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子》 各位大哥们抱歉 ?@@每周四应该都是很难更新的,我是没有存稿的,每天就利用有限的时间写点东西。刚刚做完实验,现在我又得去上课。 实在抱歉,更新少,有的时候要断,真的对不住。;@@ 楔子·星起星落 ?五丈原。 时候正是盛夏,炽烈的太阳灼烧着大地,就算渭水滋润着此地也无济于事。 穿着沉重甲胄的年轻武将双手持着沉重的节钺侍立在一个老人身后,内里的衬衣已经被汗水打湿,嘴唇却是已经干裂,但他仍旧如同雕塑般矗立。他代表的是脸面,是他面前这个老人的脸面。自己再难受也不能乱动或是松懈,他要用一种饱满的坚毅的精神状态来展示老人的权威。 他们站立在渭水岸旁,背后是他们自己的营盘,他们并没有与什么军队隔着河对峙,与他们对阵的军队在他们背后的背后。 老人的精神很好,并没有披甲,只是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袍,腰间随意地系着一根金色的腰带,白玉碎花,贵重无比。他没有带冠,长发很散乱地披着,眼睛很亮,从眉目来看年轻时也应当是极为丰神俊逸的年轻人。老人看上去就像一个狂放不羁的诗人,人已经老去,但他的豪情他的抱负却从未远去,他的身体他的思维仍旧敏捷,就好比那种走路已经颤颤巍巍,但拿起酒壶便能够在洛阳最好的酒楼上那面最大的粉墙上提笔挥毫,洋洋洒洒三百篇的那种文人骚客! 然而这老人并不是因为泉涌的文思而年轻,他有野心,他有欲望,这也正是他仍然精神矍铄的秘密。他想要彻底击败一个人,一个如同阴云笼罩他,并阻碍了他野望的老白脸。 不过索性,这老白脸快要死了。 老人想着前些日子得来的情报,有些满意却又悲哀地叹了一口气。 他转过身来对那已然疲惫,却强撑着精神振奋的年轻武将说了一句:“诸葛孔明其能久乎!”便缓缓地回营了。 年轻的武将紧随其后,想着大都督这话恐怕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几日前的军议他已经这么说过一遍了。 而司马懿口中的老白脸诸葛孔明此时的情况很不好。少食而多劳,使得诸葛亮的身体每况愈下,操劳过度使得这个当年荆州豪族黄氏的大小姐也心甘情愿倒贴的俊杰形神枯犒,仿若死鬼。姜维侍立在诸葛亮的床边,强忍着泪水为他的老师念着公文。 诸葛亮说他要做件大事,如果成了那便神清气爽,重又焕发生机,如果不成那总就是死了,再操劳些也没什么了。 “时候到了,扶我起来。”诸葛亮判完了最后一件公务,他决定去干那件大事。 四十九名军士已经准备完毕,大帐内也安置好了四十九盏小灯,七盏大灯,正中一盏本命灯,各按周天星位排布,他沐浴更衣,手执七星剑,步罡踏斗,禳星续命!此事逆天,成则延寿一纪,天地格局大变,败便败了,无非一死而已。 日则参议军机,夜则步罡踏斗,如此过了六日。虽然成功在即,但他总有心绪不宁之感,索性最后一日终于是要过去了。 而在渭水边的魏军大营,一支千人的部队开拔,前往试探蜀军,而大营中的司马懿搬了条马扎坐在帐前看着星象冷笑:“禳星之法为凡人续命可以,无非善报恶报,你诸葛亮何许人也,天下气运三分所钟,让你延了寿自然怪力乱神之事再起,且看如今又有多少人要你性命!” 蜀军之中,魏延在自己的帐中看着刚刚送来的紧急军情。魏延是蜀军仅剩不多的能够阵斩的大将了。早些年诸葛亮曾下了“脑后反骨”的断语,所幸先帝仁慈留了一条性命,勤勤恳恳了多年,也算身居高位的蜀汉老臣了。但现在他要去做一件大事,一件有可能使得蜀汉自此走向毁灭的深渊的大事!但正如他当年为了天下苍生叛投刘玄德一样,这一次,他也是为了天生苍生要去把那盏灯灭了! “偷转乾坤呐,丞相。但对不住了,这世上,不能让以万物为刍狗的非人再现了!” 魏延咬了咬牙,活动了一下面部肌肉,做出焦急的表情,他出了自己的军帐,快步走向被重重护卫的中军大帐,他大声喝道:“丞相!魏兵来犯矣!”一边不管不顾地走了进去,然后他一个不小心,便把那盏命灯给撞倒了! 他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般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 姜维想拔剑杀了他,然后诸葛亮阻止了他,接下来死孔明吓退了活仲达,而魏延会被马岱所杀。 司马家篡了魏,终于三分归晋。事情本来应该会这么发展的。但忽然间有了小小的变化。这个变化也不能说是小小的。 变化就是魏延烧起来了。命灯的一点火星溅到他的披风上,迅捷地烧了起来! 刚刚拔剑在手的姜维震惊地看着眼前的一幕,而诸葛亮却毫无动作,他制止了想要上前的姜维,轻轻叹息:“没用的。已经没救了。” 魏延发出了惨嚎,就在原先那命灯的位置来回翻滚,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大将仿佛被神秘的力量拉扯在命灯的位置,或者说,某个神秘的力量让魏延燃烧了起来成为了诸葛亮的命灯! 于此同时,诸葛亮的背挺起来了,他凹陷的脸颊重又丰润,满头的白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黑,那个“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的卧龙重又回到了他最美好的年代,他回复了青春。 “世道要变了,伯约。”丰神俊逸的诸葛亮微笑着看向他震惊甚而有些恐惧的弟子,没有去管那被烧死的魏延,他出了大帐引来了一阵惊呼,但很快骚乱平定,毕竟丞相并非常人。相比于姜维,这些底层的士兵更快地接受了丞相返老还童的事实。诸葛亮看向星空,恰好看到了一颗星的坠落。 “感谢你替我落下。”诸葛亮目送着这颗星星划向远方,“就是不知是谁落下了。” 魏明帝青龙二年,世道变了。蜀汉丞相诸葛亮的成功续命让诸葛亮神化,再次确立了他作为蜀汉第一权臣的地位,而司马懿的无功而返并没有使得司马家受到冷遇,诸葛亮的存活让司马懿越发受到重视。孙吴政权采取了龟缩政策,丝毫不理会长江另一面的情况。而在草野之中,身怀异术的人们重见了天日。 在曹魏,魏明帝设立了建安学宫,广揽异人。在蜀汉,丞相府招揽这些异人作为门客。而孙吴,吴主造了一座凤凰台,以美人财帛招募强者为己用。 三国都因诸葛亮逆天续命而渴望力量,于是他们开始培养自己手中的力量并为此制定规则。这是天下的变化。 而另一个变化则是从某一家来说的。山阳公刘协的长孙刘康的儿子在这一年出生了,就在星落的那一天。 刘协为他取名庆之。 为何而庆呢? 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 第零章:出生 ?山阳是个好地方。 对刘协来说确实是这个样子的。 他的居所更换过很多次,他已记不清洛阳的鼎盛景象,只记着那烧起来的漫天大火和百姓的哭喊。然后他去了长安,又过了段心惊胆战的日子,终是东行到了许昌。重整山河,百官朝觐,楼宇宫室焕然新。 一开始他总是以为事情是大有可为的,怎知好不容易去了个太师又来了个司空! “挟天子以令诸侯”,天下人好像是这么说的。而他刘协便是那个被“挟”的天子。刘协一开始也是很不满的,只是在死了两个心爱的女人之后,他也就没什么心思了。曹操对自己还算是不错的,刘协想,起码他一口气嫁给了自己三个女儿。想到这里,想到自己现今的妻子,刘协稍稍露出了笑容。 尽管年纪相差了很多,夫妻间却是恩爱无比。现在的日子似乎比自己当皇帝时要快活很多呢,何况自己并不是一个好皇帝,刘协有些落寞地想到。但他很快振奋了精神,他在等待自己的曾孙子或是曾孙女的出生。女孩儿更好些,他想。 他的长子死得早,索性给他留了个孙子刘康。日后这山阳乃至这宗庙也是由他来继承的,现在康儿也是有后了,只盼能将这仅剩的汉祚延续下去。 他感到有些疲惫,陪伴在他身边的曹节轻轻拍了拍他的手,抚慰着自己的丈夫。忽然间不远处传来了骚动,曹节扶着刘协站了起来。刘协摆了摆手,示意自己还没有那么老迈不堪。他的孙子面露喜色,快步走了过来。 “是个男孩儿。。”刘康行了一礼,恭敬地说道。 “我们去看看。” 到了产房外他们发现这里的气氛有些异样,刘康吩咐把小孩儿抱出来看看,仆妇有些为难的样子,唯唯了半天,却说是不能见了天光,不肯。刘协皱了皱眉,没有说什么,倒是曹节开了口“拿把伞撑着却也不会吗?” 仆妇咬了咬牙,回转去将小孩儿抱了出来。她满脸惶恐,嗫嚅道:“小殿下就是不肯哭,仆等实在没有办法。” 刘协摆摆手,示意将小孩儿凑近些。这小孩儿太不正常了,别的婴孩出生之时总是哭喊吵闹,越是吵闹的厉害小孩儿将来总是越发健康,可他们面前的这个却是安静无比。并不是因为哭喊过后因劳累而沉沉睡去,他睁着明亮的眼睛注视着自己的父亲,以及自己的曾祖父母们,仿佛在审视一般转动着乌黑的眼珠。刘协忽然感觉面前的这个孩子是一个与他平等的存在,一个也历经了世事而非全新的生命。 鬼使神差,他俯身轻轻地在这个孩子的耳边进行了自我介绍:“你好,我是你的曾爷爷,刘协。从今天开始你要记住一件事,我们的祖先曾经斩了白蛇,而我们,曾经拥有天下四百年!” 说完他直起了身子,他惊讶地发现这个孩子的眼中突然溢满了泪水,然后放声哭嚎。 他转身对自己的孙子说:“以后便叫庆之吧。”说完,他牵着曹节的手缓缓离去,留下正因刘庆之开始哭闹而既高兴又手足无措的仆妇与儿子。 他忽然很想放声大笑,但他终究是老了,最终没有做出什么激烈的举动。 “吾家得金鳞矣,只是不知,却能否化龙?” 那一天是诸葛亮禳星成功返老还童。 那一天有大星如斗落于山阳分野。 那一天从来都只隐藏于草野,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异人们精心打扮,粉墨回场。 那一天禅位于曹丕的汉献帝刘协的曾孙子出生了,因为蜀军北伐又一次无果而终,取名刘庆之。 而我们的故事,就此开始。 ; 第一章:薨 ?“薨,死也。”——《尔雅》。 禅陵的北面是太行山,其余三面都是平原,是个视野开阔的好地方。想来每当人郁郁难言,往这儿走走总是会很令人心情舒畅的。曾经这里还不叫禅陵,只是一个没有名字的小地方而已,但是当大汉最后的天子将这里作为避暑胜地之后,也便拥有了非同一般的地位。当献帝死去,这里也便成了他的陵墓。 历经了数月的准备,那位禅位的皇帝将被埋葬这里,或许是为了纪念他的功德,也或许是为了讽刺,总之这里最终是有了禅陵这样万世不灭的名字。 魏明帝率领了百官很是哭祭了一番,赞颂着所谓“孝献”的无量功德。 颂曰:“献生不辰,身播国屯。终我四百,永作虞宾。” 汉室的后裔们看着四周威武雄壮的甲士,低眉顺眼地垂着头,称赞着魏明帝的圣明,赞颂着自家将天下交给曹家是一个多么正确的,同时又大大褒美了一番魏家留存汉祚是多么宽仁。 这些曾经是帝室宗亲的人们,极尽谄媚之能事,硬生生将本当庄严肃穆的天子葬礼变成充满了溢美之词的谈会。 他们的腰都很弯,不管是资源的还是被迫的。曹叡满意又厌恶地看着这些他视之为蠹虫的生物,又不无担忧地想到恐怕曹家也终究是有这种废物的。但他并不担心,他坚信天下终将由曹家统一,只有他人向自家卑躬屈膝的份!只是可恨那该死的诸葛村夫,听说竟然返老还童!如此邪术,竟不能为已所用,实在可恨! 不过他很快释然,想起那个前些日子那个径直入宫展现了无限伟力然后被他拜为帝师的异人,他就安心无比。 帝师已经看出了他身体的问题,并传授了调养之法,他有信心成为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不,不仅是在位时间最长,更要完成秦始皇都没能完成的伟业!他要东略琉球,北扩高丽,南收蛮夷,西征西域,一统天下,千秋万代! 忽然间他看见有人在他面前并未低头。是个约莫两岁的稚童,这小孩儿就那么与他对视,水汪汪的大眼睛透出纯真。 仅仅是纯真,没有什么别的害怕,崇敬的情绪在里面。曹叡有点恍惚。 多少年没人这么看过自己了? 他的爷爷还在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人敢于不敬地直视他的双眼。而他被封为武德侯以后,觐见这场葬礼的主角之时才有过这样的体验。 这眸子真像啊,一汪平静的湖水。明明那个人是有怨气的,又是怎么能如此平静地注视着自己呢? 曹叡从没有想通这个问题,他也决定不去想,因为并没有什么意思。这本是早就被抛诸脑后的,谁料今日又能见到这样的眸子。 应当是那人的心境最终也如赤子一般了吧,他这么想到。 他走向那个小孩儿,问道“你便是山阳的曾孙子吗?” 那小孩儿仍旧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似乎有些没听懂。一旁的刘康见状刚准备搭话,却听见自己的儿子奶声奶气地回话了:“回您陛下的话,我叫刘庆之,现在下葬的是我的曾爷爷,边上这个是我爹爹,他们都是山阳公。” 曹叡愣了一愣,然后哈哈大笑:“回您陛下的话,有意思,有意思!”他俯下身摸了摸刘庆之的头,然后向着刘康说道:“你有个好儿子啊。” 他直起身来,对身边的人说道:“替朕记下,刘氏子庆之,朕当以女妻之。”说完便吩咐起驾回宫。 留下身后刘家人在山呼万岁。 这些曾经的汉室宗亲们大多不去管这是一场葬礼,纷纷聚拢过来开始祝贺,甚至已经决定回去便摆宴庆祝刘家又将稳如泰山。 人们的中心刘庆之仍然是睁着那无辜的大眼睛,仿佛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眼睛仍旧纯净如水。 没有人发现他在悄悄注视着魏明帝远去的车辇,仿佛在看一座死气沉沉的灵车。 是的,此时我们要交代下刘庆之何许人也。 刘庆之,江南人,生于江南,长于江南,终是北上求学去了bj去了之后后悔无比,从此再也吃不上一碗能算得上过眼的馄饨,只能就着食堂皮厚肉少的“小笼包”勉强果腹。他很气,但无从说起。总算汲取了先进的知识作为食粮,学了一手好单片机,虽然他的专业是生物工程,但不妨碍他学了一手好单片机!本以为毕业了就能有个着落,哪知竟有海岛小国不开眼冒犯天朝上国,于是拥有专业技术的刘庆之一纸召令成了小小的技术上尉。 再然后一枪未发就在前线的整备室被敌方小当量远距离武器轰的殉了国。 自此莫名其妙阴差阳错成了颗小小的流星代替诸葛孔明落下,就此搅动这一条时间线, 说到底还挺好的,起码也算有身份的人了! ; 第二章:转身遇见鬼 ?夜,无风,很静。 最后的汉室宗亲们在哭祭了整整一个白天后,大多都已经告退回家,准备好好犒劳一下辛勤了一天的自己。他们的居所大多在许昌,在长安,在洛阳这样繁华的地方,舒适无比,纵使再落魄也总是有一块小小的庄园,能够过着田园牧歌式的惬意生活,比这鬼地方不知要高出几等来。 他们早已看清了现实,趁着汉王朝的余晖未尽能惬意多久是多久,人生苦短,只争朝夕!他们大多没有选择搬去山阳那个鬼地方,就算最后的汉祚在那里对他们而言也是毫无吸引力。 不过是留下的一个名分而已。 刘康一支的族人却是留了下来。刘康的父亲早死,如今他继承了山阳公的爵位,也成为了刘家目前地位最高的人了。当然许多人视这一脉为耻辱,因为就是在这些无能的人手上,汉室失去了它的尊号。 无论如何,刘康要在此守灵。说是守灵其实也只是住几晚上吃几天斋饭罢了。曹魏毫不吝惜金钱,这陵墓严格地按照汉天子礼来修建,并附带有住房足够近千人居住,以彰本朝威严。但走了一大片人之后,广阔雄壮的宅院显得有些冷清凄凉。 刘庆之躺在自己的床上,香甜无比地睡着。曾经他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发愤图强,成为教育部的一把手,随后规定大学生早上上课的时间应当不早于九点,晚上下课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五点,并且所有的宿舍楼应当在晚上十二点停止照明的供应。朝九晚五的生活才是适合学生的,作为一个善良的人,他并不愿意后辈们和他们这辈人一样生活作息无规律。但很可惜,他打入教育部门的计划被一纸召令打碎,而之后他振奋精神决心以军界大佬的身份施压教育部的计划也因为一次意外袭击而无疾而终。他并不知道自己为国捐躯之后是否成为了烈士,但他知道在这个没有电力的世界他可以想睡多久睡多久,再也没有该死的deadline逼迫他盯着浓重的眼袋赶工赶点。 不过今天他睡得并不安稳,应当是认床的缘故,或者是白天不小心的睡太多的原因,小小年纪的刘庆之失眠了。 他精神振奋地数着羊,但这毫无作用。 “也许是压力太大了。”他这样想。降生到这个诸葛亮返老还童的年代之后,他十分小心十分努力地扮演着一个小孩儿。 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假装自己不会说话,然后重新学习,还要带点儿口音真是如同掌握一门外语般艰难。幸好自己不会写毛笔字,或者说写的难看,趁此机会刚好练练字。 他晃了晃头,拿起放在床头的水杯喝了口凉茶,穿上了衣服准备四处晃悠一下。他准备再去看一眼陵墓,凭吊一番最后的大汉天子。 他仍然记得刚刚降生正在懵逼之时刘协的自我介绍是如何让他认清现实的。他当时真的被吓哭了。哪就说穿就穿了呢?我特么咬咬牙预购的《文明7》还没玩过呢!我的人生才刚开始!我的理想呢!我的抱负呢!我那素未谋面的老婆呢! 不过等冷静下来之后,他忽然发现上天是如此公平,竟给了他第二次生命,并来到了一个仍然是一夫多妻制的时代。但这见鬼的曹叡是干嘛啊,我好歹也算显贵,本来不知道多少小姑娘倒贴,你这么一说要嫁女儿,岂不是强行让我一夫一妻?刘庆之有点忧伤。 思忖间他已经到了地方。全副武装的甲士精神抖擞地巡逻着。刘庆之选择不被盘问为什么一个毛孩子不睡觉跑出来瞎晃悠,远远地挑了个能看见陵墓的地方拜了一拜。 他轻声说:“老头啊,你可多活了几年。这地儿也真是奇怪,一点不正常。听说诸葛亮续命成功了,不知道是什么膜法。我记着原本是只应该多活十二年啊。曹魏还建了个学宫,听人说里面都是高来高去的神仙。我想了想,莫非我这小小蝴蝶把这低武世界变成修真文明了?恩,那我得去找条好大腿抱抱。左慈吓死了曹操,于吉干掉了孙策,南华教出了张角。唉,都是擎天白玉腿,可惜没得抱啊。” 他摇头晃脑往自己的房间走去,整个身子却忽然僵住。 就在他摇头晃脑的时候,一只手,一只温润冰凉的手轻轻地摸在了他的头上。 “听说,你想抱我的腿?”一个幽幽冷冷的声音,让刘庆之汗毛倒立,惊悚难言。他慢慢地转过头去,感觉那只手没有把他的脑袋拍成肉酱的意思,又抬起头看了一眼来人。 当然不是鬼,是一个人。如果说是鬼的话,那就是一个满头银发一身道袍漂亮的要人命的女鬼。刘庆之的眼睛立刻就直了。他对于银发的妹子或者漂亮女鬼毫无抵抗力。 他迅速整合了信息,然后做出了一个影响了他终身的决定,他张开小手紧紧地抱住了银发女冠的大腿,深情款款奶声奶气诚意十足地喊了声——“师父!” ; 第三章:南华 ?刘庆之脑袋上被敲了好大一个包,安安分分地坐在自己床上。 那银发的女冠也搬了张凳子坐在床边,有些苦恼地看着刘庆之。她一根手指轻轻揉着自己的眉心,似乎很苦恼怎么摊上这么个小崽子。 她斟酌了许久,最终缓缓开口进行了自我介绍:“我是南华。”当她说出这句话之后,刘庆之敏锐地感受到这个漂亮的银发大姐姐容光焕发。刘庆之记得这种变化他曾经在某些老党员的脸上见过,那是一种名为信念名为理想的东西。 刘庆之从来都不记得管好自己的嘴,曾经他是个优秀的逗哏。但他还是很注意时机的,于是他嘟哝了句:“啊,南华还是称号有一代代传下去的啊。” 他后面还有半句,咋整的和火影一样。但他没有机会说出来了。 压力,可怖的压力笼罩了他。似乎是刘庆之的态度激怒了南华,随之而来的是非凡的力量。 刘庆之曾经是个相信科学,信奉“核平”的优秀唯物主义者,但他被莫名卷进了这个在他看来有些错乱的时代之后,开始认真的考虑超自然力量的存在。这一刻他坚信了超自然力量的存在,并且第一次迫切地希望获得它。 刘庆之的身体内仿佛被灌满了铅,沉重,阴冷,黏滞无比,他想要呼吸,但每吸进一口空气,一同带来的不止是空气,还有如同刀割般的疼痛之感。他痛苦地弯下腰,想要在床上翻滚,但是忽然间痛楚如同潮水般退去,夏夜凉爽的空气灌进他的肺里,他贪婪地喘息着,一个小小的孩童贪婪地吞进空气,仿佛刚刚破壳的鸟,不管不顾。 “你很聪明,但聪明地过了头,为什么不把有些事情烂在心里呢?”南华淡漠地开口,仿佛刚刚的一切与她并没有什么关系。 刘庆之一边喘气一边用力地点着头,同时将面前的这个人归入狂热分子的范畴,并决心再也不在有关信仰的方面撩拨这个漂亮大姐姐。但他有种直觉,这女人只是要他难看罢了,无论什么理由都可以作为发飙的原因。 南华看着他的样子有些不忍,但那种柔弱的神色一闪而逝,并没有被刘庆之捕捉到。她从怀里掏出三本小册子,放在了刘庆之的身旁,“我来此本为了结一桩因果,《太平经》予你,还望好生参悟,以保汉祚不绝。” 言毕她轻轻一挥手,画了一个圈,倏忽消失不见。刘庆之没有心情去感叹这一手大变活人,他心有余悸地晃了晃脑袋,拿起一本小册子读了起来。 “太平者,皇天之下,百姓侍其君,服其劳役,供其赋税,乃至献女卖命,乐此不疲,则可称太平。”刘庆之看到这开头的一句悚然一惊。他迅速地往后翻了一遍,发现整本小册子用简练的语言地讲述了统治阶级应当如何调动民众的积极性,以及各种权谋攻伐之术。 他又翻开另外两本小册子,一本小册子竟然是地理志,记载了天下山川险要,并有各地风土人情,民俗物产,乃至各地望族,无所不有。 最后一本小册子最厚,则是记载天文,并有禳星之法,周易之学,望星占课,奇门八卦,机关奇术。 这三本小册子分别以天地人为名,正顺应天时地利人和。刘庆之大略翻完不由感慨难怪张角能够裹挟百万,对抗朝廷,气吞万里如虎。 以《天卷》装神,以《人卷》驭众,以《地卷》攻城略地,安能不无往不利? 若张角长寿,则可据hb略辽东,夺关中,拓中原,如此则王霸之基定也,皇甫朱儁二人联手,就算无何进辈掣肘,也无可奈何,只得任由神器更易,天下换主。 这三本薄薄的小册子可谓是化龙之基!刘庆之并不打算去深究为何他这个汉王朝的残党获得了这样的奇书,他也没有幼躯一震,就此立下弘愿,扫清寰宇,重复汉室山河。他只是觉得莫名蹊跷。但不管怎样,对于自己有用的知识总是要吸收的,总要先学习,等能力到达一定水平再来确立目标。 若说什么直接揭竿而起倒是不可能的,如今天下三分,乱中生定,直接使用武力颠覆政权是极其不明智的行为。只有以曹篡刘,晋代魏这样温和的方式才能够不引起剧烈反弹。总之,走一步算一步吧。 刘庆之这样想着,将三本小册子小心地收好,就此睡去了。