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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沈默的癮

    关闭个性化推荐的第三天,沈默开始觉得无聊了。
    第一天还好。
    抖音首页变成了一锅大杂烩,什么都有:
    新闻联播片段、农村婚礼直播、养猪技术教学、广场舞分解动作。
    没有情感博主,没有修驴蹄子,也没有扭屁股的美女。
    沈默刷了半小时,觉得世界真大。
    第二天,沈默发现有点不对劲。
    这些內容,像超市里的大路货,什么都有,但就是不对他的胃口。
    新闻太沉重,婚礼太吵闹,养猪太专业,广场舞......
    沈默实在想不通,系统凭什么认为一个四十岁失业男人,会对广场舞感兴趣。
    第三天早上,沈默刷到第十七个视频时,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他不知道自己想看什么。
    不是因为没东西看,是因为东西太多太杂,反而不知道自己该看些什么。
    这个发现,让他愣了很久。
    过去三年,他习惯了系统替他选。
    打开app,手指往上划,系统源源不断地送上来它认为他会喜欢的內容。
    他不用想,不用挑。
    只需要划、划、划,像一台人肉翻页机。
    现在系统不替他选了,他特么的居然很不习惯。
    沈默盯著手机屏幕,上面正在播放一段视频:
    一个穿唐装的老头,在讲《周易》,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他划过去。
    下一个:一对情侣在吵架,女的摔了男的手机。
    再划:一只猫在吃西瓜,吃得很认真,满脸都是西瓜汁。
    再划:一个医生模样的女人,在讲“湿气重的五个表现”。
    再划:一群大妈在公园跳扇子舞,扇子上写著“幸福晚年”。
    沈默把手机扣在桌上。
    窗外阳光很好,照进来一束,落在桌角那本《认识你自己》上。
    书翻开在昨天看的那页,扉页上写著他那句话:“如果系统知道一切,那我是什么?”
    现在他有了新的问题:“如果系统不告诉我该看什么,那我想看什么?”
    他不知道答案。
    这个答案,系统原本替他藏著,每天推送一点,像训狗一样餵给他內容。
    现在系统不餵了,他才发现自己不会觅食。
    躺在床上时,手机震。
    林佳发来消息:“你在干嘛?”
    沈默回覆:“在思考人生。”
    林佳:“思考出什么了?”
    沈默看著那条消息,想了很久,打了一行字:“我发现我不知道自己想看什么。”
    发送。
    林佳很快回覆:“恭喜你,你开始恢復了。”
    沈默:“这有什么好恭喜的?”
    林佳:“痛苦是恢復的开始。不痛苦的人,永远不会改变。”
    沈默盯著这行字,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
    林佳又发来一条:“我今天去那家公司面试了。”
    沈默:“哪家?”
    林佳:“数据公司。陈明介绍的那家。叫『深瞳科技』。”
    沈默想起林佳说过的话:如果想对抗大数据,就要先理解它。
    他问:“面试怎么样?”
    林佳:“通过了。下周一入职。岗位是用户行为分析师。”
    沈默:“你要去分析用户?”
    林佳:“对。看你们在干什么,然后告诉系统,怎么对你们下手。”
    沈默看著这行字,不知道她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林佳又发来一条:“我会帮你的。等我知道他们怎么定义你,我就告诉你。”
    沈默:“好。”
    林佳:“等我消息。”
    对话结束。
    沈默放下手机,看著窗外。
    阳光更亮了,照在对面楼的窗户上,反射出一片刺眼的光。
    他想,林佳要做的事,有点像当年父亲说的“知己知彼”。
    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是在教他下象棋。
    沈默那时候十岁,总输给邻居家的小孩。
    父亲就教他,要先看对方的棋路,知道对方怎么走,才能想怎么贏。
    沈默问:“那要是对方不按棋路走呢?”
    父亲笑了,摸摸他的头:“人都会按棋路走。区別只在於,有些人知道自己走的是什么棋路,有些人不知道。”
    当时沈默不懂。
    现在好像有点懂了。
    系统走的棋路,叫算法。
    人走的棋路,叫习惯。
    系统用算法分析习惯,然后用推送餵养习惯,然后习惯就变成了人自己都不知道的“想要”。
    但如果,人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他想要的东西,到底是自己的,还是系统给的?
    这个问题太绕,绕得沈默脑壳疼。
    他决定出去走走。
    走在街上,沈默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漫无目的地瞎走了。
    过去三年,他的活动范围,被app规划得明明白白:
    饿了打开美团,看系统推荐最近的餐厅;
    想喝咖啡打开大眾点评,看系统评分最高的店;
    想买日用品打开淘宝,看系统根据歷史记录,猜他会买什么。
    他从来没有问过自己:我今天真的想吃这家吗?
    我真的想去那条街吗?
    我真的需要买这个东西吗?
    系统替他问过了,也替他答了。
    他只需要无脑照做就好。
    现在系统不管他了,他站在路口,第一次不知道往哪走。
    左边是条商业街,两边都是店铺,招牌花花绿绿。
    右边是条小路,两排梧桐树,叶子开始变黄,地上落了几片。
    沈默想了想,选了右边。
    为什么选右边?
    他说不上来。
    问就是“直觉”。
    可能是因为树叶好看,可能是因为小路安静,也可能只是因为左边人太多,看著累。
    还有种可能,是沈默在发神经。
    他沿著小路慢慢走。
    梧桐树的叶子在头顶交错,阳光从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洒了一地光斑。
    沈默踩著那些光斑走,像小时候玩跳格子。
    走了十几分钟,路边出现一家小店。
    门面很小,灰扑扑的招牌上写著三个褪色的字:“旧书店”。
    沈默停下脚步。
    他想起了那本《认识你自己》,也是从这种旧书店买的。
    推开门,风铃响了一声。
    店里很暗,灯光昏黄,到处堆著书。
    空气里有一股纸张和霉味混在一起的气息,不太好闻,但也不討厌。
    一个老人坐在柜檯后面,戴著老花镜,在看一本很厚的书。
    他抬头看了沈默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看。
    沈默在书架间慢慢走。
    这里的书都很旧,书脊磨损,封面发黄,有些连封皮都没了。
    但每一本都摆得整整齐齐,像在等待著什么人来宠幸。
    沈默隨手抽出一本。
    《生活的艺术》,林语堂著。
    翻开扉页,上面有一行前主人写的钢笔字,墨水已经褪成褐色。
    “赠吾儿,愿你在喧囂世界里,找到自己的声音。父字,1987年秋。”
    沈默看著这行字,忽然有点鼻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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