法。 “……” 韩鑫低著头,站起身,似乎被嚇破了胆般缓缓走出门,却又在经过赤面虎的身前时,小声地道:“……不知,大当家手底下,近日是否有两人逃走?” “你说什么?” 赤面虎的面色终於一变,拧起眉头,喝道:“……你都知道些什么,给我过来说话!” 韩鑫顺从地靠了过去,低著头,一副极为恭敬的姿態。 赤面虎大马金刀地坐著,居高临下地望著面前的韩鑫,眼神十分不屑。 ——像这样的年轻人他见得多了,只是看上去硬气,稍稍一嚇唬便连骨头都软了。 不过,这人毕竟是当过兵的,手下最近正好缺人,要不就让他纳个投名状? 步伐缓慢而坚定,韩鑫此刻终於走到了马前。 “?!” 赤面虎忽然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那是亡命之徒独有的直觉,常年在生死之间徘徊,令他对於危险比常人敏感百倍,两只手重又按向腰间的双枪。 忽然,面前的韩鑫猛地抬起头,露出一对绿莹莹的眼眸,黯淡星光下显得尤其妖异! 猝不及防之下,赤面虎与韩鑫恰好四目相对,隨即双眼一阵茫然。 可不过只是微微失神了片刻,赤面虎眼神一凝,竟自己挣脱了摄魂术的控制,身上杀机毕现,满脸煞气地抽出了腰间双枪。 “你这……” 话才出口,已有枪声更快一步响起,韩鑫瞬间完成了拔枪射击,而赤面虎眉眼之间已然多出个冒著热烟的小孔,就这样仰头摔下马去…… “大当家的!” 眾匪徒反应过来,立即將枪口对准了韩鑫,剎那间响起爆竹般的枪声,却被顺势滑进马腹之下的韩鑫躲过。 只可怜赤面虎骑著的那一匹高头大马,瞬间被射成了血葫芦。 韩鑫趁机捡起掉在地上的双枪,反手射翻了最近处的一名土匪。 土匪们所骑著的马匹,在近在咫尺的乱枪下受了惊嚇,嘶鸣著猛烈挣扎,几名马术不够精熟的土匪登时便被甩下,又被另外几匹马来回踩踏,伤口处冒出白森森的骨茬,叫声十分悽惨。 眾匪徒原本还算整齐的阵型,就这么陷入了混乱。 韩鑫顺势游走在人群之中,不断借著马匹来给自己掩护,双枪每次响起,必然带走一条性命。 枪声极有规律,坚定又毫不留情,仿佛一曲充满节奏感的打击乐。 在近距离下,匪徒们所用的长枪反而容易伤到自己人,束手束脚下一通忙活,竟没能伤到韩鑫分毫。 在短短十余息不到的时间里,地上又多出了十几具鲜血淋漓的尸身。 忽然,枪声一止,发出清脆的卡壳声,匪徒中立即就有人放声高呼。 “那小子没子弹了,併肩子上啊!” “宰了他,挖心剖腹,为大当家的报仇!” 第11章 火併 已无子弹的驳壳枪裸露出冒烟的枪管,韩鑫顺势將其拋在地上,伸手到腰间换枪。 就在这短暂空当,距离他最近的那名土匪已狞笑著將林明登举起。 他正想扣动扳机,却见那身影如狼一般回头,露出一对妖异的幽绿眼眸。 一时失神,土匪竟鬼使神差地,將枪管塞进了自己的口中。 他满脸惊慌,却怎么也管不住自己的双手,浑身颤抖著道:“不……不……” 可那一根手指,还是毫不迟疑地扣下了扳机。 砰。 碎肉与鲜血从后颈处迸射而出,又带走一条鲜活的生命。 明月好不容易从乌云后方露出一角,立马又缩了回去,仿佛连它也不愿目睹地上的那场廝杀。 足足三十余名匪徒,连同其首领赤面虎一起,此刻已全部倒在地上,星光下只剩下韩鑫一人还站著,月白色的里衫已被鲜血染成緋红。 黯淡的光辉映照著韩鑫刀削般的下頜线,这时,倒在附近血泊里的一名土匪忍著痛楚、哆嗦著將手中长枪举起。 不知背负了多少血债,对鬼怪也毫无敬畏之心的悍匪,此刻眼中却满是恐惧,但本能还是促使他瞄准了场中那魔神般的血染身影。 他从未觉得扳机有这么坚硬,仿佛扣下去要耗尽全部气力。 “去死吧……你这……怪物!” 就在这名土匪鼓足勇气,將要扣下扳机的前一刻,那道血色身影將手一扬,横空飞过一个打著旋的物事,重重地砸在他的头顶。 重击之下,匪徒瞬间失去了神智,枪口也下意识地一偏,子弹从那道身影侧方划过,只留下一道轻微擦伤。 再看击倒那匪徒的事物,原来是一把枪管已经变形的驳壳枪。 血色身影僵立了片刻,见再也没有匪徒能动作,这才身形一晃…… “呼……呼……” 韩鑫无力地单膝跪倒著,胸口剧烈地起伏,汗水混合著血液自面上滑落。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海量好书在 101 看书网,101??????.??????等你读 】 刚才发生的事,无疑是一场豪赌。若在几十天以前,有人告诉韩鑫,未来他能单枪匹马收拾三十余个持枪土匪,他只会当对方是在放屁。 即便,他已拥有了精湛的枪法;即便,他现在有超越常人的直觉与反应;即便,他已掌握了炁的运用…… 但还是太险了。 韩鑫眼下实在已耗尽了体力,而为了保命,他已使用了几次摄魂术,同时也將他的炁几乎榨乾。 此刻,韩鑫心跳得极快且毫无规律,只觉得呼吸也成困难,身体几乎失去了最为基础的生存本能。 若不是这段时间他勤於內外功的修行,恐怕地上还要再多出一具尸身。 饶是如此,已然快要力竭的韩鑫也花了足足一刻半的时间,才稍缓过气。 他能动之后,立即捡起匪徒的一桿林明登,给那个被驳壳枪砸昏过去的土匪又补了一枪。 用来砸昏那匪徒的,正是他从振武新军处得来的那把仿製驳壳枪,汉阳造质量到底差了些,眼见得枪管都弯了,显然不能再用。 幸运的是,他虽然失去了这一把,却从赤面虎那里得到了两把新的,且是原装的普国货,有著如同镜面般的枪身,尾端还繫著一抹红缨。 將红缨双枪重又插回腰侧,预想中的讯息却並没有到来,韩鑫只得放下掌握对方枪法的念头,跌跌撞撞回到了院中,扶著膝盖道: “行了,宝寿,你带五伯出来吧!” 门吱呀一声开了,五伯匆忙跑了出来,见到血人般的韩鑫嚇得面色苍白,最钟爱的旱菸杆掉在地上也毫不在意。 几步赶上前,五伯將韩鑫紧紧搂住,哆嗦道:“三金子……孩子……你,你怎么样了?可不要嚇五伯啊!” 面如金纸的韩鑫勉强笑了笑。 “没事,只是擦了道口子,身上的血基本都是別人的……剩下的,就交给你们了……” 说完,他终於支持不住,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当韩鑫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大年初三了,消耗过度的他仍然体虚乏力、精神萎靡,不得不在床上继续躺著。 一眾匪徒的尸身,都被五伯领著其他村民藏在了山上。 而他们所骑的马则按照不浪费的原则,成为了如今这个年头难得的肉食,未来整整一个正月,大溪村家家户户都能闻到肉香。 至於三十几条林明登中针枪,按著韩鑫的想法,是交到村中青壮的手中,未来教导他们使用。 毕竟守护家业,当然不能只靠一人。在这乱世,唯有全民皆兵,將枪桿子抓在手里,才能保护家业。 那夜激战,四处飘飞的子弹不知留下了多少弹痕,整个村子都能听到枪声,无数人躲在被窝中瑟瑟发抖,唯恐下一刻就有悍匪破门而入。 当知晓屡屡上门抢粮的土匪被消灭时,村里人自然是喜出望外,可若说是韩鑫独自完成的这一切,未免又显得太过离奇。 在这个世上,太受人瞩目並不见得是件好事。 五伯善於耕种,很受村里人敬重,本身已几乎等同於大溪村的村长。 故而,在韩鑫失去意识,村民们前来询问情况的时候,五伯为了解释那一夜的血战,绞尽脑汁地编造出了一个故事。 “所以,五伯你是跟大家说……” 刚甦醒的韩鑫喝下一口热水,苍白的脸上总算有了些血色。 “赤面虎那伙人,是在咱们村口撞上了另外一伙土匪,双方发生火併,这才叫人打死的?” “可不是嘛。” 五伯抽著旱菸,有些不敢看韩鑫的眼睛。 “……三金子,你固然是个英雄好汉,是水滸传里林冲、鲁智深一般的人物……但咱们毕竟还要在村子里生活,能耐显得太过其实不是好事,咱们心里有数就行。” “五伯说得对。” 韩鑫点点头,却是十分同意对方的看法。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又多出一伙神秘的土匪,村里组建民团也就有了名目,这是个好办法。” “那就好。”五伯长舒一口气,欣慰地看著韩鑫,“三金子,你这次回来,不仅本事有长进,似乎还聪明了不少……对了,还有件事。” 说著,五伯放下烟杆,坐在韩鑫床头道:“省城里的吴大帅,一直张贴告示要通缉赤面虎,还悬赏了两千大洋……赤面虎那颗脑袋,我已经叫村里人砍了下来,拾掇好了,你看看啥时候带著去县里领个花红?” 第12章 黑老虎 挣钱不积极,脑子有问题。 韩鑫还没有完全康復,但在听到赤面虎的人头值两千现大洋后,伤势好像痊癒得更快了。 一颗人头的价值,已超过了他这段时间的全部收入。 诚然,正常情况下,一个土匪头子绝不可能值这么多大洋,可谁叫赤面虎是在省城周边作祟,丟的是那位督军大人的顏面? 要这么说,其实两千大洋都算少了。 韩鑫本想著赶早不赶晚,趁早去將钱领了,奈何如今的府县仍秉持著前朝的“封印”旧习,也就是从腊月二十至正月二十之间,府衙不会动用大印。 即停止办公,平常只处理些俗务。 所以,想要去领花红,最快也要到正月二十一。 为了消磨时间,韩鑫在养得稍微好了些后,便带上五伯、宝寿去村外练枪,將常福托给村里的槐花婶子照看。 五伯身为一个老人家,眼力虽有些不济,但在经由韩鑫点拨后,也很快就掌握了枪械的基本操作。 宝寿虽早就在韩鑫教导下掌握了基础,却在瞄准时总出岔子,他似乎根本无法理解何为“三点一线”,要么姿势不对,要么准星偏到了天上。 纠正了好几遍,宝寿始终学不会,气得五伯踮起脚用旱菸杆砸他的脑袋,而韩鑫的头上也已经流下汗珠。 他也知道勉强不了,將五伯拉开后,选择退而求其次,往枪膛里塞了颗子弹。 “既然如此,宝寿,你也別管什么姿势不姿势了,先胡乱放一枪听个响吧。” 宝寿仍牢牢记著韩鑫的教导,不敢將枪口对著人,只將林明登背在身上,询问道:“哥哥要我打哪里?” 韩鑫心想,反正自家兄弟连瞄准都不会,在这荒郊野外的只要不伤人就行,管他打哪呢? 在四下查看一番后,韩鑫鬼使神差般地指向百步开外的一个蜂巢。 “看到那蜂窝子了没,你就打它。” 宝寿答应了一声,將枪从背后取下,也不端起来,就隨意地握在腰间,姿势像是在抓著一桿红缨枪。 见他这副模样,韩鑫心道看来今天是白教了,练枪之路还漫长得很吶。 宝寿自打解下枪后便两眼放空,仿佛忘记了接下来要做什么,久久地站在原地不动,似乎是出了神。 “……” 韩鑫等了十几息,见宝寿纹丝不动,无奈之下刚要出言指点,忽见对方扣动扳机,一声枪响,竟真將百步以外的蜂巢击落! “这是什么鬼?” 韩鑫眼见得远处蜂巢破了个大洞,掉在地上,下意识道:“宝寿,你不是没瞄准么?” “我瞄了啊。” 宝寿將林明登重新背好,面无表情道:“……我瞄住了那蜂巢的炁。” 瞄住了……炁? 韩鑫若有所思,旁边五伯却是面色大变,一把捉住兄弟两个。 “你们还在这扯什么淡,那是黑老虎的巢,它们现在追过来了!” 大溪村附近,偶尔会有一种浑身漆黑的蜜蜂出没,体型比寻常蜂种大得多,且性情凶猛、毒性强烈,与外敌作战时奋不顾身,曾有人见到一头偷吃蜂蜜的狗熊被群蜂活活蛰死,所以得名黑老虎。 在蜂巢坠落於地之后,附近的黑色蜜蜂先是像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转,隨后也不知怎地,莫名就锁定了韩鑫等人。 成群结队,仿若一张黑色大网在天上徐徐铺开,蜂群气势汹汹地直奔著罪魁祸首们袭来。 韩鑫有些头疼,他虽然带了枪防身,却也无法阻挡住这铺天盖地的黑色蜂群,就算他枪法再准,一梭子弹下来又能打死几只? 他真的只是凭藉直觉隨便指了个蜂巢,並非是故意招惹这群煞星。 但蜂巢挑都挑了,眼下说什么都晚了,吩咐宝寿背起了五伯,一声扯呼,三人立即朝著山下逃窜。 只是上山容易下山难,道路崎嶇,沿途又有树木挡道,速度实在快不起来。 听得后方的嗡鸣声越来越近,韩鑫一咬牙,主动站住脚步,回过头来,运炁至目,两眼再度发出幽绿萤光——摄魂术他只对人用过,如今对这群黑蜂使用,也不知效果究竟如何。 一只普通的黑老虎约莫有两个指节大,有一些在背上还生有老虎般的褐色条纹,复眼就像由无数面镜子构成,有著远超常人的广阔视野、以及数倍以上的灵敏度,此刻,复眼內部正映出数千个眼冒绿光的身影…… 稍有些意外,韩鑫原本打算只是用摄魂术阻挡一下蜂群的攻势,结果一眼看过去,竟让追过来的蜂群通通坠地。 一时间,蜂群如同下雨般散落,只见这些个“黑老虎”,此刻正耷拉著翅膀,浑身僵硬地躺在地上,唯有腹下的虫足偶尔抽搐。 就……完事了? 韩鑫鬆了口气,隨即双眼一黑,感到眼底一阵剧烈的胀痛感,头也有些晕眩,不得不扶住一旁的树木稳住身形。 虽然摄魂术对这些黑蜂极为有效,但一口气对付这么庞大的数量,还是令尚未康復的韩鑫颇感吃力。 休息了一会,韩鑫再回过神来时,蜂群並没復甦,反而成了周围鸟雀的一顿大餐。 宝寿早背著五伯跑没了踪影,此刻应该已经到家了,韩鑫的这位兄弟向来对他的话说一不二,只是有时不大会变通。 “这么说……”韩鑫眼前一亮,面露喜色,“倒是可以趁机將黑老虎的窝子带回去……这玩意是大补啊。” 黑老虎的毒性固然凶猛,但產下的蜂蜜却是世上难寻的甘美滋味,外表呈一种清澈透亮的琥珀色,质地十分浓密,可补气益血、润肺排毒,据说还有令白髮转黑的效果。 在过去,曾有不少人重金求购,也有人冒著生命危险上山採集。只是这奇蜂的攻击性的確太强,踪跡也的確难以寻觅,所以很少被人得手。 误打误撞之下,韩鑫就这么捡了一个大便宜。 他沿著原路返回,找到了那个坠地的蜂巢,就在这么一段极短的时间里,四周已经多出了不少尸体,无不是贪图这一口蜂蜜,结果被留守的黑老虎活活蜇死。 所谓人为財死,鸟为食亡,便是如此了。 其中甚至还有一头体型不小的野猪,结果混合了松脂、硬若鎧甲的毛皮最终也抵挡不了毒蜂的针刺,若非肉里残留著蜂毒,不然韩鑫也將其扛回去了。 黑老虎的大部队已经在韩鑫面前全军覆没,留守的几只更是不在话下,轻而易举地料理了之后,韩鑫撕下一块衣襟,將那蜂巢垫著提在手中,踏上归途。 第13章 蜂王浆 將菜刀磨得鋥亮,刃口几乎能映出人的倒影,韩鑫一刀落下,將西瓜大小的蜂巢切下一小块,旁边五伯手脚麻利地收集起了其中的蜂蜜。 除了蜜,蜂巢本身也是一味药材,晒乾后磨成粉便可煎服入药,其中残留的蜂蛹更是只需简单炒制,便是上好的下酒菜。 韩鑫正从蜂巢中挨个將还未孵化的蜂蛹取出,偶尔往口中丟入一个——这玩意只要还未破壳,就不会有毒,生吃的滋味也十分脆爽清甜。 每吃上几只,便能感受到体內的炁又稍稍增长了些许,只是吃得越多,增长的效果就越微弱,好像这种东西也有耐药性一样。 “给我一个,给我一个!” 见旁边常福蹦蹦跳跳地吵个不停,韩鑫便分了一个给他,叮嘱道:“你还小,这玩意儿可不能多吃,不然晚上要流鼻血。” 一圈圈地分解著蜂巢,共收集了两罈子清香扑鼻的黑蜂蜜,在用菜刀切开蜂巢的核心区域后,从中冒出的蜜不再是棕褐色,而是如乳汁一般的洁白。 这即是黑老虎所產的蜂王浆,营养价值更胜过寻常蜂蜜数倍,是唯有蜂王才能享受的美食。 黑老虎中的蜂王,这时也被韩鑫从蜂巢里剜了出来,其身体被一颗子弹打成了两截。 宝寿能隔著一百多米,连巢穴带蜂王一齐命中,似乎比传说中的百步穿杨还要了得。 韩鑫心想,宝寿当时瞄住的炁,大概便是来自这蜂王……虽然耗费的时间长了些,但这个技巧似乎很有用处。 不依靠双眼,而是用心去锁定炁的变化么…… 暗自记下这事后,韩鑫继续处理著蜂巢,过程中手指难免沾染上了一点蜂王浆。 就在这时,他的眼前又有新讯息闪过。 【缘起物:蜂王的玉浆】 【神秘黑蜂所分泌的生命精华,其中蕴含不可思议的力量。】 【直接服用有些浪费,或许有更好的方法处理它,儘量用瓷器来存贮。】 找遍了五伯的家,韩鑫只发现一个先前用於装蛐蛐的小瓷罐,用清水细细地洗净擦乾,这才將蜂王玉浆小心倒入,最后也只收集了罐子的三分之一不到。 有了这么些补物,韩鑫的身体自然是恢復得更快。 一转眼,就到了正月二十一。 这是府衙开门的头一天,韩鑫特地起了个大早,照例在练完拳后带上宝寿,向村里人借了辆驴车赶赴县城。 虽说不出正月都是年,但城里却显得有些萧条,街道上没见多少行人,反倒有不少穿著制服的黑皮(巡警)两两一队。 一见这样子,韩鑫便知道,多半过年期间又发生了什么案子,而且必然与达官贵人有关。 很简单,若是平民百姓出了事情,这些只知吃拿卡要、平日里懒得要死的黑皮,才不会这么勤快地出来巡街。 韩鑫无意去掺和眼前的事,因为如今的中州正陷入前所未有的动盪,各地案件的数量激增,相比起来,他更愿意帮助那些不受黑皮重视的人。 幸运的是,卖糖葫芦的人还在城中,为了实现先前的诺言,韩鑫一次性给宝寿买了六串,让后者边走边吃。 来到差馆门口,这里是一栋独院的两层洋楼,围墙上刷著白漆,上头写著各色標语,门前还贴了不少布告。 洋楼位於十字路口上最为显眼的位置,左右可將两条街道的局势一览无余,据说曾是前朝某位大官养老的地方,后来才被兴国政府徵辟。 韩鑫走到门前,看著那几张通缉布告,首先映入眼帘的当然是赤面虎那张丑脸,底下的標註也確实是两千大洋且不计死活。 而更吸引他注意的,是与赤面虎並列,甚至还要隱隱高出一头的另外一张布告——重金悬赏安河镇米铺劫犯,知情人提供线索可获一百大洋,生擒案犯者可获三千大洋…… 三千,比赤面虎还要高上一千? 韩鑫有些奇怪,不过是劫了间铺子,怎么忽然就有了如此高的身价?那王营长开的黑心铺子,卖得只是普通粮食,也不是什么金米银米,哪里值得这么多的花红,其中必有猫腻…… 韩鑫正思考,门口站岗的卫兵见他久久不动,便端著枪上来赶人了,语气极不耐烦。 “去去去,乡巴佬,这里不让閒杂人等进入,快滚一边去!” 宝寿见状,將剩余的两串冰糖葫芦往口中一擼,丟下木籤子,抬手便捉住卫兵的枪管扭向一旁,高大身躯的阴影隨即將对方笼罩。 “……別拿枪对著我哥哥!” 卫兵嚇了一跳,暗骂这人怎么生得如此雄壮,隨即便想要將枪抽回,可任凭他使出吃奶的力气,甚至涨红了脸,宝寿铁钳般的手掌依旧纹丝不动。 迫於无奈,卫兵只好將胸前的哨子塞进口中。 伴隨著刺耳的哨声,数十名荷枪实弹的黑皮与探长,尽数手持著枪械,从差馆的各个犄角旮旯里冒了出来,將枪口对准了韩鑫兄弟两人。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敢在这里闹事!快將他放开!” 洪亮的声音中,穿著一身手工裁剪的笔挺西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在一群人的簇拥中登场,他唇上有一抹在上流社会时兴的牛角胡,鬍鬚末端朝上捲曲,正伴隨著话语微微颤抖。 对方说了什么,宝寿並不在乎,仍旧死死抓著卫兵的枪管不放。 “这位长官新年好啊……”韩鑫拱了拱手,全当是打了招呼,“不瞒几位,我们兄弟二人这次是来领花红的……” 说完,韩鑫又扭头对宝寿道:“行了,放开他吧。” 韩鑫的话,在宝寿这里就是比皇帝老儿的圣旨更加管用。 宝寿轻轻一鬆手,那名卫兵就摔了个屁股蹲,隨即恼羞成怒地一拉枪栓:“他娘的,老子今天就毙了你这傻大个!” “混帐!” 牛角胡男人的身旁,一位身材略瘦削、面容阴鷙的中年制服男上前就给了卫兵一脚,呵斥道:“你要在朱县长面前开枪?还不快滚!” “……哦?原来是县长当面,幸会了。” 韩鑫一脸从容地从驴车上取下一个木桶,当著眾人的面打开。 “鹰头山匪首赤面虎的首级,就在此处。” 第14章 差馆 木桶开启之后,首先散发出一股刺鼻的石灰味道。 没办法,虽然是冬日,但若將首级放著不管,时间长了还是难免腐败,因此不得不用石灰抹上一遍,好方便保存。 这样一来,即便稍稍会有些形变,也不妨碍辨认首级的真假。 朱县长给了那制服中年一个眼色,后者会意上前,捏著鼻子往桶中看了一眼,面色一变,凝重道:“……这真的是赤面虎!” 听到这话,周边荷枪实弹的黑皮们也顾不上包围韩鑫二人了,纷纷凑过去看向木桶,然后被嚇一跳。 確实有些唬人,赤面虎死时的表情已经足够狰狞,再加上石灰导致的脱水,令其五官越发扭曲,就像是插画里的恶鬼。 朱县长用一方绣著牡丹花的手帕捂著口鼻,只是看了一眼,就如触电般地將头偏开,弯著腰一阵乾呕。 “……行了,赶紧把它盖上。” 阴鷙中年站到韩鑫面前,以居高临下的口吻道:“赤面虎是怎么死的?是你们杀了他?” “……” 韩鑫並没有急著回话,不卑不亢地与其对视。 见状,旁边立即有人道:“明白回话!这是本县警察署的胡署长!” “……原来阁下就是署长?”韩鑫这才懒洋洋地道:“失敬了……赤面虎不是我杀的,除夕那天晚上,他们与另外一伙土匪在村口火併,一伙人全给对面毙了。” “是么?” 胡署长深深地看了韩鑫一眼,道:“赤面虎还与一件案子有关,就请你们留下来协助调查吧。” 说完,他比了个手势,嘴上说是请,可旁边一大群黑皮端著枪的架势,摆明了是要扣人。 被数十个黑洞洞的枪口指著,换作普通泼皮早嚇得腿软,韩鑫只是若无其事。 他早知道领赏不会这么容易,也知道这些黑皮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即便自己带著宝寿这么个铁塔般的汉子,也不会被放在眼里。 一……韩鑫默默数了个数。 这时,旁边忽然传来一个明媚的声音,“住手!” 有一人身披长款风衣,露出里头挺翘的棕色洋服马甲与长裤,胸前扎了个红色领结,脚蹬长筒皮靴,头戴一顶猎鹿帽,双手插在口袋里,正款款走来。 她腰细腿长,胸口微微隆起,原来是一名男装丽人。 瓜子脸,柳叶眉,样貌七分秀美三分英气,稍稍抿起的薄唇隱含著倔强,双眼间微微浮出几道血丝,似乎有些疲惫。 带著淡淡薰衣草的香气,她站在了韩鑫等人的身旁,对胡署长道:“胡叔叔,把枪收起来,我有话要问这两位大哥。” “……好吧。” 男装丽人的话似乎很有用,皱著眉头的胡署长扬了扬手,所有黑皮乖乖把枪放下,朱县长则屁顛屁顛地跑了过来,衝著那位丽人道: “希贞,乖女儿,你都几天没怎么睡觉了,还是再去休息一会吧,这里有我和你胡叔在呢。” 朱希贞没有答话,冷著脸上前。 她用手中的马鞭挑开木桶盖的一角,低头往內看了一眼,只是稍稍皱起眉头。 就这一点,已经强过她父亲许多。 接著,朱希贞又望向韩鑫,客气地道:“请问,赤面虎真是除夕那天死的?你们为什么这么久才送过来?” 被一对凤目紧紧盯著,韩鑫伸了个懒腰:“这还能有假?我倒是想早些送来,这不是听说县里封了印么?” “……本县今年正月並未休假。” 朱希贞有些遗憾的样子,“你若是早些来就好了……就在腊月二十八,荣昌海贸的少东家在城外被人劫走,但县里至今没收到任何音讯,也没有任何人前来索要赎金。前几天我们才找到线索,而直到今天,才知道原来赤面虎已经死了。” “荣昌海贸?” 韩鑫闻言眉头一挑,稍有些意外。 “是那位状元大商名下的荣昌海贸?这等大人物家的少爷,怎么会到这小县城来?” 荣昌海贸,是中州东南沿海最大的海运公司,其创建人钱启敬本是前朝状元,却辞了翰林之位,转而下海经商,结果真叫他做出了一番大事业。 如今荣昌海贸名下有三条可以横渡远洋的货轮,且全部都是蒸汽铁甲舰,其下还有大小船只无数,財力雄厚,人称“状元大商”、“海运大王”。 难得的是,虽然成了豪富之家,钱启敬却不改清廉风骨,只住在老宅,家中並没有什么奴僕,且仅有一妻一子,被世人传为佳话。 朱希贞凝视著韩鑫,见后者始终镇定自若,才缓缓地道:“……我与钱公子是布国艾登堡大学的同学,他是来找我的。” “……那就糟了,眼下都过了快一个月。” 韩鑫嘆气道:“土匪可不知道什么荣昌海贸的公子,劫了肉票,如果没来索要赎金,只怕多半是……” “呸呸呸!少在那胡说八道!” 朱县长在一旁急得跳脚,嘴上的牛角胡因此一歪——原来是个假的。 “钱公子吉人自有天相,是一定不会出事的!” 他能不急么? 一名县长的份量,如何顶得上海运大王家的独生子! 钱公子没出事还好,若真出了什么事,他姓朱的这县长也就算是做到头了……原本,还指望著靠如花似玉的闺女傍上对方,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呢! “好,那就祝钱公子逢凶化吉吧。” 韩鑫无所谓地道,“不过,在这之前,希望县长能將赤面虎的花红交予在下。” “县府现在亟需人手与经费,暂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朱希贞简短地道,“要么,你从我这里先支走三百大洋,其余的钱以后再给;或者,你留下来帮我將人找到,以后这笔花红翻倍给你。” 这话说得倒是气势十足,好像她才是这聚贤县的县长一样。 “只有三百么?”韩鑫道,“水缩得未免太狠了吧?” “少废话!”胡署长在旁呵斥道:“大小姐这是抬举你,你还想讲价?给脸不要脸是吧!快选!” 二……韩鑫的面色始终淡然,伸手一摊:“行吧,三百就三百。” 朱希贞似乎有些失望,她回过身,对朱县长道:“爹,那就支三百大洋给这位大哥吧。” “且慢,大小姐!”胡署长冷笑道,“我看这人有可能与土匪有染,是来冒领赏金的……你们两个立即束手就擒,否则莫怪枪弹不长眼!” 胡署长一抬手,周边黑皮们又將枪械举起,再次將韩鑫二人围住。 “怎么?想出尔反尔?”韩鑫临危不惧,环视左右道:“说翻脸就翻脸,你们到底还讲不讲王法了?” “少废话,给我老实点!”胡署长一脸戾气地道:“你们俩个小瘪三也配跟我讲法?在验明正身前,都给我进牢里呆著!” “唉……” 韩鑫长嘆一口气,却说出了一句令所有人都感到莫名其妙的话。 “没有三了……” 第15章 挟持 “胡叔!”朱希贞皱起眉头,在旁劝阻:“別这样,我们应当遵守信用。” 但胡署长这时已经对朱希贞的话充耳不闻,只狞笑著让人上前去將韩鑫两兄弟绑住。 朱希贞劝阻不成,又去看一旁的老父亲,这回大腹便便的朱县长也不再顺著女儿,面色尷尬地转过头,躲避著对方目光。 恰在此时,本怒视著韩鑫、与对方大眼瞪小眼的胡署长在微微愣神之后,竟发疯般地跪倒在地。 他的口中发出癲狂的喊叫,然后当著眾人的面,左右开弓地抽起了自己的耳光。 一下又一下,仿佛感觉不到疼痛,更没有丝毫留手,將全部气力用上,不过一会,胡署长竟活生生將几颗牙齿从自己的嘴中扇出,眼耳口鼻紧跟著渗出鲜血。 “头这是怎么了?” 中邪般的场景唬住了在场眾人,眾黑皮一时踌躇不前,愣在原地大眼瞪小眼。 这时,朱希贞忽然赶到胡署长的身边,她当机立断,从胸口掏出一根前端繫著银制十字的项炼,將那微型的十字架举向对方,口中嘰里咕嚕地念起了洋文。 阳光在此刻仿佛受到某种牵引,落在了十字架上,泛起了圣洁的光辉。 “哦?” 韩鑫眉头微微一皱,眼神再度一凛。 在十字光辉的照耀下,胡署长本已逐渐安分了下来,他停止了扇自己耳光,双臂无力地垂下。 忽然,不知又哪里来的力气,他一把抽出了腰间手枪,打开保险后塞进嘴里,抵住上顎。 “不要!”朱希贞见状,瞳孔微缩,惊呼道:“等等!” 低著头的胡署长仿若未闻,决绝地扣下了扳机。 砰。 沉重的身躯倒在地上,笔挺的黑色制服染上了血跡与灰尘,脑后鲜血迸射而出,其中有几滴溅落在十字架上,令那神圣之物染上了点点緋红。 “头……死了?” 周围顿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眾黑皮惊疑不定地看著韩鑫,一时有些束手束脚。 “……唉,为什么好端端地想不开,非要自寻死路呢?” 韩鑫微微闭目,感觉眼內有股酸涩的胀痛,儘量轻鬆地道:“这还是正月里呢,多不吉利。” “你!”朱希贞警惕地看著韩鑫,“你到底做了什么?” “我什么也没做啊……大小姐说话要讲证据,怎么能诬陷良民呢?” 韩鑫摊开手道:“你们都看到了,是姓胡的自寻死路,跟我没有一毛钱的关係。” 说著,韩鑫又睁开眼,目光所及之处,眾黑皮无不瑟缩地后退,唯恐对方又盯上自己。 朱县长满脸畏惧地盯著韩鑫,胖胖的脸上流下一滴豆大的汗珠,“你、你到底想怎样?” “是你们想怎样才对……” 韩鑫一副十分诚恳的模样,“大家也都看到了,我只是想来领个花红的普通民眾,是这人疯狗一样地咄咄逼人,然后又无端端地发癲,把自己给崩了。说句难听的,县长你跟这样的疯子在一起,又怎么能搞好本县的治安呢?” 朱希贞忽然深吸一口气,一把握住胸前的十字,眼神坚定地朝著韩鑫走来。 韩鑫立即反应过来,瞬间从腰间掏枪瞄准了对方。 “別动。” 朱希贞被韩鑫用枪指著,虽然面上不见有多害怕,却也暂时停下了脚步。 “慢点,別著急。” 韩鑫举著枪道:“朱小姐气息悠长,行进间颇有章法,显然是有些功夫底子……不过,如果我是你,就不会想著做傻事。我是个胆小的人,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开枪,所以还是请你將手举起来吧。你这么年轻又这么漂亮,死在这里太可惜了。” 这人不是在开玩笑……他真的会开枪。 朱希贞已经感受到了韩鑫的杀意,面色微变间缓缓举起双手,道:“好吧,今天的事,到底是姓胡的冒犯在先,我向你致歉……局势演变成现在这样,大家都不想看到,不如各退一步?” “我为什么要退?我也没做什么啊。” 韩鑫笑了起来,“不过,若那姓胡的有你一半识时务,或许今天也不会自杀了。” “县里这几天花了不少钱,一时的確凑不出两千大洋。”朱希贞淡淡地道:“我先前的话依旧算数,而且绝不赖帐……接下来去营救钱公子需要人帮忙,你有这么好的身手,为什么不与我一起去呢?你若不放心,我愿意向主起誓,绝不会伤害你们。” “我知道你是信洋教的。”韩鑫將头一歪,淡淡地道:“不过,我与姓耶的不熟,也不信对他发誓那套。我敬你朱小姐是个有胆有识的人物,比那姓胡的腌臢玩意强上百倍。其实,若换做其他人被掳,救也便救了……” 韩鑫顿了顿,又道:“……可唯独富家少爷、达官贵人,那些以为全世界是围著他们转的蠢货,我偏喜欢看著他们自生自灭!” “……若是那位富家少爷,能帮助成千上万的平民百姓呢?” 朱希贞诚恳地看著韩鑫,“你可知道,那个钱公子来本县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游玩,也是为了在本县境內开矿採煤,为荣昌的海船提供燃料。如果真能促成这一件事,將会有无数人因此受益。” 听到这话,韩鑫眼神有些闪烁。 他想起了田间起早贪黑的无数忙碌身影,还有一路行来的所见所闻,那些瘦骨嶙峋的路边饿殍若能有更多的工作机会,也不至於那么悽惨。 眼见韩鑫似乎意动,一旁朱县长心想,像这等凶悍的人物,比之胡署长不知强出多少倍。 像那种没用的废物,死也就死了吧。 若有眼前这人相助,未来又能多上几分把握。 於是,朱县长赶忙在旁应和:“这位好汉,小女说的千真万確!与钱公子一起来的还有个叫作劳伦斯的洋人,据说还是个什么矿物专家,也被那群土匪给一併捉了去。” “还有……” 朱县长急匆匆地道:“这姓胡的平日十分骄横,到处欺行霸市、贪污腐败,根本不把我这县长放在眼里,其实我早就想收拾他了!今后便由小女暂管本县警务,保证以后不会有人来找好汉的麻烦,你可以放心与我们合作!我、我愿意对玉皇大帝、三清祖师、佛祖菩萨发誓呀!” 嘿,这胖子信的神还挺多…… 韩鑫心道,这人真会变脸,好像一下子就变得与那姓胡的不熟了一样。 第16章 真君庙 “你们父女俩的嘴皮子確实利索。”韩鑫终於笑了,“但,我拒绝……钱和白条拿来,这颗人头归你们。如果敢报復,以后晚上別睡太死。” “好吧……” 朱希贞稍显遗憾,沉默了片刻,还是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我也不强求了,你以后若想到本县谋个差事,可以隨时来找我。” 韩鑫低头轻笑,似乎有些不屑一顾。 其实,朱希贞也早想將胡署长这尸位素餐的绊脚石踢开。无奈对方是这县里的地头蛇,经营多年,势力根深蒂固,在没有外力干扰的情况下,实在难以改变。 今天倒是巧了,即便有些抱歉,但眼下趁著胡叔叔死去,她正好藉机取代对方,整合县里的武装力量。而面前这人虽然最终不肯合作,但明哲保身无疑也是正確的想法。 三百大洋与余款的白条很快就被送来,用一口小箱子装著,而韩鑫也確实信守承诺,没有继续发作。 带著宝寿回到家,韩鑫先去换了身衣服,將一柄铁锹与虎蹲连喷背上,身上缠著弹药袋,腰间系了个褡褳——里头藏著新准备好的几样工具。 推开门,面前站著个铁塔也似的背影,挡住了阳光。 “哥哥。”宝寿站在门口,声音沉闷地道:“果然还是要去救那钱大少?” “到底是自家兄弟。”韩鑫真心实意地笑了,“瞒过谁,也瞒不过你。” “我跟哥哥一起。”宝寿倔强地站在原地,自告奋勇道:“带上我吧。” “不行,那地方不知深浅,土匪们又都是挎著枪的。” 韩鑫摇头道:“出了事,我不一定能护得住你。放心,若有什么不对,我就跑回来,不会为了那个什么狗屁少爷拼命。” “你就老老实实呆在家,与五伯一起守著村子,至多七天我也就回来了,到时再带你去山上打枪,啊?” 韩鑫好说歹说,总算是將宝寿给哄了回去,自己则出发往鹰头山的方向走。 不是他多此一举,非要装什么孤胆英雄,这才不肯跟朱希贞合作。 事实上,大队人马出动实在束手束脚,有时还相互扯后腿,不如藏在暗中做事来得痛快。 其次,想要在乱世当中做个好人,那就要比奸人恶人更狡猾,在陌生人的面前,绝不能袒露真实意图与喜好,更不能显出任何软弱之处。 亲情,同情心,仁慈,都是容易被人拿捏的软肋,而弱点一旦暴露,难免被人吃干抹净。 老实人的下场怎样,韩鑫在振武新军里见得实在太多了。 出门赶了会路,走到一处密林里,韩鑫四下张望了一番,抽出两条红缨分別系在腰间双枪的尾端,又將脸也蒙上。 用的倒不是什么常见的黑巾,只是一块白色薄布,上下各有两条带子,交叉著系在脑后,布上还在双眼位置抠了两个孔用以视物,表面以油彩涂了个麻將里的“九筒”。 从此刻开始,他就不是什么大溪村的韩三金,而是新近毙了赤面虎的匪帮头子。 简单变装后的韩鑫放开手脚,继续在山林中赶路。 不一会,他来到了通往鹰头山的大路,地上残留著大量马蹄的痕跡,看上去很新,应该是刚过去不久。 於是韩鑫匍匐在地,侧过头,將耳朵贴向地面。 他仔细聆听了一阵,便確认有马队正在前方赶路,且是朝著鹰头山的方向疾驰,空气中还残留著淡淡馨香,似乎是香水味——醒炁之后,韩鑫的各项感官確实比之前强了许多。 “……是那位朱大小姐,看样子是迅速纠集了人马,与自己差不多赶了个前后脚出城,然后率眾直奔鹰头山。” 还算明智的决断。 毕竟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天,眼下若能早一步赶到,那位钱公子也就多一分生还的可能。 但是…… 韩鑫眉头轻皱,如果赤面虎老巢的情况与他猜的一样,那么,人多势眾真不见得是件好事。 可別到时候,他要救的人从一个变成了一群。 想到这,韩鑫不再耽搁,在路上飞奔起来。 他的速度虽比不上快马,却胜在气息悠长,后劲充足,跑个十几里也只是等閒。 若遇上什么低矮的山岗,也不必绕行,可以直接翻越过去,动作矫健如老猿。 中途再歇上一歇,至多今天傍晚就能抵达鹰头山。 而这,就是炼炁的妙用了。 照著九叔留下的书中所言,世上炼炁大体分为四个大境界,也即炼精化炁、炼炁化神、炼神返虚、炼虚合道。 各门各派以这四个大境界为基础,又自行划分出了诸多小境界与秘术,虽各有不同,但万变不离其宗。 世上的人大多都在前两个大境界,能修炼至出阴神、阳神的,已能算是罕见的高人。 还有一些天赋异稟的,即便只懂得寻常的炼炁之法,也能无师自通地运用些粗浅法术,譬如摄魂术就是如此。 韩鑫一边回忆,一边赶路,同时不忘调整著呼吸与步伐,跑了十余里也不曾休憩,反而越发精神,仿佛只是热了个身。 他只感觉体內畅快无比,似有道道热流不断奔涌,每一块肌肉、每一条经络都在这磨合中越发默契,对於肉体的掌控,也在这过程中缓缓提高。 每日早起时练的那套长拳,也有著类似效果,虽然感觉没有这么强烈,却胜在几乎没有消耗。 大概又过了半个时辰,韩鑫的炁尚且足够维持体力,但肚子却有些支撑不住了,飢饿感令他不得不在中途停下来补充食物与饮水。 幸好早上临出门时,他抓了一把干蜂蛹带在身上,这玩意表面还结有淡淡的糖霜,十分顶饿。 前方不远处就有个破庙,韩鑫乾脆停下来歇脚,盘腿坐在屋檐下吃喝。 他的后方是一座结满蜘蛛网的大殿,顶上破了个空洞,一缕西沉的阳光从中投下,照亮了神座上的无头塑像。 一条大概是银环蛇的东西盘在神像脚底,乡野破庙已然变成了蛇虫鼠蚁的乐园。 这座没有脑袋的神像已经很有些年头了,至少在韩鑫幼时便是如此。 据说,庙中供奉的是个在鹰头山上修道的仙人,曾经在战乱时广施符水、救治灾民,有个什么名字叫做“广泽真君”。 当时的百姓也不算阔绰,没有足够的钱財打造金身,所以只给神像的头颅贴了金箔、髹了金漆,结果没过几天整个头颅都被盗去,下落不明。 发生了这件事后,这座神仙庙也就逐渐断了香火,最后塌得只剩下一座大殿,还有殿前满是锈跡的铁香炉。 第17章 玄武垂头,龙虎环抱 隨便填了填肚子,歇了会脚,韩鑫又要启程。 这座真君庙距离鹰头山已经不远,天黑之前必然能够赶到。 大殿不知什么时候就要塌,还是不进去了,反正也没什么好拜的。 起身就要离开,韩鑫顺手又在香炉上敲了一下,出乎意料的,声音居然还挺清脆,接著眼前又有讯息闪过。 【缘起物:古老的香炉】 【生铁铸就,香火所系。广受爱戴的修士已经逝去,他的功绩也被遗忘。】 【寻找到失踪的神像头颅,重燃香火,或可得到指引。】 怎么又突然冒出个缘起物? 韩鑫皱起眉头。 时到如今,他仍然没有搞懂缘起物出现的规律,似乎不会有任何徵兆,而自己只能靠手去摸,纯粹是碰运气。 但可以確认的是,缘起物每次出现,除却其本身的不平凡外,必然还伴隨著某种指引,总之对自己没有坏处。 “……重燃香火是吧?我记下了。” 韩鑫到底还是转过身,双手合十举过头顶,对著无头神像遥遥一拜。 “不过,眼下救人如救火,这事只有以后再做。” 从香炉的讯息中不难看出,那一位广泽真君实际並不是什么“仙人”,也只是个掌握了“炁”的修士。 多揽了一桩差事到身上,韩鑫没有拖延,继续赶路,又过了半个多时辰,已能远远见到一座矗立在视线尽头的荒山。 確实是座丑陋的荒山,曾经有的树木已被砍伐乾净,不见半点绿意,四周都光禿禿的,唯一的点缀是山体缝隙间裸露出来的灰白岩石。 山形倒有些意思,尖尖的顶部如火苗般指向天空,高大之余,南侧还朝外凸出一个悬崖,悬崖边缘微微有个向下的弧度,远看上去像是老鹰的喙部,所以被附近的人称作鹰嘴崖。 鹰嘴崖下方,还有两座低矮的小山坡分列左右,同样也是光禿禿的,只剩下稀疏的杂草。 看到这么一座恶形恶状的荒山,寻常的风水相师多半会立即摇头离去,懒得再看上一眼——若是把谁埋在这座山上,搞不好后代是要倒八辈子霉的。 