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
下了出租的李哲,七拐八绕,在確定没人跟踪之后,钻进一栋旧唐楼。
楼梯间堆满杂物,墙皮剥落,露出斑驳的红砖。
他上到三楼,敲了敲一扇铁门,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一只眼睛。
“谁介绍的?”
“我是渡仔,跟沙胆勇的,想买枪。”
门开了,里面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光著膀子,胸口纹著一只老虎。
他是东星的军火英,帮派里要买真理,都会找他。
“你是最近的红人啊,洪兴那边放出话了,要出花红悬赏你的人头。”
军火英笑道。
花红的红,也是红。
现在的香江,谁最需要枪?
当然是被洪兴预订了人头的李哲啊,敢杀靚仔南,洪兴人人得而诛之!
“花红?”
李哲笑了笑,“那也得他们有命拿才行。”
他一打五,还杀了陈浩南的事,早就传遍了江湖,隱然有东星第一打手之势。
要不然东星老大白头翁也不会去听庭审了。
可惜东星没有洪兴那么唯才是举。
打仔洪兴、四仔东星,联合出鸡精。
能打的,在东星只能去坐替补席,也难怪五虎战斗力那么拉了,被洪兴按在地上摩擦!
不过李哲也没打算混道上,他想洗白。
他要站在阳光下!
黑暗中的生活,他早就厌倦了。
军火英把枪械都拿了出来,全是垃圾货,道上兄弟,哪会买什么高精尖啊。
二手黑星、左轮最常见,还有锯短的猎枪。
李哲选了一把新的黑星后:“我没钱,帮你搞定一个人。”
他的名声,是建立在陈浩南尸体上的,在道上响噹噹,可以换钱。
跟军火英这种人,用不著拐弯抹角。
军火英笑了笑:“帮我杀了喇叭,以后我这儿的枪,你隨便拿。”
“把他的地址、照片给我。”
李哲没有问双方的恩怨,那不重要,在江湖上,要一个人死,有四百万条理由!
“我陪你一起去!”
军火英拿起两把新的黑星,上膛后,咬牙切齿,“我要看著他死,正好我知道,他今天要在弥敦道进货,然后去飞鹅山的一个废弃停车场集合分赃。”
“我们去那儿蹲他!”
他战斗力不高,但李哲战斗力高啊。
刚才买枪时,李哲拆枪、验枪的手法,跟特种兵差不多,乾净、利落,一看就是枪械老手。
要不然他也不会同意“以杀代钱”。
虽然军火英不知道十八岁的四九仔,从那儿学的这些,但每个人都有秘密。
他也有。
“进货”,是黑话,意思就是抢劫。
“那子弹多拿点。”李哲笑道。
军火英提上一个小手提箱:“这里面都是,还有两把备用的黑星,都是新货,不是二手。”
跟谈恋爱一样,二手卡壳,新货安全,老江湖都懂。
……
飞鹅山的荒山野岭。
李哲和军火英埋伏在废弃停车场的草丛里。
他没有问对方如何知道喇叭的行踪,那跟他无关,只是一笔交易而已。
不过当他看见喇叭的时候,不由得愣住了。
这踏马不是《天若有情》里的那位吗?
看来这个港综世界,內容挺丰富的,江湖片、爱情片、警匪片……啥都有!
根据剧情。
喇叭带人抢金店,华弟开车接应。
警车追捕时,华弟劫持了一个路过的女孩做人质,那女孩叫jojo,十八岁的富家女,家里住在半山別墅。
然后华弟开车去和喇叭匯合。
jojo!
金器!
李哲看向军火英,心里明白,这个活口留不得了。
死人才是最安全的!
他笑了笑,要想洗白,要想对付洪兴的追杀,除了钱之外,还需要一些贵人。
jojo的权贵父亲,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华弟这个傻子,都有jojo了,还混什么道上,跟什么七哥啊,拿著jojo的钱,瀟洒一生不好吗?
白瞎了《天若有情》(粤语,国语是《追梦人》)这么好听的歌了。
不过一个抢劫犯,跟一个富家女,天若有情个屁,纯粹是三观跟著五官走!
一辆灰色丰田衝进停车场。
车停下,华弟从驾驶座下来。
喇叭给了他两叠钱,华弟嫌少,两人吵了起来。
这时,jojo探出头来,正好被喇叭看见,举起手枪就要杀人。
“我带来的人,我自己搞定!”
华弟想救下jojo。
光著膀子的喇叭,举著手枪,恶狠狠地说道:“你最好是,別给我惹……”
“砰!”
一声枪响。
喇叭的额头上,绽放出一朵血花。
手中的手枪落在地上。
现场乱成一片。
趴在李哲身边的军火英,目瞪口呆地看著对方,一枪一个!
三颗子弹,短短两、三秒,结束了三个人的生命!
