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辞》 第一章 遗產 濼城西郊,某蜿蜒崎嶇的乡村道上,一辆满身泥泞的麵包车正顛簸前行。 驾驶座半开的窗户伸出来只夹著烟的左手,手腕抖了抖又缩了回去,石壮壮嘬著烟屁股深吸了口,吐出了一个烟圈,看起来有些烦躁,“这下过雨的泥巴路真特么难开。” 副驾驶座位,陈则此时正拿著一叠资料翻开,只是这晃晃悠悠的车实在晕眼,一个顛簸看错一行,一小段字得反反覆覆看上好几遍。他索性把资料往黄色的文件袋里胡乱一塞,然后隨意地丟在了一边。 陈则按下副驾驶的车窗,飘到副驾驶的烟味顿时散了出去,换进来的是雨后略带草味的新鲜空气。深吸一口气,陈则只觉得自己肺中,那些在城里所吸纳的拥挤和金属感被全然置换,几日来一直充盈在心间的焦虑也终於有所消解。 半个月前,陈则失业了,成为了“29岁”、“无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的大龄生活困难户。可也就在这个当口,他那十年没见的老爹陈卓突然就呜呼哀哉了,还给他留了点东西。这让此时的陈卓很难说清,这事儿究竟算是幸,还是不幸。 当下他即將前往的目的地,便是遗產之一,一处废弃的殯仪馆。 石壮壮捻灭了烟屁股,瞥了眼副驾驶上有些心不在焉的陈卓,“话说你们老陈家这殯仪馆,为什么要废弃掉?” 陈则看著窗外途径的景色缓缓变化,相比刚才的荒芜和偏远,逐渐能看到些砖瓦房,偶尔还有几个挑著东西的村民路过,並对他们的车投来好奇的目光。 “八几年的时候,上面推行殯葬业的法制化,不给私人搞火化了,只能废掉。” 这一切都发生在陈则出生前,他对这里唯一的印象,是年幼时跟著父亲陈卓来过一次,那时这里已经杂草丛生,他还记得他父亲的豪言壮语,说要把这里改成金碧辉煌的农家乐。 “到了。” 麵包车在一扇生了锈的铁门前停下,铁门上掛著一串看起来还算新的铁链,一旁本来该掛著牌子的地方空无一物,仿佛这里头只是一处普通的住宅。 石壮壮把车停在了外面的一处空地,两人下车步行,石壮壮还不忘从后备箱里拿了两罐可乐,丟给了陈则一瓶。 陈则观察了下门上的铁链,发现根本就没掛锁,一拉就开,他隨手把铁链丟在一边,推开了大门。 那一瞬间,不知道是不是手里的可乐太过冰凉,他感觉有一丝寒气袭身。 石壮壮似乎也若有所觉,低声咒骂了句,把可乐塞进了衣服兜里。 铁门后,是一幢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小二层建筑,房屋很陈旧,而刚下过的那场雨,让这里更添了几分灰暗的色调,屋顶上那根相比较其他住宅都要粗壮的灰烟囱,尤其突兀。 黑色的爬山虎枝条,歪歪扭扭地爬了半墙,几乎完全遮挡住二楼的窗户,不禁让人浮想那扇打不开的窗背后,会是怎样昏暗的房间。 墙根儿的泥巴里,偶能发现几根努力钻出来的草叶,每过一段时间,都会有几滴未排尽的雨后积水从檐角滴落,浇灌其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空气里,潮湿的草泥味、陈旧的木头味,还混著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酸腐味,说不上臭,却足以让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皱起眉头。 陈则和石壮壮同时皱起了眉头,旋即,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望向了一楼大门,那里被改成了一处寿衣门店,门口摆了张破旧的躺椅,一旁矮桌上的盒子里放著一堆积了灰的金银元宝,还有些叠到一半的半成品,散乱地堆在桌上。 桌边还摆著个等桌高的三层小別墅,用纸板糊的,上面贴著金箔和红红绿绿的装饰,看起来倒是有几分气派,上面画著的红衣小人脸色惨白,却咧开嘴笑著,诡异里带著种莫名的热闹喜庆。 陈则看著这个冥屋,觉得自己父亲的梦想应该算达成了一半。这个纸糊的金碧辉煌农家乐,虽然生前住不进,但即烧即用,至少来世发达。 陈则拿起一个还未折完的元宝半成品,用指腹轻轻地推开覆於其上的薄灰,露出藏於其下的一条淡淡摺痕。他看著摺痕一时有些出神,想像著曾经有另一双手也在这摺痕边反覆摩挲。 石壮壮见陈则拿著个纸元宝愣神,他也隨手拿起一个金元宝把玩。“你这老子也算是独具一格,別人家是想方设法给崽留个金山银山,你呢,一堆纸糊的金银元宝。” 闻言,陈则笑了,把手里的元宝顺手往裤兜里一塞。 “你懂啥,这叫有远见,咱这辈子裤腰带这么紧,指不定就是上辈子这金银纸给糊少了。” “得,一会儿这些宝贝哥们都给你搬回去,下辈子你要是混到个亿万富翁,可別忘了今天谁给你当的搬运工。” 插科打諢的两人相视一笑,沉闷的空气里也终於多了丝人气儿。 之后,趁著还有天光,两人又朝屋子深处探了探,除了一楼对外营业的寿衣门店,其余房间基本都成为了储物间,各种金银元宝冥屋莲花木牌佛像堆积成山,还有些成双成对的白脸娃娃,嚇得石壮壮惨叫连连。 而在厨房,他们也找到了那股子酸腐味的源头,一盘还没来得及吃完的饺子,旁边还未挥发完全的半碗子醋里,漂浮著一层灰白色的不明物质。 陈则站定看了会,心想这大概就是父亲的最后一顿,著实不太丰盛。 最后看了眼父亲生前使用过的厨房,冰冷的墙面早已吞没了可能存在过的烟火气,陈则突然觉得走这么一遭属实浪费时间,他长嘆了口气,“回去吧。” “走走走,赶紧的,这点回去还够咱吃个火锅。”石壮壮早想回去了,听陈则开了口,立马利索地一个转身,三步並一步地朝门口走。 也就刚好在这当口,石壮壮裤兜里的手机响了,他被突如其来的铃声嚇了一跳,有些手忙脚乱地接起了电话。 只是没说两句,石壮壮便突然转过身,捂住话筒,压低了声音询问,“你这地方,是不是有个炉子来著?” 陈则愣了愣,隨后不自觉地转身回望走廊的尽头,那里静静地站著一扇尘封多年的铁门,那门背后应该就是这老房子的核心,焚化炉。 “有。”陈则点头,“不过……” 陈则想说那炉子可能已经没法用了,只是还未来得及把话说完,石壮壮就对著电话那头的人拍著胸脯说道,“这事儿就交给你石头哥,放心吧,等我消息。” 掛完电话,石壮壮脸上哪还有刚才自称石头哥的霸气,立马腆著脸凑到陈则面前,“则哥,我的好大哥。” 陈则被他弄得浑身鸡皮疙瘩,不自觉就后退了一步,和他保持安全距离。 “你要用炉子干什么用?违法的事咱可不能做。” “不违法,就烧点东西。” “什么东西。” “一条死狗。” 第二章 炉子 打电话来的,是石壮壮在游戏里认识的一个小弟,叫游子。昨天游子家的哈士奇死了,於是今天,游子就在五金店买了把铲子,想把狗子埋在自家小区里,结果被小区的保安发现制止。 不仅被罚了款,还被居委会的阿姨好一顿安全教育,这才知道去世的宠物必须要进行无公害处理,要么找专业的人深埋,要么就找个地方烧了。 游子想石壮壮认识的人多,便打电话来问了问,没成想石壮壮直接把主意打到了陈则的炉子上。陈则有时挺佩服这货的,平日里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关键时候,脑子转得比谁都快。 “对了,你刚想说什么来著?”石壮壮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陈则有话没说完。 “这地方废弃了这么多年,炉子说不定早坏了,走,我们先去看看。”陈则率先回身,朝走廊的尽头走去。 离铁门还有几步路的距离,两人就已经能闻到一股蒙蒙的烟尘味了,很呛。 陈则用脚尖勾开虚掩的铁门,缺乏遮挡的味道更是汹涌,两人捂著口鼻打量此处,这炉子间比他们想像得还要更昏暗些。 罪魁祸首是窗户上贴著的,被熏得黑扑扑的旧报纸。外面的天光被大量遮挡,只有几丝破碎的光缕从报纸的缝隙里钻了出来,让他们勉强视物。 “这味真特么冲啊。”石壮壮两步跨到窗边,但窗户似乎是因为太多年没开,窗体已经和边框锈在了一起,他整张脸都憋红了,愣是没推开窗。 陈则四顾扫了眼,在角落里找了个还算趁手的小板凳,直接砸开了窗户。 哗啦——窗玻璃的碎片洒了一地,光影像一只大手般,温柔地將仿佛存在於两个空间的世界糅合在了一起。新鲜空气从窗外涌进来的那一刻,两人同时长吁了口气,原来雨后略带潮湿的泥土味,闻起来是如此沁人心脾。 陈则两人也终於看清了炉子间的全貌。厚厚堆积的灰尘、隨意丟弃的废报纸和铁榔头、被染成了黑色的白手套、墙角倒在地上的长铁钳……还有一座连通著楼顶烟囱的、已经有些锈蚀的大炉子。 只是阳光落在炉子表面,也清晰地照出了一处处密布的凹陷,石壮壮抬手摸著那些或深或扁的坑,神色略有些失落,“这是去私人化时把炉子一起废了啊。” 陈则也觉得有些遗憾,他围著炉子走了一圈,仔细检查了下炉子的整体状况。 这是台老式半机械化的燃油炉,使用的燃料是柴油。整体机械结构从外到里,要经过运输尸体用的非自动传送带、然后再往里才是火炉的中心带——排气和点火装置。 发现炉外虽然看起来损坏严重,但都是外层和传送部分的物理损坏,並未影响到內里核心,而按键区虽然按键表面都损毁了,但坏的都是外面的壳,里面的线路却相对完好。 “石头,这炉子……说不定还能用。” 得出这样的结论后,陈则和石壮壮找到了电闸,幸运的是,因为陈则父亲前不久还在此居住,这里的供电仍在正常维持。 经过一顿手忙脚乱的操作,两人看著眼前的大炉子带著轰鸣声缓缓亮起了灯,仿佛看见了一只沉睡数十年的野兽睁开了双眼。 回程时,天色已暗,两边的路灯亮起,看著窗外不断划过的橘色光点,坐在副驾驶的陈则开始有些昏昏欲睡。陈则只觉得身后的坐垫仿佛变成了舒適的软沙发,正拽著他的意识缓缓往深处沉去。 石壮壮打了个哈欠,看起来也很是疲惫。 (请记住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超方便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陈则按了按太阳穴,抬手打开车载cd,播放的是石壮壮的最爱,黑豹乐队的新专辑《我们是谁》。伴隨主唱带著有些沙哑嗓音的开始“低吼”,车里蠢蠢欲动的梦虫也被那震盪的音波逐一消灭。 石壮壮听著歌振奋起来,又起了些许兴致,开始和陈则说起了游子和哈士奇的故事。 游子,90后,山城人,爱吃辣。 2008年考到了濼城的大学,於是孤身来到异乡求学,去年大学毕业后,开始独自租住在一个偏郊的老小区里。 哈士奇倒也不是游子主动想养的,他也没那么喜欢狗。 狗是不知道小区哪户人家走丟的,在小区里流浪了好几天,明明已经狼狈不堪了,但看到人还会兴奋地哈气。游子看它实在可怜就餵了根淀粉肠,结果这狗就直接跟著游子回家了。捡回来才知道,这狗的肝有些问题,必须长期吃药。 游子估摸大概就是这肝的毛病,所以它被丟弃了。但游子还是在小区和业主群问了几个月,也意料之中的没能找到它的原主人。 后来,游子就索性把它养了下来,但又觉得这狗明明被拋弃了,还见人就热情地哈,实在是蠢的可以。所以故意没给它取名字,就一直蠢狗蠢狗的叫。 这二哈倒也不嫌弃,每次游子一喊蠢狗,它都会摇著尾巴屁顛屁顛地跑过来。 半年前,游子和大学期间就一直谈的女友分手了,原因是女友与他的学长在一起了。而他的学长,刚好也是他公司的前辈。 再之后不久,游子又很突然地被公司辞退,理由是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需求。游子也不知道走到如今,究竟是学长在其作祟,还真的是他能力不足。但这不妨碍失恋加失业的双重打击把他瞬间击垮。 自那以后,他开始没日没夜地沉迷在游戏中,用肝和氪在游戏里寻找意气风发,偶尔他也会投两个简歷,但最后都石沉大海,这让他更为自暴自弃。 在这样日夜顛倒和颓废生活里,游子並未注意蠢狗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 他依稀也感觉它最近不怎么拆家了,开始变得安静了,胃口也有些小。但游子只当是天气太热,蠢狗缺了些闹腾的兴致。 直到两天前,半夜熟睡的游子被蠢狗舔醒,他半梦半醒间听到蠢狗朝他叫唤了两声。等他醒来时却发现,蠢狗已经在房间角落自己的窝里,永远睡著了。 睡得很安稳,只是蜷起的身体已经凉了,不再潮湿的鼻子边还放著只游子的袜子,它用爪子轻轻扒著,像是抱著什么宝贝。 “昨晚游子和我打了个电话,一个大男人哭得和个小屁孩似的,说自己连只狗都养不好,是个没用的废物。”石壮壮长嘆口气。 陈则没有说话,看向窗外,此时车子已经开进了城区,周围霓虹华彩,美不胜收,但他却没有兴致。 废物,他又何尝不是呢。 耳边,黑豹乐队的歌声正在车厢內迴荡,石壮壮也开始扯著嗓子唱起: 我在无尽人群寻找 体味世界纷扰 理想难了心似火烧 难道永久桀驁 第三章 路 回到租住处,陈则给母亲王瑾打了个电话。 “妈,我今天去爸留的殯仪馆看过了。” “知道了。”之后,王瑾便在电话的那头沉默了许久,陈则本以为母亲会说些和父亲有关的事,却不料她直接转移了话题,“周末来家里吃个饭,你李叔给你找到份工作。” 李叔名李忠儒,在陈则大二那年王瑾与其重组了家庭。那时候陈则已经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了,虽然每次见面陈则都会礼貌地叫声叔,但两人的交集其实並不多。 倒不是李叔人不好,纯粹只是因为他们的关係,终究不是真正的父子。 叔就是叔,成不了爸。 “妈,工作的事我自己会解决,用不著……” “你就別逞强了,我和你说啊,这次你李叔是託了朋友关係,才在濼三小学里给你找到这份篮球队助教的工作,虽说是外包合同,但只要表现好就有机会可以转正,只要你安安心心带群小朋友打几年篮球,就可以转三小的体育老师,而且你不是一直喜欢打篮球吗,妈妈觉得……” 陈则沉默著听王瑾絮絮叨叨个不停,他了解母亲,知道在她看来,他只要能做上老师,那就是一份绝对体面又相对稳定的工作。可她似乎从没有想过,陈则可能不喜欢当老师,也更不想欠李忠儒的人情。 掛断电话,陈则关灯躺回床上,看著天花板上偶尔划过的车灯,一夜无眠。 所以当第二天石壮壮赶到陈则家时,就看到了面色像鬼一样难看的陈则。 “哥们儿,这才几小时不见,你去哪个洞天福地修仙了?” “你也知道才几小时,早起毁一天啊大哥。”陈则看了眼时间,才五点,天光都还未亮。 坐上副驾驶,陈则看到了后座的游子,衬衫搭配黑色西装的穿著很是肃穆,一副黑色的框架眼镜,让他的脸色更显煞白。 那只哈士奇此时正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似是长眠。 两人对视一眼,相互点头示意。 石壮壮开车上路,先是看看后视镜里的游子,这位一直低著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心事,鬱鬱寡欢。又看看副驾驶的陈则,这位一个哈欠接著一个哈欠,满脸的无精打采。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超顺畅,????????????.??????任你读 全手打无错站 他仿佛能感觉到一股令人窒息的丧气在车厢里环绕,並不断挤压著他的驾驶空间。 开窗,点菸,长嘆了口气,“你们看,这条路多好看。” 陈则和游子同时愣了愣,看向了窗外,此时他们刚开出城,正一路行向郊区,由於天色尚早,马路上只有他们孤零零的一辆车。 路的两边种满了紫红色的红叶李,在清晨的辉光里有一种高贵清冷的好看。 石壮壮抖了抖菸灰,叼著烟屁股,下意识坐正了些,“前几年我跑运输的时候,从每天清晨四五点开到晚上两三点,有时候开困了,还得一边开一边扇自己耳刮子,这抽菸的毛病就这么来的,贼提神。 那时我可不觉得这路有啥好看的,因为每次我一看这路吧,就觉得看到了自己的人生,大体也就是这样一直开一直开,马路边不是花花草草就是房子,千篇一律的。 所以今年突然就有了想停一停的念头,听人说现在有那种网络打车的生意可以做,我想这不错啊,要是就市里跑跑,还能有空余时间干点想乾的,然后我就辞职拿所有积蓄干了这辆大金杯。结果你们猜怎么著?” “怎么著?”陈则有些意外,认识石壮壮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如此吐露自己的想法。 “那平台说老子车型不符。”石壮壮把自己都说笑了,捻灭了菸头,“积蓄花完了,结果市里也跑不了,货也没得送,现在再回头看这路,又特么觉得好看了。” “石头哥。”一直安静的游子似有所触动,突然开口,“那件霸道炎阳之鎧你猜我抽了几发?” 石壮壮想了想,报了个数字,“三十发?” 游子摇摇头,“三百发,三十个十连。” “你傻了啊,下个月版本升级,这装备就淘汰了!”石壮壮麵露诧异,见一旁陈则的神情困惑,於是解释道,“这是游戏里一件稀有装备,只有抽箱子才有极低概率给,一个648大概差不多抽三十次。” 陈则这才明白石壮壮的诧异从何而来,三百次,那就是6480元。 游子苦笑,继续道“你再猜,上次阿念生日,我送她的包多少钱。” 石头听到阿念这个名字,抬了抬眉角,“你们都分手了,还提她干嘛。” “8000块。”游子自顾自说著,“可是我给蠢狗买的玩具,最贵的一个才15块,是一个响铃球,它很喜欢咬著它到处跑,我还老嫌它吵。” 说著,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个球,是一个用五顏六色的绳结綑扎而成的球,里面藏著一个金色的铃鐺。球看起来很旧了,绳结上密布著咬合的痕跡。 “我一个人在濼城生活,去掉租房和日常花销,其实存不下多少钱,但为了討阿念欢心,我花了两个月的工资。因为自己心情不好,我就在游戏里一掷千金。可面对真正一直陪伴我的蠢狗,我却又吝嗇得不行。” “想什么呢,你吝嗇,你就不会把它带回家,这狗吃的住的你算了吗,这狗肝病用了这么多药你算了吗。”石壮壮听到游子的这些丧话,嗓门都不自觉大了些。 “可要不是我没注意到它病情恶化,它可能就不会有事了。” “呸!关你屁事,没见过你这么爱往自己头上扣锅的。你也不想想,要不是你把它带回家,它早不知道死哪旮旯了。” “我不带它回家,也会有別人带它回家,它死前在我耳边呜咽的两句,肯定是在怨恨我……” 眼见石壮壮和游子两人,一个嗓门越来越大越发急躁,一个声音越来越轻都有些哽咽了,陈则只觉得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看来在路上补觉的计划是不得行了。 陈则嘆了口气,转身对后座的游子说道,“游子,我觉得石头说的没错,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无法否认是你给了蠢狗第二次生命,要是你真了解它,就知道它不可能会怨恨你。” 陈则的话,让游子陷入了沉默。这时,石壮壮突然有些兴奋地大喊起来,“快看快看,出太阳了!” 此时的他们正一路向东而行,只见朝阳在公路的尽头缓缓升起,前方的马路和路边的红叶李都被橙光浸染,温暖治癒,美不胜收。 在这个剎那里,陈则觉得世间纷繁好像都能放下,只需要腾出双眼和心,来为面前的美景短暂驻足。 连游子都恍惚了下,喃喃自语道,“这条路確实好看。” 陈则也下意识轻嘆,“是贼特么好看。” 第四章 烧 伴著日出的光辉,大金杯缓缓停了下来,他们到了。拎上柴油抱著狗,三人直奔炉子间。 蠢狗的身躯已经有些僵硬,他们將它放在了清理乾净的炉床上,然后在它身边铺满了新採摘的鲜花。 游子亲手给它梳顺了毛髮,將那个它最爱的响铃球放在了它的脑袋边上。 蠢狗安安静静地躺在了那里,就像是睡著了一样,只是身体不再起伏,口鼻前不再有热气。 陈则和石壮壮陪游子站了很久,游子始终肃著张脸,一言不发。他们想著或许该给游子和蠢狗留下最后的独处时间,於是互相给了个眼神,默契地朝外走去。 还未走出炉子间,游子开口,“开始吧。” “好。”陈则点点头,確认了运输带轨道上没有异物后,便著手准备將炉床推进去。 刚要推,游子却冲了过来喊道,“等等!” 陈则看著游子扑在了床炉上,再次將蠢狗抱在了怀里,鼻子有些发酸,他突然有些不忍再看下去,於是转过了身。余光瞥到石壮壮也学著转了过去,正仰著脑袋看天花板,时不时抬手抹一下眼角。 背后,游子的声音已经带上了哭腔。 “蠢狗,你怎么说睡就睡了,你那股子蠢劲哪儿去了。” ……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以前都是你往我怀里扑,你都不知道你有多沉,现在你知道被扑是什么感觉了。” …… “你现在住的地方大不大,够不够你撒开腿跑。” …… “就你这蠢样子,肯定路都找不对,不过回家的路你总归认识吧。” …… “都是我的错。” …… “下辈子……你还要不要做我的狗。” …… …… 半小时后,三个红著眼的男人一同將炉床推进了炉子。 炉中腾起的火焰,只是瞬间便將蠢狗吞噬,生命的伟大,在终点的四方格子里,却仿佛渺小得不值一提。 陈则大致估算了下需要的时间,按蠢狗的体重,至少得四十分钟。 於是,等待焚烧的过程里,三个男人索性並排坐在了庭院边的阶梯上,只是眼前的风景並不太美好,庭院太久没人打扫,早已是杂草丛生。 陈则想掏手机打发时间,结果从口袋里落出了一个元宝,是他父亲的那个半成品。陈则脑海里想像著元宝的形状想將其折完,却越折乱。 此时,一只黑色的猫咪跃上了围绕庭院的墙头,自高而下地俯瞰著他们,眼神里颇有几分睥睨眾生的味道。它踩著步子走到了阳光里,拉长身体伸了个懒腰,黑色的毛髮在照耀下油亮地闪著光。 陈则看到这只猫,有些愣神。 这猫通体柔顺的黑毛,看起来保养得很好,只有在嘴角处有一圈白色的花纹,就像是嘴里一只扑腾著翅膀的飞蝉。 它还有著一对黄绿异色的双瞳,在手电筒的照射下,就像是两颗深色的翡翠一般,幽深,却又发著光。 陈则不由低声喃喃,“玄眼衔蝉……” “啥?”石壮壮和游子都没听清,困惑地看向陈则。 “没什么,就是觉得这猫有点眼熟。”陈则摇了摇头,低头继续鼓捣手中的元宝,心里则回想起自己上一次看到玄眼衔蝉,是在家中的一本老相册上。 陈则依稀还记得父亲给他讲解相册时说的那些话,说这猫嘴角的纹路,叫做衔蝉。而它的一双异瞳,叫做玄眼。父亲还语气特酸地说爷爷小时候不喜欢自己,寧愿整天抱著只猫,也没抱过他一次。 故此,陈则印象深刻。 石壮壮颇有兴致地逗了会儿猫,只是这黑猫却异常高冷,丝毫不配合他的逗趣。只是一会儿,他便意兴阑珊了。 “真狼狈啊,连猫都嫌我们。”石壮壮坐回阶梯上,点了根烟。 他朝著遥远的天空吐出了一个烟圈,然后看著烟圈漫无目的地飘出些距离,却又很快散开,“感觉现在的咱仨就像是当年那只生了病的蠢狗,就是缺个游子来拉我们一把。” “被我拉可不是什么好事。”游子苦笑,打开手机刷了两页招聘网站,消息列表为空,之前的投递仍然石沉大海。 石壮壮凑过去看了两眼,问道,“咋样?” “不好找。”游子摇摇头,“不是要应届生,就是要三年起步的工作经验,还有些要找有三年工作经验的应届生,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进得去。” “这也太扯了。”石壮壮用力嘬了口烟屁股,然后將其捻灭,“不过总比我好,我除了开车啥也不会,都不知道以后要做什么,则哥呢,有啥子打算没。” “没。”陈则摇了摇头,心不在焉地继续鼓捣手中的纸,然而它的模样却距离元宝越来越远,“不过我妈让李叔给我找了个,说是在小学篮球队当助教。” “学校的工作不错啊,说不定以后还能混个正式的老师噹噹,这不是你一直想做的。” “你才是我妈亲生的吧,说出来的话一模一样。”陈则皱眉,手里无法成型的元宝让他越发烦躁,他索性將其捏成了一团,又塞回了裤兜里,“我不想做老师。” “那你想做什么?” 石壮壮的反问让陈则的脑海里闪过一段画面,回忆里曾有个少年当时也像石壮壮这样,与他並肩而坐,望向他时,满目真诚。 他问,“陈老师,如果你不做老师,你会想做什么?” 当时,他说,“不知道。” 如今……他仍然不知道。 石壮壮见陈则沉默不语,也不再问。毕竟最近发生了这么多事,他知道陈则心里烦,但这大兄弟就是不爱说。 石壮壮总觉得自己这个当兄弟的有些挫败,他有些烦躁的挠了挠头,然后转移话题,“那这地方呢,你准备怎么处理?” “不知道,问问中介有没有想要捡这破烂地儿的吧,我留著也没什么用。”陈则环顾这四周的破旧,隨手拍飞一只嗡嗡作响的蚊虫。 “也不能说完全没用,这炉子今天不就派上用处了。” “这炉子除了烧狗还能干啥。” “还能烧……还能烧……烧……”石壮壮努力思索著,突然灵光乍现,“还能烧別的死猫死狗啊,要不你索性开个宠物丧葬一条龙算了,游子说咱濼城好像还没做这方面的。” “嗯。”游子点点头,“我在网上查到有这类服务的公司,但看起来都不太正规,而且还找不到濼城本地的。” “宠物丧葬一条龙?” 陈则愣了愣,转头看向身后的老屋,破碎的窗户背后,那个巨大的炉子正在轰鸣运作。 第五章 五彩斑斕 搞丧葬,这的確是陈则未曾设想过的道路。 说起来,向上追溯几辈,陈家的先祖世代都在槓房业做著槓夫。而槓夫,便是在有人往生时,负责抬棺材槓的那几个人。 抬棺材说起来简单,实际其中的讲究很多,例如棺材抬起后中途不能落地,否则,落一次地就相当於下一次葬,很不吉利。而这些乱七八糟的门道,使得槓夫必须具备一定的熟练度,而槓夫的后代也由於这种“晦气”的身世,很难再从事其他行业。 於是父传子,子再传子,一代代世袭抬棺,直到陈则爷爷放下了槓子买了炉子,转型开了殯仪馆,这代代传承的职业才开始有了变化。但这终究,也未能脱离开“丧葬”二字。 陈则本觉得自己父亲陈卓会是个异类,因为他与母亲成家后,便一直在城里的厂子打工。哪怕后来失联十年,他也以为父亲应该是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谋取生机。 却不想他是回到了乡下,在这废弃的殯仪馆里开起了寿衣店,连那金银元宝,也叠得像模像样。 这是……父亲喜欢做的事么? 这会……是他喜欢做的事吗? 下意识的,陈则又拿出了口袋里那个被他揉成了一团的纸箔。 刚巧,突有一阵凉风自庭院路过,吹动了陈则有些杂乱的刘海,掌心里轻薄的纸箔也微微晃了晃,似是在回应他心中所想。 咔—— 剎那间,他听到了一声轻响,仿佛是命运的齿轮,在他的耳边悄然转动。 石壮壮和游子也听到了,两人同时起身朝身后望去,透过玻璃破碎的窗户,他们看到里面炉子的提示灯闪了闪。 蠢狗的焚化结束了。 “发什么呆呢,烧好了。”石壮壮见陈则正看著掌心愣神,拍了拍他的肩膀。 “哦。”陈则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眼神微敛,起身朝炉子间走去。 石壮壮挠了挠头,看著陈则走在前面的背影,总觉得他似乎和刚才有些不一样了,但又说不出是哪里不一样。 炉子间,陈则拉开炉床,蠢狗的尸体已然化灰,里面还掺杂著些许碎骨。 三人都是第一次处理这种事,见到这阵仗都有点愣神,游子更是呆若木鸡,红著双眼想伸手去碰,却又有些手足无措。 最后还是陈则第一个反应过来,在炉子间找到了些趁手的工具,递给俩人。 “石头,你用钳子把剩下的碎骨挑出来,我来敲成粉,手上记得轻点。” “游子,你把准备好的罐子拿出来,用这个小铲子一点点铲进去。” “对了,你们俩都挡著点窗外的风,別把蠢狗给吹飞了。” …… 一切,始於手忙脚乱,归於有条不紊。三人很快就上手了自己的分工,將蠢狗一点点地转移进了游子提前准备的铁罐里。 用的是蠢狗生前喜欢的羊奶粉罐,上面的包装纸已经被撕下,游子用一张白纸仔仔细细重新包裹了一圈,然后贴上了蠢狗哈著舌头的大头照片。 “咦,这是啥……”石壮壮用钳子轻轻扒开了一小堆骨灰,从里面夹出了一块不像是碎骨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在了炉床的空白处。 三个脑袋同时凑了过去,然后面面相覷。 这是一块不规则形状的绿色晶石,表面的质地看起来有些像陶瓷,但又不是陶瓷。手感光滑,但表面並不平整,还有著毫无规律的线状纹路。 “蠢狗吃进肚子里的?” 游子摇了摇头,“没见过,会不会是本来就放在炉子里的东西。” “不会。”陈则否定了这个猜测,“蠢狗放上去前我检查了好几次,肯定不是炉子里的东西。” 这时候,石壮壮一拍脑门,有些兴奋地喊道,“我知道了!是舍利子!” “舍利子……”陈则喃喃地重复这三个字,脑海里,似乎有一段尘封已久的回忆被唤醒,往事逐渐清晰。 那是一个蝉鸣阵阵的夏夜,还在念小学的他一做完作业,便立马奔到了客厅的父亲身旁,看著电视机里的《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途经祭赛国,恰逢寺庙宝塔上的舍利子丟失,勃然大怒的国王要严厉惩处看守的僧人。 这是陈则第一次听到“舍利”二字,更困惑於为何只有得道高僧才能拥有,才能为后人留下这五彩斑斕的宝贝。 他犹记得父亲告诉他,他不知道舍利是如何形成的,但爷爷以前烧焚尸炉时,也遇到过骨灰里有结晶体的。后来爷爷遇到的一个医生告诉他,若是有人生前有著长期服用药物的病史,部分身体不吸收的物质就会附著在骨头上,这些元素在焚化时產生了反应,有概率会形成结晶。 “不过无论是舍利还是骨灰结晶,都是很少见的。大部分人穷其一生,最后只留下一捧轻飘飘的灰,但你说,这灰就不是宝贝么,这灰就不可以五彩斑斕么,这都是得到它的人定义的。” 父亲的话仿佛犹在耳边,掷地有声。 陈则回过神来,沉吟片刻后,拿起那颗结晶递给了游子,“大概是因为蠢狗长期吃药,药物不吸收形成的结晶,这是蠢狗感恩你为它治病所留下的礼物。” 游子愣住,呆呆地接过晶体,指腹微颤著划过晶体上的纹路,隱忍许久的眼泪,瞬间决堤,“蠢狗……” 突然游子似乎发现了什么,颤著的声音里透著几丝激动,“你们看,这上面的纹路,像不像一个狗爪子。” 石壮壮凑过去看了看,惊嘆地连连点头,“还真是。” 这瞬间,陈则终於有些明白了父亲的那句话,这勉强能与狗爪搭上边的纹路,不就是属於游子的五彩斑斕。 陈则拍了拍游子的肩膀说道,“看来蠢狗走前嗷呜的那两句不是在怪你,搞不好是在和你说『別睡了,快爬起来干翻这个操蛋的世界』。” 闻言,游子放声而哭。 石壮壮抹了抹鼻子,“靠,则哥你这么一说,搞得狗比咱热血。” 陈则笑了,“是比你热血,我和你不一样。” 说著,陈则拍了拍一边的炉子继续道,“我想好了,我准备放手一搏,搞宠物丧葬。” 然而陈则的话音刚落,炉子便十分突兀地发出了一声刺耳的轰鸣,嗡嗡声由大及小,仿佛一声不甘逝去的悲鸣。 下一刻,所有提示灯的亮光,骤然湮灭。 第六章 搞 完成了焚烧蠢狗的任务后,这头经歷了数十年头的钢铁巨兽,终究还是闭上眼,陷入了无尽的长眠。 陈则口中的放手一搏,多少有了些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壮烈。 “还搞不?”石壮壮试探性地问向陈则。 陈则沉默地看著炉子,只觉自个儿太阳穴突突跳得更厉害了,这人的气运若是背起来,果然喝凉水都塞牙。豪言壮语刚刚出口,老天爷就给你一盆冷水浇个淋透。 半晌后,陈则从牙缝里挤出了一个字。 “搞!” 自此,陈则的宠物丧葬一条龙事业,就这么风风火火,且相当无计划地展开了,蠢狗也成为了陈则的第一个“顾客”。 三人將蠢狗的骨灰完全装置后,在庭院的树下挖了个坑,用一根简易的树枝做了记號,游子蹲在树枝前默哀许久,將那颗响铃球放在了一旁。 “后面我们会补块漂漂亮亮的石碑给它。” “嗯,我也会来帮忙的。”游子將那颗晶体,郑重地用餐巾纸包了起来,放进了西装內侧的口袋,紧挨著他的心口。 蠢狗的事完成后,三人啃著麵包,在整个殯仪馆里兜了一圈,然后发现改造的工程量十分巨大。 除却开办宠物丧葬所需要的证件和手续,也不谈陈则父亲留下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要处理,光是这个地方本身就一堆杂活。 窗户基本上都要翻新,庭院里的杂草蚊虫也要修理,还有电路、网路、信號……而最关键的焚化炉,如今也需要重新购置。 这每件事项背后所需要的,不仅仅是人力、时间,还有大量的金钱。 最后三个人站在殯仪馆的铁门外,齐齐仰著脑袋,看著那根又大又粗的烟囱。 这一次石壮壮的语气不是试探,而是有些担忧和自我怀疑。 “真搞?” 这一次,陈则没有沉默,他把手伸进了裤兜里,摸了摸那张已经没了元宝模样的金箔纸,眼神坚定,“真搞。” 他暗自测算了一下,这些年他工作存下来的一些积蓄,外加父亲给他留下的那些钱,应该勉强够填补前期的成本。 之后的这段时间里,陈则做了些简单的分工,石壮壮主要负责旧屋改造,游子也参与其中,並全程录下了视频。说是要做个鬼屋改造的系列上传网站,做什么播主。 陈则则是要跑工商局办证,这一跑才知道,想要开个和宠物丧葬有关的店根本没这么容易。 首先,需要从事宠物丧葬行业,需要营业执照和动物检疫许可证。 且不说目前工商局的认定里根本没有宠物丧葬这一领域,光是动物检疫许可证,就至少得跑工商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等多处地方,还必须拥有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设备清单。 然后,对宠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地址和设备,都还需要在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和评估。 陈则在打听哪里有卖宠物焚化炉时了解到,目前市场上从事宠物焚化的公司极少,而里面的大部分都是不正规经营,並未做到真正的“无公害”,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 几天下来,反倒是石壮壮和游子那边的进度飞快,陈则却是寸步难行。唯一的好消息,是以低价搞到了一台二手的宠物焚化炉,只是周末要去隔壁山城跑一趟。 周末上午,陈则依约拎著水果,敲开了母亲家的房门,陈则刚抬脚要跨进去,被王瑾一把拦住了。 “等下。” 陈则一脸疑惑,就见王瑾踩著小碎步跑进了厕所,再出来时,手里端著个盆,盆里放了几根长长的柚子叶。 陈则不明所以,“妈……你这是要……” “你不是说去那殯仪馆跑了趟,这不得去去晦气。” 说著,王瑾拿著沾满水的柚子叶开始在陈则的身上拍打,四溅的水滴弄得他满脸满身,十分狼狈。 陈则一边用手努力挡著脸,一边无奈地嘟囔,“往年去给外公外婆扫墓回来,也没见你这么大阵仗。” “臭小子,那能一样?” “哪不一样?” “好了好了,快让阿则进来吃吧。” 此时,穿著围裙的李忠儒笑著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里还端著一个大锅,鲜香的鸡汤味道自锅盖缝里钻了出来,溢满了整个客厅。 王瑾这才收手,用眼神示意陈则进去。 用餐时,李忠儒主动提起了给陈则介绍工作的事。 “阿则,濼三小学算是咱们区的重点,叔打听过了,虽然刚进去只是个助教,但只要表现好通过后续考核,转正进编制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陈则低头用筷子扒了扒饭,轻嘆了口气,抬头看向李忠儒,“叔,学校知道我上份工作离职的原因吗?就是我打学生家长那事。” 李忠儒一愣,陈则看他的反应就明白,他並未將这件事告诉校方那边的人。 王瑾有些不悦地皱起眉头,“你这孩子咋一根筋呢,打人的事都过去多久了,怎么,你还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打人了?” “妈,是我做不了老师了。” “你怎么就做不了了,赵立那孩子的事又不是你的错,要不是他……” “那阿则,你有想过自己要做什么吗?”李忠儒打断了王瑾的话,不让她再在打人事件的话题上继续下去。 事实上,来这里之前,陈则本想是把自己宠物丧葬的事业计划告知王瑾的,可一想到刚才她挥柚子叶的阵仗,他用脚都能猜到她会有多反对。 与其被反对在萌芽里,还不如等有些收穫了再来说服她。 於是,陈则摇了摇头回答道,“我还没想好。” 王瑾看著陈则低下头默默吃饭的样子,轻嘆了口气,拿起勺子给他舀汤。 “算了算了,不想做老师就不做,来,喝点汤。” 饭后,趁著李忠儒在厨房收拾碗筷的时候,陈则有些犹豫地找到王瑾,问出了这段时间一直横亘在他心头的困惑。 “妈,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问唄,怎么?后悔了?又想当老师了?” “不是,我想问你,当年我老爹……到底为啥离开?” 第七章 老照片 问题出口的那瞬间,陈则观察到了王瑾脸上面部表情的变化,愕然、意外、回忆、思索、无奈……多重复杂的情绪交织,最后全部收敛。 对於王瑾的反应,陈则虽然有些遗憾,但是並不意外。回想起当年父亲拋妻弃子的这种行为,他对於母亲的不想提及非常理解。 哪怕同为男人,他都有点看不上自己老爹的所作所为。 如今老爹是找了个犄角旮旯躲著,自个儿闷不吭声地去了,但凡他能预知这件事,必然要在老爹咽气前来个兴师问罪。 而如今,他能问的,就只有一罐静静的骨灰了。 想起骨灰,陈则想起前些天市殯仪馆给他发的消息,问他是否要把陈卓的骨灰取走,如果不取,那需要续缴骨灰的保管费用。 陈则选择了续缴。 他也说不清这是种什么心理,大体就是不想去殯仪馆,不想看到陈卓的骨灰,就算取回来他也不知道放哪里。 放家里?还是找块墓地?墓地要找什么样式?什么规格? 想到这后续一系列会產生的心理上和事实上的麻烦,续费这个选项变得无比轻易。 “这么多年前的事谁还记得,先不说了,我去帮帮你李叔。”王瑾摇摇头,直接借著去帮李忠儒忙的由头起身离开。 看著王瑾的背影,陈则有些无奈,眼看她转身就要拐进厨房不见踪影,陈则突然想起一件事,伸长了脖子喊道,“那妈,咱家的老相册放哪儿了。” “角落的柜子里,你自个儿翻。”隔了段距离,王瑾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闷,但陈则还是听清了。 之前在烧蠢狗的时候,他和石头游子在庭院里看到了一只玄眼衔蝉的黑猫,他依稀记得自己在家里的老相册上看到过。这几天,石头和游子在那里“鬼屋改造”,又看到了这猫几次。 搞得这猫的事时不时就会在他脑袋里闪现一下,仿佛是在催著他弄明白这猫到底什么来头。 陈则在角落里的柜子里翻找许久,他才在最下面的角落里找到了那本泛黄的老相册,因为上面常年压著其他重物,相册的封面已经有些变形。 看著相册久远到陌生的封面,他不由得回想起小时候,自己经常坐在父亲的怀里,听父亲讲相册的故事。父亲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离奇的、弔诡的、温馨的、美好的,或是与家人有关,又或是相册里的某处风景、亦或是某个路人的惊鸿一瞥,他总能滔滔不绝。 这本相册主要以父亲的青年时代为主,或意气风发地站在大桥上张开双臂,或在公园的湖心里划著名船,还有他与母亲、与外公外婆的合照,这些照片几乎完整记录了他的父母从初次约会到见家长再到结婚生子的每一个重要时刻。 如今陈则再翻开这本相册,却只得古怪,这明明就是一本父母爱情故事,为何当年父亲能编出这么多天方夜谭。 在相册封面的夹层里,陈则找到了一张父亲与爷爷的合照。 一张很有年代感的黑白照片,相比较其他照片的光滑胶感,这张老照片摸起来像有些粗糙的绒面,指腹轻抚过时,会有些许的颗粒感。短细条状的白色划痕,就像是一条条扭曲的线虫,扭曲著匍匐在照片的各个角落。 照片里,爷爷年轻的脸对陈则而言有些陌生,他穿著套老式中山装,一脸板正地坐在张朴素的圆木凳上,怀里抱著只猫,右手轻放在猫咪的脑袋上,似是轻抚。 在陈则幼年的记忆中,爷爷似乎一直都是这副凶巴巴的模样。 陈则出生在濼城市区,小时候父亲曾带他回过几次老家,印象里,爷爷总是面无表情地坐在躺椅上,父亲则会俯身在他耳边轻声说上几句,然后再带陈则离开。 他不知道父亲和爷爷说了些什么,但依稀记得每次见面,都不会超过一个钟。 陈则念高二的时候,爷爷去世了,因为当时陈则面临分班,学业很是紧张。所以是父亲一个人回老家处理的后事,现在想来,他竟然连爷爷的葬礼都没有参加。 “抱歉啊,爷爷。” 转而看向自己的老爹陈卓,陈则不禁莞尔,因为照片里的陈卓穿著身明显大了几號的衣服,袖口和裤脚捲起,衣服的下摆鼓鼓囊囊地塞进了裤腰里。 明明咧著嘴是笑著,却一脸僵硬,垂下的两只手紧抓著裤子缝,看起来十分紧张。 这大概是陈卓人生第一次拍照,照片背后有人用钢笔写了个年份——1972。 距今41年,那时陈卓才10岁。 而他爷爷怀里那只眯著眼睛的猫……真的也是一只玄眼衔蝉,与陈则在庭院里看到的那只,一模一样。 但陈则也意识到,猫咪不可能活41年,庭院里那只,或许是爷爷手中这只的后代。 只不过陈则內心最真实的想法,反倒是希望这猫可以活四十年成个精,然后像穿靴子的猫一样开口说句人话,最后告诉他,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父亲到底为何不告而別。 还有这些年…… 他过得好吗? 陈则突然觉得自己脑子坏了,竟然把解惑的希望放在一只猫的身上。 此时手机铃声响起,是石壮壮的电话。石壮壮表示自己已经从山城取回了那个二手的宠物焚化炉,还有十分钟就到这里了。 於是陈则把照片塞回了夹层,却突然发现夹层深处还有一张照片,照片的表面与夹层的內壁黏在了一起,所以刚才他没有看见。 好奇心,让陈则用指尖將其轻轻抠了出来,这也是一张老照片,从入手的粗糙质感来看,与爷爷和父亲的合照应该是差不多的年代。 只是让他有些意外的是,照片的主人公他並不认识。 这是一个看起来很漂亮的女人,穿著乾乾净净的白色衬衣,纽扣规整地繫到了最上面一格。 她圆圆的鹅蛋脸上掛著浅笑,黑色又纯粹的眼睛温柔地看著镜头,头髮刚好留到披肩的位置,发梢有一些俏皮的微卷。 虽然陈则无论如何在记忆海里搜索,却始终对此人没有半点印象,但他还是在其眉目间,找到了几分熟悉的影子,尤其这笑起来的模样,竟然有几分像他已故的父亲陈卓。 这难道是……他从小连闻其名都未有过的……奶奶? 第八章 在將疑似奶奶的照片放回去前,陈则用手机拍下了照片。 自陈则记事起,奶奶这个词仿佛就是他们老陈家的“违禁词”,只要陈则一问,平日里勉强算是和蔼可亲的父亲,脸马上就会肉眼可见地沉下来。 这对於年幼的陈则来说是非常“恐怖”的,於是有过那么一两次的经验后,陈则便再未问过有关奶奶的事。 如今再看到这张疑似奶奶的照片,陈则突然有种很难言明,却恍若隔世的感觉。 窗外响起了喇叭声,陈则探头望出去,石壮壮也正从车里探出脑袋朝他招手,金杯后还跟著辆小卡车,载著一个大炉子,银色的金属皮在太阳下闪闪发光。 於是陈则和王瑾与李忠儒打了个招呼后,便匆匆下楼了。 上了车才知道,由於他们事先做的功课不足,石壮壮到了地方才发现,无论是大小还是重量都远远超过了他那辆金杯的承载量。 不过也亏得石壮壮前两年拉货四处跑,哪都有些朋友,还真让他借到了车。 “怎么样,哥们儿这事办得不错吧。” 石壮壮挺著胸脯,脑袋和说话的语调都微微昂著,略显得意的小表情上就差写著“求表扬”这三个字了。 “牛逼!”陈则毫不吝嗇地伸出一个大拇指。 “嘿。”石壮壮咧了咧嘴,“不过你还別说,搞宠物丧葬还真不容易,就这卖炉子的,之前在市区里开了个门店,结果你猜怎么著,才三个月,就被硬生生被举报得干不下去,你说他们这都为啥呀,挡人財路?” “这有什么为啥,晦气唄,就算不是人,那烧的也都是死物。” 陈则脑海里,自然而然地闪过王瑾用柚子叶抽打他的画面,他相信,要是有人把宠物丧葬的店开她家小区门口,那她绝对是举报的人之一。 “不过等装完炉子,后面的手续应该就能进正轨了,对了,你有想过店叫什么名字吗?” 陈则一愣,虽说之前工商、环保几个局已经乱跑了几次,但因为一直没到落名的那步,所以一直把这个事儿拋在了脑后。 “名字啊……”陈则努力思索了会儿,脑袋里蹦出了不少不太靠谱的短词,但都觉得不太合適。 陈则嘆了口气望向窗外,他最不擅长取名字了。 一路开到废弃殯仪馆,帮著卡车司机一起卸下炉子后,石壮壮便带著陈则来到一楼大厅的角落,那里堆放著他和游子整理出来的一些东西,但不確定是否要扔,需要陈则拍板。 陈则看了看,大多都是之前寿衣店在销售的物品,以后他们应该都用不到。 “你看看这个。” 石壮壮指了指杂物堆的角落里,那里有一块长条的木板子,木板开裂很严重,但依稀能看到上面白底黑字写著的字——西辞殯仪馆。 这应该就是原来掛在大门口的牌匾,后来这里废弃时被取了下来。 “收起来吧,其他都丟了就行。”既然他爷爷和父亲都没捨得丟,那他倒也不缺放这个东西的地方。 “好,明天再来弄吧,我们先去弄炉子。” 两人同时抬步朝外走去,但在一步后同时定住了步子,然后面面相覷,那一瞬间,从学生时代便开始积累的默契,让他们读懂了对方眼里的想法。 “名字!西辞!”异口同声。 名字、炉子都定下后,陈则开始按部就班地走程序,製作新掛牌、提供清单、位置、登记设备、过环保评估、工商註册……虽然慢,但都算顺利。 一周后,西辞开业。 开业当天相当冷清,陈则和石壮壮开了两瓶啤酒坐在门口,看著空荡荡大门,连个路过的人都没有。 “咱是不是得找个地方去发发传单?”石壮壮猛灌了口啤酒,看起来有些不安。 “你见过搞殯葬发传单的?谁敢拿。而且搞我们这行的如果没有生意,这好像还是好事。” “也是。”石壮壮嘖了嘖嘴,有些感嘆,“这下我也不知道该盼生意好还是不好了。” 陈则相比石壮壮要淡定很多,他是只要决定做一件事就不会瞻前顾后的性格,大不了钱全用完,重新来过。 人的一生很长,他还有试错的成本。 更何况,今天毕竟是第一天,又是特殊行业,没有生意很正常。 “別担心,游子说之前拍的视频已经传网上去了,还帮我们发了gg贴,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有需要的人只要在网上搜一搜,就能找到我们。” 陈则话刚出口,就见大门方向,一个穿著花色大衣的中年妇女从墙边走了出来,两人几乎是同时站起了身。 难道是生意来了! 她先是看了眼门口的写著西辞的招牌,露出了有些困惑的神情。当她的目光转向了站在一楼大厅口的陈则和石壮壮后,脸上的困惑又肉眼可见地加深了几分。 她有些犹豫地问道,“请问……陈老板在吗?” 陈老板?看来做了些功课,应该是生意上门。 “我就是。”第一次被人叫老板,陈则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脸上有些微红。 石壮壮就有些夸张了,立马从店里搬了凳子出来,放在了妇人的身后,一个劲地说,“坐!您坐!坐下说。” 陈则看到石壮壮的行为,太阳穴突突地跳,不请客人进去坐,搬个椅子在太阳底下让人坐,这待客之道多少有些另闢蹊径。 谁知老妇摇了摇头道,“不是,是另一个陈老板,是老一点的陈老板。” 陈卓和石壮壮同时一愣,俩人对视一眼。 妇人也没坐下,而是走到一楼大厅的侧门处,指著原来是寿衣门店,但已经被陈则改造成接待处的地方问道,“就是这里的陈老板,他的寿衣店……不开了吗?” 这时候,陈则也反应过来,对方根本不是来寻求宠物丧葬服务的,而是来找他去世的父亲陈卓的。 陈则轻嘆了口气,“不开了,他去世了。” “老陈走了?!”妇人因为惊讶,语调的尾音被拉得很高,听起来有些尖锐。 第九章 老李头 陈则见妇人的反应,猜测她与父亲相熟,於是便顺著话势问了几句,果不其然。 妇人姓李,住在距离此处一公里左右的源山村。 她篤信佛教,时常会和村里的三俩好友一起相约念经,也会应邀帮村里的一些人家办经会。所以她时常会来这里购买一些诵经用品,一来二去,也算和陈卓相熟。 得知陈则是陈卓的儿子后,李阿姨更是索性拉著陈则的手,一边拍一边惋惜地念叨,“你爸多好的人啊,明明年纪还这么轻,可惜了可惜了。” “他……好在哪儿?” 下意识的,陈则把心里的第一反应脱口而出,话出口的那瞬间,在场三人皆是一愣,这著实不像是亲儿子会问出的话。 李阿姨反应了半晌,想是陈则痛失父亲太过思念,想多听听旁人说起父亲的事以宽慰,便又露出了更加慈爱的神色。 抓著陈则的手更紧了。 “你爸的店离咱源山村近,有时村里有些街坊邻居的出点事,他也总是会来帮个忙啥的。”李阿姨的眼神禁不住往原寿衣店的位置瞥了眼,“可惜了这店了。” 陈则从里头拿了纸和笔出来,“寿衣店虽然关门了,但之前店里的库存我们还没清完,您把需要的东西列一下,等我们整理出来后给你送去。” “谢谢啊,对了,你们这里不开丧葬用品店的话……改开什么了?” “还是和丧葬有点关係,不过是宠物方面的。” “宠物方面……”李阿姨轻声重复了遍,然后有些不確定地问道,“就是处理宠物尸体之类的吗?” “差不多吧。” “现在养宠物都这么高级了啊?找个土堆堆埋了不就是了。” “城里讲究环保嘛,而且许多人对宠物的感情已经和对人的感情一样了,不想让它们离去的太草率。” “確实確实。”李阿姨点点头,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脸色微变,似乎有些犹豫。 陈则看出了她的欲言又止,问道“怎么了?” “是这么回事,我上头有个哥哥,大概零六年左右的时候吧,他一直养著的狗没了。但就像你说的,可能他和它感情太深了,不想让它走的太草率,所以就一直没埋冻在冰箱里,我怎么劝都没用,街坊邻里知道这事后都觉得他是怪胎,平日里路过都绕著走,更別说娶媳妇了。” 说到娶媳妇,李阿姨更是又拍手又跺脚的,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你说说看,五十好几的人了,孤家寡人一个,你说他做什么不好,非要做个怪胎老光棍。” “零六年?在冰箱里放了七年多了啊。”陈则和石壮壮听闻,皆露出了些许震惊之色,这样的事他们也是第一次听说。 “可不,你们不是搞这方面的,能不能帮姨劝劝他?有啥费用的我来出就是。” 陈则面露难色,他们是负责宠物处理后事的,又不是居委会的,这一听就是棘手的事。他看向石壮壮,只见对方也偷偷摇了摇头,显然和他的想法一致。 “对於宠物处理的方式,其实还是得尊重宠物主人自己的决定,我们作为外人……其实还挺难插手的。” 李阿姨听出了陈则话语中的婉拒,有些无奈地嘆了口气,“你说的我也知道,只是现在已经不仅是狗的事了,大概是烦我们老劝他,现在他和我们这些家里头的人几乎都断绝了联繫,你们说这狗难道比亲人还重要?他也不想想我们的感受,非得这么一意孤行。” 陈则沉默,他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就在李阿姨准备转身离开时,沉吟许久的陈则突然开口,“我去帮您看看他吧,但是我不保证能劝动他。” 李阿姨对陈则的突然转变感到意外,错愕过后,是眼神里重燃希望的惊喜。 李阿姨离开后,石壮壮才吐露出心中的不解,“这可是个烫手山芋,你確定要接?” “嗯。”陈则点头,並解释道,“你看咱店现在没生意,但总要开张吧,这第一单虽然稀奇古怪,但真要办成了那可不得了,到时候还能让游子帮忙来拍个视频,做做宣传。” “有理!”闻言,石壮壮露出惊喜的神情,拍手叫好。 陈则则是坐在躺椅上,从口袋里掏出那个不成样子的纸元宝来,隨手又折了几下,最近折这个元宝已经成为了他思考时下意识的习惯动作。 他没和石壮壮说的,是他心中的另一层心事,李阿姨与她哥哥的关係,让他恍然想起了自己与父亲。 就像李阿姨不理解她的哥哥一样,陈则也始终不理解陈卓,不理解他为何这么突然的不告而別,不理解究竟有什么事情比家庭更重要。 这突如其来的感同身受,最终滋长成了他接下这个烫手山芋的衝动。 源山村,说是距离一公里,但对於不习惯走山路的陈则而言,这一公里所需要耗费的体力,抵得上他走大路三四公里。 按照李阿姨大致的描述,李叔家在源山村最北边的拐角,是一座只要一看就能认出的,十分“扎眼”的屋子。 於是陈则一路向北,果不其然,很快便看到了一座风格迥异的民房,十分突兀地屹立在偏僻的拐角,与周围其他的屋子格格不入。 因为它非常的“脏”,更准確说,是“拥挤”,屋外堆满了各类纸箱、綑扎物、蛇皮袋,它们毫无规律且散乱的堆叠著,形成了屋外的一座“护城山”。 站在地势稍高的位置,还能看到屋子外墙的里头,也有堆叠如山的杂物冒头。 来这之前,陈则也听李阿姨说了一些这位大叔的事。 叔名叫李祥,说是五十好几,其实虚岁已经五十九岁了,也是快一步踏入花甲之年的人了,许多村里的年轻人,都会叫他老李头。 据说早些年,这只狗还没死的时候,老李头的性子还没这么古怪,相反,还是个极其爽朗大气的个性。 他以前是村子里猎兔的好手,猎兔这么多年,陪伴过他但去世的猎狗至少也有三四只,偏偏就是这只狗死后,老李头就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不肯埋不说,还把自己封闭起来,变得极端孤僻。 许多村里人都传,是这条死去的狗邪性,让老李头中邪了。 第十章 阿刘麵馆 刚走近老李头的居所,一股混杂著陈年、腐朽和尘埃的味道便扑面而来。陈则皱起眉头,难怪李阿姨说村里人路过这都绕著走,哪怕不知道狗的事,光是这味道,便足矣让人退避三舍。 倒是有几只村猫不嫌弃这里的味道,几个毛茸茸的脑袋凑在一起聚在墙外,似乎正在吃什么东西。 直到陈则走近,它们才受到惊嚇似的,四散奔去。 来都来了,没有打退堂鼓的道理。陈则深吸几口气,让自己儘量適应这种味道,然后敲了敲门。 敲门时,他瞥到刚才猫咪们围著的是一个破旧的金属碗,里面放著些没吃完的米饭。 敲了许久,才听到屋子里传出来一声不耐烦的大吼。 “谁啊!” 陈则摸了摸鼻子,心想这老李头果然是一个性格不太好相处的暴躁大叔。 “您好,请问是李祥家吗?” 下一秒,门唰一下被从里拉开,一张黢黑且有些阴鬱的面庞从里面探了出来,朝著陈则横眉冷对“你谁啊?找我干嘛?” 或许是脸上的沟壑有些深了,也或许是因为肤色偏黑,李祥看起来比实际年纪至少还要大上个五六岁,非常显老。 陈则的脑海里闪过一个有些缺德的想法——確实是不太好找媳妇了。 “您好,我叫陈则,我是李多丽阿姨的朋友,这次来主要是……” 啪—— 陈则话刚说到一半,甚至还没提到自己的来意,就提了个李阿姨的名字,门就直接在他的面前关上了。 然后就是一声隔著门的大吼,“滚!” 果然像李阿姨所说,老李头把自己完全封闭在了门后的那个世界里,不仅隔绝了与家人的联繫,也十分排斥与外界的任何交流。 陈则突然有些困惑,一个人身上產生如此激烈的变化,难道真的会是由一只狗的死亡来引发的吗? 吃了一个结结实实的闭门羹,但陈则在来之前就预料到可能会面临如此境遇,像老李头这种性格的人,多半都是拉锯战。 於是陈则隔著门,用对方肯定能听见的音量,平静地说出了自己的意图。 “李叔!我是专门负责处理宠物后事的,您和狗狗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会再来拜访的。” 离开前,陈则在附近的水果店买了些水果放在了老李头家门口,顺便和水果店老板嘮了几句。 这才知道,这些年来老李头基本都是昼伏夜出,靠著半夜出来捡一些村里的废品过活,有些东西捡了回收站不要,但他自己也不丟,就带回家堆著。 久而久之,那些乱七八糟的杂物就堆成了山。 这些山就像是铜墙铁壁似的,把老李头家高高挡住,连点灯光都很难透出来。也就是水果店老板喜欢坐在摊边看看深夜档的电视,收摊极晚,这才见到过深夜出现的老李头。 源山村虽然不大,但还算热闹,老李头硬生生把自己过成了隱世的独行客,还是外人看来一点也不瀟洒的独行客。 陈则一边思索著如何“撬开”老李头的那扇大门,一边朝村西走去。听李阿姨说,父亲生前总来吃的麵馆便在那里,而且父亲和麵馆的老板老刘很熟,关係非常不错。 正好,他也有一些饿了。 沿途找了几个村民问路,打了好几个弯,才找到那个很不显眼的铺面——阿刘麵馆。 麵馆是个民屋改造的,后面是生活区,前面开闢出了一块很小的铺面,大门中间垂著已经被油水熏黄的塑料门帘,两边的玻璃门框上用红字贴著“欢迎光临”。 门里雾气腾腾的,老电扇呜呜转的声音里夹杂著些许某综艺的欢笑,依稀能看到一个身材壮硕的大高个身影坐在收银台后,正昂著头专注看著悬掛小电视的方向。 陈则推开门帘,大高个抬起头,见是生面孔,面露一丝好奇,毕竟源山村不大,街坊邻居基本都认识,来来往往照顾生意的也都是熟客。 “您是第一次来我麵店吧。”大高个说著就站起来,开始热情地给自家麵馆介绍起生意来,“咱店的羊杂汤和手擀麵可是一绝。” “来碗羊杂麵吧。” “好嘞。” 大高个转身就进了后厨,不一会儿就传出了开锅声,陈则找了个看得到电视的角落里坐下,综艺节目上,三俩明星正聚在一起,玩著努力让对方出糗的游戏。 陈则有些出神,禁不住开始想像自己父亲来这里吃麵时,会不会也坐在同样的位子,看同样的综艺节目。 这种感觉很是微妙。 微妙到当大高个端著面碗出来放在陈则面前时,他本能地觉得,这就是他父亲最爱吃的面。 面上很有料地铺了大半碗的羊杂,他忍不住凑近闻了闻,味道鲜香。拿起勺餵了口肉汤,浓香醇厚,一闻就是大羊骨熬製了许久才能熬出的味道。 大高个也没走开,就站在边上看著陈则又是闻又是尝味道的,显然对陈则露出的表情很是满意,“怎么样,我老刘的面不错吧。” 刘哥是个热情又爽利的人,平日里就爱和麵馆的客人嘮嗑,对於面生的陈则,更是充满了好奇,索性就往陈则面前一坐,做好了聊开的架势。 “这可是我刘家祖传的秘制汤头,別说村里了,就算你出了村往外走,去到城里,那也尝不到这么绝的羊杂汤底。” 陈则见刘哥一个人就可以这么滔滔不绝,突然就明白父亲为什么会和他相熟了,像他父亲这种在不熟人面前会稍显沉闷的类型,其实是喜欢听別人讲话的,还不需要自己绞尽脑汁的找话题。 “之前在村子里没见过你,你是来村里办事的吧,不过我这个店可不好找,是不是我哪个大兄弟给你力荐了,哈哈,没让你失望吧。” 刘哥连绵不断的话终於短暂地落了地,陈则也不知道自己父亲陈卓算不算他的大兄弟,於是顺著话势说道,“我父亲经常来这里吃,他叫陈卓。” 话音刚落,陈卓见刘哥的脸上露出有些愕然的神色,嘴唇微张,“什么!卓哥竟然有儿子了?” 第十一章 尊重 刘哥的错愕,让陈则也很错愕,甚至一度怀疑,自己父亲和眼前这人是否真的“相熟”,但刘哥后头的一些话,却让陈则打消了这种想法。 刘哥名为刘跃龙,今年四十一岁,刚好和陈则的父亲陈卓相差十岁,也算是忘年交了。 知道陈卓去世后,刘哥的眼眶瞬间红了一圈,憋了半晌,嘆出了一口长气。 “我和你爸大概认识有十年了,我记得那是个大早,刚开业呢,你爸风尘僕僕地来到麵馆门口问了句『有饭吃么』,我说没,咱家只卖面,没有大米饭。” 回忆起与陈卓的初见,刘哥忍不住笑出了声,“后来才知道,他帮老王家修水管修了个大夜,但是没收钱,最后连口饭都不好意思在那儿吃,我就想,哪来这么个怪人,脑子肯定不太好。” “那时我还以为他是个水管工,结果没想到,他不仅会修水管,还会修电器、修铁门、但他却是个开寿衣店的,听说他一周还有几天会去市里的殯仪馆兼职,做烧炉工。” 陈卓听著刘哥嘴里的父亲,感觉又陌生,但又有些亲切。记得小时候家里有什么东西坏了,都是父亲自己拿著螺丝刀和钳子拆拆弄弄的,每次都搞得费时费力满头大汗的,但最后总都能修好。 父亲总把技多不压身这句话掛在嘴边,因为只有这样,在厂子里才有竞爭力。 “不过你父亲话不多,也很少会说自己的事,又是一直独居,所以我一直以为卓哥是孤家寡人一个,没想到……” 刘哥不清楚陈卓和陈则父子俩之间有啥事,但仔细想来,陈则在陈卓的生活中消失了十年,里面总有些不可为外人道的东西,他也不好去探究什么,於是立马轻咳了一声,转移话题。 “你可能不知道,像你父亲这种搞殯葬的,其实很难真的交到朋友。我听说有一次,有村里人留他吃饭,吃完后就把他用过的碗筷扔了,我想他也是听说了些的,所以为什么那次他才没好意思留在老王家吃饭,你说说这些人都什么心眼,又想找人帮忙,又嫌人家晦气。” “所以除了来我这吃碗麵嘮嘮嗑,卓哥几乎就没什么社交了,不过他还养了只猫来著,应该生活还不算孤单。” “猫?是一只黑猫吗?”陈则想起院子里见到的那只玄眼衔蝉。 刘哥摇了摇头,“是啥猫我没见过,但听说那猫喜欢啃鱼头,我这店里有时候多的鱼头,我也会打包让卓哥带回去。” “那我父亲有没有说过……为什么要到这来守著那家寿衣店?”陈卓当年离开的原因,始终是陈则一直想要探究的一个心结。 难道真的就是对他和母亲到了一个唯恐避之不及的程度,寧愿一个人来到这远郊僻壤,过著孤独又清贫的苦行僧生活。 刘哥搓著下巴,眼神望著天花板,有些晃神,“我好像还真有一次,我问卓哥,你干啥不好,非要干殯葬,多吃力不討好啊,是吧。结果他好像说了句……说了句……说了句什么来著……” “说了什么?”陈则替刘哥捏了把汗,眼看他为了想起这句话,脸鼻子眉毛都皱到了一起。 “好像是说,要尊重命运之类的。” “尊重命运?” “应该没错,具体的我记不清了,但肯定有尊重命运这四个字,我就是个粗人,当时就没太明白他说的话。” 尊重命运……陈则低声重复喃喃这四个字,別说刘哥不理解了,他这个正经大学四年本科毕业的人,也没太明白这四个字和殯葬之间的关联。 且不说命运这两个字有多么的悬乎,光是尊重二字,他就不觉得父亲真的明白它的含义。 拋妻弃子,是为了尊重谁?尊重他那颗,莫名其妙又不负责任的心吗。 一碗热汤麵下肚,陈则却总觉得自己的身体暖和不起来,即使推开门帘走到午后的阳光下,心中越发浓重的困惑和怨懟,却仍让他內心冰凉。 刘哥拎著个黑色的塑胶袋走了出来,递到了陈则手里,“这是新鲜的鱼头,虽然卓哥不在了,但……” 说著说著,刘哥突然哽住,他抿了抿唇,朝陈则挥了挥手,转身又回店里去了。 回到西辞,已经是黄昏了,石壮壮正坐在店门口的躺椅上,看起来有些坐立不安。看到陈则回来,立马起身迎了过来,“哎哟我的祖宗,你可算回来了,再不回来这里可就天黑了。” “天黑怎么了?” “这是什么地方,天黑你不渗得慌?” 石壮壮指了指店后,那里是炉子间的方向,说起来最近他们虽然时常往这跑,但基本都是白天来,黄昏前走,即使已经以此作为根据地开始创业,但石壮壮还是对这里颇有顾忌。 按照他的说法,就是清明节大家扫墓,谁会晚上去? 白天扫墓是缅怀,晚上扫墓那是找刺激。 “行,等我放好这个就回去。”陈则拎了拎手里的塑胶袋,朝后院走去。 “啥东西,一股鱼腥味。”石壮壮凑近闻了闻,皱起眉头。 “鼻子不错。” 后院里,他们给那只黑猫放了个猫粮碗和纯净水,只是这猫似乎对猫粮不太感兴趣,几乎没有动。 只能从旁边掉出来的一些猫粮颗粒可以判断出,它至少过来扒拉过两下。 陈则直接拿起碗,把猫粮倒在了草丛里。 “誒誒誒,你干嘛,浪费啊!我这猫粮可是有牌子的!”石壮壮来不及阻止陈则,满脸的心痛。 塑胶袋口一开,鱼头就像是还活著般,呲溜一声自个儿游进了碗里,扑面而来的还有股子鱼腥气。 “这么腥,这挑嘴猫能爱吃?我不信。” “喵~” 石壮壮话音未落,一声稍许有些夹的软绵猫音就从墙头传了过来,那只黑猫不知何时已经闻味而至,正居高临下地看著他们。 陈则拉著石壮壮后退了几步,那猫才一跃而下,来到了碗边,低下头嗅了嗅。或许是许久没闻到这鱼头的味道了,黑猫竟然像人一般愣住了半晌,然后抬头望向了陈则。 出乎意料地,它没有第一时间开啃,而是踩著猫步慢慢走到了陈则的脚边,用头顶蹭了蹭他的裤脚。 石壮壮见状都惊呆了,“你这鱼头里是施了什么魔法吗。” “不是魔法,是这熟悉的鱼头让它知道,我们不是坏人,是朋友。” 第十二章 进屋 回到家里,陈则接到游子的电话,对方告诉他,之前发在网上的“鬼屋改造”视频虽然播放量不错,但目前还没收到有关宠物相关问题的评论或私信。 反倒是有许多网友问他,这个“鬼屋”的具体地址,想要前往探险。 看来如果真要將网上的视频內容转化为“宠物生意”,还得有些和宠物相关的视频內容才行,那么西辞的第一单能否办成,就很重要了。 可是那个倔强孤僻的老李头单方面拒绝沟通,这要是连话都说不上,后面的事就更不用谈了。 那沟通的切入点就很重要了。 陈则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思绪逐渐飘到了今天和李老头短暂接触的那些回忆里,他来回揣度其中的细节以及和水果店老板的对话,思来想去,这老李头怎么看都是个固执且软硬不吃的铁板一块。 生活在一看就很糟糕的“垃圾堆”里,精神上拒绝沟通,物质上拒绝帮助,所有人都对他不抱希望,就只有几只村猫愿意去到他家门口吃两口剩饭。 等等…… 猫? 陈则猛然从床上坐起,似乎抓住了什么关键,这老李头之所以会变成这样,不就是因为狗子去世么? 这么说来,猫狗之类的小动物,在他心中一定有著非比寻常的地位。 或许,这就是打开与李老头沟通壁垒的突破口。 翌日,陈则便开启了“拐猫”计划,毕竟他手头上能现用的猫,就只有那只父亲生前养的黑猫了。 他还给它取了个十分亲切的名字——小黑。 他先去菜市场,买了一个肉质相当肥厚的三文鱼头,然后摆在小黑身前的碗里,与其语重心长的交涉。 “只要你能配合我拿下那个倔老头,让我能走进他们家门,以后每周我都给你买两次鱼头。” 小黑似乎听懂了陈则的话,慢悠悠走到碗边,低下毛茸茸的脑袋,轻嗅了嗅里头鱼头,然后抬起头,把爪子扒在了鱼上,眼神清亮。 “喵喵喵~”叫了三声,仿佛是在和他谈判。 “成交,一周三次。” “喵。”小黑眯了眯眼睛,低头开始舔食鱼头。 那一瞬间,陈则感觉这猫好像真的能听懂他说的话,果真是万物有灵,猫通人性。 下午,陈则再次走了趟源山村,只是小黑似乎不喜欢一直被人抱著,更不喜欢呆在猫箱里。於是他只能在腰间掛一袋生鱼头,诱著小黑一同行路。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101??????.??????】 有过一次山路的经验,这次他走起来轻鬆很多。让他有些意外的是,小黑始终矫健地穿梭在他身侧的草丛里,时而在他前头带路,时而慢悠悠跟在他后头,看起来也是轻车熟路。 来到老李头家门口,陈则这才把小黑抱到怀里,然后轻声在它耳边道,“黑哥,靠你了。” 说完,稍微有些用力地掐了掐它的耳朵。 小黑不满地甩了甩脑袋,但似乎能明白陈则的用意,衝著老李头的家门就喵呜喵呜地叫了起来。 陈则意外於小黑的演技,但並未因为惊讶而错过时机,赶忙用有些急促地节奏敲起了老李头的门。 “李叔!李叔!出事了!” 不一会儿,门的那头就传来了脚步声,陈则暗自掐了下时间,这次老李头的响应速度比上次快了至少两分钟,有戏。 旋即,门从內打开,老李头那张阴鬱的脸从门后探了出来,目光精准地落在了陈则怀里的小黑身上。 小黑此时宛如戏精附体,极为配合,且虚弱哀婉地用夹子音嘆了声,“喵~” “它怎么了?”老李头微微皱眉,脖子又伸长了些,手指有些不安地抠著门框。 “我也不知道,突然就这样了,第一次养猫有些不知所措,想著李叔是养宠物的前辈,过来问问总没错。”陈则面露担忧,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还有点演戏的天赋。 “先进来吧。”老李头皱著眉头打开门,转身先进了屋子。 陈则立马一个跨步闪进了门后,直到这时,他心里一直悬著的石头这才放下,总算是先进来了。 但紧接著,门后的景象便让他有些傻眼。 院门和房门之间,堆积著数不清的杂物,杂物的高度几乎与院墙齐平,而本来用来行走的过道也被挤压得不到半米。 陈则的体格要比老李头壮硕不少,此时只能侧过身,把小黑举过头顶,极为艰难地跟在老李头的身后。 一边忍受著杂物堆积的尘腐味,一边还要时刻担心这杂物墙会倒塌,一路心惊胆战。 “你上次说你是搞宠物方面的,这都不懂?” “我是专搞身后事的,生前的,確实没啥经验。” 穿过细窄的杂物道,走进屋里,陈则这才鬆了口气。屋子里没有陈则想像的那种特別难闻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一锅刚出炉的米饭香。 陈则看了眼饭桌,半个小铁锅的米饭刚动了一口,下饭的就只有一碗淋了醋的炒白菜。 饭桌边上的角落里,有一个被手腕粗的铁链层层捆住的冰箱,冰箱开门位置还掛了一个大號的锁头。 这应该就是老李头用来冻狗尸体的那个冰箱了。 老李头从臥室床板下抠出个有点瘸腿板凳,踢到了陈则脚边。 “坐,把猫给我看看。” “好。” 陈则把小黑递了过去,小黑也很是配合,一动不动,只是时不时向后翻一下耳朵。交接时,陈则能感受到老李头的动作十分轻柔,似乎是深怕会惊扰到小黑。 “你这猫倒是乖滴很。” “嗯,特別乖。” 老李头把小黑抱到怀里,先是忍不住用食指逗了逗,轻轻点了点小黑的鼻头。然后將小黑举高来回看了看。 “小伙子还算精神,看起来没啥子问题,之前餵过什么了?” “吃了个鱼头,就是这种的。” 陈则將腰间放著鱼头的袋子递了过去,老李头打开看了眼道,“吃生的可能会肠胃不適,问题不大,不要太常吃就好了,这种小黑猫体格好的很,好养。” “不愧是李叔,懂真多,以前应该养过好多吧。”陈则伺机打开话口。 “那当然,光是大黄狗,这么大的……”老李头用手比划了个有些夸张的大小,语气里多少透了些许自豪,“我就养了不下五只。” “不仅个头大,还速度猛,林子里的野兔子那是一逮一个准。” 第十三章 老李头的辉煌 老李头年轻的时候,在村里也是风光无限。 源山村的南边毗邻源山,源山北边是层层叠叠的峻岭,有著九十度削直的裸露崖壁,因常年经受风吹雨打已经变成了黑色。 山头常年云雾繚绕,雨过天晴时,会有一缕薄云像丝带一样缠绕在山腰处,若隱若现。 但南边却有许多二三十度的缓坡,一些歪歪扭扭的小路將缓坡连在了一起,缓坡上是一种黏黏的黄土,適於荒草野蛮生长。 而许多小型的野生动物,例如野兔,便藏於这些荒草间。 这些或白或黄的麻色兔子,时而会偷摸去到山脚的庄稼地里,在红薯或各种菜成熟生长时刨开土啃食根茎,或者嚼白菜叶子。一只一两斤的小兔子,却往往食量很大,一窝兔子甚至可以破坏一片菜园。 所以夏秋季节的时候,许多村民时常会顺著小路爬上缓坡,带著土狗或兔夹去捕捉这些野兔子,肉可以开荤,皮可以售卖。 老李头是打兔的高手,光是靠打兔这一门手艺,便可以养活自己整年。 “抓兔子最好是晚上,就得挑那月黑风高的日子。” “狗还是得土狗,忠诚,听话,不叫。太会叫的狗不行,把兔子都惊走了。” “兔子洞都小,而且狡兔说三窟都是少的,有时候你竹竿从这个洞里塞进去,兔子是从別的洞里出来。” “这时就得有只速度快眼神好的狗,耳朵一竖听那动静,兔子一出来就给叼住。” “阿旺是和我配合最好的,聪明、灵敏,性子勇,別说兔子了,你要是窜出个蛇来都给一口咬住三寸。” “那时你要是走街问问,谁家不羡慕我有阿旺这么又悍又稳的狗。” …… 说起自己当年猎兔的事跡,老李头滔滔不绝,说起自己最后的狗子阿旺,更是神采飞扬的。 说著说著,老李头也顿住了,微仰著头,出神地看著天花板一个积灰的角落,思绪好似穿越了时空。 陈则听著也有些入神,似乎真的被老李带去了那个时代,能看到年轻的老李头带著阿旺站在山坡上,一个拿著竹竿,一个叼著兔子,威风凛凛。 可惜故事到阿旺离开便结束了,阿旺走后老李头再也没有养过狗,也再也没有上山猎过兔子。 而且近些年,村民们重地有了不少科技,赶兔子的法子多了,国家又呼吁保护野生动物,所以几乎也没什么人猎兔子了。 老李头的“辉煌”就像是那个时代的一个掠影,过去了,也不会再重现。 回味过来,老李头也有些意外自己竟然说了这么多话,趴在他的怀里小黑,不知何时早已沉沉睡去。 哪怕他粗糙的指腹拂过它的后脊,它也没有丝毫反应。 “这些事儿倒是很久没说了,別介怪,拖著你说了这么多。”一不小心没抑制住倾诉欲,老李头有点脸红。 但这却是正中了陈则之意,从某种角度来看,老李头也算是半敞心扉。 陈则没放过这个机会,趁著势头道,“其实李阿姨她们也很乐意和您聊天,您也別老是把人家拒之门外。” “呵。” 闻言,老李头从鼻子里嗤了口气,起身走到屋外的矮桌上,端起自己吃了一半的白饭。 “他们?他们只是关心自己在村子里的名声,觉得我给他们丟人了而已。” 说吧,老李头低头扒饭,也不吭声了。 陈则也知道自己不適合再多待,便起身告辞,临走时试探性地问了句,“李叔,我家小黑还挺喜欢你这儿的,要是小黑有哪里不舒服,我能再来找你么?” 老李头沉默了会儿,最后点了点头,直接朝陈则挥了挥手。 陈则笑了,感觉这老李头固执得倒有些可爱,一边同意別人上门打扰,一边挥手赶人走,典型的心口不一。 毕竟,人是社会性动物,再沉闷的人,也都有想要找人聊天的时候吧。 陈则与老李头点头致意后,便带著小黑离开了,小黑的步伐轻快,哪还有半分不舒服的样子。 老李头看著桌腿边,陈则故意留在那里的鱼头,抿了抿唇。 最后还是起身,把鱼头小心翼翼地收进了灶头。 之后的几天,陈则时常会借著小黑的理由过来,不过很少会提阿旺的事,更多都是东拉西扯地想要拉近和老李头的关係。 时间一久,连小黑都不用带,老李头便会给他开门。 陈则时常会听听老李头讲讲自己收集的那些杂物的故事,聊著聊著,老李头发现有些东西好像真没啥大用,便由著陈则隨手当垃圾处理了。 又不多几次,陈则便靠著“顺便扔”的方法清理了不少无用的杂物,让院落和老李头的家里空落出不少地方。 稍微宽敞些后,陈则索性带上了石壮壮。 石壮壮是个社牛,就能嘮,更是每次一顿顿的和老李头海嘮,愣是嘮出个跨年交来,有几次连酒都喝上了。 几次下来两人都发现,这个在其他人眼里“极端孤僻”的独居老头,其实是个爱聊天的主,极其话癆。 虽然老李头会和他们讲许多自己当年打野兔的奇事,但只要陈则和石壮壮主动提起阿旺或者冰箱的事,老李便会警惕性极强的止住话头,脸色微变。 角落里那个被锁链捆住的冰箱,竟成了他们始终无法触及的一块禁地。 阿旺的事没有进展,老李头的家里倒是越清越乾净了,石壮壮忍不住吐槽,如果他们最后宠物丧葬做不成,去改开个家政公司倒也不是不可以。 这日,陈则和石壮壮刚拎著几个杂物箱从老李头家出来,便被李阿姨给拦住了去路。 “怎么样怎么样?”李阿姨一脸关切。 见陈则和石壮壮同时摇头,她轻嘆了口气,“这事儿真是太麻烦你们了,这老头啊,真的是死倔。对了,村头卢家的孩子前些时候走了,明天早上会有个念佛的仪式,上次你们不是好奇吗,我想著明天你们要不要来看看?” “好,那我们就去开开眼。” 第十四章 开眼 村里有户姓卢的人家,家中有儿去世,听说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说没就没了。这个诵经会便是为这个逝者准备,按照通俗点的说法,就是给往生者“超度”。 陈则和石壮壮起了个大早,车子沿著碎石路开得顛顛簸簸,震醒了不少瞌睡。 他们抵达时,卢家的大客堂里已经聚了不少人,都在忙碌。 几张长桌四方排开,围成了一个圈,桌子上铺了黄布,上面堆叠著水果、香烛和一些看不懂的黄色画符,桌子后面摆著一溜小凳子。 正南方向,逝者的照片掛在那里,下面摆著用来盛香灰的铁盆,旁边还有些堆叠整齐的衣物,应该是逝者生前穿过的。 李阿姨早早就到了,和一眾常年佛经的好友坐在方桌角落的小凳子上,正低声在聊些什么,一边桌面上是不知名的佛经摊开摆放著,旁边放著串褐色的佛珠。 见到陈则和石壮壮来了,李阿姨立马起身迎了过来,把俩人带到边角上的一个木质沙发上。 “快开始了,你们就在这里看看就行。” 说完,李阿姨又忙不迭地回去了自己的角落里,之后,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个阿姨,各自都围著方桌坐下,佛经一摊,架势很足。 之前陈则听李阿姨说过些,她们並不是专业的,只是喜欢念佛经,有时候会一起去庙里念念,村里有时候一些大小事也会请她们念,她们还能赚点小钱。 不过这一次诵经会的阵势会稍大些,是真的从庙里请了和尚下山的。 不多久后,穿著灰袍的师傅便从后堂里走了出来,眼瞼微微合著,手里撵著佛珠,念念有词。 还有专门的阿姨在角落里蹲著管音响,见师傅一出来便按下了开关,客堂里立马响起了平日里在庙里才会听到的佛乐。 陈则这一生中,也爬过几座山,进过几座庙。 他发现,在庙里听佛乐的感觉,和此时好像是有些微不同的。 在庙里,看著高大庄严的佛像,听著佛乐那悠扬又有些肃穆的调子,总有种身处在另一个圣洁世界的割裂感。 你会在庙里很小心,怕触怒什么,怕违反什么,连进门是先跨左脚还是先跨右脚都要先琢磨一番。 但此时他看著眼前的一切,更多的是一种不切实际的荒诞感。 明明自己是在佛像前会虔诚三拜並塞香火钱的人,此时却觉得眼前这一切只是封建迷信的產物。 仔细反省了自己,陈则觉得自己还是不信鬼神的,只是在庙里,总会有种希望能受到帮助的侥倖感。 毕竟,若是佛祖愿意帮你,那要付出的代价可比现实找人帮忙要小得多。 相比社会上拉关係、搞社交所需要的花销,给佛祖添上的那些香火,只是九牛一毛。 但烧香拜佛许愿的都是现实的未来,超度这事,却度的是摸不著的下个轮迴。 过於脱离现实了。 “为什么要搞超度?”石壮壮啃著苹果,显然也有类似的疑惑。 “网上说,超度是为了度化灵魂即將遭遇的苦难,大概是死后可以轻鬆点,然后投个好胎?”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体验棒,101??????.??????超讚 】 “死了哪有活著累啊,除非是生前做啥坏事了,心虚。” “人都死了,还有啥心虚的。” “那就是他家里人心虚。” “死的人干坏事,为什么家里人心虚?” “那就是家里人心虚,是他们弄死了……” 聊著聊著石壮壮就顿住了,显然他的逻辑不通,按照他这个不著调的发散思维,再嘮就该去公安局报案了。 但陈则觉得石壮壮有个点是对的,相比较超度逝去的人,他更偏向於,这诵经会超度的,其实是还活在世上的人。 假装或让自己深信,这所谓的超度可以让逝者可以避免苦难,投个好胎,或许会让活著的人內心好受些。 这么说来,所谓诵经会、超度会,那些殯葬的礼节其实都是如此么,人死了就是死了,所有的形式感,都是对活著的人才產生意义。 万物往生,意识湮灭,生前的事自然毫无意义,埋在哪里、怎么埋、怎么烧、怎么个礼法,都是活人操办。 是因为活著的人没放下,所以才会有殯葬的仪式感。 陈则脑海里,闪现过市殯仪馆给他发的消息,他想起了自己迟迟未去领的陈卓骨灰。 所以,他的纠结和逃避,是因为他自己没放下么…… 陈卓的骨灰不会开口说话,人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陈卓不会因为陈则不管他的骨灰,就从罐子里跳出来大骂他。也不会因为陈则把他丟在骨灰储藏室里,就懊悔地將当年之事娓娓道来。 所有的一切,只是陈则自己没想开而已。 但他现在……好像突然想开了。 方桌围出的四方空间里,和尚盘腿坐在蒲团上,看著闭目念经,手中的木鱼时不时敲一下,把陈则从思绪里敲醒。 一个老爷子端著盘乾果走过来,和两人相视一笑,指了指方桌边的某个老太道,“陪老太婆来的,看个热闹。” 陈则意识到自己和石壮壮所在的地方,刚好是“看热闹专座”,於是把石壮壮往边上挤了挤,给老爷子挤出来个空位。 老爷子也不客气,笑呵呵就坐了下来,显然相比於絮絮叨叨的念经,他对眼前的那盘乾果更为有兴趣。 剥了两个开心果,看出石壮壮和陈则的心不在焉,老爷子索性低声聊开了。 “听说你们在劝老李那傢伙?” 陈则一愣,看来李阿姨没少传播这个事,而村里的大家对老李头也挺关注。 “您也认识李叔?” “老李我可熟,以前我们是一个猎兔队的,可惜后来出那几档子事后,老李就把自己关起来了,和咱们都不怎么来往了。你说说,以前好歹也是一起上下山的兄弟战友,说不理人就不理人了。” “几档子?” 陈则敏感地抓到了对方语句中的关键词,难道除了狗子死掉以外,当年还发生了其他的事? “是啊,那段时间老李不知道走了什么背字儿,一直就是不太顺,一件接著一件的,按我老太婆那说法,就是中邪了。” “中邪?”这个词,陈则已经不止一次在源山村听到了。 看到陈则脸上的疑惑,老爷子脸上来了兴致,朝嘴里丟了个腰果,一边嚼著一边开始娓娓道来…… “那应该是零五年年末的时候,我记得那年的冬天,特別冷……” 第十五章 失常与正常 那年冬天的雪来得特別早,新年未至,茫茫的白雪已经在地上铺了一层。 很多人以为,秋季庄稼成熟,野兔泛滥,最好捕捉。 事实上,冬天才是抓野兔最好的季节。 因为冬天,草木都枯了,野兔很难捕捉,积雪容易留下野兔的脚印,而兔子跳进略深一些的雪地里还会陷进去。 那几年的冬天,源山村都会在大雪后的放晴天里组织抓兔比赛,抓兔子最多的村民可以获得特別嘉奖。 “老李连续拿了好多年,那个特別嘉奖。” 老爷子抬头看著天花板,回想当年的过往时忍不住嘖了嘖嘴,从口袋里摸了根烟出来,朝陈则和石壮壮挥了挥。 “不介意吧?” “您抽。” 老爷子点上烟,深吸口后吐出个过了肺的烟圈,眼神里竟透出几丝艷羡,“李祥那几年,可真的是老威风了。” 老爷子细数了那几年的嘉奖,什么自行车、小彩电,说得老爷子眼里冒光。 “那些奖励大多都去到老李家了,你去他家应该看到过吧,那个大冰箱,是零四年的特別嘉奖。” 陈则想起了老李头家里那个,被铁链层层捆锁住的单门冰箱,心里粗算了下,这个冰箱应该是老李头拿到过的最后一个特別嘉奖了。 “零五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一年老李发挥失常,明明每天最早上山最晚下山,但抓到野兔的数量却不足往年的一半,你说这事怪不怪。” “也算不上怪吧,或许就是发挥失常唄。” “这还不怪,老李可是我们村的猎兔之王,结果那年猎的兔子还没我多,这还不怪?” 陈则愣了愣,其实並不太能明白老爷子口中的“怪”,是怪在哪里。 但他想起了一个很相似的故事,以前念书的时候,他的同桌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成绩特別好,次次都拿班级第一名,结果有一次不知道怎么的滑铁卢了,滑到了第十名。 对於陈则来说,前十名已经是非常好的成绩了。但老师和同桌的家里人却把这事看得很严重,找同桌谈话,找陈则谈话。 目的就是为了找到一个理由,为什么滑铁卢了? 是不是上课陈则影响他了? 是不是和班里同学有什么矛盾? 是不是手机玩多了?小说看多了? 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是不是早恋了? …… 陈则后来好奇地问过同桌,同桌的回答也很简单,就是数学最后两大题他没做出来。解题思路其实很简单,但是他想复杂了,最后导致解题过程推了一堆,最后却没把问题解出来。 这世上,没有哪条规定,第一名就一定要做第一名。 也没有哪条规定说,第一名就一定能做出所有的题。 发挥失常不是“怪”事,而应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老爷子见陈则没有意会到他的“怪”,於是继续补充道,“那年猎兔比赛的最后一天,老李为了堵坡上一个兔窝,脚滑从坡上摔下来了,骨折,那段时间路都不太能走,你说这事儿邪不邪门。” 陈则更不理解了,老爷子自个儿都说老李头是脚滑摔下来了,哪里邪性。 见陈则困惑,老爷子掰著手指给陈则分析,“你看,先是老李抓不著兔子了,然后又摔断了腿,再之后不久他那条狗子就去世了,这一连串的事儿放在一起,不就和中邪似的,贼邪门了。” 陈则不置可否,他觉得这事儿到底邪不邪门,就像是当时的同桌告诉他原因一样,这次也只有老李头自己能告诉他答案。 诵经仪式后,陈则让石壮壮先开车回去看店,自己则是去老刘的麵店里拎了两瓶酒,顺著不太平的碎石子路走到了老李头家门口。 现在老李头开门的速度很快了,看到陈则也是喜笑顏开的。 老李头家里的杂物堆也被陈则和石壮壮清理得差不多了,看著院里院外敞亮,屋里头也乾净清爽,陈则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好像也没什么好为老李头再做的了。 自己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因为那只狗的原因来到这里了。 陈则帮著老李头搬出小桌,两人索性就坐在了院落里,把酒对酌。 “今天我听说了些事儿,说零五年猎兔赛那段时间你中邪了,抓不到兔,还摔了腿,你当时到底是咋了。” 老李愣了愣,坐在那儿静静回想了下,轻嘆了口气。 “那些年我也想过很多原因,是不是有什么猎兔神的存在不垂帘我了,是不是鞋子问题、工具问题、狗的问题,这两年我寻思明白了,人就是得服老啊,我的年纪大了,狗子的年纪也大了,但是那野兔每年都是新生的,反应速度没得比啊。” 老李头剥了个花生米,丟进了嘴里,“我也是才明白,衰老它不是一个过程,它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在你意识到你老的那瞬间,你就突然不行了。” 老李头就像陈则当年的同桌一样,给了陈则一个相当简单的答案,意料之中。 没有什么中邪,就只是老了而已。 当年的老李头不服老,但现在已经服了。 “老李,我估摸著以后不会常来了,那狗的事我觉得也没什么好劝的,很多事都得你自己想明白。” 老李头没说话,闷闷地喝了口酒。 陈则喝了口大的,感觉嗓子眼里有团火在烧,得不平地大声说话,才能稍稍缓解这种灼烧感。 “其实我都明白的,我和我老子的那些事,不也是谁劝都没用,十年前,他不告而別,这些年里连个消息都没发过,现在他走了,骨灰在殯仪馆託管多久了,但我就是不去处理。” “你觉得我这算惩罚他么?你觉得我算是在和他置气么?” “这就和小孩子被门撞了,父母去打门,说这个门是『坏门门』一样,门知道个屁啊?” “我老子也是,他死都死了,没得乾乾净净,他剩下的那点灰知道个屁啊,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我自己一个人在独角戏,是我自己没放下,是我自己想要心里好过点。” “前段时间,我父亲说要『尊重命运』,我之前觉得这么一个拋妻弃子离家不回的人懂个屁的尊重。但至少我觉得他理是在的,我老子死了就是死了,你的狗死了就是死了,尊重命运,就是得尊重已经发生的事。” “说白了,我不去取骨灰,和你不处理狗的原因其实本质上差不多,咱都是在逃避面对『死亡』以外的事儿。” “老李,你只是自认为很爱狗而已。” 第十六章 对不起 陈则一句话,老李顿时变了脸色,但陈则此时酒精已经有些上脑了,外加想著脑海里这些话不说以后也没啥机会说了。 索性就一股脑的,把那些真心的,但却不太好听的话给丟了出来。 “与其说你在意的是狗子离开,不如说你是活在自己过去的辉煌里走不出来,你寧愿让別人以为你是因为狗而不出门,也不愿意让別人看到你老了,你不行了。” “你以为这是铁骨錚錚吗?这是胆小,是懦弱,是不敢面对家人们对自己失望的面孔罢了。” “你这是掩耳盗铃自我欺骗,是逃避,这世上的事不是你不去看它,它就不存在的。死了就是死了,老了就是老了,已经发生的事就是发生了,该面对的就该去面对。” 砰—— 老李头把杯子重重地砸在桌子上,酒水从杯口洒了出来,沾湿了老李的手臂和半张小桌面。 “你以后確实不用来了。”老李头强忍著怒意,下了逐客令。 然后也不管陈则,起身朝屋里走去。 陈则看著老李头的背影,嘖了嘖嘴,嘴巴里有些发苦,他知道自己说的那些话不好听,但这些话除了他,没人说给老李头听。 但必须有人让老李头自己意识到这件事,让他自己从过去的辉煌中走出来,走进自己的新生活。 看著老李如今苍老的背影,哪里还有半点曾经意气风发的影子。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陈则长嘆一声道,“老李,如果你真的是放不下狗,那你还记得自己上次打开冰箱是什么时候么?你用层层铁链把它锁在那个逼仄的冰箱夹层里,让村里所有人谈它色变,就是你爱它的方式么?” 说完,陈则仰首饮完杯中的残酒,起身离开。 他没看到,背后,老李背对著他愣住了身形,久久呆立在原地。 这一夜,老李把小桌子搬到了冰箱边上,喝了一夜的酒,喝著喝著便趴在桌板上昏睡了过去。 半梦半醒中,老李仿佛看到自己置身在一片茫茫的雪地里,远方的日出照在山头上,洒下了一片金辉。 迎著日照金山的美景,一只黑黄色的土猎犬正撒欢著朝自己跑来,速度极快。明明是半膝深的积雪地,但它爪子仿佛是飘行在雪面上,极为轻盈。 然后,老李就被它扑倒了,一屁股坐在绵软的雪地里,脸上被湿热的舌头舔著,空气里的温度都上升了。 眼里只有一个充满热情的大狗脸,还有条甩动范围大的难以忽视的尾巴。 尾巴拍在老李的膝盖上还会发出啪噠噠的声响,极为有力。 下意识的,老李就喊出了那个在嘴边的名字,“阿旺!” 听到老李喊它名字,狗子更为激动了,脸不停地凑过来哈著气,仿佛想让老李再多叫几声。 老李笑著擼著它的脑袋,“好好好,阿旺,阿旺,阿旺!” “好久不见,阿旺。” “好阿旺,棒阿旺。” “阿旺啊,阿旺。” 老李就这么坐在雪地里抱著狗,一直喃喃地与阿旺念叨著,然后看向远方。 最后在狗子的耳边轻声道,“对不起啊,老朋友。” “对不起。”一行眼泪,顺著老李的眼角滑下。 老李是被自己脸上的湿濡惊醒的,梦的余韵里,他依稀记得自己的对不起后,阿旺温柔地直起了半个身子,冲他叫了一声。 他愣愣地看向身边的冰箱,自己有多久,没有梦到阿旺了。 自己有多久,没有打开这个冰箱了? 老李搬开小桌子,有些哆嗦地从口袋里翻出了一把大铁钥匙,解开了锁和铁链,然后颤著手打开了冰箱门。 阿旺被冻得僵硬的尸体,静静躺在那里,身上结著一层厚厚的冰霜。 因为长期挤在逼仄的空气里,阿旺不得不蜷缩著,看起来有些畸形。 老李缓缓跪坐了下来,缓缓伸手去触碰阿旺的尸体,回想自己梦中那个轻盈奔跑著的,热烈的阿旺,眼泪再一次无法抑制地滑落。 “对不起,阿旺对不起,对不起……” 老李头除了说对不起,再也难以组织其他的言语,直到天亮。 这晚,陈则也是彻夜未眠。於是太阳刚出光亮的时候他就起了,打了个车来到市殯仪馆。 看到那个装著父亲骨灰的褐色盒子,他的心里有些五味杂陈。 市殯仪馆的人倒是很热情,因为父亲生前会来这里兼职做烧炉工,看陈则的眼神就像是看著同事的后辈。 陈卓在殯仪馆也留下了一些水杯、毛巾之类的杂物,虽说都没啥大用,但陈则也一併带走了。 他將父亲的物品和骨灰盒,都暂时放在了那个父亲自己製作的冥屋边上,如果这世上真的有另一个世界,那他父亲应该能住上自己梦想中的农家乐吧。 陈则给陈卓点完香烛,接到了一个电话,来电者——李祥。 一天后,西辞开了开业之后的第一单。 在李阿姨的强烈要求下,以及徵求了老李的意见后,西辞为阿旺举行了一场大型超度会。 只是这次没有特意去山上请和尚,只是李阿姨带著一群爱念佛经的好友围了一圈,中间主桌上摆著的,是一只狗子的照片。 照片是某年特別嘉奖时,村里给老李和阿旺照的,阿旺仰著脑袋,目光看著一边的老李,看起来特別骄傲。 他们把狗子的那半边截下来做成了遗像,但此时看著老李站在边上擦拭著遗像,却又仿佛往日的情景重现。 阿旺那充满光的眼睛仿佛透过了照片与现实的壁垒,热烈地看著轻抚著它的老李。 老李头和狗的事毕竟在村里传了这么多年,这次老李头做出这个决定带著狗走出来,村里的人都很为他高兴。 所以来参加的村民很多,有真心为老李高兴的,也有纯粹来看个热闹的。 “给狗超度,倒是第一次见。” “现在讲究眾生平等嘛,而且这狗在冰箱里呆了这么多年,是得好好送。” “可不,不然怨气可重。” …… 村民们议论纷纷,但陈则知道,这所谓的超度不是超度的阿旺,而是老李自己。 只有將阿旺好好的,隆重的送走,老李才能勉强原谅自己,並展开自己的新生活。 超度会开始前,李阿姨从外面带进来一位老嫗,说是重量级的“大师”,亲自来为老李头诵经。 老嫗姓罗,看到陈则便有些激动,亲切地拉著陈则的手道,“老陈家的小子都长这么大了,记不记得我小时候还抱过你。” 陈则自然是不记得了,但听罗老口中的“老陈”,应该不是指自己的父亲陈卓,而是自己的爷爷陈国华。 “您认识我爷爷?” “当然了,你爷爷拐走了我最好的朋友,我哪能不认识。” 最好的朋友?陈则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罗奶奶口中的朋友,应该指的是他的奶奶。 陈则立马掏出手机,翻出了上次拍的那张相册的照片给罗老看,“罗奶奶您看看,这个,是我的奶奶吗?” 罗奶奶眯著眼凑近看了看,立马笑道,“是哦是哦,看我都这么老了,阿红怎么还是这么年轻。” 说著,罗奶奶的眼睛有些微红。 与此同时,西辞店外,一个带著口罩的人走到门口,驻足看了会门店里的喧譁后,在门口放下了一个带著蝴蝶结的粉色礼盒。 旋即,转身离开。 第十七章 礼盒 陈则的奶奶叫做戴红,也是源山村人,和罗奶奶是隔著一道碎石路的邻居,两人从小一起长大。 两人的性格十分活泼,如果傍晚时分靠著带窗的灶台做饭,大概率能看到戴红和罗奶奶一前一后从田地里赤著脚跑回来,一路都是她们银铃般的笑声。 仔细看,就会发现俩姑娘滚得一身身黑泥,就和男孩子似的,村里头都以为要出俩花木兰了,谁知十三四岁开始,俩姑娘就开始大变样了。 性格还是活泼开朗爱笑的,但头髮留长后,就出落的亭亭玉立了。 尤其是戴红,眉清目秀的,还总是带著笑,弯弯的眼角里像是藏著一汪动人的清泉,村里许多小伙子只是看了一眼,便走不出去了。 连几公里外的邻村,也有小伙子慕名而来,只为一睹戴红的模样。 所有人都以为,戴红未来身边的人,一定是方圆里最帅或者家里条件最好的小伙子,但谁也没想到,戴红心里想著的,却是村尾陈家里的那个闷葫芦。 若说戴红是村里最受欢迎的小姑娘,那陈则的爷爷陈国华便是她的另一端,是村里最不受待见的小伙子。 倒不是陈国华的模样有多丑陋,相反,虽然称不上帅气,但陈国华也长得有稜有角的,十分方正。 问题主要是出在陈家的家族背景上,陈家向上追溯三代,都从事的槓房业,世代都是和死人打交道的。 那时候还没破封建迷信,村里人都忌讳这个,私底下都说陈家人短命、晦气,是被诅咒的家族。 本来,戴家住村头,陈家住村尾,两家人距离远著呢。 但偏生戴红是个好动又充满好奇心的性子,村尾跑了几次,便注意上了村尾那个不爱说话的闷声小子。 世人常说,人容易对和自己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產生兴趣,这话在戴红身上很好的印证了。 