韩鑫兵痞出身,对於风水相术的涉猎本不算多,可他毕竟有后世见识的加持,再加上近来用心钻研过《撼龙经》,一看之下,还真瞧出点门道。 取出七十二龙盘,藉以判断来龙走向,韩鑫心道:“此龙向南方落脉,山形高大,多生怪石,遍布著裂痕,是典型的廉贞火星。” “……而那末端弯下去的悬崖,既可以说是鹰嘴,也可以看做是廉贞敛衽之所在。” 所谓敛衽,也就是古人低头环袖的姿势,这鹰嘴崖的形势,还有个更形象些的说法是——玄武垂头,龙虎环抱。 弯下来的悬崖好比垂头的玄武,而那两座低矮山岗,自然便是环抱的龙虎。 “附近除了鹰头山,再没有其他高峰,也即是廉贞独火气冲天,石骨稜层平处觅……山形与《撼龙经》中所言正好能对上,藏风聚气的宝穴,必然是结在玄武垂头下方的平地之中。” (请记住 看书就来 101 看书网,101??????.??????超方便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若將大地比作人体,將龙脉比作人体的经脉,那么风水宝地就是人体的穴位。 人体经脉之中有炁,地脉之中自然也有。 按照撼龙经中的记载,龙脉所结的穴场往往都具备有强大的炁,若是布置得当,就能发挥出种种妙用。 “赤面虎一伙盘踞鹰头山附近已久,官面上屡屡派人前来围剿,却始终不得建功……旁人以为这伙强盗会飞天遁地,其实很是荒谬。” 太阳已经落下,夜幕逐渐深沉,韩鑫蹲在地上,手托著下巴,望著远处的高山,心中闪过诸般念头。 “鹰头山上怪石丛生,却不见任何营寨,土匪必然是躲在地下。这座山如此高大,没有人当带路党的话,纵使是想把人挖出来也无从下手,何况山上全是石头……” “不过,却难不倒我。”韩鑫继续想著,“土匪没有开闢洞府的閒心,所以必然是占据了前人遗留下来的地方。传闻广泽真君曾在鹰头山上修行,或许这地方与他也有关连。而若地下真藏有东西,必然躲不开玄武垂头穴。” 思考到这里,韩鑫起身欲行,又见到一串蚂蚁大小的火光,出现在鹰头山的山腰位置,正在朝上方攀登——想来,就是朱希贞的那队人马。 她们虽然骑著马,到底也没有比韩鑫快上多少。 而在已经了解鹰头山形势的韩鑫看来,登山无疑是个浪费体力的无用功。 明確了目標的韩鑫径直绕向鹰嘴崖,天黑得极快,好在他那对幽绿色的眼眸,除却可以施展摄魂术以外,也有著近乎於野兽的夜视能力。 一路走来极为顺畅,忽然,远处传来一阵爆竹般的枪响,此起彼伏,隱隱还能听见夹杂著惊恐的喊叫声,一群被惊动的鸟雀自北边匆匆飞来,又从残月下掠过。 韩鑫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很可惜,枪声所在的位置在山的另一面,现在什么也见不到。 “这动静是……交上火了?”韩鑫思索道:“既然土匪的余党还在附近,显然是不想散伙,为什么没来大溪村寻找赤面虎呢?” 此刻,枪声开始停下,逐渐地越来越稀疏,似乎战斗已经停止,也不知谁胜谁负。 韩鑫暂时压下心头疑虑,只顾著自己的目標,继续前行到鹰嘴崖的下方。 在近处看,鹰头山更显得荒凉破败,以至於韩鑫都有所怀疑——这种毫无生机可言的穷山恶土,真能养出一块风水宝地? 可又明明能与《撼龙经》上的描述对上…… 若论及拿枪杀人,韩鑫自是个熟手,但若说到摸金寻龙,他的经验毕竟不多。 事出反常必有妖,就算意识到了不对,韩鑫如今一下子也说不出个所以然,纸上得来的东西,到底还是需要结合实践来掌握。 选择相信九叔交给自己的东西,韩鑫转而寻找起了玄武垂头穴所在的大致范围——也就是所谓的太极晕。 太极晕,也即是行龙结穴的標誌,粗略看去,犹如一层层圆环,被视作穴內生气凝聚之后的灵光外显。 层数越多,越分明,圆晕中所结的穴位也就越贵重,在此之上,还有阴阳四象五行等更多的讲究。 第18章 地下宝殿 韩鑫站在鹰嘴崖的下方,面前就是如手臂般环抱的山岗——站在地上,自然是看不出什么太极晕的。 这时,新打造的工具也就派上了用场。 韩鑫从隨身的褡褳里取出飞虎爪,这东西在后头连著一条绳索,正是用来攀山的利器。 在手中转了数圈,將钢爪朝著上方丟出,恰好卡在两个凸起的岩石中间。 用力扯了扯,確认稳固之后,韩鑫借力向上爬去。 他用双手扯住麻绳,双脚在几乎与地面垂直的岩壁上蹬了几下,来到最高点后,又將飞虎爪解下继续上拋,直到距离地面三、四十米的高度时方才停下。 攀附在山壁上,韩鑫转过身来,居高临下,地势在面前一览无余。 “呼……” 他深吸一口气,將绳索缠在腰上,一手抓住身边的岩缝,隨即目光直直地看向地面,精神儘量放鬆。 片刻之后,韩鑫的眼神逐渐涣散,目光仿若失去了焦距,下方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但相对应的,一些本看不见的事物反而越发清晰。 起伏的坡度,丛生的杂草,稀碎的岩石,异色的土块,微凹的浅坑……一圈又一圈,诸多事物在韩鑫眼中层层分明,共同形成几道圆圈一般的弧度。 “……照著来龙方向,左阳右阴,穴场就在此处……” 韩鑫眼前一亮,目光重又有了焦点,太极圆晕隨即消失,下方的情景重又变得清楚起来。 记住了穴场所在的位置,他借著飞虎爪降下,落在地上。 花了不少时间,月亮已经升得高了,皎洁的月光洒在地上,不需灯笼的照明也能看得清楚。 韩鑫来到確认后的地点,解下身后的铁锹,搓了搓双手,背对著鹰嘴崖挖起了盗洞,一时运锹如飞。 以炁强化身躯,他的体力远超常人,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疲倦,加之曾经挖掘战壕时积累的经验,仅一个小时不到的功夫,韩鑫就已经挖到了地下五米深。 周边並无树木,所以土中也没有树根阻拦,因此进展十分顺利。 “廉贞独火气冲天,石骨稜层平处觅……石骨也就是岩层,所以宝穴的位置应该在怪石稜层之间。” 忽然,铁锹挖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发出当的一声脆响,锹头顶端隱隱擦出火星。 於是韩鑫停下手,伸手抹去表层浮土,果然是一块青灰相间的平整岩石。 “真挖到石棱了……” 希望就在眼前,韩鑫立即加快了动作,朝著水平方向继续挖掘,最后成功找到了石棱包围的缺口。 但凡藏风聚气之所必有虚位,若是生气不得入、死气不得出,再好的地方也变成了绝地、恶地。 继续往下挖了三、四米,因为要將挖出的土壤运出,速度不可避免地慢了下来,洞口也越来越狭窄。 在这时,铁锹又碰到了什么事物,拿起来一看,是一块残破的瓦片,质地坚硬似铁,却又有琉璃一般的外表。 屋顶上的东西,怎么会出现在地下? 除非…… 韩鑫重新將铁锹背上,这回只用手清理坑底,很快发现更多层叠在一起的琉璃瓦,正斜著向下延伸。 稍稍拓宽周边的洞,留足了发力的空间,韩鑫先是费劲地揭下了其中一块琉璃瓦,露出底下的灰泥。 再用带来的陈醋浇在泥上,稍缓了一会,將其挖开,露出下方的望板,用锹头塞进缝隙之中,一点点地用力將其撬松。 虽说是建在地底下,但这建筑採用的是十分传统的瓦梁结构,將望板再撬开了一条后,韩鑫总算能够透过密如网格的椽子,看到下方情景。 原来是一处十分宽敞、像是庙中大殿一样的地方。 见这里真有一座地宫,韩鑫从有限的视角四处看去,除却见到一些桌椅类的事物外,似乎还有些书架、案几,看上去像是某人的居所。 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还有一个巨大的怪物正盘踞在这大殿之中! 只见其体型修长、不见首尾,唯独能分辨出覆盖在白色鳞甲上的黑色条纹。 站在距离地面十余米的位置向下看,躯干也有著接近成年人的手臂粗细,近前后只怕有树干那么粗。 “……好一条大蛇,它是將这地宫当成窝了?” 韩鑫趴在地上,不忘记在褡褳里取出个小罐子打开,用两根手指蘸了蘸其中的事物,在脸上横著划出两道黑线。 罐子中的是百草霜,也即草木灰,相传用其抹在脸上,可以遮掩活人的气息,以不被鬼怪发现。 然后,韩鑫又用手虚掩住口鼻,进一步压低住气息,取出一把背部留有锯齿的匕首,一点点地锯起了拦在面前的椽子…… 为了打造这些小工具,他这几天没少在村中铁匠那里花钱。 下方地宫里的白鳞大蛇,浑然不知头上已出现了一个侵入者,仍懒洋洋地打著瞌睡,一动不动。 白鳞大蛇盘著的身躯隱约也呈现为一个圆形,大概在圆心的位置有个身影,似乎是以盘腿的姿势,坐在一个蒲团般的黄色事物上。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韩鑫埋头苦干、只发出些细碎的声响,这时,大殿前方的石门忽然开了。 吱呀的声响在空旷的环境中尤其清晰,然后,门的另一边有火光亮起,两道身影推搡著一个人走了进来。 “奶奶的,这小妞生得又白又嫩,却看得见吃不著,真叫人窝火……” “你要是不信邪,大可以自己试试,反正郑老三是已经被她踢断了两条骨头。” “这等货色,咱们消受不起,还是交由蛇神爷爷享用吧……嘿,那小白脸养了这么多天,费了许多粮食,都没拿来上供,反叫这新来的娘们插了队。” “我看啊,也是二当家看上了那小白脸子,这才好吃好喝地养著……” “不想活了?你还敢提这茬!” “又没有旁人听见,怕什么?可惜这小妞再过一会就是个死人了……唉,临死前也不能让弟兄们爽爽。” 交谈声中,白天才与韩鑫见过一面的朱大小姐被推进了大殿。 此刻,她的双手背在身后,被一根粗糲的麻绳紧紧缠住,腕部细嫩的皮肉被勒得通红,后方还有两桿长枪指著。 那顶猎鹿帽已经不见踪影,披散著一头如瀑般的黑髮,修身的猎装满是口子,遍布著灰尘与污垢,右小腿上还有一道正在流血的伤口。虽然如此,那张清秀的瓜子脸仍然倔强地抬著。 “小娘们还这么傲气,去你的吧!” 伴隨著囂张的叫喊,重重的一脚踢在了朱希贞的身上,將她踹向前方。 第19章 蛇口脱险 两个影子转身离去,石门重又被关上,隱约间有人遗憾地道:“……真是可惜……这娘们的屁股確实翘啊……” 即便双手被绑不好发力,朱希贞还是儘量调整身躯,让侧身先著地,以避免右腿伤势的进一步恶化。 然后,她借著地面不断摩擦手上的麻绳,以求儘快將其解开。 在被那伙土匪推进这里的时候,朱希贞就发现了那条在殿中盘踞著的可怕怪物。 此时,她只希望方才的动静没有將对方惊醒,能够再为自己多爭取一些逃生的时间。 越是身在险境,越要保持冷静,惊慌只会令人更快地滑进深渊。 但是……她本不该输的。 本以为胜券在握的奇袭,结果变成了一场惨败。 在鹰头山上搜寻土匪踪跡的时候,她遭遇了一场早有预谋的伏击,包围圈仿佛特地为自己这队人所设,整个队伍被直接打散,除却当场死亡者之外,剩下的所有人都被土匪捉进了山腹中的老巢。 即便如此,若是没有那种奇怪的紫色毒烟,她不会败得这么快、这么惨,最次也能从容撤退。 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只是不慎吸入了一丝,就令人头晕无力,几乎连站也站不稳。 还有白日那个怪人,也不知他做了什么,莫名其妙就能令人发狂…… 不知过了多久,手上忽然一松,麻绳终於在摩擦中鬆开,朱希贞看了看双手被绑的位置,嫩滑的皮肤已被划出道道血痕,有著轻微的疼痛感。 她抬头看向那可怕的白鳞大蛇,体內生出本能的恐惧,与由衷的敬畏。 再一次掏出胸口的十字架攥在手心,她闭上双眼,小声祈祷,只为了获得一丝丝的安全感。 “仁慈的主啊!” “噗呲噗呲……” 祈祷才刚刚开始,上方就传来一个声响,紧跟著一根木条摔在朱希贞的面前。 朱希贞抬起头,发现那声音是从殿顶的一个破洞里传来,那里正探出一张惨白的面孔,脸上似乎还绘著奇怪的图案——等等,那是……九筒? 好像不是鬼怪? 如果是人的话,那就意味著…… 朱希贞面色一喜,踉蹌著就要从地上站起,只见破口处的那道身影竖起手指,朝著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就在这时,地上那足有树干粗细的蛇身忽然有了动作,坚硬的鳞甲与地面摩擦,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巨大的威胁感袭来,朱希贞的身体僵在了原地,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不敢有任何动作,清冷的脸上浮现出恐惧之色,轻咬下唇,攥住十字架的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但到底是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人常说落水的凤凰不如鸡,可落水的凤凰到底还是凤凰,不会因为惊慌失措而自暴自弃。 非常幸运,那条白鳞大蛇多半是睡久了想换个姿势,並没有真正甦醒,鳞甲的摩擦声没过多久重又停下,周遭再度陷入寂静。 朱希贞这时才鬆了一口气,只感觉全身无力,几乎就要倒下。 破洞的上方又有了动静,只见一段绳索已从洞口拋下。 这绳索由三根麻绳交织而成,很是结实,此刻是朱希贞唯一的救命稻草。 她压抑住激动的心,一瘸一拐地来到绳索下方,咬牙拖著一条伤腿向上跃去,无奈实在够不到麻绳的末端。 明明只有两米不到的距离,却横隔了生与死。 就在朱希贞心生绝望之际,一道身影沿著绳索从上方滑下,披著一件反穿的棉袄,背著铁锹与长枪。 他回过头来,用来蒙面的薄布上正画著九筒,此刻一手抓住麻绳末端,又衝著朱希贞抖了抖脚,意思再明显不过。 “……” 朱希贞攥住十字架的手用力一握,仿佛从中汲取了新的力量,仅凭藉著一条好腿发力,原地跃起,自下方捉住了韩鑫的脚踝。 韩鑫感觉身上一沉,立即抓住绳索朝著上方攀登,心道这位大小姐看上去身材纤细,似乎还挺有料,体格並不比一个男人轻上多少。 其实韩鑫並不怎么愿意救人,毕竟白天才与这女人有过衝突,人家又有钱有势,要是能死在这里自然最好,他韩某人本也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风流种子。 只是心中来自学生韩鑫的那一部分,终究还是令他无法坐视。 一上一下的两个人影,恰似一条绳上的蚂蚱,共同为了逃出生天而努力。 確认朱希贞已经抓稳,韩鑫又低下头,用刻意压低的嗓门道:“把绳子系在腰上。” 这时,或许是受到生人味道的刺激,或许是被朱希贞方才失败的跳跃所惊扰,又或许是冥冥之中的某种感应…… 总而言之,那条沉睡许久的白鳞大蛇忽然醒来! 盘踞在这大殿里的每一段蛇身都开始了动作,坚硬的鳞甲在地面、石柱上不断滑行,擦出点点火星,速度越来越快,声响越来越激烈。 终於,足有牛头大小的蛇首自大殿一角升起,琥珀色的蛇瞳好似夜里的两盏灯笼,散发著寒光。 大半个头颅在条纹的匯聚下几乎变成黑色,唯有下頜处的一小部分还保持著雪白。眉心正中生有一个肉瘤,已经有了“角”的雏形。 白鳞大蛇醒来后,先是嗅了嗅四周,位於蛇吻两侧的小孔一开一合,分辨著空气中的味道。 然后,白鳞大蛇猛地抬起头,看向大殿顶部! 它愤怒地嘶了一声,收回长尾后稍稍弯曲了身体,紧接著如弹簧一般扑出,露出一口锋锐的蛇牙,其中更有两根獠牙內蕴毒液,足有三、四尺长。 察觉到大蛇甦醒之后,韩鑫也就懒得再继续遮掩,放开压制后浑身气机一震,手脚並用,迅速从洞口钻到了殿外。 只是腿上有伤的朱希贞就没有这么迅速了,即便她已用上了全力,伤腿终究还是成了拖累。 白鳞大蛇张著的大口呈现出一个略显夸张的弧度,眼见得就要將她一口吞下。 只是,纵使死到临头,朱希贞仍没有放弃挣扎,她双手抓住绳索向上攀登,此刻绳索另一头又有巨力传来,將朱希贞连带著绳索往上一提的同时,又朝著侧边一晃,竟险之又险地避过了白鳞大蛇的这一咬。 第20章 包扎 “呼……呼……” 狭窄的盗洞內,朱希贞风箱般喘著粗气,她感觉自己的心臟几乎快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至今仍感到后怕,身上起了无数鸡皮疙瘩。 实在太险了,要是再晚哪怕一点点…… 定下神来,朱希贞发现那张画有九筒的面具就近在咫尺,她几乎能够隔著那一层薄布感受到对方的气息。 面具下的眼神漠然冰冷之余,又令她感到有些熟悉——似乎是在哪见过? 正迟疑间,身下那人开口了,用的是刻意压低的嗓音,十分沙哑。 “还不赶紧下去?” 朱希贞这才发现自己与他的姿势有些曖昧,忙从对方身上滚下,慌张之余又牵扯到腿上的伤口,脑袋还不小心撞到了洞壁。 “唔……好痛……” 她一手捂著腿,一手捂著头,齜牙咧嘴了好一会,与白日里自信端庄的样子判若两人。 好不容易缓过劲来,朱希贞长出一口气,第一句话却是:“感谢仁慈的主……” “救你的是我,又不是那什么主,谢他做什么?” 戴著九筒面具,韩鑫冷冷地道:“你明明是个中州人,却跑去信什么洋人的主,不知所谓……” 朱希贞没有反驳,憔悴的脸上露出一丝歉意,又混合著感激。 “当然也要多谢大哥,你……” 话音未落,身下便传来一阵剧烈的摇晃,盗洞下方似乎在承受著什么猛烈的撞击,以至於尘土纷纷坠下,就像是发生了地震。 “……那条大蛇发疯了,先跟我上去。” 韩鑫立即起身收起飞虎爪,朱希贞隨后跟上,二者一路向上爬到了盗洞中段的拐角,有著下方石层的阻挡,那条大蛇撞击的动静这才小了些。 韩鑫与得脱大难的朱希贞一人占著盗洞的一边,背靠著墙壁休憩,后者不时偷偷打量韩鑫,目光偶尔停留在他腰间的两把驳壳枪上。 终於,她忍不住心中的好奇,询问道:“你……到底是谁?还有那缠著红缨的双枪,我记得好像是……” “与你无关……大小姐,少管閒事,就少惹麻烦。” 韩鑫的回答始终冷冷的,似乎还有些嫌弃。 “赶紧回家去吧,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朱希贞咬了咬下唇,有些不甘。 她回想起刚刚几乎脸贴著脸时,对方也是极为冷漠,似乎十分轻视自己。 “……你腰间的双枪似乎是赤面虎的,就是你杀了他吧?你现在是要与这寨里的土匪火併么?我也会使枪,我也能帮上忙。”朱希贞咬牙道,“隨我一起来的人有些还活著,我不能就这么丟下他们!” “你太高估自己了,朱大小姐。” 韩鑫看了看对方的伤腿,眼神越发不耐,以毫不留情的语气道:“就你这样子还能做些什么?省省吧,早些滚回家去请救兵,少在这里碍事。” 伤痕累累的美人难免令人怜惜,奈何戴著九筒面具的人却是个铁石心肠。 “你拖著一条伤腿倒也不好赶路……算了,我就好人做到底。” 韩鑫又將装有百草霜的罐子取出,隔空丟给对方。 “你把这东西涂在伤口上,可以止血。” 朱希贞小心地捧住罐子,將盖子打开,发现里头装著一种黑色灰烬,闻上去隱隱还有股清香。 自小在西洋留学所受的教育,令她更倾向於用碘伏药棉来清洗伤口,但在这荒山野岭间已没有其他选择,眼前这男人虽然冷漠,却没有理由加害自己。 朱希贞也不敢问对方罐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咬咬牙,將百草霜洒在腿上的伤口处,又因为疼痛而颤抖了一下。 说来也怪,这神秘灰烬的效果比她想像中的还好,伤口很快就止住了血。 又听得呲拉一声,韩鑫將身上的汗衫撕下乾净的一小块,递给对方:“自己包好。” “可是……” 朱希贞將头低下,强烈的羞耻感,令她的耳根在悄然间变得通红,她用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声音道:“……我……不会包扎。” “……” 韩鑫手势一顿,又无奈地嘆了口气:“罢了,把脚伸过来吧。” 朱希贞有些磨蹭,在剧烈的心理斗爭下,將一条修长右腿伸了过来,这时她的脸也已经红透,只得將头偏过去,用黑色长髮遮掩著面容。 韩鑫仅用两根手指托著对方的腿,稍稍打量了一下。 不得不说,这条腿確实锻炼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流畅的线条配合著紧绷的肌肉,再加上牛奶般白皙的皮肤,犹如雕塑馆中的艺术品。 ——前提是忽略那道如蜈蚣般的狰狞伤口,应该是子弹之类造成的擦伤,幸运的是没有弹片留在伤口內。 三下五除二,韩鑫迅速地完成了伤口的包扎,隨即又用两根手指將这条长腿轻轻推开,尽力保持著最低限度的肢体接触。 感受到这一切,朱希贞对於这尊重行为心怀感激的同时,心中也忍不住怀疑起了自己——她真有这么惹人厌么? “谢谢大哥,我……” 朱希贞又要道谢,却再次被韩鑫打断。 “行了,快走吧。”韩鑫將百草霜取回,催促道:“从这洞里爬上去,就是鹰嘴崖的底下……你应该认识回去的路,想救你的手下,就赶紧带著救兵回来,晚了可就不好说了。” 言罢,他再不管对方,又重新爬向盗洞的下方。 “大哥,你……” 回想起那条怪物一般的白蛇,朱希贞担忧地看著对方的背影,壮起胆子道:“……要小心啊,那伙土匪还会用一种古怪的紫色毒烟!” 然而韩鑫始终没有半点回应,也不知到底听没听见,径直消失在了拐角。 朱希贞见状,咬咬牙,不顾伤腿仍然隱隱作痛,伸手扒住洞壁,奋力地朝上爬——她牢记著韩鑫的吩咐,打算儘快回去找支援。 甩开了拖油瓶,韩鑫重又趴在了地底宝殿的顶上,而这不明材质的琉璃瓦的確结实,在受到大蛇的猛烈撞击后只是出现了些裂纹、还有轻微的形变。 洞口变得更大,反倒方便了他进出。 韩鑫又透过破洞向下看,只见那大闹了一场的白蛇伏在地上,口中喷吐著长枪般的红色蛇信,琥珀色的竖瞳仍死死盯著此处。 不要紧,蛇的视力很差,主要是靠著热量来感知物体。 而百草灰除却止血之外,更有遮蔽人体气息的作用,只要再屏住呼吸,应当是不会被这怪物发现…… 韩鑫正思考著,宝殿大门又一次被开启。 第21章 率兽食人 一左一右,两个扛著长枪的土匪第二次从殿外走了进来,四处张望。 其中一人看向大蛇,询问道:“蛇神爷爷,发生什么事了?”眼见得周边一片狼藉,四处都是碎石,他奇怪地道:“难不成,那个小娘们不合你老的胃口?” 韩鑫继续观察,只从洞口处露出小半个脑袋——听这声音,来的似乎还是先前那几人……是守夜的么? 两个土匪一边说话,一边小心地走了进来,见周围並没有什么异状,另外一人敬畏地道:“如果蛇神爷不喜欢先前那小娘们,小的待会再给你老送个新的来,这次抓的血食可多,一个个膀大腰圆,够蛇神爷吃上好几天的。” 韩鑫眼神微闪,血食……说得应该是那些被俘虏的黑皮吧? 安抚著白鳞大蛇,两个土匪走到了近前,忽然发现不对。 因为那条大蛇的腹部位置,根本没有什么明显的鼓起,受匪眾供养的这一位“蛇神爷爷”,每隔三天就要吃一个活人,被其吞下的人连皮带骨、由里到外都会被消化得乾乾净净,连个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可纵使大蛇的胃液再如何强悍,也不可能在顷刻间將一个完整的成人腐蚀乾净。 也就是说……这条白鳞大蛇根本没吃到供品,眼下还是饿著的! 意识到这一点后,两个土匪只感觉头皮发麻,腿肚子一阵打颤,立即转身朝著殿门外狂奔。 “……蛇神爷爷!我……我们马上就把血食带来!” 太晚了。 醒来后本就飢饿,方才还发了次疯、消耗了不少体力的白鳞大蛇可不管这么多。 陷入飢饿的它,见到了眼前有活物,也不会管什么是敌是友——毕竟吃什么人不是吃呢?先填饱了肚子再说。 坚硬的鳞甲只在地上一擦,身体便如离弦之箭般往前飞窜。 张开大口,往下只一扑,上下顎將一名土匪当头兜住,后者便连带著枪械消失在了蛇吻之中。 韩鑫亲眼见到一个人型鼓包从白鳞大蛇的喉间滚落至腹部,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了三眼捕食田鼠的场景,与眼前几乎一模一样。 以同伴的性命为代价,余下的那个土匪已经逃到了大殿门口,手扒在了那扇沉重的石门上。 此刻他脸上並无同伴死去的悲痛,只有劫后余生的庆幸,可这笑容到底也未能持续多久。 他正想抬脚走出门,忽然脚踝处一紧,整条腿仿若灌铅般沉重,低头一看,一道顶端分叉的红色蛇信已然將脚缠住,稍一用力,便將这土匪倒著拖行回去。 “啊!!!” 显然,仅仅一人的性命,並不能满足此刻饿得发狂的白鳞大蛇。 “救、救命啊!” 那名土匪在挣扎时,手忙脚乱地取下身上的林明登,瞄向白鳞大蛇,扣动扳机。 枪声响起,子弹精准地击中了目標,能在这么仓促的时间里完成瞄准,他的枪法也算是不错,只是运气不好。 白鳞大蛇並非是能够凭藉普通枪械杀死的怪物,那颗花生米大小的弹头不过只是在鳞甲上擦出点火花,便跳飞出去,在远处墙上划出个弹痕。 相类似的痕跡还有许多,令整一面岩壁都显得坑坑洼洼…… 作出了这最后的抵抗,剩下的那名土匪也毫无悬念地被白鳞大蛇吞下,在蛇腹之中与先前那名同伴再度匯合。 一连吃了两人,白麟大蛇总算稍稍有些满足,也不再表现得如先前那般极富攻击性,它打了个饱嗝,蛇吻的缝隙间喷出道紫色雾气,其中隱隱夹杂著某种特殊的炁。 作为旁观者,韩鑫完整地看到了白鳞大蛇生吞活人的过程,此刻也打消了偷袭的心思——像这样的坚硬鳞甲,自己这两把小短枪派不上任何用场。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书库多,.??????任你选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与此同时,他还注意到一件事。 那具被白鳞大蛇护在中间的身躯,在方才的衝突下完好无损。即便大蛇在方才追击时发狂地四处乱撞,也都下意识地將其避开。 纵使饿得再狠,白鳞大蛇也没有像吃那两个土匪一样,將那身躯一口吞下。 直觉告诉韩鑫,那具身躯似乎有些秘密,但眼下並不值得冒险接近。 蛇类有一个共同的特徵,便是在吃饱后容易犯困,它们往往会寻找一处安全的地方,进入接近假死的休眠状態,以將全部精力用在消化食物上。 果然,白鳞大蛇又將身体盘成一个圆圈,將蒲团上的身躯护在了圆心位置。 它將尾巴枕在头颅底下,又將末梢反搭上来盖住双眼,陷入了休眠。 好机会。 韩鑫等了等,这才又利用飞虎爪从洞口下来。 他吊在半空中,將飞虎爪的绳索绑在腰上,侧身往旁边轻轻一盪,搂住大殿內的一根石柱,將解开的绳索缠在了上头,自己则顺著柱子滑下。 动作轻巧敏捷,像只猫儿一般,几乎没发出什么声响,背对著沉睡的大蛇,韩鑫躡手躡脚地来到殿门前,探出半个脑袋朝外看。 前方是一条向上的甬道,大概有三米宽,两侧墙上每隔几米便点有一对火把,一直延伸到二、三十米开外,而通道尽头处似乎並无其他人影。 韩鑫心道,这甬道虽然不宽,却也足够白鳞大蛇爬出去了,占据了这地方的土匪却没有多派些人来把守……看来是因为大蛇要守护那身躯,不会轻易离开的缘故。 他拿出怀中的金表,低头看了看时间。 如今正是凌晨两点,一个人睡得最死的时候,方才枪响都没有引人前来查探,一时半会应该碰不上其他人…… 打定主意,韩鑫又从褡褳里摸出一把锯齿匕首防身,侧身从殿门的缝隙处钻了出去。 寂静的甬道里,唯有浸透了油脂的灯芯偶尔响上一下。 並不算长的一段路,却耗费了韩鑫接近一分钟。当他从甬道中走出后,才发现面前的道路分成了两条,通往不同方向。 正当他犹豫该选哪条的时候,其中一条路上传来了脚步声,继而一点火光出现在道路尽头,在地上照出一个身背长枪、用手举著火把的影子。 第22章 夜间袭杀 世上的土匪大多是乌合之眾,懂得放枪的不少,知道巡夜的却不多,而就算是振武新军里,夜哨在多数情况下也是形同虚设。 这一名背著枪的土匪,眼皮惺忪,还不住地打著呵欠,显然困意深重。 但刚才蛇神殿里分明传来了枪声,令他不得不过来巡视一番——这毕竟是二当家立下的规矩。 在大多数兄弟看来,二当家人长得漂亮、功夫也好,且不似其他女人那样婆婆妈妈,但有时还是小心过了头。 蛇神殿是他们这山寨的最深处,一路要经过七、八处哨点,怎可能会有人直接侵入到那里,而不被发现呢? 要么,是底下那俩值夜守殿的白痴走了火。 要么,是蛇神爷又狂性大发,將供品连带著守殿的人一起吞了——这事虽然少见,也不是没发生过。 无论怎样,正常情况下,吃了两三个人以后,蛇神爷多半也就消停了。 若真发生这样的事,也只能怪轮值守殿的人倒霉,毕竟蛇神爷是这座寨子的倚仗…… 话又说回来,好像下个月就要轮到自己去值夜了? 想到这里,土匪满是络腮鬍的脸上浮现出复杂神色,敬畏中又夹杂著恐惧——面对那样的非人之物,又有谁会不感到害怕呢? 如果可以,他真不想干这差事。 墙边的阴影里忽然探出一只手,捂住了这络腮鬍土匪的口鼻,紧接著一截闪著寒光的利刃就抹开了他的咽喉。 “呃!” 动作奇快,快到络腮鬍还没反应过来,他的生命就伴隨著血液一同从伤口快速流逝。 他想要呼救,想要鸣枪示警,然而已经失去了力气,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咽。 手中的火把被接过,络腮鬍土匪自后方被人托住,又轻轻放到地上,他终於得以见到那个暗中偷袭的人——惨白的面具上画著九筒,眼中闪烁著幽绿的光。 “……” 韩鑫用死去土匪的衣物擦了擦匕首,顺手摸走了对方身上的子弹。 然后,他举著火把,逆著络腮鬍土匪前来的方向继续前行。 据他估计,此刻自己所在的位置,应该已经到了鹰头山的底下——也即是说,这土匪窝就建立在山腹之中。 將一座山的內部挖空,如此鬼斧神工的手段,也不知是人为,还是天生如此。 向前的路没有照明,地面与墙壁都由坚硬的石板构成,被岁月磨平了稜角。 时不时,就能看到墙上掛著块布料,揭开一看,却是一种形状古怪的浮雕,模样像是一对朝外发散光芒的眼球。 韩鑫尝试著用手去触碰,眼前隨即有讯息闪过。 【缘起物:?】 【神秘的符號,似乎藏有什么秘密。】 【???】 “不是……怎么全都是问號啊?”韩鑫眉头一皱,心中暗骂:“这跟什么都没说有区別吗……为什么要將这玩意遮住?” 没奈何,他又尝试著去揭开其他的遮挡物,结果底下盖著的都是同样浮雕,得到的也都是完全一致的谜语人讯息。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再往前走,道路一侧开始有石室出现,有的敞开著大门,有的则用木柵栏隔开,偶尔还会有尸骨残留在其中。 更前方有火光在石室外头亮起,內部传来一阵鼾声,且隱隱散发著汗臭味。 韩鑫走到石室门口,探头往里面看,只见几个光著膀子的汉子躺在地上,衣物隨意丟弃在一旁,下方垫著兽皮褥子,身上盖著薄毯,睡得正香。 就在这几人的不远处,数杆林明登长枪正相互支在一起。 於是韩鑫又拔出匕首,静步走进,蹲下身,將这几人在睡梦中挨个抹了喉咙。 漫出的血液很快將兽皮褥子染得通红,赤条条的身躯逐渐失去了温度。 不得不说,在某些时候,刀子確实比枪械更好用。 宛如死神般收割著性命,韩鑫手握著染血的匕首,朝著石室一间间探了过去。 每当他从石室中离开,后方必定再无鼾声响起,寧静的夜晚,成为了这场杀戮的保护色。 已数不清割断了多少人的咽喉,可那把匕首仍然锋锐,不愧是花重金打造的好物件。韩鑫的心中並没有任何负担,他毕竟是扛过枪、上过战场,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物,对死亡实在是司空见惯。 何况吃土匪这碗饭的,又有谁没纳过投名状,谁手底下没有血债? 直到来到一间大型石室前,情况终於有所变化。 在沉重的木柵栏后方,有个孤零零的人影背靠著墙,双手抱膝,坐在地上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的这间石室非常乾净,卫生条件比土匪居住的环境好得多,脚边托盘里还有没吃完的饭菜,主食是白面馒头,配菜中还有一碟黄澄澄的炒鸡蛋。 身上的西服虽然皱皱巴巴,却仍然整洁,明显不是寻常料子。 凌乱的胡茬遍布在那张年轻的脸上,稍长的头髮与刘海一同梳拢在耳后,露出高挺的鼻樑。 韩鑫看著这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已然猜出了对方的身份,於是深吸一口气,將杀意压住。 “谁?” 察觉到外头的人停留了许久,钱大少警觉地抬起头,看到了一个极为陌生的身影。 狼一般的双瞳闪著绿光,浑身血跡斑驳,几乎遮盖了身上衣物的顏色。 见到浑身浴血的韩鑫,钱大少先是嚇了个激灵,然后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面色瞬间变得狂喜,正要叫嚷出声,却见那对绿眼光芒一闪,隨即倒在地上失去了意识。 “……先老实呆著吧。” 用摄魂术放倒了钱大少,韩鑫继续向前探索,通道已经到了尽头,前方一处拐角连接著某个灯火通明的所在,却诡异地没有任何动静。 心中忽然生出警兆,韩鑫在面具下皱起眉头,手托著下巴,站在原地陷入了思考。 “……” 被破布紧紧塞住的嘴巴发不出任何声响,往日在县城大街上飞扬跋扈的黑皮,此刻一个个都变成了垂头丧气的落水狗。 他们正跪倒在地,双手背到身后,与其他人的手绑在一起,而这种绑法俗称“莲花扣”,被绑的人会如花瓣一般相互牵扯。 老巢中剩下的其他土匪,虽没被声音吵醒,却都闻到了强烈的血腥味,如今都聚集在这聚义厅里头,端著步枪瞄准了前方拐角,手指扣著扳机,只等击发。 这时,忽然有一个影子从拐角里头飞出,霎时间,所有枪口立即跟了过去,同时开火,將那个影子在半空中打成了蜂窝。 密集的枪声过后,匪眾们定眼看去,这才发现他们打中的是一桿套著破布的长枪。 真正的韩鑫则在此刻才出现,他唰的一声从地面滑了进来,身体还未停下,一对驳壳枪已然瞄准了前方人群。 第23章 崔四娘 林明登是老式步枪,需要打一枪装一发,就在匪眾们忙著拉大栓换弹的功夫,驳壳枪喷吐著火舌,已將一梭子弹全部射了出去。 两秒不到的时间,韩鑫的面前就倒下了成堆的尸体。 將枪管冒著热烟的驳壳枪往腰间一塞,韩鑫又將背上的虎蹲连喷解下,在满地弹壳中进行了一个標准的战术翻滚。 然后他站起身,一枪把不远处想拔枪射击的土匪轰得倒飞出去。 韩鑫的手极稳,而虎蹲连喷的霰弹喷出去就是一大片,在近距离下,眾土匪即便只是擦著个边也要重伤。 一边射击一边移动,在韩鑫来到大厅一侧堆成小山的酒罈后方时,手中虎蹲连喷的子弹也已耗尽。 於是韩鑫背靠著掩体,顺势將弹仓打开,重新上弹。 两把驳壳枪加起来总共要上二十发子弹,速度太慢,此时此刻,虎蹲连喷无疑才是好的选择。 枪声不时响起,土匪仍没放弃反抗,不时有酒罈被子弹打得粉碎,烈酒因此洒了一地,酒香瀰漫在整个厅堂,几乎將血腥味盖住。 上好弹的韩鑫再次闪身出来,每当有人用枪锁住他时,总会见到一双狼一般的幽绿眼眸,然后枪身不自觉地便会朝著一旁偏移。 先前与赤面虎的那一场火併,令韩鑫掌握了摄魂术的新用法,他大可不必完全控制住对手,只需要在对方开枪时稍稍干扰,便能抢占足够的先机,且能极大降低自身的消耗。 又是一轮枪林弹雨,很快,韩鑫面前最后一名土匪的脑袋,也如西瓜般被轰碎。 他以尸体为盾,捡起一支还未来得及使用的林明登,对准了不远处端坐在虎皮凳上的雄壮身影。 那是一名魁梧的光头巨汉,怀中搂著个衣著暴露的浓妆女人,见韩鑫用枪指著自己,巨汉立即將女人挡在身前,一手掐住后者纤细的脖颈,狞笑道: “好身手,一眨眼的功夫连杀近三十人,不知阁下尊姓大名……” 话音未落,韩鑫已经扣下扳机,子弹精准地越过女人的头顶,命中了巨汉眉心。 “哪来那么多废话。” 韩鑫手上响起清脆的拉栓声,他又往林明登的枪膛里填入一颗子弹。 在场被绑著的黑皮们嚇得冷汗直流,下意识地拼命挤向后方,唯恐对方下一刻便用那支枪对著自己。 被光头大汉挟持的女人摔在地上,她紧了紧衣裙,惊魂未定地抬起头,有著修长睫毛的双眼闪著泪光,朝著韩鑫楚楚可怜地道:“好汉饶我性命!我……我是周边农户家的女儿,是被这群土匪抢来的,这帮傢伙简直不是人,没日没夜地欺负我……” 说著说著,悲从中来的女人就哭了起来。 或许是被眼前场景嚇得双腿发软,她无力起身,乾脆用双手在地上爬了过来,求饶道:“这位好汉,求求你放了我吧……我,我想回家,我想爹娘了!” 其实,这女人倒也有几分姿色,是走在街巷上能令路人眼前一亮的那种。 凌乱衣襟间隱约露出一抹饱满的浑圆,慌乱失措的样子仿佛一只受惊的小兽。 本书首发 追书认准 101 看书网,101??????.??????超方便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可是,面对这可怜的人儿,韩鑫却是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枪,对准眉心处就扣下扳机。 而那看似柔弱的女人早在子弹射出之前,就未卜先知一般提前偏过头,竟正面躲过了这一颗子弹! 接著,她鬼魅一般地从地上跃起,將手掌探入怀中,紧接著就有几道寒光直取韩鑫面门,被后者及时举枪挡下。 叮叮叮,三枚柳叶鏢呈“品”字形,牢牢地钉在了林明登枪管下方的护木上。 这时再看那女人,已经又回到虎皮凳上架起了脚,她脸上的泪水虽然未乾,却再也没有半点柔弱之色。 翘起一只小巧的绣花鞋,女人冷笑著对韩鑫道:“一句话不问便痛下杀手,你还真是不懂风情……既然那两把镜面匣子落在你的手上,想来赤面虎就是你杀的?” “不错。”韩鑫扔开林明登,又端起了虎蹲连喷:“……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能躲子弹,你就是这山寨的二当家?” “……你倒是不笨。” 女人继续娇笑道,“但你却说错了一点,本人崔四娘,如今已接任这山寨的大当家,坐第一把交椅……本想著安安稳稳过完年,再去找人算帐。这下倒好,除了城里的黑皮狗,你也主动找上了门来,倒是省了我不少事…… 只是,鹰头山上各处地道的入口,我都派了人守著,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无可奉告。” 韩鑫冷冷地答了一句。 他能感觉到,如今这崔四娘身上的炁已经强过自己,与先前判若两人。 “九筒……” 崔四娘看著韩鑫的面具,用手指绞著腮边的秀髮,绕了个圈。 “既然你脸上画著九筒,我就这样称呼你好了……我鹰头山正要重新招兵买马,你若有意,不如来我这坐第二把交椅,我对你既往不咎,也好过今日白白丟了性命。” 韩鑫不语,只是默默地给虎蹲连喷装弹,才將一发霰弹塞进枪膛,又有柳叶鏢破空飞来,令他不得不停下动作闪避。 崔四娘足尖轻轻点地,如同大鸟一般腾跃而起,竟站到了旁边的一根石柱上,身体几乎与地面呈平行的两道直线,又取出几支柳叶鏢夹在指缝。 