他太过劳累,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消失的南华向着禅陵前进。她无声无息地前进着,没有发出一点声响,若是被人瞧见,只怕以为是这禅陵闹鬼,一个女鬼,银发的漂亮女鬼。 一路上许多队甲士在巡逻着,但这些甲士仿佛看不见南华就从他们身边静静走过一般,仍旧循着固定的路线前进着。 南华缓缓前进,终于来到了祭祀用的高台。 高台上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有一壶酒,一只白玉酒杯,桌边有一张凳子,凳子上坐着一个自斟自饮的男人。 南华静静地立在那男人的背后,虽然没有低头,但却恭敬无比,甚至可以说有些温顺和依恋,就好像一个女儿,侍立在他的父亲背后。 男人又饮了一口酒,开口问道:“东西交给庆之了?”在得到了回答之后他满意地点了点头,但他很快皱起了眉毛,发出了一声冷哼。 他有些生气,他决定惩罚,于是沛然无比的伟力掐住了南华的喉咙。或者说一只手掐住了南华的喉咙,然而这并不是那男人的手。 他的一只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执着酒壶,他的手都占着。一只看不见的手,掐住了南华的脖子,并将她提离了地面,南华的双脚开始微微抽搐,她的双眼开始泛白,喉咙里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意识正在离她而去,她将要就此陷入黑暗。 忽然间一松,她被摔在了地上,她的冠摔落了下来,她大口喘着粗气,她热泪盈眶,她又获得了生命。南华并不敢动作,她无法阻挡这恐怖的伟力。 “以此略作惩戒。记住,在不久的将来,当他准备好了,那时你便不再是自由之身,你属于他,他是你的主子,你的肉体,你的生命,乃至你的灵魂都属于他。犯主之人,我只得代他教训。”那男人又一次开口,话语间是不容置疑的无上权威,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便是暴君! 他站起身,将酒壶中的酒倒在地上,又一口饮尽杯中的残酒。他看着巨大的陵墓摇头叹息,转身踏月色而归。 清冷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露出了一张酷似刘协的脸,但是却丰神俊逸,年轻无比,想来刘庆之将来也会长成这个罢? 他忽然狂歌:“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 惊起一林飞鸟,而那些甲士们,仿若未闻。 ; 第四章:远行 ?春去那个秋来,刘庆之一边从那薄薄的小册子上如饥似渴地吮吸着知识的甘霖,一边茁壮地成长着,经过了八个寒暑,刘庆之虽然未出落的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但却是长开了不少。十岁的刘庆之已经可以用清秀这样的词来形容了,眉眼还未长开,但已经自有一种气度。温润如玉,谦和有礼,见人三分笑。 刘康在魏明帝做出了那个承诺之后思考了三天三夜,之后他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刘庆之培养成一个居家型好男人。他也是希望子孙满堂的,然而他决不允许刘庆之成为一个多情种子影响日后夫妻和睦。时势比人强,只能委屈自己的大儿子,让自己以后的儿子多娶几个罢了! 受这种方针的影响,刘康为刘庆之请来的蒙学先生并不是那些大名鼎鼎的汉朝遗老,满腹经纶的大儒,而仅仅是一个山阳境内名不见经传名唤宋帘的孝廉,而这个宋帘则是以疼老婆与专情出名,刘康希望以这样的一个正面形象熏陶刘庆之使他成为一个优秀的丈夫。 虽然宫里还没个准信儿要让刘庆之尚哪个公主,但总得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不是?刘庆之明白像刘家这种历史遗留问题,是很难解决的,尽管似乎无论魏晋,山阳总是混的很不错,直到后来少数民族入关才被灭绝了社稷。 现在他准备把刘庆之送去建安学宫进行深造,现在的建安学宫已经是曹魏最顶尖知识分子的摇篮,并且还设有异人宫,专门培养那些具有特殊能力,比如奇门八卦,望星占课,搓火球以及万人敌这类强悍生物。如今的前线战场,已经是分属各势力的异人作为精锐小队频繁发生小规模高烈度摩擦的景象了。前线的士兵大多在屯田,以及安居乐业。但是普通士兵并没有失去作用。异人对普通士兵的最佳战绩由吴国的吴岚保持。这个来自吴国的年轻人,以一人之力击破了蜀国一支伪装成马贼的五百人骑队。吴岚是被那支骑队血洗后的小村庄的最后一人。 无论如何,为了山阳的延续,刘庆之总是要去学习先进的知识的,顺便还应当结交一些朋友,只要不结党,不是红颜知己,那就很好了。 刘庆之此时便是在收拾行李。他看着床上的三本小册子,叹了口气。 刘庆之如今对于三卷《太平经》已经背的滚瓜烂熟,然而能背下来是一回事,能否应用又是一回事。就好比当年那些背了本英汉字典就去考试的人才,遇见听力还是只能两眼发直地听着洋文不知所云。 《地卷》没什么好说,这种高中水平的地理志刘庆之已经融会贯通了,没有什么好说的;《人卷》的研习成果便是他如今时常挂在脸上的微笑,《天卷》是他研究的最多的,也是他进展最慢的一卷,如同南华那样随手画一个圈进行的移形换位他却还做不到,他甚而无法突破那一重“天人感应”的屏障! 天人感应是太玄道术的基础,这是一门并不循序渐进,反而一日千里的道术。只要能够感应到“冥冥之有灵”,就能够“随心所欲”。能够突破那一层,则能常人之所不能,乃至凌空虚渡,朝游北海暮苍梧,一念所动,身之所至。 刘庆之对这种类似大逍遥的手段很感兴趣,但别说触摸到门槛,连门在哪里都并不知道! 刘庆之看着手中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心想难道因为我不是本地人,水土不服才无所进展吗?他有点气,身为经过高考惨烈搏杀的幸存者,他如今已经拥有了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最重要的实践死活无法达成又有什么用,就好比那些江湖骗子说着自己铁口神断,阴阳知机,却只是个粗通心理学的人精罢了。 他又叹了口气,将小册子重新收好,放进了行囊之中。 他已准备好了远行。 在与家人告别之时,他忽然想起来当年离开家里去上大学的时候,父母是把他送到bj的。那是他第一次离家独立生活,想来家里也并不放心吧?尽管那时的自己鲁莽而自信,仿佛以为从此世界的大门为他而敞开。 这是第二次远行了,仍旧是为了求学,仍旧是去那最高等的学府,所不同的是家人并没有随他同行。刘康还要处理山阳的事物并不能分身,他也婉拒了自己的曾奶奶送给他的小侍女,他已能很熟练地骑马,于是他只要了五匹快马,四名健仆,略有些寒酸但精神无比地向着许昌而去。 刘康长亭里看着刘庆之远去的背影,忽然有些感伤,他觉得有些对不起自己的儿子。为了汉祚的延续,重任已经担在了他的肩上。 自己在他这个岁数的时候在干什么呢?斗鸡走犬,吃喝玩乐,再大的事情也有自己的爷爷担着,并没有什么好担心。 忽然间他的眼泪流了下来,他并没有去擦,抬起手来就会显得很软弱。 “风有些大呢。”他忽然说了这么一句,假装那眼泪是为风而流。 ; 第五章:初见 ?刘庆之前往建安的旅途还是比较顺利的。虽然在三国的边境仍然频发摩擦,但是在内部的郡县却是一片安居乐业的景象。民众对现今的生活谈不上喜欢也说不上反感,只是有滋有味地过着小日子,战争给他们带来的影响除了每年都有故旧亲朋被征召上了战场,其余也没什么了。 只要不轮到自己头上,那就是幸福安康的太平盛世。而随着异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出现,老百姓们也忽然有了除了进入行伍靠军功发家以外的改变自身命运的方式。 建安学宫的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大块,一个大块是文昌宫,文昌宫对曹魏的士子敞开大门,传授儒家经典以及杂学,不论身份高低,有教无类,并根据专精方向的不同分为不同的“室”,并且每年都会进行大考,淘汰劣等,鼓励先进。并且每三年会进行一次“春科”,挑选出最优秀的那一批直接进入政权当中。这已经是一种另类的科举制,为天下寒门谋了一条通天之途。 另一大块则是武禄宫,顾名思义,这一部分与文昌宫类似,只是主要研究的方向从对内管理改变为对外战争。兵法谋略是必修课,同时曹魏的名将们还时常会被请来分享带兵的心得。另外还有对于个人战力的专门培养。 而第三个部分是人数最少,但具有最重要地位的观星阁。观星阁不是类似钦天监那样的官方望星机构,观星阁这个名字的产生主要是为了呼应孙吴所成立的凤凰台与蜀汉丞相府的春深草堂。总之听起来具有一定的文化气息就可以了。观星阁都是那些向曹魏势力效忠,接受曹魏供奉的异人组成。曹魏负责提供身世清白,忠心耿耿的弟子,他们只负责教就可以了。不求青出于蓝,只求在战场上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就令人满意。 顺带培养出一批拥有强悍武力的保镖也是极为重要的,毕竟谁也无法保证诸葛亮不会发疯,跑去洛阳用奇门八卦之术引发雷劫刺杀魏明帝。当然,培养出精通奇门的刺客也未尝不是很好的选择。 刘康叮嘱刘庆之最优要进入文昌宫,武禄宫也极为不错,然而无论如何不能进入观星台。山阳公刘康在曹魏属于第二梯队的权贵,对于观星台这种被神化的地方有着清醒的认识。异人的手段确实高妙,甚而有诸葛亮这种可以禳星祈命,返老还童的顶尖存在。但如果不能成为顶尖存在并掌握权力,那就只是一个值点钱的打手罢了。而文昌宫将是未来朝臣的温床,多拥有一些朋友总是好的,只要不是盟友就不会有大麻烦。 选择武禄宫也可以进入军队发展,当今天下仍未一统,武人的地位从各方面来讲也是超过文人的。刘庆之将来若作为驸马统率军队,想来也是能被曹叡所接受。 而刘庆之内心是极其想去观星阁的,他对于文昌宫这种传授落后封建思想的地方是深恶痛绝的。听说那里的人每天都得做策论,可不得累死人。而武禄宫这打打杀杀的多危险,还是学习神秘的东方力量更有前途。 刘庆之一边思考着未来“分专业”的艰难问题,一边纵马狂飙。曾经刘庆之坚决拒绝学驾照,因为汽车太多了,汽油太贵。如今马匹也算稀缺资源,他又算是权贵之列,自然不反对骑马,还骑得很溜。他就快要到达目的地,于是决定下马慢慢走过去,一边平复心情一边慢慢前进。 时间正是初春,风景还是很好的。刘庆之一身白衣,腰间一条青玉雕花腰带,没有佩剑,右手拿着把打开的扇子,上书“附庸风雅”四个大字,左手又牵着匹品相极好的白马,并无一根杂毛,身后跟着四名健仆,一看便是豪门大阀出来的公子,还是知书达理相貌不凡的那种。 想必若是在洛阳,趁着大家闺秀们踏春的日子这么出来一走,他刘庆之就声名鹊起了。 但他并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习惯性地走路思考问题。然而行者无心,观者有意,这样一个醒目的白衣少年是很吸引眼球的。 在官道上一骑红马分快地掠过刘庆之又忽然折返,直直地停在刘庆之的身前。正低头想事情的刘庆之有些不快,没看我正烦着还来找我晦气。但他还是扬起了三分笑脸,向着马上的骑手问道:“请问何事,这位,姑娘?”他的笑容经过了锻炼无懈可击,春日的阳光下他的牙花子璀璨,他静静看着马背上让他也有些惊艳的俏丽少女,那少女唇红如朱,长发及腰,眼睛很大,扑闪扑闪,还有这秀气的鼻子,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刘庆之确信这只是面前这小姑娘的天然伪装,刚刚那狂飙的速度,令他也有些心惊。 “是个有些疯的漂亮小姑娘。”刘庆之下了这样的断论。 谁料那小姑娘竟然被他看的红了脸,轻轻一挥马鞭又飞也似地狂飙而去了! “我的魅力竟然如此之大了,唉,我真怀疑我以后能不能坐怀不乱,”刘庆之深沉地叹了一口气转而又笑道,“会在那儿见面的吧。” 他看着远方,那是一片连绵的建筑群,铺天压地,气吞淮水。 而一骑飞快的红马,正向建安学宫绝尘而去。 ; 第六章:入学搞事 ?建安学宫的春天都是很热闹的,因为两件盛事。第一个便是针对学宫内部的“春科”,无数寒门士子鱼跃龙门,避开九品,一跃成为人上人,又有大量勇敢热血的年轻人加入军队,就此为曹魏的安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而另一件就是建安学宫敞开大门欢迎天下的少年们加入。当然这大门是有门槛的,首先你不能高于十二岁,其次报名者必须要通过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的内容很简单,展示给考官看你能够做什么。你可以选择坐在屋子里,用笔墨纸砚描绘出一个未来。 当然也可以选择在建安学宫的演武场,用强健的体魄,高超的武艺来获得考官的青睐。 通过考试的年轻人们会参加一项强制的考核,通过考核的少年们会和为数不多的少女们一起参加选拔拥有天赋者进入观星阁的考核。之所以会有女性,也是由于女子在天赋上似乎并不逊色于男性,当然,仅仅就“异术”这个层级而言。 在洛阳的皇宫中,魏明帝有两位妃子就是拥有强大力量的异人,当然这二位并不是因为什么政治需求而委身于皇帝,更不可能因为爱情。仅仅是因为选秀选上了而已。 当然,那两位妃子都复姓司马。 学宫考虑到生源,也是对观星阁的招生放开了对女性的限制,一时间豪门大族将女儿送去建安学宫试图让她们加入观星阁也成为了一种风尚。 说不准女儿因为强大而被选进宫了呢,容貌什么的无所谓,给陛下当个定海神针就很不错。再说,就算外嫁,强势的女儿总是偏向娘家的,不外嫁招个赘也是极好的。 建安学宫外是被无数根柱子围起来的,这些柱子摆放的位置由异人设计,组合起来是一个极其巨大的阵法,名为周天星象,号称远远超过诸葛亮的八阵图。不得其法误入就只有死路一条。 对外只有一个阵门,作为内外交流的通道。 阵门处有一个极其巨大的门楼,却不雕龙刻凤,而是绘满了日月星辰。 此时在那门楼下已经排了两条长长的队伍,一条相比较短了一半却也极长。刘庆之正纳闷着哪有特殊通道,却有两个穿着统一黑色服装的年轻人上来接引。 一人将刘庆之的四个仆从引向学宫外的一个小镇歇息,而另一人则是招呼起了刘庆之。 那人却是个眯眯眼,模样还算得上整齐,年纪很轻,不过总是笑着,看上去很是和善热心。 那人看着刘庆之,眼睛似乎又眯了眯,却是歉然一笑:“抱歉啊,我眼神不太好,不是故意这么看你的。” 刘庆之忙摆手表示并不碍事,他问道:“这位师兄,不知如何称呼?这里两条队伍,却是怎么一回事呢?” “小姓贾,名文,若赏脸唤我一声贾兄便是,”贾文瞟了一眼那两条队伍,“一条是普通人排的,另一条却是特殊通道。” “特殊通道也这么长?整个大魏的达官显贵都把他们的子弟送来了?” 贾文点了点头补充道“来一次也就罢了,可有些人总是不断地把他们的儿子送来,而学宫总是不好意思拒绝的,毕竟除了第一次他们都得交银子。” 结果贾文将刘庆之引到了最长的那一条队上,嘱咐道:“你得等一会儿,虽然队伍看着长,还在不断加长,但是只是登个记罢了,进去之后先是会安排策论的考试,选个自己拿手的考场进去便是了。若是选择武禄宫,还有个场试。大约会留你们在学宫待个三天,学宫会提供住处和饮食,这三天可以四处转转,别去要人命的地方就成了。三天后嘛,要么留下,要么便只能明年见了。” 刘庆之笑了笑:“那我争取不给学宫交钱。”贾文也笑了笑,挥手告别又去接引其他人了。 刘庆之并不是很熟悉曹魏政权的上层小圈子,但很显然前方排队的华服少年们彼此都是熟悉的。 他们很有序地排着队,然而这不能阻碍他们三三俩俩地彼此交谈。他们中的一些带着淡淡的兴奋,有些是十分兴奋,剩下的不是面无表情就是垂头丧气。 而在那条较长的队伍里,穿着朴素的少年们则几乎是统一的紧张忐忑,他们没有太多的兴奋表情,只知道假如此次没有成功一跃,那么未来他们就没有什么机会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机会了。 他们肩负着一个家族的期望,他们不能够失败。 刘庆之饶有兴致地观察着两支队伍中的众生百像,他很笃定那些衣着朴素的少年们比华服少年拥有更多的机会。 权贵子弟们只是在寻找一个进入仕途的优秀台阶,他们还有许多比这略差但十分充足的台阶。但是普通人们的机会少之又少。九品中正,始终看的还是品第,还有那些真正的天纵之才才能够获得机会。 正如贾文所说,刘庆之很快就排完了队。他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领了块号牌,正是“甲六六六”号,这代表他是第六百六十六个登记的权贵子弟。 他穿过了那个阵门,忽然感觉有一阵清风拂过。他的视野骤然开阔,那些密密麻麻的柱子消失不见。他看了看身后,只有那个作为阵门的巨大门楼仍旧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 不知为何刘庆之想起了顶天立地这个词。他摇摇头将纷乱的思绪,他准备混进某个小圈子里去。 毕竟出门靠朋友。不过得挑个看起来不上不下的,万一跑进啥“太子党”那就很不好了。 于是他稍稍整理了一下衣装,向一群正叽叽喳喳聚在一起的小姑娘们走去。 但他并不准备直接闯入那个小小的圈子,他将要经过,然而这会被三三俩俩明显有所企图的纨绔们误解。他将被刁难,然后那些小姐们受到的良好教育会为他解围。 于是他将收获一些没有脑子的敌人和美丽而极可能变的强大的朋友。 如此划算的买卖,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脸皮厚如精通《人卷》的刘庆之,从来不会在意被叫小白脸。 他挂起了三分微笑,假装向那群贵族小姐们走去。 一步两步三步,他摇着扇子走的安闲无比。他准备好搞出一点事情了。 ; 第七章:策论 ?正当刘庆之带着三分微笑准备去迎接人生的第一次冲突之时,一阵清脆的掌声使他不得不收住了脚。 那掌声合着奇特的韵律,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那些少年少女们不由自主地闭了嘴循着掌声望去,刘庆之也不例外。然而他只是为了从众,并且经验告诉他,当一场考试前一个人拍起了掌试图吸引考生注意力,那么他一定是有事情要宣布的考官。 于是他抬脚往那里走去。 他很快地穿过驻足不前只是伸长了脖子的人群,来到了最前方。在拍手的那考官却是个娃娃脸的年轻人,年纪也只比刘庆之大个约莫十岁的样子,一身黑色文士袍,而在他身边是一个面容严厉的中年人,他对于娃娃脸这种耍弄新人的行为似乎有些不满,不过他看着那些走出人群来到最前方的少年们,嘴角还是露出了赞许的微笑。 等那些自己走出来的人都开始有些骚动的迹象之时,边上那个面容严厉的中年人轻轻咳嗽了一声。这一声咳嗽并没有产生什么神奇的效果,比如让那些伸长了脖子神情呆滞显得滑稽无比的少年们恢复年轻人应有的朝气。 但娃娃脸听到了这些咳嗽,他微笑示意了解,然后停止了拍手。少年们渐渐回复正常,不可避免的,他们中的一些又开始交头接耳似乎想要搞明白发生了什么。 中年人叹了一口气,还是自己走上前了一步,他开口,声如洪钟:“诸位,肃静。”这四个字便终于是带有神奇的力量了。仿佛一股浪潮,这浪潮朝着考生们迅速冲刷了一遍,而被冲刷过后的考生们竟忽然间都闭上嘴。无论是想要说话的还是不想说话,都惊恐地发现自己丧失了语言的能力! 联想到异人的传闻,他们又不是真的蠢,怎么会不明白那是台上那人的手段呢?而这人仅仅一句话便有如此效果,许多认的心中不由火热了起来,再看向那中年人的目光不由多了几分敬畏。 中年人继续说道:“你们将在我身后的大殿参加笔试,按照你们手中的号牌对应入座。每个人的桌子上都备好了笔墨砚和一本足够厚的试卷。不用担心做不完这份卷子,我们只根据你做的那部分来进行评判,你们将可以作答直到今日月上中天。”他顿了一顿,“那么,你们可以开始了。”他挥手打了个响指,随着清脆的声音,他身后大殿的大门洞开,恢复了语言能力的考生们再不敢叽叽喳喳,鱼贯而入。 刘庆之往里很是走了一会儿才终于寻找到自己的“甲六六六”号,他四处张望了一下,对着周围的考生友善地笑了笑,毕竟之前也是排的前后队,到这里也算半个熟人。 四周的考生看刘庆之也像是个好人,也友善地点点头,只是看着之前落座的那些人已经开始奋笔疾书或是埋头沉思,也顾不得寒暄,抄起笔杆子蘸了些墨就开始答卷子了。 刘庆之看似乎不能攀到太多交情,也取了根笔先工工整整地把自己的名字写上了。 托上辈子的福,他的毛笔字经过两世积累,已经能够入目,勉强可以称之为清秀了,刘庆之从来就不是字如其人的类型,小学的毛笔字课他都是使用“双钩法”完成任务的。描个边,填个色,简单方便。 他翻开了试卷,然后发现除了第一张写着密密麻麻的题目,剩下的都是白纸。他从第一道题目一直看到了最后一道,发现都是一些不同类别但综合性极强的题目。 就好比当年生医工的哥们既要学电信的内容又得学生化一样,啥都要懂,啥都要精通??????也就是说,这些问题都是交叉性问题。 他想了想最终还是选择只答一道,第一道题,最难也最复杂。 “试论:如何国强?” ; 第八章:少年大魏说 ?建安学宫是依着淮水的。 魏明帝并没有将学宫放在洛阳而选择了许昌。相比洛阳,许昌才更能体现建安这两个字的情怀。他一直是个富有情怀的皇帝,如果一个人的爷爷,父亲,还有叔叔都是闻名于天下的文豪,那他有什么理由不会念两句诗呢?文人应当有属于自己的坚持,于是曹叡拒绝了在洛阳建设学宫的建议。 此时的淮水之上有一叶小小的扁舟。建安学宫与淮水只隔着一片石柱,那片石柱保证了外人也无法从水路潜入。 但视线是无法阻断的,识得本来面目只因不在阵中。 扁舟上的人一边欣赏着学宫的景色一边饮着酒,还有舟内一名俏丽的丫鬟为他捶着腿。这是个正当壮年的中年人。他的额准很高,国字脸,浓眉大眼,脸部线条极其坚硬,是那种注定要封侯拜相的面相。然而这人却是一身宽大的袍服,斜靠榻上,一手撑着头,一手举着酒杯,只差没有袒胸露乳,仰天高歌了。 他也不太好意思在儿子面前展现洒脱不羁的精神面貌。 一个面目与他相差仿佛但线条却柔和些的小孩儿恭敬地在他对面的席子上箕坐着。身边是一盘零食果子,但也没怎么碰。 司马昭对着儿子说:“炎儿,你可知河边却是什么去处?” 未来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机会成为晋武帝的司马炎此时还是个好小伙儿,他试探地回答:“大魏稳定的保证?” 