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小李飞刀开始》 第1章 :潘大少 天地幽暗,苍穹低垂。 冷风如刀,万里飞雪。 “呼!”潘连城坐在宽敞的马车上,看著白茫茫的雪景,神情不属。 “不……不是夺舍,更像是转世,打破胎中之迷。”片刻后,他揉了揉眉角:“我那前世,也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片刻前,他脑海中凭空被糅进了许多记忆。 除了那些现代的钢铁建筑,电脑手机外。 偶尔还闪过一些奇特画面,尸山血海,星沉月隱。 只是这些画面太少,太模糊,无法勾勒出一段完整的事件。 “还有啊,我这打破胎中迷的时间会不会太晚了一些?” 他取来一面铜镜,镜中人瞧来约莫三十光景,年华不再。幸好保养得当,眉眼没有一丝皱纹,容貌也算得上俊逸。当然,旁人若瞧见他,第一眼只会被他手上那枚价值不菲的翡翠扳指所吸引,接著是一身上好丝绸,上面用金线绣著云纹。 嗯,浮夸了。 一看就是暴发户。 我喜欢。 “潘大少,別发呆了,快瞧瞧包袱里的是不是金丝甲。” 马车里,一个头上光禿禿全无寸发的中年人双眼泛光地看著潘连城旁边的包袱。 “好。”潘连城拿起包袱,打开后露出里面是金丝甲。 “哈哈,果然是金丝甲,龙神庙的老乌龟没有说谎。”禿头中年眼中的贪婪一闪而过。 潘连城抚摸著金丝甲,喃喃道:“有了金丝甲,便等於有了百万资產,滔天名望,还有武林第一美人……嘿嘿嘿……” 心头却泛起嘀咕:“这玩意就是个烫手山芋,我现在就只是个龙套,说不定突然就来个高手,给我喉咙开个窟窿。” 將前世的记忆融合后,潘连城这才发现自己是《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一个龙套。 事情从三十年前的『梅花盗』,此人横行江湖,犯下累累血案,而死在他手下的人,全身无一伤痕,只有胸前多出五个宛如梅花般排列的血痕。 本以为他已恶贯满盈,不想半年多年忽然又出现了,接著又犯下七八十件巨案。 江湖人人自危,九十余家人约定,谁若杀了梅花盗,就將家財分出一半送给他。 江湖公认第一美人也曾扬言,无论僧俗老少,只要能除去梅花盗,就嫁给他。 於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伤的金丝甲立刻引动风云,被各方高手爭夺。 (请记住????????????.??????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花花公子』潘大少也是其中之一,最终是为金丝甲付出了性命。 甚至原著里,第一次出场,就是具尸体。 死跑龙套。 “有了金丝甲,那梅花盗还不是手到擒来。將来潘大少发达了,可不要忘了我老施。”禿头男子语气中带著几分恭维。 “好说好说。”潘连城似笑非笑的瞧了他一眼。 他是『金玉堂』的东家,挥金如土,江湖上有名的败家子。 而这禿头男子则相反。 『棺材里伸手』施耀先,爱钱如命。 他潘大少派头大,样样讲究,施耀先跟著他走,白吃白喝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怎会不做? 只是白吃白喝就算了,这姓施的居然还想要他性命。 原著中,潘大少就是被对方偷袭,以重手法点了死穴,外面三个赶马车的健仆也被掌力震杀。 “潘大少,前面岔口左拐,是我一位先辈的陵墓,既然路过了,总是要祭拜一番。”施耀先开口,眼中贪婪愈盛,面容的討好之色却一点不减。 “嗯。”潘连城点了点头,吩咐让外面的僕从照做。 他又似想起什么:“老施,再把你的『追魂指』给我讲讲。” 施耀先能攀附上他,除了阿諛奉承,溜须拍马外,还因其武功不俗,尤其是一手『追魂指』,冠绝山西,有『一手追魂』的美誉。这些天,潘连城就向他討教这门武功。 “我这追魂指有九式,分別是幽泉引、无常叩、黄泉路……” 施耀先已经在盘算怎么动手了,潘大少武功一般,不过轻功不错。外面拉车的三个僕人,在硬功上都是一把好手。既然要动手,就一个都不能放过。否则潘大少死在他手里的消息一传出去,那自己接下来也就不得安寧了,『金玉堂』高手不多,但银子多啊。 潘大少又用余光向马车的一角扫去,这马车很大,很宽敞,铺著柔软的毛毡。 除了他们两人外,还坐了个女子,黑衣黑裙。瞧来不过双十年华,一张脸极美、极清冷。气度却飘若浮云,予人高不可攀的感觉。 这女人是潘大少从潘家带出来的,瞧著又不像是侍妾之类,一路上冷冰冰的,即使对潘大少也没有好脸,他暗中打听过其身份,三名僕人摇头不知,而潘大少却总是讳莫如深。 “老施,別走神,给我仔细说说这招『无常叩』。”潘连城的声音再次响起。 “好,好。”施耀先心头冷笑,虽说是吃人嘴短,他不便拒绝潘连城的请教。但免不了有所藏私,一些指法关键他都没有传授。 更何况,这『追魂指』又不是什么乡下把式,他日夜不輟,数十年的苦功才练成,对方不过接触数天时间,怕连入门都难。 施耀先目光向窗外看去,在找最佳出手时机。 杀了这花花公子,夺走金丝甲,从此金钱、美人、名望不久都有了? 潘连城在比划著名,指法凌乱,不成体统,让施耀先越发轻视。 忽然,他的瞳孔猛地瞪大。 惊愕地看向潘连城。 然后重重地倒了下去。 “咦,老施,我好像用重手法点了你的死穴,抱歉,真是不小心。”潘连城惊愕,挠了挠脑袋:“这也怪你,教我的时候,你也没给我说不能点你死穴啊。” 旁边,那女子用惊愕的目光看著潘连城。 这傢伙似乎只学了几天『追魂指』,她可是亲眼所见。 可先前那一指,分明纯熟无比。 是这傢伙以前学过,有所藏私? 亦或者,真是天才? 马车忽然停下。 外面的健仆传来声音:“大少,外面有人拦路。” 潘连城探首看向窗外,就看到了一个背脊挺直,抿著嘴的少年。 他腰间插著一柄剑,一柄铁片做剑身,软木为剑柄的剑。 “大少放心,我去教训他一顿。”一名健仆跳下马车。 “慢著!!” 潘连城感觉自己嗓音都变调了。 第2章 :初遇李寻欢 潘连城虽从未见过这少年,但百分百肯定这人就是阿飞。 虽然这时候初出茅庐,还没闯出『飞剑客』的名头,但那一手快剑可谓冠绝武林,快剑如飞,尤其是自己这种龙套,可真是一剑一个。 “金丝甲在你身上?”阿飞淡淡道。 潘连城走下马车,將装著金丝甲的包袱直接扔给阿飞。 阿飞道:“你不想要金丝甲?” 潘连城道:“想。” 阿飞今天遇到的所有人,都对金丝甲充满了痴迷,这还是第一个弃如敝履的:“那就这么给我了?” 潘连城看了看阿飞的剑,摩挲著翡翠扳指:“虽然拿了这件金丝甲,可能会很有名,会很有钱,会美人在怀。但我还不想死,尤其我这样的富贵人家,对性命更加看重。” 他现在无论对金丝甲还是林仙儿都不感兴趣。 这福啊,还是让阿飞去享吧。 阿飞道:“这件金丝甲会让人变得很有名?” 他之所以要带走金丝甲,只不过认为金丝甲应该是李寻欢的,他暂代朋友保管。 “当然,这可和武林中一桩大案息息相关。”潘连城没有保留,將梅花盗的事情告诉了阿飞,顺口问道:“你想要变得很有名。” 阿飞沉声道:“我希望自己变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 潘连城没有问为什么,笑道:“你若想成名,至少应该先说出自己的名字。” 阿飞缓缓道:“认我的人,都叫我阿飞。”说完,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听说梅花盗在保定府一带现身,我正要也要去凑凑热闹,或许可以一起。”潘连城笑著道。 阿飞望了过来,神情冷漠如冰。 潘连城笑道:“你应该是初次入关,对道路还不怎么熟悉吧。而我这次出来的匆忙,没带高手护卫,而我『金玉堂』的仇家不少,以你的剑法,必能护我周全。当然,这一路的衣食住行,所有花费都由我报销,且我能同你说些江湖见闻。” 见潘连城神色诚恳,不似作假,他的脸色也缓和下来,思忖半晌,点了点头:“可以。” 阿飞也上了马车。 他目不斜视,连一点余光也没留给黑裙少女。 这倒不奇怪,阿飞虽然被林仙儿玩弄,但本身並不是贪图美色之辈。 林仙儿的段位太高了。 潘连城目光落在了阿飞腰间的那柄『剑』上,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些画面。这些画面多半与剑相关,有人剑相合,剑光璀璨夺目,冲天而起,破开云雾似长虹。有人纵身而起,仿佛云中飞仙,凭虚御空,一剑倒垂,剑气縹緲。 “阿飞,我对剑法有些兴趣,不知可否教我。” 他现在对名利已不怎么在乎,身为『金玉堂』东家,家財万贯,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享受人生,不然都对不起父辈的打拼。 当然,这江湖还是太危险了,去看热闹的时候可別把自己给搭进去。 他目光又向黑裙女子扫了扫。 更何况,金玉堂的东家也不是那么好当的,水浑得很,这女人也是个麻烦。 半个时辰后。 马车到了牛家庄。 牛家庄是个很繁荣的小镇,这时天色还未全黑,漫天风雪住了,街道两旁的店家有人拿著扫把出来清扫自家门前的积雪。 潘连城等人坐在了镇上最大的一处酒铺中,准备喝点酒暖身子,找个客栈住下,明天再上路。 忽然有咆哮声从庄外响起,就见一条精赤上身的壮汉,拉著一辆马车狂奔而来。 这壮汉身材魁梧,满面虬髯,他两只生铁铸就的大手竟然拖著一辆马车,狂奔而来,速度很快,发出轰隆隆的声响。如此神力,凡见到的人无不惊骇的收不住下巴。 飞驰的马车停在酒铺前,虬髯大汉走进酒铺,將几张凳子拼了起来,又铺上厚厚的狐裘,然后从马车內抱出了个人。 这人已不再年轻,眼角布满了皱纹,一双眼睛却有著摄人心魄的魔力,只是面色苍白,毫无一丝血色,连嘴唇都发紫了,显是中了剧毒。 潘连城饶有兴趣的看著这一幕。 他也没想到,居然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了李寻欢。 那虬髯汉子是铁传甲,因练了一身铁布衫的横炼硬功,被称为『铁甲金刚』,昔年因为江湖仇杀,受李寻欢父子恩惠,甘为僕人。而他抱出来的受伤男子,自是李寻欢无疑了。 李寻欢中毒了,这没什么好说的。 古龙江湖里,武功再高,一杯毒酒撂倒。 那些一出场武功配置就快拉满的浪子,不中几次毒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主角。 铁传甲一拍桌子,大吼道:“拿酒来,要最好的酒,掺了一份水就要你们的脑袋。” 李寻欢中了剧毒,命不久矣,居然还笑了:“好得很,这二十年来,你才算有几分『铁甲金刚』的豪气。” “你中毒了?”阿飞走过去,皱眉询问。 “阿飞。”李寻欢眼睛一亮:“苍天总算对我不薄,要死了还让我能再见你这个朋友。来,喝酒,今天不醉不休。” 阿飞沉默片刻:“好,我陪你喝。” 三人你一杯,我一杯的喝个不停。 掌柜和店伙计面面相覷,暗道:“这店里一下就来了三个疯子。” 潘连城拊掌笑道:“好个李探花,果然名不虚传,死前还能有这份豪气,放眼天下只怕也没有几人。” 黑裙少女顿时向李寻欢扫视过去,双眼带著惊疑。 她虽长居关外,但也听过兵器谱第三『小李飞刀』的威名,可眼前这病秧子,实是见面不如闻名。 李寻欢被挑明身份,没有丝毫意外,用发颤的手举起酒碗,笑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来,朋友,我敬你一杯。”他一杯酒喝完,苍白的脸上就泛起病態的嫣红,反倒多了几分生气。 “请。”潘连城也將一碗酒满饮而尽。 虽说李寻欢的某些行为让人詬病,但这份看轻生死的豪情却让人折服。 “少爷,你……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我一定给你办的妥帖。”铁传甲看著气息越来越弱的李寻欢,双眼发红,虎目含泪。 李寻欢拿起把小刀,他颤抖的手居然变得稳了。 那双苍白的手,在这一刻也似有著神奇的魔力。 他开始雕刻人像,一个女人的人像。 他雕刻了太多次,雕像迅速成形。 这个女人的轮廓和线条是那么柔和而优美。 “我死之后,你把它埋我身边。”李寻欢痴痴地看著人像:“不……还是找个雪地埋了吧,似我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和她在一起。” “李兄真是用情至深,这是你的爱人吧。”潘连城摇头惋惜。 李寻欢开始咳嗽起来,咳的撕心裂肺。 “咦,瞧李兄这样,似乎不只是爱人那么简单,总不会是你嫂子吧。”潘连城打趣道:“开个玩笑,別当真。” 嗯,当面开小李飞刀的玩笑,这体验还不错,而且还没危险。 等阿飞以后被林仙儿玩弄於股掌之间,也可以狠狠嘲笑。 李寻欢咳嗽的更剧烈了。 潘连城道:“李兄若真有遗憾,还是自己去说吧。区区『寒鸡散』,还要不了李探花的性命。” “寒鸡散,你认得这毒!?”铁传甲一下瞪大眼睛。 “你会解毒?”阿飞也將目光投了过来。 “认得,但不会解毒。”潘连城抚摸著翡翠扳指:“你看我这样的富家公子,会有閒心捣鼓那玩意么?整天倚红偎翠都嫌时间不够。” 铁传甲顿时蔫了。 阿飞嘴唇再次抿成一条线。 “生死等閒事耳,一醉解千愁,醉死胜封侯。”李寻欢淡淡一笑,拿起一碗酒狠狠地灌了下去:“醉死倒比毒死好一些。” 潘连城朝窗外望了望:“可要想死也没那么容易,我不会解毒,也自有解毒的人。” “谁!”铁传甲声音发颤。 就在这时,忽见一个人踉踉蹌蹌的冲了进来,扑倒在柜檯上,叫嚷道:“酒,酒,快拿酒来。” 看他的神情,就像是沙漠中饥渴许久的旅人,若不立刻喝到酒就要渴死了。 “诺。”潘连城指了指这人:“就是他。” “他!”铁传甲瞪大眼睛。 