面对著虎蹲连喷的枪口,崔四娘毫无惧色,只以嘲讽的口吻道:“你们这些没出息的,成天就知道摆弄这些洋人的玩意儿,將祖宗留下的东西都快丟光了……省省吧,这东西在老娘面前就是根烧火棍。” 韩鑫没有理会对方的嘲讽,抬手便射。 结果,枪声还未响起,崔四娘就如鬼影般一晃,眨眼间已躲到石柱后方,而射向她的霰弹尽数嵌进了石头。 是个硬茬…… 眼见对方有如此了得的身手,仿佛能预判自己的动作,韩鑫回忆起了曾在九叔留下的杂记里有记载的——壁虎游墙功。 掌握此法的人只需运炁行功,双脚踩在墙面上也能如履平地,是只有飞贼当中的高手才掌握的高深技巧。 “看来那本杂记里的记载很是可信……”韩鑫默默想到:“也对,既然妖魔鬼怪在这世上都是真的,有轻功也没什么好稀奇的……如今,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同样掌握著炁的对手……” 第24章 花拳绣腿 崔四娘往怀中一掏,指间夹出个弹珠般的紫色小球,手掌一翻便朝韩鑫的位置丟去,同时借势向后空翻,拉开距离。 韩鑫不敢怠慢,侧身避开之后正要举枪追击,心中忽然生出不安。 他回头看去,只见那一颗弹珠般的小球已在地上摔得粉碎,从中瀰漫出深紫色的雾气。 “……毒雾?” 紫色雾气瀰漫的速度极快,不一会儿就到了韩鑫身侧,他只得用手捂住口鼻,飞扑逃出雾气范围。 但他因为屏气,气机不免减弱,体能也就跟著受到影响。 韩鑫还没来得及站起,侧面就踢来一只套著绣花鞋的小脚。 匆忙之下,韩鑫只得举枪格挡,只觉虎口一麻,那杆虎蹲连喷便被踢得脱手而出。 好在他这次没有握实,否则这枪多半就要断了。 紧接著,另一只脚又踹了过来,丝毫不给韩鑫喘息之机。 这一次,他只好双手交叉护在胸前,硬生生受了一脚。 没想到,身材娇小的崔四娘竟爆发出极强的力量! 韩鑫被这一脚踢得倒飞出去,后背重重地撞到石柱上,背后铁锹应声而断! 他只觉得喉头一甜,似乎五臟六腑都在翻腾。 但至少还能动,这就够了。 將炁聚集在部分位置,可以大幅增强肉体能力,这是韩鑫如今已经掌握的技巧。 若不是他这阵子一直努力练功,背上的铁锹又帮忙挡了一下,骨头早就断了。 忍受著强烈的痛楚,韩鑫扶著石柱站起身来,背一时无法绷直,於是弯腰喘著粗气。 “嘻嘻……” 见到韩鑫的狼狈模样,崔四娘捂嘴轻笑,娇媚的面容中暗藏厉色。 “你虽运炁护住了肉身,但手上却没了洋枪,又该怎么对付我呢?……你別看赤面虎是这寨子的大当家,可他在我手底下,一样走不过仨回合。” “……你有这样的身手,先前又何必惺惺作態,假装什么无辜的良家女子?” “怎么,想用缓兵之计?也罢,就让你喘口气又如何……” 崔四娘已经看破了韩鑫的用意,但满满的自信还是令她回答道:“这些个酒囊饭袋死便死了,至少能帮我探探你的底,耗去你几颗子弹……还有,你似乎会些迷人神智的邪术,不过,对我却无甚用处……不信的话,你大可以试试。” “……” 见崔四娘站在那里不动,双目毫无畏惧地与自己直视,韩鑫当然没理由放过这个机会。 他默默运炁,眼底闪过一道幽光。 崔四娘眼神一凝,只是轻轻抖了抖肩,便衝散了韩鑫使出的摄魂术。 进而,她继续笑道:“怎样?你这伎俩也就欺负些凡夫俗子,碰上稍有些手段的就失灵了……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现在跪下来舔老娘的鞋面,我就放你一条生路。” 韩鑫不语,忍住眼球的酸涩感,默默摆开了架势,正是每日清晨习练的长拳。 “哟,太祖长拳?还挺有模有样……” 声音骤然冷了下来,崔四娘將裙摆塞进腰带,隨即大步向前,咬住腮边的一缕秀髮。 “来,看看你成色如何。” 迫於对方越来越近的压力,韩鑫逐渐按捺不住,只好先行出手。 结果,才与对方交锋,韩鑫便明白自己在拳脚方面,与对手的差距实在不是一般的大。 近身相搏,讲究的是隨机应变。 韩鑫平日里只將三十二路太祖长拳从头练到尾,根本没有尝试过如何变通。 所谓“练、打、演”三法之中,只占了个练字,尚不如江湖卖艺的花招多。 强凭著气力撑了三个回合,韩鑫便被崔四娘轻鬆地擒住了手臂,后者尚有閒心出言嘲讽。 “就这花拳绣腿,也好意思卖弄?” 韩鑫默然不语,忽然纵身向前,竟是主动脱臼了自己被擒住的那条臂膀,另一只手拦腰抱住了崔四娘,同时双眼再度亮起绿光。 崔四娘先是一惊,隨后冷笑道:“不到黄河心不死……知道这招没用,还……” 边说著,崔四娘轻鬆地挣脱了韩鑫的怀抱,抬脚便將后者又踢飞出去。 这时,后方忽然又有枪声响起,崔四娘瞬间像是被电打了一般,浑身一僵。 笑容瞬间僵在脸上,一对嫵媚的桃花眼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她颤抖著回过头,只见背后正有一个枪眼冒著热气,殷红的鲜血已经流到了纤细的腰身。 崔四娘竟是被一枪打中了背心! 更远处,一具明明已经倒在地上、气绝多时的尸体,此刻竟双眼冒著绿光,端著一支林明登,单膝跪在地上作射击状。 无论再怎么强大的武人,在心臟被击中、大量失血的情况下,也难以施展那一身本领。 躺在地上的韩鑫捂著肩膀,痛苦地喘著粗气,而崔四娘丰润的红唇逐渐变得惨白。 她双眼无神地看向前方,说道:“原来……你……这邪术……能控制尸……” 话未说完,崔四娘一头栽倒在地,衣裙被鲜血染得通红。 本来,棕皮子的摄魂术就能控制新死的尸身,而韩鑫从开始便留下了个较完整的尸体,先前的那次失败,不过只是在麻痹对手。 ——既然功夫高手能够躲开子弹,那么,想办法让她躲不了就是了…… 如今有了枪械,时代早就变了。 韩鑫捂著肩膀,晃晃悠悠地又一次站了起来。 目中闪过决绝之意,他主动將肩撞向一旁的墙壁,在清脆的咔噠声中,將脱臼的关节自行归位。 “唔!!” 忍不住痛哼一声,韩鑫头上冒出几粒豆大的汗珠,混合著血水一齐流下。 又缓了片刻,他才回过劲来。 虽然再一次遍体鳞伤,但那疯女人至少…… 韩鑫將不远处的虎蹲连喷捡回,检查后发现还能用,暗道这缘起物果然不一般。 然后,立即对准崔四娘又补了一枪。 见霰弹將那娇小尸身轰得四分五裂,他这才放下心来。 在这时,一根乌木髮簪从崔四娘的头髮上跌落,表面泛著冷光。 韩鑫伸手將其捡起,眼前一花。 【缘起物:飞燕髮簪】 【以上品阴沉木所造,质地坚硬,轻盈如羽,是某人的心爱之物。】 【將心神浸润其中,或许能有发现。】 “……” 韩鑫怔了片刻,小心地將飞燕髮簪收好,心道自己一路上抹了不知多少脖子,又在这聚义厅里火併半天,整个鹰头山上的土匪,差不多是被他单枪匹马做掉的,有些收穫也是理所应当。 但还没完…… 强撑著將一长两短总共三支枪的子弹上好,韩鑫端起一坛酒水,扯开面具一角便痛饮起来,不忘从旁边桌上捡起几个馒头匆匆咽下。 第25章 控尸御人 刺鼻的酒精味与甜腻的血腥味相互交织,很是提神醒脑。 韩鑫以沛然诀调息了一会,感觉身上好过了些,站起身,来到那几个被绑著的黑皮面前,取出一人塞在嘴里的破布,冷漠道: “你是聚贤县里的差人?抬起头来。” “不敢不敢,大王饶命!规矩我懂!” 那黑皮將头摇得如同拨浪鼓一般,双眼紧紧闭著,没有一条缝隙。 “如果看见你的脸,我的小命也就没了!大王,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三岁小儿……今天发生的事情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记住,您老人家就行行好,把我当成个屁放了吧!” “蠢货……”韩鑫有些无奈,“我蒙著脸呢,你怕什么?只管把头抬起来,我有话跟你讲。” 黑皮仍是死死地闭著双眼。 “大王有什么吩咐,直说就是了,至於睁眼,那是万万不敢的……” 面对黑皮的这副怂样子,韩鑫只好道:“……我待会放了你们,你们自己捡枪杀出此地,若能活著回去,替我跟那姓朱的问声好。告诉他,赤面虎跟这崔四娘都被我九筒扫了,老子送他一桩泼天功劳,他日后也该给些方便……记住了?” “小的记住了,小的一定把话带到!” 黑皮猛猛点头,脸上露出谦卑而討好的笑。 “大王还有什么吩咐?” “没了。” 韩鑫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子,塞到对方被绑住的双手之间,冷冷地道:“自己割去吧。” 韩鑫当然是不可能一口气將这些黑皮全部放走的,万一这几人逃脱束缚后先联手对付自己,又该怎么办? 先前的那一场大战,还有操纵死人开枪的术法,应该是嚇破了这些黑皮的胆子,他们多半是没有胆量跟韩鑫做对的。 但是就算可能性极小,也不能忽略其中的风险。 稍后,这些人往外衝杀时,也能替自己再分担些压力。 眼见得黑皮十分卖力地用刀蹭起了手上的麻绳,不时因为手脚酸麻而齜牙咧嘴,韩鑫便转身离开。 他顺手拎起一坛烈酒,控制著那具土匪尸身在前头开路,去往连著聚义厅的另一个拐角。 鲜血反映著灯火,令得大厅內的一切隱隱泛红,韩鑫的背影隱入黑暗,只留下尸首遍地。 与上来那条路不同,虽然这一条道路也是通往深处的蛇神殿,但沿途作为臥房的寢室並不多,大都只是用於堆砌杂物的库房,里头存放著日用品与眾匪劫掠而来的財物。 一条道上是臥房加牢房,一条道上是库房,这样的安排也算合理。 至於那聚义厅再外头,大概就是连接著鹰头山的各处地道,韩鑫对此不感兴趣,也压根不打算从那走。 在库房里,韩鑫搜刮到了一箱大洋,还有一小盒做工粗糙的金叶子,先让那土匪尸身帮忙拿著。 事实上,控制死人所耗的炁,比控制活人还要少些。韩鑫先前不用,只是因为没必要。 光那一小盒金叶子的价值,已远远胜过省城悬赏的花红。 无论什么时候,和平或者战乱,黄金都是实打实的硬通货。 韩鑫有伤在身,无心细细搜索,仓促间,只能將一些显眼的財物带走,不然应会有更多收穫。 至於那个叫劳伦斯的洋人,韩鑫转了一圈都没找到。 很可惜,这位专家或许是在他来之前,就被匪眾丟到了大殿,做了那蛇神的祭品。 想到这,韩鑫隨口调侃道:“……不赖,那条大蛇还开了次洋荤。” 在找到眾匪用於存储弹药的库房时,韩鑫停留了一会,將数百粒林明登步枪所用的中型子弹,装进了一个麻布口袋,塞得满满当当后將袋口封死,再让那具被摄魂术操纵的尸体背上。 这个袋子,將会是他对付那条大蛇的利器。 韩鑫並不打算走,即便他如今已是半残,也要趁著大蛇吃饱后昏昏欲睡的时刻,將那怪物了结。 路途不算长,却比上来时多花了將近一倍的时间。 终於来到了蛇神殿,因消耗有些大,韩鑫的脑袋有针刺般的痛楚,但他还是强忍著,没有解开匪徒尸身上的摄魂术。 令对方將金叶子与装著大洋的箱子放下,韩鑫將那一坛烈酒泼在匪尸身上,控制著对方进入大殿,自己则留在外头。 黑暗中,一切都静悄悄的,唯有盘踞在殿內的蛇身有著微微起伏。 这时有声音轻轻响了,被韩鑫控制的匪尸走了进来,动作僵硬而缓慢,如同木偶一般。 韩鑫如今尚且是第一次控制死人,又实在有些气力不济,何况尸身上还背著重物,能有现在的表现已不容易。 蛇类的鼻孔位於吻部两侧,外表就像两个小孔,伴隨著呼吸一张一合。 韩鑫控制著尸身,站到了蛇头旁边,还未来得及做什么,大蛇的鼻孔便在酒香与血腥味的强烈刺激下猛地张开,身躯颤动几下,又一次醒了过来! 其实韩鑫原本只打算用酒味刺激一下大蛇,没想到效果居然这般好。 而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原来这一条被土匪们以血食供养的大蛇,除却吃人以外,还十分喜好杯中之物。 只是大蛇的酒品十分不好,往往饮个两坛烈酒便要发疯,伤了许多人命,所以平时被严格控制用量。 而蛇口里的那两颗毒牙,每过上半月,內部过剩的毒液就会渗出,然后在獠牙上凝结成晶。 每到这时,土匪们就会在血食身上浇上酒水,送给大蛇吞吃,然后趁其吃饱喝足、昏昏欲睡的时候,趁机从牙上刮下蛇毒结晶,用以製备“瘴气弹”。 这瘴气弹除却是见血封喉的剧毒,更能在猛烈撞击下迅速挥发,化作可將活人迷倒的雾气。 前些日子,赤面虎袭击大溪村的时候,因为轻视一干村民,所以只带上了枪械。 而留守在本寨的人马,则在先前与巡警队的火併下消耗了不少库存,以至於崔四娘在对付韩鑫时也没存货。 冥冥之间,一切自有定数。 蛇性最贪,当大蛇闻到了熟悉的酒香与血腥味后,馋虫顿时被勾起。 它不顾本身已经很饱,猛地睁开双眼,便要將送到嘴边的美食吞下,浑然没发现这其实是个死人。 而在强烈气味的干扰下,大蛇也没有察觉门外的韩鑫。 眼见得匪尸已经被吞下,正在大蛇的上下顎之间,躲在门后的韩鑫悄然举手,驳壳枪尾端的红缨轻轻一颤,一颗弹头便击中了满载著中型子弹的麻布口袋。 砰的一声过后,麻布袋瞬间爆发出极耀眼的火光,瞬间化为无数碎片。 狭窄空间下的高温反应,令得大量子弹在大蛇口中被激发,无序地朝著周围乱射…… 第26章 缘起缘灭 弹药殉爆,简简单单四个字,背后藏著的却是无数惨痛经验,那是用鲜血付出的代价。 虽说子弹的底火威力不高,但在一发接著一发,且连锁引燃的情况下,就会变得很可观了……何况还有那些具备著一定杀伤力的弹头。 大蛇的鳞甲纵使再怎么坚硬,身体內部照样是柔软的。 牛头大小的蛇首耷拉在了地上,蛇嘴的缝隙间朝外冒著硝烟,浓重的硫磺味充斥著整个大殿。 琥珀色的蛇瞳呆愣愣的,已然失去了神采。 韩鑫见状,有些唏嘘,其实他个人还是挺喜欢蛇的,可谁叫这怪物什么都吃呢? 从殿外走了进来,韩鑫对著蛇瞳又补了几枪,將眼球子打成了浆糊。 接著,他又拔出锯齿匕首,从眼睛位置捅入进去,一直到手腕也陷入眼窝,再將里头的刀刃拧上了几圈。 直到这条白鳞大蛇死得不能再死,韩鑫才放下心来,伸手摸向位於白蛇头顶处的角状肉瘤。 【缘起物:龙角瘤】 【汲取了龙脉精华的角状肉瘤,只差一步就能完成最后的蜕变。】 【託付给合適者,或能展现真正的力量。】 相较於大蛇庞大的头颅,这一根龙角瘤可说是小巧玲瓏了…… 韩鑫只是稍稍用力,便將其从大蛇的头顶掰下。 坚硬的鳞甲顿时失去了光泽,韩鑫清楚地感受到,大蛇体內的炁正以一种奇快的速度褪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是重归於天地之间了么?” 將龙角瘤塞入怀中,韩鑫注意到大蛇体內还有一股微弱的炁残留,於是拔出匕首朝那个位置捅去。 鳞甲上的黑色条纹已经暗淡,连带著蛇鳞也变得脆弱,韩鑫没费什么力气,就將匕首从侧方捅入,然后划开肚腹。 他將另一只手伸入进去,捏住了一个头颅般的事物。 【缘起物:地神的头颅】 【龙脉灵性的显现,承载著神明的容器。】 【???】 “虽然意思不难理解……”韩鑫失笑道,“但……还真是越来越谜语人了。” 说著,他將那个东西从蛇腹之中取了出来——確实是一个头颅,不过是外覆金箔的泥胎木塑,並非血肉之躯。 虽然被那条大蛇吞下,常年经受著胃液的冲刷与腐蚀,但这头颅却没有被消化,只是外表遭受腐蚀、面目变得模糊不清。 荒郊野外的破庙,锈跡斑斑的香炉,无头的真君神像,贪婪成性的大蛇…… 一切的一切,在韩鑫见到这颗头颅的瞬间已然联繫到了一起。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广泽真君的神像受到百姓的供奉,化作了土地神,却被这条大蛇吞下。大蛇借著神像与尸骨之间的联繫,来到这玄武垂头穴之內,藉机汲取龙脉的力量。 幸好將这大蛇做掉了……韩鑫想到,如果让这大蛇继续蜕变下去,也不知会变成什么模样。 將那个所谓地神的头颅拎在手上,韩鑫走向大殿中心,望向那个始终被大蛇身躯环绕的身影。 这是一具皱巴巴的乾尸,面貌已模糊不清,羽冠鹤氅,腰间繫著黄带,左腿盘於右腿之上,聚青龙生气。 手结定印,脊柱挺直,胸口略微內含,头微低,眼观鼻、鼻观心,三点一线。 世上或许再没有比这更標准的入定姿势了,就像个艺术品般完美融入了周边环境,与自然结为一体。 仅仅只是望著这一幕,心头有种说不明、道不清的玄妙感受。 从这乾尸的身上,韩鑫头一次直观地了解到什么是“天人合一”——对方不像是单独的个体,而像是整个自然的一部分。 虽然早已猜到了眼前乾尸的身份,但韩鑫还是得动手確认一遍。 韩鑫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碰了碰乾尸的衣角。 【缘起物:无名修行者的肉身】 【从不吝嗇施予恩惠的修行者,姓名已经被人遗忘。】 【上善若水,利万物而不爭。】 在韩鑫惊讶的眼神中,乾尸忽然泛起金光,紧接著从头颅开始,一点点地化成了金色粉末,最后只剩下空荡荡的衣物留在地上。 然后,那些粉末於空中翩翩起舞,凝聚在一起,匯聚成一道金色细流,径直匯入了那一颗地神的头颅,自此消失不见。 贴有金箔的头颅,模糊的外表重又变得清晰,五官栩栩如生,散发出来的金光则越发暗沉內敛。 事到如今,已经歷过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韩鑫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 这时,周边的石柱忽然开始生出裂痕,整间大殿的每一处亦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呻吟声。 当头顶上有灰尘纷纷落下的时候,韩鑫意识到,这座大殿马上就要塌了。 於是他立即將地神头颅藏进怀里,到殿外拿上那一小盒金叶子,至於匪眾们抢来的一整箱大洋,只有含痛放弃。 眼下並没有懊恼的时间,韩鑫很快平復了心情,简单收拾好后,立即爬上用飞虎爪连著的石柱,三两下便將绳索解开,然后顺势爬上盗洞。 幸亏韩鑫的动作够快,当他从殿顶破损处回到盗洞中时,那一根石柱已经倒下,由它所託举的房梁也同时断折。 或许是因为大蛇先前的肆虐,破坏了这座大殿的结构。 或许是因为修行者肉身消散,因缘已尽,令这大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总之,当韩鑫拼尽全力从盗洞里爬出后,才刚往外跑出几步,后方盗洞就连同地面一起陷落下去,险些將他也埋在了地下。 回头看了一眼遍布著乱石的深坑,韩鑫明白,周边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而这也將对玄武垂头穴的太极晕造成破坏。 换言之,这座鹰头山的风水宝地已经不復存在。 眼见得东方欲晓,一夜经歷了太多事情的韩鑫便欲离去,但先前的逃命已榨乾了他所剩无几的体力。 勉强支撑著走了几步,痛楚与疲惫便如潮水一般將韩鑫淹没,他感到双腿像是灌了铅一样的沉重,令他不得不就近找了块大石头靠著,打算休息一会再启程。 结果才刚坐下,越来越重的眼皮便再也睁不开,使得韩鑫两眼一闭,就此陷入了昏睡。 其实,在睡著前的最后一刻,韩鑫是有些不安的。 荒郊野外,人事不省,周边几乎没有遮蔽,身上又有血跡,对於飢肠轆轆的野兽而言,无异於天上掉下的馅饼。 若可以全须全尾地醒过来,他真愿意为此烧一炷高香。 第27章 守村人 过了许久,当韩鑫恢復意识的时候,首先感受到的是一阵顛簸。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趴在一个宽厚而熟悉的背脊上。 “……呃。” 韩鑫尝试著动弹几下,结果全身上下一阵酸痛。 “宝寿?” “嗯。” 宝寿背著韩鑫,在山道上慢悠悠地走著,步伐平稳而坚定。 “你怎么来了……” 韩鑫享受著背上温暖的阳光,微眯著双眼道:“不是叫你在家等著么?” “快天亮时,我突然觉著哥哥有危险,就跑来了。” 宝寿瓮声瓮气地答著话,隱隱还有些委屈:“哥哥为什么骗人?” “瞧你这话说的,我怎么骗人了?” “说好的不受伤。” “哦。”韩鑫笑道,“是有这么回事,这是意外才掛了彩……没办法,舍不著孩子套不著狼嘛。” 感受著怀里几样事物都还在,韩鑫轻鬆地道:“你还真別说,这次著实大长见识,就算为了这些宝贝,也该来一趟鹰头山。” “那就好。” 宝寿並没询问韩鑫究竟得到了什么,在他看来,什么宝贝都不及自家哥哥的性命重要。 他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幼时的韩鑫因为父母双亡,常被村里的人欺负。而宝寿则是因为太过木訥,也不大受其他人待见。所以两人的童年是在互帮互助下度过,与亲兄弟也差不多。 后来韩鑫离开村子当了大头兵,宝寿则继续守在村里,虽然有几年不见,但二人的兄弟情谊並未受太大影响。 大抵男人间的真朋友便是如此,或许三、五年都不曾联繫,但当对方需要帮助的时候,总是会义无反顾地站出来。 韩鑫知道,自家这位弟弟的脑子有时候不大清醒,却也因祸得福,获得了与常人不同的本领。 至少,韩鑫就没有在一堆杂草里精准分辨出药草的本事,更不可能察觉到数十里之外的兄弟遭遇了危险。 或许正是因为宝寿的思维单纯,所以与这一方天地的联繫反倒更加紧密。 在九叔的杂记中,像宝寿这一类人,有个统一的称谓——守村人。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於民间传说里,守村人是护佑村落乃至於一地平安的奇人,外表看上去疯疯癲癲,且常伴隨有五弊三缺——五弊即“鰥、寡、孤、独、残”,三缺即“钱、命、权”。 世上的守村人往往孤苦一生,就像是一个挡灾者,自己承受不幸以换来其他人的幸福。 也是因为这苦行,使得守村人大都拥有些奇特的本领。 传说,若能善待守村人,则村子必然能够兴旺;若是苛待守村人,则往往会有飞来横祸。 想到这,韩鑫忽然道:“宝寿。” “嗯?” “你察觉到我有危险,这倒是能理解,毕竟有些时候,人就是会心血来潮……”韩鑫询问道,“可你是怎么找著我在哪的呢?我既没告诉你要去哪,也没在路上留下记號啊。” “……”宝寿沉默了一会,这才道:“是路边的树木花草告诉我的。” “是么?”韩鑫惊讶道:“你能和花草树木说话?” “不是说话。”宝寿摇了摇头,然后搜肠刮肚了好一会儿,用他极其有限的词汇道:“就是……能明白它们的意思……” 韩鑫自己也知道,让宝寿解释这种事实在是太难为对方,大致明白了意思后,便不再细究,另选了个话题打发起了时间。 回到家后,虽然韩鑫很想立即清点一下此番所得,但身体因之前的行动又一次被压榨得接近透支,再加上一些伤势,令他不得不躺在床上休养。 安稳地过了几天之后,一向寧静的大溪村忽然喧闹起来,原来是村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当然,用“个”来形容或许有些不对。 確切地说,那是一辆小轿车。 正月快要过去,如今已是兴国三年,但轿车在中州仍不是什么很常见的玩意,尤其是在大溪村这样的小地方。 引擎声仿若钢铁怪物的轰鸣,吸引来了许多人的围观。无论大姑娘小媳妇,但凡是手里有空閒的人,此刻都聚集在了村口,好奇地打量著这新鲜事物。 在这时,车门打开了,穿著白袜的双脚踩著黑色高跟鞋先一步探出,从旗袍开叉的缝隙里可见到其中一条腿上包著纱布。 “请问各位,你们知道韩鑫住在哪么?” 朱希贞走下车,脚步仍有些一瘸一拐,她头戴一顶羊毛呢的小礼帽,穿著一件立领的黑缎衬绒旗袍,胸前绣有一朵牡丹花,外头则罩著浅棕色的毛皮大衣。 大人还未开口,已有顽童在旁抢著回话: “我们村里男的都姓韩,可没听说过有叫韩鑫的!” “姐姐,你生得好漂亮,这黑色的铁疙瘩是什么?” “姐姐……” 朱希贞瞬间陷入了大溪村童子军的包围,慌乱之余,也不知该先回答哪一个问题。 “嘟嘟!!” 轿车忽然响起了喇叭,嚇得一村顽童作鸟兽散,纷纷躲到自家大人的背后。 一个梳著大背头的青年紧跟著从轿车上下来,穿著一身手工裁剪的白色法兰绒西服,內中还有一件收腰马甲,更显身姿挺拔。 他戴著一副金丝眼镜,白净的面容鼻樑高挺,鬍鬚修剪得十分乾净,只是面颊稍稍凹陷了下去,显得有些憔悴。 从脸型来看,不难看出这人就是曾被掳到土匪老巢的钱大少,也就是差一点做了崔四娘压寨夫君的那位。 钱大少看向那些被汽车喇叭声嚇到的孩子,先是露出一个抱有歉意的微笑,又从口袋里抓出一把糖果,喊道:“来来来,排队到我这里领糖吃咯!” 趁著顽童们兴高采烈去领糖的时候,朱希贞来到村里老人的面前,先是问候了几句,又在头上比划道:“……各位大叔大婶,你们知不知道谁家里有个又高又壮、铁塔一般的大哥?” “那肯定是宝寿了。” 村里的老人立即明白过来,指向村口的方向,示意道:“看见没,就是那院子……对了,你说的韩鑫,不会就是三金子吧?” “……可能就是他吧,总之,谢过各位长辈了。” 朱希贞对老人们弯腰道了声谢,转身走向五伯家的院落。 第28章 不速之客 这是一座竹篱笆围住的小院,用长长的毛竹片编扎在一起,南边用两扇榆木板子做了院门,厨房顶上正冒著淡淡的炊烟。 朱希贞走到门前,先是整理了一番衣装,迟疑了片刻后伸手叩门。 她的手上戴著黑色天鹅绒手套,手背位置缀著一颗黄豆大小的珍珠。 敲了一会门,见始终没人回应,她便壮著胆子道:“请问,韩大哥在家吗?” 话音刚落,有个沉闷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 “你找我家哥哥做什么?” 声音很粗,应该是一个昂藏汉子,但说话的语气却像是个孩子。 朱希贞抬起头,看到院门上方探出半个头颅,一对孩童般纯真的双眼正看著自己。 “你好,你一定就是宝寿了,还记得我么?”朱希贞见到宝寿,心中稍定,化著淡妆的脸上露出得体的微笑:“我们先前在县里见过一面的。” “……”宝寿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歪著头道:“不认识,你谁啊?” 朱希贞笑容一僵,眼中闪过难以置信的神色。 也不是她自恋,就算她不是什么绝代佳人,也绝不是扔进路人堆里认不出来的那种。在样貌方面,朱希贞还是有些自信的。 但宝寿毕竟不是普通人。 对於宝寿来说,除却一些特別亲近的人以外,他確实记不住旁人的脸,也即是通常意义上的“脸盲”。 在宝寿的脑海中,就没有美与丑这两个概念,所有人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没区別。 也罢,不认得就不认得吧…… 朱希贞深吸一口气,梳理好心情,仍旧保持著礼貌的笑容:“那……我能进去找你家哥哥么?” “不行。”宝寿摇了摇头,坚定地拒绝道:“爹说了,不能给陌生人开门。” 朱希贞胸口一闷,险些没能保持住淑女姿態——这铁塔般的黑汉子,居然会怕什么陌生人么?! 笑容已经十分勉强,朱希贞又问道:“那,请问你父亲在家么?” “我爹带人去隔壁桐树村帮忙了,他们村子遭了土匪,死了很多人,需要人帮手。” 听到这,朱希贞面色一暗,笑容彻底在脸上消失,两道柳眉微垂的模样有些內疚。 聚贤县治下的村子发生了这等血案,她那作为县长的父亲,毫无疑问该为此负责。 然而事实上,时至今日,县府並没有给出任何援救措施,桐树村剩下的村民们唯有自救。 这时,已经散完了一圈糖的钱大少跟著来到院门外,正好目睹了这一幕,也听到了宝寿的话。 见到朱希贞失落的模样,钱大少有些心疼,柔声道:“希贞,这不是你的错,那伙匪徒確实穷凶极恶,朱叔叔也已尽力了。” “学长,我说过很多次了,我们的关係还没近到相互称呼名字的地步。” 朱希贞抬起头,冷淡的样子像是一座冰山,又像是生人勿近的高岭之花。 “请你自重。” 热脸贴了冷屁股的钱大少有些尷尬,连忙扶了扶金丝眼镜,假装看向其他方向。 “是,我知道了……学妹。” 宝寿没有看热闹的意思,见这两人交谈完,便道:“说完了你们就走吧,我哥哥待会该喝药了。” “……他受伤了?” 朱希贞神色一变,十分关切地向前一步,追问道:“严不严重?伤到哪了?情况现在怎么样?” 钱大少看著朱希贞忽然一副焦急的模样,心中十分不是滋味,一时觉得自己就不该跟过来——早知道呆在车上算了。 问题一个接著一个,就像连珠炮一样,宝寿差一点被问蒙。 他想了一会,反问道:“这跟你们有什么关係?” 朱希贞被问住了——对啊,跟她有什么关係? 她也无法確定九筒面具底下的人究竟是谁,只是凭藉直觉將韩鑫与九筒划上了等號,万一她认错了呢? 何况,这事她也不好明说。 少女的心事总是复杂的,眼见得朱希贞十分纠结,钱大少终究还是有些不忍,於是他对宝寿道:“我在西洋攻读现代医学,这位小姐是我的助手,如果你哥哥受了伤,我们可以帮他看看,或许能有帮助。” “你是说,你们是郎中?”宝寿艰难地理解了对方的话,“要收钱么?” 朱希贞回过神来,摇头道:“不要钱。” “名字?” 钱大少微笑道:“在下钱承文,这位是朱小姐。” “我叫宝寿。”宝寿低头將门打开,“现在我们认识了,你们进来吧。” “稍等。”钱承文道:“我去拿药箱。” 说完,他跑回车上,真从后座底下取出一个棕色药箱。 钱承文身为荣昌海贸的少东家,去西洋留学本应该攻读经济学与管理学。 奈何他这人有著自己的想法,不愿服从家里人的管束,又对经商没什么兴趣,於是主动改变了学科。 他今年不过才二十四岁,眼下已经在攻读医学博士了。 宝寿带著二人来到韩鑫房前,將门推开的同时,衝著里头道:“哥哥,有两个洋郎中要来给你看病……” 说完,他又特地强调道:“……不要钱。” “知道了。” 韩鑫在里头答应道:“我跟他们聊一会,你先去忙吧。” 朱希贞与钱承文结伴走进屋內,发现窗户紧闭,厚实的窗帘遮挡著阳光,一股浓烈的中药味扑面而来。 韩鑫坐在床上,光著上身,胸腹位置缠著几圈绷带,隱隱透出肌肉的轮廓。他抬起头看向门边,额头上出了少许虚汗,目光锐利如鹰隼。 “……贵客前来,韩某有失远迎。”韩鑫看著走进房內的二人,有些冷漠地道:“不知二位找韩某有何贵干?” 他才不会信什么看病的话。 朱希贞的双手在平坦的小腹处交叉,十分关切地问道:“韩大哥,你的伤势严重么……” “朱大小姐。”韩鑫皱起眉头,有些奇怪的样子:“……我们只是见过一面而已,似乎没这么熟络吧?” 听到这话,钱承文的面色尤其复杂,而朱希贞却是几乎可以肯定了——这种拒人於千里之外的语气,就算声音变了,她也认得出来。 “如果你们是来替我看病的,现在就可以诊治了。”韩鑫淡淡地道:“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我还需要静养,就不奉陪了。” “好吧。”钱承文对朱希贞使了个眼色,主动走了过来,將药箱往桌上一放,指著一旁窗户道:“这里太暗了,我能將窗帘捲起来么?” “请便。“ 第29章 身份不明 “……不可思议。” 钱承文戴著听诊器,一只手將听诊头按在韩鑫胸口处,来来回回听了好几遍,目光惊讶地道:“你的身上虽然有几处骨裂,但心音与呼吸系统竟然完全不受影响,甚至比常人还要健康……” “不需要再做什么干预治疗。”钱承文很快做出了判断,“只需要再多静养一段时间就行……你有感觉明显的不適么?我这里有些止痛片,可以帮你缓解身上的痛楚。” 韩鑫摇头拒绝:“谢了,但我从不用这东西。” 听到韩鑫没有大碍,一旁坐著的朱希贞鬆了口气,又道: “……对了,韩大哥,后来我带人赶回鹰头山的时候,正好碰见逃回来的几个巡警,从他们那里知道了事情经过。如今山上的土匪都被剿灭了,剩下几个活的也已经受了审,几天后就会被枪决。” “鹰头山的事,跟我有什么关係?” 韩鑫无所谓地道,“那些人是死是活,被谁剿灭的,我並不感兴趣。” “……我就直说了吧。” 钱承文不愿意继续拐弯抹角,看著韩鑫的双眼,直截了当道:“朱小姐当时曾带人攻山,结果一时失手被擒,被一名脸上戴著九筒面具的神秘人所救……” “怎么又蹦出个戴面具的神秘人,够乱的。”韩鑫露出一副不明所以的模样:“然后呢?” 钱承文金丝眼镜下的目光有些慎重,他缓缓道:“……我们认为,韩兄或许就是那个九筒。” “你们大概是认错人了吧。”韩鑫对此矢口否认道:“还在正月里,我可没那个閒工夫,跑去几十里外打土匪玩……” “可是……”朱希贞忍不住了,“那你的伤……?” “你说这个?”韩鑫低头看了看身上的绷带:“前两天跑到山上玩的时候,手痒捅了个蜂窝,被蜂群追的时候不小心摔的。” “实不相瞒。”听到韩鑫的回答,钱承文轻锁著眉头,又道:“虽然时间短暂,但我也曾见过那人一眼……” “那,钱兄认为我是那个九筒么?” “我不知道。”钱承文老老实实地道,“他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狼一般闪著绿光的眼睛……可我们刚进来时,这房间里也很昏暗,韩兄的眼睛却没有闪光。” 过度使用摄魂术虽然带来了很大的消耗,但因此带来的超量恢復,也让韩鑫更快適应了双眼的异变。 现在,他已经能够主动收敛眼眸中的光芒,自然不会有异样。 “所以嘛,我早说你们二位认错人啦。”韩鑫懒洋洋地道:“就这样吧,我身体不舒服,也有些累了。便不送你们了,二位请自便。” 言罢,韩鑫躺回床上,面朝著墙,留给朱希贞一个后脑勺。 望著朱希贞一脸失落、欲言又止的样子,钱承文心里泛酸之余,又有些莫名其妙的庆幸。 “无论如何,赤面虎已死的消息都是韩兄送到县里的,此番我能得救,也是要多谢韩兄的。”钱承文一边收拾著药箱,一边道:“悬赏赤面虎剩下的花红,我会代为偿付,过几天就会有人送来。” “多谢钱兄了。”韩鑫的声音依旧懒懒的,敷衍道:“你果然是个仗义人。” 这时,沉默了一会的朱希贞忽然开口:“……还有,煤矿的事已经定了,劳伦斯虽然死了,但他已经探出了矿山的位置,等过了正月,就会有人来开矿了。” “对。”钱承文在旁赞同道:“矿山就在聚贤县境內,储量很大,需要僱佣不少人。荣昌海贸会与县府合作开採这条矿脉,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如果这件事能成的话,周边百姓也能跟著受益。” “……” 韩鑫侧躺著一语不发,似乎完全不在意的样子。 朱希贞再不能说什么,怀著满腹心事走出门去,迎面宝寿又端著一碗汤药走来,询问道:“我家哥哥怎么样?” “他没事。”钱承文温和地道:“只需要多养几天就好,但不能因为怕冷就紧闭门窗,儘量还是要保持房间內空气流通。” 宝寿显然无法理解什么叫作“空气流通”,但他知道韩鑫並没有太大的危险,这就够了。 “谢谢先生。”宝寿对著钱承文用力点了点头,“你们要留下来吃饭么?爹说不能让客人饿著肚子离开。” 点头的幅度之大,以至於碗里的汤药险些溅了出来。 钱承文好奇地闻了闻药香,询问:“这中药是要给韩兄的么?里面都有什么?” “嗯。”宝寿答道:“这是土方子,里头都是些补血养气的药材。” 钱承文笑了笑,显然对“补血养气”不以为然,认真地道:“病人是肋骨骨裂,需要多补充些营养,至於一些没有科学证明的中药,还是儘量少给他喝吧。” 宝寿不解,“科学?营养?” 钱承文耐心地解释:“就是肉、蛋、奶。” 宝寿这下听懂了,“哦……但是哥哥不肯,他说常福要长身体,肉跟蛋得先给常福吃。” “常福是谁?” “我弟弟。” 见二人说起话来没完没了,朱希贞在旁小声提醒:“……学长,村里的人並没有足够多的肉食,更別提牛奶了。而且,中药方子有时也很有效果。” 钱承文这才想到自己犯了何不食肉糜的错误,老脸一红。 “……是我没想到这一点,这样吧,我到时安排人再送点补品过来。” “好。”朱希贞点了点头,看向宝寿满面带笑:“宝寿,你去给你哥哥送药吧,我们就不留下来吃饭了。等下次你到县里来,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言罢,她与钱承文一同走出门,上了那辆黑色小轿车,掉头往大路开去。 宝寿走进韩鑫房內,將那碗药汤递给韩鑫,后者接过后吹了吹热气,轻抿一口。 “那两个人走了?” “是的。” “以后儘量少跟他们扯上关係。”韩鑫端著药碗道,“有钱有势的人事情最多,避免不必要的来往,就能少很多麻烦……” 很快,一碗药汤便喝了个乾净,见宝寿端著空碗出去,韩鑫就从被子里掏出那一支飞燕髮簪。 他的伤势其实已经好了许多,先前之所以出虚汗,並非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这只髮簪的缘故。 事实上,这玩意的作用有点超出了韩鑫的预料。 第30章 壁虎游墙 趁著宝寿出门收拾饭菜的空档,韩鑫又坐起身来,將飞燕髮簪捧到心口处。 他闭上双眼,將心神沉浸於其中。 再睁开眼时,只见周边雾气变幻,仿佛自己正立足於墨色的云海之上,脚下是一小块空地,四周则被半透明的障壁阻挡。 一个类似幻境的地方,而这就是飞燕髮簪所拥有的效果。 “呼……” 打起精神,韩鑫看向正前方,像是在等待著什么。 在他的对面,一个黑影逐渐於虚空中浮现,空翻后轻巧地落到地上,衝著韩鑫摆开拳架。 黑影的起手式与崔四娘一模一样,就连轮廓也与其有几分神似,以趟泥般的步伐一点点接近,飞身向前便是一脚侧踢。 动如脱兔,迅捷如电。 黑影的身形虽然纤细,但在这极快速度下的一脚,仍有著不容忽视的力道。 劲风扑面而来,韩鑫却对此早有预料,他没有硬接,几乎与黑影同时动作,略微侧身,左手將这一脚朝侧方拨开的同时,直踢黑影支撑腿的迎面骨。 这里就是最脆弱的地方。 只听得咯嘣一声轻响,受击的黑影晃了晃,尚未来得及倒地便瞬间破碎,化为光影融入韩鑫周身,於是有种种明悟浮上心头。 看似得心应手,实则这已是韩鑫第五次与黑影对阵。 前四次,他都是才打个照面就被踢飞出去,醒来后只剩一头虚汗。 来来回回都是这一招,再怎样也该学会如何应对了。 在成功接下这黑影的一击后,韩鑫只觉眼前一阵恍惚,身躯被雾气排斥出去,再睁开眼时仍好端端地坐在床上。 壁虎游墙功的口诀与运炁法门,已然浮现在脑海。 “原来如此,这功法的关窍在於涌泉穴……” 韩鑫粗略地回忆了一遍,低头看向手中的飞燕髮簪,只见距离前端大概五分之一的位置,已经出现了一道裂痕。 “看这模样,应该是还能再打那黑影四次,大概每胜一次就可以解锁新的內容。而壁虎游墙功,则是所有东西的基础。” 只有心神进入那个梦境,所以韩鑫无需担忧身上的伤势,可疲劳也是实打实的。 他虽然人坐在床上,却跟真与別人交手一样十分疲惫,拿起一条毛巾擦了擦汗水。 与崔四娘的一战,韩鑫虽然凭藉著智取拿下了对手,但也確实被揍得很惨。 子弹总有用完的时候,而掌握了炁的高手有著某种预判的能力,想要命中他们並不简单。 虽说时代变了,但练练拳脚还是有必要的,若手头武器用尽了,至少不用坐以待毙。 “今天先到此为止,等熟悉了壁虎游墙功,再去挑战下一关。”韩鑫想著,“不过,能直接交手来增加实战经验,而不必忧虑受伤,比一个人瞎练要强多了。” 见时间差不多了,韩鑫走出房门,宝寿正在院里摆放桌椅。 