司马昭轻轻扶了一下额头,这孩子太老实了,还是得要好好教育一下。他伸出一根手指,严肃地晃了晃:“你说的很对,确实是大魏将来稳定的保证。可以想见,无数的英才会在这里被发掘,他们将在未来成为我大魏的基石甚而是擎天之柱!在这里,我们可以说机会是平等的。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 “寒门获得权力,士族的逐渐没落?” “不错,你说的很对。”司马昭赞许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挥挥手示意小丫鬟停止捶腿,并走出了船舱立到了船头。 “你看,在那处至少有一千名权贵子弟在那里进行测试,而平民的数目只有一半。那些大人们从来都瞧不起那些被他们踩在脚下的民众,在他们心中,他们的子弟自然是要比那些贱民强上无数倍的。从账面的数据来看,这几年确实是权贵子弟高于平民!”他挥舞了一下拳头,忽然变得激动“但基数摆在那里!建安学宫的学生第一年里几乎全都是权贵之后!可如今仅仅是十年不到,报名的平民已经占了三成,而你知道那些最终获得名额并从此掌控权力的普通人占了多少吗?超过六成的泥腿子就此穿起了官服,拿起了俸禄!” “可是九品中正不也是在这么干吗?” “你要注意,是九品中正不是中正!世家大族们老实了这么久你以为是因为什么?不过是为了三分薄面和自己的小命!等到太祖武皇帝余烈已尽,或者说那些老臣们的家族终于也变成豪阀,那就尽断天下寒门仕途了。对于那些英才们,只有为豪阀做狗,埋头种地或是麻衣经商这几个选择了。” “所以,”司马炎若有所思地顺着往下说,“建安学宫到时就只能被打压,甚而不复存在。可是,他们不还是有那么多异人呢?真鱼死网破,那些大族恐怕别想活下一个。” “你错了,真到了那时候,首先会是异人之间的大战。”司马昭又回了船舱内,招手又让小丫鬟捏起了肩,“异人也是有家族的,也可以从政,比如我们,再比如诸葛村夫,所以到时,我们需要首先站个队。” “站在哪一方身后?” “按照父亲意思,我们只站在最后的赢家身后。”司马昭轻轻转动着手中的酒杯,“不过我有一个想法,为什么我们不能是最后的赢家呢?炎儿,明年你便去建安学宫,好生看一看,这天下,究竟有无可用之才了。” 与此同时,刘庆之这个“可用之才”正在疯狂地奋笔疾书——或者说默写。写议论文最能体现格调的是什么?那就是名言!而刘庆之完全可以使用唐朝开始的无数文章的碎片加以修饰从而变成一篇自具格调立意高远的议论文! 更绝妙的是,没人能够说这是名言的堆砌!恩,只需要加工一下就可以了。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胜于蜀吴,则国胜于蜀吴;少年雄于天下,则国雄于天下。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翕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大魏,与天不老!壮哉我大魏少年,与国无疆!” 他以梁启超先生的骈文做结,又一次写了自己的名字——“山阳刘庆之”。那之字最后一笔重重上提,仿佛要把纸面刺破! 他很满意,吹了吹墨,上前交了卷子。 ; 第九章:纵横 ?刘庆之交了卷子便到外面去了。非常凑巧的,坐在后面的哥们也恰恰好紧随他交了卷子。 他很想找个人交流下答案,于是放缓了脚步,稍微等了一等。可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还没有开口,身后那哥们却加快几步,叫住了他。 “那位兄台,且停一停!”刘庆之转过身,微笑着行了一礼明知故问:“兄台,何事?” 那人也拉了架势行了一礼,却是一口山西味浓重的洛阳官腔:“小可贾黎民,不知兄台高第?” “免贵姓刘,山阳刘庆之。”完了还补充一句,“家父山阳公刘康。” 贾黎民却是一惊,又是拱手一礼:“失敬失敬,家父阳里亭侯贾充,如今忝为尚书郎。” “竟是肃侯之后,失敬失敬。”刘庆之也是一礼,暗想没听说过传说中的贾南风有个哥哥,如今贾充还没发迹,可以后一定飞黄腾达,毕竟他是敢杀皇帝的! 随后没落的前朝王公和将来晋国的开国元勋之后以考试考得很好的学霸们的惯有嘴脸苦大仇深地讨论起了考试。 刘庆之所不知道的是,在原本的历史上,贾黎民在三岁的时候会因为“伤心过度”这个理由而早夭。他很热烈地与贾黎民讨论着。 “贾兄,你却也只做的是第一题么?” “不错,这‘国强’二字,提纲挈领,总能让人言之有物,可练兵,可富民,可兴水利,可重田亩,包罗万象,以我看来,最是好写。” “贾兄所言甚是,”刘庆之摇着他的扇子,“想那命题人却也心善,若是别的题,想不出也就想不了,那第一题,分明就是设了个区分度,常人见这题目,总能想起个一二三,可一二三谁都会讲,可要紧的是四五六乃至七八九!也可专讲一点,深入剖析,再联系其他,也是妙极!” “所言极是,”贾黎民点点头,脸上却露出了自矜之色,“小可不才,作了篇《律说》,想来却也差不多能提纲挈领,言之有物了。” “贾兄果然家学渊源,我却也写了篇《少年大魏说》,主言教育之事,却不知能否入得审阅法眼了。” 两人越聊越觉得大对胃口,深有相见恨晚之感,也就结伴四处转转。他们却发现自己并不是最早交卷的,远处的一片宽阔的场地已经聚集了许多人。 “刘兄,那里便是演武场了,我们不如去看看将来为国拼杀的壮士却是何等人也。” “贾兄,此言差矣,就算文职也是为国拼杀,只是用笔而已。” “是极是极!却是我境界不够了。” 两个早交卷的公子哥儿互相吹捧着,慢慢向热火朝天的演武场走去。那演武场上主要都是衣着华贵的公子哥们。虽说是公子哥,但都还是有膀子力气的。 穷文富武,何况如今武官还是要比文人高了半头,所幸司马大都督以文统武很是争了口气,眼下又能算得上是太平,不然权贵们恐怕都把子弟们送进军队扩大影响力了。即使这样,平民百姓能够读书念字,却无法打熬力气,磨练武艺,或是阅读兵书。 场中那些平民子弟都是天赋异禀之辈,小小年纪就身长八尺之辈比比皆是,也有脸色蜡黄能单手就把百斤重的石锁掷起两丈高的深藏不露角色。 他们都是不准备也不愿意下场的,在他们看来文昌宫已经是稳进了,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能不能进观星台了,还费那力气做什么。现今的文人都以司马大都督为榜样,而要成为司马懿第二就必须学习,在大魏只有观星台能提供这样的教育。 在他们观赏着别人的考试时,也有人在看着他们的卷子。他们的卷子已经在一个安全可靠的地方被审阅着。一共九人的审阅小组都将阅读一遍 “嗯,这名唤贾黎民的,颇有几分才具,于律令一途算是入了门,可入刑部。”贾黎民的卷子转了一圈,在九人的探讨下算是定论了,最后一人在上面写了一个“刑”字。 “绝妙!真正是绝妙!”忽然间前面传来了一阵拍桌子的声音,“诸君请看此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胜于蜀吴,则国胜于蜀吴;少年雄于天下,则国雄于天下。’好一个少年强则国强!”说着便把卷子传阅了下去。 “似乎有些碎断,但也差不离是今科第一了。”有人赞叹 “只是,”也有人慢慢发现了问题,“该归于何处呢?” 听到这句话,所有人都沉默了。 一个看起来最老成持重地发言了:“礼部是极其适合的,这是个重视教育的好娃娃。” “老孔,我看户部也适合他!毕竟少年富则国富嘛!” 九个人有六个人开始发表意见,随后争执,最后挽袖子,就将要大打出手的时候,剩下的三个人中的一个发话了。 “行了行了,别争了,人家指不定就进观星台做司马懿第二了。”听得此言那六人竟都是点头,仿佛颇为赞同。 “若入观星台就是好办,我等皆可倾囊相授。”老孔捋了捋胡子,很是满意。 “但若是不过。” “不过又怎么办?” “设纵横,令他一人兼贯通六部!” ; 第十章:白茫茫 ?建安学宫边的小镇非常繁荣,得益于每年都会到来的有钱少爷小姐们,这个就叫做“学镇”的地方几乎遍布商铺和客栈,小镇的居民也早已不事农桑,如今他们拿的最多的不是镰刀锄头,而是算盘银票了。 刘庆之和贾黎民分别之后各自去寻自己的仆从了。刘庆之的仆从已经在学镇最好的旅店“迎宾楼”赁了间院子。须知如今这些公子哥儿都是何等身份,寻常旅店的上房对于这些锦衣玉食惯了的少年们而言只是给下人住的,故此迎宾楼很是圈了些地,造了许多院子,当然是价格不菲的。 而因为那些准备进入观星台的小姐们要在此待上至少三天的缘故,吃吃喝喝玩玩乐乐的消遣是少不了的,刘庆之跟着贾黎民很是四处风光了一把,结识了不少当今权贵圈子中的人物。但是他也恰到好处地表现成一个谦和收礼的正派人物。 转眼间三日已过,就要到了放榜的日子。那些在三日内通过演武的武斗派分子也要去看看自己被分在了武禄宫的哪一块。而刘庆之和贾黎民这种人自然是要去欣赏自己的排名了。 今日却是在建安学宫的大门外立起了两块巨大的告示,一块上书文昌,一块大写武禄。 文昌宫那里却是分了六列,每列以吏户礼兵刑工命名,各列长度不一。 两人就分开找了起来,贾黎民很快就一脸喜色:“唔,刑部第一,审阅当是按交卷序所录的吧。” “是按高低排列的。恭喜啊,贾兄。”他身后一个文质彬彬的弟兄拱手称贺,却是贾黎民早就认识的夏侯昱,乃是夏侯渊的曾孙,出身武将世家却因为体弱学文。 “夏侯兄却是如何?” “比不得贾兄,区区只得了户部第三。”但夏侯昱却也无法抑制他的得意之色,户部却是主要学习财政方面的知识,虽然是商贾之道但是从者如流,竞争压力极大,所谓区区第三分量科比刑部第一要高得多。 夏侯昱却忽然压低声音凑上来说:“那位只怕不秒了。我看了一眼,礼部上却没他的名字。” 贾黎民却摇摇头,“那位是极有见识的。怕不是在礼部,我等去看看。” 二人过去看了一眼却发现刘庆之已不在看那榜单了,脸上没什么喜色。贾黎民心里一惊,心道莫不是明年见,心下当即想了几句宽慰的话,准备去勉励一番。 谁料到刘庆之竟说:“二位,走吧,咱们去看看那观星台是个怎么招人法。” “刘兄,你却被分到了哪里?”夏侯昱小心翼翼地问道,心想莫不是前朝王公都是内定的,不用上榜也能录取。 “我也不知道是哪儿,”刘庆之耸耸肩,“不过那上面有我名字就是了。”贾黎民和夏侯昱循着刘庆之的手指看去,发现他的名字还真的在上面。 就在文昌两个字之下,六部之上,一个“山阳刘庆之”熠熠生辉,凌驾于所有人之上。 “今科第一啊。”夏侯昱下意识地说出了这句话,然后内心的第一想法却是以后有大腿可以抱了。而贾黎民却想的更远一点,如此人物,若仍然是刘家天下,那就真是腥风血雨了。他忽然替自己这个新认识的朋友感到悲哀,何其不幸,又何其幸运啊。 他快步走了上去,与刘庆之并肩而行。 通过考核的少年们在大门口登记了身份又三三两两地结伴进入了仅仅一个观星台建安学宫。一路上有穿着黑衣的工作人员将他们引导向观星台。 观星台自然是一个很大的台子。它的总体外观是一个中空的环形,中央是一片极其开阔的场地,足以容纳数万人。不知道设计者是什么样的心态,这就像是一个斗兽场,四周都是看台。刘庆之打了个寒噤,缓缓地扫视了一圈,却觉得越来越诡异,越来越不安。他正准备向着身边的贾黎民和夏侯昱调笑几句准备冲淡这不安感,却发现只剩下他一个了。 他深吸了口气,只觉得冷,深入骨髓的寒冷。四周已经空无一人,只剩下他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来到了一片雪原,身上的白袍还是夏季的衣服,他的眉毛上已经染了一层白霜,雪一直在下,铅云密布。刘庆之掸了掸左肩的雪,却发现更多的雪占据了他的头和另一个肩头。他忽然想起来曾经他很喜欢的一句话。 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看起来这就是考核了,那差不多就是要走出这个地方吧?他看了看天,却不能看透云层找到太阳。 管他呢,往前走就可以了。 他抬脚冒风雪而行,一步一顿,坚定无比。 但其实他并没有移动。 在观星台之中,那些少年们倒了一地,只有不满十人还站立着,但却都双瞳涣散,仅仅是立着而已。 看台上有无数穿着黑袍带着兜帽的身影在默默注视着场内的景象。却有七人穿白,帽子也没有带着。 “有人进入了雪原。”他们中有人开口,但并没有引起惊奇的情绪。 “他自己能出来么?” “我想不能。” “不能便是不过,不过他便不能入观星台。” “可惜了。” ; 第十一章:火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远远地传来了歌声。还在睡梦中的红叶听着这歌声嘴角露出了微笑,恩,是苗姐姐的歌声。真是美好的一天呢,天气也很好,也没有人什么人来打扰她偷个小懒。 似乎是清凉的水珠洒在了脸上,红叶皱了皱鼻子,不情愿地睁开了眼睛,却刚好看见自己的好姊妹正拿着张荷叶盛了水往她的脸上浇了下来! 红叶一个激灵,口里嚷着“死阿罗,臭阿罗,干什么啦你!”,她一边嚷着一边伸手胡乱地抓着,一伸手便抓住了阿罗的衣服,再一扯就把阿罗拉在了自己的身上,随后手上也不慢,往阿罗的身上挠了起来! 阿罗一边“咯咯咯”地笑着一边说道:“别闹了,哎嘿嘿,别闹了,阿叶!水,水,哎嘿嘿,水要拿不住了!”话还没说完,手中一滑,那荷叶翻了过来,水便将她们浇了个通透! “呀!都怪你,害我拿不住啦!”阿罗气鼓鼓地也开始反击,两个小姑娘互相挠起了痒,银铃般的清脆笑声惊起一滩鸥鹭。 “阿罗!阿叶!不要闹了,我们快回去啦,天都要黑啦!”又一个少女撑着小船靠近了她们,手中的长杆轻轻在两个嬉闹的小姑娘头上点了一下,又往前撑了过去。 阿罗和红叶气鼓鼓地互相瞪了一眼,又忽然相对着笑了起来,两人手忙脚乱地去撑起了船,大声喊道:“苗姐姐等等啦!” 三个人两条小船就这样慢慢地往家的方向撑去。她们已经兴高采烈地讨论——主要是阿罗和红叶——晚上该吃些什么了。 苗姐姐显然是极稳重的,或者说居家,像个妈妈听着自己女儿们的叽叽喳喳般露出了微笑。但忽然间她的笑容僵了一下,她转头对阿罗和红叶说:“阿罗,阿叶,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下,把自己藏好,我不回来找你们,你们就不要出来,记得吗?” 阿罗和红叶一怔,阿罗的脸色渐渐变得严肃,红叶却还是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样子:“什么呀,苗姐姐,怎么了就不许我们回家吃饭呀。” “阿叶不要闹,阿罗你带阿叶藏好,千万要藏好。”说完苗姐姐也没有撑船,将头发束了起来,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就从水下潜了过去。 “阿叶,阿叶,快来,我们走,那些人说不定来了。” “哪些人呀?” “笨!”阿叶的头上被重重敲了一记,“坏人,很坏的坏人!董大爷说过的那些坏人!” “啊,那些坏人不是消失了吗?” “坏人是死不干净的!快走呀!”阿罗跳到了苗姐姐的小船上,撑着小船寻了僻静的地方藏住了。 她们开始焦灼地等待,时间似乎过去一百年那么久,也可能只够唱支歌的,阿罗跳起来脚,下了决心。 “不行,不行,我得去看看!” “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阿叶,不行!你没有经过仪式,你不行的!我能在水下潜好久好久,你会被憋死的!” “我不怕!我也能潜好久!” “不行阿叶,你得留下,万一苗姐姐来找我们怎么办。” “那好吧,你得回来找我!” “放心吧,马上就回来。” 这马上却仿佛一个世纪。红叶终于忍不住自己也悄悄往小水村潜了过去。 通红一片。不是晚霞,是火。燎原的大火将那个小小的安详的村庄吞没了,还有点着火把的士兵围住了小村子,苗姐姐和阿罗都被捆了起来吊在了高高的木杆上,木杆下是全副武装的士兵,他们的首领文士打扮,一身蓝色长袍,看起来轻松无比。小村庄里还有活人,不时有人想冲出来,一个健壮的青年大声吼叫着冲了出来,他仿若一头野猪,硬生生撞开了二十人组成的盾墙,然后他高高跳起,想要越过枪阵,奋力去够到那高高的木杆上的苗姐姐,但马上密集的箭雨就将他钉死在半空中。当他倒地后,惊人的生命力让他仍旧带着满身的箭矢也仍旧往前,努力地去够那木杆。 “乱党也有你这种深情种子么?”那文士叹息了一声,缓缓走到了董二的身前。阿叶知道那是董二很爱苗姐姐,他们已经订了亲了。“那我便成全你们罢。” 文士脚一抬,再狠狠踩下,将董二一颗大好头颅活生生踏成碎片! “不!”撕心裂肺的声音从苗姐姐口中传出,阿叶捂住了自己的嘴,虽然离得很远听不真切,但那确确实实是撕心裂肺啊。 “莫急,莫急,小娘子,”文士将靴上的血污往地上随意碾了碾,“你们两人虽然我着实舍不得杀,但我是个有原则的人。我答应了陛下清除你们这帮乱党,那我一定会杀了你们。而为了确保我的自制力,我只能牺牲一些享乐了。” 文士从手下手中接过了一张弓,一支箭。“怎地只给一支?罢了,罢了,我便一箭双雕吧。”他挽起了弓,弦如满月,一支狼牙箭呼啸而去,巨大的力道将苗姐姐和阿罗的半个脑袋一同削去! “回营。”文士擦了擦手,吩咐道。一面写着“诸葛”的旗子被高高地举了起来,毁灭了乱党的胜利之师就此回营。 他们没人注意到,在远处的河底下,有一个小姑娘留着眼泪看着这一切。是眼泪还是河水?好像已经没什么分别了。 泪水顺着红叶的脸庞往下流淌,滴滴答答,滴滴滴,滴答,落在地上,好不动听。 “诸葛恪,我要你死。”红叶反复念叨着这一句话,反反复复,仿若入魔。于是滔天的火焰从她的脚底升起,直冲上天去! “干的不错呢,小姑娘,你可愿随我修行?”红叶睁开了眼睛,她看见了一个穿着白袍的美丽女孩微笑着站在她面前对她伸出了手。 红叶没有去牵住那手,只是慢慢跪在地上说道:“弟子红叶,见过老师。” “来吧,让我们的火,焚尽一切的恶!”那女孩如此宣称道。她上前扶起了红叶,然后开始展现她的伟力。 巨大的火凤从观星台腾空而起,而她们,乘火凤而行! “第一个。估计是怨气最重的一个了。”剩下的六名白袍人摇了摇头,有人开口,似是不屑,也好似叹息。 ; 第十三章:遮星 ?“饮胜!饮胜!” 学镇任何一间酒楼,任何一个能提供娱乐的地方都是灯火辉煌,其内传出了少年们学着长辈的样子大声呼喝,他们试图学习那些听上去极其豪迈的贺酒声,但是喝极淡的米酒怎么能体会酣畅淋漓的感觉呢? 那些面孔使劲挣的通红的孩子们却很有些自得其乐,他们觉得自己已经堪比曾经的曹子孝了,挥袂邀明月,举杯庆嘉年。飘飘欲仙,不亦快哉! 刘庆之正和贾黎民夏侯昱一道在馆子里吃汤锅,因为夏侯昱的关系,他们也算被接纳进了某个小圈子,主要是些军功权贵家转向文官体系的子弟。也不仅仅是只有那些弃武从文的将种子弟,还有那些军方大佬派去保护他们家孩子的小伙子们,而这些小伙子几乎都是那些大佬手下的亲兵的孩子们,大多是些习武的优秀苗子,也有喜好读书的。 事实上那些将领们非常乐意帮助自己的小弟们解决他们家孩子的教育问题,一方面有助于让老伙计们更加乐意为他卖命,另一方面假如真有那么几个优秀的苗子,那这些苗子就会被打上标签,不管他们乐不乐意,总是要为自家服务的。长远来看,一者收心,二者投资,稳赚不赔呐。 这个小圈子有将近二十人,他们包下了一整层的酒楼来庆祝,多余的桌子都被撤开,仅仅留下了二十张围成一圈,正中央是请来的舞女在表演。 当然了,这些十岁的小毛孩只是学者父辈的样子来进行宴会,除了寥寥几人,他们都是挣扎着喝下对他们来说过于刺激的米酒,没有人去关心那些衣着暴露的漂亮大姐姐们是在。 他们不无羡慕地看着一碗又一碗地喝着米酒的刘庆之,心想这哥们真是条汉子,同时梗着脖子也灌下去一碗。 刘庆之的酒量并不算好,曾经高中三年给他带来的不仅仅是录取通知书,还有胃炎的诊断证明,在同学聚会上他总是安静地喝着椰子汁,微笑着看着哥们撒酒疯。 但现在他也可以在这些儿童群里称酒仙了!这种低烈度的饮料,还是蛮可以的。 刘庆之欣赏着舞蹈,慢慢喝着米酒,他的脸色微有些红,毕竟还只是个孩子的身体。他看着那些东倒西歪的少年们摇了摇头,他转向滴酒未沾的贾黎民说道:“走吧,散了,明日还要早起入学。” 贾黎民点点头,两人一同起身出去唤了等候的家仆们接自家的小主子们回去安歇,同时嘱咐务必要做道醒酒汤,不然明日可得误了事情。 等人都散去了,刘庆之也与贾黎民分别,各自回了宿处。刘庆之回了房间,掩上了门却并不准备就此睡去。 他练成了《太平经》之后并没有实践过自己能够做到哪一种地步,于是他决定试验一下。之前在观星台里,他有一种自己能够摧毁一切的感觉,不,这样的描述并不准确,是众生皆小,唯他独大,而他翻掌,天地反覆的感觉。他并不知道有这样的是不是正确的,但他明白如果他真的藐视一切那他就离死不远了,所有的书里和电影都是这么讲的,那就一定是有道理在的。每当一个人产生这样的感觉,那基本他就会成为反派,最终被正义人士消灭。 刘庆之仔细地掩上了门,确认无人窥探之后,他伸出右手食指,郑重地画了一个圈。但他没有如当年的南华一般他的身形倏忽消失不见,出现在学镇的街上。 他有些纳闷,于是他开始了不断的尝试。他用各种流派的方式画圆,顺时针的,逆时针的,又或者是弯弯扭扭一个圈。 但他始终没有成功,他不断地尝试想要画一个圆,一个能让他瞬移的圆。枯坐半夜,遍画无穷之圆,却终究无果。 “为什么要画圆呢?”刘庆之有些迷茫地喃喃,“究竟是为什么才要画圆呢?” 忽然间他的眼睛明亮了起来,他站起身,轻轻往前踏了一步。 于是天高任鸟飞。 他已在学宫那层层叠叠的石柱之外,或者说他被那石柱拦住了。那石柱所组成的大阵在他的感知中仿佛一道柱子,自下而上地直贯入天,巨大牢固,坚不可摧。 仿佛传说中的天柱,其高如天,围三千里周圆如削。 “星罗啊。”刘庆之抬起头看着夜空,只觉得那柱子并不是从地而起的,更像是无数颗星辰牵拉着这柱子,使它不至于倒下。 他想了想,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张开五指高高举起,仿佛要遮住什么。 于是随他心意有云起如幕,刹那间夜空黯淡,月淡星稀。而他面前那坚不可摧的柱子赫然出现无数个蚀洞。只要他愿意,他便可进入建安学宫随意闲逛。 他却不进,又抬脚回到自己房内。 “总得要留点悬念。” 兴许是酒劲上来,他就此沉沉睡去。他所不知道的是,他留下的不仅是悬念,也许还有他的小命。 那空空的柱子里七名白袍严阵以待,如临大敌。 ; 第十四章:入门 ?刘庆之起了个大早,精神振奋地去建安学宫入学。他仍旧是手里拿着把扇子,潇潇洒洒。四名健仆收拾好了行李,跟随着他前去学宫。 