尤其是在村里小伙子采了野花追在戴红身后时,偏生就陈国华一个总是不假辞色,总是与戴红保持著远远的距离。 倒不是陈国华不喜欢,毕竟村里没有比戴红更好看的姑娘了,但陈国华很清楚,那样明媚阳光的女孩子,註定是与自己无缘的。 就像是许多言情小说里发生的剧情一样,陈国华越是逃避,戴红越是对他充满兴趣,接触次数多了,陈国华就多看了戴红几眼。 然后也走不出去了。 很多事就那么自然而然发生了,田野里、沟渠边、星光下,他们散步、奔跑、互诉心事,最后决定携手挑战这世间之理。 戴红执意要嫁,陈国华执意要娶,家里人还小两口来回爭吵和拉扯了几年,离家出走的戏码都演上了,最后戴家人拗不过自家孩子,也看陈国华诚挚满满。 最后在村里所有人惊掉下巴后,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了。 戴红嫁进陈家前,戴家去山上的庙里求了符,当时村里有个老说法,说黑猫可以驱邪避祸,於是戴家人还把庙里的一只黑猫请了回来,小两口对这只黑猫也甚是喜欢。 戴红与陈国华成亲后,伉儷情深,很快便有了孩子。这本该是件大喜之事,可却突逢灾祸,胎位出了些问题,戴红因为难產离开了人世。有倖存活的肚中孩子,便是陈则的父亲,陈卓。 戴红的去世对戴家很陈家都带来了很大的打击,戴家人为了离开伤心地选择去城里打工,而陈家则是再次被冠上了诅咒之名。 村里人都说,戴红是被陈家的诅咒剋死的,连庙里的符都压不住。村民们觉得陈家人太不祥了,避讳的程度更甚,不仅绕著走,还会有人半夜往陈家的大门上泼鸡血,或者放死老鼠的尸体。 不久后,不堪其扰的陈家人便搬离了源山村,住到山上去了。 在陈则印象里,小时候父亲带他几次去看爷爷,也是在山上,那地址倒也对上了。 “原来我奶奶是难產走的。”陈则瞭然地点了点头,难怪,他从出生便没见过奶奶,家里人也几乎从不提起。 毕竟无论对爷爷还是对他父亲而言,奶奶的突然离开都是一件会提之落泪的伤心往事。 陈则本还想问些父亲的事,话未出口,石壮壮便风风火火地跑了过来,手里还抱著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礼盒。 “这还有人偷偷给咱送礼呢!看来咱这西辞的名声也算是打出去了!”石壮壮嘿嘿笑著,把礼盒放在了罗奶奶和陈则中间的小茶几上。 “为什么要给我们送礼?”陈则不明所以,拉开了蝴蝶结,把缎带丟在了一边,然后毫无防备地便打开了盒子。 打开盒子的那一瞬间,陈则脑海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警察叔叔说不要隨便拆匿名快递,是有理由的。 谁特么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盒子里的,居然是一具猫尸。 那一瞬间,陈则只觉得心尖上被人浇了股凉水,整个人寒透了,不仅心臟漏跳了一拍,整个上半身都起了层鸡皮疙瘩。 脑袋里更是嗡嗡嗡的,思维一下子便被什么切碎似的,碎成了十二点后电视机里的雪花。 下一秒,陈则便飞快地把盒子盖了回去,抬眼一看,石壮壮和罗奶奶也都变了脸色,整张脸惨白惨白的,石壮壮额头上的汗更是瞬间渗了细细密密的一层。 陈则估计自己现在的脸色,应该也不会好看到哪里的。 两人面面相覷,石壮壮啐了句国骂,无比愤恨,“哪个小瘪犊子干得这种缺德事,特么的別让老子抓到你!” 说著,石壮壮就要拿起礼盒丟出去,但被陈则压住了,陈则觉得这个事儿並不简单,必须得弄弄清楚。 罗奶奶身子晃了晃,长嘆了口气道,“又来了又来了,该来的总是躲不掉。” 旋即,便步履蹣跚地走向正堂,李阿姨她们还等著她压阵。 “什么又来了又来了?什么该来的?” 石壮壮没听明白,但陈则却知道罗奶奶的意思,当年村里人嫌陈家晦气,在陈家门口放死老鼠,於是陈家离开了。 现在大概又有人嫌他们晦气了,所以想用这种方式,让他们关闭西辞,捲铺盖离开。 第十八章 山中寻 “那如果真是这样,那肯定就是附近的村民乾的了,真特么是个缺德玩意儿。” 从西辞开车回市里的路上,石壮壮还在骂骂咧咧。 但今天来参加阿旺送別会的人太多了,“村民”这个范围大的离谱,找人就仿佛大海捞针,他们根本无从下手。 但陈则总觉得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首先,这个西辞的前身是一家殯仪馆,当时在选址上就是有讲究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便是脱离村民们的居住区和日常生活区,其地理位置属於前不著村后不著店,无论去周围的哪个村,都得要走上好几里的地,有些还得翻山越岭。 其次,那並不是一具普通的猫尸。 阿旺送別会结束后,陈则想著看看礼盒里有没有对方不小心留存下来的线索,便將猫尸从礼盒中取了出来。 由於猫咪的身体已经僵直,手感摸起来很像市面上一些劣质的毛绒玩具,於是陈则便检查了下,结果却有了些意外的发现。 这是一只微胖的橘猫,属於平常流浪猫里能见到的,最亲人的那种猫。 它的毛髮很乾净,显然被仔细地擦拭清理过,但即便如此,但是毛髮之下,却是伤痕累累。 勒伤、拖伤、刀伤、烫伤……即使陈则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也很容易便能判断出,这猫在生前受到了极为残忍的虐待。 看著肚皮上那道极长的割裂口,陈则甚至能想像猫咪生前曾多么绝望地拖著自己外露的肠子,在粗糙的地面上痛苦爬行。 如果只是针对陈则他们而来,为何要对动物下这样的狠手?太残忍了。 但猫尸也不能那样干放著,於是陈则把猫咪的几处伤口都拍了照,然后將其焚烧,並葬在了后院里。 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小黑也出现了,在后院的埋葬处边低叫了几声,似是在哀悼和送別自己的同类。 回到家后的陈则躺在床上,脑海里爷爷奶奶的那段故事始终挥之不去,他突然想去山上看看,找找爷爷以前住的那个地方。 於是第二天一早,陈则就问李阿姨要了罗奶奶的联繫方式,询问了爷爷住所在山上的大致方位后,他便出发了。 但陈则毕竟不是常居於山中的人,他进了山才知道,东南西北这四个字不是游戏地图里的上下左右。 树和树长得都是一样的,小路和所谓的大路,看著都不是什么好走的路。 什么太阳在什么方位,苔蘚朝著哪边,这种纪录片里学到的理论关键时刻不仅没帮上忙,还让他自乱阵脚。 简单来说,都没有手机自带的指南针好使。 人要相信科学和用科学技术製造出来的工具,机器有时候比人可靠多了。 靠著指南针摸索了段路后,草丛里突然窜出来个小黑影,微昂著脑袋看著他,嘴角还是微微咧著的,似是嘲笑。 “小黑!你怎么在这里。” 小黑虽然常去西辞吃鱼头,偶尔也会在西辞的窗台上晒著午后暖阳小憩,但从不在西辞留宿。大多数时间,陈则是不知道这猫在哪里混的。 在这陌生的山野里,突然遇见一个熟“人”,陈则多少是觉得有些亲切的。 小黑在陈则的腿边蹭了蹭,然后便朝著某个方向走去,尾巴是翘起的,尾尖微微卷著晃著,似乎是在和陈则招“手”,走了两步,回身朝陈则喵了一声。 陈则这才意会到,小黑似乎是带路。 他不知道小黑要把自己带到哪里去,但下意识地,便跟著小黑走了。 在罗奶奶的故事里,奶奶嫁给爷爷之前,戴家人去庙里请回来一只颇有灵性的黑猫,那应该就是爷爷照片里抱著的那只玄眼衔蝉了。 按年头算,小黑不可能活这么久,但极有可能是那只黑猫的后代,难怪也这么有灵性。 跟著小黑走了一个小时,约莫一里山路,陈则的眼前倏地豁然开朗,出现了一块缓坡,一座砖石屋建於其上。 陈则愣了半晌,脑海中有一些陌生而又久远的回忆开始浮现。 幼年时,父亲曾带他来拜见过爷爷几次,但年纪实在太小了,对这种大的场景上的画面印象十分薄弱。 他脑海里的,更多是一些微小的细节碎片。 大门上微微开裂的缺口,石砖缝隙里长出的小草,需要抬脚才能越过的大门槛,散乱堆在屋门边的柴火……还有柴火间突然爬出来的带壳小黑虫。 他寻著自己模糊的记忆碎片,努力的搜寻那些熟悉感,大门上的缺口更大了,石砖缝里钻出的小草爬满了整片墙,以前觉得高的门槛原来又矮又窄……而本应该堆著柴火的地方则是空无一物,积了层厚厚的灰。 小黑虫子还是有的,他们伴著灰飞在半空,时不时会围著陈则转上一圈。 陈则依稀记得父亲曾和他说过,这种虫子咬人很痛,但只要你不招惹它,它就不会来咬你。 小黑来到屋里后,轻车熟路地从一个破窗钻了进去,陈则透过破洞朝里看了眼,只见小黑跳上了一个柜子顶,然后安安心心地蜷了起来,旁边还放著块它不知道从哪里叼来的毛巾。柜子一边的地上,还有半个吃剩的鱼头。 陈则这才意识到,小黑可能一直就是住在这里的,所以从来不在西辞留宿。 屋子门没有锁,陈则一推就打开了,但木头门很是老旧了,打开时吱呀吱呀的响著,感觉隨时都会掉下来。 或许是因为一直破著窗,屋子里並没有太浓重的尘灰味,只有点多雨季节的潮木味。 陈则在屋里兜了两圈,內里的空间並不大。 进去先是一个兼职书房的门厅,靠著窗台的位置摆著一张工作桌,上面因为漏进来的雨水潮了一片。 再往里,是一间三四平大小的臥房,有个连通著后院的小门。 厨卫都是单独在院后的,用的还是烧柴的土灶,除了空锅和灰尘空无一物,连老鼠都不愿意光顾。 陈则绕过灶房再往后逛了逛,在一个被屋檐遮挡的阴凉处,发现了两块墓碑。 一块属於陈则的奶奶戴红,一块则属於他的爷爷陈国华,陈则恭敬地拜了拜,绕到幕后,却意外发现爷爷墓碑后的立碑人处刻著一行小字——不孝子陈卓於2003年秋立。 第十九章 戴红 戴红 戴红 2003年秋,也是让陈则难以忘怀的一段时光。 那时候街边的唱片店里,还循环播放著she的superstar和羽泉的速度七十迈。每天放学后,他总喜欢听著这些歌,一路哼唱著慢慢晃回家。 学校到家的这段路,是他疲惫学习一天后,最放鬆自由的时光。 那年秋,陈则一如往常般双手插兜,踩著满地的黄花落叶走到小区门口,远远便看到父亲陈卓骑自行车离去的背影。 自行车上,父亲向前伏著的背有些佝僂,虽和往日里出去买菜的背影並无两样,但他没想到,这次一別便是十年。 再见,亦是天人永隔。 而爷爷去世,便是在父亲离开前不久的事。 陈则记得,爷爷离开的后事,皆是父亲一人处理的,陈则甚至连葬礼也没参加。 陈则看著眼前爷爷的墓碑,想像当年父亲跪在这埋下爷爷的骨灰,不知当时父亲的心里在想什么。 但“不孝子”这三字,足以说明他是愧疚的吧。 或许,父亲会想要躺在爷爷的身边,来弥补自己未能达成的亏欠吧。 於是陈则暗下决定,將父亲的骨灰也置於此地。 陈则在屋后院逛了一圈,又回到了屋內,最后停在了门厅的书架前。 爷爷应该是个爱看书的人,书架塞得满满的,有金庸古龙的武侠、有离奇古怪的大话野史、也有红楼水滸这样的名著,还有福尔摩斯等外国系列。 陈则隨手抽了几本翻看,发现上面还有小字註解,一些字上面还认认真真標註了拼音,夹在最角落的新华字典,已经被翻到书皮都掉下来了。 他这才想起,爷爷的那个年代,九年制义务教育还没普及,许多住在村里的人並没有太多念书识字的机会。 但这倒也不妨碍爷爷博览群书,他甚至能想像爷爷手握字典,戴著老花镜,痴迷於书海中的样子。 翻了翻,陈则准备把书塞回去,却发现里面像是卡著什么似的,怎么都塞不到底。 於是便把周边几本书都拿了出来,这才看到里面贴著內墙,横著藏了个小本子,本来是刚好卡在书边的,因为陈则抽出前面书,所以小本子移了些位置。 好奇心让陈则掏出了这本小册子,册子的封面是小牛皮,但缝线看起来有些粗糙,不像是机器流水线的產物,像是自己手工缝的。 小牛皮封面的右下角,用尖锐物歪歪扭扭地刻著个名字,陈国华。 打开后陈则才知道,这是爷爷的日记本。 凭良心说,爷爷的字並不好看,他字里行间的每个比划都和他封面上的那个名字一样,歪歪扭扭,毫无规律。 甚至有些字他不知道怎么写,索性就写得拼音,而拼写有时候还能找到错误。 这种风格的文字,现在估计只有在小学校园里才能找到了,透露著某种认真和较劲的可爱。 爷爷的日记內容很琐碎,也很隨意。 开篇的几章,大多为自己写日记的原因和心得,有时候就只有一行字。 “今天干了很多活,有点累。” “我喜欢写日记,但不知道写什么。” “今日无事发生。” …… 偶尔,爷爷会写多一些,但每次文字一多,便表示村里死了人。 爷爷会认认真真记下对方的名字、生辰和死亡原因,並会写一些自己看到的身后事。 例如有一页,写的是村里一个姓陈的老汉走了,但老汉的孩子一个都没来。 说是老汉生前对孩子们並不好,经常喝了酒就对家里人拳打脚踢,早就引起家里人的共愤了。 村里人都说,老汉生前不积德,隨便处理下就行。 但太爷爷还是坚持要按照流程走,於是爷爷和太爷爷一起將老汉的躯体打理好,给他穿上寿衣,停在屋头。只是別说守夜了,却连个来祭拜的人都没有。 那件寿衣,是老汉最后的一丝体面。 爷爷虽然是按著太爷爷的指挥办事,但其实心中是不解的,他和其他村里人一样,这人生前作恶,就该让他死得狼狈,不该给那丝体面。 知道爷爷的想法后,太爷爷把爷爷大骂了一顿。 做他们这行的,有自己的职业流程和操守,一个人做多少恶、行多少善、怎么活又怎么死,不是由他们来做评判的。 做审判是天道的事,而不是他们的事,他们要做的,就是尊重命运和敬畏死亡。 不过当时,爷爷对太爷爷的话,其实也没有太多理解。 他在太爷爷说的话后面画了五个大大的问號,以表达自己的困惑。 陈则又往后翻了几页,又发现了爷爷十分可爱的一面。 从某一页开始,爷爷的日记正文下,都会出现很多很多的“戴红”,像是在练习写奶奶的名字一般,他一遍又一遍地写著这两个字。 从歪歪扭扭,写到正常,再写到初露笔锋,陈则眼睁睁看著一个连自己名字都写不顺溜的爷爷,把自己心上人的名字写到无比漂亮。 可这个名字越好看,陈则却越觉得悲伤。 因为他上一次看到这么好看的“戴红”二字,是在奶奶的墓碑之上。 很难想像爷爷当时是抱著什么样的心情,把自己练过无数次的字刻在那样的一个地方。 当陈则知道奶奶后面的故事后,再翻回去看爷爷日记里两人的初遇,就觉得甜里带刀,无比的虐了。 两人的故事和罗奶奶说的没太大出入,但爷爷的日记里,却有更多自己的心路歷程。 简单,但是悸动得直白。 “今天戴红看了我一眼。” “今天戴红髮现我在看她。” “今天戴红看了我好几眼,都被我看见了。” “今天脸上沾了土,被戴红看见了。” “戴红真好看。” …… 从某一天开始,爷爷的日记里就总会不自觉得提起戴红这个名字,直到两人结婚,爷爷日记里的戴红也没停过。 “戴红说想吃鸡蛋,我去鸡窝里掏了一圈,空手而归。” “戴红说床板有点硬,我想了想,把不穿的衣服都垫在下面了。” “村头的野圃里钻出了小红花,我采了朵送给戴红,她夹在书里了。” “戴红起床就犯噁心,我很担心。” “戴红怀孕了。” “田里开穗了,我想带戴红去看,但她不想走路。” “戴红的肚子越来越大。” “戴红很辛苦。” …… 翻著翻著,陈则突然就流下泪来,因为他看到某页爷爷悲愴却无比用力地写下了四个字,笔锋钻出了纸页,痛到了下一页。 “戴红走了。” 第二十章 这是一种崇高 自此,爷爷的日记便停了很久。 直到一个月后,爷爷才重新开始写起日记,只是在写著奶奶去世的那页后,他空出了十多页的空白页。 或许这份空白里,藏的是爷爷无法用文字敘述的泣血感怀。 陈则本以为,重新提笔爷爷会专注於新的生活里,却不曾想,爷爷却是不再写日记了,而是改写回忆录了。 他与奶奶的回忆。 陈则感受到了爷爷情感里的那份厚重,或许是这个年代大家对爱情的看法都有些轻飘了,轻飘到剧里都快演不出来了。 编剧们用著套路似的爱情公式,让男人与女人之间斗智斗勇,那种悄然的悸动和难以捕捉的情感变化,变成了制式化的爱情攻略。 但都还没爷爷日记中,看到奶奶的一个回眸动人。 他们朴素质朴的爱情里,充满了不值得搬上屏幕的琐碎,是极具烟火气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串联起生活的片段。 而乡路上的一盏灯,田野里的小飞虫,草圃里新开的花朵,则是专属於他们的质朴浪漫。 陈则觉得哪怕是自己,大概也会很难从那样的美好里走出来。 而爷爷则是在奶奶走后的回忆里,才逐渐意识到,当年太爷爷对他说的尊重命运和敬畏死亡是何意。 这是陈则第二次在日记中看到“尊重命运”这四个字了,他猜测他的父亲估计也看过这本日记本,或者听爷爷说起过这句话,所以才会把这四个字掛在嘴边。 爷爷和奶奶结婚后,村里仍然对他们的结合有许多非议,不门当户对的两人是否合適,成为了不少村民茶余饭后的閒谈。 而其中一些负面的恶意,还是来自於对陈家从事行当的忌讳,而原来一些与戴红走的近的人,也因为她与陈国华的事,而开始与其疏远。 陈国华很抱歉把戴红扯进了这样的生活里,內心对自己的职业始终有著心结,有时听村民长舌妇的胡说多了,也开始害怕会不会有什么诅咒的。 但戴红告诉他,人的生老病死都是命运使然,只要是发生和存在的事,便就是既定的,要尊重这些已经存在的事,並不被这些束缚。 陈国华的出身並不是他自己可以选择的,但他並不需要因为自己的这种出身和职业而感到困扰。更何况,死人行当是很多人不愿意做却终究有人要做的行业,陈国华以及陈家去做了,而且还为此背负这么多生活之重。 这是一种崇高。 爷爷听进去了奶奶的话,所以他尊重奶奶的离去,他相信奶奶並不是因为诅咒而离去,但他却认为,奶奶的离去对他而言,是一种诅咒。 是一种让他终身无法摆脱悲伤的诅咒。 而这种诅咒,也让陈国华似乎有些难以处理自己与儿子陈卓的关係,毕竟陈卓出生的那天,便是他永失爱妻的那天。 陈则合上爷爷的日记,突然有种古怪的感悟,就是“死亡”似乎並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死亡只是一个客观且既定的事实,就像是玩游戏刪除了帐號一般,不会有什么鬼怪,有的只是思念你的人罢了。 於是陈则突然有了个奇想,他想退掉市区租的房子,住到西辞店里去。 事实上,西辞地处偏郊,陈则现在所住的地方至店的这段路,不仅没有直达交通,而且即使石壮壮踩著油门不放,那也要一个钟头往上。 再算上石壮壮从自己家里开到陈则家里的路程,这使得石壮壮每天都得起大早,这段时间下来,陈则能明显看出石壮壮脸上与日俱增的疲惫。 陈则本也有改租到距离西辞更近地方的计划,但如果说他不害怕在西辞过夜的话,有什么比直接住在西辞更方便的呢? 石壮壮知道陈则的想法后,就觉得这男人铁定受了什么刺激疯掉了,竟然想著住到曾经烧过死人的地方。 但石壮壮也了解陈则,从学生时期认识他开始,就知道这是个绝对较真的主。平日里看起来有些懒懒散散,也不轻易做决定,但一旦有了什么想法和决定去做的事,就属於十匹马都拉不回的一根筋。 就比如开宠物丧葬一条龙这事儿,即使对陈则而言是个完全陌生的领域,但他决定做就真的做了,还做得有模有样。 村里那个老李头的事儿,这么多年多少人劝都没说服的倔老头,硬生生被他陈则给搞定了,不得不服。 这次,陈则又做了个让石壮壮不得不服的勇气。 虽然最近老往西辞跑,但石壮壮內心深处对这个地方还是有些发憷的,所以除了一开始大扫除的时候,大部分他在西辞的活动范围基本就限定在大门口的店面区,很少去店面深处。 更別提让他在这地方过夜了。 一想到陈则要住在这里,石壮壮脑海里就开始浮现出各种各样的恐怖故事,光是一个转念,陈则就在他的脑海里被缠身、被附体、甚至嗝屁了数十次。 但作为好兄弟,石壮壮虽然怕,但多少还有些一同“赴死”的勇气,不过不多。 於是石壮壮拖上了游子,提出要陪陈则一起过这个第一夜。 游子毕竟年轻,胆大,更富有冒险精神。外加最近拍的视频开始有些粉丝了,现在又流行拍一些壮胆探险类的视频,於是欣然应允。 於是,这夜晚上七点。 摄影师游子、男主角石壮壮,以及吐槽役陈则,在西辞就位了。 昏暗的车厢里,在游子有些晃动的镜头下,伴著石壮壮一边擦汗一边停车的背影,故事的帷幕缓缓拉开。 石壮壮对今夜,著实是做了一些准备的。 首先,他直接把自己的大金杯停在了西辞的大厅门口,挡住了整个店门,並表示是为了方便跑路。 然后便从车厢里搬出了一箱乱七八糟的道具,什么十字架、大蒜、门神画像,还有不知道从哪里买的仿真血包。 除了咖啡、红牛、方便麵等食物及精神补给,还有扑克、麻將、飞行棋,从架势来看,石壮壮今晚应该是没有合眼的打算了。 陈则失笑地拖著行李和被褥,先一步走向了自己计划要住的那个房间。 结果还没走两步,就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夹著嗓子的惨叫,让他脑海里禁不住出现了一只公鸭即將被割脖子的画面。 “啊~~~~~~” 第二十一章 过夜 陈则被这声突如其来的公鸭嗓尖叫嚇得不轻,手一抖,差点就把手里的被褥丟出去。 驻足回头一看,只见石壮壮正惨白著脸退到了墙边,整个人扒著墙,恨不得钻进去。而他的对面,游子正满脸是血的看著他。 “怎么了?” 不明情况的陈则立马放下行李跑了过来,见游子带著血的脸慢慢转过来,他一时也有些渗得慌。 “我就捏了一下……” 游子一脸无辜的抬起满是鲜血的手,粘稠的红色液体从他的指缝里不停地往下滴,摊开手掌,里面是一个破裂的血包。 这是那种影视剧拍摄时会用的血浆包,很多吐血的镜头里演员就会在嘴里藏个小血包,咬开后就可以吐血。 所以这种血包的外皮一般都不会很结实,稍微用些力,就会挤爆。 陈则从店里拿了条毛巾出来递给游子,让他去洗手间擦拭一下,然后开始调侃石壮壮。 “被自己带的血浆包嚇到,你別叫壮壮,叫怂怂算了。” 石壮壮平復了下自己的情绪,煞白的脸上回暖了几分血色,“哇,你一转头看到身后好好的人突然满脸是血,你不怵。” 虽然嘴里还犟著,但石壮壮还是知道自己丟了人的,有些不好意思,赶紧藉口帮陈则拿行李,衝到了前面去。 陈则选择的这间屋子,原本就是个臥房,摆放著一张上了些年头的木製单人床,之前上面还有一套被褥,估计是陈卓在这时用的,当时石壮壮大扫除时直接清理掉了,只留了下面的床垫。 床垫像是那种部队里用的,军绿色、很薄,几乎没什么弹性。 陈则想起还是小学的时候,有次去同学家里玩,那个同学家里条件不错,家里的床是用的是又大又软的席梦思。 躺在上面的时候,表面会贴合人体的曲线下限,像是把人吸在床上似的,舒服极了。回家陈则就和父母说,自己也想要个这样软软的床。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就上 101 看书网,????????s.???超实用 】 他就记得父亲当时和他说,太软的床垫对骨头和脊椎不好,影响发育。 於是直到今天,陈则都习惯睡硬板床。 两人一起笨手笨脚地把床单铺好,坐在床沿休息,石壮壮看了眼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分钟。 下意识嘀咕了句,“游子怎么去了这么久。” 嘀咕完,石壮壮脸色就变了,僵著脸看向陈则,“游子不会被……” “不会什么?” “不会被鬼抓走了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当那些血浆很好擦吗,都是粘的。” 陈则打了个哈欠,拿出手机刷了会儿网页,余光瞥见石壮壮始终有些坐立不安,於是忍不住道,“你担心你就去看看唄。” “啊?”石壮壮把探出门的脑袋又缩了回来。 “啊什么?石怂怂,照你这样,晚上上厕所还得找人陪吧。” “什么怂怂。”石壮壮脸一红,“我以前开夜路的时候什么事儿没遇到过,还能在这儿折了胆子?” 说著,石壮壮硬是壮起了胆子走了出去,边走边道,“我去游子那儿看看,你一个人在这待著可別害怕,当然你要是害怕,你可以跟著我,我保护你。” “行,今夜就靠石头哥保护了!” 陈则知道石壮壮心里虚,也不戳穿他,也跟了上去。 因为这里原来是废弃的殯仪馆,所以没有单独的卫生间,而是用的老公厕的设计,还分男厕女厕。 这种老公厕,陈则也很多年没见到过了,不是单独的蹲坑或者马桶,除却小便池外,就是一条连通各个坑位的长沟,如果你在沟头拉下冲水的绳,那奔腾的水浪会带著所有坑位的堆积物浩浩荡荡地冲向沟尾。 陈则的小学用的就是这样的公厕设计,曾在沟尾对这样壮观的场面嘆为观止。 那时候好像还没什么不好意思、觉得噁心这样多余的情绪,甚至还会和同学聚在一起研究谁的排泄物里有蛔虫。 现在反过去想想,那时候多少有点不讲究和恶趣味了,矫情的东西都是年纪大后开始冒出来的。 公厕的位置在廊道相对较深的地方,走著走著陈则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因为这里没別人,所以现在整个长廊都是落针可闻的寂静状態,但公厕方向却没有传来任何声音,一点水声都没。 按游子那个血浆爆脸的程度,不可能不开水。 除非是已经处理完了,那处理完了他还在那里呆著干嘛? 似乎是下意识的,陈则和石壮壮都不说话了,然后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公厕用的是那种偏暗的白炽灯,时不时还会闪烁一下,有些晃眼。 因为这种公厕的设计虽然有隔间,但都是不带门的,两人只是一眼便看清,游子不在这里。 石壮壮当即变了脸色,立马又去隔壁女厕兜了圏,然后回来朝陈则摇了摇头。 游子不见了。 之前两人一直呆在臥房里,开著门,並未见到游子经过。 如果游子离开,那只能朝公厕更深的方向去, 陈则和石壮壮不约而同的看向走廊尽头,那里是炉子间的位置。 要说整个西辞里石壮壮最害怕哪个地方,那自然就是炉子间了,毕竟是烧过死人的地方,逝者肉体存在的最终点。 哪怕只是里面的空气和一粒灰尘,可能都是某个人曾经存在过的微小证明。 游子这半夜三更的,去炉子间干什么? 靠近炉子间,隱约能听到里面传来悉悉索索的小动静,石壮壮舔了舔发乾的嘴唇,推开了炉子间虚掩的门。 门后,两个脸惨白的娃娃脸突兀地立在那里,角落还有一束光照出打在它们脸上,更平添了几分恐怖阴森的色彩。 “啊啊啊啊啊~~~~” 石壮壮当即嚇得惨叫连连,一屁股就朝后坐了下去,脸白的和那纸娃娃也差不多了。 下一秒,角落里传来了一声忍俊不禁的嗤笑,游子捧著腹举著摄像机走了出来,显然已把石壮壮刚才的囧態尽数拍了下来。 “游子!你个缺心眼的臭小子!” 看到游子这反应,石壮壮哪能还猜不到游子为了视频隨材故意嚇他,当即红著脸跳起来追了过去。 游子笑著从陈则边上跑过,镜头还不忘记继续对著石壮壮。 陈则有些头痛得抚著太阳穴,看著两个人你追我打。 啪—— 三人同时噤声,跑的追的都停了下来,朝著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竟是放在门口纸娃娃的其中一只的脑袋突然掉下,脸朝地落在了地上。 第二十二章 石壮壮的小故事一则 娃娃脑袋掉落的突发事件,把游子拍摄视频的素材一下子顶到了高潮。 三人回到陈则臥房。 石壮壮和游子仍然心有余悸,若起初只是游子玩心大起想嚇一下石壮壮,那后面娃娃的脑袋掉落,纯粹就是猝不及防的意外了。 “这娃娃也是你故意设计的吧。”石壮壮白著张脸,还没缓过来。 “真不是,我只是把它搬过去放在那里,搬的时候还好好的。” 游子脸色也不太好看,拿著手机里拍摄的素材翻来覆去地看,他的镜头刚好有带到那个娃娃脑袋掉落的瞬间,但他无论怎么样慢镜头,都只能看到娃娃的脑袋自然掉落。 那张惨白的笑著的娃娃脸,仿佛带著某种恐怖又意味不明的嘲讽。 因为是游子亲自把那娃娃搬过去的,有过近距离接触,眼下显得极为不安,“不会是触犯到什么了吧。” “別多想。”陈则从石壮壮的箱子里拿出扑克牌,打开包装、洗牌、发牌,帮著他们分散注意力,“本来就是纸做的东西,能有多牢固,被搬运过坏了很正常。” “嗯。”游子点了点头,只是看其神色,明显还在胡思乱想。 陈则轻嘆了口气道,“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这娃娃的脑袋为何会突然掉下来,但这种东西吧,就是你信它有就有,不信它有就没有。” “你这话让我想起以前拉货时遇到过的一件趣事儿。”石壮壮看了眼手里的牌,把它翻过去放在了桌上。 陈则和游子也放下了牌,专注地听石壮壮说起故事。 “你们知道,像咱这种拉货的,大部分时候其实是和时间赛跑,尤其你要是拉个水果之类有期限的东西,跑夜车是常有的事。 有些货车老司机会冒著疲劳驾驶连续开的风险,但比较多的还是夫妻档,两个人白天晚上轮著开,一天24小时车几乎不带停的,除了大號,连撒尿都是在车上解决的。 有一次我接到个急单,价钱给的不少,但我算了算车程不近,至少要三个大夜。然后我就找了个閒著的老兄弟搭伙一起做这单。第一个晚上的夜路,是我开的。 具体哪条路我记不清了,但应该是山城到怀城方向的高速,我开错了一个岔口,开到了一条小路上去了,那条路的路况不太好,没什么夜灯,也没什么指示牌,我在那里绕了两个小时,愣是没开出去。 你们知道那种感觉吗,就是你明明是顺著一个方向开的,但开著开著,你又回到了原地,就和鬼打墙似的,我那时听一些同行前辈说过,如果开夜路遇到鬼打墙,可能是碰到了路边野鬼想要戏耍你。 碰到了可以尝试开窗朝外面大骂脏话、或者念佛经之类的,唯一注意的就是,哪怕在车里睡一觉也不要下车,因为有些脏东西就是想要骗你下车,对於司机来说,车子就是最后的护身符。 我当时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特別慌,我就打开车窗一个劲地朝外彪脏话,结果路没找到,把我那个老兄弟吵醒了。 我这老兄弟五十多岁了,老司机,经验特別丰富,睁著眼睛看我骂了会就笑了,然后叫我停车,车一停,他直接车门一开就跳下车了。 他吧,就沿著路走了两圈,朝用手电朝远处张望了下,观察了下路况,就回来了亲自把方向盘了,结果你们猜怎么著,这老兄弟亲自把方向盘,十分钟就开出了那条路,开到了高速收费口。” “你那老兄弟是使了什么法子把鬼嚇跑,把鬼打墙给破了?”游子好奇追问。 “嘿嘿。”石壮壮卖了个关子看向陈则,“则哥你觉得呢。” “应该是那老兄弟走的两圈和灯照的那两下有讲究吧。” “確实。”石壮壮给陈则竖了个拇指道,“开出那条路后我就问那老兄弟,怎么破的这个鬼打墙,这问题一出口那兄弟就笑了,他说,这世上根本没什么鬼打墙。 为什么都说夜路容易遇到鬼打墙,是因为夜路视线不好,那条路没夜灯没指示牌,也没有什么特別明显的参照物,有时候我觉得开在同一条道上,但其实那是我的错觉,人有时候会潜意识去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 我开得不自信了,觉得自己一直在同一条路上晃悠开不出去,那我本能就会觉得鬼打墙了,遇到了什么我无法理解的事,就像是你打游戏在一张地图里绕了三圈出不去,有时候就会下意识觉得是不是有bug,地图的传送门不显示了。 其实就是视野的阻碍削弱了我的认知,而那老兄弟下车看清了路,所以就一下子开出去了。如果真像其他人说的那样不要下车,那可能就真的会瞎开一晚上,越疲劳越开不出去,然后一直耗到白天。” 石壮壮的故事从某种程度验证了陈则的那句,世上不是所有事都能追根究底地探清真相的,有些事物它是否存在,以何种形式存在,並不是取决於事物本身,而是取决於你的认知,你信便有,不信便无。 你清晰地认知到娃娃的脑袋掉落是因为年久失修的巧合,那它便不会叨扰到你。但如果反之,就会像游子这般受起困扰,感受到害怕。 但这种认知是根本上的东西,有些人嘴上说著自己不怕鬼,但还是会害怕,那是因为他们骨子里还是不確定的。 游子听石壮壮说完故事后,害怕的情绪好了很多。