韩鑫並不急著入座,而是转身看向自己所居的厢房,照著法门运炁,几息之后,感觉脚底涌泉穴有阵阵麻痒之感时,向前迈开脚步。 仿佛脚心位置有个吸盘,韩鑫直接走上了前方的墙壁。 为了专心运炁,韩鑫的步子极慢,却也很妥当。 背部与地面几乎平行,引力在下方拉扯著身躯,但他还是沿著墙壁走到屋顶,转身坐在了屋檐上。 不得不说,这是个不错的手段。熟练以后,纵使是悬崖峭壁也能来去自如。 宝寿来到韩鑫下方,仰起头,露出艷羡的目光。 “哥哥,你是怎么爬上去的?” “嗯,一时半会说不清楚……等我再多练练,以后教你。” 言罢,韩鑫起身跃起,朝前翻了个漂亮的跟头,稳稳噹噹地落在地上,身法明显比之前利索了许多。 卖弄之余,韩鑫忘记了自己还有伤在身,落地后身上难免隱隱作痛。 只是痛楚远远比不上兴奋,虽然韩鑫还不清楚他的手究竟怎么了,但摸来的东西確实样样都是宝贝,用摸金手来称呼也不为过。 除却飞燕髮簪以外,那颗地神的头颅暂时保存在韩鑫的床底下。而龙角瘤他怎样也研究不出用法,本想著给三眼试一试,却不知它跑去哪里冬眠了,只得暂缓。 心情好,午饭吃得也格外香甜,穿上衣服的韩鑫找了个凳子坐在院里,享受著午时的温暖阳光,闭目养神。 可安逸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没舒服上多久,院外又响起了“砰砰”的敲门声,听上去十分急切。 “三金子?三金子!” 听到门外的大呼小叫,韩鑫站起身来,开门一看,是同村的一位大叔。 “三金子,你五伯中邪了,快看看吧!” 大叔面色惊恐,满头大汗地指向后方。 “家里还有柚子叶没?你赶紧烧点水给他洗洗!我去县里找高人看看。” 先前与五伯一起前往桐树村帮忙的几个年轻后生,此刻正围拢在路上的一辆排子车旁,伸手按住被绑在车上的五伯。 五伯前几天出门时还是好端端的,如今却衣衫凌乱,脚上的鞋子只剩下了一只。嘴角掛著一条晶莹的涎水,满脸疯癲之色,齜著一口烟燻的黄牙。 虽然被麻绳绑得死死的,他的手脚却还在拼命扑腾,已经被勒出了血痕,仿佛感受不到痛楚。 一边闹腾,嘴中还含糊不清地喊著什么。 “……噫!杀了你……把你们这些土匪都杀了!嘻嘻……” 五伯眼见得就要到花甲之年,气力已衰,但在他全力挣扎之下,几个年轻的大小伙子居然险些按他不住。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韩鑫看得出来,这样子是失去了自我保护的本能,以牺牲健康为代价透支了潜力。 就像是以烈火烹油,虽然气势极盛,又怎么能够长久? “……来不及烧柚叶水了,你们几个先让开。” 韩鑫当机立断,走上前去,一手捉住五伯的面颊,强行让对方的双眼对准自己,眼底隨即亮起幽绿的光芒。 方才还狂躁不已的五伯,在对上韩鑫的双目之后,先是一怔,然后脸上浮现出恐惧之色,像是见到了什么妖魔鬼怪一般,嚇得浑身哆嗦。 耳旁传来一声若有若无的惨叫,仿佛有什么事物正在脱离五伯的身躯。 然后,满是皱纹的面颊才逐渐平和下来。 五伯脑袋一歪,就此陷入了昏睡。 “呼……” 韩鑫微微闭上双眼,鬆了口气。 “行了,你们先回去吧,五伯交给我就行。” 第31章 野村游魂 同村那位大叔见韩鑫一出手便治好了五伯,心下有些诧异。 “可以啊,三金子,你还学会驱邪啦?你五伯这到底是怎么了?” “撞上不乾净的东西了。” 韩鑫解开五伯,將对方从排子车上搬下,將其一条臂膀环绕至自己肩头。 “我当过兵,杀气重,把那鬼魂嚇跑了……你们回去后记得也用柚子叶烧水洗个澡。 至於桐树村,这几天就別去了。” 几人忙不迭地答应下来,离开后还不时回头看上一眼,眼神中满是后怕。 柚叶泡水,是民间驱邪除秽常用的土方子,用的是柚子清冽的芳香来净化邪气与污秽。 而五伯方才的症状很明显是被附身了,民间又称“撞客”,且症状不轻。 韩鑫方才是借著摄魂术,与那鬼魂爭夺控制权,这才成功赶走了对方。 那对土匪喊打喊杀的模样,一看就是新近枉死之人,除了过年时被杀的桐树村村民以外,还能是谁? 寻常鬼魂並没有完整的意识,大多只是一口怨气不散,存在於世上的目的就是报復与发泄。所以,自然也就不分什么债主仇家,这才会附在去帮忙的五伯身上。 桐树村离这里有些太近了,这事不好放著不管…… 將五伯安顿到床上后,韩鑫先用柚子叶烧了些水,给五伯擦洗了一番,虽然鬼魂没了,留下的秽气却还在,需要及时清理。 接著,韩鑫对宝寿道:“晚上一起出门一趟,我现在去准备些东西,你去找一下槐花婶子,让她帮忙照料一下五伯和常福。” 宝寿答应了下来,於是两兄弟分头行动。 夜间。 桐树村距离大溪村约莫有七、八里的路程,快马片刻便到。 之所以有这么个名字,是因为村中有一株好几百岁的老桐树,有將近五人合抱那么粗。 桐树是中州特產,栽培歷史十分悠久,在一千二百年以前的《本草拾遗》中便有记录。 桐树籽製成的桐油,是最为常见的防水、防腐涂料。桐树村的人除却种地以外,也擅长製备桐油,因此一向过得比较富裕,也恰是因此才惹来了灾祸。 当韩鑫与宝寿在夜幕中来到桐树村外时,隔著远远的就见到一片烧毁的房屋,檁木、椽子隨意掉在地上,外表黑漆漆的,散发著微弱的糊味。 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论哪个时代的匪徒行事大多如此,这样的结果並不稀奇。 据五伯讲,桐树村这次死了近三分之一的人,其中多半是壮年男丁。剩下的老幼妇孺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寧愿聚集在一起,每晚躲在祠堂里扎著堆吹冷风,也不敢回家过夜。 这个选择倒也不赖,毕竟祠堂里供奉著许多祖宗的牌位,等於有列祖列宗庇护,自然能抵挡怨灵。 五伯他们毕竟是外姓人,就算是前来帮忙干农活,也不好进別人祠堂里过夜,这才不慎著了道。 站在村子外围,韩鑫並不急著进去,而是找了处地势较高的地方,掏出他的七十二龙盘观望。 聚精会神,眼神逐渐发散,看到的事物隨之模糊——桐树村的一座座宅院、房屋,俱是以那颗老桐树为圆心而展开,一圈接著一圈,儼然也是个太极圆晕,那棵老桐树则是种在结穴处。 当年建村时,应该是受过地师的指点,才有这么讲究。 只不过,那些坍塌的房屋、烧毁的梁木,除却堵塞了村中通道外,也破坏了原有的太极晕,致使村內的生气不畅,阴气淤积。 在风水上,这种情况属於“绝脉”,那些新死者的怨气也因此难以消散,从而滯留在村中。 像这种情况,白天阳气重时还好,待到夜间阴盛阳衰时,孤魂野鬼就开始冒头了。 “这种情况,难免会有不乾净的东西……” 韩鑫回过神来,拿起腰间的竹筒,吩咐道:“宝寿,你蹲下来,把眼睛闭上。” 宝寿听话地蹲下,他生得人高马大,即便这样,脑袋也快到韩鑫的胸口。 韩鑫打开塞子,稍稍蘸取了里头的液体,擦在宝寿的眼皮上。 “行了,起来吧。” 宝寿眨巴几下眼睛,站起身来,以好奇的目光打量著桐树村內的一切。 然后,他用疑惑的语气道:“哥哥,村里有好多没麵皮的黑影。” 韩鑫闻言一愣,宝寿这意思当然不是说村里的人不要脸,而是字面意义上的没有麵皮。 游魂是死者怨气所化,本质是未散的阴魂,除非有些道行,否则大多情况下都只有模糊的轮廓,也即是“鬼影子”。不仅面目模糊不清,就连生前是谁都记不起来。 懵懵懂懂,浑浑噩噩。 至於更次一等的,便乾脆连影子都没有,譬如那一团团拳头大小的鬼火。 宝寿之所以能看见这些游魂,是因为韩鑫用了牛眼泪给他擦眼睛,这也是在民间广为流传的土方子。 传说牛是一种极为通灵的动物,能够看见阴差、鬼魂,所以能够预见死亡。而牛在临死前流出的泪水更具备著奇特力量,將这眼泪涂抹在人眼,便能短暂地看到非同寻常的景象。 但传说只是传说,且大部分是编出来糊弄外行人的。 事实上,九叔在留下的杂记中讲过,牛眼泪並非是真的泪水,而是薄荷、牛黄、甘草、骨粉等物调配成的药水。 在这些药材当中,骨粉才是至关重要的一环,通过它降低眼睛处的阳气,就可增强对阴气的感知,但是时间长了也会对眼睛造成损害,所以在不使用时,需要用柚叶水及时擦去。 “你能看见就行。”韩鑫对宝寿道,“待会咱们去村里,见到那些东西过来就先避开,记住没?” “嗯。” 宝寿点了点头。 至於韩鑫自己,倒是不必那么麻烦,得益於眼珠子的变化,他本身就能隱约看见鬼怪。 虽然不如用了牛眼泪清楚,却也没有伤眼的副作用。 韩鑫打算做的事情,其实也不算复杂。也即用罗盘確定了点位以后,从桐树村的最外围开始,一点点清理那些阴气淤堵的地方,疏通脉络,然后再处理癥结。 他將宝寿带来也是这个目的,后者一身的好力气正適合帮忙搬运重物。毕竟韩鑫如今身上有几处骨裂,独自一人不便动手。 两人才能抬起的房梁,宝寿一只手便能够轻易拿捏,一人便顶得上几人合力。 再加上有韩鑫在旁指点,事情进展得还算顺利。 第32章 镇地宝树 “又冒出来一个,先撤。” 眼见得一道鬼影缓缓从墙中探出,韩鑫喊了一声,宝寿立即放下手中那根烧断了的房梁,跟著他迅速后退,以避免与鬼物正面遭遇。 那些没有面目的游魂,大多都在无意识地四处徘徊。 而墙壁、门窗之类有实体的事物,根本阻挡不了游魂的行动。 时不时,便有游魂从一堆废墟里头穿出,脚不沾地般胡乱飘荡。 这时候,韩鑫与宝寿便要停下手中的活计,捂住口鼻后退,待到鬼影晃晃荡盪地去远了,再回来继续动手。 倒也不是怕了这些弱小的游魂,只是为了避免驱散祂们的麻烦。 这些游魂只会在夜间出现,若是白天干活会更方便,不需要经常躲闪。 但也只有在夜里,那些阴气淤塞的地方才会更显眼,也更容易找到那些受邪气侵染的事物。 譬如有些烧黑的木头大概是砸在了人身上,除却焦痕之外还沾染了人血,於月光下泛著妖异的光泽。 像这种东西,光是將其挪开还不够,得集中起来烧毁,避免以后再闹出邪祟。 花了半夜的时间,韩鑫与宝寿成功清理了桐树村的最外围。 忙活了一阵子,二人也有些累了,將那些染上邪气的事物堆在一起、付之一炬后,找了个地方洗了洗手,吃起东西。 宝寿仰头將一竹筒的水喝乾,又往嘴里丟了四五个炒蜂蛹,边嚼边道:“哥哥,这样一来,那些没脸的人就会消失吗?” “嗯,只要气脉通了,阴气就不会淤积,游魂就会跟著逐渐消散……只是还需要一阵子。” 韩鑫解释道,“这些脏东西如果缠上了人,就会在暗中作祟、戕害人命,以发泄横死的怨气……死得越惨,怨气越重,也就越棘手。” 宝寿听懂了,又问:“村里不会也有这种东西吧?” “不会。”韩鑫答道:“正常情况下,脏东西没那么容易出现。除非是短期內有大量死者、或者一个地方的风水出现了问题,最容易造成这两种情况的,其实是战爭。” 说到这,韩鑫难免有些忧心忡忡。 虽说大兴民国才是初建,但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大乱將起,摆脱了前朝腐朽的统治后,想要迎来黎明的曙光,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大起义並不能算是成功,曾在前朝身居高位的那些人,不过只是换了副面目,便又躋身於新政府。且在没有强有力的中央约束下,各自为政,相互爭权夺利,为此不惜勾结洋人,出卖主权。 唯有扫清旧事物,才好建立新事物,而在这段期间保境安民,需要的是人与枪,光靠自己一个是不可能够的。 建立民团的事,也该提上日程了,如今手上也有了钱,拉支队伍应当是足够的。 见休息得差不多了,韩鑫站起身来,对宝寿道:“走吧,外围已经清理得差不多,其他地方以后再收拾也不打紧,咱们先去看看村里那棵老桐树。” 韩鑫先前已经看出来了,老桐树正位於整个村落的枢纽,如今地面上阴气淤塞、以至於滋生出了游魂之类的鬼物,树本身的状况怎可能不受影响? 或许,那一棵老桐树的变化,才是造成这风水绝脉的癥结所在。 走在村里,时不时还要停下躲避游魂,所以前进的速度並不快。 四下里都是黑漆漆的,唯有南边一栋高两层、灰砖黑瓦的大宅里有些灯火,那里正是桐树村的祠堂。 因为周边阴气深沉的缘故,韩鑫觉得身上有点微凉,体感温度比外界低上不少。 还有些距离,韩鑫已能见到明月下如同伞盖般的巨大树冠。 叶片大多已经落下,仅余下光禿禿的枝丫,看上去就像是扫帚头。韩鑫曾记得,桐树村的人对这树大都十分尊敬,口口声声称呼其为“老祖宗”。 树底下,还有一个背对二人蹲在地上的身影,披头散髮的样子像是个女人。 那人仰著头,静静地注视著老桐树的顶部,口中轻轻哼著什么,调子像是附近流传的摇篮曲。 “深更半夜的,怎么还有女人独自在外?”韩鑫皱起眉头,“走,过去看看。” 越是靠近那棵大桐树,附近徘徊的游魂就越少,不多时韩鑫便带著宝寿来到近前,只见那人两条小腿都裸露在外头,已被冻成了青紫色。 即便地处江南,正月里的湿冷也不可小覷,那股子阴寒直恨不得往人的骨头缝里钻。 “姑娘,你家在哪?” 对於韩鑫的招呼,蹲在地上的女人並没有反应,只是目光痴痴地望著那棵树。 这时韩鑫发现对方怀里搂著个襁褓,只是里头裹著的並非婴儿,而是一块椭圆形的石头。 韩鑫伸手在女人眼前晃了两下,见没有动静,乾脆將其额前的刘海撩起,露出一张白嫩的鹅蛋脸。 虽然沾著些污渍,却並不影响那张温婉的面容,小巧耳垂上有著凝固的血跡,看那伤口,似乎是强行扯下耳环所致。 “我记得她。”一旁的宝寿忽然道:“她是村长家的孙媳妇,办喜酒的时候还给过我朱古力糖吃。” 你是记得朱古力糖吧……不过,原来是桐树村村长家里的? 韩鑫这几年一直在外,没有回家,自然与这女人不相识。 除夕那天夜里,被扔到五伯家里的人头就属於那倒霉的老村长,赤面虎也曾亲口说过什么他孙媳妇很润的话…… 现在看来,只怕她的孩子也…… 原以为这女人是中了邪,被什么东西给魘著了,但韩鑫却並未从她身上感受到怪异的炁。 也即是说,她只是单纯因为受到的打击太大,从而精神失常。 虽然被扯得破破烂烂,但不难看出女人身上衣物用的都是好料子,做工也十分细致,於缺口中隱约可见胴体上青紫色的伤痕。 韩鑫嘆息一声,將身上外衣脱下披在了女人身上。 隨即,韩鑫上前去看那棵老桐树,只见树干上缠著几圈有成人臂膀粗的麻绳,树皮在月光下呈现不健康的灰白色。 他试探著伸出手,按在了桐树粗糙的表皮上。 果不其然,眼前又有讯息闪过。 【缘起物:镇地宝树】 【种植在风水穴位的桐树,可辟邪、驱煞、护佑家宅平安,曾是富裕与吉祥的象徵,如今已濒临枯死,似乎藏有什么隱秘。】 【找出危害树木的元凶,可令其恢復生机。】 虽然是这样说,但韩鑫对於树木的了解並不多,也只会插秧一类的简单农活。 让他来救治这树,有些难为人了,不过…… 韩鑫转过头,看向身旁的宝寿。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宝寿也变得与那个疯女人一样,抬起头直勾勾地望著老桐树,目光也停留在树顶。 第33章 七星天牛 “宝寿。”韩鑫看向对方,问道:“你在看什么,这树有什么古怪?” “有。”宝寿点了点头,用手指向老桐树的顶部,认真地道:“这棵树的头顶生了虫子,他很痛苦。” 然后,宝寿又特地补充了一句:“很大、很大的虫子。” 再大也就是虫子唄…… 韩鑫想著,既然自家兄弟都这样讲了,那虫子多半就是导致这一棵宝树枯死的罪魁祸首。 来都来了,不如先爬上去看看到底是什么虫子,然后再看怎么做。 看来这桩因缘倒是好了结,若是这老树能够枯木逢春,或许村子迟早也能有復兴的一天…… 韩鑫想到,从他目前搜集到的信息里可以看出,这世界上有著一种名为“地神”的事物,据称是一地灵性的具现化,类似於土地公公之类的,但外表並不一定就是小老头。 地神联繫著一方土地的生机与吉凶祸福,且影响范围有大有小。像鹰头山那个神像的脑袋,还有眼前这一株老桐树,应该都在地神的范畴之中。 而若地神出现问题,就会发生各种难测的事件。 不是说老桐树如果没有濒临枯死,村子就不会被洗劫。而是在遭劫之余,或许不会有那么多人无辜被杀。 土匪固然穷凶极恶,但人的行为也与外界环境息息相关,会受到各种潜在事物的影响。 譬如那些在苦寒之地居住、常年见不到阳光的人,通常就比一般人更容易抑鬱。 如何更好地利用地势,这就是风水堪舆的存在意义。 “话说回来,人们寻找风水宝地建立墓穴,也有些让死者有灵保佑后代的意思,道理和地神也有些共通……” 心中闪过无数思绪,韩鑫隱隱生出了些感悟。 接著,他暂时拋下繁杂的诸般念头,將精力集中到面前的老树上,运炁至足底的涌泉穴,施展出壁虎游墙功。 在月光的照耀下,韩鑫一路踩著树干向上走,一步一个脚印。 离地十余米高的大树,他就这么將双手背在身后,动作轻飘飘的、如閒庭信步一般走至顶端。 在丛生的枝丫里选择一处站定,两只脚分別踩著较粗的树杈,韩鑫低头看向位於分岔处的一个树洞。 这洞有著碗口大,具体也不知道是虫蛀还是其他原因所形成,也不知有多深,但韩鑫当然不会用手去掏,他另有办法。 运炁至目,眼底闪过一道绿光,特殊的炁经由双眼散发出去,匯聚到视线的焦点,也就是那树洞的深处。 摄魂术的原理,是通过视线交错来干涉目標的神智。但这並不代表如果没有对准,或对方乾脆是个盲人,这招便失去了作用,否则操纵尸体之类的手段就不存在了。 究其本质,摄魂术是以自身的炁来支配他者的炁,视线交互只是效果最好的一种形式。 而若两方的炁不相上下,甚至敌强我弱,就很难起到作用,基本只是个精神威慑。 但在只想引起对方注意的情况下,这也足够了。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果不其然,摄魂术確实惊动了深藏在树洞中的事物,里头传来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在韩鑫最初的预测中,所谓的大虫子撑死了也就是二、三十公分长,他又不是没见过这种大小的蜈蚣,不还是被弟兄们捉来泡酒了么? 可当他见到光是一对探出树洞的黑色触鬚,就有著好几十公分长的时候,终於觉得有些不对,下意识便將腰间的驳壳枪抽在手中,打开了保险。 难道是岭南的小精灵? 紧跟著那对触鬚出现在韩鑫面前的,是一呈锯齿形状的锋利口器,位於上顎的一对大牙仿若铁钳,外缘略厚、闪烁著金属般的光泽,並伴隨著动作不断开合,咯嘣咯嘣的声响听得人头皮发麻。 既然对方已经冒头,韩鑫也就不再留手,將驳壳枪对准怪虫的口器中央,將弹匣內的十发子弹一口气全倾泻出去。 枪声在空旷的夜里传出去极远,远处祠堂里的灯火先是一阵明显的闪烁,隨后熄灭了大多数,仅仅留下了两三盏,隱约间还可听到孩童的哭喊、以及小声的议论。 望著树洞內已经不再动弹的怪虫,韩鑫將冒著热气的枪枝塞回腰间。 “……果然还是这玩意好使。” 他一把揪住怪虫露在外头的触鬚,用力將它从树洞之中扯了出来。 韩鑫发现,这是一只体长將近一米的巨大天牛,外表呈圆筒形、背部略扁,黑色鞘翅上有著白色绒斑,按著北斗七星的顺序排列。 天牛本就有著“锯树郎”的別称,自幼虫开始便能钻蛀树木,有这么一个大傢伙在,难怪这几百年的大桐树险些枯死。也就是如今天寒,等到暖和起来,天牛產下的虫卵孵化,恐怕整棵树都要被蛀空。 能长得这么大,也不知道这天牛到底钻进树里多久了…… 十粒陷入体內的子弹,令这天牛的身体流下了多道血蛇,淡黄色血液隱约有一种半透明的质感。 韩鑫劈手將天牛的尸体丟下,隨后跟著从老桐树上滑了下来。 有赖坚硬外骨骼的保护,这天牛的身体仍旧完整,只是外表有些轻微的擦伤。 那个疯女人在见到天牛后,神情终於有了变化,先是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紧接著低下头,轻轻拍打著怀中襁褓的后背。 面色温柔,儼然一位哄著婴儿的母亲,口中不断念叨著“不怕、不怕”。 韩鑫看这模样,也不好说这女人的病到底是减轻了,还是变得更加严重。 算了,还是先別管她了。 韩鑫看向天牛,目光停留在那一对漆黑的大牙上,心想,这两东西就跟铁钳一般,难怪能將老桐树啃出这么大的一个洞…… 虫牙天生带有弧线的形状,就好比一口寒光闪闪的反曲弯刀。 韩鑫拿出先前使用过的锯齿匕首,比了比后,发现两者接近差不多大小,又尝试著用匕首去试这虫牙的刃口,谁知用力一挑之下,直接擦出了几点明亮的火星。 锯齿匕首也算是不错的利器,但在这对撞中却出现了轻微缺口,反倒是虫牙仍旧安然无恙。 第34章 风地大观 正好用这虫牙再做把刀子。 韩鑫心想,有这玩意作为防身之物,再配上长短枪,他一身行头差不多也就齐全了。 而且,既然有两根虫牙,正好给宝寿也做上一把…… 韩鑫试著用手去碰虫牙,果不其然,眼前立即有讯息浮现。 【缘起物:七星天牛的利牙】 【受木棺灵树吸引而出现的异虫,拥有铁钳般的一对大牙。】 【极其锋锐,受唾液浸染而具备强烈毒性。】 有毒?那更好了。 等等,木棺灵树是什么意思……这什么镇地宝树,原来也是个棺材么? 韩鑫回过头去,看向在夜幕中显得极为深沉的大桐树。 月光下,无数枝条的阴影洒在地上,犹如缠在一起的水草。 “这里头埋著个尸体?人是死的……树却是活的?” 先前种种在此刻终於联繫起来,韩鑫眼前这老桐树包括整个村子,乃是一个人为布置的风水大局。 有意思。 桐树村与大溪村毗邻,再往南就是丰富的太湖水系,虽然水草丰茂、土壤肥沃,周围却並没有什么高山,自然也就难觅贵龙。 天时地利就是这样,再想进一步提升某地的运势,就只有依靠人为手段堆砌,或者祖坟冒青烟之类的偶发性事件了。 在风水穴上植木为棺,尸凭木得生机,木借尸以灵性,二者相辅相成,冥冥中盘活了整个村子的形势。后世子孙又围绕著这灵树置业成家,以房屋、田地、树林等形式增添了更多的太极晕,活生生拔高了此地风水的位格。 难怪在周边所有村子里,以桐树村最为富裕、人口最多,犹如鹤立鸡群。 韩鑫想通了一切,看著老桐树失笑道:“原来是真的老祖宗,那倒是有些失敬了。” “树冠形如大伞,遮阳庇荫,此为风观华盖穴。” 韩鑫掏出罗盘,左右確认了一番,暗道:“木在上为巽,地在下为坤。上巽下坤,是为风地大观。树冠处有损,对应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有受外界所制之象。” “桐树村四周平坦,一览无余,正应风地大观。那外来土匪,啃噬老桐树的七星天牛,则对应这局势最忌讳的外敌。” “化卦象入风水,借人力而改命,布下此局的无疑是个大才……当然,能看懂这用意的本人也不差。” 关於卦象,这倒是韩鑫自己的知识,身为大学生的那个他曾经琢磨过一阵子易经,还特地搞了三个硬幣起卦,把一干同学唬弄得不轻。 当然,准不准那就是另说了。 而九叔所传下来的东西,並不涉及这一类——摸金校尉倒斗,只要能找到坟在哪就行,知道那么多做什么? 能將《撼龙经》学明白就不错了。 但世间万物都可用八卦演化,掌握了这一点,解读起风水形势自然如虎添翼。 將阴阳八卦与观星寻龙相结合,不就是阴阳风水秘术么? 既然这书还没有出现,要不以后自己写上一本…… 总而言之,有这风水局的存在,桐树村这块地方就天然占有一定优势。但按九叔的说法,像这种夺天地造化的法子,过犹不及,往往会导致劫难隨之而来,在维护成本上是个大问题。 像那七星天牛,或许便是此劫的诱因,多半是这虫子先坏了风水穴上的宝树,破了此局,村民又无法抵御大敌,这才遭了横祸。 如果韩鑫甘愿冒险,不惜彻底破了这局势,將眼前的这棵老桐树从中间锯开,便能看见树芯处有个人形树瘤。那人形树瘤已在无数根须的紧密缠绕下与灵树结为一体,不分彼此。 捋顺了所有一切,韩鑫先给宝寿用柚叶水擦了眼睛,然后在树底坐下,身旁就是那疯疯癲癲的女人。 他在等日出后交代村民收拾残局,省得他们一天到晚,如惊弓之鸟般担惊受怕。 大溪村的人撞上不乾净的东西还能躲回家,这里的老幼妇孺却已经无处可退。再这么继续拖延下去,若是耽误了农时,就真要喝西北风了。 天边拂晓,鸡鸣声起,韩鑫与宝寿练了一趟拳,桐树村的祠堂內总算走出了熙熙攘攘的几个人影。 为首者是个鸡皮鹤髮的老婆婆,穿著一身緇衣,手戴一串佛珠,掌中握著拐杖,看似年迈,走起路来却是步履稳当,显得那根拐杖更像是个装饰。 老婆婆一口气走到韩鑫几人面前,看到疯女人身上披著的韩鑫外衣,眼神疼惜之余,难掩悲愴。 “唉。” 她轻嘆一声,对著几人微微点头,衝著宝寿露出和蔼的微笑。 “老身有礼了,麻烦你们帮忙照看我这可怜的孙媳妇,宝寿,这位是……?” “霍婆婆。”宝寿挺起胸膛,大声道:“这是我家哥哥。” “哦,是三金子啊……”霍婆婆望著韩鑫道,“我说怎么面熟呢,真是好多年没见了,我老太婆险些没认出来……” 说著,霍婆婆苍老的面上露出苦笑,“只是没想到,竟是在这场景下再见……” “霍婆婆。”韩鑫认得对方便是那个老村长的妻子,本就认识,自也懒得寒暄,开门见山道:“现如今,桐树村如今是由你管事么?” 从五伯口中,韩鑫早已得知,在除夕那天夜里,桐树村老村长家里的男丁都被杀了,一个活口也未曾留下,只剩一老一少两个寡妇操持家业。 “算是吧。” 霍婆婆满脸愁容,脸上皱纹越发深刻:“三金子,你可是有什么事?如今村里不太平,只怕帮不了你什么。” “我知道。”韩鑫说道,“村里死了不少人,如今还闹邪,我也是为此事来的。昨天夜里,我已经带著宝寿,將阴气淤塞最严重的几处通了,那几枪也是我打的,你瞧……” 说著,他朝著一旁让开,指著七星天牛的尸体。 “这是蛀蚀那灵树的害虫,已被我打死了,灵树里头的『东西』应当无虞。但它下的虫卵还在树里,剩下的就得靠你们自己解决了。” 霍婆婆听到“灵树”、“东西”的字眼,眉头忍不住一跳。 她嫁到这村里已有六十余年,早知道了一些密辛,正好印证韩鑫所言,心中对这话已然信了八分。 第35章 花旗参 韩鑫继续道:“村里之所以会生出不乾净的东西,一是坍塌的房屋阻住了地气,二便是镇地宝树出了差池。眼下虽然局势破了不少,但树还有一线生机,只要坚持下去,总归是会好起来的。” “这……” 霍婆婆百感交集。 她没想到,几乎等同於一村命脉的宝树,竟然在无声无息间被侵蚀至此。 联想到近来发生的一连串不幸,难免有些后怕。 若是这树真枯死了,只怕村里的人心要不了多久,也就跟著散了。 不知该如何感谢,霍婆婆乾脆拄著拐杖便要朝韩鑫跪下,被后者赶紧扶住。 韩鑫宽慰道:“快起来吧,你这不是折煞晚辈了么?再过几日等阴气散尽,你们就不必再害怕了……霍婆婆,村里可还有上好的熟桐油么?我过几日或许要用,你们能卖我几桶么?” 所谓的熟桐油,其实便是如今中州最常用的油漆,是防腐防水的上佳涂料。一般是靠將桐树籽榨出来的生油进行炒制,进而製备出此物。 製作方法不难,关键在於生油的品质。十里八乡,属桐树村的桐油最好。 韩鑫得到了失踪的神像头颅,如今要令真君庙重燃香火,自然要將整个小庙修建一番,正需要大量的优质熟油。 还有,这村子周边那些塌掉的房屋,有些残留下来的木材正好也能使用。 一边缺钱,一边缺材料,两相取利的事,当然是一拍即合。 韩鑫帮忙解决了桐树村的窘境,霍婆婆自然是要承他的情。 “出去多多歷练总是好的,你是个有大出息的……”霍婆婆一抹眼泪,对著韩鑫说道:“你帮了我们村里这么大忙,怎么好意思收你的钱,以后需要熟油儘快来村里拿就是,管够。” “你们如今也不阔绰,我怎么能在这时候占便宜?姓韩的不干这趁火打劫的事。” “钱財身外之物,不必太计较。”韩鑫拍拍胸脯道:“放心吧,到时就按市场上的价格採买,有了些进项,你们也好过日子。赤面虎那伙人已被个叫『九筒』的剿了,万爷他们的仇算是报了,若是泉下有知,也能瞑目。” 万爷正是被赤面虎砍下头颅的老村长,大溪村里多数人姓韩,而桐树村里的大姓则是万。 霍婆婆有些激动,几乎难以自持,这回是真的要靠拐杖才能勉强站稳。 “唉,我那老头子要是有你这么豁达,也不会因为吝嗇点钱財而被……结果牵连子孙。” 霍婆婆又看向那个疯女人,悲从中来:“一家子只剩下了我这老太婆跟孙媳妇,我也不知还能活多久。她如今又患了疯病,动不动乱跑出去,以后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该怎么办哟!” 正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这些事就不是韩鑫能掺和的了,他只能好言安慰两句。 说了会话的功夫,太阳已经升起。 日光从枯枝的缝隙里落下,在那疯女人的身上形成光斑点点,仿佛净化了她身上的污秽。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女人迷惘的双眼竟恢復了一丝神志,她放下手中裹著石头的襁褓,呆呆地转过头来,以虚弱的声音道:“……奶奶?” “誒!你醒了?”霍婆婆惊喜莫名,一把丟下拐杖就与她紧紧抱在一起,“好孩子,真是苦了你了……” 女人懵懂地被霍婆婆搂在怀里,她的两腿已经麻木、几乎失去知觉,目光越过霍婆婆颤抖的肩头看向远方。那对恢復了一丝神采的眼眸深处,映衬著两个逐渐远去的身影。 “……多稀奇啊。”韩鑫与宝寿走在路上,忍不住有些感慨:“要让其他旧相识知道,我这人居然会花一整夜的功夫跑去做好人,怕是会被笑掉大牙,但这感觉倒也不赖。” “稀奇么?”宝寿在一旁有些不解:“可哥哥一直都是好人啊。” 那是在你眼中而已……韩鑫心想,若非自己还有身为大学生的另一面,光是那个兵痞在这,绝没有那么好心。 但就目前来说,两个人格的结合倒也不坏。 想到这,韩鑫打了个呵欠,示意宝寿道:“走吧,忙了一夜,赶紧回家休息,顺便看看五伯怎么样了。” 一提到五伯,二人赶路的速度也变得快了些。 毕竟五伯年纪大了,被游魂附体又是一件极伤身的事,如今也不知道醒来没有。 回到村里,还未进门,发现自家院前出现了新的车辙印记。 才刚打开院门,穿著一领深青色袄子的槐花婶子,正牵著常福从里头出来,与韩鑫二人打了个照面。 “你们两个可算回来啦?”槐花婶说道:“怎么去了一晚上?弄得灰头土脸的。” 槐花婶今年四十有余,面相却显得还算年轻,身段也好,她算是这大溪村里的一个风云人物。 因为,槐花婶这一辈子总共剋死了五个丈夫,从她十八岁开始,每次刚过门,不出三日,新婚丈夫必定暴毙。久而久之,就从黄花大闺女变成无人敢接近的煞星,有算命的说她是天生寡独,命中注定无夫无子。 宝寿和常福两兄弟的亲娘早跑了,五伯没有老婆,槐花婶也缺个依靠,两人的关係便稍显曖昧。在农忙时,常福就经常被交给槐花婶照顾。只是为了避免五伯也步了后尘,所以这两人至今仍保持著微妙距离。 “忙了些其他的事……”韩鑫赔了个笑脸:“这才回来得晚了些……五伯怎么样了,醒过来了吗?” “早醒了。”槐花婶道:“他这把老骨头还挺硬朗,刚才还吃了些东西……对了,方才县里有人开车过来,说是送来了赤面虎剩下的花红,顺道还给你带来了些花旗参补身,你小子什么时候认识了县里的贵人?” 这么快?第二天就送来了? 韩鑫眉头一挑,看来有荣昌海贸在背后发力,县府的效率还真变高了不少。 花旗参是大洋彼岸花旗国的特產,中州本土的好参则大多集中在关外辽东地区。两者虽然外表有些相似,却並不算是同一物种。 中州的野参价格如今越发昂贵,一些年份较长的参王用价值连城来形容亦不为过。所以,更加实惠的花旗参也就成为了一些人进补的首选。 纵使如此,好的花旗参也能卖出接近同等重量黄金的价钱。 肉蛋奶之类的东西不大好运输保存,所以钱承文才选择了花旗参送来,这几根参都是由他亲自选定,再用新闻纸细细包好。正面是最新一期的大公报头版,上头的油墨清晰可见,標题是——津门大侠霍峻青大胜罗剎大力士。 第36章 养髓汤 津门霍大侠,还罗剎大力士? 相比较那几根品相上佳的花旗参,韩鑫更关心的是报纸上那副稍显模糊的照片。 只见对战双方体型极为悬殊,那北极熊一般的罗剎国力士不过只穿了条短裤,浑身长毛,露出一身的腱子肉,却被另一个身形较小的中州人一脚踢中膝弯,轻易拿住手臂。 再看这两人周边场景,好像是在某个擂台上,四周还围了边绳。 细读图片旁边的报导,见到“迷踪拳”字眼之后,韩鑫已经明白过来。 “虽说名字有些差別,但……大侠果然还是大侠,以后有空的时候是否该去拜见一下?” 將报纸四四方方地叠好,韩鑫將其收起,捏起一根指头粗的花旗参,又將那盛有蜂王玉浆的小瓷罐从抽屉里取出。 与先前相比,出现在眼前的讯息有了些许改变。 【缘起物:蜂王玉浆】 【神秘黑蜂所分泌的生命精华,其中蕴含不可思议的力量。】 【与上品好参混煮,可得玉浆养髓汤。】 瞧,这玩意的用法不就来了么? 虽然是花旗国的,也能算是好参吧? 眼下这个年头,上哪去找什么六品叶棒槌,有的吃不错了。 韩鑫没有急著煮参,毕竟他一夜没合眼,如今正是需要休息的时候,等会若是进补后精神奕奕睡不著觉,那就麻烦大了。 美滋滋地睡上一觉,韩鑫醒来后已经接近傍晚。晚饭待会槐花婶会送来,所以家中不必开火,但厨房里却不时传出声响,循著声音过去看,果然又是宝寿在那里鼓捣,要为韩鑫煎药。 以食物的標准来看,这位兄弟燉出来的东西很难入口。而若是以汤药为標准,倒也並非无法接受。 “兄弟,別弄了。”韩鑫拿出一根花旗参,拍在灶台上,“今天咱们用这个吧。” 宝寿鑑別药材的法子也与他人不同,他既不上手,也不去闻,只是盯著看了一会儿,又侧耳听了一阵子,也不知道究竟感受到了什么,便点头答应:“好啊,这是好东西。” 言罢,转头就去翻他之前搜集来的“珍藏”,取出了几样韩鑫根本不认得的药材,在灶上一字排开。 见状,韩鑫又取出蜂王玉浆,道:“对了,顺便把这玩意也加进去,你说成不?” 宝寿沉思了一会,又將几样药草重新收了回去,这才点点头:“这样更好了。” 虽然宝寿的词汇很是贫乏,但韩鑫对於他的本事却很信赖,那些其余的辅料必然也有用处。 韩鑫就在一旁看著宝寿煎药,后者拿起那根花旗参,先是一把將参须揪断,隨后直接冷水下锅。 待到开始冒出虾眼般的小气泡时,先將参须丟下;水泡如蟹眼大时,將第一批辅料丟下;等到水泡似鱼眼时,下入第二批;再等到彻底煮沸,水势如腾波鼓浪时,等上片刻,直接將火熄了,隨后拿起蜂王玉浆的瓷罐,打开盖子便用手指去蘸。 “等会!”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韩鑫赶忙叫停对方,递过一根洗净的木筷,“用这个。” 宝寿老老实实地將筷子接过,仅在瓷罐里蘸了指甲盖大小的一点,伸进那口小砂锅里搅拌起来。 说来也怪,就这么一点玉浆,竟令砂锅內的汤药变成奶汁般的乳白色,並散发著一种清新的甜香。 搅匀后,便將锅盖盖上,又闷了一会,厨房內的清香隨之越来越浓。 “还挺像回事。”韩鑫眯起双眼,深吸一口气道:“给我来点尝尝。” 於是宝寿便用木勺舀了一碗,递给韩鑫。后者捧在手中轻轻吹了几下,等到不再那么热后轻抿了一口,顿觉唇齿留香,一股暖意流遍全身,仿佛深入骨髓,叫人浑身暖洋洋地舒坦。 “好东西。” 待得暖意消失,韩鑫又喝了一小口,確认没问题后,对宝寿道:“兄弟,给常福和婶子他们留上一些,再给五伯送一碗过去,剩下的你便自己喝了吧。” 宝寿向来最听韩鑫的话,於是这铁塔般的汉子在腰间繫著围裙,小心翼翼地將汤药舀入碗中,却连碗的三分之一都没舀到。 然后,他认真地道:“这是给爹的。” 接著又舀了更少的两碗,道:“这是常福与槐花婶的。” 韩鑫当然知道自家兄弟没那么小气,这么做的原因,只是因为其他人消受不了太多补品,所谓虚不受补、过犹不及就是这么个道理。 最后,宝寿只是將里头的参段捞起,放在嘴里嘎嘣嘎嘣地嚼了,道:“哥哥,你把剩下的都喝了吧,这样伤好得快。” 韩鑫笑著答应下来。 有赖这几根花旗参配置的养髓汤,韩鑫的伤势痊癒得极快,用心休养了几天,已几乎看不出伤势。 正月过了,村里也逐渐忙碌了起来,大溪村的田地採用的是水稻与冬小麦轮作,九至十月份种下的麦子,要到来年四至五月收穫,夏收夏种。 这天,韩鑫又把宝寿叫来,跟五伯招呼了一声,说要带著后者再去城里一趟。 “你们去吧,多涨涨见识也好。” 戴著一顶斗笠的五伯挽著裤腿,双脚上满是泥点子,坐在门槛上吃著饭:“反正这小子在村里也帮不上忙,他那一身牛劲还没到派上用场的时候。” 如今田里要做的事情是施肥与除草,这是精细活,而宝寿却经常浇灌些杂草,然后把庄稼拔了,所以五伯从来不让他干这些差事。 但韩鑫却知道,宝寿养起来的那些应当不是普通“杂草”,他只是分辨“杂草”的角度与常人不同。 “这回要去的是省城,可能要多花几天。”韩鑫道:“所以提前说一声,也免得五伯你担心。” “好端端地,跑去省城干嘛?”五伯有些诧异,“你要什么东西,难道县里没有?” “我打算去省城寻些泥瓦匠来做事,鹰头山那边,不是有个什么真君庙么?” 韩鑫早就准备好了说辞,他先从床底下取出一个沉甸甸的箱子,打开后,里头装著的正是曾经埋在村外的那些银元,再加上赤面虎的花红,数量极为可观。 “前两天,我路过那里时拜了拜,结果真君爷便託梦给我,指引我找到了这么些钱,要我替他老人家重开香火。” 第37章 行船 明晃晃的光芒闪烁不定,令五伯一时看花了眼,他这辈子都没见过如此多的银元。 “我算了算。”韩鑫又道:“这笔钱不少,把那座庙修了后还能剩下许多,將来送常福出洋留学的钱也有了。” “还有这种好事?”五伯稀罕地道:“我怎么撞不上呢?算了,你也不必跟我说明白,只要不伤天害理,你想修个庙就修吧。” 神仙託梦,倒是一个解释这笔款项的好藉口,也给以后重开香火的事找到了理由。 韩鑫毕竟是能单枪匹马挑了一群土匪的狠角色,五伯知道他的本事,自然也不会多问这钱到底是从哪来的。 “只是……”五伯拿起菸袋锅子抽了一口,“你有这些钱,还是赶紧置办些家业,娶上一房媳妇,以后我下去见到你爹娘跟老九他们,也好有个交代。常福的事,你就先別操心了。” “那可不成。”韩鑫笑著道,“我把宝寿、常福当作亲弟弟,做大哥的怎么能不管他们?至於娶什么媳妇的事,还早著呢,我可不喜欢成天被女人念叨。” “行吧。”五伯知道韩鑫的个性,没有继续勉强,换了个话题道:“我这就去叫你火根叔套车,送你们两个去省城。” 火根叔正是五伯中邪时,送他回来的那位同村大叔,也是大溪村的老车把式。 “如今地里的活正忙,就別麻烦火根叔了。”韩鑫说道:“我打算带著宝寿坐船去,这样也更快一些。” 大溪村之所以得名,自然是因为附近的水资源极其丰富,来往船只颇多,大概三、四里以外,便有一个小码头。 韩鑫带著宝寿来到码头,正想寻找前往省城的船只,结果马上被人叫住。 “韩大哥!” 朱希贞戴著一顶遮阳帽,从一艘乌篷船上站起身,稍踮起脚,衝著韩鑫不断挥手。 她今天穿了身黑色的男装洋服,还打了个领结,而钱承文则陪在她的身侧,一旁有个板著脸的魁梧隨从,脖子上盘著根乌黑油亮的长辫。 韩鑫有些纳闷,怎么到哪都能碰到这伙人?