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游从绝境长城开始征服维斯特洛》 第1章 流星 维斯特洛,征服纪元299年。 红色彗星在天际划出一道伤口,它拖著长长的尾巴,向世人播撒血与火搅拌出的猩红顏色。 它的光芒隨著时间的流逝愈发璀璨,如今连在白天都清晰可见。 但彗星出现已经一月有余,以至於无论是在维斯特洛还是狭海对岸的厄斯索斯,人们都早已习惯了它的存在,对这颗彗星也有著各自的解读和称呼。 在君临,王宫里的人称其为乔佛里国王彗星,而市民则称其为红信使或龙尾星。 在七神信仰的教义中它是斩杀季节的剑。 在守夜人军团里,弟兄们戏称其为莫尔蒙的火炬。 彗星有个多斯拉克名字叫西拉克·魁亚,意为泣血之星。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而在红彗星出现之初,名为丹妮莉丝的坦格利安后裔视其为卓戈骑乘烈焰骏马、进入夜之国度的徵兆。 在她將丈夫的尸体火化时,真龙血脉引导她步入火焰,孵化出了已灭绝一百多年的魔龙。 除此之外,这个世界的人们並没有因红彗星的到来而感到什么变化,只有学城送出了代表夏日將尽的白鸦。 这个长达十年两个月的夏天,是人们记忆中时间最长的一次,但大多数人对此浑然不觉,连那些国王和贵族老爷们也是如此,因为此时席捲维斯特洛的“五王之战”正如火如荼。 而就在无人在意的天边一隅,有颗亮光微弱的流星一闪而过,与彗星的尾跡形成了短暂的交叉线。 由於是在白天,即便是视力极佳的远洋海船上的瞭望水手也难以观察到这一景象,除非此时有某位无所事事的学士,恰好在用来自密尔的透镜管仔细观察那片天空。 但即便如此,看到它的人大抵也不会在意。 不过等流星越过狭海、来到艾林谷上方时,它发出的光线已不再是单纯地反射阳光; 在它来到北境中部时,从临冬城看向天空,已经可以用肉眼观察到一颗金红色的流星在向北方急速飞去; 而当它飞过那道横亘在山脉与海洋之间,长近五百公里、巍峨高耸的绝境长城时,已然化作一颗拖著淡淡尾跡的耀眼火球,笔直地向更北的鬼影森林深处坠落。 与此同时,在名为黑城堡的守夜人堡垒里,一胖一瘦两名黑衣兄弟正顺著陡峭的石梯先后来到地面。 他们一个是临冬城公爵的私生子琼恩·雪诺,目前担任守夜人司令、人称“熊老”的杰奥·莫尔蒙的事务官,一个是角陵伯爵长子山姆威尔·塔利,负责侍奉学士伊蒙。 他们都身披黑斗篷,衣角被强劲的冷风吹得噼啪作响。 就在刚才,山姆威尔奉学士之命,下到地窖为司令大人搜寻地图,为即將到来的塞外出巡做准备。 一只体型高大的白狼趴在穀仓的篱笆下睡觉,当两人走近时,这只白狼立刻起身跟在了他们身后,毛茸茸的尾巴像狗一样竖得笔直。 这时山姆威尔眯著眼睛看向头顶的长城,目光中有著无限留恋,只觉得这高达七百尺的冰冻绝壁是如此的冰冷沉重,仿若世界尽头。 而一想到自己即將脱离这道冰墙北进,深入危机重重的塞外之地为游骑兵队伍掌管信鸦,山姆威尔的胃就忍不住一阵抽搐。 天空中飘著几片淡淡的灰云,但依然可见那道血红的彗星尾跡。 黑衣兄弟们把这颗来自天际的流浪星星叫做“莫尔蒙的火炬”,半开玩笑地说这一定是诸神特地送来,指引老头穿越鬼影森林的。 山姆威尔能从这玩笑中体会到来自黑衣兄弟们的不满,他对这种情绪总是比別人更敏感些。 “这彗星好亮,白天都看得清清楚楚。” 山姆威尔举起一叠书遮眼。 “別管彗星了,熊老要的是地图。” 琼恩匆匆说道,他刚张开嘴就被冷风灌了一嗓子,但这次山姆威尔没有一如既往地顺从他。 琼恩感觉到自己的手臂被拉住。 “快看,是一颗火流星!” 他听到山姆用惊喜的声音叫道。 火流星?和红彗星有什么不同吗? 琼恩这样想著,他抬起头顺著山姆举著的手看去,事实上,他压根不需要任何指引就能清楚地看到。 那是一颗与红彗星完全不同的存在,它的速度显然远比红彗星快得多,但距离地面也要近得多,如果说红彗星是缓缓划破天空的利刃,那么这颗流星就是急速射向標靶的羽箭。 箭的尾羽是淡白色的。 琼恩一时无法用更精准的词句来描述,而仅仅过了几个呼吸的时间,流星就越过了长城向塞外飞去了。 “噢!”山姆威尔发出了一声情绪饱满的嘆息。 “怎么了?不过是大一点的流星而已,难道你要像小女孩一样对著它许愿吗? 相信我,即便是流星再大一倍,你许的愿望也不会实现,除非你只是想得到一双新靴子——我可以直接送你一双。” 琼恩虽然觉得这颗匆匆而过的流星確实不同寻常,但並没有真心拿它当回事,这些天他看红彗星已经看得有些腻了,来自黑衣兄弟们的各种古怪传说和神秘猜测也已经听得耳朵起了茧子。 他的心里满满的都是即將到来的塞外出巡,这既是为了实现他內心渴望已久的成为一名游骑兵梦想,也是为了寻找失踪的叔叔班扬·史塔克。 儘管他现在还不算一名游骑兵。 “你不懂,琼恩。” 山姆威尔舔著嘴唇说道: “火流星,它註定会坠落到地面,这即使在维斯特洛最厚的歷史书里也不多见......你听说过多恩领戴恩家族的星坠城吗?” 琼恩来了兴致,他点头回应道: “当然,拂晓神剑亚瑟·戴恩,我从小就听过他的故事。临冬城的教头不止一次讲过,我父亲艾德·史塔克公爵在极乐塔之战中击败了他,隨后將他的族剑『黎明』归还给了星坠城。” 山姆威尔说道: “就是这样,传说中第一位戴恩追隨坠落的星辰到达湍流河口,发现了魔力陨石並在那里筑城,他们家族用陨石核心铸造了传奇名剑『黎明』。” “所以呢?你也要追逐火流星,铸一把剑然后建座城堡吗?” 琼恩·雪诺和他开著玩笑。 “如果我有那样的勇气,不如直接回家继承塔利大人的城堡和『碎心』。” 山姆威尔耸了耸肩自嘲道。 正是因为懦弱的性格,山姆才被他的父亲蓝道·塔利剥夺了继承权,並送到长城当守夜人,原本属於他的家传瓦雷利亚钢剑“碎心”也將由他的弟弟继承。 琼恩见状不忍心再调侃,於是拉著他去找总司令大人交差。 但山姆威尔似乎有些意犹未尽,嘴里念叨著或许可以建议总司令顺路过去瞧瞧之类的话,万一找到天外陨铁,就让黑城堡的铁匠唐纳·诺伊试著打几柄神兵。 琼恩並不把山姆的话放在心上,因为他知道熊老不可能为了虚无縹緲的传说就改变行军路线。 况且,他已经有长爪了。 ------------------------------------------------------------------------------- 看到火流星的不止长城上的守夜人。 长城以北寒冷而广袤的丘陵和森林里,无数或聚居或游荡的野人们看到了流星坠落的一幕,但没人能说清楚那东西是什么。 在这片位於世界尽头的土地上,自由民大多靠口口相传记录歷史,但他们的先祖们並没有留下类似的传说,更別提知晓位於大陆另一端,某个南方贵族的家传故事。 大部分人对此漠不关心,继续向名为霜雪之牙的荒凉冰山群进发,因为他们的首领、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在召集他们; 有的人认为这是神降临人世的吉兆,於是徘徊在原地,用各种稀奇古怪的方式祈祷膜拜; 少数人跃跃欲试,计划朝著星星坠落的方向搜寻,但当易形者披上鹰的羽毛,从空中远远观察到流星坠落的大致地点时,便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那里位於永冬之地边缘的鬼影森林深处,幽蓝眼睛的尸鬼四处游荡,还有更恐怖的白鬼徘徊,即便是最勇猛无畏的战士也不敢在那里停留。 仅有的窥视者也放弃了。 第2章 三眼乌鸦 永冬之地边缘,鬼影森林深处。 当森林之子们从巨大的震动和爆炸声造成的眩晕中恢復过来时,洞穴里肆虐的火焰与浓烟让她们几乎无法呼吸。 她们的身形比普通人类小得多,有坚果一样的深棕皮肤,像鹿般带著浅色斑点,耳朵很大,能听到人类听不到的声音,眼睛如猫一般澄澈,金绿交融、瞳孔狭长。 她们的手只有三根手指和一根拇指,指尖不是像人类那样的指甲,而是尖锐的黑爪子。 这里是一片长满鱼梁木的小山丘,山丘的內部早已被密密麻麻的苍白根须侵蚀成空壳。 正因为如此,当钢铁与火焰之船从天空坠落时,轻易就击穿了山丘的顶部,並直直地砸在了红叶点缀的鱼梁木编织成的王座前。 王座上,一位肤色苍白、乌木装点的君王端坐著。 他的身体瘦弱,衣衫破烂,看起来完全就是具尸体,树根缠绕在他的身体內外,將他包裹支撑起来。 残余的皮肤异常白皙,只有脖子到脸颊处爬过一条血色胎记,他的白髮也像根须一样,一直拖到泥地上。 缠在他大腿上的树根犹如木头蟒蛇,其中一条钻入他乾枯的大腿,再从肩膀探出。星星点点的暗红色树叶在他头骨上生长,无数灰蘑菇占据了他的额头。 仅存的皮肤绷在他脸上,又紧又硬犹如煮沸过的皮革,即便如此这块皮肤也处在迸裂的边缘,棕色或黄色的菌丝在它的下方蠕动著。 而这一切此刻都在炽烈的火焰中消融。 来自天外的烈火几乎瞬间就攀上了目之所及的一切,这位几乎和树根融为一体的君王也不例外。 很难想像这位君王还活著,他的表情有意外和惊诧,却始终不曾有痛苦和恐惧。 直到火舌顺著白髮舔上他的额头时,那张乾枯朽败的脸上才换了个表情,最后诡异地平静了下来。 远处的森林之子们被火焰隔绝,她们徒劳地催动根蔓生长,试图通过填充密闭的方式剿灭大火,但结果只是为这场劫难添加了燃料。 她们发出低沉而空灵的呼喊,但被可怕的热量和死亡危机逼迫,最终只能从四通八达的洞穴向地下逃去。 森林之子的数量太过稀少,经不起任何损失,她们必须在防护魔法崩塌,白鬼到来之前离开。 於是火焰肆无忌惮地燃烧著,从白天直到黄昏,成片的鱼梁木化作灰烬,原本隆起的山丘被烧得大段大段地塌陷。 直到烧无可烧,一切归於寂静时,带来灾祸的钢铁与火焰之船才终於显露出原本的面目。 那是一个上圆下方的人造物体,看起来像放大了十几倍的钟楼里的钟,它的外表被剧烈的大气摩擦烧蚀成焦黑色,但並没有落地遭受撞击后扭曲变形的跡象。 这时,一阵金属摩擦的刺耳吱呀声突然响起。 若是森林之子们还在此停留,想必会本能地甩动耳朵,因为她们厌恶这种非自然造物发出的尖锐声音。 不多时,这个被烧得焦黑的物体突然从侧面裂了条缝,紧接著一个直径两尺的圆门从內部被推开。 狭窄的圆门里伸出了一只苍白臃肿的手臂,接著是肩膀,然后是光滑且没有毛髮和面容起伏的头部,躯干与双腿紧隨其后。 由於姿势的原因,这个看不出来歷、有些笨拙的神秘生物一头栽倒在了满地的灰烬上。它似乎並不畏惧高温,径直在还未完全熄灭的灰烬里躺了一会儿。 直到风呜咽著吹出几百步远,它才单手撑地,缓慢地跪立起来。 能看到它苍白的皮肤上点缀著对称的红色色块,正面画著精致的红色矛状图案,背部有古怪的方形隆起,上面纹著一行毫无规律的方块字符。 如果此时的观察者是一名来自地球的人类,那么就能认出那些方块字符是简体中文的“蓝星联合航天集团”。 隨著时间的流逝,寒风飞速地带走周围的热量。 厚重的航天服里,林恩感觉全身的骨头都单独被汽车碾过一次,所有內臟器官都被撞得移了位。 即便如此,他也不敢相信自己活了下来。 一次成熟的近地太空旅行,没想到出了岔子。先是自动返回程序报错,然后是通信设施失灵,最后连减速伞都打不开。 自己真的活下来了吗? 林恩艰难地回头打量了一下被烧蚀得乌漆嘛黑的返回舱,確信减速伞没被打开过。 至於反推著陆发动机……在没有减速伞的情况下,它们的存在毫无意义。 所以,我是怎么活下来的? 林恩百思不得其解。 最后著陆那一下確实撞得挺狠,但按照常理,在无减速硬著陆的情况下,即便返回舱的外壳是强相互作用力材料做的,能抗住撞击不当场解体,他本人恐怕也会在落地的瞬间被压成一摊放射状肉泥,均匀地糊在內壁上。 眼前的情况实在是超出了林恩的认知。 不过很快他就没工夫琢磨自己是怎么活下来这个问题了,透过头盔面罩,林恩赫然发现不远处躺著一具骸骨。 说是骸骨,但其实已经被烧得没剩多少了,只有残留的半截头骨和主要躯干还能看出它曾属於人类。 林恩的心猛地一沉,没想到这次意外竟然还波及到了无辜路人。 虽然法律上他大概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心理上的负罪感还是让他忍不住一阵发慌。 林恩下意识地踉蹌起身,隨即又摔在了灰烬里,大脑一阵阵地眩晕,差点没忍住吐了出来。 他连忙解下头盔,隨即在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刺激下跪地乾呕。 好不容易吐出了几口酸水,林恩抹了把嘴角,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也没心思研判自己究竟是坠落在哪片地区了,反正出了这么大的事,联合航天集团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定位並找过来。 不过这哥们是真的冤啊。 等心情略微平復后,林恩忍不住在心里为眼前的遇难者感到惋惜。 看周围的环境,这么偏僻荒凉的地方居然能被失事的太空返回舱砸个正著,这霉运也是没谁了。 估计是位极限户外徒步爱好者,恰好在附近扎营吧。 林恩想找点东西给这个倒霉的傢伙遮挡一下,却苦於没有合適的物件,放眼四周,他终於理解了什么叫烧成白地。 这时,忽然有类似瓷器碎裂的声音响了起来。 林恩心里不由一阵毛骨悚然,因为声音的来源正是那些残余的骨骸的位置。 林恩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但毕竟眼下荒无人烟,他又孤身一人,还刚刚经歷了生死大劫的考验,心理状態多少有些不稳定,感到害怕也算正常。 好在发出声音的东西很快自己滚了出来。 是的,就是“滚”了出来。 林恩诧异地看过去,发现那是一颗比鸵鸟蛋还要大一圈的卵状物,通体覆盖著血红与银金色的琉璃般的鳞片,表面仿佛有微光在流动,其中红色的鳞片占大多数。 它从骸骨身下的灰烬中露出一部分,然后自行扭动几下,滴溜溜滚到了林恩的脚边。 林恩猜测可能是遇难者携带的某种工艺品,高温炙烤后热胀冷缩导致破裂,所以才发出声音。 他伸出脚轻轻碰了它一下,想要看个究竟,没想到这颗卵状物突然咔嚓一声裂成好几片,碎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化作了岩石质感的灰白色。 下一刻,长满角刺的蛇样脑袋猛地从碎片下探出,细长的脖颈通体泛著鲜红,两片覆著肉膜的骨翅紧跟著扑棱起来。 林恩被这变故嚇得一哆嗦。 但还没等他做出反应,那覆盖著细密鳞片的脑袋上,两只绿豆大小、泛著惨白的眼睛就射出了宛如实质性的目光,直刺进林恩的脑中。 剎那间,一道气势恢宏磅礴的意志侵入了林恩的身体,紧隨而来的是浩如烟海的庞大记忆和知识,它们如海啸般在他的脑子里来回冲刷,誓要抚平一切凸起与褶皱。 凭藉生物的本能,林恩几乎立刻就明白了自己即將迎来的可悲下场:意志被磨灭、肉体被占据,那点可怜的、微不足道的记忆也將淹没在无尽的信息洪流中。 从此世间再无林恩这个人。 但下一刻,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那个看起来强大无比的意志和接近无限的信息洪流左突右冲,但始终找不到著力点,宛如挥舞铁锤砸击空气,徒然发出恐怖的破空声,造成的伤害却可以忽略不计。 这个过程大概持续了十分钟,或者一个小时,也可能只有一个瞬间。 但不管对方想要得到什么,结果都是一无所获。 就在林恩以为这场噩梦即將结束时,整个精神世界再度波动起来。 他有生以来的所有记忆都被强行抽离,无数画面在他的脑海中疯狂闪烁,但诡异的是只有画面,没有语言和文字方面的理解。 这导致他的记忆仿佛被拍成了一部长达二十年的彩色默片,宛如重临现场,栩栩如生。 直到画面来到林恩看过的许多电影——其中包含诸多类型——闪烁的速度陡然降了下来。 没等这部分结束,那道意志突然呼啸著离开,走得狼狈而坚决。 林恩能感觉到对方並非全身而退,而是被迫留下了一些东西。 它们中包含一种特殊的能力,以及许多属於名为“布林登·河文”的男人的记忆。 这些记忆足以帮助林恩理解这场离奇遭遇中的未知与不解。 “维斯特洛、七大王国、先民、安达尔人、新旧诸神、绝境长城……” 当意识返回身体后,林恩仿佛著了魔般念叨著: “森林之子、绿先知、三眼乌鸦……呵,三眼乌鸦!” 他喘息著重复,为自己又一次的死里逃生感到后怕。 对方来得快去得也快,並没有给他造成什么伤害和负担。 但此时从他喉咙里发出的音节,已经不再是原本惯用的语言,而是完全陌生的维斯特洛通用语。 第3章 血鸦与魔龙 好消息,两次死里逃生,血赚。 坏消息,穿越了,这个世界还十分野蛮落后。 当名为布林登·河文、外號“血鸦”的男人主动將自己的记忆“分享”给他后,林恩迅速弄清了自己所面临的境况。 这是一个拥有超自然力量的世界,科技落后(甚至可以说没有),但不少神灵精怪的存在弥补了这一点。 就比如他的这次穿越,阴差阳错撞进了名为绿先知的老巢里,继而引发大火烧毁了他的肉身。 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而且返回舱不减速硬著陆,他居然还能活蹦乱跳,这背后肯定有某种力量在左右著这一切。 原本三眼乌鸦肉身即將消亡,正等待著被蛊惑的新容器主动上门,没想到被某个未知的存在算计了一把。 根据血鸦的记忆,三眼乌鸦的每一次转移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容器”,容器从名为“易形者”的人群中挑选。 易形者天生拥有精神侵入与控制动物意识的能力,能借动物身体观察和行动,共享视觉、听觉、嗅觉等感官。 一千个人中能產生一个易形者,一千个易形者中才可能出一个绿先知。 只有绿先知才能成为三眼乌鸦的合格容器。 三眼乌鸦同时也是最强的绿先知,祂是歷代绿先知的集合体,而一旦成为了三眼乌鸦,容器的人格就將被三眼乌鸦的意志所衝垮,迷失在千万年累积的浩瀚记忆里。 上一代容器布林登·河文,就是在诱惑下成为了三眼乌鸦。 具体的原因不可考证,因为血鸦留下的记忆残破混乱,遗失了很大一部分。 现在能確定的是,三眼乌鸦不会消亡,只会受损,每一次进入不合適的容器,祂的威能就会下降,而今天祂已经连续两次进入了不合適的载体。 第一次是意外孵化的幼龙,这是最糟糕的选择。 龙本身拥有强大的魔力,与绿先知的力量相斥,进入龙的身体相当於將冰与火置於同一个罐子里。 只是祂当时被火焰的力量困住,別无他选,所以祂几乎是在破壳的瞬间,就迫不及待地转移进林恩的身体。 虽然林恩连易形者都不是,但至少比魔龙要好得多。可三眼乌鸦又一次失算了,因为语言不通。 三眼乌鸦几乎懂得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的语言,儘管祂的能力被局限在鱼梁木生长的区域,但千百万年来的无声累积非常可怕。 时间永远是最强大的力量。 林恩作为外来者,语言和这个世界完全不同,这导致双方从底层代码上就无法兼容。等三眼乌鸦转而掠夺他的记忆,想以此作为锚点时,那些海量的电影画面又將祂嚇住了。 人是无法想像出自己没见过的东西的,三眼乌鸦也一样。 祂无法读懂林恩记忆中的语言和文字,自然理解不了电影这种概念,於是祂將那些奇诡魔幻、毁天灭地的电影画面当做了林恩的真实经歷。 这是什么域外天魔? 和眼前之人相比,维斯特洛从诞生智慧生命开始,这短短的几万年兴衰犹如小孩子的玩闹。 意识到这一点,三眼乌鸦几乎立刻就选择了落荒而逃。 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祂只得断尾求生,用放弃一些力量的方式逃离了这具表面荒芜,实则恐怖难测的躯壳。 与此同时,意志残存的“血鸦”布林登·河文乘此机会,將自己从三眼乌鸦身上剥离。 然后以近乎自我毁灭的方式,將“收集”回来的残损记忆留在林恩的精神世界,最后一缕精魂则附身在他家族的象徵、也就是刚孵化的魔龙身上。 在还是三眼乌鸦的时候,布林登掌握著近乎整个大陆的情报,但受到歷代绿先知意志的影响,他只能选择束手旁观,这与他的本性相违背。 早年间,还是血鸦公爵的布林登依靠强大的情报和执政能力帮助国王统治七国,虽然是私生子,但对王室忠心耿耿,为了压制叛乱不惜违背誓言,牺牲个人荣誉。 结果他在成为三眼乌鸦后,却只能眼睁睁地看著自己的家族发生盛夏厅的悲剧,又在篡夺者战爭中被屠杀殆尽。 这让他的內心十分痛苦,漫长的生命也让他感到厌烦,於是在机会到来时,毅然选择摆脱三眼乌鸦的裹挟,哪怕代价是消亡。 布林登的家族已经失去巨龙一百多年,为了孵化巨龙,他的后辈承受了极其惨痛的代价。 而这次意外的孵化堪称奇蹟。 要知道这颗龙蛋是血鸦公爵在211年的第二次黑火叛乱中,从白墙城的巴特维尔家族秘密缴获的。 此后一直被他带在身边,几十年时间毫无动静,没想到会在这一天被孵化出来。 血鸦选择將残存意志附在龙的身体里,也算是他一个不错的归宿。 林恩心中嘆息。 不过眼下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这里位於永冬之地的边缘,是传说中寒神信徒“异鬼”(也被称为白鬼)的活动区域。 原本这片被鱼梁木覆盖的区域有古老的魔法保护,寒神信徒找不到也进不来,但这会儿保护魔法已经跟著烧成灰的树林一起消失了。 眼见天色將晚,林恩不由打了个哆嗦。 他可是標准的信息化时代废柴,肩不能抗手不能提,除了因为参加太空旅行的缘故临时抱佛脚锻炼了一阵,其余大部分时间都处於亚健康状態,遇到异鬼野人什么的分分钟就能死给他们看。 异鬼和野人可不讲精神入侵这一套,估计上来就是刀斧伺候,尸鬼更是连脑子都没有,只知道杀戮活人。 另外,嚇退三眼乌鸦这种事可一不可再二,林恩通过接收血鸦的记忆,被动学会了好几种这个世界的常用语言,包括通用语、古语和高等瓦雷利亚语。 如果这时候三眼乌鸦回过味来,杀个回马枪可就糟了。 好在有三眼乌鸦逃走时遗留下的部分能力,他倒也不是毫无自保之力。 林恩是个实干派,前段时间摇號摇到太空旅行资格,二话没说就耗尽积蓄登上了飞船,不然也就不会有现在的局面了。 眼下情况不太妙,於是他也不管会不会有副作用,直接两眼一翻,发动了源自三眼乌鸦的加强版易形者能力。 仿佛传说中的精神力外放,林恩的感知瞬间衝出了肉体的局限,覆盖了半径大约五十米的范围,但这种感知並非是视觉上的,而是一种对於生命力的洞察,极耗费精力。 林恩估算了一下,这种能力只能维持三十秒,再长就要影响精神状態了。 普通的易形者需要先和被附身的动物建立联繫,经过大量磨合,完全熟悉后才能远程进入。 绿先知和三眼乌鸦则不同,他们可以在感知范围內隨意进入动物的身体,哪怕对方是活人,但能不能控制住就看自身能力了。 人类的精神世界太过复杂,贸然进入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如果自身太弱会被反噬,太强的话,可以参考三眼乌鸦的转移仪式。 林恩扫视了一圈后,在他的感知范围內只有自己和刚孵化的魔龙两个活物,其他则连只冬眠的虫子都找不到,想来即使有估计也被之前的大火嚇跑了。 他没有耽搁时间,直接选择进入了新生幼龙的体內。 这和三眼乌鸦的意志转移不同,单纯的精神控制不会被过於排斥,加上龙还很年幼,出生时自带的暴戾天性又被三眼乌鸦的入侵冲刷得乾乾净净,这导致林恩的附身异常丝滑,几乎立刻就从另一个视角看到了自己。 与人眼不同,龙的眼睛是竖瞳,具备超强的进光量控制能力,垂直景深拉满,夜视极强,还能精准测距,是为伏击捕猎量身定製的“狩猎视野”。 所以林恩此时看到的画面除了稍显畸变和左右略微模糊,其他方面几乎是视觉效果拉满,光线暗淡下来后,夜视效果也同步上升。 由於视角新奇独特,林恩不由打量了自己一番。 只见自己身穿制式的舱內服,显得体態臃肿,只有头部露在外面。因为是短期旅行所以就没剪短头髮,一头黑色的中长发隨意地散著,五官瘦削,典型的华夏东部沿海相貌,由於几天没刮鬍子,腮边和下巴已经长出了胡茬。 可惜的是幼龙刚出生还很虚弱,又被三眼乌鸦祸害了一遍,此时精神非常萎靡,不好长时间控制,林恩也就没尝试其他的动作。 不过林恩附身在龙的身上时,能够明显感知到它对寒冷环境的排斥和厌恶,而在其近乎空白的精神世界深处,属於“血鸦”的残存精魂正在默默地游荡。 它已经失去了自我,仅剩下一丝生前的执念。 而就是这丝执念,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龙的意志,它和林恩精神世界里残存的血鸦记忆相呼应,这让龙变得更容易控制。 或许这也是血鸦事先安排好的,作为对林恩间接帮助他摆脱三眼乌鸦的感谢。 事已至此,多余的话也不必说了。 作为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打交道的“人”,林恩和血鸦事实上完成了相互之间的帮助,而遍览血鸦残存的记忆,几乎全是与他的家族“坦格利安”相关的,可见其对维护家族正统执念之深。 『我现在还自身难保,但未来如果遇到你的家族后人,只要力所能及,哥们一定帮帮场子。』 林恩在龙的身体里將这道意志发散出去,隨即返回自己的身体。 原本病懨懨趴在灰烬里、缩起来只有家猫大小的魔龙,似乎是理解了林恩的意思。 它突然扑腾起翅膀,然后连飞带爬,顺著林恩的身体攀上他的肩头,尖利无比的血红爪子將间位芳纶材质的超高阻燃外层勾出了几道丝线。 几乎全身赤红,只有腹部带有银金色条纹的幼龙歪歪斜斜地立在林恩肩上,一只翅膀扶著他的侧颈,纤长的脖颈如蛇般扬起,林恩能通过接触感受到它的身体蕴含惊人的热量。 或许是被附过身的缘故,也可能是血鸦的意志,总之它似乎认可林恩了。 谁说只有坦格利安血脉才能驾驭魔龙的? 第4章 暗黑姐妹 天色又暗了一些。 林恩原本打算在返回舱里住一晚再走,避开气温最低的夜间。 但考虑到之前的大火太过显眼,还是趁早走人为好。 据林恩所知,寒神的信徒一直在搜寻最后的绿先知。之前因为有防护魔法,所以三眼乌鸦和森林之子们藏得很好,现在大火把山都烧塌了,即便魔法的力量再强,一旦失去根基想必都会化作虚无。 至於走夜路,他倒是不怕冷,只是担心把龙给冻坏了。在血鸦的记忆里,从来没有巨龙在严寒之地活动的记录,尤其还是新生的幼龙。 林恩的航天服是最尖端科技的產物,拥有极致的抗寒和抗高温能力,几乎完全不透气,平时必须靠通风/製冷系统散热,否则即使在零下几十度的环境里,只要稍微活动几分钟就会出一身汗。 在空间站或飞船內活动可以直连內部电源,背部外掛的高密度电池则可以在低功率下维持运转三十个小时,必要时还可以手动加压或通风。 但在大气层內的低温环境中,航天服除了活动不便外就几乎没什么缺点了,没电了直接鬆开几个断接器1,露出点缝隙就能解决问题。 