恰好贾黎民也来寻他,两人便结伴同行了。 仍旧是那个巨大的牌坊下,仍旧是两条队伍。所不同的是一条是无数兴奋不已的年轻人们组成,而另一条则是搬运着大量行李的仆从组成。 今次的队伍流速却是稍稍有些缓慢,至少比不得考试那天领了个牌子写个名字便可以的迅捷。但所幸人是少了不少,前次数千人的浩荡队伍如今只剩下了不足两百人,大批前来旅游的公子哥儿和惨遭淘汰的平民子弟们已经打道回府,即便如此这队伍看起来也是很长的。 刘庆之和贾黎民随意掰扯着当今的天下大事,不知不觉间就轮到了他们。刘庆之抬头看了一眼那门楼,感受到似有似无的压力。 门楼下穿着黑袍的工作人员询问道:“请问你的姓名以及籍贯。” “山阳刘庆之。” “哦,刘庆之啊。”工作人员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让我找找。唔,你的牌子是这个,好好保管。牌子上有你的姓名,以及住屋和专业,小心保管。”说着便递给他一块黑色的牌子,上面用白玉拼出了刘庆之以及天星院甲这几个字,翻过来看确是金色的纵横两字,金钩铁划,苍遒有力。 贾黎民的牌子上却是天星园乙,背面是个刑字。 “咦,这纵横却是何处?闻所未闻。”贾黎民瞧见刘庆之牌子上的字,不由大感疑惑。 “我也不知道,莫不是取纵横的‘多’之意。前次贾文曾说我要六部兼贯,恐怕如此吧。” “照我看来是横行无忌还差不多。只是你这身份??????”贾黎民有些欲言又止。 “唉,走到哪步算哪步吧。”刘庆之摆摆手,示意不用在意这个问题了。 仍旧是那个大殿前,仍旧聚集了不少的年轻人们,所不同的是那娃娃脸和面相严肃的中年人并不是领头的,只是站在一些看上去德高望重的老头们和威武雄壮的壮汉们身后。但刘庆之的注意力仍旧在他们两人身上。 这两人在他的感知中那两人如同两团火焰在熊熊燃烧,而那些武将则只如同烛火,风雨飘摇。 “欢迎你们,欢迎。”一个老头里看起来最老成持重的咳嗽了一声上前了一步,他的中气很足,甚至不像是个老人,简直可以用振聋发聩来形容。 “我是这里的院长,你们可以就叫我院长。姓名并不是很重要的,重要的事情是,你们将在这里学习到什么。你们一部分人进入了文昌宫,而人数差不多的另一部分人进入了武禄宫。你们所追寻的究竟是什么呢?” “由于现在这里并没有姑娘们,姑娘们都在观星台等待着,所以我可以很坦然地告诉你们,无非就是以下几样罢了:金钱,权力与女人,甚至还有千秋万代。我们这里并不反对你们用所学的知识来为自己谋取利益,但最要紧的一件事你们必须放在心上,你们升官发财的基础是什么!” “这个国家是你们的根基!你们可以吸这个国家的血,吃这个国家的肉,但你们属于大魏!你们所获取的必须是等价交换!老夫平生所恨,无非尸位素餐,碌碌无为,庸人当权这几者而已!当然我最赞赏的还是那些公正廉明却又有才能的肉食者。但我从来不奢求你们这些人全都成为这样的好人,我只求能出一个便是了。你们将在这里度过无比充实也可能无比痛苦的几年,到最后你们有的人会黯然离场而另一些则会就此有了官身,成为一方父母。我只求你们在将来对得起这个国家也对得起自己。而如果有一天,这个国家也对不起你们,那么别挣扎,好好为国捐躯吧!” “最后,欢迎来此升官发财!” 在历经了最初的震惊之后,台上的少年们热烈地鼓起了掌,多么善良而又朴实真诚的院长啊!如此为学生着想,叮嘱着要记得升官发财,真正是个热心肠的好老师! 刘庆之转头压低声音对贾黎民说:“我咋觉得这老头儿当年是跟先帝一起拨乱反正的呢?” “刘兄,使不得,就算有大仇也得忍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刘庆之点了点头,心想这老货以后得找个机会宰了,不是个好东西,专门残害幼苗。 接下来那面相严厉的中年人走上前去,伸手虚压示意安静:“请各位同学们依照号牌所示,分别立到所属学部之下。” 文昌宫的六部牌子和武禄宫的三个牌子都立了起来,武禄那里却是“帅”“将”“卒”三个阶级明确的牌子。 刘庆之看着贾黎民去向刑部,又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纵横,再看看四周。 “玩我呢,哪来的牌子写纵横啊?” 正当他迷茫之时,有人轻轻叫住了他:“刘,刘庆之?请随我来。” 声音柔柔弱弱,正是那个红了脸骑马狂飙而去的姑娘。 ; 第十五章:过渡 ?“我可以问下,你的名字吗?”刘庆之挂着他那三分微笑询问道。 那姑娘原本已经低着头转身了,但是听到刘庆之这么说了,也不回头,用细弱蚊蚋的声音回答:“凤清。” 刘庆之摇了摇头,闪身蹿到了凤清的面前:“凤清是嘛,有点拗口,不如叫你清清吧。” “清,清清也可以。”那姑娘仍旧低着头,脸却红的厉害,允许了刘庆之这么叫她。然后她又低着头带路,不敢看刘庆之一眼。 贾黎民拍了拍刘庆之的肩头,示意祝他好运。刘庆之点点头,表示自己定然马到成功,迈着优雅的步子跟了上去。 刘庆之是有些小激动,当年身为一条优秀的工科狗,他是没什么机会也没什么胆子去进行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的。可现在,他要钱有钱,要颜有颜,智商还高,还拥有先进的知识以及强大的力量。于是有什么理由去组织他去追寻爱情呢? 而凤清那小小的身体内似乎也蕴藏着很强的力量,将来应该能顶住来自刘庆之未曾谋面的公主老婆的压力。这就可以使得自己不至于沦落到一夫一妻了。 刘庆之抬头挺胸,以无比的自信迈出每一步。他在此迈出他成为人生赢家的第一步。 只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他是在玩火。 凤清带着刘庆之走了很长一段路,他们经过了许多恢弘的建筑物,七绕八绕,来到了一片小小的树林前。凤清伸出手,一朵小小的火焰莲花飘了出来。 那莲花似乎碰触到了一层无法看见的屏障,撞在半空中骤然消散。在小桥的尽头 随之消散的还有那层屏障,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出现了,在小道的尽头有几所房子。凤清领着刘庆之往那小小的院子去,仍旧低着头。 “到,到了。”凤清结结巴巴地说道,随后仿佛如释重负一般,一溜烟儿的消失不见。 刘庆之摇摇头,真是风一般的姑娘啊,看起来是要多下功夫的。 “你就是刘庆之?随我来。” 一个小姑娘走了,而另一个看起来很成熟的小姐姐出现了。这小姐姐的眼神很冷,但身材却很好,不过刘庆之并不敢生出什么邪恶的心思。 他学习了《太平经》之后,眼眸中是可以看出他人的气息的,可见他人阴阳平衡。而面前的这个小姑娘给他的感觉是极度危险的。别人的光芒或者热烈或者和煦,可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燃烧地如此歇斯底里! 无薪之火,如何能长久?形貌炽烈,内神枯槁,简单来说,这小姐姐活不久。 “哦,对了,我叫红叶。刚刚领你来的是我的老师,以后她也会教授你一些知识,不过还不是现在。我们现在要去决定你的课表,导师们都在等待你。” 刘庆之迅速整合了信息,然后觉得似乎自己准备干些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但是他并不准备放弃,真男人就应该风雨无阻。 他收起了自己的扇子,缓缓地跟着红叶前行。 这片小小的园林是很适宜居住的,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又没什么人来打扰。红叶领着刘庆之到了一间小小的屋子之前。红叶推开了门,示意让他自己进去,随后退到一边,静静等待。 刘庆之轻轻地深吸一口气,又吐出来。 里面有许多人在等待着他。 “你好,刘庆之。我们并不想做自我介绍,你以后自然会知道我们是谁,但并不是现在。你所属的是纵横,这个名字是为了祭奠,为了缅怀。你不能辜负这两个字,但也可能这两个字会给你带来杀生之祸。我们原先是很纠结要不要这么干,但最终教育人才的渴望压倒了我们对于引起一场叛变的担忧。所以,你需要学习一切,一切我们所知的。祝你好运。” 一阵轻柔的力量将刘庆之推出了门外,然后那门关上了。刘庆之清楚地见到那些眉眼根本看不清楚的人似乎都低下头对他行了一个礼。 红叶看了他一眼,对他说:“继续跟我走,我们去你的住处。” 刘庆之决定问些事情,于是他询问:“红叶姑娘,请问你是异人吗?” 红叶顿了顿,用冷厉的目光在刘庆之脸上剐了一眼:“首先,我们并不喜欢被称呼为异人,这听起来很不尊重人。但是,你确实可以这么称呼我们。你是想问异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 刘庆之点了点头:“没错,我对于力量很好奇。” “好奇并不是一件好事。” “没事,猫不会反对。” “什么?”红叶愣了愣。 “没什么。” “好吧,不管猫会怎么样,你只要明白异人也是人。人经过后天的练习都是可以拥有力量,”红叶顿了顿,“或者经过巨大的刺激之后也会在一夜间获得力量。而异人的分类是很简单。” 红叶直视着刘庆之的眼睛:“比你强的,或者比你弱的,如此而已。而至于蜀汉的诸葛亮,或是我朝的司马懿,那类已经不算是人了,故此为非人,或曰圣人。” “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啊。” 红叶没有理会刘庆之,转过身又继续前行。 刘庆之把扇子拿了出来,又开始轻轻摇,忽然他发觉有些不对劲:“不对啊,说好的讨论我的课表呢?” ; 第十六章:信 ?刘庆之最终还是找到了自己的课表,在他的住处。 红叶把他领到了所谓的天星院。天星园一共有十间房子,都是独栋小院,前有树木遮阳,树下放着桌椅,是为了夏季乘凉所用,更加绝妙的是,这些院子的前方就是淮水。 刘庆之一间一间的找了过去,每个房子前都有个号牌,他悲伤地发现他从“癸”开始找起了。但总算他还是坚持走到了甲。在乙字房他看见了贾黎民正立起了两根长杆,然后拉起了一根绳子,开始往上挂衣服。 “哟,贾兄,洗衣服呐!”刘庆之招呼道。 “是啊,新住处新气象!”贾黎民挥了挥手中绞干的床单,笑呵呵地答到。 “是不错的地方,河景房啊!” 刘庆之进了房,发现自己的行李都已经被安静地放在地上等待着他了。刘庆之把东西一件件地归出来,他忽然觉得有些冷清。 床头挂着一块木牌,那木牌上大致上就是他的课表了。他略略看了,比他当年的课程要轻松许多,至少天开始黑起来之后是没有课的。 哪有在外求学是一个人住的呢?以前总是觉得一个屋子挤四个人太嫌多,可孤身一人却总是冷冷清清。他有些孤寂地拿出东西,又放好东西。 离吃午饭还有些时间,贾黎民还在晾衣服,凤清也不知道在哪里,可能在教导红叶,而且最关键的是那小道里的秘密园林,虽然他知道在哪里,也能绕过那层屏障进入到那里,但是想必他是没有获得许可出现在那里的。 他有些不知所从。他忽然发现他在此竟然如此孤独,没有任何一个朋友。也许幼年时他花费了一些时间假装自己懵懂无知,而当不知为什么现在还活着的曹叡决定把女儿嫁给他之后,他就失去了很多交朋友的机会。当然在他看来是最好的。 他向来认为自己是一个独行者,与他同龄的甚而年长的都是些蠢货,恬不知耻。而那些成年人们总是冠冕堂皇地做着毫无意义的事情,这里的统治阶层低效而乏味,自私而贪婪,连生机勃勃都算不上。解放劳苦大众?刘庆之从来想过那些事情。民众是不能被解放,只有自己站起来,不可以被搀起来。 这个世界已经安逸太久了,自己已经错过了最有趣的那部分。但没有关系,一切都是可以补救的。 用一点小小的火星引起燎原的野火。他没有看过《资本论》,《国富论》也只是略微翻过几页,党课也不曾好好听过,但他确实知道如何进行思想解放工作。 需要有强权,需要有鲜血,需要进行资源的重新的分配。艰难无比。 他沉思了一会儿,决定写点东西。当然不是为了写下一篇纲领,他要给他的父亲写一封信报平安。 他花费了许多时间来写作,主要是不知从何而起。最后他还是选择平铺直叙,稍微写一些内心的感受。 一直写到夕阳西沉,贾黎民来寻他吃饭,刘庆之是不知道食堂在哪里的,得要贾黎民带他去才找得到地方。 在食堂旁恰好是有一间驿站的,刘庆之将信交给了驿站里的官员,信上代表山阳公府的画押会使得这封信得到紧急军情一般的待遇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山阳公府上。 刘庆之决定晚上吃点好的,体会一下暌违已久的食堂菜系。 而那封信被混杂在一大堆拥有耀眼的画押的信件之中,被驿站的官员随手挑出,放到一个篮子当中,然后官员写了一张“山阳”的条子贴在了这个新拿出来的篮子上。篮子内只有这一封信。 然后在第二天清晨的时候,一辆马车驶进了建安学宫,停在了食堂边的驿站旁。一篮又又一篮的信件被搬了出来,送上了马车,随后马车以稍慢一些的速度又驶了出去。在某一个大些的驿站,这些信件又会被分类检索,而那孤零零的一封又将被送上前往山阳的快马。随后它被某个人拆开来阅读: “亲爱的父亲: 安好。 我已进入了建安学宫,大抵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入的。但是我很幸运地没有进入观星台,正如您所希望的那样。我也没有进入六部的任何一部,但是他们让我六部兼通,换句话说我需要付出六倍的努力,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我还是有许多空闲时间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但是我似乎喜欢上了一个姑娘。是个看起来很害羞的姑娘,也许她比我大一点儿,但没有什么问题,至少我不在意。我唯一担心的是那个素未谋面的公主会不会有什么意见。 祝身体安康。 庆之 ” “这姑娘会是谁?”读信的男人皱着眉头自由自语般询问,南华并不知道信的内容,并不敢搭话。 “无所谓了,我只是很欣慰他现在纠结于男欢女爱这种事情。他已经悟透了《太平经》,知道了这个世界是如何运行的,但他还没有体会到红尘是什么。这样很好,我也曾年轻过,我也曾被伤害过,我衷心希望他不会伤人也不会被伤到。” 他仍旧在饮酒,只是忽然想到了些什么,他罕见地对南华露出了慈爱与愧疚的感情,但那神情一闪而逝。 南华听到他的话,身躯稍稍震了震,低声说了句:“我会照顾好他的。” “他不需要你照顾,他会照顾好自己。” 他沉默了一会儿:“看好你的弟弟,别让他被坏女人给骗了。” ; 第十七章:东边 ?rb大和国。 丹波长秀很出神地望着大海,他的眼神有些忧郁,海风吹起他的长发,也带远了他的心。 丹波长秀是个不留月代头的美男子,他不是武士,故此他不需要去牺牲他的头发。但他仍旧是rb第一流的美男子,至少在应神天皇的女儿们眼中是这样子的。 丹波长秀穿着件很宽大的袍服,脚下踏着木屐,袍服的料子是苏州产的丝绸,绣工精妙,乾泰祥的手笔,木屐的木头也不是来自奥州的森林,而是益州老林里伐的千年楠木。 丹波长秀身上穿着的脚下踩着的在中原大抵只能换上百亩良田,可当它们出现在rb就是价值连城了。 但富人总有富人的烦恼,而丹波长秀的烦恼名叫思乡。 他想念洛阳的繁华,塞外的落日,想念黄土地的苍莽以及扬州的月光。好吧,除了第一个他其实都没有见过,但他本来总是有机会穿过防卫并不怎么严密的边境线四海为家的。但很可惜,如今他与故土之间相隔的不是那些充满着精神松懈的士兵,只要有关文就可以自由来回的关所了,现今一片大海横亘在中间,无论掏多少银子或是说多少软话都是不可能让它行个方便的。 他又叹了口气。 “你知道你所在看的方向其实还有个四国挡在那里吧?” “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来煞风景,老大。你是在扼杀我浪漫的天性。”丹波长秀的脸瞬间松垮,完成了从忧郁的美男子到嬉皮笑脸的纨绔的转变。 “浪漫?”一个黑袍的男人悠闲地走了过来,他对于丹波长秀的话嗤之以鼻。他与丹波长秀有七分相似,但是更加稳重,仿佛一座山般屹立,泰山的山。 “你那要是浪漫,我想曹操就是专情种子了。” “呵,曹操,若能如他一般,当个色狼也没什么坏处。”丹波长秀却不以为忤,耸耸肩表示好不在意名声。 “你只是天皇的的典药头,注意身份,至少这几天还不得僭越。”黑袍的男人训斥到。 “哦?那也就是快了吧。不过小小倭奴王,也敢自称天皇,真没将我朝放在眼中。” “我朝在他眼中想必是亡了,但他会为此付出代价。” “何时发动?”丹波长秀压低了声音问到。 黑袍的男人并未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望着大海说到:“家里传来消息,说是庆之已进入了建安学宫,也学会了《太平经》,如今似乎遇到了喜欢的女孩儿。 这很不好,日后你要去教教他怎么对付女孩儿们的,不能吃亏啊。 ” 丹波长秀的心情有些激动,教育这种事情总是要越早越好,应该很快就能回国了,要是蹉跎个七八年,庆之都不知道会碎了多少次心。 “哦,开始了。” 丹波长秀扭头回望,却发现是仲哀天皇身边的近侍飞也似地跑向他,但腿一软瘫倒在丹波长秀面前。丹波长秀扶起他,在他背心拍了一掌,近侍才缓过来,急忙说道:“典,典药头!大事不好啦!天皇陛下他,天皇陛下他病危了!” 丹波长秀完美地进行了大吃一惊随后转变为心急如焚的神色转变,他一把抓住那个上气不接下气的可怜人,厉声问道:“药呢,怎么不吃药!” “太子殿下不允许!殿下说都是这药害的!” “胡闹,走,我们进宫!” 当然丹波长秀并不是只带着那累的半死的近侍前往皇居任由有“谋反”嫌疑的太子误事。他带上了许多忠心耿耿,全副武装的天皇家臣以及热心民众前去兴师问罪。将近三千人的队伍在一场压倒性攻城战之后牢牢地掌控住了皇居,而丹波长秀也得以让仲哀天皇情况回转。只是丧心病狂的太子在控制皇居时杀掉了自己所有的兄弟以防意外产生。但在他狠下心杀死自己父亲之前他被抓住了。 只是那三千人却就此驻扎下来,对外声称是为了保护天皇,不愿离开。太子誉田别尊被软禁,而仲哀天皇受到惊吓不能亲政,于是政令所出皆由宫廷典药头丹波长秀这一拨乱反正的大忠臣,而天皇未出嫁的女儿们都嫁给了丹波长秀,以结亲的方式来表彰他的功绩。 没有人对此有意见,有意见的人都作为叛贼被宰掉扔进濑户内海喂了鲨鱼。没有意见的因为心怀不轨被抓起来劳动改造。 那些叛乱贵族们的土地以及财帛在丹波长秀的主持下被分给了贫苦的民众,他们曾经欠下的债务被一笔勾销。他们为此付出的是忠诚。 第一次,他们不向天皇或是贵族老爷们跪拜,而他们还未来得及跪下就被阻止了。 自此他们从未忘记一个叫丹波长秀的人在那天对他们说的话:“大家好,我叫丹波长秀。或者你们可以叫我刘长秀。我来自大汉,我不为掠夺,不为逃避而站在这里。我来此解放尔等,从今往后,再无人能随意鞭挞你们,吃你们的肉,吮你们的血。” ; 第十八章:火星 ?成都,春深草堂。 春深草堂是一个很神秘的地方,对于孙吴和曹魏无孔不入的探子们来说,确实是这样的。 草堂坐落在成都郊外的一处极其广大也极其美丽的竹林里,是当今圣上赐给丞相的私产。只是丞相一直将其闲置,直到前些年诸葛亮禳星成功,决定创办一间专门培养特殊人才的学校时才派上了用处。 说是草堂,但只取其意,不求其形。虽说丞相曾表示用竹子搭个几间屋子也是很惬意的,可是朝廷还是以不能有辱斯文为由建造了大片建筑,完全是有钱的阔佬在僻静地方的营建的乡间别墅模样。竹林中还有一眼小小的热泉,最宜疗养。 但有一个原则性的问题使得春深草堂的保密性在三国之中当属第一:春深草堂并不开放招生。所有的学生都是由丞相府的人外出寻找到的,丞相府中有一批擅长于望气术的幕僚,这些人平日里都被撒出去四处探访,遇到可造之材便带回成都进行培养。无论是多少岁都一视同仁,所以在草堂中也有白发苍苍的老者进行深造。 但这是一个封闭式的学堂,只有学成才能够走出这间草堂。学成之后这些人都将成为丞相府的幕僚并以此为跳板踏入蜀汉的政坛。 刘禅对此并没有什么意见,至少在诸葛亮杀掉了一批拿着圣旨妄图强闯草堂的长翅膀的阉人之后,刘禅愈发尊重他的亚父了。 今日是汤沐日,诸葛丞相并没有像往常那样留在府中处理公务,他在春深草堂泡温泉。 回复了青春的诸葛亮很惬意地泡在温泉里,平日里紧缩的眉头也渐渐舒展开来了。他的面前漂着一个小小的木质托盘,托盘上是一个茶壶,一只茶盏,以及一碗煮鸡蛋。 “来一个吗,伯约?”诸葛亮举起一个没剥壳的鸡蛋问道。 姜维已经步入中年,但是岁月带给他的不仅仅是阅历,也带来了属于成熟男人才有的魅力。对于小女生们来说,这样的帅大叔是她们所无法抵挡的。姜维看着没剥壳的鸡蛋沉默了一会儿,决定不去理自己的老师:“在曹魏的暗子传来消息,建安学宫被人入侵了。” “确定是入侵么?我很怀疑那些北方人是何居心才会把这种消息泄露出来。” “并不是他们泄露的,几乎整个建安学宫附近的观星者都亲眼见到了。” “哦?”诸葛亮拿起茶盏喝了一口,“那个大阵我虽然从来没有亲眼见识过,但阵成之日牵动的诸天星辰仍旧使我记忆犹新,除了明星,还有无数的暗星都为它提供了力量。正面攻破需要大军掩护,那也就只能是有人遮蔽了星象罢。” “是,凤凰台遣人来问,是否是老师您静极思动往北地走了一遭。我们是否就此应下?” “我?”诸葛亮哑然失笑,“奇门八卦虽然能做到这样的事情,但我公文都处理不完,哪有空就跑那么远出了远门还不带些纪念品的?” “老师,您太辛苦自己了。” “辛苦什么?现在我还有空泡个温泉喝喝茶,吃个煮鸡蛋。要是没有你们帮忙,恐怕我这好不容易变黑的头发又得要变白。”诸葛亮微微闭目,“这事情不要管了,由得他们猜去吧。应也好不应也罢,有我那不知怎么成了个刽子手的侄子在,都是没什么关系的。” “明白了。还有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献帝的玄孙进入了建安学宫,似乎名列第一。” 诸葛亮沉默了一会儿,他微微皱起了眉。 “为虎作伥啊。” 与此同时被评论作“为虎作伥”的刘庆之在认真地听着课。他是很想开小差的,但是很可惜,这堂课只有寥寥十几人听课,是极其危险的课程,课程名为《强国初探》,主要讲的是如何从国家层面对各方面进行协调统筹并以此来推动大魏统一天下的。 课程远远谈不上生动有趣,至少讲课的老头不会用ppt或者是放一段小影片来帮助记忆与理解。 刘庆之有些气闷,他急需要新鲜空气来保持清醒。与他在一起听课的是六部第一以及进入观星台的那六人。刘庆之非常不理解这些人究竟是如何听得津津有味的,而一个看起来就是个书呆子的哥们还在奋笔疾书试图记下那老头所讲的每一个字! 那哥们名叫曹满铎,是个宗室子弟,也是个满脑子充满了抱负而非**的有志青年。