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超给力,????????????.??????书库广 全手打无错站 看在那几根花旗参的份上,他也不能装作没看见,於是只有带著宝寿上前与对方见过,同时对钱承文道:“多谢钱兄命人送来的参,很有效果。” “有效就好。”钱承文笑眯眯地道:“看韩兄的模样,身体已是大好了吧?今天我是陪朱小姐一起去省城述职的,顺道在那里转火轮车去浦东。” 韩鑫心道原来如此,算算日子,朱希贞的腿脚也差不多好利索了,今日確实正好赶上了。 身后,宝寿歪著脑袋道:“述职?” “就是向上级匯报工作情况。”朱希贞笑著道:“我现在暂代本县警察署长一职。” 真是越来越麻烦了…… 韩鑫询问道:“钱兄要去继续学业,怎么朱小姐却不上学了?” “我已经毕业了。”朱希贞道,“学长他是在攻读博士学位,与我不同……说到这,韩大哥你们是要上哪去?” 韩鑫如实道:“……也是省城。” 朱希贞在旁人面前总是一副清冷模样,但对韩鑫的態度却很柔和,她主动道:“既然如此,相请不如偶遇,反正同路,韩大哥便坐我们的船去吧。” 钱承文也在旁邀请道:“来吧,韩兄。我们这艘船还挺宽敞的,路上也正好做个伴。” 韩鑫正想回话,却感觉一道目光锐利如刀,从旁边不远处刺来,正是来自那个留著一根猪尾巴的魁梧汉子。 见到韩鑫看向自己,那人便用略带审视的目光与他对视,神情警惕。 上过战场的人,大都对杀气十分敏感,只一个眼神交互,韩鑫便知道对方与自己一样,都是见过血的。 见其拳头上满是老茧,一身气血极为浑厚,韩鑫微微眯起双眼,询问道:“这位是……?” “哦,这位是关玉魁关兄。”钱承文赶忙介绍道:“他在前朝中过武举,是家父请来保护我安全的。” “原来如此。”韩鑫抱了个拳,“幸会……如今已是大兴民国了,关兄为何还留著辫子?” “习惯了。” 关玉魁板著脸回了一礼,显得有些高傲,接著便站在钱承文身旁一语不发。 看这模样、姓氏,又曾经中过武举,多半是前朝遗民之类的人物吧? 也难怪还留著猪尾巴,如今,也不过只是富商公子哥的保鏢而已。 若是四下里无人,韩鑫少说也要逮住这人,把那根碍眼的辫子给他绞了,如今却是不便动手。 终究还是没能拗过朱希贞的邀请,韩鑫带著宝寿上了船,与关玉魁隔著接近一个船舱的距离坐著,暗地里相互提防。 宝寿则被朱希贞邀请去品尝她亲手烘焙的西式点心,黄油的香味在狭窄的船舱里十分勾人,在徵得韩鑫同意后,宝寿便坐了下来大快朵颐,將曲奇、蛋糕之类的玩意一扫而空。 船只走著走著,忽然船底像是撞上了什么,发出嘎吱一声响,隨后便停了下来。 “……?” 韩鑫忽然察觉到一股奇怪的炁,微微皱起眉头。 而那个叫关玉魁的前朝武举人,则已经拦在了钱承文的面前,看向船头艄公:“怎么回事?” 艄公拼尽全力地撑著船,將船桨弯出个明显弧度,船身却仍然纹丝不动,此刻已是满头大汗。 “奇怪……这……” 韩鑫看著这一幕,嘴角微微勾起。 他偏头看向水面,只见无数龙眼大小的气泡正在朝著上方涌动,河水犹如沸腾了一般。 “船家……”韩鑫开口问道:“这条河之前曾有过这样的情况么?” “有倒是有过……”眼见得周边水面已经遍布著气泡,那艄公的面上浮现出惊恐之色,咽了口唾沫道:“这位爷,只怕咱们遇上水鬼拦路了……” “水鬼拦路?” 韩鑫低下了头,而船舱內其余几人都面露不解之色。 老艄公继续说道:“这条河上偶尔便会有这样的事情,说是溺死在河里的鬼魂作祟,拦住过往船只,船边那些个泡泡,那都是水鬼的怨气啊!” 钱承文以疑惑的目光看向关玉魁,后者心领神会,立即道:“废话少说,现在到底该怎么做?” 第38章 水猴子 “这……” 在关玉魁的逼视下,那老艄公似是有些畏惧,小声道:“……这水鬼没有掀船,看来不是要討命,想来是要什么东西才能將它打发了……” “我们哪知道那水鬼要什么,有话你就说明白些!” 关玉魁咄咄逼人的目光看向老艄公:“当时雇你的船,你可是拍著胸脯说在这河上往来二十余年,从来没有出过事!” 这前朝武举人此刻浑身煞气,嚇得老艄公一个哆嗦,连船桨都没能捉住。 在这时,只听得叮咚几声,韩鑫將手伸出船舷,將一把铜子洒进了水里。 “关兄何必难为这船家,如果不知道该丟什么,那就隨意丟几样下去,让那水鬼自己挑好了。” 宝寿见状,擦了擦脸上的饼乾屑,犹豫片刻,有些不舍地將手上咬了一口的蛋糕丟进了水里。 说来也怪,自打丟了些东西下去之后,水中冒出的泡泡便越来越少。 朱希贞正要掏口袋,却被钱承文阻止,精明的目光在镜片后忽闪几下,竟是从怀中取出了几枚大洋,拋入水中。 “我自小走南闯北,便是远在欧洲的布罗登国也游歷了大半,还是头一回撞见这么个爱財的水鬼,有意思。” 有钱果然能使鬼推磨,大洋的效果比韩鑫丟下去的铜子要好得多,不一会,水下冒出的气泡变得越发稀少,直至消失不见。 见状,那老艄公如蒙大赦,赶紧將船桨捡起,横向一撑,口中吆喝道:“河神爷满意了,大吉大利誒!” 接下来的旅程果然十分顺当,一直到省城外的渡口下了船,再也没出过事。 朱希贞急著去省府述职,匆匆与二人別过,钱承文自然是跟在这位学妹的屁股后头。 韩鑫带著宝寿下了船,却不急著离去,而是望著那打扫船舱的艄公冷笑道:“刘老三,你这老儿真是贪得无厌,看见那俩人打扮得光鲜,又是面生的,便想著敲诈钱財。居然连什么水鬼都扯出来了。” “啊?” 艄公抬起头,一脸茫然:“客官说的什么话,我怎么没听懂?” “还在这装蒜?不认识我是吧?”韩鑫皱起眉头,语气不悦道:“你不就是养了只水猴子,在那河底下建了暗堤么? 旁边留个往来通行的口子,想要敲诈钱財时,便將船掛在暗堤上,诈称有鬼。 至於那些个气泡,就是水猴子用藏在暗堤里的生石灰弄出来的。 收够了钱,就叫下头的水猴子停手,往横向撑船回到口子上…… 这等伎俩,你以为別人看不出来?” 被韩鑫揭穿了伎俩的老艄公这才面色一变,惊慌地朝著四周打量了一眼。 “韩爷你小些声,莫让旁人听了去!” “你还知道怕?” 韩鑫笑了,“你以为其他人没看出来么?只是当时在船上,懒得点破你罢了! 那俩公子小姐不傻,北边来的什么武举人更不是善茬。本来好好撑你的船,少不了赏钱,何必在那抖机灵!” 老艄公连忙点头哈腰地道:“是我猪油蒙了心……我那孙儿年方三岁,如今生了重病,实在是缺钱花,下次再也不敢了……” 说著,老艄公將手指塞进嘴里吹了个呼哨,水面上忽然冒出个圆圆的小脑袋,用小巧的一对爪子扒住船舷就从河里上了船,背上还繫著个皮口袋。 这东西长不到半米,身形灵活,全身呈暗棕色,足垫大且厚,四肢各生有五趾,趾间有蹼膜,后头拖著条短而粗的小尾巴,正是一只小爪河狸。 原来,这就是传闻中“水猴子”的真面目。 老艄公將口袋从水猴子身上解下,將里头的铜子、大洋取了出来,弯下腰,双手將钱捧过头顶,说道:“我知错了,这些钱你就帮忙还给他们吧!” “差你这几个小钱么?” 韩鑫又好气又好笑,忽然对著一旁道:“关兄,这老货鬚髮皆白、满面尘霜,可见在河上討生活也十分不易。虽说贪是贪了些,到底没犯大错,既然如此,要不你就算了吧?” 说话间,渡口一处栏杆后闪出个魁梧身影,可不正是钱承文那位武举人保鏢? 原来他一直没走,就潜藏在附近。 当这满脸横肉的魁梧壮汉现身时,老艄公才明白过来,自己先前卖弄的小聪明有多可笑。 韩鑫之所以一直留在原地,其实是在保护他。 “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关玉魁冷冷地道:“既已承认,更饶他不得!要是在津门,绝没有人敢这样戏耍关某。” 老艄公本来就有些害怕这姓关的,听到对方为了一点小事就要杀自己,更是双手一松,大洋、铜子洒了满地。 韩鑫站在他身前,头也不回地道:“还不快走?等著被这位举人老爷丟进河里餵鱼?” 老艄公如梦初醒,连忙弯腰將水猴子抱起放在角落,接著解开绳子,撑起船桨,不一会儿就离渡口越来越远。 之后,老艄公的声音从河面上远远传来。 “韩爷,你千万小心啊!” 关玉魁看也不看离去的老艄公,一对倒三角眼只死死地盯著韩鑫,面露狞笑道:“韩兄是打定主意,要多管这一件閒事了?” “你我互相都看不顺眼,就別在这跟娘们似的吵架了,动手吧……” 韩鑫整了整衣领,“那船家我保了,你要动他须过我这关,咱们今日里就分个高下。” “求之不得。” 关玉魁將盘在脖子上的长辫鬆开,活动了一下脖颈,发出咔吧声响。 “原本还以为你跟那老儿是一伙的……这样倒也不错,至少能松松筋骨。” 宝寿见二人之间的气氛不大对劲,面色一沉,主动走上前,谁料还没走两步,就被韩鑫从背后叫住。 “兄弟,你先退下,这是我跟他两人的事。” 韩鑫將腰间的一对驳壳枪解下,交到宝寿手里,紧了紧裤腰带道:“你在旁看著就行,別让举人老爷以为咱们兄弟以多欺少。” 火药味极重的二人不再多言,在空旷的渡口上各自摆开架势,一步步朝著对方走了过去。 同性相斥也好,八字犯冲也罢,世上总有人天生便看某些人不顺眼,一旦撞见就难免起衝突,韩鑫与关玉魁都是杀性极重的人,纵使没有那老艄公作为引信,这一架只怕也是难免。 第39章 武举人 韩鑫在拳脚功夫这一块,先前確实是不怎么能入眼,如今敢赤手空拳对上前朝的武举人,当然是有些倚仗。 如今,他不仅已经熟悉了壁虎游墙功,更打过了那飞燕髮簪上的第二道关卡,得了一套腿法。 在与黑影的对战中,他已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自己也琢磨出了几招对敌的绝活。 一直在梦境里跟幻象打斗也不是事,总得真刀真枪跟人干上一场,方能验证自身所学。 至於输贏什么的……就算拳脚不行,解下了枪械,他怀里还藏著一把短刀。 这把短刀正由那七星天牛的虫牙所造,所以取名为“七星刀”,也算是蹭一个曹操刺董的名头。 很显然,关玉魁练的是北派武学,身形极为稳健,走动时直如一座山朝著韩鑫压来。 他的身材极为壮硕,身高只比宝寿低半个脑袋,体型与韩鑫对比,根本不在同一个重量级。 韩鑫向来是习惯占据主动的。 相较於对方,他的步伐虽然没有那么稳当,却更加轻灵。 丝丝缕缕的炁已然聚集於脚底涌泉穴,那姿势与其说是在走动,倒不如说是在滑行。 临到关玉魁面前时,涌泉穴中一股劲力骤然往外一吐,身体便如离弦之箭般衝出。 瞬间越过了三步的距离,韩鑫的一脚已扎扎实实地踢在了对方的胸膛上,发出一声闷响。 壁虎游墙功不仅能用来攀墙,若在平地上使用,更可借著劲力吐出的瞬间爆发速度,仿若脚下生出弹簧。 顺势使出的这一脚,便叫做“飘雪穿云”。 受此重击,关玉魁身体微微一弓,双脚骤然下陷几寸,隨即握紧拳头运炁,一挺胸膛,一股巨力反从韩鑫脚底传来,將他震得向后退去。 韩鑫顺势向后翻了几个跟头,卸去力道。 再看关玉魁,已经面色涨红、太阳穴稍稍鼓起,他伸手拂去了胸前一个清晰的脚印,黑布长袍下鼓起块垒分明的肌肉。 “绵软无力,还破不了我的铁布衫。” 见到这一幕,韩鑫已然明白了对方的倚仗——横练,或者说硬炁功,至精深处,不仅刀枪难伤,就连子弹也打不透,遑论人的拳脚。 韩鑫两眼一眯,右脚轻轻提起扭动几下,以缓解那股麻木的感觉。 “怪不得给人做保鏢,这確实是適合挡子弹的功夫。” “那也比飞贼的功夫强,你这飞燕掠空腿是师娘教的么?”或许是被说中了痛处,关玉魁面容显得有些狰狞:“果然是个危险人物,你接近钱公子有什么目的?” 目的? 如果可以,韩鑫倒是不想与任何麻烦人物扯上关係,他只笑著道:“打贏我,就告诉你。” “那就接招吧!” 关玉魁震步向前,一脚踩出个深刻印记,出手便是重拳袭来,他以腰带臂,力透指尖,手掌自背后向前一甩,仿若一条长鞭,发出“啪”的脆响。 这是劈掛拳的一式绝技,名为倒发乌雷。 这招固然是势大力沉,但蓄势太久,在韩鑫眼中却有些慢了,他侧身躲过的同时,便要上前一脚去撩对方会阴——纵使是横练功夫,也不是身上哪个部位都能练到的。 韩鑫不是什么正统国术门人,自然不会拘泥於什么切磋、比试的规矩。 然而韩鑫的动作虽快,却有一条黑影比他更快,无声息间已经窜到面前,令他不得不放弃还未踢出的一脚,转而双手交叉护在面前。 又是啪的一声,韩鑫被抽得后退几步,只感觉双臂火辣辣的疼痛。 放下手一看,外衣竟然已被抽破,通红的表皮上还有著一道血痕。 若不是及时运炁,稍稍减缓了攻势,怕是这一下连骨头都要被抽出来。 关玉魁保持著出完拳的姿势,而那条粗黑油亮的长辫则松松绕肩一圈,辫梢正搭在其胸前。 “好一招倒发乌雷,原来拳是虚招,那条辫子才是真的『乌雷』……” 纵使韩鑫厌恶这前朝遗民,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確实有身好功夫,用那条长辫弥补了拳法上的缺陷,直叫人防不胜防。 “眼力见儿倒是不错。” 关玉魁冷哼一声,再度使出披掛拳,以一通左右单劈手攻向韩鑫,拳如狂风骤雨,那条辫子更是时不时抽冷子袭来。劲力十足且不说,角度也极为刁钻,打在码头栏杆上,便將那碗口粗的木头抽得四分五裂。 一条长辫,竟仿佛比旁人手中的九节鞭还要强些,如同船只绞盘上的缆绳,若非精足血壮,决没有这样好的头髮。 韩鑫仗著灵活的身法连连躲闪,虽將他出眾的脚力发挥到了极致,却也险象环生。 关玉魁的拳路好躲,那条辫子却著实难防,诡异的角度实在难以捉摸,一旦落到实处,无异於被正儿八经的兵刃抽中一下。 终於,韩鑫被对方逼到了角落,身后就是一面石墙,再无躲闪的空间。 忽然他眼中精光一闪,从怀中抽出一柄刀身反曲的短刃,自下而上地反手一撩,却是正好迎向关玉魁的那条长辫。 这才几下而已,这小子就能捕捉到我的辫子?关玉魁轻咦一声,也並未收招,而是任由辫子继续打向短刀。 原来他这长辫一直受血气滋润,如今又以炁加持,坚韧好比铁索。 寻常兵刃想要將其斩断,无异於天方夜谭,反倒会被他顺势一缠,將刀夺下,到时韩鑫自然再没倚仗,唯有乖乖认输。 可关玉魁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只一道黑光闪过,他引以为傲的辫子就这么飞上了天,然后被韩鑫顺势挽个刀花,挑在了刀尖上方。 “好一条发鞭……”韩鑫眉头一挑,將那一截辫子隨手丟下,“要没有这刀,今日还真有些难办……你这条辫子无异於一把兵器,我用刀防身,也该在情理之中吧?” 关玉魁默默收回拳头,肃身站立,后脑残余的头髮因没有绑住而散开,搭配上光禿禿的脑门,显得有些丑陋。 “你从解下枪开始便在算计吧?让我以为你要赤手对敌而放下提防,实际早就做好了出招的准备……小子,够阴的。” “彼此彼此。”韩鑫笑道,“你不也是留了一手么?我这把七星刀不仅锋锐,上头还淬了毒,咱们继续打下去,若是划上道口子,只怕是不好收场啊。” 第40章 金陵旧都 “……算你贏了。” 关玉魁深深地看了韩鑫一眼,转身便走。 他並非输不起的人,何况还收了重金保护钱承文,要一直到后者坐上远洋渡轮后方才结束,因此实在不能离开僱主太久。 韩鑫见得对方远去,面容稍缓,將七星刀塞入鞘中藏进怀中,顺势揉了揉小臂上的伤痕。 有些小疼。 他这次算是占了兵器上的便宜,不过…… 眼见关玉魁越去越远,韩鑫立马蹲下身,去捡那条掉在地上的辫子,果然眼前闪过讯息。 【缘起物:神鞭】 【强大武师的髮辫,蕴含著非同寻常的力量。】 【將心神浸润其中,或许能有发现。】 说实话,韩鑫的確看不起这前朝遗民的標誌,不仅丑,更代表著一段屈辱的歷史,可当这东西是缘起物后,那就另当別论了,不过这玩意儿如果带在身上还是膈应…… 想到这,他眼珠子一转,看向宝寿,“兄弟,你帮忙把这东西带上,以后有用。” 將姓关的打发走后,韩鑫便带著宝寿出了渡口,继续往省城走。 省城又名金陵,过去曾是六朝古都,多年以来一直是江南文化的中心,不过在前些年经歷过一场剧烈动乱,死伤无数。 五十五年前,曾割据东南的食菜魔教总舵便设在此地。该教教徒坚持食素,並以所谓“明尊”为信仰,势力分布於整个江南。一经发动,各地信眾群起响应,有力打击了前朝对於东南的统治。 若不是那魔教的教义实在太过偏颇,终究难得人心,说不定前朝早五十年就被推翻了…… 可惜了。 若说是魔,倒也没魔到哪里去,只是约定俗成的称呼罢了。 传闻当时城破之后,前朝大军曾在这里劫掠了三天,据说是抢得盆满钵满。 但又有小道消息说,那魔教教主早知会败,其实已提前將大部分財宝都转移了出去,藏匿在一处无人知晓的地方。 所以在这几十年来,江南地区一直流传有所谓魔教宝藏的传说,却也一直没有真正的线索。 先前在那大官坟墓下的地宫里,韩鑫也没见著什么財宝,现在想来,宝藏或许真有其事? 对了,那一颗红色顶珠至今还没出手,金陵毕竟是省城,要不顺道在这再找个买家?毕竟,又有谁会嫌弃钱多呢? 与渡口相连的正是金陵城的三山门,门垣共四道,每两道城墙之间设有鱼腹形的瓮城,在城门楼上可远眺远处的三山,因此而得名。 才过正月不久,渡口上的船本就不多,再加上时近晌午,那些码头上扛大包的已经下了工,周围没什么人,刚刚那一架也就不怎么受人瞩目。守门的差役远远地见识了韩鑫的身手,当然也不敢难为他,例行公事地查验了证件,甚至没有打开瞧上一眼,便匆匆放行。 他们一个月才几块钱的粮餉,吃饱了撑的才会盘查这种狠人。 瓮城里头同样设有告示牌,贴著些省府的布告与通缉令。 韩鑫顺势瞄了一眼,发现安河镇米铺劫匪的悬赏同样也贴到了这里,至於花红,比之前又多了五百大洋,还標註了一行新的內容。 “嫌犯卓韦,於明绍二十六年加入振武新军,任四镇九协六营队副……” 韩鑫轻声念著布告,望著画像上与自己只有五、六成相似的男人,心道那些黑皮狗追索得还挺卖力,將自己的假身份也给找了出来,只是画工实在抽象。 自打他吐纳炼炁之后,別的不说,最直观的变化就是皮囊清秀了许多,不像之前脸颊上粗粗拉拉净是疙瘩,一脸凶戾。 若凭这假身份与画像就想找著自己,那有得忙呢。 但也不能就此认为安全了,从而疏忽大意。 作为过来人,韩鑫十分清楚振武新军里那些长官的死德行。 少了两个人而已,再搭上一批粮食,绝不至於如此大动干戈,將布告一直贴到了省城——就算是他们的老子娘死了,都不会这么卖力。 恐怕是自己手头上有他们想要的东西,这才借著通缉的名义来找人。 韩鑫想到,从地宫里带出来的顶珠、下落不明的魔教宝藏、曾率军討伐东南的大官、信誓旦旦带弟兄们发財的薛哨长,隱约间,已有一条暗线將线索串联起来。 原来是这样么? 本打算將那红色顶珠出手的韩鑫,立即熄灭了这心思。他今天將那珠子卖出去,都不用等到第二天早上,当晚就要被人找上门。 “哥哥。”宝寿见韩鑫半天不动,疑惑道:“你在瞧什么?” 这时,城內一条巷子里已经出现几个身著便衣的身影,离得远远的,鬼鬼祟祟地朝著韩鑫打量。 “我在看布告……”韩鑫大大方方地指著布告,笑道:“你说,这上头那个叫卓韦的,花红比赤面虎还多个几百大洋,长得跟我还有几分相似……若把我送去衙门,不知道能不能將花红拿到手?” 宝寿十分认真地看了看布告,又望了望韩鑫,確信道:“……哪里像了?差太远了。” “那没办法了。”韩鑫耸了耸肩,“看来咱们跟这笔钱没缘分,走吧,眼见得快中午了,赶紧进城吧。” 再转过头时,那些疑似密探的人物都已消失。 金陵城內的热闹,又是聚贤县城远远比不上的,各种新奇事物目不暇接,时不时便有黑色小轿车在街面上扬长而过。街道两侧分列著各种建筑物,如米铺、布庄、酒楼、饭店、戏院、歌厅等…… 几位穿著旗袍踩著高跟鞋,留著时髦波浪捲髮型的小姐在街面上走过,於身后留下阵阵香风,熏得宝寿打了个重重的喷嚏。 “哥哥。”宝寿揉了揉鼻子,纳闷道,“那几个女的是不是生了病,身上的味道好呛人。” “没事,香水洒太多了而已。” 韩鑫转头去街边的杂货店拿了两瓶黑色汽水,只见玻璃瓶標籤上写有“蝌蚪啃蜡”四个大字,仅用拇指便將瓶盖顶开。 “尝尝这玩意儿,你应该还没喝过吧?才几年的光景,这省城几乎变了个模样。” 第41章 夫子庙,孔守墨 宝寿奇怪地道:“哥哥之前来过省城?” “嗯,来过。” 韩鑫心想,其实何止是来过,在加入振武新军前,自己便是在这扛枪的,要不是因为那件事…… 將那所谓“蝌蚪啃蜡”一饮而尽,感受到一股气自胸腹之间往上窜,韩鑫仰头打了个响亮的嗝。 “舒坦。” 宝寿有样学样,结果汽水才从嘴里进去,立即就从鼻孔里头出来,咳个不停,大半瓶都洒在了地上,冒出细密的棕色泡沫。 “咳咳……” “喝个汽水而已,怎么成这样了?” 韩鑫连忙拍了拍宝寿的背,从对方手中接过空瓶,连带著自己的一齐交给看热闹的摊贩。 路上,宝寿过了片刻才缓过来,心有余悸道:“刚刚那东西……好危险。” 韩鑫带著宝寿,目的明確,直往夫子庙的方向去,这里向来是金陵城內极繁华的地方。 各种各样的街头艺人敲锣打鼓,表演著空手下油锅,胸口碎大石,吐火球,耍猴戏;又有五花八门的特色小吃,如鸭血粉丝汤、黄桥烧饼、鸡丝浇面、五香蛋、状元豆,无数店家站在热气腾腾的摊位后奋力叫卖。 这等热闹场面,是之前只去过县城的宝寿从没见过的。 他呆呆地杵在原地,好奇的眼睛四下张望,一时忘记了前进。 “怎么样,热闹吧?”韩鑫买了两串糖葫芦,一齐塞到宝寿的手里,“来,尝尝省城的冰糖葫芦味道如何,跟县里有没有区別。” 韩鑫早见惯了这等情景,並不觉得有什么出奇,但宝寿毕竟是头一回来,所以他还是带著后者逛了一圈,塞了满肚子的小吃,这才往夫子庙里进。 夫子庙是金陵城內歷史悠久的古建筑,东晋咸康三年始建,而后经歷多次扩建、修缮,占地极广,无数人赖其维生。 韩鑫带著宝寿去给孔圣上了几炷香,希望今年开蒙的常福能有些读书天赋,不至於跟著自己一起刀口舔血,然后就神神秘秘地把大殿內当值的一个老秀才拉到边上。 “誒誒誒,你这后生,在圣人面前不要拉拉扯扯,成何体统嘛!” 老秀才名叫孔守墨,今年四十五岁,背有些微驼,穿著一身浆洗得发白的深蓝色长衫,头髮梳得一丝不苟,戴著一副酒瓶底厚的圆框眼镜,两块脸颊凹陷下去,显得十分清瘦。 韩鑫递过去两个大洋,“劳驾,我有事想问。” 孔守墨见到大洋,也不管这还是在大成殿里,拿起一枚后吹了口气便放到耳边,听著清脆的声响,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如今这年头,像您这么尊重读书人的可不多了……这位爷,您想问什么,四书五经诸子百家我都懂,若是要聘请西席,不才孔守墨,正是明绍十六年的秀才……” “不是。”韩鑫打断了对方的自我介绍,“我就是想问问,您知道这城里谁能修庙么?我想找个好工头,最好是在这夫子庙干过的。” 修庙? 这年头,就连泥瓦匠都比读书人受欢迎了,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 孔守墨的神情分明落寞了下来,淒凉道:“那你去乌衣巷找赵大头吧,这几年夫子庙的修缮都是他带著徒弟做的……对了,你要修什么庙啊?” “我们乡下有座神仙庙破了很久了,现在打算修一修,续上香火……你问这干嘛?” “破了很久了?”孔守墨的眼睛忽然亮了,“那还有没有庙祝?你看我怎么样?” “你?” 韩鑫狐疑地看了一眼孔守墨,后者被他瞧得有些心虚,扶了扶眼镜,努力地挺起胸膛。 “乡野小庙倒是没那么多讲究,也不需什么道士,只要懂些规矩就行,但至少得懂解签吧?你一个秀才能干啥……” “解签而已,我可以学的!这总比四书五经做八股简单吧?” 孔守墨一把揪住韩鑫的袖子,像是抓著救命稻草,他努力吸了吸鼻子,说道:“眼下科举没了,贡院改成了省府,我就靠在夫子庙干点杂活餬口,一天三顿都是稀粥,站都快站不住了!大爷,你行行好,就收下我吧,只管饭也行啊!” 诉苦的老秀才声泪俱下,就连后头陪侍的顏回塑像也仿佛露出悲容。 韩鑫见状,只得道:“这样吧,你先跟我去试试……丑话说在前头,如果做得来,这桩差事我就交给你,如果不行,就从哪来回哪去。” “多谢东家!”孔守墨立马就改了口,激动不已地道:“在下还是有些信心的,我一定会为东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犯不著。” 就这样,韩鑫收下了这个又酸又老的穷秀才,想著就算不做庙祝,再不济也能教教村里孩童如何读书写字。 拜了韩鑫为东家,孔守墨立即就想有所表现。 他跑去夫子庙管委会那口头辞了职,为了泄愤,將一口浓痰吐到了主任脸上——谁叫这老货老是藉故剋扣他薪水呢?这就算是彻底划清界限。 接著又脚底抹油,带著韩鑫他们前往乌衣巷去寻赵大头。 据说,这位赵班主乃是整个金陵城內手艺最好的泥瓦匠。 乌衣巷是一条幽静狭小的巷子,过去曾是东晋名士谢安、王导的住宅所在,巷內有一口古井,传闻是汉末时挖掘出来的,供给在此地驻屯的军士饮用,距今已有一千多年。 赵大头此人大字不识半个,花重金买了这巷子里的宅院,纯粹是为了附庸风雅,好给他的宝贝儿子增添几分文气,他本是亳州农户出身,靠著自己的双手一点点打响了招牌,如今手下光徒弟便有几十人。 一行人来到赵大头家中的时候,后者正好坐在院中喝茶,一看孔守墨走路带风的模样便笑了起来。 “姓孔的,你这酸秀才今天还抖起来了?怎么,你是来还钱的么?” 刚刚还神气的孔守墨一下就蔫了,神情一僵,心虚地看了一眼后头的韩鑫二人,小声道:“赵爷,咱们的事以后再说,今天是我东家想要找你做些活。” “你什么时候又找了个东家?” 赵大头放下茶壶站起身,眼下天还冷著,他却只穿了件背心,扣子也没繫上,结实的胸口呈古铜色,身后一眾徒弟闻讯聚集过来,院子里一下就多出了近二十人。 赵大头狐疑地看了一眼韩鑫,忌惮的目光停留在后方的宝寿身上。 “……一码归一码,孔秀才,你不把欠的钱还清,带谁来我也不认!我怎么知道你这东家,会不会也是个打白条的?” 第42章 永和楼 “赵爷!” 孔守墨一时气急,又发作不得,只得低三下四地恳求道:“给点面子,我这位东家也是体面人!” “我说……”韩鑫从后头拍了拍孔守墨的肩膀,道:“你先前怎么没说,还欠了这位赵班主的钱?” “唉……”孔守墨嘆了口气,低下头去:“在下老母於年前去世,当时苦於囊中羞涩,便向赵班主借了五块大洋,买了口薄皮棺材埋在院子里。” “原来如此。” 韩鑫瞭然,他从怀中取出一样物事,屈指一弹,便有一道金光从赵大头耳边飞过,钉入其身侧的一根柱子。 “赵班主……这玩意够还债么?” 赵大头只感觉眼前一花,下意识回过头,只见一片明晃晃的金叶子正嵌在柱子上,微微颤抖。 须知道,金子可是软的,想把这没开刃的东西钉进木头里,劲力、手法那是缺一不可。 当即就有一滴冷汗从额前流下,赵大头乾笑几声,说道:“瞧这位爷说的,哪需要金叶子这么值钱的玩意……不过几个大洋而已,这样吧,就当我送孔秀才的,不用还了!” “欸,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嘛。” 韩鑫摇了摇头,“我现在是他的东家,他的债自然就由我来还,多的就当做定钱,我这里还能再给你五十大洋。” 赵大头闻言一怔——这是从哪冒出来的土財主,怎么之前从没听过? 於是他双手叠在身前,態度更加谦卑地道:“敢问这位大爷贵姓,家中是要盖新房、还是修旧居啊?” “免贵姓韩。”韩鑫简短地道:“不盖新房,也不修旧居,找你是为了修一座庙。” “修庙啊?”赵大头连忙挤出笑容,满脸横肉乱颤地道:“这可是有大功德的好事,恭喜韩爷了,不知你要修多大的庙?” “不大,一殿一院即可。”韩鑫道:“听闻金陵城內的泥瓦班,属你这里手艺最好,所以想请你接下这活计。” 一殿一院,比起通常的三进庙宇可谓简朴。换作以往,即便接下了这一件差事,赵大头也会將其交给自己的徒弟去办,最多快完成时露个脸,但这次有些不同。 “韩爷放心,这活找我赵大头,那就是找对人了!” 赵大头拍拍胸脯,充满自信地道:“我老赵亲自带队给韩爷修这庙……我先前是狗眼看人低,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別跟我这粗人计较。” 说完,他抬头看天,只见日头西沉,远处已有几家冒出了炊烟,於是一咬牙,又对韩鑫道:“也差不多该吃饭了,我去永和楼摆上一桌,就当给韩爷赔礼道歉了,您可愿意赏脸?” 这赵大头也是会变脸的,见韩鑫是个硬茬子,立马服软,堪称能屈能伸。 至於永和楼,名声倒是不小,而且离得也近,就在夫子庙附近。它乃是金陵城內有名的酒楼,以秦淮风味小吃与京苏大菜闻名——这里的京,指的是金陵这六朝古都,也即是地道的本地菜式。 不要钱的宴席当然得吃,如果不给赵大头这个面子,想必对方也不会心安。 於是韩鑫很痛快地答应下来,他带上宝寿、孔守墨,跟著赵大头就来到了永和楼的二楼,在一处靠窗的座位坐下。 既然是来吃饭喝酒的,那雅间包厢也就不必了,省得多花冤枉钱。 各自坐下后,赵大头喊来跑堂的,熟门熟路地点起了菜,四个人要了盐水鸭、清燉鸡孚、瓢儿鸽蛋、美人肝、凤尾虾、松鼠鱼、金陵素什锦等几样菜,酒水则是一坛上好的绍兴黄酒。 等待上菜的功夫,瓜果乾碟已经摆了上来,赵大头从跑堂那里接过酒罈,揭开泥封,便给在座眾人倒酒。 然后,赵大头主动端起杯子,对韩鑫道:“老赵平日里最喜欢结交英雄豪杰,今天是我失礼,我先敬各位一杯!” 韩鑫回敬了一杯,孔守墨不胜酒力,只是啜饮了一小口,隨即专心致志地嗑起了瓜子。 喝了酒,话匣子也就打开了,本来就没有多深的误会,自然也便消除了。 韩鑫身为兵痞的那一面嗜酒如命,而身为大学生的那一面则更加钟爱汽水,两者叠加之下,如今的他对酒水並不特別热衷,但酒量仍然不小。 上的第一道菜,是具有代表性的金陵盐水鸭,白色的鸭肉已经被分割好,装在盘子里拼凑成完整的一只后又端上桌,隱隱散发出桂花的香气。 韩鑫夹起鸭腿交到宝寿手中,自己还未动筷,便听到后方传来个惊喜的声音:“韩大哥?!” 不是冤家不聚头,韩鑫白天才与朱希贞、钱承文分別,结果晚上吃个饭的功夫又碰上了朱希贞。 “真巧,你们也来这里吃饭啊。” 朱希贞对著在座的几人笑了笑,巧笑倩兮的模样,令赵大头当即看直了眼,孔守墨差点噎住,还是韩鑫伸手给他拍出来卡在嗓子眼里的鸭骨头。 这时,跑堂走了过来,满面殷勤地道:“朱小姐,雅间准备好了,您……” “不用雅间了。”朱希贞道:“我就坐这里,麻烦你將我点的那几道菜上到这桌,连著他们的菜一齐记在我帐上。”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赵大头摸著后脑勺,嘿嘿直笑,嘴里却没说出半个拒绝的字眼:“那……就谢谢朱大小姐了!” 他是个人精,哪里还看不出朱希贞是奔著韩鑫来的,看向后者的目光在敬畏之余又多了一丝艷羡。 韩鑫他们四个才点了七道菜,而朱希贞一个人便点了八道,还有一道蛋烧卖作为主食。 孔守墨大抵是这段时间饿得很了,低著头只顾著吃,一双筷子仿若旋风,然而即便如此,他的速度还是没有宝寿快。 一桌子菜餚,倒有大半都进了这两个人的肚子。 朱希贞也不说话,坐在边上偶尔拈上一筷子,一直偷偷打量著韩鑫,后者被她看得不耐烦,皱眉道:“那位钱公子呢,怎么不见他跟你一起过来?” “你是说钱学长?” 朱希贞拢了拢耳边的长髮,露出小巧玲瓏的耳垂,“我就是为了躲他才出来的……他確实是个好人,可我们的確不大合適。” 第43章 鶯儿 孔守墨听到这话,似乎有些触景生情,突然嘆了口气。 “这正是,落花有意隨流水,流水无心恋落花。” “快別念你的酸诗了,听得人膈应。” 赵大头將杯中黄酒一饮而尽,看向旁边走上扶梯的又一道倩影,眼前一亮,立即招起了手。 “誒哟,这不是鶯儿姑娘么?好多天没见你了,可愿来我这唱上一段?” 金陵的酒楼中,常有卖唱助兴的女子。那名叫鶯儿的姑娘身著一套杏黄色衣裙,手中拿著琵琶,以一张轻纱蒙面。 修长睫毛下是一对仿佛会说话的双眼,顾盼生辉,右眼下方有一颗魅惑的黑痣。 她听到赵大头的呼唤,略转过头,眼睛只一撇,险些將对方的魂也给勾去。 “来了,客官。” 人如其名,这位鶯儿姑娘的嗓音確实如黄鶯般娇嫩,简简单单四个字,却听得韩鑫虎躯一震,心虚地伸手挡住侧脸。 这奇怪的姿势立即引来了朱希贞的好奇,还不等她问什么,那名叫鶯儿的姑娘已经走了过来。 鶯儿对著赵大头福了一福,接著也不询问赵大头要听些什么,反而一个劲地盯著韩鑫看,反常的样子顿时引起了在座眾人的疑问。 世上的男人是死绝了么,怎么今天是个貌美的女子就围著这人转?年轻真好……赵大头有些酸涩地看著韩鑫,问道:“鶯儿姑娘,你们认识?” 韩鑫摇头否认:“不认识。” “认识。” 鶯儿点了点头,妙目显得十分幽怨,对著韩鑫轻嗔道:“郎君为何不认我?这么些年没有音讯,也不叫人捎个口信,鶯儿等你等得好苦啊!” 郎君? 朱希贞一愣,惊讶地盯著韩鑫,满脸不可思议的神色。 见她这副模样,鶯儿恍然大悟道:“哦,原来郎君是在外头有了新欢,早也把我这旧爱忘到脑后了……” 她的声音本就娇嫩,一句话说到最后,已经隱隱有了哭腔,著实令人心疼。 就连同为女子的朱希贞也受不了她这模样,连忙道:“妹妹误会了,我与韩大哥只是朋友,不是你想像中的那种关係……你为什么会这样称呼韩大哥,真不是认错人了么?” “绝不会错。”鶯儿道:“我每日都记掛著他,一日都未曾忘记过。” 孔守墨望著眼前这一幕,目瞪口呆,心道这桃花劫他还是第一次见,自己这位新东家果然不是一般人啊。 韩鑫见糊弄不过去,轻嘆一声,將手放下,“你们几个別听她胡说,我只是跟她认识而已,根本不熟。” “郎君要是厌弃我,我走就是了,何必说这往人心上插刀子的话!” 鶯儿听到这话,啜泣著捂面而去,就连隨手放在空座位上的琵琶也不要了。 韩鑫见状,只有道了声失陪,拿起琵琶从后赶上,两人就这么拉拉扯扯地走出了酒楼。 其余几人见状,饭也不吃了,挤在窗台上看著离去的二人,直到韩鑫与鶯儿拐进一处安静的小巷,不见了踪影。 “喂!” 韩鑫见左右无人,望著前方那个还在哭泣的背影,皱眉道:“行了,別装蒜了。” 鶯儿站定脚步,转过身来,脸上泪水虽然未乾,眼神却变得十分凌厉。 “真有你的,姓韩的!这么多年不见,你是跑哪去了?” “这又关你什么事?” 韩鑫偏过头去,装傻道:“咱们的帐不是早就两清了?” “两清?”鶯儿冷笑道:“你欠我的,这辈子都没法还!说,你突然来金陵做什么?” “奇了怪了。”韩鑫露出疑惑的神色,“这金陵城也不是你家开的,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难不成……” 他目光一冷,审视著鶯儿。 “你们这两天又打算在城里搞事?” “你猜对了,不过不是这两天,而是今晚。” 鶯儿笑了起来,眼神中透出一股森然的寒意:“金陵市长孙德均眼下正在宴请宾客,我们的人化妆成了侍应生,带了炸弹混进去——也多亏那姓钱的公子哥忽然来访,否则还真找不到机会。 可笑那孙老鬼胆小如鼠,就连今年的元宵灯会都取消了,临了还是没能逃脱。” 炸弹? 能被市长宴请的,自然都是达官显贵之类的社会名流,如果炸弹成功引爆的话…… 韩鑫眼神闪烁:“还是你们牛逼啊,每次都玩这么刺激……” 鶯儿笑了笑,“我就当这是夸讚了。” 接著,鶯儿又问:“姓朱的那小娘们跟你什么关係,她为什么会突然从宴会厅跑出来?” “所以你是跟著她来的……”韩鑫瞭然,“怪不得,这么大的事,你这种大人物又怎么会缺席?放心吧,她没发现什么,只是纯粹为了躲个清净。” “是么?”鶯儿低头沉思了片刻,轻笑道:“那就算这妞儿运气好……让她逃得一命。行了,跟我走吧。” 声音娇娇柔柔的,言语中仿佛拥有一种特殊韵律,让人忍不住按照她的话去做。 结果韩鑫只是轻笑一声,把琵琶隔空丟给对方。 “不去,老子才不趟你们魔教的浑水。” “我不是在同你商量。” 鶯儿接过琵琶,將面纱揭开,露出一张吹弹可破的俏脸,面上稍稍有些怒容。 “你让我在一眾弟兄面前丟尽了脸,如今既然被我找著了,就乖乖跟我走,否则……” “否则怎么?” 韩鑫从腰间抽出驳壳枪,顺势打开了保险,枪口直指著鶯儿。 “要翻脸?这地方倒是还不赖。” “呵……”鶯儿望著黑洞洞的枪口,忽然捂住了右肩,仿佛那里正隱隱作痛,“我现在有了防备,你不会还以为这东西能伤得了我吧?” “我知道你会法术。”韩鑫冷冷地道:“可我韩某人也不是嚇大的。” 言罢,韩鑫再不做掩饰,眼中骤然冒出两点鬼火般的绿焰,浑身气势一振。 “……好啊,几年不见,你的本领倒是见长。”鶯儿微微一愣,露出有些忌惮的模样:“今晚就算你运气好,下次別再被我撞见……” 言罢,她面对著韩鑫倒退几步,身形一闪,竟仿佛融进了墙壁里头,就此消失不见,原地只留下兰花般的幽香。 “这女人还是这么喜欢装神弄鬼……” 韩鑫等了一阵,確认对方已经离去,这才將枪放回腰间,抬头望了眼天上的弯月。 “……真他娘晦气。” 第44章 爆炸 等韩鑫再回到永和楼时,桌上已经杯盘狼藉。 孔守墨大概是吃得撑了,挺著肚子直喘粗气,而赵大头已经有些醉意,面上一片潮红地瘫坐著。 朱希贞倒是还在原地等待,她正与宝寿聊著天,见到韩鑫回来,便起身道:“韩大哥,帐我已经付了,天有些晚了,我就先告辞了。” 她十分善解人意地没有提起鶯儿,就像是刚才没见到那人一样。 “等一等。” 韩鑫短暂地思考了一下,冷著脸,伸手拦住意欲离去的朱希贞。 “你这是打算回省府?” “是啊。” 朱希贞有些疑惑韩鑫的异样,但还是如实地道:“外地来省城公干的人,都住在省府附近。孙市长是我家一位相熟的长辈,已经提前给我留好了住处。” “別去了。” 韩鑫坐回位子上,见酒已经没了,便给自己倒了一杯凉白开,隨即一饮而尽。 “省府今晚要出事,你就別再去添乱了。” “要出事?” 朱希贞面色一变,见韩鑫的神情不似作偽,忙追问道:“怎么说?” “跟我来,这里也不是久留之地。”韩鑫四下望了望,又看向孔守墨,问道:“老孔,你还走得动么?” “走得动。” 孔守墨连忙道:“这……太久没开荤,叫东家见笑了。” 韩鑫点点头,帮忙將对方扶起,又示意宝寿將赵大头搀著,带著眾人下了楼,快步往乌衣巷走去。 今晚路上的行人很是稀少,隱隱有股肃杀之气,韩鑫边走边说:“朱小姐可曾听说过食菜魔教?” “听说过。”朱希贞答道,“这是前朝对东南民间邪教的统称,最近闹得最大的一次,就发生在五十五年前。” “知道就好。”韩鑫道,“方才那个叫鶯儿的,就是魔教的人,今夜省府要发生的事与她们有关。” “怎么会!?”朱希贞震惊道,“魔教不是早就被剿灭了么……这……” 韩鑫听到这话,无奈地摇了摇头,而孔守墨则在一旁解释:“朱小姐是留洋人士,对魔教的情况不了解也是人之常情。 俗话说得好,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食菜魔教在江南一地经营甚久,早在宋时就屡屡被官府镇压,但只要有所懈怠,立即便会死灰復燃。 据我所知,近来又有不少人信奉了食菜魔教,其中以码头上的苦力、还有贫穷的渔民及农夫为主。” “说的不错。” 