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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港综:从古惑仔到香江杰出青年 第5章 天若有情?呵呵(求收藏)

第5章 天若有情?呵呵(求收藏)

    深水埗。
    下了出租的李哲,七拐八绕,在確定没人跟踪之后,钻进一栋旧唐楼。
    楼梯间堆满杂物,墙皮剥落,露出斑驳的红砖。
    他上到三楼,敲了敲一扇铁门,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一只眼睛。
    “谁介绍的?”
    “我是渡仔,跟沙胆勇的,想买枪。”
    门开了,里面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光著膀子,胸口纹著一只老虎。
    他是东星的军火英,帮派里要买真理,都会找他。
    “你是最近的红人啊,洪兴那边放出话了,要出花红悬赏你的人头。”
    军火英笑道。
    花红的红,也是红。
    现在的香江,谁最需要枪?
    当然是被洪兴预订了人头的李哲啊,敢杀靚仔南,洪兴人人得而诛之!
    “花红?”
    李哲笑了笑,“那也得他们有命拿才行。”
    他一打五,还杀了陈浩南的事,早就传遍了江湖,隱然有东星第一打手之势。
    要不然东星老大白头翁也不会去听庭审了。
    可惜东星没有洪兴那么唯才是举。
    打仔洪兴、四仔东星,联合出鸡精。
    能打的,在东星只能去坐替补席,也难怪五虎战斗力那么拉了,被洪兴按在地上摩擦!
    不过李哲也没打算混道上,他想洗白。
    他要站在阳光下!
    黑暗中的生活,他早就厌倦了。
    军火英把枪械都拿了出来,全是垃圾货,道上兄弟,哪会买什么高精尖啊。
    二手黑星、左轮最常见,还有锯短的猎枪。
    李哲选了一把新的黑星后:“我没钱,帮你搞定一个人。”
    他的名声,是建立在陈浩南尸体上的,在道上响噹噹,可以换钱。
    跟军火英这种人,用不著拐弯抹角。
    军火英笑了笑:“帮我杀了喇叭,以后我这儿的枪,你隨便拿。”
    “把他的地址、照片给我。”
    李哲没有问双方的恩怨,那不重要,在江湖上,要一个人死,有四百万条理由!
    “我陪你一起去!”
    军火英拿起两把新的黑星,上膛后,咬牙切齿,“我要看著他死,正好我知道,他今天要在弥敦道进货,然后去飞鹅山的一个废弃停车场集合分赃。”
    “我们去那儿蹲他!”
    他战斗力不高,但李哲战斗力高啊。
    刚才买枪时,李哲拆枪、验枪的手法,跟特种兵差不多,乾净、利落,一看就是枪械老手。
    要不然他也不会同意“以杀代钱”。
    虽然军火英不知道十八岁的四九仔,从那儿学的这些,但每个人都有秘密。
    他也有。
    “进货”,是黑话,意思就是抢劫。
    “那子弹多拿点。”李哲笑道。
    军火英提上一个小手提箱:“这里面都是,还有两把备用的黑星,都是新货,不是二手。”
    跟谈恋爱一样,二手卡壳,新货安全,老江湖都懂。
    ……
    飞鹅山的荒山野岭。
    李哲和军火英埋伏在废弃停车场的草丛里。
    他没有问对方如何知道喇叭的行踪,那跟他无关,只是一笔交易而已。
    不过当他看见喇叭的时候,不由得愣住了。
    这踏马不是《天若有情》里的那位吗?
    看来这个港综世界,內容挺丰富的,江湖片、爱情片、警匪片……啥都有!
    根据剧情。
    喇叭带人抢金店,华弟开车接应。
    警车追捕时,华弟劫持了一个路过的女孩做人质,那女孩叫jojo,十八岁的富家女,家里住在半山別墅。
    然后华弟开车去和喇叭匯合。
    jojo!
    金器!
    李哲看向军火英,心里明白,这个活口留不得了。
    死人才是最安全的!
    他笑了笑,要想洗白,要想对付洪兴的追杀,除了钱之外,还需要一些贵人。
    jojo的权贵父亲,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华弟这个傻子,都有jojo了,还混什么道上,跟什么七哥啊,拿著jojo的钱,瀟洒一生不好吗?
    白瞎了《天若有情》(粤语,国语是《追梦人》)这么好听的歌了。
    不过一个抢劫犯,跟一个富家女,天若有情个屁,纯粹是三观跟著五官走!
    一辆灰色丰田衝进停车场。
    车停下,华弟从驾驶座下来。
    喇叭给了他两叠钱,华弟嫌少,两人吵了起来。
    这时,jojo探出头来,正好被喇叭看见,举起手枪就要杀人。
    “我带来的人,我自己搞定!”
    华弟想救下jojo。
    光著膀子的喇叭,举著手枪,恶狠狠地说道:“你最好是,別给我惹……”
    “砰!”
    一声枪响。
    喇叭的额头上,绽放出一朵血花。
    手中的手枪落在地上。
    现场乱成一片。
    趴在李哲身边的军火英,目瞪口呆地看著对方,一枪一个!