这人穿著洗得发白的蓝袍,一张脸又黄又瘦,分明是个穷酸秀才。 “『妙郎中』梅二。”潘连城笑著道出这人身份。 江湖有七妙人,在旁门左道上都有独一无二的功夫。 给李寻欢下毒的是『妙郎君』花蜂。但这毒却是『妙郎中』梅二配出来的。能下毒的人,自然会解毒。 不多时,李寻欢、铁传甲连同阿飞都同梅二先生一起离开了。 “你知道的当真不少。”黑裙少女用惊讶的目光看著潘连城。 据她所得到的消息,潘连城不过是得了祖上余荫的花花大少,无论武功、见识都不过是二三流水准,可今天的表现,却给了她许多意外。 “其实我也有许多东西不知道,比如……现在魔教是不是准备打造一把『小楼一夜听春雨』的魔刀。”当然,这句话潘连城没有问出来。 这或许是魔教的机密。 而他只是魔教的外围罢了。 可不想平白招惹杀身之祸。 於是,他只是笑著回了句:“生意人嘛,知道的肯定比平常人多。” 第3章 :我啊,天纵奇才 在確定梅二先生能救回李寻欢后,阿飞又回到了牛家庄,找到潘连城。冷著脸,表示既然答应了要护送他到保定府,那自不会食言而肥。 第二天,又下了一天雪,不好赶路,阿飞便开始教潘连城剑法。 “人被杀,就会死。” “人的要害无非就是脑袋、喉咙、心臟。” “你的剑只要刺入这三处要害,你的对手便活不成了。” “剑法最简单的就是刺,唯快不破。只要你刺的够快,那在你拔剑的下一剎,就是敌人的死期。” “剑是你唯一所能依靠的,所以不管吃饭、喝酒、睡觉,你都不能鬆开剑,至少要保证他在距离你最近的地方。” 以上,是阿飞的话。 他神情很凝重,並没有讲解什么基础剑法,只是告诉一些他十数年来总结出的一些经验。 潘连城听得很认真,就差拿个小本本记了。 而一旁的黑裙少女冷著俏脸,那冰山般的表情,好几次差点没绷住。 她本身就有不俗的剑法造诣,见过的剑道高手不知凡几,但这般『新奇』的剑道理论还是第一次听。 不知所谓! 简直不知所谓! 这少年甚至没到及冠之年,就算打娘胎里修炼,剑法又能有多高?找他学习剑法,怕不是脑袋被门夹了。 就在黑裙少女要开口时,阿飞便开始示范。 只见按在腰间的手奇快无比的一动,闪电般的剑光刺出。 快剑。 好快的剑。 仿佛一道乍破长空的闪电。 黑裙少女手指冰凉,瞳孔放大。 他知道许多以剑速见长的高手,可这一剑却依旧让她惊讶。 九成九的武林中人,在这一剑下,唯有束手待死一个选项。即使是她,在没有提防下,骤然遇到如此快剑,也討不了好。 接著,阿飞就让潘连城练习刺剑。 全心全意的刺剑。 將全身的精气神,化作一刺。 阿飞离开了。 看著一遍遍练习此剑,仿佛不知疲惫的潘连城,黑裙少女渐渐回过神来,她徐徐开口她:“阿飞根本不会剑法,甚至不会武功。” 潘连城停下,转头惊讶的望著少女。 少女郑重道:“他只会杀人,而这种杀人的剑法,也只適合他自己,你跟著他学,剑走偏锋,於剑道一途走不长远。” 潘连城道:“还请大公主赐教。” 不止朝廷有公主,关外魔教也有公主。 魔教有四大法王,四大公主,而这女子就是大公主花白凤。 金玉堂是靠金银玉器起家,这是个暴利行业。『金玉堂』之所以能发展壮大,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暗中投靠了魔教。否则,凭潘连城的本事,金玉堂早就被人和肉带骨一起吞了。 半个多月前,这位魔教大公主来中原散心,要取些银子做零用,找来了金玉堂。 在听到金丝甲的事情后,也跟著凑个热闹。 打破胎中迷后,潘连城有些好奇,现在白天羽是否已与魔教教主天山立约並胜其一招了,花白凤又是否已倾心於白天羽? 只是一路上花白凤都面冷如冰,心情不怎么好,他自不会去触霉头。 “阿飞是第一次入关,此前多半也是生活在人跡罕至的地方。他的剑如此之快,不但因为他是剑法天才,也因为他的人很『纯粹』,剑也很『纯粹』,没了其他的杂质。而如你这种在红尘中打滚的人,学他的剑,照猫画虎。” “更何况,剑不止是杀器,亦是礼器。若只会杀人,反而落了下乘。” 花白凤不愧是魔教公主,一番话下来让人有豁然开朗之感。 “还请大公主教我剑法。”潘连城拱手,神情诚恳。 他让阿飞传授剑法,也有激一激花白凤的想法。 魔教的十大神功他好奇得很,而他原本学的也不过是一些二三流的武功。 连武器也是短矛,还镶了翡翠。 武器越怪,死的越快,也难怪原本他是个死跑龙套的。 花白凤面容清冷:“你现在的年龄,武功路数都已经定型。就算耗费心血去学剑法,也最多不过是个二流剑客。” 潘连城呵呵一笑,半点没受打击:“说不得我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以前只是误入歧途。今天大雪封路,閒著也是无聊,公主教我只当是打发时间,如何?” 花白凤想起潘连城以『追魂指』解决施耀先的情形。 这傢伙的確是在短时间学会『追魂指』,並修到了极高的造诣。 她眸光再次看向潘连城,潘连城眉眼温和,嘴角带笑,没有那种江湖侠客的豪气,更多是世家子的矜贵。 “花花大少”的確是败絮其外。 “阿飞的剑法,每一剑都是全力激发,简直就像是和对方有血海深仇。而剑走轻灵,他的那套剑法本身就和正统的剑法背道而驰。“ 花白凤素手一引,折下一截树枝。 她倒要看看,这傢伙是不是可造之材。 当然,看潘连城顺眼也是很重要的原因。若对方相貌不堪,她便是正眼都懒得瞧上一眼,当初更是会取了银子,自己去中原游玩散心。 “出剑要留三分余力,你不是阿飞,他一剑就可以杀人。可你若全力一剑,剑招用老,非但没了转圜的余力,还要给人留下破绽。你也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该懂得这些道理。” “而且阿飞剑法本身也存在很大弊端,他每一剑都用尽全力,对付江湖上九成九的人都没问题。但若遇上顶尖那一撮人,只要能接下开头的快剑,就能很快找到他的破绽。” 她身形轻盈转动,掌中树枝刺出。 “我先教你这套『拂柳剑法』,这是一套入门剑法,乃是根据剑法中的刺、劈、点、撩等基础招式和弓步、虚步、丁步、歇步等基础步法结合而成,最適合你这种有一定武学根基,但却没练过剑法的人。” 花白凤的剑法展开,招式简单,却有种行云流水的感觉,仿如清风抚柳的飘逸灵动。 在演示剑法的同时,还將这剑法的剑招、步法一一道出,声音清冷,如远山上潺潺幽泉。 很快,花白凤就將这套拂柳剑法演示了一遍:“剑招、步法都记住了吗?” 潘连城点头:“记住了。” 花白凤微微頷首,这套剑法並不算复杂,潘连城本身有武学底子,简单记住並不难:“可有什么不明白的?” 潘连城想了想:“没有。” “当真没有?”花白凤蛾眉微顰。 潘连城挠了挠头:“没有。” 花白凤俏脸微沉:“那你就使一遍瞧瞧。” 这套剑法虽不难,但她只是简单的施展一遍,许多关节要点都没讲。 她初学时,已有了根基,但还是照秘籍中的註解修炼了小半月,才把这剑法完全吃透。 这傢伙完全是在在逞能,充天才。 潘连城拿起剑,便依著记忆和理解,施展这门『拂柳剑法』。 他本人是用短矛的,这把剑还是今天让僕人去小镇的铁匠铺买来的。 很普通的一把剑,和神兵利器扯不上半点关係,更没有翡翠、珍珠作饰,这还一度让他有些不適。身为败家子,这把剑实在太掉价了。 既然自己准备要学剑了,那自然也少不了一把趁手的剑器。 说来游龙生也在保定城,这次便请他打一把好剑。 藏剑山庄和金玉堂都是晋中势力,两人多少有些交情。 在花白凤的注视下,潘连城很快就將『拂柳剑法』施展了一遍。 潘连城今天才开始习剑,他的拂柳剑法自做不到花白凤那般行云流水,施展的有些滯涩,但除了两个小细节外,总体並没有任何差错。 这让花白凤有些惊讶。 但还未等她將这两个细节指出,潘连城又將这门剑法施展了一遍。 这一次,他的剑法顺畅起来,且招式再也没有错漏之处。 等潘连城第三次施展时,他的剑法已然圆融如一,运转自如。剑光如清风流云,来无影踪,去势縹緲,纯以这门剑法而论,已不输花白凤多少。 潘连城收剑而立:“大公主,你瞧我这套剑法可是入门了?有何不足之处?” 花白凤將不可思议的眼神收起,俏脸恢復一如既往的淡漠:“看来你以前的武学根底的確扎实,才能入门的如此迅速。但也不可骄傲自大。”如此训诫了一番,又似不经意的询问道:“你以前当真没有学过剑法?或者以前听人详解过这门拂柳剑法?” 潘连城摇头:“以前我只嫌败家不够快,哪有时间学剑法。若不是父亲年幼时逼我,家传的『飞茅术』怕都已失传了。” 花白凤頷首,又指点了一番。 她发现,潘连城在以前的確没学过剑法,许多剑法上的常识都不知道。但在剑道上的天赋也简直高得不可思议,不是一点就通,而是举一反三。甚至偶尔脱口而出的剑法理论,虽然幼稚,没有理论基础,如空中楼阁,但却高妙绝伦,让她也受用。 “你再来看看我这一门剑法。” 花白凤以枝作剑,显化剑势。 这剑法可就远不是拂柳剑法能比擬,变化多端,每一剑刺出都有数重变化,然后化作重重剑网,覆盖而去。且剑法中似蕴含一股杀机,惊心动魄。 隨她挥洒间,剑气席捲,杀机浓郁,变化无穷。最后更是所有剑网收束,剑气化作一点血芒,快如闪电,纵横来去。 剑光一散,花白凤长身而立:“这套剑法要难上不少,不但剑法复杂,还要有心法配合。寻常庸人,数年都未必能够入门。即使在剑法上有些天赋的人,也需要数月之久。” “你现在可有不解之处?”她將心法讲解完,目光扫向潘连城,见其皱眉沉思,方舒了一口气。 她能当上魔教大公主,不但因为她是教主的女儿,更因为她不俗的习武天赋,有自己的骄傲。 今天显然是被潘连城打击到了,这套『血芒纵剑诀』乃是魔教秘传,只有公主、天王之类的高层才能学,她却传授给潘连城,目的不言而喻。 潘连城沉思著。 好片刻后,眉头鬆开,长长呼出一口气:“大概……都明白了。” 花白凤俏脸一肃:“你可是真明白了?尤其是心法,招式没弄懂强行修炼,不过是伤筋动骨。但若是配合心法,那一不小心就要伤及肺腑,走火入魔。” 潘连城点点头。 花白凤道:“你且把对这套剑法的理解同我说说。” 潘连城想了想,就把自己的理解从头到尾地讲了一遍。 起初还需要整理思路,讲解偶尔停顿一下,但后面就通畅起来,信手拈来,甚是从容。 花白凤看著侃侃而谈的潘连城,彻底惊住了。 对方对这剑法理解完全没问题,也就一些细枝末节还不太通透。 这怎么可能?这门剑法她浸淫了数年时间,这傢伙也不过就是沉思了一盏茶的功夫。 难道,世上真有这般奇才? 实际上,不仅花白凤惊讶,就连潘连城自己心头也掀起了波澜。 他是知道自己的斤两。 从前的確是耽於享乐,没认真练武,但天资也的確寻常,否则不至於家传武学都没练出个名堂。他父亲號称『飞矛』,可他混江湖却只捞了个『花花大少』的名头。 之所以有这般悟性,还是和自己打破胎中迷有关。 他那多出的记忆,除了现代牛马的打工日常,还有一些剑光纵横,尸山血海的画面。 他猜想,自己现在是二穿,头次穿越亦是在某个超凡世界,並且在修行上有一定建树,说不得还是个剑斗群雄,掌压诸魔的盖代高手。而自己虽未完全觉醒那一世的记忆,但悟性却在无形中得到了拔高。 之前能轻易学会『追魂指』也是这个缘故。 这可不是开掛啊,全都是靠我自己努力。 上辈子苦吃完了,这辈子也该享福了。 嘿,咱现在也混成个绝世天才了。 看在这院子中施展『血芒纵剑诀』的潘连城,花白凤喃喃自语:“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天纵奇才,或许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练成我魔教的那门绝世剑术。” 第4章 :林仙儿的受害联盟 经过数日赶路,保定府已遥遥在望。 “我要走了。” 阿飞坐在马车上,虽然背脊笔直,但显得很放鬆,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他对潘连城、花白凤初步放下了防备。 “你若要找我,就到西门外的沈家祠堂。” 他与人交往不多,但从小在荒原上生活,让他有著野兽般的直觉,能轻易分辨別人的善意恶意。当然,若是遇上林仙儿这种段位高的,那还是只能白给。 “好。”潘连城笑呵呵地点头:“近来我应该在兴云庄借宿,另外你也知道我是金玉堂的东家,金玉堂分店遍布各地。要是缺钱了,无论去哪个金玉堂,报我的名號即可,这一路倒是多谢你护送了。” “几个跳樑小丑,就算不用我,他们也对付不了你。”阿飞又瞧了瞧潘连城一眼。这几日跟著对方,也算开了眼界。 第一流的马车,柔软的毛毡,內部宽敞,上好的健马和车夫,即使在山路上也平稳非常。 第一流的住宿,往往每到一个城镇,总是会选最好的客栈,最好的房间。隨手就是一百两面额的银票,老板和伙计恨不得把他当亲爹对待。 第一流的酒菜,这傢伙带来的三个僕人中,其中一个居然是宫廷御厨的徒弟,即使是在乡野也能做一桌让人垂涎欲滴的佳肴。 偶尔有几个来刺杀他的人,叫他败家子、花花大少,倒是一点没错。 就连他的兵器也带著一股败家子的味道。 有次瞧见他出手,从袖口中甩出一桿精致的短矛,將对手钉死在树上。 那短矛上居然还镶嵌了一颗翡翠。 而且事后这傢伙没有把短矛收回。 就这么任由短矛钉在尸体上,驾车而去。 那颗翡翠怕不是能让人无忧无虑地过上一辈子。 败家子,当真是败家子。 (请记住 101 看书网超顺畅,????????????.??????隨时看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不过虽然是败家子,人却意外地不错,可以做朋友。 而且这傢伙在剑法上似乎卓有天赋,进步神速。 阿飞跳下了马车。 在下马车那一刻,他的手就再次按在了剑上,那张脸再次变得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是对他自己。看到他的第一感觉,会让人想到荒原上的野狼。实际上,他只是个很年轻的少年。 “阿飞,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可別被人骗了啊。”看著阿飞的背影,潘连城喊了一声。阿飞走得很慢,没有回头,甚至连一点停顿都没有。 潘连城耸耸肩,几天相处下来,对方毫无保留地传授了他剑法,他自將阿飞当成了朋友。 不过嘛,在林仙儿这件事上,也就只能提个醒。阿飞最后也是经过多次打击,才渐渐清醒过来,之前甚至闹得要和李寻欢这个知己绝交。 林仙儿手段太高,而阿飞也是一根筋。 不知道等自己借宿兴云庄,林仙儿不会也跑来勾引他。 潘连城呵呵一笑,这还需要考虑? 以自己的容貌、风度、资產,那林仙儿又不是眼瞎了。 潘连城转过身,忽然感受到了一道冰冷的目光,然后就瞧见了面无表情的花白凤。她平日就显得孤冷,这一刻更仿佛縈绕著一股寒意。 “说谎话是欺骗,是为了得到某样东西。”潘连城咳嗽两声,呵呵笑道:“可有的漂亮女人却从来不说谎,因为她根本不需要。她往那儿一站,什么都有了。” 花白凤鼻翼发出哼的一声,面容虽然淡漠,但那股寒意却消散了。 马车进了保定,保定是河北重镇,虽不及后世繁华,但也热闹得很,人口眾多,走南闯北的商贩在此匯集。佩刀带剑的武林人士尤其之多,这却因梅花盗近来曾在附近出没,大家都想拿住他,名扬天下。 “咱们去兴云庄,不但那里住的最是舒適,而且人唱大戏,可热闹了。” 潘连城笑道:“那位龙四爷交游广阔,想来不会拒客於门外,且我和正在兴云庄做客的游龙生是朋友,已经给他送了信,龙四爷就算瞧不起我这败家子,也多少要给藏剑山庄个面子。” “隨你。” 花白凤语气依旧清冷平淡。 她这趟来中原,的確是遇到烦心事,出来散心游玩,无论去哪里都无所谓。 能发掘潘连城这位剑术天才,属实意外之喜,但到底是否要传给对方那门魔教剑法,还是让她犹豫不定。 “哈哈。游老弟。”很快,潘连城就见到了游龙生。 游龙生年龄和阿飞相差不多,锦衣华服,相貌英俊,脸上也阿飞那般冷漠,只是他的冷漠中有著世家子的高傲,仿佛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潘连城早过了而立之年,大他不少,可游龙生见到他,也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喊了声“潘兄”。 实际上,两人关係不错,至少算得上酒肉朋友。 藏剑山庄和金玉堂都是晋中有头有脸的势力,而金玉堂做的珠宝生意本就惹人眼红,招揽了许多护院护卫,兵器都是从藏剑山庄购买,两人在几次生意往来中有了交际。 游龙生自詡少年翘楚,师从天下第一剑客雪鹰子,瞧不上同辈。 但他昔年被管得严,手头紧。而潘连城出手阔绰,大包大揽,红粉帐里的连襟,两人这才渐渐有了交情。 “兴云庄里我已让人把你住的院子收拾出来了。”游龙生目光扫过花白凤,眼中流露出一丝惊艷,然后目光迅速移开。 “多谢。”潘连城看向游龙生的目光有些古怪。 说起来,这傢伙也是林仙儿的裙下之臣,连鱼肠剑这种传世名剑都送出去了。到底还是第一次游歷,气血方刚啊,下头控制上头。后来更惨,被大欢喜女菩萨看中,成了男宠。 “怎么?”游龙生被潘连城的目光看得有些发毛,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没什么东西啊。总不会是这傢伙嫉妒自己年轻英俊,担心那黑裙女人移情別恋吧。 “你的轻功怎么样了?其实混江湖,剑法差一点也没关係,但轻功一定要好。”潘连城道:“至少遇到打不过的对手,也能保住性命。” 游龙生哼了一声,挺起胸口:“只有別人在我剑下逃走的份。” “行。”潘连城竖起拇指,以后你这傢伙要真是成了大欢喜女菩萨面首,看我怎么取笑你。 第5章 :一齣好戏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昔日的李园,虽已变成了『兴云庄』,但御笔亲书的门联依旧。 兴云庄外车水马龙,进进出出,庄主龙啸云龙四爷是保定城中数一数二的大人物,交游广阔,朋友遍布四海。 而当潘连城走下马车时,居然看到了熟人。 ——李寻欢。 他面色虽一如既往的苍白,但『寒鸡散』的毒显然解了。 此刻正一脸落寞的看著兴云庄,不知在想什么,铁传甲也在一旁黯然。 “寻欢,寻欢,真的是你来了吗?”潘连城正要上去打招呼,一个相貌堂堂,锦衣华服,頷下留有微须的中年人已隨声冲了出来,一见李寻欢,满是兴奋激动之色:“不错,真是你来了……真的是你……” 李寻欢亦是满眶热泪:“大哥……”已然哽咽地说不出话来了。 两人都是满怀激动,那种流露出来的真挚感情,非是言语能形容。 “游兄弟,你也过来了,这位就是潘大少吧。”龙啸云看到了游龙生等人,又替两人介绍道:“两位想来还不认得我这位兄弟,他姓李,叫李寻欢,放眼天下,也是有数的好汉。” 李寻欢这名字说出来,游龙生的脸色微变,眼睛定在李寻欢那一双苍白修长的手掌上,久久未能移开,旋即眼中有一丝炙热。游龙生的名头虽大,可都是依仗父辈,若能踩著这兵器谱第三的小李飞刀上位,那立时就能名扬天下。 “李兄,真是何处不相逢啊。”潘连城笑道。 李寻欢拱了拱手:“阿飞没和你们在一起么?” 潘连城將阿飞的消息略略说了。 “寻欢你和潘大少认识?”龙啸云道。 李寻欢道:“有过一面之缘。”他没具体说,非是忘恩负义,而是为潘连城著想。 在梅二先生给他疗伤期间,兴云庄也有人受伤,龙啸云之子龙小云找了过来,龙小云年纪虽小,但出手阴狠毒辣,全然不把人命当回事,被李寻欢废了武功。要是让人知道,是潘连城指点李寻欢找到的梅二先生,说不定会给他带来麻烦。 一行人进入了兴云庄。 大厅中,同样回庄不久的龙小云正被十几个人围著。 有人发现李寻欢就是伤龙啸云的人,不知他身份,左右夹击而来。但却被龙啸云一掌一腿打得滚出去:“我告诉你们,龙啸云的儿子就是李寻欢的儿子,李寻欢莫说只不过是教训了他一次,就算是將这小畜生杀了,那也是理所应当。谁若再敢为难我兄弟,就是成心和我过不去。” 李寻欢木然而立,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 潘连城大声称讚道:“看见没有,这就是义薄云天、忠肝义胆、情深义重,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龙四爷,果是闻名不如见面。” 不知为何,花白凤听著很彆扭,总觉得潘连城的语气中带著一丝说不清的讥嘲。 而且看李寻欢的表情,那龙啸云若是痛骂他一顿,和他翻脸,怕是还要好受一些。 突听內堂一人道:“快掀帘子,夫人出来了。” 林诗音出来了,她虽然脸色太苍白,身子太单薄,但谁也无法否认,她是个美人,更有著旁人无法比擬的风神、气质。 “这女人瞧著有些眼熟。”花白凤这是第一次看到林诗音,但总觉得她有些眼熟。然后她看到了李寻欢的表情,很复杂,最后各种表情化作一个勉强的微笑,拱了拱手:“大嫂,你好!” “原来他中毒时,真是在刻他嫂子的雕像,想不到这位小李飞刀还有这种癖好。”花白凤低低呢喃了一声,这个平日清高的魔教大公主,双眼中泛起一丝兴趣。 李寻欢的神情一滯,忽然猛烈咳嗽起来。 以他的功力,花白凤的呢喃声虽然低,但却清晰入耳。 “没错,就是他嫂子。”潘连城也听到了,目光扫过李寻欢、龙啸云和林诗音,轻声笑道:“这三位可是恩怨情仇纠缠,精彩的很。” 李寻欢察觉到两人的目光,纵然是他,脸皮也有些发烫。又渐渐恢復平静,变得苦涩。 眼下这场戏还是很精彩的。 龙小云扑到林诗音怀里,大哭自己没法再练武了,成了残废,而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李寻欢。 林诗音护子心切,指责李寻欢。龙啸云则表示这祸是龙小云自己闯出来的,一切和他兄弟无关。李寻欢低著头,一言不发。 最后林诗音搂著龙小云进了內堂。 而龙啸云嘆息一声,抱了抱拳,又將眾人引入各自借宿的小院。 瀟竹院中。 人都走完了,只剩下潘连城和花白凤两人。 “怎么样,我这选择没错吧,才一入兴云庄中,就瞧了这样一齣好戏。”潘连城嘴角带笑,打破胎中迷后,他习武天赋得到拔升,心性也有所转变。並不想追求所谓的天下第一,也不想什么富可敌国。看看景,凑凑热闹,见识一下那些梟雄豪杰的风采足矣。 现在还有个魔教大公主相陪,那自是再好不过。 花白凤显然对这些也很感兴趣:“李寻欢、林诗音和龙啸云的关係,似乎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潘连城嘿的一笑,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小李飞刀』李寻欢名震天下,想必他的生平你也有所听闻,我就不多赘述了。林诗音是他的表妹,两人从小青梅竹马,两情相悦。至於那位龙四爷,曾救过李探花一命,是他的八拜之交……” 他便將三人的关係和整件事一一道来。 听到李寻欢故意花天酒地,给两人製造相处机会,林诗音最终选择嫁给龙啸云时。 花白凤冷哼一声:“那龙啸云说是义薄云天,我看是阴险奸诈,满腹算计。至於李寻欢,更不是个东西,他凭什么做林诗音的主,把两情相悦的姑娘往其他人怀里推,自以为是,有病。” “脑子有没有病还不太清楚,不过身体的確抱恙。”潘连城点了点头,目光向门外看去,笑道:“要不然李兄也不会咳嗽的那么厉害。” 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从门外传来。 第6章 :第一次交手 李寻欢面色苍白地出现在门前,因剧烈的咳嗽,脸上反而多了一丝血色:“潘兄,啸云摆了宴席,请我们吃酒,你要一起么?” 花白凤面上闪过一丝窘迫。 这背后议论別人,还说人坏话,被当事人听见了,也的確是够尷尬的。 也怪她听得太认真,否则以她的內力,方圆数丈的风吹草动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谁人背后无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潘连城呵呵一笑:“李兄向来心胸宽广,昔年散尽家財,连祖传的宅子都送人了,又岂会將我们几句閒谈放在心上。” 花白凤很快平静下来,面容淡漠,神情坦然,目光直视李寻欢:“背后说你閒话,此事的確是我们不对。但纵然当著你这小李探花的面,我也要说,你並不爱林诗音,至少没有你想像中那么爱。如果一个人真的爱她,就不会让她痛苦。你对她的爱,远比不上所谓的朋友义气。” 李寻欢踉蹌退了两步,仿佛胸口被人插了一刀。 不愧是魔教公主,隨便打趣两声也就罢了,这还真拿刀往人心窝子戳啊。 也就小李探花是老好人,换个人恐怕要和她拼命。 “走了,去吃酒。”潘连城一把揽过魂不守舍的李寻欢:“对了,你身上没木雕吧,要是被龙四爷发现了嫂子的雕像,怕不是要和你翻脸。” “……” 龙啸云在厅內宴客。 游龙生自视清高没有来,李寻欢闷著头喝酒,原本还请了『铁面无私』赵正义赵大爷,但不知怎么也没有来,故而宴席氛围始终热络不起来。 酒席散场后,潘连城和李寻欢往回走。 踏过积雪的小桥,便是一片梅林。 潘连城和李寻欢都向梅林望了望。 那片梅林中的冷香小筑,如今正住著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 李寻欢怀念曾在小筑中读书习剑的日子,而潘连城则是对林仙儿有些好奇。嗯,不知道林仙儿容貌与花白凤比起来如何? 李寻欢情绪低迷,潘连城打著哈欠,也没有攀谈的兴趣。 就在这时,寂静的梅林中仿佛传来了一声女子的惊呼声,只不过呼声很轻。 李寻欢整个人立刻就变了,原本迟滯的身体充满了力量,双眼明亮如发现猎物的猎人。 潘连城也听到了,他没有动,他看到了一条黑色的身影扑了过来。这人身形高大异常,来势更快的惊人。 他双手拍出,带著凌厉的冷风。似乎修炼了一门极其阴森奇诡的外门掌力。而掌力之强,也毫无疑问是武林中第一流人物。 潘连城还是没有动,甚至还將余光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手似乎没有动作。 但刀光一闪,飞刀已射了出去。 黑衣人突然狂吼一声,冲天而起,向梅林后的方向逃去。 只是还未衝出梅林,就已倒下。而雪地上多出了一串鲜血,黑衣人就倒在血滴的尽头。 在他的喉咙上,是一柄发亮的小刀。 “好个小李飞刀。” 潘连城那懒散、睏倦的神情已经消失,变得很凝重。 他知道小李飞刀要出手。 在对方出手前,他也將注意转移到对方的双手上。 可这把飞刀究竟是怎么发出的,他却没有看见。 甚至给人一种错觉,仿佛那把飞刀是凭空插在黑衣人的喉咙上的。 潘连城想到了上官金虹。 小李飞刀,从不落空。 上官金虹的武功的的確確在李寻欢之上,他太自信了,故意错过出手的时机,想要赌自己是否能接下『小李飞刀』。结果他赌输了,输掉了自己的性命,输掉了已称霸武林的金钱帮。 纵观李寻欢出手,的確没有一次落空的。 潘连城决定,以后还是少拿话往李寻欢心口戳。 “我认得这人。”李寻欢拾起了他的飞刀,看著黑衣人因痛苦而痉挛的脸:“十年前我见过一次,他是『青魔手』伊哭的大徒弟,丘独。” “嘿嘿。”潘连城摸了摸下巴:“这倒是有意思,伊哭的徒弟跑到冷香小筑来幽会。这並不算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可被发现后居然要杀人灭口。说来住在冷香小筑中的,就是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不知道这件事和她有没有关係,我朋友游龙生对她可痴迷得很。” 