他的理想就是将来成为一个对自己的封地的子民负责的好封主。 但是刘庆之觉得这个有志青年将来总是会头破血流的,无他,这个有志青年的眼中绽放着名为梦想的光。 是梦想而非野望,一个可怜人罢了。 “刘庆之,你来给大家讲讲,如何让百姓们过上好日子吧!”讲课的老头看出了刘庆之的心不在焉,于是点了他的名。 刘庆之站了起来,从容不迫地反问道:“您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嗯?”老头一愣,他根本没有预料到这个问题,“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无非均田产,薄赋税,与民生息而已。” “嗤。”有人发出了低低的嗤笑,老头也摇摇头“太大而宽,只是泛泛而谈。” “哦,我忘了说一个前提。所有土地充公,无论士族或者平民,都只得使用而不得成为其主。自此禁止私相授受,违者杀无赦。” “荒谬!这是谁教你的!”老头思索了一会儿,忽然脸色发白却愤怒地一挥袖子“这是想要天下大乱!” 刘庆之耸了耸肩:“老师,昔者周朝,耕者有其田,故此天下大治,延祚八百年,而春秋废井田,故此刀兵不休。先汉用推恩,以此抑诸侯。富者有田则赁于贫,由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封者有地则筑其城,积其粮,练其兵,或十年,或二十年,民则不知有君而只知其封主,如是则乱象现。故曰:打土豪,分田地,而田亩归于天子,由是****感君恩,则国祚永绵,千秋万代!” 老头的手颤抖着指着刘庆之,刘庆之仍旧挂着那微笑静静地立着,过了许久,老头颓然地瘫坐在椅子上。他摆了摆手说道:“我已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你的了,你以后不用来了。” 刘庆之行了一礼,然后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之中,优雅地走了出去。 “打土豪,分田地,打土豪。分田地……”老头喃喃地反复念着,仿佛痴了一般。 ; 第十九章:谈话 ?举头万里无云。 在刘庆之以一种极潇洒的姿态走出了那间屋子之后,他漫无目的地闲逛了一会儿,还没到饭点,总不好那么早就去食堂的。 他并不担心刚刚所说的话会给他带来的麻烦,他只是发表了一番对于如何改改变土地制度以提高光大劳动人民积极性的个人看法而已。 但这改变,或者说改革在现阶段是绝不会成功的。如今农民仍然是这个世界的主力,而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才是他们最看重的,无论土地公有后他们将会有十亩还是二十亩的使用权,农民们都不会安心。 实际上更大的阻力来自于那些大地主,哪有没有自己地的地主呢?只要有土改的消息传出,那么总会有地方豪强揭竿而起,一呼百应的。 就如王莽推行王田制,禁赏奴婢,改革币制,发展国企。他的政令引发了地方势力的强烈反弹,无数大地主选择用自己剥削民众而得来的粮食揭竿而起,坚决捍卫自己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土地所有权。最终成功篡汉的王莽因为自己的急不可耐与没有认清基本国情而葬送了性命。 而为什么土地公有制最终取得了成功?因为枪杆子里出政权,而新中国四万万劳苦民众,都心向我党向太阳。 黄巾为什么会失败?因为地主们团结了起来,而民众们称他们为贼。 现今远远算不上是乱世,占了天时的曹魏并不敢冒着后院起火的风险大举西进南下,蜀汉那里丞相府似乎逐渐要垄断一切权力,至于孙吴,也许能越过长江但绝不会冲破黄河。 天下仍将畸形地稳定许久。 当然,除非有一个幽灵正在中原游荡。 现在除了刘庆之,没人在建安学宫里游荡。忽然他看见远方有人在向他招手,一身干净整洁的灰色长袍,满头白发被梳理得一丝不苟,慈眉善目但双眼炯炯,背挺得很直,却是院长。 刘庆之赶忙一溜儿小跑过去请安,心想莫不是因为自己早退来算账了。但令他心中一紧的是,这个当初直言不讳或者说很光棍的大爷温和地说道:“你来陪我走走。” 一般而言这是一场漫长的具有深度并且不会被承认的谈话的前奏,大抵这场谈话之后,某一方是要被榨出皮袍下的小来的。 于是刘庆之的注意力开始集中,严肃地等待着院长的下一句话。 “我是华歆。”他们走了许久,忽然间院长蹦出了这么一句话来。 华歆?那个在演义中管宁不齿,还威逼自己的曾祖父刘协,趋炎附势的权臣,而在《三国志》所记中却是品行高洁,见识过人的好人么?如今连他竟也未死! 刘庆之对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观感,只是一个顺应天命的人而已。所以他没有表现出激动或是愤恨的神情,只是默默地听着。 “我侍奉过前朝三位陛下,今朝两位陛下,可以称得上老而不死是为贼了。我年轻时候其实是很天真的,我总以为民生凋敝是因为官吏没有才能,只顾剥削却不知为民服务,如果让我来我一定是能被称作一方父母的。但后来我发现我错了,错的很离谱。 “上梁不正下梁歪,哪里是几个区区地方官就能搅和地民不聊生的?”华歆的话语中充满讥讽,不知是在嘲笑自己还是愤怒于曾经全心全意效忠的皇帝。 “所以我终于明白了,站在顶端的那个人,必须是真正的心系万民,至少也得要有足够的智慧去统治。 而你的曾祖父献帝是没有这样的智慧的,他为何能当了那么多年皇帝?因为曹公!曹公曾经说过,若天下无他,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这天下欠曹公一顶帝冕。 所以,当年我带头上疏劝先帝受帝号。当然民间也有传说是我入宫讨要玉玺的,虽然我并有入宫,但想来做的事情也是差不多的。你不要对此有什么介怀,我只是顺应天命,稍稍推了一把,将该是谁的还给谁罢了。” 刘庆之忽然有些想笑,于是他微微一笑行了一礼:“我明白了,那没什么事情我先走了,快到饭点了。” 华歆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你没有什么其他想说的么?” “并没有。您有话别对我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现在好的很,刚刚有了个喜欢的姑娘,陛下还准备嫁我个女儿,前途可谓一片光明,是不会做什么蠢事的。” 他的神情忽然严肃:“我的曾祖父走时是很安详的,我记不太清具体是怎么样的,但我印象中他是快乐的老头,绝不是郁郁而终的。我想他来到山阳之后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所以,您不需要和我说这些事情。” 刘庆之又行了个礼,转身向食堂的方向走去。华歆沉默地看着他的背影,自嘲地一笑:“管宁说的没错,我就是个伪君子。” 他又对着旁边吩咐道:“我欠他一个人情,记得提醒我以后要还。”说完,华歆的背似乎愈发挺直,他大踏步地行走,不见悲喜。 ; 第二十章:吴变 ?暗无天日。 这是一个多义词。一方面我们可以用它来形容政治腐败,社会黑暗,而另一方面只取字面意思就可以——昏暗得看不见阳光。 这是一个密室,存在于东吴的丞相府。请不要误会,这并不是陆逊专门营造用来干些见不得人的事情的,东吴的丞相府是与诸葛亮一般风格,低调,内敛,却又不失庄重肃穆。这间密室只是平日里待客的小房间紧闭了门户,再以木板封死缝隙而临时草创的。密室并不是为了关押谁,区区木板是挡不住密室中的人的。 陆逊并没有坐在他的主位,一个很英武的年轻人占据了那个位子,低垂着头,一言不发。他的双手抱在胸前,似乎是觉得有些冷,身子有些微微的颤抖,明黄色的蟒袍被弄得有些皱。他是孙和,东吴现今的太子,也许不久后就会被废 在密室内的除了陆逊还有几个人,诸葛恪,顾谭,吾粲,朱据,东吴朝廷最具有力量的那一群人聚集在这里,他们都披着甲,按着剑,神情严肃,如临大敌。 诸葛恪见气氛有些僵持,孙和不愿意说话,陆逊也不愿意出头,脏活累活那就只能自己上了。 他轻轻咳嗽了一声,却站起身往前一步,向着孙和单膝跪了下去:“请殿下早做决断。” 有了第一个站出来的人,那就有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四个,除了陆逊。孙和抬起头看着跪在他面前的这群人,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决断什么!你们是要我造反!是要我杀弟弑父!是要我背负千古骂名换你们的荣华富贵!” “殿下,我们没有在逼您。”一直在闭目装耳聋的陆逊也站了起来,他没有跪下,他直视着情绪激动的孙和。 “您以为是我们在逼您,是我们这些希望荣华富贵的人在为了自己而逼您造反。但您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本可以什么都不做。 “我们原本只需要闭上嘴,静静看着就可以了,等着一切水到渠成,陛下百年,您登基继位就可以了。但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的,陛下老糊涂了。” 陛下老糊涂了?陛下老糊涂了!除了诸葛恪的几人听到这句话悚然一惊,怎么就说的那么直白!这是要杀头的大罪啊。 “原本若是孙登殿下还活着,事情是不会有什么变数的,但问题是,他在三十岁,正是盛年的时候死了! “老而丧子,自那以后,陛下就开始糊涂了。先立您为太子,令我等辅佐,但却又封孙霸为鲁王,宠爱异常,这就很有问题了。万一孙霸最终取代您成为太子呢?再加上全公主的支持,终于孙霸也拥有了一批属于他的大臣。 “这是不对的。” 陆逊缓缓地摇头:“东吴是陛下的,但东吴的事情不是孙家的家事,东吴是东吴人的,东吴的臣子不应该效忠于除了陛下以外任意一个人。” “但你们自己都在效忠于我,甚而逼迫于我!” “不,殿下,丞相的意思是,我们只效忠于吴国。”诸葛恪抬起头看着孙和,“我们只选择让吴国更好的那一个。而孙霸,是不可能成为明主的,他只会带来混乱。” “为什么你们就如此认为?” “一方面因为全公主,她太按照个人喜好行事了。”诸葛恪答道,“她编造了许多事情来诋毁您,以至于陛下已经准备废了您。” 孙和有些苦涩地笑笑:“父皇要废我,我又能怎么办?” 诸葛恪有些佩服孙和,箭都在弦上了还是不肯发动,他只得再细细陈以利害:“但他不能废您。陛下虽然老……了,”他硬生生吞下了糊涂两个字,“他还没有昏聩无能。他一定会废了您,因为您本没有什么错,但他一定会杀了孙霸,再选孙亮殿下继位。” “这又有何不可?亮弟聪明省事,未尝不可为一明君。” “因为他太年轻,而孙鲁班不会因为孙霸受到牵连。小孩子总是很相信自己的姐姐的。可惜孙鲁班是个贱婢,朱公主又是极温柔的性子,不会有什么好的引导作用。” 陆逊有些烦躁,于是他不自觉地拿出了为将者的气势,又往前了几步,低头看着孙和。 “我很明白地告诉你,孙亮现在只是有小聪明罢了,再聪明的孩子都逃不过姐姐的手掌心。于是朝政将会被她把持很长一段时间,女人干政,你是知道没什么好下场的。我敢断言,至少二十年,朝纲不振,甚而有着被魏蜀吞没的危险!你以为诸葛亮是什么人!你又以为曹叡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不犯边?真当诸葛亮好相与,不想为刘备报仇么?真当以曹叡二十岁就能压制司马懿的狠厉只会防着我们来犯?他们在等着机会!你信不信,若不是你继位,诸葛领蜀卒入荆州,司马率魏骑下江南,东吴六郡八十一州,尽成焦土!” 陆逊退后一步,单膝跪地:“请决断!请为东吴百姓,决断!”陆逊看着脸挣得通红的孙和,一字一顿。 孙和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响,胸口剧烈起伏,艰难地喘着气,终于他站了起来。他拔出了自己的剑,却没有斩掉陆逊的头颅,他挥剑斩开了密室的大门,在门外是无数红色轻甲的东吴骑士牵着马,手持长戈等待。 诸葛恪为他牵来了马,孙和没有披甲,他穿着蟒袍上了马,他高高举起了自己的剑又重重斩下,喝道:“出征!” 于是长戈组成的海洋开始涌动,如同海啸的巨浪,吞没一切。 “他好像意外地很合适呢。” 陆逊与诸葛恪并肩站着,他们看着孙和率兵而去,气势雄壮,诸葛恪忽然感觉自己的热血在沸腾。 “魏国那边怎么样。”陆逊问到。 “未有异动,我派人去了辽东,公孙家应该还是有些活人的。” “很好。只要我们足够快,诸葛司马联手也无济于事。最不济丢掉荆州,让他们两家去争罢了。那么凤凰台呢?” 诸葛恪缓缓一笑,笑容狰狞:“土鸡瓦犬,我一人可尽屠之。” 陆逊皱眉:“另起炉灶就另起炉灶吧。但能用之薪还是要留下的。” “明白,我又不是杀人狂,见人就杀的。” 魏明帝青龙十二年,吴大帝赤乌七年,东吴鲁王孙霸勾连全公主孙鲁班结党营私,祸乱朝堂,于是吴太子孙和兴师讨逆,陆逊诸葛恪辅之。诛孙霸,斩孙鲁班并乱党全寄,吴安,杨竺等。孙权感念其功,传位于太子,自为太上皇。 是年,改元开明。 ; 第二十一章:动员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 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 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在建安学宫入口处的那片大广场上,华歆正在慷慨激昂地做着动员。他深情地吟哦讽诵,将热烈的情感倾注到了这一首《长歌行》之中。 对于没有专门学习过吟哦讽诵这一专属于文人的言语艺术的寒门子弟来说,华歆在用一种高雅的语言艺术来表现时光如逝水,书到用时方恨少,以及年华易老的感情,敦促他们努力学习,并在以后报效祖国。 但对于懂行的书香门第之后以及将种子弟来说,这简直是噩梦。为什么这些成年的文化人就不能好好说话呢? 非得要体现一下自己的修养有多高,听起来多费劲。 不仅仅是今年刚进入学宫的那些人站在广场上听着院长的深情表演,整个学宫的学生以及前来观看“动员仪式”的大魏官员一共将近一千人顶着午后酷烈的阳光默默支持着华歆。 刘庆之学会了《太平经》之后是再也不惧寒暑的,只是阳光晒着有些晃眼,站久了也怪难受的。好歹当年校领导还让搬个板凳再来参加大会的,哪有直接喊人站着听的,刘庆之拒绝承认这样的训话是动员。 或许搞点小马扎来卖卖也能大赚一笔也说不定? 正在刘庆之胡思乱想,妄图发家致富的当口,华歆慷慨激昂,声情并茂的讲座结束了。因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走了,连他自己也不例外。 一辆马车忽然出现在门楼之下。这是一辆完全由精铁打造而成的马车,外体被漆成了黑色,体量上也比一般的马车要更大。最为诡异的是,这马车由三匹马拉着。不是二,不是四,也不是僭越的八,仅仅是三而已。 三马同槽的三。 但仅仅一辆马车并不足以震动这将近千人的人群,哪怕那沉重的马车压在石板道上发出的粼粼的声音恰恰如同捣乱的鼓点将华歆的语调搅的七零八乱也不会有人去在意。 为什么要在意呢?反正也是听不懂的东西。 但并不仅仅是一辆马车进入了建安学宫。 随着那三匹马拉的黑色马车以一种无匹的蛮横姿势撞进了建安学宫之后,随之而来的是震耳欲聋的马蹄声。上百名穿着皮甲的骑士跟随着这辆马车突入了建安学宫!黑甲红袍,长刀劲弓,人如猛虎马如龙。 以这马车为锋,一支军队进入了学宫,气势汹汹,烟尘四起。那辆马车停在了人群了最后方,黑甲红袍的骑士们随之停止。 马车的门被缓缓打开,一个满头白发,面容苍老但不衰老的黑袍人走了下来。 他的眉目很明晰,鼻子有点勾,留着三绺须,已经是个老人但看久了却觉得他像是一匹老狼般,眼中闪烁危险的光。 司马懿,大将军司马懿! 他分开人群往最前方走了过去,身后跟着全副武装的武士。两名穿黄袍的武士一人持着巨大的伞盖撑在司马懿的头上,另一人手持节钺,庄重无比。 他轻而易举地掌控了全场,仅仅凭借他那坚定的脚步。司马懿很沉稳的走到华歆的身旁,微微欠身表示歉意,然后他开了口。 声音宏大,响彻全场。 “陛下有令,着建安学宫选派弟子两百,随军出征,征伐东吴!”司马懿又四处扫视了一圈,似乎在寻找什么人,终于他看见了站在人群中的刘庆之。随后他拿出一卷圣旨开始宣读。 “另封山阳公嫡子刘庆之为牙门将军,宋全,王恒,曹满铎,贾黎民,夏侯昱,夏侯远并十一人为裨将军,帐前参议军事!” 还没等刘庆之他们来得及反应,那上百名武士已经分为两人一组前去寻找那些获得了封赏的少年郎了。 刘庆之看着两个大汉一左一右把面色惊恐的贾黎民架了起来带走,贾黎民还在不住地大喊:“我是文人!我是文人!我不要上战场!”又看了看向他逼近的那两名武士,他抽出扇子摇了摇,又把它收拢了起来,负手于后,对他们说:“战友,让我们走吧。” 那俩武士一愣,看着这个像是个风流公子哥的少年忽然间容光焕发,以一种极其昂扬的姿态前行。 那步伐轻缓却有力,根本不像是一个文昌宫的学生忽然听闻自己要去前线打战时应该有的反应,轻松写意,甚而有些隐隐的兴奋。 那两名武士轻轻打了个寒噤,他们有预感,或者刘庆之死于战场,或者从此他主宰战场! ; 燎原 一 ?战地黄花,如血残阳。 刘庆之以前就对于这些意象充满了向往。无数次,他曾向往着能够与太祖并辔而行,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谈笑间樯橹灰飞,开国时天安门上肃立。 但仅仅只是向往而已,毕竟老天爷不让他去民国实业救国再支援我党,他只能活在三国当个思想先进的知识分子了。 是的,他对于自己的定位是知识分子,但就跟圣光只需要点一级的伊恩麦克莱恩爵士一样,他是只需要带脑子思考就行的知识分子。 他觉得自己精通小胡子养成记以及魔兽争霸还有暗荣出品的快餐类游戏,但远远算不上是个指挥家。对于军队的指挥哪有鼠标一点就能如指臂使的?尽管dlc狂魔也有组织度的设定,但哪里有人心更复杂? 夫战,勇气也。 勇气这两个字,却是最难解释的东西。受辱后反击的哀兵,亦或是岳飞的背嵬军,勾践的三千越甲,他们都拥有那种名为勇气的。 当勇气常在,那也就成了军魂。 刘庆之认为,大魏占了正统的名分,无论蜀汉怎么说,历来中原为龙兴之地,由上而下,裹挟大势席卷而下总是比逆流而上要轻松。 君不见诸葛亮六出祁山却总无功无返?虽然东进,却也差不多。 而今次南伐,大魏共起马步军八十万,诈称百万,分作四路南下。两路居中由徐州出发,一路由曹叡亲自统帅,居中调应,一路由曹爽夏侯玄统领作为后应;一路由司马懿率领出宛城,取到襄阳,收拓荆州;最后一路由郭淮统帅,防范蜀汉。 但请注意仅仅是防范蜀汉,而非防范蜀汉进攻。这一次蜀魏两国很有默契地决定各取所需。魏国想把荆州收入囊中,而蜀汉则决定攻下交州,至少诸葛亮所撰写的《告吴主书》是这么宣称的。按照常理来讲,这应该是各取所需皆大欢喜的临时合作,但是历史遗留问题并不允许双方毫无顾忌地合作。何况司马懿也并不相信蜀汉敢那么直接地抛弃昔日盟友就为了抢下交州。 诚然,交州是个巨大的粮仓,谁都不会嫌粮多,但若是蜀得交州,则再不惧曹魏在东的封锁,无须走汉中一途伐魏,天高海阔任其驰骋。而就算魏得荆州九郡,因为水土不同,也难于以北地兵卒攻略交州。而蜀汉有蛮兵相助,总是相对而言占有便宜。 唯一的问题就是,成建制的部队是很难通过老林出现在交州的。但那是诸葛亮,多智而近妖,返老还童的诸葛亮!他总会找出一个方法,让大批的军队凭空出现。 刘庆之看着远处的中国地图,沉思了许久,以他打三国志十三的经验,最有效的扩张方式就是在另外两方打的两败俱伤的时候,一鼓作气将那两方能吃多少吃多少。 刘庆之和另外十一个受了封赏的建安学宫都在“参赞军机”。在司马懿的大帐中这些年轻而注定有为的少年们都在充当背景。老爷兵们被放在了司马懿的军中,并没有跟着曹叡的御驾。曹叡并不希望真的带出一堆观光旅游的老爷们,于是就把他们放在最危险也最容易获得军功的主战场是最合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如是而已。 这大帐很宽广,但是座位却是有限的,身份不够的人只能够站着,而坐着的最少也得是拥有封爵的军中大佬。像是刘庆之贾黎民曹满铎这种二代能够充当幕布也是因为父辈的荣光。除了刘庆之。 大帐内是很肃静的,司马懿不说话,没有人敢说话。 “我有一言,请诸君静听。”司马懿打破了沉默。 “今我军拥兵三十万,又有郭淮军十万以为侧翼,诸君以为,该攻何处啊?”他悠悠开口,仿佛真的在征询意见一般。 “启禀大都督,末将以为不若先下南郡,此为荆州重镇,且兼屯粮无数,足可资为军用,以此当可徐徐图之。” 这是司马懿的大儿子司马师回的话,司马懿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孩子就是老成持重,省心就是胆子不够大。 他的二儿子司马昭看自己老爹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样子,赶忙凑趣道:“启禀大都督,今陛下帅军往攻建业,不若我等舍江陵,直扑江夏。夺豫章,逼庐江,迫建业,以为掎角之势,则吴主指日可擒,江东复归王化。” 司马懿拍手大赞,但却说:“子元所言沉稳如泰山,子上所言迅捷若雷霆,皆为上策,却非为善之善者也。今我挟众数十万,牵一发而动全身,头尾相连百里,攻一则防一,又如之奈何?” 司马懿成竹在胸地问道,他又扫视了一圈,看见充当幕布的少年们,很和蔼地问道:“建安诸子,以为如何?” 长的威武雄壮,年纪轻轻却已经有了胡须的武禄宫高材生王恒抱拳答道:“末将王恒见识粗浅,实在不知。但末将知晓,一切但听大都督令,即可立于不败之地!” 刘庆之惊诧地看着这个看上去极为朴实耿直的学长,暗想真是人不可貌相,这拍马屁的手法何等娴熟,还顺手把自己名字报了上去。 司马懿右手拈须微笑:“谬赞了。却不知还有哪位有高见可以共享?”然后他点了刘庆之的名:“牙门将军刘庆之,不若你来讲讲吧!” 讲道理的话这是报应,谁让其他人都是裨将军他却直接做了个牙将呢?他决定讲个笑话给大家听。 他向前一步,说道:“不若仿刘玄德当年故事,虚围南郡而不攻,择大将分袭桂阳,零陵,武陵,长沙,由是则荆州可平。” ; 燎原 二 ?“嚓”的一声轻响,就是司马懿拈断了几根胡须。 坐着的大佬中已经有一人拍案勃然大怒:“小子无知,岂敢妄言军事!我军三十万,合则无坚不摧,分则一事无成,倘若东吴聚兵分而破之,又如之奈何!” 