石壮壮也缓过来了,按照他的说法,就是因为游子好像比他更害怕,所以他一下子就没那么怕了。 后面打起牌来,激动处更是一时间忘乎所以,只记输贏,不知不觉就耗到了天亮。 无事发生。 陈则也有些无奈,他来西辞过夜是为了可以有更多的睡眠时间,结果这第一夜,就是个被迫打牌的无眠夜。 东边,清晨的红日缓缓升起,石壮壮迎著朝阳第一个就跑了出去。 然后,臥房里的陈则就听到大门口传来一声破口大骂。 “那个缺德的小瘪犊子又来了!” 陈则朝外张望了眼,正好瞧到石壮壮又怒气冲冲地跑了回来,手里还碰著个粉色的蝴蝶结礼盒。 第二十三章 这是挑衅 熟悉的粉色蝴蝶结礼盒,让陈则变了脸色,他並不是害怕,而是因反感而感到噁心和愤怒。 若礼盒里和上次装的东西一样,那代表著世上有一个生命在被残酷的对待后痛苦离去。 三人面色沉重地围著礼盒,陈则缓缓解开蝴蝶结,抬起了礼盒盖子,一只狸花猫静静地躺在其中,已经失去了声息。 狸花猫的身体周围,甚至还放上了几朵已经有些枯萎的野花,仿佛是一种莫名的仪式感,让人觉得诡异又万分悲凉。 和上次的情况差不多,尸体处理经过擦拭,处理得很乾净。 但猫尸上被虐待过的痕跡仍然十分明显,从虐待手法上来看,和上一只被虐猫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真是个变態啊……”游子不禁咋舌,“先把猫虐杀,再把尸体处理乾净,然后装在礼盒里摆上鲜花……感觉是电视剧里那种连环杀人魔会干的事,只是把人换成了猫。” “事实上,每个虐猫者,都是潜在的杀人犯。” 陈则以前在网上看到过一个心理研究,大体就是探討虐待动物的这类群体和存在现象。 无论是虐猫、虐狗还是虐待动物,本质上是在对孱弱事物的欺凌上获得一种快感,根据一些数据统计,大部分虐待小动物的人,同时也具备虐待儿童的倾向。 而这种快感的获得,存在边际递减,就像是好吃的东西吃多了就会腻味,漂亮的对象看多了会觉得乏味,游戏装备毕业了就会觉得无趣,人类永远是一种追求新鲜感和刺激的事物。 那些虐猫者同样,一开始新鲜刺激,但当到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隨著数量的递增,他们获得的快感会减少,而为了弥补这种落差感,他们会越发猖狂的增加对象数量,並逐渐升级自己的虐待等级。 最后,麻木的他们开始將黑手伸向人类,也不无可能。 最为可怕的是,这並不是少见的特例,而是隱藏在黑暗中的一大个群体,甚至有人將其作为某种產业,並以此为生。 “这是挑衅。”石壮壮咬牙切齿,“太过分了,別让我抓住这个小瘪犊子。” “为什么要挑衅我们?” 陈则还是觉得这事有些不对劲,若是影视剧里,犯罪分子下战书那都是和警察下的战术,那是法律触犯者和法律保卫者之间的斗爭。 同理,动物虐待者要下战书,那也应该是和动物保护组织,这才是一种有效的对立状態。 而西辞,只是搞动物丧葬的,而虐待动物,和给动物收尸之间,並没有明確的对立关係,甚至还可以形成一种诡异的上下游关係。 如果是像罗奶奶说的,是村民想赶他们走,那还是那个问题,西辞距离村民居住的地方並不近,似乎並不存在这个必要性。 “到底怎么回事儿,抓到他就明白了。” 当即,陈则就下了决定,要在西辞门口隱蔽的位置,安装摄像头。 选型號、下单、一气呵成。这几年开始逐渐流行起来的网购,让陈则觉得做什么事都变得很容易,也感受到了网络本身的强大。 虽然很多人仍然对网络购物抱有戒心,要么害怕东西质量不行,要么害怕绑定银行卡不安全,但陈则还是比较喜欢尝试这种新鲜事物的。 因为太方便了,而这个世界大多数时候,都是由效率驱动的。 网络的强大除了网购外,同样还体现在信息和个人意识的传达,游子在西辞拍的那些视频素材,因为其本身所具备的猎奇性,一下子就火了。 石壮壮被嚇到连连惨叫的镜头,被大量转发。而娃娃脑袋突然掉落的画面,更是被不少人反覆討论,各种稀奇古怪的说法横空出世,反正一个比一个邪乎。 而所有一切的结果,便是西辞成为了方圆百里外,许多年轻人寻求刺激的试胆之地。 陈则只是睡前多喝了点,然后便在一两点的夜里被前列腺催著起夜,然后就在大厅里撞到了几个摸著黑鬼鬼祟祟的年轻人。 也不知道是从哪扇没关好的窗翻进来的,被陈则的突然出现嚇了个半死。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数次,前两次陈则没心理准备,没抓到人,然后在网上就被称为了殯仪馆的午夜游魂。 对於这种啼笑皆非的事,最后也只能让系铃人解铃,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游子在白天来西辞拍了一圈视频,然后仍然利用网络力量澄清,这里並不是什么鬼屋,而是正规的宠物丧葬店。 这一来一去,西辞的名声一下子就打开了,陈则开始接到很多电话来询问宠物丧葬的事宜。 由於游子的视频里有不少与小黑互动的镜头,这还让不少网友喜欢上了颇有灵性的小黑,而让人意外的是,小黑的热度又进一步带动了西辞的热度,让西辞二字传播到了更多群体之中。 这效果比之前游子给阿旺葬礼拍的视频效果好了数百倍,这也让陈则发现,与其踏实干活,不如一只好猫。 后来陈则才有些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当代新词——营销。 单子开始变多了,陈则也逐渐发现一些不足之处,例如不同宠物的丧葬流程、定价方式,以及如何满足不同宠物主人的特殊要求。 有希望给宠物办葬礼的,有想要利用宠物毛髮製作纪念品的,有提供照片视频素材需要剪辑生前画面的,甚至还有拜託陈则帮忙写小作文发社交媒体的…… 每接触到一个特殊需求,陈则都会更新一次价目栏,这也使得西辞在宠物丧葬这块的服务面选项越来越多,越来越周到。 而西辞建筑中之前空置的一些房间,有些也开始逐步利用起来了。 什么告別房、情绪房、宠物骨灰供养堂都开始出现在陈则的计划里了…… 就在陈则忙碌到快忘记粉色蝴蝶结礼盒事情的时候,门口的隱藏摄像头终於拍到了一个极为可疑的身影。 某夜,凌晨两点,一辆黑色的轿车悄然停在了西辞大门门口,一个戴著口罩和帽子的黑衣人从驾驶位上走下,並放下了一个粉色蝴蝶结礼盒。 第二十四章 山桉路 拿著监控,陈则先找最熟悉附近所有村情况的李阿姨打探了一下消息。 基本可以確定,这辆车不是村里的,而那个人的身影,李阿姨也从未见过。 当下,网络和城市交管信息系统已经十分发达了,通过对监控內车辆车牌號的查询,他们查到了车辆主人的部分信息。 姓孔,名不详,还有一个手机號。 游子是网络衝浪达人,他尝试用手机號为关键词用网络搜寻引擎进行了一些调查,发现在这个姓孔的曾经在贴吧的一个討论组里留下过手机號。 於是他们又顺著这个討论组的id顺藤摸瓜,找到了一些他在网上分享的照片,其中有分享自己购买新车的用车体会,里面附上的照片便是监控录影里拍下的那辆。 车子应该是停在某个小区里,树荫繁茂,看起来绿化很是不错。 “咦!你们看这儿,是不是那个、那个、那个什么地方来著。”石壮壮指著照片背后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那里有只露出小半个外立面的建筑。 十分好看的蓝色玻璃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透著几分现代艺术的气息。 “这是濼城市现代艺术中心,山桉路上。” 陈则之前任职的教育机构距离那里不远,他每天上下班都会路过,只是他一直觉得自己离“现代艺术”四个字的气质挺远的,从来都没有走进去过。 那这么一说,这个姓孔所居住的小区,应该就在山桉路上,或者附近。 於是石壮壮开著车,领著陈则和游子沿著山桉路一路开,几乎拐进了每一个可以转弯的小道口,附近的小区更是挨个踩点。 终於在傍晚前,找到了符合照片中角度的小区——桉康花苑。 他们在桉康花苑里兜了一圈,未找到监控中的车辆,猜测那人应该是个上班族,此时还未回家。 三人索性找了个隱蔽的树荫下停好了车,就著炸鸡汉堡,学著电影里的警察一样开始蹲守。 石壮壮摸著拳擦著掌,朝著空气挥了几拳头,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这小瘪犊子终於要落到我手里了。” 不过很快,石壮壮的这种兴致就在等待中被消磨殆尽了,三个小时后,车厢里就满是石壮壮和游子此起彼伏的呼嚕声了。 陈则喝著已经不冰的可乐,望著被副驾驶框著的那小一块景色,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下来,小区的路灯亮起,暖橙的光晕照亮了小区居民们回家的路。 远处,透过小区大门外的路景,是他熟悉的。 山桉路地处濼城南,虽不是市中心,但也算比较热闹的地段。 八十年代,那时候还有福利分房的政策,许多学校的教师被集中分配在山桉路段,这也使得这条路开始有了某种带著书香的文化背景。 围绕著片区的几所学校,书店、文具店很多,以前山桉路小学门口的那条路,一排几乎都是小卖部和文具店,这些店家之间似乎也不怕爭抢生意,就爱扎堆开。 但这是过去的光景了,这两年文创店开始新起,书店的门面变小了,高级文具的店家变多了,一些小卖部被淘汰变成了24小时便利店。 每隔几步路,就有一个小资调调异常浓厚的咖啡店,店门口还喜欢摆一些雅致的大型物件,来吸引路人拍照,然后进去品味。 久而久之,山桉路便成为了一条,书香与咖啡香混杂的下午茶之街,濼城现代艺术中心,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选址的。 由於市重点山桉四中便在附近,陈则之前供职的沉香教育便也开设在了这条路上。 每天下班,陈则都必须沿著这条山桉路一直走一直走,因为他得走到路头的拐角,才能坐上唯一一辆十二点以后还能坐上的午夜班车。 走在这条路上的时候,他经常会想很多,例如住在山桉路上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 这里的房价因为附近有学校的关係,居高不下,应该都是有钱人? 另外,这儿老房子偏多,住在这儿的许多还都是教师后代,那……应该都是文化人? 陈则看著街边那些咖啡店,还会想,每天都坐在那儿喝咖啡的都是些什么人?他们不用上班不用赚钱吗?为什么总是笑著,看起来这么幸福安逸? 他们的生活有苦恼吗? 路过文创店,透过橱窗看里面的陈设,陈则又会忧虑,现在小孩们的文具怎么都这么贵了,要是他以后养个小孩,会不会养不起? 如果自己的小孩用不起昂贵的文具,在学校里会不会被瞧不起? …… 陈则总是会想很多,明明是一条寧静又充满文艺气息的街道,却总让他莫名地泛起一些狂躁和焦虑。 他不知道別人是否和自己一样有这种看起来不太平和的心態,他只知道,他不太喜欢这条山桉路。 非常不喜欢。 山桉路唯一能让他有些怀念的记忆……应该是赵立吧…… 整个沉香教育的学生里,找不到第二个比他回家还晚的孩子了,高三孩子的卷子好像永远都做不完的。 陈则有时也会感慨,明明自己学生时代的时候,减负口號都已经喊得那么响亮了。怎么响亮地喊了这么多年,小朋友的压力反而更繁重了。 学得更多、更杂,补课也从哪里差补哪里,变成了哪里都要补。 赵立每天放学、补课,然后到沉香教育的自习教室复习,总是待到自习教室的关门时间,和陈则一起下班。 两人都要走到山桉路的尽头坐末班车,只不过是两个方向。 长长的夜路有人搭个伴,就会变短很多,起初他们总是有一句没一句的聊著,后面发现了一些共同点后,就会聊的更多。 例如市面上流行的一些游戏,赵立还约著考上大学后要带陈则上分。 兴奋起来,两人走到十字路口还会停下,愣是多停两个红绿灯,然后才分道扬鑣。 人说三年一个代沟,但陈则和赵立之间却挺能说到一块去,虽然俩人只差不到十岁,但陈则依然把这段关係,归类到了忘年交里。 那时候,他们也会从桉康花苑的门口路过。 如今,陈则仿佛能看透时光,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走过小区门口的那段路。 可是现在……现在……现在…… 赵立应该在恨他吧…… 想起赵立,让陈则的思绪飘得有些远,直到一个车影从小区门口转了进来,一道黄色的车前灯光,远远地照在陈则有些恍惚的脸上。 第二十五章 那只奶牛 陈则的思绪被拉回,一口喝乾了杯中剩余的可乐,拍了拍驾驶位上的石壮壮。 “醒醒,来了。” 石壮壮身子晃了晃,用手抹了抹脸才清醒过来些,然后眯著眼看向窗外,果然是监控视频里的那辆车。 “嘿!这个小瘪犊子,可算让爷爷我等到了!” 石壮壮一下就兴奋起来,高亢的嗓门把后座上打呼的游子也给叫醒了,若非车子距离还远,石壮壮这声音足够隔著车把人嚇跑了。 他们看著车子打了个弯开到了花坛边的停车位,然后熄火,一个穿著休閒装的短髮青年从驾驶位上走了下来,看起来年纪应该在三十岁左右,身形与监控视频中的颇为相似。 陈则看向他的脚,“你们看鞋子,是一个人!” “走!” 石壮壮直接开门下车,朝著那人走了过去。 別看前两天在西辞过夜时,石壮壮胆子不大,但其实他人如其名,整个人又高又壮,当他刻意抬头挺胸打开身板时,就像是一座石墙。 这货怕鬼。 但不怕人,但凡是面对他看得见摸得著的东西,他就特別勇。 陈则不由想起与石壮壮初中刚相识的时候,两人是同桌,因为一本《龙珠》的漫画书臭味相投,结果上课偷看被老师发现没收了。 当著全班四十个人的面,石壮壮对著老师放龟派气功。 然后石壮壮他爸就被叫来了,本以为这样这货就蔫吧了吧,结果石壮壮在办公室,当著全年级主课老师的面,对著他老师和他爸放元气斩。 这事儿当时在整个学校都传疯了,没有人听了不笑的,但別说,这种行为在当时正处於青春期的男孩子眼里,还是有些酷的。 这不是犯傻,而是对家长和学校的强权的反抗! 但这也足以证明,石壮壮这小子的勇,是从小便具备的,骨子里带的。 只见石壮壮往那人面前一横,下巴昂了昂,“姓孔的是吧?” 样子多少带了些流氓气。 “你谁?”短髮青年皱著眉往后退了一步,下意识和石壮壮保持安全距离,手有些不安地伸到了口袋里,应该是在找手机。 “这个你见过吧。”石壮壮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蝴蝶结丝带,在青年面前晃了晃。 青年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了变,然后摇摇头道,“没见过,你找错人了。” 说著,就想要从车屁股的方向绕走,但刚好陈则这时候走了出来,挡住了他的去路。 他的表情已经很明显,他认知这个蝴蝶结丝带,他就是陈则他们要找的人。 “你、你们想干什么?”对方显然没见过这种阵势,颤著手拿出手机,惊慌道,“我、我报警了啊。” “要报也是我们报吧,你虐杀这么多猫,然后放在我们店门口,报警你自己不心虚么?” 陈则淡定回復,那人果然一僵,连手机屏幕都没划开。 “我、我没虐那些猫。” “没虐?”陈则拿出手机,打开相册里他拍下的那些照片细节,“这叫没虐?” “没、没有!”青年的脸更白了,嗓音也不自觉拉高了几分,“我只是把它们送过去,但我没有虐待它们!” 陈则和石壮壮以及游子交换了眼色,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怀疑和困惑。 短髮青年知道陈则他们的来意后,也知道自己不说清楚走不了了,长嘆了口气在花坛边坐了下来,说出了故事的经过。 短髮青年名叫孔海,今年二十九岁,在一家民营企业做財务,虽然工作看起来挺体面的,但毕竟財务不是什么有提成的工作,拿著一份死工资,上限难破,但图一个安稳。 他现在租住在桉康花苑,虽然地段好,但是房子偏老旧了,还没有电梯,他很幸运地找到了一个房租还算低的一室户。 按照他现在的情况,每个月工资付完租金、付完车贷,再加上月度开销,其实每个月还是存不下什么钱。 生活紧巴巴,过得小心翼翼,连病都不敢生,因为一生病就要请假,请假就要扣钱,更不谈还要有额外的药钱。 孔海很喜欢桉康花苑,不仅是因为山桉路的人文气质给他种很小资的感觉,还因为这里绿化很好,有时推开窗看著楼下小区一片片绿树成荫的,就会觉得心情非常愉悦。 也因为花苑里的绿化不错,这里的生態也非常不错,小鸟会停在阳台的栏杆上,松鼠会沿著树梢爬上窗台,而最多的,就是流浪猫了。 什么大橘、奶牛、狸花……品种很丰富,最高级的,孔海还见过一些英短之类的品种,估计是小区里人家走丟的。 这些小猫都是很亲人的,哪怕你不给它们吃的,它们看到人都会过来蹭蹭你的裤子腿,就想让你摸它两下。 晚上还经常会在小区的一些车顶睡,等到车主要用车过来赶了,它们才会伸著懒腰懒懒地走开。 “以前有只奶牛很爱睡我的车顶的,总是把自己打理得很乾净,毛很软,很好擼。” “它会用它的脑袋来蹭我的掌心,你弄它烦了,它也只是轻轻咬你一口。” “它们睡在你车顶的时候,你会有种奇怪的感觉,感觉它们好像是在帮你守著你的车一样,你餵它吃的,它替你守护。” …… 说著说著,孔海突然顿住了,就像是喉咙里哽了快鱼骨头似的,陈则意识到了什么,突然感觉到有些悲伤,“所以那只奶牛……” “去年走了。” 起初,孔海只是有几天没在车顶上见到奶牛,但他想那就是流浪猫性子,肯定是去哪浪,或者交到女朋友了。 直到他在草丛里,看到了奶牛的尸体。 它被用某种很细的绳索捆在一棵树上,绳子捆得很紧,已经完全勒到肉里。 身上浑身是伤,浑身是血,眼睛都没有闭上。 孔海对这段回忆似乎感到很痛苦,话都说不利索了,“我看到有一根竹籤从、从、从它的眼睛……” “別说了。” 陈则几人也握紧了拳头,他们不敢想这样鲜血淋漓的画面。 太残忍了。 第二十六章 衝动 “我甚至没能替它收尸。” 孔海发现奶牛的尸体太仓促了,他愕然、愤怒、恐慌、无措、不理解这种虐猫行为,但不等他处理好情绪,就有小区里打扫卫生的阿姨来了。 可能是害怕別人把这种虐猫行为怪在他头上,他下意识地就躲了起来,只能远远看著阿姨惋惜地摇了摇头,把奶牛的尸体丟进了垃圾桶里推走了。 那只曾经慵懒地趴在他的车顶,愜意地舔爪子晒太阳的奶牛,只是在掉进垃圾桶底时发出了一声闷响。 这再也普通不过的一声闷响,成为了他午夜梦回再也难以忘记的声音。 “明明是这么可爱的小猫咪……怎么会有人……”孔海眼眶有些湿润,陈则看著他的情感流露,也开始信任他所说的话。 他相信这种复杂的情绪,是演不出来的。 “靠!到底哪个混蛋乾的!”石壮壮握紧了拳头,忍不住骂出声,憋著一肚子火气,只能朝著空气干挥了挥拳头。 “不知道是谁,只知道是小区里的住户。”孔海摇了摇头。 大概是奶牛离开后的一个月,孔海有一次深夜加班回家,曾经见到过那个虐猫之人。 小区为了省电,在十二点后会关闭部分小区路灯,整个小区在环绕的树荫下,会更显得有些幽暗。 孔海听到小区远处绿化幽深处,传来猫咪的呜咽声,虚弱无助里又带著某种绝望的撕心裂肺,好像整个猫都要碎掉般。 他一开始以为是被猫妈妈弄丟的小奶猫,就寻声找去了。 然后,他就在草丛里看到了一个人,那人背对著他蹲在那里,手机微弱的光照亮了一小片草丛。 一只幼猫被捆绑在树干上,眼看已经快不行了。 而那人竟然还在拍摄视频,一边拍摄一边用手里的东西去戳,每戳一次,猫咪就会无力地惨叫一声。 孔海没看清那人使用的工具,只记得隱约能看见猫咪的毛髮上有很多血,伤口都藏在了毛髮以下。 “然后呢?”石壮壮听到这里,更是有些坐立不安,在边上走来走去。 陈则没有说话,心里大概猜测到了结果,毕竟虐猫的事情仍在发生,说明那人並没有受到阻拦。 “然后……”孔海顿了顿,垂头道,“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什么叫没有然后了?”石壮壮嗓音高了八度。 “就是我走了,我没有阻拦他。” 石壮壮愣了愣,似乎是没想到孔海的这种回答,毕竟以他的性格和气性遇到这种事,脑海里只有一种选择——衝上去伸张正义。 但孔海却给了个完全背道而驰的观念。 “真特么没种。” “別说了,石头。”陈则朝石壮壮挥挥手,让他別那么激动。 孔海被石壮壮不屑地斥了一句,也沉默了许久后才继续说道,“对,我是懦弱,是没种,我不敢想像我去阻拦的代价,能干这种事的都是些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去招惹他们?” “我们不是生活在金庸的武侠世界里,这社会不是正义绝对能打败邪恶的江湖,我更成为不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好汉,我光是要让自己小心翼翼地存活在世上就很不容易了,我会瞻前顾后,担心我的车担心我租的房我的工作,担心生活里又多出一些格格不入的糟心事,我会害怕受伤害怕被报復,这种心理,不是你这种做事不计后果的人会懂的。” 孔海的一番话,把石壮壮本要脱口而出的骂骂咧咧堵回了喉咙口,一口气愣是鬱结在胸口,难以抒发。 直到几人开车回家的路上,石壮壮仍在耿耿於怀。 “我和孔海就是两类人,不过他说得也没错,我这一路走来確实衝动过不少次,也后悔衝动过不少次。” “包括你对著你爸放元气斩的那次吗?”陈则笑了出来。 “哇,这种事就別提了。” 游子听到元气斩的事来了兴趣,从后座探出脑袋来问,“什么?什么元气斩?” “以后让你石头哥自己和你说。” 陈则瞥了眼驾驶座上的石壮壮,板著张脸,皱著眉头,满脸思虑,又似乎在反思。但事实上,陈则一直认为石壮壮的“衝动”並不是一个贬义的特质,他没必要去因为孔海的一番话,就去影响和改变自己的处事態度。 他看了眼窗外掠过的霓虹夜色,没来由地,又想起了那个和他一起走夜路的小孩,不由长嘆了口气道。 “游子可能不知道,但石头你应该清楚吧,我上份工作被开除的原因。” 因为陈则从来没主动提起过这茬事,石壮壮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闷声点了点头,“嗯。” 陈则见游子困惑,转头解释了一嘴,“我上份工作是在一个教育机构里,我把一个学生的家长给打了,然后被开除了。” “被开除后,说实话,工作是挺难找的,尤其这一拳头下去后,和教育有关的工作基本和我没太大缘分了,你们说这算不算衝动。” “算吧。”石壮壮和游子短暂思考后,异口同声。 “但你说,我在挥那拳头前,就真的不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吗?”陈则有些自嘲地笑了笑,“我不仅知道,我还很清楚,所以我大概忍了有那么零点几秒的时间。在那零点几秒的时间,我权衡利弊,我选择接受后果,然后挥出那拳头,现在你们还觉得这是种衝动么?” 这次石壮壮和游子都犹豫了,没有回答,显然,权衡利弊和衝动这两个词之间,本质上是背道而驰的。 “所以很多所谓的衝动,只是从结果上推论似乎是个弊大於利的不过脑行为,但事实上,人的思维逻辑必定是先思而动,所谓衝动,只是在选择的那一刻,天平弱势的某一端胜利了而已。” “石头,这不是衝动和不计后果,这是选择。我相信如果有时光机让你回到过去,再次遭遇那些让你后悔衝动的事,你还是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石壮壮看了眼副驾驶上的陈则,陈则正专注地望著窗外的景色,他知道陈则的思绪已经飘到了自己的那一拳头上。 他摇下窗,点了根烟,烟入肺腑,出来时又消散无形。 好像是有什么东西从眼前飘了过去,但又没能抓住,只是觉得陈则说得好像有点道理,说得他快要长脑子了。 但他不想去做思考这么多的哲学家,他只想知道陈则会怎么做。 於是石壮壮问道,“所以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挥出这一拳头么?” 陈则没有转头,仿佛沉浸在窗外的景色里走不出来,但他的回答却没有任何犹豫和迟疑。 “我会,而且会打得更狠。” 第二十七章 怎么就混成这样了 隔日,他们接到了孔海的电话,小区里又发现了一具猫咪的尸体,但没有遇见虐猫的人。 从猫咪的尸体判断,虐猫事件就应该发生在昨天深夜,也就是陈则他们离开桉康小区之后。 “靠!错过了!” 石壮壮气愤不已,感觉自己错过了抓住那个坏人的那个时机,但气愤过后,油然而生的则是一种无力感。 毕竟他们不可能二十四小时蹲守在桉康小区里,而就算他们抓住了这一个,这世上还有一群这种变態。 他们去孔海那边接回了受害猫,还在找到猫咪尸体的地方看了圈,但对方显然是个熟手了,没留下任何可以追踪的线索。 他们要抓住这货唯一的希望,就是居住在同一个小区里的孔海,可能会再次遇到此人。 孔海不需要做那个惩恶扬善的江湖侠客,只需要把这件事告诉石壮壮和陈则,他们会来解决这件事。 倒不是石壮壮和陈则多有圣母心,觉得自己带了些什么使命,而是某种古怪的心理原因作祟。 大体就是,他们处理了这些猫的尸体,那这些猫似乎就成为了他们的客户,他们应该对自己的客户有些交代。 哪怕这只是种义务的行为。 否则每当他们看到后院里,这些被虐流浪猫的墓碑,他们的心里都仿佛有块石头卡在那里,让人喘不过气。 算上今天从孔海那里接回来的猫,这已经是第四只了,而西辞的后院里,已经立起四块无名碑。 显然,那个虐猫者的行为间隔似乎正在缩短,他对於这种变態快感的欲望需求正在急速攀升。 这一次,孔海仍然用精致的礼盒装了猫尸,似乎只有这种形而上的仪式感,才能让他內心的愧疚有著片刻缓解。 陈则回到西辞,先看著礼盒长嘆了口气,然后缓缓打开了礼盒盖子。 但即便如此,礼盒盖下的猫尸仍然让他愣了愣,因为这一次的猫,是品种猫,一只非常漂亮的长毛布偶猫。 应该是哪家走丟的。 布偶猫的脖子上还掛著一根铃鐺项圈,只是原来掛名牌的地方脱鉤了,否则应该还能找到原主人的联繫方式。 即便已经失去了生机,但仍然能看出它的毛色很漂亮,生前在家里应该也受著万千宠爱於一身,奈何却要遭遇这样的对待。 相比较流浪猫,这种走失猫更容易被虐猫者抓走,因为它们对人类没有足够的戒备心,曾经受过的宠爱让它们误以为人类都是善良友好的。 但很快,那些人就会告诉它们,信任的代价很有可能就是身处地狱。 毕竟是有主的猫,陈则並没有第一时间將其进行无公害处理,而是將其暂时先冰冻了起来。 同时,他发了个信息给孔海,让他留意近期小区住户里有没有贴寻猫启事,或者在业主群里找猫的。 可惜,整整一周,桉康小区都没有猫咪丟失的消息。 孔海自从那日与陈则和石壮壮接触后,就始终心神不寧的。 几日来,石壮壮骂他没种的那两句话,总是在他的脑海里反覆出现。 是的,他是没种,他认。 但他也不是生出来就这样的。 孔海並不是濼城本地人,他来自南边的一个小县城,当地人不多,每家每户都认识。 与其说认识,感觉但凡是个人就能沾点亲带点故的,区別只是这个亲疏要拐几个玩。 例如隔壁家和他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阿和,就是他舅妈婆婆的小女儿丈夫的妹妹的孩子。 孔海觉得自己也算是孩子王那样的角色,从小成绩就好,大家都觉得他聪明,啥都让他拿主意。 县里小孩子之间的那些事儿,大大小小的,他都能说上几句。 考上濼城的大学后,他更是成为了走出这个小县城的名人。 但自从他考到濼城,开始萌发了想要在这个大城市扎根的念头后,很多东西就变了。 他的那些小跟班不见了,周围的同学、同事大多是家里条件比较好的濼城本地人。 他们用著最新款的手机,穿著限量的球鞋,总有著用不完的零花钱。 他呢。 別人在打篮球的时候,他在图书馆啃书。 別人在下馆子的时候,他在食堂吃馒头。 別人下了班出去k歌聚餐的时候,他总是有著无尽的工作,看不到头。 但即使他付出了成倍的努力又怎么样呢? 他还是买不起濼城的房,几年下来的积蓄甚至不够付个首付,所以他只能退而求其次,买一辆代步的二手小汽车。 租住在看似小资,实际居住面积极小的山桉路老破小李,过著起早贪黑的生活。 他的生活已经无法再承受任何的变数了。 权衡利弊,他应该没种。 小区里这么多人,谁管流浪猫的事了?谁管虐猫的事了? 大家不都这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看不见眼皮底下的事,他好歹还替那些猫收尸了吧。 他已经足够善良,足够仁至义尽了。 可他为什么……心里堵得发慌。 这种事要是让老家那些小兄弟知道,指不定会怎么嘲笑他,说得肯定要比那个叫石壮壮的难听多了吧。 他怎么就把自己混到了这么一副样子。 突然,孔海就有些想家了,他想自己老家的青砖瓦房,想念下雨天的时候,雨滴从屋檐下滴落的清脆声响。 想念砖石上沾著雨水,微微潮著,反著光的样子。 他似乎还能想起鼻息间青草的味道,能想起赤脚跑在湿砖路上的清凉。 孔海静静地坐在车里,仰著脑袋靠在驾驶座上,好像这个狭窄的位置能给他一种莫名的归属和安全感。 等这个月发了工资,要不请个假回老家看看吧,他已经连续五年没有回去过了。 长嘆了口气,他拉回自己的思绪。 下车,一边关门一边刷起手机,快速扫了眼业主群,仍然没有寻猫的消息。 於是他关掉微信,开始刷起外卖软体,社畜疲惫的一天,往往只有饱餐一顿才能治癒,当然这顿饱餐,最好不要超过三十块。 正当他在汉堡和米粉中犹豫的时候,一声悽厉的猫叫从小区绿化深处传来,孔海愕然地朝著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 紧张地握紧了手机。 第二十八章 无力 如果是以前的孔海,此时应该已经匆匆离开了,因为那猫咪每惨叫一声,就像在他的心里扎了一刀似的。 他可以让自己不阻止,但是他却没有办法让自己一直在这里听这么哀婉悽厉的惨叫,这是一种心理与生理上的双重自我折磨。 可是他今天必须留在这儿,因为他已经联繫了陈则和石壮壮,在他们赶到前,他必须要盯住这个虐猫者。 这时,有一对小夫妻从孔海的身边走过,脚步匆匆,面色有些难看。 他们时不时也朝绿化的深处张望一眼,孔海知道,他们也听到了猫咪的叫声,也猜到了有人虐猫,但他们也犹豫也害怕。 但是他们也没有选择阻止,只是看了眼孔海,然后加快步伐离开了。 孔海说不了什么,因为他们都是一类人。 他有些丧气地坐在绿化带边的台阶上,耳边猫咪的惨叫声不绝於耳。 他有些焦躁地刷著手机,群里,陈则表示自己和石壮壮已经飞速赶来,但是最快,也要有二十分钟的路程。 陈则一直在问。 怎么样了?猫咪怎么样了? 孔海的指尖在九宫格上犹豫,他不知道,他只知道猫咪的惨叫声一声比一声虚弱,其他的,他一概不知。 在里面受难的会是哪只呢? 是昨天见到过的小黑?是这周新来桉康小区的小三花?还是哪只他从未见过的呢? 孔海垂头捂脸,內心的痛苦被推到了前所未有的极致。 他听不下去了。 路过的人,有没有一个,可以帮帮它? 喵~ 隱约间,他似乎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喵叫,一声不那么悽厉的,带著撒娇的,绵软的猫叫。 他寻声望去,仿佛有一个黑影蹲坐在他的车顶上,那熟悉的身影,与小奶牛一模一样。 只是当他聚焦再望去的时候,车顶已经空无一物了,耳边传来的,仍然是丛林深处那悽厉的哀鸣。 不行,他听不下去了。 对奶牛之死的愧疚和愤恨,让孔海的胸口涌起了一股热气,这种复杂的情绪经过多重交织后,组成了一种与勇气极为相似的能量。 孔海猛地站起,扯起衣领咬住,遮住了半张脸,然后打开手机摄像头就冲向了猫咪惨叫声传来的方向。 “在干嘛呢混蛋!”一声积攒了许久怒意的暴喝,在桉康小区的半空飘荡。 这一瞬间,孔海脑海里闪过了每一只他处理过的猫咪尸体,又似乎看见了它们生前在小区里欢快奔跑的样子。 