於是林恩赶在天黑前爬进返回舱,找出应急生存箱,然后用那把从血鸦骸骨旁找到的名为“暗黑姐妹”的稀有金属武器,从舱壁上割下几块柔软的阻燃防撞材料,取出鱼线缝了个简易挎包。 他把生存箱里用得上的物资都转移进挎包,取出保温毯铺在空了的生存箱里,幼龙缩在里面大小正好。 瓦利雷亚钢剑確实锋利,干起活比多功能生存匕首好用得多,它的重量轻盈得不像金属,即使林恩毫无使剑经验依然可以轻鬆挥舞,不愧是传说中受魔法加持的利器。 它的剑身是神秘的菸灰色,布满仿佛在流动的锻打花纹,只可惜剑柄上的木头和包覆的皮革在大火中被烧成灰烬,眼下只剩个光禿禿的剑茎。 於是林恩用多余的材料包裹住剑柄和剑尖,准备拿它当手杖用。 装进挎包里的物资包括一把多功能匕首(匕首的握把內藏有镁棒打火石、鱼鉤鱼线和净水消毒片),此外还有一个简易滤水器,两袋很快结成冰的袋装水,几包压缩饼乾和自热食品,以及一个应急医疗包。 卫星电话和移动定位仪被他放回了舱內,这辈子大概是没机会用上它们了,救生口哨和闪光標位器则被留下。 指南针虽然失灵,但难保是特殊地质导致的,所幸不占什么重量,所以也就没丟。 最后他把布林登的遗骨简单收殮安置在返回舱里,他实在是没时间单独挖坑埋葬,而把这艘来自异世界的太空返回舱用作安眠之所,倒也不算辱没“血鸦公爵”的名號。 等他封闭好舱门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林恩吃了份自热食品补充体力,幼龙则缩在箱子里沉睡,寒冷的环境让它很是虚弱。 但幼龙拒绝林恩餵给它的带有调料气味的肉块,魔龙似乎不分大小,只吃现烤的生肉。 没办法,只能等到了不那么冷的地方,看能不能利用易行者的能力捕到猎物。 吃完饭后林恩麻利地扣上头盔,將挎包掛在脖子上並把恆温除湿系统打开,然后左手提箱子、右手持剑,迈著笨拙的步子走出了这片山丘废墟。 前路有些渺茫。 眼下所谓的塞外之王曼斯·雷德正在召集部眾,准备攻打绝境长城,但具体到了哪一步血鸦也不太清楚。 而自从红彗星出现后,异鬼也开始变得活跃,所以现在的塞外十分危险。 林恩的初步计划是穿越延绵无际的鬼影森林,去绝境长城寻求血鸦的后辈、伊蒙·坦格利安的帮助,他在绝境长城担任学士。 虽然伊蒙已经是个上百岁的老头,估计也帮不上什么忙,但总好过林恩自己一个人没头苍蝇般乱转。 毕竟在这个世界,伊蒙可能是林恩唯一能攀得上关係的人了。 当然,龙是个麻烦。 作为灭绝了一百多年的战略级兵器,龙一旦现身必然会引来各方窥视,尤其是在维斯特洛这片曾被巨龙家族统治三百多年的土地上。 (此时的林恩还不知道,远在狭海对岸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已经孵化出了三条龙,並且他们都是误打误撞,触发了坦格利安族人“血火同源”的血祭仪式才成功的。) 不过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毕竟能不能活著穿越鬼影森林都是个问题。 虽然他不惧严寒,但航天服让他行动十分不便,而且补给非常有限。万一食物吃完了还没打到猎物的话,接下来可能就要考虑他和龙谁吃谁的问题了。 入夜后,林恩意外地发现路並不算难走。 经年的积雪几乎覆盖了一切,这使得林间的光线不算太暗,再加上此地靠近永冬,树木並不茂密,地势也相对平坦。 但想走快也很难,林子里的积雪几乎没到膝盖,每迈出一步都要和雪的阻力与不便弯曲的航天服关节作斗爭,这导致他每走出几百米就要休息一会儿,並打开头盔散热。 航天服自带的恆温系统是为太空环境设计的,並不支持重力环境下的高体力运动,这是林恩没预料到的。 因此他走了大半夜,只行进了大约四五公里,相当於这个世界的一里格。 至於方向问题倒是好解决,他只需要向著树木枝叶更茂密的那一侧走就行了。 北地虽冷,但每天也会有那么一阵阳光,向阳的那面必然会更加茂盛。 行至后半夜,林恩又累又困,不得已找了棵倒掉的大树休息一下,他靠著背风的那面躺下,很快就睡了过去。 睡前林恩特意附身了一次幼龙,发现它虽然还有些萎靡,但总体状態还不错,金属镀膜的保温毯效果极佳,让它感觉很舒適。 第二天,林恩是被密集的踩雪声吵醒的。 他耸然一惊,急忙睁开眼,却发现眼前一片茫白。 有那么一会儿他还以为自己瞎了,稍后才意识到是头盔上覆了层薄雪。 但他没有动,因为那些踩雪声密集而沉重,並且离他很近。现在林恩只恨这雪下得太小,没能把他彻底埋起来。 几声呼喊响起,是先民的古语。 “它们太多了!” “跑不掉。” “战斗!战斗!” “马格拿2万岁!” 是名为瑟恩的塞外野人。 紧接著是狂乱的呼喊和劈砍声。 更多的脚步声响起,並且离他更近了,密集程度让林恩感到头皮发麻。 第5章 异鬼杀手 林恩感觉有只脚从他肩膀上踩了过去,脚的主人重量很轻,不过仍然產生了足够的震动,於是面罩上的雪纷纷滑落,林恩被迫看到了战斗的景象。 稀疏的针叶林里,密密麻麻的尸鬼正在围攻十几个身穿甲衣、戴青铜圆盔的战士。 对於尸鬼林恩还算熟悉,血鸦的记忆中关於它们的信息很多。 不过知道和亲眼看到是两回事,这些鬼东西可比丧尸凶猛多了,虽然一个个都是乾尸模样,手中的武器也大多是朽烂的刀剑,但动作敏捷速度惊人。 说悍不畏死不太合適,不过难杀是真的,林恩看到其中一个尸鬼被一柄双手巨剑劈碎了脑袋,但手脚依旧不受影响,疯狂用烂得只剩半截的破刀捅对方的肚子。 仅凭这一点就比丧尸强。 不过它的攻击並没有奏效,瑟恩战士身上穿著缝有青铜鳞片的皮甲,尸鬼手上的武器对他不起作用。 等它戳到第七下时,青铜鳞甲的主人从另一个尸鬼的身体里抽回巨剑,抡圆了將它拦腰砍断。 “围成圈!” 身形高瘦的持剑男人一脚踢开尸鬼的上半身,然后向其他人下令。 瑟恩人很快背靠一棵大树形成防御。 刚才的战斗没死人,但几乎个个带伤,他们剧烈地喘息著,呼出的白气此起彼伏,足有一尺长。 在更远的地方还有尸鬼在陆续赶来,这部分的尸鬼的模样虽然也是千奇百怪,但显然更接近活人,不仅血肉饱满,手里的武器也更像样。 只不过速度就要慢得多,相比那些古老的尸体,它们的肌肉和筋腱还算新鲜,因此寒冷的天气滯涩了它们的关节,而且它们的躯壳也更重。 隨著它们的到来,负责追逐和围困的“轻步兵”开始退却,背后指挥的异鬼明白它们难以造成致命损伤,再继续下去只会白白损失兵力,所以接下来的攻击將由这些最近转化的尸鬼接手。 显然瑟恩人的首领也明白这一点。 “我杀白鬼,你们走!” 低沉的咆哮林恩听得一清二楚。 这是他们唯一的选择,尸鬼没有头脑,必须靠异鬼控制,即便做不到將异鬼击杀,也能干扰对方控制尸鬼的节奏,为族人的突围创造机会。 领头的瑟恩人並不废话,他將巨剑猛地朝林恩所在的方向一指,隨即大步冲了过来。 尸鬼们涌上前阻止,但他放弃了防御,靠蛮力衝出了包围,於是身上立刻多了好几处伤口。 而林恩见他冲向自己后,整个人都僵住了,怀疑对方是误將半埋在雪里的自己认成了异鬼。 但没等他做出更多的猜想,一个诡异的身影突然从他背靠的断树上跃下,优雅地落在了他身前不到两米的位置,整个过程没发出一丝声响。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书库全,101??????.??????任你选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它的身体像长剑般纤细,皮肤如牛奶般白皙,半透明的盔甲则由冰块组成,反射著苍白的雪色和少许针树叶的绿。 它的脚踩在如沙般鬆软的雪地上,但雪壳丝毫没有塌陷的跡象,似乎那具身体里充盈的是冰冷的空气,不含一丝重量。 它的左手凝结著厚重的冰盾,右手的冰剑和它的身体一样纤细,闪著淡淡而诡异的蓝光。 原来异鬼一直站在我的头顶。 当林恩意识到这一点时,感觉浑身的血都在倒流。 可它为什么没发现我? 疑问在他的心中升起:异鬼不是能感应到活人的气息吗? 尸鬼和异鬼都没有发现自己,但自己又和那些被追逐的瑟恩人有什么不同呢? 对了,是航天服! 林恩突然想到了。 密闭的航天服掩盖了他的气息,或者说热量?也许异鬼是根据热量搜寻生者,而不是所谓的活人气息。 可这又没法解释幼龙的存在,若论热量,龙的体温比人要高出一半还多。 不,我真笨。 林恩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 铺在箱子里的保温毯镀了金属膜,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隔绝热量,在紧急时刻维持体温...... 一声震动山林的狂吼打断了林恩的思索,战斗开始了。 长剑被高高举起,重重劈在异鬼的冰盾上,激起了一小蓬细碎的冰晶,异鬼的双腿在重压之下微微陷入雪中。 瑟恩首领悍不畏死,转身蓄力后又是势大力沉的一击,但这次伴隨著冰晶飞出去的还有几片碎裂的剑刃。 原来在两次攻击的间隙,可怕的冰霜已经爬满了剑身。 巨剑的主人没有发现这一点,第三击接踵而至,这次冰盾与巨剑几乎同时碎裂,四下飞散的碎片甚至砸到了林恩的身上。 瑟恩人头盔下那张粗糲的脸呆住了,他握著光禿禿的剑柄,灰色的眼眸里有些茫然。 但异鬼的动作迅猛且轻盈,仿佛隨风飘荡的雪花,它挥出的剑更是快如幽蓝闪电,將空气切割出尖锐的哀鸣。 下一刻,瑟恩人匆忙用来格挡的手斧和他的脖子都断了。 戴盔的头颅重重地砸在雪里,脖子的整齐断口喷出几尺高的血柱,但这些热血还未落地就已凝结成鲜红的冰珠。 从巨剑第一次落下到尸首分离,整个过程只持续了几次呼吸。 异鬼捡起头颅掀掉青铜盔,將光禿禿且没有耳朵的脑袋举起,向准备突围的瑟恩人炫耀武力。 碎冰般的声响从它的喉咙里溢出,即便是以三眼乌鸦的博学多闻,恐怕也难以理解这种语言的含义。 最后的抵抗崩溃了,几名瑟恩战士为恐惧所摄,手中的兵器无声滑落,其他人则呆呆地看著被视作神一般的首领瞬息惨死。 虽然武器还在手中,但从眼神中可以看出他们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就在这时,林恩动了。 他在赌,赌异鬼感应不到自己的存在,赌身上积雪簌簌落下的声音会被周围尸鬼的动静所掩盖,更是赌传说中能杀死异鬼的龙钢武器就是瓦雷利亚钢。 於是在瑟恩人震撼的目光中,一位身披苍白盔甲的恐怖君王从冰雪中升起,他的头盔反射出七彩的光芒,手中的利剑修长而致命,只一击就捅穿了异鬼的脖子,剑尖则从异鬼的嘴巴里穿出。 剎那间,异鬼的盔甲和冰剑像露水般消融,伤口则腾起淡淡的烟雾。 林恩看到有淡蓝色的血涌出,顺著暗黑姐妹的剑身流向龙翼状的护手,他不確定这一击是否足够致命,於是晃动剑身搅了几下。 恐惧?不存在的。 不趁乱杀掉这只异鬼,林恩认为自己绝不可能走出鬼影森林,反之要是能救下一两个瑟恩人,跟他们走生存的机率还大一些。 异鬼的身体向前扑倒在雪地上,並诡异地扭动起来,每扭动一次身体便缩小一分。 它在融化。 四周的尸鬼们陷入了混乱,林恩则发现剑身上的血液在结冰与融化之间反覆转换,他能感觉到这把剑正在散发热量,与冰霜的力量相抗衡。 一声尖锐的嘶鸣,睡在箱子里的龙不知何时爬了出来,它张开翅膀,拖著纤细血红的身体在雪地上蹣跚了几步,隨后振翅而起落在林恩的肩上。 刚开始只是几股烟雾,紧接著便是一道炽白色的火焰从它嘴里喷出,火焰足有幼龙身体的两倍那么长。 当龙焰落在瓦雷利亚钢剑上时,异鬼的血液瞬间便化作了蒸汽。 第6章 星之氏族 突然喷火的幼龙大大出乎林恩的预料,通常来说龙要再长大一些才会喷火。 但眼下不是琢磨这个的时候,周围仍然尸鬼密布,只不过都处於混乱状態,一个个像是没头苍蝇般乱冲乱撞。 显然它们的状態和地上的异鬼有很大关係。 林恩担心异鬼没死透,隨即挥舞著被龙焰烧得有些发红的暗黑姐妹,將融化到只剩原本一半大小的异鬼脑袋砍了下来。 剑锋过处白雾飞腾,这次林恩几乎没感受到阻力。 不远处的瑟恩人终於从震撼的情绪中回过神来,他们恢復了勇气,吶喊著將几乎不反抗的尸鬼们成片砍倒。 但林恩突然意识到这可能不是个好选择,因为尸鬼在没有异鬼操控的情况下会自行攻击活物,而眼下这种情况,更像是异鬼的操控没断乾净而引发的混乱。 说不定等异鬼彻底死亡,这些尸鬼反而会恢復攻击的本能。 想到这里,林恩有点后悔刚刚砍下异鬼脑袋的行为。 他推开一只胡乱撞过来的尸鬼,发现对方身材矮小,脑袋的形状更接近猿类。 隨后又用剑砍倒一个,没想到这只尸鬼瞬间烧了起来,仿佛全身都被浇了火油。 本能靠拢过来的瑟恩人见到这一幕,眼神中的敬畏又深了几分。 “带路,跑!” 林恩的头盔里发出闷闷的声音,他的古语发音本来就不准,隔著头盔就更加失真了,也不知道这些瑟恩人能不能听懂。 好在他们用行动告诉了他,於是一行人从尸鬼相对稀疏的方向突围,然后绕了个大弯,朝著一座隱约可见的雪白山峰的方向前进。 瑟恩人看出林恩行动不便,但並没有为了逃命自行离开,而是配合林恩降低了速度。 他们闷头走了很久,直到爬上一个缓坡后,林恩终於累得再也走不动了,航天服里的贴身衣物已经湿透,温湿度调节系统全速运转都排不干內部的水分,最后直接罢工了,面罩也开始起雾。 他把剑插进雪地,仍未冷却的暗黑姐妹將积雪灼得呲呲冒烟。 从逃命伊始,幼龙就一直扒在头盔与外置电源之间的空隙里,自从喷了火之后它就变得极为虚弱。 林恩將它移到肩膀上,然后脱下头盔,甩了甩被汗湿的黑髮。 他冲离得最近的瑟恩战士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对方似乎有些受宠若惊,其余人则敬畏地看著林恩的脸,还有他肩膀上的喷火魔龙。 林恩对瑟恩人並不了解,能认出他们仅仅是因为那声“马格拿万岁”,他知道马格拿是瑟恩人的首领,除此以外一无所知。 不过这伙人是林恩遇到的第一批活人,虽然在血鸦的记忆中他们都属於凶残的塞外野人,但眼下是活人与死人的战爭,无论如何他们天然属於一个阵营,所以他努力表现得和善。 可惜无人说话,气氛略显尷尬。 林恩清了清嗓子,决定打破沉默,他用生疏的古语说道:“休息一会,离得很远了。” 於是一眾壮汉纷纷点头。 林恩鬆了口气,觉得这帮人意外地好说话。 他口渴不已,但挎包里的袋装水被冻得比石头还硬,於是他拔出暗黑姐妹,利用剑身的余温烘烤它。 据说瓦雷利亚钢剑以龙焰煅烧铸造,並被魔法加持,所以才能既轻盈又锋利无匹,且几乎不会磨损,但不知道这把剑被龙焰又烧了一次,会不会破坏它的某些特性。 有种说法好像叫回火,但林恩其实不太懂其中的原理。 一旁的瑟恩人见林恩对著那把火魔剑发呆,搞不清他在干什么,但也不敢多问。 直到看见林恩抓起一把雪在嘴里化著,眾人才纷纷献上各自的酒袋。 林恩不喝酒,但不好拂了大家的好意,於是挑了个看起来顺眼的酒袋,硬著头皮灌了一口。 味道很辛辣,但还能接受。 林恩礼貌地把酒袋还回去,坐在地上继续等自己的袋装水化开。 “白王。” 一阵风將这个古语词吹进林恩的耳朵。 “是白王子,他还很年轻。”另一个声音回应道。 “不,他的头髮和眼睛是黑色的,看他的脸,从没见过这种长相,还有那身盔甲。” 第三人加入討论,他的声音大了很多。 “他有会喷火的鸟。”第一个人继续说。 “那是龙,蠢货!我听过古老的传闻,它们会长得比冰山还大,能一口吞下巨人的长毛象。” “我也听鼴鼠妈妈说过,南方的国王骑著巨龙,烧塌了全世界最大的城堡。” “要是能烧塌长城就好了。” “烧塌长城,好让死人追过去吗?” 接著是一阵沉默。 过了好一阵,才有一个人幽幽说道: “马格拿死了.....” “我们还有斯迪之子赛贡。” “瑟恩不接受世袭,否则我们和南方的下跪之人有何区別?” “呵,我看等打过长城去,自由民们八成都要下跪啦!那些头领们一刻不停地谈论南方人的城堡,掠袭者们更是擅长此道,他们见过大世面。” 討论又停止了,林恩本来还想多听点,却没料到人群里藏了个话题终结者。 於是他主动加入了进去。 “你们要去攻打长城?” 见林恩凑过来问话,几个瑟恩战士立刻打起了精神,其他人也纷纷围了过来。 “是的,您......不打算追隨曼斯吗?” 其中一人谨慎地反问,甚至用上了古语中的敬词。 林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毕竟他对曼斯並不了解,於是故作深沉地摸了摸幼龙的脑袋,龙的喉咙里发出一阵嘶哑的咯咯声。 “贵人,您可有氏族和名號?” 另一个人壮著胆子问,林恩喝过他的酒,所以他认为自己比其他人更有资格,但他还是绞尽脑汁找了个生僻的敬语。 “我没有氏族......”林恩没说完就停了下来,转而说道: “不,我来自一个伟大的氏族。我的氏族以天上的星辰之河为名,是黄与火的后裔,龙的传承者。” 此时还是清晨,远方的天际恰好有一颗明亮的星星正在闪烁。 “我的名號是林恩·晨星,来自氏族里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家族。” 瑟恩眾人面面相覷,但他们看到了身披细密鳞片的血红魔龙,没有什么比这更具有说服力了:龙的传承者。 俗话说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 林恩也算是看出来了,这伙人把自己当成了某种传说级別的存在。也难怪他们如此,其实光这身太空服就足以让这群野人感受到其中蕴含的巨大差距。 他们只是落后,並不是傻,好坏还是分得清的。 更別说还有喷火魔龙这种传说中的生物,和一击斩杀异鬼的壮举。 要是林恩开个直升机穿越过来,再长得奇形怪状一点,搞不好能被他们当成神膜拜,地球上的先民壁画不就是这么来的吗? 既然事已至此,自己也需要在这个世界立足,不如就怎么夸张怎么来,反正他说的都是事实。 第7章 瑟恩的血誓 “贵人,我们没听说过北地有这样一个氏族。” 一个瑟恩战士提出了质疑,林恩听出来了,他就是那个討人厌的“话题终结者”。 其他人对他怒目而视。 林恩抬起一只手指向天空,用神棍般的语调解释道: “我的族人住在遥远的星星里,而我自群星中乘船而来,坠落於此。” 人群里顿时响起一阵私语,他们似乎真的信了。 林恩心中纳罕,但不动声色。 又经过一阵细致的交流,林恩终於得知事情的始末。 原来瑟恩人受到异鬼威胁,被迫放弃家园,准备追隨曼斯·雷蒙攻打长城,但在迁离最后一批族人的时候看到了坠落的火流星。 他们的峡谷位於霜雪之牙极北的高山中,离永冬之地很近。於是瑟恩的领袖、斯迪马格拿决定带一队人前往探查。 结果刚看到大火焚烧的痕跡就被尸鬼发现,继而发生了后面的事。 而在得知那颗坠落的火流星就是林恩的“星之船”后,这伙瑟恩人几乎毫不遮掩他们的想法。 那就是想让尊贵而勇猛的“星之子”,当他们的新马格拿。 异鬼用几次呼吸的时间杀死了瑟恩人的神,而林恩用一个呼吸的时间为马格拿报了仇。 瑟恩人只追隨强者。 一天后,林恩跟著瑟恩人向名为霜雪之牙的冰山群进发。 为了加快速度,他们为林恩製作了一个简易的雪橇,林恩则用医疗包为他们缝合伤口,並分享了压缩饼乾和自热米饭。 瑟恩人尝了以后,並没有如林恩想像中的那样大惊小怪、奉为珍饈,只是觉得味道还不错。 主要是瑟恩人占据了北地仅有的一小块好地方,那是一处猎物丰富的峡谷,充沛的地热资源还能提供一定的果蔬,物质不算匱乏。 除此之外,他们还能开採用於製作漂亮青铜兵器的铜和锡,缺点是过於靠近永冬之地,成为了最先被异鬼打击的塞外氏族。 他们是凶猛的斗士,由於对马格拿有著神明般的信仰,所以绝对服从,比其他自由民更显得纪律严明。他们装备精良,拥有青铜头盔和武器,缝著青铜甲片的皮服,还有镶铜边的盾牌。 他们自称最后的先民,有自己的领主和律法。 有人认为瑟恩人比其他的自由民更开化,更接近长城以南的人,但林恩在了解后不这么认为,他们同样野蛮,热衷於杀戮和劫掠。 另外他们也不是真的自由,只不过是因为一无所有才如此宣称;而瑟恩人懂得服从,则是因为物质相对丰富,有了可以分配的余地。 当有一天这些所谓的自由民去到更宜居的土地上时,阶级分化將会不可避免。 所以林恩对当一群野蛮人的首领並不感兴趣,他更嚮往繁华的自由城邦,虽然那里的奴隶主十分墮落,但文明相对发达。 如果说塞外基本处於原始社会,那么长城以南差不多是封建的中世纪,狭海对岸的自由贸易城邦则是奴隶制夹杂著萌芽的资本主义。 可惜现在他连长城都过不去,所以只好先跟著瑟恩人,起码他们会跟他分享食物,確保他不被饿死。 又翻过一座低矮的山丘,走在最前方的斥候突然大叫了起来。 林恩抬眼望去,远处有一条黑色的蜿蜒细线,像雪地中濒死的蚯蚓,缓慢而坚定地向前蠕动著。 那是最后一批向霜雪之牙迁徙的瑟恩人,人数大约有五百。 於是他们加速追赶,遇到不好走的地段,瑟恩人会轮流用绳子拖著林恩的雪橇。 此时林恩航天服的外掛电池电量已经耗尽,被他卸了下来,所以走起来轻鬆了不少。 电池包原本是准备扔掉的,但有个瑟恩人眼疾手快捡了回来,声称要把它製作成盾牌,看得其他人眼红不已。 然后他就有了个“星盾”的称號。 又赶了大半天的路,他们终於追上了队伍的尾巴。 一个小时后,队伍的最前方停了下来,开始砍柴搭帐篷,用手推车和羊车围出营地的轮廓。 等林恩进入这个简陋的营地时,发现所有人都用敬畏的眼神看他,最先前来公布斯迪死讯的小队成员,已经向他的族人宣扬了林恩的来歷和事跡。 有人认同,有人怀疑,但无人敢反驳,因为跟隨斯迪的都是最强大的战士,而林恩確实如他们所说那般身披苍白盔甲,肩上缠绕魔龙,只不过那柄火魔剑似乎並没有著火。 入夜后,瑟恩人在营地周围升起大量火堆。 林恩好奇这么做难道不会引来异鬼吗? 然后瑟恩人解释说,异鬼和死人畏惧阳光和火焰,它们几乎不与活人正面交锋,只会紧隨其后,慢慢蚕食,走散的和掉队的从来没有回来过。 如果不生篝火,那么第二天早上就会在帐篷里找到死人,或者死人来找他们。 难怪之前要砍那么多木头。 最大的一顶帐篷被徵用,几名战士將林恩请了进去,跟他们一起的还有两个陌生面孔。 他们围坐在石头搭建的火炉旁,火上架著一整只鹿,幼龙无精打采地缩在热烘烘的石头上,眼睛盯著还没熟的烤鹿肉,活像只大蝙蝠。 瑟恩人们忧心忡忡地討论著部族的未来,时不时將目光投向那位“星之子”。 此时的林恩脱下了头盔和手套,这样既便於散热,也方便他做事。他时不时用瑟恩人提供的青铜小刀片下少许烧焦的鹿肉餵给幼龙,它似乎偏爱焦餬口味。 年轻的“星盾”尼莫则坐在他的身侧,专心给暗黑姐妹那光禿禿的剑柄缠绕皮革,他承诺在到达大营后,会让族里最好的工匠为林恩製作新的剑柄和剑鞘,材料也会用最好的。 那块重十几斤的方形电池包靠在他的腿上,已经被他缠了绑带,林恩告诉他最好不要穿孔。 与林恩分享过酒的“长矛”卡萨则坐在他的另一边,这称號在自由民里隨处可见。他年纪最大,但看起来也不会超过四十岁,考虑到严酷的环境会让人显老,很可能他现在才三十出头。 两人一左一右,儼然是忠心耿耿的护卫模样。 討论一直持续到鹿被吃得只剩碎骨,因为补给缺乏,连骨头都会被敲碎吮吸,这时林恩已经不得不做出回应。 他轻轻咳嗽了一下,然后说道:“我不是你们的族裔,若担任马格拿,恐怕会引起爭斗。” 有人的目光黯淡了下去,有人则鼓譟起来,似乎要將那目前还不存在的反对者生吞活剥。 林恩抬手制止了他们。 “你们需按传统选出自己的马格拿,但若愿意追隨於我,那么我承诺会带领你们。” 卡萨眼睛一亮:“就像斯迪追隨曼斯?” “星盾”不屑道:“曼斯只会花言巧语。” 一个生面孔驳斥道:“但他三次击败马格拿。” 林恩感到一阵头疼,他连忙说道: “我无意挑战塞外之王的权威,眼下异鬼带来致命的寒流,越过长城是唯一的选择,自由民们必须团结一致。” 所有人都不说话了,直到卡萨打破沉默: “我將参选马格拿,並发誓永远追隨『星之子』。” 除了死去的斯迪,卡萨就是最强的战士。他环视所有在场的族人,直到他们都点头,於是他拔出匕首在手心划了一道,將血抹在脸上。 “自由民不下跪,但有血誓。” “以血为誓!” 所有人一起喊著。 第8章 进击的野人 林恩觉得这样最好,他既需要班底,又不想被裹挟得太深。 这种想法渣是渣了一点,但胜在可进可退。 於是当著所有人的面,林恩將那把多功能匕首交给卡萨,並告诉他只需掏空握把,再寻找合適的木料就能製作成坚固锋利的矛,正好可以呼应他的外號。 匕首用的是什么钢材林恩並不清楚,但肯定远胜这个世界已知的所有金属。 当然,有魔法的不算。 於是卡萨当场获得了“星矛”的新称號。 一夜无事。 第二天开拔的时候,卡萨告知林恩夜里有三个人失踪。 失踪就是死了,所有人默认这一点。 瑟恩人提供了一架羊拉雪橇给林恩作为代步工具,但即便是经过驯化,这些长著弯刀状尖角的羊也很难控制,林恩灵机一动,想到或许可以用易行者的能力附身在羊身上。 结果確实可行。 他发现自己对不同动物的控制都很顺畅,原因在於这力量源自三眼乌鸦,而祂拥有大量的控制动物的经验。 林恩继承了这一点,只是不像三眼乌鸦那样可以同时控制大量的动物,因为三眼乌鸦是无数绿先知的集合,所以可以將意志分散。 普通易行者如果这么做只会陷入精神分裂,但听说曼斯身边有个“六形人”瓦拉米尔,可以控制三只狼、一只影子山猫和一只强壮的雪熊,大概是天赋异稟吧。 而当林恩控制著雪橇行走在营地里时,他从羊的耳朵里听到人们对他的议论。 有人称呼他为“白王”,有人叫他“星之子”,除此以外还有“白鬼杀手”、“驯龙者”、“龙裔”等等,现在又多了个“羊灵”的称呼。 林恩对此充耳不闻,只是默默地拉著雪橇。 他偶尔回头,看到自己面朝后坐在雪橇上,膝盖上铺著一块毛皮,毛皮里蜷缩著幼龙。 世界真奇妙,我拉著我自己。 队伍的行进速度比林恩想像中要慢得多,需要走的距离也比他预计的要远。 林恩不由庆幸当初的选择,如果让他独自行动,几乎不可能活著走出这片冰天雪地。 沿途不断有零星的自由民加入,队伍开始变得越来越臃肿,最终发展成了超过一千人的混合队伍。 混乱和爭斗不可避免,但只要他们不拖后腿瑟恩人也懒得管,既不主动劫掠也不提供帮助。 另一方面,鱼龙混杂的队伍也让林恩见识到了生物的多样性。 后加入的人中,数量最多的是硬足民,他们身材短小弓腰塌背,不分男女老幼个个都长得像小老头,习惯赤脚在冰雪上闷头疾走,脚板像沸水煮过的皮革那么硬,身上穿著毛皮,挥舞的长矛通常只有石制的矛头,有些则乾脆是尖头淬火的木矛。 他们同样居住於霜雪之牙极北处,与另一个氏族夜行部战爭不断,曼斯·雷德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促使双方谈判,並维持了和平。 但由於夜行部人数稀少,並提前出发,所以这次林恩並没有见到。 除此之外,还有把脸染成蓝、紫、绿三种顏色,牙齿尖利如同銼刀的穴居人,以及传说以吃人肉为生的冰川部落,但他们看起来除了服饰不同,长相方面和瑟恩人並没有什么区別。 可惜没能见到巨人和长毛象。 尼莫每天跟在林恩的身边充当卫兵,在林恩不附身羊的时候会向他介绍不同的氏族。 比起卫兵,他看起来更像导游。 