他又拍了拍李寻欢的肩:“李兄,你中寒鸡散时,我也算帮了你忙。可你非但不想著报答我,反而给我惹了麻烦,不讲道义啊。” 李寻欢愕然:“这怎么说?” 潘连城道:“伊哭的徒弟死了,他不得来报仇啊。你这兵器谱第三的名头,他不敢轻易寻你麻烦,但我这『花花大少』,只怕就要被殃及池鱼了。你说,这是不是给我惹麻烦。” 李寻欢哭笑不得。 两人还没走出梅林,一片片积雪似乎被一种无形的劲气震得四散飞扬。 寒光一闪,忽有一剑刺来。剑势將两人笼罩,非但来势奇快,而且剑气激盪,凌厉无比。剑气比这雪夜的寒意更重,砭人肌骨。 这次出手的是潘连城。 因为他已认出了来人,李寻欢若还是一刀过去,他可就少个朋友。 更何况,潘连城也想要瞧瞧自己这几天的进步。 潘连城拔剑。 剑光如一缕清风,封杀上来。 『血芒纵剑诀』乃是魔教秘传,李寻欢这老江湖见多识广,若是被认出来,免不了麻烦。而『拂柳剑法』如今已有较高的造诣,且这门剑法在江湖有所流传。 叮!双剑在空中相交,一触即开。 “是你们!”来人总算认出了潘连城、李寻欢。 “咦,是你接下了我这一剑。”游龙生淡漠的表情露出惊讶。 他也是来寻林仙儿的,远远瞧见了尸体和两道人影,为防对林仙儿不利,拔剑边刺。 这一刻面上的惊愕难以掩饰,他虽然称呼潘连城为『潘兄』,但对这个败家子一向不怎么看得起。可对方居然接下了他一剑,要知道,这一剑他可没怎么留手。 “游兄弟是想要切磋么?”潘连城来了兴趣,做了个请的动作:“请。” 游龙生一剑点杀而去。 他倒要看看,一段时间不见,这傢伙还真脱胎换骨不成? 第7章 :潘连城的剑、潘连城的嘴 游龙生是骄傲的,潘连城既然有切磋斗剑之意,他自不会推拒。 更何况,这花花大少一向被他看轻,先前却如此轻描淡写地接下了他一剑,也激起了他好胜心。 游龙生手腕一转,长剑化作寒光。咻!尖锐的破空声,如同刺破了空气一般。一股锋锐的气机,便向潘连城刺过去。 “好剑法。”潘连城称讚一声。 “本就是好剑法。”游龙生人隨剑走,剑光更快,更疾。 这回答,潘连城表示学到了。与此同时,掌中剑鸣长吟,长剑如清风般掣出。 叮!两柄剑在半空中交击,一沾即开。继而两道身影腾挪转移,人影晃动,两柄长剑在快速的运转中,划出数十道虚幻剑影。兵器碰撞声不绝於耳,剑光四散,劲气激盪。片刻间,长剑就交击了数十次,耀出一串串火花。 “嗯,这位游少庄主年纪轻轻,有这般剑法,在一般人来说很是难得。但以他的家世和师承来说,若是以这样的剑法闯荡江湖,不出三五年,他父亲和师傅的招牌,只怕就要砸在他手中。” 李寻欢虽非剑客,但眼界见识远非常人能比擬。 游龙生的剑又疾又快,咄咄逼人,势如狂风暴雨。看似占据上风,但强弩之末,不能持久。以他的年纪,功力自然不可能太深厚,一旦露出疲態,就是他落败之时。当年他也看过其师雪鹰子的剑,以轻捷飘忽见长,游龙生显然没练到家。 反倒是那位潘大少,让李寻欢多了几分兴趣。 潘大少的剑法流畅自然,如清风抚柳。 似是很少与人斗剑,起初显得有些狼狈,在游龙生的快剑之下,左支右絀,手忙脚乱,但数十招过去,有了经验,防守得越发密不透风,偶尔还能还上一两剑。 他的剑法虚虚实实,分明是一套不算太高明的剑法,但变化之奇,运转之妙,实令人嘆为观止。 “出关前曾听说这位潘大少不学无术,是赫赫有名的败家子。可他若是不学无术,那世上九成的剑手就该羞愧得无地自容了。” 李寻欢对潘大少的剑法评价颇高。 当然,这剑法若是与兵器谱前列的高手爭锋,那也是白给。 不过李寻欢若是知道,潘大少习剑只有数天时间,又不知会作何表情。 “住手。”就在这时,突听一声大喝,龙啸云已衝出了梅林:“两位都是朋友,怎会交上手?” 主人家来了,这场架自然是打不起来了,潘连城凌空翻落,收剑而立,笑道:“龙四爷误会了,我们只是切磋切磋。” 游龙生面色淡漠,没有多说。只是双眼再次向潘连城扫了扫,这位酒肉朋友,剑法居然如此高明,难道以前是在藏拙? “外面那人是谁杀死的?”又有一人冲了进来,这人满面威严,不怒自威,平时也带著三份杀气,正是江湖中人人都对他带有几分畏惧的『铁面无私』赵正义赵大爷。 “李寻欢笑了笑:“除了我还有谁?” 赵正义目光如刀,瞪著他:“是你,果然是你,你一来就要惹麻烦。”似乎这人和李寻欢也有些过节。 潘连城身为当事人之一,自然免不了开口:“这人鬼鬼祟祟,而且一出手就要杀人。若不想被杀,那就只能杀他了。” 赵正义瞪眼道:“你可知道他是谁?我们如今对付一个梅花盗,已经够头疼的了,再加上『青魔手』伊哭,谁还受得了?” 潘连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原来赵大爷的铁面无私,只是面对那些武功不高,没什么名气的人。但若是对上上『青魔手』伊哭,哪怕对方打了你左脸,你还得把你右脸凑上去。铁面无私,果然是铁面无私。” 赵正义大怒:“你潘连城算什么东西,也配和老夫说话。哼,你和李寻欢一个是不学无术的花花大少,一个狂嫖乱饮的风流浪子,你们交上朋友,倒还真是天造地设。” 潘连城道:“我这花花大少和游少庄主是世交,而李探花和龙四爷也是拜把子兄弟。这么看来,在赵大爷眼中,他们两位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赵正义吹鬍子瞪眼,骂道:“胡搅蛮缠,胡说八道。” 潘连城道:“赵大爷你惧怕兵器谱第十的『青魔手』伊哭,却全然不怕兵器谱第三的小李飞刀。因为青魔手是真可能会杀你,而李兄还要给你讲道理。你说,李兄会不会在关外生活了十年,性情大变,不喜欢讲道理了。” 李寻欢把玩著飞刀,嘴角似笑非笑:“其实有时候,我的確不喜欢讲道理。” 赵正义面色白了白,像是想要说什么,但瞧了瞧李寻欢掌中的刀一眼,终於什么都没有说,掉首而去。 潘连城耸了耸肩,可惜了。 他花花大少的名头没什么威慑力,不然就该他不讲道理了。 龙啸云想追出去,又站住,摇头道:“这又是何苦,你们就算不想和他交朋友,也不必这么得罪他。” 潘连城拍了拍龙啸云的肩膀,哈哈笑道:“这世上有几个人能担得起朋友二字,嗯,又不是人人都是龙庄主这样义薄云天,侠肝义胆,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好汉。” 龙啸云乾笑了两声,这姓潘的和他见了两次面,每次都夸他义薄云天,搞得他都有些不自在。 李寻欢嘴角抽了抽,他当然能从潘连城的话中听出讥誚的意思。 “找个时间,我们再切磋一番。”丟下这句话后,游龙生身形展开,几个飞掠就消失不见。 嗯,他轻功似乎也算不错。 可惜,大欢喜女菩萨不但是一头猪,还是一头会飞的猪。 潘连城回到了瀟竹院,和花白凤將先前发生的事大概说了一遍。 “其实你並不输给游龙生,是拂柳剑法差了一截。那游龙生的游家剑法本就是当时一流,更何况他还是雪鹰子的徒弟。你想不想学魔教剑法,一门名列魔教十大神功的剑法。” 花白凤思忖了半晌,似在做什么重要的决定,最后抬头,美眸直视潘连城。 第8章 :万妙无方,摄魂大九式 “魔教十大神功?”潘连城眼睛顿时就亮了。 花白凤却將话题一转:“当今武林,用剑的高手如过江之鯽。但江湖上最有名的剑法,都不是最巧妙的那几套,你知道为什么?” 潘连城摇头。 花白凤道:“剑因人而出名,剑是死的,人是活的。一定要使剑的人能將剑法活用,才能显得剑法的精妙。而那最巧妙的几套剑法,想要入门就已是千难万难了,更何况还要学精,要活学活用。更多的人是半桶水响叮噹,最多摸著一点皮毛,就出去耀武扬威,自然免不了被人杀的下场。” 潘连城明白花白凤的意思了。 武功要的是適合自己,而那些庸才就算拿到了绝世武功,也练不出个名堂。 一些武功太过高深精妙,没有人能够修成,渐渐也就被束之高阁了。 “我魔教高手有许多,用剑高手亦是不少。但当前没有哪个高手,是以那门剑法闻名。”花白凤道:“就因为那门剑法太过精妙玄奥了,招中有招,变化无穷,看似只有九式,却可演变为七百二十九招,若论出手之奇诡飘忽,招式之精妙周密,委实远在武当两仪剑法之上。” “昔年我魔教有位前辈用了一辈子去钻研这门剑法,总算大成。据说他出关后,天下莫说有人能接满他七百二十九招,甚至能接住他前七式的都寥寥可数。” “只可惜,这位前辈故去后,就再没有人真正学会这门剑术了。因此这门剑法虽然还名列十大神功,但真正了解的人已是少之又少。” 潘连城兴趣大增:“这门剑法叫什么名字?” 花白凤一字字道:“万妙无方,摄魂大九式。” “万妙无方,摄魂大九式。”潘连城喃喃自语。 “它一共有九式,每一式都生出九种变化,共八十一种,而每一种变化,又能衍出九招,共七百二十九招。那位学成这门剑法的前辈还说过,这门剑法其实没有固定的变化,只要愿意,可以衍生出成千上万的剑招,无穷无尽。” 花白凤道:“我魔教的武功,大多都奇诡、阴毒,譬如我此前传给你的『血芒纵剑诀』,这些武功在江湖上都有一定名头,很可能被人认出跟脚。” “但这门剑术更多是讲究变化、飘忽、轻灵。除了我魔教极少数高层,只怕已没人认得这门剑法,你以后可任意施展。且它包容万有,其他一些剑法的精妙,也可溶於这门剑法中。” “以你在剑法上的天赋,或许能將这门剑法学会。” 潘连城道:“你带了这剑法的秘籍?” 花白凤摇头:“秘籍甚是珍贵,早就珍藏著,就连教主都不能隨意带出,不过我曾阅览过数次。”她的记忆力很好,说是过目不忘也差不多。 潘连城若有所思道:“我想,这门剑法你不是平白传给我吧。” “將来,我的確要你帮个小忙。” 潘连城答应帮这个忙,然后他就得到了一本秘籍。 字跡娟秀,还带著墨香味,就是花白凤这几天写下来的。 第二天一早,潘连城有些黑眼圈的从房间中走出来,揉了揉眉心。 昨晚花了很长时间研究那门秘籍,果然博大精深,繁复浩杂。 他猜测,那门剑法並非是某一个人编纂而成,而是由魔教一代代用剑高手,去芜存菁,將自己的剑道领悟,糅杂在这剑术中。 如果是以前的潘连城,只怕是如看天书,现在他悟性提升,自不一样。 而经过一晚的梳理,他对於这门『万妙无方,摄魂大九式』已有了初步的理解。 也是来了兴趣。 一番洗漱,又用了早饭后,潘连城找了张摇椅,躺在摇椅上继续瀏览这门剑术,时不时的起身,將自己的所思所感施展出来。 在这过程中,他脑海里的灵光不断闪现,以往在武学上的一些困惑,都如拨云见雾一般,有了新的理解,不知不觉间武学更上层楼。 花白凤在一旁看著,点了点头。 或许这门魔教的至高剑术,又將重现江湖,焕发出让所有江湖武人都为之侧目的光芒。 此时旭日初升,晨光斜照。 一抹红光正好照在潘连城的脸上,他依旧沉浸在剑术之中,那张本就俊美的脸似乎又增添了几分奇异的魅力。尤其是一双眸子,不似往日那般总带著玩笑,玩世不恭,如夜空般深邃寧静,仿佛又有星光闪烁。 花白凤心慢了半拍,脸颊有些发烫。 她想到了初次见到潘连城的情形。 她当时居然从这花花大少身上感受到一股无法形容的势。 那是纵横天下,无可匹敌。那是飞扬跋扈,笑傲群雄…… 太复杂,太难以形容。花白凤曾在两个人身上感受到过。一个是她父亲,当今的魔教教主。另一个是一手组建神刀堂,笑傲关外的白天羽。但即使那两人的气势,和这大少那一剎相比,也不值一提。 只是,那种势不过只有一瞬,让她以为是自己感知错了。 也因为这个原因,她对潘连城生起了好奇,才跟著对方去夺金丝甲。 可她又失望了,这的確是个百无一用的花花大少,除了一张脸,完全是个废物。 直到马车上,潘连城用『追魂指』杀了施耀先,又展露绝顶的武学天赋,这才让她再次侧目。 潘连城打破了胎中之谜,只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他和花白凤第一次见面时,前世那位盖代高手的一些记忆就与他交融。 只是那仅是几幅片段,潘连城还以为是自己想到了某个话本小说,那些是自己想像的画面。而画面与他本人的精气神融合,在一瞬间让他的气势有所改变,被花白凤看见了。 忽然,花白凤神色一肃。 她听到了门外的脚步声。 昨天背后说閒话,当场被李寻欢发现后,她就小心了许多。 脚步声很轻,似乎是个小孩的。 门被敲响,花白凤不想有人打扰潘连城,快步上前,打开门,然后看到了一张笑得很可爱的脸蛋。 是龙小云。 第9章 :霸气侧漏的花白凤 龙小云端著食盒,向瀟竹院走去。 他原本一张很可爱的小脸,此时带著几分不符合年龄的怨毒。 昨天从梅二口中探听出,原本李寻欢並不认识梅二,是潘连城道出了他身份。 龙小云因在求医时行为过於歹毒,被李寻欢废掉武功,成了废人。 但李寻欢武功高强,明面上又是他父亲的结拜兄弟,他自然不好出手,於是就有几分仇恨转到了潘连城身上。 这傢伙他也听过,不过是家里有些银子的花花大少,今天非要好好出口恶气。 龙小云虽然年龄小,但他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 而也因为年龄小,相貌可爱,旁人很难对他生出防备,他在暗器、下毒等旁门上有一定研究,暗算人往往都能成功。 即使最后惹了祸,但看在他是个小孩,又碍於龙四爷的面子,最后也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很快,龙小云就到了瀟竹院前。 敲了敲门,一张清冷绝美的面容就出现在他面前。 “你来做什么?”花白凤面容冰冷。 “姐姐你好,我是龙小云,兴云庄的少庄主,我来给你们送些甜点,这些是保定城的特產,在外面可吃不到。” 龙小云眨了眨眼,他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红斗篷上镶著白兔毛边,看起来就像是个粉雕玉琢的红孩儿。他一向都知道自己很可爱,尤其这些年轻女孩更吃他这一套。 花白凤眼中半点波澜也无:“不用了。”说罢,直接將门闔上。 