刘庆之刚想开口回答,却看见拈断了自己几根胡须的司马懿摆摆手:“夏侯霸,且稍安勿躁。”他看向刘庆之,用一种惊奇而又感慨的眼神看着他:“老夫穷思一夜,自以为得计,却不料你这小儿也想到此处。只是刘玄德当年分破四郡,各有其主,如今却是皆属吴主,那么我问你,凭什么分兵就是现今最适宜的方法呢?” “因为建安学宫,或者说因为观星台。”刘庆之不卑不亢,敛去了惯常的笑容,一脸严肃。 “异人的存在已经打破了战争的平衡。我听说吴国有个叫吴岚的,曾经以一己之力灭杀了一支扮作马贼的我朝斥候骑兵,也由此被称为三国最强。而吴岚当初似乎是受了刺激才唤醒了沉睡在体内的力量,也就是说她还不会掌控力量。那么在观星台广揽天下英才的现在,我们拥有了多少学会掌控力量的异人呢?以异人组成的精锐小队进行突破,或可斩将夺旗,或可破城开门,也可突袭敌后,焚烧辎重,以异人为锋,当无往不利!” 刘庆之慷慨激昂地陈述着,他右手握拳在空气中不住挥动着,仿佛要击碎一切敌人,竟也赢得了一些人的点头赞叹。 司马懿也是点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也是这么想的。” 这就是定论了。司马懿要用异人为刀,狠狠地在吴国身上切上一刀! “但你还是没回答我为什么要分兵。算了,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但在我看来,分兵是最好的办法,但只需要分两处就可以了。”司马懿拍了拍手,从帐外走进来两个人。 赫然正是建安学宫那个面容严厉的中年人和娃娃脸的青年。 二人都是谋士袍,所不同的是中年人腰间坠了个印,看形制是个太守印绶。而娃娃脸腰间是个小小的白玉飞鱼,这表明他是尚书台的人。 两人进来却不下跪只行了个军中之礼。 司马懿指着中年人介绍道“邓艾邓士载。”又指向娃娃脸,“钟会钟士季。” 两人又向四周抱拳行礼,表示大家互相认识一下。 “邓艾钟会听令,着你二人领精骑五千并观星台异人下零陵,武陵,长沙,桂阳诸郡!” 司马懿丢下第一根令箭。 “司马昭夏侯霸听令,着你二人统兵五万紧随邓艾钟会其后,一路占据城池。” 这是第二根。 “司马师听令,襄阳水师拨于你麾下,扼守关隘,防范东吴水师江上来援。” 这是第三根。 然后他缓缓站了起来,在刘庆之的眼中,这个身上光芒本来如同炉中火般温暖和煦的老人骤然间如同太阳光芒万丈。 “而本督自提大军在此,虚围南郡,歼其援军!” 越隽郡,太守府。 “这终究是个脸面问题。”诸葛亮躺在躺椅上,悠闲地吃着密林中特产的多汁水果。 诸葛亮回复青春之后终于像个老人般珍视生活了,劳碌了大半辈子,差点过劳死之后他学会了养生。这对于蜀汉群臣来讲是天大的喜事,毕竟丞相就是蜀汉的定海神针,丞相活的越久,对于蜀汉来讲就越有利。 越隽太守张嶷敬畏地看着诸葛亮,有些激动难于自已。 活生生的诸葛亮就在他面前躺在凉椅上吃着水果! 这可是传奇在吃水果!吃的还是他亲自摘的水果,张嶷不禁感到荣幸万分。只担忧越隽这地方的水果没成都的甜…… 忽然听见诸葛亮说脸面的问题,他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也就没搭上话,不由得懊悔不已。 诸葛亮却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也许有人觉得蜀吴是盟友关系,我们就这么砍一刀子是有些说不过去的。可他们砍过我们一刀子啊。” 诸葛亮手中把玩着一个苹果,转来转去,越转越快。 “虽然是云长太过刚愎才被他们觑了空砍了一刀,但这能掩盖他们背信弃义在先的反复吗?反倒成就吕子明白衣渡江的名声!”诸葛亮的语速越来越快,正如他手中的苹果一样。 “我们也需要这样的名声,所以我需要一次出其不意的胜利。一场震惊天下,足以与官渡,赤壁相提并论的战役!” 他手中的苹果停了下来,外面的果皮层层脱落,露出了内里洁白的果肉。诸葛亮啃了一口苹果说道:“我将为此命名,其名为——破交!” 天空忽然间阴暗了下来。张嶷以为是云,并没有去关心,但诸葛亮笑着往天上指了一指,说道:“你看,开始了。”他才惊恐地发现天生多了些什么! 灯笼,巨大的灯笼,成千上万吊着竹篮,篮子里有全副武装的蜀国兵卒的灯笼在天上飞! 浩浩汤汤,迎风三千里,蜀卒下交州! ; 燎原 三 ?刘庆之骑着马狂奔。 他也不明白他一个十岁的少年凭什么就要上战场,虽然看一眼边上被牢牢绑在马上才不至于颠下马去的贾黎民他的心情就会稍微好一点。但快乐不应该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如果是自己施加的痛苦,那这人是个心理变态,如果那痛苦与他没有关系还快乐的话,那就是自卑的可怜虫。 刘庆之觉得自己可能是变态但不是心理变态,所以他对于自己的哥们贾黎民还是以同情居多的。 邓艾是这只军队的主将,在他的要求下,这支五千人的精锐骑兵被压榨到了极致,建安学宫的学子都跟着邓艾,在邓艾“不许掉队”的要求下苦不堪言,而其中体质稍弱的,特指贾黎民这种文昌宫出身的弱质少年都只得被绑在马上以跟上大队。 刘庆之是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除了司马懿拨给的五千骑兵,建安学宫那两百人中有一半在跟团,还有一半跟随着曹叡的御驾。仅仅邓艾和钟会两个就足以保护他们的安全,更何况——他比这两人加起来还要强! 《太平经》带给他的玄妙不仅体现在寒暑不侵与随心所欲出现在力所能及的地方,这就使得他能够以最高的效率逃命。他还能小小的改变自然环境,但他却还没有试过自己的战斗力究竟有多强,比如招个雷电能劈死多少人之类的。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他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出场的机会,边上还有红叶在紧紧看着呢!应当是接受了凤清的命令要保护好他,但刘庆之觉得凤清应当也隐在暗处。明面上的是邓艾钟会和他们这些学生,但谁又会知道在阴影中究竟隐藏了多少力量呢? 司马懿想要的是开创一种全新的战争模式,因此他不会允许失败。说不得拉下老脸亲自出手攻下南郡还要说邓钟大军是声东击西之策。 奔驰了许久,一座城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这座城的城头上用苍遒有力的字体的写着“武陵”两个大字,邓艾下令全军缓停,于是五千风尘仆仆的骑兵在武陵的城门前停了下来。 离得很近,堪堪就在城楼上弓箭手的射程之外。 武陵的守将名叫徐良,也是江东望族出身,但自身颇有几分才具,不然也不会掌控一城军权。所以他知道一个基本的常识,骑兵是不能用来攻城,攻城的办法无论穴攻,火攻,水攻,蚁附都是依靠步兵完成的。这么点骑兵是要干嘛?一万都没有,还想攻破三万大军把守的武陵? 徐良也压下了手下请求出城作战,击其未稳的提议,那五千人的骑兵虽然看起来有些疲惫,其内还混杂了了一些少年,甚而几个女人,看上去可以说是有些混乱,但是徐良不敢出城。 谁会蠢到和魏国的骑兵城外野战!尤其是妄图用骑兵攻城,己方兵力是对方数倍的情况下,有什么理由冒着损失有生力量的危险只为了不被人指着脊梁骨骂“胆小鬼”而出战呢? 但面子总还是要挣得,于是徐良吩咐道:“取我弓来!”当即就有士兵扛了徐良的弓来。徐良天生臂力惊人,能开二石强弓,也因此闻名东吴军中。 徐良喝道:“且看我射杀敌酋!”言毕力运双臂,搭上狼牙箭,挽雕弓如满月,随后箭去如流星,正中邓艾! 当即武陵城上守军旋即爆发出一阵喝彩。 “徐将军威武!” “吴国万胜!” 但很快城头的欢呼就安静下去,甚而变成有些恐慌的不安。 那箭并没有射偏,直直地往邓艾的面门而去,但它并没有成功地穿透邓艾的脑袋或者被邓艾侧身闪过。 它被两根手指拈住了。 两根并不秀气或是洁白如玉,只是普通的,甚而因为常年握笔而在指节上布满老茧的粗糙手指。 那是一个常年埋头于文案的官吏的手指,但一个本应该手无缚鸡之力的官吏就那么轻易地拈住了本可以把他的脑袋像个鸡蛋一样打碎的一箭! 邓艾饶有兴致地观察着手中这支做工精良的狼牙箭,然后朝徐良望了一眼。在城上的徐良莫名打了个寒噤,虽然离得很远,但他仿佛听到邓艾在对他说:“物归原主。” 然后他看见邓艾抬起手来,仿佛是要把那支狼牙箭抛过来。徐良准备和手下说个笑话嘲笑一下邓艾想把狼牙箭扔那么远的行为,刚扭头却忽然觉得脖子一痛,然后下属开始开始惊恐地后退。 他用余光看了一眼,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好像多了一截东西。 “好像是我的箭啊。” 这是徐良在人世间的最后意识。 城墙上的吴军士气已经有些动摇,但离崩溃还是远远不够的。 于是邓艾看了钟会一眼。钟会无奈地点点头,满不情愿地下了马。他活动了一下四肢,然后开始奔跑。 在最初那只能称作慢跑,但一步两步三步,一步快似一步,然后是奔跑的速度,又是狂奔的速度,接下来就真的成为了一道闪电,一道顺着城墙攀了上去的闪电。 古有十步杀一人,而今钟会一瞬三百里! 城门洞开,魏骑入武陵。 ; 燎原 四 ?“听说魏军势如破竹啊,领头的却是个新鲜人。” 孙权已经褪去了帝袍,取而代之的是一件很宽松舒适的明黄色长袍,全棉的,很吸汗。 孙和穿着帝袍,看起来已经有了几分王者之气,但在他的父亲面前,他仍旧像是一个孩子般拘谨。 孙权在说着闲话,孙和恭谨地听着。不知不觉间孙权就说到了前线的战况,尽管孙权已经逊位,但他并没有被软禁。 孙权在看到孙和统帅着千军万马控制了局面,诛杀了孙霸和全公主之后,内心其实是有点欣慰的。 没有想到我的儿子已经如此出色,如此果决了啊,何况那些清正刚直的大臣们都站在他身边,那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我的脑筋已经糊涂了,那就让清醒的人来干吧! 孙和听到父亲的问话,回话说:“荆州只剩下南郡一地还在坚守了。” “按照丞相的定计,荆州的民众大部分已经疏散,留护的军队并不多,但凤凰台的异人们已经被召集起来,潜伏在荆州山野,只等蜀国的军队从白帝出发,在魏国背后****一刀就化零为整可发动反攻。” “你相信诸葛亮的那封《告吴主书》只是掩人耳目的伎俩?”孙权眯着眼问了一句。 孙和答道:“这是丞相的判断,我信任丞相。”但他犹豫了一会儿又说“诸葛恪大将军却认为他的叔父真的是要攻下交州。只是不借道荆州,是不可能把大军投放到交州的。” “陆逊还是不如诸葛恪了解那个村夫。”俏丽的宫女把剥好的橘肉喂进孙权嘴里,不是很甜,有些酸。孙权苦了苦脸,接着说到“诸葛亮是一个很讲究名分,很讲究大义的事情,只要摆在纸面上的事情,他就一定会去完成。比如借荆州,被他玩弄文字逼得我们只能自己去拿。再比如北伐,堪堪要一战杀到洛阳了,刘禅一纸诏书他还不是得班师回朝?只是现今刘禅已经不敢再去撩拨他的亚父了,毕竟刘备曾说过取而代之这种话,也是可以被摆到台面上来说的。所以,他说要和我们断交,要攻下交州,那他一定会有办法的。”孙权伸了个懒腰,摆摆手对孙和说:“我有些乏了,你且下去处理政务吧。” 说完他搂着那个喂了他一个酸橘肉的宫女回了寝宫,依稀可以听见什么“小乖乖,你喂了我口酸橘子,我可得好好罚罚你”之类的话。 孙和留在原地苦苦思索自己父亲的话,最后还是坚定地点了点头:“蜀军无翅,岂可天降?” 夜微凉。 晚上是不适宜的行军的,至少得要让人休息三四个时辰才好上路。爱兵如子的邓艾将军是这么认为的。 现在刘庆之正在享受不多的安闲时光。经历了这十几天的行军,贾黎民已经很会骑马了,唯一的问题就是经历了一天的马背颠簸之后晚上屁股都会很疼,大腿内侧也磨的厉害。 还在建安学宫伤药有奇效,不至于双腿溃烂。 把随身的干肉煮了一锅加足了盐料的浓厚肉汤,再放进炒米炒饼,也算是滋味不差能量充足的一餐了。 贾黎民夏侯昱这些少年吃饱了就沉沉睡去,明日一早还要赶路。 王恒那一帮武禄宫的弟子则聚在邓艾身边勤奋听讲。邓艾是很愿意提携后进,传道授业的。钟会在普通士卒的营帐处巡视。 刘庆之也感到一丝疲惫,主要是心累。这几天实在是太平稳无波了,基本可以说是不断地重复“赶路——叫阵——放钟会——占城——赶路”这样的循环。 难怪司马懿放心把建安学子扔到前线军中,不怕死了几个有人找他拼命,这么安稳,根本就是马术训练啊。 刘庆之找不到可以发挥的点,有些气闷。 红叶在他边上安安稳稳地喝着肉汤,但兴许是太咸,板着一张脸。刘庆之想了想,这毕竟是凤清的徒弟,自己身为长辈是需要关心一下的。 于是他从自己的行囊中取出了一个葫芦抛给了红叶,简单地说明:“玫瑰花露,不喜欢喝那么咸的肉汤就拿这个泡点水喝吧。” 红叶接住了葫芦,拔出了塞子凑近闻了闻,是一股好闻的玫瑰花香,但并不浓郁刺鼻。红叶从葫芦里倒出了一点粉红色胶状的液体在手心里。 刘庆之本满怀期待地以为她会舔一舔,谁料她却将那玫瑰露寻了个干净的碗倒了进去。又往里倒了热水,刹那间玫瑰花香四溢。 红叶闻到这味道板着的脸也似乎有些开怀,不过她还是对着刘庆之摇了摇葫芦问道:“你不喝吗?” 刘庆之很严肃地回答:“别问我为什么我有这东西,但这东西送你了。” 红叶点了点头,表示接受,然后把那葫芦细心地收好了。 刘庆之看着红叶收好玫瑰花露的样子,心中想到:“果然还是个女孩儿,喜欢吃甜的。” 而那小心收起葫芦的样子,好像贪心的小猫呢。 ; 燎原 五 ?“敌袭!” 正当刘庆之有些恍惚的时候,邓艾的一声大吼把他拉回了现实。 刘庆之眯起了眼睛,四下望了一眼暗道惭愧。 以他《太平经》的修为本可以对周围极广大的一块区域洞若观火,但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红叶的唇上,完全没有想到会有人敢来夜袭。 这是一支步兵,人数在三百人上下,但可怕的是这些人以不逊于奔马的速度与狸猫般的敏捷向疲惫不堪且夜战无力的魏国骑兵压了过来! 就好像隐在黑夜中的豹,在正面它永远无法与发狂的野牛群相抗衡,可当夜色降临,狂奔了一天的夜盲牛群怎能与豹相抗衡? 转瞬间双方只剩下了三里的距离,邓艾大吼着下达命令:“所有人不得上马!以马为盾,据地而守,点燃所有营帐!” 当邓艾那一声敌袭响起之时,钟会就已经动了。 他从营地内里如一道闪电般窜了出去,瞬息间已到那支袭击部队的面前。钟会抽刀,就要按照惯常的手法把这些人枭首。 但刀刃上并没有传来破开喉咙砍断脑袋应有的感觉,那一刀被人挡住了。 被一个手上戴着薄薄的白色手套,身量很矮,短发齐耳的少女挡住了。 没有对手的感觉是怎样的?那是空虚,是寂寞,是奔跑时无一人能跟得上他的孤独。 钟会感到自己的尾巴骨都在兴奋地微微战栗,他终于遇见一个能看得清他的动作追的上他的速度的人了! 然后他连续向前挥了三刀,刀刀砍向他本来打算枭首的那人脖颈。 “噌!咔!嚓!” 噌是他的第一刀被打偏了,咔是他的第二刀被格住了,而嚓是他的第三刀被削断了! 钟会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断刀,微胖的娃娃脸上露出了令人心悸的笑容:“来,与我一战!” 他甩掉了断刀,又戴上了一对指虎,在指节处是狰狞虎头,血盆大口欲择人而噬。 “你是吴岚。”钟会边给自己套上指虎边说,“屠掉你那个小村庄的命令是我建言大都督的,所以,我可以算作你的仇人。” 挡住钟会那三刀的少女忽然间燃烧起来了,刘庆之远远地看着,感觉一座火山将要喷发。那秀丽的短发少女抿着嘴唇一言不发,吴国的士兵没有管他们两人,很快就绕过了他们继续向着魏军的阵地突袭。 “为什么?”少女开口问道。那声音压得很低,好像要把唇咬出血来。 “为什么?我现在不会告诉你,在你杀死我,或是我杀死你之前,我都不会告诉你。”钟会运动了一下肩膀的关节,“所以,你可以放手来杀了,我没那么容易死,不用留手。” 吴岚点点头,然后握起那秀气的拳头,往钟会的脸上轰了过来!其势如山倒,故以此谓之轰。 钟会涨红了那娃娃脸,也同样是一拳轰出,正击在吴岚那小小的秀气的恐怖的拳头上! 两拳相交,恰似金风玉露一相逢,更胜却人间无数。 平地起惊雷。 魏军阵内的军马四肢伏地,屎尿齐流,瑟瑟发抖。很快那三百人的吴国猛士已经来到马盾阵之前,腾身而起,就要越过马匹冲入阵内。 “起矛!”邓艾下令,无数根长矛立起,将那些猛士钉死在半空!偶尔有运气极好的避开了长矛,却逃不过严阵以待的刀斧手,须臾被砍成肉泥。 “伏地!”邓艾又下令。很快长矛上的尸体被丢了出去,如森矛阵转瞬消失,只有还在不住淌血的尸体诉说着它们的不甘。 然而事情是不会这么容易结束的。地面传来的震颤表明大批军队正在向这里集结,吴国终于忍受不住这支胆大包天的魏军的肆意妄为,要打一场漂亮的胜仗,毕其功于一役,一雪前耻! 钟会和吴岚的战斗毫无停止的迹象,恐怖的轰鸣声不断传来,摄人心魄。邓艾下令全军上马,不去管正在舍生忘死的钟会。 邓艾知道这娃娃脸实际上是一个疯子,父亲的早逝以及兄长的重压使得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钟会在阴暗面越走越远。 在邓艾的调度下,五千名骑兵迅速成队,护佑着建安学宫的学子开始向北撤退。刚刚从睡梦中被唤醒的学生们并没有几个惊慌不已的,现在是在军中,乱阵者斩是邓艾一开始就告诫他们的。 没几个人有胆量亲身验证邓艾是不是在开玩笑。 他们只希望自己今天不死在这里。 在极远处的一个小山坡上,是诸葛恪的大帐所在。诸葛恪望着那处,不由得皱起了眉。 “所以我说女人就是蠢货。一时半会儿杀不得钟会就不能去宰了其他人么?这死脑筋,真是受不了。” 他挥挥手,下令:“全军出击。”顿时一道火流星升上空中,炸裂开来。 “只是这些失城的残兵败卒,怕是被吓破了胆,又能有什么用呢?” 他低声喃喃,似是自言自语。 ; 燎原 六 ?一群残兵败卒能够起什么作用? 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一般而言,如果是经历了一番苦斗后失败的残兵败卒,在重新汇聚起来之后会有两种走向。要么就此一蹶不振,成为所谓的老兵痞或是回家务农,要么为了袍泽而奋发,不再顾惜性命。 可若是被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被横扫碾压的残兵败卒,大多会陷入深深的恐惧。恐惧于那支将他们摧毁的部队。 在这里,他们恐惧于钟会,恐惧于邓艾,或者说他们恐惧于异人这个群体。所以为了让这群人战胜自己的恐惧,诸葛恪只需要做一件事。 让他们知晓本方的异人比对方更强大,并且对面的人不会有机会来对付普通士卒就可以了。 于是诸葛恪选了三百猛士,配合吴岚发动第一波突袭。尽管三百人全灭,但死得其所,一个头颅也没有被钟会斩掉。 那就很好办了,听说你们那五千骑兵连破数城不可一世?老子们几万人轮了你们! 一时间吴兵个个发狠,只要一雪前耻,从四面八方向涌了过来。 所幸邓艾见机极快,不等吴兵发动就已经开始撤退,因此也没有被堵住,只是吴国骑兵远远地缀在身后,虽然魏骑马快,却是疲惫之军,不需多久就会耗尽马力束手待毙。 但邓艾却仍旧沉静无比,甚而有些胜券在握,坚定无比地向北前进。刘庆之估摸着前面有援军,也气定神闲地当这是马术比赛,同时做好准备见势不妙抱紧了红叶的大腿就跑。 毕竟《太平经》见不得人,该抱的大腿还是该抱的。 渐渐地前方出现了一片阴影,却是一大片连绵的树林。邓艾一马当先在前领路,竟是寻了条勉强够两马并辔的小路进入了林中。那一大片树林如同匍匐野兽张开的大口,将这支小小的部队吞没在腹内。 吴军很快追到了这片林子之前,也没有犹豫,情绪激动的吴兵们接连钻入了林中,鼓噪呐喊着要搜出魏军,千刀万剐。 这些吴兵并不知道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所以他们兴高采烈趾高气昂,而在不久之后,无人生还。 正在密林中奔驰之时,一个传令兵从前方向刘庆之这里奔了过来。 不过找的人却不是刘庆之,而是刘庆之身旁的红叶。 “将军有令,着建安学宫红叶殿后,只等我军撤出此林,便放手施为!”言毕拨马便走。 刘庆之看了一眼红叶,发现这女孩儿的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神色,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刘庆之。 刘庆之赶忙回答:“我陪着你呗,反正不会出事。” 红叶点了点头:“好。”只是又补上一句“小心别伤到自己。” 刘庆之拍了拍胸脯:“我很强,不用担心我。” 然后这两人便在林中一块较为开阔的地方停了下来,刘庆之敏锐地发现这是一条防火带,就在不久前被砍伐清理出的一条防火带。这就只能是邓艾早早埋伏下的后手了,到时火起,任谁插翅也难逃。 只是贾黎民听闻刘庆之也要断后,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也要坚持留下来,刘庆之无法,只能打晕交给夏侯昱带走。 倒是夏侯昱神色复杂地看着刘庆之和红叶,走前心情复杂地念了句诗“牡丹花下死”。有些驴头不对马嘴,但很应景。 刘庆之静静陪着红叶等待,隐约已经可以听见吴兵的声音了。 刘庆之忽然对红叶说了一句:“别逞强。”红叶有些诧异地看了刘庆之一眼,却终于是点点头。 刘庆之舒了一口气,他就怕这丫头拼命,然后指不定把他给搭进去。 第一名吴国骑兵从林中跃了出来,这个长相凶恶的吴兵见到刘庆之和红叶的诡异组合,先是一愣,但并没有想太多,只是催动马匹向前随手一刀便向刘庆之砍了下去。 在他看来,有所杀有所不杀,这小子兵荒马乱的带着漂亮的小姑娘在林子里鬼鬼祟祟肯定不是什么好鸟,宰了再说! 但他惊愕地发现自己竟然旋转了起来,意识也越来越模糊,最后竟似乎砸在了地上,再无生息。 “好快的剑。”红叶看着滚落在地上目犹未闭的人头,不由赞叹。 “小技尔。”刘庆之淡淡一笑,感受着胃部的微微抽搐,像个视人命如草芥般的狂徒般屹立。 刘庆之的剑术出自王越,尽管出身平民的王越最后没有封侯拜将,但还是为刘氏留下了几个忠心耿耿的剑术大师。而刘协就封山阳时,这些剑术大师们并没有如同史阿一般转投曹丕,反而跟着去了山阳。而刘庆之自小就受到了这些大师的训练,已经深谙快准狠三字要诀,杀人不过一剑,只需勇气而已。 “接下来,该我了。”红叶说道。 此时越来越多的吴兵出现,向他们冲了过来,神色狰狞而又隐含一丝恐惧。他们看见了那具无头的尸体,他们隐隐感觉他们在此死亡,但却不肯相信面前这两人是他们死亡的原因。 红叶闭上了双眼,伸开了双臂,她似乎回到了火光冲天,耳边尽是哭喊与哀嚎的那一夜。