尼莫有一次偷偷告诉林恩,他的母亲就是被瑟恩人抢来的冰川部落人,嫁了第二任丈夫后生下了他。 他的母亲曾说过,冰川部落確实有食人的传统,但只吃意外死亡或者自然老死的尸体,而非主动狩猎活人。 没办法,他们那里的条件太苦了。 等到了第六天,各种爭端愈演愈烈,盗窃只算小事,抢劫和谋杀才是重头戏,来自文明世界的林恩实在看不下去了。 他找来卡萨商议,让瑟恩人的战士接管治安工作,首先就是严禁私斗和抢劫,儘量少死人,避免有未被发现的尸体被异鬼利用。 自由民会把死去的人烧掉,避免被异鬼復活(冰川部落的人对此很有意见),但总有些罪恶藏在阴影里,你不能指望犯下谋杀罪的人主动火化尸体,那会成为揭示罪状的指路明灯。 林恩的命令得到了很好的执行,凶猛的瑟恩斗士很快压制住了不同的声音。 相比其他氏族,瑟恩人的战士比例很高,因为他们长期执行残酷的清除制度,只留强壮的男人和能生育的女人。 一旦不能作战和採矿冶炼,男人就会被赶出去自生自灭,女人同理,只不过標准改成了是否还有劳作和生育价值。 这是他们维持氏族的生存之道,林恩无法指责什么。 因为据他所知,即便是长城以南相对温暖的地方,在严酷的冬季里也有很多老人必须拖著年迈的身体宣称外出打猎,然后走进冰天雪地。 他们的尸体有些在春天还能找到,大部分则永远消失。 而长城外的环境只会更糟。 队伍继续前进,但依然每天死人,林恩对此充满无力感。 食物的匱乏和异鬼一样致命,他没有权利命令瑟恩人向其他自由民分享食物,儘管卡萨大概率不会拒绝。 他只能尽力维持秩序,將损失降到最低。 很多自由民听说了林恩的名號,於是不少家族或氏族之间的爭端被摆到了他的面前。 禁止私斗的命令是林恩下达的,所以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就来找林恩裁决,这非常符合逻辑。 於是林恩在每天赶路的间隙,不得不抽出时间来坐堂断案,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 时间一长,他发现自由民虽然大多是些死脑筋,但只要找对方法,就能通过简单的逻辑让他们明白道理。 其实他们的爭端通常並不复杂,无非是些猎物归属、营地位置之类的利益之爭,只要能做到不偏不倚,总能找出让双方甚至多方都满意的方案。 实在讲不通的,比如冰川氏族坚持要將死去的族人当应急食物,林恩就只好让尼莫带人用拳头说话了。 事实上,冰川氏族的行为不会导致死人復活,因为他们会將能吃的部分切割剔出,製成肉乾。林恩制止他们更多还是出於朴素的个人情感,单纯无法接受食人行为而已。 为了让冰川氏族放弃食人,林恩不得不求助卡萨,最终瑟恩人给了他们六只羊作为补偿。 於是几天之后林恩又多了个外號,叫做“公正的林恩”。 第十二天,瑟恩人储备的粮食也消耗殆尽,不得不开始宰杀拉车的羊和毛斑驴。但他们始终留著给林恩拉雪橇的那只,並保证他和龙的食物供应,好在龙还小,吃的不多。 狩猎的尝试也失败了,周围的野物早就被之前的迁徙队伍猎光了,而猎人们畏惧异鬼,不敢走得离营地太远。 沿途不停有零散的野人加入,但总人数始终没有增加,每天早上启程时,队伍的末尾都会燃起巨大的火堆。 第9章 营地与仪式 第十六天,他们终於艰难地赶到了匯合地点。 这里是位於霜雪之牙中部的一道峡谷,名为风声峡。 队列的前方,风声峡已到尽头,隔著很远就能看到大量的炊烟。等他们转过一道弯,峡谷顿时展开成为无垠的空旷。 首先出现的是一道长长的v字形河谷,谷地尽头有一道硕大无朋的蓝白巨墙,它紧贴著山,好似要把两座山挤开。 那是道数千尺高的冰川,寒光闪烁的冰壁下,有一个雄伟的湖泊,蓝钻般的深水映射著四周雪峰的辉芒。 “巨冰川,霜雪之牙名称的来源,也是乳河的源头。”尼莫在旁边说道。 確实像一颗巨大的兔牙。 林恩在心里做出评价。 峡谷里有人,成千上万,拥挤不堪,他们有的在半冻的土地上挖大坑,其他人则操练战斗。 林恩看见大群骑兵在衝击一道盾墙,他们胯下的马大小不一,队伍也未整备成列,即使以外行的眼光也能看出这是一群乌合之眾。 他们的营地毫无规划,杂乱无章,既无沟渠,更无尖桩。 隨处可见土製的陋屋和兽皮帐篷,犹如大地这张脸上长出密密麻麻的痘疹。 一阵寒风吹过,林恩闻到了山羊、绵羊、马、猪和狗发出的浓鬱气味,黑烟如卷鬚般自千堆营火裊裊上升。 即便如此,林恩仍看到有大大小小的队伍不停地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 长湖对面,一座土墩正在移动,林恩目不转睛地盯著它,赫然发现那並非泥土,而是活物,是一只有著蛇样鼻子、行动迟缓的毛茸怪兽。 骑著它的东西也同样巨大,不过形体有些奇怪,腿臀极粗,不太像人。 是巨人和长毛象。 要不是瑟恩人急著找寻部族的营地,林恩真想绕过湖泊过去看看。 原本的队伍几乎瞬间就解散了,硬足民、穴居人、还有冰川氏族各自去寻找族人,瑟恩人的队伍则径直向湖泊走去,先行的瑟恩族人占据了湖边最好的位置,总人数大约四千,营地要比其他氏族规整得多。 林恩远远地看到一群人朝他们迎了过来,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光头,几乎就是死去的前任“马格拿”斯迪的缩小版,穿著和他父亲同样的青铜护脛和缝有青铜鳞片的皮衣。 “马格拿在哪?曼斯等了他很久。” 光头沉声问道。 “我们遇到了白鬼,”卡萨从背后的包裹里取出斯迪的断剑,它几乎齐根而断:“马格拿战死了。” 当消息传开后,几乎所有的瑟恩人都涌出了帐篷。 对他们来说马格拿是近乎神一般的存在,神的陨落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恐慌。 林恩不太懂其中的奥妙,因为在斯迪战死的时候,他除了看起来比较英勇以外並没有表现出什么神异的特质。 不过这种涉及一族首领传承的事,他也不好瞎打听。 而当有人注意到形象怪异的林恩时,卡萨趁机大声向眾人宣告了林恩的来歷、名字和称號,以及他杀死异鬼、为马格拿报仇的英勇事跡。 最后他宣布,“星之子”林恩·辰星永远是瑟恩人最尊贵的客人。 斯迪之子赛贡的眼中並无多少悲伤,他依照传统,恭敬地向林恩奉上一块青铜锭,以感谢林恩为他的父亲报仇。 这种铜锭在缺乏金属的塞外属於硬通货。 然后瑟恩人就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选出新任马格拿的仪式,他们不仅有著残酷的制度,內部的团结程度也让林恩十分惊讶。 没有什么首领死后派系夺权的戏码,他们只是平静地商討,然后得出结论,將原本需要持续十几天的仪式缩短到三天以內。 当天晚上,族里为数不多的老人聚在了一起,他们是巫师和长老的集合体。 当著所有人的面,老人们借著火光用十二种草药与矿石粉末,调製出了一种顏色难以言说的药膏,並彻夜对著装药膏的陶罐念咒,那种咒语比古语还古老。 有资格参选马格拿的人,於第二天清晨在空地上集结,他们分別是前任马格拿斯迪之子赛贡、“星矛”卡萨,还有一个脸颊布满伤疤的男人,他比林恩见过的所有瑟恩人都高大壮硕。 三人都是公认的最强悍的战士,他们不顾严寒,先是脱光了衣服用雪清洗身体,然后依次喝下那种质地粘稠的药膏。 然后在不到一百次心跳的时间,三个人就先后失去了意识。 人们將他们赤裸的身体放进事先挖好的坑里,隨即往他们身上填土,埋了足有三尺深,虽然土没压实,但依旧不像是给他们留活路的样子。 林恩远远地看著,总算理解了为什么瑟恩人会把马格拿当成神了。 “参选马格拿需要非凡的勇气,”尼莫向林恩解释:“死人是常事,有时需要连续选好几轮,才会出现被诸神认可的人。” 林恩问他,如果没人敢参选怎么办。 尼莫自豪地说道:“强壮的战士不会拒绝这份荣耀。” 林恩本来还想问,如果当初自己同意当他们的马格拿,是不是也要经歷这个流程,但考虑到自己还需要维持形象,於是选择闭口不谈。 真让林恩上,估计连脱光了用雪擦身这关他都过不了。 接下来就是等待了,谁先破土而出,谁就是新的马格拿,据说斯迪直到第九天才从大地中重生,是有记录以来最受诸神眷顾的马格拿。 而按照原本的仪式,如果一直没人自己爬出来,那么需要等十天才能將人、或者说尸体挖出,然后进行下一轮。 但现在情况特殊,异鬼的威胁和即將开展的对长城的进攻,让瑟恩人急需马格拿的领导,所以长老们將时间缩短到三天,这样也能增加参选者的存活率,避免在存亡时刻失去太多强壮的战士。 半个白天过去了,埋坑的位置毫无动静,瑟恩人在四周燃起盛大的篝火,上百人围在一起跳著战舞,试图唤醒沉睡的英灵。 林恩摇著头回到了分给他的毛皮帐篷,心里觉得这一幕既荒诞又震撼。 想来那种药膏应该可以让人进入假死状態,不然没法解释被脱光了埋在冻土里,如何还能再爬出来。 这时尼莫领著一个头髮花白的独眼女人走进帐篷。 她虽然瞎了一只眼,但面部轮廓仍能看出年轻时有过不俗的容貌,衣著装饰也透著股不同,相比其他瑟恩人更加精巧整洁。 “库娜,我们最好的手工匠人。” 第10章 塞外之王 库娜一进帐篷,就用仅剩的那只眼死死地盯著火堆旁打盹的幼龙,直到尼莫推了一下她的肩膀。 “星之子林恩,我来为你製作新的剑柄和鞘。” 她的声音毫无起伏,像长湖上吹来的冰风。 林恩將暗黑姐妹递给她,在看到剑柄上层层包裹的粗糙皮革时,她的表情才出现一丝变化。 毫不掩饰的嫌弃。 “很轻,”她评价道:“瓦雷利亚钢剑,从未在长城以北出现过。” 后一句是用熟练的通用语说的,要知道这在瑟恩人中可不多见,古语中也没有“瓦雷利亚”这个词。 库娜继续自言自语: “尾部的配重球恰到好处,所以需要选择轻一些的材料,才能不破坏原本的重心。剑鞘可以用剑骨鱼皮,又轻又坚韧,没什么比它更合適了。” 这时尼莫突然说道: “剑骨鱼皮可以去找冰川部落的哈尔要,他的家族受过星之子的恩惠。” 哈尔是和林恩他们同行的冰川部落小头领,靠林恩討来的六只羊才活到了现在。 库娜点了点头,隨后掏出一节细绳测量林恩的右手,包括每一根手指的长度和手掌的宽度。 当看到林恩毫无茧子、甚至称得上细嫩的手掌时,她略微有一些失神。 可能在她看来,能一息斩杀异鬼的勇士,手上却没有丝毫长期握剑的痕跡,这多少有些奇怪。 等库娜带著剑离开,林恩好奇地问什么是剑骨鱼。 “一种只有冰川下暗河里才有的稀有鱼类,长得像剑一样又细又长,但没什么肉。冰川部落捕捞它们,剥掉皮抽出骨头当刀子使。” 尼莫解释: “骨头很硬,只能用来切割,没法当武器。鱼皮很难加工,几乎切不开,连打孔都难。不过要是能找到大小合適的,做剑鞘再合適不过了。可惜我们的青铜剑做不了细长,所以用不上。” 林恩点了点头,继续问道:“库娜似乎很擅长通用语?” 尼莫咧嘴说道:“她原本是长城以南的人,很多年前被掠袭者抢了过来,据说还是贵族家的小姐呢。” “有个掠袭者想强暴她,於是永远失去了他的命根子,库娜的眼睛就是那时被挖掉的。后来掠袭者把她卖到我们这,即便缺了只眼睛也换到了几块上好的青铜,可惜没人能偷到她。” 尼莫所说的偷是指野人们独特的嫁娶行为,男人如果相中某个女人,就会在夜深人静时去“偷”她,即使两人情投意合女人仍会反抗,被她的家人发现情况则会变得更糟,但若你足够强,便总能得偿所愿。 这时尼莫的语气里带上了敬意: “她几乎冻饿而死,但仍不屈服,最后是『塑矛者』弗力维收留了她,弗力维是最好的铸矛匠,他承诺不要她尽妻子的义务,但需用劳作换取食物和毯子。” 林恩听完心里十分不是滋味,虽然有环境和时代的因素,但野人还是太野蛮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提醒自己,千万要守住文明人的底线,不能为了生存就轻易被环境同化。 “说来也怪,” 尼莫见林恩似乎颇感兴趣,就继续说道: “弗力维没能偷到她,反倒是库娜偷了弗力维,她管这叫『爱』。后来他们生了几个孩子,但只有最小的女儿活了下来。库娜给她取了个南方名字『莱安娜』,那可真是个美人。” 他说著耸了耸肩: “可惜弗力维病死的时候,恳请马格拿下令禁止任何男人去偷莱安娜,除非莱安娜自己愿意。诸神见证,这简直是离经叛道的行为,他自己被女人偷了,还想让他的女儿也去偷別的男人,弗力维一定是受了库娜巫术的蛊惑。” “看起来你很想去偷莱安娜?”林恩挑著眉毛问道。 “每个男人都想,包括那些已经有妻子的,”尼莫热切又惋惜地说道:“可惜马格拿下了令,没人敢违抗。” “不过等有了新马格拿,原来的命令就无效了。” 尼莫的话音刚落,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喧囂,其中夹杂著某种巨兽般的低沉咆哮。 尼莫脸色一变。 “巨人来了!” 巨人居住在离瑟恩峡谷不远的群山中,和瑟恩人没什么仇恨,但也绝对谈不上友好。 以前瑟恩人守著峡谷,巨人几乎不构成威胁,但如今身处平地,再勇猛的氏族也难以抵挡骑著长毛象的巨人的衝锋,因此尼莫有点紧张。 林恩倒是不这么认为,既然塞外之王好不容易统一了所有的自由民,应该不会让他们隨意產生衝突,尤其是大规模的流血衝突。 再加上他很想见识一下巨人,所以就让尼莫带他一起。尼莫原本就有这个想法,自然不会拒绝。 在安排两个人看守著帐篷里的龙后,林恩跟著尼莫向混乱的方向走去。 隔著老远,林恩就看到了比两个瑟恩人加起来还要高的巨人。他们隆起的胸膛和人类差不多,长长的胳膊悬吊而下,下半身又比上半身宽一半。 巨人的手里握著枯树枝干做成的武器,有的还拖著残破的分枝,末端绑了石球当槌子用,光看起来就非常危险。 走到近处,林恩发现巨人的腿比手短,很粗且根本不穿鞋,脚掌宽阔,又黑又硬长满老茧。 由於没脖子,他们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则扁平而凶残,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乎看不见,可他们鼻子似乎很灵,边走边嗅。 他们並非披著兽皮,只是毛髮很长,乱蓬蓬的毛髮覆盖著身体,腰部以下较密,以上则较稀疏,身上散发出的臭气即便隔著老远依旧令人窒息。 来的不止巨人,还有一个身穿襤褸的红黑斗篷的男子。 他中等身材,尖脸,有一双透著精明的棕色眼睛和棕色长髮——只不过此时已大半灰白,他的身上毫无装饰,斗篷下是简单的羊毛衫和皮衣。 他既无王冠,也不点缀黄金和宝石,但就凭他走在所有人前面,连巨人也对他亦步亦趋,林恩就能断定他就是传说中的塞外之王:曼斯·雷德。 塞外之王的身后还有几人,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一个戴著巨大头骨当做头盔、身上披著数不清骸骨做成的盔甲的男人,林恩看到其中甚至有人骨。 其次是一个木桶般粗壮的女人,她的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长了不少麻子,手上的长矛插著颗还在往下滴血的狗头。 接著是提著锋利钢铁巨镰刀的胖乎乎的男人,他满头黄髮,有一对水汪汪的眼睛,林恩怀疑对方可能有迎风流泪之类的病症。 看起来最普通的是一个身形矮小却非常粗壮的男人,他的鬍子花白,和林恩大腿差不多粗的胳膊上带著雕刻有神秘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则是黑色的锁子甲。 第11章 野人首领们 当尼莫出现的时候,一群瑟恩战士正將这群人拦在离仪式地点只有几十码的位置。 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此时最有威望的战士都埋在土里,最近名声渐起的“星盾”就成了瑟恩战士的主心骨。 他虽然年轻,但能跟隨斯迪就证明了他的勇武,还被传说中的星之子赐予神器,许多人都见过那个包裹著丝绸般细腻布料的沉重盾牌,上面还印著神秘的赐福符文。 尼莫举盾上前,瑟恩战士们主动分开一条路。 “曼斯,我们正在举行马格拿的仪式,这里暂时不欢迎你们,尤其是巨人。” 对面的曼斯露出一个似笑似苦恼的表情,这时身披骨头盔甲的男人嘲笑著说道: “瑟恩的男人都跟著斯迪死绝了吗?居然让一个毛头小子出来与伟大的塞外之王说话。” 花白鬍子的矮壮男人起鬨道: “我就说不该让玛格跟著,万一踩到了他们埋人的坑,新的马格拿可就再也爬出不来了。” 眼睛湿润的男人则盯著尼莫的盾牌,口中念念有词:“哭泣者想要那个白盾,正好拿来配我的镰刀。” 眼看双方就要起衝突,但曼斯只是发出了一声嘆息,所有人就都安静了下来,连素来凶悍的瑟恩人也不例外。 “我为斯迪的死感到遗憾。” 他平静地说道: “此来我並无恶意,只是想確认你们是否还像斯迪活著时那样,依然会和其他氏族並肩作战。” “等有了新马格拿,他自会告诉你。” 尼莫初生牛犊,向来不服曼斯,於是梗著脖子懟了回去。 “哈!瑟恩小子有点不知天高地厚,让我来教训教训他。” 矮壮男人似乎很尊敬曼斯,立刻拔出了他的战刀,但曼斯制止了他。 他的眼睛在人群中巡视,直到发现了林恩,然后就目不转睛地盯著,原本站在林恩前面的人下意识让开了。 “『星之子』林恩,你的名號像风一样在自由民中传颂。” 此刻的林恩没带头盔,一张充满异域特色的脸露在外面,以至於所有人都盯著他。那身盔甲般的航天服无比精致,將一帮奇形怪状的自由民衬得像群乞丐。 “看起来像个细皮嫩肉的南方贵族老爷,” 哭泣者舔著嘴唇,不怀好意地说道: “让我剥开他的盔甲,看看是凭的什么杀死了异鬼......他甚至连把像样的匕首都没有,我猜多半是在吹牛。托蒙德,看起来你吹牛大王的外號要送人了。” 矮壮男人哈哈大笑,尼莫则瞬间拔出了腰间又粗又厚的青铜剑,其余的瑟恩人也不甘示弱,一时间长矛、斧头还有砍刀如林般被举起。 他们没有发出无意义的怒吼和嚎叫,脸上只有沉默的凶狠,熟悉瑟恩的人都明白,这是即將不死不休的徵兆。 巨人感受到威胁,发出了不安的咕隆声,连曼斯那总是毫无波澜的脸上也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他从背上取下一把竖琴,旁若无人地弹奏了几个音节,然后说道: “看来传闻是真的,你確实杀了一只异鬼。那么......你真的有一头龙吗?” 林恩饶有兴致地看著眼前的局面,觉得这个曼斯確实有种不同寻常的气质,难怪能將自由散漫的野人都聚集到麾下。 他向前走了几步站到尼莫的身侧,瑟恩人下意识地將武器放低。 “真实与否,一看便知。” 林恩笑著指向自己帐篷的方向,然后说道: “可惜异鬼的尸体会融化,不然我就可以带回一颗脑袋,让这位总是哭哭唧唧的『男人』好好长点见识。” 林恩把古语中“哭泣者”这个词拆解成两部分,原本凶狠的称號顿时变成了软弱的象徵。 尼莫带头大笑起来,见识过异鬼死去模样的瑟恩战士也纷纷发出嘲笑,哭泣者的脸一下子变得阴沉无比。 曼斯没有表態,既不回应林恩的邀请,看起来也不打算转头离开。 林恩大概猜到了他的想法,於是主动说道: “瑟恩人比任何自由民都更加明白异鬼的危险,绝境长城是唯一的活路,等新马格拿从大地中重生,他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无人反驳。 曼斯用极深的目光看了林恩一眼。 “最好如此,” 他毫不掩饰自己內心的想法: “瑟恩战士是装备最好、最有纪律、也是战力最强的队伍,缺了你们,长城很难拿下。” 他在话语中將林恩归於瑟恩人。 “『星之子』林恩·晨星,或者说『驯龙者』、『异鬼杀手』,或者无论什么其他的称號,哪怕是白王也可以,总之我的营帐里將有你的一席之地,这是来自塞外之王的承诺。” 曼斯说完就带著手下离开了,当那几个巨人慢吞吞地转身时,尼莫指著其中一个长著灰白毛髮的说道: “那是玛格·玛兹·屯多·鐸尔·威格,意为『强壮的玛格』,是巨人的首领。他们没有国王,就跟长毛象、雪熊和灰海里的巨鯨一样。” 林恩对巨人身上的臭味印象深刻,此时不禁有点反胃。 若我是他们的国王,必然强令他们每天洗两次澡。 他这般想著,在瑟恩人敬畏的目光中返回了自己的帐篷。据尼莫后来说,他是目前唯一一个可以在语言上和曼斯一较高下,且气势不落下风的人。 这就是有文化的好处。 曼斯走后,马格拿的仪式继续进行著。 盛大的篝火日夜不息,部族的男男女女轮流跳著癲狂的战舞,长老们则带著孩童向未具名的神祈祷。 喧囂导致林恩一整夜都没睡好。 他心里自然期望卡萨能够胜选,但这种事谁都说不好,也许几天之后只会挖出三具冰冷的尸体。 等天蒙蒙亮的时候,林恩看到帐篷的一角被掀开,两个身影一前一后钻了进来。 此时他正在一堆臭烘烘的毛皮衣服里挑挑拣拣,这些是尼莫昨晚送来的。 航天服虽然保暖无敌,还是身份的象徵,但缺点是不便活动,穿脱也很困难。 每次解决个人卫生问题的时候,林恩总是十分痛苦,因此为自己准备一套日常服装就成了当务之急。 奈何林恩作为现代人,多少是有点洁癖在身上的,他已经对著这堆散发丰富气味的毛皮衣服皱了很久的眉头,迟迟下不定决心。 突然的来访者把他从纠结中拯救了出来,林恩抬眼一看,原来是工匠库娜。 她手上捧著装饰一新的瓦雷利亚钢剑,身后则跟著一个將全身都包裹在斗篷里的人,两人的身材相仿,衣服样式也都差不多。 第12章 库娜的「劝进」 林恩见是她后颇为开心。 倒不是高兴於对方很快把剑做好,而是库娜在卫生和仪容仪表方面表现得比其他人要强得多,起码脸上总是保持乾净,不像其他自由民那样灰扑扑的,身上也没有因为长期不洗澡不换衣服而產生的异味。 正当他准备询问在冰天雪地里保持卫生的诀窍时,库娜突然走到他面前单膝跪下,將手中的剑双手举过头顶。 她用颤抖的通用语说道: “来自最后壁炉城的库娜·安柏,向真龙血脉献上永恆的忠诚。” 林恩听了之后微微一愣,下意识侧身避开。 他並不清楚最后壁炉城是什么地方,但对有人將他误当成坦格利安有过心理准备,毕竟全大陆的人都知道,只有坦格利安家族的血脉才能驾驭巨龙。 所以他提前准备好了说辞。 “你先起身。” 林恩接过重做了剑柄和剑鞘的暗黑姐妹,坐回到铺著厚毛皮的椅子,並將长剑横置於双膝上。 他摩挲著新制的灰白半透明鱼皮剑鞘,斟酌著向起身的库娜说道: “想必你听说过关於我的传闻,那些言辞未经时间的发酵,现在应该还没有过分夸大,我可以向你保证,它们大多数都是真的。” “我並非坦格利安血脉,也无意窃取其家族姓氏。要是因为龙的缘故,我只能告诉你在古老的瓦雷利亚,能驾驭巨龙的家族曾多达几十个。” 库娜有些意外,但北地的风雪磨礪了她的心智,那颗独眼中始终带著坚定。 “大人,” 她用长城以北极少使用的词称呼林恩: “征服者伊耿靠著巨龙和少量的士兵,仅用两年时间就统一了六国,您有龙,还有更加善战的瑟恩氏族,或许下一个王朝就將以您的姓氏为名。” 林恩摇了摇头: “伊耿有三条成年巨龙,而我的龙太小,成长需要的时间以数十年计;伊耿的家族底蕴深厚,並在龙石岛经营上百年,而瑟恩有自己的马格拿,並非我的附庸,况且我也无意统治谁。” 事实上,一想到遍布垃圾和粪便的中世纪城市与城堡,毫无居住体验与享受,林恩就觉得这破国王送给他都不想当。 不是身处其中的人,很难体会到在这种生產力落后、信息闭塞的时代当国王是种什么样的体验。 林恩有幸在血鸦的记忆里看到过,政令不出君临、税收收不上来、领主阳奉阴违、叛乱此起彼伏等等都是常事。 要不是血鸦靠著绿先知的能力建立起庞大的间谍网络,坦格利安的统治想必会更早分崩离析。 林恩从物质条件极为丰富的世界穿越过来,以他的角度来看,维斯特洛国王在物质生活上的体验,甚至还不如狭海对岸自由贸易城邦里的富商。 库娜咬著嘴唇,显然在极力思索著。 林恩见她极力怂恿自己,不由有些好奇地问道: “库娜·安柏,我听尼莫说起过你的出身,也很敬佩你顽强的意志。但我实在不明白,你为何要鼓动我爭夺王位?” 库娜愣了一下,然后突然开始流泪。 “大人,”她再次跪下,用哀伤的声音说道: “长城以南正在掀起一场王国爭夺战,听说有五位国王正在彼此廝杀,其中就包含我曾经家族的封君,北境领主史塔克家。” “北境的士兵大多跟隨史塔克南下,长城守卫空虚,几乎不可能挡住曼斯。一旦自由民越过长城,所有的北境人民都將面临前所未有的灾难,这其中也包括我的家族。” 这件事林恩倒是知道,血鸦出於自身原因,对王国的局势很是关注,留下的相关记忆也比较多。 库娜继续诉说道: “我的家族世代居於最后壁炉城,它是七大王国距离长城最近的城堡,我也是因此才被掠袭者劫走。我的父亲是莫尔斯·安柏——在莱安娜出生那年,商人盖文为我带来消息,我的两个哥哥死於推翻坦格利安家族统治的战爭,三叉戟河之战,他是这么说的。” “因此我是父亲最后的儿女了,此生唯一的愿望就是再见他最后一面,然后將女儿託付给他......如果他还肯认我的话。” 库娜话语中的哀伤几乎要溢出来,一直站在她身后的人也开始低声啜泣,想来她就是库娜的女儿莱安娜。 “我明白你的意思,但自由民攻打长城已经无法阻止。你也知道,等死人大军袭来,长城以北將再无活人的生存之地,我亲眼见过那些东西。” “自由民不可能坐以待毙,如果按你说的,长城几乎不可能被守住的话,那么你能做的应该是紧紧跟隨曼斯,然后试著在家族和自由民之间架起桥樑。” 林恩摸著下巴给出建议,但库娜摇了摇头。 “北境人和自由民之间的矛盾无法靠语言消弭。” 她拉下眼罩,露出黑森森空荡荡的眼窝。 “千百年来,野人偷越长城烧杀抢掠,姦淫妇女,带不走的女孩甚至会被弄瞎。” “守夜人军团也日復一日地驱逐和猎杀野人,双方的仇恨比长城还要高、比坚冰还要硬。” “野人没有纪律,不事生產,他们眼下肯听曼斯的话,是因为死人的威胁胜过了所谓的骄傲。但只要到了长城以南,曼斯的统治就会立刻崩溃。” “十多万野人会像蝗虫一样吃空整个北境,最后壁炉城將是第一个遭难的城堡。他们不懂得占领和耕种,只会抢现成的。北境虽大但却贫瘠,產出有限不可能餵饱他们。” 这个问题实在是无解,林恩纵然身负远超时代的见识与眼界,也想不出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 除非他能凭空变出粮食,这时穿越不带系统的弊端就体现出来了。 “所以你找我说这些有什么意义?就目前来看,整件事几乎是个死结。” 林恩无奈地说道。 库娜心繫家族和北境人民无可厚非,自由民中有些人也確实该死,但倒也不至於把所有人堵在长城外,白白送给异鬼当军队。 掠袭者毕竟是少数,不是所有野人都能翻越长城的,必须是精锐中的精锐才行。大部分野人一辈子都没见过这道巨大的冰墙,他们只是野蛮落后,此时为了生存才不得不向南方进发。 “您有龙,还有瑟恩人的尊敬,自由民们也在传颂您公正的名声。” 库娜的声音再次坚定下来: “如果您举起旗帜,北境人民或许会接受新龙王的统治;面对死亡,野人中的聪明人也会屈膝,他们並不像自己宣称的那样总是硬骨头。” “时间足够的话,臣服的野人也能学会自食其力,成为您的臣民,北境很大,总能找出土地安置他们。” 