龙小云一怔,看著闔上的门,又拍了拍:“这位姐姐,这位姐姐,这是我兴云庄对客人的一点心意……” 门倏然打开,花白凤玉容微冷:“闭嘴,不准吵,再吵別怪我不客气。”她在魔教中三教九流见多了,如何看不出这小孩眼中的阴毒。 “姐姐你是在开玩笑么?”龙小云露出自以为可爱的笑容。 这里可是兴云庄,他龙家的地盘。 更何况就算是恶客上门,也不会对一个小孩子下手。 啪! 正沉浸於『万妙无方,摄魂大九式』的潘连城被一道响亮巴掌声惊醒。 他放下书,向门口走去,就看到了嘴角有血跡,脸上带著巴掌印的龙小云,和一旁面色冰冷的花白凤。 “怎么回事?”潘连城问道。 “他想要进来,我不允许。”花白凤的回答很简洁。 龙小云一副委屈模样,却暗中用阴毒的目光看向花白凤。 他没想到,这女人说不客气,就是一巴掌,半点都没有犹豫,脸火辣辣的疼。 “再用这种眼神看我,挖了你的眼睛。”花白凤语气一如既往的冰冷。 龙小云赶紧低下头去。 花白凤道:“袖口里有袖箭,背后有『紧背低头弩』,还有这碗里的糕点,是『迷魂散』吧。这些小把戏,也敢在我面前卖弄。你要敢使出来,我就能教你受十倍的苦。” 她的声音清冷,没有情绪起伏。不像是在威胁,而是平淡的敘述一件事,龙小云却是指尖冰凉。在这个漂亮到不像话的女人面前,他似乎所有手段都被看穿了。 潘连城笑呵呵道:“这位姐姐说的话,你一定要听仔细了,她可不是在嚇你。” 这里的动静,早就被兴云庄內的僕人。『金玉堂』到底有些分量,他们不敢来管,匆匆去向管事稟报。 这时候就有一群人从另一边走了过来,为首几人发现不对劲,更是施展轻功,衣袂破风声中,几道人影已立在瀟竹院外。 “小云,你脸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做了什么错事,惹著潘大少他们了。”龙啸云语气关切。 龙小云“哇”的一声:“孩儿没有,我好心给他们送糕点,他们却说这糕点不是贵云坊的,还打了孩儿一巴掌。” 啪!这句话才刚说完,他脸又被花白凤摑了一巴掌。 “哼,谎话连篇。”花白凤冷冷道。 潘连城笑道:“都和你说了,这个姐姐的话不是在嚇你。” “潘连城!”龙啸云一声怒喝,这居然还当著他面打他孩子,如何忍得下。 潘连城笑道:“这孩子不诚实,需要好生管教,不必谢。” “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教训龙少爷。” “好小子,你胆子真是不小。” 有两个才入庄不久的汉子想要討好龙啸云,一左一右,竟向潘连城夹击而来。 用不著潘连城出手,花白凤素手一扬,云袖飞卷,两道人影就直接横飞出去。 许多人的脸色变了变。 这个女人看起来柔柔弱弱,但武功奇高,在场许多人甚至连她是怎么出手的都没有看清楚。 昨天就和潘连城结仇的赵正义怒喝道:“你这女人,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兴云庄闹事。” 花白凤冷冷看了他一眼:“你好大的胆子,敢这么给我说话!?”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今天老夫就替你长辈好好教训你。” 赵正义瞪著她,眼睛似要冒出火来。 他辈分高,名气大,无论走到哪都被人当大爷一样尊敬著,昨天吃瘪也就罢了,现在还被女人冒犯,当真怒不可遏。 隨手抄起一柄长枪,就抖起斗大的枪花,刺了过来。 枪乃百兵之祖,一寸长,一寸强。他就是看花白凤没有兵器,要以己之长,击人之短。 而他能在武林中享有大名,也並非全是沽名钓誉,这长枪施展开来,確有摄人之处。 可花白凤身影一晃,不知怎么就躲过了他攻击。 手又是一扬,啪,一耳光重重落在了他脸上。 龙小云看呆了。 他才知道,花白凤先前留手了。 因为这一摑去,居然把赵正义像是抽陀螺一般抽飞了出去,落在地上,踉蹌著,吐出血沫子,血沫里居然还有两颗牙齿。 这一瞬,所有人都呆住了。 赵正义只觉得半个脸皮疼得几乎没感觉。 更重要的是,纵横江湖多年的脸面,也被这一巴掌抽没了。 “赵老爷子,看来你也不是『铁面』啊,一巴掌就给抽肿起来了。”潘连城略带戏謔的声音响起。 第10章 :不足之处 谁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容貌不比林仙儿逊色的柔弱女子,居然有这般功夫。 偌大名声的赵正义,连一招都没走过就挨了一巴掌。 若对方先前不是给他一巴掌,而是攻向他的咽喉、心口等要害,那赵正义岂不已经死了。 “虽然赵大爷不是『铁面』,但看来在江湖中应该还是很有面子的,不然就这三脚猫武功,连一招都没走过,也没办法到处主持正义啊。”潘连城的笑声继续响起。 赵正义的麵皮涨得通红,鬚髮皆张。 这简直是把他的脸丟在地上踩啊。 险些气晕过去。 忽的,破风声作响。 潘连城身形晃动,一道亮光从他身后打了过来。落在墙壁上,那墙壁轰的一声垮塌下来,烟尘四散。 仔细瞧去,先前飞来的那道亮光,居然是一颗铁胆。若非潘连城躲得快,就算铁打的身子怕也是挨不住这一颗铁胆。 而打出铁胆那人,正从另一条路走来。 这是个面如重枣,长须过腹的汉子,显然也是个常年发號施令的人物,顾盼之间,睥睨自雄。 这位便是號称『铁胆震八方』的秦孝仪秦大爷。 他儿子就是求助梅二先生治病的病人,可因为梅二先生来晚了些,他儿子已经撒手人寰。要说心头对潘连城没半分恨意,那是假的。 那一颗铁胆,也是含恨出手。 “你一个小辈,也配议论赵大哥。昔年我和你父亲也算平辈论交,今天就替他教训教训你这个出言不逊的晚辈。”秦孝仪面色沉稳,中气十足,只是他这话听著怎么有些耳熟? 潘连城身形一晃,身形飘忽,同时並指如剑,斜斜划过,向秦孝仪的喉咙而去。 秦孝仪面色微沉,一拳捣出,拳势威猛,有少林拳法的影子。他那死掉的儿子是少林寺有名的俗家弟子,而他本人也和少林寺有些关係。 砰!拳指交击,秦孝仪向后连退好几步。 一股阴柔的劲力从先前那一指传来,让他整条手臂都在发冷。 “这是追魂指?”他心中正惊疑不定,潘连城再次出手,使的正是施耀先传给他的『追魂指』。 他剑放在院子里了,拳脚功夫都不怎么熟悉,幸好这『追魂指』没放下,指法熟稔。 只见潘连城五指轮弹,道道指劲激射而出。 秦孝仪虽辈分高,但功夫实在有限的很,不过七八招的功夫,居然被逼得透不过气来,不断后退,冷汗涔涔。 龙啸云等人想要向前帮忙,花白凤轻飘飘的拦在前面,虽无任何言语,却叫他人不敢轻举妄动。 又是十来招过去,秦孝仪被一指点中肩头。 他向后倒退,口中吐出一口鲜血,面色苍白,整个手臂软软的垂了下来,除了阴冷气息外,手臂竟似全然没了感觉。 “呵,就你这点本事,也配教训我。”潘连城呵呵一笑,但没继续动手。 因接下来又有数人赶来,包括『摩云手』公孙摩云,这位名气比不上赵正义、秦孝仪,但功夫却要高明得多。 潘连城打破胎中迷后,虽悟性提升,武学进步神速,但毕竟时间太短了,而且大部分心思都放在了剑上。 要真论拳脚功夫,也就一手『追魂指』还能看。 这些人真不顾一切地和他拼斗起来,那还真是件麻烦事。 当然,旁边有魔教大公主保驾护航,无论如何是性命无忧。 这里的动静实在闹得太大,兴云庄內许多人都赶了过来。 甚至,游龙生也出现了。 “游少侠。”龙啸云向游龙生拱了拱手,面上笑容和煦而真诚。 游龙生左右望了望,明显也看出气氛不对,但很快就自顾自地向潘连城走过去,然后默然不动。 龙啸云的笑容顿时凝滯了。 潘连城也意外地看了看游龙生。 虽然不太能发生血拼,但这也是一种站队。 李寻欢也到了,他是老江湖,自然也能从涇渭分明的站队,和羞愤中带著杀气的秦孝仪、赵正义身上嗅到火药味。他左右为难,摸了摸鼻子:“潘兄、啸云兄弟,你们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是否有什么误会?大家坐下来好好说,何必动刀兵。” 龙小云看现场气氛不对,知道报仇无望,低著头,囁嚅道:“是小云行事鲁莽,惹到了这位姐姐,我向这位姐姐和潘大少道歉。” 有了龙小云的道歉,现场气氛也算鬆了一些,大家有台阶下了。 很快龙啸云等人陆陆续续离开了。 潘连城拍了拍游龙生的肩,笑道:“不错嘛,没想到你居然会站在我这边。” 这没什么好说的,这个人情他记下了,將来这傢伙要是成了大欢喜女菩萨男宠,那怎么著也得捞一把。 游龙生淡淡道:“藏剑山庄和金玉堂也算世交,而且比起他们,我看你更顺眼一些。” 其实,这位游少庄主倒不似庄內其他江湖豪客那么虚偽,陷害李寻欢为梅花盗一案里,也只是负责看守。最后用自己的性命为代价,结果了大欢喜女菩萨,还和李寻欢化敌为友。 嗯,和李寻欢朋友的,似乎许多下场都不太好。 郭嵩阳被荆无命所杀,白天羽下场更不必多说,龙啸云最后也是血洗一身孽,阿飞算是得了善终,但他和林仙儿的事情,足够人笑一辈子了。 当然,往好处想,装一装痴情,就能获得偌大的庄园和心仪的女子,那这兄弟也不是不能做。 不过潘连城和李寻欢是做不了朋友了,顶多一起喝喝酒,討论下武学。 今天对方没有旗帜鲜明的站在他这一边,他自然也能理解,但到底关係淡了。 所以接下来李寻欢要是依旧被龙啸云等污衊成梅花盗,那他也就只能在旁边看戏,最多简单说几句公道话了。 瀟竹院中,只剩下潘连城和花白凤两人了。 “今天发生的事,我发现,我拳脚功夫差了一些。” 潘连城拿起剑,这才有了安全感。作为一个剑客,果然还是要剑不离身啊。 “好,我再传你一门掌法。” 既然已决定好生培养潘连城,花白凤也不打算藏私了。 第11章 :大天魔手 在潘连城还未將『摄魂大九式』学会前,花白凤又传了他一门掌法。 “这掌法名为『大天魔掌』,和『天绝地灭,大搜魂手』並称为魔教两大掌法绝学。”花白凤开始对这门掌法进行介绍。 『天绝地灭,大搜魂手』乃是魔教十大神功之一,昔年魔教东进时,曾掀起腥风血雨,可谓恶名昭著。『大天魔掌』能与它並列,便证明这是一门绝顶掌法。 “这门掌法运功时有两个特点,一是手掌呈青黑色,蕴阴寒毒性。仅是掌风所过,便是血肉消融,歹毒异常。二是手掌坚韧如陨铁,劲力刚猛,排山倒海,而且可硬抗神兵利器,手撕生铁。” “不过这门掌法甚是难练,想要手掌蕴含剧毒,那就得收集天下奇毒,蕴於手掌之中。各种奇毒非但难以收集,而且修炼时,一不小心还可能毒入心脉,將自己毒死。” “教中就有高手將这门掌法重新修改,如今的『天魔掌』只蕴含第二种特点,劲气刚猛,手掌坚韧如陨铁。” 在花白凤讲解这门武功时,潘连城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兵器谱排名第五,『银戟温侯』吕凤先。 此人孤傲自负,因不满兵器谱排名放弃成名兵器,等再履江湖时,修出了三根削金断玉,堪比神兵利器的手指。后来被林仙儿魅惑,又和上官金虹决战,惨败后彻底消沉。 他后来修炼的武功,似乎就和『大天魔手』有些像,而且他的侄子吕迪,成了魔教的护法天王,难道这人实际是魔教高手? 这些涉及魔教高层的事,花白凤不说,潘连城也不问。 “我也修炼过这门掌法,你瞧一瞧……” 花白凤抬起手掌,她那纤纤细手这一刻居然泛起类似金属般的色泽,予人锋利的感觉。 她的手掌按在院中的一块石桌上。 咔嚓!咔嚓! 以手掌为中心,蛛网般的裂痕蔓延,很快整个石桌就布满碎痕,然后碎裂成数十块。 这样的一掌,若是按在人的身上…… 接下来的这一天,潘连城都沉浸在两门武学中。 不管是『摄魂大九式』亦或『大天魔手』,都是顶尖武学。 真正想要学会,可没那么容易。 到了傍晚时分,潘连城气沉丹田,猛地一掌推出,掌力猛摧,一股劲风激盪。 接著,手掌连环击出,幻化出道道残影,展开雷霆一般的掌势。空气如水花般激盪起来,將积雪远远卷飞出去。 下一刻,气劲收摄,潘连城低头看著自己手掌,虽然是而立之年,但保养得当,仅有少许老茧。此时肌肤越发莹润,他点点头,勉强算是將这掌法入门了吧。 花白凤那样手掌如刃,甚至泛著锋芒,才算是大成。 据说这掌法真正圆满后,那一层锋芒反而会收敛,威力却更恐怖。 除了『追魂指』,自己现在也算有了近身搏杀的功夫。 潘连城又拿起剑,一剑击出,快若飞箭。 仅这一剑而言,就已不输那些练剑二十年的好手了。 他在剑法上的悟性,的確恐怖。反手又一振,剑作龙吟,如匹练般飞出。 隨著他一剑剑展出,剑光交织,化作一道密不透风的剑网,层层覆盖,一片落叶捲入其中立时化作粉末。而这交织的剑网,有的剑光迅疾、有的縹緲、有的刚猛……若在旁人看来,他是在这呼吸间,施展了数门不同的剑法,又將这剑法熔於一炉。 一个人面对一种剑法,或许还能游刃有余。 可是如果同时面对数种不同的剑法,必然会手忙脚乱。 才刚想好怎么破解这一路剑术,但剎那间对方就换了另一路剑术。 自以为发现了这一路剑术的破绽,可当刺入这个破绽时,却发现对方已化成另一路剑术了。而这一路剑术中,原本的破绽却成了致命的杀机。 可这『摄魂大九式』实在太繁杂了,潘连城的剑网很快就溃散开来。 他摇了摇头,他剑法上的悟性奇高,所花的时间也要比『大天魔掌』多,可若论修炼进度,『摄魂大九式』却远不及后者。 这门剑法还是太过繁复了。 难怪魔教高手辈出,却还是只能將这剑法束之高阁。 “这种习武天赋,说句千年一遇今也不为过。”一旁花白凤对潘连城的评价,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身为魔教大公主,她如何能不知道这两门武功的修炼难度。 这傢伙用了一天时间,同修两门,就都已入门,可用骇人听闻来形容。 潘连城並不是个武痴,修炼了一天时间,精神高度集中,有些疲倦。 他稍微休息片刻,便打算出去散散步。 很快,他看到了李寻欢。 李寻欢正向冷香小筑的方向而去,手中还拿著一封请帖。 潘连城心念一动,快步追了上去:“李兄,这是去哪里?” 李寻欢笑道:“潘兄是想要找我喝酒?可惜今晚我已有人相约。” 