子弹像是长了眼睛一样。
他这才知道,自己还是低估了眼前这个“红人”。
能够在狭窄的小巷子里,单杀洪兴陈浩南的,会是普通人吗?
“渡仔,別杀……”
“砰!”
一个趴在地上躲藏的小弟,被李哲一枪爆了头。
枪声响得太突然,喇叭等人根本就不知道李哲他们躲在草丛里。
短短几秒钟內,除了华弟和jojo外,喇叭和他的三个小弟,全死在了李哲的枪下。
“那个人是我亲表弟!”
军火英埋怨道,“他是我安插在喇叭身边的內线!”
原来如此。
怪不得能知道喇叭的行踪。
“对不起。”
李哲嘆了口气。
军火英摇头道:“算了,不知者不罪,我也没提前告诉你。”
“我说的……”
李哲抠动扳机。
“砰!”
军火英的额头,爆出一个大洞。
李哲幽幽说道:“……不是杀你表弟。”
他要救jojo,要独吞喇叭等劫匪的赃物,就不能让军火英留在这个世界上。
事情嘛,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兄弟,我跟喇叭不是一伙的!”
华弟的声音,在草丛里响起,“我只负责开车,你要货,全部给你!还有我身上的港幣,也给你!”
他只是车技过人,又不是枪法过人。
近战能力,还不如喇叭,要不然在剧情中,也不会死在喇叭手里了。
李哲没有回答。
他喜欢演华弟的演员,但不喜欢华弟这个剧中人物!
虽然有情有义,但当抢劫犯、撞翻警车、撞死警察,能是啥好人?
因此最后在剧情里必须死,这也是刘德化演坏人的习惯:“不能教坏小孩子!”
在草丛中趴了一会儿的华弟,慢慢朝草丛深处挪去,那里有他提前藏起来的铃木rg500摩托车。
只要上了车,以他那高超的车技,就有办法逃出生天。
但没挪几步,华弟就感觉眼前一晃,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出现在他的眼前。
面前是个十八、九岁的少年。
“兄弟……”
“砰!”
没有任何废话。
一枪爆头,乾净利落!
李哲站起身,看了一眼地上死不瞑目的华弟:“天若有情?呵呵……”
从华弟身上搜出那两叠港幣后,李哲拿著枪,提著军火英装子弹的小提箱,走到汽车前。
枪声刚起时,jojo就把头埋到了座位下。
然后就看见李哲出现在车窗前。
“不……不要杀我……我家里……很有钱,有很多钱!”
jojo跪在座椅上,泣不成声。
她不敢跑,因为她知道,两条腿,跑不过子弹。
“別傻了,我不杀女人。”
李哲伸出手,趁jojo恍神之际,一记手刀,劈在她的颈部。
这里有颈动脉竇。
轻则昏迷,重则死亡。
但李哲是专家,力道控制得刚刚好,让jojo昏了过去。
女人嘛,不说话的时候,才是最美丽的时候!
等李哲把jojo拖出小轿车,放到安全的地方时,他笑了起来,刚刚那句话,语气有点像斧头帮的琛哥啊:“嫂子,別傻了……”
他走到喇叭面前,把那个大口袋提起来,满满一袋金器,沉甸甸的,差点闪了他的小腰。
有金炼子、金戒指、金鐲子……
找个地方熔化了,可以做成好多根大黄鱼!
本来大b的四百万欠款,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桶金,没想到帐还没收回来呢。
现在又得到了好多根大黄鱼!
李哲拿起华弟准备的汽油,点燃喇叭和华弟开来的两辆小轿车。
六具尸体,也早就被他塞进了小轿车里。
再小心翼翼地清除掉一切现场痕跡。
身为职业收尸人,这些事情,不过是他上一世的日常生活,麻利得很,就算是《鑑证实录》的聂宝言来了现场,也得目瞪口呆。
上一次杀陈浩南,是刚刚穿越,加上警察来得太快,不是他不够专业。
时间够的话,他能让五小强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
熊熊火光中。
李哲把jojo的手脚绑好,扛在肩膀上,扔进了军火英开来的小轿车,用透明胶把嘴封上。
……
汽车行驶中,躺在后排的jojo醒了。
先是睫毛动了一下,然后眼睛慢慢睁开。
她拼命挣扎,但手脚都被绑住,如同一条蹦到岸上的鱼,只能瞎蹦躂,最后被夹在后排的座位下,动弹不得。
想喊,嘴巴却被透明胶封住,喊不出来,只能唔唔出声。
李哲没有回头。
“別动。”他低声说道。
jojo浑身僵硬。
她抬头看著驾驶座上的少年,心乱如麻。
她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要杀那些劫匪。
但她知道一件事:他没有杀她。
这让她的心情,又平静了几分,本来就是个十八岁的少女,生长在富贵之家,没见过底层的血海,又能有多少警惕之心呢?
第5章 天若有情?呵呵(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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