林恩不由对库娜刮目相看,虽然她描述的很多东西都只是空中楼阁,但无疑算是一个思路。 “你不是说北境人和自由民有血海深仇吗?” 林恩指出其中最大的漏洞,相比起来,让北境人接受龙王的统治,和让自由民屈膝这两件事听起来还更可行一些。 不管在哪个世界,民族仇恨始终是血腥与动盪的导火索与催化剂。 第13章 侍女莱安娜 库娜张了张嘴,有些踌躇地说道: “曼斯花了多年心血,他跟各地部落酋长谈判,用甜言蜜语贏得第一个村落,用歌谣吟唱贏得另一个,又用刀剑和长矛贏得第三个。” “他让狗头哈獁与骸骨之王讲和,让硬足民与夜行部谈判,让冰封海岸的海象民与大冰川的食人部落和解,他將一百把不同的匕首打造成一支巨矛。” “在这之前,自由民们之间的仇恨同样深不见底,曼斯能做到的,我相信您也可以。昨天您和曼斯对话的时候,相比起来您更像一位王者。” 我像个锤子的王者! 林恩在心里嘀咕著,说白了他当时就是有恃无恐加心態好,吃定曼斯不想內斗,再加上一些多年来在网上跟人对线互喷攒下来的懟人经验。 “他绝不可能贏得北境人的认可,但您可以,您有龙!” 库娜最后坚定地总结。 帐篷里陷入寂静。 林恩从头理了下思路,发现按库娜的规划,他首先要贏得瑟恩人的完全支持,並儘可能拉拢自由民中相对不那么野蛮的部分。 然后在曼斯拿下长城之前,抢先一步控制关键隘口,逼迫剩下的自由民就范,要么屈膝,要么等死。 接著以某个名义举起一面旗帜,要求北境的领主们臣服,並接受互相仇视几千年的野人成为他们的邻居。 最后教野人们放弃劫掠,学会开荒种地自食其力,於是大家各回各家,所有人都有美好的未来。 听起来像是童话里的故事。 林恩不得不承认,他居然被库娜说得有些心动了。虽然他打心眼里对当这个时代的国王或者领主没兴趣,但建功立业这种事,想必没有任何人能够拒绝。 不过他很快摸著下巴苦笑了起来。 即便他愿意冒著风险和库娜一起书写这篇童话,一切的前提都得是卡萨成为新马格拿。 如果是另外两人成为马格拿,虽然仍会对林恩保持尊重,但绝不可能对他言听计从。 而库娜在一番陈词过后,似乎也从自己宏伟构想带来的情绪中冷静了下来。 能在短短一晚上理清思路並果断前来进言,说明她很聪明,那就必然能看到这其中蕴含的巨大风险和不確定性。 而这件事的根源在於,林恩本就没有必要为了不切实际的王位,拿自己的生命冒险。 “我会考虑的。” 林恩斟酌著说道: “等马格拿的仪式结束之后,我们再谈这件事。” “遵命,大人。” 库娜以臣属的姿態行了礼,然后让到一边,示意身后的人上前。 “大人,我的女儿莱安娜。今年十五岁,继承了安柏家的绿眼睛和我那野人丈夫的暗金髮色。” 库娜像展示商品一样脱下莱安娜的斗篷,並拉著她转了一圈。 林恩这些天看惯了脏兮兮的野人,此时见到莱安娜顿时觉得世界都明亮了几分。 她那张漂亮的脸蛋显然被细心收拾过,此时还带著一丝惶恐,头髮也被梳成精巧复杂的样式,更添几分俏丽。 难怪她来的时候要披上斗篷。 平时不打扮甚至刻意扮丑都能引来无数覬覦的目光,如果她以这副模样出现在人前,相信即使是马格拿的命令也无法阻挡那些想要偷她的男人。 库娜对林恩的反应很满意,於是开口说道: “我把她保护得很好,教她规矩和识字,期望有一天她能回到家族的城堡中生活,而不是像我一样在长城外受尽苦难。” “几年前我说服了丈夫,决定向守夜人投降,然后通知我的父亲派人来接。以前有过这样的例子,被掳走的北境女人成功返回了家乡。我心里想著,即便父亲不肯认我,只要能把莱安娜带回去也是好的。” “可是一场疾病带走了弗力维,而我无法独自带著女儿穿过整个北地。好在他临死前找到马格拿,求了一道命令......” 林恩听著库娜的娓娓诉说,下意识附和道: “我听说了,马格拿下令禁止男人偷她。” “是的,大人,我保证莱安娜仍是处子。” 莱安娜的脸肉眼可见地红了,光凭这一点就显示出了与野人的不同。 库娜毫不遮掩自己的想法,她直率地说道: “可即便回到最后壁炉城,莱安娜的出身也会导致她不被认可,地位可能还不如私生女。更何况一旦长城被突破,城堡里也不再安全。” “大人,我不敢奢望什么,只求让莱安娜在您身边服侍。若您肯赐她一个孩子,即便是私生子也能在將来给她一份保障,总好过在某天晚上被不认识的野人从床上偷走。” 库娜和她的丈夫算是自由恋爱,但过往的经歷仍导致她对野人深恶痛绝,哪怕是相对开化的瑟恩人也保持著非常多的陋习。 尤其是“偷”婚的行为,绝大部分的本质是强暴,只有极少数是两情相悦,只不过长久以来成了惯例,以至於所有人都习以为常。 林恩一早就猜到了她的目的,对於这种上赶著送姑娘还不要名分的行为,如果是在穿越以前他会说多多益善。 但身处当下残酷的环境,林恩实在是没法高兴起来,前二十来年的和平生活赋予了他太多的共情能力。 他站了起来,走到莱安娜面前,低头看著她的眼睛。 “告诉我,莱安娜。” 林恩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问道: “你母亲的请求,是否符合你自己的心意?我要听实话。” 莱安娜漂亮的翠绿眼眸里闪过一丝疑惑,过了好一会儿似乎才明白林恩在问她什么。 把人生的选择权交给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听起来似乎有些过於苛刻,但这是在塞外野人中长大的孩子,无论父母给予了何种程度的保护,她依然要比生长在温暖地带的同龄人成熟得多。 在得到肯定的答覆后,林恩对著鬆了一大口气的库娜说道: “我向你承诺,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给予莱安娜庇护,並且她隨时有选择离开的自由。” “今天就先这样吧!我们的谈话务必不要泄露出去。对了,你知道怎么清洗这些毛皮衣服吗?它们味道太大了。” “用月心藤的汁液,大人。崖壁上的石缝里有很多,但自由民们总是嫌麻烦。” 库娜说著將所有衣物整理好抱在怀里,林恩注意到她將对野人的称呼改回了自由民。 “交给我吧,清洗好以后我会为您重新缝製,莱安娜,你留下为大人测量尺寸,晚一点我会把你的东西带过来。” 库娜了结了一桩大心事,连脚步都轻快了许多,一个闪身就出了帐篷,留下林恩和莱安娜面面相覷。 过了好一会儿,莱安娜才从腰带上抽出一根细绳,支支吾吾地说道: “大......大人,我来为您量一下尺寸吧。” 第14章 泣血之星 量尺寸需要先脱“盔甲”,而自从穿越以来,这件保命神装还从没被完整地脱下来过。 在林恩的指导下,莱安娜协助他將航天服脱掉,林恩顿时感觉连呼吸都顺畅了不少。 这时他只穿著一套打底的速乾衣,好在帐篷里被火堆烧得很暖,倒也不怕著凉。 他下意识抬起胳膊闻了闻,託了这鬼天气的福,气味还不算太难忍受,这也得益於亚洲人本身就没什么体味。 莱安娜摆放“盔甲”的动作惊醒了一直缩在床头的幼龙,它从毯子底下钻了出来,吱嘎乱叫著想往林恩身上爬。林恩眼疾手快赶紧將它按住。 好傢伙,自己只穿著薄薄一层速乾衣,就凭它那爪子,爬到身上肯定会留下一道又一道的口子。 莱安娜被幼龙血一般鲜艷的顏色吸引,不仅没有害怕,反而试图触摸它,只能说不愧是塞外长大的孩子。 在这冰天雪地里,似乎永远只有黑白两种顏色。 幼龙对著她伸过来的手指发出一阵警告的嘶嘶声,整个身体都弓了起来。 “它有名字吗?” 被龙无情拒绝的女孩咯咯地笑著,隨后用无辜的大眼睛看著林恩。 “大人?” 她补充道。 “不必叫我『大人』,在自由民的土地上,叫我的名字就好。” 林恩说著思考了一下,他確实忘了给龙取名字这件事。 坦格利安家族歷史上有名的红色巨龙有两头,其一“红女王”梅丽亚斯,它通体鳞片呈猩红色,最有名的驾驭者是雷妮丝·坦格利安公主,號称“无冕女王”。 它是血龙狂舞內战期间最年长、最庞大的龙之一,以狡黠且富有战斗经验著称。在著名的鸦棲堡之战中,她独自迎战“绿党”的阳炎和瓦格哈尔两条巨龙,最终力战而亡,其头颅被送往君临示眾。 第二头是“嗜血巨虫”科拉克休,一头非常庞大凶猛的红龙,最后的驾驭者是著名的浪荡王子戴蒙·坦格利安亲王。 科拉克休以凶猛、可怖和丰富的战斗经歷闻名,它身体细长,模样恐怖,所以贏得了“血虫”的称號,在血龙狂舞中,戴蒙亲王骑著它与伊蒙德王子的巨龙瓦格哈尔在神眼湖上空展开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决战。 最终,科拉克休与瓦格哈尔同归於尽,双双陨落。 相比起来,林恩的龙在形態上更接近“血虫”。 他很想偷懒將它取名为“血鸦”,但感觉对血鸦公爵有些冒犯,一时又想不到更好的,於是將问题拋给莱安娜。 “它还没有名字,你觉得叫什么比较好?” 女孩有些吃惊,没想到母亲所说的身份尊贵之人,竟然会向她諮询给魔龙取名这么重要的事。 但她还是思考了一下,然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它的顏色和天上的红彗星很像,自由民把那颗彗星称做神哭泣时流下的血泪,『泣血之星』。” 这正好暗合“星之子”的称號,虽然听起来有些不祥,但龙本来就是血火与灾祸的象徵。 “那就叫它『泣血』好了。” 林恩说著从架子上拿出半根生羊腿,將龙引到空地上。 经过这段时间的休养,幼龙的精神恢復了不少,体型也长大了一些,而且它已经可以稳定地自行喷火烧烤食物。 看著“泣血”喷出一小股白火,然后扑在羊腿上用力撕咬焦肉的模样,莱安娜开心地拍起手来,不敢相信自己真的给传说中无法战胜的魔龙取了名字。 林恩示意莱安娜来给自己量身体尺寸,她吐了吐舌头跑了过来。 似乎是林恩的言行给了她勇气,莱安娜一边用细绳在他的身上摆弄,一边大著胆子问道: “『星之子』林恩,您会赐我一个孩子吗?” 林恩差点就没绷住,好不容易才稳住惯用的平缓声调,淡淡说道: “你现在还太小,这件事等你长大了再说——如果到时候你还愿意的话。” “我当然愿意,而且我已经不小了。” 確实,在这个世界十五岁已经到了可以婚嫁的年纪。而且面对这样的活泼可人的小姑娘,林恩要说一点不心动就有点虚偽了。 莱安娜嘟囔著说道: “母亲说您將来会统一长城以南所有的土地,让我务必哄你上我的床。” 这话是能说出来的吗?真是个傻丫头。 倒是库娜,被劫掠到塞外几十年,但儿时听过的征服者伊耿的故事始终在影响著她,以至于坚信龙是无敌的。 “我们的孩子一定会是私生子吗?我母亲说私生子没有地位,总是受人欺负。” 她继续问著,嘰嘰喳喳像只鸟儿。 私生子確实没有地位,但也有特例,比如著名的戴蒙·黑火,还有“血鸦”、“寒铁”。 林恩心中想著,但嘴上却说: “在长城以南確实是这样,但如果我有孩子,不会遵循此例。” 正当莱安娜为自己那还不存在的孩子喜笑顏开时,尼莫突然钻进了帐篷。 “『星之子』林恩,曼斯派人请您......” 尼莫说到一半愣住了,盯著莱安娜半天说不出话来。 “你......你是『淑女』莱安娜?” 被打扮过后的莱安娜似乎和以前的样子相差很多,当然是变得更漂亮了,以至於尼莫几乎认不出来。 莱安娜收起绳子,昂著脸自豪地说道: “以后你要叫我『星之子』的莱安娜!” 尼莫被震惊得往后退了一步,脱口而出道: “你偷了『星之子』林恩?!” 他突然反应了过来,连忙用心虚的眼神看了林恩一眼,结结巴巴说道: “不对,你......你被『星之子』偷了?” 在自由民中,男人被女人“偷”是奇耻大辱,他生怕林恩发怒,於是赶紧换了个说法。 林恩听完差点气笑了。 “莱安娜是我的侍女,”他绷著脸说道:“以后受我的庇护。” 尼莫可能不太明白侍女的含义,但听得懂后面那句。於是他不再纠结到底是谁偷了谁,继续向林恩匯报消息。 曼斯派人来请林恩去他的大帐,听说是要请教营地的规划和管理。似乎是曾经和林恩同行的氏族到处在传“公正的林恩”这个名號,引起了曼斯的注意。 “要我说不必理会他们,等新的马格拿从大地中重生,我们就自己去打长城。” 年轻气盛的尼莫叫囂著: “除了巨人,其他氏族像山羊和麋鹿一样软弱,虽然长著会顶人的角,但最后总是被冰原狼和影子山猫吃掉。” 尼莫的发言让林恩心里一动,看来瑟恩人里確实有一批人不服曼斯的领导,库娜的谋划也不全然是空想。 “既然他诚心邀请,我也不好失礼。” 林恩站了起来,对莱安娜说道: “替我穿盔甲,我去见见他。” 第15章 凶猛的小鸡吞食者 当林恩带著龙穿过野人营地时,不出意外享受到万眾瞩目的待遇。 他的肩膀上站著自由民们从未见过的怪物,虽然个头还小,但外形已经显露出凶相,鲜艷的顏色也代表了危险。 林恩带著泣血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借龙的存在为自己造势。 即使是在塞外,坦格利安家巨龙的威力也广为人知,传奇龙骑士的故事谁不爱听呢?而野人总是喜欢追隨强者。 如果事情真的能顺利发展下去,他不介意按照库娜的谋划做点什么。 尼莫带著足足十个瑟恩战士,气势汹汹地护卫在林恩身后,一直走了大约五分钟,他们才来到了曼斯的帐篷外。 塞外之王的帐篷比林恩见过最大的帐篷还要大两倍,虽然也是兽皮缝製,但材料却是纯白的雪熊皮,帐顶竖立著一对巨大的鹿角,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驰骋於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来的。 两名卫兵站在门口,他们拄著长矛,手臂捆著圆形的皮盾牌,林恩似乎听到了尼莫对著那盾牌发出了一声嗤笑。 这孩子有点魔怔了。 “野......野兽不能进。” 卫兵忠诚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但被泣血的嘶叫嚇得直咽唾沫,尼莫粗暴地將他推开,然后替林恩掀开帐门。 “你们守在外面!” 等林恩进去后,他吩咐其余的瑟恩人,然后跟著进入帐篷。 帐篷里有些热过了头,满是烟雾,四个角落都摆著燃烧的木炭,放射出暗红的光。 地上则铺了厚厚的兽皮作为地毯,看起来確实有几分国王的气派,起码比林恩的帐篷要奢华得多。 当眼睛適应这团瀰漫的红色烟雾后,林恩发现里面共有六人。 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髮女郎分享一角杯蜜酒; 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鸡;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人,他曾在昨天和曼斯一同去过瑟恩营地,此刻正津津有味地吃著烤好的鸡肉,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鬍子里,而他欢快地嬉笑著。 还有一个眼神看起来十分危险的高瘦男人,通常野人的眼神都很危险,但他的格外突出。他身穿黑衣,手上磨著一把质量上乘的钢剑,剑一看就是抢来的,除了瑟恩氏族,野人不懂採矿和冶炼,也没有温度足够高的锻炉。 最后一个是曼斯,他仍穿著襤褸的红黑斗篷,盘腿坐在枕垫上,边弹竖琴边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艷阳一样美丽,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製成,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迴荡,鲜血的滋味舌头来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而他笑著笑著放声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性命,没有关係, 凡人终有一死,而我却曾將多恩人的妻子品尝!” 当歌谣的最后一个曲调缓缓消逝后,曼斯抬头看向林恩: “『星之子』,欢迎来到塞外之王的帐篷,我为你准备了一个舒適的座位,也为你的龙准备了一个。” 他说完深深地看了一眼张牙舞爪的泣血。 “不过在谈话之前,请允许我为你介绍我的同伴: 首先是这位身穿黑衣,正在打磨爪牙的男人,他叫做『猎鸦』阿夫因,这个外號得自於他曾捕杀了大批乌鸦,而且他即將出发开始新的狩猎。 为防你不知道,我们一般將绝境长城上的守卫称为乌鸦,因为他们只穿黑衣。” “猎鸦”阿夫因冷冷地看了林恩一眼,脸上刻意表现出对龙的存在不屑一顾的样子,但这恰恰暴露了他的忌惮。 曼斯说完后转向矮壮男人: “这位凶猛的小鸡吞食者是我忠诚的托蒙德,那边的女人——” 托蒙德有些不满。 “等等,你报了阿夫因的头衔,也该说说我的。” 曼斯·雷德露出微笑: “如你所愿。 『星之子』林恩,在你面前是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號者,以及破冰人。他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曼斯一口气將托蒙德的外號说完。 “这还差不多。” 托蒙德满意地说道,然后转向林恩: “幸会,林恩·晨星,我虽然不相信什么星之子和异鬼杀手,却对龙很感兴趣。” 林恩笑著回应道: “曼斯向我介绍了一打人,但这帐篷里却没站那么多,我只见到了一位矮个的小鸡吞食者。” 所有人都笑了,托蒙德自己笑得最厉害。 “火盆边那位好女人,”曼斯·雷德笑完后继续说道:“叫做妲娜,她怀著我的孩子。” 怀孕的女人羞涩地向林恩点头致意。 他转向剩下的两人。 “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邇,瓦邇身边的年轻人贾尔则是她的新宠物。” 瓦邇的头髮是蜜一样的金色,和莱安娜的暗金色有所不同,她確实容貌过人,但在见过莱安娜后,林恩已经很难对她產生兴趣。 瓦邇的目光则在林恩的脸和幼龙之间来回穿梭,有些意味深长。 “我不是別人的宠物!” 贾尔凶狠而阴沉地说道,托蒙德对此嗤之以鼻。 “好了!其他的首领各有任务,以后我会再向你介绍。昨天你已经见过了狗头哈獁、骸骨之王和持巨镰刀的哭泣者,相信你自己能把他们的称呼和外貌特徵对上號。” 林恩点了点头,然后在曼斯指给他的椅子上坐下,椅子旁竟真的为龙准备了一个毛皮小窝,於是林恩把泣血放了进去。 两人中间隔著一个圆木做的桌子,上面摆放著一些吃食。 林恩看到其中有一小碗橡子糊,他在来的路上吃过一次,很苦,难以下咽,即便是以自由民的標准,也只会在別无选择的时候才吃它。 尼莫尽职地站到林恩身后,肩膀上挎著他走到哪都要向人炫耀的星之盾牌,宽大厚重的青铜剑別在腰里,左手抱著林恩的头盔,右手上则提著新崭崭的瓦雷利亚钢剑。 林恩的航天服不便系剑带,於是尼莫便坚持帮他拿著。 虽然只用了半个白天和一个晚上,但库娜的手艺毋庸置疑。 它的剑柄用独角兽的角精心磨製,不仅非常適合林恩的手型,还泛著温润的乌光,柄上的龙蛋形配重球也被重新打磨,光亮如新。 剑鞘则由一整条长度適中的剑骨鱼皮製成,鱼皮被硝製得很好,灰白色近乎半透明,既轻便又柔韧,表面还留有漂亮的鱼鳞纹路。 “哈!瑟恩小子,手里拿的是你新主人的火魔剑吗?” 托蒙德注意到了纤长惹眼的暗黑姐妹,忍不住放下了手里的鸡肉说道: “托蒙德想看看传说中砍下异鬼脑袋的火魔剑!” 第16章 歷史与戏剧 尼莫用凶狠的眼神回应托蒙德的嘲讽,不过在看到林恩伸出手后,还是把剑稳稳地交到他手上。 林恩將剑拔出一半,露出狭长剑身上暗光游走的纹路,当所有目光都被吸引过来后,林恩开始不紧不慢地讲述它的歷史。 “它並非火魔剑,而是坦格利安家的两把族剑之一,名为『暗黑姐妹』。它由龙钢(古语中没有『瓦雷利亚』这个词,对应的是先民时代古语中的『龙钢』)铸造,曾有四位著名的持有者。” “第一位是征服者伊耿的姐姐兼妻子、维桑尼亚王后,她本人就是一位驍勇的战士,剑术甚至还在伊耿之上。 她有一个著名的故事:经歷一次未遂的刺杀后,为了说服征服者伊耿建立一支常备护卫队,维桑尼亚突然抽出『暗黑姐妹』,在御前侍卫们反应过来前飞速划伤了国王的脸。 她以此证明国王需要更好的保护,直接促成了传奇御林铁卫的创立。” “第二位是『血龙狂舞』时期的『浪荡王子』戴蒙亲王。 在维桑尼亚去世后,这把剑几经周转,后来由『人瑞王』杰赫里斯一世赐给了他的姐姐雷妮亚,隨后传至戴蒙手中。 戴蒙与『暗黑姐妹』共同经歷了残酷的石阶列岛战爭等多场战斗,而最辉煌的一刻发生在神眼湖之战的终极决斗中。 戴蒙亲王从自己的龙『血虫』科拉克休背上跃起,在几千尺的高空跳到了对手的龙身上,然后手持『暗黑姐妹』,一剑刺穿了他的对手——『独眼』伊蒙德王子——那只完好的眼睛,將其斩杀,两人两龙同归於尽。 多年后,人们在湖底发现伊蒙德王子的骸骨时,这把剑仍旧深深地插在他的眼窝之中。” “第三位是被誉为史上最伟大骑士的『龙骑士』伊蒙,在他的时代,这把剑代表著骑士精神的巔峰:『立誓勇敢、宣誓公正、决心保护弱者、妇女和无辜之人』。” “这三位都姓坦格利安。” 林恩说完顿了一下,把剑完全抽了出来: “以及最后的持有者、拥有一千零一只眼睛的『血鸦公爵』布林登·河文。他曾以王室私生子的身份,连续担任两位国王的首相,实际统治七大王国几十年,拥有遍及七国甚至狭海对岸的庞大情报网,三次平定黑火叛乱,並为此背负弒亲恶名。 最后,他为了维护坦格利安家族的合法正统和王国安寧,牺牲个人荣誉违背了立下的誓言,斩首了承诺保护其性命的黑火族人,最终被判处流放长城,成为了守夜人总司令。 在漫长的一生中,他曾对自己有过一句极为精准的总结:『我爱著一位兄弟,恨著一位兄弟,渴望著一位女人。』” 当一个个曾经闪耀维斯特洛的人名和故事被林恩娓娓道来时,帐篷里陷入了安静。 儘管他们中的很多人並没有听说过这些名字,但林恩充满韵律的声调,和这些故事背后蕴藏的歷史厚重感还是感染了他们。 眾所周知,野人没有歷史,只有寥寥几个口口相传的故事,而且大多都在时间的冲刷下失了真。 见眾人还在回味,迟迟无人说话,林恩主动打破寂静。 “所以,『小鸡吞食者』托蒙德,” 他说道: “如果你想亲自见识一下它,那就擦乾手上的油,不要脏污了我的新剑柄。” 看著递过来的传奇武器,托蒙德几乎是有些侷促地站了起来。 他脸上带著傻乎乎的笑,一边环顾著其他人,似乎是在担心自己笨拙的一面被发现,一边用手使劲地在衣服上蹭著。 但他的衣服也谈不上乾净,擦了半天似乎没什么效果,最后是瓦邇拯救了他,给了他一块洁净的麻布。 托蒙德赔著笑接了过来,然后用麻布包著剑柄,举在手里仔细端详。 “它轻得像根棍子!” 托蒙德一脸震惊,像小孩子摆弄心爱的木棍一样来回挥舞了几下。 “它锋利吗?” “吹毛可断。” 林恩回答道。 托蒙德大概是头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其他人也是,以至於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他嘟囔著拽下几根白鬍子放到剑锋处,但还没等他吹气,那几根鬍鬚就因为轻微的抖动而纷纷断成两截。 剑太轻了,托蒙德还没能適应这种手感,所以没拿稳。 “诸神啊!” 他发出一声呻吟: “它劈开我的脑袋一定比劈枯树枝还容易。” 旁边的“猎鸦”冷笑道:“眾所周知,剑磨得越利,越容易崩坏。” 林恩淡淡说道:“它以龙焰和魔法锻造,几乎不会磨损。” 听到这话,托蒙德“呼”的一声转向阿夫因: “天天磨你的那把破剑,把它举起来,谁强谁弱,试试便知!” 阿夫因的脸上闪过一丝恼怒,但还没等他发作,托蒙德已经蛮不讲理地一剑朝他砍了过去。 猝不及防的阿夫因连忙举剑格挡,两剑相交,发出了一声刺耳的金属振鸣。 泣血被这声音惊动,猛地人立而起,发出一声更刺耳的尖啸。 托蒙德达到目的后猛地退了两步,预防著猎鸦可能的反击,然后他把暗黑姐妹举起来查看,发现剑刃没有一丝损伤,再看阿夫因的...... “哈!猎鸦,现在怎么说?” 他大叫道,这时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阿夫因的剑刃上出现了一个指头深的豁口。 但阿夫因已经恼羞成怒,他愤然起身,举剑向托蒙德攻了过去。 就在两人即將展开廝杀之际,曼斯用带著怒气的声音阻止了他们。 “够了!没人可以在我怀孕的妻子面前拔剑!这里是塞外之王的帐篷!” 两人立刻停手了。 “托蒙德,滚出去!我受够你的无礼之举。” 曼斯怒斥著他“忠诚的”托蒙德,然后转向“猎鸦”: “阿夫因,你也该去长城巡逻打探了!” 等两人都被逐出帐篷后,瓦邇和她的宠物贾尔也识趣跟著离开了。 曼斯有些头痛地拨弄著手中的竖琴,他的妻子妲娜则走到他身后,温柔地为他揉著额头。 他对林恩发出无奈的嘆息: “正如你看到的,我统领的是一群毫无纪律,没有道德和法律的野蛮人,这就是我急需瑟恩人支持的原因。” 林恩心想不愧是塞外之王,这样都能把话题拐到试探瑟恩人的立场上来。 要不是刚刚猎鸦眼里的杀意宛如实质,他几乎就要以为这是曼斯事先排练好的一场戏剧了。 当然,即便如此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曼斯很有可能授意托蒙德主动挑起爭端,但也许连曼斯自己也不能確定事情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发生。 於是林恩没有接话,而是在边上漫不经心地擦拭著被托蒙德抓过的剑柄:儘管隔了一层麻布,但洁癖促使他象徵性地又擦了一遍。 曼斯大概是没料到,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神秘年轻人居然能这么沉得住气。 他有些挫败地拨开怀孕妻子的手,用前所未有的真诚语气说道: “『星之子』林恩,让我们坦诚地聊一聊吧。” “你带著魔龙走进我的帐篷,声情並茂地讲述了关於一把龙家族剑的动人故事,所以......我是否可以这么认为,你是一位流亡的坦格利安,准备藉助自由民的力量,復刻征服者伊耿的故事?” 第17章 曼斯·雷德的往事 要不是细节有所不同,林恩几乎要以为是库娜走漏了风声,或者乾脆就是曼斯派来试探他的间谍了。 他见曼斯拋开了精心编织的面具偽装,知道对方这是准备动真格了,於是也不再一味地敷衍。 林恩將对库娜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声明自己並非坦格利安后裔,而且可以驭龙的也不止这一个家族,只不过是龙蛋资源之前被垄断了而已。 面对曼斯的將信將疑,林恩不得不向他科普:即便是在坦格利安王朝鼎盛时期,潮头岛的瓦列利安家族也曾通过联姻获得“龙王血脉”,继而拥有巨龙。 