潘连城目光在请帖上扫了扫:“李兄莫非说的是那位『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 李寻欢道:“正是,潘兄莫非也有意这位仙儿姑娘?” “呵呵,秦孝仪的儿子就是因为这位仙儿姑娘受的伤,最后丟了性命,昨天李兄在梅林中杀的丘独,只怕也和仙儿姑娘脱不了关係,如今又找上了李兄。这位仙儿姑娘,可是忙得很啊。”潘连城呵呵一笑。 李寻欢目光闪烁:“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也对这位仙儿姑娘好奇得很。” “李兄,我有事请你帮忙。”潘连城道:“游龙生算我朋友,为了这林仙儿把家传的『鱼肠剑』都送了出去,我有意请李兄帮我试探下那位仙儿姑娘对他的真心。” 李寻欢道:“潘兄想我怎么做?” “放心,不会要你为难的。”潘连城呵呵一笑,將自己的想法同李寻欢说了。 “好,的確不是什么难事。”李寻欢点了点头,看了潘连城一眼:“游少庄主能有潘兄这样的朋友,他的运气实在很好。” 潘连城道:“龙庄主有李兄这样的朋友,他也该庆幸。毕竟不是哪个朋友,都送庄子、送家產、送妻子的。” “咳咳咳。”李寻欢又在咳嗽了。 他发现,这位潘大少就喜欢拿话往他心窝戳。 第12章 :游龙生的疼 “走,喝酒去。”潘连城找到了游龙生:“本来还想找李探花一起,咱们还能討论下武学妙理,可惜他和林仙儿有约了。” “嗯。”游龙生眉头一皱:“李寻欢去找仙儿姑娘了?仙儿姑娘风华正茂,是武林第一美人,他李寻欢不过是个上了年龄的浪荡子,他好大的脸。” 潘连城笑道:“错了,是仙儿姑娘邀请李探花,他手里可还有仙儿姑娘送出的请帖。” 不顾游龙生的脸色,他悠悠道。 “李探花为人风流,武功高强,『小李飞刀』名列兵器谱第三,名满天下。更何况,李探花的那臭皮囊还很不错,一些女孩子比起同龄人,也似乎更喜欢这些上了年纪的。要是这李探花去青楼里走一趟,说不得那些女人就是倒贴钱也要和他上床。” 游龙生冷冷道:“仙儿姑娘不是那样的人。” 潘连城笑呵呵道:“也对,如此星辰如此月。虽然现在入夜了,虽然他们孤男寡女,但仙儿姑娘定然只是请李寻欢去喝喝茶,聊聊天。游兄你可是藏剑山庄少主,还送出了鱼肠剑,仙儿姑娘真要是心有所属,也必然是你这样的少年英雄。” 游龙生面沉如水,大步向外走去,瞧那方向自是冷香小筑。 很快,他便瞧见了冷香小筑的灯光,从中飘出银铃般的笑声。 他正要大步闯入,一只手就按在了他肩上。 游龙生回头,就见潘连城笑道:“咱们不妨就在暗处听听,看看他们有没有私情。要真是闹起来,反而丟的是你藏剑山庄的脸,你凭什么管仙儿姑娘的事?” 这话倒也不假,追仙儿姑娘的人太多了,他也只是其中之一。 林仙儿从来没和他做什么承诺,送上鱼肠剑也是他心甘情愿。 所以就算林仙儿和別人上床,他也没资格去指责。 游龙生想了想,倒也听劝,和潘连城施展轻功,躲在墙后,凝功於耳,静听起来。 就听房间中有一如黄鶯出谷般的声音响起,第一句话就给了游龙生一个重击,让他身体一颤:“天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我看得上眼的,尤其是那些高高在上的世家子,他们一个个就好像眼睛是额头上。” 嗯,不但游龙生,潘连城也算世家子,一箭双杀了。 接著是李寻欢的声音,轻笑道:“我呢?我也算世家子。” 林仙儿的声音响起,似乎带著几分羞意:“你自然是例外。” 李寻欢道:“为什么?” 林仙儿柔声道:“因为你和別的男人不一样,那些人就像狗一样,无论我怎么对他们,他们还是要死死缠著我。只有你,只有你这样的男人……”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解闷好,?0???????.??????隨时看 】 后面的话变得模糊,从窗上的影子,可以看到林仙儿似乎向李寻欢的怀里扑了过去、紧接著,还有淅淅索索的声音,带著几分娇喘。 游龙生拳头已经捏紧了。 脸色一阵青,一阵红。 他一直把林仙儿当成不染凡尘的仙女。 他一直以为自己在林仙儿的眾多追求者中是最特別的。 但现在,他感觉对方像一个婊子。 而他是个傻子。 李寻欢一把推开了她:“你似乎是在勾引我。” 林仙儿喘息著,答非所问:“你知道么,我从来没让那些人进过屋子。因为这地方是你的,我要替你保留著,绝对不能让別的男人进来,破坏你留下来的……” 李寻欢替她接下去:“味道?” 林仙儿语气中的羞怯更深了:“我的意思,你明白了么?” 她还在勾引。 像她这样的女孩子,用这样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只怕没有哪个男人能拒绝。 李寻欢却是呵呵一笑:“你这样的话,又给多少人说过,丘独?秦重?游龙生?” 林仙儿道:“我对他们,不过都是逢场作戏罢了。你应该能理解,我这样一个弱女子,对他们那些武功高,有背景的世家子,是很难拒绝的。” 李寻欢道:“丘独和秦重死了,但游龙生还在兴云庄,你不怕他发现,不怕他吃醋?” 听到李寻欢提起自己,游龙生不由打起精神,也有些好奇林仙儿接下来会说什么样的话。 林仙儿冷笑一声:“他凭什么吃醋?不过是个自命不凡的世家子弟罢了。” 李寻欢微笑道:“你不怕他將鱼肠剑要回去?那可是真正价值连城的宝剑,昔年藏剑山庄为了这柄剑,不知死了多少人。” 林仙儿道:“我就算將鱼肠剑丟在他面前,他也不敢捡的。” 李寻欢道:“哦?” 林仙儿语气中有些得意:“我给你说,这种人就是天生的贱骨头,你越打他越骂他,他越要跟在你后面摇尾巴。幸好,这条狗尾巴摇得很欢,有时候也蛮有趣的。”这话说的没有半分余地,又听她含情脉脉道:“当然,你不一样……” “贱女人!贱女人!我游龙生喜欢上你,算我瞎了眼。”窗外忽然传来了骂声,羞愤已极。说到后面一句话,语声已远在十丈开外。 林仙儿的脸色也变了变,但很快又恢復平静,冷笑一声:“他若当著我面说,我还高看他一眼。我果然没看错他,就是个懦夫。” 李寻欢面色平淡,心中暗道『潘兄,我这也算还了你个人情。』 另一边,潘连城看著面色涨红的游龙生,呵呵笑道:“看来你看清了那位仙儿姑娘的真面目,只是她如此轻贱你,怎么就在外面骂两声,好歹进去抽他两巴掌。” 游龙生脸色变化,过了好半晌道:“我怕。” 潘连城好奇道:“你怕什么?” 游龙生一字字道:“我怕看她看我一眼,我就什么气都消了。我怕她柔声和我说两句话,我就要將整个藏剑山庄双手奉上。” 潘连城咂舌道:“这女人真有这样的魅力?” 游龙生道:“若论容貌,你身边那位姑娘不比她差。但这女人天生就是男人的克星,她的魅惑,或许只有女人和宫里的公公能抵挡。我就算看清了她为人,心头也仍然想要为她辩解。所以你也最好莫要去见她,不然她迟早拖你下地狱。” 第13章 :做李寻欢朋友的好处 湖心亭,潘连城和游龙生手里一人多了一壶酒。 潘连城笑道:“可惜,林仙儿对李探花也是演戏。若他真倾心於李探花,我倒是有个法子可以帮你得到她。” 游龙生好奇:“什么法子?” 潘连城笑道:“和李探花做朋友?” 刚从冷香小筑脱身,看到两人,正准备打招呼的李寻欢顿足。 他想要听听潘连城说什么,但他感觉从对方嘴里吐不出什么好话。 游龙生疑惑道:“这是什么法子?” 潘连城喝了一口酒,笑道:“你和李探花做了朋友,然后再借酒浇愁,时不时在他面前表达对林仙儿的爱慕,说自己没有林仙儿,都不想活下去了,再饿自己几顿,那李探花自然会把林仙儿让给你。说不定还要再把身上仅有的银子塞你怀里,自己又去关外躲个几十年。” 游龙生:“……” 已经又有吐血衝动的李寻欢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既怕潘连城继续说出什么伤人的话,也担心自己忍不住给潘连城一刀。 “咦,今天寒意怎么这么重。”潘连城紧了紧大氅,突然就有一股寒意,冷的嘞。 “接下来我准备回藏剑山庄了。”游龙生道。 (请记住 101 看书网体验棒,101??????.??????超讚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这么早?”潘连城道。 “我怕再遇到林仙儿,我对自己可没什么信心。”游龙生苦笑一声。 潘连城想了想道:“好,既然你要回去,那顺便帮我打造一柄剑。” 做了剑客,又身为花花大少,当然需要一把与身份匹配的好剑,他把要求一说,藏剑山庄已锻兵名动江湖,听到潘连城的要求,游龙生有微微惊愕。 他过了好片刻:“这样的剑,未免太招摇了一些。” 潘连城笑道:“我若不招摇些,別人怎么知道我是金玉堂的东家,怎么知道我是败家子。你放心,银子我一分钱不会少的。” 游龙生无言以对。 两人酒喝完,游龙生回房简单收拾了下,很快就踏出兴云庄。 潘连城喊住他,想了想,提醒道:“兵器谱不排女人,大欢喜女菩萨至少能排进前五,此人喜美男,你若听到她的消息,避一避。” 游龙生翻身上马,哈哈大笑:“呵,我需避她?”策马融入夜色之中。 “这傢伙。”潘连城摇了摇头。 今儿对方在不清楚情况下,就站在自己这一边。 这个朋友,以后怕不是还要再搭把手。 嗯,等他被大欢喜女菩萨压在身下的时候,再从天而降。 到时候他表情一定很精彩。 潘连城又想起了阿飞。 “不知道以后阿飞若是被林仙儿迷住了,也给他来这样一套疗程,会不会把他治好。”他又摇了摇头。 “算了算了,那傢伙病的太重,只怕看到林仙儿和人上床都治不好。除非让他多看几次,当面又当面啊……” …… 第二天,兴云庄又发生了一件小事。 李寻欢的僕人和秦孝仪发生衝突,后被赵正义认出身份。 而铁传甲身上有一段十八年前的血债,为了不连累李寻欢,不得不离开兴云庄。 铁传甲茫然地走著,漫无目的。也不知走了多远,忽然发现已到了一个菜场里。在他面前,已然多出了一个凶悍的妇人。这妇人满面横肉,一条刀疤自带著黑眼罩的右眼角直划到嘴角,不笑时也仿佛带著三分诡秘的狞笑,看著活像是个凶神下凡。 “大嫂。” 铁传甲看到这人,嘴角浮现起一丝惨笑。 “大嫂?你这卖主求荣的畜生,若再叫我一声大嫂,我先把你舌头割下来。”独眼妇人瞪著眼,满脸的杀机,仿佛恨不得將眼前人活剐了一般:“你为了这笔血债已躲了十八年,甚至躲到了关外,现在债主上门,我只问你一句,你跟不跟我走。” “好,我跟你走。”铁传甲嘴角惨笑更甚,却又仿佛带著几分释然。 这笔血债就像压在他胸口的巨石,如今事情即將尘埃落定,他反而感到了几分鬆快。 两人这一走,就跨越了半个保定城,来到了一处破庙前。 很快破庙內又陆陆续续地赶来了几人,有肩上担著菜的,满脸麻子的大汉。有高高瘦瘦,卖臭豆乾的小贩。有提著药箱,卖野药的野郎中,有测字卖卜的瞎子…… 这些人看到了铁传甲,无不是满脸怒容,恨意只比那独眼妇人只多不少。 “和他囉嗦什么?快剖开了他的胸膛,掏出他的心来祭大哥的在天之灵。” “老七,你这话就说得不对,我们兄弟要杀人,总要杀得光明正大,不但叫人无话可说,也要叫人心服口服。” “不错,我们既然等了十八年,又岂会在乎多等著一时半刻。” 这几人討论得热火朝天,他们非但要復仇,还要叫天下人知道,中原八平生做事,以义气为先,绝没有见不得人的事。 就在这时,一道破风声忽然响起。 这几人都被嚇了一跳,再看去,一旁的柱子上,已然多了一根短矛。 中原八义武功虽然不算多高,名声也不大,可都是行走多年的老江湖,看见这根短矛也不由得吃了一惊。 只因这短矛非但本身就有精细的纹络,矛锋寒光闪烁,甚至矛上还镶嵌了一颗翡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而短矛上钉著一封书信。 “什么人,装神弄鬼。” 几人中轻功最高的卖药郎中冲了出去,外面一条人影也无。 等买药郎中再回来时,却见那独眼妇人已把那封信拆开,看了之后,默然不语,又將信传给其他人,所有人都沉默了,原本高亢的情绪顿时低落。 “信里內容……没错。” 中原八义中一人站起来,颤著声道:“这件事我也知道,翁老大的確是在做没本钱的生意,铁传甲也是想要保护翁老大的名声,所以我才一直不肯说出来。” “错了,错了!!怎么会是这样。”妇人忽然嚎啕大哭起来。 他们这十八年,为了报仇,不知做出多少牺牲,那已经成了他们的执念。 现在告诉他们,一切都是假的,他们看似义薄云天的老大,其实是杀人不眨眼的强盗。 而被他们追杀,忘恩负义的铁传甲,反而是个大好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全老大的名声,这叫他们怎么能接受。 …… 醉仙居,这是保定城数一数二的名楼。 “发什么愣?快吃。”潘连城指著桌上的酒菜,笑道。 “虽然我是山西人,但说句公道话,山西菜不入流。若非如此,我也不会花大价钱,特地找个厨子跟著我出来。但那厨子也不是样样菜都精,而且赶路的时候也没那么多上好食材,这醉仙居的酒菜都很不错。等咱们过段时间再回山西,想要吃这样一桌菜可就难了。” 现在已经是午时了,花白凤却仿佛没有饿,动也没动一筷子,看著潘连城,贝齿咬了咬嘴唇,终於忍不住问道:“十八年前那桩公案究竟怎么回事?” 第14章 :十八年前血债 “修炼之道,在乎张弛有度,一味的勇猛精进不可取,刚过易折就是这道理,昨天我修炼了一天,今天稍作休息。更何况咱们既然来了保定城,不到处走走、瞧瞧,岂不是等於白来一趟?” 以上就是潘连城的原话,他用这番话说服了花白凤,是以两人出来游玩。 途中就瞧见了被独眼妇人带走的铁传甲。 潘连城找来纸笔,在纸上写了一段话,然后就將这飞矛钉了出去。 铁传甲虽然拧巴,但忠义双全。更何况顺手而为,也花不了多大功夫。 这却把花白凤的兴趣勾了出来,她听到了中原八义的谈话,知道十八年前的血债,但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就一头雾水。 