此时此刻,它们仿佛便站在他的身后,给予了他无穷的力量。 虐猫者本来正沉浸在虐猫的快乐中,却被突然衝出来的孔海嚇了一跳,没有心理准备的他一下子乱了心神,手脚並用地站了起来,仓促跑开了。 眨眼间,就没了踪影。 这反倒把孔海弄懵了,预想之中与虐猫者的衝突並未发生。 这、这么容易? 太过轻而易举地解决,这反而让孔海有种巨大的不真实感,然后就是,极为汹涌地喷涌而出的悔意。 若是这么简单,那他如果上次就这么衝出来,那就可以救下那只猫了。 “孔海!” 陈则和石壮壮赶到时便看到孔海那样呆立在绿化的深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那个虐猫者已经不见了踪影,石壮壮在周围兜了一圈,也没见到可疑的人。 陈则在孔海的脚边找到了那只被细麻绳捆在树干上的猫咪,石壮壮赶紧將它解下,抱在了怀里。 是一只小奶牛,看大小,应该才两周左右。 猫咪对人类显然產生了抗拒情绪,不断挣扎著,但经过刚才的虐待,它已经没什么力道了。 陈则简单检查了下情况,除了耳朵被竹籤穿过以外,身上还有一些或深或浅的划伤。 “赶紧送宠物医院。” “好。” 石壮壮赶忙跑去开车,陈则见孔海还在发呆,便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孔海,怎么了?” “那、那人跑了,我嚇了他一下,他就跑了……” 陈则大致猜到了孔海现在的想法,轻嘆口气道,“心虚的本来就不该是正义的一方。” “我……还能算正义么?” 陈则没有回答孔海的话,因为他知道这种事他说没用,得孔海自己脑子能转的过来。 要么那些猫活过来原谅他,要么,他自己得原谅他自己。 几人赶到宠物医院,医生给小奶牛进行了伤口处理。 孔海坐在走廊上,翻看著刚才手机,发现自己慌乱衝出去的时候,手机镜头虽晃,但还是拍摄到了虐猫者一个模糊的正面镜头。 於是赶紧拿给陈则和石壮壮看,三人简单商討了一下,决定报警。 隨后,他们留下石壮壮在宠物医院等小奶牛的治疗,陈则和孔海走了一趟区派出所。 除却虐猫者的影响,陈则还提供了之前拍的猫咪尸体照片。 但意料之外的是,他们白跑了一趟,警方对於虐待动物这类的事件,还没有明確的处理章法。 法律是用来保护人民的,但还罩不到流浪猫狗的地盘。除了国家保护动物以外,对於伤害其他动物的行为都很难界定。 假设你杀猫杀狗犯法,那你鸡鸭鱼猪还能杀吗? 你说猫狗是宠物,那现在也有宠物鸭、宠物猪、宠物鱼…… 这种事相比找派出所,还不如找动物保护组织,但动物保护组织也没有执法权,没办法对虐待动物的人进行法律上的惩罚或其余处理。 最后派出所民警只能很无奈地表示,如果下次他们再碰到虐猫的事情,可以报警,他们可以出警对那人进行批评教育。 但陈则很清楚,这种人你再怎么批评教育,都不会改变他已经深入骨髓的劣根性。 警方的批评教育確实会有部分威慑力,但只会让那人更加偷偷摸摸地实施变態行径罢了。 从派出所走出来时,陈则和孔海站在门口,看著前方深夜寂静的马路,许久才会有一辆车开过。 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感袭上心头。 他们,突然一下子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第二十九章 大海捞针 未能通过报警的方式惩罚虐猫者,让几人败兴而归。 或许是出於愧疚,孔海將那只小奶牛抱养了,名字就叫奶牛。 晚上,几人在聊天群里探討这件事的后续,他们始终不甘心就这么放过那个虐猫的人。 “要不这样吧,我就在那个桉康花园蹲到他再次出现,然后把他暴打一顿,这样他就不敢了。” “然后你就可以去局里蹲了,他呢,该干嘛干嘛。” “……” 离开了法律的武器,陈则几人多少有些一筹莫展,此时此刻,他们还真希望自己活在金庸的世界里,用正义制裁宵小,用无眼的刀剑说话。 年轻的游子感嘆,“觉得这个世道好像没有正义了。” 陈则的脑海也涌现出那么一剎那的困惑,正义,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正义,是极端平均分配带来的看似公允?是保护弱者的浅层共识?还是仅依託於法律和社会秩序的规则正义? 陈则想不明白,反正这应该是哲学家们去思考的问题。 他只知道,他的正义,就是在他的道德观里无法容忍之事的反面。 “我们不能放过他,游子,能不能把这个事传上网,给他的脸打个『马赛克』,最好能让他身边的人都知道这件事,至少把他生活里偽装的那面给撕下来。” “好的则哥。” 游子算是视频网站比较早一批开始做內容的up主,经过这段时间的不懈努力,积累了不少的粉丝量。 他把孔海拍摄的视频处理完上传后,一下子就传播开了。 视频网站的主力群体,大多都是仍然满腹热血的年轻人,他们都对虐猫的行为表现出了震惊和愕然,然后义愤填膺。 两天,这个视频的播放数量就达到了百万,转发量也有数十万。 视频內,被游子写上“马赛克”三字的虐猫者的脸,也被不少网友拿来进行了二创,进一步增加了视频的传播力度。 相信很快,就会有这人身边的人看到,然后认清这人真正的面目。 就在陈则他们以为,网络的制裁是他们目前为止唯一可以用来“討伐”此人的手段时,新的转机出现了。 视频的评论区里,出现了一个法律科普up主的留言,对方对这个虐猫事件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 他表示,目前国內的法律,確实没有明確的条例来约束虐待动物者,这使得许多这种人得以隱藏在黑暗里,做著令人不齿的虐待之事,甚至还衍生出了以此获利的產业链。 不过他提出了另一个思路,假设这些人伤害了“有主人”的动物,便能以伤害他人財物的名义定罪和量刑。 只可惜大部分虐待者都十分小心,都以流浪动物或者领养动物为主要下手对象。 陈则看到这条评论的第一反应,便是想起孔海送来的最后一具被虐猫尸。 那是一只掛著名牌项圈的长毛布偶,这说明它是有主人的,只是目前还没找到主人。 於是陈则把眾人聚在一起,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那就是找到——丟失的名牌。 这看起来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首先,孔海在桉康花苑的业主群问了这么久,都没有找到丟猫的人,要么这猫不是桉康小区的人丟的,要么这猫就是被故意丟弃的。 其次,假设这猫的名牌是在流浪期间掉落在小区的,那这事已经过去这么多天了,就算有,那大概率也已经被小区內的清洁工扫走了。 这无疑大海捞针。 但这真,他们非捞不可。 他们先是找到了桉康花苑的清洁阿姨,阿姨对自己清洁过的垃圾没有任何印象。 之后的几天,陈则他们轮流看店,其余人则是一脑门钻进了桉康花园的绿化带里,地毯式地去寻找那块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宠物名牌。 孔海也向公司请了年假,参与了寻找的行动中。 本来,以他们几人之力是完全不够的。 但逐渐,开始有其他人加入了他们。 先是桉康花苑里,多少听闻过一些虐猫之事的人,有老有小,孔海还见到了那一对曾经没能驻足的情侣。 或许他们也是在用这种方式,削减內心对流浪猫咪们的愧疚。 再然后,是游子视频的粉丝们听闻了此事,有些生活在濼城当地的网友便组织到了一起,过来帮忙一起寻找那张名牌。 一些桉康花苑的居住者,起初对小区里突然进来这么多陌生人感到不安,都后来从小区物业那里听闻了事情经过后,便也加入了寻找名牌的行为里。 一边找,一边还会骂骂咧咧,“赶紧找,找到赶紧走,吵死了。” 但叫骂声,遮盖不住他们自己的善行。 人一多,他们便扩张了自己的寻找区域,旁边的桉康四村、山桉领域……都成为了大家搜寻的目標。 数百人,加入了这场浩浩荡荡的“大海捞针”行为,去找一个,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东西。 很多人说他们是傻子,但他们心里清楚,这是为了他们內心的“正义”。 已经不单纯是想让那个虐猫者受到制裁,而是更希望通过他们的努力,让正义可以战胜邪恶,证明如今这个世道,仍存正义。 然而事实证明,除了孙大圣在海里捞定海神针以外,没有第二个人能从海里捞起针。数百人的地毯式搜寻,一无所获。 但陈则的办法还是起效了,因为引起的这些轰动,终於惊动到了猫咪的主人,自己找上门来了。 猫咪的主人並不住在桉康花苑,而是住在距离这里三四条马路之远的华桉公寓,由於他是个忙碌的上班族,早出晚归,很少上网,所以对於这个消息后知后觉。 大概是两周前,他加班回来后发现猫咪不见了,只留下纱窗上的一个洞。 他请假在附近找了两天,没能找到,只能选择放弃。 他也没想到,猫咪自己会跑这么远的路,跑到桉康小区来。 得知自己的猫咪被虐猫者杀害后,猫咪的主人流下了懊悔的眼泪,他本来只想省空调前所以装了纱窗,未曾想那一层薄薄的纱根本拦不住猫咪对这个世界汹涌澎湃的好奇心。 第三十章 小男孩 在陈则几人的帮助下,猫咪主人去派出所报了警,以伤害个人財產的名义告了桉康小区的虐猫者。 警方也终於师出有名,让那名虐猫者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最后的结果虽然圆满,但陈则他们並没有因此感到高兴,因为猫咪已逝,那人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在他终结的生命面前,其重量都不值一提。 更何况,这世上还有数不清的这种人,正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成功地將自己置身於法律制裁外的灰色地带。 陈则他们所能贯彻的所谓正义,也仅仅只有自己能帮得上忙的分寸之地。 陈则將所有被虐猫咪的遗骸,都葬在了西辞的后院里,大家一起为它们取了名字。 孔海抱著那只已经大了两圈的小奶牛,站在这些流浪猫的墓碑前,深深鞠下了一躬。 他很清楚,当他选择衝出去的那一刻,他改变的不仅仅只是当下。 而是他的人生。 经过此事,西辞在网络上的知名度又扩展了一圈,“宠物殯葬”的概念也开始被广泛认知。 而西辞开始接到的单子,越来越五花八门。 相对世人对“人”送葬时有一些既定俗称的流程和规则,大家对“宠物”的送葬则没有这么多约束。 主人们都想给陪伴自己的宠物们来个特殊的,独一无二的告別。 例如现在,陈则正对某个客户的在电话里的提议,头大如斗。 “我想要给我家宝宝来个空葬。” “不能是无人机。” “最好是有一架直升机,我要亲手把它洒在万米高空之上,下辈子让它做一只翱翔於天际的雄鹰。” “还有,你们这能不能买城市广场的大屏,我想把我家宝宝的照片投在上面。” “还有……” 陈则无语地擦著汗,只能拿出西辞的手册和清单,再次重申一遍,“抱歉,您的方案我们很难达成,我们目前服务的范围只有清单上的这些。” “大哥哥,这个手册……能给我一张吗。” 这时,一个很小很轻的声音招待桌的后面传来,陈则愣了愣,站起来才看到桌子后站著个小男孩。 肉眼评估,大概一米二左右,应该还在念小学,白色衬衫配黑色的西装短裤,脖子上还板板正正地掛著条绿领巾。 “当然可以了。”陈则掛断电话,把手册递了过去。 陈则还是第一次在西辞见到年龄这么小的孩子,他一边把手册递过去,一边环顾四周,却没有找到孩子家长。 见小朋友自己坐到了板凳上,开始认认真真翻看起手册,陈则坐到了小朋友身边,困惑道,“你爸爸妈妈呢?” 小孩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那是谁送你来的?” “我自己来的。” 这小孩一看就不是附近村里的小朋友,白白净净一副不怎么晒过太阳的样子,鞋子、手錶都是有点价位的品牌货。 而他身上穿的校服和书包上掛的校徽,则表明他来自於濼城二小,一所市重点实验小学。 陈则愕然,西辞可不是城里的店铺,而是地处濼城偏郊,根本没有直达的交通线路。从市区到这里,最起码要换三辆公交车。 而从公交车上下来,即使是最快的捷径小路,也要走上一公里左右的路。 这小孩自己来的? 怎么来的? 现在的小孩真是有点不得了……真能干。 陈则给石壮壮发了个消息,让他联繫下濼城二小,然后试图和小朋友建立起沟通桥樑。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小朋友,你来这里是想干什么?” “小朋友……” “……” 过了好一会儿,小男孩才有些酷酷地转过头,瞥了陈则一眼道,“不要叫我小朋友,我已经两年级了。” “……” 但是再多的,小男孩就不肯说了。 最后还是石壮壮联繫到学校,知道二年级三班有个叫陆泽宇的小朋友“离家出走”了,他的父母正在找他。 知道陈则联繫上自己的父母后,陆泽宇愤怒地瞪了陈则一眼,但最后还是指著手册上的一个类目,小心翼翼地问道,“老板,这个可以定製吗?” 陈则瞥了一眼,陆泽宇指的,是一个西辞和一些宠物医院的合作项目,叫做生前送別会。 当宠物医院判定这只宠物已经差不多了之后,宠物主人可以举办一场送別会,为自己的宠物做最后的送別。 陈则意识到,这个两年级的小男孩,或许正將面临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死別。 所以即使是小朋友,陈则也仍把他当客户一般,郑重地解释道,“一定程度上可以定製,我们也会儘量满足客户的需求,但有些成本较高或者过於不切实际的要求就……” 陆泽宇听得很认真,刚还想问些什么,一对年轻的夫妻衝进了店里。 “泽宇!泽宇!” 陆泽宇皱了皱眉,跳下了椅子。 女人满脸的担忧在看到小男孩的瞬间舒缓,衝过来紧紧抱住了男孩,嘴里止不住地责怪道,“你怎么乱跑呢?知不知道爸爸妈妈有多担心?” 陆泽宇的父亲相对於沉稳些,找到了陈则询问情况,陈则这才得知,陆泽宇家有只从小养到大的柯基犬叫雪碧,已经十三岁了,前些时候因为身体不適被送进了医院。 医生说雪碧已经是只老狗了,目前身体情况比较糟糕,多处器官衰竭,基本上已经提前宣判了死刑。 陆家人对於雪碧即將离开他们的事都很难接受,尤其是陆泽宇。 因为陆泽宇出生前雪碧就在了,雪碧陪伴了陆泽宇整个八年的成长,一人一狗就像是兄弟俩似的,感情很深。 陆泽宇父亲知道自己儿子在想送別会的事后,也有些动容,可是在陈则提出是否要替陆泽宇和可乐办送別会时,他却摇了摇头。 “下周泽宇要去山城参加一个钢琴比赛,至少需要一周的时间,等泽宇回来,雪碧应该已经……” 陈则沉默,他明白男人的意思,有些遗憾地看著那个酷酷站在那里,任由自己母亲责骂却一声都不辩解的倔强小男孩。 知道他,即將不得不错过自己人生的第一次死別。 第三十一章 喜欢和不喜欢 错过“死別”是一种什么感受? 陈则很难评。 爷爷陈国华去世的很突然,他也没有参加爷爷的葬礼,但毕竟他从小到大和爷爷的接触並不多,所以对於这件事並没有太深的感觉。 但对於自己父亲陈卓的突然去世,陈则是能理解这种“未参与”的复杂感的。 就像是他当时过来看这个废弃殯仪馆的初衷。 他会好奇、会困惑,父亲离去前过著什么样的生活?离去时是什么样的表情?父亲会不会有什么话想对他说? 他走得……是否安详? 就像小时候,陈则曾听母亲说过邻居家刘奶奶去世的故事。 听说刘奶奶当时在医院里,弥留之际时心跳检测仪都已经划直线了,但是刘奶奶的媳妇在她耳边说,他儿子正在赶来的路上了。 说完这话,心跳检测仪又开始时不时跳动一下。 最后,刘奶奶坚持到了儿子赶来握住她的手,才最终失去生命体徵。 无论是逝者还是留下的人,或许都不会去深究这“最后一面”的意义,但心里都会有个声音不停地说——让我看一眼,再让我看一眼。 求求这老天爷,能让我听最后一句,看最后一眼。 就一眼。 仿佛这生命终结处的最后一眼,对双方都极为重要。否则,註定会留下陪伴终身的遗憾。 所以,陈则不得不承认,自己对陈卓去世时自己不在场是遗憾的。 非常遗憾。 而这种遗憾,这个叫做陆泽宇的小朋友很快也要经歷了。 因为很显然,对陆泽宇的父母而言,他的这场小提琴比赛至关重要,如果不去参加,那才是真的遗憾。 二者皆为遗憾,从利弊上来看,不送狗的遗憾至少看起来不会影响陆泽宇未来的生活。 陈则甚至能想像到,陆泽宇的父母会怎么劝解他。 “小提琴比赛,是关乎於你未来和前途的事。” “如果知道你比赛获奖,雪碧一定会为你高兴的。” 甚至可能还会说,“定定心心比赛,雪碧这么坚强,一定能撑到你回来。” 然而事实上,大家內心都知道,这是一个谎言。 不过,这毕竟是別人家孩子的事,陈则一个搞宠物殯葬的不至於多管閒事。 更何况这狗还吊著口气在医院,还没送到他的西辞来。 陈则本以为这只是西辞乱七八糟工作任务中的一个插曲,没想到第二天他一个午觉醒来,,又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坐在店里了。 他突然感觉自己这儿突然就多了几分託儿所的性质。 当著陆泽宇的面,陈则给他的父亲打了电话,这才知道早上陆泽宇父亲开车送他到校门口,结果这小孩趁著不注意溜了,压根没进校门。 陆泽宇父亲以为自己儿子在学校乖乖上课,班主任呢则因为陆泽宇之前离家出走的事,以为这孩子还在被教育,所以没来上课。 结果直到陈则的电话,他们才发现这小朋友又跑了。 小朋友看著陈则打电话,依旧还是那副酷酷的表情,板著脸坐在椅子上看著,既不阻止,也不生气。 直到陈则没好气地掛断电话,陆泽宇才从书包里拿出西辞的手册,指著上面生前欢送会的服务类目,一板一眼地说,“我们昨天说到一半。” 好傢伙,这小朋友还真是认真要做成这个生意的。 “这个欢送会定製不便宜,你有钱吗。” “我有。” 说著,陆泽宇从书包里拿出了一叠红包,然后从红包里一张张抽出百元大钞道,“大概要多少钱。” 陈则见陆泽宇从红包里,八百一千的往外拿,突然对现在城里小朋友们的压岁钱有了新的认知。 搞不好,这有点臭屁的小崽子还真能拿出这笔钱来。 於是陈则转换策略,转而问道,“我可听你爸说了,明天你就要去山城参加小提琴比赛了,这欢送会,怎么也得等到你回来吧。” 陆泽宇手上的动作顿了顿,然后继续从红包里往外抽钱,“雪碧等不到我回来。” 陈则一滯,原来陆泽宇很清楚这件事,清楚自己必然会错过与雪碧的告別。 “可、可是……”倔强的小男孩依然垂著头,眼睛死死盯住手中的红包,终於还是没压住眼底的泪水,他用袖子管用力地抹著眼角,“可是我不喜欢小提琴,我喜欢雪碧。” 陆泽宇抬起头,泪珠串成了串从眼角滑落,情绪来得激烈,连鼻涕都涌了出来。 他擦得满袖子管的鼻涕和眼泪,用一种不解和困惑地语气问向陈则,“大哥哥,你是大人了,你能不能告诉我,喜欢和不喜欢,应该怎么选。” 陈则有生以来,头一次被一个小屁孩问这么难答的问题。 他脑海里闪过的第一句话,竟是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根本没得选。 在陆泽宇的世界观里,对事情的判断很纯粹,只有喜欢和不喜欢,他本能地倾向於喜欢。 但陆泽宇父母的观念里,根本没有孩子“喜欢和不喜欢”的考虑,只有“为你好”这一个选项。 或许在平日里,陆泽宇可以因为“听话”,选择努力学习小提琴,为父母爭光。 可如今,当小提琴与他真正的喜欢產生了不可避免的剧烈衝突时,他只能选择不再听话。 陈则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陆泽宇的问题,毕竟哪怕他如今已经快三十岁了,还在面临著母亲王瑾的“为你好”。 她明明知道陈则不喜欢做老师,但却非得让陈则填上师范的专业。 毕业后,哪怕陈则只是在一个教育机构里找到一份类似於网管的,自习教室管理员工作。可是在王瑾面对亲朋好友时也会说,“我儿子在教育机构里做老师。” 如今陈则因为打了学生家长不再能从事教育行业了,王瑾仍然要找李叔托关係,帮他找个小学篮球队助教的工作。 美其名曰:你喜欢篮球,以后有机会转正做体育老师。 仿佛,能蹭上老师这两个字带来的“体面”,就是对陈则最好的了。 若是当年他没听母亲去考师范专业,而去寻找他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不是他现在的人生会不一样? 更好?还是更坏? 他不知道,也没法知道。 作为过来人,如今陈则只能对陆泽宇说一句话。 “我和你不一样,你是小孩子,有些决定,是小孩子才能做的决定。” 第三十二章 奥特曼 两个小时后,陆宇泽的父母开车来接他了。陈则透过车窗,看到后排车放著一袋行李和一个黑色的小提琴盒。 陈则猜测,他们应该是准备带著陆宇泽直接去山城备赛了。 这也就意味著,自此刻开始,陆宇泽与雪碧之间的距离也即將越来越远。 陈则回头看了眼陆宇泽,小男孩静静地站在门边,还是酷酷地板著那张脸,手里紧紧攥著西辞的手册。 “宇泽,上车。”陆宇泽的父母摇下车窗,面色不善地朝陆宇泽招了招手,这小子连续两次从学校偷跑出来,一会儿上车应该是免不了一顿训了。 陆宇泽扯了扯陈则的衣服,低声说了句话。 “老板,我不在山城的时候,你能不能代我去看一眼雪碧。” 陈则愣了愣,但还是点了点头。 陆宇泽见陈则应了,这才走出西辞的门厅,坐上自家的小轿车,陆宇泽还是透过车窗紧紧盯著陈则,仿佛在用眼神告诉陈则,一定要遵守约定。 起初陈则从他的目光里读出了几分警告的意味,可眼见这小男孩倔强的眼眶开始泛红,他读到了里头的那丝乞求。 当天西辞关门后,陈则跑了一趟市里,来到了雪碧所在的宠物医院。 陆宇泽和他的父母都去了山城,雪碧孤零零地趴在笼子里,脑袋耷拉在地上,看起来萎靡不振。 旁边沾染了污秽的尿垫边上,放著一个有点脏了的奥特曼。 见有人来,雪碧努力昂了昂脑袋,眼看是不认识的,又重新合上了眼眶。 “它应该坚持不到两天了。” “嗯。” 確实是有点孤单了,陆家並不是不爱它,只是在它和陆宇泽的小提请比赛中,选择了后者。 明知它大限將至,却仍抱著它一定能坚持到他们回来的侥倖心理。 可惜这是只有电视剧里才会存在的戏剧情节,生活中哪有这么多侥倖。 陈则拍了张雪碧的照片,发给了陆宇泽。离开西辞前,陆宇泽加了陈则的微信。 很快陆宇泽便回復了一行字——老板,我还是想给雪碧办个欢送会。 过了五分钟,又发来一条——哪怕我们都不在。 陈则知道,陆宇泽不想让雪碧走得这么孤单。他也有些好奇,陆宇泽一直想要定製的欢送会,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於是回復道——你想给他办个什么样的欢送会。 101看书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1?1???.???超好用 全手打无错站 这次只过了十秒,也只有七个字——奥特曼打小怪兽。 奥特曼打小怪兽? 这下轮到陈则懵逼了,奥特曼这三个字,对他多少有点久远了。 大概是陈则小学初中的时候,奥特曼在大陆火过一时,电视机里每晚都会播放迪迦奥特曼,陈则总是会和一帮子同学在每天的固定时刻围在电视机前,等著大古和他的队友们出现。 后来陈则才知道,原来奥特曼除了迪迦,还有好多种。 也是后来陈则才知道,奥特曼是个经久不衰的ip,每个时代的小孩都会有各自的奥特曼英雄。 比如他那时候喜欢迪迦,现在的小孩喜欢赛罗,总之,英雄主义永远不会过时。 男孩子,也永远会为奥特曼驻足。 於是,在许多家长的教育观念里,都有著这样一种固定思维。 要让这个小男孩安安静静坐下来,给他找部奥特曼看看就行了。 陆宇泽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他的父母工作非常繁忙,工作经常带回家。他们家最常见的状態,就是他爸他妈一人一个房间,开著手提,各忙各的的。 对陆宇泽的要求,就是安静,不要吵,於是奥特曼便成为了压制他的工具。这也使得陆宇泽对年幼的很大一部分回忆,都是在电视机前,和雪碧一起看奥特曼。 雪碧也爱看,每次看到兴奋,就会在房间里面扑来扑去,把一些玩偶扑倒在地上,就像是奥特曼打败的小怪兽。 但更多时候,都是陆宇泽拿著奥特们的变身玩具追在雪碧的身后,问它,你相信光吗! 一人一狗,组成了奥特曼打小怪兽的过家家组合。也幸得有雪碧的陪伴,陆宇泽的童年並没有因为父母的繁忙而过得太寂寞。 直到在陆宇泽接触小提琴后,奥特曼开始成为了父母的一种交易筹码。 你班级考到多少名,给你买个奥特曼。 你小提琴小测表现好,给你买个奥特曼。 你……给你买个奥特曼。 …… 陆宇泽家庭优渥,父母乐意用这种方式在他的身上花钱,而久而久之,陆宇泽也获得了小男孩们都羡慕的奥特曼自由。 无论是集卡、模型、积木,还是各种奥特曼周边,陆宇泽几乎都有了。 他有了很多很多奥特曼玩具,但却没有多少时间再去看奥特曼的电视了,雪碧有时候还是会咬著奥特曼的玩具摇著尾巴来找他,但陆宇泽只能把奥特曼远远地丟出去,然后再让雪碧叼回来。 来回几次,雪碧看陆宇泽在忙著做功课,便就乖乖地叼著奥特曼趴到一边去了。 很多年,他们没再玩过奥特曼打小怪兽的游戏。 陆宇泽长大了,忙碌了,没再那么幼稚了。但雪碧不懂,它不明白髮生了什么变化,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尝试和等待。 陆宇泽心里是想陪雪碧玩几次的,但总是想著事情太多了,下次吧下次吧。 然后雪碧就老了。 陆宇泽多想在雪碧走之前,再和它玩一次奥特曼和小怪兽的游戏。 所以连续两次从学校跑出来,辗转三四辆公交车来到西辞,却遇到了小提琴比赛这座大山。 怎么翻,都翻不过去。 陈则和石壮壮商討了下,制定出了一个方案。 陆宇泽对於方案唯一的要求,是这一次,让雪碧来做奥特曼。 他们和宠物医院借一个房间,用贴图把房间贴成奥特曼的城市背景,再放上循环播放奥特曼的电视动画。 然后他们穿上怪兽的玩偶服,配上陆宇泽的录音,模擬陆宇泽在现场的情况,努力实现假装是陆宇泽与雪碧玩了一出奥特曼与小怪兽的游戏。 而整个过程,都会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呈现在陆宇泽的面前。 第三十三章 激烈的战斗 一切都有序进行著。 直到当晚,陆宇泽给陈则发了个消息说,“我做好决定了。” 然后,他便不再回陈则消息了。 一开始陈则还没反应过来,直到陆宇泽的父亲打电话来,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陆宇泽所说的,是那个“小孩子才能做的决定。” 陆宇泽把他的小提琴砸断了。 小孩子能做的决定是什么?或许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理解。 但陈则当时说这句话的初衷是,他认为陆宇泽还是个孩子,他是可以“逃”的。 成年人的生活框架太复杂了,一条条锁链捆著他们的手脚。 但小孩子不一样,小孩子没必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没有什么必须要去完成的事情,更別说替他的父母去承担什么,他只需要为他自己的决定负责。 简单来说就是一句老话:你还是个孩子啊! 虽然现代社会,这句话很多时候成为了某些巨婴的代名词,但追其本质,孩子就是和成年人不一样的。 更別说用许多成年人都做不出的选择题去为难孩子,这本身就是很不公平的。 陆宇泽做出了自己那个,看起来“孩子气”的选择,他“任性”地砸断了自己的小提琴,用这种方式告诉他的父母。 他其实从来都不喜欢小提琴。 非常不喜欢。 只是因为他们让他学,他学了。 只是因为他们说要买奥特曼,所以他学了。 他喜欢的不是小提琴,他喜欢的是奥特曼,喜欢的是那个有雪碧陪他看奥特曼的童年。 陆宇泽的父母对这件事很震惊,但他们也从陆宇泽处得知了陈则正在帮忙准备雪碧的欢送会。 陆母相对情绪要激动些,觉得是陈则这边说了什么影响了自己的儿子。 但陆父相对沉稳,只是觉得既然小提琴比赛参加不成了,那就回来参加欢送会吧。 但陆家人那边刚从山城出发,陈则这边就收到消息,雪碧的情况加剧了。 陈则赶到医院的时候,雪碧正趴在病床上,身上插著好几根管子。 医生说,雪碧的各项体徵指標都在降低,按这个速率,应该只有一个小时左右了,而从山城开到这里,至少也要三个小时起步。 他们把雪碧推到了那个奥特曼的房间,听到电视里熟悉的声音,雪碧抬了抬眼睛,似乎又恢復了几分活力。 架在一边的在线视频里,是陆宇泽红著眼的脸,他一声又一声地呼唤著雪碧的名字,最后终於开始哭出了声。 听到陆宇泽的声音,雪碧有些茫然地抬头四顾,它眼睛已经混浊到看不清了,耳朵也开始难辨方向,但它是高兴和兴奋的,因为它的尾巴仍然还在摇。 它已经开始脱毛的尾骨现在只能抬起几厘米的高度,然后再无力地甩在病床上。 石壮壮穿著怪兽玩偶服走进来,把雪碧最喜欢的那只奥特曼放在了它的爪边。 大家都能感受到雪碧的快乐,但也都能感受到它逐渐微弱的气息,陈则鼻头有些发酸,拉著医生偷偷问,有没有什么强心剂之类的东西,能让雪碧多坚持几个小时。 医生只是摇摇头,表示以雪碧现在的情况,什么针都没用了,死神已经紧紧套住了它的脖子,怎么拽都拽不动了。 陈则长嘆一口气,走到雪碧身边,对它说了一句话。 “雪碧,再坚持一会,小怪兽还没来,奥特曼怎么能先走呢。” 雪碧似乎听懂了陈则的话,摇了摇尾巴,长长出了口气。 之后的三小时,雪碧的心跳就像是过山车一般,总是消失一会儿,又突然出现,来回往復。 看著心跳仪上,时而平静时而波动的曲线,仿佛能感受到了雪碧正作为奥特曼,正勇敢地和死神这个小怪兽做著斗爭。 心跳仪上闪烁的小灯,仿佛就是奥特曼胸口的那个能量灯,越是闪烁跳跃,越是战斗的高潮。 这可能是雪碧这辈子,唯一一次做奥特曼,也是第一次,要面对这么激烈的战斗。 而奥特曼,永远会在亮灯后重新站起,也永远不会被打败。 三个小时之后,陆宇泽衝进了宠物医院,把雪碧紧紧抱在怀里。 一分钟后,与小怪兽激战了三小时的雪碧终於功成身退,离开了这个世界。 陈则相信,此时此刻的雪碧一定已经化身奥特曼,抱著那个被它打败的小怪兽,飞出了外太空,去到了另一个遥远的星球。 雪碧走后,陆宇泽抱著它在房间里,看了许久的奥特曼。 陆母也陪了一会儿,最后坐到了走廊里,接了几个工作电话。与陈则遇到时,面色不太好看,但並未说什么。 陈则知道,陆母仍在因为小提琴比赛的事心有不满。 毕竟他们这些年在培养陆宇泽小提琴上,花费了不少时间、心力还有金钱,但陆宇泽却用这种“极为叛逆”的手段宣告放弃。 她把这种结果,归为陈则的“引导”,但实际上她只是潜意识不愿意承认,那是陆宇泽自己的决定。 而更深层的,则是她心底仍然不愿意承认,其实自己不了解自己儿子,其实自己逼迫了自己儿子,其实,她失职了。 相比较陆母,陆父的反应还好,他只是找到陈则询问了一下这个欢送定製以及后续无害化处理的具体费用。 谈完后,陈则问了他一个问题。 “陆宇泽之后还会去学小提琴么?” “看他自己吧。”陆父嘆了口气,似乎也不知道怎么说这事,好一会儿才有些无奈地补了一句,“我一直以为,他喜欢小提琴。” 有时候,小孩“不討厌”的东西会被父母认为是“喜欢”。 有时候,小孩“喜欢”的东西,会被父母逼著变成“厌烦”。 这其中的平衡点始终是每个家庭的功课。 雪碧走后,陈则留下了些许雪碧的毛髮,找一个会做毛毡的朋友做成了两个掛件,一个奥特曼,一个小怪兽。 陆宇泽很郑重地收下了这份礼物,给了陈则一个拥抱。 “老板大哥哥,谢谢你。” “你要么叫老板,要么叫大哥哥,你这么叫听起来著实有些彆扭。” 陆宇泽离开后,陈则收到了一条他的微信,陈则看过后不由得摇头嗤了一声,“这个小屁孩啊……” 陆宇泽:你和我不一样,你是大人,有些决定,是大人才可以做的决定。 第三十四章 石头春 陈则搬到西辞开始住后,去市里的机会便少了许多。 他自己没觉得什么,反倒是石壮壮怨声载道的,抱怨没人陪他喝酒了,抱怨大好年华的他竟然要经歷如此枯燥的夜生活。 “你可以在店里喝。” “喝了我就没法开车回家了。” “那就住店里。” “……” 架不住石壮壮的软磨硬泡,这晚,陈则还是被石壮壮拉上了车,强行要去市里过一些热闹的夜生活。 结果刚坐上车,陈则就开始犯困了,因为石壮壮这个摇滚爱好者,竟然开始听起了轻音乐。 那婉约轻柔的无词慢调,就像是一双有魔力的手,不间断地把陈则的眼皮向下摁,而座椅的背后就像是开了个深渊巨口,那汹涌的困意几乎將其完全吞噬。 “你啥时候转换风格了?”陈则打了个哈欠。 “咱、咱就不能做个有品位的人。” “你这可瞎说了啊,谁说喜欢摇滚就是没品位了。” 陈则看了眼石壮壮,总觉得他有点哪里不太对劲,但又说不上来。只是他没想到,这只是今夜不对劲的开端。 石壮壮开车把他拉到了一家俩人从未吃过的火锅店,然后一屁股在靠窗的位置坐下。 之后全程,石壮壮都心不在焉的,频频朝窗外看去。 “你看啥呢?你筷子夹著毛肚在锅子里烫五分钟了。” “没、没啥。” 不对劲,很不对劲。 陈则看向窗外,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不算市区,但也十分热闹。 周围五六个大型小区围成的居民圈,成就了这条街上的热闹繁华,菜场、早餐店、熟食店、小饭馆、成衣店、猫咖、彩票站…… 麻雀虽小,五臟俱全,你想要啥店都能在这里找到,极具烟火气。 来来往往的居民很多,陈则看了会儿实在没看出有啥能吸引石壮壮的特殊之处,唯一能算得上新鲜的,大概是斜对面的一家成衣店新店开业。 门口的地上摆了两排鞭炮点,还有个穿著玩偶服的吉祥物在店门口走来走去,吸引了不少小朋友。 陈则都能想像到,一会儿这鞭炮一点,这得有多噪音污染。 其实濼城很多年前就有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炮竹了,一方面是存在安全隱患,另一方面是噪音扰民。 但还是有很多商家开业的时候会放一放钻钻空子,觉得城管没发现,没人举报这事儿就过去了。 毕竟,大多数人的城市生活准则,就是“事不关己”。 在石壮壮大概是第十次看向窗外的时候,陈则实在忍不住了,一屁股坐到石壮壮身边,朝著他的目光同方向看去。 然后发现,在陈则原座位死角看不到的地方,有一家很小的猫咖。 “咋的?那里有生意可以做?” “是、是啊。”石壮壮结巴了下,然后像是突然灵光一现似的,开始滔滔不绝,“就是有生意啊。你想啊,咱们市里这么多猫咖狗咖的,他们会面对宠物的生老病死肯定比寻常养宠物的人家多,他们是怎么处理的?” “如果我们和这些猫咖狗咖店达成合作协议,那不相当於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订单渠道,而且这些猫咖狗咖店应该不会太注重仪式感吧,只需要进行无公害处理的流程就行。简单来说,就是两大又方便的订单来源!” 別说,陈则觉得石壮壮说的也有点道理。 现在西辞的很多订单,客户需求都十分复杂,他们时不时就得绞尽脑汁,想著怎么尽善尽美地送走这些客户的大宝贝。 但相对而言,猫咖和狗咖的主人的需求可能会更加简单直白,倒不是说他们就不爱惜自己的宠物,而是他们可能没有这个精力一直去极复杂地处理这类事。 於是陈则和石壮壮一拍即合,吃完火锅就辗转去了这家猫咖店。 刚踏进大门,悠扬的轻音乐声就飘了出来,给人一种怡静安寧之感,陈则眉头挑了挑,觉得这“品味”有点耳熟。 说实话,两个大男人一起去喝咖啡的画面,还是有些奇怪的,两人面对面往那儿一坐,还没打开菜单,陈则就开始浑身不自在起来。 但很快,陈则发现不自在的就他一个,石壮壮的心思压根就没在菜单上,一个劲地朝吧檯后面瞟。 吧檯后,一个穿著蓝色围裙的女孩正在那里逗猫,一群小猫咪闻著猫条的味道蹲在那里,互相蹭著脑袋爭宠。 以陈则对石壮壮这么多年的了解,他可以堵上自己的手指甲打赌,这货不是在看猫,是在看人。 他说怎么哪儿哪儿都不对劲,原来是小石头思春了。 也怪他有些后知后觉了,明明很明显,毕竟在石壮壮前半生的成长青春期里,陈则至少陪他经歷过三次类似的思春期。 第一次,那时候陈则和石壮壮刚坐同桌,没过两天石壮壮就偷偷给他塞了个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著班里女生的名字,每个名字后面都画著几个正字。 石壮壮偷偷告诉他,这是班里男生私底下给女生的排名,每个人有三票。 他三票都投给了同一个女同学。 半个学期后,这个女同学转学了,石壮壮躺倒在学校操场后的沙坑里,仰天悲愴道“把我埋了吧!” 然后陈则就真的把他埋了。 第二次,初三的石壮壮在食堂打饭时,不小心被隔壁班的女同学撞到,然后被翻了一身的番茄汤。 从此,石壮壮便三句不离这个番茄姑娘。 每次路过人家班级教室,就要趁机朝里张望。午休也总是趴在窗口东张西望的,就想有机会看到这个番茄姑娘。 结果初三毕业,各自劳燕分飞,石壮壮再也没见过那个番茄姑娘。 陈则曾经问过这个“衝动批”怎么这么反常,连个联繫方式都没胆子去要,但石壮壮却给了他一个意外纯情的答案。 “初三了,怕影响她学习。” 第三次,大学了,石壮壮和同系里一个女同学走到了一起。 结果在等同於分手季的毕业季分开了,女同学出国留学,石壮壮泪洒酒吧。 从酒吧出来,石壮壮一边吐一边嚎啕大哭,“我不留她,我尊重她的选择。” 总之在陈则看来,这个看起来五大三粗没什么心肺的大石头,其实是个心思挺细腻的恋爱脑。 对自己喜欢的人掏心掏肺的好,做得了备胎,当的了舔狗。 就是好像一直没遇上正缘。 也不知道这次这个围裙姑娘,和这石头有没有这个缘分。 第三十五章 楼里 陈则倒没有第一时间戳穿石壮壮,而是饶有兴致地问道,“看啥呢?” 石壮壮下意识回应,“看猫呢。” “哪只猫?” “那、就那只。” “穿围裙的那只?” “对,穿围裙的……呸!什么乱七八糟的。”石壮壮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红色就像是烟花一样猛地在他脸上涨开了一圈。 刚好,附近的那家新店也开始放鞭炮了,噼里啪啦的。 仿佛像是石壮壮的心跳,噼里啪啦地跳得猛烈。 鞭炮声让店里的猫咪们一下子受了惊,本来睡在石壮壮和陈则附近窗台上的一只英短,从平躺状態整个突然跃起,落地时身上和尾巴上的毛都炸开了。 店里其他猫也差不多状况,开始到处乱跑,直到找到个看似安全和隱蔽的角落躲起。 本来餵猫条的欣欣向荣场景不再,变成了围裙姑娘的四处安抚。 这放鞭炮的时间让石壮壮的脑子有了缓衝,他长呼了口气,指著一只缩在架子上的无毛猫道,“我刚看这只呢,你看它没毛,多新奇,叫什么品种来著。” “这个叫斯芬克斯猫,又叫加拿大无毛猫,是自然基因变化的品种。” “哦哦哦。”石壮壮点点头,又指著另一只道,“这只呢,也长得怪可爱的。” “这是金渐层。” “那这只呢……” …… 陈则破有耐心地陪石壮壮认了一圈,直到他无猫可问后,才笑著问道,“石头,我回答了你这么多问题,你是不是也该告诉我,那姑娘是什么情况?” “什、什么情况,没什么情况。” “嘖嘖!” “嘖什么!” “嘖。” “……” 石壮壮並没有撑很久,五分钟后,还是僵著身子红著脸承认了,“她叫小佳,前段时间来这里接一个宠物去世的客户,她就坐在那人边上安慰他,当时阳光刚好透过窗洒在她身上……你是没看到,有多漂亮。” 陈则领会,直白地说,就是石壮壮这小子对人家小佳一见钟情了。 想了想,陈则招了招手,高声道,“老板,点单!” “来了!” 很快,洗完手的小佳便拿著菜单走了过来,脸上掛著温和亲切的笑容。 石壮壮一下子就怂了,整个人往窗户的方向缩了缩,连头都不敢抬。 陈则看不过自己这老兄弟这怂,硬是把菜单往石壮壮那里推,“点单了,你刚说想喝什么来著。” 石壮壮支支吾吾地指著菜单上的图片道,“焦、焦糖玛奇朵。” 陈则和小佳同时笑了,小佳忍不住说道,“可你指的是草莓绵绵冰。” 石壮壮脸更红了,“那、那就草莓绵绵冰。” 陈则调笑道,“那我就来个焦糖玛奇朵吧。” 大概过了十分钟左右,小佳端著焦糖玛奇朵和草莓绵绵冰过来了,还有一只小猫咪紧隨其后,然后一跃蹦到了石壮壮怀里。 是一只十分主动营业的小猫咪。 “看来它很喜欢你。” 石壮壮紧张地打著咯噔,“可、可能是因为我也是做宠物行业的吧,它看我比较亲切。” 陈则在一边差点笑出声,一个做宠物殯葬的,让动物觉得亲切,他不知道石壮壮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咦,你是开宠物店的吗!” “差、差不多吧。” 石壮壮没好意思说自己是搞宠物殯葬的,便也没否认。 陈则一脸“姨母笑”地看著俩人,还来不及喝上口焦糖玛奇朵,便接到了一个电话。 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电话,是濼城的號码,陈则没多想就接了起来,刚接通,就听到女孩的声音。 声音听起来慌张而又急促,语调里带著些许难以抑制的哭腔。 “能、能不能帮帮我!我在绥云路1970弄绥云四村二栋401……” 陈则愣了愣,一时间有点难以判断这是个什么性质的电话,是打错了,还是说现在的诈骗电话都这么爱演了? “帮帮我!快来!花花她快不行了。” 陈则刚要问些什么,电话却被掛断了,他再打回去时,这个號码已经是关机状態。 陈则皱起眉头,假设这通电话不是恶作剧,那电话那头的姑娘確实可能需要帮助,还有那句花花快不行了…… “怎么了?”石壮壮见陈则接了个电话后,脸色便变得有些古怪。 “我也不清楚……对了,绥云路在哪里来著?” “绥云路啊,离这里不远,你看旁边这个小弄堂没,穿过去就是了。” 陈则看著石壮壮指的方向思索了片刻,最后还是站了起来,“石头,你先吃,手机联繫。” 说完,陈则便脚步匆忙地朝外走去。 石壮壮一时间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脑海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陈则走了他就得和小佳单独说话了。 想到这,石壮壮更是无比紧张,立马伸手想要挽留陈则,“誒誒誒!你干嘛去啊!什么事儿这么著急,喝完咖啡一起唄!” 然后陈则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只剩下玻璃门上掛著的门铃还在噹噹作响。 果然如石壮壮所说,穿过猫咖店旁边的小道,就来到了绥云路。 循著记忆中那女孩所说的地址,十分钟后,陈则站在了绥云四村二栋的401户前。 这是比较老的居民建筑了,没有电梯,每一层都是长长的方形廊道,一般是廊道的尽头有两户,廊道的南面中夹著两到三户,北面是楼梯。 楼梯边的墙上还要挖许多或几何形或梅花形的小孔洞,让外面的光线呈格子状落在楼梯上。 楼梯尽头的墙上,这两年还装上了临时座椅,供楼梯爬到一半爬不动的老年人短暂歇脚。 因为这样的楼里,除了租金预算不充足才蜗在这的年轻打工人,大多在这居住了数十个年头的老年人。 这种楼內的特色,大多为陈旧、拥挤、杂物堆放……以及,十分安静。 但当下,只要在这个安静的廊道里静下心努力听,就能听到一个姑娘正著急地喊著,“花花!花花!” 是的,这种楼还有一个很显著的特色——隔音很差。 第三十六章 「见死不救」 隔音差到陈则来这之前,就已经有了好几个老太太围在了401门口左顾右盼的,就愣是没一个敲门进去看啥情况的。 她们一个个脖子抻著,似乎恨不得通过廊道里的天窗朝屋子里看。 “男朋友啊。” 有个老阿婆眯著眼睛看著陈则,一脸的兴趣盎然。 陈则还没来得及回答,另一个老阿婆已经用那种,仿佛以前尽在掌握的那种神情说道,“你这不废话么,当然是男朋友了,看来你家外甥没戏咯。” 这时又有个阿婆跳出来,拉著两个阿婆朝外走,“走走走,你们就別打扰人家小两口了。” 於是,几个阿婆走一步回头看一眼的,依依不捨地下楼了,留著陈则站在原地一头雾水,心里还在想著那两个很重要的问题。 花花是谁?她怎么了? 怎么感觉人命关天的大事,这些老太太不帮著叫救护车就算了,还在忙著看热闹。 陈则敲门。 几秒后,门被从里打开,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姑娘,顶著张惨白惨白的脸出现在门缝里,一双眼睛哭得红红的,眼皮肿得像是桌球一样。 “你好,你刚刚给我打电话,所以……” 陈则一开口,小姑娘本已经哭得有些恍惚的眼睛突然就亮了,拉著陈则的手就往房间里走。 “我认得你的声音,你是西辞的大哥!快帮我看看花花!” 陈则就这么猝不及防地,被拉进了一个女孩子的世界里,脑海里唯一抓到的线索,是她知道他是西辞的人。 稍微有些租房经验的人,就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里是这小姑娘租的,而且一直是独居。 首先,看结构。房屋的结构不大,一室一厅一卫的极小户型,所谓的厅其实和厨房是连在一起的,只能在厨房到臥室的中间小短廊里放个小桌,就当是厅了。 其次,看装修。明明是年轻人居住的地方,但装修风格却极为老气。 再次,看家具。尤其是木质家具,老化严重。 但这都不影响,房內的各个细节里透露出的少女小心思。 进门脚底下可爱的地毯,鞋柜上用来掛钥匙的卡通摆件,老桌子上铺著的手工织布,各个角落里都能见到的可爱摆件和毛绒娃娃,还有窗沿上摆著的翠绿小芽…… 这些都让这陈旧的小老房子里,透著股清新文艺,又有些朝气蓬勃的味道。 当然了,还有沙发扶手上摆著的內衣,椅背上掛著的短裙……都更进一步刺激著陈则的感官,用无比直白和简单粗暴的方式提醒他——他!正在被迫拖进一个女孩子的独居空间! 陈则老脸一红,不敢再东张西望,然后就穿过了一个门帘,被拽进了臥室里。 “大哥,求你,救救花花!” “花花?” 在踏进这间房子之前,陈则脑海里的花花,一直是个瘦弱的女性形象。虽然他觉得这种事应该找医院,人家可能是打错了电话,他不应该多管閒事。但他还是抱著以防万一的心態,想著该过来看看。 进了这房子后,小姑娘嘴里喊出了西辞这两个字,再结合外面那些老太太优哉游哉的反应,陈则脑海里就有了新的猜测,想著花花大概是猫猫狗狗之类。 既然叫花花,那大概率是三花小猫。 直到这姑娘小心翼翼地捧著花花凑过来,让陈则看著这个掌心大小的东西时,他才知道,原来花花,是一只花栗鼠。 这些年,宠物的种类越发多元化,猫狗猪鸭兔、蛇虫鼠蚁蝎……基本就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宠物店里没有的。 早些年,嚙齿类的宠物还是以仓鼠、龙猫较为多见,这两年开始有养松鼠的了,花栗鼠便是松鼠中的一个品种,性子温顺活泼,喜欢上躥下跳,喜欢爬人肩。 但宠物多元化了,相对应的宠物医疗却没办法发展的那么快。 圈养某种特殊宠物让其繁殖容易,但要培养一个啥都会治的医生却很难,这也导致城市里,相比较大型宠有著相对完备的宠物医疗系统,许多宠物医院都不具备治疗小型宠的能力。 当然,小型宠本身的普及度所导致的市场需求,也不足以支撑宠物医院特意去採购小型宠专用的各类仪器。 而这,便是陈则会接到这个电话的原因。 这因为花花哭得梨花带雨的小姑娘名叫陆瑶,今天下班回家后便发现,自己的花栗鼠宠物花花正躺在笼子里不断地抽搐,双眼逐渐浑浊。 如今,花花的抽搐虽然平静下来,但眼看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在这个过程中,陆瑶至少打了五家濼城市宠物医院的电话,但都表示对花栗鼠这样的小型宠物缺乏相关仪器和技术能力,无能为力。 一个有经验的医生在电话里告诉陆瑶,说花花可能是因为受到了惊嚇,毕竟“胆小如鼠”这个成语是有依可寻的,鼠胆小而脆,因为巨大的惊嚇被嚇破胆致死的鼠並不是个例。 陆瑶按照医生的方法对花花进行了安抚,却没有起到丝毫作用。 於是乎,这时候有些病急乱投医的陆瑶便想起了前阵子在网上看过的一个视频,是一个叫做游子的up主发的,与宠物相关,里面提到了一家店——西辞。 评论区里,还留下了西辞的联繫方式。 再然后,陈则就接到了陆瑶的电话,可惜两人仅仅通话两句,陆瑶的手机便因为停电关机了,致使陈则无法清晰事件的全貌。 否则陈则要是知道是让他来救一只花栗鼠……那他就不来了。 倒不是他“见死不救”,而是他……不会啊! 宠物医院都没办法解决的问题,他陈则凭什么? 他大学学的是教育学,学的又不是兽医学! “那个……我们西辞……搞的是宠物殯葬,你知道吧。” 陆瑶泪眼汪汪地点点头,但看著陈则的时候还是一脸希冀,“可你们都是宠物行业……” “但是很遗憾啊……”陈则耸耸肩,“就像火葬场烧炉子的也不可能去医院当医生救人吧,这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啊。” 陈则的话打破了陆瑶的最后一丝希望,那围绕在眼眶周围的一圈泪水,一下子便涌了出来,然后便再也止不住了。 陈则挠挠头,不知道怎么安慰这姑娘,有点笨拙地说道,“如果这花栗鼠走了,后面的业务我倒是可以帮上忙的……” 话落,陆瑶哭得更凶了。 第三十七章 死马当活马医 若说,石壮壮是个看起来没心没法大咧咧,但实际是个心思细腻的恋爱脑。 那陈则,就是一个从小到大就没搞懂过女人这种生物的母胎solo。 28岁,母单,虽说出来多少有些丟人,但这或多或少和陈则的原生家庭,以及成长环境有关。 从陈则记事起,他的父母就时常爭吵。虽然他们总是关上门儘可能地压著声音,但老房子的隔音哪里有那么好,偶尔几句实在没压住的大声吼漏出来,更是能让陈则从睡梦中直接惊醒。 更何况,陈则也不瞎,自然能看到饭桌上的两人互相冷著脸,谁也不想搭理谁。 但有一点陈则是很清楚的,这俩人吧,其实也不是感情不好。 因为他们总是在吵別人的事。大了吵,吵外公外婆插手了生活,吵事业工作不得顺心。小了吵,吵袜子乱丟不顺眼,吵被窝里放屁熏了人。 总之,在陈则看来,就是因为这俩人感情好,才能一直吵还能一直过著日子。 可谁喜欢这种吵吵闹闹的日子? 陈则本能对婚姻这种东西就有些失了兴趣,一个人独自瀟洒不是蛮好,干嘛要给自己找不痛快。 或许就是这种想法,让陈则在青春期的时候並没有把很多目光落在女孩子的身上,但他也没因此热爱学习,而是转而把自己的“閒工夫”放在了各种漫画、小说和游戏上。 父亲陈卓不告而別后,陈则的家庭因此破碎,自此,他对男女感情这种事变得更为意兴阑珊。 大学后,他索性一股脑地把自己丟进了艾泽拉斯的世界,除了团本里挥著法杖的牧师妹子,几乎和其他同龄女性没有太多交集。 大学四年读完,陈则连班级里女生的名字都认不全。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追书就上 101 看书网,101??????.??????超讚 】 毕业后,进了沉香教育,说是老师,其实就是夜间自习教室的管理员。 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然后回家洗个澡磨蹭磨蹭两点,再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起来吃个饭晃晃悠悠去自习教室,就这么规律的循环了六年。 能接触到的,要么是上了年纪的老教师,要么是比他小很多的女学生,再要么,就是有了家庭的学生家长。 规律的生活、狭窄的社交圈,让陈则几乎没怎么接触过同龄女性。 而他的母亲王瑾,或许受到自己两段婚姻的影响,对陈则找对象的事倒是从来没开口催过。 各方面因素一结合,便有了陈则的母单至今。 这也致使他,非常的不擅长应对女孩子,尤其是面对这种,有个女孩子在面前伤心流泪的突发状况,让他稍许有些手足无措。 陈则环顾了一眼臥室情况,然后蹬下刚刚没来得及脱下来的鞋子,走进去抽了餐巾纸递给了陆瑶。 陆瑶看著躺在那里的花花,眼泪根本止不住,泪珠子成著串,一边擦一边不停地往下掉。 “怎么办,花花要怎么办。” 陈则也不知道怎么办。 另一边,石壮壮还在不停地对他进行消息轰炸:去哪儿了?啥时候回来?小佳问我的宠物店在哪里?怎么办? 他怎么知道怎么办! 他突然想起前阵子在网上看到过的一句话,说人最重要的能力,其实是解决问题的能力。 如今他深刻感受到了。 面对陆瑶的难过,陈则並没有开口安慰。 他觉得“看开点”这种劝慰之语,是最不负责任的说法。离別这种心坎,只有自己才能渡自己。 “希望花花自己能挺过去吧。”陈则长嘆了口气,起身就准备往外走了,本来他还想说,如果花花走了再联繫他,但看陆瑶那伤心欲绝的样子,他还是把话咽回了肚子里。 既然他解决不了问题,留在这儿也不是个事儿,起码石壮壮那儿,他过去还能撑个场子。 陆瑶知道陈则要离开,也没再说啥,只是轻轻地说了句谢谢,然后又沉浸在自己的悲伤和担忧里了。 走到门口,陈则看了眼陆瑶的方向,无奈地摇了摇头,关门离开。 关门的瞬间,他无意扫到了厨房架子上的一排白色的矮罐子,是常见的那种盐糖调料罐,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件东西——他从爷爷故居拿回来的日记本。 爷爷的日记本里,记录了很多和奶奶有关的生活琐事,其中有一则是与救治动物有关的。 那是爷爷和奶奶成婚后的第一次入冬,源山村的冬天特別冷,凌冽的风吹起来就和刀片似的,一不小心就会被吹个冻疮。 家里的米缸却在这时候空了,爷爷顶著风雪去村里跑了一圈,却只借到了一小袋。 但源山村的大风大雪从来都不是说走就走的雷阵雨,有时候来个三天三夜也是常事,仅靠这一小袋米最多能让他们维持个饿不死的状態。 爷爷可不想让奶奶吃半点苦,正愁著再去哪里搞点食物的时候,却在家门口发现了一只冻死的小野兔。爷爷拎著硬邦邦的兔耳朵就回了家,想著晚上燉一个兔肉大餐,兔子的毛拔下来还能让奶奶自己缝个兔毛手套。 结果奶奶接过兔子看了看却发现,这兔子不是冻死了,而是冻僵濒死,有十分微弱的气息,说不准还能抢救一下。 於是奶奶烧了锅热水,用热毛巾包裹住野兔然后抱在怀里,慢慢调整它的体温。 只可惜並没有明显的好转,爷爷笑奶奶做无用功,但却只换来奶奶一个白眼。她並没有因此放弃,而是调了些盐糖水,用筷子沾著水珠,一点点给野兔餵进嘴里。 极具耐心的两个小时,让奶奶硬生生从阎罗王手上拉回了这只小野兔。 爷爷一边遗憾自己的野兔大餐飞走了,一边感嘆自己一辈子都在忙著將逝者送走,却娶了个和阎王作对的媳妇。 回忆戛然而止,陈则看著厨房里的盐糖罐,听著屋子里断断续续传来的抽泣声,有一些犹豫。 很显然,他奶奶使用的並不是什么高明的办法,野兔的存活大概率是误打误撞。 但这却不失为一个死马当活马医的方法。 只是明知是一个极小概率的救命稻草,那他是否还有必要去给那姑娘一个抓不到的希望呢? 第三十八章 胆小鬼 思索片刻后,陈则还是走了回去,看著茫然抬头看著他的陆瑶说道,“有个办法可以试试,但希望很渺茫。” 陆瑶没有丝毫犹豫地便点头同意了,第一时间让开了位置,让陈则可以靠近花花。 这时候,陈则裤子口袋里的手机又开始不停地震动了起来,搞得他有些烦躁。 他抽出手机丟给了陆瑶道,“你也帮我个忙,女孩子你肯定比我懂。” 陆瑶愣了愣,接过手机,后知后觉地点了点头。她简单翻了翻聊天记录,便大致明白了事情的结构。 “你这个叫石头的朋友,是喜欢这个小佳姑娘吗?” “嗯,他问你啥,你就给他出出主意就是了。” “哦。” 陈则將花花放在手里后发现,不像大型宠物那样有著结实的身板,花栗鼠的身体很小,很软,有种一捏就会爆掉的易碎感。 他只敢虚握著,不敢多用半分力,然后再用筷子沾上调好的盐糖水,小心翼翼地点在花花的嘴边。 幸运的是,花花还会时不时动动嘴巴,出现了一些十分本能的吞咽动作。 “你知道它是被什么嚇到的吗?” “应该是刚刚的鞭炮声。”陆瑶抿了抿唇,“花花向来害怕这种大的响动。” “原来是鞭炮。” 陈则脑海中闪过那家新开业的店,看来城市里禁菸花炮竹的原因又要多一项了,容易嚇著胆小的宠物。 “怎么会想到养个松鼠,相比较猫狗,松鼠可不太好养。”越是小型的宠物,养起来越是要多费心思。 例如现在集市上有很多卖小仓鼠小白兔的,其实需要人买回去根本养不了多久,有些可能养个两三天,刚带回家的小宠物就上西天了。 那是因为小型宠物的幼崽相比较中大型宠的幼崽,更为脆弱。 能不能洗澡?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都有很多的讲究。 例如小白兔,很多人把小白兔带回家,毛茸茸的就放在手里把玩,顺著毛擼。但实际上很多小白兔此时骨头还是软的,没发育好,过度的擼可能会导致脊椎变形,从而活不过三天。 所以如果是养宠物的新手,还是建议从猫狗开始,毕竟有关猫狗养育的注意事项和心得体会,网上到处可见。 “不是我要养的,是我和花花之间,有一些特殊的缘分。” 或许是因为陈则开启了“救治”,又或许是因为石壮壮的事分散了她的注意,亦或是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话平復了陆曜的情绪。 虽然她的眼睛还红肿著,但好歹眼泪止住了。 而说起自己和花花的特殊缘分,陆瑶的目光更像是穿透了时空一样,陈则觉得她看似在看他手里的花花,但焦距已经落到了更久远的过去里。 故事是从陆瑶有些无奈的自嘲开始的,“我和花花很像,从小胆子就很小……” 陆瑶出生在一个十分寻常的家庭,父母都是工薪阶层。 夫妻俩的性格都十分平和,为人低调,不喜与人爭端,对於所有事情的处理方式,基本都採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 她妈妈最经常和她说的话,是吃亏是福。 而这种害怕衝突的性格也种植在了陆瑶的性格养成里,而这种规避衝突的本能,也逐渐演化成了叫做“忍的模式”。 “忍一忍,就过去了” “小事,別放在心上。” “別当回事別当回事……” “行吧……” “算了……” 而这种不衝突、不反抗、不拒绝的与世无爭態度,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好欺负的包子性格。 柿子总是挑软的捏,你越是不想惹事,事情越是会找向你。 “陆瑶,作业本给我抄一下!” “陆瑶,借我点零钱买瓶水!” “陆瑶,班级表演找不到人,你想一个!” “陆瑶,帮我去小卖部带个东西!” “陆瑶,卷子你帮我写算了。” “陆瑶……” 陆瑶成为了一块哪里需要就搬向哪里的砖,但凡陆瑶表现出了一丝拒绝和反抗,就成为了一种非常不给面子的行为。 “陆瑶你怎么回事?” “这么点钱,急什么?下次还。” “你上次不是帮他了,为什么这次不帮我?” 然后有些言语突然就会剑走偏锋,朝一个莫名其妙的离奇方向去了。 “陆瑶!你是不是喜欢那谁?你们什么关係?” “陆瑶,原来你是这样的人。” 起初只是同学要抄作业没好意思拒绝, 起初只是同学零钱不够陆瑶帮了个忙, 起初只是…… 可是最后,却变成了陆瑶不做好人,带有私心,心机深沉,还与某男同学之间有著不正当的关係。 甚至某些不太好听的话还传到了老师的耳朵里,找陆瑶谈话,请陆瑶家长。 陆瑶的父母相信她,可並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说: “都是小孩子们之间胡乱说的,不要放在心上。” “和这种人有什么好计较的。” “清者自清。” …… 但陆瑶心里就是过不去,她觉得太委屈了,但她做不了任何事,只能让自己更安静点,更孤僻点,更绕著走点。 但她们还是会找过来,课桌上倒翻的牛奶,座椅上的红色涂料,书本里莫名其妙被黏住的页面…… 还有某天放学回家后,书包里突然窜出来的松鼠,那一刻陆瑶形象地认识到,什么叫做“抱头鼠窜”。 这就是陆瑶和花花的初识,一个被人恶作剧恶意嚇的胆小姑娘,一个被用来当作工具来嚇別人的胆小松鼠。 起初,陆瑶是被花花嚇了一跳。 城市里长大的姑娘,大多都对蛇虫鼠蚁之类的有著惧怕之心,但松鼠毕竟与老鼠有区別,身上有著好看清晰的纹路,尾巴大而蓬鬆,还有著秀气好看的鼠脸。 就像是玩密室逃脱,胆子小的人遇到比自己胆子更小的往往就没那么害怕了。 当时的陆瑶也是如此,当她发现小松鼠缩在房间角落里瑟瑟发抖时,她反倒不怕了,因为她意识到她们同样胆小,但自己却远比它强大。 於是,一种保护欲油然而生。 第三十九章 不是命运的错 “从高中到大学,再到现在开始工作,花花一直陪著我,可惜我还是没有保护好她。” 陆瑶蹲在陈则身边,用指尖小心翼翼地轻抚著花花仍然温热的毛髮,眼神里充满自责。 “我没有像我想像中那样,强大起来。” 很多人小时候都经歷过类似的谎言。 上了学就就好了、念了大学就好了、开始工作就好了、结了婚就好了…… 这种谎言,让人总是对成长本身充满期待,以为只要坚持到人生的下个阶段,所有的事情都会变好。 可事实上,在所有的小孩们梦想著快些长大成人时,所有的大人们,都在希望回到过去。 因为长大了事情没有变好,只是原来困扰你的,变得不值一提。 小时候烦恼没有自己的房间,大了苦恼没有自己的房子。 小时候烦恼零花钱不够花,大了苦恼自己的工资不够生存…… 太阳確实总会升起,但生活不会绝对变好。 因为太阳除却和煦的暖阳,还会给予热辣的暴晒。 就像陆瑶,学生时期的她觉得,只要离开校园,就可以摆脱一切来自周遭同学的恶意。 但她如今却意识到,摆脱了同学,还有同事,摆脱了同事,还有这个社会。 来自同事、上司的一些话语变得更难拒绝,因为这背后不仅有著陆瑶自身的生存压力,还有著社会里的一些“约定俗成”。 做一些本不属於自己的工作,加一些没必要加的班,永远活在大饼里的奖金,和上司空口开的承诺。 “工作就是这样的,我们当年都是这么苦过来的。”当年让陆瑶忍一忍的父母,如今仍然是类似的话语,这让陆瑶总觉得,人生好像就是忍过去似的。 就像她母亲最常说的一句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那要是她忍不过去呢?要是吃不了这么苦呢?要是她不想做这个人上人呢? 大人们又会说,现在的小孩子真是脆弱,这点苦都吃不了,这点打击算得了什么? 太不坚强了。 “凭什么非得要我忍?有时候我会觉得全世界都在盯著我一个人欺负,是不是我投胎的时候,就投了一个註定要被欺负的人生剧本。” 陆瑶像是自言自语的一声轻嘆,就像是一声被敲响的铜锣,倏地在陈则的耳边炸开,震耳欲聋。 脑袋里嗡嗡嗡的,一些画面的碎片就像是被爆炸震碎的玻璃似的,在他的脑海里漫天飞舞。 陈则在碎片里看到了自己。 那些影影绰绰,晃动的,有些昏暗的镜头里,是一幽长的走廊,走廊壁贴著白色的格子瓷片,透著种冰凉。 那是他工作六年,每天都要经过的地方,他所管理的自习教室便在那走廊的尽头。 夏天的时候,空调时常会出现问题,他往往会打开教室的窗,然后拉著把椅子坐在门口,感受著从走廊那头穿到窗口的穿堂风。 风里还带著吱吱吱的蝉鸣,把夏天的夜晚叫得更为烦躁。 那天赵立就这么从走廊的另一头跑了过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身上的校服t恤都被汗水透湿了。 