更別提瓦雷利亚曾有四十个龙王家族,虽然那些家族早已隨著那片陆地毁灭,但难道就真的没有一丝血脉留存下来? 很可能只是没有活著的龙蛋来孵化而已。 另外,歷史上的坦格利安传承有序,並且有著標誌性的银髮紫眸,冒充他们毫无意义(虽然龙家也出现过其他发色的正统继承人,但结局似乎都不太好)。 而目前遗存的龙家正统传人只有流亡在海外的韦赛里斯和丹妮莉丝兄妹。其中丹妮莉丝嫁给了马王,为其孕育子嗣,韦赛里斯则已经死於马王赠与的黄金王冠。 还有一个疑似黑火后裔的冒牌伊耿,在流亡首相琼恩·柯林顿的抚养下长大,不过很难自证身份。 若林恩举起坦格利安的旗帜,明眼可见的就有两个严重问题。 第一,没有正统性,他只能宣称自己是王室私生子,这很难获得贵族支持。 第二,北境的仇视,坦格利安的最后一位国王用残忍的手段杀死了前任北境守护瑞卡德·史塔克和他的继承人布兰登·史塔克,以及好几位北境大贵族的继承人。他的儿子雷加则绑架了“狼女”莱安娜·史塔克(民间视角),这使得北境人对坦格利安家族极为仇视。 林恩事无巨细地將这些分析给曼斯听,告诉他自己和坦格利安毫无关係,而且不想也不能冒充疯王的私生儿子。 曼斯虽然聪明,还有一条比剑更厉害的舌头,但毕竟出身低微,又一直混跡在守夜人与野人之中,眼界和见闻终归还是差了点。 “所以说,这一切都是你的臆测,我的到来確实是意外,也无意威胁你塞外之王的位置。” 林恩说著端起妲娜为他倒的一杯蜜酒喝了几口,味道意外地还不错。 “如果你还不信,”他补充道:“尼莫跟隨斯迪马格拿亲眼见过我的『星之船』,半个月前的火流星更是有无数自由民见证过。” 尼莫看到林恩对曼斯好声好气地讲话,早就有些不耐烦了。 他仰著鼻子对曼斯说道: “我以诸神和马格拿的名义起誓,『星之子』林恩说的都是真话,与我共同见证的还有十二个最好的部族战士!” 这誓言很有分量。 曼斯再次嘆了口气,声音里带著忧愁: “我並非在意这塞外之王的头衔,只是想带领信任我的自由民们活下去,包括我的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 而且即使没有刚才的闹剧估计你也能看出来,自由民们根本不相信什么国王。” “我从没戴过王冠,也没坐上该死的王座,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 曼斯看了林恩一眼后继续说道: “我出身低微之极,没有修士为我涂抹圣油,也没有自己的城堡,我的王后穿兽皮戴琥珀,而非丝绸宝石。我是自己的战士,自己的弄臣,自己的琴手。” “任何一位塞外之王,靠的都不是血统,自由民不追隨姓氏,也不在乎哪个兄弟先出生,他们相信强者。” “我离开影子塔时,有五个人吵嚷著要当塞外之王。托蒙德是其一,斯迪是另一个,我杀了其余三人,因为他们寧愿反抗也不愿服从。” “他们其实和南方骑士一样勇敢,一样强健,一样迅捷,一样聪明,只是缺乏纪律。他们自称为自由民,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似国王一般伟大,如学士一样睿智。” “而现在他们只是被死人嚇到了,被逼无奈才暂时聚集在我的帐篷里,因为他们相信我可以带领自由民突破那面冰墙。” 林恩抓住了重点:“你曾经是守夜人?” “没人和你说过?好吧,那我就自己讲讲。” 曼斯拿起那碗橡子糊往嘴里舀了一口,然后说道: “我的名字是『曼斯·雷德』,『雷德』是『掠袭者』这个词的变体,守夜人给私生子取的姓氏。 他们从一队被截杀的掠袭者怀里找到了我,至今没人能说清为什么他们会带著孩子翻越几百尺高的冰墙,也许是为了逃往温暖的南方吧!” “也有人说孩子是他们在农户家抢的,但总之,守夜人留下了我,並把我养大,我成了天生的守夜人,他们在我还懵懂的时候叫我许下誓言。” “可我天生爱女人,也不喜欢向別人屈膝,我觉得这些都没错,但却违反了守夜人的规矩。比起长城来,我更爱荒野,那是我的血液、我的天性。我爱野人的音乐,也爱他们的女人,离开影子塔对我而言就像是回家。” “有一次,我们出城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著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他笑著向林恩展示自己破旧斗篷上的红色缝线。 “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因为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 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是她替我清洗血污,缝好创口,还餵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復。 她用亚夏產的鲜红丝线缝好我破碎的斗篷,丝线是她祖母从一只被衝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財宝,是她给我的礼物。” 他把斗篷披回肩上。 “回到影子塔后,他们从仓库里给我找了一件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这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 『守夜人必须穿黑衣!』 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仿佛我是个健忘者。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了……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 林恩倒没想过他还有这样的过往。 而等橡子糊吃完后,故事也到了尾声。 曼斯放下勺子,幽幽说道: “好了,你说了你的故事,我也说了我的,咱俩扯平了。下面不妨让我们聊聊正事。” 第18章 野人的未来 林恩被曼斯的故事打动了,於是正色问道:“来之前,我听说你想要重新规划营地?” “不,那只是个藉口,再精妙的规划也无法约束不听命令的士兵,我真正想谈的是自由民的未来。” 曼斯说著从旁边取出一张绘製在羊皮上的地图,上面画了一些山川地形和城堡標记。 “不瞒你说,打下长城其实不是最大的问题,难的是之后的事。” “在塞外,自由民通过採集、捕鱼和狩猎,虽然过得很苦,但总算还能活下去,可一旦到了南方......那里的猎物少得可怜,而想让自由民学会种地简直是天方夜谭。” 雷蒙说著用手指划过地图上的一片片山脉、森林与河流。 “他们会抢劫,会杀戮,唯独学不会挥锄头,北境又大又空旷,他们会和种地的农人一起饿死在野外,或者在城堡的高墙下化作烂泥。” “自由民或许可以越过防守空虚的长城,它太长、太空、守卫的人太少,处处是漏洞,但很难攻下有士兵守卫和储藏充足的城堡。” 曼斯的脸上出现一丝苦涩。 “我之前对他们说谎,给他们希望,告诉他们城堡不堪一击,但等真正见识过那些石头城墙的话就不会那么说了。” “也许最后只有少数人才能活下来,我不过是把他们从冰雪的地狱带到飢饿的地狱里罢了。” 林恩慢悠悠地说道: “你应该和你的谋臣们谈这些,而不是我这个外人。” 曼斯自嘲道: “看来我之前少说了一点:『我是自己的战士,自己的弄臣,自己的琴手』,现在要再加一句『我也是自己的谋臣』。” “自由民在这种大事上很难冷静下来思考,他们更擅长按自己的想法肆意妄为,即使明知那会让事情变得一团糟,而他们的首领往往是最擅长此道的那一个。” “但你不一样,我听到有些氏族民在传颂你的公正,来这里的路上,你把一支队伍管得很好。” 林恩谦虚道: “那是瑟恩战士的功劳,我只不过是提了一点建议。” “这正是问题所在!”曼斯突然提高了音量:“有纪律的士兵,加上一颗会动的脑子,南方人就是这么运作的,所以他们占据最好的土地,把我们赶进冰天雪地里。” “说了这么多,你的计划是什么?让我担任你的国王之手,然后替你出谋划策、管理臣民吗?” 林恩的语气里带著戏謔。 “不!我想让你来带领自由民。” 林恩第一次在野人面前露出惊讶的表情,他原以为曼斯是忌惮他的龙和对瑟恩人的影响力,所以才试图拉拢他,避免野人联军分裂。 没想到他居然有意让出塞外之王的位置,林恩確信对方不是试探,因为曼斯的神色不像作假,而且也完全没这个必要。 “这不现实,而且我......” 曼斯抬手阻止了林恩下面的话:“在你拒绝之前,先听听我的说法。” 於是林恩点了点头。 “我不否认,曾经有过效仿『红鬍子』雷蒙、『吟游诗人』贝尔、詹德尔和戈尼、还有古老的长角王以及乔曼的想法,他们是在我之前出现过的歷代塞外之王,带著自由民为征服而前往南方,试图扫荡七大王国。” “不过在异鬼出现,妲娜又怀孕后,我的想法就改变了,只想找个像塞外一样可以自由选择斗篷顏色的地方安静生活。” 曼斯的嘴角带了一丝微笑,目光柔和地看了一眼妲娜的孕肚,隨即又凛冽了起来。 “隨著凛冬来临,异鬼逼近长城,塞外已经没有了活路。即使过了长城之后,自由民也不会有好下场,北境餵不饱所有人,出征的军队也总有一天会回来。 歷史证明没有纪律的自由民不是领主军队的对手,迎接我们的终归会是一场死亡的盛宴。” “而我......” 曼斯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作为塞外之王,北境人民遭受劫难的罪魁祸首,必然会遭受贵族们残酷的打击和报復,我的妻子和孩子也会因此而受苦,甚至丟掉性命。” “但你的到来让我看到了希望。『星之子』林恩,或许你真的是诸神派来拯救我们的。” “你带来了龙,那是征服者的象徵,而下跪之人惧怕龙。它现在还小,但总会长大。自由民也可以为你而战,征服也好,谈判也好,总之只要让那些领主们罢手,给我们留一块生存之地就行了。” 曼斯对龙的看法倒是和库娜出奇的一致。 林恩心里想道。 两人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在长城或者长城以南生活过。 “我原本以为你是坦格利安后裔,带著某种目的来到塞外,现在你说你不是,那就更好了。” 曼斯的嘴角牵起一丝微笑。 “你比那些贵族老爷更懂得尊重与仁慈,愿意聆听自由民的想法,为他们带来公正的判决。” 林恩被说得有些汗顏。 “仅仅是一些微不足道的裁决而已,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都能做到。” “也许是这样,”曼斯点头:“但这年头良心可是个稀罕物。” “除此以外,你的故事也讲得很好,比我的竖琴更能打动人心。不要以为这是件小事,自由民比你想像中更崇拜知识与智慧,因为他们缺乏这些。 你以为那些歌谣是怎么来的?” 林恩倒是没想过这些。 “总之,你有传说、有名声、有瑟恩人、有龙,甚至还是个异形者,而我只有花言巧语和对『吟游诗人』贝尔的拙劣模仿。无论从哪方面看,你都比我更像一个塞外之王。” 这无疑是谦虚之词,毕竟那些野人头领对曼斯言听计从,这绝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只要你愿意,我会帮助你成为自由民们的王,他们会遵从你、拥护你,为你作战,为你献上礼物,为你谱写歌谣,世世代代传颂你的英名。” 曼斯先把好处说完,最后才盯著林恩的眼睛缓缓说道: “唯独有一点,別让他们下跪。” 这对林恩来说甚至算不上一个条件。 就现在而言,要是有某个领主或国王要求林恩下跪,他只会礼貌地请他们滚蛋。 “在我的家乡......”林恩抬手指了指帐篷顶:“从来不靠威逼別人下跪来贏得尊重。” 第19章 计划1 “看来我们达成第一个共识了。” 曼斯愉快地说道: “下跪之人的誓言就像风,要是七大王国把所有的背誓者都送到长城服役,我们就永远也不可能打过去了。” 林恩被曼斯说动了,但这和库娜的计划產生了衝突,所以林恩想先听听曼斯的计划。 若论活人与死人的战爭,这很好抉择,但活人与活人相爭,且两边都只是为了生存,这確实叫人为难。 他想看看能不能取一个折中的方法。 当林恩说出自己的想法后,曼斯直接说道: “我的计划是派一队精锐掠袭者加上瑟恩人的战士,翻过长城,绕到黑城堡后面藏起来,然后在长城沿线各个据点......” 他在地图上指出了几个位置,它们都位於长城的关键隘口。 “......分別派人进行袭扰,这样黑城堡就会派出一部分人手支援。” “等黑城堡的兵力分散后,大军从正面佯攻,吸引剩下的守夜人上城墙防守,这时绕后的部队再突袭黑城堡,占领並打开城门。” “这样就可以用最小的损失拿下长城。” “如果失败呢?之前的塞外之王是怎么做的?” 林恩问道。 “好吧,这是两个问题,让我们分开来讲。” 曼斯清了清嗓子,似乎准备长篇大论。 “首先,我不否认失败的可能,守夜人中大多是些罪犯和渣滓败类,但也確实有很多厉害人物。可惜他们人太少,不足一千,而我们的人太多,漫山遍野。” “我们可以继续进攻,同时分出人手造木筏穿过海豹湾,从后掩袭东海望;也可以转而攻打影子塔,我比任何活人都更清楚那里的地形;我们还可以派出无数人马和长毛象去废弃的要塞,直接挖穿城门,十几处同时开工。” “但这样一来,时间拖得太长,自由民会流很多血。长城的守卫会造成一部分,海豹湾的风浪会打翻很多木筏,异鬼则会带来比这多十倍的杀伤。 你见过它们,隨著白昼越来越短,黑夜越来越冷,它们变得越来越强。它们先杀人,然后驱使死者。巨人们无法抵挡,瑟恩人、冰川部落与硬足民也都不行。” 林恩点了点头,对野人来说,这確实是眼下最好的办法。 “当然,还有一个最简单的方式,那就是传说中乔曼的冬之號角。” 林恩在血鸦的记忆中翻找到了一些相关的內容,传说远古的塞外之王乔曼吹响冬之號角,將地底的巨人们唤醒,而那只號角可以吹塌长城。 “可惜我们四处挖坑,打开了好几十座坟墓......古老的国王和英雄的坟墓,它们遍布乳河河谷。无数阴影被释放到阳间,却始终没有找到乔曼那只能让绝境长城倒塌的號角!” “当然,传说不一定真实,但总有人会信。如果战事不利,也可以拿来威胁守夜人,於是我就找了个假的。” 曼斯指著帐篷的角落说道: “反正即使找到真的,我们也不能吹它,不是吗?否则异鬼也会跟著追过去。” 林恩看向那个方向,那里放著一个巨大的黑色战號。 號角很大,弯曲的线条足足八尺长,开口宽阔,他甚至可將整条腿放进去。 若这东西来自於野牛,那就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头牛。 他起初以为上面镶嵌的是青铜,走近后才意识到是黄金。 古老的金子,鐫有符文,逐渐褪成棕色。 “我们从巨人的坟墓里找到的。”曼斯说著转向尼莫:“小子,记得不要说出去。” 林恩坐回椅子上,感嘆曼斯確实把一切都考虑到了。 “至於之前的塞外之王是怎么做的......”曼斯喝了口酒润了润嗓子:“长角王和乔曼的年代太过古老,记述已经非常模糊。” “而在三千年前,詹德尔和戈尼兄弟俩一起,率自由民穿过古老的地下山洞,那里有千百个洞穴,在底下全部连通,而守夜人对此一无所知。可惜他们出来的时候,却被临冬城的狼群袭击。” “那是一场大战,戈尼杀了北境之王,但他儿子捡起父亲的旗帜,戴上父亲的王冠,反过来砍倒了戈尼。” “刀剑声惊醒黑城堡里的乌鸦,他们披著黑衣骑马出发,夹攻自由民。南有北境之王,东有安柏家的部队,北面是守夜人,自由民几乎死光了。” “但詹德尔没有死,他从乌鸦群中杀了出去,率领手下残余的人马折回北方,狼群嚎叫著紧跟在后,却没有追上。可惜詹德尔不像戈尼那样熟悉山洞,他转错了一个弯......” “结果越走越深,越走越深,想原路返回,眼前却始终是石头,看不到天空。很快火炬开始熄灭,一支接著一支,直到最后只剩黑暗。” “没人再见过詹德尔和他的部下,但在寂静的夜晚里,你可以听到他们的子孙后代在山底哭泣,他们仍在寻找回家的路。” 林恩习惯性地摸著下巴: “通往长城的那条通道也从此找不到了?” “有些人去搜索过,但走得太深,结果遇到了詹德尔的子孙,他们总是很饿。黑暗中除了血肉,还有什么好吃的呢?” 曼斯意味深长地说著。 林恩听不出其中的真假,於是说道:“我记得还有『吟游诗人』贝尔和『红鬍子』雷蒙。” “是的,”曼斯继续说:“他们都是爬墙过去的。” “但爬墙时是很无助的,城上的守卫可用石头、长矛和燃烧的沥青桶肆意对付攀登者,他们则只能死命贴著冰壁。” “有时长城似乎还会主动把他们抖下去,好像狗儿抖跳蚤似的。” 曼斯回忆著当时的情况: “我曾亲眼目睹一片坚冰在掠袭者身下碎裂,断送了好几人的性命,外出影子塔巡逻时,也总能发现冰墙下摔得稀烂的尸体。” “但若让自由民悄无声息地爬上长城,一切就不同了。只要给他们时间,他们就能在长城顶上建起根据地,树立自己的堡垒,並放下绳索和梯子,迎候数以千计的同伴。” “可惜这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並不比直接挖墙快多少,还要额外耗费许多的绳索和毛皮。” 第20章 计划2 “我记得雷蒙这么干时,守夜人军团的总司令是杰克·穆斯古德,人称『快乐杰克』。” 曼斯想了想说道: “他听任红鬍子长驱直入北境之后,人们改称他为『睡大觉的杰克』——这个外號流传至今。” “雷蒙的队伍最后在长湖岸边的血战中,遭遇临冬城威廉公爵和醉巨人哈慕德·安柏的夹击而全军覆灭,红鬍子被威廉公爵之弟『躁动的阿托斯』击杀。而守夜人到得太迟,战爭已经结束,怒气衝天的阿托斯·史塔克抱著兄长的无头尸,命令他们打扫战场。” 讲完这段残酷的战斗,曼斯幽幽地问道: “『星之子』林恩,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林恩斟酌著说道:“进攻长城的这段没有了。你是曾经的守夜人,而我甚至没见过长城,所以自然是以你为准。” “但我想知道打下长城后,你准备怎么做?” 曼斯难得咧开嘴笑了起来。 “我能看出你的顾虑,『星之子』林恩,你比我想像中的还要仁慈,比那些自詡文明的南方佬更像文明人。 从眼神里能看出来,你的內心甚至比最尊贵的国王还要高傲得多。” 但也更软弱, 曼斯在心里补充著: 或许他真的来自另一个世界。 “你担心太多人因你而死,这里面也包括长城另一边的人......你认为他们比自由民更无辜吗?” 被曼斯察觉到內心的想法,林恩对此並不感到意外。毕竟对方是人精般的存在,而他自己半个月前还只是个被文明社会惯坏了的躺平青年。 只是这种標准的电车难题太过考验人性,如果轮到他做抉择,就必须慎之又慎。 长城以南的生存资源就那么多,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野人一旦过去,除非再有一只能吹塌石头城墙的號角,否则总要有人被饿死。 战爭时期,城堡里的人只会加紧收税和囤积粮食,可顾不上种地农民的死活。 见林恩不出声,於是曼斯缓缓说道: “在英雄纪元,先民和森林之子联手在黎明之战中打败异鬼,『筑城者』布兰登则藉助森林之子的魔法,筑起绝境长城。但有一部分先民被阻隔在了长城外,塞外自由民就是这么来的。” “我们只是被迫留在了长城外面,长城两边的人身体里流的都是先民的血,谁也不比谁高贵。” 林恩面无表情: “这一点我完全同意。” “但我还是想听听你准备怎么做。” 曼斯无奈地说道: “我原本的计划是越过长城后,以瑟恩人为主力在野外迎战贵族的军队,打败他们甚至攻下一两座城堡,这样才能让那些老爷们知道躲起来没用,必须乖乖地拿出粮食供养飢饿的自由民。” “自由民人太多,北境餵不饱他们。” 林恩指出,事实上他很好奇野人一共有多少。 “能活多少是多少吧!” 曼斯有些无奈地说。 但尼莫很不满意,他说道: “我就知道你不可信,所有要命的事都让我们瑟恩人去做,你却想领著绵羊在后面坐享其成!你说的这些我们自己也可以办到。” “但你们不知道可以从哪里翻过长城,不知道守夜人的巡逻路线,更不知道怎么在野外对付穿著钢铁衣服、骑著披甲战马的骑兵。” 曼斯耐心地开导著,他做这事本应是轻车熟路,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总是格外疲惫。 “但若跟自由民一起,你们可以最先挑选战利品,作战的时候其他氏族会在旁边辅助你们,同时也会省下宝贵的口粮供给你的族人。 即使是瑟恩人,也並非人人都是战士,不是吗?” 曼斯见尼莫不说话了,便继续说道: “过了长城,最可怕的还是贵族的军队。” “『红鬍子』雷蒙,『吟游诗人』贝尔,詹德尔和戈尼,长角王,乔曼,他们都失败了,事实证明,没有纪律的自由民打不过装备了铁甲和钢剑的领主军队。” “『红鬍子』雷蒙王的故事我刚刚已经讲过,他是你曾曾祖父时代的塞外之王,统领过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自由民大军。而只是史塔克和安柏两家的军队就战胜了他,像这样的领主北境还有好几个,更小一些的则多到十根手指也数不清。” 尼莫显然被说动了,但林恩指出了话语中的漏洞: “可你向自由民们宣称,北境的军队都跟著史塔克去了南方。” “是,但也不是,” 曼斯精明地说道: “若不是史塔克带兵去爭王位,自由民们想活命就只有下跪这一条路了。好在他带走了大部分,这给了我们机会。但贵族老爷们总会留下人手保护城堡和財產,这就是我们要应付的。” 妲娜又来添了一次酒,这回给站著的尼莫也倒了一角杯,他仰头喝下了。 “无论如何,会死很多人。” 林恩评价道。 “总好过全死掉!” 曼斯补充道: “『红鬍子』雷蒙时期的北境兵强马壮,守夜人也人手充足,而现在这二者皆兵力空虚。” “另外別忘了,我们现在有了『星之子』和龙。如果你不愿意举坦格利安家的旗,那就自己画一个,然后告诉他们新的征服者来了。” “那些贵族老爷只要有一家愿意下跪,其他人就会像抢食的狗儿一样忙不迭地跟上来,生怕落了后,我听过的故事里这种情节多到数不清。” 曼斯的评价堪称犀利,林恩想了想发现还真是这样。 贵族嘛,总是喊著家族至上的口號行各种不义之事,或者以此为藉口谋夺个人的利益。 “自由民的数量有多少?这么多人聚集在峡谷里,他们吃什么?” 林恩终於问出了早就想问的问题。 “如果你问的是总数的话,那我只能告诉你:只有诸神才知道具体的数字。” 曼斯思考了一下,隨即说道: “不过这些年来我四处游荡,从陆续接触到的部落、村庄、氏族来推算,愿意跟来的人数大约在十万左右,总人数估计在十二万以上,但不超过十五万。” “目前聚集在河谷的大约有五万人,各个部族的青壮基本都到了。 还有很多人在来的路上,他们大多是腿脚慢的老人,异鬼才知道他们能不能活著走到这里。” 第21章 维斯特洛所有生灵的守护者 “还有很多自由民不愿意离开祖传的土屋或洞穴,愿他们的神保佑他们,別在睡觉时被异鬼找上门。” 曼斯做了个促狭的祈祷手势,然后说道: “好消息是动物没那么蠢,几乎都在往长城方向逃窜,其中仅羊和鹿的类別就超过十种,还有很多其他的大型猎物可供捕食。我让人组建了专门的狩猎队,所以目前食物储存还算充足。” “可以多捕一些储备起来吗?” 林恩问道,但曼斯摇了摇头。 “动物们不傻,知道逃离危险的地方,它们不可能为了躲避异鬼就主动送上门来,只为让我们填饱肚子。” “自由民们还在陆续向这里匯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最多只能维持平衡。” 林恩想了想觉得也是。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进攻长城?” 曼斯想也不想就说道: “当然是等你们选出新马格拿。” “我昨天已经说过,如果缺少瑟恩战士计划会很难行得通,想要在短时间內拿下黑城堡,其他人都做不到。要是连你们也失败,那就只能用笨办法了,但只怕异鬼不会给我们太多时间。” “另外长城沿线也需要大量的排查巡视,好摸清乌鸦的巡逻规律,他们似乎已经察觉到了点什么。 我让掠袭者队伍增加了袭扰次数,分散他们的注意力,希望这里能晚点暴露吧。” 林恩听到这里忍不住看了曼斯一眼,发现这个才三十多岁的男人已经头髮发灰,眼角隱约有了皱纹。 一个出身守夜人的逃兵,因热爱自由而选择与野人同行。他集结了几乎所有的野人部落大举南下,但真正目的並非入侵或者得到一顶王冠,而是为了躲避异鬼的威胁,带领族人逃过长城寻求庇护。 而现在,他寧愿放弃好不容易取得的“塞外之王”的头衔,也要保证妻儿的安全。 这让他的形象变得深刻起来,远比一个单纯的入侵者要复杂得多。 谈话差不多到了尾声,这时林恩心里也有了计较。 他轻声问道: “除了瑟恩人,自由民里真正能打的战士有多少?” 曼斯有些惊讶,他似乎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低头思索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总结道: “自由民基本都是战士,也可以说都不是,这很难界定。” “要是按照我自己的標准,那么托蒙德手下的红厅氏族有两千战士,其中包括四五百矛妇,打起来还算中用。” “巨人只剩不到三百,几乎要灭绝。他们生育困难,女性绝不被允许参与战斗,男巨人有一百左右,但我承诺不会隨意让他们流血,除非到了最紧要的关头。” “狗头哈獁、猎鸦阿夫因、哭泣者和骸骨之王都是凶猛的掠袭者,他们互相仇视,为了生存才听我的。” “哈獁是绝对的先锋,我把所有的骑兵都归她调遣,总数为500;猎鸦、哭泣者和骸骨之王各自带领精锐的掠袭者队伍,这部分人数不好说,人员时常变动,一般在10-50人之间。” “不过这三人都有依附他们的部族,各自还能选出500-800左右的青壮。” 曼斯又盘算了一会儿,然后继续说道: “冰封海岸人的海象骨战车在雪地或冰面上能起点作用,其他时候则不必指望;硬足民身材矮小,数量虽多但战力堪忧,勉强能有3000左右能战之兵。” “剩下的夜行部、冰川氏族、穴居人,还有很多来自鬼影森林深处和霜雪之牙隱秘山谷中的奇怪氏族,这些氏族的人极难沟通,部分甚至连语言都退化了,连我也搞不清楚他们究竟是不是先民的后裔。” “他们有的行止诡异,有的极为凶残,让他们保持安静不捣乱已是万幸,我根本没指望他们能作战。但如果有需要的话,他们加起来应该能拿出1000-2000人来凑数。” 