她忍了又忍,本来以为潘连城会主动提起这个话题,没想到这傢伙一路左瞧右瞧。 就这么两个时辰过去了,到了正午,这傢伙直奔酒楼而来,大谈美酒美食。 没办法,花白凤只能开口询问了。 『嘿嘿,还真以为你能忍住不问。』潘连城心头好笑。 花白凤那张冷艷淡漠脸上每次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就格外有趣。 她想要问,想要听听八卦,但又要维持高冷人设。 这两个时辰里,那小表情时不时就要显露出来,可爱得很。 当然,现在花白凤都问了,他也不再遮掩:“中原八义,义薄云天翁天杰,神目如电易明湖、宝马神枪边浩、药到病除金凤白、安乐公子张乘勛、力劈华山乔洪、疾风骤雨公孙雨、赴汤蹈火西门烈。他们在江湖中名声並不怎么响亮,你久居关外自没听过。” “不过这八人既然叫中原八义,做的事也都是义气为先。就算那些旁门左道的宵小之辈,听了也要竖个大拇指。尤其是老大翁天杰,更是义薄云天,仗义疏財。但凡有江湖好汉找上门来,必有金银奉上,出手阔绰。” 花白凤不愧是魔教大公主,在魔教中什么奇闻异事没见过。只听到这里,就咂摸出一丝不寻常味了。 “这翁天杰难道家里有泼天的富贵不成?所谓的江湖好汉大多是些泼皮无赖,贪得无厌,而且一个个喜欢装阔气,救济他们便是个无底洞。” 潘连城笑道:“所以这位翁大侠做起了无本买卖,而且买卖还越做越大。” 花白凤嘴角流露出一丝讥嘲的笑意:“他每做一笔无本买卖,就会有人家破人亡。用別人的命,別人的银子来赚他的名声,这人合该入我魔教。” 潘连城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了杯酒:“他无本买卖做的太多了,到底是留下来痕跡。铁传甲的朋友负责调查此事,铁传甲就故意和翁老大结交,等查明了才动手。最后以血还血,以债还债。” 花白凤若有所思道:“中原八义的其他人不知道翁天杰做了这种事,一直以为翁天杰是义薄云天的好汉。而铁传甲则是出卖了大哥的叛徒,这些年一直在追杀他。” 潘连城点头。 花白凤道:“铁传甲为什么不说出来?” 潘连城道:“因为和他主人李寻欢一样拧巴,脑袋缺根筋。他在翁天杰手底下做事,翁天杰对他很好,加上翁天杰也是为了救危济贫才做的这种事,所以想要保全他的名声。” 花白凤冷哼一声:“为了一个死人的名声,搭上自己的名声和后半辈子。另外七人为了追捕他,也浪费十数年的光阴。简直不可理喻,我看他和李寻欢都该去治治脑子。” 正走上楼的李寻欢脚步微微一顿。 他怀疑,潘连城和那姑娘私下的乐趣就是打趣自己。 潘连城道:“这话我就不赞同了。” 李寻欢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花白凤道:“哦?” 潘连城將一口酒饮下,缓缓道:“因为他们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李寻欢的笑容凝滯了,然后又发出了一连串的咳嗽。 “咦,李兄,你怎么也来了。”潘连城看到了李寻欢。 李寻欢走上前,拱了拱手:“铁传甲已和中原八义化解了那笔血债,他找到我,托我向你道谢。现在他和中原八义的人,去祭拜翁天杰了。” 虽然中原八义没看到潘连城,但用如此华丽的短矛,而且用完之后就不管不顾,都不回收一下,那除了潘连城这个败家子也没谁了。 潘连城笑道:“举手之劳。” 李寻欢道:“这件事连我也不知道內情,不知潘兄如何了解的这么详细。” 潘连城耸了耸肩:“生意人嘛,知道的肯定比平常人多。” 花白凤觉得这句话听著有点耳熟。 李寻欢也没有追问,他並不喜欢探寻別人的秘密。 但似乎也並不难猜,金玉堂的生意遍布天下,或许当年也有货被翁天杰抢了,他们也在暗中调查这件事,甚至就是翁天杰之死的推手之一。 潘连城忽似想到了什么:“李兄,你又欠了我个人情,待会陪我走一趟?” “好。”李寻欢没有问去哪,也没有问为什么去。 吃完饭后,潘连城带著两人来到了兴云庄后墙的那条弄堂中。 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孙驼子本来在磨豆腐,听到脚步声,看到潘连城三人后又很快继续专心做自己的事。 这三人都是锦衣华服,像这种人,绝不会是他的客人。 尤其是那位三十来岁的富贵公子,怕是身上隨便一个饰品,都能买下七八十间这样的小店。 可他很快就知道自己错了,因为这三人已经走进了店里。 客人上门,孙驼子自然也不会把人往外推:“三位客人,是想要打尖还是住店。” 潘连城道:“找人。” 孙驼子道:“找谁?” 潘连城道:“找你。” 孙驼子不解道:“三位找我有什么事?” 潘连城转过头,看向李寻欢:“江湖中最著名、修炼人最多擒拿功夫,莫过於『鹰爪手』,这是一门苦功夫,也是一门笨功夫。想要练成,那不但要吃很多苦,也要花很多时间。可一旦练成,便可轻易抓断人骨,甚至能將刀剑拧成麻花。” “你瞧这店家的鹰爪手练到家没有?” 第15章:当年事 孙驼子脸色微变,訕笑道:“这位公子说笑了,像我这种人,怎么有福气去学武功。” 说话时,不经意地將手往身后藏了藏,但李寻欢还是看到了。 孙驼子是个侏儒,这间鸡毛小店勉强维持生计罢了,身材显得瘦小乾瘪。 但他一双手,却显得比常人,十指修长粗大,手背上青筋显露。先前在磨豆腐时,沉重的磨盘似乎也是很轻鬆地推动。 李寻欢面色微沉,原著中,他会在这间店消沉很长一段时间,並没发现孙驼子的异样。但那是因他满心愁苦,整日都是醉醺醺的,除林诗音外,对外界一切任何事都不感兴趣。 而现在,经过潘连城的提示,他赫然发现,这驼子的鹰爪手至少有四十年的功夫。 如此人物,放在江湖中,绝对是纵横一方的豪杰。 驼背,四十年『鹰抓手』功夫,这两点让李寻欢很快想到了一个人。他表情严肃道:“阁下难道是『背上一座山,山也压不倒』的孙二侠?” 孙驼子沉默了。 沉默很多时候就是表示肯定。 李寻欢內心立时掀起波澜,在他印象中,这家店似乎在出关前就开了。 也就是说,至少有十年之久。他也曾听说过这位孙二侠,不但武功了得,而且脾气火爆。可他这样的人,为什么会隱跡在这种小店之中,是否是和自己有关? 潘连城嘆了一声:“孙二侠一诺千金,无怨无悔,可惜也是个没长嘴的。” 孙驼子顿时目光一凝:“你什么意思?” 潘连城道:“你为了一个承诺,在这小店中蹉跎了十余年。可你怎么就没想到去问问李寻欢,他可能就不知道当年的事情。” 孙驼子看著有些茫然的李寻欢,沉默良久:“李探花……你当真不知道?” 李寻欢沉声道:“究竟是什么事?” 孙驼子嘆息一声:“李探花可知道王怜花前辈?” 李寻欢道:“王前辈的侠名,我自然是知道的。更何况,王前辈是家父的朋友,没出海前曾数次做客李园。” 潘连城道:“现在改名叫兴云庄了。” 李寻欢:“……” 花白凤美眸一闪:“我也听过这人,他是快活王和云梦仙子的儿子,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艷,所学之杂,涉猎之广,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驼背道:“不错,他不但星卜相术,琴棋书画都了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潘连城笑道:“就因为他见猎心喜,什么都要学一点,所以武功才不能登峰造极,否则以他的聪明才智,又怎会屡次败於沈大侠手下。” 李寻欢道:“听说王前辈已与沈大侠伉儷结伴归隱,远游海外,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不错,但他在出海前著了一本书,將自己一身所学都记载在上面了。他本来想要將这本书付之一炬,但又捨不得毁於一旦。於是,他在远赴海外前,將这本书交给了他认为一个最可靠的人。”孙驼子再次將他的目光注视在李寻欢的身上。 李探花已有所猜测,指了指自己。 “不错,是你。”孙驼子道:“普天之下,还有比李探花更可靠的人吗?” 李寻欢吃惊不已,他从来没听过这些事,甚至是第一次听到。 潘连城道:“看来世上比李探花更可靠的人有很多,说不定满大街都是。” 李寻欢也没心思理会潘连城的吐槽了:“可我从来没听过这件事。” 孙驼子道:“十一年前,那时候你恰好出去了。那时王前辈未见到你,却见到了林姑娘,当时远游在即,他无法停留,便將『怜花宝鑑』託付给了林姑娘,让她代为转交。我受过他恩惠,因他担心有人来夺书,便嘱咐我在必要时助你一臂之力。” 也是自那天起,他就住在了这小店中。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李寻欢居然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一下就蹉跎了十来年啊。 谁再敢说李探花靠谱,他非要喷那人一脸口水。 孙驼子疑惑道:“为什么林姑娘没有將『怜花宝鑑』的事情告诉李探花?” 潘连城再次纠正道:“是龙夫人。” 李寻欢开始咳嗽。 “或许因为林诗音根本不算武林中人,她不知道『怜花宝鑑』的重要性。或许因为李寻欢拋弃了她,所以心有怨懟。也或许因为……”花白凤看向李寻欢:“她想给自己留个念想,也想给李寻欢再去见她找个理由,真是可怜又可悲的女人。” 女人往往更能和女人共情,也更能明白对方的想法。 当然,这些都是猜测。 林诗音为什么没告诉李寻欢『怜花宝鑑』的存在,或许只有林诗音自己知道。 李寻欢的咳嗽更剧烈了。过了好半晌,他的咳嗽终於停下来,他用略带歉意的眼神看著孙驼子:“这件事,我会儘快给你一个交代。现在我就去找……嫂子,將『怜花宝鑑』討要回来,让你蹉跎十来年,是我对不住你。” 他踉蹌著身形,走出了小店。目光向兴云庄后院看去,那里是林诗音现在居住的地方,神色复杂至极。 李寻欢离开后,孙驼子目光如鹰隼般看向潘连城:“当年这件事,知道的人寥寥无几。但看情况,阁下似乎瞭若指掌。” 潘连城笑道:“生意人嘛,知道的肯定比平常人多。” 这是花白凤今天第二次听到这句话了。 孙驼子的眼神依旧带著怀疑,潘连城笑道:“本人金玉堂东家,金玉堂就算在海外也做了生意的。” 他的话没有说尽,但给人很多遐想空间。王怜花、沈浪就是去海外访仙,或许金玉堂的商队也遇到了王怜花,从他的閒谈中得到了这个消息。 有时候,话说透了別人未必肯相信。反而,將话说一半,他们自己脑补出来的,会更加信服。 嗯,至於说他打破胎中谜,觉醒记忆。 这种事说出来,怕不是要被人当做鬼祟上身,按著他手脚往嘴里灌符水。 …… 第16章 :绝世天资(4k) 李寻欢到了小楼下。 这小楼是他十年前常去的地方,是他和林诗音幽会的地方,有太多的甜蜜。 而现在,小楼中住著的不是表妹,是嫂子,是龙夫人。 他踟躕著。 若非因为那本『怜花宝鑑』,他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踏足这里。 他终於走进了小楼。 当他踏上小楼,心跳仿佛变得急促起来,跳得就像是正坠入初恋的少年。 而在李寻欢进入小楼后不久,一道高大的人影也快步走到了小楼下,气喘吁吁。 是龙啸云。 这里是兴云庄。 每个僕人都是他的眼线,他怎么会不知道李寻欢来找林诗音。 他本来胸中藏著一团怒火,但等想要踏上去时,又露出迟疑之色。 没看到什么自然是最好,可真看到了自己最不愿看见的事情该怎么办? 他不能失去林诗音,也不能失去名声和地位。 有些东西一旦被捅破了,就没办法挽回。 他犹豫了片刻,又躲在了阴影处。 幸好,没有让他等太久,李寻欢从房间中走了出来。他的神情比以往更加落寞,更加痛苦,但又仿佛夹杂著一丝甜蜜。 看著李寻欢离开的身影,龙啸云面色阴晴不定,过了半晌,幽幽嘆息道:“寻欢,你既然已经出关,又何必再回来,这样所有人都会痛苦。” 那件事,不能再等了。 龙啸云脚步匆匆离开,甚至不敢上去找林诗音询问。 他早知道,林诗音爱的是李寻欢,他只是插足者。有了龙小云这个孩子后,他们的感情勉强也算稳定下来,相敬如宾,但偏偏,李寻欢回来了,他一切都是李寻欢给的,恩大成仇。 等再回到那间小店时,除了潘连城、花白凤、孙驼子外,店里还多出了两人。 一个是穿著蓝布长衫的老者,白髮苍苍,正闭著眼睛在那抽旱菸。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超好用,????????????.??????等你读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他身边是个很年轻的大姑娘,梳著两条大辫子,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眼波一转,就仿佛可以勾走男人的魂魄。 孙驼子抢先道:“这是我两位亲人,他们也知道这件事。” 李寻欢点了点头,多看了那位抽旱菸的老头一眼,总觉得这老头有些不一般。他从怀里拿出了一本厚册:“这就是『怜花宝鑑』了。” 孙驼子道:“王前辈將怜花宝鑑託付给你,本意是让你代为保管,若遇到天资高,心性好的,便代为传授。希望你能儘快找到个传人,驼子我也好卸下这副担子。” “我啊。”潘连城的声音响起。 眾人纷纷將目光投向他,潘连城道:“天资高,心性好,说的就是我潘某,不用再找了。” 大辫子姑娘吐舌道:“自吹自擂,谁不知你是个花花大少?” “花花大少怎么了?花花大少只能说明我出手阔绰,我败家,我可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潘连城向指了指李寻欢:“诺,这李探花以前也是花花大少,败家败的比我还要厉害,把家產都败出去了,王前辈不还是很相信他么。” 