    三颗子弹,短短两、三秒,结束了三个人的生命!
    子弹像是长了眼睛一样。
    他这才知道,自己还是低估了眼前这个“红人”。
    能够在狭窄的小巷子里,单杀洪兴陈浩南的,会是普通人吗?
    “渡仔,別杀……”
    “砰!”
    一个趴在地上躲藏的小弟,被李哲一枪爆了头。
    枪声响得太突然,喇叭等人根本就不知道李哲他们躲在草丛里。
    短短几秒钟內,除了华弟和jojo外,喇叭和他的三个小弟,全死在了李哲的枪下。
    “那个人是我亲表弟!”
    军火英埋怨道,“他是我安插在喇叭身边的內线!”
    原来如此。
    怪不得能知道喇叭的行踪。
    “对不起。”
    李哲嘆了口气。
    军火英摇头道:“算了,不知者不罪,我也没提前告诉你。”
    “我说的……”
    李哲抠动扳机。
    “砰!”
    军火英的额头,爆出一个大洞。
    李哲幽幽说道:“……不是杀你表弟。”
    他要救jojo,要独吞喇叭等劫匪的赃物,就不能让军火英留在这个世界上。
    事情嘛,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兄弟,我跟喇叭不是一伙的!”
    华弟的声音,在草丛里响起,“我只负责开车,你要货,全部给你!还有我身上的港幣,也给你!”
    他只是车技过人,又不是枪法过人。
    近战能力,还不如喇叭,要不然在剧情中,也不会死在喇叭手里了。
    李哲没有回答。
    他喜欢演华弟的演员,但不喜欢华弟这个剧中人物!
    虽然有情有义,但当抢劫犯、撞翻警车、撞死警察,能是啥好人?
    因此最后在剧情里必须死,这也是刘德化演坏人的习惯:“不能教坏小孩子!”
    在草丛中趴了一会儿的华弟,慢慢朝草丛深处挪去,那里有他提前藏起来的铃木rg500摩托车。
    只要上了车,以他那高超的车技,就有办法逃出生天。
    但没挪几步,华弟就感觉眼前一晃,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出现在他的眼前。
    面前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
    “兄弟……”
    “砰!”
    没有任何废话。
    一枪爆头,乾净利落!
    李哲站起身,看了一眼地上死不瞑目的华弟:“天若有情?呵呵……”
    从华弟身上搜出那两叠港幣后,李哲拿著枪,提著军火英装子弹的小提箱,走到汽车前。
    枪声刚起时,jojo就把头埋到了座位下。
    然后就看见李哲出现在车窗前。
    “不……不要杀我……我家里……很有钱,有很多钱!”
    jojo跪在座椅上,泣不成声。
    她不敢跑,因为她知道,两条腿,跑不过子弹。
    “別傻了,我不杀女人。”
    李哲伸出手,趁jojo恍神之际,一记手刀,劈在她的颈部。
    这里有颈动脉竇。
    轻则昏迷,重则死亡。
    但李哲是专家,力道控制得刚刚好,让jojo昏了过去。
    女人嘛,不说话的时候,才是最美丽的时候!
    等李哲把jojo拖出小轿车,放到安全的地方时,他笑了起来,刚刚那句话,语气有点像斧头帮的琛哥啊:“嫂子,別傻了……”
    他走到喇叭面前,把那个大口袋提起来,满满一袋金器,沉甸甸的,差点闪了他的小腰。
    有金炼子、金戒指、金鐲子……
    找个地方熔化了,可以做成好多根大黄鱼!
    本来大b的四百万欠款,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没想到帐还没收回来呢。
    现在又得到了好多根大黄鱼!
    李哲拿起华弟准备的汽油,点燃喇叭和华弟开来的两辆小轿车。
    六具尸体,也早就被他塞进了小轿车里。
    再小心翼翼地清除掉一切现场痕跡。
    身为职业收尸人,这些事情,不过是他上一世的日常生活,麻利得很,就算是《鑑证实录》的聂宝言来了现场,也得目瞪口呆。
    上一次杀陈浩南,是刚刚穿越,加上警察来得太快,不是他不够专业。
    时间够的话,他能让五小强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
    熊熊火光中。
    李哲把jojo的手脚绑好,扛在肩膀上,扔进了军火英开来的小轿车,用透明胶把嘴封上。
    ……
    汽车行驶中,躺在后排的jojo醒了。
    先是睫毛动了一下,然后眼睛慢慢睁开。
    她拼命挣扎,但手脚都被绑住,如同一条蹦到岸上的鱼,只能瞎蹦躂,最后被夹在后排的座位下,动弹不得。
    想喊,嘴巴却被透明胶封住,喊不出来,只能唔唔出声。
    李哲没有回头。
    “別动。”他低声说道。
    jojo浑身僵硬。
    她抬头看著驾驶座上的少年,心乱如麻。
    她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要杀那些劫匪。
    但她知道一件事:他没有杀她。
    这让她的心情,又平静了几分,本来就是个十八岁的少女,生长在富贵之家,没见过底层的血海,又能有多少警惕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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