曼斯盘点完自由民的力量后,生怕林恩了解得不够直观,接著又补了一句: “加上瑟恩人的一千多战士,虽然数量听起来不少,但和领主的军队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穿毛皮的永远不是穿铁衣的对手。” “我没打算让他们去和穿铁衣的人作战。” 林恩思考了一下,决定说出自己的想法: “你觉得让他们守长城怎么样?” 曼斯被林恩的提议惊呆了,有那么一会儿他看起来甚至有点困惑。 “长城本就是用来防备异鬼的,而不是为了防备自由民,是时候让它恢復原来的作用了。” “等攻下长城后,我会让学士放渡鸦给维斯特洛的所有领主,宣布异鬼復甦的消息。告诉他们,自由民......不,是我——林恩·晨星接管了长城,让他们送食物和补给来。” 林恩觉得自己的思路是对的,既然活人之间內部不和,那就找个外部危机转移矛盾,这对他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一般国內上过初中政治课的都知道这手段。 异鬼就是现成的外部矛盾。 这是从未有人设想过的角度,曼斯之前的计划也只是停留在打劫农户和城堡,並没有什么长久的规划。 或者说他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攻打长城上。 曼斯从震惊中恢復了过来,他摇了摇头,觉得林恩的想法有些天真。 “可他们不会相信,对於南方人来说,异鬼只是用来嚇唬小孩的鬼故事,已经消失了数千年,没人相信它们会真的回来。” “而且他们正陷入五王之战的內乱,各个势力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爭夺铁王座上,根本无暇顾及长城边陲的『古老传说』。” 林恩微微嘆气: “他们不愿给?很好,那我就亲自去取。” “这在我的家乡叫『师出有名』,你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吗?” 曼斯点点头,虽然语言和文字不同,但表达出的意思却是相通的。 “到时候从北境开始,我將以『维斯特洛所有生灵的守护者』的名义竖起旗帜,向全大陆的贵族征守护者税。” “如果在这种末日威胁降临时,人类却仍在为权力自相残杀,对真正的危机视而不见,那就別怪我『攘外必先安內』了。” 林恩再次用通用语翻译了一句著名的政治格言。 第22章 拼图 曼斯似乎明白了什么,他慢慢说道: “所以,你是给自己找了个往南进攻的理由,好满足道德上的完美?” 林恩笑了笑: “你也可以这么说,有时候人心中的信念可以压倒一切,我愿意给自己一个。” “但有一点是你没有看到的,那就是人心。假如南方的民眾得知真相,知道最大的威胁是长城外的异鬼,而领主们却还在为了一把铁椅子爭得头破血流,不顾他们的死活,你觉得他们会怎么做?” “如果有人不信的话,就绑几个尸鬼带给他们瞧瞧。” 曼斯看起来已经接受了林恩的说法: “传说长城有魔法,异鬼过不去。” “那就把不相信的人绑过来,让他们自己用眼睛看。”林恩乾脆地说道。 “可自由民们不会接受约束。”曼斯將最后也最让人头痛的困难提了出来。 “这就是我唯一的要求,”林恩慢悠悠地说道:“不能总是你提要求,我也有我的条件。” “如果你想让我带领自由民活下去,那么需要做三件事。” “第一,继续寻找传说中乔曼的號角,这不是为了威胁南方人和守夜人,而是防止异鬼得到它。” “第二,挑选出愿意服从命令的士兵,告诉他们不需要向任何人下跪,只需要为他们自己和家人而战,我会给他们盔甲和武器,给他们家人食物、土地和房子。” “第三,將最凶残的掠袭者和绝不服从规则的那部分找出来,给他们两条路:要么发誓永远镇守长城不得离开,就像守夜人那样;要么死在长城外面,去给异鬼当打手,而我不介意再杀他们一次。” 曼斯听完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我曾发誓带他们远离异鬼。” 林恩针锋相对:“起码隔著一道城墙。” 过了一会儿他又劝道: “我想你心里也清楚,要是放任他们进入南方的土地,那么即使自由民最后安顿了下来,他们的生活也將不得安寧。既然你想让你的子民好好活下去,就必须做出取捨。” “到时候,我会带他们进攻城堡,像你说的那样打下一两座,逼迫他们拿出囤积的粮食。” “北境的粮食不够吃没关係,只要他们臣服,我就继续带领他们往南打,找那些更靠南、土地更富饶的领主討税。” 曼斯有些犹豫: “但这样的话,我们大概率会失去猎鸦、骸骨之王和哭泣者的人马,狗头哈獁也可能不再听命。” 林恩言简意賅:“很好,长城正需要人手。” 曼斯沉默了很久,最后长嘆一口气。 “好吧!从现在开始,他们是你的子民了。” 就这样,一场几乎决定自由民与北境未来的谈话结束了,两人的神態都轻鬆了不少。 曼斯是因为放下了千斤重担,也算是为自己的妻儿找到了一份保障,林恩则是莫名其妙解决了之前构想中的一大难点——野人的约束问题。 “你提的三个要求都需要时间。” 曼斯站了起来: “號角我们会一直找,但从不抱太大的希望。托蒙德的部下隨时能为你而战,哈獁也可以爭取,而那些氏族则需要我去找他们谈谈。” 林恩也站了起来,他握著曼斯的手,感慨地说道: “这些事只有你能办到,如果之后一切顺利,或许你会因此为自己贏得一座城堡,可以穿五顏六色斗篷的那种。” “以『维斯特洛所有生灵的守护者』的名义赐给我吗?” 曼斯微笑著问。 “不,是赠与。” 林恩也微笑著回应。 曼斯一直把林恩送回瑟恩人的营地,两人故意热切地交谈,这一幕让沿途的野人议论纷纷。 这是计划的一部分,隨后曼斯还会让人散布消息,將林恩的身份逐渐神化,但具体怎么做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当天晚上,林恩將莱安娜赶回她母亲的帐篷,隨后烧了热水擦洗身体,並清洗衣服。 等他忙完了所有事,正光著身体靠著火炉烘烤衣服时,一阵响彻天地的欢呼突然从帐篷外传来。 那是无数个声音在呼喊他们新马格拿的名字。 林恩长出了一口气,卡萨终究没让他失望,计划的又一块拼图就位了。 虽然即便不是卡萨成为马格拿,他和曼斯的计划也不会受太大影响,但卡萨总归是“自己人”,万一曼斯那边进展得不顺利,他还有瑟恩人作为最后的底牌。 但他没有出去和瑟恩人一起庆祝,一方面衣服还没干透,穿起来不舒服,此外他还要考虑到卡萨个人的威望问题。 卡萨在之前发过血誓要永远追隨星之子,以此换取林恩与他们“同在”。 如果林恩在此时贸然出现在他面前,卡萨必然会有所表示,虽然不至於导致难堪,但难免有损他在瑟恩人心中至高的形象。 毕竟是人家拿命博来的辉煌时刻,林恩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 第二天早上,林恩得知除了卡萨自己从地下爬了出来外,斯迪之子赛贡被挖出后靠药剂甦醒,另一名参选者则不幸死去。 接著是连续三天的狂欢,瑟恩人几乎倾尽所有来庆祝新马格拿的诞生,牛、羊、猪、鹿等肉食敞开供应。 曼斯为此颇有些怨言,但还是额外送来了不少珍贵的蜜酒作为祝贺。 林恩依然没有参与进去,他这三天缩在帐篷里,潜心研究血鸦记忆里的剑术和弓术。 这个世道武力为王,林恩必须抓紧时间让自己变强。 之前曼斯在送林恩回来的路上曾有所暗示,他从拔剑的动作看出林恩不擅长用剑,手上也没有长期训练留下的茧子。 其他人或许沉浸在他的王室故事里没有发现,但时间一长总会暴露。 要知道野人只愿意跟隨强者,而林恩的强体现在三个方面:神秘莫测的来歷、杀死异鬼的功绩,以及“驯龙者”的身份。 其中“驯龙者”的身份毋庸置疑,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到; “星之子”的称號虽有瑟恩人的背书,但终归无从证明,只不过野人们多多少少会夸大自己的外號,比如“巨人克星”、“雪熊之夫”托蒙德,所以他们只会將信將疑。 唯有杀死异鬼这件事,光有瑟恩战士的讲述是不够的。 就算他们再怎么赌咒发誓自己说的是真的,也终究需要通过林恩的个人武力来证明。 第23章 卡萨马格拿 龙虽强悍,但不可能时时守护主人,终归还得自身强大才行。 好在血鸦曾是一位实力超群的战士,不仅箭法冠绝七国,曾在著名的红草原之战中远距离射杀叛军首领戴蒙·黑火及其双胞胎儿子,一举平定第一次黑火叛乱,而且剑术也是顶尖。 他在战役的关键时刻,与手持“黑火”剑的黑火阵营第一猛將“寒铁”伊葛?河文死斗,战斗激烈程度仅次於戴蒙?黑火与加尔温?科布瑞的对决。 虽最终被打瞎一只眼,但依旧逼退寒铁、守住了战场。 血鸦的身材瘦削,不像传统骑士那样高大威猛,但有著独特的剑术理解,而在林恩获得的血鸦记忆中,这些战斗技艺依然存在,只不过需要经过大量的磨合与训练才能掌握。 好在林恩和血鸦一样都是高瘦的体型,连手上的佩剑都一样,练习起来事半功倍。 唯一的遗憾是林恩的身体素质远远不如血鸦,不过他还年轻,现在开始加紧锻炼也不算晚。 其实更適合林恩练习的是血鸦的射术,站姿、持弓、呼吸、发力等等经验技巧就印在他的脑海中,几乎可以拿来就用。 可惜血鸦使用的弓是特製的,並非普通的紫杉或榆木製品,而是一把鱼梁木长弓,这在维斯特洛极为罕见。 鱼梁木长弓的韧性远超一般木材,配合血鸦从小练就的臂力,能在三百码(约274米)外保持致命的穿透力。 这个距离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长弓的有效射程,当时只有血鸦和他的精锐鸦齿卫才能做到。 而林恩现在的臂力堪称孱弱,基本不可能復现血鸦的惊艷射术,只能从威力小得多的弓开始慢慢练习。 林恩在还算宽敞的帐篷里时进时退,左右腾挪,暗黑姐妹被挥舞出道道残影。 虽然来来回回就只有几个最基础的动作,但一两天下来他也算是颇有心得。 与此同时,林恩付出的代价是手掌被磨出了好几个血泡,腰膝关节也阵阵酸痛。 当然,他明白这点训练量还远远不够,想要达到血鸦的水平,除了增强体魄之外,还要经过大量的对练和实战。 火堆旁,“泣血”吃饱喝足,睡得正欢。现在的它是重点保护对象,所有人都指望著它快点长大形成战斗力,成为接下来计划的关键助力。 曼斯为此特意挑选了十来种猎物送来给泣血“试吃”,最后发现它还是最钟爱绵羊的肉。 莱安娜在靠近帐门的位置为他缝製衣物,浆洗过的毛皮经过库娜的拆解和重新裁剪,光是看起来就顺眼多了,莱安娜则负责收尾工作,略作修改好让衣服更加贴合舒適。 林恩走到莱安娜身边,挑了块剪裁下来的小块皮毛轻轻拋往空中,隨后“刷”的一声挥剑横切,那团在半空中舒展开的废弃毛皮瞬间被他削成两截。 他走过去捡起来查看,发现切口异常平滑,足见“暗黑姐妹”的锋利。 但两块毛皮大小不一,说明林恩的手还是跟不上脑子,明明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角度和力道挥剑,手脚却始终慢一步。 他摇了摇头,仿照著血鸦记忆中的样子耍了几个剑花,然后收剑入鞘。 瑟恩人狂欢三天后,卡萨极其正式地將林恩邀请到马格拿专属的帐篷里。 此时的林恩已经换上了羊毛衫和毛皮衣裤,暗黑姐妹用剑带悬掛在他的左腰上,整个人除了样貌气质和始终不相伴左右的龙以外,几乎和野人看不出什么区別了。 羊毛衫工艺粗糙,容易扎皮肤,好在他有速乾衣打底。 毛皮衣裤在库娜母女的精心缝製下既贴合挺立又舒適保暖,活动起来比航天服要轻鬆得多。 而卡萨虽然成为了马格拿,但无论是武器装束还是对林恩的態度都一如以往。 瑟恩人不以衣著是否华贵评判身份,也不靠座次高低区分地位,所有人都围著熊熊燃烧的火炉坐著。 卡萨的脸上多出一丝无形的威严,不过巫师们调製的药水也对他產生了一些影响,显得有些蜡黄。 但他还是坚持不肯修养,庆典刚一结束就立刻召集族內有名望的头头脑脑举行会议,林恩作为贵宾旁听。 瑟恩人有自己的律法,虽然简陋粗糙,但比没有强。卡萨依照传统解决了积攒下来的几件纠纷(通常他们更倾向於宣诸武力),然后便开始討论氏族的未来。 林恩环顾四周,围坐著的人里基本都是当时被他从异鬼手中救下来的战士,他们都是各个瑟恩家族中的佼佼者,所以才有资格跟隨马格拿。 之前跟隨斯迪,现在理所当然地跟隨卡萨。 只有三人例外,一个是斯迪之子赛贡、一个是浑身肌肉、只穿一层薄衣的大鬍子男,他是主管冶炼与铸造的工匠首领,最后是一位昏昏欲睡的苍老巫师。 討论的过程中,卡萨主打聆听,一言不发。 林恩之前已经授意过尼莫,让他將与曼斯的计划全盘告知卡萨,所以今天的最终议题就是瑟恩人如何在这个计划中保障自身的利益。 因为在曼斯的规划中,他们必须作为主力迎击可能到来的北境军队,还要担负攻城的任务,这样一来必然会有相当的死伤。 有一说一,瑟恩人久居北地峡谷,在塞外也算是最靠北的那一批了,见识著实差了些,翻来覆去就是想著多要些粮食和比青铜更坚韧的钢铁。 直到车軲轆话说无可说,人群才將目光匯聚到林恩的脸上。 这场面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如果林恩没记错的话,上次在瑟恩人最后一批迁徙队伍里,他们也是自顾自討论一通,然后像这样一起看著他。 不同的是上次瑟恩人想让他当马格拿,这次乾脆就直接当塞外之王了。 “曼斯承诺让你们优先挑选战利品,” 林恩终於开口,但话里还是將自己与瑟恩乃至整个自由民群体做了区分。 “但我觉得这还不够。 若自由民听我號令,你们得到的將是属於自己的土地和领民,也许还有带瞭望塔楼的庄园厅舍,甚至石头城堡。” 第24章 军功爵制 “星之子”就是不一样,一句话就將大部分人说的浑身发热,气息急促起来。 林恩注意到有几人甚至把手伸到后背抓了抓痒。 卡萨朝林恩点了点头,於是林恩站起来说道: “到了长城以南,一切都將变得不同。那里的土地適合耕种,如果不依赖土地產出的作物,自由民很难生存下去,所以有很多自由民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將会去种地。” 不等眾人鼓譟起来,林恩就接著说道: “而你们是天生的战士,不是拿锄头的农夫。以前据守在峡谷中所以难以得到发展,但现在不一样了,你们的勇武將会为自己的家族换取前所未有的荣耀与財富。” “我以『维斯特洛所有生灵守护者』的名义承诺,在之后与反对我们事业的势力作战时,普通士兵每摘下一颗敌人的头颅,就將得到五户三口之家种地所產生的税收作为奖励,父死子继,永不断绝。” “五颗脑袋即可提拔为队长,带领一支十人队伍作战,地位与南方人的有產骑士相当;斩下十颗以上脑袋的勇士,可以成为百夫长,由我给予领地和食邑,位同封爵。” 这是林恩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激励士兵的方法,虽然野蛮,但无疑有效。 涉及到的具体数字,是他根据库娜对北境人口和土地的描述做了简单计算得出来的。 不过这些数据早已过时,后期肯定要调整。 另外为了防止瑟恩人听不懂,他还特意做了个简易的树状图以作说明,图上当然不是文字,而是用树枝石子之类的东西作为替代。 瑟恩人虽然有纪律,听命令,但只是针对马格拿。 他们本身是没有阶级观念的,即使行动通常也是以家族为单位,林恩必须强行为他们植入等级的概念,军功制度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至於承诺的奖励,可以从愿意种地的自由民那里获得一部分。 除此以外,总会有不开眼的贵族会反对林恩以及这支野人军队,拒绝向长城提供“守护者税”,到时候打起来,就看军功封爵制加持下的瑟恩战士和其他愿意作战的野人给不给力了。 贏了,贵族老爷们的土地、財富和领民多得是,输了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该死死该埋埋。 一群瑟恩人听完后似乎有些迷惑,林恩无奈,只好拿出之前赛贡为了感谢他为父报仇而奉上的青铜锭说道: “大概意思就是,每一个普通士兵,只要砍下一个敌人——注意我说的是真正的可以作战的士兵,而不是拿平民冒充——的脑袋,那么他就可以获得大概十块这样的青铜锭的財富,每年都有!子子孙孙都有!” 帐篷里的气氛“哄”的一下子热腾了起来,之前说土地、领民,还有庄园房舍、石头城堡之类的,他们只觉得遥远,现在有青铜锭作为参照,事情一下子变得简单起来。 这样的一块青铜锭,可以在塞外换来十几张上好的皮毛,或者数百斤处理过的新鲜猎物,有十块就意味著几乎不用劳作和狩猎,就可以养活四五口人。 这里林恩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换算,如果將穀物、水果、牲畜等实物税包含在內,南方土地能提供的物质肯定要比瑟恩人估算得要多得多。 就在这样热烈的气氛下,林恩又向他们普及了团体考核的概念:对於军官(如队长、百夫长),考核的是整个团队的集体战果。如果作战不力,没有斩获,主官甚至会被处罚甚至降级。 另外计算军功时,必须先扣除己方的阵亡人数。 例如一个十人作战小组,如果自己牺牲了两人,就必须斩获两个以上的敌人首级,超出部分才算作军功。 此外还有严格的核验,战斗结束后,斩获会公开展示三天(秦军的“暴首三”),由专人进行严格核验,士兵互相监督举报,无误后才能落实奖赏。 討论持续了很久,林恩並没有一言而决,而是听取了诸多意见,並作了一些適当的修改。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比如除了“斩首”,一些被林恩忽视的功劳也被加上,包括攻打城堡时率先破城、斩杀敌方將领、夺取敌方军旗等高阶军功,这些將会带来比斩首更丰厚的奖赏,需要按照具体情况单独核算奖励。 林恩心里一阵嘀咕,这不就是古代的先登斩將夺旗三大功吗? 之前林恩说过,一旦这些所谓的自由民去到更宜居的土地上时,阶级分化將会不可避免,此刻果然应验。 这还没过长城,利益衝突就已经开始让瑟恩人学会思考了。 而林恩从这些討论中得到的最大的收穫,也是瑟恩人自己提出来的。 瑟恩人通常以家庭为小单位,家族为大单位,为了防止家族內部互通首级作弊,所以需要將战士混编成队,队长不得带领自家子弟,百夫长以此类推。 这可是作为领导求之不得的好事,林恩赶紧记下,准备將这条作为铁律传下去。 君不见古往今来,多少王朝军队就是腐朽在將领的私兵家丁手上。 最后还有一条,就是瑟恩人觉得砍十颗脑袋就能晋级百夫长有点太简单了,瑟恩人一共就1200左右的战士,也就意味著这样的名额最多只有十二个。 所以他们建议加大难度,十颗首级只能晋级三十夫长,百夫长需要更高级的军功才行。 林恩还是第一次见到反向谈判给晋升增加难度的,同时也觉得瑟恩人未免太看不起南方军队了,似乎摘他们的首级就像摘地里的甜瓜。 “这套制度並不是只在瑟恩內部实行,其他愿意听命令的自由民战士也会参加,所以人数和名额是足够的。” 林恩这么解释,但瑟恩战士们对与別的氏族並肩作战十分抗拒,更不愿意带领他们,只能说种族歧视有点厉害。 不过总的来说不是坏事,可以很大程度上节省后期的“军费”开支,於是林恩把这条也记上。 这时林恩还没有搬出因战致残和战死者的抚恤这一大杀器,实在是眼下“维斯特洛所有生灵的守护者”有点穷,根本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財物,导致他只能开空头支票。 而空头支票也是有限度的,开得太多未免有些不好看,林恩脸皮还没那么厚。 等以后手头的资源宽裕了,再补上就是。 第25章 野人会议 事实上,这个举措对卡萨的的利益是有很大损害的。 原本的马格拿在瑟恩族內说一不二,但军功爵制度一旦实行,不仅马格拿对手下战士的控制力会受到极大地削弱,本身的地位甚至也可能受到挑战。 万一林恩设想中的雪球滚动起来,战功便將会以一种可怕的速度累积,极有可能出现全新的军事大贵族。 而瑟恩人作战勇猛,机会最大。 林恩在这之前已经做出过明示,但卡萨很明事理,他通过林恩的分析讲解,已经明白野人氏族以后的生活將会迎来巨变。 另一方面,作为瑟恩人里的最强战士,他对自己的实力也有信心。 是的,即便是贵为马格拿,在这套制度中也必须从一个普通士兵做起,这就是自由民。 最终在积极的討论下,一份初具雏形的维斯特洛版军功爵制度被林恩写在了一张山羊皮上。 隨后他誊抄了一封,让尼莫给曼斯送过去。 曼斯正在游说各个氏族出人手组成军队,但让这些人以家族或氏族为单位,分別去做某件事还算容易些,聚集在一起作战那可就千难万难了。 听说他最近尝试著用林恩的“星之子”和“驯龙者”身份去吸引青壮应徵,结果似乎没什么人买帐,反倒是因为林恩的长相与眾不同,吸引来不少矛妇。 这就有点扯淡了。 林恩希望这份军功爵制度能帮上忙,否则没有那些氏族兵作为辅助,光靠一千多號瑟恩战士很难支撑起整个计划。 可能想像中的雪球还没滚起来,自己就要先被融化掉了。 又过了几天,林恩找人要来一张用牛角、牛筋和不知名木头製成的反曲复合弓,用来熟悉血鸦的弓术。 这把弓不像血鸦的鱼梁木长弓那样威力巨大,製作工艺也不可同日而语,但胜在轻便易携,磅数也小,非常適合林恩这种有著惊人射术但体能跟不上的特殊情况。 莱安娜负责往天上扔一截木头做靶子,林恩在下面张弓搭箭,瞅准机会便射。 刚开始时还有些生疏,但几箭过后感觉就来了,接下来他几乎是箭无虚发。 射箭和用刀剑近身搏斗不同,通常情况下只需要顾好两点一线,以及这两点一线之间的干扰因素,不用考虑太多。 相比起来使剑就复杂多了,除了身体因素,还要配合步伐、发力、长久锻炼形成的肌肉记忆等等,还有最重要的经验和战斗直觉。 所谓一寸短一寸险,贴身互砍哪有远程单位放风箏来得安逸自在。 莱安娜倒是没觉得林恩的射术有多么高超,大概在她眼里林恩强大是理所应当的,要不然怎么能杀掉异鬼呢? 断断续续又射了上百箭,此时的林恩已经感觉到后背肩胛骨附近的肌肉开始酸痛,加上前几天练剑累积的肌肉拉伤,他决定今天到此为止。 四周一些围观的瑟恩人儿童抢著去捡靶子,他们不敢靠近林恩,只敢把那节被射成马蜂窝的木头交给莱安娜,大概是害怕林恩脚边那只四处张望,被雪地衬得顏色猩红的喷火魔龙。 当天晚上,曼斯罕见地召开了自由民首领的集体会议。 这是卡萨成为马格拿后第一次同其他首领会面,林恩也应邀前往,为了撑场面,他还特意换上了航天服。 此时的曼斯已经露出了不少口风,再加上瑟恩人在旁鼓动,不少氏族头领已经察觉到了风向在变。 因此当林恩进入那顶用大量雪熊皮缝製的帐篷中时,几乎所有人都將目光投向他。 帐篷里挤得满满当当,除了之前见过面的狗头哈獁、哭泣者、骸骨之王,巨人克星托蒙德这几位有名的头领以外,还多了许多生面孔。 他们中很多人都没亲眼见过林恩和他的龙,因此很快响起一片议论声。 经过介绍,林恩得知了他们的身份是各个氏族的首领或酋长。 身穿海豹皮,满头都是浓密毛髮的是冰封海岸人,他体型肥硕但下肢瘫痪,身边依偎著两只身形巨大、但看起来相当温顺的白狗,用来拉他代替双脚的雪橇。 不过它们在见到龙的瞬间就呜咽著尿了,惹得一旁的托蒙德大呼小叫。 脸上涂著灰黑条纹的是夜行部首领,他瘦得像根树枝,眼睛很大,里面有薑黄色的瞳孔,总体看起来像一具晒乾的蜥蜴尸体。 就像他们氏族的名字那样,夜行部人能够夜视,儘管不如许多夜间狩猎的动物那么强,但依然是非常罕见的能力。 可惜他们的人口十分稀少,还经常和硬足民互相猎杀。 冰川氏族林恩已经很熟悉了,不过这次来的不是之前同行的哈尔,而是另一个眼神始终犹疑的男人。 他的身上掛满了人类牙齿串成的链子,看得林恩很是膈应。 个头矮小,弓背,满脸皱纹的是硬足民的族长。 就像之前说的,外人很难断定他们的年龄,因为他们不分男女老幼,几乎所有人都长得差不多,全是乾巴巴的小老头模样,走起路来缩肩埋头。 但若你因为外貌而对他们產生轻视,那么他们埋伏在暗处的同伴將会告诉你什么叫凶残,尼莫曾称他们为“人形豺狼”,擅长以数量和阴狠取胜。 这几位是比较大的氏族的首领,这些氏族彼此仇恨,多年间互相发动战爭,直到曼斯將他们聚拢到一起。 还有很多人口不多的小氏族也位列其中,包括林恩之前见过的喜欢把脸染成蓝、紫、绿三种顏色,牙齿尖利如同銼刀的穴居人。 他和其他奇形怪状的小部族首领挤在后面,这里面有很多连曼斯本人也说不清楚来歷。 而除了几个著名的掠袭者和一大堆氏族头领外,还有一些实力不那么强,但有些名声的人物也在。 他们包括: “王血”格里克。他宣称自己的血脉来自“红鬍子”雷蒙王,但实际上只是红鬍子弟弟那一脉,对於自由民来说,那跟出自雷蒙的马没什么区別。 就像曼斯所说的,自由民不追隨姓氏。 “大老爹”尤根。他的部眾大多是他的儿孙,他有十八个老婆,半数是掠袭时偷的,他的儿子和孙子们有样学样,以至於家族人口急剧膨胀。 林恩个人已经在心里將其打入了需要留守长城的那一档。 第26章 长夜將至 接著是互相仇视的“猎人”哈雷和“英俊”的哈雷,据说他们孩子的母亲是同一个女人。 此外还有“破盾者”梭伦、“流浪者”豪德、“海豹剥皮人”戴维因, 以及戴鱼梁木面具的“战士女巫”莫罗娜、“瞎子”朵斯、“商人”盖文、“木耳”凯勒格和瓦邇的情人“贾尔”等等。 以上这些都是野人首领或掠袭者,他们的部眾与那些外貌习俗已经有所演化的氏族民不同,更接近传统意义上的先民。 森林女巫“鼴鼠妈妈”缩在角落里,她身材矮小瘦削,皮肤黝黑,身上穿著破旧的黑袍,袍子上缝满各种各样的乾枯树皮,脸上则布满深皱纹。 很多自由民相信她具有古老的力量,而她的眼神看起来既阴鬱又疯狂。 接著是异形者队伍,他们在野人大军中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 其中最受曼斯器重的是“六形人”瓦拉米尔。 他有著老鼠般的小个头和一双泛著恶毒的眼睛,可以控制一只凶猛的雪熊和三只狼、一只影子山猫,是足以让所有人感到毛骨悚然的存在,没人愿意在野外遇到这样的对手。 林恩之前就听说过他,人们常在背后称呼瓦拉米尔为“恶毒的小畜生”,因为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控制家里的一条狗杀死了自己两岁的弟弟。 在这之后又杀死了他的养父与师傅——一个名叫“哈根”的狼灵。 跟隨曼斯之前,“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一大群傢伙的首领,他居住在一个由苔蘚、粘土和原木搭建、曾经属於哈根的大厅里,由他的野兽负责警卫。 周围十几个聚落向他供奉麵包、盐和苹果酒,肉他可以自己搞。 什么时候需要女人了,他就派影子山猫带她回来,凡是他看得上眼的姑娘都会乖乖地上他的床,有的是哭著来的,不过她们仍然要来。 瓦拉米尔把他的种子播给她们,留下一把头髮以作纪念,然后送她们回去。 时不时会来个拿著长矛的英雄,想要干掉这个畜生,解救他的姐妹、情人,或许女儿,而那些傢伙都被他干掉了。 