李寻欢:“……”躺著也能中箭。 大辫子姑娘道:“但只能说明你没做恶,也不能说明你心性好。” 潘连城似笑非笑道:“其实我若想得到『怜花宝鑑』,直接去找龙夫人更简单一些。而且我还能保证不会留下任何让人追查的手笔。但我偏偏把这件事说开了,你二叔也不用困於这小店中,对李寻欢来说,也算解开了个枷锁。这还不算我心性好么?” “这……”这一点,的確无可指摘。 林诗音没什么武功,想要从她手里夺走秘籍其实很简单。反而现在这样更加麻烦,需要得到李寻欢、孙驼子两个护鉴人的承认。 大辫子姑娘又道:“不但要心性好,还要天资高。” 潘连城道:“我的天资很高。” 大辫子姑娘道:“就算你的天资高,你的年龄也太大了。『怜花宝鑑』包罗万象,最好还是寻一个年轻人才能学全,学精。” 潘连城笑道:“那是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天资有多高。” 大辫子姑娘道:“天资高不只是说说而已,你若真是天资高,也就不该只是个『花花大少』了,怎么著也该在兵器谱上留名。” 潘连城道:“只是我以前太懒罢了,想要验证天资都很简单。各位都在武学一道上颇有建树,不如让我学学你们的拿手功夫,看看多久能学会。” 除花白凤外,所有人都不明所以地看著他,又仿佛是看个自大狂。就算再普通的一门武功,也要花数天时间才能入门。可听潘连城话里的意思,他似乎很快就能学会。 “好,你看好了。”孙驼子忽然抹布一摔,手臂一扬,蒲扇般的大手飞出,五指成爪,青筋根根凸起。这是一套『小擒拿手』,可以为『鹰爪手』打下根基。 孙驼子也不愧是在江湖中卓有名气的鹰爪高手,即使有意放慢动作,口中同时说出招式名字和要领,但依旧劲气摄人,如鹰击长空。 孙驼子施展了足足三遍,然后看著潘连城。 潘连城思忖了片刻,微微一笑,然后五指抓摄而出。 他的招式不及孙驼子那般强而有劲,但招式並无缺漏。偶尔一两招里,还带著苍鹰搏空的气势。 “如何?”不多时,潘连城手臂垂下,微笑地看著孙驼子。 “的確是天资高。”孙驼子道。 “不算不算。”大辫子姑娘道:“这套小擒拿手太基本了,而且也並非什么不传之秘,说不定你以前就学过。” 潘连城也不恼,反而还希望他们能施展更多武功让自己学学:“那姑娘是什么意思?” “我这有一套『飞燕来去』的轻功,你若能在短时间学会,我才算服你。”大辫子姑娘道。 潘连城做了个请的动作。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较小巧而且不吃力的武功,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內力深,掌力强的。大辫子姑娘也不例外。 她身影动了,如燕子般飞掠,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 这小店本来就逼仄,还摆著不少座椅板凳。但大辫子的姑娘身形灵动,飘忽不定,很快就是几个来回。普通人只能看到残影,连她在哪都捕捉不到。 將这套轻功施展了两遍后,大辫子姑娘又坐下来,说起轻功要领。 她虽然是为难潘连城,但並没有藏私,甚至將自己的理解都说了出来。 当她说完,有些口渴,拿起杯子喝了口水,要再说两句时,潘连城的身影就开始在小店中穿梭起来,用的赫然是『飞燕来去』。 潘连城起初还不算灵便,踢翻了桌子,绊倒了椅子。但连续几个来回后,这身法就变得熟稔,简直就是一只来去穿梭的飞燕,轻盈而灵动。虽然许多方面还比不上大辫子姑娘,但的確是学会了,而且还学得很好。 片刻后,潘连城重新站在大辫子姑娘面前,看著对方惊愕的神情,笑道。 “孙姑娘,其实你將这套身法练偏了,它侧重的是直线穿梭,以速度见长。而你却想要往腾挪灵巧方向发展,所以你没发现,每次你脚步转圜都要停顿下,真要是被高手追杀,那可就要倒大霉了。” 这番话,大辫子姑娘也听她爷爷说过类似的。 这门『飞燕来去』乃是那抽旱菸的老头为他量身定製的一套轻功,除了两人外,就没人学过,更不可能外传。 也就是说,这傢伙不但在短时间內学会了『飞燕来去』,还看出了她轻功中的破绽。 这是人? 看著孙小红的表情,花白凤的嘴角不禁露出一丝笑意。 终於有人能体会她的感受了,寻常武功对潘连城来说,一学就会。稍加练习就能大成,再花上个把月就能达到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步。做他的老师,可真算是一件痛苦而幸福的事。 “年轻人,你的天资当真了不得。来瞧瞧老夫的这两招,看看你能不能学会。”旁边一直没说话,始终在抽旱菸的老头开口了。 “老爷子,你……”孙驼子很惊讶。 在他记忆中,老爷子已经有很多年没真正出过手了。 潘连城做了个请的动作。 老爷子抖了抖烟杆,然后平平无奇的一扫。 烟杆为黄铜所铸,常日烟燻之下已暗黄髮黑,看起来毫不起眼。 这一扫也平平无奇,但无论出招的角度、速度都妙到巔峰。那烟管在晃动,又生出种种变化,如清风、如流云、如闪电、如浪涛…… 李寻欢呆住了,他一生见过的精妙招式不知道多少。但这一招实已到了巔峰,他所见过的任何一种武功,都比不过这简简单单的一扫。 接著,他又看见老爷子拿起烟管,向前一砸,看似轻描淡写,却仿佛是一座山峰当头砸下,隨隨便便就可以把人脑袋砸个窟窿,脑浆子都流出来。 “这位老人家莫非是……”这老爷子是孙驼子的长辈,也应该姓孙,而这般年龄,武功高到这种地步。先前虽然只有两招,但应该是化用了棍法的招式。 李寻欢的心中,立刻就泛起了一个人。 ——兵器谱第一,天机棒,孙白髮。 老头没有再多余的动作,也没有解释这两招的奥妙,只是继续抽旱菸。 潘连城严肃起来,一副苦思的模样,脑海中不断浮现老头先前的一扫、一砸。 那一扫讲究变化,和『摄魂大九式』有些像。这一招对旁人来说很难,但潘连城以『摄魂大九式』为映照,倒很快就领悟出其中玄妙。 至於那一砸,稍微要麻烦些,但在『摄魂大九式』中也有相对应的招式,他很快就有了头绪。 不得不说,『摄魂大九式』剑法太繁杂,学会了这门剑法,那天下各种招式技法便都成竹在胸,学起来事半功倍。 当然,之所以这么快就有所领悟。还因为老头的动作很慢,他將自己招式里的奥秘都展示出来。如果真正交手,那两招必然是快如闪电,別说学习、领悟,就连反应都未必来得及。 他当然也知道这老头的身份,也有意要学一两手对方的绝学。所以即使有所领悟,也没立刻展示出来,反而眉头深锁。 老头没什么表情,孙小红却很高兴,总算是镇住这傢伙了。她爷爷可是天下第一人,武功又是以变化见长。你这傢伙看一遍就想要悟出来,痴人说梦。 时间飞逝,潘连城已经冥思了半个时辰。 孙小红笑靨如花:“怎么样?悟不出来吧。不过你的確是天资不凡,那『怜花宝鑑』拿给你也无妨。” 潘连城这时候却动了,拔剑出鞘,一挥、一劈。 简简单单的两招,没有任何花哨,也看不出任何变化。孙小红怔了怔,她没看出门道,但注意到其他人的脸色,便知道潘连城將这两招学会了。 潘连城笑道:“我这也是突然灵光一闪,这招式要是再困难一点,只怕我就是枯坐上三天三夜也悟不出来。” “爷爷,你的棍法可不只是有这两招。”孙小红立时转头看向那老头。 老头却是站起身,拉著孙小红就往外走:“老头我若真那样做了,才是个傻子。” 於是这『怜花宝鑑』就落在了潘连城的手中。 潘连城看向孙驼子和李寻欢,呵呵笑道:“这『怜花宝鑑』拿给我的確是最好的,因为我不但心性好,天资高,而且我还是『金玉堂』的传人,接触的人也足够多,將来能更好寻找下一代传人。” “好,连老爷子都认可你了,交给你我也放心。” 孙驼子哈哈一笑,即使得到『怜花宝鑑』的潘连城,也远不及他此时兴奋。 他微微挺腰,原本一个瘦小的驼子,仿佛忽然变得高大起来,神采飞扬,再无半点颓废。 孙驼子大步踏出小店,一拳砸在旁边的大门上,將大门打得稀烂,又是一声长啸,直如晴天霹雳:“从此后,没有孙驼子,只有孙明动,『大鹰爪手』孙明动。”大步走出,消失在夜色中。 第17章 :兴云庄的最后一场热闹 潘连城很忙。 摄魂大九式、大天魔手都是高深精妙的武学,即使他也要用心钻研。 现在又多出一本『怜花宝鑑』,这秘籍中,不但记载了王怜花的武功心法,也记载著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每一样都要人学很久。更何况,他觉得每一样都对行走江湖很有帮助,所以想要將每一门都练到精通。 这座江湖太乱,实力才是立身之本。 当然,如果一个人性格有缺陷,那武功再高,也要被人拿捏。 所以,当潘连城听到外面嘈杂的人声,以及『梅花盗在冷香小筑出现了』的喊声时,就知道那位兵器谱第三的小李飞刀又栽了。 这种事以后还会发生很多次,完全就不用惊讶。 潘连城和花白凤还是决定去看看。 毕竟这已是兴云庄最后的一场热闹了。 两人施展轻功,远远就瞧见冷香小筑中灯火通明。 龙啸云、公孙摩云、田七、赵正义等一票卓有声望的武林人士和外面的僕人家丁,將李寻欢团团围住。 赵正义冷著脸道:“三更半夜,一个男人鬼鬼祟祟的躲在这里,李探花你作何解释?” 今日才赶来,始终带著笑容,背负双手仿佛富家翁的田七道:“大家都知道梅花盗轻功很高,出手很快。而且梅花盗重现江湖,也和李探花再度入关的时候相近,嘖嘖嘖,李探花身上的嫌疑当真不小啊。” 公孙摩云冷笑道:“知人知面不知心,想不到大名鼎鼎的李探花居然是梅花盗。若非今天把你逮个正著,有诸位武林同道作证,说出去都没人相信。” 龙啸云跺脚道:“错了,错了,一定错了,我兄弟不可能是梅花盗,这件事肯定有什么误会。” 李寻欢被眾人围住,也知道自己中了计,有口难言,此刻居然还笑得出来:“我知道三位都恨不得將我置之死地而后快,杀了我这梅花盗立刻荣华富贵,美人在怀,而且还可以换得万世流芳的美名,可怎么却又都不肯出手,在相互客气?” 任由李寻欢冷嘲热讽,这几人倒也真沉得住气。 只是他们的眼睛却不由得往李寻欢的手看去,虽然都恨不得杀了他,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威名是从大小数百战中杀出来的。 只要李寻欢一刀在手,有谁敢先动? 当然,他们这么多人,若是一拥而上,就算李寻欢的飞刀例无虚发,身上也没那么多飞刀。但也没有人愿意做出头羊,用自己性命给他人铺路。他们这几个高手都是如此,更何况普通的江湖人? 龙啸云忽然笑道:“兄弟,你难道看不出,大家都在给你开玩笑?走走走,我们去喝杯酒,现在寒意越来越重了。”他大步走过去,揽住了李寻欢的肩膀。 李寻欢骤然变色,肩膀被揽住,他的飞刀如何发的出来? 还不待他推开龙啸云,號称“一根棍棒压天下,三颗铁胆镇乾坤”的田七,就將一条四尺两寸长的软棍抽出,抽在李寻欢的大腿上。 在李寻欢双腿疼得跪下去时,公孙摩云点了他背后七处大穴。而赵正义也飞起一脚,將他踢到两丈外。 龙啸云扑过去救李寻欢,大吼道:“你们怎能出手,快放了他。” 然而,他被赵正义挡住了,而李寻欢双腿弯曲都扑在雪地中,不停的咳嗽,咳的上气不接下气,掌中虽还紧紧握著飞刀,可却怎么也发不出。 龙啸云颤声道:“兄弟,全是我害了你,我对不起你啊……” “咦,这不是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小李飞刀么?怎么被人打的像死狗一样。” 正在龙啸云飆戏时,潘连城笑著走了过来。 大家都將目光看向他和花白凤,原本因擒下李寻欢而有些鬆弛的气氛再次变得紧张。这花花大少的武功比想像中更加高明,而且旁边那个黑裙女人实力也是深不可测。 “潘兄,你来了,倒叫你看笑话了。”李寻欢惨笑一声。 潘连城摇了摇头:“都传龙四爷义薄云天,没想到居然还暗算你这个结拜兄弟啊。先前我可是瞧得清楚,要不是他拉著你手臂,那几位大侠也不敢出手。” 这句话说出来,许多人脸色就有些古怪。 李寻欢的確是被扣上了梅花盗的帽子,但作为结拜兄弟,还是受过人家大恩,房子女人都送给你了,你却出卖了人家,传扬出去,难免为人不齿。 龙四爷现在一副悲天抢地的样子,就是想要把这件事往意外上推,他真没算计兄弟啊,因表演得声情並茂,一把鼻涕一把泪,还有赵正义等人搭戏,居然还骗过了不少人。 但潘连城这番话,一下就把龙啸云底裤扯下来,他顿时脸色涨红,还没来得及辩解,就又听潘连城道。 “不过李兄你有这样的下场也是活该,你看看你,整天惦记嫂子,还刻嫂子的雕像。哪个当大哥的能不生气,不想法把你解决掉。” 这下连李寻欢的脸色都涨红起来了。 赵正义冷冷地盯著潘连城:“姓潘的,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潘连城道:“李兄昔年也是家財万贯,怎么会当梅花盗?是否有什么误会,大家坐下来好好说,何必动刀兵?” 李寻欢怎么听著后面的话有点耳熟。 赵正义冷冷道:“证据確凿无疑,他半夜跑来冷香小筑,还说什么是仙儿姑娘约他,但仙儿姑娘为了避梅花盗,早上就离开了。而且梅花盗能杀那么多人,武功也唯有李寻欢这样的高手才能做到。此外,他入关的时间和梅花盗现身的时间还差不了多少。” 好吧,所谓的证据確凿,全都是些没什么凭据的猜测,先射箭再画靶子。 赵正义已做好潘连城辩驳,甚至为了救李寻欢而动手的准备了。 这里的高手比前些天瀟竹院发生衝突时的可要多得多,而且待会少林寺的高僧也要赶至,若姓潘的真不知好歹,那他就只能是梅花盗的同党了。 “哦,原来如此。” 潘连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然后。 然后就没下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