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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权游从绝境长城开始征服维斯特洛 第17章 曼斯·雷德的往事

第17章 曼斯·雷德的往事

    要不是细节有所不同,林恩几乎要以为是库娜走漏了风声,或者乾脆就是曼斯派来试探他的间谍了。
    他见曼斯拋开了精心编织的面具偽装,知道对方这是准备动真格了,於是也不再一味地敷衍。
    林恩將对库娜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声明自己並非坦格利安后裔,而且可以驭龙的也不止这一个家族,只不过是龙蛋资源之前被垄断了而已。
    面对曼斯的將信將疑,林恩不得不向他科普:即便是在坦格利安王朝鼎盛时期,潮头岛的瓦列利安家族也曾通过联姻获得“龙王血脉”,继而拥有巨龙。
    更別提瓦雷利亚曾有四十个龙王家族,虽然那些家族早已隨著那片陆地毁灭,但难道就真的没有一丝血脉留存下来?
    很可能只是没有活著的龙蛋来孵化而已。
    另外,歷史上的坦格利安传承有序,並且有著標誌性的银髮紫眸,冒充他们毫无意义(虽然龙家也出现过其他发色的正统继承人,但结局似乎都不太好)。
    而目前遗存的龙家正统传人只有流亡在海外的韦赛里斯和丹妮莉丝兄妹。其中丹妮莉丝嫁给了马王,为其孕育子嗣,韦赛里斯则已经死於马王赠与的黄金王冠。
    还有一个疑似黑火后裔的冒牌伊耿,在流亡首相琼恩·柯林顿的抚养下长大,不过很难自证身份。
    若林恩举起坦格利安的旗帜,明眼可见的就有两个严重问题。
    第一,没有正统性,他只能宣称自己是王室私生子,这很难获得贵族支持。
    第二,北境的仇视,坦格利安的最后一位国王用残忍的手段杀死了前任北境守护瑞卡德·史塔克和他的继承人布兰登·史塔克,以及好几位北境大贵族的继承人。他的儿子雷加则绑架了“狼女”莱安娜·史塔克(民间视角),这使得北境人对坦格利安家族极为仇视。
    林恩事无巨细地將这些分析给曼斯听,告诉他自己和坦格利安毫无关係,而且不想也不能冒充疯王的私生儿子。
    曼斯虽然聪明,还有一条比剑更厉害的舌头,但毕竟出身低微,又一直混跡在守夜人与野人之中,眼界和见闻终归还是差了点。
    “所以说,这一切都是你的臆测,我的到来確实是意外,也无意威胁你塞外之王的位置。”
    林恩说著端起妲娜为他倒的一杯蜜酒喝了几口,味道意外地还不错。
    “如果你还不信,”他补充道:“尼莫跟隨斯迪马格拿亲眼见过我的『星之船』,半个月前的火流星更是有无数自由民见证过。”
    尼莫看到林恩对曼斯好声好气地讲话,早就有些不耐烦了。
    他仰著鼻子对曼斯说道:
    “我以诸神和马格拿的名义起誓,『星之子』林恩说的都是真话,与我共同见证的还有十二个最好的部族战士!”
    这誓言很有分量。
    曼斯再次嘆了口气,声音里带著忧愁:
    “我並非在意这塞外之王的头衔,只是想带领信任我的自由民们活下去,包括我的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
    而且即使没有刚才的闹剧估计你也能看出来,自由民们根本不相信什么国王。”
    “我从没戴过王冠,也没坐上该死的王座,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
    曼斯看了林恩一眼后继续说道:
    “我出身低微之极,没有修士为我涂抹圣油,也没有自己的城堡,我的王后穿兽皮戴琥珀,而非丝绸宝石。我是自己的战士,自己的弄臣,自己的琴手。”
    “任何一位塞外之王,靠的都不是血统,自由民不追隨姓氏,也不在乎哪个兄弟先出生,他们相信强者。”
    “我离开影子塔时,有五个人吵嚷著要当塞外之王。托蒙德是其一,斯迪是另一个,我杀了其余三人,因为他们寧愿反抗也不愿服从。”
    “他们其实和南方骑士一样勇敢,一样强健,一样迅捷,一样聪明,只是缺乏纪律。他们自称为自由民,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似国王一般伟大,如学士一样睿智。”
    “而现在他们只是被死人嚇到了,被逼无奈才暂时聚集在我的帐篷里,因为他们相信我可以带领自由民突破那面冰墙。”
    林恩抓住了重点:“你曾经是守夜人?”
    “没人和你说过?好吧,那我就自己讲讲。”
    曼斯拿起那碗橡子糊往嘴里舀了一口,然后说道:
    “我的名字是『曼斯·雷德』,『雷德』是『掠袭者』这个词的变体,守夜人给私生子取的姓氏。
    他们从一队被截杀的掠袭者怀里找到了我,至今没人能说清为什么他们会带著孩子翻越几百尺高的冰墙,也许是为了逃往温暖的南方吧!”
    “也有人说孩子是他们在农户家抢的,但总之,守夜人留下了我,並把我养大,我成了天生的守夜人,他们在我还懵懂的时候叫我许下誓言。”
    “可我天生爱女人,也不喜欢向別人屈膝,我觉得这些都没错,但却违反了守夜人的规矩。比起长城来,我更爱荒野,那是我的血液、我的天性。我爱野人的音乐,也爱他们的女人,离开影子塔对我而言就像是回家。”
    “有一次,我们出城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著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他笑著向林恩展示自己破旧斗篷上的红色缝线。
    “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因为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
    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是她替我清洗血污,缝好创口,还餵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復。
    她用亚夏產的鲜红丝线缝好我破碎的斗篷,丝线是她祖母从一只被衝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財宝,是她给我的礼物。”
    他把斗篷披回肩上。
    “回到影子塔后,他们从仓库里给我找了一件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这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
    『守夜人必须穿黑衣!』
    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仿佛我是个健忘者。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
    “第二天早上我就离开了……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
    林恩倒没想过他还有这样的过往。
    而等橡子糊吃完后,故事也到了尾声。
    曼斯放下勺子,幽幽说道:
    “好了,你说了你的故事,我也说了我的,咱俩扯平了。下面不妨让我们聊聊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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