眼角没有泪水滑过,只有浓浓的恨意在积蓄。 一道火焰冲天而起。 野火燎原,烧尽了这林。 ; 救兵 ?叹为观止。 刘庆之看着漂浮在空中,仿若火之精灵的红叶不由得这么想到。 这个小姑娘在极短的时间内点燃了这一片森林,不同于星星之火,红叶的火并非是因为机缘巧合以及野火的顽强生命力而引发的,她的火自内而外,无可抵挡。 五内俱焚是什么感觉? 就好像一棵树,莫名其妙就从内里烧了起来。就如那些已然冲到他们面前的吴兵一样,火焰从他们的七窍之中张狂地吐着舌头,眼珠被烧熔,耳朵也发出了类似碳烤猪耳的香味,吴兵们和他们的马儿一起倒落在地,自此成为一地焦炭。 红叶引燃了火之后消耗似乎极大,刘庆之发现她周身的光芒都黯淡了下来,眼见红叶从半空中降了下来,却有些立足不稳的样子,赶忙上去牵了红叶小手扶了一扶。 红叶的脸色苍白,没有血色,她对刘庆之说了声“谢谢”,但却还是把手给抽了回来。刘庆之有些尴尬,莫非要自己直接上去搂住么,没有经验怕搂错地方,却谁料想最终连小手都不给牵。 正当刘庆之尴尬之时,红叶又说:“把我带出去。”说完眼一闭,就那么昏了过去,倒在了刘庆之的怀中。 刘庆之看着红叶苍白的脸颊苍白的唇,还有眉间那化不开的哀愁,轻轻叹了口气:“说了不要逞强的啊。这邓艾真不是个东西,这担都要让小姑娘来担。” 刘庆之笨手笨脚地把红叶抱在了自己身前,默念着“南无阿弥陀佛”尽量不去触碰自己很想触碰的部位,等调整好了姿势之后就上了马开始往林子外狂奔。 他感觉到一个极强的光点从远方向他这里迅速靠近,刘庆之有两个选择,要么在这里完成他的初战,要么赶紧跑到能大声喊救命的地方就可以了。 在刘庆之疯狂逃命的时候,诸葛恪在疯狂地追杀。 “******能不能有点新意,怎么每次这种情况都是一把大火烧的干干净净,老子难道在还叔父的债?妈的当年那些被烧死的魏军跟我没关系啊,别烧我的兵啊!” 诸葛恪的心头在滴血,本来陆逊交给他的任务是收拢残军,退回江东,但假如荆州不失的话,诸葛恪会接替陆逊都督荆州,按部就班地升迁,等陆逊百年之后,他就是吴国丞相了。而诸葛恪还有个小小的目标,成为像自己叔父那样的丞相,但不会忠诚到老板碍自己的事情还不自己当老板。 可因为自己参与了一场拨乱反正,司马懿和自己的叔父怎么好像联起手来怼陆逊了?事情不太对啊,吴国连民心不稳算不上,甚而谈不上实力大削,怎么就动手了呢? 连带着荆州都要被战略性舍弃了,平步青云之路呢? 于是携带着私心,诸葛恪决定把邓艾这伙人干掉,算是小小的补偿。 然后一把大火,由异人点的火把他的报复计划烧了个干净。这下就是出离愤怒了,赔了荆州又丢兵。 于是诸葛恪内心偏执狂的那一部分又发作了,他要把那个异人宰了以泄心头之恨。 他毫不担心会被人阴掉。 孤身奋进?我一人成军!没 在空中远远看去,已成火海的森林出现了一个不断前进的锥形箭头,而箭头处,正是骑在马上气势汹汹地狂奔的诸葛恪。 他看见了正背着红叶狂奔的刘庆之,然后愈发恼羞成怒。被一个小丫头片子烧掉了数万大军?这传出去是没法见人的。 诸葛恪心中焦躁,于是一拍马身扶摇而起,以远远超过马匹的速度用自己的两条腿跑了起来!仿佛贴地而行的流星,所到之处火焰尽灭! “活人给我重新聚拢,回归本阵!”诸葛恪大吼,声震全林,但却没听见多少回复,心中一酸,不由得再次加快速度。 刘庆之感受到那恐怖的压力越来越近,心中再次闪过用瞬移的手段带着红叶逃出生天的念头,但他还是压下了。他坚信最终前方还是会有人来接应他的,不提其他,邓艾给的命令是殿后,而不是送死。换言之,他相信邓艾是个好人。 但是他坐下的骏马比起诸葛恪的行进速度还是要慢了不少,怕就怕不能活着见到了。有人 在更远处的一个山头上,刘康仍旧在饮酒,但南华并没有跟在身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二十余岁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的面色很儒雅,眉眼中没有锋芒,只是蕴含淡淡的心事,像一块含了秋水的玉。 刘康微微偏头说道:“叔子,差不多该出发了,你那岳父应当已在左近,你得出场了,且博得一场名声。只是没有想到庆之这孩子竟然如此能忍,今日怕是见不到他出手了,只是那一剑却颇具几分气象了,正合了‘运转如意’之道。” 羊祜恭敬点头,一阵清风微微拂过,他消失不见。 刘康面色讥嘲地看着诸葛恪所形成的那一道箭头,饮酒不语。 刘庆之感到诸葛恪已然能看见他的背了,咬了咬牙,将红叶抱的更紧了些,要到不得已的时刻了,他要暴露出自己也是个异人的事实了。 诸葛恪奋力一跃,拔剑直取刘庆之后心,就要把两人穿心而弑。 他叹了口气。 一只洁白如玉的手接住了诸葛恪的剑,那剑就再也无法前进一分。 “我不能让你杀他。” “那我就杀了你。” “初次见面,我是羊祜羊叔子。” “那就请吧。” 以一场顺序有些颠倒的对话为序幕,诸葛恪与羊祜开始了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次交手。 ; 援兵 ?两人进行对话的时候,那剑仍旧握在羊祜的手中。 随后羊祜松开了手,让诸葛恪把那剑抽了回去。诸葛恪对面前这人有了个大概的印象。 腐儒酸秀才。 很讲道理,但是这种人往往在某些方面极其不讲道理。比如他说他不会允许刘庆之死亡,那么就算要赔上自己的性命,羊祜也不会眨一下眼。 因此这种人在本质上和他是一样的,都是近乎病态的偏执狂。 诸葛恪很高兴,他不仅可以杀掉那个放火的小姑娘,一个很讲义气的年轻人,还可以宰掉一颗正在冉冉升起的新星。 “你就是夏侯霸的女婿?” 这是一句乱人心神的话,换个意思就是讲兀那小子细皮嫩肉的却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 但诸葛恪也没有将自己的指望都放在这一句话,他只是习惯性地讽刺他人。 他已经再次刺出了一剑! 没有过多的动作,诸葛恪右臂以一种诡异的姿态后屈到极致,就好像是绷到极致的弓弦,然后离弦之剑以暴烈的姿态刺向了羊祜,带动了方圆百丈之内的火焰,一齐向羊祜卷了过去。 羊祜仍旧是用他的手。 只是这次却不是去抓去握,而是用了砸。 他的大拇指屈在其余四根手指之中,紧紧握拢成了一个拳头。 不是沙包那么大的拳头,一座历经海水冲刷仍旧屹立的碣石那么大的拳头,平平地砸在了剑身之上! 火焰尽灭。 “铮!” 好似有人满怀孤愤弹指在剑身上敲了一记,试了试音,便开始以剑为琴,弹奏了起来! 狂风卷珠帘,琵琶连弹数十声。 羊祜在转瞬间砸出数十拳,酣畅淋漓,尽情肆意,在一泄心头之愤懑! 他甚而旁若无人地高歌:“绵绵葛藟,在河之浒。终远兄弟,谓他人父。谓他人父,亦莫我顾。绵绵葛藟,在河之涘。终远兄弟,谓他人母。谓他人母,亦莫我有。绵绵葛藟,在河之漘。终远兄弟,谓他人昆。谓他人昆,亦莫我闻。” 这是一首有很多解释的古诗,有说婚姻生活中男方处于弱势地位寄人篱下,感到十分屈辱的,也有说是流浪的人居无定所发表的哀叹的。 但羊祜并没有表现得像个受尽了委屈的小相公一般癫狂。开什么玩笑,羊氏可是望族,自家长辈就出过好几个两千石太守,也是名门望族,虽比不上夏侯家位高权重,也是颇具名望的大族了。 所以,羊祜念的诗还有别的意思,而应和着自己,羊祜出的拳越来越快,正是心中块垒郁积,不吐不快! 诸葛恪连封数十剑。 他完全没有想到的这样一个书生模样的人竟然能如此快的进入状态,还将他压的一时间抬不起头来!诸葛恪兴奋地长啸一声,借助羊祜的一拳之力,剑身一翻,整个人欺身上前,左拳击出,正中羊祜小腹。 然而却是击在空处。耳畔破空声大作,两只拳头一左一右向他的双耳砸了过来!竟是羊祜突然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诸葛恪往前一扑,堪堪躲过了双峰贯耳,然后双脚上钩往羊祜的咽喉而去。羊祜却是后仰,双手趁机抓住了诸葛恪双脚,就要张开双臂,把诸葛恪的双腿撕开。 电光火石间,诸葛恪双手撑在地方,以此为支点,整个人旋了起来,带动羊祜立足不稳,也旋了起来! 烟尘大作。 两人再次立定,衣衫齐整,仿佛从未交手过。 两人静静对峙了一会儿,忽然间诸葛恪眼中精光一闪,再次开始追击逃窜的刘庆之与红叶!羊祜面色微惊,足下发力,也追了下去! 在前方的刘庆之却是暗道不妙,交手不过十数息,便又赶了上来,简直如同索命厉鬼,附骨之疽。 说到底还是这救兵太垃圾。刘庆之叹了口气,索性调转马头,以一种高深莫测的姿态等待着诸葛恪的到来。 诸葛恪很快出现在眼前,他见到怀中抱着红叶,眼中带着悲悯之色,投射出智慧的光芒的刘庆之,第一反应就是这小子是不是疯了…… 他没有直接一剑剁两头,而是放慢了脚步,走向了刘庆之。 “你来了。”刘庆之淡淡开口,言语中蕴含无限忧伤。 诸葛恪看着这似乎着了魔的小孩儿,一时间竟然也未动。 刘庆之的内心是很忧伤的,早知道他就直接趁大火试试自己能不能宰了诸葛恪了,现在只能把自己暴露给友军了,他在琢磨一会儿要不要杀人灭口,然后再伪造成见义勇为的羊祜与诸葛恪同归于尽,再送面锦旗什么的。 他的左手搂着红叶,右手却隐藏在背后。行军时都是精干装束,并没有袖子。故此他只得把手隐藏在背后。 他的手虚拢成拳,在拳心内有一点小小的电光闪烁。 小小,但充满力量的雷电。 《太平经》的雷术,力量积蓄到极致,被压缩为一点电光的雷霆握在刘庆之的手中。 但那点电光被他一握,又消散在他的拳中。 因为有一箭北来,威势无匹,更甚诸葛恪那一剑三分! “贼子敢尔,司马昭在此,安敢放肆!” ; 闲暇 ?诸葛恪全身而退了。 那一箭来袭之后诸葛恪就干脆利落地反身跑路,连杀死刘庆之和红叶的尝试也没有做。诸葛恪是很顾惜自己的生命的,在没有完全上头之前,是不会做以寡击众的事情的。 羊祜也没有拦他,就任由他那么迅捷地跑路了。 一彪骑兵以极快的速度突到了刘庆之面前,领头的是司马昭和夏侯霸。司马昭一身文士袍,手中却拿着一张大的吓人的弓。 羊祜先抱拳和司马昭禀告救援任务的完成,又转而向他的岳父夏侯霸问了安。 夏侯霸威严的脸上也露出一丝笑意,以后就可以吹嘘自家的女婿也是和吴国的大将军干过架,不对,生死相搏不落下风的人物了,多长脸的好女婿。 但嘴上却不能这么说,还是要埋怨几句:“怎地放跑了那贼子?” 羊祜用更恭敬的姿态回答:“诸葛恪小人,枉顾孩童,小子不得已而绌应。” 意思就是诸葛恪这个堂堂大将军要去杀小孩儿不是个东西,救人要紧呐,当然不能拦了拼命。 夏侯霸却有些不满,在他看来红叶和刘庆之只是一个稍强的能放火的异人和前朝没落王孙而已,换一个吴国正当壮年的大将军还是很划算的买卖。 但他还未来得及教训几句大局观的时候,司马昭抢先表达了高度的赞扬。 “叔子仁义,高风亮节,不亚古之颜回。” 刘庆之看没有大佬来理他,思考要不要装个晕好化解尴尬。只是在马上倒下去自己倒没事,摔到红叶就不好了。 谁料到司马昭拍马来到刘庆之身前,也赞叹了一句:“患难见真情,真是有情有义的奇男子。” 刘庆之用了极大的自制力没有红脸,回答说:“我虽常人,安忍弃她于不顾?” 这就是在骂邓艾不是东西了。不过邓艾也是没有想到,红叶的杀心竟然这么重。本来只是要让红叶点把火阻拦敌军,能烧多少是多少,红叶却将大火弄成了能烧死多少是多少。巨大的施术范围造成了最大限度的伤害,以及对自身的伤害。也是因为刘庆之陪着,红叶才敢来票大的,但并不能红叶的虚脱晕厥完全归咎于刘庆之,从某方面来讲刘庆之的存在避免了红叶在留力放火后的清醒状态下被诸葛恪追上,然后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自寻死路的景况。 只可怜了好大一片林子,说没就没了。 南郡已经被攻下了。司马懿终于发现陆逊那个老白脸将所有的力量收缩在了江夏豫章一线,决心放弃荆州只留个桥头堡江夏用长江封死司马懿军的前进,所以没费什么手脚就住到了江陵城中。分派部队以及朝廷的官吏进行接管荆州。并且派出一部分部队先行压迫江夏。 曹叡的大军与孙和的大军在寿春城展开了堪称绞肉场一般的拉锯大战。 吴军在扬州战场采取主攻的策略,强烈的攻势配合异人突袭一度要打上寿春城头,然而魏军在曹叡的率领下如同泰山般屹立,任凭风吹雨打。 双方也都进行过刺杀,但收效甚微,每一段防线都有复数的异人守备,出现在荆州的异人数目少但尤其强大,而扬州战场的异人却数目极多。 每一方都投入了将近百人到战场上,发挥出了重大作用。 索性异人的作用并不是决定性的,异人被床弩透胸而中也是活不下去的。只有到了诸葛亮司马懿以及已经逝去的郭嘉庞统周瑜那个层级的异人才会拥有乾坤扭转的力量。 是的,陆逊也没有达到那个层次,陆逊还是比较擅长玩火,比红叶高好几个层级的打火机。而诸葛恪在抽刀子砍人的能力上是出类拔萃的,直追天下第一的吕布。 而羊祜能和他周旋的原因是《太平经》。刘庆之能够感觉到羊祜身上和他类似的气息,也看出了羊祜那天与诸葛恪对打实际上是在不断闪现以进行姿势以及位置的调整,而手上也是蓄积了风雷之势,只是将拳头当雷神之锥砸来砸去。 刘庆之还达不到羊祜这样的境界,不过他接受到了来自羊祜的隐晦好意。 他感觉他已经深陷在某一个势力庞大,以《太平经》为主要特征的神秘组织中了,只是还没有被接纳为正式成员。 刘庆之对未来或许漂浮着的阴霾微有担忧但却不害怕,毕竟有整整一个神秘组织可以作为后盾。 此时的他在晒太阳。 作为前线的战斗英雄,刘庆之和红叶被留在江陵城内修养。而其他建安学宫学子们则在短暂的修整后分为许多小队跟随扫荡残兵的部队去“见见血”。 当然在发现了有刘庆之这样的热心人士之后,邓艾决定每一支小队都要有异人跟随,以此防范洛阳城内某个大人物将来找他算账。 而刘庆之本人也因此受到了特殊关照,和虚脱晕厥醒来之后面色仍旧苍白的红叶一个待遇,在并没有经历太多战火洗礼的江陵城防驻。 和在后方疗养的病号一个意思。虽然刘庆之不是很喜欢吃鱼,但食物充足,还能吃口热的,并且事情轻松的生活谁不喜欢呢? 刘庆之很惬意,并且抓紧享受这难得的惬意辰光。 ; 双龙 ?“吃水果吗?” 分配给刘庆之的靠水的小院外刘庆之正拿了张凉椅晒太阳,忽然间有人问道,把阳光遮了一下。刘庆之一抬头,发现是个自己从没见过的年轻人。 这是个很俊美的年轻人,一身剪裁得体的白衣,腰间悬着一柄鹅毛扇,左手拿着一个剥好了皮的圆润饱满的苹果在啃,每一口咬下去都发出清脆的响声。他的右手仿佛在玩戏法一般不住地接抛着三个完好的苹果。 刘庆之很好奇这哥们是怎么搞到苹果的,于是他张开了手说了一声“谢谢”。随后一个苹果以完美的抛物线落在了他手中。 然后那俊美的白衣哥们在刘庆之身边拉了条凉椅也躺了下来。 刘庆之看了看暌违已久的苹果,从怀中掏出把小刀削了皮,然后重重地啃了一口,差点留下眼泪来。 好甜,好久没吃到这么甜的红富士了。 刘庆之吃的很开心,完了还把果核收好,打算以后找个地方种一种。 那哥们看他吃的开心,又抛了一个给他,他向那俊美的年轻人道了谢,收好了苹果准备留着晚上吃,然后两人开始拉起了家常。 “这位大哥,可是本地人士?小子刘庆之,却是有礼了。” “这位小兄弟,你却如何断定我是此间人?” “气度吧,气度很像荆州人。而且你衣服鞋子那么干净,不像是个出远门的。” 那俊美的年轻人扬了扬好看的眉毛:“敏锐的观察力。不过你又怎么确定我就是喜欢干净呢?” 刘庆之把怀中的水果又拿出来示意了一下:“这苹果新鲜的很啊,出远门的哪里会带着这么新鲜的水果,但我没听说江陵城周边也没有哪家种苹果的啊。” “你这个说法不成立,苹果新鲜也可以是就在当地买的啊,哪里就非得是从家里带的。” “咦,倒是我失算了,我只想着苹果是玩意儿没人卖,但说不得是我没见到有人卖。但这么好吃的东西,肯定热销,没道理听不到风声啊。”刘庆之陷入了沉思之中。 那俊美的哥们赶忙打断刘庆之:“别想了,我确实是本地人,不过这几年搬到外地了,苹果也是从家里带过来的,新鲜么是因为保存得好。” “哦,大哥在哪里发财啊?” “蜀国。” 刘庆之微微一惊,莫非这是个敌方特务,看他年轻还多少是个人物打算来刺探军情的吗?于是他神色也仍旧是没什么变化,但内心已经警惕了起来。 刘庆之又问了句:“大哥高姓啊?”他发现这哥们还是没有告诉他究竟自己叫什么,这是一个非常可疑的现象,但问题是哪有这么耿直的特务。 “山野村夫,复姓诸葛。昔者南阳躬耕,渔樵耕读,傲啸山月,何等快哉?曾遇黄家族女,聪明贤惠,结为伉俪,却遭世人谤议,言我攀龙附凤,强忍丑妇,盗名小儿而已。而后先帝数访,感念恩德,舍弃草堂而奔赴山水。然世事无常,荆州得而复失,痛失大将,困居蜀地数十载,故主崩殂,盟友背弃,北伐数败,郁郁不得志。” 每当他说出一句话,他的气势就增强一分。但不是火焰燃烧的那种强,是那种与天地交感,所谓天人感应的那种强! 到了极致之时,刘庆之眼中已非他所感。 他直起身子看到了诸葛亮站了起来,看着江陵城若有所思,但他并不觉得面前有一个人。 就好像一幅山水画,上面画着一个老翁披着蓑笠在垂钓,天气高远,江寒地冻。 那你看到了什么? 一个老翁么?不,是独钓寒江雪。 他们是一个整体,并不能够被割裂开来研究。 诸葛亮不知从何处摸出了纶巾戴在了头上,拿起了悬挂在腰间的鹅毛扇。 “很荣幸与你相见,感谢你当年的救命之恩。”说完了这句没头没脑的话,诸葛亮挥手向江中,招来一条水龙。 一条只应当存在于神话中,却鳞甲翕动,角爪宛然的庞然大物。虽然全身上下皆为水流,它呼吸,它生动,它不可一世。如果《柳毅传》还能被写成,那么它就是那能够辰发灵虚,巳至泾阳,午战于彼,未还与此,所杀六十万,伤稼八百万的龙了。诸葛亮乘着这龙扶摇而上,直冲江陵城,仿佛是带着玉石俱焚的勇气一般要把那城撞烂! 就在这水龙刚刚出现的刹那,另一条狰狞而庞大的火龙出现在江陵城上空,司马懿在那火龙的龙头上 两条龙开始厮杀,一开始他们在城门处厮杀,于是城门楼塌了一块。 然后他们在凡夫俗子的顶礼膜拜中缓缓升上天空。 有人惊恐,有人艳羡,有人慌张。 独刘庆之悠然向往,神游云外。 ; 再启航 ?“你们认为谁赢了?” 仍旧是幕后黑手做派的刘康老神在在地饮着酒,身边仍旧看不见南华的影子,羊祜和另一个看起来很壮实的小伙子在聆听教诲。 这两个年轻人都很恭敬,不由得让人想到了什么邪恶的旧世家团结在一起为了光复自己曾经拥有的权威而组成的复辟联盟。 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栗。 而真实情况也差不了多少,但在他们眼中只是“兴复汉室”而已。另一人是杜预,小杜的爷爷跟着老曹打天下,但因为人正派,被扔到河东当了几十年太守,直到曹丕上台才开始青云直上,而他老爹杜恕在曹丕篡汉之后就没有担任官职了,并不是不想,而是因为被人陷害褫夺了官职。按道理说杜家是汉朝正是灭亡后的既得利益者,没必要掺和这种灭门的事情。 但问题还是出在家教上。 家教很好,很讲伦常,这些老派的传统大家族都是认为曹魏得国不正,与其说受禅不如说篡位,身为正义人士自然要拨乱反正。 只是杜畿当年的至交好友荀氏叔侄都栽在魏王受九锡这件事上,老杜就只能想办法先加入个神秘组织再说。 羊祜和杜预互相看了一眼,经过了眼神交流,杜预首先回答:“学生以为,两人当是不分胜负。” 羊祜又补充一句:“甚至是两败俱伤。” 刘康又说:“那么你们给我一个理由,不需要一二三,我只需要一个理由。” 羊祜和杜预再次对视一眼,仍旧是杜预率先给出了答案:“诸葛引蜀国龙气成水龙,司马聚魏国龙气为火龙,蜀魏之争仍未明了,故此胜负不分。” 羊祜紧跟着说道:“虽然中原势大,诸葛却一人可用全蜀龙气,而司马虽强,仍有曹叡占中原龙头,何况纠缠数十年,哪能就一夕分胜负?故此二人依我等粗陋之见只怕是伯仲之间,胜负难分。” 刘康赞许地点头又摇头:“你们所在意的仍旧是外物,仍旧是那些不随人心意而变的东西。照理说,确实如此,但有一个问题,世道变了。” “世道变了?” “世道变了,”刘康古井无波的脸上也难得出现一丝感慨,“世道变得一个人也可以很重要了。原来一个人的力量可以做什么?大抵是耕作一片不大的田地,打造些铁器,做些手艺活儿罢了。而一群人能做到一个人能做的全部,甚至更快但不一定更好地完成,人聚在一起,还可以开山铺路,修房叠桥,可以最大限度地改变这个天地。现在,一群人能干的事情,有一类人只需要一个就可以了。”刘康顿了顿,重新给自己满上一杯。 “一人所杀几何?一勇之夫杀一人而力竭,百战之士杀十人而刃卷,昔者吕布,关羽,张飞,许褚,典韦皆号称万人敌,来往乱军之中所杀不过百人。诸异人抬手投足足,何人能拦?气不尽则冤魂不已。”他抬手指天,“诸葛司马辈,一念而起,则屠城破门,不在话下。” “异人不事农桑,只营军争庙算,殆矣。” “当年我汉室天下,异人不敢出世。如今天下大乱,便翻云覆雨,如此我等只得如此等海晏河清,再理会了。” 当然,是刘家的天下重又海晏河清了。 正当刘康在发表评论感慨异人进入历史舞台之后将会产生的巨变以及期待时,他的儿子正在船上乘风破浪。 在诸葛亮进行了一次试探性强攻之后,司马懿并没有太过愤怒地命令郭淮下西川报复或是自己亲自出马也去毁个城门的什么的,司马懿在诸葛亮退去之后以出乎意料的冷静发布了加紧南下的命令,并在第二天就从江陵城出发,浩浩汤汤,逼近豫章。 而刘庆之也随军出征,在战船上顺流而上。建安学宫的学生们已经被打散了,分配到了各部,接受真正的历练。 而刘庆之这个有前科的热心人士则是被分配到了司马昭的麾下,在司马昭的亲军中任职。司马昭临时设立了额外的一支亲军,专门用来安置各方大佬的子弟以此来便于镀金。但刘庆之这种热心人士直接被扔进了他的真正亲军之中,成为了类似秘书官的角色。 事情大抵是这样的,可能司马昭很欣赏刘庆之“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决定带在身边好好栽培。也可能是因为刘庆之前朝王孙的身份以及山阳公国是一个不错的政治筹码,需要好好拉拢也说不定。 于是现如今,刘庆之在巨大的楼船上吹着风,看着美好的未来,内心有些激动。他明白司马昭的狼子野心,这人并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极大的可能就是会带着亲卫队阵中斩将。 只需要抢个足够分量的人头就可以了。 微微有些晕船的刘庆之满怀希望地想到。 ; 寿春 一 ——徐茂 ?魏兵已经开始攻击江夏城了。江夏和豫章都由诸葛恪负责防守,虽然诸葛恪失去了数万败卒,但是他的地位还是无可动摇。在陆逊支撑寿春战役之时,只剩下诸葛恪有足够的资格与脑子负责豫章江夏一线的防护。 司马懿调动了将近二十万人围攻豫章,他直接放弃了江夏重新归为一体的机会,决心让夏口等地成为一座孤岛。希望以将会发生的在鄱阳湖的水师大捷和豫章陷落来收获一批投降。 