韩鑫在一旁简短地道:“三年前,前朝曾有金陵驻防官兵叛变,这件事背后也是魔教在捣鬼。” “那件事我也知道。” 朱希贞连忙道,“那些乱兵有数百人,先是譁变杀死了总兵,又直衝府衙,吊死了前朝巡抚,行事十分激烈。可终究势单力薄,被前朝的……南洋水师镇压了。可惜了,若是能等到后来的大起义,结局或许有所不同。” 说著,她忽然想起了什么,瞳孔一缩,震惊地看向韩鑫。 “我记得那群乱兵为首的几个里头,就有叫韩……” “……南洋水师提督,就是已故的东南督军殷国禎。” 听到这个名字,朱希贞面色稍有一丝异状,而韩鑫平静地道:“现在的金陵市长孙某便曾是他的幕僚之一,后来废帝逊位,大兴民国建立,南洋水师与革命军打散重编成振武新军。 虽然改了个名头,但金陵这地界仍是前南洋水师系的地盘,换汤不换药。 魔教本想著借动乱占下金陵,结果事败,自然不会甘心。时刻图谋著报復,这不就瞄上那个市长了么?” “那可怎么办!?” 听著这话,孔守墨已经嚇得六神无主,“这下可真要出大乱子了!” 朱希贞咬了咬牙,忽然道:“我要回省府,我不能对孙伯父置之不理……” 她的言外之意,不外乎是要回去报信,但话音未落,远处忽然响起了剧烈的爆炸声,继而夜空中燃起一道明亮的火光,看上去正是省府方向。 见到这一幕,朱希贞只觉得两腿一软,险些就这么坐到地上——她知道,一切都晚了。 这时,眾人已经走到了乌衣巷赵大头家的门前。 韩鑫让宝寿把赵大头放下,隨后敲开门,让对方家人把这醉汉接了回去。 没有理会六神无主的朱希贞,韩鑫道:“老孔,你如今家里还有什么人?” 孔守墨傻傻地道:“就我一个。” “行。”韩鑫决断道:“那今晚先去你家过夜,等第二天早上再去查探。” 出乎意料,在寸土寸金的金陵城里,酸秀才孔守墨居然有个小院子。 虽说是家徒四壁,好歹也算是有份產业,孔守墨说这是他的祖宅,寧可饿死也绝不会发卖。 院子里还有一棵杏树,底下就埋著他的老娘。 三间房,一间自己住,一间供养老娘,还有一间存放杂物。满满当当,连租出去的余地也没有。 朱希贞到底还是跟了过来,此刻她正站在屋檐下发著呆,看上去很是忧虑。 所有人里,大概就只有韩鑫与宝寿两个不受打扰,一觉睡到了天蒙蒙亮,醒来后见到孔守墨的两个眼睛熬得通红,就像是兔子一样。 反正睡不著,孔守墨方才干脆去外头打了些水,顺道探听了一下消息,他对韩鑫道:“东家,你说的不错,昨天省府的宴会厅里发生了爆炸,据说死了不少人,全都是金陵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其中还有江南製造局的局长!” 他又道:“眼下城中是翻了天了,警察挨家挨户地搜人,但凡身份可疑的就要被拉去坐监!” 韩鑫正是预料到了这个情况,才会一反常態地没让朱希贞离开,为的就是她县警署长的身份,在这个局势下能稍稍有些便利。 简单洗漱了一番,韩鑫找到朱希贞,对她道:“走吧,一起去省府看看情况如何。” 朱希贞忐忑了一晚,几乎没怎么睡,脸上也有些憔悴,闻言立刻点头答应。 於是眾人一齐出门,赶往省府。 金陵省府是由前朝贡院修改而来,建筑大多直接延用,唯独宴请內外政要的宴会厅是新修的,用的是西洋圆顶复式风格,上下共两层,厅內设有十六盏水晶吊灯。受到爆炸的衝击,窗户大多都出现了裂痕,其中有几块玻璃已经彻底粉碎。 隔得挺远,就能闻到还未散尽的火药味。 第45章 红宝石 省府的大门口,一队荷枪实弹的卫兵正站在那里,不远处的马路上停著一辆敞篷军车。 宴会厅附近拉了长长的警戒线,工作人员凭证进入,閒杂人等一概不准入內。 士兵们穿著韩鑫极熟悉的振武新军军服,只是光鲜亮丽得多,所用的武器也是一水的温菲尔德连珠快枪,保养得宜的枪管在阳光底下泛著冷光。 把守如此严密,证明省府並未失能,情况远不如想像中的那么坏。 这对於金陵而言,无疑是一件好事。 见到这一幕,韩鑫稍稍有些安心。 朱希贞主动上前亮出证件,进入省府打探消息,半个小时后方才出现,虽然仍旧板著个脸,眉头却不再像之前那样紧皱。 “孙伯父还活著。” 朱希贞带来了一个有些令韩鑫意外的消息,“不过,他被人砍断了一只手,失血有些多,如今正在教会医院內休养。” 死了十多人,结果最关键的那个目標反而还活著,这是什么操作? 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昨夜大约有五、六名刺客化装成侍应生,將偽装成铝製饭盒的炸弹带入了会场,却在伺机引爆的时候出了差错。 在场者里,钱承文的保鏢关玉魁是劈掛拳的高手,且不是光说不练的假把式。 久经战阵的他,在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了不对,抢先以一柄餐叉击杀了刺客中的三人,余下的两人虽成功引爆炸弹,却並没能造成计划中的杀伤,只是令会场陷入混乱。 然后,刺客又趁机前去行刺孙德均,与闻讯赶来的警卫爆发一场遭遇战。 最后拼著一死一重伤的代价,剁下了孙老鬼一只手,在一个蒙面女子的接应下退走。 “实在可惜。” 讲到这,朱希贞有些愤愤不平的模样。 “据说,那个关武师的绝招是他的髮辫,结果不知被谁绞了去,一身功夫因此大打折扣。不然的话,昨夜的死伤人数说不定还能再少一些。” “还有这样的事?” 韩鑫隨便敷衍了一句,又问道:“那姓关的怎么样了?” “也还活著,只是受了重伤,如今也躺在医院里。”朱希贞答道:“钱承文在那陪护,毕竟关武师也算是为了保护他。” 韩鑫点点头,心想那个接应刺客的蒙面女子,十有八九就是霍鶯儿那娘们…… 想到那疯娘们昨天还一副极有把握的样子,仿佛吃定了孙老鬼,韩鑫就有点想笑。 又翻车了吧? 弄了半天,结果没能奈何得了孙老鬼,只伤到了无辜群眾,恐怕那女人正躲在哪个阴暗角落里发狂吧? “命还在,就是不幸中的万幸。”韩鑫思索了片刻,又道:“你知不知道市长被砍掉的是哪一只手,有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听到这个问题,朱希贞先是一愣,隨后像是忽然想通了什么,若有所思地道:“韩大哥,你的意思是,那伙魔教杀手的目標一开始就是手?也是,砍下手的难度,比起砍脖子也差不了太多……我说怎么那么奇怪。” 韩鑫简单的一句话,起到拨云见雾的效果,朱希贞凝重道:“关於这个我倒是知道,孙伯父被砍断的是右手,无名指上有一枚鸽子蛋大的红宝石戒指,他说是为了纪念亡妻。” 又是红宝石么…… 韩鑫想起了自己手中的那颗红宝石顶珠,心中一时闪过无数念头,面上却表现得云淡风轻。 “问题或许就出在这戒指上吧……好了,既然最坏的情况没发生,那我就先回村了。” “等一等。”朱希贞又挽留道:“……韩大哥,你不是认识魔教的人么?知不知道他们藏在哪里?” “……那个叫鶯儿的姓霍,据说跟曾经的教主有些关联。”韩鑫沉吟一会,道:“他们这些人十分警惕,绝不向信眾之外的人透露藏身之地,我知道的只有这些。 我与那女的有些纠葛,但並非她说的那样,这人虽然装出来一副娇娇怯怯的样子,却是个心狠手辣的傢伙,绝不是好对付的。以你的本事,还是別去招惹她为妙。” 朱希贞面色一暗,又道:“韩大哥的才干胜过我许多,为什么不愿意出来做些事情呢?有你在,说不定就能……” “怎么?”韩鑫眉头一挑:“你又想收我当手下?” “……我並不是这个意思。” 面对那锐利的视线,朱希贞下意识地偏过头,低声解释道:“你如果愿意,我也可以將署长的位置让给你。” “不必了,我对那身黑皮没兴趣,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拋下这句话,韩鑫便带人扬长而去,空留朱希贞一人在原地。 她轻咬著下唇,看著韩鑫离去的身影,脸上露出不甘的神情,又夹杂著几分委屈。 没有急著出城,韩鑫一行先到了孔守墨的家中,等待后者打包行李。 因为手头拮据,孔秀才家中稍稍值点钱的东西,已经都被他尽数典当了出去,家中就连做饭的铁锅都没了。 这人也是奇怪,穷困至此,却连一本藏书都没卖,且分门別类安置得十分妥当,书房里整整一面墙都是书架。 孔守墨將两套打了补丁的棉布长衫与其他衣物卷在一起,再带上套铺盖,便是全部行李。 接著,他又从一屋子的藏书中选出了《周公解梦》、《万应灵签》两本塞进铺盖卷,用细绳仔细扎好。 韩鑫本以为这人想当庙祝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还真奔著自学成才去了。 他见对方都不用找,隨便一抽就是相对应的书,有些好奇。 走到书架前,按著標籤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发现种类果然不少。 然后,韩鑫从小说话本的分类里抽出一本金瓶梅,翻开一看,竟然还是市面上极其少见的精装插画版,价格不便宜。 信手翻了两下后,韩鑫眼前一亮。 “这书带劲啊,老孔,借我看两天唄?” 孔守墨对这位新东家百依百顺,偏偏在书的问题上犯倔,他严肃道:“东家,鄙人家中有个规矩——书与老婆概不外借。” “那好吧。” 韩鑫听到这话,只得笑了笑,恋恋不捨地將那精装本塞回了书架。 打包好了东西后,韩鑫让宝寿帮忙提著孔守墨的行李,就往城外去。 在临到出门时,又遇著了问题。 原来因为昨晚的案件,如今出入金陵的各个城门,都要经受极严格的排查。 韩鑫本打算用摄魂术应付过去,谁知守城卫兵一见到几人的模样便立刻放行,后来才知道是朱希贞帮忙打了招呼。 出了城门,渡口上也极其拥挤。眼下行人多船只少,不少艄公坐地涨价,且不等人齐不开船。 对此,乘客们也只有乖乖掏腰包的份。 就在韩鑫寻找渡船的时候,刘老三不知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冒了出来。 “韩爷!您这是要往哪去?” 第46章 龙角 刘老三停好船,绑好缆绳,一路小跑著迎上前,十分殷勤地接过包袱。 “韩爷可是要回村?那就坐我的船吧,包管傍晚之前就能到!” “也行。”韩鑫道,“你要多少船钱?” “瞧韩爷说的,我怎么好意思收你的钱?”刘老三连忙道:“那我的良心不是被狗给吃了?” 刘老三到底是秦淮河上有名的老艄公,在不作妖的前提下,驾船很是迅捷,再加上从金陵回大溪村的路是顺流而下,乌篷船因此轻快无比。 日头才刚西沉,他就將韩鑫一行送到了大溪村外的码头。 韩鑫本以为这趟要花不少时间,谁曾想两天一夜的功夫就把事情搞定,定金也付了,现在就等赵大头上门。 临下船时,韩鑫不忘掏出几个大洋塞进船舱。 虽然刘老三说了不收钱,但人家半日辛苦,总不能完全白费。 有赖先前赚到的船钱,刘老三已经攒够了给孙儿看病的大洋,此刻已经將孙儿送到了县医院的病房里,等待医生诊治。 说来刘老三这人也是命苦,儿子儿媳跟人出海打渔淹死了,家里就剩个独苗孙儿。 他孙儿生的这病也不算罕见,只是极难救治,在民间俗称为“大肚子病”或“水鼓病”,其实便是体內有血吸虫寄生。 江南地区水网密布,有些水源里就含有这玩意儿。 血吸虫能以多种形式寄生於人体,患上这种病,对於在水边生活的百姓而言,跟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没有区別。 不小心掉进水中,乃至於在河边隨便饮用了一口生水,都有可能中招。 被血吸虫寄生的人,先是咳嗽、胸痛,痰中带有血丝,然后就是发热、便血以及腹水肿,症状严重的患者,肚子能胀得跟十月怀胎般巨大。 三岁多一点的小孩,又哪里能扛得住这样凶险的病症? 好在刘老三已经將其及时送医,只希望能够慢慢好转吧。 韩鑫带著孔守墨往村里走,一路行来都是农田茅屋,看得后者有些咋舌。 他原以为,像韩鑫这类出手阔绰的人,怎么样也应该是地方上有权有势的人物,像是地主豪强之类的。 但事实上,韩鑫住的地方跟普通农户几乎没区別,至多算是更加乾净一些。 “家里地方不大,这几天就先委屈你了。”韩鑫带著孔守墨来到自己的平房前,“修那庙的时候,会多建一座厢房给你棲身,在这之前,你就先跟我挤一挤吧,有空时也顺便教一教村里的孩子读书。” 五伯是个勤快人,將这院子打理得井井有条,再加上槐花婶时不时过来帮忙,光论居住环境,其实这农家小院也算舒適。 更重要的是,管吃管住还有薪水,比起在夫子庙里打杂喝稀粥,无疑要强得多。 “不委屈,不委屈。” 好不容易找到个饭碗,如今还在试用期,生怕韩鑫一个不乐意就將自个给辞了,孔守墨连声道:“田园之乐,胜过市井远矣!” 言罢,孔守墨主动跑到宝寿麵前,討好道:“二爷,既然已经到了,行李便给我吧。” 宝寿歪了歪头,费了一会功夫才想明白“二爷”指的正是自己。对於这称呼也算满意,便將铺盖卷递给了孔守墨。 孔守墨想进屋放下行李,结果才打开门进去,就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瘫软在地。 他连滚带爬、蹬著两条腿地从屋子里逃了出来,哆哆嗦嗦地道:“东、东家,房里头有条好大的蛇!” 这时,房里的那条蛇也昂著脑袋跟了出来,衝著韩鑫几人不断吐著信子,神气活现的样子,除却三眼还能是谁? “老孔,你別害怕。” 韩鑫无奈地將孔守墨搀扶到院中坐下,给对方倒了杯水,“这蛇叫三眼,是这里的家蛇,从来不会咬人的……不过有时喜欢嚇人玩。” 好一阵子没见到三眼,韩鑫还有点想它,比起过年前,眼下三眼的体型又粗了一圈。 自打吞下了几只棕皮子之后,三眼就没了踪跡,韩鑫原以为是找地方猫冬去了,现在看来,好像顺便还蜕了次皮? “算算日子……”韩鑫道:“也过去快两个月了,三眼这次冬眠算久的。” 不仅身体壮实了,似乎还变机灵了不少? 韩鑫从没有想过,他竟能从一条蛇的脸上看出顽皮的神態。 再这样下去,恐怕三眼距离成精恐怕已经不远,不……说不定已经成了? 解释过后,孔守墨还是十分害怕三眼,只敢绕著它走,而三眼又偏偏有些坏心眼,特別喜欢嚇唬这个胆小的秀才。 韩鑫见状,只好出面阻止。 他打个招呼叫了三眼过来,从床底下翻出个铁皮木箱,从中取出了那个龙角瘤,正是来自於鹰嘴崖下的白鳞大蛇。 缘起物大多有其独特的玄妙,韩鑫自己也曾多次尝试激活这东西,无奈没能成功。 后来他便想著,或许所谓的合適者並非是自己这样的“人”,而是白鳞大蛇的同类。 活泼的三眼在见到龙角瘤后,就仿佛被勾去了魂魄,下意识地在原地盘成一团,蛇瞳紧紧地凝视著龙角瘤,没有一寸的偏移,安静的神態像是在朝拜,模样竟显得有些虔诚。 而对韩鑫的任何刺激都没反应的龙角瘤,此刻表面也开始有暗淡的光芒闪烁。 名字都叫做龙角瘤,用法还用说么? 韩鑫握住龙角瘤,走上前蹲下身,便將其底部按在了三眼眉心处的眼形黑鳞。 说来也巧,这龙角瘤在白鳞大蛇的头上几乎算不得角,因为它实在太小了。 但对於如今的三眼而言,龙角瘤的大小却是刚好合適。底部与鳞片的边缘不仅严丝合缝,在安上去之后,更是直接紧紧粘合在了一起——不是表面上的粘合,而是血肉相连的那种,感觉就像这龙角瘤,是从三眼身上长出来的一般。 “还挺合適……” 韩鑫用手指拨了拨三眼头上的龙角瘤,发现十分稳固,待其回过神来,便询问道:“你现在感觉如何?” 成功將龙角瘤戴在了头顶,在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影响下,三眼的气质在隱约间有所改变,散发著淡淡的威严。 它不会说话,只好不停地用头去蹭韩鑫的裤脚,以表达亲昵与感激。 第47章 选址,雷地豫 吃晚饭时,韩鑫將孔守墨介绍给了五伯,听到这位是个前朝秀才,五伯还特地敬了对方一杯。 “秀才好啊,读书人懂规矩,比掉进钱眼里的人强。” 五伯满口称讚道:“往日里祭祖什么的,也都是村里的读书人制定章程,事情办得都漂亮。依我看,真君庙交由孔老弟管正合適。” 庄户人质朴的情感表达,有时比花团锦簇的文章更打动人心。 “没说的,这事我一定好好干。” 孔守墨扶了扶眼镜,端起酒杯,慷慨激昂地道:“东家……还有老哥哥,我敬你们一杯!” 碰杯之后,五伯又道:“三金子,那真君庙离这有不少路程,又上不著村下不著店的,修起来不容易吧?” “我不打算在原地重建。”韩鑫对此早有谋划:“那里太偏,蛇虫鼠蚁又太多,还得先推倒……再说了,老孔一人来咱们这,没个照应也不行。” 老庙建在鹰头山周边,如今那地方的形势已经完全变了,再继续留在那里意义不大。 “按照我的想法,就是在咱们村找块地方,立一座新庙。不需要太大,一殿一院就够。顺便还能在里头修个小学堂,教一教咱们村里的孩子认字、算数。” “哎哟,那可真是件功德无量的好事。”五伯连连点头,“万万不可怠慢了……你钱够么?要不让村里的大伙再凑一点?” “够使了,还有多的,您就放心吧。” 当天夜里,因为孔守墨害怕三眼的缘故,五伯便將自己的屋子让出来给对方安歇,他则与韩鑫挤一起,高规格的礼遇再次让孔守墨受宠若惊,直呼士为知己死。 翌日清早,即便新真君庙还没个影子,孔守墨就跟著五伯挨家挨户打了招呼,集齐了村中的適龄儿童,就在村口一棵大樟树的底下,以木板炭笔开始了教学。 在场的学生中,赫然也有宝寿的身影。 在一眾小豆丁般的幼童身边,即便他努力弓著背,坐在那里还是大山一般显眼。 宝寿上学一事,是五伯强烈要求的。 他说先前家里是没这条件,如今有钱请先生了,自然该补上。 也不指望宝寿能有什么大学问,但至少不能是个目不识丁的睁眼瞎。 又过了三天,赵大头带著五个徒弟出现在了村口。 韩鑫亲自前去迎接,將他们带到了新真君庙的选址处。 摸金校尉寻龙点穴的本事,虽说是为了寻找墓葬,但风水学上的道理却是共通的。 大溪村的形势也不算复杂,寻龙术稍有所成的韩鑫,已经能看出什么地方好、什么地方不好,什么地方是穴场,甚至具体到立阴宅该如何,立阳宅又该如何…… 简单而言,就像是开了所谓灵视一样。 明明土地还是先前的那块土地,一切都没有改变,可看在眼中却平白多出了许多信息。 带著赵大头一伙人上了祖坟所在的山头,韩鑫指向一片地方。 “赵班主,我的意思是將庙盖在那里。” 赵大头顺著韩鑫的手指看去,眼前一亮。 “誒哟,这地方不错,背山靠水还向阳,就是杂草多了一些,清理起来费些功夫。” 韩鑫有些意外,“怎么,赵班主懂得看风水?” “干我们这行当,房子建得多了,怎么著也懂上一些。”赵大头笑道,“那句话怎么说来著?对,熟能生巧!” “赵班头这就是实践里头出真知了。” 韩鑫將准备好的图纸打开,上头画的是个俯视图,用简单的笔画描绘出了布局。 正如韩鑫先前所说,是个一殿一庙的基础配置,但值得一提的是,布局却不是寻常的坐北朝南,而是坐东朝西。 门开在西边,大殿在正北,学堂在正东,起居的厢房则在正南。 赵大头一开始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再三確认后才知道是韩鑫故意为之,对此不免有些不解。 “韩爷,不是我多嘴,可我建了这许多房子,门开在西边的確实不多见……” 赵大头硬著头皮道,“这齣门归西,兆头是不是有些不好?” 韩鑫笑了,“……你这话的意思我懂,但你要想一想,金陵是在哪个方向?” “在西边。”赵大头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韩爷是让门对著金陵啊……” “立意固然有讲究,但形势却更重要。” 韩鑫解释道:“西天看不见摸不著,金陵却是就在眼前,六朝古都,文化兴盛。所谓人往高处走,门开在这里,是让出去的人前往大城市,也是为了迎奉从金陵来的王气。况且西方主金,朝西侧开门,於香火也有利。” “確实是这么个说法。” 赵大头明白过来,如小鸡啄米般地点著头。 “这门开得对,开得好啊!韩爷,你这么懂风水,改天有空了也帮我看看唄?” 韩鑫答应下来。 孔守墨见状,在一旁吹嘘道:“怎么样,赵大头?我这位东家的本事还大著呢!好好干活,以后必然少不了你的好处!” 赵大头諂媚地笑道:“一定,一定。” 其实,关於真君庙的布局,韩鑫还有著更多讲究,只是並没说出口罢了。 有赖於先前桐树村一行,让他领悟到了化卦象入风水,以人力调整形势的法子。 於是,韩鑫也就顺势用到了这庙的布局上。 首先,脚下山包是附近唯一一个形胜之所,自是不必多提,而韩鑫的选址算是个能盘活局势的关键,未来在修好的大殿顶部,他还打算再加上一根引雷针。 震为雷。 在八卦中,震、巽皆属木,两者的差別在於,震为阳木,主生发、震动,其性如高大的木质建筑或春雷。 巽为阴木,主调和、渗透,其性如花草树木与春风。 真君庙立在此地,上震下坤,是为雷地豫,卦辞为“利建侯行师”。 雷震大地,是行动与承载的结合,利於储备文武人才,正应合真君庙兼具的学堂职能。 但这么改动后,变爻就应在了上六,也即“冥豫成,有渝无咎”——安閒使人愚昧,努力才能无错。 所以,想要发挥这布局的优势,其中的人都得用功,未来必须要给学生上些强度! “好,就这么说定了。”韩鑫对赵大头道:“赵班主认为工期要多久?” 赵大头想了想,说道:“虽说工程不大,但至少也要两、三个月才能建起来……这样吧,我留个徒弟下来,韩爷你这边再找上些人手,先把地方清理出来、基础打好。木材、砖头之类的,也得儘早预备上。” “这不成问题,我会找人帮忙。隔壁村正在重建,材料可以去他们那里拿。” 第48章 真君像 新庙所在的地方,打地基的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壮实的后生们挥汗如雨,在五到七厘米的坑里以黄土混合生石灰,分为多层夯实,这即是如今常用的灰土地基。混凝土虽然更好,但现今並没有这个工业实力。 所有人都干得十分卖力,挥汗如雨。 眼下还不是农忙的时候,以五伯的面子,说动村里的年轻人过来帮把手,还是不难的。 加上韩鑫又捨得拿出真金白银,前来做工的除却工钱以外,还能再管一顿饱饭,那可是一顿扎实的精米白面,自然应者云集。 虽然韩鑫巴不得第二天就把庙盖好,但他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就算是在生產力极为发达的另一个世界,盖房子也从来不是什么轻鬆愉快的事,更別提眼下这世道。 赵大头已经很有诚意,提出的工期十分紧凑,就连韩鑫也要求不了更多。 但话又说回来,老真君庙里的那个铁香炉,当时给到韩鑫的讯息是重燃香火。 那么,是將新庙盖好才算是香火重燃…… 还是找到神像脑袋再装回去,再上一炷香就行? 反正两件事不衝突,韩鑫决定先试一试后者。 建造新庙,也得把旧庙里的铁香炉和神像运回来,总不能新庙到时候只供著个脑袋,那也不大像样。 所以,韩鑫找到火根叔套了车,再带上宝寿,一同赶往旧庙,打算把那些东西先拉回来。 一阵子没来,这里还是一样的颓败,院內杂草丛生,神像所在的大殿顶上又多了几个洞,阳光从破口处洒下,令得杂草从地缝里钻出。 锈跡斑斑的铁香炉里还存有一些积水,炉壁上生满了锈跡与青苔。 韩鑫將炉子里的水擦乾,稍稍清理一下,从地上挖了些新土填进去。 接著,他又背著个包袱来到殿门外,朝里头看了一眼,果然见到不少蛇虫在暗中棲息,於是扭头道:“宝寿,把三眼带过来。” 宝寿答应了一声,將缠在身上的三眼放下。 自打三眼重新现身后,这两个傢伙又是天天形影不离。 不需任何吩咐,三眼主动赶往韩鑫的身旁,盘起身,將脑袋稍稍抬起,脑袋顶上的角瘤隨即闪过一道光芒,接著嘴巴一张,衝著殿內喷吐起了蛇信,发出一阵清楚的“嘶嘶”声。 无形之中,隱隱有一种上位者的威严自三眼身上发出。 而殿內的蛇虫鼠蚁在某种刺激下,仿佛是要主动躲避三眼一般,竟纷纷从大殿之中退去。 一时间,大量蛇虫如潮水一般退走。其中,除却熟悉的蜈蚣、毒蛇、壁虎等较为熟悉的毒物以外,还有些连名字也不知道的玩意。 没一会的功夫,殿內便清净下来。 这时,火根叔在后头看得嘖嘖称奇,而韩鑫走上前,將带来的包袱放下。 打开包袱皮,里头正是那颗地神头颅,贴有金箔的表面有著淡淡的光晕流转。 韩鑫道了声得罪,捧起头颅爬上了神座,將脑袋安在將近一人高的神像上,果然严丝合缝。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在这一瞬间,他的眼前又有讯息闪过。 【缘起物:真君像】 【纵使是泥胎木塑,其中也寄宿著神灵,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 【护庇一方,驱邪除秽,无名的修士已经离去,留下的恩泽仍惠及眾生。】 见状,韩鑫心道这下总算完整了。 修补好了真君像,他又拿出三根长香,到门外用火摺子点燃,插到那满是锈跡的铁香炉里。 双手合十举过头顶,隔著香炉,远远地对殿內真君像拜了三拜,念道:“老神仙,这庙实在破得没法住人了,今天斗胆请您搬次家。” 说完,等到三炷香烧成了灰烬,韩鑫也不管那神像答应不答应,扭头便对宝寿道:“好了,你去將那神像背出来,咱们这便要回去了。” 神像本就只有一人多高,且是个中空的,对於气力远超常人的宝寿而言,称不上有多重。 只见他弯下腰,轻易便將这神像背到身上,背靠著背,於腰间用两根麻绳绑牢。 铁香炉也没有忘记,几人已经合力將其放到了车上,火根叔负责赶车,韩鑫则在后头推,背著神像的宝寿则跟著走。 三人才离开真君庙不远,伴隨著一声轰然巨响,老庙中唯一还矗立著的大殿就此倒塌,於灰尘中化为废墟。就像是完成了最后的使命,功成身退。 到了家中,韩鑫將这神像、香炉直接放在院里,为了避免太过扎眼,还特地用布將其蒙上。 稍稍歇息了一会,吃过了饭,韩鑫又带著宝寿去新庙的工地帮忙。 真干了土木行业,才知道什么叫做花钱如流水。光是每日的吃喝、工钱便是一笔不小开销,每天一睁眼,什么都没做,白花花的大洋就已经洒了出去。 辛苦了一整天,晚上到河边简单用水擦了擦身子,韩鑫便回到房中进入梦乡。 他睡觉向来踏实,眼睛一闭,便是一觉到天亮,而且极少做梦。也就是两段记忆融合之后,才会时不时地梦见另一个世界的光景。 但今天的情况有所不同,韩鑫在梦中来到的是完全陌生的一处所在——身在一个风景不错的山上,四周绿意盎然、鸟语花香,耳边还能听见流水轻吟。但想驻足下来仔细观看的时候,又发现周边的一切似乎都隱藏在雾气之中,朦朦朧朧,看不真切。 在冥冥之中的指引下,韩鑫一路前行,直至到了悬崖上才停下脚步。 前方没了去路,他便往下方去看,只见山崖边缘略微下斜、底部的景色也有些似曾相识。 原来这里是鹰头山……韩鑫这才明悟过来,心道那个破败的荒山,原来的景色竟有这么好? 韩鑫转过身来,面前出现个道士打扮的人影,羽冠鹤氅,腰间繫著黄带,隱藏在阴影中的面目模糊不清。 “无量天尊。”人影对韩鑫行了一礼,单手竖起,另一只手搭著拂尘,“辛苦小友诛杀了那条妖蛇,贫道广泽感激不尽。” 声音温润,洒脱的动作隱隱给人以一种出尘之感,儼然一副世外隱者的做派。 第49章 太平清领书 韩鑫当即明白,眼下正是缘起物在发挥作用,於是道:“你就是广泽真君……你不是已经死了么?” “贫道的確已经死了。”人影答道,“且尸身就藏在过去修行的洞府里头,不料却被那白蛇占据,以我的肉身为引汲取龙脉灵气……如今是我残留下来的炁,在与小友交谈。” 接著,人影一挥拂尘,周身开始有无数字符环绕。 “贫道所修乃是太平道,昔年曾有太平清领书凡一百七十余卷,今已散佚过半,仅剩七十二卷流传至今。我观小友似有玄门根器,不知可愿继我道统?” 可算来了…… 韩鑫心道,他等的就是这个,怎么可能会不愿意? 须知道,九叔虽然也传下来了修炼的法子,却並没有成体系的內容,而是更偏向於实用的偏方——所谓贪多嚼不烂,这个选择本来没错,但韩鑫毕竟有常人不能及的特殊之处,没必要只在摸金校尉的传承里打转。 “我自是愿意的。” 韩鑫毫不犹豫地给出了回答,“不过在此之前,我还有件事想要问一问真人。” 说著,他蹲下身,用手指在地上临摹出一个图案。 他不懂画技,因此笔法有些生涩,却不难认出正是鹰头山地宫里的神秘石雕。 “我在你的洞府中看到了许多这样的图案,却不知到底有什么含义……敢问真人,这图形到底是什么玩意?” 人影沉思片刻,给出了回答。 “这是无支祁的双眼,代表著那一位水猿大圣,当时我自知天命將尽,便想在祂身上找到长生之法……此神形若猿猴,缩鼻高额,青躯白首,金目雪牙,眼瞳犹如烈日,灿灿生辉。” 韩鑫心想,看来这位广泽道人是没有找著长生之法,否则也不会以这副模样站在这了。 “小友若是对无支祁感兴趣,我这里还有些线索。” 广泽道人缓缓道:“昔年大禹治水,將在淮水中作乱的无支祁镇封於龟山之底,祂虽然未能脱困,却屡屡在天下动盪、禁制鬆动时,以神念入梦传道,颇有神异之处。曾有渔民百姓受其道法者,不知其样貌,只知其目有金光,便將其称之为……” “明尊。” 韩鑫面色微变,因为他清楚记得,食菜魔教那一干人的信仰也是什么明尊。 每逢大乱便会趁机作祟这一点,也与食菜魔教每每死灰復燃的特性对得上。 更重要的是,他那位九叔,正是在探查一座位於龟山的古墓时受了重伤,勉强逃回家乡后不治身亡。 无支祁……龟山…… 韩鑫牢牢记住了这两个名字,正要再问什么,却见广泽道人的身影已然暗淡许多。 人影长嘆一声,道:“小友,贫道的时间已不多了……剩下的疑问,你就自己去寻找答案吧。” 言罢將拂尘一展,无数闪著金光的字符便从天而降,將韩鑫淹没。 “!?” 韩鑫瞪大了眼睛,从床上猛地坐起,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已被冷汗浸透,下意识喘著粗气。 “呼……呼……” 每回都是这样一惊一乍的,他都有些习惯了,但这次多少还是有些区別。 原来,韩鑫的脑海中突兀地多出了无数信息,浩如烟海,几乎要把他的头撑爆了,只感觉必须要立即发泄出来。 於是他猛地翻下床,连衣服鞋子都来不及穿,就在屋子里头翻找起来。 五伯瞌睡浅,已然被韩鑫的动静吵醒,见后者满面通红、汗流浹背,一副快要抓狂的模样,惊讶道:“三金子,大晚上的你这是突然发什么疯?” “纸……笔……”韩鑫挠著一头乱髮,“我有好多东西想写,头好疼……” 说著,便將纸张铺开,隨便拿起一支毛笔蘸了蘸墨,三两下便写完了一整张。 只见纸上都是些玄而又玄的句子,再搭配些鬼画符一样的东西,譬如“静守三一,一者道也,三者泥丸、絳宫、丹田也。太上说三一经,以存於身。故仙公时守三一,静通神时也……” 韩鑫手头的白纸不多,不一会儿就写完了,刚停下笔,那股剧烈的头痛又要发作,他只好捂著脑袋道:“……五伯,家里还有笔墨纸砚么?” “咱们家又不是做文章的,哪来那些个东西……” 对於韩鑫表现出来的奇怪模样,五伯有些担心——这小子怎么大半夜地闹著要写文章,跟犯了菸癮的人似的,难不成读书也有癮啊? “要不你去孔老弟那里看看,他那边应该……” 话还未说完,韩鑫已经夺门而出,留下一扇单薄的木门轻轻摇晃,发出吱呀的声响。 感受到冷风灌入,五伯缩了缩脖子,上前將门关好,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小子……” 韩鑫闯入孔守墨的房间时,后者正在捧著那本《万应灵签》挑灯苦读,双眼已经熬得通红,比以前考科举时还用功。 听到动静,孔守墨抬起头来,惊愕道:“东家,你这是……?” 已经来不及解释,孔守墨被韩鑫提起领子从座位上揪起,接著感觉身体一轻,便被丟到一边。再转头看去,韩鑫已经伏在案上,就著那盏昏暗的油灯,开始了奋笔疾书。 这么一写,便写到了第二天清晨。 当最后一笔落下后,韩鑫如释重负地鬆了口气,此刻他的周边已经堆满了雪花般的文稿,上头写著的都是七十二卷太平清领书里的內容,涉及养生、医术、占卜、符法等多个领域,其中既有高深內容,也有浅显易懂的偏方。 这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韩鑫在写的时候,孔守墨便在一边整理,只是到后来越来越跟不上韩鑫落笔的速度,这才散落了不少到地上。 孔守墨这几天弄来的笔墨纸张,就这么被韩鑫一夜间消耗乾净。但他却並不觉得可惜,反而捧著手中的文稿,望著上头潦草的字跡,越看越是心惊。 “东家,你写的这……究竟是什么道藏,为何我从来没有见过?立意之深,涉及范围之广,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啊!” 韩鑫闭上双眼,按捏著晴明穴,有气无力地道:“这是太平清领书,你可曾听说过么?” “……竟是太平道的经书?”孔守墨大惊失色道:“可这不是曾被官府严厉禁止、早就失传了吗?这世上莫非真有天授之说?” 第50章 求医问药 所谓天授,说得简单点,便是无师自通。 一个从来没接触过某样事物的人,忽然间便拥有了高深智慧,这种情况虽然罕见,却並非不存在。 传闻藏地至今仍有天授唱诗人,他们有的人大字不识半个,却能吟诵出完整的百万字史诗,並且一字不落、一字不差,这种现象的起因至今不明。 韩鑫的这一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与天授有些类似。 他也明白了先前为何会那么急切,原来,韩鑫才刚写完太平清领书的残篇,不到一刻钟的功夫,便已经遗忘了其中的三成。 要是再拖延下去,搞不好就会忘记个七七八八。 若真是如此,太平清领书的传承也就彻底断绝了。 精神过度亢奋的后果,便是隨之而来的空虚疲惫,韩鑫打了个呵欠,对孔守墨交代道:“老孔,你帮忙整理一下这些东西,我可得去睡上一会,实在有些撑不住了。” 话虽如此,韩鑫出门之后,还是没有忘记迎著初升的朝阳打一趟长拳,这才回房休息。 为了弥补损耗的心神,韩鑫这一觉整整睡了一天一夜,还是在第二天清晨时被宝寿喊醒。 又是一轮雷打不动的练拳,完事之后,韩鑫並未著急离开,而是道:“兄弟,我这有一套新拳法,待会打上一遍,你在旁边好好看著。” 接下来韩鑫打的,正是劈掛拳的练法,来源当然是关玉魁的那根髮辫。 他从飞燕髮簪中获得的功夫偏向灵巧,关於炁的运用更是十分细致,曾经也尝试过教给宝寿,奈何后者始终无法掌握,进度几近停滯。 而劈掛拳的招式大开大合,劲力刚猛,正应该高大魁梧的人习练,宝寿的体格子就很適合。 事实也正如韩鑫猜想的那样,仅仅只是看了一遍,宝寿居然便將劈掛拳的练法记住,且自己依循著记忆,打了一遍完整的出来。虽然动作略僵硬了些,姿势竟也很標准。 “果然是像模像样,好!看谁以后还敢说我兄弟笨?这不是天赋异稟么。” 韩鑫连连点头,很是满意地道:“这劈掛拳,还是要配合横练硬气功一起用才够劲,我这还有个药方子……这样吧,咱们今儿个不去工地帮忙,到县城抓些药回来泡澡。” 所谓炼精化气,便是要用各种方式进补,在强身健体的同时,弥补自身不足之处,进而提高身体素质。唯有將身体基础养好了,才能朝著修行的下一阶段前进。 像是横练硬气功这类锤炼肉体的手段,当然也可归类於炼精化气的范畴。 十三太保横练功、金钟罩、铁布衫……名头是多种多样,但目的却是一致——提高肉身的抗击打能力。 皮糙肉厚固然是更加结实,却与一些对柔韧、轻盈有要求的功夫犯冲。 这就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了。 很不幸,韩鑫如果想在壁虎游墙功上更进一步,在保持均衡的前提下,横练功夫至多只能小成——若是真练成个大肌霸,无疑会影响肉体的平衡与敏捷。 来到县城,韩鑫照例给宝寿买了最喜欢的冰糖葫芦,跑到县城里的中药铺子挨个询问。 秘方里的药材有许多,其中有些是较为少见的,韩鑫找了一圈下来也未能凑齐,有家铺子的老板便让他去县医院的药房碰一碰运气。 原来,那地方除却开药以外,还帮忙搜集一些稀有的药材,以满足城內显贵的需要。 像那秘方里最重要的虎骨,恐怕也只有在这才能找著。 县医院是聚贤县中最好的医院,直接由县府拨款,其中的主刀大夫兼院长曹宗炎,乃是前朝公费留洋的学童之一。 他的医术十分精湛,但收费也同样高昂,所以被百姓戏称为“二把刀”,其中一把是治病救人的手术刀,另一把则是勒索敛財的“刮骨刀”。 韩鑫二人来到医院大门时,恰好遇见这位身穿白大褂的曹院长。 曹宗炎冷著一张脸,对地上苦苦哀求的老者道:“先付费后开刀,这是本院的规矩,你今天就算是將头磕断了也没用。若是谁都像你一样,以为求求人就能治病,医院还怎么开下去?这里可不是什么慈善机构!” 说完,曹宗炎又对身后的护士道:“把病人交给他带走吧,现在病房很紧张,床位得留给更需要的病人。” 在地上连连磕头的老者抬起头来,可不正是艄公刘老三? 那张有些狡猾的老脸此刻泪流满面,额头磕得青紫,肿起一个老大的包,他膝行上前搂住曹宗炎的一条腿,恳求道:“曹大夫,您行行好,救救我的孙子吧,我就只有这一个亲人了……您再宽限几天,回头我就把钱筹齐给您送来。” “那就等你筹到了钱,再把病人送来吧。” 曹宗炎丝毫不为其所动,冷漠地將腿抽出,说道:“但我要提醒你,再拖下去,病人的情况只会更危险,目前他手术的成功率,已经只有五成……好自为之吧!” 言罢,曹宗炎转身便走。 他身后的护士虽然不忍,却还是从病房里,抱来一个又瘦又小、肚子胀得跟皮球一般的幼童,交到了刘老三的手中。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眼见得自家仅剩的血脉就要这么夭折,刘老三悲从中来,忍不住嚎啕大哭,就在他绝望的时候,面前却出现了一双轻盈的布鞋。 “刘老三,你还差多少钱?” 韩鑫略显沙哑的嗓音,在刘老三此刻听来仿若天籟,他像是捉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又惊又喜地抬起头来,“韩爷!你……你愿意救我这孙子么?” “废话少说。”韩鑫看著那孩子气若游丝,眉头紧皱地催促道:“到底什么价钱?” “他……姓曹的要我二百大洋,才肯给宝儿开刀。”刘老三轻轻地將孙子刘宝儿抱住,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落下,“还说就算开了刀,也就只有一半的机会能保命……” “兄弟,烦请你回家一趟,带上二百大洋过来。” 韩鑫先吩咐了宝寿回去取钱,隨即又站在刘老三面前,严肃地道:“刘老三,我或许还有个办法救你这孙子,你愿不愿意试试?” 第51章 太平道符水 “愿意,当然愿意!” 刘老三忙不迭地点头,“韩爷,你若是能救我家的宝儿,我老刘今后这条命便是你的了!” 韩鑫道:“我要你的命做什么?我晓得一种符可以治这病症,却不知效果究竟如何,你既然愿意,那就正好试试,抱著你的孙子跟我来。” 刘老三赶忙抱起孙儿,亦步亦趋地跟在韩鑫身后。 他们来到一处僻静的井边,见左右无人,韩鑫便示意对方將孙儿放到地上,自己打开这次进城买的杂物,从中取出笔墨纸砚及硃砂,又打了一碗井心水,一齐放在旁边的石桌上。 