听过这些事跡后,林恩几乎有些同情曼斯了,为了自由民的生存大计,他不得不与这样的畜生为伍。 要是全由林恩做主,他大概会一箭射死瓦拉米尔这类人。 不过这样一来帐篷里的人估计会被干掉四分之一,审判四分之一,剩下来的那一半恐怕也会跑掉。 接著是波罗区,一个可以操控巨型野猪的异形者。 据说他的野猪像牛那般大,浑身都是粗糙的黑毛,獠牙比成人的手臂还长。而他本人长得很丑,眉毛浓黑,鼻子扁平,重顎长满黑胡茬,又黑又小的眼睛挤在一起。 最后是“鹰眼”欧瑞尔,一位可以进入鹰身体里的异形者,相当於人形侦察机,这是一项足以改变战场局面的优势。 之前林恩的返回舱坠落的时候,就是他附身在鹰的身上,远远看到了坠落地点。 但此刻,他们的雪熊、狼群、山猫、野猪和鹰都不在,所有首领们的武器也被收缴一空,甚至连卡萨的“星之矛”也不例外。 101看书 追书认准 101 看书网,101??????.??????超便捷 全手打无错站 只有林恩腰上悬著“暗黑姐妹”,肩上趴著日渐变重的魔龙“泣血”,泰然进入塞外之王的帐篷。 这种超然的待遇代表著什么不言而喻。 曼斯为林恩留的座位就在他的身边,林恩走过去坐下。 他注意到曼斯的妻子妲娜不在,这也可以理解。 因为此时帐篷里满满当当挤了几十號人,不仅空间变得狭小,各种古怪的气味也叫人难熬,实在不是孕妇该待的地方,她的妹妹瓦邇应该在照顾她。 等林恩和卡萨落座后,曼斯按照以往的习惯,拨动竖琴唱了一首关於生命与爱情的歌谣。 歌声结束,有几人发出了讚赏的声音,但大部分人则根本听不懂。 正当林恩思忖著曼斯会不会让他也讲几段英雄们的歷史故事时,他发现对方从脚边拿起了一柄断剑。 林恩一眼就认出了那是“猎鸦”阿夫因的武器。 大约一周前,这把剑被托蒙德用“暗黑姐妹”砍了一道极深的豁口,而此时剑的断口正是当时豁口的位置。 “在会议开始前,我向大家宣布一个不幸的消息。” 曼斯將断剑举起来向眾人展示。 “『猎鸦』阿夫因在执行探查长城的任务时,遭遇了『断掌』科林带领的大队游骑兵,他的队伍几乎全军覆没,只剩几个人逃了回来,他本人业已回归诸神的怀抱。” 林恩刚才还纳闷怎么没有看到他,因为除了实在进不来的巨人,其他所有的头领都到了,连贾尔这种刚组建掠袭者队伍不久的小头目都在,他没理由不出现。 没想到居然被守夜人干掉了,托蒙德用暗黑姐妹在猎鸦剑上砍的那个缺口似乎帮了守夜人大忙。 林恩下意识看了托蒙德一眼,然后发现托蒙德也在看他。 “影子塔出动了將近一百人的队伍,正向先民拳峰进发,这非同寻常。” 曼斯的声音打断了两人的眼神交流。 “我的前黑衣弟兄们一定是发现了什么,这意味著留给我们的准备时间不多了,原定的计划必须加紧执行。” “我们需要提前出发,还在路上的队伍让他们加快速度。欧瑞尔,稍后你带些人手去风声峡入口的高处建立观察哨,务必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跡。” 欧瑞尔点头答应了。 曼斯缓缓起身,將断剑握在手里。 “凛冬已至。” 他用低沉的语气说道: “各位,想必大家都已经感觉到了。这次的灾难可能远远不止死人大军那么简单,伴隨异鬼传说的,还有长夜。” 长夜这两个字一出,即便是以野蛮无畏著称的自由民们也不由得呼吸一窒。 那场八千年前英雄纪元末期的巨大灾难,一场由异鬼引发的战爭,带来了持续一代人的遮蔽太阳的黑暗与刺骨的寒冷,几乎终结了人类的所有文明。 “长夜”是整个已知世界的共同梦魘,在不同文明中都有记载。 东方伊提人的传说认为是血石皇的罪行触怒神灵导致了长夜。 而洛伊拿人的故事则讲述了英雄用秘歌召唤河川之力,才让光明重回大地。 第27章 光明使者 而在维斯特洛,那个故事则妇孺皆知: 就在人类濒临灭绝时,森林之子和先民结成联盟,发现了异鬼的克星——龙晶。 隨后,在一位名为亚梭尔·亚亥、手持燃烧之剑“光明使者”的英雄带领下,人们最终击败了异鬼,结束了长夜,这场最终决战被称为“黎明之战”。 而长城正是在那之后建立的。 当死人復生攻击活人的时候,自由民们就已经意识到异鬼的传说是真的,只是没人愿意往“长夜”这个更加可怕的方向联想罢了。 异鬼还可以杀死,可以逃离,可谁能杀死黑夜,逃离严寒呢? 要是只有异鬼掀起灾祸,他们还可以躲到长城的另一面,可一旦传说中的长夜再次降临,整个世界都將被无尽的严寒笼罩,植物枯萎、动物饿死,人也不例外,逃到哪里都没用。 所以当这两个字被公开提及后,所有人都变了脸色。 由於曼斯並没有事先通气,所以林恩也不知道他的意图,只好静待事情的发展。 “长夜是否会和异鬼一起降临,我不敢断言!” 曼斯加重语气说道: “但先民在手持燃烧之剑『光明使者』的亚梭尔·亚亥带领下,最终击败异鬼、终结长夜的故事,所有人都知晓!” 他走到仅剩的一小块空地上,用眼神逼视著每一个人。 等所有人都不敢与他对视后,曼斯猛地转身,用没拿剑的那只手指向林恩。 “『星之子』林恩·晨星,他从星海中乘船而来,那日的火焰流星诸君共见!” “瑟恩的马格拿,诸神眷顾之人,他亲眼见到『星之子』手持燃烧之剑,斩杀异鬼!” 曼斯看向卡萨,卡萨毫不犹豫地起身说道: “以诸神的名义,我已宣过血誓,永远追隨星之子!” 人群顿时譁然。 瑟恩人的强悍是所有野人公认的,他们从不屈服於任何人,无论是哪一任塞外之王都做不到这一点。 等眾人的討论稍有停歇,曼斯立刻趁热打铁: “神在哭泣流泪。” 他指向帐篷顶部,那是夜空中红彗星的方向。 “祂预见到自己的子民將要遭受苦难,所以赐下新的『光明使者』,亚梭尔·亚亥的转世之人。 他与他的龙『泣血之星』相伴而生,將带领自由民对抗黑暗!” “看看那魔龙的顏色,是和彗星一样的猩红!他不要我们下跪,承诺给予土地和財富,唯一要求的就是我们的追隨与效忠!” 曼斯说著张开双臂,环绕一圈,似乎在等待回应。 经过连续几天的口舌鼓动,曼斯觉得摊牌的时机已经成熟了。他先用生存晓之以理,再用林恩的军功爵制度诱之以利,实际上已经说服了一部分人。 而就在事先与曼斯串通好的几位头领准备起身呼应时,林恩先一步站了起来。 他心里有些埋怨曼斯,没有提前通知就搞这么一出,不过也隱约猜出他这么做的意图。 事实上林恩也不是完全没有准备。 他走到曼斯的身边,接过阿夫因的断剑。 没人注意到在林恩眨眼的瞬间,他和龙的眼睛都变成了乳白,虽然附身只有短短一瞬,但足够他將准確的命令传达给泣血。 隨著林恩將断剑举起,泣血猛地昂头喷出一道极为白炽凝练的火焰,炽热的空气瞬间翻腾,將靠前的人逼得连连惊呼后退。 那柄断剑几乎瞬间就融化了,熔融的钢铁滴落在被踩得乱糟糟的毛皮地毯上,很快將其烧穿,给帐篷里本就难闻的空气添加了新的焦臭味。 而航天服手套强悍的防火隔热能力替林恩承担了一切灼热。 “抱歉,烧坏了你的地毯。” 林恩微笑著对曼斯说道,隨即若无其事地扔掉呼呼冒火的木製剑柄,转而拔出腰间的暗黑姐妹。 又是一道龙焰喷出,它看起来和之前那道別无二致,但只有林恩知道这股火焰的热量只有刚才的四分之一,火焰的整体形態也相对鬆散。 他不確定暗黑姐妹能不能抗住全威力的龙焰,因此不敢冒险,而泣血是可以控制火焰强度的。 平时它给自己烤羊肉时喷出的火焰就弱得多,否则只会得到一坨焦炭。 但其他人不知道这一点,他们只看到被猎鸦当做宝贝的精炼钢剑瞬间就被烧化,而“星之子”的剑只是变得暗红,无数细密的花纹则泛著流光,在帐篷里熠熠生辉。 恐怖的热量逼得眾人不停瑟缩惊叫,但林恩手持炽热的火焰之剑,脸上却平静如常。 正如那传说中手持火焰之剑的亚梭尔·亚亥! 也许是摄於龙焰的威力,也许是被曼斯关於长夜的言论嚇到了,总之当第一个喊出“光明使者”的人举起拳头时,剩下的人几乎都跟著吶喊起来。 就连曼斯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结局远比他预想的要好得多得多。 同时他也不得不承认,林恩的“表演”確实震撼人心,时机也拿捏得恰到好处。 相比起来,他最擅长的演说只能勉强算作合格的铺垫。 热烈的气氛持续了很久。 林恩並没有因得到眾人的拥护而窃喜,而是细心观察,结果困惑地发现连他最厌恶的“六形人”瓦拉米尔都满脸狂热,表现得比大多数人都要积极。 看来野蛮和迷信確实总是相伴相生的,难怪当初的瑟恩人刚见面就把他奉为天人。 但这也给林恩带来了新的烦恼——万一这些在林恩心里被判了“死刑”的人过於忠诚,以后想下狠心收拾就会变得困难。 说句不好听的,这就跟人养了条恶犬一样,即使恶犬在外做了坏事,但因为对主人忠心不二,就容易导致主人在实施处罚的时候很难下重手。 他怀疑曼斯是故意这么做的。 等这场曼斯精心策划的神棍包装仪式结束后,林恩的全新称號——“维斯特洛所有生灵的守护者”——开始在野人营地流传,但很多人觉得这称號太长太拗口,所以仍然称呼他为“星之子”。 林恩倒不在乎什么称號,只要能保障计划顺利实施下去,就算叫他托蒙德的外號“吹牛大王”都行。 而有了林恩的號召力作为保证,曼斯的徵兵计划也终於启动了。 虽然仍旧磕磕绊绊,充满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但好歹是把各族的青壮聚拢到了一起。 第28章 游骑兵 又是兵荒马乱的一天。 儘管各个氏族同意出人,但野人们缺乏纪律的状况依旧让人绝望。 曼斯已经竭尽全力,但仍然无法保证一个十人小队能排成整齐的队列同时前进或后退。 所以当他面对的是鬆散拖拉的上万人时,从来都是以自信从容面貌示人的塞外之王也不得不面露难色。 他十分后悔给自己找了这么个活。 “自由民想去哪就去哪。” 每当有人桀驁地说出这句野人的经典名言时,即便是曼斯也不能多说什么。 他能让野人头领们听从指令行事,那是因为头领们见识过曼斯的厉害。下面的氏族民可不管你这个,甚至很多人压根不认识他。 除此之外,他们的武器装备也同样令人不忍直视。 大部分人连熟皮甲都没有,手上的兵器更是五花八门,但基本以木头、骨头和石头的组合为主。 有限的金属武器也都是破烂不堪,几乎可以和林恩他们之前遇到的尸鬼相媲美,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掏出来的。 归根结底还是野人的生產力太差。 所以当林恩看到这种情况时,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曼斯始终强调穿皮衣的打不过穿铁衣的,这是从组织力到生產力的全面落后。 难怪歷代塞外之王南下都以全军覆没收场,而瑟恩人寧可主动加大晋升难度,也不愿意带领外族人作战。 於是他放弃了振臂一呼就能聚集上万军队的幻想,当机立断解散了好不容易匯集起来的队伍,让他们回去等通知,同时也把精疲力尽的曼斯拯救了出来。 “让他们以家族或者氏族为单位跟隨瑟恩人作战吧,取消个人军功制度,改为团体计功。” 林恩听完曼斯的讲述,也是一个头两个大,最终只能想出这么个办法。 “按人数给他们相应的头衔,规定不同等级的计功標准。” 相应的制度曼斯已经熟悉,於是林恩让他自行制定標准,精锐一些的掠袭者团体也照此例。 但曼斯不肯放林恩离开,於是两人一直商议到深夜,才將新的团体军功爵制度敲定下来。 新制度的主旨就是放养,只给氏族首领或者家族话事人下达指令,作战之后视情况决定奖惩。 正当两人都为此鬆了一口气时,一阵尖利的鹰啸突然响了起来。 “六形人”瓦拉米尔很快走进帐篷。 “是欧瑞尔,他们出事了!” 属於欧瑞尔的鹰立在他的肩膀上,不停拍打翅膀发出尖啸,林恩能从叫声中感受到强烈的人类情绪。 这是异形者死去后,一部分“灵魂”被留在动物身体里的跡象。 “你能控制他的鹰吗?” 曼斯立刻问道。 “我需要知道发生了什么。” 瓦拉米尔摇了摇头,但能看出来他非常渴望得到这只鹰。 “套上鞍具的马,任何人都可以骑,跟人结合过的野兽,任何异形者都能渗入。” 他轻声说道: “但现在还不行。结合是双向的,欧瑞尔沉浸在死亡带来的强烈仇恨里,贸然进入这只鹰会被他的情绪影响,这样做很危险。”1 “必须等他在鹰的羽毛里慢慢凋零,才能接收它。” 但没等瓦拉米尔说完,欧瑞尔的鹰就安静了下来,它温和地扇动翅膀落到了林恩身前的桌面上。 林恩睁著一双乳白的眼睛,说明他此刻已经进入鹰的身体。 之前有传闻说林恩是一名羊灵异形者,但大多数人都没见过。 在异形者的能力上,瓦拉米尔天赋异稟,能控制的野兽数量无疑是已知最多的,而林恩的异形者能力源自三眼乌鸦,对动物的控制力和熟练度则远远超过他。 十几次呼吸后,林恩退出鹰的身体。 “袭击者有两个人,在风声峡另一端的入口,欧瑞尔说他们是乌鸦,从比他们更高的位置跳下来偷袭。” “其中一人叫做琼恩·雪诺,临冬城公爵艾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他们抓了一个叫做耶哥蕊特的矛妇作为俘虏2。” 林恩说完后看向瓦拉米尔。 “欧瑞尔同意让你接收他的鹰,但要你在我的面前起誓,不得在他自然消亡之前驱逐他。” 林恩的话震撼了瓦拉米尔。 他之前宣称暂时不能与鹰结合的言论,是来自他多年来夺取其他异形者动物的经验。 如果急於侵占就会受到死去的异形者影响,而这种影响是全方位的,必须要耐心等待原主人的意志消亡。 但林恩进入欧瑞尔的鹰时,整个过程显得太过轻描淡写。 他还能精准说出欧瑞尔的所见所想,这和瓦拉米尔以往的遭遇完全不同,甚至显得有些诡秘莫测——通常瓦拉米尔只能感受到逝去者的强烈情绪。 如果说之前瓦拉米尔是受到长夜传说和魔龙的影响,才表现出对林恩的支持与追隨,那么现在则是诚心诚意地感到畏惧和敬服了。 按照林恩表现出的强大异形者能力,他完全可以自己接收这只珍贵的鹰隼,但他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了慷慨。 但瓦拉米尔没想到的是,其实林恩只是有点洁癖,身体和精神两方面都有。 而且他已经有了龙。 “如您所愿,『星之子』。” 隨后他诚恳地发誓,绝不在进入鹰的时候驱赶欧瑞尔残余的精魂。 等他立完誓,曼斯马上叫来奎恩。 “通知所有掠袭者,让他们动起来。乌鸦已经摸到风声峡了,绝不能让他们活著回去,这里晚一天暴露,打长城就多一分胜算。” 曼斯说完看了眼瓦拉米尔。 “你带著鹰......欧瑞尔一起去,务必截杀这伙游骑兵。” “六形人”——不,现在应该说“七形人”瓦拉米尔领命准备离开,但林恩叫住了他。 “有机会的话,儘量抓活的。告诉掠袭者们,抓到活的游骑兵军功加倍。” 瓦拉米尔迟疑著点头离开了,曼斯也有些不解。 “林恩,自由民和乌鸦不死不休,与游骑兵更是仇深似海,想让他们抓活的恐怕很难。” “那是以前。” 林恩笑著说道: “现在的乌鸦代表双倍的军功,掠袭者们冒著生命危险翻越长城、偷渡海豹湾,为的不就是这个吗?” 曼斯觉得很有道理,但还是有些疑惑。 “可是抓活的有什么意义?能深入到霜雪之牙的只能是精锐的游骑兵,他们不可能投降或者透露任何消息。” 第29章 守夜人之誓 事实上,林恩对游骑兵並没有什么兴趣,他感兴趣的是那位自称北境公爵私生子的琼恩·雪诺。 自穿越以来,林恩所拥有的一切几乎都来自血鸦公爵的馈赠,这让他对这个同样出身於高贵家族的私生子、同样成为守夜人的年轻人有种特別的期待。 虽然和布林登·河文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但在未来征服北境的过程中,说不定他可以起到关键作用。 林恩对私生子並无偏见,因为他们决定不了自己的出生,野人们更是对私生子这种存在毫无概念。 万一呢? 於是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曼斯。 “我觉得希望不大,” 曼斯说道: “在还是守夜人的时候,我见过那孩子一面,他和他父亲是一类人,正直又死板,以为全天下只有他们有荣誉。” 曼斯评价道: “而南方人只认血统,只要是婚生的正统继承人,即便是头猪也能坐上高位,接收臣属的跪拜。” “但要是反过来,让所谓的私生子窃居正统,那么所有贵族都会起来反对你,因为你动摇了他们延续血脉和统治的基石。” 確实如此,血鸦一生都在反对和他同样出生的高贵私生子兄弟戴蒙·黑火和“寒铁”伊葛·河文。 但相应的,在伊耿四世临终前给自己的私生子正名后,还是有一堆领主支持黑火,要不是血鸦连续射杀戴蒙父子,那场叛乱的结局还真不好说。 要是再有一个国王给临冬城的私生子正名呢?反正现在这片大陆上已经有五个国王了,似乎也不在乎再多一个。 曼斯看到林恩还在思索,於是加了一把火。 “除此以外,那小子还加入了守夜人,他曾许下『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不戴宝冠,不爭荣宠』的誓言。” 林恩用怀疑的眼光看向曼斯。 曼斯耸了耸肩,说道: “我並非自愿,乃是在无知之时受了蛊惑,要是让我再年长几岁,多见些世面,我绝不会发那个誓。” 林恩对守夜人的誓言有些好奇,血鸦公爵的记忆中並没有留下这段,可见他对那段誓言並不在意。 於是他请曼斯背一遍给他听。 曼斯起先有些抗拒,但在稍后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 紧接著,他突然用情绪极为克制的声音缓缓念道: “长夜將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 我將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我將不戴宝冠,不爭荣宠。 我將尽忠职守,生死於斯。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 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 唤醒眠者的號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我將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这无疑是一段有著极致奉献精神的誓言,一种近乎僧侣般的、完全剥离世俗身份的终身契约。 而曼斯是个善於歌唱的人,他本可以用歌喉將这段誓言吟诵得更加冷峻、悲壮。 但他没有,只是用毫无情感起伏的声音缓缓念诵,似乎这样就能將这誓言从他的生命中剥离出去。 林恩能感觉到曼斯做不到这一点,曼斯也知道他知道。 於是他下了逐客令。 “『星之子』林恩,回自己的帐篷去吧,你的漂亮侍女想必已经为你暖好了床铺。” 这倒是实话。 自从林恩被野人首领们正式奉为“维斯特洛所有生灵的守护者”之后,莱安娜就再也不肯回她母亲的帐篷里,打定主意赖在他身边。 而林恩虽不是什么圣人,但也没禽兽到对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下手,只是让她负责照顾起居之类的琐事。 周围野人的道德水平之低下,堪称触目惊心,时刻提醒著他不能隨波逐流,否则极易被这个野蛮的时代同化。 林恩起身伸了个懒腰,趴在脚边的泣血也跟著爬了起来。 它的个头膨胀得有点快,现在已经有小羊羔那么大,林恩已经快驮不动它了。 好在泣血终於可以稳定飞行,只是离载人还有很长的距离。 “如果抓到活的,记得通知我。” 林恩走之前说道。 管他有没有用,只当是走一步閒棋,要是对方命不好活不下来,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林恩仍然住在原来的帐篷里,並没有因为地位的变化而搞特权,当他回到帐篷里时,莱安娜还在等他。 她用火炉旁一直温著的热水服侍他洗脸、泡脚,然后取出几根新鲜的绵羊排骨给泣血餵食。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幼龙已经不再排斥莱安娜,但也决不允许肢体上的接触。 於是小姑娘用手捏著羊排的一端,像拿逗猫棒似的试图引诱泣血喷火,看得林恩一阵无语。 要不是他给龙下过指令,莱安娜早就不知道被烧多少回了。 她把龙当什么了? 接下来的几天,林恩照常上午练剑,下午练射术,偶尔替野人们解决一些纠纷。 他们通常倾向於用武力平息爭端,只有连拳头也解决不了麻烦事的才会来找“公正的林恩”,大多数人都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而有些人则会失望而归。 林恩毕竟不是全知全能的神,做不到满足所有人的愿望。 而曼斯则一直忙著塞外之王该做的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寻找冬之號角、训练士兵、制定和完善攻击计划、收拢安置陆续到来的自由民等等。 他每天脚不沾地,以至於林恩以为他已经忘了自己这位“维斯特洛所有生灵的守护者”的存在。 直到有一天他派奎恩来传话,说是已经抓到了活的游骑兵,还是两个。 看来掠袭者们很卖力嘛! 这时他正在“守护者厅”附近適应新得来的白橡木长弓。 弓是夜行部首领所赠,他们也是善於射箭的种族,在夜晚犹胜过白天。 这弓虽然不如血鸦的鱼梁木长弓,但性能和维斯特洛大陆上常用的紫衫木长弓已经不相上下,於塞外算得上是神兵利器。 而在经过还算勤勉的“恢復性”训练后,此时林恩已经能拉开磅数更大的硬木长弓了,总体有了血鸦射术的七八成水准。 准头足够,只是发射频率和射程还有所欠缺。 没办法,肢体力量不够,弓也差点意思。 第30章 「断掌」科林 “守护者厅”是自由民们最近临时搭建的一座建筑,用原木、黏土、苔蘚和动物毛皮为原料,面积约有室內篮球场那么大,非常的宽敞。 这样自由民首领们就不用挤在曼斯的帐篷里谈事了。 厅室的门开得极高,巨人也能弯著腰进入参加会议。 按理说这是应该的,毕竟建这座房子时巨人们出了大力,但林恩还是希望他们能洗洗澡,味道实在是太冲。 奎恩通报完消息就走了。 这时泣血冲天而起,將爪子里的木桩远远拋下,林恩则动作流畅地从后腰的箭袋里抽出一支鸦羽箭,隨即拉弓便射。 没有什么眼观鼻鼻观心,所有的技巧和经验就印在脑子里,黑色的羽箭流星般射向半空中打转的木桩,隨后正中截面的中心。 林恩收弓之后,泣血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自从它取代了莱安娜拋靶子的工作后,很快就爱上了这个游戏。 但今天註定无法让它玩得尽兴了。 被抓的游骑兵会被送往守护者厅,林恩不確定其中有没有自己想要的人,因为他们不可能只有两个人就敢於深入霜雪之牙,所以他必须亲自去看看。 这段路程不远,所以林恩选择步行。 他拿著白橡木长弓走在前面,莱安娜抱著他的剑紧跟在后,泣血则时而依靠后腿与龙翼关节在他身侧爬行,时而飞起来在他们的头顶盘旋。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沿途到处都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 野人们用兽皮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也有些人就著大块的岩石隨意建个窝,或者乾脆睡在车子下面。 他看到一群硬足民在火堆旁淬著长木矛的尖头,有的还使用投矛器掷矛试手;两个穿了大人皮甲的冰封海岸人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对方,口中呼喝不断;十来个矛妇围坐成圆圈,在用烧熟的树胶给弓箭上羽毛。 所有人在见到林恩后都会弯腰或者点头,以表示敬意。 而儘管曼斯已经在极力营造危机感,但眼前也並不都是战爭气象。 一路走来,他也看见聚在一起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一个裹著毛皮的小男孩从他身前跑过,因为嬉闹而气喘吁吁。 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边的雪层下搜寻残存的草茎,燉肉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一整头猪串在木叉上燻烤。 而几个刚会走路、分不出男女的小孩从瑟恩母亲们的裙袍下钻出,围著莱安娜边跳边叫。 “星之子的莱安娜!星之子的莱安娜!” 於是女孩笑著掏出几块蜜渍的果乾分给他们,漂亮的大眼睛弯成月牙。 这几乎是林恩每天都要经歷的事。 也正是这些如野草般顽强的生命,逐渐帮林恩坚定了带他们活下去的决心。 来到守护者厅外,林恩隔著老远就听到了狗群的吠叫。 几个掠袭者大声呼喝著想让狗群安静下来,但根本於事无补。 直到近前,林恩才发现引发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一只几乎有普通狼两倍大的白色冰原狼。 白狼独自与狗群对峙,一声不吭但气势不落下风。 狗群实在太吵,又不肯听命令,於是泣血呼啸著掠过它们上空,隨后落在守护者厅的大门上方。 它隨意地舒展著猩红的身躯,脖颈纤细、尾巴尖长,张开双翼也不过六七尺宽。 但狗群瞬间就安静了,冰原狼也夹起尾巴,惊疑不定地盯著那从未见过的古怪生物。 掠袭者们这时才发现林恩,於是纷纷向他行礼致意。 他们归属於骸骨之王和哭泣者,而这两个原本在林恩面前大言不惭的掠袭者首领,现如今也向林恩低下了头颅。 两个穿黑色羊毛斗篷的男人在他们中间。 其中一人两手空空地站著,看起来二十不到的年纪,体格精瘦,长著一张长脸,有著棕色的头髮和一双灰色的眼睛,正是林恩从欧瑞尔的鹰眼中见过的北境公爵私生子。 在看到龙以后,他眼里的震惊和恐惧几乎要溢出来。 另一个则躺在雪橇上,能看出其身形高大,四肢硕长,但身上鲜血淋漓,处於半死不活状態。 可即便浑身带伤,他的手脚依旧被绑得结结实实,足见此人的危险程度。 他的脸庞修得乾乾净净,披霜的长髮扎成一个大辫子垂在雪橇上,包裹在身上的黑斗篷则因为天长日久而褪成灰色。 这是“断掌”科林,干掉“猎鸦”的那个游骑兵,曼斯和林恩讲过他的事。 林恩看到他的右手只有拇指和食指——其余的指头当年为了格挡野人的战斧对头颅的致命一击已然尽数失去。 据说挡下那一记之后,他用残缺的拳头痛击挥斧的敌人,鲜血喷进野人的眼睛里,使得对方完全目盲,最后反被科林格杀。 从那天起,长城外的野人便把他当做最值得敬畏的对手,而他也確实不负此名。 在失去半只右手后,科林凭藉毅力练成了左手剑,威力更甚往昔。 “把人带进来吧!” 林恩说著走进守护者厅,泣血如同鬼魅般乘风而下,跟了进去,落地时几乎没发出声音。 