在司马懿没有拉下脸面召唤出一条大火龙冲击城门之前,豫章这座城的防御几乎可以说是铁壁。 金汁,檑木,滚石,床弩,破梯锤,救火队,一切守城的器械一应俱全,更关键的是,诸葛恪懂得如何使用这些器械,以及用准确的指挥将整座城守的滴水不漏。 司马懿也无法完全锁死江夏,东吴的水师强大无比,从水路上源源不断的输送有生力量,而魏国的水师虽然在襄阳进行了长时间的发展,仍旧无法与东吴相抗衡。 在豫章的战役需要在一场水师之间的争斗之后才能够最终分出胜负。目前仍旧是战略相持阶段,至少在刘庆之跟随着水师越过江夏直接到达鄱阳湖之前都会是维持着惨烈但稳定的战局。 于是让我们把目光投向寿春战场,去看看那曾经肥沃的土地又得到了多少血肉的灌溉。 “轰——”这是巨大的霹雳车扔出石块的声音。 那一块足足有一架马车大小的巨石在空中呼啸着砸向吴军,无数从城墙上射向吴军的箭矢撞击在它的身躯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折为两段。但它并没有因为这些射中错误目标的箭矢而停顿,连一下都没有,仍旧坚定无比地向自己所设定的那一块阵地砸去。 “卧倒!”在那一块的是百夫长徐茂,这是个年轻但已经满脸大胡子的小伙子。他是被邓艾随手扔出的一箭射死的徐良的儿子。当然徐茂并不知道他的父亲的死讯,邓艾攻陷荆州的速度太快了,快到东吴根本不知道有多少人死了,又有多少人活下来了! 诸葛恪收拢的残兵并非全部,那一把火烧死的残兵也只是一部分,在荆州仍旧有大量的散兵游勇潜伏在山中,或者等待时机回归旧部,或者穿山越岭,返回家乡。那日见到邓艾和钟会出手的吴兵都被一起杀死,而所谓的残兵也是破城之后没有邓艾钟会或者是魏国骑兵屠杀的幸运儿,他们能知道什么有用的消息? 他们就是一群只知道逃命的怂包。 徐茂在问了很多败卒之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他觉得自己的父亲应当仍然活着,就凭他那手两石弓应当在异人之下也是有自保之力的吧?他不确定,他甚而有些希望自己的父亲被俘虏了。 被俘并没有什么丢人,活着就好。 但他现在并没有功夫去想那么多。 徐茂已经将近两天没有合眼了。原本他跟随着吴主的御驾前往寿春。这是一场在孙和以及陆逊的带领下进攻寿春的攻城战,最开始的时候的确是吴军主攻,魏军防守,但现在情况完全变了! 哪有守城的那一方每日轮番冲击攻城方的营寨的?曹叡根本不在意应该讲的道理,我兵比你多,我士卒比你精锐,凭什么我守城? 而孙和更硬气,你要打攻坚战?那好,我就守给你看! 在莫名的情绪中,双方的士兵并没有感到什么奇怪与不适,热火朝天地奔赴黄泉。 徐茂也精神振奋地投入到了这国运之战,但是当一块巨大的石头向他的阵地砸过来时,再狂热的情绪也会被浇上一盆子冷水,不,是一座冰山。 石块不会爆炸,但砸在地上的震动能把人弄晕成靶子,而遑论排排站的军列被砸成一摊的恐怖!若是卧倒,也就死那一个,以他的肉酱为祭,供奉神明,保他人一时平安。 “咚!”的一声巨响,在那一块吴军的耳边炸裂,伴随着的还有仿若石头砸开胡桃的声响,液体飞溅的动静,那是人的脑壳被砸碎,脑浆子都给崩出来的声音。即使趴在了地上捂紧了耳朵,徐茂的脑仁子也被震的生疼。他没有去甩掉崩到身上的石块碎土,先看了看是哪位同僚牺牲了自己。 他只看见了半具尸体。 以及一块巨石下的新鲜血污。 “都他妈给老子起来,魏狗要冲上来了!”徐茂大吼着,呵令那些还在迷迷糊糊的士兵站起来回归防线。 魏兵随着霹雳车的掩护,不断推进,稳步前行,那些巨大的石块会被随队的工兵队加固成掩体,保护魏军。 徐茂手下的士兵赶忙拿起丢在一旁的盾牌,立在他们所在的掩体之前,在盾牌的缝隙之中伸出了长矛,后排的弓箭手已经在瞄准,只等徐茂的命令就齐射。 徐茂握着剑的手在微微颤抖,他已经可以看见对面冲来的魏国士兵狰狞的脸庞和铠甲上的纹路了,他感到了大地在微微震动,以及自己的恐惧。 “射!”他下令。 “持盾!”与此同时对面魏军的将领也下令。 于是吴军的箭雨落在了被迅速准备好的盾牌之上,被纷纷弹落开来,而魏军就顶着盾牌缓慢前行。 “投矛!”在进入了投矛的有效杀伤范围之后,魏军的将领又下令,于是顶层的盾牌被翻向两把,然后数十名健壮的魏卒站起,以一个标准的姿势拧腰投矛。 势大力猛的投矛与弓箭不同,吴军的盾阵被瞬间撕裂开了一个口子。 “冲锋!” “迎敌!” 徐茂立刻下了决断,他带领着剩下的人直接进行白刃战,同时他身后的另一支百人队已经准备好接替他们的位置,重新构筑防线。 但以他们这一个小区域的接刃为信号,整条防线的魏军开始了冲锋! ; 虎豹 ?“诸公,朕已经不耐烦了。” 大魏的皇帝曹叡站在寿春的城门楼上,指节有力地敲击着栏杆,神态悠然。仿佛他所见的并不是焦灼到极点的战场,没有残肢,没有血海,没有原始的吼叫与哀鸣,没有不时砸出的巨石造就的肉酱! 仿佛他所对的是风光霁月,太平祥和的人间胜地,是他的如画江山。 他身后侍立着的大臣诸将听到这话都战栗不已,尤其是那些武将,全都两股战战,汗如雨下。 皇帝有些生气,马上要有人要倒霉了!而倒霉的多半是那些武将。 陛下是极讲道理的,因此前线厮杀的武将们都不会出事,出事的一定是这些跟在御驾边上无所事事的人! 当下就有大将跪了下去,准备扛起这口莫名的锅,请求出战戴罪立功了。 但随之而来的皇帝的圣谕让文臣们也双膝一软跪了下去,恳请曹叡收回成命。 “牵朕的马来,朕要亲自砍下孙和的头颅!” 曹叡踹倒了抱住龙腿的几个喊着“三思”“万金之躯不立危墙之下”的几个大臣,厉声喝道:“尔等以为朕会败吗?朕意已决!” 然后在自己的两个妃子的陪伴下,曹叡下了城门楼。 那两名妃子都复姓司马。 她们强大无比却如同捧日双星,让曹叡的光芒愈发耀眼。 在城门楼的武将中忽然有白发老将喟然长叹:“诸公,圣上尚且亲战,我等在此蚁聚何用?我文仲业舍此残躯,愿效死力!” 言毕文聘戴牛角盔,下门楼而去。 余下诸将对视一眼,皆大吼“愿效死力!” 百将随魏帝,披甲出城去! 当然,他们的身后还有宛如潮水连绵不断的衮衮骑兵。 正在苦苦交战的徐茂忽然间感到压力骤然一轻,不知为何已然一拥而上就要攻占的魏兵就那么轻易地散向了两边,他手下的士卒已然发出了欢呼,似乎他们又一次赢得了胜利。 但是徐茂感到了一丝不正常,或者说难言的诡异安静。 但吴兵的喜悦之情还没有持续多久,就遭受到了灭顶之灾! 骑,东汉末年以来最强大的骑兵重新出现在了地平线上! 他们的领袖金袍金盔金铠甲,以超越太阳的光辉升起,然后肆无忌惮地放光放热。这是一个比喻,意思就是曹叡开始主宰这片战场。 司马氏的两个妃子与他紧紧相随,只落后了半个马头,而那些曾经身居高位,却不再亲自冲锋陷阵的大将们一反常态地穿着他们那铮亮的铠甲紧随着曹叡又一次冲在前列! 他们又捡回了当年的热血,仿佛回到了那个将星乱斗,谋士如云的年代!那是最美好的年代,那是无名小卒提把钢刀参军去,就能博得一个远大前程的年代。那是资历,出身的因素被放到最小,而自身的价值无限重要的年代,不像如今需要论资排辈,山头林立了。那是他们的一生之主,敢于冲锋在最前的年代。 那就再年轻一次吧,这些人下定了决心。 他们跟随着自己的皇帝,心潮澎湃,至于不小心死在战场上了怎么办?我辈武夫,当马革裹尸还,如是而已。 更何况他们的身后是名震天下的骑!冲阵第一,奔袭第一,战力天下第一的最强骑兵! 拔南皮,斩袁谭,诛蹋顿,袭荆州,破刘备,击西凉,天下莫与之争锋。而在曹纯死后,这支部队从此就作为最高统帅的亲军而极少上战场,在曹丕当权之时为了省钱甚至一度削裁,甚而有撤销番号的危险。 但当曹叡执政,一切重又回到正轨。年轻的皇帝为了巩固权利需要一支最强大的武装力量拱卫自己,在异人现世之后,他更需要一支忠心耿耿又强大无比的军队了。他在全国挑选根正苗红的少年编入骑,用堪称折磨与虐待的异人训练以及最精良的装备再加上思想灌输造就了一支钢铁之师。 在这支部队中随意挑选出一个百人队都有着绞杀异人的能力,所需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十几具尸体。 异人也是人,让我们用钟会这样已然属于一流序列的异人来举例子吧,即使像钟会那样速度一流的异人砍下人的脑袋也是需要足够的力量的,但如果砍不破他们的铠甲怎么办?而那些士兵在自己身周三尺之内也极度敏捷,配合铠甲能够封挡钟会的攻击,甚至钟会循着铠甲的缝隙刺入的剑也会被锁死在那名骑的身体时,他会怎么办? 钟会将拉上十几条垫背的尸体,然后被余下的人砍为肉酱。 而这样的百人队足足有六十支,整整六千人! 现在他们开始冲锋,那么又有谁能够挡在这钢铁的洪流之前? 无人能挡,而吴国莫能当! 曹叡决定砍下孙和的脑袋,于是骑在建安二十三年以后,时隔近三十年,再次咆哮战场!。 他们要用最原始的杀戮让这已经有些蒙尘的名字重新焕发光彩,这一次,依旧天下无敌。 ; 极快的落幕 ?六千人的骑兵开始横扫一切。 徐茂看着虎豹骑,手开始不住地颤抖。他并不知道那支部队的名称是什么,但那代表着绝对暴力与死亡的冰冷铁蹄却是离他越来越近。 徐茂手下剩余的士卒已经开始颤抖,如果不是他们身后就是已然立起盾阵的袍泽,他们立刻就会转身就逃。 但就算转身他们也逃不掉了,因为曹叡统帅的虎豹骑在他们颤抖时就来到了近前!曹叡手中的金刀高高挥起,然后斩下了第一个头颅。他看也没看那带着惊骇表情的飞扬头颅,继续催动战马向前冲锋,而那匹高大的大宛马将持着刀站在战场中央的徐茂撞飞,随之而来的虎豹骑根本没有理会飞旋在空中口吐鲜血的徐茂,连补上一刀的兴趣都没有,徐茂吐血是因为肋骨都被撞断,根本没必要浪费砍下一个头颅的力气去杀一个将死之人。 但徐茂并没有立刻死亡,他瘫软在地上,看着盾阵被冲毁,随后是一面倒的屠杀,在绝望之中,徐茂沉入了无尽的黑暗。 吴军开始逐渐崩溃,但还未溃败。孙和与陆逊在塔楼上看着那不可一世的骑兵,终于下达了撤退了的命令。 “那是什么骑兵,怎么可能会有如此可怕的冲击力,竟然还有数千人之众,他们魏国就那么有钱?”孙和以一种略带羡慕的语气问道。 “皆天下骁勇,或从百人将补之。”陆逊轻轻地念出这句话,“陛下,这是虎豹骑。” “虎豹骑?我以为这支骑兵已经被打散不复存在了。” “它销声匿迹了将近三十年,最后一次为世人所知的战果是击溃了张飞和吴兰。在那以后小部队的突袭在大规模战场上能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少,因此他们被缩减,乃至被裁撤。直到十年以前。” “所以这支骑兵是为了对付异人而重新建成的么?” “依臣看来,魏帝想要的是一支全部由异人组成的军队,但是这很难做到,于是退而求其次,组建了一支没有任何异人能够阻拦的军队。” “全都由异人组成么?何等的自信啊。”孙和叹息了一声,言语中仿佛充满了对于那个北方的同行的嘲讽。 就不怕养虎为患,从此天下变成异人的天下么?孙和是不怕的,因此他在大力支持凤凰台的发展,。而缩在西蜀的刘禅是很怕的,但是蜀汉的朝政几乎已经由异人把持了,他根本没有力量去发出自己的声音。 但似乎蜀国的人民生活的都很不错,都知道蜀国有个诸葛亮,有个丞相府,而丞相府的异人们是他们不被魏吴侵略,幸福安康生活的保证。 似乎一种名叫虚君共和制的制度要提前数千年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了。 孙和在转瞬间想到了很多,也思考了本国的未来,但最终他还是只能依仗陆逊等人的力量。于是他询问道:“丞相,可有把握尽诛此虎豹骑?” 陆逊摇摇头:“因为诸葛恪的缘故,我们还是损失了太多异人,远远不够我们使用的。因此我们主动舍弃了荆州。听闻前些日子诸葛亮出现在了江陵城,这证明我们的方略奏效了,蜀军很快就会由白帝城出发,与魏军争夺荆州的控制权。到时我军又能伺机而动,获得喘息之机。我们所需要做的并不是与敌人正面突击,只需要保存实力就可以了。” 孙和也点点头,下达了鸣金收兵,前队变后队的命令。 诸葛亮的孔明灯空中部队还未到达交州,因此陆逊仍然认为交州无事,荆州将成一片焦土。而一个极大的惊喜在等待着东吴,或者说惊吓。 曹叡看着远处的塔楼上正在撤离的孙和以及陆逊,不屑地嘲讽道:“鼠辈!人说生子当如孙仲谋,奈何孙仲谋生子猥如鼠!” 曹叡声音洪亮,声震数里,他接着大声喝道:“看啊,吴国诸君,你们效命的君上弃你们而去了,而朕,在带头冲锋!” 仿若天神下凡,声势一时无二。原本还在有序撤退的吴军终于开始崩溃,迎来了一场屠杀。 魏明帝青龙十二年,吴主孙和伐寿春。帝亲率虎豹骑,冲其阵,斩其将,而吴主鼠窜,弃其兵士于不顾。 这是后人对这一场战役的记叙,表达了对于曹叡武功的赞颂以及对孙和的鄙夷。 但没有人注意到血战之后的战场有人拿老酒祭奠,摆白衣飘飘的刘康长歌:“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乌可食。为我谓乌:且为客豪!野死谅不葬,腐肉安能去子逃?水声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梁筑室,何以南?何以北?禾黍不获君何食?愿为忠臣安可得?思子良臣,良臣诚可思:朝行出攻,暮不夜归!” 忽然间从死人堆里伸出来一只手,在风中不住颤抖。刘康走上前俯下身,一把将那人拉了出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以后你便跟着我罢。” 徐茂看着天空忽然间流下泪来。 “是阳光啊。”他用力睁大因为刺激而通红的双眼,贪婪地伸出手去试图触碰太阳。 他碰到了刘康的衣角,死死抓住,不肯松手。 ; 开幕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戛然而止。 下一句该是江南游子,还要提到季鹰归未,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也不是好解释的东西。于是刘庆之索性住了嘴,再不言语。 “刘兄,这诗余下面却是什么,如此起手,怎地却不接下去了?”贾黎民在一边却听起了兴致,追问了起来。 “抱歉,接不下了。”刘庆之微微一笑,表示自己能力有限,只能起个头,后续却无力念下去了。 “那你应当抽个空写完它。”这却是在另一边的红叶淡淡说道。 “我尽量吧。”刘庆之心中却并没有把这篇全部补完的想法,这不太吉利,而且也不好解释,也太过光芒万丈,太容易令他以抄来的东西扬名天下。 他看着江面,默然不语,就是要揭过这一件事情了。 巨大的楼船乘风破浪,浪花不断地撞击在船艏,又不断地炸裂开来,化为飞沫回归江中。这是一支由三百艘楼船,八百艘蒙冲斗舰组成的庞大舰队。魏国的造船技术仍旧及不上东吴,东吴已经造出能容纳三千人的五层楼船时,魏国的楼船只有四层,在跳帮战和弓箭作为水战的主要方式时,有多少人就决定了水战时的力量强弱。 当然等到大炮即是正义的年代,大口径多炮塔神教崛起之时,人数多少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但是魏国因为有钱,所以他们船多,四层楼船又怎样?照样可以拉出一支十万人的庞大水军。 而吸收了当年赤壁之战的惨痛教训,这支十万人的水军是由魏国花费了大量时间积攒起的家底,并非北卒乘船,而是实打实的十万人的水上战力,如果算上辅兵后勤,那就突破了二十万人,直逼三十万大关。而这支水军的成员也并非只是熟悉水性就可以了,兵刃功夫照样不差。在跳帮战之时,光能在船上站得稳是不够的,还需要能够抽刀子砍人,在岸上魏国水兵与步卒的差距在于大规模集阵冲击,而扔到水上,抛开站不站得稳不谈,各自为战的水平都是差不多的。 但刘庆之总感觉这次的水战仍旧差不多会是以一场大火作为某一方胜利的象征。有了异人之后,偷偷放火的困难小了很多,至少不再需要本方有个高级将领前去诈降,冒着被识破后鸡飞蛋打的风险弄一堆火船突袭了。 并且因为刘庆之自己会召雷,他就推想肯定会有人搓火球……于是在他的脑海中已经构造出了一幅两边楼船最顶端的平台上都有人站着,像个人形炮塔一样不断丢出的火球的场景了,而己方的那个异人的面目如此清晰,小小的身子,淡漠的脸庞,根本就是红叶的形象。 刘庆之的想法是很对的,司马昭确实准备这么干,他打算让战略性燃烧武器红叶发挥应该有的作用。但是这一想法遭到了他哥哥的反对。司马师一直以来都是个老实人,但不是好欺负的老实人,是一个不喜欢欺压霸凌的老实人。对,司马昭觉得使用女性童工是很不人道,而其他那些异人么,都是陛下的臣子,自然也就要为国尽力。摧残小姑娘总不是个事儿,能让大人们来干的活还是让大人们来干吧。 异人也是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的,一种就是选择了肉身流派的战士,代表人物就是邓艾钟会,另一种就是可以搓火球的异人,或者说是使用超自然力量的异人,代表人物为红叶,这些异人也是有强有弱的,但是至少都是拥有一定的远距离攻击手段的。 于是历史上第一场不以跳帮战为主,而是以远程攻击为主要毁坏手段的水战要在鄱阳湖打响了。这并不是魏国单方面率先使用异人投入水战战场进行大规模毁坏,吴国方面也准备好了他们的异人。 这一场鄱阳湖水战注定会被载入史册,后世的军事学家们总会为这场三国时期这场发生在鄱阳湖的,规模堪称史无前例的水战而争论不休。 为这一场水战莫名其妙地开始,又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惨烈地结束而争论不休。 究竟谁打赢了这一场对三国格局有深远影响的水战?东吴失去了荆州,但他们保住了长江以南,魏军失去了继续顺流而下的机会,但他们就此奠定了对东吴的包夹之势,为后来的伐吴打下了优秀的基础。 至于蜀国,他们并没有在意究竟魏国吴谁胜谁负。在所有人的目光全部都聚集在鄱阳湖之时,在大将军姜维的带领下,十万乘着巨大孔明灯的蜀卒终于在交州降落,以他们为主角的独角戏,就此开演。 本已渐趋明朗的局势又一次变得扑朔迷离,魏国以中原问鼎?蜀国以地险争霸?还是吴国绝地反击? 还是本已退出历史舞台的刘氏,重登大宝? ; 破交 ?董老二打了个哈欠,心里想着等会儿下了轮值该吃些什么补补,这站门楼上一天了,晒的五劳七伤,精神恍惚的,若没有三斤城南老王头开的狗肉铺子的上好五香狗肉,再加两瓶董记酒铺子老白酒怕是补不回来了。 这遭天瘟的蜀汉! 董老二有些愤愤地想到,那蜀汉的丞相诸葛孔明干什么不好,发了篇劳什子什么什么书的,说是要来打交州,害得他们这些小卒子每天都得早早的起来上城墙,但是听城门将张将军那日与士城守在城门楼上指点江山时不小心泄露出的只言片语,蜀国是准备跑荆州取和魏国争一争,那劳什子只是放的障眼法。 董老二看张将军和士城守那高深莫测的样子,心里也是大定。就算不是障眼法,等蜀军翻过穿过密林,那都得是董老二孙子的事情了! 想到此,董老二有些郁郁,指不定还没有孙子呢,虽然混了个守城门的什长,假假也是个军官,吃官粮的,但也没人愿意跟他的! 董老二想到这儿又叹了口气。自己的模样是很周正的,可就是没人愿意跟他好。自己娘亲也托人给说过媒,对面家里也很满意董老二年轻有为,二十岁便混上了什长,指不定日后高升能入了品级。可窝火的是那小娘子死活不愿,一哭二闹三上吊,董老二一打听才知那小娘子有个青梅竹马的情郎,却是个穷小子,本来郎情妾意,家里也不好拦着,只得由她去。哪知道半路杀出个董老二,一下子就被那小娘子家里当了枪使。董老二一气,咬咬牙帮那穷小子下了聘,这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也传出了董老二成人之美的名声。但董老二自家的婚姻大事始终没有个着落。他也曾找铁口直断瞎子李算过一挂,批语是“落花流水春去也,更无风雨更无晴”。瞎子李批注说是董老二这人的一生就好像春天里随着流水东去的落花,还未绽放就已经凋零,但也因此不会有什么桃花劫带来血光之灾,董老二这一辈子,最终就像一杯白开水,寡淡无味,不如美酒清冽,不如南海产的椰子凿个洞倾出来的汁水甘甜。 董老二听到断语后很是消沉了一段时日,觉得人活一辈子,如此碌碌无为简直是白活了。但董老二终究是走了出来,谈不上云淡风轻一笑而过看破红尘,只是稍稍有些介怀,也就接受了自己可能要打一辈子光棍的现实。 城门楼上结巢的燕子啁啁地叫着,回到了家中,小燕子们围着妈妈叽叽喳喳,让董老二忽的有些羡慕。 天伦之乐,这辈子怕是享不到了。只是谁说得准呢?瞎子李又不是事事皆中。 “董老二,换班了!明早可不许给我迟来!” 来换班的孙大全领着他手下的弟兄们来了,董老二和他交接了手续,便准备拍拍屁股走人。 “崽子们,走,城南喝酒去!说好了,我只请两坛好白酒,两坛!”董老二拍拍胸脯,显得很是豪气干云。 “二哥,再饶两斤好狗肉?”这是跟董老二年岁差不多的发小王小明在问话,他们二人一起投的军,只是董老二的官运更亨通些,王小明仍旧是个小卒子。 “肉食自备,恕不包办呐。” 董老二和他手下的那一帮小卒子们吵吵嚷嚷地下了城门楼,往城南去了,民居里已经传来了米饭的香味,他们想着更香的狗肉,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十余人才堪堪行不过数丈远,天也便就黑了。 “哎,冬天终是要到了。”董老二叹了口气,有些悲秋伤月。又一年要过去了,结果却还是一条好光棍。 忽然他被人拉了拉衣袖,董老二往后瞅了一眼,却见刚刚还叫嚷着请吃肉的王小明一脸见鬼的模样。 “二,二哥,灯笼……” “灯笼啥?” 王小明伸出根手指颤颤巍巍地指着天上,脸色煞白地刚想说些什么,忽然间整个人往后一倒,扑腾了两下,不动了。 董老二和身边的人赶忙蹲下去查验,却见王小明胸口正中插着好几只半截弩箭,正汩汩地往外冒着黑血。 “小明,挺住啊小明!要吃几斤狗肉二哥都给你买!谁干的,啊,谁干的!” 董老二声嘶力竭地喊着,蓦然看见小明的手仍旧指着天空。 他朝天看了一眼。 然后他吓得腿一软,瘫坐在了地上。 灯笼在天上飞。 巨大的,下方悬挂着足以容纳十数人的筐子的灯笼在天上飞,直逼太守府,气势汹汹。 如果仅仅是一个灯笼那还只是惊奇一下的程度,但天空中的灯笼重重叠叠,让天空都阴暗了下来,天没有黑,只是太阳被遮住了而已。 但仅仅是这样还不足以让董老二吓趴下,关键是下方悬挂的筐子中装满了弩手,而那些弩手显然正在瞄着他们,王小明已经被他们射死了。 “我的娘咧,说好的更无风雨更无晴呢。”董老二在那漫天的弩箭射下来之前所想的最后一件事是他的终生大事,是瞎子李给他下的批语。 魏明帝青龙十二年末,蜀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