点燃一根蜡烛,焚了三根薰香,韩鑫闭起双目,默念起了五敕神咒,而后手指在水、砚、笔、墨、纸上各点一下。 他又將硃砂混入墨中,提笔蘸了蘸,挥毫在黄纸上书写了一道《驱疫治病符》,心中默念:“混元一气,高辛之余。会我弟子,疾摄疾除……万咒万灵,不得违令!” 默念至最后一字,黄纸符的最后一笔也恰好写完,等到墨跡稍干,韩鑫立即將其在蜡烛上点燃,隨即丟入碗中。 燃烧著的纸符掉进水碗,却没有熄灭,反而很快烧成灰烬,符灰顺势融入水中。 韩鑫將水碗端起,来到刘老三面前,吩咐道:“把你孙儿的嘴张开。” 刘老三心疼地看著孙儿,依言照做。 韩鑫將水碗端到刘宝儿的嘴边,说道:“喝吧,能喝多少喝多少,喝下去就有救了。” 那孩子本来已经神志不清,听到这话后鼓足最后一口气,一气將符水饮下了大半碗,还有一些则从嘴角流下,將前胸打湿。 符水才刚入肚,过了大概十余息的时间,刘宝儿忽然露出痛苦的表情,捂著肚子直喊疼。 “韩爷,你快看!这……这是怎么了?” 刘老三大惊失色,忙不迭地看向韩鑫,后者却一点紧张的神色都没有,反倒是稍稍鬆了口气。 “起开。” 韩鑫一把推开刘老三,双手捉住刘宝儿的脚踝,將其倒著提了起来,上下晃动。 就这么顿了几下,刘宝儿忽然张开口,“哇”地吐出一大口污水,又腥又臭,其中有许多细小如白线的虫类相互纠缠,仍在不断抽搐。 韩鑫每顿几下,刘宝儿就开口吐上一次,直到吐无可吐,才被他放下。 刘老三也不顾骯脏,上前一把搂住孙儿,只见那张小脸虽然仍旧苍白,但鼓胀的肚子却小了不少。他以手指轻轻按下后,更是直接瘪了下去。 “爷爷……”刘宝儿虚弱地道:“我……我饿。” “啊呀!”刘老三又惊又喜,“韩爷,你真是妙手回春啊,宝儿他现在已经能说话了!” “没完呢,等歇上些时间,还要继续喝符水。”韩鑫只是摇摇头,说道:“瞧见水里那些白线没有,那些就是寄生在你孙子肚里的血吸虫。等到什么时候吐得不再是虫子,而是清水,病就好啦。” “原来如此,谢谢韩爷,多谢韩爷!” 刘老三开心不已,抱著孙儿就要给韩鑫磕头,却被后者阻止。 韩鑫从包裹里取出一块酥糖,塞进了刘宝儿的嘴中,说道:“光吐也不行,还得补充营养,你这孙儿年纪太小,又损了气血,须得进些补。他肠胃如今不好,得吃些精细粮食。” 刘老三此刻除了点头,已不知道能做些什么,忽然哎呦一声,抬手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韩鑫惊讶道:“你这是干什么?” “我是后悔啊,韩爷。”刘老三苦著脸道:“早知道你有这能耐,我何苦將宝儿送到医院里花这冤枉钱!你是不知道,才住了五天,零零散散地加上些药钱,就花了我三十大洋!我……” “我这也是正好对症,若换做其他病症,不一定能救得了。”韩鑫道:“估摸著再过上一会,我兄弟也该取钱回来了,你看是再將这孩子送去医院,让那姓曹的开刀,还是先交到我这?” “自然是先让韩爷管著!”刘老三急忙道:“我听人说,那开刀是要开膛破肚的!宝儿如今年岁太小,怎生受得住?再说了,那二把刀也不一定就能治好宝儿,还是交给韩爷更放心。” 说著说著,刘老三扭捏了起来,“只是……我如今已经將钱花完了……也不知怎么酬谢韩爷。” “那就等你有钱的时候再说吧。”韩鑫起身,示意对方跟上,“先找个地方餵你孙儿喝点粥,顺带等我兄弟过来。” 韩鑫这道符,其实是有说法的。 汉灵帝熹平二年,全国大疫,死难者数不胜数,当时的太平道修士张角,便是倚仗此符驱疫治病,一时活人无数,被人尊为大贤良师。 如此发展数年,太平道的信眾越来越多后,张角更是自號天公將军,在各州郡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起义,因信眾多戴黄巾,被汉廷称之为“黄巾贼”。 当时的太平道,可以说是中州信眾最多的教派,尤以灵验的符水而著称。现今的天师道在彼时尚未兴起,只是在巴蜀境內流传。 最终张角离奇暴毙,黄巾各渠帅相继被剿灭,而同为太平道代表人物的于吉又在江东为孙策所杀,太平道遭受到一连串的沉重打击,发展势头逐渐衰微,直至销声匿跡。 现如今,韩鑫说不定便是世上最后一位太平道符法的掌握者。而关於张角死因的真相,恐怕也只有他一人知晓。 在医院门口等来了宝寿后,韩鑫將刘老三祖孙、以及购买来的各样杂物交给对方带回,自己则找了个藉口留在县城,直到第二天拂晓才回到大溪村,又带回来了无数钱物。 第二天一早,前来上班的护士惊讶发现,身为院长的曹宗炎竟被人扒光了衣物,捆在医院门口的旗杆上,於寒风中裸露出一身白花花的肥肉,冻得连话也说不出来。 被救下来后,曹宗炎立即报警,言称昨晚有人从窗户潜进他位於二楼的家中,將他打昏。 后来县警前去勘察现场,发现曹宗炎的家已被洗劫一空,经查,一共被劫走了五百现大洋,十根金条,还有几张银庄存票,连带著院长夫人的首饰头面也被扒了乾净。 当询问作案人的相貌时,两夫妻都说不知道,只知那是一个戴著九筒面具的匪徒。 第52章 冤家上门 一晃便是半月过去,刘宝儿每隔几天就被灌上一碗符水,从一开始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到现在已经能下地玩耍,肿胀的腹部变得和常人没什么两样。 眼见得孙儿康復,刘老三对此自然是千恩万谢。 他屡屡提出要给韩鑫酬劳,却都被后者以“已经有人付过”为藉口,搪塞过去。 这一天,按著约定正是刘老三来接走刘宝儿的日子,后者在这几天里,已经跟年龄相仿的常福处成了好朋友,听到要分开,彼此稍稍有些不舍。 快到晌午,刘老三急匆匆赶来,还没顾得上跟孙子打招呼,將斗笠一揭,就跑到韩鑫面前,上气不接下气地匯报起了情况。 “韩爷,这几天有个面生的小娘们从金陵过来,沿著秦淮河到处打探你的行踪,昨天已经到了县里,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要上门来了。” 小娘们? 韩鑫心中已经有了猜测,询问道:“你知不知道她长得什么模样?” “我远远地见过一眼,那娘们戴著个面纱,身段十分勾人,手里还搂著个琵琶……对了,嗓音特別好,叫人听得心里发痒、骨头髮酥!” 刘老三一口气说出了许多特徵,询问道:“韩爷,这女的是你外头的相好,还是来寻仇的冤家家对头?” 韩鑫笑了笑,道:“是对头又如何?” “她是韩爷的对头,便是我老刘的对头,须不能让她来祸害韩爷。”刘老三正色道:“我这便去给她撑船,找机会把她沉进水里餵鱼……” “別。”韩鑫摇摇头,“那女的不是善茬,你別把自己搭进去。好生把宝儿养大,明年送到我这来识字……你在艄公当中消息灵通,只要帮忙充当我的耳目,多余的事不要去管。” 说完,韩鑫交给刘老三一块大洋。 “拿去,记得给你家宝儿买些好吃食,瞧他瘦得跟个猴儿似的。” 打发走了刘老三祖孙,韩鑫便来到屋內换了衣物,將双枪插在腰间、背上虎蹲连喷,招呼著宝寿一齐出了门,往码头的方向去。 眼见得到了河边,蹲守了一个多小时,两兄弟等来了一船人。其中为首的女子手持琵琶,身著杏黄色衣裙,坐在船头时腰身显得盈盈一握,正是霍鶯儿。 见到韩鑫露面,霍鶯儿远远地便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调侃道:“郎君怎么在这,可是来迎接我的?真叫人受宠若惊呢。” “你这娘们纠缠起人来,怎么没完没了?”韩鑫懒得废话,直截了当道:“又来找我做什么?” “怎么,我大老远来看你,你却连家门都不让我进,这么绝情?” 霍鶯儿有些不悦地道:“好歹咱们也曾……” “有话就在这里说,少套近乎,更別说这些没用的!” 韩鑫不耐烦地打断了鶯儿的话,拔出双枪指著对方。 “你要是敢上岸,就等著吃枪子吧。” “姓韩的,你至於防贼似地防我么?这么久了我可曾害过你一次?当年的情况你自己也清楚!” 霍鶯儿十分气恼,胸脯一阵剧烈的起伏,好不容易才压住邪火。 “行,那就在这里谈。” 她將手探入怀中,取出一颗浑圆的红宝石,日头底下闪耀著微光。 “这是我们圣教的龙眼红石,还有另外一颗在你那里吧?” 韩鑫装傻道:“什么红石?没听说过。” “你就装吧,我还不知道你?” 霍鶯儿冷笑道:“要不是看了通缉令,加上圣教在振武新军里有內应,我还真猜不到有人居然跑去做了大头兵……放心吧,我没有告诉旁人,知晓这件事的只有我。” 似乎对韩鑫十分了解,霍鶯儿並没有在这件事上多费口舌,而是继续道:“龙眼红石关乎本教一桩大秘密,如果另外一颗在你手里,你就將它卖给我,价钱你定……那玩意很是扎手,只怕你把握不住。” “哦?” 韩鑫眉头一挑,“有秘密?先说来听听。” “你想知道?”霍鶯儿似笑非笑地看著对方,自以为拿捏住了韩鑫软肋,趾高气昂地道:“可我偏偏不告诉你。” “你不说,我难道就猜不出来么?” 韩鑫对此嗤之以鼻,他唯恐旁人听不见,大声地道:“不就是跟传闻中的魔教宝藏有关么?而且,那东西多半就藏在玄武湖底下吧?” 这话一出,引得霍鶯儿面色大变,下意识看向四周。 还好,她这一趟隨行的都是可靠亲信,否则今天秦淮河里怕是又要多出几个冤魂。 攻守瞬间易位,现在轮到霍鶯儿著急了,她死死地盯著韩鑫,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你还知道些什么?” “当年魔教以金陵为都,修建城防的时候,將不少精力都放在了本已乾涸的玄武湖上,不仅重新引水灌入,还在外又砌了一圈新墙,將这湖变成了金陵城內湖。” 韩鑫慢悠悠地道:“你去金陵城里找几个七八十岁的老人,说不定还是这事的亲歷者。若是宝藏真的存在,那就有且仅有藏在玄武湖底这一种可能。” 霍鶯儿有些错愕:“你是从这些消息里推测出来的?没有其他人向你告密?” “这还需要有人告密?”韩鑫毫不留情地嘲笑道:“当世人都和你们一样蠢吗?” “……算我又小瞧你了。”霍鶯儿垂下头来,“不错,这两颗龙眼红石正与玄武湖下的事物有关,为了它们,五十年来有无数明爭暗斗……不过湖底下埋的不是宝藏,而是上一代教主。” “你说玄武湖底下有座坟?” 韩鑫有些疑惑:“怎么会?破城之后,你们教主明明是被押去京师,凌迟处死的。脑袋还被砍下来示眾,直到民国建立,才因为有碍观瞻而被取了下来。” “那是个替身。”霍鶯儿冷冷地道,“上代教主英明神武,他自知天命將至,又面对朝廷围剿,便找了个样貌相似的人易容成自己模样。城破时被捉走的那个是假的,真的早在玄武湖重新疏通前,就已经仙逝了。” “我说那教主后来怎么屡出昏招,葬送了大好局势,原来真是换人了……” 这说辞还是韩鑫头一回听到,但確实能解释几个疑点。 “所以,你想进入那个真教主的坟墓?里头有你需要的东西?” 第53章 摸金校尉 面对韩鑫的疑问,霍鶯儿只是低声道:“昔日先教主预感天命將近,便將圣教的部分宝物带进了墓中,以待后世教眾伺机东山再起,重续神国伟业。 岂料两颗龙眼红石,一颗流落到朝廷官员的手里,另一颗的掌管者叛出圣教,隱姓埋名后嫁给了孙德均那老鬼。” “如今前朝已经倾覆,洋人亡我中州之心不死,於暗中扶持各地军阀,眼下正是机会……” “所以,你们又打算趁机起事?”韩鑫瞭然:“我记得你在魔教里也算不上高层,否则也不会摊到之前那份拋头露面、勾引男人的活计……这种大事又怎么会交给你?” “今时不同往日,你说话也不要太难听……我说过,那件事非我所愿。” 霍鶯儿强压著不满,“我如今是金陵分舵的舵主,只要能在墓中得到贔屓珠,便能顺理成章地继承教主的位置,统率三山四水一共十二万教眾。” “所以没人让你去干这差事,你是自个儿想要赶在其他人之前,进入玄武湖底,把生米煮成熟饭,来一手偷渡阴平?” 韩鑫听出了对方的话外之意,说道:“怪不得这般急迫……你的野心不小啊。” “是又怎样?”霍鶯儿坦然道:“我现在需要的就是时间,话说到这,东西你到底给不给?我还要去找些倒斗的好手,没空跟你在这纠缠。” “別急啊。”韩鑫道:“你一个后世子孙进自家先辈的坟墓,居然还需要倒斗的帮忙?是了,想必你虽然覬覦教主之位,却又对玄武湖底下的情况一无所知吧?” 霍鶯儿被戳到了痛楚,冷哼道:“是又怎样?” “既然如此,你也不必去找什么倒斗的好手了,他们未必有我靠谱……” 韩鑫从衣领中扯出摸金符,在阳光底下晃了晃,只见那截乌黑透光的利爪上,淡金色的“摸金”二字尤其显眼。 “我能够帮你进入墓穴……”韩鑫伸出三根手指,道:“但相对应的……墓里的东西,除却那颗你需要的贔屓珠以外,剩下的要任我挑选三件。” 霍鶯儿死死地盯住韩鑫,目光审视道:“你什么时候成摸金校尉了?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还多著呢。”韩鑫耸了耸肩:“韦九红你总该听说过吧?那是我九叔,这玩意就是他传给我的。” “你是韦九爷的侄子?!韦、韩……怪不得没人知道九爷的来歷,你们姓韩的还真喜欢化名……” 霍鶯儿满面惊喜,韦九红是江南地界大名鼎鼎的摸金校尉,堪称一代传奇,若能请动他出山,那便更有把握了,追问道:“我能见一见他老人家吗?” 韩鑫一眼就看穿了对方的想法,“你別想了,九叔已经死了十多年……我已经尽得他的真传。” “好吧……比起別人,確实是你更信得过一些。”霍鶯儿当机立断,“三样就三样,咱们即刻动身,迟则有变!” “你以为这是去踏青么?说走就走?” 韩鑫转身离去,“我还要准备些东西,三天之后,玄武湖畔见。” 三天时间一晃就过。 韩鑫准备好行囊,带上宝寿,起了个大早,乘上了刘老三的乌蓬船,赶到金陵城下。从渡口上岸,二人熟门熟路地进了城,便赶往丰润门。 这一座城门连带著其附属城墙,都是金陵城在魔教统治时修建的,位於神策门、太平门之间,距离玄武湖最近。 现如今,玄武湖已经不再起到城防的屏障作用,而是变成金陵城內的公园,算是一个时髦的去处。 湖畔一角,仍是那副打扮的霍鶯儿坐在柳树下的大石头上,素手弹著琵琶唱白局,下方看热闹的人群围了三圈。 所谓白局,也即演唱者分文不收,白唱一局的意思。 只听霍鶯儿正以幽怨的唱腔道:“……五更里思夫天色也么明,无眠整夜断人魂。恨夫君,为伊苦守也无因……” 声音淒切,发人深省,思之令人断肠。围观者中不少感情丰富的女士潸然泪下,而有些心里有鬼的男士则別过头去,不敢看自己老婆。 一曲唱罢,人群中爆发出热烈掌声。 听眾纷纷请霍鶯儿再唱上一段,她却只是起身福了一福,清了清嗓子,道:“各位,今日小女子便唱到这里,往后还会来此献唱,咱们有缘再见,请各位散了吧。” 有好事者不愿离去,在人群中起鬨道:“这一曲《银纽丝》唱得好啊,鶯儿姑娘的唱腔果然是金陵城一绝,也不知是哪个负心汉捨得辜负你这样的可人儿,真是太不应该!不如找我做你的新郎君吧!” 语言有些轻薄,霍鶯儿也不恼,只是在那频频答谢,反倒是站在远处的韩鑫无端端打了个喷嚏。 他看得清楚,底下那些听眾里头有不少包著深青色头巾的汉子,多半便是魔教中人。刚才那个调戏霍鶯儿的人一副泼皮模样,才讲完没多久就被人捂住口鼻、悄悄拖了出去,眼下只能期盼他好运了。 等到人群差不多散尽后,韩鑫这才上前去与对方匯合。 二者一起来到柳树下,望著波光粼粼的玄武湖面,韩鑫道:“入口在哪个位置,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附近都是我的人,动手什么时候都可以。” 霍鶯儿与韩鑫並肩站在一起,言笑晏晏的模样,远望上去好似一对情侣,却並非是在谈情说爱。 “至於入口石龙的位置,就要看你这摸金校尉的本事了。” “等於你连墓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就跑过来碰运气?” 韩鑫略微失笑,隨即正色道:“也不知该说你是胆大,还是无知……也就是找著我了,碰见那些不懂寻龙术的外行,你就算是花上半个月也別想有收穫。” 韩鑫这话说得极有自信,被讽刺的霍鶯儿虽然不满,也不好多说什么,反倒隱隱有些期待。 然而,韩鑫自打从九叔那里得到了传承,拋去乱葬岗、鹰头山的那两次不算,严格来说,这才是他正儿八经的第一次倒斗——虽然是受旁人邀请的。 韩鑫定了定神,便取出七十二龙盘,细细分辨起了玄武湖的形势。 第54章 玄武湖底 寻常有起有伏的山龙,枝脚分明,站到高处一目了然。而湖水一眼望去处处皆平,纵使稍起波澜,也难以看出个究竟。 结合附近山势来看也是枉然,毕竟玄武湖已经是金陵城的內湖,周边纵使有些山头,也早被平了。 所以,这就不得不用上点秘方了。 韩鑫跟宝寿简单交代了几句,递给对方一个包裹,转身便去了附近的丰润门,用摄魂术绕过了一队守城卫兵,跑到了城门楼子上,放起了一个飞天蜈蚣外形的风箏。 当风箏升空之后,韩鑫便不再管它,而是静心凝神,从高处注视著湖水的变化。 宝寿抬头见到了风箏,便將包裹打开,从中取出一袋子鱼食,抡圆了胳膊往空中拋去。 他生得本就壮实,一条胳膊几乎有常人的大腿粗,一口气將这鱼食丟出了近百步,落在水里泛起无数涟漪。 也不知鱼食之中究竟加了什么好料,闻上去异香扑鼻。才丟进水中,没过一会儿,便引来湖中的鱼儿竞相吞食,若是有钓鱼佬见到这个场景,多半是愿意下血本买这秘方的。 韩鑫站在城头,眺望著玄武湖的水面,目光逐渐发散。 在他视线中宽广如镜的湖面,此刻正出现一圈又一圈的纹路。若仔细看去,会发现那一条条圆弧恰是湖中的鱼儿,它们正成群结队,按照某种路逕行动。 鱼为水中生灵,对生气最为敏感,藉由鱼群经过的路径找出太极晕,便可定位穴场之所在。 玄武湖虽是人工湖,却是淮河古道经过之处,当年始皇帝南巡至此,为破金陵的天子气,便將淮河水道改为自北匯入长江,原先的河道变成了低地,后来才被开挖为湖。 所以此处地形虽贵,却是一条“断龙”,定都於此可偏安一隅,却难以问鼎天下,国祚大多也不长久。 一条龙脉有枝有干,枝龙结穴葬文臣武將,干龙结穴葬皇帝国主,金陵这六朝古都周边不知葬了多少人,也就只剩下玄武湖这处位於水底不好开工,才让那魔教的前代教主捡了个空。 窥得了穴场所在的大致范围,趁著那伙中了摄魂术的卫兵还未回过神来,韩鑫偷偷溜下了城墙。 他將双手一拍,那伙僵在原地的军士方才如梦初醒,个个都发觉自己站麻了脚,在那里叫苦不迭。 “这金陵城防,还不如从前严谨……” 隨口感嘆了一句,韩鑫回到湖畔,將方才所见告知眾人,指向东南处靠近覆舟山的水面。 “穴场在那个位置,你所说的入口石龙应该也在附近。” “……你果真懂得寻龙点穴?太好了。”霍鶯儿十分惊喜,“事不宜迟,咱们立刻动身!” 事实证明,霍鶯儿先前是在吹牛。玄武湖毕竟是公园,人来人往的,尤其那地方附近还有个凉亭,纵使霍鶯儿带来了许多人手,也难以完全控制,而若动用什么扎眼的手段,一旦出了紕漏,更加容易被人察觉。 所以,纵使她再怎么心焦,为保万无一失,还是不得不等到晚上。 夜间的玄武湖,明月映照出波光,一干人等身著深青色的衣物聚集在湖畔。 霍鶯儿一身令下,所有人尽皆背过身去,將她与韩鑫两兄弟围在身后。 接著,当著韩鑫的面,纤纤素手轻轻一拉,便將腰带解开,褪去了身上罗裙……若是以为会有什么很香艷的场景,就大错特错了,因为霍鶯儿还在里头有一件鱼皮水靠,密扣束腰,只是露出了胳膊与大腿。 即便如此,紧身水靠还是衬托出了那玲瓏有致的身段,裸露在外的肌肤不算特別白皙,却紧致而富有弹性,月光下有著別样的魅惑。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便是右肩上的一处枪伤,稍稍破坏了这美感。 除此之外,便只剩下一个白色螺號,此物以海螺製成,螺头穿孔,掛於胸前双峰之间。 见韩鑫望向自己,霍鶯儿便故意转了个圈,又將身段大方地展示了一番,笑著道:“我美么?” “好端端的发什么浪。” 韩鑫的语气十分冷漠,“东西呢?” 霍鶯儿的笑容僵在脸上,她轻咬著银牙,从胸口取出那颗龙眼红石,上头仍残留著几分温热。 韩鑫见状也將腰间短枪解下,脱去上衣,露出精壮结实的身躯,胸口上三道狰狞的伤疤清晰可见。 他將上衣交给宝寿,想了想,把一个包袱背在身上,绑结实后,又从宝寿那拿来另一颗龙眼红石,含进嘴中,深吸一口气,便与霍鶯儿一齐下水,潜入玄武湖底。 湖水有些冰凉,却並不算深,於昏暗的水底里,韩鑫的双眼再度冒出幽绿的光芒,如一对小型探照灯般放著光,四处搜寻之下,很快便找著一个半埋在泥沙里的条状事物,上头缠满了水草与藻类。 比了个手势,韩鑫带著霍鶯儿来到那所谓的“石龙”附近,绕了一圈,发现大概是头部的位置有著两个眼窝般的凹陷,大小恰好可將龙眼红石放入。 韩鑫將嘴里的红石掏出,发现在靠近了石龙后,红石正散发著微弱红光,於昏暗水底十分醒目。 就是这玩意儿没错了。 这条石龙只是初具雏形,鳞甲之类的细节全然没有体现,倒也符合匆忙建造的背景。 韩鑫与霍鶯儿一左一右,將手里的龙眼红石放入凹陷处,忽听到一声沉闷巨响,那石龙將嘴张开,从中传来一阵吸力,令得附近的水快速灌入,进而借著水势冲开了埋藏在玄武湖底的机关,包括石龙在內的小块地面因此而向下倾斜,露出一条通往湖底的坑道。 坑道出现之后,石龙转而从吸水变成吐水,两颗红石也从其眼窝之中脱落。 这时,周边的水流因为坑道的出现而骤然变急,裹挟著二人往地下衝去,韩鑫与霍鶯儿无处借力,唯有顺势而行,在经过石龙时,不忘顺手將那两颗红石捞在手中。 当二人进入坑道后,开始反转的机关又將下沉的地面抬升回去,阻断水流,令湖底重又变得平坦。 坑道底部,湖水被水渠引流向两侧,韩鑫两人则被一面墙抵住,稳住身形。 染了一身泥沙、湿漉漉的韩鑫从地上站起,四下张望,心道还好带了个包裹,否则这趟就要空著手了。那机关借著水势开启,在过段时间后就自动闭合,时间很短,设计得也十分巧妙,想要大部人马一同进入是绝无可能了。 若是这样,这次能进来的,也就只有自己跟那疯娘们两人而已,帮手算是白带了。 第55章 流银水墓 確认左右並无危险后,韩鑫打开了包袱,他这包袱皮用的是油绸布,具备一定防水功能,因此其中的事物並未被打湿。 取出七星刀,又拿出两个叠成小三角形状的黄纸符,韩鑫自己留下一个,將另外一个扔向霍鶯儿。 “接著。” 霍鶯儿闻言伸出手,將那纸符接住,从中感觉到丝丝缕缕的温热,稍稍驱散了浑身被冷水浸湿的寒意,於是好奇道:“这是什么?” “御寒符。”韩鑫言简意賅地道,“把它贴身放著,会稍微暖和些。” 霍鶯儿点点头,不疑有他,当著韩鑫的面拉开脖颈下方的水靠,將纸符塞到心口放著,一抹温软春光转瞬即逝。 韩鑫见她如此痛快,不知为何有些不爽:“你就不怕我用这符害你?” 霍鶯儿笑道:“若能死在你手里,我倒也心甘情愿哩。” 这疯女人…… 韩鑫冷哼一声,转过头去。 抵住二人的石墙上有著壁画,绘製的是一轮自水下升起的烈日,绽放出千万道豪光。墙体两侧分別有条道路,路旁留有水渠,地上积水未乾。 大概是因为修建得过於仓促,这座湖底水墓並无多少装饰,墙壁地面用得皆是灰泥。 空气清新,微微夹杂著水腥味,证明这墓是通风的,除却那条石龙外,应当还有其他联通外界的地方。 虽位於水下,不见天日,墓中环境却並未显得有多阴暗,墙壁上的波浪纹路散发著微弱银光,內部似有什么东西在流淌。 韩鑫小心地伸出手,试探了一下,眼前隨即闪过讯息。 【缘起物:流银真铅】 【铅中精髓水中金,万物皆由道先出。】 【铅中真阳之炁,可填离中之虚,妙用无穷。】 沛然诀中曾讲述过,所谓真铅真汞,並非黑锡水银。 真铅指天地间的灵气,真汞是人之元神,铅汞相和即为丹,所以修行的过程又被称作“取坎填离”。真铅为坎中阳,真汞为离中阴,传闻铅尽汞干,即能以后天返先天,炼就纯阳之躯。 所以,这玩意其实就是液態的灵气精髓…… 韩鑫心道,弄这么多虚头巴脑的东西,就算是自己过了一道手,摸出了讯息,没点文化水平还真理解不了这意思。 见韩鑫摸著墙上的纹路久久不语,霍鶯儿询问道:“你怎么了,墙上有什么问题?” “没事。”韩鑫收回手,淡淡地道:“走吧,去给你老祖宗上坟。” 这话听著很是彆扭,霍鶯儿却也无从反驳,只好道:“这有两条路呢,我们该走哪一条?” “哪条都可以。”韩鑫答道:“这两条道路实际是一条迴廊,你无论从哪条进去,都会从另外一条出来,而且路旁的水渠永远都在左手。” 韩鑫这话说得极有自信,仿佛这墓是他建的一样……就像是摸了摸墙,便把这地方给看透了似的。 说完,韩鑫便直接走进了左侧墓道,霍鶯儿默默不语地跟在后头。 地上积水未乾,周边潮气极重,赤脚踩上去有些湿滑,右侧墙上每隔几米,既有波浪纹路散发著微光,也是此处唯一的光源。 向前走了大约几十步,地势越来越低,直至前方道路彻底被淹没在积水中后,十余米外,才又有另一条路从水中探出、以阶梯形式通往上方。 积水就此形成了水池,清澈见底,不过只有小腿那么深,其中有著白色絮状物,繁星点点般起伏不定,像是夜空中的萤火虫发著微光。 “……” 韩鑫將手伸入包裹,取出一块打磨平滑的鹅卵石,他以拇、中、食三指紧扣石块,腕部一拧,带动小臂一甩,鹅卵石迅猛飞出,犹如蜻蜓点水,打了几个水漂后落到对面的阶梯上。 他这招投石问路,用的是飞蝗石手法,与劈掛拳一起从关玉魁的缘起物上得来,此法在河北鏢师中十分常见,以取材便利而著称。 只是在行进途中沾了些水,那一颗鹅卵石就染上了星星点点的白色。仔细瞧去,只见其表面已经出现许多孔洞,无数细小的白色絮状物正在朝著石头內部钻去。 “原来是一池子的血吸虫,还会发光……似乎比寻常的更厉害些。”韩鑫眯起双眼,心中暗道,“这个机关倒是不错,若就这么淌水过去,十有八九便要被这些虫子钻进肉里。” “你还真是小心谨慎……本来还想著提醒你,如今看来倒是不用了。” 霍鶯儿取下胸前的白色螺號,低头將其吹响。 螺声呜咽间,池水里涌动的白色如潮汐般朝著两侧退去,让出中间的通路。 “圣教中有不少渔家儿女,有些人便会这等手段,若是外人前来,多半便要被拦在这里。毕竟这墓里的石顶十分低矮,纵使轻功再高,也不可能脚不沾水就跳过去。” 霍鶯儿將螺號放下,略有些显摆地笑著招手,道:“郎君,请吧。” 见韩鑫始终没有动作,霍鶯儿面上的笑容稍稍一僵,有些幽怨的样子,委屈道:“怎么,你又不相信我?那我先走,你在后头跟著,这总行吧?” “……谁知道这水里的虫子,到底是不是都退开了。”韩鑫只是淡淡地道:“你自己过去便是,我另有办法。” 说完,韩鑫竟纵身而起,於空中翻了个身,两脚像是生了吸盘一样牢牢黏在顶上,整个人就这么上下顛倒过来,双眼居高临下地望著霍鶯儿。 “好了,走吧。” 见韩鑫竟能使出这等奇特的轻功,霍鶯儿难免吃了一惊,心想纵使没有自己,眼前这虫池对於他而言,也根本算不上是一道难关。 可传闻中那些摸金校尉,好像也没有这等手段啊? 多年未见,韩鑫这一位老朋友,给她带来的新惊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刚刚建立起来的一点优越感,仅一瞬间便荡然无存,霍鶯儿略有些失落地跟在韩鑫后头过了虫池,来到向上的通路处,韩鑫隨即散去脚上的炁,於空中翻了个漂亮的跟头,稳当地落在地上。 两人接著向上走,面前终於豁然开朗,进入了这座水墓的前室。 这地方无序地堆积著上代教主留下的財货,成箱的蜀锦、钱幣以及金银塞得满满当当,连箱盖都几乎无法合拢,缝隙里透出宝光。 东南西北四角,各立有一根巨大的水晶柱,透明的柱子里灌满了虫池之水,里头各浸泡著一个巨型兵人,身高皆超过十尺,顶盔摜甲,手中分別有刀枪剑戟等四种巨兵,皆保持著肃立姿势,静静地注视著前方。 在兵人视线的交匯处,韩鑫清楚见到,一方小巧的铜印被个塑像捧在手心,铜身龟纽,恰是汉印形制。 第56章 发丘铜印 “真是给后世子孙攒下了好大一份家业,先教主果然用心良苦。” 霍鶯儿看清前室藏物的丰富,面上喜悦的表情遮也遮不住。 如果一切顺利,她未来能继承教主的宝座,那么眼前的这些,可都是將来成事的本钱。 “这些东西也有你一份。”霍鶯儿没有忘记韩鑫,此刻,她儼然已经自认为这批財物的主人,“休说是三样,你就算是分走三箱、乃至於三十箱金银珠宝都成,只要你能拿得动……” 但是,霍鶯儿发现韩鑫压根没有注意自己的话,就像是当她在放屁一样。 韩鑫的双眼只顾盯著塑像,眼睛深处甚至如饿狼一般闪著绿光。 霍鶯儿顿时有些吃味,这人甚至从没这样瞧过自己。 就好像那峨冠博带的中年文士,比周围的一切都有吸引力,怀著几分莫名其妙的醋意,霍鶯儿上前道:“……你为什么一直盯著先代教主,这塑像上有什么奇怪的么?” 韩鑫终於有了反应,他缓缓地道:“你说……他是上一任教主?” “不错。”霍鶯儿道,“先代教主复姓上官,文采武功皆超逸绝群,尤其號称卦能通神,算尽了生前身后事……正是在他带领下,圣教曾一度割据东南半壁,令前朝那个老妖婆一日三惊。” 她这话说的固然有些推崇之意,却没有寻常后辈面对先辈时的敬重,甚至连个行礼的动作也无,仿佛只是在谈论一个稍熟悉些的陌生人。 似乎,霍鶯儿对於所谓“圣教”的信仰,也不见得有多纯粹。 这倒也没有出乎韩鑫的意料,毕竟这世上有些人真正看重的,唯有他们自己罢了。 而韩鑫之所以对其他事物都漠不关心的原因,也很简单。 他走到中年文士模样的塑像前,看了眼“上官教主”居高临下、似笑非笑的神情,缓缓伸出一根手指,小心探向那方铜印。 【缘起物:发丘铜印】 【以首山之铜铸就,传闻是摸金校尉首领——发丘天官的信物,有辟邪伏魔之能,號称一印在手,鬼神皆避。】 【天官赐福,百无禁忌。】 本书首发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101??????.??????隨时读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韩鑫缓缓將手指挪开,眼神中闪过一丝瞭然——原来这玩意真的不是样子货,而是正品。 霍鶯儿这才看出来,原来韩鑫注意的不是塑像,而是塑像手中那方小巧的铜印。 “这只是个铜印,非金非玉,形制也不算稀奇,充其量也就是年头久一些,你为何这么在意?它有什么特別的吗?” 何止特別…… 有了这玩意儿,就能名正言顺地號召天底下的摸金校尉,更何况这东西本身便是一样至宝。 首山之铜是什么? 就这么讲吧,另外一个用这东西打造的物件,一面刻著日月星辰、一面刻著山川草木,俗称“轩辕剑”。 “在你们眼里,或许不值什么钱……” 韩鑫缓缓道:“但对於世上的摸金校尉而言,这玩意比一切金银珠宝都重要得多。” “是这样吗?”霍鶯儿露出有些迟疑的神色,“其实,我倒是知道有关这铜印的一些故事。” “什么故事?” 韩鑫立即正色道:“说来听听。” “当年圣教占据金陵,重开玄武湖的时候,便从湖底淤泥之中挖出了这一方铜印,交到了先代教主手中。” 霍鶯儿缓缓道来:“毕竟印璽这东西,总是有什么象徵的嘛,所以先代教主得到此印后,还特地为自己起了一卦,结果又哭又笑……这是他生前最后一桩趣闻,所以知道的人其实不少。” “他笑什么?” “他笑得是……这东西由洪武年间的刘伯温投入玄武湖中,为的是等待后世有缘人,而真正的主人其实尚未出世,他只是个用於转交的中间人。他自以为卦能通神,结果一举一动、甚至就连死后的事都被几百年前的古人算到。 自此,先代教主就时常在手中把玩这一方铜印,感慨命运无常,却直到临终都没能將这铜印送出,反將其带到了墓里……现在想来,难不成先教主所说的有缘人就是……” “……” 韩鑫又看向那中年文士的塑像,眼神闪烁。 据说那位明太祖的开国功臣刘伯温,便是一任发丘天官,此人素有神机妙算之称,乃是可与诸葛孔明並肩的聪明人物。也是自他之后,发丘铜印再无现世的消息。 如今看来,传说倒也並不全是空穴来风。 “有缘人不一定就是我。”韩鑫淡淡地道:“但能够来到这里,又能认出这方铜印的,必然是个摸金校尉,而你们那位上官教主,也是猜测他死后必会有摸金校尉来到墓中。” “真能有这等事?” 霍鶯儿难以置信,韩鑫也不愿多做解释。 毫无疑问,发丘铜印对任何一个摸金校尉而言,都是那种明知道有毒,还会忍不住尝个咸淡的香饵。 韩鑫已经预料到,他拿起发丘铜印的那一刻,必然会引发这前室里布置的机关——毕竟能认出发丘铜印的,定是盗墓贼里的佼佼者,这等人进入到水墓之中,难不成是来给上官教主烧香祭拜的? 话又说回来,若是连这机关都无法破解,又哪来的顏面佩戴这发丘铜印,成为摸金校尉之首呢? 所以,这发丘铜印,背后代表的正是个赌局。 对赌的双方,一方是已经身死了五十多年的上官教主,另一方是任何想要得到发丘铜印的摸金校尉。 一方以铜印为赌注,一方以性命为赌注。当发丘铜印自那塑像手上离开的时候,赌局自动生效。 “真有意思……这局我赌了!” 来到这水墓许久,韩鑫终於咧开嘴笑了,他毫不犹豫地將发丘铜印摘去。 “我倒是要看看,你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发丘铜印就这么被韩鑫收走,塑像手中原本被铜印压著的地方,也就显露了出来——原来是一幅小巧的山川走势图,上头以醒目的字跡標註了两个位置,一处正是这玄武湖底水墓,另一处则好像是在淮阴某处的山上。 韩鑫尚未来得及细看,位於角落的四根水晶柱已忽然破裂,里头盛著的虫水到处流淌,四个原本泡在水晶柱里一动不动的兵人,则在这动静下开始復甦,以僵硬的步伐从各自矗立的地方踏出。 “我还以为会有什么厉害后手……” 韩鑫望著这一幕,稍有些失望地道:“原来只是几个水粽子么?” 第57章 水粽子 所谓粽子,也即保存完好的尸体,水粽子则是湿尸。 其实打从一开始,韩鑫就看出来那四个泡在水晶柱里的兵人,是以人的尸身製作而成,在外头包覆上了盔甲。至於为何会比常人高大得多,当然也是有原因的。 若是寻常的血肉之躯泡在水里,早就被沤烂了,说不定只剩下一副骨头架子。 若想要在水中长期保存尸体,首先便要在其身上涂上一层“尸蜡”,具体用料不便细说,反正其中有一味重要材料乃是熟桐油,所以这些个兵人暴露在外的表皮也都呈深褐色。 製作时,要先將尸身的九窍以玉石塞住,然后在尸蜡中泡上七七四十九天,直至尸蜡彻底跟表皮凝结在一起后方可下水。 有道是入土为安,製作水粽子从来不是安葬死人的法子,而是用来对付仇人的手段。目的便是要將死者的阴灵困在尸身中,日夜以水中的阴煞浸泡,令其受尽煎熬而不得超脱。 如此一来,泡得年头越久,水粽子的怨气也就越重,一旦尸变,比起寻常粽子凶厉得多。 食菜魔教的这些水粽子在此基础上,又用含有血吸虫的水来浸泡尸身,並在外头套上大號甲冑用来固定,当虫卵寄生在尸体內部后,便会令得尸体膨胀到適合甲冑的大小。除却战力更强了几分以外,还能借血吸虫为媒介来引发尸变。 在倒斗这行当里,有不成文的规矩叫做“寧逢十旱,不遇一湿”,说得便是湿尸的危险性,更胜於乾尸十倍! “你可要小心啊!”霍鶯儿见那几个兵人已经动了起来,有些紧张,赶忙大声提醒道:“这几个兵人以本教秘法製成,可不是好对付的……一旦復甦,便代表要与人玉石俱焚、不死不休了!”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早在霍鶯儿还未发话的时候,韩鑫已经躥到了顶上。 他避开地面上横流的虫水,身体倒著站立,手中紧紧握著发丘铜印,小声念起秘咒的同时,將炁经由掌心输向铜印。 “……涤除凶秽,去浊流清。上帝有勅,普济含灵……” 隨著韩鑫念诵秘咒,发丘铜印忽然通体发烫,变得像是烧红的烙铁一般,但韩鑫却仿佛根本感受不到这热量,手掌没有一丝异样,仍將铜印牢牢把控。 原来发丘铜印这一件宝贝,专门克制世间的凶邪鬼物,却並不伤及生人。 秘咒念毕,韩鑫猛地睁开双眼,眼瞳底部爆发出幽绿光芒,仿佛能洞穿水粽子厚重甲冑下的身躯,直达体內深处! 韩鑫有地方躲避,霍鶯儿却只能找个角落待著,她吹奏著胸前的螺號,將那些血吸虫排斥在身周三步以外。 可那些兵人在听到螺號声后,不仅没有退却,反而直勾勾地先朝她衝来! 糟了! 霍鶯儿见状,悚然一惊。 她也不知修建这墓的人用了什么法子,令得这些兵人在听到驱虫曲后反而狂性大发,这下可真危险了。 只见离霍鶯儿最近的兵人,已然举起了那柄足有一人高的斩马大刀,便要当头劈下,而她身在墙角,却是自断了后路,根本无从躲避。 恰在这时,韩鑫双脚一点,从天而降,顺势將那方发红的铜印按在了兵人背上,炽热的温度当即令得水气瀰漫,白烟之中,可见兵人背心已被烙上了一个滚烫的红色烙印——正是“百无禁忌”四个大字。 韩鑫则借著反衝的力道,单手一撑,再度以头下脚上的姿势凌空而起,双脚吸在石顶上,像一只倒掛著的巨大蝙蝠,然后调转方向,重又扑向场內其余三个兵人。 背心、头部、胸前、侧脸,四个不同位置被烙上了相同印记。 从“百无禁忌”四个大字为起点,兵人的身上散发出炽热的白色蒸汽,无力地倒了一地。 覆有厚重尸蜡的皮肤一点点化去,变为腥臭污水,露出其內的血肉与骨骼。寄宿在兵人体內的血吸虫群,一个个被养得肥大如蛆,仍然在不断颤抖。 被韩鑫救了一命,还没来得及鬆口气的霍鶯儿,在见到这一幕后又忍不住捂住嘴巴,乾呕起来。 韩鑫散去发丘铜印上的炁,转而將其小心收好,看向如今已一片狼藉的前室。 地上那许多口箱子,如今已爬满了血吸虫,其中不少已经钻入了木箱,眼见得成色要废去不少…… 不过……韩鑫心想,自己加上宝寿两个人四只手,本也拿不回去多少,与其被魔教的人收走大半,就这么毁了也不算有多可惜。 其实,是不是应该在最后再去取这铜印? 但话又说回来,见到这东西在面前,哪个摸金校尉能扛得住诱惑?说句不客气的,有了这东西以后,他韩某人可视全天下的粽子厉鬼为无物! 不过是些財货而已,多倒几个大斗也就有了。 霍鶯儿被一地的虫子、污水噁心得不行,见韩鑫只是倒掛在屋顶上干看著,忍不住叫道:“……倒是把我也拉上去啊,这地上都脏死了!” “我这功夫不好带旁人。”韩鑫冷冷地道:“你若是觉得噁心,不如先爬到那塑像上暂避,反正这边地势高,再过一会水势自然就退下去了。” 霍鶯儿经韩鑫这么一点拨,便毫不客气地爬上了那一尊教主塑像,一屁股坐到肩膀上,不知从哪里摸出了块帕子,细细地擦拭起了小巧的双脚。 韩鑫说得確实不错,因为这里地势较高,室內的积水很快顺著阶梯流向下方虫池。 而那些极其凶狠的血吸虫,在离水之后不到几分钟的时间里,一个个便变得像是甘蔗渣般又干又瘪。 “看来这种特殊品种,虽然比寻常的厉害许多,但弱点也更明显。” 韩鑫双手笼在胸前,倒吊著道:“只是白白浪费了这些金银珠宝,你们那位上代教主也够狠的,寧愿毁了这些东西,也不叫它们落到摸金校尉的手中,只是没想到这趟其实是你与我一起进来。” “其实,他应该也想到了。”霍鶯儿將脏帕子隨手一扔,俏脸微寒:“我当时的驱虫曲反而引得这些兵人狂性大发,恐怕就是上代教主设置的后手,专用来对付吃里扒外、勾结摸金校尉来盗墓的教眾。” “……还真是这么一回事。”