一名红头髮的女掠袭者推了琼恩·雪诺一把,年轻的守夜人这才从见到龙的震撼中恢復过来,满脸麻木地抬脚向那扇巨大的门走去。 他的冰原狼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迈著轻盈的步子跟了上来,但这次的守卫要比之前看守曼斯帐门的那位要硬气得多。 “野兽不能进!” 他端起青铜矛恶狠狠地盯著守夜人,似乎要吃了他。 “白灵,停下!” 琼恩命令道,冰原狼听话地坐了下来。 “长矛,看好这白毛畜生。” 骸骨之王也吩咐了手下一句,然后和两人一起走进大门。 另外几名掠袭者则如同对待珍贵的瓷器花瓶般,小心翼翼地抬起科林身下的雪橇进了大厅,似乎担心人死了他们就拿不到双倍的军功奖赏。 在他们看来,科林的地位在守夜人中很高,拿下他即便够不上“斩將”的功劳,相去也不会太远。 “公正的林恩”自然不会亏待他们。 卡文好难受 书友大大们给点反馈,哪怕是差评也好啊!也好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怕单机了。 第31章 琼恩·雪诺1 “守护者厅”名义上是为林恩建造,用於召开会议和办公,但实际上通常是曼斯在这里忙碌,基本见不到林恩的身影。 今天曼斯依旧在这里,除了他以外,还有卡萨、托蒙德、贾尔,以及“破盾者”梭伦、“流浪者”豪德和“战斗女巫”莫罗娜。 他们正在为翻越长城时是否要分兵行动而吵得不可开交。 托蒙德和贾尔是一派,他们认为分兵太过浪费资源,固定绳索和绳梯的金属钉子只够一路人用。 剩下的人认为分兵容错更高,万一有一队人被守夜人巡逻队发现,也不至於功亏一簣,金属钉子不够可以用木头或者骨制钉子代替。 卡萨则不发表意见,他只负责攻打黑城堡,怎么过冰墙他並不关心。 林恩深知外行领导內行的危害,因此从不参与类似的討论,由著他们在那里唾沫横飞,互相骂娘。 他自顾自走到简单堆砌出来的壁炉前,找了把还算舒適的椅子坐下烤火,泣血趴在他的脚边,將满是倒生骨刺的脑袋搁在他膝盖上。 曼斯正在头疼,忽然发现林恩到了,被抓的游骑兵也被押了进来,於是连忙喝止了吵闹不休的眾人。 “这是谁?”他问道:“两只乌鸦?” “没错,这杂种杀了欧瑞尔,” 101看书 读小说上 101 看书网,????????????.??????超讚 全手打无错站 骸骨之王指著琼恩·雪诺骂道: “他还是个该死的狼灵。” “那你带来做什么?砍了就是。” 曼斯故意这样说。 “他已经倒戈了!” 骸骨之王刚想说是星之子要活的,结果被红髮的年轻矛妇抢了先,自由民称这种发色为“火吻而生”,是幸运的象徵。 “他亲手放倒了『断掌』科林!” 火吻而生的矛妇说道。 “就凭这小子?” 听了这话,曼斯不由地用怀疑的目光打量著看起来並不起眼的琼恩。 “乌鸦,你有名字吗?” “我叫琼恩·雪诺,来自黑城堡,是总司令莫尔蒙的事务官,陛下。” 他不知该不该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曼斯忍不住环顾了一圈:“你们瞧,他以为我是国王呢。” 大部分人都笑了,除了站著和躺著的乌鸦。 曼斯坐在巨大原木劈砍出来的粗糙长桌旁,占据最中间的位置,看起来就是此间的话事人。 琼恩·雪诺这么认为也是理所当然。 “如果你想在这里找一位国王下跪,那么我推荐壁炉旁那位。” 他用下巴示意年轻的守夜人往边上看。 “他是『星之子』、『驯龙者』、『龙裔』、『异鬼杀手』、『白王』,也是『万兽之灵』、『持光明使者之人』和『维斯特洛所有生灵的守护者』——『公正的』林恩·晨星。” 曼斯记別人的头衔確实是一把好手,这可能和他总是翻唱別人谱写的歌谣有关。 林恩逗趣地想道。 而临冬城的私生子显然有些不知所措,他转向林恩,似乎真的要下跪。 那头和传说中一模一样的龙扰乱了他的思绪。 龙,征服者的象徵,虽然现在还小,但总有一天会长大。 琼恩这么想著。 耶哥蕊特没有骗我,野人真的有一位“驯龙者”,那么他同时还是“星之子”,用传说中亚梭尔·亚亥的“光明使者”杀死过一只异鬼...... 林恩见琼恩·雪诺陷入混乱,於是抚摸著泣血的脑袋对曼斯说道: “我要是你,就先找人给『断掌』瞧瞧伤口,他看起来快要死了。” 曼斯听到这话有点吃惊,他原以为矛妇说的“他亲手放倒了『断掌』”,是指將科林杀了。 於是他连忙绕过长桌,走上前查看起雪橇上的人,发现果然是曾经的老弟兄。 “断掌”看起来悽惨极了。 他的左腿被野兽撕咬得血肉模糊,腹部和胸口各挨了一箭,脖子上还有一道皮肉外翻的可怕创口,几乎就要把喉咙切开。 “这是怎么回事?” 曼斯看向骸骨之王。 “我们追了五天五夜,路上宰了两个,其中一个试图断后,一个想逃往先民拳峰。 最后我们在一处窄谷堵住了他们俩。” “这杂种喊著要投降,『断掌』想杀他,於是两人打了起来,杂种的狼几乎咬掉了『断掌』的腿。” “星之子想要活的!”红髮矛妇再次插嘴:“『断掌』太厉害,我们不敢奢望活捉,所以我拿箭射他,好保住另一个。” 听到这里林恩突然想起来,她就是被琼恩·雪诺俘虏的那个矛妇,没想到现在反过来俘虏了他。 骸骨之王看起来气坏了:“耶哥蕊特,不要老是打断我的话,曼斯问的是骸骨之王!” 但矛妇很不服气,她嚷嚷道:“自由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 琼恩突然明白,叮噹衫可以领导他们,却无法凌驾於他们之上。 “所以是你们俩一起放倒了『断掌』?” 曼斯转而衝著耶哥蕊特问道,但矛妇突然有些扭捏。 “脖子上那一剑是雪诺斩的,”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要不是我射了『断掌』一箭,让他失去平衡,此时『断掌』早已人头落地。” 曼斯点了点头:“这么说,你反倒救了『断掌』一命。” 耶哥蕊特听完有些傻眼,她救了大名鼎鼎的“断掌”科林? 曼斯不再理会她,继续问骸骨之王。 “他们有多少人?” “五个,路上宰了两个,抓到这小子和『断掌』,还有一个上了山,骑马无法追踪。 但那只乌鸦没有马匹和补给,活不了多久。” 雷德的目光再次与琼恩交匯: “你们只有五个?藏了別的人没有?” 琼恩傻乎乎地说道: “不,我们是四个加上『断掌』,科林一个能顶二十个。”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 “不错,大家都这么说。还有一个问题……黑城堡里的新手跟著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这又是为何?” 琼恩终於记起了自己的任务,说出早就备妥的说辞: “总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断掌手下锻炼,因此我参加了巡逻。” 还坐著的卡萨皱眉道: “你是说——巡逻……乌鸦会到风声峡来巡逻?” “村庄纷纷被遗弃,”琼恩实话实说,“好像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是啊……消失了,”曼斯·雷德道:“消失的可不止是自由民而已。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琼恩·雪诺?” 托蒙德喷喷鼻息,说道: “那还用问,肯定是卡斯特唄,否则就当我是靦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说过,曼斯,早该砍下那狗东西的脑袋,他干的事连畜生都唾弃!” 曼斯生气地扫了他一眼: “托蒙德,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动动脑子。我当然知道是卡斯特,但我的目的是考察琼恩·雪诺。” “哈哈,”托蒙德吐口唾沫:“好,我闭嘴!” 他朝琼恩咧嘴笑道: “看啊,小子,这就是为啥他能当塞外之王而我不行。 我喝得多,打仗强,歌也比他唱得响,块头更是他的三倍,可曼斯比我狡猾。 你知道的,他从前是个乌鸦,哈哈,诡计多端的鸟儿。” “我想和这小子单独谈谈,骸骨之王。” 曼斯·雷德乾脆地说道: “还有其他人,都走吧!顺便把『断掌』带到鼴鼠妈妈那里治一治,好不容易抓到活的,別让他死了。” 这个“其他人”里自然不包括林恩,於是莱安娜也留下了。 “什么,我也要走?”托蒙德道。 “不,你例外。”曼斯说。 “才怪!我才不会待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咧,” 托蒙德站起身: “我看我还是离开吧。” 卡萨、托蒙德、贾尔、梭伦、豪德和莫罗娜几人依次走出了守护者厅,但骸骨之王和他手下的掠袭者们没动。 “怎么,还有事?” 曼斯疑惑地问道。 没想到这次骸骨之王也扭捏了起来。 这情况倒是不多见,今天真是见了异鬼了。 曼斯心中想著。 “那个......” 骸骨之王犹豫著说道: “瓦拉米尔告诉我,星之子说抓到活的游骑兵军功翻倍。” 以前掠袭者们想要什么会自己去抢,主动找人討要东西还是头一回,难怪骸骨之王有些拉不下脸。 曼斯则是完全忘了这一茬,这好像还是军功制施行以来的第一个战果。 他把目光望向林恩。 林恩正在练习用工具给长弓上下弦,闻言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他略作思考,隨即慢悠悠地说道: “我刚才听你们说,一个『断掌』能顶二十个......” “曼斯也不否认这一点,所以你们可以记44份军功。” 掠袭者们惊呆了。 他们虽然猜到断掌可能“价值不菲”,但没想到能值这么多。 但出于谨慎,掠袭者们还是当著林恩的面凑到一起,掰著手指头算了起来,可惜算了半天都没弄明白。 眼看再耽误下去“断掌”可能就没救了,於是林恩说道: “『断掌』顶二十个,翻倍就是四十,活著的琼恩·雪诺翻倍是两个,再加上你们追击时杀掉的两个。” “好了,赶紧带『断掌』去治伤,要是死了可就不是这个价了。” 掠袭者们发出欢呼,他们一边大声讚美“公正的林恩”,一边欢天喜地地抬著伤號走了,生怕慢一秒这尊金疙瘩会死掉,那可就大大不妙了。 唯独耶哥蕊特落在了后面,她似乎对军功並不在意。 “雪诺俘虏了我,断掌命他將我了结,但我跟他说『星之子』和曼斯会收留他,於是他就把我放了。” “『断掌』想杀了他,反过来被他砍了脖子。他是真心加入我们,我......我不要军功了,让他活著,他救了我的命。” 火吻而生的耶哥蕊特急切地想帮琼恩证明。 “曼斯,雪诺和別的乌鸦不一样!” 她最后总结道。 曼斯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这个矛妇似乎有些自由过了头。 林恩见状劝道: “去找瓦邇拿你的那份功劳吧,我確保他今天不会死。” 瓦邇是曼斯妻子的妹妹。 她美丽又危险,还有一颗聪明的头脑,所以林恩让她管军功核对以及发放。 “还有,转告骸骨之王,让他务必保证奖赏被公正地分配,必须让每一个出了力的人都满意。 如果有人对结果不满,让他来找我。” 耶哥蕊特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临走前她把一柄握把上雕著狼头的剑放在了长桌上。 一次性给出相当於44颗首级的奖赏,林恩並不心疼。 因为掠袭者团体不属於正规军,所以他们和散漫的氏族兵一样,无法依靠累积军功获得领地和食邑,只能享受物质方面的奖励,而且还是一次性的。 听命行事,参加训练的瑟恩人则不同,一颗人头能换来年年都有的固定“津贴”,甚至可以世袭。 这样才能让他们在战场上拼命,不至於遇到挫折就溃败逃散。 当然,其他氏族以后看到瑟恩人吃香喝辣,还能拥有固定產业,自然会有人愿意加入进来,成为听话的好士兵,这就是標杆效应。 但曼斯对林恩的过分慷慨有些意见,眼下自由民可不富裕,於是林恩给他讲了“千金市马骨”的故事: 从前有位国王想用一千枚金龙,购买能在一天之內跑一千里格的好马,但连续三年都没买到。 这时一个侍从自荐去寻马,三个月后,他花五百枚金龙买回一匹死马的骨头。 国王大怒:“我要的是活马,你怎么花重金买回死马骨?” 侍从回答:“如果您连死马骨都肯花重金购买,天下人一定会认为您是真的爱惜千里马,很快活的千里马就会自己找上门来。” 果然不到一年,很多匹千里马主动送上门来。 曼斯听完后还没来得及发表评价,琼恩·雪诺就赶紧说道: “晨......晨星大人”, 他有些彆扭地念出这个姓氏,同时莫名联想到了河湾地的园丁家族。 “这个故事无疑包含了极深的政治智慧,看似花费了不必要的成本,但实际上是为了换取更大的名声和回报。” 一千金龙买一匹马当然是胡扯,一天能跑一千里格的马更是胡扯中的胡扯。 但琼恩急於表现自己,贏得信任,所以只好搜肠刮肚,找些好听的词汇来讚美。 若是让他的黑衣兄弟们听到这话,无疑会嘲笑他是个向野人卑躬屈膝、阿諛奉承的懦夫胆小鬼和马屁精。 但事实不是这样的。 琼恩心中想著:我是奉命行事,“断掌”命我主动去討饶,就像当初耶哥蕊特求他那样。 第32章 琼恩·雪诺2 琼恩还记得科林说过的每一个字: “他们会要你当著所有人的面把黑斗篷砍成碎片,要你以父亲的坟墓之名发誓,永远唾弃和诅咒弟兄们和总司令。 不管他们要你做什么,都不准违抗,统统照办……但在心里,你要记得你是谁,记得你的誓言。 你要与他们一起行军,与他们一起用餐,与他们一起作战,直到时机来临。 而你的任务是:观察。” “观察什么?”琼恩问。 “我也不知道,”科林说。 “你的狼看见他们在乳河河谷挖掘,在那片偏僻寒冷的荒原上,有什么值得寻找的东西呢?找到了吗? 这就是你必须追寻的答案,在重回莫尔蒙司令和兄弟们身边之前,你必须弄清楚。 记住,这是我的託付,琼恩·雪诺。” 琼恩记得自己勉强应道:“我將不负所托。” “但……您会告诉他们真相,对吗?至少告诉熊老?请您告诉他,我从未背弃自己的誓言。” 断掌科林隔著火焰瞪视他,双眼深不可测。 “下次见面,我会告诉他。我发誓。” 他朝火堆做个手势: “加点柴,多些温暖与光亮。” 於是对话结束了。 愿诸神保佑“断掌”不要死。 琼恩在心里祈祷。 否则將无人为我作证,即使沐浴沸腾的龙血也无法洗清我身上的叛徒印记。 想到龙,他的心里又泛起苦涩。 野人有龙,这对守夜人来说是个极坏的消息,相比起来,曼斯在乳河河谷找什么东西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难道林恩·晨星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后代? “林恩”这个名字並不多见,琼恩能记起来的只有一位,那就是谷地贵族科布瑞家的林恩·科布瑞爵士,上任心宿城伯爵的次子。 传说在比武场上被林恩·科布瑞杀掉的人,和在战场上被他杀掉的人一样多。 他的骑士封號是助劳勃叛乱而获得的。 起初,他在海鸥镇外对抗琼恩·艾林公爵,后来投靠叛军参加三叉戟河决战,並在会战中击杀了著名的御林铁卫,多恩的勒文亲王。 在三叉戟河,当他的父亲被砍倒时,林恩·科布瑞抓起瓦雷利亚钢剑『空寂女士』替父报仇。 隨后长子莱昂诺·科布瑞护送父亲去后方找学士救治,次子林恩则率队衝锋,不仅击溃了威胁劳勃左翼的多恩军队,还杀掉了对方的领袖勒文·马泰尔。 因为这个,老科布瑞伯爵在临死前將族剑『空寂女士』传给了幼子林恩,把封地、爵位、城堡和所有钱財留给长子莱昂诺。 不过做哥哥的並不领情,始终觉得自己的权力受到了损害。 在讲这些故事时,艾德告诉罗柏和琼恩,当勒文亲王最终对上科布瑞那柄名剑“空寂女士”时,身体已然伤痕累累,难以为继。 换句话说,林恩·科布瑞贏得並不光彩。 但他隨即又补充道: “若是日后有机会相见,这些言语你们万万不能在林恩爵士面前提起,所有问起他与马泰尔一战真相的人,都被他送到地狱里去向他的对手提问了。” 这些话给年幼的琼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琼恩清楚眼前的驯龙之人当然不可能是林恩·科布瑞爵士,可他长得也不像个坦格利安。 他黑髮黑瞳,五官柔和,与七国任何一处的人都不一样。 即便穿著野人的衣服,但他身上依旧有种不同寻常的寧静气质。而且他的侍女也异常美貌,超过他所见过的所有女孩,包括他的异母妹妹珊莎和她的女伴们。 或许他来自某个遥远的国度,比如失落的瓦雷利亚的龙王家族? 但琼恩只是个私生子,能接受的贵族教育总是有限,也许经歷过完整纹章学教育的罗柏和珊莎会听说过这个姓氏...... 守护者厅陷入了寂静,琼恩突然反应了过来,自己的思绪飘得太远了,这在当下的处境中可不算件好事。 “精妙的总结,琼恩·雪诺。” “星之子”的发声让琼恩鬆了口气,他刚才向耶哥蕊特保证不伤害自己的性命,应该是个仁慈的人。 林恩自然不知道对方如何在心里愁肠百转,只当他太年轻,又被龙震慑到了。 “坐下聊吧,不用太拘束,看起来塞外之王有不少话想跟你说呢。” 曼斯果然示意琼恩坐到长桌对面,隨后他抽出耶哥蕊特留下的那把狼头配剑仔细观察起来。 “瓦雷利亚钢剑,熊老的长爪,我在他刚上任总司令的时候见过一次。” 他將剑倒持研究起配重球,那是一块淡白色的石头,加了铅以平衡剑身的重量,圆球雕刻成一只咆哮狼头的模样,眼睛是两小片红榴石。 “被烧过,换了护手和剑柄。” 他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老头子会把家传族剑转赠给你?这可是多少黄金都买不到的稀罕物。” 原本的熊头换成了狼头,用意不言而明。 “我救了总司令的命,所以他將这把剑赠给我。” “哦?说说看。” 塞外之王似乎对此很有兴趣,琼恩不知道考验是不是已经开始,所以老老实实地说道: “早些时候,我们在离长城几里格的地方,找到了班杨·史塔克手下两个游骑兵的尸体。 他们苍白冰冷,手脚乌黑,伤口不流血。我们把他们带回黑城堡,他们却在半夜里爬起来杀人,其中一个杀掉了杰瑞米·莱克爵士,另一个跑去杀总司令。 我的狼发现了他……它!然后救了熊老的命,就是这样。” 琼恩注意到曼斯脸上的表情有所变化,林恩·晨星也坐直了身子。 “你是说,黑城堡里出现了尸鬼?” 琼恩点头確认。 他发现曼斯与林恩对视一眼,但眼神中看不出任何情绪。 隨后曼斯將剑还给琼恩,嘴里说道: “你可明白我为什么知晓熊老將剑赠送给你?” “当然是因为狼......” 琼恩本能地回答,但很快意识到从他进入大厅以来,没人提到过他是临冬城公爵的私生子。 “叮噹衫预先通报过?”(叮噹衫是守夜人对骸骨之王的蔑称,因为他的骨头盔甲走起路来叮噹作响。) 他问道,这是唯一的解释。 “用鸟?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不,我记得你的脸,因为以前见过,见过两次。” 这没道理。 琼恩使劲想想,终於弄明白了。 “当您还是守夜人的兄弟时……” “非常正確!是的,那是第一次。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孩,我则全身黑衣,作为前任司令官科格尔的十二名护卫之一,护送他前来临冬城拜访你父亲。 我在庭院周围的內城墙上漫步,撞见你和你哥哥罗柏,前天夜里下过雪,你们俩在城门上堆了一大堆,等著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 事实上,林恩早已通过欧瑞尔的鹰得知了琼恩·雪诺的身份,但不知为何曼斯故意忽略了这一点。 “我记起来了!” 琼恩带著惊讶的笑容说。一个在城墙上漫步的年轻黑衣兄弟,是的…… “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这个誓。”曼斯微笑著说。 “我们把雪倒在胖汤姆头上,他是我父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 琼恩陷入回忆,后来他俩被汤姆追得满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脸颊都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红。 “可你说见过我两次,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当劳勃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父亲为御前首相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道。 琼恩的眼睛由於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 “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你父亲知道国王已在途中后,便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信,让他赶回临冬城参加宴会。 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易来往比你所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我耳中。 这个诱惑我无法抗拒,你叔叔没见过我,所以我不担心他,我也不认为你父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飞过的一只小乌鸦。 我打算亲眼看看劳勃,国王对国王,同时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扬,那时他是首席游骑兵,是我子民的灾星。 所以我骑上最快的马,说走就走。” “可是,”琼恩提出异议,“长城……” “长城能够阻止军队,却不能挡住独身的汉子。 我带上竖琴和一包银鹿,在长车楼附近攀过冰墙,越过新赠地,再南行数里格后买马。 我日夜兼程,而劳勃带著沉重的大轮宫,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因此在临冬城以南约一天骑程的地方,队伍终於被我赶上,我隨即加入到王家队伍中。 你知道的,自由骑手和僱佣骑士常凑到王族身边,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而我的竖琴使我很容易被接纳。” 曼斯脸上笑意不减: “我会唱长城內外所有淫曲小调咧。” “晚宴时你也在,当晚你父亲招待劳勃,我在大厅末端的长凳上和一帮自由骑手对饮,边听旧镇的奥兰多弹长竖琴,歌唱长眠於海底的君王,边吃你父亲的烤肉和蜜酒。 我好好瞧了瞧弒君者和小恶魔……也瞄到过艾德公爵的孩子们和他们脚边的小狼。” “您就像『吟游诗人』贝尔。” 琼恩不由讚嘆,他回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贝尔的事跡很让人激动,我却没胆子偷走你的某位妹妹。 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並永世流传,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编的曲子。要蜜酒吗?” “不了,”琼恩说,“假如您被发现……被抓住……” “你父亲不会砍我的头,” 曼斯耸耸肩。 “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权利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如心树一般神圣。” 他朝布满碎麵包渣和鸡骨头的桌板比了比,那些是前一批访客留下的,而桌上有一杯他刚为琼恩倒好的酒。 “所以囉,在这里你也是宾客,有我的保护,不会受伤害……至少今夜如此。 说实话吧,琼恩·雪诺,你是个因恐惧而叛变的懦夫呢,还是別有原因?”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琼恩·雪诺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復,死无葬身之地。 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 他一边告诫自己,一边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摊牌时间。 正如琼恩所预期,曼斯·雷德只是微笑著等待,这位国王显然是个自信满满的人。 琼恩又吮下一口蜜酒。 看来,只有一个说法能让他信服。 “您说您去过临冬城,参加过我父亲招待劳勃国王的晚宴?” 琼恩问道。 “是的,我的確在那里。” “那您应当一清二楚才对。” “怎么说?” “乔佛里王子、托曼王子、弥塞菈公主,我兄弟罗柏、布兰和瑞肯,我妹妹艾莉亚与珊莎, 他们走过中央的通道,万眾瞩目,而落座的地方也仅比国王和公爵的高台低一席。” “那又如何?” “可您看见我坐在哪儿了吗,曼斯?” 他向前靠了靠。 “您看见他们把私生子扔哪儿了吗?” 曼斯·雷德长久审视著琼恩的脸孔。 “我想该为你找件新斗篷。” 国王边说,边伸出手。 琼恩·雪诺最终被托蒙德的人带了下去。 林恩原本准备將他交给卡萨看管,但曼斯觉得托蒙德更合適。 他没说原因,林恩也就懒得问。 “你不会真信了他的鬼话吧?” 等琼恩走后,林恩有些疑惑地问道。 在他看来这小子完全是个生瓜蛋子,嘴里肯定有假话,也可能全是假话。 “至少最后一句是真的。” 曼斯沉吟道: “他的眼神做不了假,我能感觉到他对自己身世的不满有多强烈。艾德·史塔克若是从刚开始就像別的领主老爷一样对私生子不闻不问,说不定他如今还能过得好些......” “......起码不必跑到这冰天雪地里来送死。” “哦?怎么说?” 林恩顿时来了兴趣。 他原本还想著拿这个公爵私生子做点文章,现在看来已是希望不大。 前段时间从东海望那里的交易集市传来消息,琼恩·雪诺的国王哥哥似乎在南方打得不错,俘虏了西境兰尼斯特家的重要人物,曼斯说大概率是“弒君者”。 消息很模糊,也谈不上什么时效性,可能已经是很久前的事。 但这足以打消林恩关於北境公爵的一切想法,同时也给野人的未来又蒙上了一层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