可他的脸色却没有一丝剧烈运动后的红润,整张脸无比惨白,只有一双瞪大的眼睛红著,死死地盯著陈则。 他不甘地问,“陈老师,我是不是,活该就是这种命。” 回忆的碎片里没有陈则的回答,陈则自己印象中,他好像也確实什么都没说。 他知道赵立的生活不太如意,原生家庭也有些问题,但世上有句话是这么讲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世上还有一句话——清官难断家务事。 他只是一个自习教室的管理员,被个別同学尊称一声老师而已,他没有这么长的手,去管到別人的生活。 但其实有些话,他当时是想说的,只是……感觉没什么必要。 可后来,他后悔了。 后悔少说那么一句。 如果当时他说上那么一句,或许赵立就不会出事,后续所发生的的一切都会不一样。 陈则摇了摇头,把脑海里七零八落的记忆碎片甩开,意识又回到了陆瑶的房间里。 那个姑娘就这样蹲在边上,红著眼睛,目光里透著些许无奈、呆滯、迷茫和悲伤,整个人仿佛就像是块快要碎掉的玻璃似的。 她眼里满满望著的,似乎不是陈则手上的花花,而是她自己。 仿佛花花死了,她也会死一般。 陈则其实和陆瑶也只是这么一面之缘,如果花花走了,那他们后续可能还有些业务交集。如果花花活了,他和陆瑶可能也不会再见面。 就算他听了些陆瑶过去的故事,他们也最多只能算打过交道的陌生人。 按照陈则以往自扫门前雪的性子,他不该多管閒事,也不该过多的去插手一个陌生人的生活,哪怕他可能眼睁睁看著这个陌生人在他的面前碎掉…… 可如今,他不想再让自己后悔了,因为一句话,有时候不是为了改变別人,是为了让他自己心里过得去。 起码在某些不该发生的的事发生前,他没有完完全全地袖手旁观。 陈则沉吟了片刻后道,“你觉得这世上所有人都在欺负你,是因为你把你自己困在了这样的一个人设里,忍耐並不是一个贬义词,大家只是用错了。面对这种事需要的不是忍,而是一个强大的心臟。” “就像把花花嚇坏的爆竹声,嚇不到我们,却可以让花花觉得是世界末日般的天崩地裂。” “只有当你自身强大,你才可以选择是拒绝、反抗还是忍耐,亦或是漠视。你可以选择不忍耐,但你同样也要能承受不忍耐结果的强大。”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从每个人出生开始人与人就有了参差。到处都是恃强凌弱,强者欺负弱者,弱者欺负更弱者。” “但世界又是公平的,他给了每个人选择忍耐或者承受的权力,你可以选择对抗、选择变强,这条路不好走,但它是存在的。” “你不能因为你自己不选择这条更困难的路,就怪命运给你既定的剧本。” “所以我不会安慰你陆瑶,命运给的是一道选择题,如今你所承受的一切不是命运的错,是你的错。” “要么,你就一直忍下去,然后怨懟世间不公。” “要么,你就站起来。” “然后干翻这个操蛋的世界。” 第四十章 真实点 陈则话里的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地落在陆瑶耳里,她没想到第一次和她说这种话的,不是她的父母,不是她的老师,也不是她的领导上司,而是一个刚刚认识不到一个钟头的人。 她自然能明白陈则话中之意,有些感激地看了陈则一眼后,突然有些忍俊不禁。 陆瑶笑得陈则有些怪不好意思的,原来,逗女孩子笑是件这么容易的事? “笑什么。” “咳咳。”陆瑶笑得捂住了嘴,前仰后合的,“有点中二。” “是吧。”陈则老脸一红,感觉从脖子到耳根都有小蚂蚁爬过,又热又胀。 这时,陆瑶手中陈则的手机又响了起来,石壮壮一连发了五六条消息过来。 大体內容,为他为了圆自己开宠物店的这个谎,又胡说八道了许多,已经开始有些兜不住了。 若是问女孩子的心思,陆瑶还能揣摩些,但涉及到宠物店的很多事情,她就不太懂了,只能询问陈则要如何回復。 陈则也不懂,但他知道石壮壮这条路肯定会越走越歪,最后搞到难以收场。 还不如快刀斩乱麻。 “你就和他说,没必要为了迎合就改变自己,尤其是爱情这种东西,得真实点。” 陆瑶点点头,回覆信息时,状作不经意问道,“你很懂爱情哦。” “倒也没有,但电视剧里不都这么演。” “你让我改变自己,却让你朋友不要改变,这算不算双標。”陆瑶的语气是轻快的。 陈则耸了耸肩,轻嘆,“这不是双標,这是复杂的人生。” 花花很坚强,在陈则的死马当活马医的治疗下,逐渐缓了过来,只见它两只小爪子挥了挥,然后一转身就爬了起来,然后开始在陈则的掌心里乱转。 陈则目露惊喜,与陆瑶相视一笑。 猫咖店里,石壮壮紧张地满头大汗。 今天是工作日,又到了晚上,猫咖店里只有他一个客人,所以小佳也没什么活,大部分时间都在逗猫。 石壮壮就像个跟屁虫一样,跟著小佳四处逗猫,然后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和猫有关的话题。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聊劈叉了。 小佳真的有很多问题,从养育到护养,各种品类的猫都会发生不同的问题,有些石壮壮偷偷在网上查到了,有些刁钻的却查无所得。 编著编著,石壮壮自己都觉得心虚得不行了,但小佳还是一脸信任和认真地听著,这更让他有一种油然而生的罪恶感。 事情不该是这样的。 他是想和她认识认识,先刷一下自己的存在感,然后慢慢发展攻势,可这不应该用谎言开局。 於是他求助陈则,虽然他很清楚陈则这货压根就没有恋爱经验,但这种时候不知不觉就会想要去信赖和依靠他。 然后他就收到了陈则的信息,“真实点。” 是啊。 他石壮壮什么时候活得这么虚偽了,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开宠物店难道就比搞宠物殯葬的高贵了? 他不应该对自己和自己所从事的如此没有自信。 石壮壮踟躇了片刻,一口喝完了已经化成水的草莓绵绵冰,然后晃晃悠悠地晃到小佳边上,双手因为紧张出汗,只能藏在兜里。 “那个,小佳。” “怎么了?”小佳低著头正在给一只小猫修指甲,小猫咪很是配合,翻著肚皮像一滩水一样躺在小佳的大腿上,一双漂亮的眼睛好奇地看著靠近的石壮壮。 石壮壮怕惊到猫,也不敢走太近,隔著段距离说道,“其实我不是开宠物店的。” 小佳点点头,没什么反应,依旧专注地捡著指甲。 “我是搞宠物殯葬的,就是宠物死了后,拉猫猫狗狗去火化的,花式火化。” 小佳刚好剪完指甲,把小猫咪抱到地上,小猫还有点捨不得离开小佳的怀抱,一个劲地在腿边蹭他。 小佳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一脸好奇,“殯葬?听起来挺新鲜的。” “你不生气吗?” “啊?生气什么?” “我刚说我是开宠物店的,但其实是搞殯葬的。” 小佳被石壮壮说得一愣,莞尔一笑,“人和人有防备是很正常的,我们才刚认识嘛。” 闻言,石壮壮暗自鬆了口气,整个人一下子就轻鬆下来了,但隨之而来也有些丧气,这也说明小佳还只是把他当纯粹的客人。 於是,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石壮壮突然开口道,“可我还想和你多认识一下,我、我、我……” 小佳困惑地看著石壮壮,看著他的脸肉眼可见地漫出了一片红云,从脖子一路红到了耳朵尖。 “我、我、我想、我想和你做朋友。” 虽然只是简单的“做朋友”,但石壮壮紧张的反应,已经足以表达这三个字背后更进一步的含义了。 小佳也有些突然,本来以为只是一个比较友善和喜欢嘮嗑的客人,没想到……不过她对石壮壮倒是没有什么反感…… 想著想著,小佳也红了脸,转身躲开了石壮壮的视线,低头状作找猫道,“和你聊天很有趣,而且我对宠物殯葬也很好奇,以前我们店里的猫离开后都处理得很草率……我们可以找个时间,好好聊聊这些……” 两人都没有说得太直接,但两人都红了脸,一股稍显曖昧的气味,在猫咖店里缓缓滋长。 陈则知道这两人有进展,还是在第二天西辞,石壮壮把小佳带到了店里,说是小佳想要参观下西辞的宠物墓地。 陈则很识相地没有去做那个电灯泡,毕竟说是拓展业务,实际就是石壮壮自己製造出的“二人世界”。 手机上,陆瑶给他发了很长的一段信息对他表示感谢,还表示想请他吃饭。 女孩子说要请吃饭……是不是意味著…… 陈则不由得也开始有些胡思乱想起来,脑海禁不住开始闪过昨天在陆瑶家里看到的一些画面,而让他印象最深刻的,则是陆瑶家里的味道。 不知道是不是点了什么香薰,特別好闻。 女孩子確实和男孩子不一样,香香的…… 直到石壮壮突然折返,喘著粗气,一脸慌乱地打断了陈则逐渐变態的胡思乱想,“出事了!” “啊?” “宠物墓地被偷了!” 第四十一章 碗 “???” 石壮壮话里的每一个字陈则都听懂了,但这些字连在一起,他就不理解了。 宠物墓地被偷? 宠物墓地里有什么好被偷的? 花?草?石头碑?还是小黑的鱼头? 一脸懵逼的陈则跟著石壮壮快步来到西辞后的庭院,但眼前入目的场景,是他在赶来的一路上怎么猜测都未能想到的。 只见原本在庭院角落里的一个宠物石碑已经倒向了一边,原本埋葬宠物骨灰盒的地方被挖了个洞。 而洞中,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铜製的碗,碗里盛放著半碗白灰,灰里还埋著未能完全烧尽的红纸…… 这……是什么路数? 虽然感到很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偷猫的骨灰,但毕竟算是被盗,西辞该负的责任和该走的流程都不能省下。 被盗的猫骨灰,是之前孔海送来的被虐猫咪中的一只,於是陈则先联繫孔海说明了一下情况,孔海对此也感到有些天方夜谭。 旋即,他们联繫了警方,並对西辞的店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而事实上,除却墓地里被盗的那罈子猫咪骨灰,西辞没有丟失任何的物品。 也就是说,偷东西的那人,就是衝著这只流浪猫的骨灰来的。 村派出所很快便派了人来,警方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有些难以定性,但还是以盗窃罪立案了。 通过现场的初步勘察,在墙头发现了有人翻过的痕跡。 可惜,陈则上次为找孔海装的摄像头只能监控到大门区域,庭园处是视野盲区。而西辞地处偏郊,庭院墙后的这块也是荒野,一路过去的路段都缺乏监控设施,调查上会十分困难。 警方建议陈则在庭院里和墙外补充监控,以防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警方离开后,孔海匆忙赶到。於是陈则、孔海和把小佳送回家后匆匆赶回的石壮壮三人聚在了西辞店里,展开了闷头討论。 由於警方把那个碗带走了,他们只能围著手机里拍摄下的照片,试图推断出对方偷猫骨灰的动机。 看著香火碗和里头红纸的照片,几人越发觉得这事儿有些邪性。 石壮壮搓了搓冒了点鬍渣的下巴,皱著眉,想了半晌,突然灵光一现似地拍了拍额头,“我知道了!会不会又是那什么看不惯我们的村民的恶作剧,想噁心我们来著。” “不会。”陈则摇了摇头,“我爷爷那会儿遭人驱逐,也就是家门口被丟个死老鼠什么的,相比而言翻墙进来偷东西,风险太高了,而且更没必要偷骨灰,也没办法解释这个碗。” “嗯。”孔海赞同地点点头,“但这碗铁定和什么迷信的东西有关,会不会是这里附近的村落里有什么风俗,我们可以问问。” “倒还真的有人可以问……”说起这种有点带著迷信色彩的东西,陈则脑海里第一个晃过的,便是喜欢到处替人念佛的李阿姨。 李阿姨一听是陈则需要帮忙,很是殷切,也没问清是咋个回事,就直接从村子里赶来了。 人到后,先是一顿哈拉和家常。 听闻老李头现在过得还不错,村里还给他介绍了个老相好,俩人近期正在接触。陈则听到这些,还挺为老李头高兴的。 看来把阿旺送走后,老李头也是真心想开启新的生活了。 哈拉两小时,他们才堪堪进入正题,结果李阿姨一听事情的原委,脸色就变了,皱著眉头把那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了好久,眉间的沟壑也越来越深。 最后只能摇摇头把手机递迴来道,“这忙我应该帮不上,咱村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也没有这种盗骨灰的风俗。” 李阿姨对自己没帮上忙有些不好意思,提议陈则去找那位罗奶奶,毕竟罗奶奶年事高阅歷多,更有可能听闻过类似的事情。 陈则对於这位奶奶的昔日好友也挺尊敬的,於是拿到地址后便拎著水果上门拜访了。 罗奶奶一个人居住在源山村的老房子里,她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不过都进城生活了。 听闻罗奶奶的儿女们都想將她接进城里,只是罗奶奶习惯村里安逸和清净的生活了,听不得城里车水马龙的鸣笛声,坚持要住在老房子里。 她的儿女也拿她没办法,只能拿著礼物多走动邻里,希望村里人能帮衬著照顾著。 对罗奶奶而言,陈则是好友的后人,那也是十分亲近的小辈了。 见到陈则那是一个喜笑顏开,热情非常,拖著健朗的身子门里门外的跑,一会儿抓一把坚果,一会拿几个水果。 陈则是很不好意思的,让一个老人家这么欢迎自己,但罗奶奶是个不服老的健朗身子,硬是要陈则坐在那儿好好当客人。 陈则也只能如坐针毡的坐著,只是坚果和水果都不敢怎么动,怕一吃完,这老人家又跑出去拿。 “说吧,小子遇上什么事儿了?”一阵寒暄后,罗奶奶主动切入正题,她知道陈则肯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陈则立马毕恭毕敬地掏出手机,打开照片,把事情的来往经过细说一番。 果不其然,薑还是老的辣,罗奶奶只是看了照片一眼,便很肯定地说了一句,“这是冥婚啊。” “啊?”陈则一脸懵,冥婚这个词对於他这种现代社会主义环境下的城市小孩还是很遥远的,只有在一些十分猎奇的电视或小说中,偶有听闻。 “你看。”罗奶奶指著照片里铜碗的一处细节,“你仔细看这个纹路,像什么?” 陈则也凑过脑袋看,由於是铜碗,又是暗纹,他们潜意识觉得碗大多都长这样,所以从来没把重点放在碗的纹路上。 “这是……龙?” 纹路有点抽象,陈则努力辨认了一下,依稀能认出条龙尾巴,好像还有龙爪。 “对,这是龙。”然后,罗奶奶又指向了龙的另一边,有著像一个鸟展翅一般的纹路道,“这是凤。” “虽然工艺有些差,但还是能辨认出这是老式的龙凤铜碗。”罗奶奶把陈则的手机推回来,脸上的笑容不再,转而变得有些凝重。 “龙凤碗里烧红纸,黄泉路上拉郎配,这是在给冥婚下聘吶。” 第四十二章 找「对象」 “龙凤碗里烧红纸,黄泉路上拉郎配……也就是说……我们店里的猫的骨灰,被人拿去配冥婚了?” “是这个意思,这个碗里烧的红纸,就是给你们下的聘。” 陈则闻言,只觉得一个脑袋两个大,这都什么世纪了,还能让他碰上这么封建糟粕的糊涂事。 婚姻自由的年代了,还带玩强抢民猫这一套的? 陈则立马把这个消息,转达给了石壮壮和孔海,很快他们的意见便达成了一致。 既然是冥婚,那只要找到那个冥婚对象,应该就能找回失窃的猫骨灰了。 那既然是找的猫骨灰,那么那个所谓的冥婚对象,应该也是一只猫。 於是三人分头行动,开始打听附近村落里有没有家里死宠物的。陈则源山村跑得动,便负责调查源山村。 第一站,陈则就来到了源山村的“消息集散地”——老刘麵馆。 老刘麵馆是村里最平价也最热闹的小馆子,来往的村民很多,而老刘又是个八卦爱嘮嗑的性子,基本上有啥大小事,他都能知道。 於是,陈则挑了个麵馆生意最清淡的下午三点,找到了正在店里一边看电视一边打瞌睡的老刘。 听陈则是来打听八卦,老刘当即打起了十二分的兴致,然而一听是问谁家有宠物死了,便有些意兴阑珊了。 老刘连连摇头道,“咱这乡里乡下的,对『宠物』没啥明確的概念,猫基本都散养,狗子都拿来看家,你看这猫今天在这户人家蹭食,明天可能就趴在另一户人家的墙头了。” “而且你知道吧,猫狗天生有灵性,它们能预知自己气数將至,会提前离家给自己找往生地。所以许多村里人若是丟了猫狗,也不会去找,时间一久它们不回来,就默认它们走了。” 老刘的话让陈则陷入了深思,其实上次处理老李头的单子时,陈则便从村民口中听到过类似的言论。 大部分村民的脑海中,其实並没有宠物殯葬这个概念,从来不会意识到去给自己家去世的猫狗一个仪式什么的。 既然连个普通仪式都不会去考虑,又怎么会去搞冥婚这么复杂的事呢? 那再反过来说,如果是一个会给宠物搞冥婚的人,那么这个人绝对有“宠物”这个概念,而且对宠物的情感非常深。 於是陈则换了个思路,“那老刘,咱村里就没有那种,把猫狗当儿女养的,感情非常好的那种。” “有啊。” 陈则眼睛一亮。 “就老李头嘛,那事儿你不是经手了,把狗子在自家冰箱藏了七年,这感情绝对不一般的。” “……” 一番下来,陈则在老刘这儿的消息打探,可以说是一无所获。 很快,石壮壮和孔海那边也传来了自己的进度,基本和陈则一样,没有任何收穫。 石壮壮甚至还更惨些,被邻村的村民支著找家里丟了的狗,一找一个下午,然后这狗自己跑回来了。 三人正垂头丧气的时候,陈则接到了电话,屏幕显示的名字——老李。 原来老李头晚上刚好去老刘那吃了碗面,就听说了陈则在打听这些事儿,老李头细细一想,还真想起些什么。 “我不是每天都会餵村里的野猫么,一些家养猫也经常会去我那儿蹭饭,隔壁老胡家的奶牛有段时间没见到了,你可以去碰碰运气。” 老李也不寒暄,也不问好,就直奔主题地落下了这么一句,便直接掛断了电话。 陈则觉得这確实是一条十分有用的线索,於是三人立马又急匆匆地衝到了老胡家。 到老胡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暗了,村里的人普遍睡得很早,屋子基本都暗了灯,路灯是隔很久才会很少见的有一个,刚好照不到老胡家门口。 很暗。 老胡家的大门是虚掩著的,他们敲了门,但无人应。推开条缝张望了下,里屋暗著灯,窗门紧闭,老胡应该不在家。 吃不准老胡是晚归还是离开村子,三人一合计,来都来了,那就等吧。 於是他们把门槛当作下马扎,排成一排在门口一坐,开始聊起了人(ba)生(gua)。 “石头,你和那小佳姑娘咋样了?” 即使在这种黑灯瞎火的环境里,依然能看到石壮壮的老脸肉眼可见的一红,“八字还没一撇呢,你呢,你和那什么陆瑶姑娘呢。” 石壮壮熟练地把话头丟回了陈则身上,“什么和什么,小佳姑娘那是你喜欢你在追,我和陆瑶是那回事儿吗?我们是主顾关係。” “她家里那松鼠又没死,哪来的主顾关係,我就问,你收钱没。” 陈则无奈,“没。” “是吧,没收钱哪来的主顾关係,而且你不是说,她还想请你吃饭?时间定了没?在哪?” 平常嘴拙的石壮壮在极度羞愤下突然不知道开了哪根窍,一下子对陈则进行了密集的反问攻势,打了陈则一个措手不及。 而孔海则是一副標准吃瓜群眾的做派,眼睛亮著,看看石壮壮又看看陈则,虽然不说话,但嘴唇是抿著的,努力隱藏著嘴角的微笑。 不过石壮壮確实提醒了陈则,陆瑶那条吃饭的消息被盗窃案给打断了,他竟然一直忘记回復。 於是他赶忙拿出手机,刚打开消息界面,他们的背后传来了一声怪异的喵呜声。 三人同时停住了话头,屏气凝神,面面相覷。 猫叫声是从老胡家的院子里传来的,与寻常猫叫不同,这几声猫叫极为婉约绵长,音调向上拐著弯,像是在说人话。 “这是猫叫春。”孔海一下子就听出来了,“一到季节,半夜时常会听到小区里有这样的猫叫,听人说是猫叫春,在找对象呢。” “我们去看看。” 老胡家的门是虚掩的,他们直接就走了进去,虽然觉得有些不太好,但事急从权,陈则想著晚点亲自和老胡说个不是便是。 三人寻著那喵嗷喵嗷的叫唤,最终在院子里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奶牛。 只见它正舒舒服服地窝在一个竹笼上舔著毛,时不时就会昂头喵嗷一声。 “真是只漂亮的奶牛啊。”孔海对奶牛这种品种,始终有著很深的情结,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试探下,见奶牛没反抗,便轻轻抚了两下。 “这应该就是老胡家那只奶牛了吧。” 陈则遗憾地嘆了口气,意识到他们又是白跑一趟,既然老胡家的奶牛还活得好好的,那便意味著,根本没有冥婚的必要。 就在陈则准备招呼两人离开时,一道黑影出乎意料地从墙头跃下,落在了奶牛猫的身边。 第四十三章 流浪猫都成双成对 “小黑?” “喵~” 小黑的一双异色猫瞳,在黑夜里闪了闪,透著幽深而又神秘的光。 它瞥了眼陈则几人,有些高冷地昂了昂脑袋,然后低头舔了舔奶牛猫的脑袋。下一刻,刚刚还在喵嗷乱叫的奶牛猫便平缓了情绪,用脑袋蹭了蹭小黑以作回復。 三个大男人,硬生生被一只猫刺激到了。 “这小黑,一身的高冷男友范儿啊。” “嘖,单身狗不如猫啊。” “喵~” 回程路上,石壮壮还一个劲止不住地吐槽,“没想到自个儿还是单身的则哥,马上就要成为別人的亲家了。” “是啊,流浪猫都成双成对了。”孔海也顺势附和了一句。 可就是孔海的这一句话,就像是金箍棒捣进了太平洋,突然就让陈则的思绪翻江倒海了,他开始念念有词,试图抓回刚才那一闪而过的灵感尾巴。 “成双成对……成双成对……” “念叨啥呢,真被你家小黑给刺激了?” “不是。”陈则摇摇头,“就像刚才孔还说的,流浪猫都成双成对了,那是不是意味著,给猫找对象其实不难?” “废话,猫要是找对象难,这世上哪来这么多流浪猫。” “那岂不是说,想要给自己的猫这个冥婚对象也没那么困难,村子里这么多流浪猫,这人为什么要费这么大功夫去翻墙偷骨灰呢?” 陈则角度清奇的话一出,石壮壮和孔海都愣住了。 “对啊,为什么呢?” 这个疑惑在陈则的脑海里横亘了一晚上,始终没有头绪。 等他放弃纠结,洗完澡拿出手机的时候,才突然想起另一件很重要的事——回陆瑶信息。 陆瑶发消息说要请他吃饭,已经是昨天上午的事情了,后面陈则一直没回,陆瑶也没再问。 陈则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回復道:【抱歉,店里发生了点事,才来得及回覆你。】 倒不是陈则真希望和陆瑶之间发生什么,单纯只是觉得不回消息这件事,好像有一点不礼貌。 没想到陆瑶还没睡,陈则很快便收到了回覆:【没事,那店里的事完美解决了吗?】 【还没头绪,但是已经报警了。】 【报警?这么严重!是业务纠纷,还是店里丟了东西啊。】 【额……算丟了东西吧。】 …… 陈则也没想到,和陆瑶两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你问我答,竟然聊到了凌晨两点。 他们一直从西辞店內发生的事,聊到了埃及的金字塔,具体中间经歷了几个转折,每次话题又是怎么拐弯的,很难言明。 但这些聊天就这么顺其自然地发生了,陈则並没有任何彆扭感,时间就像是偷偷溜走了似的,悄无声息。 总之,陈则对於女孩子聊天能力的认知,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不知道是不是聊得过於天南海北,互道了晚安后,陈则还沉浸在刚刚对於金字塔的討论里没走出来。 於是顺理成章的,陈则点开了陆瑶的朋友圈。 这些年正是各种网络社交类工具和网络通讯类工具风头最甚的时候,朋友圈也算是个新鲜玩意儿。 陈则自己基本不发,一方面可能是缺乏分享欲,一方面是实在不知道生活里有啥新鲜事是值得分享的。 而陈则的母亲则是另一个极端,发朋友圈就像她的日常工作似的,每天三条打底,上不封口。 內容涵盖很广,从天文到地理,从歷史到未来,从佛经到养生,没有什么是她不敢分享的。 陈则见到过一个最夸张的,是王瑾分享的一篇看似教你养生,实际是在推销枸杞的文章,说是古代有个人因为吃枸杞,成为了当地最长寿的人,活了两百岁。 这大概就是网络发达的坏处,消息的流传速度更快,信息的接触面更广,对於人们所具备的信息筛选能力要求也更高了。 陈则更喜欢看朋友圈里那些天南地北跑的朋友,祖国的大好河山是真的壮丽,各具风俗的美食也是真的诱人,他时常会在他们的朋友圈底下留个赞,就当自己也到那一游过了。 而陆瑶的朋友圈,更偏向小女生式的日常。 隨手拍一个加班后走出公司的夜景,抱怨两句。一杯奶茶下去,又有了七分治癒。周末不出门就窝在家里看剧。出门,就是和朋友相聚饭馆拔草,吃一顿丰盛至极的大餐。 不过大多数时间,她的镜头都瞄准了花花。 基本上,加班、美食、看剧和花花,组成了陆瑶所有的生活。 看到她看的剧的名字,陈则突然也產生了兴趣,於是就点开搜寻引擎了解了下,一了解,就了解到了早上十点。 一夜未眠。 石壮壮上午一走进西辞,就看到了顶著两个大黑眼泡的陈则正耷拉个脑袋,但还是拿著个手机,眯缝著眼看著。 “咋了?中邪了啊。” “没,追剧呢,追了一晚。” “什么剧?” 石壮壮凑过脑袋看了一眼,“啊~来自星星的你,我知道,女明星和外星人谈恋爱嘛。” “这你都看过?”这倒是有些出乎陈则意料,在他印象中,石壮壮是从来不看韩剧的,尤其是这种与恋爱有关的韩剧。 石壮壮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这不小佳也在看,一直在朋友圈安利来著,我是不太能搞得明白,现在的人难道已经不满足和人类在一起了?” “从佛家眾生平等的角度出发,谁和谁都能在一起,只要你能接受世俗的舆论,什么阿猫阿狗……” 陈则本来只是在习惯性地和石壮壮胡扯,但说著说著,就突然顿住了。 因为他意识到一个问题,谁说偷猫骨灰结冥婚的就一定是猫了?他们这思维也太局限了,压根儿就完全没打开啊。 咽了口唾沫,陈则关上手机,有些忐忑地说出了自己的猜想。 “石头,你说偷咱猫骨灰去结冥婚的那个对象……会不会不是猫,而是其他的什么。” 石壮壮也被陈则的猜测嚇到,也咽了口唾沫,鼓了鼓喉结,明知故问道“比如说……什么?” “比如说……人类。” 第四十四章 明明 因为是猫的骨灰,所以让陈则他们一脚踏入了误区,但如今反过来一想,冥婚这种东西,本就是古人为自己发明的。 那如果是为了“人”,那其动机就相对好追溯一些。为什么有人会想,或者需要办冥婚?陈则为此查阅了些许资料。 冥婚也叫阴婚,早在先秦时代,民间就有了类似的丧葬习俗流传。 一方面,在古时若有未婚之人死於突发或意外,会被民间认为是“克命”。 另一方面,古时十分讲究风水,除了家宅风水,还有祖坟风水。选地、选时辰里面都有著许多细枝末节的讲究,这也使得民间风水师、阴阳师的行业兴起。 而克命是不可以进祖坟的。 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是至高真理。古代人家家里若是出现了克命的情况,便可以想办法“改命”。 改命的方法,就是配阴婚。 一方面弥补已逝之人的遗憾,一方面让他们不会影响祖坟对后人的福荫。 但並不是所有想要配阴婚的,都能找到“对象”的,於是乎开始出现了“盗尸卖尸”现象,更有甚者,出现了“杀人配阴婚”的极端案例。 这种反面现象以及与儒家礼仪之间的衝突,使得许多朝代都对阴婚这种丧葬习俗有了明令禁止,比如战国时期《周礼》中就有明令记载:禁迁葬与嫁殤者。 但始终屡禁不止。 直到建国后,开始宣扬破封建反迷信,人们眼界开了,思想认知高了,这种旧社会的阴婚恶俗才得以有了一定程度的控制。 但仍然无法阻止黑暗中有人受利益驱动,想使这种文化糟粕死灰復燃。 陈则看了些古往今来的案例,发现阴婚之所以存在,有著一个很重要的特质,那就是“遗憾”。 尤其是时代越近,民间对於“祖坟”、“克命”这种概念上薄弱了,以“遗憾”为主要驱动的理由变得比重更高了。 简单来说,需要配阴婚的对象,大部分都走得有点突然,而且年轻人占多数。 陈则不得不再次麻烦李阿姨,询问她最近这附近的村子里,有没有去世得比较突然的年轻人。 毕竟李阿姨是她认识的,这块片区这方面消息最灵通的人了。 李阿姨果然知道一个,而且陈则没想到,这个人他竟然也知道,因为上次他和石壮壮还去参加了这人的诵经超度会。 陈则仔细回忆,还能想起超度会时摆在香桌中间的那张人像照,確实是一个年轻男孩,看起来年纪不大,嘴唇是抿著的,看起来有些严肃。 走的是卢家的孩子,叫卢刚。 说起这卢家,听李阿姨说,也算是源山村比较殷实的住户了,各方麵条件都很优渥,而卢刚从小就很优秀,成为了卢家几代来的第一个大学生。 李阿姨一说起卢刚就连连嘆气,“多好的小伙啊,卖相好、性格好、学歷好,村里相中他的姑娘可不少,怎么说想不开就想不开了。” “想不开?” “是啊,听说是和家里吵架了,衝动给自己灌了口农药,送到医院没救回来。我记得当时一起帮著送医院的人回来和我说,她妈当时就坐在医院的走道里哭喊,喊著一口啊!就一口啊!怎么一口就没了!” “一口那也是农药啊。” 陈则听了也有些惋惜,这样的案例也不是第一次听到了,小孩子为了和父母赌气喝农药,本以为不会有事,最多去医院里洗个胃,没想到根本就不回来。 农药不止伤胃,它从入口顺著喉管往下顺溜的那一路,就能烂了人的五臟六腑。 “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么脆弱,动不动就不要命了,我们那个年代吃不饱穿不暖的,也不就这么过来了,也从没想过要去死啊。” 李阿姨止不住感嘆,起码从她的角度,是完全没有办法理解,卢刚这么一个家庭条件还可以,前途一片光明的大学生,为什么要去喝农药。 陈则陷入了沉默,赵立的名字,那些有关赵立的记忆碎片,又开始在脑中晃荡,碎片的边缘尖锐得像刀锋一般,颳得他脑仁生疼。 一个月前,陈则像往常一样踩著点来到了沉香教育,打开自习室的门,拖把椅子到门口坐下吹风,然后一边用手机看著飞天遁地的玄幻小说,一边等今天的学生过来自习。 然后他就听到有路过的老师正在议论。 “听说有个常来我们这自习的孩子跳桥了。” “怎么会!人呢?救回来没?” “情况不清楚,说是一直昏迷著,大概在医院抢救呢吧。” “哪个孩子啊。” “好像……是叫赵立来著。” 赵立?那个每天仔细下课一起陪他走山桉路的赵立?那个总是告诉他自己在努力学习,想要改变处境的赵立? 陈则仍记得当时自己的状態,脑袋里仿佛是一片空白,丧失了所有的思考能力。又仿佛是被什么挤满了,让他无暇顾及其他的事情。 这种空落又疯胀的矛盾感,让他整个人差点发疯,他自己都不太记得是怎么去的医院?好像打车了,好像奔跑了,好像还撞了人。 唯一清晰的,是他脑子里一直在问为什么? 为什么赵立这么想不开?为什么他这么脆弱?为什么这么轻易就被打倒了? 明明…… 明明…… 明明以前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啊! 直到陈则站在急救病房外,看到赵立的父亲,穿著一身衣冠楚楚的西装,却正在不耐烦地对著电话那头说著禽兽一般的话语。 “这种孩子生出来就是报復父母的,想死都还要给人找麻烦。” 只是剎那间,陈则便明白了赵立为什么想不开,为什么脆弱,为什么被打倒。 极大的愤怒,像火一样从陈则的心底窜了出来,熊熊燃烧。 但陈则在极致的愤怒下,並没有丧失他的理智,相反,他冷静地出奇,他很清楚自己想做什么,而且做了这件事有什么后果。 他接受。 於是他拎住了那个男人的衣领,朝著他那张貌似斯文的脸,狠狠挥下了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