韩鑫道:“那你也不算冤枉,这位上官教主果然算计颇深啊。” 第58章 悬棺洞 待得积水散得差不多了,韩鑫落回地上,二人继续沿著甬道前行。 虽然那些箱子里的金银珠宝都被虫水腐蚀,却也算不上是伤筋动骨。 毕竟,决定一次倒斗的收穫到底有多少,首先要看主墓室內的明器,也即陪葬物。 通常来讲,一个大坟的內部,会分为主墓室、侧墓室,有的还设有耳室,用於存放墓主生前常用的器物,稍微讲究些的则还设有前室、后室。 至於更大的王陵地宫,构造虽然更复杂,却也逃不脱以主墓室为核心。 所以,存放在主墓室之中,与墓主贴身相隨的明器,必然也是最珍最贵的,有些东西的价值,甚至不能用钱幣来衡量。 摸金校尉中的高手,能將盗洞直接打在主墓室內,甚至於墓主棺槨的正上方,避开沿途一切机关陷阱,直捣黄龙,取走其中最珍贵的明器,可以算得上是外科手术级別的精准操作。 隨著二人继续深入,墙上波浪状纹路散发的微光越发清晰。 韩鑫见状,便道:“主墓室就在前头,准备好见你的老教主吧。” “是么?”霍鶯儿有些好奇,“你又是怎么瞧出来的?” “看墙。”韩鑫敲了敲身边的墙壁,“这波浪一般的纹路里,流淌著一种叫流银真铅的东西,此物为真铅精髓,號称水中金,比白银黄金还贵重得多。纹路越来越亮,证明流银真铅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靠近它的源头。” “原来如此……”霍鶯儿恍然大悟,“得亏有你这摸金校尉在,否则还真猜不透里头的门道。对了,方才毁了那么多东西,怎么你看上去一点不心疼?”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韩鑫似乎有些不屑一顾,“金银俗物,不过只是小意思。” 说实在的,韩鑫这趟能拿到发丘铜印已经不亏。从现在开始,他每摸著一样好东西,就是又多赚了一件。 事实正如韩鑫所言,他们走到甬道的尽头后,面前是一处比前室更加宽敞数倍的空间,似乎是个天然的地下溶洞。 粗硕的铁链嵌入岩壁之中,自上方垂落,分別掛在棺木的一头一尾,將其悬在半空,类似场景比比皆是。 韩鑫粗略地数了一数,发现在这洞里总共有三十六口悬棺,且高度参差不齐,彼此间的距离有长有短,外表也没有全然一致的,从中找不出任何规律。 而在所有棺木的下方,便是一汪冰冷的寒潭,寒潭底部又有一条盘臥的石龙,嘴里含著个黄葫芦,葫芦嘴正对著龙吻內部,每隔上十余息,便有一小滴银液自葫芦嘴淌下,流进石龙体內。 想来,这条石龙便是水墓中枢所在,並与墙上的波浪状纹路相连,形成一个专门用於存储流银真铅的阵势,借这精纯的天地灵气来滋养墓主,进而庇护后人,也即是形势不够、布局来凑的又一体现。 “这是疑兵之计。”韩鑫见此情景,说道:“用鱼目混珠之法,隱藏真正棺木所在。你既是教眾,可分辨得出哪个才是真正的老教主?” 霍鶯儿苦笑道:“我是什么也看不出来……这下完了,难不成要挨个开棺验尸么?” “倒也不必那么麻烦。”韩鑫摇了摇头,解释道:“这里地势低洼,又有寒潭在下,是为阴地,阴极又生阳。阴气浊而阳气轻,所以尸首在此穴內必须高葬,才可不受阴煞所侵,匯聚龙脉生气,以达至阴阳相合。” 说著,韩鑫將手指向最上方的那口棺木。 “你那老教主就躺在那里……他这疑兵之计或许瞒得过旁人,却瞒不过有真材实料的摸金校尉,在我看来,只是故布疑阵。” 霍鶯儿听到这话两眼放光,二话不说便凌空跃起,踩在最近的一口棺木上,浑然不管里头或许也埋葬著教內前辈。 这些高度不平的疑棺,恰好成了最合適的落脚点。 她体形纤细,动如脱兔,跃动起来十分敏捷,来回几下,便来到了最高处的棺木,攀在了头部的那一道锁链上。 韩鑫此刻才有动作,他隨便找了个棺木,抬脚轻踏上铁链,以身形与铁链几乎垂直的姿態走了上来,轻鬆愜意,临到最高点时於空中翻了个身,也落在那真正的棺木上,攀住另外一道锁链。 “真是好身手!”霍鶯儿忍不住讚嘆道:“都说轻功乃是童子功,从小便要打基础,你这究竟是怎么练的?五年前分明没有这等手段……” 韩鑫当然不会解释,只道:“你的身法也不差,五年前,你只是个什么也不会的黄毛丫头,如今都是魔教舵主了。” 韩鑫的言外之意,自然是大家都有秘密。 可霍鶯儿听到这话,眼神却莫名一黯,似乎短暂地陷入了回忆之中,在一声轻嘆后,语气柔和地道:“事已至此,还是先开棺吧。” 韩鑫早等著这句话。 或许是早预料到会有后人开棺取物,这最高处的棺木並未钉死,韩鑫只不过是稍稍用力,就將棺材盖打开,顺手搭在边缘。 低头看了一眼其中的事物,韩鑫说道:“有棺无槨,对於一个教主来说,还挺寒酸的……” 棺內躺著的尸体,面貌栩栩如生,与先前见到的塑像几乎一致,除却肤色稍微苍白了一些,就连皮肤也是紧致的,就像是安详地睡著了一样。 他只是穿著一套寻常的文士服,包著黑头巾,没有任何华贵装扮,双手捧在胸前,掌中正是一颗龙眼大小的宝珠,內中似有水汽氤氳,表面光华流转。 根本无需触碰,韩鑫便能从那珠子上感受到强烈的炁,想来这就是所谓教主的传承信物——贔屓珠了。 见到这一教圣物就在面前时,霍鶯儿连呼吸都稍稍停滯了一下,接著,她迫不及待地从铁链上下来,直接站在了棺木里,伸手便拿向贔屓珠。 就在快要到手的时候,霍鶯儿的手势忽然一僵,硬生生地止住动作,尷尬地笑了。 “……此番你居功至伟,老教主陪葬的这些宝贝,理当由你先挑选。” “是么?那我就不客气了。” 韩鑫將棺盖横放,遮住了那位先代教主的面目,然后站在棺盖上,於霍鶯儿紧张的眼神中,俯身摸向那颗贔屓珠。 第59章 贔屓珠 贔屓,又称霸下,形似驮碑神龟,据说是龙子之一,力大无穷、有背负山岳之能。 了解到无支祁与魔教的信仰存在关联,韩鑫曾特地了解过相应的传说。若无支祁就是那个魔教神祇的真面目,贔屓珠本身的存在就很有些说道了…… 因为昔日大禹治水,就曾收服过一位能背起三山五岳的贔屓,而后大禹以贔屓为將,与无支祁决战於淮水之畔,最终將其镇压於龟山下。 换言之,贔屓与无支祁之间,本身就是你死我活的对头。 当韩鑫的指尖触碰到贔屓珠时,他顿时感到体內仿佛有道电流涌动,忍不住打了个激灵,精神一阵恍惚。 【缘起物:贔屓珠】 【贔屓精气所化,寄託著某人未尽的愿望——移山填海,定水分波,划天下九州,享万世太平。】 【一份使命,一份传承,正在等待有缘人继承。】 这一次,韩鑫的眼前除却浮现出讯息,更有许多走马灯般的画面一闪而过——神魔乱舞的上古战场,有雪牙金爪、身高五丈的白猿目运金光,掀起狂潮淹没淮水两岸。这妖魔天生神异、遇水而生,纵使被砍下头颅四肢也不会消亡,最后被贔屓神將所化的大山镇压,受困前仍在拼命挣扎…… “原来如此……” 韩鑫眼神放空,心头浮起点点明悟:“自大禹治水至今,已不知过了多少年,龟山禁制与无支祁都已虚弱至极。无论是助无支祁脱困,还是彻底杀死这妖魔,眼下都是机会。 这贔屓珠內的传承,既是镇封妖魔的禁制,同时也是一种定水之法。 至於是谁传下的……能治水、还能划天下九州的人,很难猜么? 怪不得魔教中人会设法占有此物,他们不能获得这传承,更不想让他人得到。” 贔屓珠內的精气,已隨著这次触碰转移至韩鑫体內。 宝珠的外表虽然没有任何变化,但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那份传承,已然找到了有缘人。 “……” 韩鑫回过神来,直接將已成空壳的贔屓珠丟给了霍鶯儿。 “拿去。” 霍鶯儿接到手中一看,只见这宝珠晶莹剔透、光华流转,有如一颗璀璨星辰,內中似蕴伟力,不由得极为爱惜,望向韩鑫的眼神当即有些动容。 “……郎君果真捨得將这宝物让予我?” 空壳而已,有什么捨不得的? 所以女人就是这么奇怪,想要的东西自己不拿,非要別人送她,而送她也就罢了,还非要问是不是心甘情愿……所谓口是心非,大抵就是如此了。 “你不是要用这教主信物往上爬么?”韩鑫冷冷地道:“再者说,你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这珠子,与其爭来抢去,不如成人之美。” 话虽如此,但这贔屓珠到底是非同一般的神物,霍鶯儿捫心自问,若二人立场互换,她或许也是会將其让给对方,但態度多半没有这么痛快。 想到这,霍鶯儿的態度莫名温柔了许多,面对韩鑫的冷脸,只是道:“我只是没想到郎君会这么痛快……果然你……” 她话还未说完,韩鑫又將棺盖往下移,转而將那位老教主的面庞露了出来,伸手捉住下巴一卸,毫不客气地从其口中掏出三枚压舌铜钱。 此钱外圆內方,表面有著“永乐通宝”四个大字。 【缘起物:永乐通宝】 【秦半两、汉五銖、开元通宝、宋元通宝、永乐通宝,即为五帝钱。外圆为天,內方为地,钱名为人,三才兼备。】 【镇压百邪,卦可通灵。】 “看来这就是他用来起卦的铜钱……果然藏在身上。” 虽然是从死人嘴里掏出来的永乐通宝,韩鑫也不嫌弃,隨手在包袱上蹭了蹭,便放了进去。 “咱们说好了,我要取走三件东西,这铜钱三枚一组,只能算一件哈。” “嗯。” 霍鶯儿点点头,似乎已经不在意这些东西,只小心地捧著贔屓珠道:“都依你。” 韩鑫又用手隔著衣服,將那位老教主摸了个遍,又摸出了个汉玉螭纹韘形佩,在確认对方全身上下再无任何遗漏后,便为其整理好仪容,將棺材盖合上。 对方到底是一教之主,还是得適当保持些尊重。 再说这韘形佩,因为其中间有个空洞,又被叫作“鸡心佩”、“心形佩”;虽然不是缘起物,却也是难得一见的古玩,乃是汉时文物,由古人射箭时保护拇指的指套——韘演变而来,逐渐失去原有的用途,转变为了一般的装饰物。 韘形佩在汉时最为流行,形制也最丰富,这一枚韘形佩所用玉石已经十分上乘,加上有螭虎纹作为装饰,应当是哪位汉代诸侯的隨身佩件,价值放到今天可谓难以估计。 有价无市,说的就是这种东西。 一眨眼,韩鑫已经拿到了两件想要的宝贝,至於这最后一件嘛…… 他站在盖好的棺材上,低头朝下,看向寒潭深处盘臥著的那一条石龙,目光停留在龙吻之间的黄葫芦上。 流银真铅为水中金、坎中阳,所以那葫芦才会被安置在寒潭之底,为的便是凝聚这阴中真阳。而那葫芦能够生出这一类灵物,必然不是凡品。 “石龙口中的葫芦,我要拿走。”韩鑫提议道:“而至今为止墓中积累的那些流银真铅,你就自己看著办吧。” 没办法,他不可能在这湖底水墓停留太久,也没有合適的容器来保存真铅。既然一时半会不好带走,乾脆推出去做个顺水人情。 霍鶯儿也看出来了葫芦的神异之处,虽然稍稍有些心痛,但还是道:“你要便拿去好了,可那石龙在寒潭底部,水的寒气又极重,只怕不大好取吧?” “我有办法。” 说完,韩鑫又跃下棺木,一路来到了最低处的悬棺。 他从背上包袱里取出纸笔,闭目养神,稍稍酝酿了一会,便在黄纸上绘製出一只驮有山峦的神龟。 又在下方书写了几行文字,取出七星刀,韩鑫將这符纸小心缠在刀柄上,然后刀尖朝下地丟进寒潭之中。 七星刀还未入水,水面便在某种无形力量下朝两侧分开,直至刀身插入潭底,陷入数寸,仍没沾上一滴水渍。 这一刀竟是將水面活生生地分割开,露出一条数尺宽的通路。 第60章 流银葫芦,丑小鸭 七星刀上绑著的符纸,正是方才自贔屓珠內得到的传承。 韩鑫不过牛刀小试,效果已经很明显。 以转移至他体內的贔屓精气为引,用三十六张符组成神岳镇海大禁,可起到定水分波、镇压妖魔的妙用。 而若只是要將这寒潭之水分开,只用一张符便足够。 韩鑫分开了寒潭之水,径直来到了石龙前方,伸手便將龙吻里的葫芦摘下。 【缘起物:流银葫芦】 【先天灵根所结宝葫,自有造化妙用。】 【取坎填离,可蕴真铅之精。】 讯息不多,信息量却不少,先天灵根又是什么鬼? 韩鑫想著,照这个意思,难不成这世上还有什么十二品金莲、七宝妙树、人参果之类的玩意? 別开玩笑了。 摇摇头,摒去杂念,韩鑫晃了晃流银葫芦,发现其中还残留著一些底子,便用符纸简单塞住,將其扎在腰间,隨后收起七星刀,又以飞虎爪攀上了悬棺。 他才刚上去不久,下方寒潭的水面便再度匯合,重又变得平滑如镜。 发丘铜印本就是摸金校尉的东西,韩鑫將其拿到手,只能说是物归原主。 所以这一趟,除却发丘铜印以外,他的收穫即永乐通宝三枚、汉玉螭纹韘形佩一个、以及那流银葫芦。 想要的东西已然到手,此刻,二人自然都想要赶紧回返。 简单修整了一下,奔著不走回头路的好兆头,再加上想看看水墓另外一侧到底是什么样子,所以韩鑫选择从另外一条通路出去。 出墓的过程倒是乏善可陈,与韩鑫先前推测的一样,这甬道的確是一条迴廊,途中遇到的结构也一模一样。 唯独值得一提的是,另一处前室內的水晶柱同样破裂,满地藏品亦被虫水腐蚀,大概只有金银之类的金属能保留下来些许。 原来发丘铜印一旦挪位,就会同时激活两侧的机关,想来设计这机关的用意,大概是即便毁去这些钱財,也绝不叫倒斗者得到——此举未免有些小气。 走到甬道尽头,果然又回到了那面刻有水上日出的影壁附近。 继续向上,找到一个与玄武湖石龙相类似的机关,二人又以龙眼红石將其启动,借著水力引动机关,从墓中脱出后自行游回了岸边。 这一座水墓的穴位形势还算不错,且借著流银真铅布下了阵势,但虽然精妙,却也稍稍小了一些……也难怪,毕竟当时魔教虽然占了金陵,却没有大兴土木的能力,能在短短数年內完成这么一项工程,已经很不容易。 韩鑫与霍鶯儿下水时是在上半夜,出水时已经过了午夜,且中间音讯全无,这不免令金陵分舵的一干人等有些紧张,他们在湖边等待的同时,还不忘將宝寿隱隱围住,似乎生怕他跑了一样。 宝寿倒是十分沉稳地坐在湖边,看守著韩鑫留下来的东西。 韩鑫的双脚才刚踏上地面,魔教那边一群人已经前呼后拥地將霍鶯儿迎了过去,团团围住。 既有嘘寒问暖的,也有帮忙更衣的,场面可谓热闹。 见此情景,隨便拿了条乾净毛巾擦了擦,穿好衣物鞋袜,韩鑫便想带著宝寿悄悄离去,招呼也懒得打。 “请留步!” 也不知霍鶯儿从哪个犄角旮旯里看到韩鑫打算开溜,她叫了一声,推开面前人群,隨意披散著湿漉漉的秀髮,连鞋也顾不上穿,便小跑到了韩鑫跟前。 “……”霍鶯儿露出复杂目光,轻咬银牙,迟疑了好一会儿,最终道:“……郎君真不愿跟我一起走么?你我若是合力,何愁做不得大事?” 彷如出水芙蓉般的美人就在面前,又低声下气地出口挽留,再加上那幽怨目光,纵使心肠似铁也该化了,奈何韩鑫只是淡淡地道:“……你已知道答案,何必再问?我说最后一次,今后不要这样叫我了。” “我……”霍鶯儿有些慌乱,避开韩鑫的目光,语无伦次地道:“……当年,我真不是有意隱瞒你的,他们说你不会知道,我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结果……” “走了,宝寿。” 韩鑫没有搭理霍鶯儿,只是绕过了对方,宝寿在后默默跟上。 那些金陵分舵的部眾还是头一次见霍鶯儿这副模样,一时惊疑不定,大多都愣在了原地。 见韩鑫越走越远,霍鶯儿努了努嘴,在后头大声道:“……总之,当年青溪桥头,是你给我撑了把伞,这份恩我永远记著!” 虽然脚步不停,韩鑫的目光却微微闪烁,一瞬间想起了六年前的往事。 那是个霪雨霏霏的三月,有个黄毛丫头拼尽全力从人牙子的手上逃了出来,看上去又干又瘦,浑身湿透的样子就像一只丑小鸭…… 见韩鑫的背影逐渐远去,直至消失在了夜幕中,霍鶯儿低头擦了擦脸,再转过头来时,神態已经恢復如初,只是双眼稍稍有些红肿,如刀一般的冰冷眼神扫过了眾下属。 “今夜你们没有见到任何事,记住了么?” ———— 韩鑫回到家中后过了一段安生日子,中间偶尔去查看工地情况。 赵大头这人欺善怕恶、见钱眼开,且极会见风使舵,变起脸来比谁都快,但手艺的確不含糊。 在地基打好之后,他带著几个徒弟亲自上阵,不到十天的时间,便將小庙中的正殿盖了起来,且横平竖直,挑不出一点瑕疵。 基础打好,再起房就能快上许多。 大溪村內便有会起窑烧砖的人,河边有不少上等粘土,韩鑫又托赵大头帮忙购置了一些好木料,加上从桐树村回收利用的部分,仔细算算,全部材料在將小庙修好之后,应当还有许多剩余。 谁知,这一日赵大头却忽然找到韩鑫,犯难道:“韩爷,如今淮河上头出了岔子,材料运不进来,再过上几天恐怕不得不停工啦。” 知晓魔教那边將要有大动作,韩鑫这几天正忙著教同村人列队扛枪,一共编成了三个小队,早晚都在训练。 他了解到这事后,专门又將刘老三给叫了过来,仔细问了一遍才知道是什么情况——原来是淮河上又闹水鬼了,且这一次似乎不是河狸装成的西贝货。 第61章 河上浮尸 “真有水鬼?” “真有!” 刘老三用力地点著头。 “骗谁也不敢骗韩爷啊!三天前,县里开绸缎庄的老廖搭著货船去金陵……结果到了渡口,收货的人发现丝绸都好端端的,唯独船上的人却全没了踪影!只在船舷上看到一对湿漉漉的爪印,有砂钵那么大!陷在船身上两、三寸深!” 一边说著,刘老三一边用手比划。 “这两天河上也接二连三地冒出空船,別人都说船上的人是被水鬼给捉了去。现如今,只有结实的大船还敢在河上走,听说……” 韩鑫用手托著下巴,静静地听著对方匯报,见刘老三话说到一半后欲言又止,便道:“听说什么?” “是这样。”刘老三乾笑两声,“我听別人说,若是能从明尊那里求来护身符,就不用害怕水鬼……这几天,有不少神姑走街串巷,卖的就是这玩意儿,听说灵验得很,就是价钱不便宜,要两个大洋呢!” 说著,刘老三从怀里取出一个杏黄色的络子交给韩鑫。 韩鑫接到手中一看,只见这东西表面用红线编出了一对烈日,旁边还有一圈杂乱的奇特符號,隱隱显得有些玄妙,看上去像是什么密文。 他闭上双眼,確实从这东西上感受到某种微弱的炁。 刘老三紧张地咽了口唾沫,翘首以盼道:“怎么样,韩爷?” “哼。”韩鑫睁开眼,手掌猛地用力,將那络子捏烂后隨手丟到地上,冷笑著道:“这玩意屁用不顶,恐怕水鬼与卖这玩意的人根本就是一伙的。”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言罢,韩鑫站起身,背著双手走出门去。 刘老三赶忙去將那杏黄络子捡起,一脸心疼之色。 韩鑫抬头看了看,见天色已接近傍晚,便从口袋里取出三个大洋,丟给刘老三。 “你这几天没开张吧?我送你一桩好买卖,走,撑船带我到河上看看。” “啊?”刘老三一愣,只感觉手中的大洋重若千钧:“韩爷,您是说现在?” “不然呢?” “这……”刘老三嘬著牙花子道:“马上要入夜了,这两天河上又不安寧,要不明天一早……” “就是要不安寧,安寧我还不去了。”韩鑫催促道:“走吧,带你去见识一下真水鬼,以后你那河狸就演得更像了……你不会是怕了吧?” “怎么会呢?我老刘別的没有,就是胆大!” 刘老三见状,一咬牙一跺脚,“行,韩爷,我那船如今就在码头上,咱们走!” 韩鑫的激將法起了作用,二人来到码头上,刘老三壮著胆子解开了缆绳,拿起一根长竹篙,捅进水里只一撑,便带著韩鑫来到了河面上。 此刻恰逢太阳下山,水面温度骤降,因此而起了一层薄雾,阴暗的光线令河水仿佛也变成了墨色。 隨著一阵湿气袭来,刘老三打了个寒颤,刚刚壮起的胆气立即消失无踪,他跑回船舱拿出个灯笼点亮,放在船头。 今日河水的腥味尤其重,其中隱隱夹杂著某种古怪的味道,韩鑫迎风而立,鼻尖耸动几下,皱起眉头。 韩鑫不作声,刘老三也就只有硬著头皮往前撑船。 未过一会儿,便从小支流匯入了秦淮河的主干道,河面顿时宽阔了数倍,雾气朦朧间,纵使有灯笼在,也只能照见船前几尺。 周遭静悄悄的,就连鸟叫声也听不到,冥冥之中,似乎有暗流在悄无声息地涌动。 忽然,刘老三撑船的手一僵,整张脸转瞬间变成了青白色。 他倒吸一口凉气,两条腿打著颤、哆哆嗦嗦地道:“韩……韩爷,你看前头……” 根本不需他提醒,其实韩鑫早已看见了。 乌篷船周围,此刻漂浮起了无数白晃晃的事物,仔细看去,原来全是浮尸! 只见那些浮尸有男有女,全都赤身裸体,身躯像泡发了一般鼓胀。 最近处的那具浮尸瞪大著无神的双眼,目光直勾勾地看著船上的二人,白胖的身材在黑漆漆的河水衬托下,显得越发醒目。 “廖老板!” 刘老三认出了那人,颤颤巍巍地道:“我可是经常照顾你家的生意,咱们俩往日无冤近日无讎,你可別……” 话音未落,一个浪头打来,將廖老板的尸体卷向船边,两者轻轻碰触的瞬间,一对肥厚的手掌已经扒在了船舷上。 砰的一声,韩鑫抬手便是一枪,將那崔老板的浮尸打得朝后退去,子弹没入体內,流出的却並非鲜血,而是比墨还黑的浓稠液体,恶臭难闻。 隨著墨色液体溢出,周遭浮尸仿佛受到了吸引,纷纷有了动作,它们於河水中划动著手脚,主动朝著乌篷船涌来。 韩鑫见状,將驳壳枪收回腰侧,环视一周道:“至少也有几十具浮尸,看来这几天死在河里的都在这了,挺大阵仗……” “韩爷!” 刘老三已经不敢睁眼了,他一屁股坐到船板上,哆嗦个不停。 “这、这下该怎么办啊?” “別慌……” 韩鑫淡淡地道:“我有办法。” 韩鑫从怀里取出发丘铜印,將其合在掌中,闭目运炁,双手微微颤抖,掌缝间很快冒出炽热的白烟。 然后他鬆开手掌,將这烙铁般通红的铜印用缆绳绑住,拿在手中如流星锤般转了几下,飞掷而出。 离乌篷船最近的一具浮尸,脑门被砸了个正著,浑身发出吐气般的“噝噝”声,原本呆滯的面容猛地一抽,看上去痛苦不堪,张开嘴发出无声的嚎叫,额头已被烙下“百无禁忌”四个大字。 紧接著,浮尸身体一僵,石头般地朝著河底沉去。 韩鑫顺势將铜印拉回,直接握住缆绳末端,令其在头顶上旋转。 朦朧的雾气里,一点红光如同炽热的流星,绕著乌篷船上下飞旋,那些浮尸但凡被蹭著一下,便会浑身抽搐、无法动弹,而若是挨个正著,立即便会被击沉。 一时间,所有浮尸全被逼退、无法上前。 刘老三紧闭双眼、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双手抱头、缩在船角抖个不停,还是韩鑫瞅准空档,一脚踢在了他的身上。 “还发什么愣?往回撑船!” 刘老三將双眼睁开一道缝隙,惊喜地发现原本拥挤的尸群已被赶得远远的,且阵型十分零散,露出一个大空档。 於是他二话不说拿起竹篙,使出吃奶的劲,將乌篷船倒著往回撑去,口中以颤抖的声音道:“韩爷真是好本事,只是这种差事,以后还是莫要找我老刘了!我就是个胆小鬼,实在经不起嚇啊!” 第62章 水中鬼影,朱公馆 事实证明,人在面对生死难关时,往往能突破极限。 刘老三为了逃命,拼尽全力,几乎將撑船的竹篙抡出了残影。 韩鑫则站在船头,每有浮尸离得较近,必然要吃他一发铜印。 旁的不说,將这宝贝当作流星锤来使,居然还十分顺手,且有效弥补了距离不够的缺点。 隨著乌篷船飞速后退,周边雾气也逐渐稀薄,韩鑫见浮尸已被远远甩开,便抽动缆绳,顺势將发丘铜印收回。 低头一看,这宝贝完好无损,没沾染上一丝污垢。只是红光已几乎散尽,表面失去了温度。 好用是好用,只是消耗得稍快了一些……韩鑫想著,方才费了不少功夫,也就只激活了这铜印半炷香不到的时间。 忽然,河上又有浪潮翻涌,无数浪花裹挟著浮尸匯聚在一起,形成一个从河面上直立而起的巨大身影。 韩鑫远远看去,发现这东西有著类似巨猿的外表,高约五丈,由浮尸混合著河水化作身躯,每一具尸身,仿佛是其体內的每一块筋肉。 这幅场景唤醒了自贔屓珠內得到的记忆,下意识地,韩鑫轻声道: “……无支祁。” 巨大水猿似乎听到了韩鑫的话,远远地望著乌篷船,右爪一挥,掀起个高达十多尺的浪头,如离弦之箭般朝著乌篷船打来,不过几息的功夫,已经冲至跟前。 刘老三远远地望著那魔神般的影子,心神几乎失守,只凭藉著本能继续撑船。 见那浪头已然打下,他绝望地闭上双眼,暗道一声苦也——自家的性命连带著这小船,怕是都要交代在这了。 巨浪宛若手掌一般落下,磅礴的力量,將宽阔的河面也拍得轻轻一颤,无数道涟漪朝著两岸蔓延。 韩鑫站在船头,手中高举一张贔屓灵符,眼中冒出幽绿的光芒,一股无形之力以他为中心,宛若尖刀般將巨浪从中剔开。 分成两半的浪头恰好从船身两侧擦过,溅起的水珠如雨点般落下。 乌篷船便在这衝击中轻轻摇曳,好在没有沉没。 仿佛耗尽了力量,韩鑫指间的灵符一点点化作飞灰消散,他对此浑不在意,冷峻的目光只看向远处,注视著无支祁的幻影。 那可怖的影子此刻正在崩溃,体內的浮尸掉进河中,沉入水底,似乎再也没有復甦的可能。 在身形消散前的最后一刻,无支祁远远地凝视著韩鑫,河水凝聚的面庞挤出一个格外鲜明的狞笑。 “……” 韩鑫望著对方消散后形成的泡沫,目光微闪:“后会有期。” ———— 昏暗的月光下,歷尽艰辛的乌篷船终於回到了大溪村外的码头。 刘老三放下竹篙后鬆了口气,伸手去绑缆绳。 往日里对他而言十分轻鬆的动作,今天却失败了足足十余次,好不容易绑好后,两只手还在忍不住打著哆嗦,上岸时险些掉到河里。 韩鑫先一步上岸,见到刘老三这副样子,便將对方从船中拉了上来。 “还说你胆子大……这趟也没怎么著你,如何就怕成了这副鸟样?” 经此一事,刘老三就连路也走不动了,还是韩鑫收留他住了一晚,第二天天亮才回家。 秦淮河上的这一夜,令韩鑫意识到龟山禁制已经越来越脆弱,那些浮尸正是在无支祁的影响下才出现。 这妖魔自上古开始即是淮水水神,因此淮河两岸及支流最易受其影响,若真叫其脱困而出,只怕江淮百姓又要遭逢大难。 祂如今还被封在龟山底下,就已经能影响淮河水道至这等程度……恐怖如斯。 天下將乱未乱,却已有暗潮汹涌,无支祁及食菜魔教,是否会成为引爆这乱世的导火索? 贔屓珠內的传承已经到了韩鑫身上,换言之,阻止无支祁復甦的这一重担,也在跨越时光长河后落在他的肩头。 韩鑫要面对的,是一个真实的神话传说。 龟山禁制,连同如何彻底杀死无支祁的法子,其实已经存在於韩鑫的脑海之中。 说难也不难,但也绝对称不上简单,如今时间又十分紧迫,没有容他独自准备的余地。 为此,韩鑫需要一些帮助。 又是一天的深夜时分,韩鑫悄然离开了家,脸上重又戴上了九筒面具。 聚贤县位於江阴腹地,乃是一处大县,虽远远比不上金陵城繁华,但得益於航运便利,也少不了新鲜事物。 主管此县的朱县长,在县城中建立了一座洋楼为居所。 他所居住的这个地方位於城北,占地將近四亩,双层独栋,內有十余名僕人,前后皆有花园,一人多高的围墙上修有铁门,门前是一条宽阔的平坦马路,当地人称此地为“朱公馆”。 作为朱县长的独生爱女,聚贤县目前的代理警察署长,朱希贞当然占据著朱公馆內最大最好的房间。 如今虽已过了午夜,她却无心睡眠,穿著宽鬆的睡衣,坐在梳妆檯前点亮一盏油灯,翻阅著一本完全由洋文写就的小说。 相传此书为一名叫“滑震”的医生所作,叫作“呵尔唔斯探案集”。 看到小说精彩处,朱希贞忍不住屏气凝神,身旁的窗户却在这时被人轻轻叩响。 “是谁?” 想到自己的房间在二楼,竟有人能在深更半夜、不声不响地爬上来,朱希贞心中一惊。 她赶忙抽出一把防身的左轮手枪,便朝著身侧瞄去,却被轻而易举地从手中夺走。 朱希贞定了定神,放眼看去,见到的却是一张熟悉的九筒面具。 也不知多少次午夜梦回,她总是会想起眼前这人,因此轻易便认出了对方,紧张的神色立即淡去,面上露出笑容。 “韩……九筒大哥,好久不见。” “嗯,好久不见,你这把手枪倒不错,是正版花旗货、卡德维尔公司的改进型左轮。” 韩鑫坐在二楼的窗台上,手中转著那把左轮手枪,淡淡地道:“我就有话直说了——有一件事,需要你的帮助。” “你是说,需要……” 朱希贞听到这话,有些受宠若惊,她不敢相信地指著自己,重复道:“……我的帮助?” 心下不由得一阵窃喜,他终於认同我了么? 第63章 吴鉤,青龙山 韩鑫没有理会对方的小心思,自顾自道:“你听说过吴鉤么?” “吴鉤?” 朱希贞面色一僵,小心地道:“……这个,我八岁就已经留洋,对於一些传统的东西缺乏认识……” “吴鉤,是一种青铜弯刀,形似剑、曲如鉤,以春秋时期的吴国最善铸造此物。” 韩鑫解释道:“实际上,这是古人为了彻底杀死某个怪物,从而设计出来的兵器……我需要去一趟姑苏城外的青龙山,那里的古吴国王陵里或许能有合用的吴鉤。 青龙山附近,如今是振武新军第三镇的防区,为了方便出入,我需要有人背书,最好是能开出一份特別通行证。” “所以你才来找我么?”朱希贞似乎有些失望,“我原以为你是想让我加入呢……” “加入什么?” “加入……麻匪?” 朱希贞小心地看著九筒面具,似乎是在尝试看出其下的脸色。 “过去这段时间,聚贤县以外有大户屡屡遭劫,传闻都是一个脸上戴著九筒面具的人做下的案子,失主就称呼其为麻匪。 经过我的查探,这些人大多是为富不仁、盘剥百姓的地主豪强……周边的穷苦人,最近也总是得到来歷不明的钱粮接济,日子好过了许多。 我虽然是县政府的代理署长,却也不喜欢如今乌烟瘴气的秩序,我或许能帮……” “这种小事,並不需要他人的帮忙。” 韩鑫冷漠道:“你將明面上的治安继续维持好,才是最重要的。” “好吧。” 朱希贞有些失望地点了点头,接著又道:“你怎么知道我能找人开出通行证…… 我又犯傻了,以你的本事,想必早已经查到了我的出身吧?” “……已故东南督军殷国禎,是整个振武新军的实际缔造人,算是你的外祖。” 韩鑫缓缓道:“他起於微末,本是码头上的力工出身,靠的是妻家扶持才在军界高升。 那位苏州陆家的大小姐生性善妒、不孕不育,所以殷国禎死后无子,权位由內侄陆炳麟继承…… 但背地里,殷国禎还留下了个私生女,后来嫁给了一个姓朱的財主。” “在振武新军那些老兵头的眼里,你的分量不轻。”韩鑫继续道:“振武新军共有四镇十六协,知道你曾失陷在鹰头山地宫后,四镇长官都曾发来电报问询……” “我也不知那些叔伯是否还愿意给面子。”朱希贞苦笑道:“或许,你该带上我一起去……” “……” 韩鑫沉默片刻,然后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差事……你確定要掺和么?” ———— 青龙山近来很是热闹。 自打有人在山下小溪里捞出个青铜酒爵之后,山上营盘里的军爷就跟发疯了一样。 这些人拿著铁锹东挖一下、西挖一下,到处寻找传闻中的古墓,就连打仗时挖战壕都没这么起劲,却始终一无所得,反而导致山体滑坡,埋进去不少人。 考虑到九筒已经名声在外,韩鑫这回换了个写著“发”字的面具戴著,他与朱希贞结伴来到山脚时,见到的就是这狼狈的善后景象。 山下的主干道已经被堵,城外有大批民夫被驱赶过来,以简易的工具清理著山上滚下的泥沙。 看道路被堵住的规模,至少还要两、三天才能清理乾净,周边有荷枪实弹的士兵把守,若有民夫停下来休息,便要上前打骂。 韩鑫早知道振武新军內部是什么德行,对此见怪不怪,而朱希贞则面色一黑,找到了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的军官,向其出示了一张证件。 那名军官原本只是鬆散地披著大衣,衬衫上的领口都未繫上。 他口中叼著牙籤,色眯眯的目光不时打量著朱希贞饱满的胸口,面上似笑非笑。 但当看清楚了证件上的內容后,他忽然面色一肃,啪的一声立正敬礼,身体站得笔直。 “抱歉,长官,刚刚没认出您!” 说完,他殷勤地將朱希贞请入了临时搭起的帐篷,贴心地端来茶杯与热水,然后带领著三五个小兵,出门一溜小跑,不见了踪影。 韩鑫拿出怀表,默默地看著时间,大约二十五分钟后,帐篷外传来了响亮的喇叭声。 人尚未进门,已经传来响亮的笑声,一个大腹便便的军官隨后走了进来,军帽上镶著红边,肩上扛著黄白相间的三颗星——按照新军制,这位该是个上校军衔。 “大小姐来了?快让我罗胖子瞧瞧,咱们该有十五年没见了吧?哟,长得这么漂亮了!” 名为罗胖子的军官虽然面上带笑,眼中却满是审视之色,提防的目光不时越过朱希贞看向韩鑫。 “我都快认不出大小姐了……那东西你还带著么?” 朱希贞默默地將手伸入口袋,取出一个镶金的相片盒吊坠,將盖子打开,里头是一张微微泛黄的黑白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温婉可人,有著一头过肩的黑色秀髮,虽不施粉黛,却眉目如画。 见到这东西,罗胖子眼中的提防之意才逐渐散去,他转头看向韩鑫,貌似不经意地询问道:“……这位是?” “我是大小姐的保鏢。” 韩鑫淡淡地道:“负责保护她的安全。” 这是二人早已商量好的说辞,朱希贞在旁点头道:“正是如此……对了,罗叔叔,外头那样子……是不是有些不光彩?” “啊?” 罗胖子一愣,满不在乎地道:“还是大小姐心善,那行吧,既然都这样说了,就放那些人半天假,顺便给几个钱,洗洗澡、换换衣裳什么的。” 先前那军人大概是罗胖子的副官,闻言答应了一声,便走了出去。 这时,罗胖子朝后使了个眼色,一个膀大腰圆的军装壮汉立即站了出来。 满是横肉的脸上挤出个不怀好意的笑容,军汉迈著沉甸甸的脚步朝韩鑫走来,伸手便要摘去他的面具。 “什么保鏢,跑到这来藏头露尾……让老子看看你到底是个什么德行!” 话音未落,坐著不动的韩鑫,右手已经闪电般地探出,先一步擒住了对方的腕子,用力一拧。 咔吧一声响,壮实军汉单膝跪倒在地,捂著以诡异角度扭曲的手腕,疼得直冒冷汗。 第64章 对峙,磨子顶 见那名高大军汉遭袭,跟在罗胖子身后的警卫面色一变,纷纷拔枪在手。 结果手才按到腰间枪柄,韩鑫的左轮已经指向了罗胖子,拇指將击锤扳倒,银白色的枪管泛著冷光——正是朱希贞的那把卡德维尔改进型。 光论可靠性,左轮可排在当世前列。驳壳枪若是卡壳,还需要退出子弹,左轮则只需继续击发,在6发子弹以內解决的短距离战斗中,实在没有多少比它更好的选择。 “这位兄弟好身手,大小姐的眼光不赖啊。” 罗胖子脸上肥肉一颤,笑道:“你们几个都把手放下,刚才是跟这位兄弟闹著玩呢……老钟,你自己去帐上支二十个大洋,把手伤治好了再归队……不知兄弟如何称呼?” 被韩鑫扭断手腕的壮汉有苦难言,耷拉著一张脸从地上爬起,灰溜溜地走了。 “叫我发財就行。” 韩鑫將左轮的击锤鬆开,於指间转了一圈后收回腰间。 朱希贞见状鬆了一口气,对罗胖子道:“罗叔叔,我在布国的一位大学老师很照顾我,而他最喜欢收集各类古代兵器,尤其对青铜器情有独钟。 据说青龙山上有曾经古吴国的墓葬,我想或许能找到一把合適的吴鉤作为礼物。” “大小姐这是从哪知道的消息?” 罗胖子惊讶道:“不瞒你说,这青龙山底下確实好像有东西,前几天还有人从河里捡到个酒杯,也是铜做的,就不晓得是哪朝哪代的玩意。” 实际上,青龙山底下的古吴国墓葬群早就被探到了,没有被发掘的原因也很简单——时间太早,埋得太深,里头的东西太旧也太扎眼,不仅不好出手,也卖不出太好价格。 没多少黄金白银,也没有什么珍珠玛瑙,青铜器虽然承载有厚重的底蕴,懂得欣赏的毕竟也是少数。 费那功夫,不如找个前朝大官的墓,里头的明器、金银都要好出手得多。 关於罗胖子的疑问,朱希贞只是笑了笑,“这消息,自然是有能之士告诉我的。” 罗胖子也没有追问到底,只道:“吴鉤是吧,若是找著了那什么墓,大小姐想要多少都儘管拿去,可……” 说著他面色一苦,把军帽丟下,光禿禿的头顶只有著稀疏毛髮,仿佛地中海。 “弟兄们这几天四处开挖,墓没找到,反將道给堵了,大哥昨天才赏了我一个大嘴巴子。” 罗胖子说的大哥,即是这振武新军第三镇的统制长官,名叫蔡兴。 朱希贞又问道:“那,不知蔡伯伯现下在哪?” “姑苏城里的老太太,马上就要过八十大寿了,大哥这几日都在城里呆著,目前青龙山大营的事暂时由我来管。” 罗胖子道:“这地方又脏又乱,湿气还重……我找人带大小姐你玩上两天,便早些回去吧,找到了那什么鉤子,我就派人给你送过去。” “对了,最近不大安寧,大小姐你是怎么来的?” 姑苏城里的老太太,自然就是殷国禎的元配妻子,也即那位曾经的陆家小姐了。在她的寿宴上,想必是不大愿意见到朱希贞出现的。 朱希贞心中有些苦涩,答道:“水上出了些事,这回是走的陆路,坐车来的。罗叔叔,我不是来给你添乱的,或许我有办法找到墓地的位置。” “你?”罗胖子有些疑惑,然后笑著道:“大小姐別说笑了,你这般金贵的人物,还是不要碰这档子事的好。” “就让我试试吧。”朱希贞坚持道,“若是找不到,我立即就启程回家,绝不给你们添麻烦。” 话都说到了这份上,再拒绝就有些不礼貌了,罗胖子称自己还有事,便给朱希贞留下了一队人作为帮手兼护卫。 带队的就是那个监督民夫的军官,姓杜,南洋讲武堂毕业,算是这振武新军的嫡系出身,目前军衔是个中尉。 姓杜的先前一对贼眼极不规矩,总往別人胸脯上瞟。如今站在那里目不斜视,一副凛然姿態,宛如正人君子,態度挑不出一点差错。不过,想要在振武新军的军营里高升,人前人后確实需要两副不一样的面孔。 得到了许可,又有一队士兵充当劳力,韩鑫自然是求之不得。 离了军营,他带著一干人等就上了山,目標十分明確。 先说这青龙山的地势,此地北望长江、视野开阔,左右分別与粮山、瑞山毗连,呈左辅右弼的格局。 仅有七十四米的山势並不高,可周边起伏连绵不绝,意味著虽难以尊贵至极、但胜在福泽长久,与古吴国至少经歷二十多代的记载也能对得上。 其实在风水学里,山並不一定是越高越好,理想的山脉也即龙脉,应当起伏有致、蜿蜒灵动,犹如一条活动的游龙,最重要的正是一个“活”字。 周边低矮的山岗阻住了阴寒之气、两侧稍矮一头的山峰则如同扶持的左膀右臂,匯入长江的细流又象徵著丰厚財运,前有照,后有靠,左右环抱,明堂开阔,形势不可谓不好。 一路爬到了青龙山的最高处,名叫磨盘顶的地方,韩鑫这才停下脚步。 他取出七十二龙盘与发丘铜印,口中念著秘咒,並將炁聚集在铜印上,等待其发红之后,往罗盘背面一盖,指针当即被某种神秘力量牵引、扭转向西北,最终停留在了甲辰位。 这正是得到了发丘铜印后,七十二龙盘解锁的新作用。 韩鑫顺著罗针所指的方向走,在来到一个高近八米、如馒头一样隆起的土包前,站住了脚步。 “就是这里了,开挖吧。” 韩鑫转过身,对扛著工兵铲的几名士兵道:“吴王墓就在那土包的底下。” 听到这话,朱希贞还好,那几个新军士兵此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分明都有些迟疑之色——不为其他,这戴著面具的神秘人出来散个步的功夫,就说自己发现了那遍寻不著的吴王墓,就像吃饭喝水一般简单,这未免也有些太轻鬆了。 若真是如此,岂不是衬托得整个青龙山营盘的上千號人,都跟二傻子一般? “那什么,发財先生……”杜中尉赔了个笑脸,小心地道:“弟兄们也不是不信你,只是你说这里便是那吴王墓穴所在,不知可有什么凭证?弟兄们这几天实在是白挖了不少地方,不想再浪费气力了……你能不能给解解惑?” 发新书了 厚顏无耻的小弟我又回来了。 近来痛定思痛,又码了一本新的,书名是《神诡江湖,卸岭盗魁》 这回戒骄戒躁好好写,恳请读者老爷们再信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